《风生水起》 引子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文金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武铁。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文金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努尔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努尔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武铁向马文金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文金当家,所以马武铁事事遵从他。 马文金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努尔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文金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武铁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文金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武铁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文金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武铁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文金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马文金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文金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武铁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武铁吓了一跳:“活埋?” 马文金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武铁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文金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武铁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文金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文金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二、野外考古 好了,现在容我仔细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大名朱恒淮,祖籍在甘肃,爷爷一辈的时候逃荒到了淮南。一九五九年我出生,说来也奇怪,虽然我家里人都目不识丁,却给我取了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使得我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问家里人,他们也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按照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取名字。这个名字的谜团,直到后来我去唐山参加地震抢险的时候才解开,那是在我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后,她问我的名字。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等等不一而足…… 那个女人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那女人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肃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 我非常佩服那个仅仅比我大上几岁的女人,后来地震抢险完毕,我随军队又返回驻地,对于她的印象,渐渐如风化的珍珠,消失殆尽。可惜,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来不及一问。 我当过兵,别人把当兵视作一个有前途的行当,我却把部队当作家一样。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人祸的三年******,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十几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战斗工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战斗工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床上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参加过唐山大地震的抢险。八零年的时候,还和盘踞在金三角的贩毒分子狠狠地干上一架,毙敌五个,伤敌若干,脸上的伤疤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我在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之后,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的一位战友在北京当公安,正被盗墓贼猖獗的活动搞得头痛不已,急需派遣几个卧底下去潜伏,但是本地的公安人面又太熟了。他知道我胆色过人,又精通地质,乃是天然的好卧底,于是把我叫来,干了几个月时间,捉了不少盗墓贼,奖金也拿了不少,但是危机重重扑上来,于是他当即安排我外出避避风头。 我干的是考古队的保卫,外兼打杂,而考古队有专家三个,也是我们的核心,在其中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 一张清秀的娃娃脸,甚是好看的那双杏核眼,秀挺的鼻梁,和小巧却丰润的唇儿。原本齐耳短发扎成了一只马尾辫,若是放开来,更能显现女子的魅力。 “你你……” 我激动不已。 女子温和地笑笑,上海人那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啊!是吗?恒淮?” 她便是在唐山救出的,让我怦然心动,迄今念念不忘的女子。 这次意外的充分,终于让我晓得了她的名字:王玟琳——很好听的名字。然而我听说她的命却不是很好,父亲在*时候受到迫害死掉,丈夫又在唐山大地震中死去。现在三十不到,迄今单身一人。 考古队还招了十多个搬运工,于是我又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胡发一、郭小驷、花二! 大家都是老相熟了,咋一见面,都吃惊得不得了,胡发一先是哈大嘴巴,然后恶狠狠地叫道:“朱恒淮,你好毒!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们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你还不肯放过!” 难怪如此,我就暗暗纳闷,这般家伙,犯了盗墓的罪行,理应判个十年八年,送到青海喂沙子去,怎么悠闲地跑到考古队来做营生了呢?看来也是和我一样,借着考古队的大旗避避风头而已。 想通了这一点,当下我干笑一下,说道:“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捆在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何必如此伤感情。好好,以前是兄弟的不对,得罪了诸位。不过那是为了公事,不是私仇。说实在的,我觉得老胡确实是个做朋友的料。如今我们聚在一起,看来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哈哈!” 胡发一一伙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总不能把我逼得太急了,万一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所以他们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有时也暗中企图在******套麻袋殴打一顿的把戏。可惜,老子是在南疆打过仗的,这般盗墓贼再是厉害,也总不如打了几十年夜战,擅长偷袭的贩毒分子游击队厉害,所以轻轻松松就被我解决,第二天带着满脸伤疤出来,见我自然恭恭敬敬了。 我们一行人从北京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我们的头都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战斗工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比寻常作战部队还严格。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其他几位了成员了。整个考古队的核心,专家一共有三人,带头的自然是王玟琳,不多说了。她有一个大学研究生助理,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整天叽叽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另外一个是王玟琳的考古实习生,男的,印尼华侨,叫杨爱苏。和我想象中那种细胳膊细腿、黑乎乎豆芽菜一般的印尼人不同,他身材锻炼的不错,我们方见面的时候就拍拍我的胸膛笑着说道:“兄弟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战斗工兵。” 他大喜:“甚好,甚好!我会唐手,有空我们较量一下。” 就此我知道了他身手还不错。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王玟琳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胡发一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王玟琳在讲,西汉王朝时,打赏手下动辄以百金计,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三、草原骷髅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王玟琳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小丫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指点一下你们过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王玟琳看到了我的举动抿嘴一笑:“恒淮,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杨爱苏对视一眼,暧mei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羊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杨爱苏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杨爱苏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发给我们防身用的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杨爱苏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花二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花二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杨爱苏侧重于宗教历史,比较权威,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杨爱苏拿起一个骷髅,抚mo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花二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八、满洲野望 一九四五年八月,伪满洲国“新都”通化。 夏,是万物滋长的燥热时节,然而对于盘踞东北长达四十年的关东军来说,却不啻于寒冬般末日的来临。八日晚,一百五十万精锐的苏联红军,在元帅华西列夫斯基的率领下,借着夜色突然从中苏边境的三个方向同时对关东军发起猛烈进攻。关东军早在诺门坎战役中就饱尝了苏军的铁拳,甫一交手,精心布置的防线立时土崩瓦解。关东军携着伪满政要,忙不迭地放弃伪满首都新京,慌忙逃窜至通化。纵然凭靠通化地下的要塞堡垒获取少许心理安慰,在关东军内部亦是弥漫着一股毁灭前的颓丧气息。但是就在地堡的这么一个房间内,一排关东军军官齐齐地跪坐在榻榻米上,个个脸上布满着自信、绝然的神情。 他们当中,最低军衔的也是少尉一级,大的甚至是大佐,如此众多尉佐级别的军官齐聚一堂,着实罕见。而且在房间内,每个人的前面都摆放着一张小小的茶几,上面不是作战地图和进攻计划,却是日本传统的饮食、清酒,甚至身旁都有一个艺伎伺候,这根本不是面对苏军咄咄逼人进攻时刻的应有表现,反倒是关东军赏樱时的聚会。 “噗!” 日本传统的纸门被滑开,从外面走进来一队将佐一级的军官,为首的人蓄着小胡子,面色阴沉,正是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旁边的是参谋长秦彦三郎等。 那排低阶的军官立时站立起来,齐刷刷地向山田乙三敬礼,后者满意地点点头,说道:“诸位,如今我大日本帝国危难在即!米国鬼畜在南方咄咄逼人,露助不守信誉,悍然发动向我们的袭击!皇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日军内部阶级严密,没有上司的命令,下级不能胡乱发言,但那排低阶军官中军衔最高的大佐久迩宫春日有皇室血统,身份不一般,于是叫道:“大将阁下,请发布命令吧!为了皇国的千年繁荣,为了天皇陛下万世一系,我们万死不辞!” 山田乙三说道:“甚好!今日将你们召集过来,就是为了一件事情,只要你们把这件事情达成,米畜露助,何足道哉。皇国必然八宇一纮,万世流传!” 山田乙三顿了顿,那些低阶军官都一起看着他们的司令官。那山田乙三脑袋轻轻撇转,朝参谋长秦彦三郎示意一下,于是后者一鞠躬,摊开手里的文件夹,朗声念道:“你们的任务,便是将成吉思汗的陵墓找寻出来,里面埋藏有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另外,你们还有一个任务便是把满清的龙脉发掘出来,传说满清当年入关时,将中国积蓄了数千年的财宝抢掠一空,统统运至关外,埋藏在龙脉下,以图败退的时候利用这些财宝卷土重来!” 在场的所有军官都是霍然一惊,他们原本猜测,此间总司令召集他们,必然有大事,或是去暗杀斯大林,或是去偷窃传说中米国人研究的神秘超级炸弹,哪知公布出来,居然是如此一个无聊的计划。若在十多年前,关东军全盛时期,把这个计划提出来,可以博得天皇一乐,如今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谁有这份心思? 由于日军内部严格的阶级制度,这些低阶军官没有把疑惑的心声吐露出来,可是脸上都明明展现心思。山田乙三察言观色,点点头说道:“我晓得你们的疑惑,可是这两件事情,确实对我皇国的兴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山田乙三慢慢解释道:“八百多年前,在这天下,南宋占据了最富裕的土地,最多的人口和最先进的武器,女真的金国拥有最强大的武力,最野蛮的尚武精神。如此强大的两个国度,却都在几十年内,让人口不足二十万,武器低劣,使用的箭头甚至是牛骨制造的蒙古人所打垮,然后四面征战,占据了大半个世界!出乎意料,这个庞大的蒙古帝国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又很快的分崩离析,崛起地快,覆灭地也快,叫人啧啧称奇,难道里面不存在着什么某个因素吗?十几年前,我皇军把满清的皇室带到满洲来,建立了满洲国,全面控制了他们,终于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成吉思汗的霸权,是靠一个神秘的因素促成了!” 低阶军官们都伸长了脖子,聆听司令官的教诲,他们都是经过严格教育,熟知中国的文化历史,此刻听到天下占据土地最大的霸主,不免心惊胆颤。 “……但是,这个因素实在太可怕了,除了成吉思汗之外,几乎没有蒙古人能够控制它!所以自从成吉思汗驾崩之后,蒙古人就把这个秘密封印起来,埋藏在他的陵墓里。直到三百多年前,满清的开国君主努尔哈赤,他也发现了这个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在他手里,终于达成了霸业,将整个中国占据,尽数化作殖民地。然而他也知道,始终无法把这个可怕的因素完全掌握,万一后代不肖,满洲人也会落得黄金家族一样的下场,所以在他之后的几代里,红歹、多尔衮等等,把中国的所有财富掠夺到关外,掩埋在满清的龙脉底下。传说,价值相当于半个地球!” 每个低阶军官都听得目瞪口呆,惊讶不已。 山田乙三继续说道:“可惜,溥仪那老小子嘴巴很硬,居然不肯说出来,不过也无妨,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大致了解到了成吉思汗陵墓所在的地点,只需你们将其发掘出来,那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终将由我大日本皇国掌握。届时,我皇军无敌于天下,宰杀米畜露助如杀鸡尔,制霸天下,指日可待!” 说完,山田乙三拿起艺伎奉上来的清酒,高高举起,其他军官也纷纷拿起酒杯,只听山田乙三叫道:“皇国兴衰,在此之举,诸君请努力!” 山田乙三一口饮尽清酒,甩手将酒杯扔在地上砸碎,其他军官纷纷仿效,榻榻米上乒乒乓乓响声不绝,吓得艺伎们簌簌发抖。 野兽毁灭之前,总是最疯狂的! 十七、雨夜怪客 按照我们的计划,由胡发一先去东北那边探探风声,等有了消息,再和我一起过去动手,于是我就在家等候着。过了几天,突然之间下起了大雨,顿时漫天乌云,黑漆漆地压下来,*,简直就像东南沿海的台风登陆了一般。纵然外面再是黑天昏地,但在小洋楼里面还是我和林白水的温馨小巢,正当我搂在林白水纤瘦的身材,要往她脸上啃过去的时候,忽然门外咚咚地响起了敲门声! “谁会来呢?”我不禁恼火起来,我几乎没有认识的人了,而胡发一若是要进来,必然先行通知再过来。这小洋楼也比较偏僻,不太可能是有人无意中闯进来,我不禁心神一凛,摸出那条********,悄悄地移到门边,猛然拉开门把。只听噗通一声,一个人滚进门里,浑身湿漉漉的。雷电一闪,映出他满面大胡子的面颊。 我小心翼翼地拿枪筒戳了一下这人,但见他一动不动,完全昏了过去,于是放下心来,把猎枪背在肩膀上,一边将此人拖进来,一边招呼林白水:“白水,快快拿热水和毛巾过来!” 林白水匆匆披上衣服,从床上下来,片刻端着一个脸盆过来。把这人平摊在地上,这才看清,原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面目倒是白皙,却长了一脸大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昏倒在这里了。 我拿热毛巾敷在此人的脸上,留出鼻孔呼吸。这是我以前打仗的时候,学到过的技巧,一旦热毛巾敷在脸上,血液循环加快,血气上涌脑部,昏迷的人就很容易清醒。果然那人打了一个喷嚏,猛然弹起上半身,大声叫道:“胡发一!” 我把猎枪拿下来指着他,喝道:“你是谁,为何来找老胡?你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 那人缓缓转过身,却笑道:“你,是不是朱恒淮?” 我越发惊疑了,须知我们干得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对外向来只宣称外号,这人连我们的名字都晓得地一清二楚,能不叫人生疑吗? 我顿时脸色一沉,低低地怒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不然我一枪打死你!” 那人哈哈大笑:“自己人,以前老胡就是和我一起干这个勾当的。而且我们还算是亲戚。”他这句话叫我一愣,那人自我介绍,“我叫朱重华,乃是秦王一系的,而你却是肃王一系,我们五百年前岂不是亲戚?” 我冷笑一声:“什么亲戚!虽说我们同是明太祖苗裔,但是时间悠久,还有什么意义。你唧唧歪歪不承认,我就杀了你算了!” 朱重华忙摆手说道:“好好,我说实话。我却是是之前一起和老胡干那掘金校尉勾当的。只是后来我因为某件事情,而离开了老胡。今日我听说老胡和你搞在一起,咦,他人呢?” 我将信将疑,但是枪械还是没有放下,我毕竟不能完全信任此人。我说道:“老胡有事去其他地方了,你不必来找他了。” 朱重华大为可惜,连连叹道:“好端端的一个买卖做不了了,太糟糕了。而且这个买卖,其实与你我同为太祖苗裔有关!” 我一愣问道:“什么买卖?” 只见朱重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在我面前,说道:“你看!” 我凝神看去,却是一面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是……”我疑问道。 “日月明镜之日镜,是吗?”未待朱重华开口,远处林白水早已回答,到底读书多。 朱重华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正是传说中的明镜!” 我说道:“一个铜镜,有什么稀奇,看模样就知道不是殷商之前的铜镜,一点也不值钱,有什么好看的。” 朱重华面色凝重,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明镜,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我摇摇头,不信,这又不是西方童话中的魔镜,可以知道世界上谁最漂亮,那是娘们用的,雄才伟略的太祖才没有兴趣。但听朱重华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朱重华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的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两人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朱重华顿顿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朱重华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朱重华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zha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zha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手打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朱重华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朱重华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朱重华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林白水心软,递给他一杯茶水,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便是秦王后裔,向来有遗训,要寻找传说中的日月明镜,我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日镜,但是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没有月镜配对的明镜简直如同废物,叫我不禁好生恼火。因此想来寻找胡发一,一起找寻月镜,可惜他不在啊!”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朱重华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转念一想,当下说道:“好!” 朱重华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林白水脸色却变了变,只是当着外人的面,不好意思说我,她当然不肯同意我随便外出,我叹了一口气,女人哪能理解男人的心呢? 朱重华叹道:“那么我们还得去一趟南京钟山太祖孝陵,据说在哪里才能找到月镜的关键!” 话音方落,轰隆一声巨响,震天摇地,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坐着火车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把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眼疾手快,抱住林白水,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犹如*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 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地上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竟是有人扔炸弹进来,把这个房间炸个乱七八糟,所幸我们距离较远,没有伤到要害。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窃贼没有这种价值,林白水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朱重华了,难道这与明镜有关吗?为了除掉他,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不远处朱重华已经站起来了,我大声喝道:“什么人!” 朱重华叫道:“该死,那帮家伙又来了,我还以为避开他们了呢?” 那帮家伙,定然是朱重华的敌人,牵连到我们了。但是眼前也顾不得了,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巨响,有人猛力踢开大门,闯了进来。因为电灯已经被炸弹炸没了,黑漆漆的一片,我只看到两三个人影冲了进来,直扑朱重华! “救命!”朱重华大叫。 我大怒,敢到老子的底盘上来动手动脚,不知死活了吗?我四下里一扫,突然外面亮起一阵闪电,我接着瞬间的亮光看到地上的猎枪,顿时一打滚,捡起猎枪,对准敌人就毫不犹疑地开火。 “砰!”猎枪发出沉闷的响声,枪口吐出鲜红的死神。这是一把散弹枪,无数砂子噼噼啪啪打在前面一个敌人的身上,那家伙立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我拿起猎枪对另外一人说道:“快放开朱重华,不然老子杀了你!” 那人一犹豫,放开了朱重华,带着受伤的伙伴慌忙逃离。我担心一人无法应付这么多人,索性就放他们离开。 “他们是什么人?”我扶起林白水,把她放置在沙发上,问朱重华。 “有文化的流氓同行!”朱重华苦笑一下,原来朱重华在追查明镜下落的时候,曾经求助于一个大学的教授。哪知事后这个大学的教授起了觊觎之心,派人来争夺明镜,朱重华就是从他们手里逃出来的。 十八、孝陵秘密 今日朱重华就暂时住在小洋楼里,林白水却把我拉到一边无人处,面色凝重,说道:“你,你,又要出去了?这实在太危险,我不许你出去!” 我苦笑一声,摸摸林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说道:“我们也快要结婚了,日后有了孩子,我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爸爸是靠妈妈养活的人,说什么我也要赚一点钱!对不住了,白水!” 林白水轻轻叹了一口气,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林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第二天,我们一行三人赶去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情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林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朱重华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朱重华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朱重华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朱重华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我随手递给他,朱重华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明神宗万历皇帝定陵一九五六年被发掘,出土的万历皇帝遗骸,竟摆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北斗七星状。 朱重华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朱重华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读书读傻,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朱重华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朱重华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朱重华掘金秘术,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朱重华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汗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you!” 我一呆,别欺老子不懂英文,我女人可是大学的高材生,别的外国鸟语没有学会,唯独骂人的先学会了,我懂得这个是骂人的话,顿时勃然大怒。 我先****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放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我绝对绝对不会饶恕你!” 我哼的一声,小小虾米,老子怕什么。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林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朱重华召唤道:“重华,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朱重华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朱重华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朱重华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一只强力微型手电,“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朱重华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 这块石碑怎么看都觉得怎么奇怪,如果观察周围的布局就会发现,尽管这些石碑或者雕像都已经东倒西歪了,但是位置皆为左右对称。唯独这块石碑,像是不合群一样,一个人远远地脱离组织,胡乱靠在一个山包下,半身都埋在土里。待我凑近一看,上面布满火焚和敲打的痕迹,雕琢的文字图形模糊不清,哪里像是关系明镜秘密的关键呢?我左右移动观测着石碑,目光渐渐移到其背后的山包上,这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山包,但是有过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莫非玄机其实在山包上,而石碑只是恰巧被移过来的呢? “你有什么发现?”朱重华从玄武石像上爬下来,匆匆赶来。 我初始点点头,继而无奈地摇头,说道:“我怀疑这里有一条通道,可惜却叫一块石碑给挡住了,这块石碑体积巨大,重量必定不轻,非你我可以移动。入口完全被封死!” 朱重华叹气道:“可恶,我以为今天只是来探探风声,所以什么家伙都没有带来,早知道带来,马上就可以动手了,若是到了明天再来,天晓得会有什么变动呢?” 我也不甘心,望着石碑斑驳的表面,我突然灵机一动,笑道:“我有办法了!” 朱重华大喜,问道:“什么办法,快说!” “火烧赤壁!” 朱重华眼珠一转,大笑道:“原来是这个计谋,哈哈,我差点忘了!” 中国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开始就盛行厚葬,盗墓自然也伴着应运而生了。几千年发展下来,水平一日比一日高,许多看似很简单的计策,用起来却非常有效。比如对付这块大石碑,我们就用俗称“火烧赤壁”的方法,先用猛火炙烤,待到温度升高之时,陡然撤去,加以凉水冲激,石碑一热一冷,热胀冷缩变化剧烈,结构很快解体。 好在现在的时节是初冬时候,天气寒冷干燥,有足够多的柴火,只是放了一把大火在夜里的野外甚是明显,不至于被人察觉吧。烧到火候差不多,我们用力把着火的枝叶推开,因为没有凉水,只好两个大男人脱下裤子,掏出鸟儿,采取三十八度人工淬火。对于两三百度的高温而言,几十度已经是低温了,只听吱吱冒出一股尿骚味,石碑咔嚓一下,顿时断开,我和朱重华一阵欢呼,不顾臭味靠前,在石碑下面,果真有一个洞穴! 我们捡起石头,或打或砸,终于把洞口扩大到足够一个人进去。我们两人一一爬进去,我打开手电筒,四下里环视,不禁心底一沉,这个隧道破坏甚是严重,石阶、甬道皆是满目疮痍,老早就有人被我们先一步来到了。 朱重华叹道:“但凡新朝建立,重要千方百计地破坏前朝的物品。我看这是满清满清皇帝下令干的,为了防止明朝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甚至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康熙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明孝陵乃是明朝王气之所在,哪能放弃。只是希望里面不要破坏太严重了!” 我们沿着幽暗、深邃的隧道往里走,手电筒光芒照亮了陡立的断裂石阶,走了几百步,陡然之间空间放大,两个巨人落入眼帘,我顿时吓了一跳,细看才察觉这是两个武士石像。这两个石像大约两人多高,头戴羽毛装饰,双手伸出,一手持剑,一手持盾,胸前为蝴蝶状的盔甲,背部是一个大圆盘。面上高鼻深目,留有大胡子,表情眼熟,风格怪异,和中土的格式明显不像! “这是……” 我和朱重华面面相觑,须知干盗墓的也得精通历史文化,学会鉴定欣赏文物,不然挖出来的东西,自己当作宝贝,其实只是一堆废物。我和朱重华对明清文物多有涉及,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怪诞的武士石像。 “好像是西域风格的石像,以前我和胡发一在新疆的时候,看到过类似的石像。”朱重华打量着石像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怪了,一个中土皇帝的陵寝周边,怎么可能有西域风格的石像呢?据我所知,因为色目人助纣为虐,明太祖对其恨之入骨,捉来不是阉了做太监,就是当作奴隶,哪会筑像守卫呢?这就如秦始皇兵马俑坑内发觉了希腊风格的石像一样叫人不可思议!” “等等,你看那是什么?” 朱重华指着武士背后的大圆盘说道。在武士大圆盘上,模糊地刻着一个印记,似乎上一个太阳,还有一个弯月,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甲骨文中的日月合字。初始我一愣,既然大叫道:“原来这是明教啊!” 明教传衍于西域波斯国,即为异种国度。据说明太祖获得天下,或多或少依靠明教的力量,以至于国号中都不得不有一个“明”字。想来以西域明教教徒石像来守卫陵园,也不是太稀奇。 我们暂且放下明教石像,四下里打量周围,这是一个颇为空旷的石室,然而里面空无一物,地上残留着少许焚烧后的痕迹,显示这里曾经被破坏过,能够被带走的东西,差不多都拿走了,只留下这两尊石像,身上被砸地伤痕累累。也幸亏这两个大家伙过于体大笨重,难以破坏,又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倒是躲过了一劫。 我们不禁大失所望,寻寻觅觅,终究一场空,两人垂头丧气,嘀嘀咕咕:“妈的,白来一趟了。” “回来吧!”我招呼一下,把手电筒往回一转,突然我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又怎么了?朱重华奇怪地说道。 我回过头,来到两尊石像旁边,小心翼翼地剥开石像背面那块大圆盘上面的尘土,露出了光洁的表面,大笑道:“果然如此!我就纳闷,两个石像背着乌龟壳干嘛?” 朱重华这人不蠢,他先是抬头看了一下我们过来的隧道,再瞅着石像背后的圆盘,大喜道:“原来是这样啊!” 两块大圆盘,其实是两面巨大的铜镜,因为从洪武年间就开始造好,等到明末清初,遭到破坏时,已经呆了几百年,上面积累了厚厚的灰尘,看似一块石头,万幸躲过了劫难。方才我不知道怎么的,手电筒掠过大圆盘的时候,无意中照到了一块亮点,顿时提醒了我。据我估计,这两个大圆盘,应该是反射之用。阳光从外面的入口照进来,通过某种折射,再映到大圆盘上。只是因为入口被石碑封住,方才我们一直没有发现。 我想明白了,就立即站到隧道口,循着某种角度,照射大圆盘,身子慢慢移动,突然,大圆盘上露出一片奇怪的纹路,看似秘密地图一般,朱重华顿时一阵欢呼,拿出照相机猛拍起来。那快门咔咔声响不绝,但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朱重华:“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这时朱重华惨烈地叫起来:“大蛇!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这里竟然爬出一篮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缅甸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敏感,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朱重华说道:“快,快跑!” 朱重华忙不迭地爬上那隧道,手脚并用,飞快地窜上去。那大蛇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般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方才捡了一条树枝,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缅甸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天气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赶忙跑上隧道,出了洞穴,已经到了外面,但见朱重华却愕然地立在入口处,一动不动,我奇怪地问道:“重华,怎么了?” 忽然哈哈一声怪笑,我顿时面色凝重,从朱重华的背后看过去,发现几个人手中拿着砍刀,包围着我们,而为首的人,就是白天被我打个半死的墨镜,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叫道:“好啊,原来就是你们这帮家伙。白天我不认识你们,直到接了孙教授的命令,我才跟过来,既然你们,那好,老账新账一起算,受死吧!” 墨镜大吼一声,立马挥着砍刀就杀过来。朱重华已经飞快地溜掉了,我冷冷一笑,随手提起手电筒,对着墨镜就扔过去。那墨镜侧身避开,我已经和朱重华钻入荆棘丛林中了。那墨镜正要追来,突然失声尖叫道:“蛇,蛇!” 我倏然一惊,忍不住回过头去,却看到那条在地下隧道里的蛇循着气味追了上来,说来墨镜也倒霉,硬生生地撞了上去,那大蛇还会客气,一口叼住,直往嘴巴里塞。墨镜上半身还露在外面,极其痛苦地惨叫。其他帮手一见大蛇,连魂都没有,落魂而逃。活该!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我和朱重华都气喘吁吁,他说道:“又是孙教授!” “你的敌人?” “嗯,今天幸亏遇到一头蛇。看来它是拿隧道下的地洞做冬眠巢穴,我们惊扰了它,便过来咬人。呵呵,居然反而帮了我们一把。” 我和朱重华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朱重华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这个家伙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朱重华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待我们回到了住所,林白水说道:“恒淮,有一个人要找你们,现在正在房间等着呢!” 什么人?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纳闷,于是走进了房间,乍一见人,朱重华几乎跳了起来,失声叫道:“怎么是你?” “不错,就是我!” 那人约莫四十多岁,脑袋微秃,穿戴甚是整齐,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就可以看得出是一个练家子,功夫不错,他冷笑一声说道:“朱重华,我们又见面了!” 朱重华尴尬地笑笑:“不错,我们又见面了。” 那人叫道:“但是明镜是传说中的宝物,哪能叫你们这些盗墓贼拥有呢?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乖乖地把东西交出来吧!” 朱重华脸色陡然一变,骂道:“明镜乃是我朱家祖传之宝,为什么要给你这个无良教授!” 我现在才听明白,原来这人,便是朱重华口中所说的,一直要夺他宝贝的流氓教授。 教授哈哈大笑:“什么朱家。你虽然姓朱,但是与明朝宗室毫无关系,若是真为朱元璋后裔,名字中怎么没有辈份字呢?是吗?朱恒淮!”他转而对我说,似乎认识我一样。 朱重华急忙说道:“恒淮,不要信他,他不是一个好东西。你知道他是怎么得来明镜的吗?这与你有密切关系?” “什么,与我有密切关系。”陡然之间扯到了我,叫我不禁奇怪万分。 朱重华说道:“我就告诉你这个事情吧!” 他缓缓叙述起来。 十九、身世之谜 虽说我并非明太祖后裔,但是对于明镜我极其感兴趣。某一次,我得到了明镜的一点线索,但是估计自己又无法勘破其中的秘密,于是找到了这位教授——孙志安。我们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头有一棵半死不活的老樟树。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我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招呼:“叔叔,你是谁啊!” “我姓朱……” “朱叔叔……”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哈哈!” 我转念一想,似乎村子里有一个和我同姓且年纪差不多的人,很早以前就离开了这里,所以他们误把我当作了他。当下我就满口应承。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虽然是冒牌的衣锦还乡这件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我当下掏了钱,假称孙教授是我朋友。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这个老秀才,就是我打听到的,传说是秦王后裔。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四下里一看,妈的!那个孙教授不见了,肯定听了我的秘密之后就赶紧动手!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我哈哈大笑,骗骗这种乡巴佬,太容易了。我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弟兄们,就饶了我吧!” 村长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眼下的两个蟊贼挨打浸水受冻,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做小生意的,被一个半秃顶的家伙雇佣,来取回一样东西,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该死的教授,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我暗地里心念一转,谎称为了保护文物,要把铜镜带到省里去。我骗了铜镜,就马上跑掉。可是有了铜镜,却不知道如何使用,一路上孙教授又不断派人追杀。我无可奈何,有一次突然听说胡发一和一个叫朱恒淮的一起在干活。我心想,这个朱恒淮,莫非就是那个小村子里的朱恒淮?他说不定知道这个秘密,而且顺便可以找老胡帮忙。于是我就找到了你! 二十五、日月双镜 我手中紧紧攥着孙教授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孙教授,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孙教授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石才向焦急地说道:“孙教授,你为何要杀死恒淮,甚至连累了王幼龄。好歹恒淮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孙教授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孙教授招呼孙教授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孙教授,受死吧!” 我和孙教授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孙教授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朱重华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孙教授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孙教授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王幼龄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孙教授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王幼龄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孙教授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缅甸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政府军格斗的贩毒分子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孙教授,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孙教授又有朱重华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孙教授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朱重华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王幼龄,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王幼龄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王幼龄。 孙教授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王幼龄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王幼龄一步步接近,直接从孙教授手里抽走日镜,那孙教授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王幼龄。 “你究竟要干吗?” 孙教授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王幼龄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孙教授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王幼龄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孙教授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这时日月双镜合在了一起,竟然散发出六道奇异的光线,清晰明亮,犹如激光一样。这些光线明镜上方为顶点,组成了一个六边形的金字塔形状,由于该金字塔并非实物构成,而是由光线组成,使得整个金字塔流光异彩,仿佛是一个透明的水晶金字塔,叫每个人都看呆了。 这时更加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在六面金字塔的每一个面上,犹如电影屏幕一样,慢慢显出了人影,细细一看,不禁叫人大吃一惊。 朱重华失声叫道:“那,那不是我们吗?” 原来在屏幕里,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形象。 我稍微凑近一下,看到一面屏幕里,我们大家都围着成堆的金子啧啧赞叹,这不是我们在天道宫殿那边的情形吗?我心念一动,转过去看另外一面,却是我们正在人道宫殿的时候。这,这是怎么回事呢? 孙教授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所谓明镜,就是掌控六个时空的神奇秘宝。而这六个时空,在古代就被叫做六道众生。而掌握明镜的人,就能够掌握时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去哪个时间就去哪个时间,简直为所欲为。难怪朱元璋拥有这么大的实力,在短短二十年内就统一了整个中国啊!我就觉得奇怪,之后为什么朱元璋放弃了明镜?那些小小的后遗症,根本不足为患啊!” 这时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朱重华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穿透六道光线构成的屏幕,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孙教授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朱重华叫道:“明镜是明教的财产,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 王幼龄脸色大变:“不好,你们破坏了明镜的组合,现在明镜要打开第七个空间了!六道众生之外的第七道,就是永不超生的无间道。” 原本明亮洁白的明镜,慢慢地转为乌黑,由于一个巨大的黑洞,不住往里面吸纳一切物体。 孙教授顿时变色,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孙教授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朱重华,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朱重华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恒淮,救救我,救救我,我们都是胡发一的伙计!”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朱重华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孙教授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孙教授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空间越来越大,转眼就连我们都要吸进去了。我转身面对王幼龄,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 王幼龄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王幼龄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石才向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石才向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石才向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朱重华、武藤蓝、范道蔼、曹河南、孙教授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石才向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王幼龄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朱重华做盗墓高手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孙教授,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王幼龄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yu望。你内心深处最大的yu望,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yu望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与王玟琳很像,但是却是另外人。”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林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王幼龄摇摇头:“我是不能离开明镜的范围的,一旦离开,我就不能够存在。这样也好,反正我原本就是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让我永远守护着明镜。若是你怜悯我,等你老了快死了,就来这里,让你的魂灵陪伴我直到永恒。” 我对她恋恋不舍,但是想到地上的林白水,竟然又是心痛,王幼龄催促我说道:“你们快离开这里,明镜把无间道打开了,所幸它只能在地下发动,你们只要离开了这里,就不会有事了,快走!”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石才向于是也带着疑惑和发疯的范道蔼,和我一起走开。走了很久,我才转过头来,远远凝视着王幼龄,但见她挥挥手,口中似乎在喊:“记住要回来!” 我苦笑一下,今生我不能陪伴你,就让魂灵赎罪吧! 二十七、皇陵秘史 过了片刻马历城来叫我,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林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和马历城一起先赶到天柱山村。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马历城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马历城和我挤在拖拉机上,马历城笑道:“林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马历城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马历城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马历城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马金城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手段不凡啊!” 我问道:“马金城是谁?” 马历城叹道:“这人是马大佬的亲生儿子,过于宠爱了,想不到做出这种事情起来。” 皇陵村的事情,果然和马大佬有关。他究竟是什么神秘的人物呢?为什么一个手下,会攻击另外一个手下? 我见马历城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马历城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硬梆梆,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马历城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马历城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液体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谁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马历城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腐败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马历城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马历城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高潮,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大胆青年,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青年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马历城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青年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马历城怒目一瞪,几个青年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青年,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马历城啊地一下,心头一震,马历城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马历城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马历城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马历城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大家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腐败,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金三角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马历城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马历城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阴沉,似乎有心思。” 马历城叹道:“大事啊!这种事情,当初说过是不能做的,结果马金城还是做了。” “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听你的口气,似乎认识这主事的人,是吗?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马金城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马历城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君主努尔哈赤为了一己私欲,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努尔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我就不明白,难道马金城也想做皇帝,就学努尔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我先行站起来,去寻找胡发一了,那皇陵村甚是浩大,我找了好久也没有胡发一的下落,突然看见一件四合院里有四块正方形的青石板地砖,分别被安置在四合院的四个角落,院落右侧一块石板上刻着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图案;左侧一块石板上刻着的是像椭圆形图案,其余两块与此相似。我顿时暗暗生疑,似乎有特别的秘密,于是上前轻轻敲打青石板,发出啵啵的声音,里面居然是空心的。我大喜,急忙抡起一块石头,砸破了空心青石板,露出一个地牢。我把脑袋伸进去,叫道:“里面有人吗?” “救命……” 我听到胡发一微弱的响声。 我急忙跳下去,把胡发一拉了上来,但见他脸色苍白,浑身是伤,不禁勃然大怒,叫道:“老胡,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胡发一吃力地摆摆手,说道:“莫谈无用的废话,我有事情要告诉你,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大事。” 我把胡发一带进一间房子边,开门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这时马历城也过来,我想想不是外人,就让他在吧。 胡发一休息了片刻说道:“你们可知大中华皇清国?” 我一愣,说道:“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我老婆林白水是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胡发一哈哈大笑,顿时引发一阵咳嗽,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胡发一顿了顿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有两个兄弟,一个叫马文金,一个叫马武铁,他们在挖掘满清皇陵的时候,突然听到棺材里发出了咚咚的响声……” 二十九、沈阳故宫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马历城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马历城,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马马马大哥,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马历城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马历城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马大哥,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马历城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马历城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马历城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马历城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马历城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马历城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金三角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马历城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马历城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陡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马历城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林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马历城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马历城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马历城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马历城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马历城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八九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被我折断一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金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旁边是久迩宫明月,还有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相貌和久迩宫明月非常相似的男子,不知是何人。 其中有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头头,沉声道:“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马历城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马历城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马历城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金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金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陡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林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金城的鼻子也太佟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若你擒住,定要碎尸万段……”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陡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碎尸万段”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小心!” 马金城失声叫道。 马金城如此关心,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大佬了,原先马历城说道其人非常威严,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大佬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金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定然能将他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的久迩宫明月便走了下来。突然旁边那个中年男子飞扑上来,我把马大佬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动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久迩宫明月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大佬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大佬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久迩宫明月叹道:“朱先生果然好身手!” 那中年男子也说道:“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父子的联手攻击的。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久迩宫夏至定会干掉你!” 原来是久迩宫明月的老爹,我见他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他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久迩宫明月一怔,说道:“这个手枪对我无用。我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久迩宫明月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家臣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久迩宫夏至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这么多人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是中国人。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家臣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金三角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贩毒分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久迩宫夏至回过头向马金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家臣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久迩宫明月叹了一口气,向家臣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大佬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大佬。 马金城痛心疾首,哭喊道:“父亲,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首领!” 那马大佬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久迩宫夏至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大佬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马大佬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马大佬,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马历城,我擒住了马大佬,你快来帮手!” 马历城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历城,因为……他是假的!”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他是假的?” 马历城说道:“不错,真正的马大佬已经瘫痪在床,怎么可能活动呢!” 远处马金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历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金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历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历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人,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林白水不是让马历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林白水她,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历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历城说道:“现在她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历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历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两口全凭林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历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历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历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历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历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久迩宫夏至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历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历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历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久迩宫明月。 他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历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历城的指挥,于是他立即分开阻拦我和马历城。久迩宫明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久迩宫明月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久迩宫明月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家臣们。 那群家臣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家臣。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家臣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他!——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历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林白水来威胁我。而久迩宫明月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历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床上。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三十一、沈阳盗墓 早上,我被一阵噗通噗通类似虫子蠕动的响声和呜呜的低鸣惊醒,张开眼睛看到裹着被子的佟毓灵像条春卷一般在地上滚来滚去,口中嘤唔不已。我穿好衣服下床,一脚踩中佟毓灵,从她嘴里抽出臭袜子,笑问道:“昨日睡眠可否安稳?” 哪知佟毓灵眼眶里泪水滚滚,几乎要落下来,小嘴一扁,哭诉道:“你,你这个恶人,就只会欺负我!” 这是佟毓灵吗?我转而醒悟,问道:“你是……佟毓敏?” 佟毓敏点点头,说道:“昨天你见过我姐姐了吧。” 我把佟毓敏从被子里解放出来,后者忽然啊地一下,原来察觉自己竟然只穿了很少的衣物,立时满面通红,扯住被子的一角遮起来,吃吃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叹了一口气,转过身说道:“你自己穿好衣服,我保证不会偷看。” 背后兮兮嗦嗦的便是女子的穿衣声响,好生奇怪,莫非心机敏捷的佟毓灵属于黑暗,而单纯的佟毓敏属于光明?但是我们合作的事宜,便是如何是好?无论如何,叫我相信这个笨姑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片刻佟毓敏说道:“好了。” 这次她没有做手脚,我转过身,女人安静地坐在床脚,垂着头,不敢看我,仿佛非常害怕我一样。见我一直没有说话,她说道:“我们,不出去吗?” “出去干嘛?找死?马历城、马金城和你的那些手下,都在搜索我呢!” 佟毓敏说道:“昨天姐姐和你商议过了合作的事宜,这些事情我都是知道的,现在姐姐不在,我会代替她完成任务。” “你?” 似乎听出我语气中怀疑的成分,佟毓敏马上说道:“是的,是的。我和姐姐是一个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隐瞒,姐姐要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做的事情。请你相信我,虽然我不如姐姐聪明,但是我一定可以坐好的!” 眼前便俨然是一个新兵向老兵恳求溯源,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佟毓敏这个笨蛋总比佟毓灵好对付,说不定能够套出什么,当下答应。问道:“那么我们去哪里?做什么呢?” “沈阳故宫。准备一些工具,我们可能会需要挖墓。” 老子又干老行当的!顿时觉得手痒痒。干考古的行当久了,一日不见干尸骷髅,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唉,不对啊!这不是有毛病了吗? 只是心中暗暗怀疑,沈阳故宫里面有坟墓吗?那岂不是大大的破坏风水?除非人殉?想到那皇陵村叫人毛骨悚然的人殉金字塔,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以后金政权是一个奴隶制政权,根本不把人当作人,残暴之极,极有可能,当初辽东三百万汉人,尽数叫努尔哈赤为了做皇帝的一己私欲杀绝了,以至于之后数百年,本来已经开发了数千年的辽东居然渺无人烟。 我带着佟毓敏出去,既然处于合作状态,双方的敌对态度就减少了很多,我也不怕她一下子逃掉。以佟毓敏的言论和自己观察而言,目前马家内部正斗地不亦乐乎,虽然双方都在寻找我们,因为相互牵制,反而不太那么灵活。我们简单化妆一下即可。我手头没有趁手的工具,一般的铁锹等又不行,看来只能向以前的“同行”借了。于是我们来到故宫附近的沈阳古玩市场。 所谓古玩市场,其实就乘着故宫的名气,开辟了一处地方,一干爱好古玩相互交流,正品赝品都有。后来文物贩子也来了,销赃一些不能在公开场合摆弄的玩意,于是市场越发乌烟瘴气,鱼龙混杂。 我唯恐佟毓敏不小心走丢,牵着她的手慢慢在市场里找寻。不刻找到一个地摊,上面排放了一些明清古玩,细看乃是出土不久,我心中便明了,这定是一个和盗墓贼勾结的文物贩子,循着这条线即可。 我蹲下来随便挑了一个烛台,摆弄一番,不屑地扔到地上,冷笑:“太次了!” 文物贩子大怒叫道:“小子,这玩意可是很值钱的,万一弄坏了,将你全身卖了也赔不起!” 我摇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这个烛台明明是晚清时候的作品,值钱个屁,倒贴给我都不要。老子也是干过这行的!” 我说的是实话,这年在北大历史系呆着,老婆又是搞这个玩意的,水平能不提高,不然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文物贩子顿时露出狐疑的神色,自称也干过盗墓这行的只有两种人,真的盗墓贼和警察探子!后者可能性更大! 我说道:“我这次是为了一个大客户过来,海外,有钱呢!” 我把佟毓敏拉过来,摘下她的墨镜,然后伸手在她翘起的小屁股上轻轻一个巴掌!佟毓敏受惊,顿时失声惊叫,叽里咕噜尽是洋文来,配合了她那张亦中亦洋的面庞,文物贩子不禁信了几分。当时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洋鬼子,来的不是投资办厂,就是暗地里干不良勾当的。凡是贩卖文物的贩子都清楚,一块秦砖在自己手里叠屁股都嫌硬,但是到了洋鬼子手里,换回的可是同体积高的钞票啊! 文物贩子大喜,哈腰点头,收拾好文物就说道:“随我来!” 盗墓贼和文物贩子可是内外勾结的典范,一个偷盗,一个在外销赃,只是盗墓贼也不能太信任文物贩子,手中总是留一手,最值钱的东西捏在手心。 我们随着文物贩子左拐右拐,来到一个棚户里,文物贩子高声叫道:“老王,有同行带客人来!” 里面出来一个人,年纪和我差不多,个子不高,出门便叫道:“兄弟要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姓阎名罗,家住冥界十八层地狱,带勾魂无常一名,要你小命一条!” 老王脸色大变,大吼道:“小子,你来拆场子吗?你找死!”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咬人的狗不叫!真理啊!如此虚张声势,就说明老王心中有鬼,他正想转身逃跑,我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拎回来,狞笑着凑上去说道:“老弟,哥哥我其实也不想要你的狗命,不过借两样东西而已!” 老王拍拍胸脯说道:“老大,您看中了什么就尽管拿吧,不用和我商量,也不必客气。只要我有的,就是老婆也可以借!说吧,缺什么?” 文物贩子忽然暴起,扑向佟毓敏,后者尖叫一声就被制住。文物贩子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路,你给我放开我的兄弟,我就放开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叹道:“她又不是我老婆,她的生死,管我屁事。不信你问她,我是怎么和她相识的。” 佟毓敏结结巴巴说道:“我,我是被他捉来的……” 文物贩子稍微一怔,果然佟毓敏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刚毅之极,乘机把右脚抬起,狠狠地一跺。那文物贩子立时惨叫,放开了佟毓敏,抱着脚跳来跳去。佟毓敏慌忙凑到我身边,我看她眼泪珠儿又几乎要落下来了,责怪我道:“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是刚才说过吗,你又不是我老婆,我没这个义务。” 佟毓敏几乎气死,之后一直板着脸不理我。我无所谓,拍拍老王的肩膀,说道:“也没事,就借你吃饭的家伙?把你那些盗墓的工具,借我一下。” 老王怔住,原本他以为我是要借钱,哪知不过借几样盗墓的工具,这些洛阳铲啊,老鼠衣之类的工具,并非特别昂贵的东西,虽说一时难得,细心搜集一下,不过几个礼拜的功夫又可以弄过来了。我见老王发愣,说道:“我不是刚才说过吗,我也是同行,现在有个大买卖,但是缺少趁手的工具,所以向你借一下。” 老王为人圆滑,借此喜道:“不如让兄弟我也参一把,有财大家发!” 我说道:“眼下还不需要你,我先去探探风声,倘若真的人手不足,叫你来也无妨。” 于是老王转身入棚户,打开炕洞,掏出一皮袋给我,我稍微检查了一下,这个老王是好手,里面的工具一应俱全。离开时候我说道:“对了,要是有个叫马历城的人过来,你就告诉他,就说我朱恒淮去一趟故宫了。” 老王骤然听到“马历城”的名字,立时张口结舌,脸色煞白。马历城好生厉害,道上的人对他怕极了。 佟毓敏一推我埋怨:“你糊涂了不成,存心透露给马历城消息?” 我摸摸她的小脑袋,叹道:“可惜,你不如你姐姐聪明,要是她立即能够想通。这叫作欲擒故纵。以马家的势力,迟早都会探明清楚我们来过这边。但是我却直白地告诉老王我要去故宫,然而手中的工具又是盗墓之用。你且想想看,故宫有坟墓吗?没有!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的疑兵之极,故意引开他们去其他地方,其实恰恰相反。” 佟毓敏恍然大悟,眼神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便只有蛮力,就知道欺负我,现在看来,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狡猾奸诈之极!” “过奖!过奖!” 这是我过去在金三角打仗时候最常用的计策,打地贩毒分子鬼哭狼嚎,眼下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热带丛林,无处不在的敌人,没有任何援兵……思虑之间,我们已经来到了不远处的故宫,买票进入之后,佟毓敏急急忙忙拉着我找寻线索。 “首先,找到故宫的中轴线!” 所谓中轴线,古代帝王皆自诩受命于天,皇宫对应天上九重天庭,坐北朝南,宫殿中轴线必须与子午线重合。一入沈阳故宫正门,就以大清门、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中心分割线为中轴线,把沈阳故宫完整的分为东西两部,也把整个沈阳老城分割为两半。由此可见中轴线的重要性,它往往对应天命。 哪知下一句佟毓敏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沈阳故宫的中轴线并不对准了正南,它偏西一点!” 我不信,掏出指南针核对,果真向西偏角三四度。我说道:“不对啊,这岂不是不正常了。十七世纪的时候,我知道测量技术已经很高了,这么庞大的建筑,不至于出现偏差。这事关皇权风水,设计师一个不好,可要砍脑袋的!” 佟毓敏摇摇头,说道:“这是有意为之……” 忽然一阵喧哗传过来,我们看过去,不禁吃了一惊,原来是马金城的人马和原本佟毓敏的手下一起来到故宫,虽然不是马历城的人,不过也够人头痛了。佟毓敏面露惊喜之色,我冷冷浇凉水:“此刻你要过去也可以,大不了再做马金城的傀儡罢了,完事之后,说不定就丢入黑龙江的冰水中,冲入大海!” 佟毓敏顿时醒悟,咬咬牙,脸色刚毅的神情显现,她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避开他们,沿着中轴线,一直走到和子午线交叉点,那里……” 眼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时躲避不了,我忽然侧过身,抓紧佟毓敏的腰肢,亲住佟毓敏的小嘴。她呜呜叫不出声,眼睛瞪地大大,那些人马走过,看到我们都是显出鄙视的语调“狗男女”,当时民风不开放,像这种西方式礼节人们好奇多于鄙视。却也不理会我们,顾自走开了。 我放下佟毓敏,她满脸通红,抵着头害羞,我拉着她低声道:“没时间装娘们了,走!” 我们极速飞奔到两条线交叉点,正是在凤凰楼的一块地砖上。从外表上看,丝毫不起眼。我狐疑地盯着佟毓敏,她说:“打碎这块砖,然后挖下去!” 我吓了一跳,这么大的工程,能不惊动人吗?转念一想,于是把几个游客赶了出去,关上大门,从皮袋里掏出一点石灰在门上写到:“装修!”暂时不会有人打搅! 然后我又在皮袋里掏出几样家么,好家伙,这个老王手段不错,弄来了美国货,装卸式的鹤嘴锄。我抡起锄头噼噼啪啪,砸碎两层砖头,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大石板。据我所知,古代宫殿的地基都是以砖块密密麻麻铺就而成,例如北京故宫不下用了数百万块,最厚的地方用了五十层砖块。虽说沈阳故宫不如北京的那么宏大,但是不至于用石板代替,寒酸之极。我又抬头疑惑的凝视佟毓敏,她点点头,示意我继续干下去。 我抡起锄头一顿蛮力,砸碎了石板,那石板碎块噗噗往下面掉下,我伸长脖子凝视挖掘的洞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石板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在寒冷的冬天里嗤嗤冒着暖气,犹如一头猛兽张开大嘴在呵气…… 我呵出一口凉气,想不到在沈阳故宫内部,竟然深藏如此隐蔽的通道,回过头瞟了佟毓敏一眼,问道:“这便是你们先祖万一战事不利,用来逃命的隧道?” 佟毓敏怒道:“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虽说后来的子孙不孝,但是创建故宫的乃是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他们都是战场拼杀的英雄,怎么会修建逃命的隧道呢?这里面,蕴藏着我们满洲人的一个大秘密?” 我问道:“这是什么秘密,你且说说给我听一下,也好证明,这并非努尔哈赤胆小害怕而布置的亡命场所!” 佟毓敏缺乏心机,叫我随便一激就滔滔不绝说出来:“所谓中原正统王朝,便是金、木、水、火、土‘五德’相生相克,循环轮回,例如金元代木宋,火明取金元。我满洲大清原先叫唤作大金,明火克金,大大的不吉利,于是便更名满洲清,以三水克制日月明。但是光光改名字只是治标之举,有风水高人指点我们,需得建立五个风水填穴掩埋,对应五行。这五个墓穴,分别以我太祖之上五世命名,直至远祖孟特穆为止,正好五个。福陵且不用说,里面是我太祖皇帝,故宫内的就是显祖塔克世之风水墓穴,故宫只是掩人耳目……” 佟毓敏见我眼角露出狡黠的神色,这姑娘毕竟不是绝顶大笨蛋,顿时醒悟,骂道:“你这个大坏蛋,我就知道你只会欺骗我!” 我哈哈大笑,所谓的秘密也套出个十八九,但是还忍不住讽刺说道:“我看故宫布局,十王亭八字排列,正是‘献花’态势,表明宫廷内部有污秽之事。难怪皇太极一命呜呼之后,连他的老婆孝庄也嫁给了弟弟多尔衮,帽子绿绿啊!正所谓成也风水,败也风水!” 佟毓敏狠狠瞪了我一眼,忍住发怒叫道:“你这人好歹也是男儿,此刻便不必多废话,好好下去探索即是了!” 我冷笑一下,从皮袋里掏出一团浸过煤油的绒毛,点燃之后扔到洞穴深处,约莫在地下十米多依旧燃烧不已,证明底下碳酸气浓度没有过高,也没有其他有毒气体。于是我放下一把坚固的尼龙绳,一角吊在宫殿的廊柱上,一角垂下,向佟毓敏摆了个邀请的姿势:“女士优先!” 佟毓敏惊慌失措地瞪大眼睛反问:“你,你,叫我也下去?” “很抱歉,我不能百分百信任你,万一你趁我在底下砸下一块石头,我岂不是一命呜呼?陪你祖先去?” 佟毓敏眼见势态骑虎难下,只得扭扭小屁股,顺着绳子爬下去。这条绳子专门是攀爬之用,每个二十公分打上一个结以供落脚,稍微一点能够运动的人都不困难。待佟毓敏下去之后,我也跟着爬下去,在洞穴底下,脚踩着泥巴,湿漉漉的。温度也比地面高,大概在零上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棉衣都感觉非常燥热了。 我从皮袋里掏出一盏矿工灯,套在佟毓敏头顶,又拿出一只摺叠式灯笼,点燃里面的芯子。这皮袋真好,几乎是百宝囊一样。有机会和老王交流几下,把我过去考古时记熟的墓地交给他去发掘。 佟毓敏好奇心起,摸着矿工灯问道:“既然有了电灯,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说道:“这是为了探测地底碳酸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一旦浓度过高,他就会自动熄灭,而若有有害气体,灯火颜色就会变掉。盗墓者三宝:洛阳铲、老鼠衣和气死风,其中的灯笼就是气死风。乃是盗墓万万不可缺少!” 佟毓敏点点头,我就在前面领路。洞穴底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布满了好像锅炉房一样难闻的气味,泥土湿答答、温热热。走了约莫几百米,前方霍然开朗。这个墓地的布局,似乎是蛇长一类,方才刚刚从狭窄的蛇颈通过,来到硕大的蛇腹。那佟毓敏仿佛非常讨厌狭窄的地方,此刻前方开阔,原本一直缩在我后面的便挤到前面来,方走了几步,忽然啊地一声,尖叫起来:“骨头啊!” 我抬起灯笼,在地面上犹如骨头铺就的一层路一样,地上密密麻麻地躺满了人身尸骨,当初埋葬的时候,因为本来就处于地下,就没铺上泥土,任其暴尸天然,几百年来,不过盖了一层薄薄的尘土,尸骨形状的轮廓异常清晰,都是遭斩首之后弃尸,然而下肢全部诡异地蜷曲着! 佟毓敏吓得退缩到土墙上,伸手随意地摸到一团突出的枝干上,初始我也以为只是树枝吧。但是佟毓敏头顶的矿工灯照在上面,清清楚楚的显示,这也是一段人骨!佟毓敏“哦卖糕”的一声,毫不犹豫地扑到我怀中,紧紧抱住我的胳膊,不敢睁开眼睛,抽泣道:“太可怕了,好多死人,我们快走吧!” 我抬起灯笼,那层土墙上,密密麻麻地突出了一段段的人骨,不是腿骨就是手骨,偌大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地不下数万条突出的肢骨!场面惊人。果然是人殉!努尔哈赤占据辽东之后,杀绝三百万汉人,然而后世发掘的尸骨不多,叫人不禁啧啧称奇,想来都是埋藏在特殊的场所,一来掩人耳目,二来人殉! 佟毓敏抱紧了我,叫我行动不便,我的手落在她脑袋上,轻轻抚mo,说道:“这都是你祖先造的孽,你后人居然不敢看?” “我不要我不要!” 佟毓敏死死不敢睁开眼睛,我无可奈何,说道:“你抓住我的手,我慢慢带你过去,记住,要是你自己绊倒了,碰到什么骨头之类的,是你自找的麻烦!” 我只能像牵着小孩子一样,拉着这个胆小如鼠的女人慢慢通过这条殉葬坑,粗略估计一下,面积大概在五千平米左右,尸骨不下十万具,真是杀人如麻!假如包括那些看不见,那数目更是惊人。按照堪舆学术上的说法,那么多尸骨人殉,岂不是大煞?不是祸及子孙,就是自己不得好死! 佟毓敏忽然摇摇我的胳膊,低声说道:“你听,是不是有声音,我好像听到有人过来了!” 我叹道:“胡说八道,这里除了你我是活人,其他的都是死人,会有什么声音。说不定是田鼠啊冬眠的蛇啊,被我惊醒了!” “不是不是,我真的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低头见佟毓敏满面委屈,似乎真的是如此,她双目合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听力自然比我敏锐,我也试着闭上眼睛,凝神倾听,似乎真的有人在讲话,越来越近,我猛然张开眼皮,回头展望来路,顿时脸色大变! 一、僵尸初现 一九八一年一月,湘西万尸冢林。 我仰头望望天,心头升起一丝不安。太阳虽然已经悄悄地躲到了西山下歇脚去了,但这天明明是一个满月的夜晚,又不挂一丁点的云彩,怎么眼前就一片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那一月份的寒气,固然没有北方动辄零下几十度的气温那么低,可是沾了水汽湿冷,更带着一股凄惨的阴气。淡薄的棉裤无法阻挡,简直如针刺一般透入骨髓,关节生出剧痛。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海洋中,又冷又恐慌,苦苦挣扎。 忽地前面伸出一只手掌,让我犹如溺水之人发现了一根稻草,紧紧拉住,前面的人低声喝道:“还不快走,迟了,可就走不出万尸冢林子了!” 我点点头,跟在他的后面,继续未完成的长途跋涉。 我叫朱恒淮,是一个参加过那场南方丛林战争的一个老兵。战争结束之后,响应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裁剪军队,于是今年就从部队退伍。与其他兴高采烈回家去的战士不同,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十五岁始就以部队为家,陡然之间要我离开熟悉的环境和人物,顿时茫然失措,一瞬间甚至有了天下之大,何处可容我的感觉。正当为前途渺茫而发愁的时候,一位家住湘西的战士极力邀请我去他的老家落户。 这位战士名叫何永进,高高瘦瘦的。世界上有三种关系最铁,一是一起同过窗的同学,二是一起蹲过大狱的同牢,还有一种就是一起抗过枪的同袍。不仅如此,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我们还一起住过同一个猫耳洞,一起对付猴子一般的敌人,和我是生死之交。加上他比我大上两三岁,不免把我当作兄弟一样看待。只听何永进拍着胸脯吹牛:“不是我扯牛皮,我家养的那个妹子,可是十里八乡都出名的大美人,长得可水灵灵。正巧了,年岁上和你差不多,配作老婆刚好。走,同去同去!” 我笑笑,想想就跟着何永进一起去了湘西。倒不是垂涎他妹妹,光是瞅着何永进一脸的大麻子,就不敢想象他妹妹的德行。我念叨着,反正我是一条光棍,又无处可去,落户到湘西也不赖,至少有个安顿之处,总比到处奔波要好。至于他介绍的妹妹,到了那里也不一定要娶来作老婆,日后再说。 于是我打定主意跟着他去了湘西,我们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到达湘西时已经是第四天下午。何永进老家是山区,不通汽车,出入全靠两只脚。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一个落脚点,不然只好第二天出发,多耽搁一天了。何永进思家心切,和我商量了一下,要今天趁早走。反正我们当过大兵的身强体壮,不怕多走几里路,于是立即动身。 我们两人在崎岖的山路里走了几个钟头,初始天色明亮,风景秀美,简直是在野外郊游一样。后来深入丛林,那天色也渐渐转黑。湘西地方偏僻,千百年来人烟稀少,显得与众不同,就是夜里黑起来,也和别的地方不同。那山里林子非常茂密啊高大的乔木枝叶繁盛之极,密密麻麻地叠了起来,遮住了阳光,白天倒好,总有光透进来。可是太阳甫一落下,顿时遮天蔽日的黑漆漆。偶然瞧见前方亮起一丝火光,却是一团团蓝森森的幽幽鬼火,甚是恐怖。我自诩胆子算大了,心头也不禁狂跳。走在脚底的地皮更是奇怪,高高低低,起伏不定,仿佛地面上挖掘了无数散兵坑。我问在前面带路的何永进:“老何,什么时候到?这林子有古怪,我觉得特玄!对了,刚才你说这个林子叫做万尸冢林,是不是里面死过很多人?” 何永进随手折了一只枯枝,在枝头沾上树胶,再粘了几片树叶,打火点燃了就是一个现成的土制火把。火光虽然幽暗,照明的范围也限于方圆两米内,但是总胜于两眼摸黑。何永进将火把递给我,自己又做了一个,两个人一手一个,极速前行在丛林中,一边走,何永进一边回答我方才的疑问:“从前这片林子并不叫做万尸冢,而是一个拥有三千多人口的繁华村落,生活安逸,犹如桃花源。但是在抗战结束不久之后,一场恐怖的灾难降临了!” 何永进顿了顿,继续说道:“先是从村子里外出卖货物的几个村民离奇暴毙。村民惊恐不已,把尸体抬回村子,谁料这些尸体,竟然化作尸体,犹如瘟疫一样开始传染,不到三天,就把村子里面的活人杀绝。整个村子,只有之前在外面读书的几个学生侥幸逃生,他们回来之后,看到了一副惨烈的景象。整个村子里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尸骸,个个死状可怖。那几个读书的学生,就把死掉的村民一一埋葬,于是这里就名万尸冢林了。你看,你脚下不是一个个坟头吗?” 我举着火把低头一看,果真发现,在我脚底不时掠过的,竟然是一个个没有墓碑的小土包,大小犹如一把撑起的雨伞,远远望过去,似乎在黑暗的林子里,布满了无数个土包坟墓。我顿时吓了一跳,原来我居然是在坟地里穿梭奔波,难怪脚底高高低低,都是这些坟头在挡路。 但是何永进哈哈大笑道:“恒淮,不必担心,这毕竟是个传说,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再说了,死鬼再可怕,也不如活人。你初来乍到,不习惯。现在走夜路当然没有问题,解放前才糟糕呢!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一点也不假,以前湘西遍地土匪,五几年解放军剿匪简直比打******的百万大军还辛苦。哪如现在安稳地走夜路呢!” 突然一种“哒哒……”有节奏的跳跃声传来,不禁问道:“老何,这是什么声音?你仔细听听,哒哒的!” 何永进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脸色陡然大变,低声叫道:“早不来晚不来,不好!我们遇到吆喝死人的!” “什么,吆喝死人的?什么玩意儿?” 何永进粗暴地喝道:“不要管,我们快走!” 我莫名其妙,既然何永进这么急,必然有其理由。当下我就跟着何永进加快脚步,一路小跑,离开了万尸冢林,约莫过了半个多钟头,忽看到前面亮出一片灯光,却是到了一个旅店。 所谓旅店,也不过是用木板搭建的几个简陋房间,若不是正门上方挂着一个招牌“有间旅店”,当真以为只是守林人的小房子。旅店简陋之极,但是毕竟人气多了起来,甫进入大堂,就看见四根柱子上都挂着亮堂堂的蜡烛,底下饭桌边有五六个人喝酒吃饭。那老板是一个穿着油腻腻中山装的老头,笑着迎接我们:“啊,两位解放军同志,要落脚?先吃饭吗?” 我们身上还穿着摘取衣领袖章的绿色军装,倒是一目了然。何永进是东家,他点点头,说道:“给我们两人一个房间,另外来点吃的。” “好咧!” 我们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不刻上来两大碗米饭,一碗熏腊肉,一碗茶树菇土地。我们赶了一天的路,老早饥肠辘辘,当下放开肚皮吃起来。至于酒类,万万不可,外出走路,还是小心为妙。 我们正吃的欢,突听敲锣的声响,同时有人不住用湘西土语吆喝道:“吆喜神喽!吆喜神喽!” 大堂内正在吃饭的所有人都脸色陡然大变,那老板急急忙忙上前,对我们鞠躬道歉:“各位客人,喜神打店了!请诸位回避一下,以免触怒了喜神!” 那些客人顾不得没有吃下的饭,慌慌张张地跳起来,躲到后面的客房里去。连何永进也神色慌张,拉着我跑进去。我心中越发疑惑,强行拖住了何永进,喝问道:“老何,我问你,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才路上也是这样的,现在到了店里,大家都怕的要命。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你如此大惊小怪。毛主席不是教导我们,要敢于同一切牛鬼蛇神做斗争!” 何永进脸色发白,口中吐出两个字:“赶尸!” “赶尸?” 我口中念叨着,不明白。 何永进急促地说道:“赶尸,就是赶着尸体回家!” 我忍不住笑出来:“胡说八道,人死了,怎么还会动?居然要把尸体赶回家?你当是牛啊!” 何永进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留下一句:“不信也罢!”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大堂里有人短短地说道:“喜神打店了。叨唠!” 老板问道:“几位喜神?” 那人说道:“两位!” 我心中好奇,透过木板的缝隙窥视,看到老板正在招呼一个精壮的汉子,约莫三十来岁,相貌甚是丑陋。他的打扮极为奇怪,头上是一顶青布帽,身上穿着一件青布长衫,腰间别着一条黑色腰带,藏着什么东西。至于脚上,更是奇怪,居然穿着一双草鞋。现在什么社会,再穷,至少一双鞋子还可以弄到吧! 汉子身后,直挺挺立着两个人,更是奇特,他们头上戴着一顶高筒毯帽,脸上叫一块白布给遮住了,身穿长袍大褂,肩膀部位,挂着纸钱、黄表,浑身一动不动。然而他们身上的衣物和纸钱却随着外面传进来的微风飘飘荡荡,顿时阴风四起,有若孤魂野鬼,俨然一具僵尸,甚是恐怖。我顿时头皮发麻,这时肩膀突然一搭,我吓了一跳,回转头…… 我惊讶地看到,在我肩膀后面,黑暗中闪烁着一双亮晶晶的小电珠,仿佛是黑森林里的老狼,我浑身一震,再定睛细看,却是何永进这个家伙,顿时松了一口气,恼火地朝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掌一拍,挪开去,骂道:“好你这个小子,不声不响,你当在南方丛林中半夜摸敌哨?吓死我了!” 何永进面色凝重,竖起食指在唇边发出嘘的响声:“禁声,万一打搅了喜神,那可糟糕了!走,不要再看了!” 说着何永进便强拉我离开,我想想也怪悚人的,跟着他一起到了房间里。何永进划着火柴,点燃了蜡烛,房间里有了一丝微弱的亮光。这种山里简陋的旅店,当然不能和军队里的招待所相提并论,里面布置粗糙简陋。当中放了一张木桌,两把凳子。靠墙是一张床,乃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 何永进坐在凳子上,气呼呼地说道:“恒淮啊,不是我说你,这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山里人胆子大,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做,唯独这个喜神,不可触犯!刚才幸好我把你拉了过来,如果再看下去,万一叫喜神发觉了,被赶上来咬一口,连你也会变作喜神!” 我吃了一惊,说道:“真的那么玄奇?这人死了,怎么还会跳来跳去,我觉得邪门啊!难道当地政府不来管一管吗?” 何永进脸色一变,站了起来,四下里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人偷听,才悄悄凑近来低声说道:“不瞒恒淮,喜神,其实是湘西土语‘死人’的谐音!大家喊喜神,其实是忌讳。听说刚解放的时候,是有解放军战士来查这些封建迷信的事儿,但是后来……”何永进面露惊恐,“听说,那来查事的一个排解放军,全部神秘失踪!后来发现的时候,都死得很惨。自此之后,政府就讳莫如深,只要他们不伤及无辜,基本睁只眼闭只眼。” 我大骇,又听何永进说道:“中国历史悠久,绵延近五千年不绝,流传下来了许多诡异的事情。我听说,那喜神赶尸的起源,来自于几千年前的上古时期。蚩尤与黄帝在中原大战,杀到尸横遍野。蚩尤大败,往南逃跑。蚩尤对身边的巫师说:‘我不能丢下在此战死的兄弟不管!他们的妻儿都在等待着他们的回归!’于是巫师答应了,拿着符节在兄弟们的尸首中间吟唱:‘死难之弟兄们,此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那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都站了起来,若是缺失肢体的尸骸,也自动拼合起来,规规矩矩地站在巫师身后,一步步往南走,直至退入苗疆,也就是现今湖南一带。本来赶尸的秘诀,只在僰人手里流传,后来渐渐穿到了汉人手里。我们这边十里八乡,若是有家人暴毙在外,都会托人把尸骸赶回来,这就是赶尸!”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一月份本是天寒地冻,山间更是寒冷,这时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传出一个男子的喊叫:“归魂喽!归魂喽!” 孤寂而幽幽的招魂之声响彻漆黑的夜里,当真像是一只鬼手,拨动着人类心里最深处的神经之弦。何永进说道:“睡吧,我们明天还要赶路。只要避开喜神,一切平安!” 我和何永进草草上了床,挤在一起。我一个人身在外地,本身就有孤寂感,加上又是遇到如此诡异的事情,身边何永进已是鼾声大作,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想着那个喜神的事情。我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也不少,见过的尸骸更是不计其数,什么死法都有的,唯独没有听说过人死了之后,还会蹦蹦跳跳的。突然灵光一亮,有诡异!我想起以前有一位老战士同我讲过,说道有一次他们营地里闹鬼,大家夜里合伙过去,结果发现只是一只大号老鼠在作怪。我是无神论教育出来,怎么会信这些邪魔外道呢!我要揭破他们的诡计! 我摸摸放在胸口的护身符,一个毛主席像章,顿时胆子大了一圈,悄悄地爬起来,尽量不惊动何永进。因为天气寒冷,我们都是和衣睡觉的,倒是省了一圈穿衣服的功夫,把鞋子扒上之后,就可以偷偷地拉开门出去了。 我摸黑走在走廊里,慢慢地来到大堂,看到大堂正中躺着两口薄皮棺材,棺木头大大地写着一个寿字,上面点着一盏香油灯,散发橘黄色的昏暗光芒,使得大堂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若隐若现,笼罩着一层灰蒙蒙的影子,仿佛处于生与死的边缘。 我既然来到了大堂,硬着头皮过去,慢慢靠近棺材。说来也奇怪,这两口棺材,其中一口材居然没有棺材盖! 没有棺材盖,假若棺材里有尸体,也就是那个什么喜神,直接暴露在外,似乎在故意勾引着人过去瞧瞧。 我的好奇心顿时被高高吊起来,信手捏了捏毛主席像章,又随手拾起一条板凳。我也曾经听说过不少僵尸暴起伤人的故事,唯恐他突然从棺材盖里面扑出来。这样我一步步地慢慢靠近,一手攥着板凳,一面伸长脖子,把脑袋伸进第一口棺材里! 哪知一见之下,顿时大失所望。不过躺着一具平常的尸体,既没有骇人的恐怖面目,也没有张牙舞爪的举动。我见他面色惨白,死了一段时间了,还不如我在南方丛林尸山血海里遭遇的可怕。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跃跃欲试要抱起一个一百斤重半人高的炮弹,运足了力气,哪知居然是只有十斤的薄皮练习弹,不禁浪费地厉害,还因为吃力不准,摔了个仰八叉。 我顿时泄气,恹恹地坐在棺材边的凳子上,喘口气。 脚边的绑腿突然有人一扯。 “别闹!” 我以为又是何永进不声不响地来拖我回去,头也不回。 又是一扯,我低下头,突然浑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倒涌!地上有两个影子,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却明显不是何永进的!矮矮小小,头上长着两只角,犹如传说中的血衣夜叉! 前有僵尸,后为夜叉,我只觉得一股凉气立时从顶门里灌进来,骨髓都冷飕飕,坚韧如钢铁的神经差点崩断。我一个趔趄,就跌进了棺材里,仰躺在死人身上,手脚不住乱舞。在这种情况下,我居然还是没有吓得大声喊出来。毕竟是在南方丛林战场呆过,黑漆漆的夜里攻防,谁第一个喊叫暴露目标,谁就是第一个死鬼!我已经养成习惯了。 更怪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在死尸的嘴里,慢慢冒出一团团白色的光芒,飘飘然地飞了上去。我正发呆中,这时那长着两只角的夜叉慢慢把影子伸进棺材里,我手脚不再乱动,定定神,却发觉影子的主人,居然是一个梳了两条辫子的七八岁小孩。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头上留着两只朝天辫,灯光一照,影子却是如长角的夜叉。我又气又好笑,今天怎么老是遇到这种一惊一诈的事情呢?果然世界人没有鬼,只有人吓人。 不过这小孩子胆子也够大了,寻常的这个年纪小孩,听到棺材二字就已经吓得睡不着觉了,他居然还有胆子来棺材边。我心理疑惑,伸手摸摸他的脑袋,触手温暖,是活人,于是我问道:“小鬼,你来做什么?” 小孩指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我一愣,反问:“你不会说话?” 他点点头,原来是一个哑子。 我从棺材里出来,看到这个小孩又钻到桌子底下,像只小猫一样蜷起来睡觉。原来,这竟然是他的地铺。这个老板好毒啊!不论小孩是什么人,怎么能够如此虐待呢?现在是新社会,不是旧社会,刘文彩、周扒皮不得好死! 我怒气冲冲,拉起小孩说道:“夜里这么冷,当心冻死!走,小鬼,和叔叔一起过去。挤挤睡一下吧。” 我把小孩子抱起来,他年纪应该有六七岁,但是体重很轻,不过三四岁的小孩份量。我心底一沉,到了早上,我必定找老板算账。 我没有吵醒何永进,三人就挤在一起,一起取暖睡到天明。鸡叫三声之后,突然我听到嘶声裂肺的惨叫:“是谁?是谁动过喜神了?狗子呢?我不是叫你看住寿材,人跑哪里去了?我找到你,一定要打死你这个狗头!” 原来这个小孩叫狗子。 他听到老板的叫骂,顿时一阵哆嗦,我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不必担心,有叔叔在!” 当即我就起来,领着狗子进入大堂,老板和昨晚看到的那个精壮汉子站在棺材边,盯着被我翻的一塌糊涂的尸首。老板一见狗子,冲上来就要挥拳殴打,我一把拦住,喝道:“住手!你想干什么?” 老板怒气冲冲,叫道:“我叫这个小鬼把寿材和喜神看好,哪知道他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你看看,现在喜神成了什么样子?” 我哼地一下:“喜神是我不小心弄坏的,小孩子也是我带过去的。要找人算账,也应该找我!我还得找你算账呢!这个小孩被你虐待成这幅德行,你简直就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豺、拿摩温!” “你!你,这是”老板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但我的个子块头远远超过瘦小的老板,指责的气势立时逊了三分,支支吾吾说道,“这是我们的家事!由不得你管!” 那精壮汉子眉头一皱,说道:“别吵了,吵了也没用。既然喜神的魂已经被惊走,没办法,我们就再把喜神的魂招回来吧。这位解放军同志,喜神魂是你惊走的,之后有点事情,也得麻烦你一下,再把喜神魂召回来。” 我虽然不信这干牛鬼蛇神,但是毕竟祸是我闯出来的,理应由我负责,倒是何永进事后得知,又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说什么山里的规矩不可坏,少碰喜神之流等。而那所谓的喜神招魂,其实就是左手持一双红绳铜铃,右手挥一三角杏黄令旗,到处走来走去,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招魂完差不多是傍晚时候,这样我们耽搁了一天功夫,晚饭之前,门口突然飞出一个小小的影子,我瞅见了说道:“狗子,不必躲躲闪闪,有事情出来吧!” 狗子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把我拖过去,我虽然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是跟了过去。狗子左拐右拐,来到一处偏僻的小房间,里面叽哩咕噜传出低低的说话声。 “那狗子,克死爹妈的杂种。要不是念在亲戚份上,我把他捡来,老早喂狼了。可恶,居然帮着外人!那两个解放军的,也太喜欢多管闲事了。” 这是老板的声音。 “老兄不必发火,你可知,今天我为何把他们拖下来?” 这是那个精壮汉子的。 “莫非有什么计策?” 精壮汉子阴沉沉地说道:“哼,他们把我喜神的魂都放走了,哪里那么容易放过!” 老板不明白:“不是把魂招回来了吗?” “魂飞走了,就招不回来了。没了魂,我就无法赶尸。既然那个大块头闯的祸,我就让他自己负责。今夜,我拿了他活人的魂出来!” 老板大吃一惊:“拿了魂,人就死了。这可是犯法的大事啊!” 精壮汉子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赚什么黑心钱?呵呵,反正都是外地人,死了就直接抛尸野外,就当作被狼吃了。” 我暗暗发怒,这帮人好狠。一件小事,就想要杀人灭口,幸亏狗子带我过来听到了这件事情,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吃晚饭时候,老板把饭菜送到我们房间。我推脱身子不舒服,不喝一滴水,一粒米,唯恐里面下药。何永进却不听我的话,大大咧咧地吃下肚去。片刻何永进就鼾声大作,睡着了。我无可奈何,把他拖到床底下,然后用行李背包和衣物,叠成两个人形,放在床上,自己则是暗暗守在门后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啊的一声打开,一阵阴风涌入,我抓紧了手里的匕首,这是我退伍之后唯一的留念品。美国货,打南方丛林猴子时候缴获的,质量当然不赖,十多年过去了,依旧锃亮如新。 我以为走进来的,不是精壮汉子就是老板,只要他们一进来,就一刀一个。但是,我却没有听到脚步声,而是听到噗噗的跳跃声。我惊讶万分,于是悄悄地从门背后探出脑袋,看到的却是那个“喜神”,一蹦一蹦地弹到床头! 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个蹦蹦跳跳的僵尸。怎么可能?一个死人居然还会行动呢?之前我曾经怀疑,所谓的赶尸,其实是活人装扮的。比如以一个个子矮小的人,扛着被砍下来的死人头和肢体前进,即使是死人的亲朋好友看到了,也认为这是死人自己在动。但是,昨天夜里,我明明确认了那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死人。我在南方丛林的尸山血海里出来的,死人见多了,绝对不会搞错。难道赶尸,真的就是像赶羊一样,以邪术驱赶?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浑身凉飕飕的,吓得一动也不动。今夜微有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僵尸一蹦一跳弹到床边,嘎嘎好像是运作不良的器械一样,僵硬地把腰弯下,脑袋对准了我布置假人的头部,吐出一口白色的气,喷向假人。 我暗暗庆幸,幸亏自己事先得知了那赶尸精壮汉子的阴谋,不然给一个死人这么吐一口气,谁知道会中什么邪呢! 那僵尸对准假人喷了一口气,假人没有反应,他就这样一直喷下去。说来也奇,那口气好像是空虚的一样,穿过了假人的脑袋,穿过被子,穿过薄薄的木板,向下蔓延。不好!我把何永进就放在床底下。 只见那口气像是雨水一样落到了何永进的脸上,如有生命一般,慢慢钻入他的鼻孔、嘴巴、眼睛和耳朵这五官,过了片刻,从何永进七窍中居然飞出七个亮晶晶的小圆球,缓缓向上升起来,聚拢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亮晶晶球型。 我是受无神论教育出身的,鬼神不信,可以眼前看得真切,心里开始动摇。我偶尔听说过,人有七魂六魄,那精壮汉子说道要取我们的魂,莫非这就是人的灵魂?灵魂一走,人哪能活地下去?何永进说好说歹都是我的战友,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弄死。此刻间不容发,我想也不想,大喝一声,嫌匕首不够威猛,拾起一条木凳,就狠狠砸在僵尸背脊上。 喀喇喀喇一阵怪响。我顿时觉得虎口发麻,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连木凳都砸碎了,那僵尸居然安然无恙,不过扯破了外面的衣服而已。我在部队就以膂力巨大而闻名,单手即可举起一枚重型炮弹。方才又是极为紧张的时刻,我运足了吃奶的力气,不下有千钧之力,常人连骨头带肉都被我砸个粉碎,那僵尸却是铜皮铁骨,毫发无损。 不过僵尸的行动到底被巨震影响,他陡然一动,吐出的气消失,那亮晶晶的魂失去气息指导方向,立时四散分开,重新钻入了何永进的七窍里。他居然慢慢地张开了眼睛,看着僵尸,我大叫:“永进小心,奸人来谋害我们!” 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双腿缩拢,对着僵尸的下肢猛然一蹬。他人高腿长,这一蹬之力何其之大,一下子就把僵尸踢开,而那僵尸身体僵直,纵然是摔倒也是直挺挺的,口中发出咕咕的怪叫。 何永进钻出床底,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不禁勃然大怒,叫道:“好个黑店,我只是宁事息人,想不到竟然阴谋来害我。幸亏有人相救,不然死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僵尸咯咯发出怪叫,在地上不住移来移去,突然身子一弓,弹了起来,向我扑过来。何永进大叫;“恒淮小心!僵尸是循着活人的生气来的!” 我哪管什么活人死人,眼见一个僵尸扑过来,早已魂飞魄散。老子和活人斗不怕,但是从未和死人斗过。再看那僵尸,面目狰狞,眼珠凸出来,把眼眶周围挤破,溢出黑乎乎的死血,嘴巴里石头拖地老长,张牙舞爪上来。 我挥动手里的匕首,美国货钢口极硬,手起刀落,顿时斩下一段僵尸的手腕,落在地上还蹦蹦跳跳,像是上了岸的鱼一样挣扎片刻。 失了手腕的僵尸还是不顾一切地扑向我,我倒是忘了,这不是活人,哪会痛地死去活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付,呆呆地立在原地。何永进大喝一声:“走开!” 话音传过来同时,何永进瘦长的身子也飞了过来,一脚踢中僵尸,把整个儿僵尸踢到墙上。这件简陋的旅店墙壁本来就是薄薄的木板,咔嚓,僵尸竟然撞碎木板墙,落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定定神,心知这个僵尸不死不活,唯一计策,就只能将其斩成数段才能避免危害。于是我跟着僵尸走出墙壁的破洞,看到僵尸倒在地上,像是后背着地的乌龟一样,翻不起身。而在僵尸前面不远处,却站立了那个驱赶僵尸的精壮汉子,陡然瞧见我,不禁吃了一惊,于是飞快地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念念有词,催动僵尸起身。 只见那僵尸像是不倒翁一样,倏然挺起,面对着我。对付这号东西,我已经有了经验,毕竟他行动缓慢,而且僵直,我学着何永进,飞起一腿,踢中僵尸,把他踢向那精壮汉子。后者转身就想逃,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说着,将手中的匕首飞过去。咄!正中那精壮汉子的后背,他惨叫一声。这是僵尸也扑了过来。精壮汉子既没有摇铃,也没有念咒,而且大声喘气,那僵尸正是靠活人生气来进攻的,当下就落到精壮汉子身上,吐出气息,喷在他脸上。 精壮汉子浑身发抖,脸上越来越白,似乎挂上了一层霜气,慢慢地升起七个亮球,溶入僵尸的身上。这时精壮汉子一蹬腿,顿时不动了。 老板这时也走了出来,瞅见这幅情形,脸色大变,说道:“你闯祸了!你杀了赶尸匠,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大怒,喝道:“哼,老子还没有找你算帐呢!居然帮着这个牛鬼蛇神,专门害人,今天我替天行道!” 何永进一把拉着我,神色凝重,说道:“现在不行了,你杀了赶尸人,黄泉村的赶尸匠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走,快跑,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犹豫了一下,何永进发怒叫道:“还不走!会没命的!”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呢?” 何永进摇摇头,回答说:“我是山里人,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见他神色果决,不似说谎,当下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准备逃窜。何永进突然招招手,说道:“等等,你一走,这个老板必然会向黄泉村的赶尸匠们通风报信,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老板吓得魂飞魄,不住磕头求饶。 我看他也是一把年纪了,心头一软,说道:“杀人犯法,方才只是自卫,但是现在就不许了。不如……”我眼光四下里转动,突然看到大堂里停着那口棺材,喜道:“不如把他关进棺材,天明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救他。”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也好!” 说着,不管老板愿意不愿意,死拖活拉,一把推开棺材盖,一下子就把老板扔了进去,再合上棺材盖。里面传来急促的咚咚敲打声。 何永进转身拉住我的手说道:“保重,有机会再见!” 我点点头,转身循着何永进指点的方向,窜入黑夜之中,连夜逃命。从此我放弃了湘西定居的生活,踏上了漫长的流浪之路。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想到,今晚在这个小小旅店发生的事情,竟然都将在我们将来的命运里画上沉重的一笔。这一切的起因,就是那口关押着老板的棺材,在幽幽烛光中,透出一丝妖异的色彩。突然,咔嚓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沉重的棺材盖仿佛纸片一样被抛上半空,瞬间又被扯破,化作片片碎块。 随后,棺材里慢慢伸出一个脑袋,看相貌,便是那个老板,只是有些奇怪,他的脸孔像是油彩一样蜡黄,嘴巴哈地大大的,舌头吐了出来,好像吊死鬼一般。老板的身体也慢慢升起来,确切地说,是被托起来,被棺材里的另外一个人拖了起来。老板已经死了,把生命力透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长身玉立,犹如在棺材里酣睡了许久,忍不住伸伸懒腰,打个哈欠,然后这人目光四射,突然发现在墙角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满面惊恐地盯着自己…… 二、僰人宝藏 我蓦然张开眼皮,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很是刺眼,让我眯起了眼皮。当脑子清醒一下以后,突然发现右肩很重,借着眼眸的余光回瞟,却是我老婆林白水正靠着我的肩膀,酣睡正熟。我们结婚都快七八年了,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睡觉的姿势仍旧像小孩子一样,非常可爱,叭嗒叭嗒着嘴巴,似乎在吃糖。我轻轻一笑,依旧让林白水枕着我的肩膀入眠,思绪转回来,心想,我怎么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呢?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此刻,我和林白水一起坐在火车上,奔赴神秘的湘西。而事情的原委,却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现在是一九九零年四月,明明已经是春天,北京依旧弥漫着陡峭的春寒。一天夜里,我穿着皮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昏暗的灯光下,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速度奇快地移到我背后,将一把雪亮的水果刀架在我脖子上,低声喝道:“把钱拿出来,饶你不死!” 我不惊不怒,反而暗暗一喜。自从部队退伍后,我极少有交手的机会,平时看到什么小偷小摸,都是凶猛地扑上去,暴打一顿,拖到水里淹个半死,再送至派出所。时间长了,周边地区的流氓无赖,都知道这里有个活阎王,吓得哪敢过来。一方面固然保护了小区的安全,另一方面,我的拳头也在生锈。现在好了,居然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你说我能不喜吗? 我心念转动,笑道:“要钱,好啊!都在我口袋里,我拿给你!” 歹徒没有吱声,我就把插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右手牢牢抓住那只拿着水果刀的手腕,左手凶猛地往后一个肘击。若是平常人中招,起码肋骨断了七八根,想不到这人反应极快,以其被抓住的右手为支点,身体迅速向右旋转,同时那把雪亮的水果刀乘势袭向我的颈部。 我一把推开歹徒的右手水果刀,左脚一定,右脚一踮,已经转身摆开散打架势。那歹徒身法亦是极快,和我摆了一个相同的格斗招式,嗯,怎么看着眼熟呢? 容不得我多想,那歹徒就冲上来,我见他速度快,身法好,可惜力气未免小了一点,铁定输给我,不禁摇摇头,后退一步,拉开距离,那昏暗的路灯正好把光线投到歹徒脸上,我倏然一怔,失声叫道:“何永进!” 歹徒一呆,顿时愣住,那光线清清楚楚映在他脸上,满面的麻子,我一辈子忘不了。 “恒淮!” 他也呆住了。 既然是熟人,他就自然而然地垂下水果刀,讷讷之极。我打量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毛衫,脚上是一双脚趾头都伸出来的烂解放鞋,颧骨突出,满面胡子拉达,看来生活过的极不如意。我叹道:“永进,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 何永进支支吾吾说道。 我又叹道:“不必瞒我了,你都混到这副德行了,还敢吹牛不错!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若是别人,你可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不必多少,我们战友好久没见,走。我恒淮请客,哥们去喝几杯。” 我不由分说,便把何永进拖了过去,看到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叹了一下,把自己的皮夹克脱下,披在他身上。何永进叫道:“恒淮……” 我说道:“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惊小怪!你不当我是战友?” 我们来到了胡同口的一个地摊上,要了一瓶二锅头,点了几个菜,原本打算慢慢喝,但是何永进一口气便把所有菜吃光,看来他实在饿得慌。我就叫老板上了几碗米饭和一些小菜,让他吃饱喝足。何永进当真胃口大,足足吃了五大碗米饭才罢休。 我问道:“永进,自从湘西一别,差不多有九年没有见面了吧!” 何永进点点头,时间如流水,不仅把岩石磨成卵石,也把一个开朗大方的人磨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差不多都是我在唠唠叨叨,何永进只是默默听着,既没有答话,也没有自述。我察言观色,看得出他似乎遇到过很大的挫折,所以不想多说话。 聊了半天,我看时候不早,毕竟我是有家室的人,不能像青年时候那么整夜不归。当下我就向何永进告辞,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我便回家了。甫一进门,林白水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等我回家,至于家养的女孙悟空,估计累了,歪在妈妈怀里睡熟了。 林白水放下书,说道:“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 到底是老夫老妻,开门见山的问。我笑道:“今天遇到了一个老战友,很多年不见,不禁有些兴奋,喝了几盏。” 林白水摇摇头,突然咦地一下:“你的皮夹克呢?” “啊!”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我看这个战友穷困潦倒,连保暖的衣服也没有,就送给他了。” 林白水气得不打劲,使劲摇头抱怨:“你啊你!” 我哈哈大笑:“一件衣服而已吗。何必计较。上次我去新疆考古,不是一下子带来了一万块奖金吗?” “没了!” “没了?” 林白水哼哼说道:“你这个人,对于金钱一点概念也没有,钱是来得快,但是去的也快。那一万块,其中八千捐给了希望工程,另外两千,给了北京人化石遗迹协会。我不是小气的女人,也不反对你做公益事业,但是你好歹留点闲钱给你自己花吧。要不是我是个有经济基础的女人,我们娘俩老早饿死了。” 我只能呵呵傻笑,我是部队出身,对吃喝用度不太讲究,对于金钱更是没有什么概念,拿了钱不知道干什么,一般都是直接交给林白水打理。 林白水突然想起了什么,扶正眼镜,说道:“对了,正好有个项目,我要过去看看,你去不去。” “什么项目?”我问道。 “僰人悬棺!” “僰人悬棺?是个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林白水抱起手中的孩子,将其放到床上,然后拿起手中的书籍,给我看封面,正是一本书,名叫《僰人的神秘传说》。 在林白水的娓娓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僰人的来历。 僰人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民族,传说中华夏文明青铜时代的殷商时期,就存在了僰人,纣王曾经三度讨伐僰人。后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僰人选择了帮助周,所以被封为僰候国。僰人性情剽悍,向来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 到了明朝万历元年,朝廷改土归流,僰人不服。于是朝廷调集十四万大军,对僰人进行了空前规模的征剿,史称“叙南平蛮”。根据《万历实录》记载,这场战争历时半年,僰人虽然勇敢作战,但是毕竟不是当时已经拥有火枪大炮等先进武器的朝廷大军对手,很快被荡平。次年四月,朝廷又次派兵搜剿遗民,直至“僰蛮尽灭”。僰人终于消失在茫茫历史长河中。 说到僰人,不得不提一下悬棺。历来人死之后,汉人习惯土葬、藏人习惯天葬、其他民族或是水葬,或是火葬等等。而悬棺葬却是一种非常奇特的葬礼。通常选择一处壁立千仞的悬崖,用现代人也难以想象明白的方式,将棺材连同死者一起高高地悬在悬崖的半腰处。悬棺神秘莫测,引来不少人猜测,有人说到,这是僰人的迷信,认为在高处更加接近天堂。有人说道,这是僰人为了防止死者作祟,若是死者在高处,纵然下来,也是摔个粉身碎骨了。 除了悬棺之外,僰人更与赶尸等诸多神秘的习俗有关,但是——林白水说道:“我们此去,除了考察悬棺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找银矿!僰人的银矿!” “银矿?” 我锁紧眉头,提出了一个疑问,虽然我在历史考古方面的学识不如我妻子,那是因为我们各自专业角度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主要倾向于历史地质考古,而林白水则是人文考古,反过来说,我的地质科学常识远远超过林白水,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据我所知,湘西并没有形成银矿的地质结构条件,僰人怎么可能有银矿挖掘?倒是铅矿非常丰富,是不是有人搞错了?” 林白水微微露出恼怒的神情,说道:“哼,至于地质常识我并不清楚。可是,在各个历史书籍上,都清清楚楚地记载了银是湘西的一大矿产资源,几千年来,一直由僰人控制,秘而不宣。若是一本书也罢了,但是相隔数代,几十本书都这么说,总不可能是假的?胡说的?” 此女读书太多,已成小学究,向来迷信书本,见我有反驳意见,当下不悦,只是作为她的老公,结婚多年,我哪能不熟悉这个性格,于是装聋作哑。 林白水又说道:“因为僰人一直把持了银矿的开采权,并以此获得了巨大的利润,终于引起朝廷的觊觎。传说明朝大军剿灭僰人山寨,一方面是为了改土归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争夺银矿的开采权。但是很奇怪,明朝的当地政府并没有得到银矿,他们根本没有从僰人口中询问到银矿的地点,而湘西又丛林茂密,茫茫林海之中,何处寻找银矿呢?朝廷在十年里派遣了数批考察队,均杳无音信,只得作罢。于是象征巨大财富的僰人银矿,终于埋没在历史的迷烟中!”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道:“听你的口气,似乎我们此行,一来是为了研究僰人悬棺,二来却是为了找寻银矿。我且问你,既然明朝花了数年时间都没有找到,而且之后我一直没有听说什么人找到过银矿的秘密,凭我们两个人,怎么去发现银矿呢?” 我那狡猾的妻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狡黠的微笑,伸手把书本的书签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摊开,却是一张彩色照片。在照片里,似乎是一张草纸一样的破碎纸片,模糊不清地画着几个好像棺材一样的物体。再仔细查看,在棺材附近,扭曲的脉络连绵,好像一条条蚯蚓,凭我的经验,这是古代人们画山脉的手法。我抬起头,疑问道:“这是……” 林白水反问:“你怎么看?” 我瞅了老婆一眼,小心翼翼地回答:“如我推测,这是一张古老的地图,看年代约莫有三四百年以上了。这表面上是注明悬棺的位置,其实另有深意。只是这个深意,却是需的我们细细揣摩了。” 林白水眼眸精光一闪,说道:“不亏是我林白水看中的男人!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 “你认为,这张地图上的悬棺与银矿有关?” 我问。 林白水说道:“不是我问,而是这确实与银矿有关。这张地图,又叫秘银之图!” 我问道:“你是哪里弄来的?假若真是与银矿有关,而僰人又将银矿视之若珍宝,定是极其隐秘地珍藏?数百年过去了,怎么会轻巧地落到了你手里?”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轻轻巧巧,则是说不上的。无意得来,却是真的!说起来,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份信。寄信人是湘西张家界市博物馆的馆长罗明申,也是我的一个学弟,在一个月前的考古发现中,无意中从一具悬棺里得到这张草纸地图,经过拼合考证,他认为这是古代僰人标注银矿地点的秘密地图!只是他一时无法解答,便邀请我们夫妇一起前来考察寻找。” 我暗暗奇怪,问道:“奇怪,我们在国内并不是特别出名的学者,为什么要找我们夫妻俩?” 林白水嘿嘿阴笑一声,说道:“别忘了,你两年前考察了楼兰古城之后,写成的《楼兰考古记》?” 我一呆,问道:“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本书?你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看书都头痛的要死,还说写书呢!” 林白水转身从书架里抽出一本厚厚的砖头,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看,封面甚是骇人,那是楼兰废墟,上面爬着一只古怪的昆虫,再看署名,却标注着:朱恒淮、林白水著。我哭笑不得,说道:“明明是你写的,怎么把我名字也挂上去。我又不需要评什么职称,书出的再多也没有用!” 林白水说道:“唉,考察是你去的,材料是你搜集的,观点是你提出的,证据是你举证的。我只是见你回来后把一堆东西放在家里搁着浪费,就花了半年时间替你整理一下,出了书!” 我恍然大悟,叫道:“难怪那半年里我看你老是半夜才睡觉,而且时常抱头而痛,原来在弄这玩意,有必要吗?不过提出了一个观点,说楼兰古城的覆灭,既不是水源枯竭,也不是外来部族的入侵,而是由于沟通了丝绸之路,把西方的外来物种带了过来。由于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沙漠绿洲文明本是非常脆弱,植物的灭绝终于导致文明的崩溃。楼兰古城一下子覆灭了!” 林白水呵呵笑道:“这是你第一次以生物学的观点提出啊!这本书国内外反响都很大,我的学弟看了赞不绝口,所以极力邀请我们夫妇过去。” 林白水兴奋地跑过来搂住我的腰,仰起头含情脉脉地盯着我说道:“我们夫妻结婚这么多年,不是外出考察就是专心科研,忙得要死,连一次蜜月度假都没有。这次难得去风景绮丽的湘西,我们就当作一次旅行吧。反正对方出钱……” 我大喜,难怪林白水如此迫不及待。其实我和林白水结识之际,她不过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丫头,而我不过一个帮考古队打工的无业游民,但是日久生情,她就不计较身份下嫁于我,这些年来一直亏欠她。此次顺便旅游,也是一个补偿吧!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火车上,在我对面,正是何永进在打瞌睡,我之所以把他叫来,一来觉得给他一份工作,至少能够让他振作起来,二来何永进好歹是湘西的土人,地头蛇嘛!于是我们三人踏上了湘西的诡异之旅! 我们一行三人一连坐了三天火车,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湘西最大的城市张家界。甫一落车,顿时觉得双腿站不稳,整个人犹如漫步在低重力的月球上,轻飘飘得直想飞。我与何永进还好,两人都是军队出身,身强体壮,数十年过去,底子并没有落下。何况当年我们从杭州赶到唐山去参加大地震抢险时,条件更是恶劣,坐的不是客车,而是闷罐子车,昏天黑地,照样硬是挺了过来,所以眼下舒服的火车对我们而言何足道哉。不过林白水显然吃不消,她毕竟体弱,加上十多年来一直养尊处优,懒病搁下了。 因我们此行是得到对方极力邀请,自然有人接应。我们在火车上的时候,就看到候车大厅里有一人高高举着一块牌子,上书“欢迎朱恒淮、林白水教授来湘西考察研究”,我老脸不禁一红,虽说林白水真的是一介青年教授,不过我完全是无业游民,无职无任,轻松自在,毫无威信。 我扶着林白水下了车与那人见面,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男子,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似乎与我差不多。当我们迎向他的时候高兴地叫道:“哎呀呀,欢迎欢迎!” 我伸手和他握手,不必自我介绍,那人就知道我是谁了,他说道:“朱恒淮先生,久仰久仰。你写的《楼兰考古记》非常精彩,国内难得有如此新颖思想的人物。嗯,林师姐似乎有点不舒服?” 林白水摆摆手,吃力地说道:“罢了,坐火车太长了,有点吃不消。唉……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罗学弟,我们接下去什么招待所?” 这人果然是罗明申,只是我还在怀疑他的年龄,我今年三十一,他光是相貌而言,与我相似,而林白水比我小三岁,才二十八,让一个二字头的女人称呼而立之龄的男子为学弟,感觉真是怪怪的! 罗明申顿时露出尴尬的笑容,支支吾吾说道:“这个……学姐。我们并不是住在张家界,我们要马上赶往有间集,要是迟了,又得等到明天了!” 林白水闻言顿时面如土色,还得坐车啊!不过她毕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摆摆手说道:“好的,我们快去……”她转身对着我喃喃:“恒淮,借你的胸靠一下……” 罗明申转向何永进,吃惊地问道:“这位是……” 我忙介绍道:“哦,这是我们的助理,他也是当地人,比较熟悉情况,对于我们寻找银矿,多有裨益。” 罗明申的眼镜下满是疑惑,不自在地和何永进握手,何永进自然也懒得打理,随便应付一下即了事。 那罗明申亲自开车过来,是一辆崭新的大众桑塔纳。国内的博物馆普遍都很穷,哪里买得起车。我此刻再打量罗明申,见他衣装整齐,清一色的名牌,心底暗暗疑惑,要么他是一个贪污犯,把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偷偷卖掉,要么他真的是一个有钱人! 林白水身子不舒服,依靠着我,所以我们夫妻一起坐在后座,而何永进与罗明申在前面。车子开了起来,一路从繁华的城市进入乡村,平坦的大道也慢慢变成颠簸颠簸的小道。林白水受不了晕车,老早在我怀里昏昏入睡,而何永进沉默寡言,我们竟然陷入了一种静寂的气氛中。过了半晌,我看天色都慢慢暗了下来,觉得甚是无聊,就开口问道:“唉,罗先生,看起来你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啊!” “哦?朱先生贵庚?” “三十有一,五九年生的。” 那罗明申笑道:“和我一样,我也是那一年生的。” 我说道:“但我就暗暗纳闷了,其实我妻子林白水才二十八岁,你明明比她大三岁,怎么居然叫学姐了?” 罗明申不禁大笑道:“朱先生可能没有读过大学吧?” 我点点头。 罗明申笑道:“我们大学里排辈分不是按照年纪,而是以界而论的!我家出身不好,是大地主,*时候被耽误了上学,所以我很迟才考进大学,因此我是林女士的学弟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敢情这大学也是和一些江湖门派一样,以入门先后排辈分。再转念一想,原来罗明申是大地主家的,现在政策回复,一些原属于他的财产拨回来,难怪这罗明申穿着用度,都非常正经。我私下里估摸,说不定邀请我们过来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 “我说老罗啊,我们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那什么有间集到了没有?” 罗明申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快了,估计不用几分钟。” 话说如此,眼前覆盖着茂密树林的山路突然开阔起来,我眼前豁然一亮,但见罗明申突然把车子停到一边,刹车止住,叫我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罗明申低声说道:“噤声,喜神来了!” 我脸色陡然大变,十多年未尝听闻的词汇再次触及,就犹如在耳膜边爆炸了一颗原子弹,记忆深处那种恐惧的感觉再次翻腾出来。听到这句话,连闭目养神的何永进也豁然开眼,侧耳倾听,一阵低沉的铃声散发在无尽的黑夜中! “叮!叮!……” 半空中忽明忽暗浮着数盏灯笼,幽幽的蓝光仿佛鬼火一样,伴随着那叮叮的铃声,还有那赶尸人若有若无,若轻若重的呼喊:“喜神来了,生人回避!喜神来了,生人回避……” 渐渐地一队白色的影子从黑暗中缓缓移出来,仔细一看,带头的是两个衣料漆黑,穿着宽大服饰的赶尸人,因为衣服与黑夜的背景色融为一体,几乎叫人辨别不出来,连他们手中提着的灯笼都仿佛是鬼提在半空中。 赶尸人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着铃铛,叮叮当当地有节奏敲打,没发出一声,后面跟着的一排人就随之一起一跃,向前跳了一步,落在地上。这些人身穿着白色长袍,脸上都用一张白布遮住,只在眼睛部位雕了两个大洞,好像是骷髅的眼窝。他们行动非常一致,俨然一个人,循着铃铛的节拍一步步生硬地往前跳过去,缓缓朝我们这边过来。 “这是……僵尸……” 我身边的林白水不知道时候醒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前面的怪异景象。 三、有间集镇 车子内四人,罗明申面无表情,紧紧盯着僵尸的一举一动;而林白水胆子甚大,居然兴致勃勃地观赏,仿佛在动物园里瞧着新鲜的动物一样;我和何永进都不免心底一沉,当年那邪恶的僵尸给我们的印象实在太刺激、太恶劣了。单个僵尸还好,但也是费足我与何永进的力气才消灭,而眼前一大群僵尸若是一起攻击过来,我们恐怕都难逃毒手! 那僵尸们一蹦一跳地朝我们的方向弹过来,随着他们的逐渐接近,在车灯的照耀下,相貌也越发明晰。纵然僵尸浑身都包裹在白色的长袍和面巾之下,但是手腕和颈部还是有肌肤露了出来,死人苍白的肌肤中布满青色和灰黑混合的尸斑,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檀香味。方才因为光线昏暗我没有看到,这时才瞧见,在每具僵尸身上,他们的白袍都写着字,或曰“一见发财”,或曰“还我命来”,不一而足,甚是古怪。而且那字都是用血淋淋的血液写就,迄今为止,开始发黑发紫。看着他们越来越近,我暗暗攥紧拳头,万一过来袭击,我马上拉开车门,拖着林白水就逃跑,至于何永进与罗明申,对不起,我救不了你们了。 正当我高度戒备的时候,那僵尸却倏然转身,一拐弯,一蹦一跳地朝其他地方走去,那铃声悠长,渐行渐远。我虽然奇怪,可是终于放下心来,扭头一看,何永进也是松了一口气,罗明申表情开始融化,唯独我老婆仿佛好戏没有看够一样,叭嗒叭嗒嘴巴,叹了一口气。我不禁问道:“咦,你不怕吗?这是僵尸啊!” 林白水莫名其妙,反问道:“有什么可怕的?咦,你不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唯独遇到这些蹦蹦跳跳的,就满面严肃呢?” 我噎住,所谓无知者无谓,应是如此吧! 林白水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不会把这些僵尸都当作真的吧?” 我奇怪,说道:“还有假的吗?” 林白水瞪大眼睛,提高嗓门说道:“当然是假的!虽然他们演的很真实,甚至连尸斑也涂上了,但是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所以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活人假扮的!” 我失声大叫道:“什么?这是活人假扮的?”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责怪道:“枉你还是军队出身的,观察力怎么这般弱!难道你没有看到,他们的胸脯在不住起伏,哪有僵尸会呼吸的?定是活人假扮的了!” 该死!我怎么没有看到。因为先入为主的观点影响,一看见僵尸就以为那是真玩意,谁想到居然还有活人假扮的。我听那罗明申说道:“这确实是活人假扮的僵尸,那是本地的保留节目!” 气死我了! 罗明申重新发动汽车,我们走上正道,不刻就踏上繁华的小镇。想不到在走了这么多山路之后,山间还会有如此一个小镇,叫人啧啧称奇。大街上车水马龙,甚是热闹,罗明申一边熟练地躲避行人车辆,一边洋洋得意地介绍:“这是我们当地最繁华的地方——有间集镇!十年之前,有间集镇还是一片荒凉的林地,后来因为旅游业便渐渐繁盛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属五万人口的大镇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镇内派出所、电影院、浴室、游戏厅、饭店、旅店等等,无一不缺,无一不全。原本还要繁华热闹,只是最近比较不巧,出了一点事故!” “什么事故?“我随口问问能绕一个小镇人流骤然减少,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故。在我想来,除了威胁的化学物品泄漏以外,就只剩下重大的刑事案件了。 “没什么,不必关注。”罗明申敷衍道,“哈哈,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本镇最好的旅店——有间旅店。” 他极力隐瞒着,难道有其他事情?不过这个旅店的名字好熟悉啊!等等,十年之前,我们遇到僵尸的那家简陋旅店也叫有间旅店! 我大骇,莫非我们故地重游了?只是眼前物是人非,见不到之前的一切景象,叫我无法分辨。罗明申开了半刻,把车子驾到一间漂亮的两层小洋楼前,我们下了车,罗明申指着小洋楼灯火通明的正门,上面有一块匾额,书写“有间旅店”,笑道:“这就是本镇的起源之地,有间旅店!” 他带着我们,边走边说:“方才我说过,本镇在十年之前,还是一片荒芜的林地,周边地区不见人烟,只有这里建了一个落脚的小旅店。有一天旅店老板在棺材里突然神秘身亡,而在他店内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和一具奇怪的尸体。根据男人的衣物,推测他是一个赶尸人,那具尸体就是喜神了。但是喜神扑在赶尸人身上,仿佛吃了他一样!于是人们推测,在有间旅店内一定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惨剧。这里原本名不见经传,连个地名也没有,因为这一事件之后,顿时名声大振,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人们纷纷过来探奇,虽然再也没有发现过僵尸,但是本地本来就有悬棺的诡异风景,甚是吸引人,于是本地以旅游业起家,逐渐变成一个繁华小镇。镇子就以旅店命名,叫做有间集镇!” 我和何永进不禁面面相觑,脸色发白,相对无言。 方进入旅店,罗明申就大叫:“老板娘,无双,快快出来,接客了!” 大厅柜台急急走来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身材纤瘦,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梳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额前刘海甚长,遮住了眼睛,她又低着头,看不清相貌。罗明申笑道:“就你一个啊,无双!” 这女孩便是无双了。 无双来到我们身边,唰地抬起头,虽然眼睛被头发遮住,但是肌肤犹如新雪般洁白,小嘴饱满,鼻子秀挺,因年纪关系,身材有所欠缺,但是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孩。她点点头,然后伸出双手,朝罗明申打了一个手势,罗明申接口道:“哦,老板娘在洗澡啊!” 我心底一沉,叹了一口气,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竟然是一个哑子,莫非上天真有所不公? 无双又打手势,虽然我们看不懂,但是罗明申实时翻译:“你问我要不要去叫老板娘?嗯,不必了,有三个客人过来,你准备两个房间吧!” 无双点点头,朝我们三个人看了看,目光甫接触到我,忽然娇躯一震,慌忙低下头。老子怎么了?吓到小女孩了?我自知毛发浓密,养了大胡子之后,相貌狰狞,所以林白水严厉禁止我养,平常或是不留胡子,或是只留一般的倒八字胡,比较威风。这样看起来帅气,不至于恐怖吧! 我正暗自琢磨,忽楼上一阵娇喘,有个甜美的女声传来: “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洗澡都不得痛快!” 我们偱声抬头仰望,见二楼玄关处,先是露出一只雪白修长的女人大腿,还湿漉漉淌着水,随之一个胸脯抱着毛巾,勉强遮住前面下半shen的女子显身。她约莫二十七八,成熟丰韵,眼眸迷离中透着一股子风骚,乜斜瞅着我们,款款迎来。 我眼前倏然一亮,就如黑夜里驾驶着一艘大船航行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无星无月,而指南针恰好又失灵了,危急时刻,前方地平线上突然冒出一盏灯塔,指明了方向。只觉得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极具风味,乃当世尤物。她笑吟吟过来,方才洗过澡的女体带来一股香皂的香风,叫人心旷神怡。我正入神,蓦然屁股一痛,龇牙咧嘴,眼珠乜斜瞟过去,却是林白水满面不悦地瞧着我,右手正放在老子的屁股上,又狠狠捏了一把。 这死娘们,老子看几眼别的女人都不可? 我哭笑不得,知道林白水见有这般女子出现,起了争强好胜之心。其实林白水何必在意呢?我只是初次见面,不免有点好奇,哪敢真的迎上去。假若把眼前的三个女人都比作花朵,林白水是亭亭玉立的菡萏,无双是清秀细致的兰花,那么我看着这个女人,就觉得她是娇艳欲滴的有毒罂粟! 那女子咯咯笑道:“呦,怎么罗家的先生又有空来找我了,是不是想我了?” 罗明申熟识这个女人,习以为常,苦笑着摇摇头,双手一摊,指着说道:“呵呵,有空我当然会来找有间集最美的女人——尹玉旻。不过眼下却是大事!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来自北京的大学者,是我特意邀请过来的。尹老板可要好好招待啊!”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尹玉旻,她眼波一转,察言观色,见林白水怏怏不乐,有点不悦地盯着自己,知道是女人的妒忌,于是咯咯笑着上前,拉住林白水的右手,使得后者颇是愕然,初始见面,便这般热情。 尹玉旻看似比林白水成熟几岁,摸着林白水的手说道:“一个女人的手,就可以说出女人的身份地位和经历。我看这位妹妹双手手背细腻白皙,绝少做家务的痕迹,但是几个手指老茧很厚,由此看来,妹妹一定是专心学问,长年累月著书。而家务嘛——自然是交给了这位兄弟了!” 尹玉旻瞅了我一眼,赞许道:“看来这位八字胡的兄弟,真是疼爱妻子啊!” 好厉害的女人!我们并没有透露我和林白水是夫妻的身份,但是她居然一眼就可以看穿。 林白水稍许有了点高兴,正要开口,那尹玉旻又说道:“妹妹赶路急了,似乎很疲惫,来,和姐姐我一起去泡澡消疲去!” 林白水愕然,问道:“那我先生怎么办呢?” 尹玉旻哼地一下,转而看着我们三个男人,说道:“臭男人啊,就让他们自己聚在一起吧!呵呵。无双,且带几位客人去房间歇息。” 无双点点头。 我眼睁睁地看着林白水被尹玉旻拖走,只得无奈地摇摇头,心想尹玉旻不仅吸引男人,连对付女人也有一套。 无双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一起上去,之后就来拿行李。她小小的个子要举起庞大的行李箱,当真是可怕。我哪能让女人来做这些事情,慌忙说道:“我自己来即可!”说着就单手拿起行李箱,招呼何永进一起上楼住房间,但见何永进还是一副呆呆的模样,好像被刚才尹老板的风骚迷住了,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大喝一声:“老何!” 何永进陡然一震,这才回过神,拎起自己的行李,闷声不响跟在无双后面。便走罗明申便向我说道:“可别小觑尹老板,她可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子。她的美貌给有间集镇增添了许多风采,而智慧更是厉害,短短几年就在原来有间旅店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有间旅店,而且经营地更加兴旺发达。” 我疑问道:“你不是说过,那有间旅店的老板神秘暴毙,怎么还会留下来呢?” 罗明申笑道:“当然是有继承人了,据说尹老板就是。是真是假,我们倒是懒于考证,因为当年的有间旅店自从老板死了之后,一直无人打理,简直就是一堆废墟,直到尹老板来了之后,才有起色。” 我心事重重,九年前的经历给我带来了永生难忘的可怕回忆,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又转回旧地。 罗明申在无双带我到了房间之后就告辞,说道:“朱先生,你一日赶路,也辛苦了,在此我不打搅,我们明日再商议探索悬棺的事情。” 我点点头,与罗明申道别。旁边的何永进一声不吭地就钻入了房间,砰地关门,我知道他性格古怪,也不多说,只是暗自寻思,这九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无双开了门,小小的身子犹如老鼠一样钻了进去,打理床铺,我进去后放下箱子,笑着对无双说道:“小姑娘,不必太辛苦,我自己搞就可以。” 我军队出身,习惯于自己打理生活。 无双果真放下了被褥,愣愣地看着我,我被她看着怪不好意思。方才她似乎非常怕我,但是眼前的那刘海下亮晶晶的眸子,却散发着热切的目光,突然走了过来,拉起我的胳膊,飞快地在我手心里写字。 “你,认,识,我,嘛?” 虽说手心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但是我不擅长手心认字,辨别地有点吃力。 我认识无双嘛?我不解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目光迷惑,脑海中转过千百个人的脸面,始终没有浮现无双的模样。她怎么认为我认识她自己呢? 无双看着我,知道想不起来,于是指指地面,然后双手居然,突然把头上的发髻拆下,长发披开来,无双的小手握住发角,捏成两个小辫子。看着这副样子,我顿时醒悟:“啊!你就是当年店里的那个小鬼?” 无双高兴地点点头! 我大吃一惊,当年我在旅店里看到的那个小鬼,又黑又瘦,穿着男孩的装扮,我就当作是小男孩了,但是想不到居然是个姑娘,十多年过去了,居然长成眼前这副青春美少女的模样。于是不禁长叹一声,暗道命运弄人。再一想,当年我与何永进一起杀了赶尸人,似乎店老板也遭了僵尸的毒手,虽说他虐待无双,毕竟养护了她。不知道无双在此之后是怎么度过日子的。我心虚地问道:“你现在过得如何?要叔叔我帮忙吗?” 无双放下头发,只是高兴地点点头,然后在我手里又飞快地写字:“谢谢叔叔。我过的很好,尹老板在照顾着我。自从很久以前见过叔叔一回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了,心中一直暗暗祈祷保佑叔叔这样的好人。真是上天眷恋,让我再次遇到了叔叔!” 我哈哈大笑:“真是孩子!”我突然想起那年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于是说道:“现在我可不能为你取暖了!” 无双如新雪般白皙的面颊顿时羞红,扬起两团好看的玫瑰色胭脂。小女孩不习惯我这样粗俗的玩笑。 当然玩笑也仅能至于此,不可再过分地开下去,毕竟我眼前的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害羞女孩子,而我亦非那种好色的中年猥琐大叔。 无双又在我手里写道:“叔叔这次回来干嘛?是陪那位高高个子的阿姨一起来度假吗?” 我干笑一下,叹道:“哪有那么好,我天生的劳碌命,这次过去,乃是受人之邀,前来发掘悬棺和僰人传说中的银矿。” 我突然想起,有间集镇在最近出了什么事故,但是罗明申一直语焉不详,极力隐瞒。而无双小姑娘与我相熟,定会相告,于是装作顺口问道:“对了,无双小妹妹,是不是近日里,在有间集镇出了大事情?” 无双小脸唰地变白,我吃了一惊,问道:“无双,难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无双犹豫地点点头,写道:“最近,镇上发生了几起离奇诡异的事情,已经有好几个人神秘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叔叔要当心啊!” 原来她在担心我,于是我拍拍胸脯说道:“不用怕,叔叔厉害着呢!” 无双点点头,满脸崇拜地盯着我,当年我的英勇身姿,已经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记录了深刻的印象。 我说道:“好了,无双你也回去吧。叔叔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无双踌躇一下,还是听我的话,甩甩长发离开了房间。 我叹了一口气,坐在床沿上,赶到这三天来坐火车实在吃力,于是仰天呈大字舒服地躺在床上,微微半合上眼眸,暂且休息一下,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看到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垂下来,顿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 这西洋式样的小洋楼天花板也是典型的西洋风格,四角装饰有奇怪的西洋怪兽,但在天花板雪白墙面的中间,突然渗出一团黑色的水渍,逐渐扩大,形成汽油桶盖那么大的一个水渍圈。水渍越来越多的黏稠黑色液体从水渍圈里面渗了出来,好像钟乳石一样衍下一条又黑又粗的黑油柱子。那黑油柱子渐渐钻白,竟然变成了一条洁白的胳膊,看大小和肤色,竟然是女人一样。我不禁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从这只女人的手臂开始,黑色的水渍圈里面慢慢钻出一个女人的身体。先是整只手臂,这是右手,然后又钻出一只一个肩膀,接下来却是一团漆黑的头发,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长长的发丝落到我脸上,有股麻麻的痒感。女人的整个脑袋终于浮了出来,她抬起头——从我的角度看就是低下了头,这样整张脸都对着我。 我顿时大骇,猛然弹起身子,却仍然一动不动地抬头那张脸。女人的脸慢慢垂下来,贴近我的脸,合上了双眸,嘟起小嘴想要亲我。不知道怎么地,我似乎被赛壬海妖迷惑了一样,情不自禁地迎了上去。突然,女人的脸陡然变化,顿时狰狞,露出尖尖的獠牙和丑陋的真面目,同时面部肌肉不住浮华,露出了漆黑的头骨,非外恶心,我吓得大叫一声,同时听到一个女人的低声呼唤:“恒淮……”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天花板上并没有浮出女妖,难道这是我的幻觉。我撑起上半身,摇摇脑袋,让自己清醒清醒,旁边的女人关切地问道:“恒淮,你怎么了。我放进来,就听到你大叫一声!” 我撇转脑袋,对面是林白水,她受了尹玉旻的蛊惑,也学着她把浑身上下脱个光光,只用一条毛巾裹着,头发上还滴着水珠,而肌肤却是如新鲜的珍珠一样散发着健康的光泽。我苦笑着说道:“没事,刚才睡着了,不小心做了一个噩梦。唉,我问你,你怎么打扮成这副德行?” 林白水洋洋得意地说道:“刚才我和尹老板一起洗了一个桑拿浴,真是舒服啊!好像浑身每个毛孔都通了气,真觉得轻飘飘的,好像要飞一样!” 她调皮地转了一个身,哪知毛巾的绑法不得当,立时掉了下来。林白水轻轻一叫,毕竟我们是夫妻,她并不多少吃惊,只是有点害羞,正要捡毛巾的时候,我狞笑着扑上去,一把揽住,扔到床上,说道:“这是你诱惑我的,不要怪我!” “滴零零……” 忽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起,我们吓了一跳,不约而同转过身盯着电话机。我初来乍到,没有什么人认识嘛。莫非是罗明申,还是旅店的服务? 我迟疑一下,终于伸手过去拿起电话,小心翼翼地答应:“喂……” “你会死!”电话里面传来一个阴潺潺的声音,仿佛直接是从地狱里面接线过来,怨灵声嘶力竭地诅咒:“你会死!任何打搅僰人悬棺的人,都将永远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升!喈喈……” 毛骨悚然的笑声似乎在冥河的死水里面浸泡了几千年,有一股恶心的刺激感觉,我大怒之极,丢下话筒,笑声戛然而止。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甫一来到这里,别说得罪的人,就是认识的人也没有几个,怎么就接到了这般威胁的电话?电话中说到的不许动僰人悬棺的事情,莫非受到镇子里人员的极大反对? 整件事情,从开始就带着不详的征兆,我预料接下去将会发生更多不可思议的现象! “哒哒!” 这时敲门声响起,我打开门,外面是无双小小的身子,亮晶晶的眼珠子看着我,打手势说夜宵煮好,问我要不要吃点。 老子天生是个大胃王,正好肚子有点饿,吃点夜宵也不错,于是拉着换好衣服的林白水一起下到客厅里。夜宵是白粥和当地的小菜,味道不错,正吃得欢,突然来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约莫三十多岁,甫一进门,就大声叫道:“尹老板在吗?” 二楼传来尹玉旻特有的腻腻甜声,微微有些愠怒:“何人大呼小叫,老娘正在泡澡澡呢!” 这女人,怎么还在洗澡呢?当心皮肤都泡烂! 不过这次尹玉旻出现的时候,不像上次那般衣冠不整,稍微拖沓了一会儿功夫,才端端正正地出来见人,穿着一件赤色的长摆浴袍,长发盘起来,依旧风采动人。 “哦,镇长大人的秘书先生啊!不知道镇长叫我什么事情?” 原来这个男人是镇长的秘书,难怪看起来有点哈巴狗的感觉,大概久居人下的时间比较长吧。再听听尹玉旻的口气,似乎和镇长很熟,时常拜托这个秘书来邀请她。 “罗秘书,别又是什么宴会等等很无聊的东西!老娘自己就是开旅馆的,最讨厌参与这些应酬。” 这个秘书原来姓罗,不知道和罗明申有什么关系。 罗秘书笑笑:“这次又是宴会,不过主角可不是您,而是两位来自北京的学者。镇长听说有首都来的学者文人,不禁受宠若惊,特意邀请过去,欢迎一番。老板娘,请赶快把两位学者请出来吧!” 尹玉旻脸上微微露出俏皮的笑容,眼儿媚然地向我和林白水一瞅,说道:“两位学者大人啊,呵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呢!” 罗秘书慌忙回过头,看着我们几个人,不禁大窘。我估计他心目中的学者文人,必定是文质彬彬的老头子,身上充满了书生气,哪料到我和林白水如此貌不惊人。我倒是罢了,身材粗大,加上一夜未刮,此刻下巴满是铁青细胡,面目凶恶,土匪胜于学者。而林白水,摘掉眼镜之后,犹如居家妇人。难怪罗秘书认不出我们来,不过这个家伙倒是有些手腕,急忙过来,认准了我,拉起我的手腕说道:“失敬失敬,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原来两位就是从北京来的学者啊!” “哪里哪里,不入流的人,都是朋友们捧出来的。不知阁下请我过去作何?”我客套地说道。 “呵呵,镇长自己乃是文人出身,极其爱慕同行,这个小镇,一年到头难得来几位学者,所以镇长一听说你们过来,非常高兴,特定邀请二位过去一聚。正所谓,小镇虽陋,往来无白丁,相聚有鸿儒!” 这个家伙一口一口引用刘禹锡的《陋室铭》,我也不好推辞,不然真成了白丁,回头看了一眼林白水,见她摇摇头,显然不想过去,于是说道:“这样吧,我爱人身子有点不大舒服,不适外出。我代她向镇长先生问好!” 罗秘书点点头,摊开手说道:“请!” 我稍微梳洗一下,换了一套整洁的衣物,就随罗秘书一起出去。 出于礼貌,我询问道:“请问罗秘书大名!” 罗秘书笑道:“朱先生不必客气,在下贱名罗明翰!” 我好奇地问道:“不知你认识不认识罗明申先生,就是他把我们邀请过来的!” “这个家伙……”他露出了轻蔑的笑容,“我认识,不过我真是希望不要认识这个无用的废物。” “噢?虽说不应在背后乱说别人,可是在我看来,纵然罗明申先生如你所说,性格上可能比较软弱,但是好歹是一个大学生吧!” 现在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可是很稀罕的,我讨了一个研究生作老婆,硬是把自己的身份也提上去了。 罗明翰哈哈大笑说道:“你可知他的大学生身份是如何得来的?倘若你知道,就不会对其如此客气。” 罗明翰扭头看着我说道:“罗明申这个家伙,一直被人瞧不起。我们这个年纪的,大都经历过下乡上山的岁月。我们罗家人信奉从一至终,纵然身处艰难之地,咬牙吃泥土也要坚持下来。可是罗明申这个家伙,无用之极,哭着逃了回来,无能之极。被所有人笑话。这也罢了,之后国家恢复正常了,开展高考,也不知道这个连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家伙,施展什么神通,居然一路考上了北京的名牌大学,叫人狐疑,莫非我们看错了人,他真是聪明之才。后来才晓得,原来是罗明申这个家伙,靠在那时代救过的一个教授,特招上去的啊!” 我讪讪,不敢多话,因为我们好歹是他请来的,不至于不知恩情。 有间集镇虽然麻雀一般大小,警察局、医院、饭店、市政厅一个也不少。尤其是镇政府大厅,作为有间集镇的头面象征,建造的极为华丽,外观犹如白宫一般,看的我都怀疑是不是偷渡来到了美利坚国?寻思,这个镇子好有钱。但是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我们居住的旅店和镇政府大厅不过五百多米远,硬是坐上专车前往,方才上车,旋即又忙不迭地下来。 有间集镇的宁镇长在门口就迎接,甫一见面,就来了一个俄罗斯式拥抱。方才我已经问过了罗明翰关于镇长的信息,宁镇长此人身材极为高大肥胖,穿了一身得体的西装,看上去非常雄壮,和亦是粗壮的我抱一起,就如两头狗熊摔跤,尤其好玩。 宁镇长高声叫道:“两位贵客,欢迎来到我们有间集镇,请进!” 我和宁镇长一起进入大厅,里面是西洋式的自助餐,出场的多是当地的头面人物,上来一番无营养的客套话,我最烦这些,虚情假意应付了几句。我早上没有吃过什么,上面的饭菜倒是极对我胃口,这时宁镇长单手举着一个酒杯,来到我身边,低声说道:“像朱先生等国内一流的学者来到本镇,真是在下的荣誉啊!只是不知朱先生此次前来,是为了什么事情?小镇似乎没有什么只得朱先生夫妻研究探索啊!” 连我姓氏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显然仔细打听过一番,怎么不晓得我来这里干嘛呢?当然是研究有间集镇的特长悬棺和僵尸了,另外捎带寻找传说中僰人的秘银之矿。这男人如此询问,究竟有何目的。 我眼珠一转,笑道:“学者学者,自然以学为主,此次过来,就是学习一下当地的民俗文化。有间集镇,可是号称中国僵尸悬棺文化第一镇,令国内不少学者趋之若鹜啊!” 宁镇长笑云:“这个自然,对于国内外的学者,我们一向政策都是欢迎来之,有助于提高本镇的知名度。毕竟小小有间集镇,没有资源出产,唯一所依靠的便是旅游。名气越大,来的人越多,对本镇经济裨益越多,但是有些事情,严重地损害了本镇的利益,希望朱先生不要轻易涉入啊!” 我顿时一凛,心想宁镇长到底要说什么。但是官面上,自然越含糊越好,打哈哈,要看人的领悟能力。 我转念说道:“哦,多谢宁镇长提醒。本人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倒是想要向您请教一番了!” 宁镇长依旧不着边际地说道:“我镇是一个四万人口的中等城镇,自从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之后,我镇最初的营生从伐木转变旅游,每年约莫有百万游客来我镇。他们不仅仅是我镇四万居民的衣食父母,更是为周边五镇八乡二十万人带来了除种地以外唯一的收入。若发生不应该的事情,顿时游客会锐减八成,半年之内无法恢复元气,本镇居民收入减半,周边之人甚至连柴米钱都是问题!所以希望朱先生慎重啊!” 这个家伙,依然什么也不肯透露,心中暗暗发怒,但是突然想到,罗明申亦是土著,问他即可。 结束宴会回去,我见宁镇长打马虎眼的功夫实在不是一般,心中好奇问道:“听闻镇长先生亦是文人,出身哪个大学什么专业?” 宁镇长说道:“我是杭州中文大学哲学系出身。” 原来如此。 四、血衣夜叉 到了次日,我一见罗明申,就向他问道:“有件事情想问你。” “什么事情?”罗明申问道。 “昨天,我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威胁我不要动僰人的悬棺!我们初来乍到,就接到这种电话,虽然我一点也不怕,但是我还是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人,要拼命阻止我们呢?然后我又约会了镇长,虽然他拼命打马虎眼,但是能够明白他的意思,就是叫我少碰悬棺!” 罗明申脸色一变,过了半晌哼哼地说道:“这些人,果然不肯罢休!” 我急忙问道:“这些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拼命阻止我们,你说?” 罗明申点点头叹道:“你可知,这里以前叫做什么?” “有间集镇之前的名字?”我暗自奇怪,但是想到有间集镇来源于那个破旧的旅店,而旅店,又在那个地方,顿时失色说道:“以前这里叫做万尸冢林,难道有这有关?”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不错,正是如此。以前这里是一个繁华的村子,遭受不明的原因毁灭,那些人都被葬在了一个个坟头里。而村子的遗址,就在僰人悬棺附近,如果要动悬棺,也一定会牵动到村子的遗址。所以那些遗存村民的后代,就拼命反对了!”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还有一件事情是怎么回事?我听说,最近镇子里面,老是有莫名其妙的人员无端失踪?” 罗明申这时脸色大变,犹如被击中了一样,踉跄后退一步,惨白着脸,摇摇头,说道:“这个时候,真是来的不好,可是我又不得不请你们。” “请你把事情说出来吧!”我冷冷地说道。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我方才说道,这里以前有个繁华之极的村子,世间有阴及有阳,这个村子,也有敌人,就是黄泉村!” 罗明申额头汗水涔涔,似乎极为害怕,说道:“这个黄泉村,在有间集镇东二十里外,历来是人们穿说中的鬼魅之村,传说该村村民,都是驱使僵尸的。为了制造僵尸,每年他们都会到处掳人。幸好十多年前,这个村子也遭受莫名其妙的原因毁灭了。从此世界上的僵尸绝迹。” 我心念一动,以前我在这里遭遇过僵尸,难道就是黄泉村村民,难怪何永进这般害怕。 “但是之后离奇的事情就出现了,虽然黄泉村消失,可是在有间集镇,还是每年会时常发生掳人的事情。人们会神秘地失踪!传说,是一个血衣夜叉在掳人!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没有人看到过。我本不想在这段时间请你们过来,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只能在这段时间,过了之后,我再也不能从事考古活动了。见谅!” 或许罗明申真有难言之隐,我就不计较。 罗明申说道:“朱先生,虽说血衣夜叉凶猛,不过只要不在夜里随意外出,尽量在人多的地方,也不会出现什么事情。我们村子的那些每夜都出现的假僵尸,除了是保留节目,另外也是借机巡逻,捉拿血衣夜叉。” 我点点头,表示了解。 我们一起聚在客厅里吃饭。这吃饭也甚是有趣,一人一个盘子,一把筷子,旁边桌面上摆满食物,要吃多少都自己拿,这样十足便宜了我这个大胃汉。据林白水说,这是西洋传过来的吃法,叫做自助餐! 我吃地甚欢,那何永进却拿着盘子,呆呆地把脑袋转来转去,似乎在找寻什么人。昨天我就看到他对女老板有意思了,大概又在找寻她吧。可惜尹老板起床很迟,现在只有一个无双在场,因为自助餐无须什么人管理,只要守住客厅,不让外面的闲汉进来即可。 我叹了一口气,有心帮何永进一把,但是尹老板相貌与智慧并重,想来看男人的眼光也不会太低。何永进一无财二无才,满脸大麻子,想找尹老板难啊! 吃罢早餐,罗明申便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一起讨论搜寻悬棺和银矿的事情了。 罗明申打开文件包,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塑料纸板,上面覆盖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底下则是一张残破的草纸,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上次林白水向我展示的秘银之图的原图。罗明申将其放在茶几上,对我们介绍说道:“我们本次的科研考察,就是从这张草图上而来的。” 我问道:“罗先生,乍看这张草图差不多也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上面的图案线条甚是古老。我知道,僰人本来没有自己的文字,一直靠图画表示。你且说说看,这份草图是怎么得来的?是你自己发现的吗?” 罗明申摇摇头,说道:“这张草图并不是我首先发现的,第一个发现草图的人,名叫陈硕奇,乃是民国年间的大考古学家。一九三三年,他为了探索僰人悬棺的秘密,雇用了两个擅长攀爬的采药人,登上千仞绝壁,从上面吊下两具悬棺……” 谈起这个陈硕奇,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出身不凡,乃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归国之后,在民国五大名校之一的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专攻中国古代史,对于悬棺、赶尸之类神秘的现象特别着迷。于是陈硕奇趁着暑假,带了几个学生一起来到大庸县(今张家界),雇用了两个采药人把悬棺从悬崖上吊了下来,托送到大庸第二中学,打算细细研究,但是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意外的离奇事情就发生了! 首先是把悬棺吊下来的两个采药人,当时他们贪财,就随着陈硕奇一起把悬棺运抵大庸。陈硕奇教授让他们住宿在学校假期空出来的教室里,但是第二天人们就发现这两个人竟然都已经一命呜呼了。而且他们这两个人还死得特别离奇,身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但见两人面目扭曲,解剖尸体之后发现苦胆破裂,竟然是被活活吓死的! 周围人都吓得要死,认为是悬棺内的冤魂作孽,抱怨他们打搅了死人的安宁,于是作祟来杀人了。陈硕奇是读书人,哪会相信怪力乱神,硬是不肯听别人的话,把悬棺放回原处。因为别人都很害怕,他就自己一个人打开了悬棺,把里面的干尸捞出来,仔细研究。他的几个学生终究不是很放心,于是第二天敲打陈硕奇卧室的门,许久无人应答,便破门而入,一进卧室,简直吓死人了!那陈硕奇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业已毙命,但是他的死法非常奇特,居然是双手卡住脖子,自己把自己活活掐死。须知,一个人是绝对无法把自己掐死的,一旦呼吸困难,手臂自动无力,便垂了下去。但是陈硕奇怎么能自己把自己掐死呢?众人琢磨不透,深深觉得恐怖诡异之极。 因为陈硕奇乃是一介名人,当时大庸县的县长都亲自赶了过来处理后事,询问了采药人以及陈硕奇惨死的故事,坐立不安,说道:“文王泽及枯骨,古人遗骸何当玩弄?请以礼瘗之。” 于是县长下令将悬棺以及古尸一并焚烧,又写了一片祭文说:“霜凄凄兮露瀼瀼,风雨剥蚀兮日月迎将,翳何人兮骨骸坚强,胡不速朽兮恋此高岗。恶有报兮善有庆,毁棺露骸兮吾意凄惶。山之广大兮地厚无疆,以为宅兆兮永此潜藏。臻百福兮降百祥,千秋万岁兮无厉无殃。”敬鬼神而远之! 至于陈硕奇的遗体,因为夏天尸体容易腐烂,托运不便,他的几个学生商量之后,将他火化运回武汉。至于其遗物,则由一个本地的学生托管。陈硕奇本来就没有什么亲人,也就没有人过来拿取遗物,这些遗物就一直存放在那位学生的手里,直到现在。 罗明申微笑道:“而那位学生,正是我的祖父!” 罗明申继续说道:“我的祖父是大庸的县的一个大地主,对于恩师的遗物自然小心翼翼地保存,丝毫不敢动弹半分,这样经历了抗战、建国等一段时期,直到*的时候,我家自然被抄家,这些遗物被人夺走,不知所终。到了近几年,国家政策落实,一一把遗物还给了我家。当时我祖父已经去世,遗物由我接收。因为陈硕奇乃是民国时期有名的历史学家,作为同行,我自然对他非常好奇,手头有他的遗物,哪能不欢呼雀跃,不好好检查一遍。这一检查,就发现了这张秘银之图!” 林白水眉头一皱,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你一直相信这张秘银之图是陈硕奇从那两个悬棺里掏出来的。你有什么证据这般认为?说不定是什么后人伪造的呢!” 罗明申笑道:“师姐说的是。但我确有缘由认定这是陈硕奇从悬棺里发现的草图。在陈硕奇的遗物里,不过只有一些书籍和日记罢了。其中的日记详详细细记录了他发掘悬棺的全过程已经发现的线索。” 罗明申顿了顿,继续说道:“根据陈硕奇的记载,当时他一共把两具悬棺给带了下来。一具悬棺就本已很吃力了,为什么是两具悬棺呢?原来,这两具悬棺是在一个悬崖洞里发现的,陈硕奇认为他们两人是夫妻,对于研究古代的婚姻关系有比较好的参考价值,索性就把两具悬棺一起带来下来。这两具悬棺都是用木质细腻、防水性强、不易腐烂的楠木制作而成。把整条楠木当中剖开,挖空中间,呈半月形,放入尸体后就把两块楠木合起来,浑然一体,防水防风。那悬棺一大一小,大着是男性,小则这是女性。男子估计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死于疾病,但是女子就死得比较离奇了。” 我忍不住问道:“怎么个离奇法?” 罗明申满面严肃,说道:“女子大概十五六岁左右,后脑勺有钝器打击后的痕迹,由此可以推论,女孩是被杀死之后陪葬的!” “什么!”何永进突然叫了一声。 我们方才一直在讨论深奥的历史及考古问题,何永进毫无兴趣,在一旁无聊地坐着,这是甫一听殉葬,陡然叫了出来,倒是把我们吓了一跳。 罗明申笑道:“这并不稀奇,古代殉葬的很多,殷商时期,奴隶主死的时候要几百个人陪葬。再说湘西一直有一个古老的习俗,说是如果男子未娶妻就过世的话,阴世没有个伴儿,必须有冥婚。所谓冥婚,就是同另外一个死去的未婚女子结阴婚。但是有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女尸,一些富豪之家就会采取相当残忍的手段,将贫寒人家的女儿买来,活活打死之后一起陪葬!” 何永进脸色惨白,在南方丛林战场上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大胆,亲手绞死过六个南方丛林猴子,怎么会被百多年前的区区殉葬给吓坏了呢?当下我干笑一声,说道:“这不稀奇,罪恶的古代社会劳动人民没有丝毫权利,连生死都掌握在地主老财手里。罗先生,老实交代,你家有没有干过这些缺德事情?” 罗明申知道我在开玩笑转移话题,哈哈大笑:“我家是出了名的善人,号称罗善人。我家又推行火葬,死了之后都是火葬的,哪能干出殉葬之类缺德的事情呢?” 罗明申收敛笑容,摆正表情说道:“嗯,我们继续谈正事。自从我收回陈硕奇的日记之后,花了好几个礼拜细细研读。我不得不佩服陈硕奇当真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众多他从悬棺里发掘的殉葬品,不禁描述详细,甚至还画有草图。这些殉葬品有铜带钩、铜手镯等,但是有一样东西,却非常离奇!” 林白水问道:“什么东西!” “三角太阳环!” 我和林白水不约而同摆出了迷惑的神情,罗明申知道我们一时之间无法从名词上想象物体的模样,就倒了一点茶水,用手指蘸上,在茶几上画出形状。我和林白水饶有兴趣地看着罗明申画出来,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几何图形。中间是一个圆饼,外面套有一个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角各自伸出一条边,连接外面的一个圆环。 罗明申解释说道:“汉字中‘日’是外面一个圆,中间一点。而这个三角太阳环,就是僰人的太阳象征。但是问题这就出来了,众所周知,僰人生活在漆黑的森林中,是一个崇拜黑暗甚于光明的民族。太阳在他们的概念中,并不是生命的象征,反而是毁灭与邪恶的象征。所以一个死去的僰人居然以三角太阳环作为殉葬品,不禁叫人啧啧称奇。” 我小心地问道:“莫非,这个什么三角太阳环,里面有猫腻!” 罗明申一拍大腿笑道:“正是如此!朱先生果然是我学姐欣赏的男人,一猜即中!那陈硕奇心底也觉得有古怪,仔细观察三角太阳环,终于看出了破绽。那个三角太阳环最中间的圆饼,中心微鼓,轻敲居然有噗噗的响声,竟然是空心的!于是陈硕奇施展妙手,找到圆饼的缝隙,把圆饼一分为二,终于从里面搜出了这张秘银之图!” 我暗自猜测说道:“这张所谓的秘银之图如此小心翼翼,难怪引起了你和陈硕奇的注意。不过,还有问题,凭什么你认为这张地图就是传说中的僰人银矿的地图呢?”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朱先生问的好,当初我也不敢相信这是僰人的秘银之图。但是看了陈硕奇的解释之后,不禁心中大为惊叹。世人均知,僰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或是用图画表示,或是借用汉字的发音表达僰人的语言,这张图上全部是山脉的标记和悬棺的位置。为什么要标注悬棺呢?所谓生死有别,既然已经安葬,自然不能再打搅,而是将棺木的位置隐匿起来,绝非如此大刺刺地标注。陈硕奇思虑半天,终于得出一个大胆的猜想。他认为,僰人之所以建造悬棺,既不是为了死后早点升入天堂,也不是为了防止死人作祟,而是作为指示方向之用!悬棺挂在高高的悬崖上,一目了然,远远都看得极为清楚,指示方向自然明晰。而且世人也根本无法猜到,居然用棺材去指示方向。” 我一愣,过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用棺材指示方向。这个想法倒是挺新鲜的。” 罗明申叹道:“可惜,陈硕奇在得到秘银之图没过多久,就神秘暴毙,再也无法解答这个谜团了。而那些僰人的殉葬品因为人们唯恐鬼怪作祟,连同棺材一并烧掉了,所幸秘银之图乃是夹在日记里,才完整地保存下来。但是我一直无法解释上面标注的悬棺是如何指示方向的,因此特意请两位过来,帮助我一起解答难题。” 我说道:“一时之间,倒是无法想通这个问题。白水,你有什么看法?” 方才林白水一直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我们两人对话,这时候才站起来,说道:“似乎,这只是半张地图……” 罗明申一呆,过了半晌才叹道:“学姐真是聪慧,一语点醒梦中人,当初我一拿到的时候,就隐隐约约觉得少了什么,难怪我怎么都找不到秘银之矿,原来只是半张地图。不知道另外半张在哪里呢?” 商议完毕,我们就前去悬棺之处。先前受到无端的诅咒威胁,但是我本来就是无所畏惧的人,哪里会在意。当下大家收拾了一下干活的家么,就外出探索。我原本以为,既然是悬棺,自然放在穷山恶水的地方,哪知有间集镇就是靠悬棺和僵尸起家,方圆百里之内,凡是有悬棺的地方,都通了公路,游客络绎不绝,所见之人,白的黄的黑的都有,当真是汇聚五湖四海之人。我们原来还特意穿了一身外出探险之用的服饰,但是眼前就如郊游一般,根本毫无用处,令我和林白水面面相觑,无话可说。 罗明申开着他那辆大众桑塔纳不过行了半小时,就沿着笔直的大路来到一处悬崖下。未近悬崖,我远远就看到一大群人聚在悬崖地下驻足欣赏悬棺的奇迹,导游胡说八道:“大家快看,这是僰人的悬棺!世界上有火葬,有土葬,你们知道僰人为什么要举行悬棺葬呢?传说僰人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当年蚩尤与黄帝争夺中原的霸权失败,逃到了这里。但是他不忍心死在沙场上的手下不能回家,于是叫巫师施展法术,把死人变作僵尸,让他们的魂魄附在上来,走了回来。僵尸到了这里之后再也不会倒下去,反而和当地土人婚配,产生了僵尸与人类的混血。这类混血人活着的时候还好,一旦死了就变成僵尸。但是他们没有蚩尤手下的能力,则会祸害人间。所以僰人就有了一个习俗,一旦人死掉之后,就把他们的尸骸放到悬崖上,这样僵尸不会走下来祸害活人,又尊重了祖先!” 这个导游足可以去写小说了。 我们当然不会书呆子气发作和这个导游去争辩一番,只是到了悬崖底下,沿着很久之前开凿出来的索道慢慢爬了上去,直接奔到悬棺的处所去探索一般。当然由于林白水一介女流,体育向来很糟糕,这个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了我和何永进。我们两人绑着绳子一起合力爬到了悬崖峭壁上,对着几具悬棺一一拍照。 老实说,我也是第一次距离如此之近的打量悬棺。这些悬棺,有的质量极佳,因此数百年放置下来,棺木上连一条痕迹都没有。有的却是劣质木头所做,居然完全烂掉,把尸骸暴露出来。悬崖上比较通风,尸骸大部分是化作干尸,,有些面目清晰,甚至能够看到临死前的表情。 当年的僰人是如何把上百斤重的棺材安放到百米高的崖壁之上,奥秘大致破解,并非是什么外星人作祟。先是以擅长攀岩的蜘蛛人爬上悬崖高处,抬上器械,以一种类似北方井台上提水辘轳的绞车和几个木制滑轮,将地面上棺木用绳子吊起来,等提高到洞口前,再由事先进入洞内的人甩出绳钩,将棺木拉入洞内。 这样我们一上午就基本上是在拍照,中午草草吃了一顿饭,下午的时候洗出照片,大家坐在草地上细细研究讨论。倒是一群游客甚是无聊,那导游闻得我们是从北京来的学术界人氏,大为感兴趣,问这问那,好不耐烦。到了晚上,我们留了下来,和众多旅客一样,支起帐篷,看悬崖上放映的电影,居然是一部香港的道士捉僵尸的电影,叫人哭笑不得,却也津津有味。约莫十一二点的时候,我和林白水钻进帐篷,相拥而眠,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震天价的巨响,随之那个导游破锣般的喊叫响起: “救命!僵尸作祟了!” 僵尸作祟、我霍然从睡袋里弹起,埋藏在脑海深处的僵尸记忆犹如一头鲨鱼,叫人不寒而栗,我摇摇头,竭力驱走恐慌,心想眼下人多势众,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僵尸活活淹死,何必惧怕呢?我马上拉上鞋子,一边穿衣一边钻出帐篷,回头瞅见林白水还在慢吞吞地到处摸索眼镜,又气又好笑,叮嘱她不要轻易出来,等我有了消息再过来,说完我就沿着导游声嘶力竭的呼叫跑过去! 今天天气晴好,晚上留宿的游客甚多,待到深夜里忽然听闻有人大喊僵尸作祟,不惊反喜。这帮家伙,来有间集镇本来就是为了看悬棺和僵尸,既然已经欣赏过了悬棺,那僵尸自然也是下一个目标。只是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僵尸还是一个谜,因此只能看电影过瘾了,现在听到真有僵尸出来,个个欣喜若狂,跃跃欲试,抄了手电筒奔跑出帐篷,好似漫天飞舞着一只只硕大的萤火虫,一起聚集到发出可怕叫声的家伙身边。人太多了,我是仗着自己块头大才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的。 待我进入,定睛一看,几十盏手电筒照在那里,光线甚是明亮。地面上不知道怎么多了一口悬棺,棺材盖已经被掀起,里面的干尸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双臂伸长,手掌呈爪状,正抓住了那个胡说八道的导游。那导游已经被吓得泪流满面,屎尿齐发,散发出一股恶臭,同时不住地传出杀猪声。 我一看这情况就知道不是什么僵尸作祟。大凡挖掘出古尸以后,特别是一些干尸,因为棺材里的气压、湿度等情况和外面不同,一旦从密闭的棺材里被释放出来,死去多年的干尸往往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动作。若是初次见到,一惊一诈,确实肯能以为是僵尸作祟,但是我挖了多少年坟墓、挖出多少具古尸,见多不怪了。只是悬棺来地非常突兀,我记得,看电影的时候地上还没有什么悬棺。 我眉头皱皱,硬着头皮上去,忍着恶臭把导游拖了下来,挣开了干尸的掌握,扔到地上,喝问道:“怎么回事?这具悬棺是哪里弄来的?” 导游眼泪鼻涕满面,非常恶心,老早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只是扭着脑袋在人群中搜索,看他模样,似乎有同伙。我好奇地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忽然从人群中挤出一个干瘦的男子,约莫四五十岁,头上头发整整齐齐,反而显得过分,似乎是假发。他向我拱拱手说道:“这位同志莫见怪了,是我让他弄的!” 这人说着一口带着很重粤地方言的普通话,可能是香港人。我不客气地训斥道:“成何体统,悬棺是国家保护文物,连我们考察都要经过事先批准,你居然敢胡乱碰它,当心抓起来,关上个十年八年!” 那香港人一慌,顿时来解释。原来,这个香港人来大陆游玩,听闻湘西有僵尸,便好奇地过来一瞧,虽然没有看到僵尸,但是见了悬棺不免心中一动。这悬棺不仅在湘西一带存在,福建、菲律宾等很多地方都有,国内外很多收藏人士都喜欢神秘的悬棺,于是价格不菲。一具普通的悬棺黑市售价大概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但是其他地方的悬棺都保存不够完整,差不多都是碎船板了,唯独湘西的宛若全新。于是香港人在下午叮嘱了贪财的导游,乘着众人看电影,拉了几个人一起把离地面最近的一具悬棺拖了下来。可是想不到棺材盖突然掀起,那干尸陡然弹出,把导游捉住,吓走了众人。 我摇摇头,罗明申过来处理,悬棺并没有被多少损伤,念及同胞情意,罗明申把香港人教训了一顿,就放走了。然后在悬棺四下里设下栅栏,把大家赶开。和我商量了一下,留人看守,先是他在,后半夜由我值守。 我方才就瞅见林白水一直在人群中看热闹,待把事情处理完,我径自迎向她,林白水叹道:“现在的人啊,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了。连祖宗留下的宝贝都可以卖,下次我看连自己的蛋蛋都会卖掉。” 林白水说了一句粗话,我初始愕然,继而笑笑,在我印象中,林白水素来是一个文雅知性的女子,没有说过一句粗口,今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居然叫了出来。我说道:“竖子不足谋,何必计较,我们回去继续休息吧。” 林白水点点头,我们返回帐篷。今夜这一个僵尸作祟,引得很多游客兴致勃勃,没有立即睡下,都聚在帐篷口谈天说地,我又听到了那个独特的嗓门,方才还吓得尿裤子,这时又在胡说八道。 “大凡僵尸,就像圣斗士一样,也是分级的。比如青铜圣斗士是最低的一级,那初级僵尸就是绿毛僵尸,这种僵尸最多,不过也不用怕,一把用秽物即可消灭。第二阶段叫白毛僵尸,这可邪门了,它动作敏捷,杀人利索。不过它们都怕阳光。到了第三阶段,那是飞天僵尸,又名飞天药叉,不怕阳光敦煌笔画里的飞天就是指飞天僵尸。到了第四阶段,那是‘犼’连龙都怕。龙不来,哪里就不会下雨,发生旱灾,所以这种僵尸又名旱魃!不是我吹牛,今天我遇到的就是旱魃,要不是我急中生智,撒尿拉屎,浇灭了旱魃,恐怕今夜无一人可再见明日之阳光!” 林白水摇摇头,暗道胡说八道,只是她不屑与其争辩。我却忍不住了,大吼道:“胡说!什么绿毛白毛僵尸,那是尸体发霉了长毛。至于飞天居然也是飞天僵尸,更是荒谬之极,飞天乃是佛家护法八部众里的乾达婆,喜香气和音乐,乃是一神。而药叉又曰夜叉,亦是八部众,多英俊少年。僵尸那么丑陋,怎么会是飞天和药叉呢?再说了,旱魃本是天女,何等尊崇,那是枯骨腐尸能比拟?而犼也是《山海经》中记载的火焰怪兽,与僵尸毫不搭旮!如此荒谬之言从你口中冒出来,世人无知,可见一斑!” 导游面红耳赤,顿时掩面而去,倒是那香港人听得津津有味,笑道:“朱先生不妨来此坐坐,大家乐乐,我这里有阿里山的好酒!呵呵,方才鲁莽行事,也算是赔罪。” 我一时睡不着,扭头看了林白水一眼,见她没有意见两人就坐下来,围着火堆。夏天夜里亦是有点秋凉,山中更甚,烤火正好。 “接住!”香港人把阿里山的好酒扔到我手里,笑问道:“尚未请教朱先生,大名如何?” “朱恒淮。”我抿了一口酒,淡淡的有股桃子的味道,原来是果酒。 香港人啊的轻轻一声,耸动说道:“是不是撰写《楼兰考古记》的朱恒淮?那么这位女士想必就是您夫人林白水博士了!” 我点点头,香港人满脸堆笑,说道:“见怪见怪。想不到两位是如此知名的学者啊!那本《楼兰考古记》我不止一次细细赏读,观点新颖、论据确凿、文笔生动,乃是近几年国内外少见的学术著作!能和你们这两位大学者会面,真是三生有幸啊!” 我洋洋得意,明知香港人在阿谀奉承,但是我和林白水写的那本书毕竟很偏门,看得人不多,这香港人知道书名,那么好歹也是一个文化人士,并非我想象的钻进钱眼里的奸商,对他好感不由得增加了几分。我问道:“也没有请教这位先生,你是……” 香港人连忙说道:“在下姓郭,郭熙明!” “哦,郭先生!呵呵,幸会幸会!” “哪里哪里,这是我的荣幸。”郭熙明瞟了我脚上一眼,忽然说道:“现在人心不古,什么搞学问的,做官的,都下海捞钱去了。唯独朱先生保持学者风范,一如既往的追求真理。精神上丰沛了,但是物资上难免有点欠缺,看,你的袜子都有很多补丁了!” 我低头一看,雪白的袜子上,灰的白的补丁一块块,我再瞅了林白水一眼,她老脸一红。老实说,林白水在事业上是个好伙伴,但是生活上绝对是一个糟糕的妻子和胡闹的母亲。从学生时代开始就生活的迷迷糊糊,我真怀疑她是怎么活下来的。至于结婚生子之后,家务就交由我来打理。好歹我从十五岁就进入部队,样样都靠自己。军队出身的人多半崇尚节俭,我也是如此,袜子破了之后,舍不得扔掉,自己补补又穿上。如今却叫外人看到,别人理所当然地想到是做妻子的不负责。 我搔搔脑袋,说道:“这个,周总理也是这般节俭的。” 郭熙明呵呵说道:“哪里,朱先生,我是想说,虽然学术不可放弃,但是物资生活也要改善改善……” 我心头一凛,听郭熙明的意思,似乎想拿钱来结交,当下我拒绝道:“那可不必,你看我是缺钱的样子吗?俗语道,过犹不及。钱这东西,够用就可以,多了可不好啊!” 郭熙明干笑几声,掩饰不安,看来他的确是这般打算了,见我明白拒绝,就赶忙转开话题。他游历甚广,什么南洋、大食、天竺、花旗国都跑过,诸般奇闻轶事如流水一般滑出来,听着也是有趣。约莫到了后半夜,因导游引发的僵尸作祟事件而导致营地里嬉闹的人群,此刻又渐渐静了下来。我看时间差不多,站了起来和郭熙明告辞,走过去顶罗明申的班了。 我和罗明申交接完毕,回头看看,那棺材里的干尸还是直挺挺地立着,双臂向前伸出,黑夜之中看起来,甚是可怖,不过见多不怪,我反而觉得他保持这种姿势很有趣,嘴角会心的一笑。 “啪!” 突然肩头一搭,我顿时悚然,什么人! 我吓得弹了起来,回头看去,原来是林白水,拿着一个手电筒,像是小女孩般害羞,我又气又好笑,骂道:“懒虫,不去睡觉,陪老子来干嘛?看死尸?一点风情都没有!” 林白水坐在我旁边,推了我一把,叫道:“去,我好心好意来看你,居然被当成驴肝肺。唉,我问你,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的样子吗?” “差不多忘了,快十年八年了吧。你怎么老来俏,居然学什么罗曼蒂克!” “死鬼,老娘老吗?才二字头。真后悔嫁给你这个不知风情的人,可怜我二十岁就没了青春!” “……” 今天林白水不知道怎么了,特别兴奋,我闲得无聊,便关了手电筒,两人在黑暗中,借着微弱的星光和月光不住聊天,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林白水戛然止声,冰凉的小手用力抓住我的肩膀,低声却尖利地问道:“恒淮,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嗯?没有?什么声音?” “我好像听到有什么动弹的响声,就像是一个许久不动的人,慢慢伸展肢体,关节发出吱啊吱啊的叫声。” “胡说,这里除了你我,还有什么人?你不是自诩二字头,年轻人怎么会关节如此僵硬……” 我突然想到,这里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个人——死人! 难道竟是僵尸复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要扭转脑袋看一看,是不是僵尸“复活”了,那林白水已经抢先一步,转过头去,但见她亮晶晶的瞳仁在黑暗中倏然放开,嘴巴哈大,一动不动,神情僵硬之极,仿佛真是见鬼了! 我心底一沉,暗暗蓄力,猛然回头,打量那个僵尸,唯恐动作,但干尸仍旧像之前一样,一动不动,并没有异常。于是我松了一口气,拍拍林白水的肩膀,笑道:“何必大惊小怪……” 话音未落,林白水犹如失去了支架的木偶,软软倒下。我大惊失色,慌忙将她抱起来,急忙转向营地,一边跑一边吵闹,吵醒了很多人,那郭熙明倒是甚为积极,穿着睡衣就过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慌慌张张地说道:“我也不知道,白水突然就昏了过去。” 郭熙明从帐篷里掏出一只小药箱,他倒是准备齐全,说道:“以前我参加过外国雇佣军,在里面就是当作卫生兵,稍微懂一点医术,若是不在意,让我检查一下。” 我心想,反正只是看看,不会出什么问题,便依言把林白水平放在地上,郭熙明抓住林白水的右手腕,搭住切脉,忽面如笑容,然后又拿出“十滴水”,在林白水额头擦了一下,转身对我拱手道:“恭喜恭喜!” 我怒道:“有何之喜!我老婆都昏了过去!” 郭熙明笑道:“朱先生,你夫人有了!” “有了?”我没有马上反应过来,突然大喜,抓住了林白水的小手,紧紧攥住。林白水嗯的一声,慢慢地张开眼眸,低声说道:“疼,你这个家伙,不知轻重吗?” 我傻乎乎地说道:“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呢?” 林白水晓得我已经知道了那事,啐了我一口,说道:“今夜我正向告诉你,哪知你不解风情,我只好硬生生地吞进肚子里去了。” “傻女人!” 郭熙明说道:“贵夫人有了身孕,应该避免体力消耗。今天我看是太劳累了,才一下子昏倒。” 林白水脸色陡然大变,勉力挣扎起来,失声叫道:“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看到了那个,太可怕了!” “什么?”我惊问。 “我看见……”林白水亮晶晶的瞳仁在黑夜中尤其明亮,忽闪忽闪的,仿佛是一头惊恐不安的小狐狸,她抬起头,盯着我看,语速突然加快,“我看见,那个干尸,居然活了!” “干尸活了?”我先是一怔,随之哈哈大笑,“那干尸本是死物,纵然变作了僵尸,亦是枯骨腐尸,怎么能说活了呢?” 如果我平常这么嘲笑林白水,她老早恼怒地扑上来,咬我几口了,但是今天她特别异常,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抱拢,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像忍受不了夏夜的寒气。林白水低着头,喃喃自语说道:“真的,不骗你。我真的看到干尸活了!是活了!不,确切的说,那是一种活了的感觉!在我扭头瞥过去的一刹那,我似乎能够看到,在干尸黑洞洞深陷的眼窝里,犹如一对眸子瞪着我,那俨然一个活人看着我一样。可是眼前明明就是一具干尸啊!我就不知道如何反应,眼前立时一片漆黑!” 我闻言悚然,林白水素来不打诳语,她说的话,九成九是事实。可是,一个干尸怎么肯能活了一样呢?总不成是我们前几天看的电影《盗墓迷城》一样,里面挖掘出来的埃及木乃伊有邪术,复活了!至少我再次转过头看干尸的时候,它还是一个死物,和一段木头、一块棺材板没有什么差别。 我心思转动,上前伸手摸摸林白水的额头,安慰道:“别胡思乱想了,你又要做妈妈,好好休息休息,不要太累了。” 林白水点点头,我把她抱了起来,放回自家的帐篷。旁边罗明申老早钻了出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大概说了一下,至于林白水的幻觉,自然隐去。罗明申听完之后问道:“朱先生,你有没有派人看守悬棺和尸骸呢?” 我脸色陡然大变,摇摇头,不好,光顾着林白水,居然忘了! 罗明申一拍大腿,先转身赶过去,我也急急跟上去。这悬棺可是无价之宝啊,不知道有多少在垂涎。单不提那郭熙明,现场的很多外国人都有贼心思,不可不防。 我们匆匆赶到悬棺那里,罗明申打量了手电筒,照在悬棺上,身形猛然呆住。我暗中好奇,凑上前一看,也不禁呆住,心底却一沉,暗暗蓄力。 我方才离开片刻,悬棺果然发生了异动!但是眼前的景象实在叫人难以相信。我看到,那悬棺还是悬棺,干尸还是干尸。干尸的手臂和刚打开的时候一样,直直地伸长,手掌呈现爪状。然而此刻,在干尸的手爪中,抓着一个人的脖子。这个人就是大言不惭的导游。这时导游身子落在悬棺里,双目凸出,舌头伸长,脸色发青,面目甚是可怖,整个动作看起来,就似乎活活被干尸掐死了一样! 莫非真的如林白水所说的那样,干尸复活了! 明明夏天晚上并非很凉,我又是那种特别强壮的男人,此刻也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拾起一块石头丢过去,噗通砸在干尸头上。干尸脑袋摇摇晃晃,似乎在向我们抗议,这样证明了干尸还是死物。我和罗明申硬着头皮上去,两人不约而同握紧手电筒,万一干尸暴起伤人,就立即把金属制的手电筒砸下去。 罗明申小心翼翼地摸了一把干尸的脑袋,扯下一串死头发,又对着干尸观察片刻,终于敢下结论:“吓我一跳,我以为变僵尸了呢!” “不过,死人却是死人!” 我则是在打量导游的尸体,在他鼻翼底下探探口气,触觉微温,刚死不久。 罗明申推断道:“是不是有人将导游杀了,然后尸体运到这里,故意把他放成这个样子,让人以为其实是干尸作孽,杀了他?” 我说道:“别忙着下结论!” 我把导游的尸体从干尸手爪里拉出来,然后又从悬棺里小心翼翼地抬出。悬棺与干尸价值连城,而导游死不足兮,自然得委屈新死的人了。哪知我甫一将导游瘦瘦的身子抬起,就从他身上噼噼啪啪掉下许多物件,定睛一看,多是稀奇古怪的装饰,原来导游竟是来悬棺里偷殉葬品。若真是这样,则干尸复活掐死导游倒也说得通,只是我向来不信怪力乱神,还是将导游尚未僵硬的尸体平坦在地上,检查了他脖子的痕迹,又看了一下他的手腕,沉声对罗明申说道:“有猫腻!” “哪里?” 罗明申走过来,又加了一把手电筒。 “你看,每个人的手掌都不一样,干尸更不用说了。导游脖子上的掐痕,明显不是干尸的。我初始以为也是别人杀了他,但是在我检查了他的手掌之后,我发现——脖子上的掐痕与他手掌一模一样!” 罗明申骇然,说道:“你是说……” “是导游自己杀了自己。是他自己把自己掐死!” 罗明申顿时大叫起来:“怎么可能呢?自己掐死自己,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一旦用自己的手掐住脖子,等到缺氧的时候,手臂无力,自然就放了下来,怎么可能杀了自己呢?等等……”罗明申面色惊恐地看着我,“我突然想起来了,那第一个取下悬棺,并且打开悬棺研究的陈硕奇,不也是自己掐死自己的吗?” 连我脸色也不禁大变。这这……若是一件事情也罢了,但是两件一模一样的杀人事件,而且相隔几十年以上,无论如何都无法用巧合来解释。难道真的如传说中的那样,僰人将尸骸高高挂在悬崖上,乃是为了防止死尸作孽害人? 罗明申额头冷汗涔涔,喃喃说道:“只能这么解释了。在每一具悬棺上,都附有僰人的诅咒,谁打开了悬棺,就会被僰人的幽灵附身,自己掐死自己。好可怕的死法。我猜这导游就是如此,他打开了悬棺的棺材盖,然后僰人的幽灵故意用殉葬品将其带来,引诱其自杀后,再摆放成干尸杀人的模样,用以警告世人!” 我听罗明申越说越玄,断然喝道:“子不语怪力乱神,世界上哪有这干牛鬼蛇神。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灵魂。传说古埃及的木乃伊有诅咒,触之则亡。后来根据科学家研究,原来木乃伊上带有一种上古的病毒,将接触过的人统统毒死。由此我确信,所谓的僰人悬棺,个中玄奥,必可用科学来解释!” 罗明申定定神,他本不是那么胆小,只是一时被可怕的情形吓住,这时冷静下来,说道:“朱先生说的好。今夜我们索性两人在此值班,熬到天亮。我倒是想看看,这个牛鬼蛇神究竟是什么玩意!” 我点头称是,算答应了罗明申一起留下来看守悬棺与干尸,心里虽然还挂念着林白水,但是晓得她毕竟不是那种柔弱的女子,自己能够照顾自己,不需我多加顾虑。 我把导游的尸体摆在一个地方,看到那些被他带出来的殉葬品还摆放在地上,在昏暗的月光照耀下幽幽闪着荧光,犹如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如果再把这些殉葬品放进棺材也不大妥当了,既然已经被拿了出来,我和罗明申商议了一下,反正夜里闲着也是没事干,与其打盹,还不如干脆将这些殉葬品一一整理分类,以便于明日研究考察。 这个主意本是我的无奈之举,但是一旦说出来之后,却让我开了眼界,只见罗明申拉开身上那件马甲,在马甲内层,密密麻麻地缝满口袋,每一只口袋,都插着一样小巧的考古工具。我目瞪口呆,惊问道:“莫非你是随身携带的?” 罗明申笑笑,应是如此,这人莫非是考古狂人? 原来我都打算赤手整理殉葬品,赤手危害比较大,一来可能污染殉葬品,二来埋藏了数百年的殉葬品,难保没有什么毒素病菌,自然用工具为佳了。我向罗明申要了一双手套,一把猪毛刷子,一边小心翼翼地开始整理殉葬品,一边问道:“据我所知,考古和历史,向来是一个冷门的行当,没有多少人愿意学习研究,我看你年轻有为,家里又按政策返还了不少财产,怎么不下海去做生意,而是来干考古这个寂寞和清贫的行当?” 罗明申反问道:“那么朱先生,你怎么也做这个行当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算是妇唱夫和吧!本来我也不是从事考古行业,后来因为娶了林白水做老婆,她是做这个的,我就自然跟着做了。很多东西我向她学的,对,就有点像那个什么杨过与小龙女!” 罗明申肃然起敬,说道:“原来如此,在男女平等上,朱先生真是我辈楷模,毫不计较地就帮助妻子从事事业!每一个成功女人背后,必定有一个默默奉献的男人。” “没那么伟大……呵呵,咦,罗先生,我听说你的祖父是陈硕奇的学生,那么你家是不是从事考古和历史的世家呢?” 罗明申停下手里的活,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的问题:“应该可以这么说吧。我家自从太平天国时期来到这里之后,数百年间,出了数个考究训诂的大学者,我多半也是受了门风的熏陶,这才走上了考古之路……嗯……朱先生……” 罗明申声音陡然发颤,我看到他眼眶越开越大,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我失声问道:“怎么了?” 罗明申颤悠悠地抬起右臂,指在我的背后。 我的背后,有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也不知道怎么地,我突然感到背后一阵阴寒,寒毛都竖了起来,那种感觉,就犹如在夏日里一下子跳入冰冻的古井里,阴寒透骨。我没有立即回头,而是死死盯着罗明申的眼眸,从他的瞳仁倒影上,我看到一条拉长的人影立在我背后,相貌却不甚清楚。既然已经知道了我的背后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叫我阴寒透骨,也叫罗明申如此失态,我一节节地扭转脖子,借助眼角余光慢慢瞄过去,呼吸顿时停止了! 在我背后,站着的是那个导游! 这不可能!他明明已经死了,是我亲自验尸的,我在南方丛林战场上看透了生死,怎么可能连一个人的生死也分不清呢? 导游虽然又站了起来,好像复活了一般,但脸上的模样,确实是一个死人的姿态,尚且保持着临死时候的表情,面目僵硬,表情扭曲,眼珠凸凸的,游离出眼眶外,嘴巴更是哈大,因窒息而死,连舌头也拖了出来,好像地狱中来的黑白无常,来找我们纳命! 我是从南方丛林的死人堆里爬出来过的,什么大阵仗没有见到过,但是第一次硬生生地看着一个死人又在动弹,好像活了一样,顿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干什么,眼睁睁地看着活死人一步步犹如机器人一样僵硬地移动着,从我身边移走,慢慢来到悬棺旁边,咯咯地抬起手臂,关节发出可怕的摩擦声。 活死人一把推开了悬棺里的干尸,然后又像机器人一样慢慢弯下腰,待到升起来的时候,手中却拿了一个黑乎乎,被木屑和腐烂的纺织物污染的殉葬品。活死人双手并用,用力拗断殉葬品,折断的金属边缘非常尖利,立时割破了活死人的手掌,乌黑的血像是墨水一样滚滚而出,喷在悬棺里。 罗明申比我离得悬棺更近,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发出一阵喊叫:“三角太阳环!” 我突然醒悟,因为我并没有直接见过实物,只凭着罗明申给我画的简陋图形,突然之间还不能分辨出来,但是经过罗明申这么一喊,我顿时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僰人死亡标志——三角太阳环。但是,活死人怎么要毁坏它呢? 我倏然浑身一震,脑袋顿时从空白一片回神过来,对着罗明申大叫:“快,阻止他!” 我定定神,随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猛然就朝着活死人扔过去,噗通击中活死人的脑袋。哪知石头大,用力又太猛,那活死人脖子突然发出咔嚓的一声,撇向一边,脖子断了!于是活死人立时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一下子翻倒,躺在棺材上,面目朝上,口鼻之中,冒出一团团亮晶晶的奇怪萤火,在上方聚合成一团,向远处飘去。 我本能就觉得这些萤火有猫腻,依稀之间,记得十年前,在有间旅店遇到的僵尸,不也是吸人魂魄的吗?而这些魂魄,就如萤火一般。僵尸本无知觉思想,莫非背后有人在操控? 我顿时心神一凛,跟着萤火追踪上去。萤火飘移的速度并不快,我稍微加快脚步即可跟上,它飞啊飞,慢慢钻入远处一片漆黑的森林里,我戛然止步,逡巡不前。 对于丛林追踪,我并不陌生。当年南疆作战,大部时间都在漆黑的热带丛林里和老道的游击战高手南方丛林里的猴子兵交手。一次连队惨遭伏击,只有少数人出逃,我和战友们失散,一个人提着一把重机枪在漆黑的丛林里徘徊,稍微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那种无助孤独的感觉使得我不堪回忆,对森林天生有种抵触。 夜风阵阵,吹拂地森林枝叶飒飒作响。我一边深深呼吸夏夜的凉气,一边告诫自己:“这不是南方丛林,这不是南方丛林!……” 我抬头瞧瞧萤火,快在森林尽头消失了,我吐出一口气,拔腿就追踪上去,好在森林乌黑乌黑,明亮的萤火反而是个极为明显的目标,不过毕竟拉开了一段距离,而我也有意保持,防止被人发现。 我踩着森林地面铺着的枯叶不下走了半里多路,远远就探视到森林深处有一团闪光的红火色,我小心翼翼地凑近,借助树木隐蔽,渐进渐近,我看到了那是一个身穿火红色衣物的人,因为距离较远,我看不清面目。那萤火飘到他的头上,徐徐落下,落在这人的手里,被他收入怀中。说来也奇特,一旦收入怀中,这人身上的红光也就慢慢黯淡下来了。 红衣人转身,大概准备离开这里。好机会,他背对着我,说时迟那时快,我腾腾几步急踏,刹那间已经追到那个红衣人的背后,暴声大喝道:“你是谁!” 红衣人万万没有料到,居然还有人追了上来,浑身陡然一震! 我上下打量红衣人,心底暗暗戒备,防止其暴走。红衣人个子不高,身材偏瘦,头顶长长的头发落了下来,披在肩头,一直垂到腰间,竟是一个女子。她慢慢转过头来,我越发戒备,这女子能够操控僵尸,实力不可小觑。 红衣女子猛然一转头,露在我面前的却是一张极其可怕的面孔!她苍白的面颊,额头上生了两只小角,眼睛狭长,有若狐狸精,而鼻子又尖又高,底下是一抹血唇,伸出拖出一条舌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血衣夜叉! 我大吃一惊,往后倒退一步,那恶鬼乘着这功夫,飞快地向前狂奔,我这才醒悟,那极有可能是一个恶鬼面具罢了。 我恼怒之极,老子纵横天下,居然叫这种把戏吓到,当下撒腿赶了上去,一伸手就揪住红衣人的红色裙装,施展蛮力拖了过来,另外一只手就乘机捏住面具,硬生生地扭了下去,心想老子倒要看看你是谁! 我扯掉面具,把红衣人的脑袋扭过来,瞅瞅这张脸。轰!一张血淋淋剥了面皮的脸凑了过来,两颗裸露在外面的眼珠滴溜溜转动,分外恐怖,而缺了嘴唇覆盖的白生生牙齿更是张开,冲我咬来。 我大叫一声,一把推开红衣人,伸手防备,但是并没有剥皮人扑上来。我定定神,看到的只有一件红色的裙装在森林里飞舞,衣服上似乎撒有荧光粉,幽幽闪光,有股暧mei的挑逗。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心里估计是红衣人施展奸计跑掉了。 我拿了红色裙装就离开森林,回答悬棺处,罗明申并没走掉,而是一直愣愣地盯着导游丑陋的尸体,听到我啪嗒啪嗒走过来,才倏然扭头,依旧带着惊恐的眼神看着我,喃喃自语:“想不到,想不到,这是真的!” “什么?” 我迷惑不解。 罗明申笑笑,说道:“我讲个故事,你愿意不愿意听?” 我说道:“看你神秘莫测,这个故事一定有什么玄机,说罢。” 罗明申点点头,慢慢讲述起来。他说,因为他的出身不好,所以读初中的时候,曾经被强制下乡上山,插队在湘西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这件事我听罗名翰说过,就因为罗明申忍受不了插队的辛苦,逃了出来,所以被大伙嘲笑。 那时候农村实行合作社的劳动方式,吃的喝的都靠记工分。山村里住着一个老太婆和他的一个小孙女,之前老太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孝顺,跑掉不见了,幸好小儿子与儿媳妇都挺孝顺的。但是不幸的时期发生了,有一天小儿子与儿媳都在洪水中遇难,家里一下子丧失了两个劳动力,剩下的两口人,一个是小脚老太婆,一个是嗷嗷大哭的婴儿,两人能有多大劳动力,家境困难之极。山区本来贫困,产粮不多,大家也难以有余粮救济。 老太婆想,自己这辈子也活够了,死了无所谓,但是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孙女,老太婆心痛不已。于是跟着大队做活。小脚老太婆也不能做什么,大家也可怜她,就让老太婆打草喂猪或者拔草之类轻活。有一天大家发现老太婆有点不对劲,手脚比以前更加迟钝,身体看起来更加僵硬。有人问她怎么回事,老太婆也不做回答,只是默默地干着自己的活。别人以为她年老耳聋,也就没有在意。 但是这样过了几天,大家路过老太婆的时候,能够隐约闻到一股说不出的恶臭。虽说山里条件艰苦,一年最多洗澡一次,但是这股臭味和没有洗澡的臭味丝毫不同,而且细心的人发现老太婆的手指甲都丢了几个,露出黑乎乎的肉。一个下乡的知青心里疑惑,就暗暗观察起来,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发现了。老太婆轧草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脑袋伸了进去,咔嚓,掉了下来。知青大骇,正要去叫人,却发现老太婆没了脑袋的身体一点也没事,摸索着把脑袋捧了起来,按在脖子上。 知青吓得要死,赶回去和大队的人说了。大家都不信,于是一起到老太婆的破屋子里去,大家看到,老太婆把自己割下的脑袋放在桌子上,身子上的两只手抱着孙女。小孩子一点也不懂事,还高兴地把小手伸入老太婆的颈腔,拔出来的时候,满手都是蛆虫…… 我听得一阵恶寒,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倒不是害怕,而是觉得这个故事里面的场景特别恶心。但是转念一想,顿生疑惑。那故事中细节详尽,栩栩如生,犹如亲身经历一般,而是辗转听说。我于是猜测性地问道:“不要告诉我说,你就是那个知青?” 罗明申苦笑着点点头,却是承认了。他面庞朝着前方,陷入深远的记忆中,又慢慢叙说道:“我大病一场,从此之后,时常梦见一个干瘪的无头老太婆尸骸,怀抱中捧着一个健康活泼的婴儿。生与死的场面对比极为强烈,给以我极其深刻的刺激,让我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梦魇。我也曾经调查过,原来这是一种古代僰人流传下来的邪术,俗称活死人。这种邪术能够操控尸骸活动,相当可怕。由于僰人在几百年前就灭绝了,能够流传下来的只是一些皮毛,只在少数神秘的家族中一代代的传衍。我猜想那个老太婆必定是传人之一,自知死期将至,为了供养年幼的孙女,索性把邪术施展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的尸骸干活养孩子。据我所知,这种邪术已经失传,想不到,如今又出现了!” 能操纵尸骸的邪术——我脑海中突然冒出了十年前遇到过的僵尸,这不是差不多吗?由此可见,这种邪术一定还在秘密的流传着,只是我们无法获知而已。我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是到底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罗明申,而是突然说道:“咦,我们发掘僰人的悬棺,关这个邪术传人何干?她为什么特意跑过来操控死人,毁掉三角太阳环呢?” 罗明申眼睛一亮,笑道:“按照常理推断,自然是为了毁尸灭迹了,莫非三角太阳环里面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罗明申把被导游尸体扭捏地乱七八糟的殉葬品拿出来,上面黑乎乎的纤维碎末已经被褪去,露出了原本的锃亮金属色彩。罗明申初始一震,继而大喜,高兴地大叫:“果然有猫腻!” 他小心翼翼地把三角太阳环的残骸举起来,之前罗明申曾经说过,最初的那张秘银之图,从一个三角太阳环里面掏出来的,可是眼前这个三角太阳环,中间却是实心的,轻轻敲打,里面根本不可能在里面塞入任何物件。 我狐疑地看着罗明申,问道:“什么也没有!” 罗明申讷讷说道:“这怎么可能呢?如果三角太阳环没有什么奥秘,那么血衣夜叉为什么想要毁掉它呢?” 这点我也无法解答,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我总觉得罗明申有什么东西瞒着我。既然他不想说,我也懒得问了。 到了天明,这一夜总算平安过去,再也没有僵尸或者红衣人作孽了。导游的尸骸和悬棺我们叫人看好,之后自然会有人来处理,而我们一行四人则先回到有间旅店去。一路上我自然对林白水照顾有加,毕竟她有了身子,行动不便。我埋怨她既然有了,为什么还硬要出来,风餐露宿,多辛苦。林白水反倒是眼睛一瞪,白了我一眼,说道:“哼,你当老娘是那么懦弱的女子吗?工作和孩子,一个都不会少!” 但是在这个小镇上,一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活生生地死于僵尸之后,顿时如一阵风一样,吹遍整个有间集。我方回到有间旅店,宁镇长蠕动着巨大的身躯匆匆赶来,一见我就忍不住破口大骂:“姓朱的,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千万不要搞出什么事情来!现在一个人死在僵尸手里了,这以后还会有谁来我们镇旅游?没人过来,我们镇子拿什么吃饭!你真是毫不利己专门害人的家伙!你可害苦了全镇四万人啊!” 我目瞪口呆,听他的口气,我似乎就是全天下最为恶毒之人了!我也忍不住分辨说道:“这事情又不是我干的,怎么能怪到我头上来。倒是我看到一个身穿血红色衣物,打扮地如同夜叉一样的女子,出现在这里,我怀疑她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 “什么,你见到了血衣夜叉?”宁镇长吃惊地问道。 我点点头,感到不可理喻,一个装神弄鬼的家伙而已了,有什么可怕的。但是有点不大对头,我悄悄地环视四周,发现这里听到过“血衣夜叉”之名的人,无一例外都是脸色煞白,浑身瑟瑟发抖,好像面对着的是一个极其可怕的怪物。之前我听人说过“血衣夜叉”之名,但是接触之后,并不怎么可怕。我不禁问道:“你们……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个血衣夜叉是怎么回事?因为我看到你们似乎都知道她……” 站在宁镇长身边的罗明翰突然一个哆嗦,失声叫道:“她回来了,她回来了!血衣夜叉回来,整个有间集镇,亦是如罗家集一般,将化为地狱之血海!” 罗明翰惨叫一声,突然翻倒在地,口吐白沫,昏了过去。我大惊失色,究竟血衣夜叉是什么怪物,以至于罗明翰恐惧到如此地步、我抬起头,凝视着宁镇长,他亦是脸色发白,但是到底做惯了大人物,见过大场面,当下狠狠心说道:“记住,现在谁也不许把血衣夜叉的事情说出去,谁也是敢说出去,当心老子废了他!” 宁镇长阴沉着连布置完事情,然后过来搭着我的肩膀,我正要开口问话,宁镇长就摆手说道:“你一定非常奇怪,我们为什么对于血衣夜叉之名如此忌讳,等下我便让你查看事情的真相!” 我们一起前去了镇里面的图书馆,在一个隐秘的保险箱里,宁镇长小心翼翼地拿出从里面掏出几张纸交给我。我狐疑地翻开,却是几份书信的影印本,上面文字竖排,皆为繁体,看起来颇为吃力。我虽不明白宁镇长的意思,但耐着性子看下去。 五、百年惨案 (原文系文言文,方便读者观看,翻译成为现代白话) 淡如兄, 展信如晤! 自从民国十七年(西元一九二八年)在东京别过之后,一转眼,我们都十九年没有相会了。我这二十年来一直碌碌无为,不过讨了老婆生了孩子,为家族延后,尽到了孝道罢了。 现在这个世道,天下大乱,国共两党为各自私见,纷争不已,在中原、东北数度爆发大战。我家住在湘西一个偏僻的乡下,三千多的族人聚居在一起,平常开垦荒地,务农为生,偶然以山中出产的松茸、木材外出交换盐巴等生活必须品。所以虽然天下战火焚烧,我的家乡依旧象桃花源一般快乐地过着日子,管他们的纷争呢!但是在这几天,却屡屡出现奇怪的事情,不免叫人心惶惶。 首先出事的是我九堂弟元信。元信原先在湖南省城长沙做过买卖,为人精明能干,所以我一族与外界的需求交换,都是拜托他交涉。十天之前,元信载满货物,带着一帮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到最近的大庸县(今张家界),卖掉土产后购买一些农具和盐巴。我同时委托他带来一些最近的书籍和报纸,还有医药。预定他们是在三天前就该回来,然而一直拖到今天,还没有他们的消息。是遭到土匪的抢劫,还是私自携款潜逃?两者都不可能。首先我们并非毫无防备之力,湖南民风剽悍,一旦活不下去了,素来出土匪,所以我们装备了汉阳造中正枪一百把,山炮一门,对于小小土匪,毫不在意。而外出的堂弟一共八人,个个武艺高强,每人配德国制造驳壳枪一把,美国匕首一把,一般土匪很难攻击他们。即使有股非常强大的土匪,起码也有一两个人逃出去。更何况这批货物并不是非常值钱,土匪没必要花这个代价来抢劫,得不偿失。同样,元信携款潜逃的理由也不成立了,他的妻子老母还呆在村子里面。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族长,我的二叔和四个长老商量之后,又派遣了一队精干的族人,带上若干枪械,以防不备。同时族长叫我也准备好,因为我是村子里面唯一的医生。我之所以能够出洋留学,全是村子里面缺医少药,族人有病只能用土方治疗,死亡率极高,族长痛下决心,全力支持读书最好的我到日本求医。 我在自己家里,兼医务所的房间里焦急地踱步,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这是一个可怕的开始! 到了傍晚,我终于听到吵吵闹闹的声音和女人的哭声,未带我穿衣外出,我的五堂弟元玄匆匆跑过来,连鞋也不脱——为了保持医务室的卫生,我向来要求所有人都脱鞋,即使族长也不敢破例。而元玄如此惊惶,我心底一沉,坏事! 我问道:“元玄,元信回来了?怎么了?” 元玄阴着脸说道:“很可怕……”他又补了一句,“也很奇怪!” 我一挥手,说道:“我们走,过去看看!” 我跟元玄跑了过去,来到族的祠堂里,那边门口围了很多族人,但是居然有人守卫,不让任何人进去,见到了我们才放进去。我在里面第一个看到的是族长二叔。他背着手,脸色凝重,见到我说道:“元应,你来了。你……过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你留过洋,念过书,懂的事情一定比我们多!” 我很奇怪二叔为什么要这么说,当我被带进去的时候,看到地上铺了几具白布的人形之物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 我揭开了白布,看到了堂弟元信的尸体,他眼珠凸出,面色发紫,颈部有一道很明显的勒痕——他是被掐死的,用手! 但是很奇怪,他没有任何反抗的痕迹,好像心甘情愿被掐死一样。莫非中毒了?我争得族长的同意后解剖了尸体了,也没有任何中毒的痕迹。难怪,虽然族长他们没有学过医学,但是起码的江湖常识还是有的,见到这种没有反抗就被弄死的事情,希望我这个医学高才生解答。可惜我无法给出答案。 我摇摇头,族长的面色越发凝重,近乎沉重,喃喃说道:“连你也看不出,莫非见鬼了?” 我退了下去,元玄告诉我,他们在来村子的路上发现元信一行人倒毙在路上,货物散了一地,没有短缺。连拉车的马也安静地在啃草。似乎就是针对人袭击的,是谁呢? 族长和长老商议之后,认为是有人针对我们罗氏一族来的,下令把枪发下去,加强戒备,晚上宵禁。带队的是我三堂弟元素,他曾经参加过三次长沙保卫战,勇猛无比,光是亲手用大刀斩杀的鬼子就有一百多个,是我们族人的骄傲。有他在,比较安稳了。 我也就暂时回去,乘着晚上把事情详详细细记录下来。这件事情非常奇怪,我所认识的人当中,唯独淡如兄博采多学,因此我写信给你,希望你能说说你的看法。或许正是答案。 弟伯贤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七 (西元一九四七年八月三日) 罗元应的第二封信 淡如兄, 展信如晤! 现在村子已经处于半封闭状态,许出不许进。族长叫人委托去省城的警备司令那里求助,我顺便请他把我的信函带出去。就在这第二天,也就是六月十八,我听到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元素遇害! 元素向来以勇猛著称,若是赤手空拳,寻常七八个壮汉也难以接近,更何况他携带了三八步枪、勃朗宁手枪各一只,居然没有一点声响就遇害了,那敌人实在太可怕了!我们如何能够应付?但是我心生疑惑,村子已经封锁了,敌人是怎么混进来的?村民我都认识,没有陌生人,能够除掉元素的人,并不是一般人! 族长请我过去验尸,我揭开裹尸布,元素并不是丝毫没有反抗,只见他面露惊愕的神色,眼珠直直凸出,仿佛看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一样!从尸山血海里面爬出来的元素,还有什么值得他害怕的呢?据说,因为元素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浓浓的煞气,吓得没有好女人敢嫁给他,迄今仍旧是一条光棍。 元素是被凶手用同样的手法害死,由于反抗激烈,凶手特别用力,颈骨几乎全部被压断,留下了清晰的掌纹。既然凶手能够不留痕迹地潜入进来,为什么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呢?似乎是故意让我搜寻一样! 同元素一起巡逻的族人告诉我,昨天夜里,他们每个一个小时绕村子巡查一遍,一点也没有发现敌情。来到祠堂的时候,元素说他和元信的交情不错,让他一个人陪陪元信。元信的尸首没有被家人收回去,依旧和其他尸首堆放在祠堂里面。谁敢和这么多尸首聚在一起啊!所以其他族人就顾自离开,留下元素一个人。第二天就发现了他的尸体,看到如出一辙的杀人手法,慌乱地报告族长。 族长低头深思,朝我问道:“我们这个村子封锁地水泄不通,理应没有任何人能够进来!” 我说道:“二叔的意思——凶手在我们内部?” 族长点点头,我说出了我的看法:“不过既然这个人能够不动声色地杀害武艺最高强的元素,那么他来无踪,去无影,亦是不稀奇。” 族长奇怪地自问:“我们罗氏一族到底得罪了谁?这个人偏偏针对我们而来。倘若真的对我们恨之入骨,不如率大军过来,杀个干干净净也罢了,却为何这样……?” 族长猜不透的事情,我这个只知道读书看病的医生,更是猜不出。我们罗家没有理由得罪任何人啊!一百多年来就安稳地呆在这里生活,没有金矿等可观的财富引人觊觎。谁会对我罗家下如此毒手? 我本想马上回家,但是族长却留下了我,然后召集全村所有十五岁以上的男子,令他们每人把手掌沾印泥印在黄纸上,当众核对尸体上的掌印。原来族长决心用这种手段挖出凶手!全村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共有一千多个,我花了一天功夫核对,结果没有任何一个人对的上。显而易见,凶手不是内部的人员,那么是外人? 到了晚上我疲惫不堪地回去,妻接应了我,如此忐忑不安地度过了一个夜晚,第二天,听到了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族长被害!我忙不迭地穿衣跑过去,族长门口聚集了不少人,一一被拒在外头,里面四大长老都焦急地四下里乱走,看到我来了,放了进去。 现场比我想象的还要惨不忍睹,除了族长,同时遇害的还有族长夫人。族长依旧是被掐死,舌头拖出,眼珠暴凸!族长夫人我不方便检查,但是看她颈部没有伤痕,竟然是教活活吓死的!若是杀人,也不至于如此,有什么东西,竟然可以吓死人! 长老们更是焦急,年纪最大的东长老终于下定决心对我说道:“族长不幸身亡,从此我们一族没了主心骨。” 我说道:“此刻非常时刻,请推选有贤能的人士,当选我们的族长!” 东长老说道:“不错,我们商量之后,一致认为:年轻一辈当中,属你元应年纪最大,辈分最大,为人稳重,人缘颇好,又留过洋。所以,请你继任族长一位!” 我愕然,四大长老聚在一起,原来是为了这事!平时四大长老并不涉及任何事体,除非是遇到族长选举或者事关罗氏一族的大事才商讨。我思虑片刻,在这个危机时刻,需要的是稳定人心。因为我作为一个医生,平时村民族人多半对我敬畏有佳,我说的话他们还是肯听的。我也不是迂腐之人,当下就应承下来。非常时刻容不得繁文缛节,和族人们一起到了祠堂,拜祭了先祖之后,便正式继任族长一位。 虽然继承了族长一职,我更是忧心忡忡,现在肩膀的上担任的职责不一样了,而眼前正是罗家面临的最大危机!目前毫无头绪,我只能吩咐族人加强戒备,小心谨慎。 我向族长家里其他的人员询问昨晚的情形,说道三更半夜,忽然听到咔嚓咔嚓门窗破裂的声音,然后就是族长的怒喝一声,族长夫人惨叫一下。众仆人吓得胆战心惊,不敢过去查看,直到东方晓白,才有胆大之人,战战兢兢地跑出去,叫了巡查的武装族人过来,发现族长夫妇已经命丧西天了。 我暗叫可惜,若是当时及早发现,说不定能够找到凶手的什么线索。杀人现场除了一些打烂的木头窗户碎屑之外,就是一排排乱七八糟的脚印。他们到底不知道现代侦探之术。我吩咐下去,以后若是再次有杀人事件,不许无关人等胡乱靠近! 晚上直到深夜,我还迟迟不敢入睡,妻过来劝慰我上chuang。她知道我当上族长之后,丝毫没有一丝喜悦,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更大的权力意味着更大的危险!妻不是一般的农妇,乃是大庸县一户前清秀才家的小女儿,知书达理,晓得个中的厉害。我摆摆手,心中一直有一种预感,既然凶手跟着元信他们的尸体进入罗家村,每夜都在作祟,那么今天也必然会有所行动! 尸体! 我突然灵光一闪,我们怎么疏忽了尸体呢?我听说江湖上有种神奇的武功,可以屏住呼吸,降低心跳,宛如死去一般。而我在东京帝大念医学的时候,也学过一些特殊的药物可以伪装成为死人!莫不是敌人借助尸体混入村子里面,然后每天晚上出来动作! 我正要外出,忽然有个精壮的族人慌慌张张地跑来报信:“不好了,族长!东长老一家都遇害!” 我大吃一惊,失声叫道:“什么?”然后赶忙冷静下来,命令道:“马上派遣一队人去祠堂,看住那些尸体,一具不许多,一具也不许少。其他叫上几个族人,随我去东长老家!” 族人应声退下,我带领几个武装的族人快速去东边。既然是东长老,当然住在东面,我们一族按照方位居住,我住在靠近西边,所以费了不少脚程赶到。现场已经被那些武装的族人按照我的吩咐隔离。 我快步上前,通过族人的封锁线,到了东长老的房间里面。东长老有一妻一妾,但是没有子女,一家仅有三口人,如今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业已绝命。凶手还是同以前一样的手段,破窗而入,再一一掐死三人。比较不同的是东长老为人戒心很重,所以连窗门都是以铁栅栏封闭,居然被绞开一个大口子。我上前看去,没有器械工具施用的痕迹,此人的气力好可怕! 我问道:“是何人最先发现的!” 族人中畏畏缩缩地站出一个背枪的黑衣男子,约莫四十出头,脸上显出辛苦生活的老态。我先前作为医生,给村子里所有人都治病过,一一记在心里,当下沉思回忆说道:“你是……贞桐叔!” 贞桐尴尬地笑笑:“族长大人,不敢不敢。” 他虽然年纪辈分比我高,但我是属于嫡系,他是远房偏支,加上我新任了族长,所以一称呼叔他就慌忙回绝。 眼前事情重大,我也不在小处浪费时间,说道:“那你说一下!” 贞桐慢慢叙述,此人没有读过书,口吃却相当清晰:“那时……约莫是亥时三刻,我正和大儿子元相两人一组,在街道上巡视。忽然,听到东长老家传来桌椅破碎之声,女人惨叫之声,我大骇,说不定又是那血衣夜叉……” “等等,夜叉……你刚才说什么?”我打断他的话。 “哦,那是自古相传,在我们先祖迁到这里来的时候,有血衣夜叉作祟!” 我也模模糊糊听说过,早年先祖西迁到湘西的时候,与当地土人纷争甚是厉害,械斗不已,流传到日后不免夹杂了部分荒诞不羁的事实,我没有多加理会,心想若是称呼此人为血衣夜叉,倒是不为过。 贞桐借着说道:“我和元相慌忙取下枪潜行,果然看到东长老房中人影撺动,忽然一条黑影直挺挺地扑了出来。我大骇,举起就是一枪。元相则是立即敲锣,召唤众人。” 我问道:“打中了没有?” 贞桐得意地笑笑:“不是我吹牛,单是论枪法,我当是村中第一人。不过,虽然打中了,他好像跟没有事情一样,一跳一跳地逃走了!” 我让贞桐指向夜叉逃逸的方向,众人提着马灯追侦巡过去,果然见到了点点滴滴的血迹。我见那血迹异常,小心翼翼地拾了一条树枝,沾血提到鼻子前,边熏边细细查看。按理说这夜叉逃亡不过半个多小时,血液应该新鲜,然而眼前的血仿佛是死了好几天的尸体身上抽出来一样,散发着一股死人独有味道。 我丢下树枝,带领众多全副武装的族人循血迹追踪过去,逐渐接近祠堂,我冷冷一笑,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夜叉啊夜叉,我倒是想看看,你究竟是什么货色! 先前我命令在祠堂前守卫的族人上前打招呼,我问道:“可否有放出去一个人?” 那族人恭恭敬敬的说道:“回禀族长大人,我们守卫片刻,没有一个人进去,也没有一个人出去!” “那好,把祠堂大门打开。乡亲们,给我把枪预备好,那残害我们多人的刺客或许就在里面!” 顿时族人们如临大敌,纷纷上好枪栓,那些本来来看热闹的则马上退到一边。我也向一个族人要了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握在手里。在日本时候,我练过射击,枪法不错。紧张地看着两个族人打开大门,唯恐夜叉立即暴起伤人! 哗啦!望着黑洞洞的祠堂深处,仿佛有一头怪物张开着大嘴,伺机吞噬人类。 “砰!” 不知道哪个族人紧张过头,不小心扣动扳机,打出一枪,击在石墙上,乱石飞溅。 我背后立时冒出一身冷汗,然而期待中的夜叉并没有出现,莫非是怕我们人多势众?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一挥手,带领几个胆大的族人,前面挑着马灯进去。 祠堂里面黑漆漆的,有几个机灵的族人立即点上里面的灯。由于祠堂是祭祀先祖,召集族人开会的大地方,所以灯光特别明亮。我握着枪环视四周,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动静。地上点点血迹一直延伸到一具裹尸布下。这回,你逃不了了! 我挥挥手,其他持枪的族人立时鱼贯而入,团团包围那裹尸布下的此刻。如今虽然深陷重围,那人却仍旧不动声色,这份胆识不小! 我示意元玄挑开裹尸布,元玄抹去额头的汗水,在三八步枪上安装刺刀,小心翼翼地凑近裹尸布,把刺刀伸入。说时迟,那时快!元玄猛然一挑,轻飘飘的裹尸布飞上半空,现场每个人都不由得屏住呼吸,静寂犹如死人之夜,观看这惊险的一幕 只见一只红色的蝴蝶轻轻闪动翅膀飞了起来,原本它停在裹尸布下元信的尸体上,叫人惊动了它的安息,所以才不满地振翅高飞。 裹尸布下,当然只有尸体一具,另外飞起的蝴蝶一只,这尸体是我前几天亲自检查,自然认得,没有一丝的改变,并没有我们想象的有人借尸混入。我不禁心生疑惑,然而血迹却是从元信尸身下流淌出来。莫非是那个夜叉故意引诱我们至此,混淆视线。 不过我仍然叫人好好检查其他的尸体,而我自己蹲在元信尸身旁。现在是夏日,他已经死了好几天,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周遭之人无不掩鼻而过。我却是以前解剖尸体习惯了,倒是也不见得如何难过。循着那滴滴答答的血迹,我用力把元信的尸体翻了一个身,不觉得一愣,他背后有个枪伤的血洞,酱黑的脓血想粘稠的柏油一样缓缓滴下。看伤口,就是族人们常用的三八步枪子弹,怎么回事? 我令人叫来贞桐,问道:“你可是看清了那个逃遁夜叉的身影?” 贞桐说道:“完完全全看清,这打猎十几年,眼神不是白练的。” 我又问道:“你可是与元信相熟?” 答道:“不太熟悉,但是晓得他的。” 我指指地上那伏卧的尸体,说道:“你看这与你击中的那人象不象?” 贞桐绕着尸体转了一圈,倏然抬起头,脸上汗水涔涔,目有惊惧,连声说道:“象,象,背后象极了。甚至连那伤口都似乎是我打中的那个部位!” 这时我突然想到另外一件事情,我急忙叫元玄拿来保存好的凶手杀人掌纹拓片,核对一遍,竟然就是元信! 我越来越迷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难道元信死后作祟,来残害同族之人?这不可能,我在东京帝国大学学的就是医学,人死之后,全身肌体就无法运作,怎么还可能运动,并且杀人呢?难道是僵尸? “妖孽、妖孽……” 贞桐不是笨蛋,此刻也看出苗头,吓得魂不附体。在场的族人也是大骇,纷纷问道:“族长,族长,怎么办?有妖孽作祟,是不是请来道士做法?” 我脸色一沉,说道:“无稽之谈,信什么?传令下去,把这些尸体统统烧掉,连点灰渣都不许留下。”转念一想,为了安抚人心,就说道:“元玄,你去请来苏道长,请他作个法事,超度亡魂。” 对于道家的牛鬼蛇神,只因为读书多了,我向来不信,此刻一边看着苏道长做法,一边心中思虑,总觉得整个事件怪怪的,我不信有什么鬼怪之说。那个夜叉一开始就杀害了元信,是为了封锁我们,之后杀掉元素,却是削弱我们的战斗力。同样杀掉族长,却是让我们群龙无首,虽然四个长老当机立断,叫我继位,但是毕竟初出茅庐,十分不顺手。那么杀掉东长老呢?为什么?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考虑,就很明显得出答案。这个血衣夜叉,他是与罗家有着深仇大恨,但是单枪匹马,无法匹敌罗家上下三千多口。所以一开始选定了元信为替身,故意扮成他的样子,引导我们以为是厉鬼作祟,扰乱视线,使得人心惶惶,乘乱杀人,实现他的目的。 不刻苏道长画符舞剑,做完了法事。其实苏道长也是姓罗,但是罗家村姓罗的人实在太多,大家以他姓名最后一个字称呼他苏道长。据说苏道长原来是个前清举人,正中了进士,却民国革命了。苏道长一气之下出家做了道士,在罗家村筑了一个道观,平常光是靠做法事不足以为生,也脱下道袍开私塾教教小孩子念字,人望不错。 苏道长走到我身边,恭恭敬敬地说道:“族长大人……” 我拱手回礼,问道:“道长有何指教?” 苏道长忧心忡忡地说道:“妖孽未除啊!” 我不快,说道:“道长方才不是正在除妖镇邪嘛?” 苏道长摇摇头说道:“我只能超度亡魂,至于妖孽,唉!小道心有余而力不足。听说百多年前,我们罗家先祖西迁到此的时候,也曾有妖孽作祟!” “哦?”我思虑一下,贞桐一介不识字的乡农,所言不足为信,但是苏道长好歹是个举人,又不是书呆子类型,他说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于是问道:“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苏道长又摇摇头,说道:“具体内容,时间过去百多年,都散逸了。但是据说四大长老代代口口相传这个传说。不妨去问问他们,或许可以得知一些相关的情形。” 我一愣,虽说我作为族长,因为担任时间太短,对于族内故老相传的传说典故反而不知道。我觉得罗氏一族这个权力系统构架的很合适,按照西洋的学说,族长负责世俗事务,而长老是宗教的代表。正好东长老出丧的事情在办理,借这个机会邀请三位长老过来,顺便问问一些族里的情况。 我抬眼看看天,一晚上忙乎下来,见东方晓白,顺便回家一趟,妻一夜未眠,做好早饭等待我的归来。我心中一阵欣慰,然而事情紧急,只能拿了两个糯米饭团,边啃边到东长老家。东长老没有别的亲属,丧事由族人一手操办。其他三位长老已经在场,见我来了拱拱手:“族长大人辛苦了,听说昨夜一直在缉拿凶手!” 我叹了口气:“可惜还是没有捉到啊!唉,三位长老,我有件事情想问问……” 忽然我听到一阵奇怪的木头破裂声音,和三位长老不约而同转过脑袋去看。只听轰然一下,原本停在庭院里摆放东长老尸身的棺材盖猛然掀起,一具直挺挺的长条人形站起来。 “诈尸了!” 族人惊慌失措,哄然四下乱窜。 我们的脸色徒然变掉,却是东长老的尸身立了起来,只见他脸色还是如死人一般苍白,方死掉不久,关节僵硬,一弹一弹地跳出棺材。 这怎么可能!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新式教育告诉不必相信传统的光怪陆离,然而亲眼看到人死掉了,居然还会动弹了?难道世间真有僵尸一说?说时迟,那时快!那僵尸仿佛有生命一般跳过来,一把就掐住南长老的脖子,咔咔骨头破碎的声响,清晰可闻。 我顿时清醒下来,慌忙逃窜出去,此刻手无寸铁,如何还击?我大声召唤族人,有几个胆大的年轻小伙子,带来枪械,举枪就往庭院里射击。砰砰啪啪一阵乱响,我猛然想到三个长老年老体弱,还没有逃出来,大声叫道:“不要射!里面有人!” 我们仗着人多势众冲进庭院,却见三个长老除了一个被活活掐死,其他两个各自中了十几枪,眼见活不成了。而那僵尸,也一动不同,我令人马上架火烧掉。 事情越来越悬奇,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了。淡如兄,我知道你向来对奇异之事有处理之能,请赶快前来解救我。我怕迟了,连我家人的性命都难以保住! 弟伯贤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九 (西元一九四七年八月五日) 六、古庙夜叉 我放下两份信函,疑惑地望着宁镇长,之前我已经听说过了,在有间集镇的基础之上,曾经有过一个繁华之极的村落,却在一夜之间毁灭。能够在一夜之间毁灭,不外乎外力入侵,或者高危急性传染病,然而通过这份信我却了解到毁灭的另外一个原因,不禁感到非常震动。 宁镇长右臂伸直,指着四周划了一个圈,说道:“这里最初的名字,既不是有间集镇,也不是万尸冢林,而是一个名为罗家集的村落。罗家之人的先祖,其实是太平军西征元帅罗大纲的族人,西征之时,不知何故来到了现今罗家集的地方,从此隐蔽不出,倒是逃过了太平天国覆灭之祸。之后依靠木材和草药,安逸地生存了一百多年,逐渐壮大起来,然而却隐秘恐怖的僵尸作祟,一夜之间全村被屠!仅有少数几个外出读书的族人逃过一劫,譬如罗明翰的祖父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信中字为淡如的人,与罗家最后一任族长是同学。当年他因为读书的缘故,一直居住在北平,得知村落遭遇的惨案,急忙赶来,最终见到的却是一副惨烈的景象!” 宁镇长告诉我,当年还有湖南省的警察局参与调查惨案,因为事件过于骇人,不得不在调查报告上注明“绝密”的印记!史料记载,整个恐怖杀人事件从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十七开始,到两个月后的八月十九日结束,前后竟然有三千一百多村民丧命,罗家集的村民死绝。 受害村民的死法大同小异,不是被掐死就是被活活挤死,报告的调查方湖南省警察厅称始终无法逮捕凶手,所以不得已以瘟疫结案,列为绝密资料封存。及共和国之后,才得到解密。 当年另外一位同样参与调查的《大公报》驻湖南记者,他用颤抖的笔写了报道,整篇文章都弥漫着一个叫人窒息的绝望味道: “当我们初次来到罗家村的时候,没有见到的一个活人这是怎样的阿鼻地狱啊!我见过河南千里灾荒的可怕情景,也见过重庆大轰炸后的惨状,然而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在罗家集发生的惨烈!层层叠叠的尸体垒在一起,散发着难闻的尸臭味,似乎是古代将军为了炫耀武功建立的京观。听说,这是调查队零零碎碎收集起来的尸体残骸。极个别的尸体,更是死得惨不忍睹,仿佛周游了十八层地狱,享用了所有酷刑一般。据简单的清点一下,大概有三千多人,整个村落完全毁灭。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没有心肠,不惜一切代价消灭了这个村子?土匪?还是鬼子的余孽?” 宁镇长听得毛骨悚然,说道:“太可怕了!湘西盛产僵尸,所以我们过来调查悬棺和僵尸文化,你们怕我们一不小心引发罗家集一样的惨案,所以一旦有了苗头,就如同见鬼了似的紧张起来。不惜用一切代价阻止我们,甚至打电话威胁,等等!是吗?” 宁镇长愕然,说道:“打电话威胁,我根本没有啊!假若我打电话威胁你们,何必再邀请你们过来细语呢?” 这倒也是。 宁镇长说道:“之后活下来的几位罗家人,对此深为恐惧,据说当初罗家集就是因为建立在尸地的基础上,周边都是悬棺干尸,才使得村落一夜之间被僵尸毁灭。我们现在都在镇里,见你们如此,自然拼命反对。” 而且有间集镇是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一旦事情公布出来,谁还会过来,大家都喝西北风了。 “更何况,已经有人死于僵尸了……” 我说的那个人,自然是那个倒霉鬼导游了,尽管我们没人直接目击他到底是怎么死掉的,但是之后出现的种种怪异事情,不禁叫人头顶发寒,莫非这真是诱发惨案的前兆? 既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们的考古活动也不代表暂时停止,我回到有间旅店,除了听到罗明申唉声叹气,抱怨政府无能,阻碍学术。我和林白水索性把这里当作疗养地,慢慢休养生息。 但我见老板娘预备了两盏灯笼,挂在门前,甚为奇怪。挨到晚上,往日灯火通明的街灯尽数熄灭,各家各户点燃了放置在门口的红色灯笼,于是一路看来,红腾腾的一串串糖葫芦一般。于月夜中,尤为阴森可怖。我和林白水莫名其妙,不敢外出,呆在房间里,听到远处传来铛铛的敲锣声,好奇地跑到阳台上,探身观看。 街道的东面走来一队行列,开头的两盏白色灯笼特别醒目,不时传出铛铛的有节奏敲锣。待渐行渐近,我看到大约有二十多人,个个身穿白色的法师袍子,头戴白色无沿纱帽,个个神情肃穆。初始我以为是特别严谨,近了才看清,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一个白色的面具。这队行列缓缓向西走去,除了不时的敲锣声外,无人喧哗,格外诡秘。直到他们走远了,我看到楼下老板娘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没有取下灯笼,依旧让它们悬着。 我好奇之极,跑下楼,尹玉旻正端坐在前台,我问道:“老板娘,方才我看到外面有一帮人样貌古怪,敲锣打鼓,做什么呢?” 老板娘说道:“他们啊,是指明灯?” “指明灯?” 老板娘解释说道:“唉,还不是昨天在悬棺的悬崖那边死了一个人,按照这里的风俗,为了避免血衣夜叉出现,所以需要指明灯们开出一条鬼路,供血衣夜叉回到冥界去。我们那悬挂的灯笼,亦是为了百鬼指明道路。” 我点点头,尹玉旻又说道:“今夜最好不要随便外出,万一撞见鬼就不好了。” 我和林白水于是索性就寝算了。入夜,我沉沉睡着了,忽然觉得胸口闷的慌,额头冷汗淋淋,经不住张开眼帘,却是一片红色的耀眼女子汉装衣裙摆对着我,觉察到我的惊醒,她挥动马尾辫,缓缓转过身,正面青白相间,唇若血红,獠牙毕露,相貌狰狞! 血衣夜叉! 我倏然受惊,只觉得顿时血液倒涌,意识陷入不可拔出的地步。她要干吗?莫不是我坏了她的好事来报仇?明明显掀开被子逃之夭夭,然而整个身子犹如浸在冰水里僵住了,死死盯着血衣夜叉,但见她伸手过来,方接触我的身子,倏然如同触电了一般缩回,立即转身跳下阳台! 突然外面砰砰传来几声巨响,我一听,倏然张开眼睛,却是南柯一梦,但是枪声不假,顿时呆住,失声叫道:“枪声,这是*手枪,谁在开火?” 我马上窜出去,来到走廊里,何永进听到枪声,也迅即从房间里奔来起来,吃惊地向我问话。这里中国腹地,不是南疆,以中国枪支管理的严格制度,平常连枪响都极为罕见,怎么一下子就传来如爆豆子似的连发枪呢?何况又是在如此诡异的夜晚里面。 我脑中倏然冒出一个念头,莫不是血衣夜叉在作祟? 我心念转动,对何永进说道:“老何,你留在这里,我外出看一看!” 说着我飞奔进入漆黑的夜里,我留下何永进,是因为他对尹玉旻有意思,自然不会丢下她,正好可以保护林白水。 我循着枪声过去,突然身边风驰电掣般地驶过一辆汽车,却又嘎地一下,嗤嗤摩擦着轮胎,戛然停下。车灯甚是明亮,照得我眼睛发花,过了一会儿才适应,看清楚前面停着一辆警车,这时候车后门打开,挤出来一个肥大的身躯。 “宁镇长?” 我愕然,想不到见到了这个人。 “朱先生,你在这里干嘛?”宁镇长问道。 “方才我听到了枪声,就出来看看,怎么回事?” “不啰嗦了,你先进来,我们过去看看!”宁镇长招招手,示意我坐到车子上去。只是我们两个人都是狗熊一般的身材,硬是把小小的警车后座挤得水泄不通。前方驾驶座和副座上各有一个警察,无线电对讲机开着: “他出来了……咦,走路的方式好怪,怎么是跳呢?” “——他要突破路障——” 砰砰!清脆的枪声如同放鞭炮一般响起。 “……他是人嘛?打这么多枪没事?血衣夜叉!” “啊!救命!救命……” 对讲机戛然止住,只有一片嗡嗡的电子器械嘈音。 车子里面一下子静寂下来,安静地好像漆黑的深水下面,压抑无比。许久,宁镇长恶狠狠地叫道:“抓紧了,我要赶过去!” 车子猛然加速,飞快地向前奔驰,到底事发现场——一栋老式别墅,外沿墙壁布满爬山虎,在黑漆漆的夜里更是犹如一头恶兽蹲伏在地上。别墅边上停泊着两辆警车,以奇怪地姿势趴在一起,车灯损坏了一半,只能发出黯淡的光芒,不时警笛有气无力地响了一下。 宁镇长脸色惨白,颤抖着手抓起步话机,叫道:“快来快来!第四小队遭遇不测,需要支援,需要支援!” 前座的警察拔出手枪,打开保险,推开车门出去。我急忙拉开车门也想钻出,宁镇长倏然拉住我的衣角,轻声说道:“危险!” 我反问道:“此刻到了现场,难道在车子里面一样安全嘛?” 宁镇长见我固执,心中晓得无论如何劝阻不过来,叹了一口气,拉开车门随我一起出来。 现场有股难闻的味道,好像是屠宰场里面的血腥混杂着腐肉的味道,我眉头皱皱,四下里小心翼翼地走动,天色黑暗,路面也看不清,脚底忽然踩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咔嚓轻微的一下,似乎什么东西踩破了。我眉毛卷了起来,莫不是烂泥? 我拿起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打亮火苗,黯淡的光芒一时叫我无法看清,只能凑上前。我徒然一震,浑身毛发都竖了起来,那宁镇长见我不对,也过来奇怪地看了看地面,脸色突然大变。地面上,乃是一具警察的尸体,令人恐怖的是他眼窝处,被硬物活生生地击穿了一个碗口大的洞穴,方才我正不小心一脚窜到他的眼窝里,把脑浆都踩了出来,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警察赶过来,我摇摇头,说道:“这里有尸体……” 宁镇长带着手电,也看到了这般惨烈的情景,脸上越发肃穆,叹气说道:“可怜,血衣夜叉终于展露出狰狞的面目了。” 忽然路边有什么东西动了动,接着站了起来,一个人,摇摇晃晃向我们跳过来。居然有人活着,我正要过去帮忙,待到那人快来到跟前,带来的一股劲风叫我觉察不对——什么人身上,会有一股像是泥土里面腐尸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他居然是跳! “僵尸啊! 宁镇长吓得尖叫起来,眼看那怪物要到跟前,只听砰砰两声,宁镇长发起狂来,不顾一切地拿着手枪乱打。那怪物一弹,又是轰隆的一下,怪物整个脑袋忽然消失,啪嗒跌倒在地。我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到后面的警察手中拿着一把******,这才轰掉了怪物的脑袋。 宁镇长凑上前来,拿枪口捅捅僵尸,惊异地说道:“想不到,世上真有赶尸这一回事。我以为只是存在传说中,现下才确信了。” 倏地僵尸又是一动,又活了?宁镇长大骇,只见那肥大的身躯,灵活地往旁边一跃! 却见僵尸颈腔里面飞出一只红色的小蝴蝶,犹如着火一般的耀眼,在这漆黑的夜里特别醒目,飘飘荡荡飞向天空。 “冥蝶……” 我喃喃说道。 所谓冥蝶,家乡故老相传,如火焰般耀眼,乃是冥界使者,带走幽魂。我忽然一震,又想起,以前罗元应写的信上,亦是提及过化作僵尸的尸体上飞起过火一样的蝴蝶!难道血衣夜叉正是凭借冥蝶控制尸体? 我倏然打了一个寒战,似乎幽幽瞧见,那血衣夜叉面具狰狞,一身红袍,做法操纵冥蝶作恶! “跟住它!” 我喃喃自语,动作快捷地站了起来。心中隐隐有股感觉,若冥蝶真是血衣夜叉操纵僵尸的道具,那么跟随冥蝶就可以找到宿主。 宁镇长脸色兴奋地发红,来不及等到支援部队赶来,急忙对两个警察叫道:“快,我们快去追!” 我们驾车赶过去,那冥蝶看似慢悠悠地飞翔,其实速度很快,转眼竟然过了一两公里。宁镇长思维缜密,考虑地比我周到,若单纯依靠两条腿子,倒一时赶不上可就糟糕了。 冥蝶周身通红,在漆黑的深夜里极为明显,我们不紧不慢地*在一百米之外,唯恐太近了,不小心惊动宿主血衣夜叉。汽车驶入森林,树枝越来越密集,不得不放弃车子,步行追踪。好在路途依旧不远,前面豁然开朗,却是一片废墟!那警车倏然停止,宁镇长怒道:“干嘛不追上去?” 驾驶座的警察转过头来,胆战心惊地说道:“宁镇长,前面,前面就是罗家集的废墟了,鬼域啊! 宁镇长一阵踌躇,终于下定决心,长叹一声,说道:“我就知道妖孽藏在这里,今天晚上我们不能去,等到明天,哼!” 我摇摇头,说道:“宁镇长,我觉得有点怪异。” “哪里不对劲?” “你说,血衣夜叉只是掳人过去,而她杀人毕竟只是一个传言,那惨死的导游,说到头还是自作孽。为什么今天血衣夜叉大开杀戒,甚至似乎要把我们引入罗家集废墟一样。” 宁镇长烦躁地说道:“我怎么知道呢?我又不是血衣夜叉,不过明日我即将直捣虎穴!” 宁镇长把我送回有间旅店,甫一进门,林白水马上扑上来责怪道:“你这个家伙,这么这般鲁莽。人生地不熟的,又危机匆匆的。我听到外面的警察发现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骸,都快吓死了!” 我哈哈大笑:“怕什么,世界无鬼,只有人在作祟。既然南方丛林战场上的尸山血海都经历过了,还怕个毛?你看,我不是毫发无伤吗?” “死鬼!”林白水轻轻敲打我的胸脯,那老板娘一直在柜台后冷冷睨视我们,笑道:“时间也不早了,还是好好歇息吧。我看,明天必然有事!” 果然被尹玉旻预料到,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一群人吵吵闹闹地来到有间旅店,直言叫我出来。我下去一看,带头的正是宁镇长,但见他满面堆笑,显然不是坏事。我问道:“宁镇长大驾光临,不知有何事?” 宁镇长说道:“正是昨天商定的事情,你我都看到那血衣血衣夜叉逃到了罗家集废墟,那里必定是她的老巢。今日我们带领多人,一起去将其捣毁!” 身边的罗明翰顿时脸色大变,显然根本不知道宁镇长的计划,失声说道:“镇长,万万不可!” 宁镇长怒道:“有何不可?” 罗明翰说道:“罗家集已经废弃多年,当年将其废弃,必然有缘故。不如为何************之时,人们宁可饿死,也不敢进去。里面一直传言有可怕的恶魔!” 宁镇长说道:“哼,那恶魔就是血衣夜叉。只要我们将其剿灭,必然能将废墟收回,还可以多一大块土地可利用!” “镇长!”罗明翰几乎声嘶力竭地劝解。 宁镇长独断横行,哪肯听小小秘书的话,冷笑道:“若是你畏缩不敢前去,那也罢了,就留在这里吧。我自然会挑选勇敢之人前往。朱先生,你说,是吗?” 既然宁镇长已经摆明了不去之人就是懦夫胆小鬼,我岂能不去。当下哈哈大笑,说道:“正和我意。” 我询问能不能再挑选几个人一同前去,宁镇长表示多多益善,于是我自然叫上了何永进。但是看到罗明申满面焦急,欲去又不敢的心情交织表现在脸孔上,犹如色彩交换,红一阵青一阵,我上前拍拍他的肩膀,问道:“到底敢不敢去?” 罗明申一发狠,叫道:“去就去!” 倒是一直在一边听我们谈话的老板娘,眼珠骨碌碌乱转,便好奇地说道:“唉,你们说得那么有趣,能不能把我一同带过去看看呢?” 我和宁镇长一怔,不约而同地摇摇头说道:“不行,我们又不是去郊游,而是去工作,而且说不定会遇上可怕的危险,把你带上,不仅我们多了一个累赘,说不定你也会挂掉呢!” 尹玉旻听到我们拒绝她,小嘴撅起来,生着闷气,此刻何永进突然说道:“带上她!相信我,由我负责她的安危!” 我犹豫了一下,我自然晓得何永进的心思,转头看看宁镇长,他最终点点头,说道:“好吧,不过,尹老板,要是走路走到脚起泡,可不要哭出来啊!我们是没有人会来背你的。” “哼!老娘是那么软弱的女子吗?”尹玉旻举起白嫩的拳头抗议道! 既然连尹玉旻都前去原本的罗家集废墟,那么林白水更加不能落下了,可是我哪敢拿她肚子里的小孩子开玩笑,说好说歹,连哄带骗,最后连尹玉旻都掺和进来,终于把林白水给劝住,留着了旅店里,让无双照顾。我摸摸无双的小脑袋,说道:“无双啊,要看好你的林阿姨!千万不能叫她乱跑!” 无双无声地点点头,临走之时,尹玉旻暗暗伸出胳膊捅了我一下,低声说道:“喂,大块头,这次把我你老婆给哄住了,你可怎么感谢我呢?” 我禁不住摊开手说道:“我又穷又丑,似乎没有你所需要的吧!” “哼,等我想到了,再向你讨人情。” 毫无疑问,尹玉旻相貌既美,性子又活泼,让我们一行人在无聊的考察之路上减少了如需寂寞。我们随宁镇长一同前去罗家集旧址,长久以来人们畏惧罗家集惨案的种种可怕传说,无论垦荒、旅游都不敢擅向其靠近一步。据说六十年代******的时候,明明罗家集旧址那边长满了能够果腹的野生番薯,但是人们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再次踏入一步。这几十年以来,我们怕是唯一的入侵者。 我们分作数辆汽车前去,岁月的力量真的非常惊人,几十年没有人类活动,通往罗家集旧址的道路老早被植物占领,汽车毕竟不是开路机,歪歪扭扭走了几公里,终于惨败在大自然的手里。我们无可奈何,反正也不是太远,带上一些必要的工具之后便钻入森林,拨开一丛丛的树枝,豁然眼前一亮,罗家集到了! 我极目远眺,眼前视野开阔,除了草丛、小灌木,没有较高大的乔木生长。罗家集旧址似乎在时间轴上凝固了,明清、民国时代建筑风格的房屋保存的非常完好,依稀可见当年的繁华盛状。只有建筑里面偶然钻出的一只野兔,才提醒我们,这已经是一片废墟了。 大家心境不一,我和尹玉旻更多的是对历史沧桑的怀旧感,何永进则是颇为萧瑟地悄悄凝视尹玉旻,罗明申遥望先祖故地,睹物思人,而宁镇长则是兴奋地搓搓手,到处找寻传说中夜叉的痕迹。罗明申算是向导,但也是初涉罗家集,生疏程度实在不亚于我们,不过他曾经翻阅过不少相关资料,说道现今的有间集镇布局完全是以先前罗家集为原型,四下走动稍稍有所依靠。罗家集虽然如鬼域一般,其实并不见得可怕,丝毫没有电视中那种废墟特有的阴森森感觉。倘若不是罗明申不时提及罗家集的惨案,我都恍惚觉得这是一次郊游远足。 中午我们简单地啃了面包填饱肚子,宁镇长垂头丧气,找了半天,别说血衣夜叉的老巢,就连根毛也没有找到。恼火地叫道:“老子真想把这里一下子烧光!” 尹玉旻忍不住凑上前来问道:“那血衣夜叉,真的是女人吗?” 宁镇长横了她一眼,笑道:“说到那夜叉,我倒是觉得你的背影和她有点像?” 尹玉旻秀眉蹙起来,故作失态说道:“是吗,连这么大的秘密都被你发现了,没法子,只好今天晚上偷偷过来弄死你算了!” 宁镇长淫笑道:“欢迎之极。” 尹玉旻这个女人看似娇滴滴,为人坚忍,吃起苦来一声不吭,陪着我们几个大男人走了大半天路,若是常人早就脚痛地要死。午餐又糟糕之极,然而女人却笑嘻嘻的,开些无伤大雅的荤玩笑,让我们也忍不住开朗如许。 吃罢了午餐,我们继续寻找血衣夜叉。我倏然一凛,觉察空气中布满了不安的负面离子,一阵凉风吹过,飕飕地有点冷。再看旁人,罗明申四下里紧张地张望,何永进则是把手摸到腰间的铁铲上,预备随时拔出。那宁镇长也把手放在了腰间,握住那把通过职权弄来的手枪。 这时,一大帮人猛然从树林里面钻了出来,约莫有七八十个,他们清一色地穿了迷彩服,难怪一时之间没有发现。而脸色都戴了可笑的面具,或小白兔、或孙悟空。迷彩服加上古怪的面具本来很好笑,可是瞧着他们手里操持的家伙,顿时把笑意硬生生地吞下。 带头的小白兔面具站出来叫道:“外乡人,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尤其不欢迎你们来干涉我们的事情。你们最好滚的越远越好,否则……” 他掂了掂手中的猎枪,涵义不言而喻。 可恶,若是空手搏击,以我的战斗力,轻而易举就可以把他们给干掉,但是现在这里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个女人,要是猎枪打到她身上,可是糟糕了。 那小白兔一挥手,那帮人慢慢地围了过来,宁镇长突然大叫道:“可恶,你们竟敢威胁我,受死吧!” 砰的一声,宁镇长一枪顿时打在小白兔的大腿上,鲜血犹如插了一个洞的水袋一样,吱吱水箭一样的飙出来。 “啊!” 小白兔这才惨叫一声,抱住大腿坐在地上拼命嚎叫起来。 宁镇长的一枪,立时打破了两方面的均势对峙。原本相互挟持,但是宁镇长太过于逞匹夫之能,一下子打乱了步骤。对方人比我多,此刻抡起猎枪轰击,又有几十个人抄着铁棍奔上前来,混战成一团。 纵然我本事再大,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寡不敌众。何永进突然冲过来,大声叫道:“我替你们挡一阵,你们快跑!” 他手里拉着尹玉旻,从一开始何永进便悄悄地守护在其身旁,眼见众人混战成一团,第一时间就保护尹玉旻,只是敌人越来越多,他就挪到我身边来。 我们之间配合默契,不用多说,拉着尹玉旻的手掌转身就跑。何永进的实力我是知道的,即使打不过,逃命的本事还是有的。片刻我就飞奔出半里开外,后面传来砰的猎枪响声和人们的怒吼,也不知道何永进怎么样了。 “你慢点!慢点!” 我一回头,一阵狂奔,尹玉旻累得手脚酸软,躺在地上喘气不已,好久才回过气来说道:“差点累死了我!” 若是平时,有美女娇喘吁吁,自然要极大的关怀一下,但是我这时没有心思关注女人,是心里暗暗着急,居然把罗明申和何永进一起弄掉了。而且更加糟糕的是,我们已经走出了罗家集的范围,眼下不知道到了哪里,四下望去一片茫然。 那尹玉旻偷偷瞄了一眼,原想撒娇,见我没有反应,便闭嘴不语。 不知不觉之间,太阳逐渐西下,我们在山间找了半晌,还是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踪迹,只得暂时找个隐蔽安全的地方落脚,山里入夜温度越发降低,我拣了一些柴火,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点着了两人一起烤火取暖,也希望有人看到之后,尽快赶过来。 “咕咕!” 两人除了肚子饿得咕咕大叫之外,一切都很好,尹玉旻忍俊不禁,火光烤得她娇艳的面颊,甚是妩媚。 “真想不到,罗明翰的胆子这么大,居然带人来袭击我们!” 中午那帮人,带头的小白兔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罗明翰,我能听得出,那么宁镇长应该更是耳熟能详。罗明翰为了不至于破坏罗家集的废墟,犯得着这般大动干戈吗?再说他们自己也进入了罗家集废墟,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废墟旧址,不如说是要保护什么隐秘的东西! 我突然心念一动,血衣夜叉为什么要进入罗家集废墟,那么也与其说这是她躲避敌人的老巢,不如说她也在寻找什么。罗家集的废墟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我们一边烤火一边谈天,忽然身子一震,我猛地张开眼睛,却见自己躺在铺了草的地上,脑袋刚刚从一块木头上摔下来。此刻火堆里面柴火细微,叫人大骇的是尹玉旻竟然不见了! 我胆子本来很大,但是毕竟有个极限,更何况在这种孤孤单单地状况下,心头胡思乱想,便出去寻找尹玉旻。今夜没有月亮,星光也被浮云遮住,四下里一片漆黑。但见天空中飞舞了无数红色的小点点,大过萤火虫,齐向一边聚拢,我也本能地循着光亮前行。 那红点越聚越多,汇集在一块寸草不生的空地上,竟然如路灯一般明亮。空地中间站了一个人,穿着一件血色的大袍子,背对着我。似乎觉察周围有异样,转过头来。我大骇失色,这不是人!而是一个长角的面目狰狞的血衣夜叉! 我慌忙躲在草丛的中,透过缝隙望出去,仔细一看,那血衣夜叉身躯舞动,使得红点绕着他飞行,我看地不免奇怪,自言自语:“他在干吗?好像在举行某种仪式?跳大神,邪门!” 随着血衣夜叉的舞动,渐渐地在寸草不生的空地上袅袅冒出一团团半透明的氲氤,浮在半空。此刻临近午夜,罗家集被树林包围,本来湿度就大,雾气浓厚很正常。可那初始不过一团白气,越来越清晰,头部竟然形成犹如骷髅的外貌,哭啸着徘徊,似乎有无尽的幽怨无法诉清。 莫非是传说中的鬼魂?即使鬼魂,我也从未亲眼看到过,它们拖着彗尾,四处游荡,怨气迎面扑来,使人艰于呼吸。鬼魂犹如叫一个漩涡吸引,绕着血衣夜叉逆时针旋转,越来越急,倏地极快转入血衣夜叉体内,后者猛然一震,抽搐地挺起胸部,上下起伏,许久才平静下来。 夜寂无月,如此可怕之血衣夜叉行这般诡异之事,不免叫我心惊肉跳,潜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目视着血衣夜叉吸足了鬼气,转过身背对着我们,随手丢下夜叉面具,缓缓离开。红色的袍子消失在黑夜里,那小红点也相继散去,不见踪影。 我大着胆子上前,走在空地上,犹如被灼烧过的土地一般,袅袅冒着烟气,我拾起那个血衣夜叉的面具,翻来覆去地打量,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木制面具,也没有多大稀奇。从正面端详,那血衣夜叉面具色彩红白相间,唇下尖牙毕露,额头长了一双长角,面貌栩栩如生,甚为骇人。 冷不防,我肩膀被人一拍。 方才经历了如此诡异的场面,总叫人疑神疑鬼的,我慌忙翻了一个筋斗后退,转身却发觉只是尹玉旻。她面色愕然地看着我,问道:“你怎么了,如此大惊小怪?” 我立时觉得奇怪,血衣夜叉出现的时候,尹玉旻不见了,而反之则回来,加之夜叉的性别,我猛然喝道:“方才你去哪里了?” 尹玉旻悻悻说道:“天凉,我被冻醒之后去捡些柴火,哪知道过了一会儿你也起来,然后看到那血衣夜叉,我吓得不敢动弹,直到此时才来叫你!” 我半信半疑,心想若尹玉旻真的是血衣夜叉,那一身装束哪里弄来的?转念一想便哑然,假若真是,那尹玉旻不知道这里经营了多久,一套装束还拿不出吗?既然尹玉旻装扮地如此无辜,定有奸谋,我以不动应万动,静观其变。 这时地上翩翩飞舞起了一只冥蝶,向上飘动。 “冥蝶不是血衣夜叉的标志吗?只要跟着冥蝶,我们就能追踪到血衣夜叉!” 尹玉旻指着冥蝶,兴高采烈地叫道。 我心中起疑,问道:“你怎么知道,你又没有亲眼见到过。” 尹玉旻哑然,咯咯笑道:“吃过猪肉,就一定要看到猪跑吗?我的朱大人啊!我是听别人说过的。”她补充说道,“宁镇长告诉我的!” 我暂且信了这女人,于是我拉起尹玉旻的小手跟踪过去。 山间荒凉之地,夜深人静,毫无生气,只有那一前一后两个身影。鲜红的冥蝶在黑夜之中甚是明亮,犹如一颗启明星,吸引着我们往前走。尹玉旻腿长但脚小,加上白昼奔波了一日,气力不足,即使被我拉着,脚步亦是开始蹒跚。索性冥蝶动作不快,渐渐地相隔不远,冥蝶猛然跳到一堆灌木里,我急忙拨开转入,视线豁然开阔明亮。 眼前我们趴着灌木丛其实是一个土坡,在底下的一片低洼空地上,以奇特的阵势布满了几百只蜡烛,烛火随夜风舞动,甚是光亮。蜡烛阵中心处,站着一个人,或者说他是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才能站起来的人。 这些人都清一色穿着非常离奇的衣物,浑身都裹在素白的衣袍里,而面上则带着毫无表情的青白面具,犹如一群沉静在夜岚中的幽灵。除了被两个人架着的那个家伙——看似头头,其他的还有一百多号人。其中一部分手中持着礼器,在布置什么仪式。而另外的人,手中拿着铁管、********,看住坐在前面的一帮人。我定睛一看,正是宁镇长一伙。 我们这次带来的人本不多,满打满算有二十来个,此刻手脚都被牢牢捆住,丢在地上。那宁镇长肥大的身躯最为好认,见他鼻青脸肿,被打得不清。我再仔细清点人头,何永进果然不在里面,他的能力一流,纵然打架不行,逃命还是挺出色的,至于另外一个罗明申也逃之夭夭了,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这时那个被架着的头头移到俘虏那边,他一点头,立时有两个白衣人按住宁镇长,只因为他的身躯过去庞大,两个人也抬不动,只能拖着过来。宁镇长抬起头,冲着那架起的人大骂:“罗明翰,好你个家伙,我一心信任你,为了有间集镇的旅游事业,阻止他人前来罗家集废墟。想不到你原来在做这个勾当,你究竟有什么阴谋!” 那人见被揭破面目,当下拉开面具,正是罗明翰。 “哈哈!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们罗家是本来就是崇拜黑暗世界战神的家族吗?呵呵,对了,你是一个外人,当然不可能知道的。” 他眼望远方,似乎要透过雾霭探视森林里面的秘密一样,缓缓说道:“我们的神在上古时代就失去了肉体,被强大的力量封印在黑暗的地底,苟延残喘。他不甘心,一直期望着有一天能够回到地上。这样绵绵过了数千年,大概一百五十多年前,太平军西征部队惨败,我们罗家的先祖是西征元帅罗大纲的族人,在惨败之后,先祖承蒙神的召唤,来到这片荒蛮之地,用他的刀击败了封印神的邪恶敌人,躲过灭族之祸,从此在这里休养生息,等待着神苏醒的日子。我们是神的仆人,我们为了他的复活奋斗不已。每年我们都捉来外人,祭祀我们的大神,用活人的血肉来唤醒他。只要连续坚持三十年,就会大功告成。今年是最后一年,需要特别多的活人。” 宁镇长大怒道:“原来,有间集镇神秘失踪的人,都是被你们所掳来的?不是血衣夜叉?” 罗名翰大笑道:“正是,根本不是什么血衣夜叉。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冒出了这么一个东西,老是阻碍我们,不过既然他来了,我们就把事情推到他头上,让他背个黑锅。” 他抬头看看天,说道:“不必罗嗦了,时辰已到,你就乖乖地成为神的禁脔。我们将要以你的血肉作为神的祭品,让神复活!” 宁镇长脸色大变,对着罗明翰破口大骂,被活活拖了过去,其他的俘虏或哭或闹,一一被带到前方去。前面展开了招魂阵势,数以万计的蜡烛分四个角布置起来,点燃刹那,犹如幽冥之火般通明,映得天空微微泛红,人们的面具反光发亮,越发狰狞。 我这才看清楚,罗家的人把宁镇长一伙带到了一座悬崖下。这座悬崖,约莫有十几层的大楼那么高,崖壁上的石头黑漆漆,若不是点燃了无数拉住,在黑夜里根本看不到这么一座悬崖。一百多米高的悬崖上,犹如宝塔一般,每一层都有凹进去的部分,而在凹进去的,则是凸出一个黑乎乎的长方形物体。这是悬棺! 随后一群穿着招魂法师服饰的人,摇铃敲锣,念叨着咒语,由于是用湘西土语发音,我甚不是太懂。依稀之间,犹如恶魔诵经。 又有四个罗家人一人一个捉住其中一个俘虏的手脚,按在一块人工开凿,犹如西方式样棺材模样的悬崖壁上。一个罗家的人狞笑着人捏了一把刀朝那俘虏走来,拉住他的右手,突然割了上去。须知手心是最为敏感的部位,倏然两道生疼飞起,疼的那人抽搐扭成一团。他们死死将俘虏按住,鲜血直冒出去,沿着石板凿好的缝隙淌下,渗入悬壁中。 忽然轰隆一下,犹如大炮砸膛,无数红色的小点点一下从悬壁冒出来,好像烟花绽放,甚是好看。罗家人慌忙逃开,却把那个俘虏绑在上悬崖壁上。这时奇了,那坚硬的石质悬壁就如熔化的泥沼一般,慢慢把那个俘虏吸了进去,毛骨悚然的惨叫倏然从悬壁中发出,撕声裂肺的惨叫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境,猛然间又有无数血肉飞上来,象搅肉机一般,四下撒开。旁边有个罗家的人躲避不及,沾满了血水,狼狈不堪,正想整理一下。 倏然,悬壁中突地弹出一条肉矛,通!击穿那人的胸膛,一时之间未死,拼命挣扎惨叫,活活地拖入悬壁。待到轰轰的几下犹如猛兽吼叫,传彻整个林子,无数夜眠的鸟儿被惊地飞上半空,这才静寂无声。 这血腥残暴的一幕看得众人心惊胆战,我们虽然远在安全区,也是心脏狂跳,几乎拔腿就跑。这时我忽然觉得肩头一重,抬头看去,原来尹玉旻吓得昏了过去,靠在我肩膀上了。还好,我松了一口气,若是喊叫出来,那才糟糕。 宁镇长看得目瞪口呆,浑身瑟瑟发抖,两腿不断打颤,失声惊问:“罗明翰,你究竟在做什么呢?” 罗明翰洋洋得意地说道:“复活我们的神,自然需要献祭意思,神需要人的血肉和灵魂。这里,其实埋藏着封印神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先把这里打开,才能复活神!为了我们的神,就让你们牺牲吧!哈哈!” 罗家是信奉邪神的一族,我自然不相信怪力乱神,但是眼前的场面实在骇人。转念一想,这里连连出僵尸和悬棺,再出几个邪神,倒也不稀奇。只是宁镇长不免无端牺牲了,我并无把握救出他,既然如此,我也不打算把自己送进虎口去救他们。 忽然哗哗一阵大风吹过,蜡烛顿时熄灭了一大片,众人正思忖怎么回事,眼前忽然一花,一条影子从天而降,迅雷不及掩耳掐住罗明翰的脖子,后者觉得呼吸困难,几乎要昏厥。我在远处,呆了呆,打量偷袭者,便是血衣夜叉。她以匪夷所思的方式攻击,打了个敌人措手不及。一下子便擒住了头头,威胁众人。 血衣夜叉?不对,难道不是尹玉旻吗? 我急忙转头,尹玉旻正好好地昏睡在地上,一动不动,看来真是我误会了,凶狠残忍的血衣夜叉,怎么会是眼前美丽而风骚的老板娘呢? 我回过神来,再看过去,那血衣夜叉一下子就擒住了罗明翰,众多罗家之人投鼠忌器,不敢上前。那血衣夜叉伸手指指,示意放开所有俘虏。奇怪,血衣夜叉不是我的大敌吗?怎么会来解救我们呢? 罗家人正要犹犹豫豫地放开俘虏,哪知罗明翰哈哈大笑道:“你这个无用的家伙,一直争不过我,以为用这种伎俩就可以挟持我吗?做梦!大家不要管他,马上把俘虏投进祭台,等到我们的神苏醒之后,自然会赋予我们永恒的生命!哈哈!” 听罗明翰的口气,似乎还认识血衣夜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今想来,莫不是血衣夜叉故意把我们引入罗家集,揭破罗名翰的阴谋。 血衣夜叉大为动怒,用力掐住了罗明翰的脖子,后者脸色惨白,胸脯急促地上下起伏,艰于呼吸,却勉力伸出手指,攥紧拳头,示意族人赶快把俘虏投入祭台。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首领的鼓舞,突然有一个罗家人,把一个俘虏往前一推,顿时贴在石壁上。那俘虏惨呼一声,立时被黑暗的怪物吞没,尸骨无存。于此同时,悬崖开始轰轰烈烈地响动,上面的悬棺被震动一具具地弹下来,落在地上,有人躲避不及,连叫也来不及叫,就被几百年前的棺材砸个粉身碎骨。 血衣夜叉一呆,原来复活仪式接近了尾声,忽然吼地一声,地坑中弹出一条青光,倏然射入血衣夜叉体内。血衣夜叉大骇,转身把罗明翰挡在身前,那罗明翰稍微扭动几下,面目狰狞起来,眼珠如同鲜血一般通红,裸露的皮肤隐隐泛出青色的鳞片痕迹。他狞笑道:“伟大的神荣幸地降临在我的身体里面,你们这些蚁虫的末日到了……” 罗明翰猛然咆哮,身子越发扭地厉害,先是眼眸渗出鲜血,再是鼻孔、耳孔、嘴巴,渐渐地连皮肤都发红,渗出鲜血。终于罗明翰嚎叫一声,轰地如同微波炉中的鸡蛋一般从内部爆裂! 众人赶着在纷纷扬扬的棺材、干尸雨中逃命,哪顾得罗明翰,倒是我清清楚楚地看到罗明翰的下场,心中不免叹息一声。我和他并无交情,只是觉得为了无端的邪神送了命,真是可惜啊! 那头目一死,剩下的罗家人立时落荒而逃,转眼之间就消失个一干二净,那血衣夜叉也在众人的崩溃逃亡之中,匿身无踪,只留下十几个不到的俘虏,因为被捆在地上,动弹不得,好在没有了威胁。那悬崖停止晃动之后,再无任何动作了。 我犹豫了一下,转头看看尹玉旻,此时不出现,再等何时呢?于是伸手背起尹玉旻,飞快地朝宁镇长一伙俘虏方向跑去,那宁镇长一见我顿时大喜,笑道:“是朱先生,快快帮我们松绑!” 我轻轻放下尹玉旻,先把宁镇长松开了绳子。他摸摸被绑痛了的手腕,依旧心有余悸,但是色心不死,盯着尹玉旻淫笑道:“想不到朱先生把我们的美人儿老板娘保护地如此贴切,有没有乘机下手啊!” 我哈哈大笑:“我可是有妇之夫,哪能如此下作,宁镇长,你可看错人了!” “咦,你们在我说做什么?” 我和宁镇长回转头,一同看过去,那尹玉旻醒转来,胳膊支起上半身,身躯化作一个优美的曲线,正好奇打量着我们,我说道:“没事,没事,一切平安!” 既然已经排除了尹玉旻是血衣夜叉的嫌疑,她在我眼里,也只不过是一个美丽风骚,带有小聪明,甚至喜欢装傻的女子了,只见她艳媚的面颊上挤出一个笑靥,可是慢慢地把小嘴噘成圆形,仿佛有什么事情吸引着她。她的目光直直盯着我们背后,难道有什么离奇的事情吗? 我猛然转头,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七、古僰侯庙 在我面前,原本是一个百多米高的悬崖,此刻外面一层黑色的玄武岩石壁在巨大的震动之后脱落,巨大的神庙赫然出现在我们面前,顶天立地。尽管宫殿的墙体因为年代久远,表面脱落,斑斑驳驳,裂缝纵横,但是在残余的数万个蜡烛灯火照明之下,依旧可以欣赏到那宏大规模,叫人不禁呆呆地凝视着,心中暗暗赞叹,犹如神迹一般。 这座神庙,是由整整一座山雕琢而成。这座神庙从后面陡峭的悬崖上凸显出来,巨大华美而且精巧,漆黑的石头仿佛使之带来了一股冥界的死神气息,当数万个蜡烛朱红色的光芒映衬下来,整个宫殿迸发出一股漆黑的金属材质的光芒,叫人犹如置身于枪林弹雨的金属风暴之中。 神庙高约八十多米,宽五十多米,分作两层。底层两侧各是一个柱状的守门神。是由两根十人合抱那么粗的石柱上,以浮雕形式刻画的两个巨人形象。样式古朴,栩栩如生。巨人全身****,展示着发达的肌肉,手中握着一把战斧,威吓入侵者,依稀可见带着原始人那种粗犷的风格。 中间是由十六根大圆柱撑着前殿,构成堂皇华丽的柱廊。每一根廊柱上都带有精美的浮雕,虽然残缺不全,但是依旧不失本来的神韵。至中间的位置,留出一个十米宽的正门,黑洞洞的,仿佛噬人巨兽的大嘴。正门脚下,赫然都是以巨大石条层层铺就的垫脚,引人向上,千百年来,究竟有多少人踏上这神秘的宫殿呢?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僰侯神庙吗?” 我的背后有人惊叹道,居然有人知道这玩意的来历,我好奇地回过头,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是罗明申这个家伙,我顿时叫道:“你怎么来了?” 罗明申说道:“我本来逃了出来,看到这里灯火通明,就赶过来,正巧看到了。” 他运气还出奇的好,要是早来半小时,说不定被罗名翰捉住,化作祭品杀了。只是不知道何永进此刻去了哪里,要是他成功地逃了出去,看到这里的情况,也一定会赶过来的。 “僰侯神庙,这是什么东西?” 宁镇长也不太清楚,又被眼前的壮丽景象给吓住,急忙问罗明申。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传说,僰侯神庙是僰人国家最后的堡垒。数千年前,也就是西周时代,因为僰人参与了武王伐纣的战争,于是被封为僰侯,在今天这个位置建立了僰侯国。僰人迷信,每年大量的祭祀,国力耗损很快,加上楚国的兴起,终于在西周共王年间亡于楚国。国民奔于山林,化作野人。而这个僰侯神庙,大致是僰侯国祭祀以及国侯办公的地方吧。历史书上曾经记载过有这么一个神庙,但是始终没有发现遗迹,原来是埋藏在一座悬崖底下啊!” 宁镇长说道:“既然这是一座神庙,那么罗明翰为什么发了疯,要了这里祭祀邪神。邪神与僰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罗明申一愣,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太清楚罗名翰的想法,只是他信奉邪神,捉人来此祭祀,我不得而知了。” 罗氏一族参与邪神祭祀,难怪宁镇长会怀疑罗明申了。但是罗明申向来就被罗名翰瞧不起,根本不许他参与此事。所以罗明翰暴毙之后,祭祀邪神的事情一了百了,无人知详了。 “我们不如进去看看,消失了上千年的僰侯古国的神庙,里面到底蕴藏了什么奥秘和神奇!”作为一个专业考古人员,最大的乐趣就是新鲜发现的历史遗迹,这就如一个老饕遇见满汉全席,色狼碰到********美女一般! “太威胁了!”宁镇长摇摇头,他仍旧对里面心存疑惑,方才祭祀之际,恐怖的场面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不得不提防,“鬼知道里面会有什么东西,总觉得可能送命!” 我却赞同罗明申的观点,说道:“不,即使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我们也完全可以应付。但是假如我们不进去的话,一定会后悔的!”我扭头看看宁镇长,“五十年后,当你老了,你的孩子向你问起来的时候,你会怎么回答他们?就因为胆小,所以错过了一次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 宁镇长不禁哈哈大笑道:“真是被你说服,我觉得你才是哲学专业出身的研究人员!好吧,我们一起进去!” 宁镇长向剩下还活着的人员征求志愿者,他说的话颇为蛊惑人心,但是至少侵犯了我的版权:“等五十年之后,我们会因为没有进入僰侯古国的神庙后悔吗?” 现场至少有十个人跃跃欲试,我觉得人数上差不多了,有一个班那么多,足以应付任何事件的突发。出乎我的意料,尹玉旻这个女人,也颇为胆大,跟在我们背后参加了冒险。剩下的人宁镇长叫他们留下来看守,防止罗家的人复而返回,发动逆袭。 我们收拾了一下,拿起罗家人丢下的铁棍、猎枪作为武器,然后又用树枝、蜡烛做了十多个火把,点燃之后就浩浩荡荡杀向神庙。 我们大踏步地走上垫脚,来到正门入口,里面黑咕隆咚,什么也看不清,未知的黑暗世界,隐藏着未知的恐惧。我带着头,深深吸了一口气,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进神庙,后面的人也慢慢跟了上来。 “嗯,什么味道,这么浓?好像是皮革一样!”尹玉旻凑在我身边,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掩着鼻子扇风。 “脚底下有问题!”宁镇长说道。 我也察觉出来了,在我们脚底下,触觉软软的,不像是铺着石板,倒像是铺着一层皮革。我蹲下身子,把火把凑近,果然在地面上,草草地铺就着一层发黑的皮革。伸出手指戳了戳,顿时皱起眉头,忽然前面传来一阵香风,却是尹玉旻也蹲了下来,好奇地撕下一层皮革,放在眼前,一边观察一边说道:“这是什么皮,质地真好,又薄又坚实,过了几百年都没有腐化,做成衣服一定很好!” 我不悦地抬抬眼皮,下了结论:“这是人皮!” “人皮?”尹玉旻念叨着这个词汇,终于意识到叫人异常惊悚的事实,顿时尖叫一声,花容失色,一屁股坐在人皮地板上,骂道:“你吓我!” “真的!”我才懒得吓你,为了证实我说的不是谎话,我于是撕下一块皮革,指着上面的一个黑点说道:“你看,这个黑点虽然已经干瘪,但是还能看出来,这是女人的*!” 尹玉旻犹如火烧屁股,忙不迭地爬了起来,哪敢靠近我,又需要男人的安慰,急忙跑到宁镇长身边。后者大喜,乘机搂住女人的纤腰,大占便宜! “铺满整个神庙,不知道要杀多少人,剥下多少人皮!”罗明申举起火把,遥遥远望。 整个大殿,面积约莫四千多平方米,一层层大小不等的人皮铺在地上。这些皮革大多只选用皮体背脊和胸部的整块皮肤,但是偶然我们也看到整张人皮——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依稀能够辨认还是一个孩子,铺在地上,所有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尹玉旻吃吃说道:“那那,到底是什么人,如此邪恶,将人皮活生生地扒下,铺在地上呢?” 作为研究古代僰人的行家,罗明申慢慢解释道:“或许是僰人自己,但是我不这么认为,虽然他们迷信,但是也没有必要把人皮剥下来铺在地上。所以我认为是消灭僰人的古代楚国人。传说僰人信奉古老的战神蚩尤,与楚人属于同一渊源。而他们正好收藏了蚩尤的神物,所以楚人向他们索求,僰人不许,于是战争爆发了。可是我觉得奇怪,一般灭国,只是杀死头领,把王国的子民化作奴隶,如此残暴的虐杀,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也不太明白了!” 我们继续往里面走,这时左右两个方向,出现了两个宫殿的入口。 “先去哪一个?”我征求专家的意见。 “随便,应该都可以吧!”罗明申说道。 于是我们按照习惯,先从右边的方向进去。 尹玉旻心有余悸,讷讷说道:“这次希望不再是什么人皮地毯了!” 宁镇长搂紧尹玉旻的纤腰,笑道:“或许是更加可怕的物件呢!” 我狞笑道:“真是叫你说中了!” 说完,我就用铁棍哗啦了一下,拨动一只干缩的人脚,非常完整,只是收缩了大小,干枯的肌肉紧紧贴着骨头,原本估计是成人大笑,现在只是如儿童的一般! 而在我们脚下,到处都凌乱堆放着除了人头以外的各种人体部件,脊椎骨、肋骨、指骨,比比皆是,我们每一步都踩在骨头上。千百年了,骨头承受着风化,变得非常脆弱,轻轻一踩,便化作粉尘,弥漫到空气中,使之有一股叫人不悦的味道! 尹玉旻惨叫一声,紧紧贴住宁镇长,把面颊埋入他的胸口,不敢观看。 我摇摇头,这女人就是麻烦,倘若林白水来此,最多只是皱皱眉头,不会如此失态的做作。 十多个火把的光线,把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照亮如白昼,使得我们清清楚楚地看清这个宫殿的情形。越往前走,尸骸就愈多,也越零散,甚至叠累了两三层的尸体,踩上去软乎乎,咯吱咯吱作响,叫人心里头发毛,害怕随时随地都有僵尸会弹起来哭诉自己的冤情。我们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骸,统统都是尸首异处,或者说根本没有首级,找不到一个头颅骨。在有些肋骨、大腿骨和脊柱上,还附带着干枯的人皮人肉。我们甚至发现了一些女人的装饰品,比如耳环、发夹等等。屠杀僰人的凶残暴徒,连女子也没有放过。 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急急忙忙退出,进入下一个宫殿,甫一进入,就闻到一股呛人的人皮味道,大家不禁脸色一层,果然这里也有人体的残骸! 这次尹玉旻学乖了,死死抱住宁镇长,不肯往下观看。地面上铺就的都是干尸碎块,与前一个宫殿的尸骸不同,那里的尸骸多半已经腐化,骨骸较多。而这里全都是如腊肉一般的干尸,因此味道很重,一股熏人的恶臭迎面扑来这就是千百年前尸骸散发的毒气。为此我们不得不捂住鼻子,防止吸入毒气。这种东西看多了,实在心里不舒服,我们急急忙忙地离开,哪知脚下太快,突然一迈步就踏上了尸块,只听咔嚓一下,一只干枯的手臂猛然竖了起来,犹如活了一般招手,众人无不色变,愣了好一会儿,才匆匆离开。 “下一个宫殿,应该是什么呢?”我自言自语。 罗明申猜测道:“我们看到了极多的尸骸,但是始终没有头部,所以我想下一个宫殿,就应该是骷髅了!” 果然,我们方一进入宫殿,迎面就是一堵一人多高的墙壁,长不可数,上下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个个的骷髅头,形成一道骇人的骷髅墙,狰狞地凝视着我们。 我们面面相觑,就犹如走进了万魔殿一样,所见所闻,都是极为惊人的场面。宁镇长干笑一声,说道:“难怪罗明翰会在此祭祀,我看,的确够邪门了!只是看了这么久,却不见邪神出现,连个机关也没有发出,不禁叫人感觉咄咄出奇!” 我摇摇头,说道:“这是神庙,又不是古墓,哪里可能会有机关暗器。僰人信奉的神,我看不太可能是什么邪神,只是罗明翰手法有问题,倒把邪恶的凶灵召唤过来了,眼下我们进来神庙,可能已经破除了凶灵了!” 宁镇长点点头说道:“也罢,我们出去吧。看了这么多诡异的东西,叫人实在不舒服。但是说起来,这种阴森恐怖的玩意,犹如十八层地狱一般,倒是极佳的旅游开发点,我想一定会有变态的游客喜欢!” 果然是政客! “等等,这里有字!”罗明申一直在细细考究骷髅墙,待沿着骷髅墙过去,突然发现了问题。 “有文字?” 据我所知,僰人并没有文字,他们是靠画图和借助汉文表意。 我走到罗明申附近,他的前面是一个巨大的骷髅堆,差不多有三四人那么高,无数骷髅瞪着黑洞洞的眼窝,被摆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状。我知道这叫做京观,是古代战胜敌人之后,将敌人的首级割下,叠累在一起,夸耀战功之用。当年战国时期齐燕大战,燕军割下无数齐人的首级,堆放在一起,迄今仍能在当年的古战场上不时发现骷髅头堆。 在骷髅金字塔前方,则树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弯弯曲曲地刻着金文。金文是即甲骨文之后出现的文字,因为多刻在金属皿器上,于是叫做金文。它出现于西周时期,继承了甲骨文,但是比甲骨文更加系统,容易辨认,我也识得不少,细看,果然是当年楚军夸耀战功的纪念。 当年楚国建立之后,国力强盛,但尚且不敢向周王室挑战,于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实力,向僰侯国征讨传说中的蚩尤之旗。蚩尤是上古战神,黄帝即使战胜其之后,还得借助他的威名征讨释放。据说蚩尤之旗能够召唤到蚩尤的力量,所以楚国要得到这个。但是僰侯国哪肯把镇国之宝交出,于是战争爆发。僰侯国过于迷信,消耗了大量的国力,甫一交战,便一败涂地。楚军包围了王都,许诺僰侯投降,便既往不咎。 春秋时期,中国尚且处于封建贵族时代,崇尚骑士精神,诸侯即使战败灭国,也多半会被帝国赡养,极少灭国杀君。于是第二天,当太阳照亮了山顶上神庙时,僰侯白衣缓步走出了神庙。 僰侯一宫殿,楚军旋即变卦,他们狞笑着,一拥而上,将僰侯抓了起来。然后楚军和僰人军队相互展开猛攻。可量群龙无首的僰侯国,仅仅坚持了不到半天,神庙的大门就被撞开,楚军犹如豺狼虎豹一般冲进城来,发疯地展开大屠杀。 男女老少、王公平民,见一个杀一个。杀人之后,割首剥皮,炫耀战功。对于僰侯神庙,由于是雕琢在整块岩石上,以当时的能力根本无法破坏,为了保证僰人的神不会拿楚军报复,就用血腥的人祭污染神灵。用人皮、骨骸、尸块和骷髅填满四个宫殿。刹那之间,从殷商时期就存在,文明仅仅被华夏族稍微差一点的僰人,就毁灭在楚军的手里,化作一片废墟。剩余的僰人,逃亡山林,日后虽然重新聚集起来,但是再也无法复兴文明,至汉以后,竟被当作野人一般的民族! 但是楚军虽然费劲心机,想要寻找蚩尤之旗,却始终没有找到。他们拷打僰侯,后者终于吐露,蚩尤之旗就在僰侯神庙里面,但是到底哪个位置,他也不知道,只有祭祀们才晓得收藏蚩尤之旗的密室所在,可惜已经永远地失去了秘密的钥匙。楚军无奈,大肆破坏之后就离开了此地。而古老的僰侯神庙,渐渐尘封,无人知晓,直到今天才再度开启。 当年人多势众的楚军都无法找到收藏蚩尤之旗的密室所在,更不用说仅仅凭今天我们这几个人了。何况我们今天的本来目的就不是寻找蚩尤之旗,只是对于僰侯神庙非常好奇,走进来看看而已。但是我看着罗明申的模样,似乎急不可耐地想要找到蚩尤之旗一样。他四下里仔细地张望,喃喃自语说道:“在哪里呢?在哪里呢?” 我拉住罗明申说道:“不用太着急,今天我们匆匆过来,没有携带任何工具,下次准备齐全了,再来发掘现场吧!” 罗明申茫然失措地长叹一声,终于听我的劝诫,不再搜寻,我们招呼宁镇长等,朝下一个宫殿走进去,哪知方一进去,就大为震撼,后退几步叫道:“我们怎么回来了?” 原本以为,我们将会进入第五个宫殿,进入之后才发现,我们竟然又重新回来了,回到了第一个人皮宫殿,前面就是出口。 我稍微一呆,愣了片刻,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如此,四个宫殿原来是相通的,我们恰巧饶了一圈,又绕了回来。” 整个僰侯神庙的结构,就相当于是一个正方形,化作均等的四份,每个相隔宫殿之间打通了通道。方才我们在人皮宫殿选择从右边开始搜寻,就相当于绕逆时针一圈。倘若反之,亦是可以走通的。 其他人见走了一圈居然回来了,还省掉往回走的路程,虽然神庙里面古怪的地方多多,把自己吓得不清,但是毕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亡,纷纷大喜,嚷着便要离开。只留下我和罗明申,那尹玉旻敲着我们奇怪,反正到了这里胆子也大起来了,居然留了下来,问我们:“喂,两位,这里鬼森森的,还有什么值得你们眷恋?” “这里有宝藏啊!”我笑着说道。 一说到宝藏,尹玉旻顿时眼前一亮,急急忙忙说道:“这这是真的吗?快告诉我,藏在哪里?” 我简略地把楚军搜索蚩尤之旗的故事告诉了尹玉旻,另外说道这个密室怎么也找不到。尹玉旻嘟哝道:“奇怪了,这里怎么建密室。须知,神庙是通过把一整座山雕琢而成的,并非石块垒集而成。倘若有修建密室的话,应该很快能够找到。因为这是雕琢的东西,就如我手腕上雕刻的玉镯子,稍微有个洞,或者裂缝,都一下子就能看出。” 我琢磨着,尹玉旻说的话极有道理,那么密室到底可能在哪里呢?细想起来,整个神庙的结构甚是古怪,难道里面有什么阴谋吗? 突然,我大声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知道密室在哪里了!” 罗明申眼珠发亮,跳了起来,叫道:“真的吗?在哪里,快快告诉我!” 我笑笑,说道:“不急不急,原来僰人用了一个巧妙的诡计,把密室隐藏在一个不可能的地方。” 我伸出脚尖,沾着灰尘在地上画了一个图形,说道:“你们看,这是神庙的大致结构: 罗明申和尹玉旻都点点头,因为我们都走过,所以知道这个结构。我问道:“你们想想,假若有这么一个结构的宫殿,那么建在密室可能在哪里呢?” 罗明申干瞪着眼,尹玉旻俏目美兮,亦是一片茫然。 我说道:“这就是我们人类的盲点,古代僰人,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在一个不可能的地方建立了一个密室,那就是——” 我把脚尖指在中间四个宫殿交叉的地方。 罗明申大叫道:“这,这怎么可能呢?” “当然有可能,假若是这种图形呢?” 我擦掉原先的图形,又重新画了一个: 罗明申瞪了一眼,长叹道:“原来如此!” 古代僰人,利用宫殿四个夹角稍微多出的一点空间,建立了一个密室。一般情况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但是神庙实在太大了,数十万平方米的空间,多出一个数平方米的密室,根本无法察觉。何况也根本没有人会预料到,在实心的夹角后面,居然还可能建成密室! 罗明申急急忙忙走向宫殿的夹角,对着石壁轻轻敲打,回声空洞,果然是空心的。罗明申大喜,向我要了铁棍,对准石壁就恶狠狠地砸下去,只听轰然一声,就打开一个空洞,几个火把照过去,在里面存放着一个金匣子,罗明申颤抖着伸手拿了过来,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果真是一份秘银之图,也就是传说中的蚩尤之旗! 罗明申哈哈大笑,望着我说道:“我们终于能够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之矿。朱先生,此功你居第一!” 我微笑不语,倒是看到尹玉旻的眼神中,露出了奇怪的色彩。 不好意思,图片无法上传。所以大家看不到诡计的真相了。 八、黄泉之村(上) 我们喜气洋洋地返回有间集镇,众人皆是大喜,宁镇长一手摧毁了掳人的邪教集团,消除了影响镇子今后发展的毒果,而罗明申则是找到另外半张秘银之图。原本我担心何永进的安慰,但是方才一出神庙的时候,就发现何永进徘徊在外面,与几个留守的人员在攀谈。原来,他费劲气力逃了出来,一直在罗家之人大搞邪术场所的不远处窥视动静,他见这边灯火通明,奇异的响声又大作,忍不住过来瞧瞧,发现罗家人都已经逃之夭夭,剩下的人他都熟识,于是就留在神庙外面等我们出来。 我们便喜气洋洋地返回了有间集镇,众人皆是大喜,宁镇长摧毁了掳人的邪教集团,消除了影响镇子发展前途的恶果,而罗明申则是找到了另外半张秘银之图。我们离开的时候是昨天早上,此刻天色慢慢地变黑,等众人一起集中到了有间旅店,宁镇长拱拱手说道:“我先行告辞了,还得处理一下罗家余孽的事情。罗家人是当地土著,根基深厚,一不小心,就会卷土重来。可叹啊!那罗明翰就在我身边,居然没有发现他是如此阴险之人!” 宁镇长在大事方面倒不含糊,我们向他告别,但是这个家伙临走之际,凑到尹玉旻身边,突然伸出咸湿大手,轻轻地在尹玉旻那翘起的美臀上一拍,后者啊地一声惊呼,忍不住跳了起来,宁镇长哈哈大笑。 “讨厌哦!” 尹玉旻嗔骂道,可是声音柔媚,哪像是发火,更是发sao。 我不禁摇摇头,哭笑不得。谁要有了这个女子作老婆,一定头痛之极。 尹玉旻吩咐无双烧一些小菜给我们填肚子,自己则是偏爱干净,两天下来,汗水混着泥土,脏兮兮的,那受得了,急忙跑上二楼沐浴去了。 无双怕我们饿着,飞快地煮了几个小菜,多是炒鸡蛋等味美而烹调速度较快的食物。我们一边吃一边大赞无双手艺高超,日后哪个男人讨了无双做老婆,定是十足的福气。 吃罢晚餐,我们聚在一起讨论,罗明申对比了完整的秘银之图后说道:说道:“基本可以确定,只要沿着‘银河’走,就可以找到传说中的秘银了。” 我一呆,反问道:“银河?” 罗明申说道:“不错,正是银河。你以为山区里都是大山,其实大河的源头都在山中。在湘西,有许多条河流,只是因为分岔极多,加之大山茫茫,极易迷路,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沿着河流前进。而我们只需要对照星图,沿着某条‘银河’前进,就可以轻松找到秘银之矿了。” 我转念一想,确实有利。古代交通不发达,开采银矿的后,大宗银两是如何从山间运出来,倒是一个麻烦,若是通过河流运输,却是方便多了。该死,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呢、不然老早就可以找到秘银了。 在旅店里徘徊的郭熙明听到我们秘银秘银的称呼,眼珠都绿了,大声叫道:“什么秘银?我也要参加?我赞助,我赞助十万人民币!” 我和罗明申古古怪怪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奸笑起来,这个香港冤大头,看来又得出血了,而且是白出的。 我们本来以为,既然是在湘西山区,自然都是崇山峻岭了,因此预备了不少丛林探险考古的专门设备。但是哪里料到,计划也会在中途陡然被更改,居然得跑到水里去。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就连罗明申这个土著也根本不曾预想过,他先前打算自己掏腰包购买设备了,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冤大头,能不喜哉?当下一点也不客气,知道我是水陆两栖部队出身,细细讨论一遍,足足写满了两大张白纸的物品采购列表。 当郭熙明看到白纸上罗列的数字时,直冒虚汗,心疼得几乎立即昏厥,但是这家伙好歹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胡子,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看在白花花的银子份上,老老实实、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钱财。 眼见天色不早了,罗明申小心翼翼地收拾好两张半秘银之图,向我们告辞。我一想说道:“罗先生,现在镇子里面不太安稳,罗家邪教余孽差不多都逃了出来。虽说你也是姓罗,但是与他们不是一条道路上的,他们必定恨你入骨。你又文弱,还是我送你一程吧!” 罗明申见我诚心关照他,也不推辞,只是说道:“那么麻烦朱先生了!” 林白水对我的身手放心之极,加上这次只是送人,倒也不阻拦,我陪着罗明申走入黑漆漆的夜幕里。 “嗯,对了,罗先生。我记着你并非罗家集的人,又不住宾馆,那么你住在哪里呢?” 我颇是好奇罗明申的住所,他也没有打车,走路即可,说明他家离这里不远。 罗明申笑笑指着前方说道:“我家就在前面不远的一栋别墅里。虽说我不是这里人,但是毕竟姓罗。而罗家又在此经营多年,说什么也给我留下了一点东西。” 原来如此啊! 走了几步,罗明申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说起来,排备份罗明翰还是我的堂兄。他是之前罗家族长的后裔,所以自然统帅全局。而我是长老的后裔,所以罗家的事情,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那罗明翰说得不假,我们罗家确实信奉邪教,后来社会在进步,民智渐开,我的先祖深以为耻,便离开了罗家,所以那些其他的罗家人,一直瞧不起我!” 不刻便到了罗明申的住所,我抬头一看,却觉得眼前这栋别墅甚为眼熟,仔细一想,顿时心底一惊,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里便是我和宁镇长一起发现血衣夜叉杀人的地方。那血衣夜叉一下子就把人体撕成碎片,迄今为止,仍叫我心有余悸。我忍不住问道:“那天血衣夜叉就在这里肆虐,你莫非不知道?” 罗明申低声叹道:“哪能不知道,当时我吓个半死,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敢动。” 我哈哈大笑,这倒也符合罗明申的性格。 我将罗明申送到别墅门口,两人就此告别,我转身回去,走了几步,突然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如之前战争年代的时候,预计敌人将来来袭的时候一样。我心神一凛,慌忙转身往别墅奔去,但见那门户大开,周边都被破坏,残骸四飞,里面黑洞洞的,似乎有一头极为凶恶的猛兽闯了进去。 我随手拾起一根木条,犹如幽灵一般,小心翼翼地潜了进去。早年我在丛林战场上拼杀,大规模阵地战结束之后,所依靠的就是潜伏暗战,因此我极有信心,能够叫人毫不发觉地潜入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员,居然叫我心底生寒。 我进入之后,悄悄隐藏在黑暗处。别墅没有开灯,但是借着微弱的夜色,依旧能够看到在别墅的大厅里面,罗明申正单手捂着满是鲜血的额头,靠着墙壁,半躺在地上,惊恐不已。而在他的对面,正站立着叫我感到离奇古怪的神秘人物——血衣夜叉! 血衣夜叉向前逼近一步,发出嗡嗡的响声:“你是如何拿到秘银之图的,老实交代!黄泉村和你有什么关心?” 那声音嗡嗡作响,好像是收音机发出的,而且发声之处不在嘴巴,在胸口。血衣夜叉为了不暴露身份,采用这种手段。 罗明申勉强说道:“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可恶,明明就要接近胜利了,居然叫你看穿,你是怎么发觉的!” “你是如何拿到秘银之图的,老实交代!黄泉村和你有什么关系?” 血衣夜叉又重复了这句话,而且往前逼近一步,把锋利的爪子伸向罗明申,若是他再不回答,便要一举击杀。 我看自己还不出手,恐怕罗明申就会死翘翘了,当下毫不犹豫地大喝一声,猛然扑了上去。 于无声处骤然暴起一个犹如惊雷一样的巨响,血衣夜叉如雷贯耳,大吃一惊,倏然回转过来,但是我已经闪电似地逼近,把手里的木条猛然砸下去! 这一击又急又快,血衣夜叉根本无法躲避,只能近似本能地抬起左手阻挡,只听咔嚓一下,木条砸在血衣夜叉的左手臂上,顿时木屑四下飞散,竟然一下子砸成了碎块。 我对自己的力量自负之极,纵然眼下的木条已经被击碎,但是血衣夜叉比如受到了重创,果然,血衣夜叉的左手软软地垂下,骨头至少有了骨裂。只是她为人也坚韧之极,即使受到如此伤害,痛入骨髓,亦是一声不吭,慌忙掀起袍子,转身逃开。 “快追,秘银之图被她抢走了!” 罗明申捂着额头,挣扎地站了起来。 原来血衣夜叉是来抢秘银之图的,果然她一直想阻止我们找到秘银之矿。 我飞奔过去,对着血衣夜叉紧追不舍。她速度不如我,加上胳膊受了伤,行动影响,步履蹒跚,眼看就要被我追上,突然血衣夜叉右手向后一挥,顿时一大群冥蝶扑将上来,将我团团围住,到处是红色的小火点。可是冥蝶毕竟只是幽魂的使者,于活人同普通蝴蝶,阻碍了我几分钟,被被打死不少,一哄而散。 我回过神来,这时罗明申赶了过来,打开手电筒,四下照亮,但见血衣夜叉消失地无影无踪,但是地上铺了一件血衣夜叉的红裙,我们不由得面面相觑,跑哪里了? 罗明申蹲下捡起了血衣夜叉的红裙,猛然哈的一声,吓了一跳。 “怎么!”我上前。 原来红裙下面竟然覆盖了一具骸骨,蜷缩成一团,我饶有兴趣地蹲下,仔细查看骸骨,分析道:“这具骸骨骨盆宽大,显然是个女人;颅骨缝隙刚刚愈合,二十不到。” 骸骨旁边,就是装载秘银之图的盒子,血衣夜叉来不及带走。 罗明申恶狠狠地说道:“血衣夜叉在哪里?就是掘地三尺,我也要将她挖出来!” 然而我们最终失望地发现,这里容不得藏身,说不定血衣夜叉早就借土遁逃走。罗明申垂头丧气地放弃,一路劳累下来,坐在岩石上休息。 “方才怎么回事?”我问道。 罗明申说道:“我刚刚进了别墅,就受到血衣夜叉的偷袭,她夺走了盒子,然后紧紧逼问我第一张秘银之图是怎么弄来的。可恶!不过,幸好朱先生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我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我就有预感不对劲,所以赶过来。” 罗明申阴沉沉地说道:“刚才你们有没有觉察,这个血衣夜叉的身材,象极了一个人?” “不会,尹玉旻老板娘怎么可能是血衣夜叉呢?”我心头一颤,其实第一眼看到就认出来,只是之前明明看到过老板娘和血衣夜叉同时出现,心里一直不敢怀疑。莫非血衣夜叉其实有两个人,这也可以解释她不同凡响的行为方式。 罗明申说道:“仔细一想,老板娘来之前,有间集镇一直安安稳稳的。唯独在她过来后的几年,不平常的事情就接二连三出现了?其中定是有猫腻?” “我……我还是不太确信。” 罗明申说道:“血衣夜叉叫你打伤了,等会儿过去验证,若是老板娘有伤口,她便是血衣夜叉!” 我们疲惫不堪地回到有间旅馆,却不见老板娘、无双任何一人,不禁使得我都有些疑惑,吵闹起来。只听上面娇媚地说道:“谁这般吵闹,难得可以有个休息天睡觉,都叫你们搅黄了。” 老板娘一身淡黄睡袍,款款下来,头发未梳,睡眼朦胧,有股慵懒美人的味道。罗明申直言不讳说了我们的怀疑。老板娘咯咯娇笑:“什么,我是血衣夜叉?好有趣!你们不信,无妨,反正人家不是黄花闺女了,这点也看淡,让你们瞧瞧。” 说着,老板娘缓缓褪下睡袍,和很多女人一样,除了一条小小棉制白色内裤,不戴文胸。但见老板娘身姿迷人,肌肤细腻,好似刚剥出来的荔枝。我看得目瞪口呆,罗明申更是眼珠凸出,老板娘笑吟吟问道:“还有一件……” “不必不必……” 老板娘身上毫无伤痕,纵然是妖魔鬼怪,也不可能如此之快地处理伤口,自然不是血衣夜叉。于是罗明申和我讷讷退出,隐隐约约似乎听到老板娘房间有个男人的声音。我一怔,宁镇长。 原来他们在一起啊! 这般私情,难怪老板娘宁可马上下来脱衣供我们检查,也不敢暴露宁镇长丝毫。唉,事情越来越复杂! 我和罗明申罗列的物品一时在张家界这个小城市还采购不到,只得由罗明申亲自到长沙去采集,这样又拖了两三天功夫,在这段时间内,我成功地说服林白水不要随我们前去。我可不敢拿她和未来的孩子开玩笑。其余闲暇时刻,休养生息。 旅店老板娘尹玉旻风情万种,极其引人瞩目。我已经习惯,有了林白水,只是微笑着看着。倒是何永进一直痴痴呆呆地盯着尹玉旻,惹得我们都不大好意思。幸亏尹玉旻大方,并不在意。我摇摇头叹气,老何啊,找女人也要看情况。如今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成吗? 罗明申出去办事,只留下我们,这段时间就算度假了。我陪着林白水看风景吃美食,好不乐哉。到了晚上,我哄林白水入睡之后,走了出去,看到何永进像是一个呆子一样坐在旅店前的草滩椅子上,叹了一口气,上前拍拍何永进的肩膀说道:“老何啊……” 何永进苦笑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是不是千万不要有歪念头,癞蛤蟆是吃不了天鹅肉的,人家尹老板有钱又有貌,不是我一个又穷又没用的大麻子可以比拟的。” 我一愣,心想,既然自己清楚,为什么还这般念念不舍?何永进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把钱包摊开给我看,说道:“里面有一张照片,你看看就知道了。” 钱包内层果然夹着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眼就可以认出,正是何永进这个大麻子,而女的相貌极为俊俏,梳了两条大辫子,五官依稀之间,竟然与尹玉旻老板有几分相似。不,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尹玉旻老板! 我顿时一震,问道:“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是谁?” “我妹妹……” 我瞅瞅照片上的女人,又看看何永进,实在无法相信这两个人是一母同胞,差别实在太大了。我记得当年何永进吹牛他妹妹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儿,如今看起来,确实不假。 何永进有些炫耀地对我说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当年你跟着我回去,见过了我妹妹,恐怕就是赶你走也不肯了!” 我有些尴尬,心想世事无常,命运就在一刹那间转折。假如当年我跟随何永进落户湘西,就不会遇见林白水,虽然娶到了一位娇美的妻子,但是日子毕竟过得平平淡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种地农民,远不如现在身为考古学者,功成名就,地位显赫,生活精彩。 我看到何永进的神色渐渐黯淡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就是跟着我过去,也见不到我妹妹了,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我妹妹竟然已经出嫁了!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一怔,女孩子出嫁的事体稀疏平常,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知道何永进心思缜密,说话向来不打诳语,里面必定有什么内幕,能够让他说出“奇怪”这两个字。果然何永进自言自语似地问道:“我妹妹只比我小一岁,当年也二十出头了,乡下人盛行早婚,像她这种年纪还没有结婚,非常少见,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我猜度道:“女孩子嫁不出去,多半是相貌太丑,身体有病,或者作风不佳。你妹妹如此貌美,而貌美者多半身体健康,病美人现实中不存在,所以前两个理由不成立。若是作风有问题,你也不可能会把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妹妹推给我,因此我推测,是不是……你妹妹,有点笨?” 何永进苦笑道:“确实如此。我妹妹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从此之后,智力停顿在七八岁的阶段,除了会简单打理一些生活外,根本不能干活,向来被父母视之为累赘,巴不得早早扫出去。我甫一回家,就发现我妹妹不见了,急忙向父母询问,他们竟然说把妹妹嫁出去了!我就暗暗奇怪,嫁妹这么重要的事体,怎么不事先向我这个兄长商量一下呢?我要去看望妹妹,父母又不答应。更加令我奇怪的是,我家本来很穷,但是父母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催促我娶媳妇,我终于开始怀疑了,是不是我父母把我妹妹给买了!” 我轻叹一声,重男轻女这种落后思想,在中国流行数千年,虽然近百年里有所破除,但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依旧不把女儿当作人,而是货物,若是家贫无力为儿子娶媳妇,就把女儿卖掉换钱。何永进的父母虽然一片苦心为了儿子,但是我知道何家兄妹感情深厚,让何永进拿卖妹妹的钱讨老婆,还不如杀了他! 何永进的脸色越发阴沉,说道:“我初始只是怀疑妹妹给卖掉了,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我知道妹妹脑子有问题,一直嫁不出去,如果能有人要她,只要好好待她,我就很高兴,我也不会耽误妹妹的前途,另一方面,我又怕妹妹被人欺负,很想找到她的住所。但是父母却口风极其严密,不肯告诉我,令我疑惑万分。过了几天,我终于偷听到一个令人非常震惊的事实!”何永进一字一语地挤出来,每一个发音都似乎从鲜血里挤出来的一样,“我妹妹,居然给卖掉,给人配冥婚!” “什么!”我大吃一惊。 所谓冥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凡是男女生前未婚而死,多由两家父母、亲友找到另外一家未婚的死者,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事。这种陋习产生于西周时期,流传近千年,只是到了宋以后渐渐没落,不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还在流行。 我急促地说道:“让你妹妹和一个死人结亲,岂不是让她守活寡吗?虽然你妹妹不够聪明,但是这对她也是相当痛苦的一件时期啊!” 何永进却摇摇头,脸色阴沉地就像刚刚杀了一个人,慢慢说道:“不,更加可怕。因为我们这里古时候是僰人的地方,残留的不少僰人的习俗。僰人是没有让死人和活人结亲的习俗的,冥婚,就是死人对死人的结婚,也就是说,我妹妹给活活害死殉葬了!” 我啊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何永进依旧若无其事,好像在叙述一件和他毫不相干的事体一样:“我终于知道了整个真相。原来,我的父母看我年纪渐长,但是家里又穷,娶不到老婆,焦急地要命。本想把女儿卖掉换钱,但是我妹妹太傻了,没人敢要,唯恐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傻子。正在这时,过来了一个配冥婚的媒人,说要一句未婚女孩的尸体,给远处的黄泉村一户人家死掉的儿子配冥婚,代价是两千块钱。就为了这区区两千块钱,我的父母就把妹妹卖掉,活活害死!当我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我那个傻乎乎,只会整天抱着我叫哥哥的可爱妹妹,竟被我的父母给害死了!这是怎么样的世界呢?我本想替妹妹报仇,但是另一边就是供养我长大的父母,我怎么能下手呢?我感到生活实在没有意义,就离开了山村,到处流浪。”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精明能干的何永进,为何会如此自暴自弃,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若是换作是我,遭遇这种人间悲剧,我也是无法承受的。 我叹道:“难怪你看到尹老板会有这种表情了,因为她实在是太像你妹妹,是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甚至有这种想法,是不是我妹妹没有死,活了下来,而且治好了儍病,到这里开了一间旅店。转念我就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唉!” 我突然心念一动,提议道:“没有经过确认,你怎么知道你妹妹一定是死了呢?” 何永进叹道:“假若她真的没有死,那一定认得出我,我这张脸,化作灰也认得出。” “说不定治好了儍病,但是出现了什么失忆,所以没有认出你呢?” 何永进大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敢肯定?” 我说道:“不敢打包票,但是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确认你妹妹是否还活着。” “什么办法,你快说!” “我且问你,黄泉村离这里近吗?” 何永进一愣,思虑片刻说道:“不算太远,大概十几里地,走山路的话半天就可以到。” 我一拍大腿说道:“正好!我们赶过去,索性把坟墓给挖了,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妹妹的尸体。有的话,我无话可说,若是没有,那就有猫腻了!” 何永进听了高兴地一拍身边的茶几,手劲太大,竟然击碎了茶几,说道:“事不宜迟,老朱,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哈哈大笑,何永进实在太急了,不过也无妨。我告诫何永进耐心一点,然后我先回去给林白水留了一张纸条,带上一点钱,两把手电筒,两条登山杖,便与何永进一起,连夜赶完黄泉村。 我们离开有间集镇,登上山地,回头眺望。站在高处看下去,镇子灯火通明,繁华如潮,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十多年前这里其实还是一片如眼前黑暗森林一样的世界。山林里根本没有路,我们几乎贴着树木在疾速穿行。山地行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青年时期我在杭州留下镇当兵,那时动辄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山地急行军,身上背负几十公斤重物,沿着山地从钱塘江边穿到天目山,两天两夜不能休眠。后来我又在南方丛林只身作战,周身到处是敌人,如此经历把我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丛林作战高手,加之今日上天亦是眷顾我们,居然有半轮明月,发出淡淡的青色月光,足够辨认路途,连手电筒都省去了。 跑了约莫几公里,我发现何永进渐渐落下,于是我就减缓速度,等待何永进跟上。我已到而立之年,体力虽然不如青年时期强悍,但是这些年来生活质量极佳,无论营养和休眠都能得到非常充沛的补充,加之注意锻炼,所以这些年来体力一直没有落下。倒是何永进与我相反,因为常年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汉生涯,性情又是郁郁寡欢,不免体格下降。 过了片刻何永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叹气:“不行,到底老了,以前这般行军连个屁也不会多放,哪像现在,呵呵……” 我哈哈大笑,对着何永进暗暗做了一个手势,使得他不免一愣。这个手势,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再看到了,它的含义是有人跟踪!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却没有回头确认,这是基本常识,以免打草惊蛇。他眼眸中露出残忍的神色,问我该如何处置? 我又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何永进继续往前走,我则是在此埋伏。 何永进点点头,踏着小步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不住说话,仿佛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黑暗的森林之中,视线范围有限,语音更能混淆敌人。 我悄悄伏在地上,爬到一棵高大的乔木下,抓住树干,哧溜滑了上去。这便是常年丛林作战练出来的绝技。 我像是一只树獭一样紧紧抱住树干,浑身密密贴住,我距离地面有五米,除非是刻意寻找,否则根本不能够发觉我的存在。我渐听何永进的说话声越来越轻,而前方却传来嚓嚓山地靴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响声。对面的人并不想隐瞒自己,或者对自己的追踪技巧极有信心吧。 那人渐渐地来到这棵乔木下,当初我是设计好的,这里是必经之路,一旦那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跳下来,把那人俯身压倒。那人来不及反抗,就被我一顿闷拳打倒,然后我把整个人翻了过来。 这时何永进赶了上来,其实他并没有走的很远,只是一边走一边逐渐弯腰并降低嗓音,看似就同慢慢走远了一般。他打开手电筒,猛然照在那人的脸上,我们咋一见,不免都吃了一惊! “郭熙明!” 来的人,竟然是那个香港人! “不要杀我!”台巴子双手遮住眼睛,抵抗强光,一边大声喊叫。 我从郭熙明身上站了起来,忍不住踢了一脚骂道:“妈的,你这个家伙来作甚?莫非是英国人派来的间谍,刺探军情?” 郭熙明慌忙否认说道:“不不,我哪有那个胆呢?再说湘西有什么机密的工程呢?其实,我是见你们两个半夜里暗暗出去,以为要挖什么宝贝,所以就跟了上来,想来点嘴边食。” 果然不改奸商本色。 我问道:“那你怎么看到我们的,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看到你啊。” 郭熙明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落叶,嘿嘿说道:“其实我也住在有间旅店里,恰巧你们没有发现而已。两位兄弟,让我也跟去吧。有财大家一起发,好歹我也是一个劳动力!” 我瞟了一眼何永进,征求其意见。他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这毕竟也不是很机密的事情,有别人参与也无所谓。郭熙明大喜,笑道:“多谢两位!”他转头对我说道:“朱先生好厉害,怎么发现我的,我以为动作够隐蔽了。” “有什么稀奇,光是一股奇怪的异常,就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存在。我倒是奇怪,唉,姓郭的。你怎么跟上我们的。要知道,我们可都是作战工兵出身,又在南方丛林打过仗。我们的速度,一般人根本吃不消。” 郭熙明呵呵笑道:“你们是解放军,我也是雇佣军出来的啊!” 原来如此。难怪一直隐隐觉得背后有股杀伐之气,这是军人的特色。郭熙明是对面练出来的,以他的年纪估算,大概也在什么地方锻炼过,所以才能发出一股杀人过的特殊气息。这股气息久久不散,叫我不寒而栗。怪哉,是这个家伙能够发散出来的吗? 三人继续前进,之前我呆过的江南丘陵常绿阔叶林和南方丛林热带雨林,那两种林子里面的植物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湘西的森林明显受到地势的影响,偏向于高大的温带阔叶林,森林受到人类的影响越少,树木的颜色也越来越单一,颜色深度增加,渐渐化作一片墨黑色,地地道道的黑森林了。全是密密麻麻的覆盖着的树木。现在是夏季,树木长得极为茂森,枝叶如云,但在高大的乔木下,地面则是堆满了枯枝败叶,一脚踩下去,几乎有半只脚会陷入。 越往前走,森林里就慢慢冒出了一层氤氲的雾气,缠绕在脚底。雾气本是无色,但在青色月光的照耀下,却发出妖异的蓝幽幽,诡异万分。传说古代的猿人就是无法忍受森林的黑暗,才从里面搬出来,走向草原,进化成人类。现在是夏季,本是虫兽极多的时候,夜里更是活动高峰,而眼前连一丝鸟语虫鸣都没有,叫我越走越寒心,忍不住问道:“这里真******邪门啊,好像进了什么格林童话里的魔法森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嗯,我看这里其实就是鬼林子!” “鬼林子?好邪门的名字啊!这是为什么?有鬼吗?”郭熙明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何永进拿着登山杖一边捅捅地面,一边说道:“这是是充满血与诅咒的森林。传说,这里就是僰人与明朝大军最终决战的地方。” 那何永进娓娓叙述,僰人灭国之后,聚成部落,千百年后,人口又繁衍壮大,然而外面已经是天翻地覆。僰人因为银矿数目庞大,招致了朝廷的觊觎,发兵攻打,僰人最后聚集了十个部落两万多人,在此和一万明军决战。尽管僰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可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实在太低劣了,都是粗铁练就的刀子,哪是拥有精钢好刀,大炮鸟枪的明军对手。惨烈的大战从夜里开始,在夜里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之后,僰人虽然杀死了四千多明军,但是自身伤亡更是惨重,据说死了一万多战士,他们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土壤。经此一役,僰人元气大伤,终于被朝廷大军给剿灭了。而死在这里的僰人战士无人收尸,任由野兽虫蚁啃食,逐渐腐烂,埋入地下。他们阴魂不散,久久在此徘徊,呼唤家人,后来人们把这里就叫做鬼林子,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 何永进满面无辜,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但你我是什么人。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如麻,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冤鬼呢?不过这里毕竟死过上万人,如果走在鬼林子里,不时会踩到死人的骨头的。” 郭熙明戛然止步,我一愣,回头看他满面惨白,说道:“你说什么,这里,居然有死人骨头?难怪我好像踩中了什么。” 因为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氤氲,看不到脚底的情况,郭熙明就抬起了右脚,果然在他的脚上,套了一派死尸的肋骨,黑乎乎的胸口已经被他完全踩穿,于是套到了脚上。 “大惊小怪……”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夺地一下,冷不防从氤氲之中冒出一根铁矛,对着我的面部就恶狠狠地刺过来。我心念来不及转动,就本能地向后倒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击,大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偷袭!” 氤氲之中像是春天雨后,慢慢冒出一个发黄的蘑菇头,大概有钢盔那么大。我心中正在疑惑,那蘑菇怎么会发动突袭,但见那蘑菇向上拔了出来,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 在蘑菇正下方,有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窝,还有尖利的牙齿。这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死人骷髅头,在黑洞洞的眼窝里,突然之间,闪出了白光,双目亮堂堂的骷髅头,在漆黑的夜里比原本的样子恐怖更增加几分。 随着骷髅头的上升,铁矛也在移动,从铁矛露出的柄上可以看到,一只骷髅的掌骨正握着,也就是说,这是骷髅头突然发动袭击要杀我。 我们老早骇得一动不动,直愣愣地盯着那个骷髅整个儿站了起来,见身上还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藤甲,散发植物腐败的特有臭味。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站立,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陆陆续续地站起了一个个骷髅怪,有的骷髅头被劈开了一半,脑门上还镶着一把大刀;有的肢体残缺,没了腿脚,只能坐在地上,却仍旧不住向我们张牙舞爪;更有一些身上还披着一件完整的棉甲,笼罩在面具下面的那张骷髅脸更加阴森恐怖。唯一一点相同的就是它们眼窝中都像放了小电珠一样,熠熠生辉,在黑暗的森林里,越发诡异! 骷髅怪们瞪着一双仿佛小手电一样的眼窝子,从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地下冒出来,身上还冒着浓浓的腐殖质味道,从黑暗森林的各个地方向我们包围过来。在远处,有更多的白色亮点闪烁于氤氲之中,踏着枯叶飒飒的响声,终于显出了一个骷髅头。受到挤迫,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背靠背,各自拿起手里的登山杖,组成一个三角形防御阵势,警惕地注意着骷髅怪们。 九、黄泉之村(下) 我又惊又怪,惊的是来到湘西之后,奇异之处接连不断,先是有间旅店中的黑水妖怪,接着就是僵尸,想不到眼前又出现了骷髅怪。怪的是骷髅怪居然能够自由活动,僵尸我是见多了,一蹦一跳亦不稀奇。骷髅怪却不比僵尸,因为僵尸身上还有干肉,连接了骨骼。但是骷髅怪身上却没有半片腐肉,不知道如何联系骨骼关节之处。他们就像一只只木偶,却不需要提线,仿佛是自己有生命一样,叫人莫名其妙的胆战心惊。 骷髅怪慢慢把我们包围起来,突然一个缺了半边脑袋的一个骷髅怪,手中高高提起了一把朴刀,张开下额骨,发不出声音,呼啸着便向我们看过来。 我抬起登山杖,轻轻一拨,挑开腐朽的朴刀,随之把登山杖尖头插入骷髅怪胸口,猛然下压,顿时将骷髅怪压得骨骼碎裂,哗啦啦崩溃。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举动,周边所有的骷髅怪仿佛得到了命令一样,纷纷张开下额骨,眼窝子的白光刹那间化作死神的血红色,咆哮着扑上来。 我们三人都是士兵出身,有较好的心理素质,眼看这些妖怪们扑了上来,当下毫不犹豫地举起手里的登山杖,恶狠狠的砸了下去,与周边百多个骷髅怪展开一场混战。 骷髅怪对着我或刀劈,或枪刺,或斧砸,犹如漫天大雨一样地落下来。我毫不所动,紧紧握住登山杖,挡刀,挑枪,抵斧。骷髅怪们的武器在湿度极大的森林里掩埋了几百年,原本就腐朽不堪,往往被我的精钢所制登山杖一碰,就化作粉末,这是我接下来的下一个动作通常就是对着骷髅怪从头顶开始就砸下去,咔嚓,这个骷髅怪就被我砸碎。 我拎着登山杖左舞右挥,打得不亦乐乎,心里对骷髅怪的恐惧渐渐转化为自信。我没挥动一次登山杖,起码会打碎一个骷髅怪,方圆两米之内,没有站立的骷髅怪。我知道自己的战斗力极强,对付这些骷髅怪绰绰有余,但是何永进和郭熙明就难说了,乘着战斗的瞬间,眼角余光瞟过去。 何永进亦是一名勇敢的战士,他的打法也非常接近我,大开大合,果然是一个军队出身的。郭熙明却打地小心翼翼,只是护住周身,不让骷髅怪接近,从无主动进攻,果然也是外国雇佣军风格。 我的登山杖又把一个骷髅怪的脑袋打飞,骷髅怪却不会倒下,没了骷髅的身子亦是向我扑来,当我正要劈下去的时候,倏然横亘里飞来一条重枪,速度极快,直刺我胸口,一刹那间就距离不过一寸。我大骇,来不及反应,只听咔嚓一下,胸口顿时中了一击,霎时仿佛被一百五十五加农炮的炮弹直接击中了一样,整个人立时飞了起来。 我身子仰天,平行飞出了六七米,地上的骷髅怪不时地过来捏软柿子,刀劈枪刺。我倏然一个空中转身,仰天化作俯身,挥动手里的登山杖,扫开一大片骷髅怪,眼看就要落在地上,我用力对着登山杖柄上一扭,拉出一条长棒,登山杖延长一倍身长,从原先的一米半变成三米长。我用登山杖对着地上一插,冲了下去。果然如我预料的一样,地下极为柔软,在我下坠之力的冲击下,登山杖几乎插进去了一半。 我跳到地上,又打了一个滚,缓冲了下坠力,急忙背靠在一棵树上,用手一抹胸口。方才我叫那个重枪击了一下,唯恐打穿胸口。但我却发现胸口除了稍微有些作痛,并无异状。我心里好奇,往怀里一摸,掏出一枚被铁片,定睛一看,却是一个打穿的毛主席像章。我大喜,毛主席在保佑我。这像章一直是我的护身符,从南方丛林到新疆,一直保护我安危。 唰!一个骷髅怪挥刀劈过来。我匆匆把像章塞入口袋,俯身避开这刀,一个扫荡腿,踢断了骷髅怪的两条细腿骨。但是骷髅怪没了腿子,还是不知死活地朝我爬过来,一边爬一边示威性地挥舞大刀。我看着烦闷,拔出登山杖,朝着那光溜溜的脑壳一点,顿时击穿了天灵盖,挑在登山杖尖头上。 我也不多理会,抬头看去,现在我才看到那个袭击我的重枪手,却是一个身披铁甲的巨怪,浑身都包裹在一层黑乎乎的甲胄里,连面部都是铁盔,唯独眼眸部位露出一双血红的眸子。 我当下呼地舞了一下近三米长的登山杖,迎了上去,借助奔跑的冲击力,纵身一跃,以杖为棍,朝天一棍,砸了下去。那巨怪不躲不闪,硬生生吃了我这一击。须知,登山杖尖头都是用整块纯钢打造,份量极重,寻常人会立即脑壳破裂而死,若这些埋藏了几百年的枯骨,恐怕会一直被我从天灵盖劈到胸口为止。 可是——哪知崩的一声,登山杖嗡嗡怪叫,我虎口一震,却看到巨怪的头盔缓缓分作两半,露出一个巨大的颅骨,几乎有常人的两倍大小,天晓得那时候怎么会生出这么大的人呢,就是现在打篮球的穆铁柱也没有这么魁梧。 巨怪的脑壳微微下凹,毕竟老子的力道也是不小。但是我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那巨怪挥动重枪,对准我横扫过来。 我举起登山杖一挡,整个人顿时又飞了起来,妈的,这个家伙太难对付了,可恨现在没有手提迫击炮,不然给他娘的一下子。 我环顾四周,何永进与郭熙明二人虽然打得勇猛,脚底下的骷髅渐渐堆了起来,但是有更多不计其数的骷髅怪爬来起来,慢慢围困过来。恐怕我们不是被骷髅怪杀死,而是活活累死。再看那巨怪,明显不是我们能够对付,于是心念转动,三十六计,走为上! 我立时站起来,高声大叫:“同志们,撤退!” 说着我挥舞登山杖,首先冲过去,与何永进会合,两人合力救出郭熙明,三人同心协力,不顾一切地往外冲,沿途斩杀无数骷髅怪。好在那骷髅怪动作不够灵活,那巨怪更是迟缓,居然叫我们逃了出来,渐渐离开了那股氤氲雾气包围下的森林。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身上除了一把登山杖,其他东西都丢个精光,我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道:“妈的,邪门,居然冒出骷髅头来。” 郭熙明坐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浑身上下检查一边,浑身血迹斑斑,当然都是自己的血了,骷髅怪是没有血的,但是好在都是皮外伤,没有大碍。他松了一口气,问道:“你们都没什么受伤吧?” 我点点头,何永进亦然,他突然指着前方问道:“那是什么?” 我扭过头,眺望过去,远处森林暗处,闪烁着一盏白灯,非鬼火,依稀是一户人家的灯光。 夜深人静,森林深处,居然有人家?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均露出了疑惑的目光。现在可不比古代,由于山里生活不方便,政府又鼓励下山,山间的居民绝大部分都搬迁到了便捷的山下。所以能够在这深山老林里见到一户人家,简直比大海里捞一根针还难!房子窗户透出来的灯光幽幽,极为诱惑人过去,仿佛是《聊斋志异》中描写的那样,一个青年猎人在森林里迷了路,半夜的时候忽然看到一栋房子,门口有一位美人儿在向他招手,正喜滋滋地迎上去,莫料到却是一头狐狸精张开血盆大口要吃人…… 然而郭熙明却非常高兴,哈哈笑道:“运气真好,居然能够撞见一户人家,也罢。今晚大家都累了,不如我们在此歇息歇息。呵呵,若是他们要收取住宿费,我请客!” 说着这人便拖着登山杖走过去,我心里虽然疑惑,但是也跟着过去。 郭熙明在门口敲敲,这是一扇破旧的木门,上面的朱漆已经剥落,露出杉木的本色,仿佛一块棺材板一样。 “有人吗?” 郭熙明大叫。 许久里面没有动静,我们按捺不住的时候,忽然吱啊的一声,门板打开,露出半个矮小佝偻的身影,定睛细看,却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细细问道:“什么人啊?” 郭熙明说道:“呵呵,我们啊!嗯,要去前面的村口,夜里急着赶路,眼看天色很暗,所以想借宿一宿,可以吗?老妈妈?” “很久没有来客人了,难得看到几个,你们就进来吧。” 老太婆推开大门,从门口望进去,里面黑洞洞的一片,只在窗口附近,亮着一盏油灯。 我们依次踏步随老太婆走进去,四下里环视,里面相当简陋,木板拼起来的房子没有丝毫加工过,因为森林里湿度很大,木板腐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腐败味道。 老太婆指着地铺说道:“哦,今天正好我儿子没有回来,你们将就一下,躺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老太婆说完就靠在窗台前,对着那盏油灯,有一个土制的纺纱机,吱吱地开始纺纱。 “老太你不睡啊?” 我问道。 “唉,年纪大了,也睡不着觉,就纺点纱,穿穿衣服。这三位客人,肚里饥吗?我这里还有一点剩饭,权作夜宵。” 郭熙明大喜说道:“甚好,一路奔波,肚子都饿死了。老太太,快快准备一些吃的,我绝对不会亏待你。钞票大大的有!” 老太婆佝偻着身子转身走进旁边的一个小别间,咚咚作响。趁此功夫,我低声对何永进说道:“很怪啊!我总觉得哪里邪门!”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也是有类似的感觉,但是哪里呢?却想不到。” 这时候老太婆走了出来,端着两只盘子,一只盘子放着肉块,另外一只盘子放着蘑菇切片,端到我们面前说道:“招待不周,请见谅,只有一些山里的小吃,尝尝味道吧。” 郭熙明当即伸手把肉块抓起来,狼吞虎咽。我深以为戒,唯恐里面有什么怪异的东西,推脱肚子不饿,径自躺在地铺上,闻着发霉的棉花臭味。 “几位客人要去哪里呢?这么赶的急?”老太婆一边纺纱,一边疑问道。 何永进犹豫了一下,回答:“我们要去黄泉村那里,找几个故人。” 老太婆叹了一口气,说道:“黄泉村?唉,这个村子想找故人,怕是找不到了。” 何永进奇怪,问道:“为什么?” “听说前几年,黄泉村发生了一场变故,所有人都死光了呢!”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失声问道:“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人都会死光呢?瘟疫?” “好吧,我告诉你。” 老太婆慢慢地叙述起来,十几年前*的时候,从县里往黄泉村下放了许多知青。但是村子本来就很穷,粮食才刚刚勉强养活村子里的人,顿时来了这么多人,还要把粮食分给他们,村子里的人会被饿死的。于是村子里的人暗地里开会商议,有人说,和县里说说求情,有人说,把知青赶出去。这帮人都是毛主席派下来的,不能得罪,可以也不能让村子里的人陪着饿死啊,怎么办?突然有人发言,恶狠狠地说道:“都让他们去死!” 大家吓了一跳,居然有人想出了这个恶毒的点子。山里人虽然自私,但是并不歹毒。这个主意很快被否决,大家吵吵闹闹,吵了半年都没有想出办法。这时候,突然发生天灾,粮食歉收,本来来了很多知青,把粮食吃了不少,这回受灾后粮食更是匮乏。当村民眼睛都饿地通红的时候,终于想起了那个提议杀死知青的主意。 于是一天夜里,乘知青们睡熟的时候,村子里的男人们拿着砍柴刀,菜刀,包围了男女知青们居住的牛棚,摸黑进来,听到是男人的声音,就砍下去,听到女人的声音,就施展蛮力强奸。惨烈的暴行持续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男青年们都被砍死,扔到野外的乱葬岗,而女知青们都被囚禁起来,供男人们发泄兽语。 当饥荒越来越厉害,打不到野兽,挖不到野菜的时候,人也会变成野兽,红着眼睛的村民把眼光落到了受到他们ling辱的女知青身上。 “好歹是一百斤,如是杀了吃掉,不知道可以熬多少时间?反正他们又不是村里人,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人知道。县里来人问起,就说挨不了苦,都跑到山里去,不见了。” 村民们这样想着,于是拔出了尖刀,拖出一个女知青,像是杀猪一样的杀掉,开膛剖肚,肢解肉块,吃进肚子里,那是他们最爽快的一天。 这样差不多每隔一个礼拜,就杀一个女知青吃肉,他们吃完肉都把剩下的尸骸胡乱丢到乱葬岗里,吃了半年多,终于吃完,饥荒也快过去了。 几年后有一天村长的儿子经过乱葬岗的时候,突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心里好奇,胆子又大,于是在乱葬岗上挖掘起来,挖啊挖,居然挖出一具尸体,样子很恐怖,脸和身子都烂成了泥巴一样,散发浓重的臭味,看服饰似乎就是那些男知青的。村长的儿子吓得马上跑了开去,回家之后一下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牙齿慢慢变黑,好像中了尸毒一样。 村子想尽办法来救他儿子,但是无力回天,很快他的儿子就死掉,尸体发黑带青,眼睛也化作黑灰状,散发难闻的臭味。 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大家都卖村长的面子,来守灵。到了三更天的时候,很多人都昏昏欲睡,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大家张开眼睛,惊讶地看到,村长的儿子活了过来,但是模样非常恐怖,脑袋膨胀地像是猪尿泡,牙齿森森,一口就咬在村长身上,连骨头都咬了出来。大家拿起家么想救村长,但是村长儿子已经变作僵尸,非常厉害,跳来跳去躲避。等到村长被救出的时候,已经死掉了。大家正要想办法处理的时候,突然村长也活了过来,变作僵尸,一口咬住身边的一个人。他们僵尸父子大作祟,只要被他们咬死,那个死人也会被变作僵尸。这样一来,村子里的人一个个都咬死,听说,整个村子只有一个小娃娃活了下来,因为躲在炕底下,僵尸不能弯腰咬他。 知道情况的人都说,冤孽啊,这是知青的冤魂在作祟。他们死得好惨,死不甘心,所以才化作僵尸,附在村长儿子身上来杀人。 我侧躺在地铺上,脑袋枕着胳膊,不知是山地夜间本来就阴寒,还是老太婆讲的故事实在过于悚人,反正我突然一阵哆嗦,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我眼睛转动,再看其他两个人,郭熙明手里拿着肉块,口里也塞着一块,但是却已经忘了咀嚼,呆呆地看着老太婆,不知所措。而旁边的何永进眼珠突出,吞咽了一口唾沫,疑问道:“你是说,黄泉村的人,统统死光了?” “死光了!人做孽,不可活啊!”老太婆一边继续纺纱,一边回答。 听完这个故事,郭熙明哪还有胃口,推辞了剩余的食物,俯下身来和我挤在一起,何永进却面色凝重,足足思虑了三刻钟才躺了下来。我瞟了一眼旁边呼呼大睡的郭熙明,心想这人倒也安稳,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睡着。然后我问何永进:“你有心事?刚才我看你听完老太婆的故事就若有所思。” 何永进低低地长叹一声:“打自从我的妹妹死去之后,我就对黄泉村充满了仇恨,真恨不得将他们一一杀死。但是现在听到他们竟然都已经死了,突然有种抓住了气球,又蓦然爆炸了的空虚感觉,我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啊!” 我说道:“少怨天怨地了,你妹妹究竟死了没有,我们都不能确定。明日前去一看,即可知道。睡觉睡觉……” 何永进默不做声,我知道他还是心事重重。而我脑中却乱七八糟的想着其他事情,一会儿是风骚的老板娘,一会儿又是娇小的无双,片刻又想到了眼前还在纺纱的老太婆,绕来绕去,倏然一震,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老是觉得这个老太婆有点不对劲! 须知,自从我来到湘西之后,除了受过较好教育的罗明申等少数人以外,另外听到的其他人说话,灌满了我两耳朵湘西土语,纵然如尹玉旻老板之类见过世面的女子,说的国语湘西味也很重。至于另外其他土著,都是一口犹如外国话的湘西土语。可以眼前这个老太婆,年纪一大把,又住在深山老林里,极少外出,居然能够如此流利的用国语和我们交谈,丝毫没有一点不通畅。再说方才她说讲的故事,遣词用句,非一般人能够掌握,起码是受过高中以上的学历才可以。她究竟是什么人? 我顿时暗暗握紧了登山杖,时刻戒备,万一那个老太婆稍有异动,即可击出。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那老太婆还在不紧不慢地纺纱,耳边郭熙明鼾声如雷。其实今日一天奔波下来,身心老早疲惫不堪,我不由得眼皮打架,慢慢地失去意思,眼前化作黑暗的世界。 时间无定,模糊的意思重新开始清晰起来,我缓缓张开眼睛,一丝刺眼的亮光射入我眼眸,天光大亮了。我稍微眯着眼皮,等瞳孔习惯了亮光,再整个儿张开,陡然浑身一震,不由得失声大叫。 “怎么了!” 何永进条件反射般地拿着登山杖跳起来,眼皮还没有张开,等他张开,顺着我手指方向指去,顿时骇然! 我们居然睡在一口棺材里! 我定定神,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这是一口薄皮棺材,约莫三尺多宽,差不多可以容纳三个大男人挤在一起。棺材底铺着一层棉花,发霉发黑,再看棺材的材质,是用杉木制作,已经埋藏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散发着木头发霉的气味。 棺材被半埋在土里,这里原先是一个坟包,可能遭遇山洪暴发等原因,把棺材冲了出来,棺材盖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朝前面眺望,看到棺材盖在离我们三四米的地方。 我从棺材里爬出出来,双脚刚刚落到地上,突然一滑,顿时摔倒,摔得眼冒金星,手中好像按着什么东西,圆乎乎的,于是我低头看下去,忍不住又是大叫,我按着的是一个骷髅头。 按理说,我骷髅头见多了,有什么可怕的。但是这个骷髅头还没有完全腐烂完,贴着一层烂皮,特别恶心。在骷髅头的天灵盖上,连着一层头皮,上面长满发白的长发,看样子竟然是一个女人的头骨。而在骷髅头旁边,却是一只裂了一个口子的碎瓷花碗,里面盛着香油,还捏着一条棉芯。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昨天明明借宿在一个老太婆家里,怎么突然一下子跑到棺材里来了呢? 我瞅瞅棺材盖,又看看棺材、女人的头骨和油灯碗,脑中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们遇鬼了! 传说老坟时间久远,即会化作鬼坟。以棺材为鬼屋,以棺材盖为鬼门,那骷髅头,就是老太婆,点着殉葬的长明灯,夜深人静,引人入蛊,作为替死鬼。所幸昨日我们人多,三个大男人阳气很重,使得鬼怪不敢造次,不然老早被卷入棺材,活活殉葬了。 “怎么了?” 我回头看过去,那是郭熙明爬了起来,可能脑子还没有清醒,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郭熙明脸色一红,那是憋气的红,对着棺材里就喔喔呕吐,吐出泥土、蚯蚓等奇怪东西。原来昨日老太婆所做的饭菜,就是用这些玩意变出来的啊!幸亏老子警惕,没有吃下去。 何永进打了一个寒颤,说道:“邪门啊!我在山里住了这么多年,也走了不少夜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山,到底怎么了?” 我凝视着大山,早晨山间气候湿冷,一层层白茫茫的雾气升起来,缭绕于森林里,看似白云飘飘的须弥仙山一般。但我刚转过身,就如针芒在背,仿佛森林活了一样,无数双山精的眼眸正冷冷窥视着我们,叫人感觉到一股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还是趁早离开这鬼地方为妙! 我们三人马上出发,队伍之中,郭熙明一本吐得一塌糊涂,可是毕竟早年是军队出身,底子已经打下,我们放慢速度,再喝了一些溪水,走了半个多小时就恢复得差不多了,只是口中一直嘟哝见鬼了见鬼了。这次真******见鬼了!方才临走之时,我本想一把火烧掉棺材和尸骸,何永进拦住我说,反正这老女鬼也没有下什么毒手,还收留了我们一晚,买个人情,反而把她遗骨收拾好安葬了。 我们穿梭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幸亏指南针没有失灵,所以一直循着既定路线前进,大概走了两个多小时,突然眼前豁然开朗,雾气散去,我们走到一个对风口,往下就是一排排民居,黄泉村到了! 从高处眺望,黄泉村约莫有两三百个房屋,山间缺乏泥土之类的建筑材料,所以都是直接用石块垒积起来。湘西旧时属于古扬子海,后来地壳变动,沧海为桑田,岩石多是沉积岩,唯独此处怪异,我看到的岩石,居然清一色是黑色的岩浆岩,似乎是千百年前,该地爆发过巨大的火山。岩浆岩之一的玄武岩历经风雨,表面更加黑油油,看上去整个黄泉村就如一个黑色的魔鬼之城! 黄泉村这个名字,我第一次听说是在九年前,那是在过去的有间旅店里,我一不小心杀死了赶尸匠,何永进大惊失色,说出了黄泉村乃是传说中驯养僵尸之村落。之后我又陆陆续续得到一些信息,那黄泉村是以制造僵尸和赶尸匠出名,与过去的罗家集村乃是敌对关系的村落。我推测起来,那黄泉村是当地的土著,而罗家人则是外来的家族,本来就为了土地和水源发生争执。加上两个村子都是莫名的神秘村落,一个蓄养僵尸,一个信奉邪教,两毒相攻,斗地毫不厉害。我看过罗家人遗留下来的书信后,认为最终还是黄泉村技高一筹,施展手段在几十年前把罗家集全村屠戮。但是他们也没有好下场,终于在几年前遭受奇怪的灾害,全村消亡。我不认为这和罗家人无关,或许就是罗明翰干的吧。可惜他已经死掉了,我问不出什么话来。那血衣夜叉,或许就是黄泉村的遗民。 我们循着山坡走下,来到黄泉村门口。按照中国古老的村居结构,在村口种植了一棵大樟树,树上挂着一口召集村民之用的铜钟。眼下大樟树已经枯死,身躯扭曲成一个怪异的模样,好像是一个人身受酷刑以后才死去。上面的铜钟更是残破不堪,当我们路过的时候,突然咣当一下,铜钟猛然从树上掉了下来,把我们吓了一跳——吊绳断了。 因为我和郭熙明都是外人,只有何永进是本土湘西人,理所当然地让他走在前面,明知黄泉村里面的人统统死绝了,但是我们三个不知道怎么了,不约而同地把登山杖举了起来,时刻防备。 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村居。假若在其他地区,只要不是罗布泊之类的,几年无人烟,老早就长满了草木。但是这里与其说的村里人都死绝了,还不如说是整个村子都死掉了。我看不到一只野鸡、一只野狗,连地上长的野草都没有。四周静悄悄的,偶然才有一阵风吹过石头隙缝,发出嘶嘶的惨叫。 走了五六步,我窥视着民居,突然举起手低声喝道:“等等!” 何永进、郭熙明两人戛然止步,看着我走进一间村居。这间村居的房门老早破败不堪,我轻轻一推,哗啦地就倒下,扬起一层烟雾。我穿过烟雾,走进里面。和许多贫困的山村居民一样,里面是集食宿一体的房子,石床就在灶台旁边。我之所以走了进去,是因为看到石床上,似乎躺着一个人形。明知极有可能是死人,但是经不住好奇还是进来看看。 果然在石床上侧躺着一个人形,背对着我,衣衫上布满灰尘,看衣服,应该是一个女人。我上前小心翼翼地登山杖一钩,女人的尸骸转了过来,突然咔嚓一下,一样东西掉了下来,我一呆,愣愣地看着地面,竟是一具小小的骸骨。 原来这女人是怀抱着孩子一起死去的。 女人和孩子老早化作尸骨,空荡荡眼窝一起凝视着天空,诉说着恐怖的经历。尸骸我见多了,不觉得很可怕,凑近女人是尸骸,挑开衣衫,仔细检查了一下骸骨,这才走开。 何永进在门口迎接我,问道:“怎么了,有什么发现?” “不是什么僵尸咬死的!”我摇摇头说。 何永进说道:“僵尸杀人,实在过于玄奇,如果是我,也是不大信的。你看出来了吗、他们是怎么死掉的?” 我的眉毛不由得卷了起来,说道:“非常奇怪,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也不像是瘟疫袭击。而是一下子就死掉了。就像有种看不见的杀人武器,杀人于无形,实在太奇怪。” 何永进叹道:“反正也不管我们的事情,走吧,去找找坟墓。” 山里人为了节省土地,一般都把死人的坟墓都迁葬在一片固定的山地上。我们走过村头,就看到了坟墓区,一边是比较整齐的坟墓,另外一边却是尸骸乱放的乱坟岗。何永进的妹妹既然是被人买来殉葬,自然是安葬在坟墓区里,我们一块块地看着墓碑,倏然眼前一亮,前面一方墓碑,上书:爱子某某儿媳何水仙之墓。 “就是这里!” 何永进激动地不得了。 三个人当下脱下了外褂,拾了几样家么,就开始干起盗墓贼的勾当。我倒是无所谓,帮战友一把,可是郭熙明苦了,这个家伙原本以为我们来找宝贝,但是想不到是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活,无奈之下,也只得干了起来。三个人大男人力气大,加上山村小墓,埋葬的也不是很深,不过片刻,就挖出了两口棺材。当登山杖一把撬开棺材盖之后,何永进身形顿时定住,脸上神色呆滞,因为他看到,棺材里躺着两具尸体,尚未腐烂的衣物清楚的显示,这是一男一女。 何永进痛苦地蹲下去,像个小孩子一样,捂着额头哽咽。我长叹一口气,他们兄妹情深,这远远不是我这个孤身一人的光棍所能体会。我把目光移向女人的骸骨,按照常理推断,等下何永进定然将其捡起来,收拾回家安葬。我细细盯了一眼,突然大叫道:“不对,这女人不对,绝对不是你妹妹!” “什么!” 何永进顿时跳了起来,叫道:“你说什么?” 我指着女尸裸露的牙齿说道:“从这副牙齿的磨损程度来看,这个女人的年纪绝对超过八十岁,怎么可能是你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小妹妹呢?” 何永进顿时陷入迷茫中,口中喃喃自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嘿!老母鸡换鸭,真******邪门了!怎么回事? 我扭头看到何永进一直苦苦思索,额头冒出丝丝热气,面颊通红如关公,浑身上下不住轻微地抽搐,竟然是有些思想过度,走火入魔的情形,若不再及时抢救,极有可能像是工作超标的电动机一样,冒烟烧坏。于是我急忙上面安慰道:“老何,我看另外一具棺材里的尸体是个年轻男子,颅骨顶部骨缝还没有愈合,死的时候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而所谓配冥婚,总不可能是配这个老太婆吧?既然不是殉葬,说不定就是男死尸他妈。由此有一件事我们可以确定,你妹妹尚未有死亡的证据,尹老板很有可能就是你妹子!” 何永进猛然一震,顿时从迷茫中清醒,面露惊喜的神色,大笑道:“也对啊!我们过来的目的,就是确认我妹妹死生。没有尸骸,就不可说她死掉。尹老板极有可能便是我妹妹,但是因为某个原因,而暂时不能与我相认。哈哈!” 何永进想通了问题,立时心情舒爽,浑身一下子就年轻了四岁一样,容光焕发,那种忧愁悲哀的黑雾从他身上无影无踪,回复了当年开朗战士的模样。 十、秘银之村 我们回到有间旅店之后,我旋即遭到林白水一顿臭骂,谁叫我不辞而别,因此只能低头认错。而何永进看尹玉旻的眼光,更是奇怪多了。 大概一个礼拜后,我们所需的物品一一运抵,其中最重要的是两艘小汽艇。 我们考虑到山区的河流不会非常宽大,所以汽艇也是颇为袖珍,每只汽艇长五米,宽两米半左右,可以乘坐六个人。我们包括罗明申、何永进、郭熙明一共四个人,又招募了四个民工,加起来八个人。这八个人分为两组,我和罗明申一组,外加两个民工。而何永进与郭熙明加两个民工一组。汽艇其他地方放置探险用的物品和食物药品。如此准备充分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告别林白水,罗明申与何永进告别风骚的老板娘,一起踏上未知的旅途。 我和罗明申一组的汽艇在前面带路,后面的一只汽艇保持十多米的距离跟随,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一直以不住时速十公里的速度在河里缓缓行驶。湘西自古便是一片荒蛮的区域,自从上古黄帝战胜蚩尤之后,此地向来为蚩尤苗裔所占据,自北宋时开发湖广,也因此地山高林密,土地贫瘠,蛮人不服王化,弃之不理。由于没有人类的打搅,这里的森林始终保持着原始状态,从河流两岸望过去,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竟然无法再深入半尺。据我所知,这些河流发源于高山,流向平原,却没有汇入大江大河。因水源有限,河流规模亦是不大,不过十多米宽,抛锚测量五六米深而已。若是在江南地区,如此小河,老早干涸化作小溪。幸亏树木扎根河岸,保持了水土,河流为此没有淤塞。 这条小河就如我们遭遇的其他森林一样,像是死一般的寂静,河水清清,看不到半条鱼,半株水草,不禁叫人啧啧称奇。据罗明申讲道,虽然这条河流水量颇大,灌溉农业绰绰有余,但是当地土著传说河水是上古时期蚩尤死之前留下的血,宁可饮井水,也不敢吃半点河水。有外来的人不信邪,饮了河水不久,即可暴病身亡。我当然不信这套玩意,但是还是尝试了一下,用手头的仪器化验一下,发现硫含量超标,喝进肚子,时间久了,确实会出人命。据我所知,银一类的金属,喜欢和硫结合,这条河流,果然与僰人之秘银有莫大关系啊! 这一天我们徐徐前进,不过走了几十公里,见日头西下,便登陆了岸上,支起帐篷,捡了柴火烧起火堆,大家拿出食物,或烤或炙,犹如在野外郊游一般,不亦乐乎,唯独缺了好酒。折腾到半夜时分,各自钻进帐篷入睡。 我躺在帐篷里,感慨万分,眼下丛林里的感觉,仿佛回到了硝烟弥漫的南方丛林战场,让我在叹息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保持了一份警惕心。我握住雪亮的狗腿砍刀,闭目养神,不知道睡了多少时间,猛然一怔,陡然弹起,立即操刀砍向外边。 叮当! 火花四溅,外面的人反应甚快,低声叫道:“老朱,是我!” “老何?” 我收起狗腿砍刀,在没有月的天空下,我慢慢习惯暗光,看见何永进面色忧愁地盯着我,手里的狗腿砍刀一收了起来,我忍不住骂道:“大惊小怪,要不是你自己反应快,老早被老子砍了。什么事情?” 何永进犹犹豫豫地说道:“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人跟着我们?” 我摇摇头,说道:“哪里有人能够跟着我们?我们是坐船的,在河流上,视线毫无遮拦,一目了然,哪里能够跟踪。” 何永进却又是畏缩地说道:“不,我确实是感到了,有人在跟着我们。你在前面可能不知道,但我在后面,一直有一股强烈的感觉,有个人——不不——更像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在跟着我们。那种感觉,我们一起去黄泉村的时候,就始终能够若有若无地察觉,直到回了有间集才消失。但是现在又出来了!” 我晓得何永进生长在丛林里,生物本能地触觉比我还灵敏,为此他在南方丛林战场上如鱼得水。纵然如此,我还是上前摸摸他脑袋,推了一把骂道:“走,睡觉去。” 何永进面色张皇,见我神色坚决,悻悻走开了。 我赶走了何永进,觉得肚子里涨得厉害,就拖着狗腿砍刀来到河边,解开裤带哗啦啦地释放感觉。河边夜里凉风厉害,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转身离开,身子猛然僵住,因为我居然听到叮叮当当的丝竹声。 奇怪,这里明明只有我们几个人,怎么可能有丝竹声?莫非是谁带了收音机,忘了关掉,所以放出来的。可是这声音清脆,仿佛现场演奏一样。 我不由得好奇地缓缓回过头,我看到,在河里飘荡着一艘美丽的画舫,就和我们在颐和园里看到的石舫一样美丽的船只,上面灯火通明,丝竹悠悠,觥筹交错响声不断传来,仿佛正有人在哪里带着一帮歌姬在开筵席。 一个贫瘠的山区,有什么人居然有此能力弄来一条不亚于游艇一般的画舫招摇呢?莫非,这是鬼船! 想到眼前的画舫极有可能是一艘鬼船,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鬼船我也是听一些常年海外航行的船员说过,在茫茫大海上,时常会碰到空无一人,却仿佛活了一样的船只,名曰幽灵船。至于陆地的江河湖海,除了鄱阳湖在抗战时期出现一艘日本军舰神秘失踪的怪谈外,另外的河流极少显现鬼船。 我死死盯着鬼船,暗暗把手里的狗腿砍刀握紧,明知对付鬼怪刀子没有什么用场,但是手里有刀,心理有了依靠,总甚于无聊吧。我瞧着鬼船慢慢向岸边靠拢,耳边那丝竹声响阵阵,越发响亮,可是看过去船上空无一人,当真如一群看不见的幽灵的举行宴会。 “咚!”画舫撞在岸边,哗啦啦的抛锚声响起,就此靠在岸边不动了。我狐疑地盯着鬼船,不知道怎么的,明明心里害怕,却非常好奇,终于忍不住跨出一脚,踏在甲板上。 我跳上画舫,船只轻微地随着水流左右摇晃,使得我身子也微微晃动。我扬扬手里的狗腿砍刀,仿佛威胁看不见的敌人。这种狗腿砍刀类似于尼泊尔的弯刀,传说是从上古时代就传衍下来,刀身就如一把普通的弯曲大刀,只是刀刃却是逆的,在原先刀背的地方,刀背亦反之。这种结构砍杀极佳,犹如刀刃有个天然地向内弯度,一旦斩中,根本无法逃脱。 我小心翼翼地走向画舫客舱。画舫是一种古代的游艇,比之远航的宝船,结构简单多了,不外乎中间是客舱,尾巴掌舵,前面则是厨房,而客舱占画舫面积的三分之二。越凑近客舱,那丝丝入耳的悠扬音乐越发清晰,但正当我跨入客舱的时候,丝竹声、觥筹声戛然消失,我一呆,怎么回事? 我四下里环视,客舱靠近船尾一侧是一张圆桌,供客人们休息筵席,对面这是一小片空出的场所,容得歌姬弹奏演唱。我晓得这船有猫腻,但是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声音,是不是生人气息太旺了。 我后退几步,空着的左手猛然被什么抓住,我顿时吃了一惊,来不及多想,随手就把狗腿砍刀向后挥去。这一刀在我吃惊的时候绘出,我原本就是一个大力士,这是更加凶猛,只听咔嚓一下,我随着扭腰挥刀的动作把脑袋转过去,竟然看到我是一刀把一个抱着琵琶,穿着妇人衣服的骷髅头砍下。 我大骇,踉踉跄跄倒退,退到圆桌边,回头一打量,又是吃了一惊,看到居然有六七个骷髅正穿着衣服,端端正正坐在圆桌边,或饮酒,或鼓掌,仿佛还在举行筵席。 我越发惶恐,忍不住就挥动狗腿砍刀,见一个骷髅就砍一个,神智竟有些迷乱,突然耳边如暴雷般地喝道:“老朱!恒淮!” 我一呆,摇摇头,定定神,却看到何永进在岸边焦急地看着我。我再一眯眼,开眼时候看去,哪里有什么画舫,我居然站在一口棺材里。我一怔,条件反射地跳了出来,弹到岸上。那棺材浮在水面上,原本靠岸是受到水流冲击,被树根绊住,这样叫我用脚一蹬,顿时沿着水流,往下游漂去。 何永进看我眼神有异,我惊恐地问道:“老何,到底怎么回事?我刚才明明看到一艘漂亮的画舫,上面没有一个人,却演奏着音乐,所以上前看看。但是一眯眼就变成了棺材,怎么了?” 何永进圆鼓鼓的眼珠瞪着我,半晌才说道:“前面的情形我不太清楚,但是后来我听到呼呼的砍刀声,心里觉得有猫腻,就爬出来一看。不得了了,我看到你像是疯了一样,站在一口空棺材里,猛烈挥刀,好像在砍什么敌人一样。” “然后呢?”我焦急地问道。 何永进吞了一口唾沫,说道:“然后我就看到突然从对面闪出一个人影,接着一团红光飘过来,落在你头上,轰的一下爆炸了,像是那种过年时候放的小花炮。我心里急了,拼命大叫,你一下子就醒了。” 我倏然回头,看看对岸有无异状,却看到一个遥远的红色小点渐渐消失。 何永进亦是凝视着那个红点,说道:“我不是一直说过,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跟着我们。似乎便是这个人吧。但是——这次他好像救了你一样。” 这个红色的人,便是血衣夜叉,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上次在悬棺谷那里,看守棺材干尸的时候,等等,都遇到过一次,可惜让她跑了。她究竟是谁,这次居然来救我了,奇怪…… 我心事重重,回到帐篷里也睡不着觉,到了天亮钻出帐篷。我没有告诉罗明申等人,也叫何永进守口如瓶。 如此我们对照着地图和指南针,沿着河流继续前进,弯过几个岔口,穿过一个湖泊,如此走了一天,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罗明申满面疑惑地说道:“奇怪,对照地图,我们明明到达了僰人的秘银矿藏所在地了。” 我站在船头,用高倍军用望远镜极目眺望,心里也暗暗着急,突然眼前一亮,在望远镜中,隐隐约约看到丛林里掩映了一间房子的模样,再仔细眺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村落。可是根据资料,本地根本没人生活,那么只能是几百年前僰人开采银矿所遗留的残骸了,我顿时大喜过望,叫道:“快看,前面有村庄,那就是僰人的秘银!” 罗明申大喜之极,急忙从我手里抢过望远镜,一边盯着远方的村庄,一边发生招呼民工驾船过去。我们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桃花源记》里的渔夫发现了传说中的桃花源一般,欢呼雀跃。 这便是僰人的遗迹,明朝时期山地的木制建筑,错落有致,从房屋的多寡来推断,僰人当时的人口不会少于两百户的。我们这时正驾船在一个人口开凿的湖泊港口里,顺河水直下。这里相当隐蔽,单不说河流错综复杂,就是茂密的森林也是天然的隐蔽处,难怪明朝大军一直无法找到。 我们熄灭了汽艇的发动机,依靠方才螺旋桨产生的动力惯性,缓缓靠近港口码头,但是汽艇头部甫一触及码头,就只听咔嚓咔嚓的响声,那木制的码头竟然一下子就被撞碎,使得汽艇头部大半陷入其中。我吃了一惊,我们航行的速度并不快,加上又关了发动机,那点惯性的力道连寻常的树枝也无法折断,怎么瞬间就穿入加固过的码头里面,由此可见,这里实在是真的很久没有人来整修过了。那码头上一条条大腿粗的木头看似牢固,实则外强中干。 如今汽艇被卡在码头里面,动弹不得。而码头的坚固程度我们又是见识过了,实在不敢拿自己前去冒险。我只能跳下河里,河水不是太深,大概刚刚过腰。其他几个人就照着我的样子依次跳入河水里,爬到岸上,拉住缆绳,合力把汽艇从码头中拔出来,栓到一棵树上,这才能稍微放心一下。 后面的汽艇经过我们提醒,弃码头不顾,而是小心翼翼地靠到岸边,依次跳上岸。 我抬头眺望眼前的僰人村落,这是一个颇具有防御色彩的山寨。我们登陆了岸上,迎面就是一座巨大的木门,约莫有五六米高,七八米宽,木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一段段涂了桐油的圆木围墙,既放火又防水。木门之后隐隐露出两个瞭望塔,可以居高临下射箭。而我们从码头登陆到木门之间的一段距离,都是一片空地,除了一些小草,没有任何树木,毫无遮掩,若是入侵,定然被瞭望塔上的弓箭手射杀成刺猬。我暗暗叹了一口气,在冷兵器时代,这却是是一个出色的防御工事,可惜明朝的时候世界便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这种木门,叫一门山炮一轰,立时即被轰塌。僰人军事思想如此落后,难怪很快便被朝廷大军剿灭。 罗明申已经急不可待地想马上冲进去,我拦住他,摇摇头说道:“不急,你叫众人把船上的物件搬到岸上来,我和你带上几样趁手的武器,一起前去探探。” 罗明申点点头,便招呼民工搬运货物,而我叫郭熙明和何永进留下看守。我顺手抓了一把猎枪,这是一种双筒散弹枪,近战威力极大,距离一远就不行了,若是有五六步枪就好,半自动的也行。可惜这里毕竟是山区,没有较大威力的武器。我把狗腿砍刀别在背上,招呼罗明申一起走过去。 我们靠近了木门,从近处打量,木门上包裹了一层铁皮,但是已经锈迹斑斑,木头也多处受损折断。木门是两扇门从中间合拢的,只能把背后的门闩拿掉,才可开启。我见木门不是太高,背上猎枪,便想施展一手南方丛林战场上练就的爬树绝技,哪知双手方触及木门,轻轻一推,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木门震落倒地,吓得我目瞪口呆。 我苦笑一下,这玩意年代久远,又风吹雨晒,根本和纸糊的一样脆弱了。 我们跨过木门,便正正式式地进入僰人遗留的最后一个村落了。眼前是一大片木屋,按照同心圆的结构分布,外层的房屋矮小,多位单层单间,由外逐步向内延伸,房屋的质量和高度越来越好。我粗粗推断,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军事防御,二来和等级有关,中间最好的屋子里,估计住的人不是大巫师就是长老。 我和罗明申一边好奇地东张西望,一边向中间的房子靠近。说来也奇怪,所有的房子都紧紧地把门锁上了,好像只是村子里的人一起去种田了,还没有回来罢了。但是据我所知,当年朝廷剿灭僰人甚烈,躲在僰人最后基地里面的人们,若是得知自己的家园老早就被毁灭了,定然是惊慌失措,呼天抢地,然后忙不迭地收拾家么搬到更深的林海里去,根本没有打算回来,哪还会记得锁门? 我一时也没有心思破门而入,细细探究一番,只是跟随着罗明申前往那栋中间最华丽最高大的房屋。这是一间颇有汉族庙宇风格的建筑,砖石结构,共三层楼,七八米高,飞檐翘壁。庙宇外表的红漆老早脱落,斑斑驳驳,仿佛是一个沧桑的历史老人的面颊。正门是一座黑漆漆地木门,当罗明申接近木门的时候,轻轻按住,向我笑笑,意思是这玩意定然也是一推既倒。 但是罗明申推了一下就变颜色,然后施展浑身力气推门,把脸都憋成了猪肝色,半晌终于放弃,讪讪说道:“真他们的有病,别的人都是一推就倒,唯独这门好像后面堵了一块石头一样。” 我哈哈大笑,说道:“可能真的堵了一块石头呢!” 我把猎枪背在肩上,把双手按在木门,稍一使劲,就发现木门后面真的有什么堵住了。若是没有堵住,即使是铁栓,凭老子的力气,亦可推dao。我收回双手说道:“看来真的推不动,我们走走看看,说不定有什么窗户,爬进去再说。” 我们顺着庙宇右边绕过去,想找一座窗户。窗户没有找到,却在庙后面看到了一个邪门的东西。只见后面以石块堆积了一座石阶,直通第二层。我凑罗明申看看,两人都是面面相觑,真不懂僰人在搞什么鬼。好东东地有正门不走,偏要走后门,而且是第二层的后门。 我稍许细心了检查了一下,这个石阶上并没有什么机关,于是这才放心大胆地走上去,来到二层。庙宇的二层亦是有一座木门,不过这座门就简单多了,叫老子一脚轰然地踢到。 我把脑袋钻进二层的庙宇里面,虽然这是模仿汉人的寺庙,可是里面空空荡荡,既没有供奉佛祖,也没有崇拜太上老君,倒是看见中间有一个空荡荡的三角形大洞,黑漆漆的,直通第一层。 这是干嘛? 这僰人也忒没意思了,这地上的一层楼,非要在上面绕一圈才能进去。真麻烦。 这时罗明申解下了手电筒,因为我们差不多是在傍晚到达僰人的山寨,罗明申怕暗掉看不见,所以带上了手电筒眼下正好派上用场。我们凑到三角形大洞口,朝里面往下去,黑乎乎的一片,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檀香味。罗明申把手电筒光柱打下去,似乎下面是很多圆乎乎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 “那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是骷髅?不对!根本不是,骷髅不是这样的,好像上面还有东西覆盖着。 罗明申把手电筒调到最大,正要照下去,忽一阵阴风吹来,也不知道怎么地手一抖,手电筒便直直地落了下去,那光柱不住来回打转,时间短暂,但是把里面照地清清楚楚。我们两人倏然一震,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下面,犹如兵马俑一般,站立着无数干尸。因为实在太多了,所以把木门也堵上了。这么多干尸,僰人究竟要干什么? 我和罗明申顿时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僵住,动弹不得,眼珠凸凸地凝视着底下的尸骸人头。我们曾经预想过,这里可能是僰人秘银矿藏的入口,也可能是一个神秘的祭坛,哪知眼前看到的却是一个巨大的坟墓,里面埋藏了无数具尸骸,粗粗估算一下,竟然不少于三千多具。僰人生死观念和我们相反,认为上天才是正常的殡葬仪式,但是如此众多的尸骸却堆积在庙宇底层,这种情形颇为奇怪。 我低头打量着无数密密麻麻的干尸人头,手电筒掉下之后,一时没有破碎,明亮的光柱向上照上来,使得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几个干尸的面部表情。他们虽然已经死了几百年,连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腐蚀,可是临死前的表情却一一留了下来,或悲伤,或安详,诸般神情,唯独没有恐惧害怕的神色,说明他们在死得时候非常安详,乃是自然死亡。如此推测起来,这里似乎就是一个僰人的公墓了? 我有点不大相信,同时心里暗暗后悔,要是林白水过来的话,以她对古代民族宗教的研究,必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却无法猜透僰人的含义了。我再看看罗明申,我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这些尸骸,过了半晌才说道:“我原本以为凭着自己几十年来对历史的研究,那么僰人的民俗已经摸熟摸透了。如今看来,才是刚刚进入门道。据我所知,僰人盛行悬棺,却从未听说过他们的这种木乃伊葬法,不知道是何用意?我只能推测,这里的干尸,不是一下子增加的,而是一天天积累起来,有的前后相差近三百年。” 我心中好奇,忍不住问道:“哦,你是怎么知道这些干尸是一天天聚集起来的呢?而且推测相差三百多年?” 罗明申说道:“我看到,这些尸骸,由远及近,越是离我们远的地方,那些干尸损毁就越加严重,越是靠近这个洞口,干尸就越发新鲜,所以我是推测不是一下子填满,而是一天天增多的。至于相差三百多年,我是通过森林中干尸的损毁程度来推断的,看最古老的干尸,大概就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 我总觉得这个庙里透着一股子邪劲,或许是死人太多的缘故,就算世界人没有鬼,那么多死人聚在一起,也觉得叫人透寒气。我和罗明申马上逃之夭夭,回到岸边,岸边的郭熙明一边指挥民工搬运货物,一边急忙问道:“两位,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我刚想张嘴,转念一想,想到初次遇见郭熙明的时候,他正要盗窃僰人尸骸,于是说谎道:“有,我们发现了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白银俑。” 郭熙明骇然,失色叫道:“什么?三千个人身体积那么大的俑,全是白银?发了,起码有几千吨!在哪?给我看看!” 我指点一下,瞅着他乐颠颠地背阴,暗自偷笑,罗明申知道我不怀好意,但是鄙视郭熙明的人品,故意不点破,由他出丑。过了片刻,果真听到郭熙明一声惨叫,满面煞白的跑回来,结结巴巴惊叫:“屁,什么白银做的,全是干尸!” 我故意愕然说道:“哦,你不是说过吗?一具干尸,差不多可以换几百万,不是相当于一个干尸同体积的白银俑吗?” 众人这才哈哈大笑,郭熙明虽然不满,但这时极其需要我,当下也忍了下来。 我见天色已经不早,日头落了下去,只余下一丝彩霞,天色将逐渐黯淡,于是开始寻找今天的落脚点。岸边我是不大放心的,唯恐又出来什么鬼船,于是叫大家合力把汽艇也拖到岸上,用绳子拴住。然后大家点亮汽油灯,朝村庄里进发。我们自然离那几千具干尸的鬼庙远远的,挑了几间看上去不是非常破旧的木屋住进去,还是按照原来的那种汽艇形势分配。 我和罗明申住在一个单间的小木屋里,这间屋子推算起来,建成也已经有百年,虽然僰人在木制品上技术非常先进,涂了桐油进行防腐,但是毕竟日子久远,走进去便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方才罗明申说过,他推断这里最古老的干尸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我顿时心里起疑,也留心注意了一下,看到这里的房屋最古老的也起码有三百年历史了,房屋老早就踏倒,只剩下一些断壁残垣,提醒着人们注意这里有人居住过。而最年轻的房子差不多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这符合我们的推断,当年僰人最后一只部落,依靠秘银矿藏的隐秘,躲过了朝廷大军的追杀,平静地生活了数百年,但是到了一百年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子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我一时想不通,也懒得想,这些恼人的问题,还是叫林白水出面好。我今天就安安心心休息一下。这间屋子百年前的木床我可不敢睡,就拎起随身携带的睡袋,铺在地上,与罗明申一样,凑合着睡觉。睡袋狭小,非常不舒服,自然是仰天最爽,我暂时睡不着觉,盯着天顶看,天顶上孤零零地横着两根房梁和椽子,细细一看,房梁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凸了出来。我一愣,从睡袋里钻出,罗明申好奇地问道:“朱先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抬头仰视着房梁,说道:“上面有什么东西?” 我看房梁也不是太高,运足气力,猛然纵身一跃,右手已经触及房梁,顿时摸下一样东西,捏在手心里,摊开一看,却是一张常见的草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许多汉字语音,这张草纸,看上去竟然和秘银之图有七八分想,我吃了一惊,呼叫罗明申:“罗先生,你过来看看,有重大发现!” “什么重要的东西?和秘银有关吗?” 罗明申急忙从睡袋里钻出来,衣服也来不及穿,光着脚上来。他素知我性格沉稳,泰山崩于前而不惊,若非大事要事,绝对不会这样大惊小怪的。我小心翼翼地把草纸铺在房间里唯一的摆设——木塌上,然后罗明申点燃汽油灯,将房间照亮如白昼,他提着汽油灯立在草纸上方,低头粗粗瞟了一眼草纸上的文字,脸上露出思索地神色,喃喃说道:“这个……似乎是一个日记本!” “日记本?”我本以为这张草纸特意藏在房梁高处,必然是重要的文件,哪知只是一件普通的日记本,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僰人文明失踪将近四百年,对于他们的文化,我们只能间接从前人的史书上得知。而当时的人们对于蛮夷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也不深入调查,只是将一些流言传说如同真实事件一样细细记录下来,可信度不免打了个折扣。如今我们发现了一份僰人的生活日记,那重要性可以大大记录一笔,于是我问道:“上面说什么?” 尽管汽油灯光线非常明亮,但是罗明申还是眯起眼睛,他把汽油灯从手上放到床榻上,细细研读草纸上的古怪语言。僰人的文字,一个个念我也是懂的,但是合起来却不知所云。过了片刻罗明申说道:“僰人的语言我掌握的也不是很多,主要是那几天跟武汉大学的几位老教授一同破译。我勉勉强强能够看懂上面的文字,似乎是一个小女孩写的,上面说,村子里面发生了可怕的瘟疫,很多人都死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又絮絮说了一些和她年岁差不多小伙伴的死状,还有她的心情,珍贵的资料,我感觉起来,似乎没有什么。” “等等!”我突然打断罗明申的话,“你是说,这张日记上,记录了村子里发生瘟疫的事情?” 罗明申不解地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以我们目前的资料而言,我们可以肯定,在四百年前朝廷大军剿杀僰人的时候,这里——我们暂且称呼为秘银村吧——这里的僰人成功地逃脱捕杀,活了过来,但是出乎意料,到了眼前这个时候,所有的僰人都消失地无影无踪,从建筑物的年份推断,最年轻的建筑物是一百年前修建的,也就是说,大概在一百年前左右,最后一批僰人消失了。我一直在奇怪,僰人是怎么消失的,他杀——还是迁移了。听这个小女孩说道,是村子里发生瘟疫了,那就很好解释了。” 罗明申一喜,笑道:“哦,朱先生发现了,难道是瘟疫毁灭了僰人最后的生存之地?”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你也应该发现了,这里的房屋都是紧锁起来,仿佛主人只是离家出走,会立即回来一样,因此可以推测僰人的毁灭是缓慢而平静的,没有引发恐慌,不然他们老早出逃了。” “缓慢的瘟疫?”罗明申表示不解,“据我所知,瘟疫都是疾速而激烈的,就是一场小小的流感,也能瞬间把一大批人击倒。” 我笑道:“不,僰人生活在如此封闭的条件下,外界的病毒和细菌是极难入侵的。他们是被另外一种疾病所侵害——遗传病!” 罗明申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粗略估计一下,最初留在这里的僰人约有两千人,假设男女过半的话,任他们自由配对,二十年为一代,过了三百年,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样的基因,每个人都是亲戚,常年的近亲结婚导致遗传病频发,而他们又不出去更换新鲜血液,所以僰人遭受了毁灭性地打击。朱先生,你太有才了,凭着这么一点蛛丝马迹,即可推断僰人毁灭的原因,难怪你能写出《楼兰考古记》这种出色的书籍。” 我却不禁陷入深深地思考中,明知罗明申不可能给我答案,仍旧喃喃叙说:“但是,我就觉得奇怪,遗传病发作缓慢而平静,但是四百年也不至于毁灭一个有两千人基数的村落啊!除非有外界的原因促进这个毁灭过程的加快,比如一场流行性感冒。按照人类百分之五的定律,即使任何凶狠的病毒细菌,都有百分之五的人可以产生抗体,那么我估计起码会有一两个人活下来。活着的人把死者尸体埋葬,但是当唯一活着的人死掉的时候,他的尸骸呢?我们似乎还没有看到!” 罗明申说道:“或许就停在在几百间屋子的某一间中,明天开始仔细找找,会有所发现的。我就担心,那个什么毁灭了僰人的外界因素,假若是一种凶狠的疾病,会不会把我们都给传染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楼兰考古的经历,使得我对生物学方面有所造诣,于是拍拍罗明申的肩膀笑道:“不必担心,以森林这个静止环境的限制,病毒和细菌都不会变异的太厉害,恐怕连外界的感冒病毒都不如。” 我们把草纸日记小心地收拾好,又重新躺下睡觉。我又开始失眠了,脑海中老是盘绕着这个撰写日记的小女孩,依稀之间,勾勒出她的形象,那是一个穿着类似苗族服饰的十三四岁小女孩,森林之中常年不晒太阳,使得她的皮肤白得近乎病态。小女孩绝望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伙伴一个个接着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或许她就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当她看着村落里除自己之外最后一个人死去的时候,费劲力气将尸骸扔进尸庙里,回到自己的小屋子时候,太阳斜下,天边飘着一丝彩霞,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小女孩顿时泪流满面,转身走进小屋子里,细细地写下最后一天的日记,然后……她要做什么呢? 我犯了一下迷惑,无法推测最后一个活下来人的命运,假如我是此人呢?会如何做呢?我自然通过村中的大人晓得,森林之外,生活着很多人,可是他们却是屠杀僰人祖先的凶手,永远不要和他们接触,因为你会被杀死的,这种观念从小就被灌输并且督促。可以到了现在,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制约自己,哪会怎么办呢? 离开这里! 我心里头猛然跳出这个念头,刹那间心思顿时开朗,只能离开这里,所以最后一个僰人,选择了离开封闭的秘银村,走到外面的世界去。时间大约是一百年前,满清光绪年间。 十一、尸庙谜团 由于这是在陌生的地方,加之环境有些诡异,大家不约而同地睡不着觉,次日便早早的起来,洗漱完毕,围坐在一起,一边煮点简易的早饭,一边商讨今天的工作行程。我们此次前来秘银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考察僰人遗迹,而是寻找秘银矿藏,所以这里的种种遗迹我们不会轻易动弹,要留给以后的学者前来研究,我们首先竭力把秘银矿藏找到再说。但我们手中得到的两张秘银之图,上面只是粗略地标记了秘银村所在地,而秘银矿在哪里?竟然是茫茫无头绪。 按照一般的推断,秘银矿藏是不会离居住地太远的,否则来回不便。秘银村的面积大概在四五平方公里左右,推测起来,秘银矿藏也在这周边方圆五公里内。于是我们讨论之后,决定分成三个小组,罗明申、何永进和郭熙明各自带领一批民工前去细细搜寻。而我因为是搞地质构造方便比较出色,所以单独一人,首先把周边的地形状况调查清楚,绘制成详细的地图,以供我们今后按图索骥。 商议完毕,差不多把早餐也吃完了,大家携带好一日份量的食物和若干工具,各自展开行动。我是单独一人,所以尤为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行囊,除了一大包测绘仪器工具,外加一把狗腿砍刀,一只猎枪,末了还有一只信号枪。当年我在南方丛林里吃足苦头,孤身一人在南方丛林猴子兵的包围圈里徘徊了三天三夜,无人援助,倒不是战友们故意抛弃我,而是无线电无法使用,他们无法确定我的方位。我唯恐又在湘西的丛林里遇到这种情况,所以购置物品的时候,坚持采购了十把信号枪。这次分开行动,每组都有一把,可发射三次,发射的时候,子弹向上弹到三百多米高,发出耀眼的光芒和刺激的响声,白天一般能够在五公里以内看到,夜晚对比强烈,能够在十公里以外发现目标。 我背起行囊,插上狗腿砍刀,拄着登山杖就出发。一般搞测绘,首先寻找当地最高点作为坐标,我目测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山包,垂直高度大概有一百多米,勉强可以充作测绘坐标,于是运足力气,拨开重重森林,攀到了山包上。我选择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岩石,把背包放下来,从里面掏出测绘仪器,支起三角架,开始测量周边的距离。 俗话说,登地越高,看地更远,这话一点也不假。在小山包上测绘,我这才发现秘银村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秘银村竟是一个小岛!周围被三条水系所包围。我看了一眼,除了我们登陆秘银村的那条水系以外,从地质学上来说,其他两条水系都有点不大自然,似乎便是人工开凿,可能是充作军事上的护城河吧。 我把观察到的数据记录下来,绘在图纸上,从早上开始,爬山又测绘,到现场已经差不多晌午了,于是我就坐下来休息,一边到处欣赏丛林的风景。我一直觉得湘西的风景非常怪异,翠绿的森林,就像是绿色的荒漠一样,缺乏一股子生气,除了树,还是树,别说飞鸟走兽,便是一只夏日里多如牛毛的蚊子也非常罕见,这叫我暗暗纳闷,这里是不是地狱? 呼!远处突然冒出一团冲天火焰,我霍然站了起来,随之过了两三秒,就听到信号弹尖利的啸声。当初我们约定过,若非有急事和迷路,一般情况下不必发射信号弹。眼前才走了半天,迷路是不太可能的,莫非是遭遇了急事? 通过光线和听到声音时间的差距,我粗粗推算了一下,他们大概距离我有两公里左右,我急忙收拾家么,背起来赶往那个方向。 丛林里行走极为不便,若是在平地,以我的速度,两公里路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但是丛林里不仅有树木阻挡路途,而且因为失去了方向感,不得不拿着指南针不时定位。我向前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左右,突然砰得一声巨响,那熟悉的响声,猎枪!竟然有人对着我开火。 我慌忙伏倒,又惊又怒,随之便明白,准是那个白痴吓呆了,一见动静就胡乱开火。我高声大叫:“是我,朱恒淮,自己人!” “啊!是朱先生!” 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这个家伙是罗明申。须知,何永进、郭熙明都是当过大兵的,这拿枪还不会拿,都只好跳到河里淹死算了。只有罗明申这个家伙,稍见风吹草动,就胡乱开火。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同时保持警觉心,一有一动,赶紧跑掉。我看到对面罗明申拿着一把猎枪,正东张西望,而周围的几个民工,却一个也不见了。 我走过去,又气又好笑,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你发射信号弹求救了,其他人呢?” 罗明申还是紧紧握着猎枪,眼珠凸凸,额头汗水涔涔,四下里张望,紧张地对我说道:“有鬼,有血衣夜叉袭击我们!” “什么?血衣夜叉袭击你们?”我脱口而出,顿时想到之前遇到过的家伙,于是赶忙问道:“什么,她为什么要袭击你们!”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正是那个家伙。她就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一开始我当作是有人故意吓我们,于是几个人毫不客气地上去。但是我们这才发觉……”罗明申倒吸一口冷气说道,“那个血衣夜叉实在不一般,竟然,竟然,张开了血盆大口,嘴巴裂开到下颚处,要来咬我们。那几个民工被吓坏了,丢下我就逃之夭夭。我拿着猎枪胡乱打了几枪,不知道有没有打中她。反正血衣夜叉走了,但我也只剩一个人了。” 我暗暗奇怪,这个夜叉,到底有什么目的,她是怎么跟过来的呢? 一时之间,我倒猜不透那个血衣夜叉的心思,只是隐隐觉得,她并没有抱有特别的恶意,否则为什么尽是做一些唬人的把戏,而没有伤害别人呢?我想到头痛,顿时懒得理会,而且眼下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对罗明申说明一下,我放下背包,问罗明申道:“你们有没有找到秘银矿藏?” 罗明申愕然回答:“你这不是白问吗?若是秘银矿藏有那么容易找到,就不叫做秘银了,而是改名唤作‘易银’!” 我嘻嘻笑道:“方才我在山上,向下俯视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什么秘密?”罗明申疑惑地问道。 我没有回答,而是打开背包,把方才测绘的图纸摊在地皮上,罗明申低下头去眺望。他是做考古学问的,所谓考古,就是要天文地理、历史自然,无所不知,普通的测绘地图,观看起来倒也没有什么困难,反而根据上面的种种数据,立时在脑海中产生一个立体的沙盘模型。 “这是……整个秘银村的地形吧。你说有什么秘密?” 我淡淡地说道:“你再仔细看看,秘银村的地形像是什么。” 罗明申顿时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放在测绘地图上,观察了半晌,这人毕竟不是笨蛋,陡然一震叫道:“三角太阳环!” 三角太阳环,对于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两张秘银之图,其中之一是从三角太阳环中取出的。在僰人传说中,三角太阳环是死神的象征。可是罗明申为什么对着一张地形图叫出了三角太阳环的名词呢? 罗明申抬起头来,兴奋地满面通红,浑身都开始轻微地颤动,结结巴巴叫道:“原来,原来,僰人的秘银村结构竟是按照三角太阳环的形状来建造的!他们以一条天然的河流和两条人工开凿的河流,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把秘银村包围在其中。而秘银村中的房屋构造,却是以那座尸庙为中心的同心圆一圈圈地建起来的。若是从天空看起来,就如是一块三角洲中间有一圈圆,正是一个巨大的三角太阳环!” 罗明申转向我,高兴地用力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朱兄真是厉害,竟然一下子发现了这么玄奥的机密。你认为,僰人如此建造他们的村落,有何目的?” 我沉吟片刻说道:“就我以为,这是一个隐含的意思。你想想看,我们发现的秘银之图,都是位于三角太阳环里面,那么我推测僰人把这里建造成如此模样,就是暗指秘银矿藏在其中心——也就是那座尸庙里面!” 罗明申点点头说道:“和我想象的一样。当初我们被里面那层层叠叠的干尸吓坏了,都没有细细查看,倒是疏漏了。走,我们立即过去看看。” 我问道:“不等其他人了吗?” 因为罗明申放出了求救的信号弹,其他人都在往这边赶过来。 罗明申说道:“兹事体大,我们先行一步就好,至于其他人,就麻烦他们一下了,反正那几个民工跑掉了,要是在深山老林里出了什么问题就糟糕了,正好叫他们搜罗一下。” 我摇摇头,却也觉得这般行径总比坐在此地浪费时间的好,当下把测绘工具也丢下,只是捡了几样要紧的工具,轻装上阵。罗明申还不放心,就又写了一张纸条,把原委说明一下,叫大家不必担心。 我们马上赶回了秘银村的尸庙里,站在二层楼上,从那个三角形的窟窿里向下望,入眼皆是密密麻麻的尸骸,不知从何下手,罗明申一咬牙,下定决心说道:“没办法,只好先吊起几具尸骸,打开一条通道再说。” 也只能这么干了,于是我们两人取出绳子,一端打了一个活扣,慢慢降下去,一旦勾住死人的脑袋,立马往回一拉,活扣扣住尸骸的脖子,就可以拖上来了。尸体化作干尸,轻飘飘的没什么份量,一只手就可以拉上来,活计又简单,我们两人动起来手来,不过一个多小时,就吊起了五十来具尸骸,胡乱堆放在起来,好像一捆柴火一样。丝毫没有那种尸骸特有的恐怖感。 我们很快打开了一个约莫二十来平方米的空间,而旁边的尸骸因为距离和角度的关系,也越来越难以拉起来,当我们正准备下去的时候,忽然郭熙明气喘吁吁地带着几个民工赶过来,一边飞快地跑步一边大喊:“等等,如此好事,怎么能缺了我呢?” 他一口气赶到我们旁边,额头汗水如雨而下,马上从腰间拎起水壶,咕咚咕咚喝光,这才对我们说道:“罗先生,我看到了你留下的纸条,突然想到,就是只有你们两个下去,实在太危险了,我也来帮一把。” 他一边说,一边眼眸狡黠地转动。我知道郭熙明其人,我还不知道吗?如此一番冠冕堂皇的理由编出来,为的是也能够下去探访一番,唯恐我们发现了什么宝贝独吞。我懒得反对,多一个人也好,但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郭熙明:“对了,何永进你看到了吗?” “他啊,我叫他留下来,寻找那几个失踪的民工了。” 怕是郭熙明唯恐何永进也过来,要多分一杯羹! 我点点头,罗明申也没有反对。我们叫郭熙明带来的那几个民工留下来看守,怕他们到时候不出力,便许诺重金有赏。然后我们准备了几个强力手电筒,不敢带汽油灯,怕下面有瘴气,会爆炸。我们又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上带着防毒面具,身上其他裸露的部分也尽量用衣物遮掩,如此一来,在炎炎夏季,倒真的有点受不了。 我们一一从三角形口子落下去,当双脚甫一落到地面,溅起一层尘土,向四周环视,那密密麻麻的干尸,似乎都像是活的一样,正在盯着我们。 我青年时期在南方丛林打过仗,杀人如麻,之后又尽是干刨坟墓的营生,腊尸、革尸、血尸,哪一种类型的我没有见过?区区干尸,老子一点也不再话下。只是一下子叫几千具干尸密密麻麻地包围着,仿佛猛然间陷入了地狱一般,这还是头一次遭遇,不由得让我头皮发麻,分外觉得恶心,拼命忍住了呕吐的念头,心想现在还戴着防毒面具,吐出来可是糟糕大吉。 就因为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便,我瞟了罗明申一眼,只能以眼神交流,顿时心意相通。目前我们来到陌生的尸庙地下,鬼知道藏着什么可怕的秘密,情况不了解,还是先侦察一番为妙,于是我们把手电筒开到最强档,四下里扫视。 一道道强劲的白光在干尸们或是光头,或是少数留着头发的脑袋上划过,数百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光芒打破黑暗的寂静。古代僰人的身形远远要比现代人要矮小,加之化作干尸之后,身体萎缩,更加矮小,差不多只有我们常人腰腹那么高了。我们把手臂平伸,就可以将手电筒光柱齐整整地传递过去,直到二十米开外,方才渐渐减弱威力。在视距可察觉范围内,到处都是干尸的脑袋,更远的地方一片茫然,沉寂在黑暗的世界中。 我上前拍拍罗明申的肩膀,向前指指,示意我们得过去搜索一下未知的情况,罗明申点点头,于是我把手电筒别在肩膀专门的肩垫上,使得我两手可以放开,又可以照明前方。我拿起一个登山杖,用力拨开干尸,密密麻麻的干尸犹如大海里阻碍船只航行的海草一样,叫人感觉非常讨厌,尤其那干尸碰到身体的感觉,更不是好玩。幸亏我全身都被包裹起来,不至于让皮肤接触到,可是从防毒面具的窟窿里望出去,那一个个被翻过来的干尸,面上表情古怪,极为不舒服。 我力大,所以由我扒开尸骸,罗明申跟在后面,不知道扒开了多少具尸骸,我突然觉得手里一松,犹如渐渐走出了繁茂的黑森林,我手头的尸骸逐渐少去,慢慢地少到我根本不需要扒开,有空间允许我们绕过去,这叫我暗暗奇怪。僰人也够邪门了,把这里当作墓地,又为什么让尸体之间的待遇如此不公平,有的占地极大,有的只好和大家一起挤着,莫非他们也讲究阶级观念? 我回头朝罗明申看了一眼,他也迷惑地摇摇头,这时,我突然脚底一滑,猛然之间重重摔倒,身子犹如过山车下坡一样,剧烈地向下滑下去。我顿时大骇,身子不住地翻滚,那肩头的手电筒叮叮当当一下子就不知道丢到了哪里,我急忙伸手到处攀抓,脚底情况未知,万一是悬崖老子就完蛋了。 陡然我脚底一沉,膝盖一弯,触到了实地,让我制止了下坠的颓势。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只是眼前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只得一屁股坐在土坡上,摸摸腰部,掏出一根冷火棒。这是外国人用来探险的玩意,发出冷光,一般情况下对瓦斯之类的气体不会产生作用,而且在水底也可以燃烧。 我摸黑去掉了冷火棒头上包着的革皮,然后在地上一划,顿时轰地冷火棒着起来,冒出丝丝粉红色的冷光,把周围四五米内的范围照亮了。 我拿着冷火棒站了起来,在前面探视,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片。我于是迈出右脚,向前走动,但是只觉得右脚踏到一个虚空,下面竟然没有实地。我猝然不及,身子本来已经向前倾倒了,这时硬生生地把自己折起来,倒弯背部,一屁股又坐在在坡上,但听丝丝的石头落下声响,本能地低头看了一眼,顿时一身冷汗。 在我脚底,竟然是深不见底的一个黑色崖洞,方才石头落地,这么久还没有回音,向来一定很深,而我正站在崖洞的边缘一条一尺见方的小路上!好险,刚才我这么滑下来,若是没有及时止住落势,方才老早摔成肉泥了。 我定定神,心里有了准备,自然也不会慌张。我拿着冷火棒又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在小路上行走,走着走着,上头突然扔下一条冷火棒,我大喜,这是罗明申来救我的反应。 我急忙挥挥手里的冷火棒,表示我还活着,而上头则挥动一个手电筒,现在我只需等待罗明申把绳子扔下来,将我吊上去即可。 可是过了许久,罗明申也没有把绳子扔下来,倒是那条手电筒的光线一点一点,绕着一个螺旋型的圈子,慢慢走下来。我初始愕然,既然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漏斗形的洞穴,上面凿有螺旋型的小路,也就是我走地这种路线,既然如此,我便迎着手电筒的光线向上爬,两人一起走,速度快了很多,不过片刻,我就和罗明申重新相会,他拍拍我,表示安慰。我哈哈大笑,这等小事,能够难为我吗? 罗明申蹲了下来,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在地上飞快地写字:“我认为,这里就是僰人的秘银矿藏,和你猜测的一样。” 我摇摇头,鬼知道为什么僰人把坟墓和秘银矿藏造在一起。 “下去看看吗?”罗明申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这里既然为人工开凿,就不可能是深不见底,既然如此,下去见识见识也无妨。反正我们手里的冷火棒和手电筒还足够使用好几个小时。 于是我带头往下走了下去,走着螺旋型的路线,绕啊绕,不知道绕了多久,粗略估计一下,我们差不多走了好几公里了,那么这个洞穴起码通达地下一公里左右了。这个工程可是非常浩大了,就是现在在地底下一公里作业,也是不太多见的。以古人的技术,要打造这么一个深达一公里左右的洞穴,恐怕要数千年的时间积累,看来真的像传说记载的一样,从远古时代开始,僰人就操纵着这个秘银矿藏。 我们终于走到了洞穴底部,往前还有一条巨大的甬道,里面究竟蕴藏着什么呢? 我们已经被眼前这般浩大的千年工程吸引住,高高挑起了好奇之心,纵然晓得这是黑暗而未知的神秘世界,也无法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不过我们毕竟不是鲁莽之辈,好奇心虽重,可是警惕心却亦是陡然提高了一倍多,依旧小心翼翼,一边不时地四下里探索,一边保持匀速前进的步履。 我高高举起手里的冷火棒,以我的身高加上臂长,恐怕超过了两米,而冷火棒本身的照明范围就在五米开外,由此我应该能够看到七八米高处,可是这样在我头顶还是黑乎乎的一片,要么甬道的高度实在超出我想象,要么是某种矿物质,吸收了红色的光线。我的兴趣并非在此,以前刚开始听说僰人的秘银矿藏时候,我就一直暗暗纳闷,湘西并没有形成大规模银矿的地质条件,而且可以开采数千年,规模非同小可。假若这里真是秘银矿藏,应该遗留少许残迹吧。我弯腰从地上用手指沾了一点碎末,黑乎乎的尘土,是银元素的某种氧化结果,可是四周的矿物并非是支持银矿产生的条件,看来银矿还在前方。 我们走了大概几百步,眼看甬道越来越宽阔,简直是一个喇叭口的形状,走了半晌,我戛然止步,手中的冷火棒不由得伸地更高,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我面前,竟然矗立着一根巨大的石柱,几乎有八人合抱那么粗细,黑油油的,在冷火棒的红色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那怪我一下子就发现了。我又低头扫视,在石柱的脚边,每隔几米,就躺着一具腐朽的尸骸,尸骨凌乱,有刀剑砍杀的痕迹,应该是很久以前的殉葬品。古时大型工程都有人殉一说,因为动土是触动了土地爷,要以人的鲜血平息土地爷的怒气,僰人比之汉人更加迷信,这点倒也不稀奇。 我后退几步,想把石柱看得更加清楚,只是冷火棒照明毕竟有限。反正腰间还别着几根,少这么一根也不多,想毕我就向上高高掷起冷火棒,只见那冷火棒在我的巨力抛掷下,不住翻腾,向上飞腾了十几米,这才缓缓落下,可是还没有看到僰人石柱的的头顶。好高啊! “这是……图腾……僰人的图腾!” 我身边冒出一句话,不禁把我吓了一跳。须知我们两人都戴着防毒面具,说话不方便,难道罗明申把防毒面具掀掉了? 我扭头过去,果真看到这个家伙光着头,防毒面具拎在手里,看似安然无恙,罗明申笑道:“朱先生,不必担心,这里的空气还可以。” 我迟疑了片刻,心想若是不除下防毒面具,未免叫人小觑,于是扯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除了地底特有的浓浓湿度以外,并无不适。 我看到罗明申还在抚mo着僰人的石柱,不禁问道:“我们不是来找秘银的吗?找到现在,只知道一些氧化银的碎末,另外连块银锭都没有。我怀疑是不是当年僰人已经把银矿才光了,跑个精光,不然不会连个工具都没有遗下。” 罗明申笑笑说道:“比较难说,不过眼下我却是更加关注这个了。” 我回头凝视着巨大的石柱,说道:“你是说这个石柱?图腾?我就在怀疑,僰人哪里弄来这么大的一块石头做图腾,差不多都是故宫太和殿柱子的好几倍。等一下。”我学着罗明申在石柱上摸了一把,“咦,触手非金非石,这是什么玩意?什么质地?” 石柱表面有规律地刻着一些纹路,因为方才光线不够,一时看不到,摸到手里才能察觉。我急忙掏出两条冷火棒,一口气全部点着,把石柱照得通明透亮,这是才看清楚,在石柱上,雕了许多类似玛雅文字一样的写实图画。 “僰人和诸多民族的信仰截然不同,像是我们汉人,藏人等很多民族,都是信仰天堂,崇尚天的。可是僰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是一个崇拜地下黑暗的民族。这很叫人奇怪,地下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你看,上面的图画,仿佛就是僰人文明历史的记载。” 我细细欣赏,大致能够明白,这就是僰人的历史。由于图画众多,连绵起来不下几千幅,我只能一一地把它们转化为文字表述。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还是处于蒙昧的洪荒时代,僰人的先祖生活在森林中,那时他们也是一个崇拜天空和太阳的民族,有一天,从天上突然掉下一颗巨大的火球,重重砸在僰人的生活居住区,顿时砸死了不少僰人,剩下的僰人四散逃开。我恍然大悟,难怪如此,僰人会转变为崇拜大地,视天空为死亡。似乎是很久以前一颗巨大的陨石把他们砸怕了。其实汉人的长久历史中也遭遇过不少类似的事件,但是却始终没有更改信仰。 但是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陨石砸在地面上之后,突然站起来很多奇怪的人形,头上长角,面如如牛头,胳膊居然有七八只,仿佛一个恶魔!怎么回事?我突然心念一动,猛然想起来,僰人的祖先,不正是蚩尤的直系后裔吗?传说蚩尤就是牛头长角形象,莫非这是当时的图腾崇拜? 牛头人带领着一批小人去和另外一批小人战斗,战况相当惨烈,很多小人都被砍了脑袋。牛头人力量巨大,手中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兵器,一个人同时和其他许多小人战斗。但是敌人的士兵越来越多,僰人终于大败,连牛头人都被砍了脑袋。这就是僰人对上古时期黄帝蚩尤争霸大战的记忆吧。 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牛头人失去了脑袋,还会行走,和其他僰人一起回去,在他们后面,还有许多缺胳膊断腿缺脑袋的小人跟着,这不禁叫我一震,原来传说那些死掉的僰人,真的是被这种方式给带回来。是不是史实如此,还是僰人的艺术化想象? 回到原地的僰人把牛头供奉起来,然后在牛头四面挖啊挖,挖出不少东西,一一烧炼成块状的物体。我转而一想,既然明白,这就是银子。而进一步思想,立时明白。难怪没有产生银矿条件的湘西居然出产银子,原来都是那块巨大的陨石带来的。我知道在天上有不少陨石是纯度极高的铁矿甚至金矿,一块上万吨的陨石砸下来,虽然砸死了不少僰人,却也能让人口稀少的僰人借此活了下来,延绵近千年。天降银矿! 但是接下来的画面却陡然一转,离奇地出现了一个无数同心圆组成的图形,怪模怪样。我一怔,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于是拿着冷火棒,贴近僰人图腾仔细端详。我看到在同心圆旁边,还有许多小方块和小圆点,叫人非常的眼熟。思量片刻,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同心圆就是挖掘秘银矿藏产生的大坑,若是从天空中俯视,就如无数同心圆构成一样。旁边的方块是房屋,而小原点毫无疑问是人头了。想不到古代僰人的绘图技术居然和现代绘图构思不谋而合。 我继续看下去,可是之后的画面叫我非常困惑。只见同心圆一样的秘银矿藏大坑被放大,中间是一个黑乎乎的圆圈,估计这里便是秘银矿藏深处了,在那里爬出了许多奇怪的小人。这些小人,在图画上是用一个圆圈表示头部,而眼睛的部位是两个小圆圈,这和方才画的人一点都不像。那些图画上,人脑袋只用一个圆圈,加上三点表示口眼既是了,哪会有这么奇怪的表达。我再一打量,突然心底一沉,画上的小人,胸口部分,居然用一条条的横线表示,这分明就在说肋骨。推想刚才图画,人头眼部的两个圈圈,就是人的眼窝了!那么说,这些小人,根本就是骷髅!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战,妈的!骷髅人我也遇到过,非常邪门,简直比僵尸还要可怕。但僰人不正是僵尸的源头吗?原来他们与骷髅人也有关系。 我又看下去,居然看到画面上无数僰人手持武器,乒乒乓乓地和骷髅人打了起来,他们不是一伙啊!战斗非常激烈,骷髅人不死不活,如果不能完全击碎,是根本打不死的。好在僰人也能操纵僵尸,于是两方面打得不分上下。到底僰人人多势众,正要把骷髅人完全打倒之际,我看到,从秘银矿藏的深处,隐隐有个大家伙爬了上来。僰人死命才将骷髅人赶了下去,然后在上面建造了一座巨大的石柱,以示镇压! 我这才晓得,原来眼前的图腾石柱,并非僰人崇拜的对象,而是类似门神一类的镇邪建筑。不过我心里也有点疑惑,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值得僰人如此劳师动众? 我扭头瞟了罗明申一眼,他看得比我快,已经看到了图画的结尾,正愣愣地盯着。我奇怪地问道:“罗先生,你怎么了?” 罗明申转过头,眼珠凸凸,上面微微布满了血丝,竟是神情非常紧张,他诡异地问我:“朱先生,你信不信,世界上有地狱?” “子不语怪力乱神!设身处地的说,我们现在是在僰人的秘银矿藏底下,按照他们的习俗,我们恰是离天堂更加接近。哈哈!”我放声大笑,一边不安地盯着罗明申,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 罗明申点点头,喃喃自语说道:“我明白了,你说的不错。” 我惊奇地看着他,只见罗明申突然扑向图腾石柱,我大骇,这家伙中邪了,要撞头自杀吗?我还来不及阻拦,那罗明申已经到了图腾石柱上,他牢牢抱住石柱,因为光线不够明亮,也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手段,那图腾石柱忽然轰轰烈烈地一阵巨响,裂开了一条巨缝,陡然精光闪闪,罗明申顿时呆立在前面。 我一怔,随之反应过来,迅即扑上去,一把扯住罗明申,大叫道:“你在作甚?” 我又气又怒,眼下情况未知,再说那图腾石柱是镇压邪魔的玩意,哪能随便动弹。 罗明申一声不吭,就指着前方,我好奇地顺着他的方向望过去,不禁瞳孔放大! 我方才就料定图腾石柱里面是空心的,但是万万想不到,里面的空间如此之大,居然能够容纳一个乒乓球桌大小的祭台,祭台上面摆放了一具超乎想象的头骨。这具头骨上长着弯弯的角,嘴巴吐出,说看起来像是牛骨头,但是牛有这么大吗?简直和大象的头骨差不多了。看到牛头,我不禁想起了蚩尤的传说。蚩尤就是一个牛头的巨人,身材庞大。不过世界上当然不可能会有牛头巨人,而据我所知,西南很多少数民族都有崇拜牛的习俗,大概这头牛特别巨大,成了他们崇拜的对象,希望靠牛的神力来压制邪魔,所以供奉了牛头。 罗明申额头上汗水涔涔,说道:“刚才我看到了图画的最后,发现里边另有玄机,也不知道怎么的,似乎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在诱惑我打开这个图腾石柱,我也不清除如何回事,奇迹般地打开了。” 我瞄了一眼图腾石柱,方才那些图画还没有看完,究竟什么情况,我也不了解,不过既然罗明申把它打开了,还是处理眼下的问题好。 罗明申正要把脚踏入进去,我伸手拦住,说道:“等等!” 说着我就把罗明申的登山杖拿了过来,我的在刚才摔下来的时候丢的无影无踪。登山杖可以伸缩,分作三段,完全伸展,几乎有五米多长。我慢慢地把登山杖伸到合适的长度,晃悠悠地对着牛头延展,碰到了牛角,哪知轻轻一触,牛角咔嚓一下断掉了。我立时吓了一跳,手不禁一抖,居然把登山杖整个儿砸在牛头上。又听喀喇的一下,那牛骨头一点也不牢固,从头顶裂开一道隙缝,徐徐向下展开,咔嚓一下,终于断成两半了! 我简直无语,那罗明申突然伸脚踏过去,一下子跑到祭台边,拖开牛骨头,在牛头骨头的下面,竟然藏着东西!我见罗明申无恙,也大着胆子过去,但是留了一个心眼,用登山杖把图腾石柱的裂缝卡住,鬼知道会不会突然关上呢! 罗明申浑身颤动,我凑过去一看,那是一本草纸卷轴,徐徐摊开,竟是僰人借用汉字的奇怪语言,罗明申不过瞟了几眼,就激动地不得了,我问道:“上面说了什么?” 罗明申没有回答,我拍了他肩膀一下,这人才回过神来,说道:“嗯,什么事情?” 我没气好笑地问道:“我说,上面写了什么?” 罗明申定定神,说道:“我粗粗看了一下,应该是僰人的历史和来历,这是非常珍贵的资料,对于研究僰人非常有用。” 我长叹一声,这就不在我研究的范围内了,我的目的是寻找秘银,眼下秘银已经找到了,虽说空无一物,但是我毕竟是学者,而非探宝者,满足了好奇心就心满意足,只是苦了郭熙明这冤大头。 我催促罗明申把僰人卷轴拿出来,因为我们剩下的电池和冷火棒不多了,要抓紧时间回去。罗明申恋恋不舍地瞟了一眼牛头骨,讷讷离开。我们走出图腾石柱,我四下里张望了一眼,咦,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我狐疑地走了几步,突然背后一阵冷风传来,随之是罗明申的惨叫,我蓦然回头…… 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顿时吓了一跳,眼见一条黑黑粗粗的死人大腿骨,横里从黑暗中闪出来,掀起一阵冷风,向我面部砸来。这一击又快又狠,若是被打中,恐怕历时脑迸裂而亡。我来不及侧身躲开,死里求生,不知从哪里来的神勇,陡然腰部向后一弯,架成一座铁板桥,躲过了这一击。我本想立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但是到底有把年纪了,不如年轻时候灵活,只觉得腰肌酸痛不已,没办法,就地打了一个滚,一咕噜爬起来,正视前方,这才看清袭击者的面目,然而不禁叫我吓了一跳。 因为对方是一具阴森可怖的骷髅,在地底浸淫了多年的身躯残破不堪,发黄发黑,眼窝中冒出血红的光芒,底下黄森森的牙齿不足上下咬合咆哮。它手里拿着一块石头,一步步向我逼来。怎么回事,鬼林子里的骷髅怪居然在这里也会出现?难怪刚才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一开始看见躺在地上的骷髅不见了,叫人怀疑。只是为什么这个骷髅不早不晚,偏偏在我们出来的时候进攻呢?我一直隐隐觉得,仿佛是有人在操控一般! “救命,救命!妖怪!”罗明申可不像我,他可是第一次看见骷髅怪。 我冷笑一声,反正登山杖还在我手里,当下一抖,犹如一把长枪似的,倏然刺出,刺入骷髅怪的肋骨中间。 这死物本不怕刺杀,但我用力一挑,把轻飘飘的尸骨举了起来,又重重砸在地上。白骨四分五裂,我再对着冒红光的骷髅猛力一砸,红光黯淡。敢和老子斗,就是你为骷髅也早了一亿年! 我正松了一口气,安慰罗明申说道:“不用担心,这些玩意,就和僵尸一般。” 罗明申喃喃自语,说着我一些听不懂的话,我正要过去倾听,突然后脑勺一痛,顿时金星四溅,心里又惊又怒,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倒下,意识陷入一片空白! 十二、夜叉身份 许久许久,我慢慢地把意识拉回现场,摇摇头,眼前一片漆黑,伸手摸摸,摸到一条冷火棒,掀开了顶端,点亮了冷火棒。随着光线的亮起来,我慢慢爬起,后脑勺还是痛的厉害,一摸,鲜血已经结痂了。可恶,哪个混蛋敢打老子。我四下里搜寻,地上白骨撒乱,有一条粗粗的大腿骨,沾满了血迹,估计就是砸老子脑袋的那条。这个偷袭者是谁?刚才罗明申在我前面,对了,他一定看到是谁在打我了。 我看不到罗明申,心底一沉,既然我都挨了棒子,罗明申恐怕不能幸免了。我之所以又活了过来,可能是偷袭者一时疏忽,以为我一棒就可以打死。老子南方丛林战场上横冲直撞,号称多炮塔坦克,哪是区区一根骨头可以挂掉的呢? 细细推想起来,自从我来到湘西以后,一直遇到怪异的事情,而这个幕后的人,隐隐便是那一瞥之下的红衣夜叉。莫不是方才她便偷偷跟随过来,袭击我呢? 我忿恨之极,随手撕了内衣把头部包扎了一下,然后就拿着冷火棒飞快地返回。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用完了两个冷火棒之后,我总算能够看到自然的白光了。地下呆久了,看到光明,竟然有点想泪流满面的感动。 我赶忙扒开层层的干尸,来到三角洞口的下面,但见空空荡荡,原先放着的绳子不见了。 “有人吗?”我放声大叫,许久没有喝水,喉咙都有点嘶哑。 无人回应。 我又叫了几声,确定上面根本没人,顿时勃然大怒,妈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死人吗? 这三角洞口距离地面约莫五米,我就是世界跳高冠军也没办法跳上去,倒是一筹莫展了,蹲在地上发呆,突然眼前一亮,嘿,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记得初次来到尸庙的时候,看到一层确实有大门,但是怎么也推不开,因为里面被堵住了。既然我现在就在一层之中,为什么不能从内往外出去呢? 当下我确定方位,欢欢喜喜地找到大门,果然是被几根铁栓给牢牢困住。这倒是难不倒我了,我施展大力,一一脱开,便拉住大门,用力一拖。轰!尘封了数百年的大门轰轰烈烈打开。我走出外面,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吸都是霉味的死人气息了。 我眺望远方的太阳,推算起来,现在应该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分,太阳快落山了,我最少昏睡了一天,不知道大家情况怎么样了。 我奔跑到之前我们暂时寄宿的僰人房屋,几个房间里面都是空空荡荡,东西全部被凌乱地散开在地上。我打量一下,心底一沉,所有的武器不见了,也就是说,遇到了极其危险的事情。 我拎起随身携带的登山杖——目前我唯一剩下的物品,向河边码头走去。太邪门了,整个僰人的村落太邪门了,仿佛有一股可怕的力量笼罩了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静悄悄,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道我一个人还能够待上多久时间,如今最佳方式,就是赶紧逃离这里。 我握着登山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未到河边,就看到两艘汽艇都晃晃悠悠地浮在水里,不禁让我大喜过望,也没有想到,我们上岸的时候,都是把汽艇拖到陆地上的。我急急忙忙地下河,踏水来到汽艇边沿,这样爬上去的时候,陡然一愣,神色渐渐地变掉,因为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汽艇上横亘着两具干尸,双手摊开,平躺在甲板上,嘴巴哈大,干枯的舌头拖了出来,深邃的眼窝直直盯着天空,死不瞑目。秘银村有如此之多的干尸,再见到一两具实在不稀奇,但是这些干尸衣装光鲜,穿着现代人的衣物,判断起来,竟然是那几个民工里面的。秘银村如此邪门,死人非常正常,可是怎么变作了干尸?要知道,形成干尸通常是在特殊条件下缓慢形成,长则百年,短则一两个月,那也要是在沙漠等极端干燥的条件下。而眼前是湿度极大的森林,怎么一下子就变作了干尸?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只觉得在这个寂静的村子里面,笼罩着一场恐怖的力量,眼看天色渐渐变黑,再不走,天知道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跳上汽艇,操作发动机并不是很难,我检查了一下,汽油足够我回去。我再扫视一遍,看那两具干尸实在碍眼,于是上前搬起来,扔到河里算了,反正我和他们无亲无故。当我拉住一具干尸的胳膊时候,那干尸的手掌突然一翻转,反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怎么? 我一惊,陡然一阵寒风袭来,那干尸竟然张着白生生的牙齿,犹如野兽一般狂吼一声,向我脖子咬来。 我大骇,猛然甩手挥出,好像陀螺一般,拼命想甩掉干尸。须知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分,化作干尸之后减轻了很多分量,加之我又是一个大力士,咔嚓一下,顿时把干尸的胳膊甩断。那干尸不住咆哮,轰的一下掉进河里,浮在上面。 这时汽艇上的另外一具干尸也来攻击我了,但我哪是那么容易对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不会被偷袭,随手拎起登山杖,夺的一下,顿时刺入干尸的胸口。那干尸不可思议地呆住,动弹不得,我对准它胸口又是一脚。呼的,从登山杖上滑出,也掉进河里了。 我看到两具干尸浮在河水里,却只会扑通扑通的扑水,不会游泳,不住打转,过了片刻,干枯的血肉吸满了水分,就慢慢沉了下去。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方才一直来不及思虑,这时才能细细思考。究竟怎么回事,在我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变成了僵尸,有的人却失踪。何永进、郭熙明一干人去了哪里?竟然汽艇还留在这里,显然他们也没有离开。 我一想到何永进,我便软了下来,这个人实在不幸,又是我的部下战友。我终究狠不下心来一走了之,即使他死了,我也得把尸骸找到再说。 当下我又重新拾起登山杖,在汽艇里翻了一下,看看有什么能用工具,结果连根毛都没有,都叫我们带上岸了。我心思转动,索性把发动机里的汽油倒出来一部分,浇在一块破布上,绑上了树枝之后,就是一个现成的火把。 我跳上了岸,一手拎着登山杖,一手拿着火把,在漆黑的秘银村里徘徊,好像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森海茫茫,不知何去何从。正当我彷徨之际,突然天空中发出一声尖啸,随之一团明亮的火光斜斜地从林子深处射出来,陡然在空中爆炸了。黑暗无月的天空中,极为明显。 “信号弹!”我大喜,这表明有人活着。 我赶忙朝信号弹爆炸的方向飞奔过去,走了七八分钟,还没有到达。其实信号弹看似很近,实际距离在三四公里以上,我穿过黑漆漆的无尽丛林,尽量保证方向没有错误,突然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丛灯火,正在熊熊燃烧。 我加快脚步,赶到跟前,正在燃烧的是一堆物资和帐篷,发出难闻的臭味。我一呆,四下里并没有人,倒是看到地上胡乱堆砌着不少猎枪子弹壳,显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惨烈的战斗。 战斗!我正才回过神来,细细打量一番,那正在着火的物资和帐篷,明显是按照一个步兵防御工事来搭建的,只有军队出身的人才会这么干。不论何永进还是郭熙明,我至少可以体会到,他们面临多么强大的敌人了——竟要搭建工事,敌人已经不是单兵格斗可以对付了。那究竟是什么呢? 我瞳孔陡然放大,既然这里没有尸体,看来何永进等已经成功撤退,倘若我追赶及时,应该还能追上他们,共同战斗。 我便高举着火把,细细搜寻撤退痕迹,果然看到了一排凌乱的脚印,打量起来,应该是他们。我正要追上去的时候,突然心思一转,把火把给熄灭了。虽然火把给我打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我也成为一个非常明显的靶子。待到火把熄灭之后,我同时还在地上把双手在泥巴里抹了几把,洗去汽油味。 虽然失去了火把的指引,视觉受到很大限制,但我的眼睛慢慢地开始习惯黑暗,而听觉和嗅觉更加敏锐。我沿着他们撤退的痕迹极速而小心的搜寻着,走啊走,我发现了前方一团火红色的人影,长长的头发披在背后,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我以前看到过的血衣夜叉吗?她果然也来了。 血衣夜叉逡巡在密密的林子里,她周身笼罩着一层红光,显得非常显眼。莫非她才是敌人,否则谁敢如此大刺刺地暴露自己? 血衣夜叉背对着我,只要我足够地机警,就能够悄悄潜伏过去,我倒要看看,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陡然之间,那血衣夜叉猛然转身,可怖的面颊对着我,她发现了! 间不容发!我偷袭不成,索性强攻,大叫一声,挺着犹如长矛的登山杖飞身扑上去。那血衣夜叉微微露出惊愕的神情,但是单手伸出,猛然一股无形的巨力飞过来,噗地一下顿时击在我胸口。我大叫一声,摔在地上,吐血一动不动。 血衣夜叉见击倒了我,好奇地走过来,探视生死。当她弯腰低下头的时候,我倏然张开眼睛! 血衣夜叉吓了一跳,哪想到我安然无恙。废话,老子是怎么混过来的,能够这么容易挂掉吗? 说时迟那时快,我闪电般地伸手抓住血衣夜叉面具,用力一拉,顿时扯了下来。血衣夜叉大骇,正要掩面而去,但是已经迟了,我看到了她的真面目,不禁叫人大吃一惊,失声叫道:“是你?!” 虽然我对于隐藏在血衣夜叉面具下的真实脸孔非常好奇,但是心中细细想一下,就觉得纵然知道了她是谁,亦是毫无裨益。须知,我们才总共见过血衣夜叉五次,第一次是她为了销毁三角太阳环,第二次却是杀人,第三次却是救了大伙,第四次则是逼问罗明申,第五次又救了我,使得我都搞不清她要干什么了。待到这次,也不过吓吓人。她除了装神弄鬼,毫无本事,于整个事件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我有时暗自揣测血衣夜叉为什么戴着面具,一方面是为了吓人,另外一方面就是为了防止被人认出。我初来乍到,没几个人眼熟,血衣夜叉也是拼命掩饰,那么说她的职业和身份很容易被人发觉。如此推想,莫名其妙地觉得只有尹老板才适合做血衣夜叉。风骚的老板娘装神弄鬼,为了保护失传的僰人遗迹,倒是也符合三流悬念小说的情节。可惜已经老早被证实不是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我揭开面具,真相终于暴露的时候,总归叫人大大地吃一惊! “无,无双,怎么是你?” 揭破了血衣夜叉身份的无双依旧秀美,配着鲜红的袍子,竟然隐隐有股娇艳的魅力。她骤然惊吓之下,脸色惨白如擦了一层白垩,大大的眼睛惊慌不安地盯着我,小小的嘴唇微微张开,不住上下打架,发出低低的喳喳声。 我顿时心乱如麻,叫我如何是好。由于我从小就失去父母,没有兄弟姐妹,虽然之后在部队得到了众多战友的勉力,但是毕竟无法同血亲的牵挂相提并论。结婚之后,林白水少年老成,比我还不苟言笑,至于家里的女孙悟空,向来只有头大的份。因此当我甫一遇到长大成人的无双,其人乖巧温柔,像个娇弱的小妹妹,心里就不知不觉暗暗升起了念头:她是如此的可爱,我一定要好好保护她。 但是,眼前的无双竟然穿着血衣夜叉的衣服,不知从事着什么阴谋。 无双抬头瞅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满了绝望,突然转身就逃走。我正要上前捉拿,那无双紧张之极,居然笨拙地自己绊了自己一脚,一头就撞在地上。虽然森林地面草叶层厚实柔软,但是脚似乎扭坏了,无双捧着右脚,脸上显出痛苦的神色,嘴巴微微哈大,但是却叫不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握住无双的右脚。她是一个女孩子,个子又矮小,那只脚在我手里,犹如幼儿的脚一般。我当兵多年,训练的时候经常扭伤,多了就有经验,一抹就知道无双受伤不重,只是肌肉拉伤。我轻轻地为她按摩,柔声说道:“不要硬忍着,要是觉得痛,就发泄出来吧!” 我突然想起来,那日在罗明申的别墅遇到了血衣夜叉,她始终只是重复一句话,听起来似乎事先用录音机录下来的,原来是因为无双真的不会说话。我又对着她的胳膊就抽了一棒子,伤害甚是厉害,难怪之后几日都不见无双,尹玉旻还推说无双外出采购食材,其实去养伤了。同时,尹玉旻与无双身材相似,裹在宽大的袍子之下,难怪让我们误会是尹玉旻了。 无双嘴唇紧抿,亮晶晶的眼珠盯着我,顿时唰地一行泪水落了下来,流过白皙的面颊,滴在我手上,也不知道是痛,还是因为感动。 我一边替她按摩一边低声叹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个小女孩,像是大人一般装神弄鬼,做着不知名的勾当。只是当我回到湘西再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似乎背负着很沉重的包裹一样。傻孩子,为什么活地这么累呢?” 无双只是低着头,她也无法说话。 拿捏了一阵,她的脚伤差不多了。我便一挥手,喝道:“你快回去,幸好你是遇到我,若是遇到我的战友,定是当作恶人一枪击杀了。” 无双站起身,一直盯着我的眼眸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突然双手伸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我一呆问道:“怎么了?” 无双把我的一只手掌翻起,写道:“跟我走!” “跟你走,什么事情?”我疑惑地问无双。 她便又在我手心里写道:“很重要的事情,叔叔一定要跟我来。” 我虽然莫名其妙,但是直觉上认为这个小姑娘不会欺骗我的。但见无双慢慢地把外衣脱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她里面露出一身漆黑的紧身衣,贴着娇小而苗条的身子,甚是好看。假若无双长大了,定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儿。 无双将红衣和面具在地上刨了一个坑埋掉,我便了解,原来她认为一身红衣过于醒目,容易被人发觉。那么她要带我过去的地方,是极为隐秘的了? 黑色紧身衣的无双就像一只黑夜的精灵——一拐一拐地向前走着,毕竟脚伤虽然没有大碍,可是痛地厉害。我无奈地摇摇头,突然伸手抄起无双,抱在怀里。无双惊恐地看着我,随之安静下来,害羞地低下脑袋,小手却拉住了我的衣领,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依赖在怀里。 无双身子瘦小,轻飘飘的没有什么份量,我抱在手里一点都不感觉到重,依着她的指点,我们在密密的林子里前行。我的指南针老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但觉得林子密密麻麻,漆黑一片,仿佛在无边的黑暗大海里航船,随时有翻船的危险。走着走着,我突然觉得怀里的无双一软,低头一看,这个小女孩,大概让我抱着很舒服,居然睡着了,嘴巴还叭嗒叭嗒,流出口水。 我苦笑一下,没有她的指点,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不过方才感觉以来,似乎就是一直往前走,我便照样吧。只是把走路的脚步放缓了,因为无双在我怀里睡着。 我穿越密密的丛林,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倏地眼前豁然开朗,一缕刺眼的光线射入我的眼眸,令我不得不闭上眼皮,等适应了才张开,往下一看,我已经走出了丛林,现在正在山岭的边缘,而脚下,就是一片山村的房屋,黑褐色的石头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雾霭渺渺,犹如仙境。 我怀里的人儿一动,睡醒了,她直起身子,揉揉眼睛,看到下面的村子,向我点点头,显然这里就是目的地。 无双挣扎地从我怀里下来,右脚不再一拐一拐,看来她的脚伤好的差不多了。无双挥挥手,招呼我一起走下山岭,前往山村。 拨开茫茫大雾,来到山村之前,当我看清那村子的入口大树时候,突然一震。 这不是黄泉村吗? 我甚是疑惑地盯着无双,心底不禁暗暗奇怪,在我印象深处,黄泉村和秘银村毫不搭旮,两者之间除了隔着万重山岭之外,还有一个有间集镇横亘在中间。我们不过在密密的丛林里穿梭了一夜,就犹如突破时空限制一样,说来就来这里呢? 罗明申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秘银村,费劲心思找到两张半秘银之图,才能到达,但是无双却轻轻地了解隐秘的路径,实在太奇妙了。 等等,猛然之间,在我脑海里原本凌乱而毫无关系的几个线索,此刻犹如被一根针一一穿起来,得出的可怕结论叫我不禁不寒而栗。 以黄泉村和秘银村的奇妙距离,常人一般一天就可以穿梭。假若如我推测的那样,当年那位秘银村唯一的幸存者,逃出死地之后,第一站就应该到达了黄泉村,通常而言,就是在此生活下来。 而罗明申又曾经说过,他在这里插队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个老太婆把自己化作活死人,喂养孙女。世间只有僰人才有奇术驾驭死人,但是僰人几乎灭绝,而流传在汉人中间的奇术少之又少。加之推测那老太婆的年纪,竟是极有可能是当年逃出生天的僰人后裔。 而当年黄泉村发生的可怕事件的时候,唯一活了下来的就是一个婴儿,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婴儿是僰人的后裔,在僵尸作祟的时候,不知道有什么奇术保护了她。假若现在推算起来,这个小女孩也长到了无双这般年纪了。那么我毫无质疑地可以确定,无双便是当年那僰人的直系后裔! 所有的谜题都如雪球一样,在探索及推理的阳光下,抽丝剥茧地融化,逐渐显露出名为真相的煤灰。我便开始懂得无双化作鲜红夜叉的奇怪举措了。因为无论我们在山崖发掘悬棺,还是循着秘银之图寻找传说中的银矿,都是在打搅僰人的遗迹。身为僰人的后裔,完全有责任阻止陌生人的行动。但无双毕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只是穿上鲜艳的红袍,戴上狰狞的面具,企图把我们吓走。遇到我们危急的时刻,便出手救人。只是他为什么要杀人,我却想不通了。 一丝思绪混乱,我正要询问无双,却看到女孩子像是一只快要归巢的雏鸟一般,高高兴兴地飞进村子里。无双跑啊跑。穿过村子入口处那棵老早就枯萎的槐树。不知道怎么地,我越看这棵槐树,越觉得它就像一只奇异的怪兽,把枯枝的魔爪伸出,要将无双抓走吃掉,顿时瑟瑟打了一个寒蝉。转眼无双就钻入枯树后面的浓重大雾里,小小的身影立时不见了。 我大骇,急忙追了上去,到处都找不到,目光所触及之处,皆是白茫茫的雾水和漆黑的玄武岩垒积的废墟。 “无双,无双!”我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四下里寻找,雾水慢慢打湿了我的头发,迷蒙中,似乎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形跪在地上。我顿时大喜,走过去猛然一拍那人的胳膊,笑道:“无双,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无双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我一愣,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暗暗叫不好。但见这里竟然是一块墓地,棺木被撬了起来,尸骨挖出,胡乱撒在地上,正是前几天我们干的好事。我尴尬地笑笑:“无双,你怎么了?死人骨头,有什么好看的?” 无双却发疯一般地冲上去,一把夺过骨头,捧在怀里,白皙秀美的面颊上,马上唰唰淌下两条泪线,而手中的骷髅,更像是宝贝一样紧紧抱住。我看在眼里,心里便已是清楚,这个骷髅,定是无双极其重要的亲人。无双与这个村子,果然有莫大的关系。 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干的好事更加不能让她知道了,于是我走上前,搭住无双的消瘦的肩膀,安慰道:“无双……”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女孩子。但无双却扭转头,小脸上眼泪鼻涕还是一塌糊涂,我看看自己的衣袖实在太脏了,就忍住为她擦一下的念头。无双不能说话,因此她仅仅把哭肿的眼睛看着我,那种目光,像是在看父兄一样。 过了许久,无双才轻轻地放下手中的骷髅,拉住我的一只手掌,慢慢写字:“叔叔,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奶奶。我的爸爸妈妈很早就死掉了,是奶奶把我养大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老太婆的尸骸,只是当初就想不通,怎么会是从一个年轻男子合葬的坟墓里掏出来的。心中虽然隐隐有了一个念头,但是脑汁搅拌如浆糊,想不通。 我叹了一口气,心里寻思如何把这些事情解决,但一定要瞒住无双,我说道:“既然是你奶奶,那么我们就把她的尸骸安葬好吧。” 无双点点头,我暗喜,当然地主动寻好地方挖掘。虽说我不是职业的风水师,但是好歹年轻的时候混过一段盗墓贼的日子,找穴埋尸的本事不至于太差,我看一个地方的地势不错,便把手里的登山杖插了下去,用力一顶,翘起一大块泥土。如此干地不亦乐乎,很快就挖了一个大坑,突然远远地看见无双气喘吁吁地跑来,但是又说不出话来,急得直摆手,我看得莫名其妙,于是停下来。 无双跑到我跟下,面色惨白,愣愣地看着,我笑着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我脚下一滑,险些陷进自己挖的坑里,随之脚上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低下头一看,不禁愕然,却是一只干枯的手,死死抓住我的脚后跟。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一砍,那精钢制造的玩意甭提多坚硬了,咔嚓一下,斩断了这只枯手,我急忙把脚伸起,再看土坑里一个光溜溜的脑袋挣扎地想钻出来,无双双手一摆,一阵淡红色的粉粒撒了下去,那个脑袋渐渐地不动了,最后又缩回土里。 “怎么回事?”刚才虽然一点也不危险,但是却十足吓了我一跳。 无双眸子幽幽地看着我,拉起我的手写道:“刚才忘了告诉叔叔,其实,这个村子,是传说中的养尸村!” “什么?”我大骇,世界上居然有养尸村这种地方。 无双那对乌黑漆亮的眼眸静静地凝视着我,于沉默深处点点头,开始缓慢地向我叙述起养尸村的来历。 传说,人的灵魂是由七魂六魄所组成。魂主宰思维,在旧时一些乡下农村,遇到小孩子没有精神,就是失魂了,需要把魂找回来。而魄是主宰肉体的,控制身体的一举一动。人的死亡,主要是魄的损毁。一旦魄损毁,肉体也就湮灭,魂无依无靠,就会离开身体,到处飘荡,这就是时常所说的孤魂野鬼。孤魂和野鬼也是有不同的,孤魂就是只剩下了魂,飘飘荡荡,一些开了天眼的人才能看到。但是野鬼就不同了,野鬼一般还有一个或者两个魄存在,所以能够隔空取物等神迹。魄很怕强光,一般不能在白天出现。 但是有一种情况就很奇特了,在很多情况下,魂会出窍,但是会把魄留在人的体内。最著名的一个故事就是《倩女离魂》。但是只剩下魄的身体,没有思考,没有能力,浑浑噩噩,人们称为行尸走肉。 千百年来,人类从蒙昧走向了理性时代,逐渐分辨清魂魄与肉体的关系,明白了为什么会产生行尸走肉的情况。事物总是两方面的,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摸索出来的魂魄法术,干起了不法勾当。他们就是制造僵尸——人工的行尸走肉。 但是僵尸又与一般的行尸走肉不同。行尸走肉是不会听从任何人的指挥,只会依靠本能行动。而僵尸必须被人操纵才能行动,他们的肉体也不像行尸走肉那么长久,很快就会腐朽。为了制造僵尸,还有保存肉体,就产生了养尸这种说法。 养尸,就是把死人的尸体埋藏在地底下。这养尸也是非常高深的技术,虽然尸体比较无所谓,但是这地底可不是一般的地底,需要经过精通的风水的行家勘察过,才能够埋下去,不然就无法形成僵尸。因为尸体是随意拿来了,通常没有魂魄,需要人工植入魄,才能让其行动。而魄通常聚集在特定的地底条件下。养尸,就是一边用特殊的药物或者环境使得尸体坚固化,另一方面慢慢注入魄。等到一定时间,就可以生成僵尸。 养尸最早生成于殷商时期。商人是非常迷信鬼神的朝代,早期养尸,主要是崇拜的偶像。人死之后,居然还能活动,叫人非常惊讶,不免顶礼膜拜。甲骨文中,尸的本意就是代替死人祭祀的代表。后来武王伐商,讲究礼乐的周取代了迷信鬼神的商,养尸顿时成为一种旁门左道,成为政府的严厉打击对象,他们也就渐渐走入地下。而原先用来崇拜鬼神,也慢慢用来干一些暗杀、偷窃等不法勾当。 当年从事养尸的,主要就是僰人民族,至于华夏族,是没有这种邪术的。楚人虽身处南蛮,毕竟也是华夏苗裔,对此非常恐惧,入侵僰侯国之后,为了使得僰人的邪术不至于流传下去,便屠杀每一个僰人。僰人元气大伤,这邪术也日渐衰弱,到了明朝万历年间,受到朝廷打击的僰人奔逃入秘银村,养尸之术竟然失传。知道一百多年后,明朝灭亡,满清建立。少数在秘银村的僰人不敢寂寞,于是发生分裂,他们离开秘银村,来到如今的黄泉村地界,建立村落。一方面遵守僰人的遗训,不离开山林,另一方面便于守卫秘银村的秘密。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共同遵守一个原则,从不吃窝边草,向来只是把外面的尸体带来,在村子里养尸之后,再送出去干不法勾当。之前的有间旅店,其实是养尸村到外面的一个秘密联络据点。我们因为歪打正着,居然一下子破了这个据点。 就在我们将据点破坏后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养尸村的僵尸突然爆发,一下子毁灭了整个村子,只有少数人逃脱下来。无双便是其中之一。她的父母老早过世,由奶奶抚养,奶奶也过世之后,交给叔叔。她的叔叔,就是最早的有间旅店老板,经常虐待她,后来被我们干掉。恰巧无双被带了出来,才躲过一劫。 我若有所思,原来如此。方才我碰到的僵尸,原来是以前残留下来的遗迹之一。黄泉村的毁灭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传说的也实在太夸张了。 “等等,无双当时不在现场。当时她又是一个小女孩,怎么知道这么深奥的事情?”我顿时升起一个疑问。 “是我姑姑告诉我的!”无双说,她所谓的姑姑就是尹老板,“姑姑是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她待我很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所以我很听她的话。” 是这样啊!但是在一个谜题解开的同时,另外一个谜题也升了起来,尹老板并非黄泉村人,但她怎么知道这么详细的细节呢?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我环视四周,那坟墓上野草凄凄,远处村落破败不堪,在逐渐下沉的日头下,更有一股恐怖的气息。我看看太阳,都下午三点多了,假若这时候赶回来,能够在半夜之前赶到有间集镇。既然我们秘银村探险之队全军覆没,我就想早点回去,向呆在旅店里的林白水报个平安。想到无双毕竟是这里的地头蛇,我便和她商量了一下,彻夜赶回去,无双点点头,表示还认得一条近路。 我们先合力挖出了老太婆的遗骸,把她安葬在了另外一处场所,无双久久地望着新坟,仿佛在缅怀过去。 我摇摇头,叫无双不必太在意,然后两人就踏着晚霞的余辉,慢慢走进丛林,向有间集镇进发。 有了无双到底方便,原来估计要到半夜才能赶回去,由她的带路,我们在八点多就赶回了有间集镇,只是入口由原先镇中心的丛林转到了镇子入口处马路上。当初罗明申带我们过来的时候,就是走这条道路的,可叹现在罗明申生死不明,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我们正走着,突然无双拉着我的手,双目犹如猫头鹰一样,死死盯着前方。我心头疑惑,凝神望过去,看到在前方的马路上,横躺着一个人形,一动不动,似乎死了一样。 这里怎么突然冒出死人了? 我好奇地走上前,提起登山杖用力一戳人体。那人形物体便翻转过来,我顿时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气冒出来,这竟然是一具干尸!活生生的干尸!在有间集镇的入口处,怎么会有干尸呢? 十三、死亡之镇 我颇为惊诧地打量着这具干尸,和其他类型的尸骸相比,干尸有一样好处,面部由于肌肉僵硬化,将临死之前的表情像是照相一般真实完整地保存下来。我看到这具干尸嘴巴极大地张开了,舌头从焦黄的牙齿中间拖出。而两只眼珠更是恐怖,竟然凸出了眼眶超过三分之二。看他临死之前的表情这般惊愕,仿佛是突然遭受恐怖的袭击而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迷惑不解,耳边却听到一阵铛铛的敲锣声,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一样。我站了起来,四下里打量,瞧见无双正警惕地盯着从镇子里延伸过来的公路。在公路昏暗的路灯下,渐渐闪出几个惨白的人影,他们一跳一跳,好像是在黑暗的背景下有一个巨人,把他们的头颈吊了起来,吊在巨人肩膀的扁担上。随着巨人走动,扁担上下起伏,于是一跳一跳了。这就是我们第一天来到有间集镇的时候,看到的镇子旅游项目之一——僵尸跳! 但是今天我感觉有点不对头,看他们的模样,根本不是活人假扮,而是像真的化作僵尸一样。特别是在前面领头敲锣的赶尸人,原本他是活人,理应肢体柔软。但是今天我却看到他身体僵直,关节上犹如绑上了一块木板,极为困难地挪动身体,就是敲锣也是像闹钟的报时小人一样动作僵直。 伴随着铛铛作响锣声的靠近,那些扮演僵尸的人们也逐渐向我们接近,我心里虽然疑惑,但还是走上前,打算询问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地上居然会躺着一具干尸。不过我也小心翼翼地握紧了登山杖,窥准对方稍有异动,就立即挥动铁杖,把那精钢的尖头砸进他的脑袋里! 敲锣的赶尸人像是一台生锈的老爷车一样,咯吱咯吱发出可怕的响声接近,随着距离的减少,我瞧到他的表情像是戴上了一张面具一样,死板僵硬,眼珠凸凸,一动不动,不会眨动眼皮,所以正眼也没有瞟我们一下。但是当干尸人途经我的身边时候,脖子突然像是逆行扭动的螺丝一样,强行转过来,在涂满黑色油彩的脸上,一条条蚯蚓一样的青筋鼓荡起来。陡然之间,赶尸人的眼眶里流下两条血泪,嘴巴蠕动起来:“救救我……” “嘣!”赶尸人的脖子顿时像是扭地太紧的螺丝一样,戛然断掉,脑袋骨碌碌滚到地上,脖腔如喷泉一样喷出黑色腥臭的血液,身子摇晃几下,顿时倒在地上。 这一幕叫我猝然不及,我原本以为赶尸人只是经过,甚至考虑到他会突然发动袭击,哪知道居然是自己断掉了脖子,喷溅出大量黑血。我一时躲避不及,历时被喷了一个狗血淋头,狼狈不堪。 赶尸人倒下之后,那些僵尸就像是失去了操作的木偶一样,胡乱蠕动起来,不刻纷纷倒下,死掉了一般。 刚才赶尸人带着僵尸走过来,无双便小心地躲在我背后,这时她无声无息地走出来,蹲在地上,捡起了那个赶尸人的脑袋,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一般女孩子,见过这般情景就老早吓昏过去了,但我知道无双胆子特别大,或许说是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吧!很小的时候,她就和棺材、死尸睡在了一起。 无双伸出手腕,用衣袖干净了赶尸人脸上的油彩和血泪,又把他的眼睛按了下去。站了起来,却依旧把脑袋捧在怀里。无双盯着我,伸出一只空闲的手,我知道她要写字,告诉我什么,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右手心交给她。 “似乎是有种强大的力量操控着他,他极力抗拒,终于身亡了。” 我狐疑地拿起登山杖,随便挑起一个僵尸面部的白布,看上去僵尸之前真的是活人扮演的,但是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一下子从赶尸人到“假僵尸”,统统化作了真家伙! 我凝视着公路,一直延伸到镇子的深处,原本繁华的小镇,今夜就如死去了一样,鸦雀无声,感觉不到一丝活着的气息。这般感觉诡异之极,只觉得从镇子深处,只透出一股太平间的寒气。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突然浑身一震! 不好!林白水还在镇子的旅馆里! 我脸色顿时大变,抡起登山杖就飞身冲入镇子。我沿着马路疾速狂奔,心焦若煎,万一林白水出了什么事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奔跑速度十分之快,而且镇子本来就不到,我很快就赶到了有间旅店,抬头一看,旅店大门正开,灯火全无,借助路边灯火,我发现里面一塌糊涂,到处是玻璃碎片和踩破了脚的血印,仿佛里面遭受了一场极其惨烈的大战。 我心里越发抽紧,跨过玻璃碎片,快步冲上楼,跑到我和林白水的房间里,顿时心底一沉! 房间里一塌糊涂,满地碎片残骸,连厚重的承重墙,也被从中间穿了一个大洞。但现场却没有留下一点尸体血肉,我忘了洞开的窗户,窗帘在山风中呼呼作响,不断翻滚,几欲发狂。 白水! 呼呼!背后传来沉重的呼吸声,我回头一看,是无双喘着粗气追上了我。看到了她,我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对!无双扮作夜叉,她的那个姑姑尹老板铁定也不是好东西。说不定就是她把白水在店子绑架的! 我脸色一沉,一步步逼近无双。无双双目愕然地盯着我,不由自主地后退,想必当时我的表情一定非常可怕。我陡然出手,闪电般地拎住无双的衣领,高高地把她举起来,暴跳如雷,叫道:“你说,我老婆被你那姑姑弄到哪里去了!” 无双艰于呼吸,痛苦地拉住我的手,极力想拉开,但是我是出了名的大力士,哪是一个小女孩的力气能够拉开呢?她的喉咙里渐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双手越来越无力,只能轻轻地敲打我的手掌。但这是,突然吱啊一声,无双的衣领突然破裂,她顿时掉在地上,这才免除了窒息的下场。 我低下头,无双正在艰苦地咳嗽,她的衣领因为被我大力一扯,从领口开始一直裂开到了肚脐,年轻女孩子洁白而幼小的胸脯也露了出来。无双发现我正盯着她的胸口看,又气又羞,急忙扯起衣物遮住,我把目光移到上头,突然一震! 因为无双打扮穿着,向来严严实实,颈部位置从来没有露出过,所以之前我一直没有发现,在无双的锁骨部位,竟然有一道明显的刀切痕迹。这个位置,便是声带所在。我顿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怪无双不会说话,也不会发音,竟然有人活生生地切断了她的声带!实在太残忍了。 我自己又是一震,等等。刚才我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动怒,居然对一个小女孩下毒手。我知道自己性格也是相当残忍,对待敌人从不手软,但女人总归还是放过一马的,即使在南方丛林碰到的女特工,也是击伤之后,任其离去。现在怎么一下子就对无双这可爱的小女孩下毒手呢? 联想起第一天就在这个房间看到的女鬼幻觉,又在河流上遇到的鬼船幻觉,似乎我犹如吸了巨量的毒品一样,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臆想之中,不禁使得我大汗涔涔。无双惊恐不安地盯着我,依旧心有余悸,方才我的举动实在吓坏了她,当我正要伸手上去安慰的时候,无双身子一颤,不禁哆嗦了几下,她还在怕我。之前对叔叔的信任,荡然无存。 我叹了一口气,扭转了头,凝视着随风不住舞动的窗帘,从外探出去,有间集镇阴冷无边,完全没有了之前繁华热闹的景象。一轮半缺的明月高高悬在在天顶,冷冷地睨视人间,只有它才知道为什么有间集镇突然变成了一个死城的真相。 而林白水,究竟去哪里了呢? 从房间里打斗的痕迹剧烈程度来看,根本不像是一个有身孕的女子反抗造成的,倒像是两头野兽在此搏击。以林白水的性格来说,她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胆小的人,多半谨慎小心,说不定稍有异动,她就逃之夭夭,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我这样宽慰自己,偶尔瞥见我们的一只行李箱被翻开,里面都是衣物。我心念一动,拎起一件林白水的衬衣,丢给了无双,毕竟他的外套已经被我弄破了。无双迟疑了一下,终究把这件衣服披上。由于林白水的个子很高,一件衬衣对无双来说,几乎是一条连衣裙了。模样倒很滑稽。我自己的衣服也因为一番折腾,残破不堪,就在里面挑了一件稍微完好的外套,背对着无双换好。 “我们走吧!”我对无双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好,不过目前最好离开这里。无双点点头,只是眼神中没有像之前的信任了。 等等!我突然听到一阵吱吱的人走在木板上的响声,只是这种声音比较古怪,非常僵硬,越来越近。我不禁心神一凛,紧紧握住登山杖,严密地盯着门口漆黑的走廊。无双也听到了这个声音,脸上露出急促不安的表情,站了起来,躲在我背后。 突然—— “叮当”一下剧烈的玻璃碎片响声,在我背后响起。我顿时呆住,该死,这是他们的声东击西之计。我已经来不及转身了,陡然朝天举起登山杖,向后猛力击下。 嘣!我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个肉体一样的东西,确认给予了他一定的伤害,我才飞快地转过身。我在眼前,是一个不知道什么的人形怪物。虽然有着人类的外表,浑身赤裸裸,不长一根杂毛,犹如一只脱毛猴子一样,吼吼地向我嚎叫。 我勃然大怒,抡起登山杖就对着他的脑袋又是一击。这次不像刚才了,因为是从背后倒打一耙,力道有所不足,力量结结实实,只听嗵哒一声,怪物的脑袋就像西瓜一样被我砸烂了,溅出了漆黑的血液。 在我打击这只怪物的时候,背后也传来叽叽咕咕奇怪的响声。该死,居然来两面夹击。我飞快地转身,无双正握着一条床腿的残骸,拼命打击一只同样的脱毛怪物。可是小女孩力道不够,哪是怪物的对手,顿时叫怪物一掌劈开了床腿,横拖竖曳地拉走。无双不能喊叫,只是拼命挣扎。 妈的,居然敢乘老子之危。我撩起登山杖,犹如标枪一样,用力掷出去。铛,就把怪物从胸口穿出,钉在地板上。我大跨几步,跑过去,一把拉回无双,放在背后。怪物一时还死不了,四肢拼命抽动,啪啪打在地上,仿佛是一只趴在解剖台上的青蛙。 我上前踩住这个怪物,然后拉住登山杖,用力一拉,拔了出去,对准它的脑袋就是一阵乱砸,砸个稀巴烂,汁水四溅。在暗光之下,还不甚明显,若是明亮的地方看来,一定是相当恶心的场面。 无双瑟瑟发抖,她是一个胆大的女孩,但是也被吓得不轻,当我拉她小手的时候,无双猛然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胳膊,唯恐立即失去我。这种感觉真好,终于又回到了那种和睦的状态下。 我担心又会来更多的怪物,赶紧走下楼梯,跑了出去,但是方出有间旅店,我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门口正有敌人等着我们。 这个家伙****着上身,表皮伤痕累累,下面只穿着一条军绿色的裤子,手中却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子。这般景象不稀奇,老子脱了上衣,也是这种样子。但是他的头顶就不一样了,不是人类的脑袋,而是一个牛的头骨。确切地说,他脑袋上套着一个牛头骨,仅在眼窝空洞处露出两只血红的眼珠,从我们大声咆哮,高高扬起斧子示威。 我精神一凛,肌肉绷紧,准备好了战斗前的预热。然后我缓缓推开无双,防止她被误伤。但是无双却突然抓起我的一只手掌,在手心里写道两个字:蚩尤! 蚩尤! 我一震,眼前的人,打扮成古代战神的模样,究竟是为什么? 我转念一想,管你打扮成蚩尤还是刑天,老子都不怕。我是黄帝苗裔,倒是要和你斗一斗,看看到底是谁最厉害。而这时无双却上前来,拉扯着我的胳膊,我不敢放松警惕,只是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一下,无双满面焦急担忧,示意我们赶紧逃开吧!我轻轻一笑,推开了无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方。 “呼!”牛头人抡起巨斧,对着我就猛力劈了下来。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牛头人身材高高瘦瘦,哪想到力气这般怪异,舞动巨斧如舞动一根稻草。这一斧砍下来气势相当惊人,有若泰山压顶,斧子的尖刃划开空气,发出嗤嗤可怕的尖啸,直朝我的头顶砍下来。若不及时逃开,定会被砍成两爿! 我不退反进,疾速地向牛头人攻击过去。须知,我的登山杖虽然是精钢所制,但毕竟是一根空心钢管,平常捅人还可以,但是拿来抵挡巨斧万万不可。而我也绝对不能后退,无双就在背后,一退无路。只有请进,趁斧子劈下来之际巨大的空档,我才有生机。 “砰!”巨斧轰然砸在地面上,火星飞起,这一击甚是惊人,竟然一下子就把水泥地面砸出一条深深的裂缝,裂缝上的水泥翘起,乱石飞溅。与此同时,我也已经寻机飞到了牛头人的小腹底下,手中的登山杖尖头正对着他的肚子,不过一秒,即可将其穿个透心凉! 哪知这牛头人反应也极快,发现巨斧不甚灵活,收回来不及,突然松开巨斧的斧柄,整个人像是折断了一样,双脚牢牢钉在地上,而膝盖以上,却是仰天翻倒,好一个向后铁板桥。若是我,也极难做得出。 等等……我突然心念一动,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似乎挺眼熟啊! 但眼下来不及多想,我虽然失去了一次攻击的机会,可主动权还在我手中。我急忙刹住前冲的势头,不然就会被绊倒。然后我提起登山杖,对着他的胸口拍下去,这一下若是打中,起码断上五六根肋骨。 登山杖仿佛一条甩棍,极快地砸下去,突然我虎口一震,登山杖竟然被什么阻挡了。我定睛一看,这牛头人双手合十,托住了登山杖。 这一招叫做空手夹刃,通常是用在刀子砍下来的时候。但是棍子和刀子又不一样了,棍子难度大上刀子十倍不止。因为刀子是一片薄刃,双手可以轻易夹住。而棍子是条粗粗的东西,握在手上倒是可以,夹住却是困难极大。牛头人竟然有这般本事,实在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见。 一时我们处于对峙状态,我拿着登山杖,极力拉过来,而牛头人却极力拖过去。倏然我放开登山杖,那牛头人正处于绷紧力气的状态,一旦我放开登山杖,两人拉扯的大力全部涌向牛头人,他一时猝然不及,铁板桥姿势顿时垮掉。 好机会! 我打了一个滚,翻身到巨斧边,双手抡起巨斧,猛力朝牛头人砸过去。 牛头人抡起登山杖朝我刺来,一刹那,我们手中的武器完全换过了。 但这次谁也没有退避,双方都是正面交锋,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没有后退的余地。 嗙!一声巨响,我把巨斧砸在牛头人的脑袋上,而牛头人的登山杖亦是同样刺了过来。我侧身避开,施展在巨斧上的力道顿时少了许多,以至于没有把牛头人一斧两段。 我只能看到牛头人的牛头下,鲜血哗哗的流下,这么一击,纵然没有砸碎他的脑袋,起码也是砸破了头皮。同时,我听到咔咔的响声,看到牛头骨上,慢慢裂开一条缝隙,缝隙越来越大,好像板块运动的地壳,缓缓裂成两块,咔嚓,整个牛头都落在地面上,那牛头人满面血污地抬起头,口鼻中喷着热气。我陡然一震,失声叫道:“何永进!” 牛头人竟然是何永进。 难怪他这种大开大合的打法,叫我感到非常眼熟,一个部队出来的,手法当然相似。 可是何永进怎么成了这副样子,一副野人的打扮,头上还故意套着一个牛头骨。而且他不是在僰人的秘银村失踪了吗?怎么又一下子跑到有间集镇上来。种种问题猛然涌入我的脑子,让我瞬间空白,几乎无法思考,只有何永进低声的吼叫,让我逐渐清醒。 他应该被人控制了,否则我认识的何永进,不会是这样一个人的。 我的心底慢慢变得悲哀起来,这样的何永进,我只能用一种手段处理了,那就是杀了他!这是我们当年在战场上的铁律,叛徒、被挟持的人,一律先下手为强干掉,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不起了,我默念着。 突然抡起巨斧,径自向何永进砍去。 何永进血红的眼眸陡然一等,大吼一声,像是发狂一样,抄起登山杖就是一挡,只听叮叮当当的一声,钢管的登山杖当然就被斩断,斧子刀锋依旧砍向何永进。眼看就要将何永进斩杀,我正难过地要闭上眼睛,突然浑身一震,暗叫不好! 何永进竟然又用双手托住了斧子,斧子又不必棍子,重量是棍子的几百倍,同样冲击力更是巨大,他竟然能一下子托住,简直不是人。 何永进狂吼一声,双手轰然一推,顿时推开了整把巨斧,也把我推了一个趔趄,踉跄后退数步,惊惧不已,如此怪物,要如何对付。 更加糟糕的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黑暗中渐渐多出了方才那种爬行的人体怪物,犹如蜥蜴一样爬上来,围靠在何永进身边,很显然,他们是一伙人,冷冷睨视着我和无双,慢慢包围过来。 糟糕,我头皮发麻,正在寻思逃跑的伎俩。这时,一个小小的冒烟的铁球悄悄地落在了人形怪物中间,瞬间爆发出巨大的亮光和响声。 震撼弹! 这是一般非伤害性战斗所用的武器!我疾速闭眼捂耳,五秒之后匆匆张开,敌人在地上到处乱打滚,显然被袭击了个措手不及。我正在纳闷,耳边传来一个惊喜的大叫:“朱先生,快跑,我来救你了!” 我一呆,竟然是宁镇长! 宁镇长来救我、我顿时惊讶地呆住,瞪大眼珠死死盯着他看,根本无法相信。宁镇长这人我是知道的,以他秉承的风格,那是“撤退转进疾如风,包抄迂回徐如林,暗算友军侵掠如火,百姓有难不动如山”,不来偷袭我就好了,居然还来救人,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眼前情况危机,我也顾不得是真是假。那些怪物们休养了片刻,恢复能力惊人,立时蠢蠢欲动,大声向我们咆哮。 “快走,弟兄我掩护你!”宁镇长随手又丢出一颗震撼弹。 真乃公务员另类啊!我暗叹不已,回头一看,发现无双因为从未遭遇过震撼弹,一时间措手不及,让闪光和巨响吓得失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失去了知觉。我趁着这款震撼弹爆炸的瞬间,飞快地跑过去,提起无双小小的身子,夹在腰间,跟随宁镇长就逃之夭夭。 这宁镇长身材高大肥胖,但是看不出逃命速度飞快,简直在飞,我这个力大如牛的壮汉都有些跟不上,但见眼前的景物如一幅幅动画疾速闪过,也不知道走向哪里。逃命时候不宜说话,不然岔了气息,可是容易掉队的。 大概跑了半个多小时,我估摸一口气跑了五六公里左右,宁镇长终于慢慢地降下速度,气喘吁吁,靠在树干上不住打喷嚏。这个家伙,耐力不及我,我即使背着一个人,也不过喘着气而已。 “终于逃命逃出来了。” 宁镇长抬起头,对我说道。 我迫近一步,冷冷地问道:“有件事情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件事……”宁镇长摇摇头,满脸苦涩,说道:“我们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吧!” 宁镇长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两人一起在漆黑的森林中前行。 我正在怀疑,宁镇长说道:“昨天的时候,我已经下了班,正准备上chuang休息。突然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传来,随后地底下仿佛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升上来,压在我身上,叫我极其不舒服。我勉强爬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外面,看到有的人好像死人一样睡在街头,有的居然化身妖怪。我怕极了,钻进森林里跑啊跑,突然被一个人救起,这个人,你绝对想不到的!” 我沉思一下,说道:“这个人,便是尹玉旻老板吧!” 宁镇长一呆,戛然止步,回过头来惊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没有告诉过你。” 我笑了一下,拍拍夹在腰间的无双屁股,说道:“我既然救出了无双,当然也晓得尹老板的情形了。” “我的事情,你真的知道吗?”这时林间传来一个优雅美妙的女生,叫人心旷神怡。 宁镇长大喜笑道:“尹老板过来了!其实,我之所以不像别人一般或是睡着,或是化作妖怪,也是托了尹老板的福气。她送我的一套睡衣,能够暂时抵挡那股奇异的力量!” 我抬起头,黑漆漆的森林里,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个女声的余音在环绕,我高声叫道:“尹老板,请现身吧,我有事情要问你。” 说完我警惕地四下里张望,看到前方,在黑暗的林子里,慢慢显出一个鲜红的人影,愈来愈近,正是尹玉旻。她穿着一件鲜红色的袍子,长长的头发仅仅是扎成一条马尾辫,拖在后面,面目依旧艳媚,玉唇轻启:“你是要问,你的妻子林白水状况如何?” 我心念一动,便说道:“正是。不过我敢确定,我的妻子应当安然无恙!” “哦?”尹玉旻颇为诧异,妖媚的小嘴微微露出一个狡黠的笑靥,疑问道:“为何你会如此自信地认为呢?” 我哈哈大笑:“因为我相信尹老板不是这种见死不救的女人。”我用力一挥手,大声喝问道:“少废话,我问你,有间集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尹玉旻顿时神色黯然,沉重地叹气道:“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怎么了?”我焦急地问,突然手腕里一动,低头看去,原来夹在腰间的无双苏醒过来,身子轻轻颤动,这时抬起头,瞥见了尹玉旻,顿时大喜,急忙从我手腕里挣脱下来,犹如一只归巢的小鸟,一下子扑到尹玉旻怀中。 “我家的小丫头终于回来了。”尹玉旻难道露出温柔的神情,那慈祥的表情,似乎是母亲在安慰女儿。 尹玉旻抬头瞅了我们一眼,说道:“不要呆在那里了,随我来,我细细告诉你们。” 她搂住无双,两个窈窕的背影走在前面。尹玉旻风姿卓约,无双曲线苗条,各有各的好看。那尹玉旻一身鲜红的袍子,上面似乎撒有荧光粉,一闪一闪甚是明显,再配上她的国色天香,犹如《聊斋志异》中的美女狐狸精。我心里暗暗嘀咕,随着她们走到一件简陋的木板房前。尹玉旻推门进入,向我招招手。 我甫一踏入木板房,四下环视一边,瞅见墙角的木床上,林白水身上盖着一条毛毯,胸口微微起伏,酣睡不醒,顿时心头狂喜。正要跨过去,尹玉旻一把拉住我,埋怨道:“你这男人,怎么一点都不会体恤妇人。白水有了身孕,这几天又不见你在,整日价的担惊受怕,好不容易睡熟了,干嘛去打搅?” 我摸摸脑袋,低声说道:“是,是!” 我们三人围坐在了木板房中间的火坑边,无双找来了杯子,为我们每个人都洒了一杯水。尹玉旻捧在热水,叹了一口气,又重复起刚才那句话:“该来的总归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忍不住说道:“你到底要讲什么呢?” 尹玉旻猛然抬起头,正盯着我,眼珠精光四射,倒是吓了我一跳,她哼地一声,说道:“还不是你们惹的祸,终于把邪神唤醒了!” 我一震,失声道:“什么?邪神,你是说,蚩尤吗?” 尹玉旻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你们汉人叫他蚩尤。而我们僰人,则叫他来自黑暗世界的邪神!” 尹玉旻这一句话,终于承认了她是僰人后裔的身份。 但我不禁开始疑惑起来,说道:“根据古老的历史传说,蚩尤是三苗集团的部落首领称号。他和炎帝、黄帝争夺中原霸权中失败,逃到如今的湖南、云贵一代。按照传统的观点认为,蚩尤是你们僰人的先祖之一,怎么他会是邪神呢?” 尹玉旻一个哆嗦,不寒而栗,喃喃自语说道:“邪神,就是邪神!在你们汉人的神话中,蚩尤不也是一个身高八丈、牛头四臂,吞食铁沙的怪物吗?” 我笑道:“历史太过于遥远,难免有所夸大。有句话说的好,时间如流水,事件成历史、历史化传说,传说便神话。越距离我们遥远年代的东西,真相就越发模糊。尉迟敬德本是一介武将,数百年后,不也成为门神了吗?” 尹玉旻摇摇头,说道:“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实在是难以相信,但是在我们僰人的传衍中,蚩尤确实是邪神。我把我们僰人的传衍,讲给你们听听吧。” 我点点头,仔细聆听尹玉旻的讲述。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年代久远到人们还没有发明文字,一切事情都靠口口相传或者画图记录下来的时候。那时候,在这一带生活这一个部落,天气暖和,物产丰富,他们一直过着快活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发生了可怕的事情。突然之间,晴朗的天空中乌云密布,霎时一道耀眼的光芒从乌云中透出来,雷声大作,天降巨石,重重地砸在地上。大地都震撼起来,有的人被巨石砸下来的碎片砸死,有的人被巨石带来的大火烧死,万幸还有很多人活了下来。他们一边庆幸自己活了下来,一边到巨石边沿去收拾死去的亲人遗骸,然而这个时候,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我是来自地底的真神!你们必须服从于我!”一个巨大的响声从巨石砸开的大洞里响起,随之一个牛头人身的巨大怪物缓缓升了起来。原来,巨石砸下来的时候,因为力道太大,终于打穿了人间和地狱的通道,把地狱的邪神召唤过来。 人们惊讶地看到,明明已经被砸死的,被烧死的亲人,却好像没事一样,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只是身上还带着死的时候的伤痕。 “他们是我的直属部队,是永远不会死的勇士!你们也必须为我战斗,勇敢的人,将会得到不死的奖励!牛头的邪神大声向人们咆哮。人们根本没办法反抗,终于屈服在了邪神的淫威下,为了真神的霸业而编制成军队。 邪神带领着不死的军队和人类的军队,向北方的部落们进攻。一开始,不死的军队打得北方部落联盟节节败退,可是他们毕竟人多,又能够使用金属,武器比石头先进多了。而且他们没过多久,就发现了不死军队的弱点,极其怕火,一旦点燃就会烧成灰烬。所以他们使用发出臭味的石头里冒出来的油,和邪神的军队交手。邪神的军队终于遭到惨败,连邪神本人也被砍了脑袋,但他还没有死。 “带我回去,我要好好养伤,我会报复的!“邪神这样下令,然后复活了死掉的人们,回到了老家,也就是巨石降落的地方。 带出去的时候有十万大军,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半的人了。家里的亲人悲伤的痛苦,活着的人哀悼死去的人,然而人们更加忿恨邪神。 “我们生活的好好的,自从邪神来了之后,我们就不得安宁。不行,我们必须消灭邪神!”人们这样想,但是邪神太强大了,根本无法对付。但是有一天一个聪明人想到,既然邪神是地下世界出来的,那么只有地下可以封印住他。 于是人们密密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封印石柱,然后悄悄地把邪神骗进去,突然抬起石柱,重重地把他压下。邪神被封印住了,世界终于安宁了。 可是人们发现,即使邪神被封住,他的巨大魔力,依旧可以使得埋在地下的死人复活,为此人们之后就只能埋在悬崖上,才不会活转。人们担心后人无知,会揭开邪神的封印,于是就让那个想出办法的聪明人带着一帮人守护起来,这个人,就是僰人的先祖。 而守卫邪神封印的这群人,日后则被称作僰人。僰,在古老语言里的含义就是森林中的守护者。虽然邪神被封印在深邃的地下,可是他的能耐实在太大了,仍然时不时地透出邪恶的力量,唤醒出过去死在土里的尸体,化作僵尸,祸害人间。僰人与其展开了千年的斗争,在经年对抗僵尸的日子里,逐渐学会了控制僵尸的方法。 然而消灭这些僵尸却很困难,即使把他们烧成灰,依旧带着邪神的力量。唯一消灭他们的办法,就是把僵尸远远地放逐,离开邪神被封印的地方越远,僵尸的力量越弱,就会慢慢失去力量而消亡。部分僰人负责把僵尸远远地带走。这就是赶尸的来历,这些人就被称作赶尸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现实是残酷的,僰人终于因为自身掌握的巨大财富,遭到了外面人们的觊觎。明朝的时候,朝廷派遣大军过来围剿僰人,企图一举夺得秘银矿藏。僰人遭到毁灭性打击,残存的人逃入深山老林,再也不出来,人们找不到他们,就以为僰人灭绝了。 僰人虽然从世界上“消失”了,逃到了山林里,赶尸一度消失在世人的眼里。可是在僰人进入山林一百多年后,他们发生了分裂,一部分人跑到外面去,建立了村落,但再也不是为了消灭邪神的力量而赶尸,而是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而赶尸。当是时,中国的正统王朝已经覆灭,进入了野蛮人统治的满清王朝。为了赶尸方便,赶尸人常常让僵尸身穿官服,这就是为什么从前并无赶尸的传说,一到清朝以后,却非常流行,并且这种僵尸的形象,称为了日后人们记忆中的印象。 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几十年前,由于山林中的秘银村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毁灭,世上唯一掌握赶尸秘诀就是黄泉村,可是他们也突然覆灭,赶尸的传人终于只剩下尹玉旻和无双了。 听完尹玉旻的讲述,我点点头,想不到赶尸还有这种来头,以前猜测的却都错了。但是转念一想,以尹玉旻精密的性格,怎么可能只说一通废话呢?于是说道:“既然你连赶尸来历这种隐秘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一定有你的意义,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尹玉旻狡黠地一笑,说道:“不错,正是。我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们去完成!” “什么事情?”我开口问道,突然听到房子外唛唛的几声怪叫,尹玉旻顿时脸色大变,叫道:“不好,他们追过来了!” 尹玉旻指着床上的林白水低声喝道:“你自己的老婆,你自己管好。无双,赶紧开路,我们去黄泉村。你们先走,我挡一下!” 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一个弱女子有什么手段,说道:“还是我来吧!” “闭嘴!快走!”尹玉旻大喝道。想不到这个女子性情如此刚烈。 我岂能让女子小看,当即飞身上前,一把抄起林白水,她个子虽然高,但是身子偏瘦,倒不是很重。我把林白水抗在肩上,她只是迷迷糊糊地呻吟一声,又不在动弹,似乎陷入了昏迷中。 我一脚踢开房门,向外看去,林子里密密麻麻地聚集了非人似人的怪物,咆哮着向我们爬过来。我赶忙走出小屋子,无双走在前面,向我招招手,示意这个方向走,于是我扛着林白水,和宁镇长两人一起飞快地往前跑。 只是我心里还在暗暗担心,不知道尹玉旻这个弱女子,是如何来抵抗这些非人怪物呢?我忍不住往后回头看了一眼,不禁愣住。 尹玉旻穿着一身鲜红的袍子,周身犹如火蛇一样,缠绕着一层幽幽的粉红色光芒,突然尹玉旻双手高高抬起,摆出一个孔雀开屏的姿势,刹那间,她身上的红光四散开去,落在森林的泥土里。然后,叫我心惊的一幕出现了。 地上慢慢伸起一个个白色的巨大蘑菇,随着蘑菇的越升越高,这才看清楚,这根本不是蘑菇,而是白生生的死人骷髅。尹玉旻召唤出了无数死人的遗骸,它们一一从地上爬起来,手中捏着几百年前的兵器,骷髅的眼窝中冒着红光,行动迟缓却有力地扑向了非人怪物们。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骷髅怪和非人怪物的大混战,犹如看着一部美国的魔幻大片。直到有人拉拉我的衣袖,低头一看,是无双在等待我,这才长叹一声,再次瞅了尹玉旻一眼,她脸上露出微微笑靥,在红色的背景下,犹如恶魔的狞笑。 我们三人跑啊跑,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我是个壮汉,自然体力无忧,可是无双显然吃不消了,慢慢地缓下脚步。我时常回头眺望,既然没有敌人追上来,这样也无所谓。 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搭了一下,我心神一凛,眼角余光瞄过去,却是尹玉旻笑嘻嘻的面颊。 “你逃出来了?”我说。 尹玉旻这时才显出一个疲惫的表情,美丽的容颜也因为劳累而失去颜色。她的手臂搭在我肩上,却并不是为了打招呼,而是纯粹把我的肩膀当作了拐杖,踉踉跄跄行走着,一边走一边埋怨:“那帮兔崽子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以前我和何永进,还有宁镇长,一起去黄泉村时,遭遇的骷髅怪,是不是你弄出来的、你一直在跟踪着我们?”我突然冷冷地问道。 尹玉旻脸上肌肉顿时僵住,愕然看着我,过了半晌才叹道:“不错,就是我。保护邪神的封印,是我身为僰人后裔的职责。你们要去发掘它,自然是我的敌人。所以我千方百计地去阻碍你们。在山崖下,企图用导游的尸体毁坏三角太阳轮,也是我叫无双干的!” “那么在有间集镇,胡乱杀人的,也是你们?”我急促地逼问道。 尹玉旻摇摇头,说道:“这就不是我们了,还有另外一个血衣夜叉!” “什么?”我不禁愕然。 尹玉旻说道:“杀死导游的是那个血衣夜叉,在有间集镇杀人的也是他,最后在罗明翰手底救人的也是他。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人究竟是谁。当初我叫无双扮作血衣夜叉,只是为了方便侦查罗明翰掳人的事情,但是后来就又出现了一个血衣夜叉。” 他是谁?我无法猜度了。 尹玉旻冷冷地说道:“可惜,你们却一直不听话,终于闯出了祸事。” 我沉默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我们闯出的祸,我们自然回去消除。我问你,你方才一直想告诉我们什么?” 尹玉旻说道:“我方才想告诉你们的,就是如何去封印邪神!” “你既然知道方法?为什么不去封印邪神呢?” 尹玉旻却摇摇头,说道:“我怎么知道如何封印邪神呢?但是有一个人知道,你们就必须去寻找他!” “谁?”我急切地问。 “魃!也就是第一个想出办法封印邪神的人。他已经死了几千年,所以你们必须找到他的棺木!” 尹玉旻说道,然后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十四、魃之** 从尹玉旻那双秀美的杏核双眸中,透出的却是坚定而冷酷的眼神,看得我心底直发毛,扭头避开她的视线,转而笑道:“魃,听这个名字,倒是和传说中协助黄帝战神蚩尤的女神的名字有些相似。是不是?若不是他为男子的话……” 尹玉旻愕然,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那个叫魃的聪明人,她本来就是女子。” 我一愣,原来是我自己搞错了。汉语中男女的他她读音不分,很容易混淆再转念一想,蚩尤与黄帝大战的时代,应该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子作为领袖才属于正常情况。而且从划分上来说,蚩尤的部落属于南方的炎帝集团,有火的属性,那么添上前缀旱字,就组成了旱魃这个名字了。 尹玉旻叹道:“如今邪神从封印中逃脱出来,一瞬间就占据了整个有间集镇,所有的活人都化作死邪神死尸的奴仆。好在邪神才刚刚苏醒过来,稍微恢复全力,我们应该抓紧这段时间,想办法将其镇压。而镇压邪神的秘诀,就在魃的墓穴中。但寻找魃墓穴的话,我就非常需要你们的帮忙了!” 我疑问道:“为什么,是你不晓得她墓穴的位置,还是有其他问题呢?” 尹玉旻说道:“毕竟从当初镇压邪神开始,已经过去了几千年,当初被奉为胜地的魃墓穴,也逐渐让人遗忘。我只是知道大致的位置,而具体的地点,就需要你们这些专家来寻找了。” 我点点头,说道:“好吧!我们先到了黄泉村,再细细商讨。” 我们便在无双的带领下,在黑暗的森林里继续前行。我看尹玉旻走路很吃力,一步三歇,方才为了抵抗怪物的进攻,实在消耗了很大的体力。现在她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微微颤动。我眉头一皱,突然一把捞起尹玉旻,把她扛在另外一个肩膀上,反正已经有了一个林白水,再加一个,也不在话下。尹玉旻的反应也挺奇怪,只是低低的惊呼一下,没有如其他女子乍然受惊时候的尖叫挣扎,只是静静地靠在我肩膀上,闭目养神。倒是无双这个小鬼,看到尹玉旻这副德行,偷偷地抿嘴揣笑。 渐渐地天色转亮,我也逐渐看清了黑色森林里面的一景一物。我们很快离开了黑森林,来到黄泉村,这个最终的目的地。 尹玉旻从我身上跳下来,凝视着黄泉村村口那棵枯死的老樟树,长长叹了一口气。我问道:“真奇怪,为什么你会带我们来这个鬼地方呢?” 尹玉旻眼睛痴痴地看着,喃喃说道:“这里,毕竟是我生养的地方。对了,你怎么说这里是鬼地方呢?虽然死过很多人。” 我便把之前我们在山里棺材老太婆那里听到的故事说了一遍,尹玉旻直摇头,说道:“胡说八道,哪里有这么邪门,居然吃人肉了。这个村子是赶尸世家不假,但是也有禁忌,尸体都不许伤害的,哪能吃人肉了。再说了,村子差不多死在九年前毁灭的,那时候,和知青一点都不搭旮了。嗯,对了,说到知青,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那是什么呢?” 我似乎触及了尹玉旻遥远的记忆,见她苦苦思索,这时无双走了过来,拉着尹玉旻的手写了几个字,尹玉旻顿时眉头松开,大喜说道:“原来是这件事,我记起来了。大概在十几年前,村子里来了一批下放的知青。虽然当时村子里已经逐渐减少了赶尸的数量,但是为了保险,还是在那个时候放弃赶尸,于是村子和普通的山村一样。但是其中却有一个知青,却不知道如何勘破了村子的奥秘,居然偷走了村里最宝贵的赶尸秘诀。当时气得村长把所有知青都赶走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一间房子门前,村子里的房屋都是破破烂烂的,几乎都要摇摇欲坠,唯独这件石头屋子,犹如新造好的一般,连门上的桐油都很新鲜。无双推门进去,我四下里环视一遍,看到墙角有一张木床,便把白水放在上面,然后三个人都围坐在木桌前,乖巧的无双则去烧水煮茶。 我笑道:“狡兔有三窟,尹老板,这是你的第几窟啊!” 尹玉旻笑笑:“我有无数窟,逃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现下我可以肯定,尹玉旻这个女人不简单,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预备,似乎老早知道会发生这些事情,需要逃亡。 宁镇长在路上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不耐烦地说道:“尹老板啊!你快说说那个什么魃的坟墓吧,我等着取几样宝贝呢!这次来湘西,真是亏大了。白白倒贴了不少钱还不算,差点连命都没了。” 尹玉旻眼媚如丝,揣笑道:“不急不急。我们先休息一下,吃完饭再出发。我们要去的地方,名叫鬼崽岭,距离此地大概十多里路。爬山翻过去,大概半天可以到达。我在这里预备了一些工具,等下可以拿过去使用。我们三个人走,无双和朱夫人留下来看守。” 我失声道:“你说什么,叫两个女人留下来?不怕敌人追上来吗?” 尹玉旻冷冷地说道:“不怕,即使他们追上来,也无法进入黄泉村,因为,这是禁忌的雷池!” 看到尹玉旻如此坚决果毅,我便把埋怨吞了下来。不刻无双烧好了水,我草草吃了一点这里储存的干粮干肉,拿了手电筒、绳索等工具,就预备出发。尹玉旻低头摸摸无双的脸,说道:“小心!乖孩子!” 无双点点头,默默地看着我们离开了黄泉村,走向前面的鬼崽岭。哪里,到底会有什么呢? 鬼崽岭距离黄泉村不过十多里地路,乍看起来是很近,但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在这种距离内行走山地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要比走平地一百里路还要多。尤其是在湘西这种山峦叠嶂、森林茂密的山区,越发难以行走。爬了半天山,连我这个力大无比的人也有点吃不消。在我前面带路的是尹玉旻,汗水顺着额头落了下来,尽管非常疲惫,但是这个刚烈的女子就是一声不吭,兀自拨开树枝前行。她倒罢了,毕竟是山地女子,爬山是其所长,我也在南方丛林丛林打过几年仗,区区山地不在话下。倒是宁镇长叫我纳闷了,竟然能够跟上我们。后来我一想,八成是那个魃墓穴里面的宝贝吸引着他,正所谓人为财亡!何况只是多走几步路。 约莫走到了傍晚时分,夕阳落了下来,终于走到了鬼崽岭,远远就能够看到一座突兀的山峰,中间有一片杉树林,当是时正是枝叶茂密的时期,夕阳的红光透过杉树细密的枝叶,泛出晶莹的红光,把整片杉树林染得通红,竟有一种绝美的艳丽。我笑道:“为何把这里叫做鬼崽岭,我看名为红杉岭倒是更加恰当了!” 尹玉旻冷冷地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为何以鬼崽为名了。” 我们逐渐接近那片杉树林,待凑近了我才吃了一惊,在山岭上,到处都是一个个石像。有的歇在树枝上,有的斜躺在地上,有的半埋在土里,大大小小,零零碎碎,布满了整个山岭,总数不下几万个。我看这些石像,无论是大是小,都是以整块石头雕琢而成,或是持剑怒目的士兵,或是长袖善舞的巫师,人物众多,造型多变。从石像上雕刻的痕迹来看,已经非常模糊了,似乎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了。 我吃吃问道:“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尹玉旻说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清楚,魃的墓穴就在这一代。至于如此众多的石像,不知道从哪里来,看风格有点类似僰人的形式。当地土人无知,见如此众多的石像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心惊胆颤,以为山间的鬼崽出现,所以名为鬼崽岭!”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既然尹玉旻说到魃的墓穴就在这里,需的仔细找找看了。只是鬼崽岭如此之大,竟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我凝视着偌大的鬼崽岭,不禁反问尹玉旻:“难得你没有其他什么线索吗?不然在这么大的洗涤,别说几天内,就是几年也找不到什么魃的墓穴。” 尹玉旻无奈地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我眉头皱了起来,此刻考古专家的本色发挥出来,问道:“比如你知道不知道,魃是否是按照僰人的习俗,悬棺而葬,或者其他线索。” 尹玉旻叹气道:“我们僰人原本倒是每年都会来祭祀祖先的,只是四百多年前,我们遭到毁灭性打击,活着的人都逃到了秘银村,再也没有出来,当然谈不少祭祀祖先,于是逐渐遗忘了魃墓穴的位置。我也是翻阅古籍,毫不容易找到这里的。以前我也来过,但是看到满地石像,竟然也一下子没底了。” 我紧紧卷起了眉头,四下里胡乱搜寻,这里的土层很软,与一般的山岭土层有所不一致。我走了几步,整个脚都陷入了泥土里,一抬头,却见前面一个石像正陷在杉树枝丫上,非笑似笑地看着我,顿时越发恼火了。这时尹玉旻说道:“等等,我想起来了,我倒是听说过,这里的鬼崽,都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有人为此还立了一块石碑呢!” 尹玉旻快步带着我来到一块石碑前,我细细打量,这是一块青石板,上面清晰地刻着一排字,竖排繁体,我认出来,上面记叙了鬼崽岭和石像的传说,那里写道:“此乃阴兵也,夜从山下来,闻鸡鸣而化石。” 这么说,石像是一夜之间出现的,以至于见到的土人惊骇万分。我脑海里慢慢思考,逐渐把几个线索串联起来,等等……土质很松软,挂在树枝中间的石像,我明白了!我顿时一拍大腿,叫道:“我知道了!” 尹玉旻大喜,凑上前来问道:“是什么?” 她的面颊距离我不过数寸,我顿时一呆,尹玉旻相貌极美,成熟娇艳的面颊就在眼前,因为运动发热,透出一股混杂着汗水的淡淡体香味,诱人之极,就如一只熟透了的苹果,真叫人想一口咬掉。 但我有了老婆,我心里暗暗苦笑,遏住心神,冷静地说道:“你看,鬼崽岭上,有很多鬼崽都挂在树上,这叫人莫名其妙,细看痕迹,还不是认为挂上去的,而是天然形成。再联想到这里的土质很松软,我便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应该在很久很久以前吧。这里曾经是一个悬崖,按照僰人的风俗,魃必然在此居山崖中间,悬棺而葬,而这些石像就是殉葬品。历经了千年的岁月之后,突然有一天,气象异常,突然山崩地裂,首先山洪爆发,大量泥土冲了下来,填满了整个悬崖,形成了一个山岭。山洪爆发通常伴随着大规模的泥石流,整片悬崖犹如坐******一样,顺着山岭坡滑了下来,飞到天空中,把魃墓穴里的石像都带了出来,沿途落下,砸在山岭中。有的落到了树上,就形成了这副德行。” 尹玉旻吃了一惊,叫道:“你是说,魃的墓穴,已经被毁掉了?” 我凝视着逐渐落下的夕阳,天色越来越暗,慢慢说道:“不,应该还在。” 尹玉旻不禁心生疑惑,那双美丽的眼眸紧紧盯住我,反问道:“莫不是你在哄我,可别欺我是妇道人家,就以为我什么也不懂。方才你不是说过了吗?那泥石流将魃墓穴里面的石像都带了出来,墓穴怎么可能没有受到损坏呢?” 我哈哈大笑,说道:“正是这些石像,给了我启示。你想想,既然连陪葬的石像都有如此之多,可见墓穴的规模不见得小,哪有那么容易被毁掉。走,随我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尹玉旻虽半信半疑,但是这时候却只能随着我往鬼崽岭高处走去。我们三人带着工具往上攀爬,山岭越来越陡峭,那泥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稀,初始不过像是癞子一样地秃出几块小点,渐渐地空出大块大块的崖壁。而在这些崖壁上面,竟然也是千疮百孔,露出无数大小不一的洞穴,小则孩童大小,大着几乎可以通过一辆东方红内燃机车。血红的晚霞落在这些洞穴上,反射出不同的光芒,尤为诡异。 尹玉旻吃了一惊,说道:“这是……?” 我说道:“你看这些洞穴,边缘多呈现锯齿状痕迹,显然是人工开凿而成的。僰人风俗是悬棺而葬,我估摸着,很久以前,就在此地悬崖上布置了魃的墓穴,但是她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享受的待遇自然不一般,规模远远比普通人要大的多。这些洞穴,其实当年墓穴的一部分,后来虽然滑坡毁掉了一半的墓穴,但是剩余的还是留了下来,我们仔细找找,就能找到入口。” 尹玉旻脸上倒是信了几分,冲我点点头,于是往峭壁的石洞边沿攀爬,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都挑选了最大的一个洞穴,认定这里才可能作为墓室。 我们三人进入最大的那个洞穴时候,天色已经非常昏暗了,在洞穴里面则是更加漆黑一团,于是我就点亮了手电筒,对着这个洞穴四下里环视。这个洞穴直径大概有五六米,不像是天然岩洞,而是完全人工开凿的洞穴,墙壁上的痕迹非常明显。 再往深处探寻,洞穴不知道向内延伸多少。我稍微踌躇了一下,心中暗暗升起了疑惑。倘若这里真是魃的墓穴,数百年前就因泥石流打开了入口,很容易招惹生人进来。我就担心万一我们走进去,碰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地方。 我瞟了一眼尹玉旻,这个女人看着洞穴深处,眼神坚毅,点点头,便顾自走了进去。我叹了一口气,拉住尹玉旻的胳膊,抢先走在前面。好歹我是这方面的行家,岂能让一个女子冒险? 走进这个洞穴深处,才叫人不得不惊叹古人的鬼斧神工。我们所走动的这个洞穴,直径过五米,完全是在岩石上开凿而成。这里的岩石多是坚硬的花岗岩,据我所知,僰人魃所处的时代,还是新石器时代,仅有少数天然铜器。要开凿这样一个洞穴,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但走了不久,前面突然分叉,露出了两条隧道入口,我戛然停住,往后看着尹玉旻,询问道:“尹老板,这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尹玉旻愕然地瞪大眼睛,显然她也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这个女人毕竟是聪慧之人,沉思片刻就说道:“我想,既然是极其重要人物的墓穴,哪里可能这般容易叫人深入,所以我想,其中有一个是真的,另外一个,却是为了迷惑盗墓贼而设计的!” 我冷笑道:“此刻我们便是盗墓贼,那么往哪条方向走呢?” 尹玉旻发愣了一下,终于茫然地垂头丧气说道:“我不知道了,朱先生,这方面你不是行家吗?相信你一定有本事成功破入!” 这女人,说得轻巧,几句话便把事情推给了我,叫我怏怏不乐。我对僰人的墓穴一点也不熟悉,事先也没有仔细研究过,眼下只有一种办法,笨办法,就是一个个洞穴的走! 我一招手,顺便挑了右边的洞穴走。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只是中国人习惯靠右走,我这是顺途罢了。哪知这样一走便带给我无穷尽的麻烦,我们就沿着隧道往前走,前面既没有岔道,也没有机关,走了不知道多久,连手电筒都开始黯淡下来,尹玉旻终于忍不住问道:“朱先生,我们在往哪里走?”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怒道:“我怎么知道,不过随便走了一条路。哪知这么长,我粗略算了一下,起码有十几公里了!” “十几公里!”尹玉旻倒吸一口凉气,“好巨大的工程,岂不是把整座山凿空了吗?” “等等,那是什么?”一直闷声不吭的宁镇长突然叫道,然后他的手电筒指着前方,前面隧道的角落里,盘恒着犹如一条蛇一样的土黄色长条。 我疑惑地盯着那些长条,凝视了一会儿才松了一口气,笑道:“不过是几条麻绳罢了!” 我凑上前轻轻用脚尖碰了一下绳子,哪知绳子顿时化作一堆灰烬,竟然有一段时间了!我顿时警觉起来,说道:“看这些绳子,起码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那么以前有人来过了?” “有人来过了?”尹玉旻脸色大变,喝道:“快走!”说着,女人疾步跑起来,唯恐外来的人员破坏了魃的墓穴。我无奈之下,跟上了尹玉旻,三人不足小跑,过了五六分钟,眼前豁然开朗,来到了一处开阔地,四下里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这,这不是我们方才进来时候的分叉路口吗?原本我们是从右边的进入,但是此刻却从左边出来,难道我们就绕了一个大圈? 我不知所措地站立在分叉路口,双目直直盯住两个洞穴黑漆漆的入口,喃喃自语:“怪哉,怪哉!我想,这其实是魃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吧!” 尹玉旻迷惑不解,疑问道:“你说这居然是一个防盗机关,怎么可能呢?” 我说道:“我研究古墓几十年,不知道见过多少坟墓。大凡重要的坟墓,都设计有防盗机关。不过绝大多数世人的思维停留在将盗墓贼视作不共戴天的贼寇上,因此,为了对付盗墓贼,所设计的盗墓机关,亦是犹如在对付仇敌,种种阴毒手段不一而足,或毒箭,或流沙,等等,反正是要将盗墓贼的性命留下来。然而机关纵然再多,终究是死物,这些古墓还是逃不出盗墓贼的手腕。不过魃的墓穴,设计的防盗机关却颇为有趣,不伤人命,而是以一个无穷尽的循环大圈来耗尽人们的耐性。你看地上的麻绳,想必很早就有人来过了,可是白走一圈,一怒之下,就扔掉绳子走了。她这个坟墓,防盗设计简单,但是非常实用!” 尹玉旻眉头一皱,说道:“但是这样也把我们给困住了,我们从哪里找到魃的墓穴呢?” 宁镇长冷冷地说道:“她有机关,我们有知识。别忘了,朱教授可是撰写过《楼兰考古记》学术著作的大学者,纵横考古界几十年,区区盗墓手段,何足道哉,相信朱教授早已成竹在胸了!” 宁镇长特意强调了教授二字,我苦笑一下,老子的女人才是正牌教授,只是世人不知,多半以为我也是,顺口叫上了。对于这个离奇的防盗机关,我几十年探索古墓的经历中,还是第一次碰到,不由得无从下手,思虑片刻说道:“假设这里真是一个大圈的话,那么我估计墓穴中心应该在我们碰不到的大圈中心。所以我估计大圈,也就是是隧道当中,应该有一条通往墓穴的通道的。大家再陪我走一趟吧!” 三人只得再次抄起手电筒重新走动了,由于手电筒电池有限,为此走在后面的两个人关掉了手电筒,而只有我一个打开,落在黑漆漆的隧道当中。 走了大概有刚才一半的时间左右,我们似乎又陷入了循环的死胡同里。这次走入隧道,我们可是仔仔细细地搜索每一寸隧道的岩壁,但是根本没有看到任何其他洞口的踪迹。我也知道,这条隧道实在太长了,容不得我们一一查询,耗费时间精力实在太可怕了。此刻不免暗暗着急,究竟往哪里去呢? 我看着手电筒,这是野外探险专门用的电筒,不知道尹玉旻从哪里搞来的,手电筒除了小巧精致,防水防风的特点以外,几个按钮,也是精心设计,制造成一个小巧的指南针。虽然只是一个小电珠大小的有机玻璃半球,里面装满油状液体,指南针就浮在里面。却能够正常的工作。看着指南针,我突然心念一动。 不对,这个指南针怎么回事?发疯了吗? 我看出这个指南针有异常,须知,此刻我们绕着一个大圈走,指南针指针始终指着南方,不会更改方向,但是指南针的盒子却不知不觉地跟我们人绕了一圈。因为我们人在动,看不出盒子也在动,所以不动的指南针在我们看来,却是顺时针绕了一个大圈。可是这时候,我却看到指南针绕着逆时针在走! 怎么可能绕着逆时针在走呢?我记得,附近并没有大型铁矿,不可能干扰指南针。 “快,把你们的手电筒拿出来给我看看!”我急促地催着两人。尹玉旻和宁镇长一愣,虽然不明白,但是还把手电筒交给了我。我定睛一看,其他两个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同我的如出一辙,那么不是指南针坏了,而是我们真的在走一条古怪的路线。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朱先生,怎么了?”尹玉旻见我面露喜色,反而惶惶不安地询问我。 我大笑道:“因为我破解了魃墓穴的防盗诡计!” 尹玉旻一喜,说道:“你说什么,你破解了防盗措施,怎么回事?” 我笑笑指着手电筒上的指南针,向尹玉旻解释原理:“你看,因为我们人在绕着一个大圈走,盒子随着我们人动,但是指南针不动,所以在我们看起来,指南针是在绕着顺时针走。可惜现在为什么指南针绕着逆时针走了呢?我们的方向并没有改变,继续在前进,不是返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尹玉旻顿时露出茫然的神色,我知道她虽然精于人情世故,但是遇到科学之类就非常白痴了,倒是宁镇长听出了我的话外之音,颤动地说道:“难道,难道我们不是在绕着一个圆圈走?” “不错!”我喝道,“能够让我们前进方向没有变,但是实际方向却已经改变的,只有一种图形!那就是……” “8字型!”我和宁镇长一起喊了出来。 只能是8字型了。最初的时候,我们自己是绕着o字型在走路,那是因为隧道实在过于庞大,我们身在其中,根本没有参照物判断,所以错误地推测为大圈。然而实际上,我们却是在绕着一个8字型在行走。8字型,按照一般人的写法,总不会是画两个o上下拼起来,而是一笔写成,我们就按照这个写字的笔迹在行走。这样走起来,难怪指南针的方向会改变,因为我们走路的方向改变了。 “那,和魃的墓穴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经过解释,不过尹玉旻还是听得迷迷糊糊,需要好好想一下才能明白。 我说道:“很简单,你想想看,8字型在中间总是要交叉的啊,可是我们并没有碰到交叉的情况,始终是一条直线。那么说明了,8字型交叉的中点,也就是8字型的腰间,两条隧道其实是上下隔开,就像立交桥一样。为什么僰人特意把这里修建成8字型,而不是o字型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这8字型的中点上,正是有魃的墓穴所在!假若是o字型的话,中点根本无法到达了。” 尹玉旻听得非懂似懂,那双漂亮而聪慧的眼眸,难得露出了迷茫的色彩,她点点头说道:“好吧,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魃之墓穴的入口,管她什么防盗诡计呢!” 我哭笑不得,对于尹玉旻讲这些话,简直是对牛弹琴,倘若林白水在现场,以其聪明才智,恐怕老早发现了个中的玄机了。我摇摇头,顺着隧道往回走。 我一边走,一边盯着指南针,慢慢顺着顺时针方向回溯,陡然之间,指南针转向了逆时针,我高兴地大叫一声:“好了,就在这里了!” 这里,便是8字型的中心,我抬起头,四下里张望,眼前的隧道依旧是花岗岩雕凿而成,表面的纹理因为年份已久,所以有些斑驳,却根本看不出来到底哪里有机关。我不禁喃喃自语:“在哪里呢?” 尹玉旻却仿佛知道墓穴的秘密入口一样,在地上找来找去。我心思一转,顿时想到,因为整条隧道都是由花岗岩雕凿,痕迹明显,制造秘密入口不太容易。倒是地上,千百年来积累了厚厚的尘土,把地面遮地严严实实,难以发觉!入口一定在地上。想通了这一点,我便幡然醒悟,也在地上找起来,只是我不用尹玉旻那么蠢的方式,而是从腰间取下水壶,捏开瓶盖,把水一点点倒在地上。水流蔓延,很快消失在地面的尘土中了。 我抹了一下这里的尘土,只有少数湿漉漉的,大部分不过沾湿了表面,说明地下有裂缝渗了进去。 “就在这里!”我大声招呼尹玉旻和宁镇长,同时我飞快地挪动鞋子,把地上的尘土踢开,很快地上露出了一条细碎的裂缝,慢慢地一大块石板的轮廓显现出来。几个人激动地趴在地上,细细将其理出来。这是一块一尺见方的石块,埋在地底多年,已经陈旧不堪了,只要把这块石板搬起来,下面就是神秘的魃之墓穴! 我从宁镇长一点头,他表示明白,将背上的工具包放了下来,取出一把鹤嘴锄来。我接过鹤嘴锄,示意众人走开,然后用足力气,狠狠地对准石块砸下去。 铛一声巨响,火星四溅。我已经把鹤嘴锄钉入了石板与地面的缝隙中。我施出吃奶的力气,费劲的把整块石板拔起来。宁镇长和尹玉旻乘势推住石板,三人合力,把石板移到一边,地面上显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穴! “就是这里吗?”尹玉旻把脑袋凑上去,我拦住她,说道:“当心机关!” 尹玉旻看了我一眼,稍微表示感谢,她对这些机关类的实在不够警觉。我小心翼翼地在洞穴边沿,拿着手电筒照下去,里面黑漆漆一团,但见近处是一条石阶,一直往下蔓延。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一根,对准洞穴扔了下去。 那火柴飘飘然然,落入洞穴,在漆黑的世界里,是唯一的光明,但见火柴的光明越来越小,最终不见了。 “看来里面有氧气的,不过洞穴挺深的!”宁镇长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建议留下一个人看守!” 哪知我这么一番话,顿时在三个人中扔下了一罐速凝水泥,僵住了每个人的表情,宁镇长阴晴不定,尹玉旻紧紧抿住双唇。我这才意思到,我们并非一个相互信任的团体,我们每个人都在怀疑着对方。毕竟,我们是一个因为某个压力而临时凑起来的组合。 我发觉失言了,立时哑然,过了片刻尹玉旻说道:“我觉得还是大家一起下去的为妙,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赞成!”宁镇长说道。 既然这样,我也只能同意。不过下去之前,我们还是合计一下,把石板砸碎了,谨防有人或者意外把洞穴堵上了,让我们进退不由。 由我带头,我们一行三人步入了洞穴的石阶。这段石阶雕凿得颇为狭小,让我这个大块头感觉起来特别的压抑,好像在一个囚笼中一样。直到往下走了几十步,才豁然开朗,我们进入一个大空间了! 眼前是一条宽阔的长方形甬道,约莫有两米多高,三米多宽。甬道笔直地沿向前方,在甬道的两壁,却生着一些奇怪的突出物。我好奇地凑上前,伸手摸到甬道的石壁上,却发现出奇的光滑,乃是经过人工细细打磨,平滑如镜。但是在半人高的地方,却凿出了一条细细的裂缝,循着甬道一直通往前方,不知道做什么的。 尹玉旻也发现了石壁上的突起物,走上前一看,说道:“原来是一盏油灯啊!不知道能不能用了!” 她摸出火柴,小心翼翼地点燃了油灯,想不到数千年前的油灯居然还能用,奇迹啊!但是更加叫人吃惊的在后面,只见那时说时迟,甬道石壁的隙缝也突然冒出火来,飞快地冲向前方,我不禁吓了一跳,却看到前面不住有油灯一盏盏地通过隙缝上的火花点燃,转眼间灯火通明,原来这竟然是一个古代的点火装置啊!数千年前的古人,真叫人难以小觑。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件事情,关掉手电筒,既然有灯火,何必浪费电池呢?说不定之后就要使用。 我们顺着甬道继续往前走,大概走了半里多路,眼前豁然出现一堆巨大的火团,熊熊燃烧,发出灼热的气息,把这个空间照明如白昼。这是一个巨大的墓室,上下十几米,长不可数,几乎掏空了整个山体,宛如一个巨大的宫殿,居中的就是这团生在石制巨鼎中的大火。为了防止倒塌,四周还有意识地留下几根方形的大石柱,以增加抗塌方能力。这就是魃的墓穴吗?可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棺木! 我年轻的时候跟人合伙人盗过墓,之后又从事考古发掘工作,遇到的坟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了,可是如眼前这般,防盗设施完好无损,然而棺木似乎从来没有放进去的情况,却第一次遇到,我不禁焦急起来,喃喃自语说道:“没有棺木,没有棺木,我们岂不是白来一趟了吗?” “那倒未必!”尹玉旻含笑摇摇头,微笑中充满自信,她说道:“我们又不是来盗墓的,何必在乎棺木死尸呢?我们不过来寻找镇压蚩尤的方法,看来,我们已经找到了!” 尹玉旻手指向西侧一指,在西北面的石壁上,非常清晰地显出了一个真人般大小的阴影,腰肢纤细,胸脯凸出,酷似一个女子,她面朝东方,右手中好像握着一把扫帚一样的物件,估计是远古时期的权杖,正趋步向西。 “莫非,这就是魃的形象?”宁镇长说道,他四下里搜索一遍,别说金银珠宝,就连瓦片都没有发现一片,不免有点恼火,嘟嘟囔囔道:“作为酋长,好歹留下什么玉器之流的。” 尹玉旻哭笑不得,凑上前去,摸索着石壁。我也跟上去细细观察,人像这是在石壁上雕琢的浮雕,远看如阴影般清晰,近看却什么也没有,就一块凸出的浮雕而已。但是在人像旁边,却雕刻着许多细小的人形和场景,历经上千年的沧海桑田变迁,上面的人类和怪物战斗场景依旧清晰可见。尹玉旻一边摸索着浮雕,一边喃喃自语:“就是这些,就是这些?” 我粗粗瞟了几眼,却大失所望,因为上面的图形,和我在秘银之矿藏那里的石柱上看到的差不多,并没有详细说明是用什么手段镇压蚩尤魔神。尹玉旻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手掌焦急地在石壁上乱摸,叫道:“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我凝神说道:“尹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头的吗?” 尹玉旻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石壁,泄气了地懒洋洋说道:“有什么不对头,我可没有看出来。” 我瞅了一眼这个女人,尹玉旻是相当出色的美人儿,纵然这般德行,却依旧有一股慵懒的颓美人气息。我暗暗吞了一口水,说道:“这个墓室空间虽然大,却没有什么殉葬品之类的东西留下,而这些壁画也实在太简单了。更重要的是,作为墓室,没有棺木,实在叫人奇怪。” 尹玉旻瞟了我一眼,说道:“你有什么意思?” 我说道:“我想,这只是墓室之一,其他定然还有墓室,只是入口被悄悄藏了起来。以方才那种防盗设施来看,说不定这也是防盗手法之一!” 尹玉旻眼眸陡然一亮,霍然跳了起来,她个子和我差不多,顿时把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喝道:“你说的是真?” 我点点头说道:“应是如此,说不定就在这堵石壁后面,就藏着真正的墓室。” 尹玉旻眼珠一转,真地在石壁上敲打起来了,看看是不是空心,当然,真的防盗手段,哪有那么容易寻找到呢? 尹玉旻忙碌地开始寻找起来,而我却暗自思量,以古代僰人那种简单而实用的防盗手段设计思路来看,他们把另外一件墓穴隐藏的入口,必然不会建造地太复杂,那么在哪里呢? 我四下里张望,地面首先排除,因为这个太容易被人想到。天顶,不太可能,因为我们就是从那里下来的,上面已经建筑了一条秘密的隧道,从建筑构造学上来说,再建造一个墓穴,石头是吃不消支撑这个重量的。那么四面的墙壁呢?唯一的可能性就在这里了。 我学着尹玉旻,在四周的墙壁上东敲敲,西打打,绕了一圈,撞上尹玉旻,两人一摊手,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 尹玉旻质问我说道:“你是不是想错了,抑或我们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这里根本是一个迷惑我们的疑墓,真正的墓穴却在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方。” 我也茫然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清楚了。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 “等等,大家静一下。”方才一直在翻来捣去寻找宝贝的宁镇长突然嘘地一下说道,我们虽然非常奇怪,但是知趣地闭嘴。世界陷入一片沉静中,静地连心脏扑通扑通跳动都清晰可听,然而在扑通扑通中,却夹杂着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这是…… “泉水声!”尹玉旻失声叫道,“但是,这里怎么可能有泉水呢?” “地下水。”我更正尹玉旻的错误,然后侧耳倾听,寻找从哪里传出来的响声,我偱声过去,却发现是一个叫我根本想不到的地方传来的。 石柱! 支撑墓室的石柱! 我抬头仔细观察这几根石柱,暗暗思量一番,顿时明白,大骂僰人狡猾,他们居然弄出了虚柱这些玩意儿。须知,石柱一般是用来支撑天顶的。当来到这里的人第一眼看到这几根石柱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理当如此。那晓得,狡猾的僰人却搞出了玄机,若非行家,根本看不出,到底需要几根石柱支撑天顶。以这里的天顶石壁厚度,三根就绰绰有余了,但是僰人偏偏立了四根,其中一根就是虚柱,也就是根本不是用来支撑天顶之用的柱子。它的真正功能,则是通往另外一间墓室的入口。常人哪能想到这么玄奥的秘密呢?若非因为地下水滴下来,发出响声,我们根本不会发觉。 我来到这根虚柱跟前,其看似粗大,直径约莫需要三人合抱,向上四五米,似乎就和天顶碰在一起,支撑着上面的重量。我知道,其实上面是空的,有个一人大小的洞穴,让人钻进去,通入另外一个墓穴。不过因为石柱比较高,古人都是用梯子一样的工具,但是眼前我们没有,我稍微一想,有主意了,就抽出了家么,对准虚柱,轰得砸下去。 我用鹤嘴锄连砸数下,在这根虚柱上砸出一个大窟窿,里面果真是空心的,通往下面。尹玉旻一阵欢呼,扑了上来,但是当她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缩了回来,失声叫道:“不好” “怎么了,你?”我大吃一惊,还以为在墓室的入口装有机关暗器,尹玉旻不慎中招,我正思虑要不要上前帮一把的时候,尹玉旻已经把那只手伸了出来。但见衣袖上湿答答的,清水滴落在地面上,顿时不见了。 “难道,里面都是水?”宁镇长叫道,“那可怎么办呢?我们这次并没有带潜水用具。唉,明明找到了墓室,却进不去,郁闷!可恨那价值连城的珠宝啊!” 所谓成也地下水,败也地下水。我们听到地下水声才找到了墓室入口,却又被地下水封死通道。尹玉旻沉默不语,突然咬咬牙,说道:“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屏息潜水进去试一下,万一吃不消的时候,马上转回来,如何?” “只能这样了!”我勉强同意。说着,我就脱下了外衣,我是两栖部队出身,水上路上都是一条好汉,当然由我出动最佳。哪知我刚刚钻进半个身子,就发现自己块头实在太大了,根本转不了身。尹玉旻咯咯娇笑,拉住我说道:“还是我来吧,大块头,我比瘦很多。” 我尴尬地笑笑,以前这副身材只给我带来好处,打架从来没有吃亏过,眼下却形势所迫,不得不让妇人打头阵。至于宁镇长,他万万不会去的。 因水中衣物绝对是累赘,为了方便,通常会脱掉的。于是尹玉旻当着我们两个大男人面,缓缓脱下鞋子、长裤、外衣,只余一套内衣。其女相貌极美,身材更棒,个子高挑,一双纤腿修长,腰肢纤细,胸脯丰满,颤颤而动。三十岁的妇人,正是最成熟的年纪,当真风华绝代。她脱完了衣物才装模作样地抱胸,暧mei地说道:“不许看哦!” 这骚娘们! 尹玉旻钻进入口的地下水,我突然拦住她,说道:“等等!” “怎么?”尹玉旻愕然。 我掏出细绳子,递给尹玉旻,说道:“把这个绑在你腰上,万一有什么不对,用力拉即可,我把你拖出来。” 尹玉旻接住绳子,关切地说道:“谢谢!”她瞅了我一眼,突然低声道:“要不是你有老婆的男人,我一定抢你!呵呵!” 我一呆,这女人拿着手电筒,已经一头扎进水里了,水面清波荡漾,一团亮光在水中闪动。我知道这是手电筒发的光,也不知道尹玉旻何种难耐,专门弄来了科考专用的的手电筒,只要不是在水压太大的地方,是防水的。我紧紧盯着绳子一寸寸落下去,丝毫没有异动,过了片刻,又是一团亮光出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呼! 一个人头钻出水面,正是尹玉旻,她摸摸脸面,然后扬起手中的手电筒向我们欢呼:“我们运气太好了,那个墓室并没有被水淹没,只要潜个几十秒,就可以过去。” 我大喜,笑道:“甚好!” 说着,我也开始脱衣服,但是却看到宁镇长脸色煞白,一动不动,不禁叫我奇怪,问道:“怎么,你不想去,里面说不定有你最喜欢的珠宝玉器呢!” “这个,这个我免了吧!”宁镇长讷讷笑道,“其实,我不太喜欢钻进水里去。” 我转念一想,也罢,把他留在这里,也可以有个照应,不怕他玩出什么花样来。我随手拎了一袋工具,就跟着尹玉旻一起钻进水里。尹玉旻游在前面,似乎犹如一条美人鱼。我们向下潜行了十多米,钻出一个隧道,突然之间,我看到头顶光线明亮,尹玉旻就此上浮。我马上跟上前,身子浮上十多米,立时又吸到了氧气。原来,这边的结构类似一个“凹”字型,底下填满水,而凸出的两个部分,则是没有的。 我摸了摸脸面,把眼睛上的水抹走,脚底不住凫水,右手拿着手电筒到处打量,这是一件类似方才我们经过的墓室一样的石雕空间,居中也是一盆巨大的火团。这么说来,应该有机关联通两个墓室的,空气也可以自由流动。 在我思虑的时候,尹玉旻已经踩着石壁爬了上去,我瞟了一眼,忍不住吞下一口水。须知,内衣毕竟不是泳装,尤其是棉质内衣,沾了水之后,几乎和没穿差不多,方才在水里还看不出,一旦登陆了,顿时非常明显。尹玉旻又是那种天生丽质的妇人,看了直教人动心。 我按耐住自己,跟着爬了上去,但是目光一直不肯离开尹玉旻的身体,尹玉旻似乎察觉了我不友善的目光,哪知轻轻地笑道:“小崽子,敢吃老娘的豆腐,老娘的年纪,几乎……” 尹玉旻戛然收口,她想说什么,似乎是年纪,她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最多再比我大一两岁,有什么了不起的。然而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是发现今后另外一个秘密的关键。 尹玉旻微微生气地说道:“再看呢!哼!好了,先干正事再说,等完工了,随你看,随你摸,要是你想……” 暧mei的省略号。 “去,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我摇摇头,方才只不过一时迷惑,我哪有这般见到女人就口水三千丈。 尹玉旻拿着手电筒扫来扫去,目光顿时落到了一面墙壁上,上面有许多细细的浮雕形象,人鸟走兽,但是却看不懂什么意思,根本不想那些图画容易理解。尹玉旻迷惑不解地把眼神投到我头上,我粗粗瞅了一眼,猛然一怔,叫道:“甲骨文!这是甲骨文!” 僰人居然使用甲骨文?他们不是一直没有文字吗?我转念一想,既然后世他们能够借用汉字的发音,为什么不在更早的时候,就借用那时比较先进的华夏文明的文字呢?文字,毕竟比图画更容易解释。 “你居然识得这些扭来扭去,犹如小人图画一般的文字?”尹玉旻扭转头,不可思议地盯着我,“据说这是一种很深奥的文字,非一般人能够解读,你这个大老粗,怎么可能懂呢?” 我哈哈大笑,这倒是小觑我了,虽然我头顶上没有什么诸如教授、博士之类的头衔,但我却实实在在是一个辨别甲骨文的高手。须知,我研究远古历史十几年,甲骨文、金文,可是下过相当大的苦功夫的。 “你且说说,上面讲了什么呢?”尹玉旻一脸崇拜地看着我,我心中满意之极,回头打量这些文字。甲骨文既然已经是一种文字了,那么变化就相当有规律,但是传入僰人中之后,却也有很大的变动,好在这是一种象形文字,我一般靠联系上下文猜想,一般根本看着图形猜测,慢慢地翻译出来。这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一段惊心动魄的传说,而最叫我们感兴趣的,则是那神秘的炎黄蚩尤大战! 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也就是距今约一万多年前,南方有一个古老的部落,名曰神农部落。自从该部落被强大的轩辕部落击败以后,幸存的族人就溃逃南方。他们心怀仇恨,无时不刻想要打回中原。但是轩辕部落不禁人口比他们多,战士比他们勇敢,更掌握了先进的铜制武器,他们根本打不过。部落的年轻首领刑天日日向神祈祷,请神赐予他们强大的力量,去打败敌人。终于有一天,神响应了,突然天降巨石,把大地砸开,放逐出了地下的邪神。 “吾为地狱之邪神,拥有强大的力量,是何人召唤于我?“地底的邪神呼喊道。 “是我,神农部落的刑天,请你赐予我强大的力量,去打败,去征服我们部落的敌人!刑天鼓起勇气向邪神说道。 “喏!但是吾身为邪神,没有肉身。假若汝将肉身交付于吾,吾定助你消灭敌人!” “不要相信他的话,哥哥,邪神的话,是没有信义的!”刑天的妻子魃向他呼喊着,但是年轻的首领内心老早被仇恨占据了一切,根本不会理会任何人的话。 “善!”一声话下,巨大而黑暗的邪神附身在了刑天的身上,从此他不再是部落勇敢而年轻的首领了,而是化作了牛头人身,拥有巨大而恐怖力量的战神蚩尤。 邪神同时还有八十一个手下,附身在部落里八十一个勇士的身上,他们都化作了能说人话的野兽,哥哥铜头铁额,拿石头铁块当饭吃。蚩尤还在庐山脚下发掘铜矿,将铜制成剑、矛、戟、盾等兵器,发给士兵,顿时军威大振,气势汹汹地向中原的轩辕部落发动进攻,一场洪荒的惨烈大战爆发。 初始蚩尤带领八十一个人形走兽向轩辕部落进攻,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占领了他们很多土地,掠夺了他们很多人口。但是轩辕部落毕竟是一个超大的部落,而且他们和周边的部落结成联盟,逐渐了华夏联盟,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士兵。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首领,公孙轩辕,是一个即聪明,又勇敢的战士,带领部落的战士拼死抵抗。一时之间,双方僵持不下。 但是神农部落毕竟只是一个人口稀少的部落,那些俘虏的敌人,也不可能编入自己的队伍中,残酷的僵持战对他们极其不利,大量勇士死亡,战场上尸横遍野。为了增强战斗力,蚩尤施展邪术,把死去的战士再度复活,化作不生不死的僵尸战士。 刑天的妻子,也就是现在蚩尤的妻子魃非常痛苦,她不能面对现在非人的蚩尤,特别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勇士在战场上死去,他的家人们失声痛哭,她的心就越发难过。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的战争毫无意义,只会增加死者和痛苦。” 魃苦苦哀求蚩尤停止战争,但是蚩尤生性残暴好战,根本不会理会魃的话,反而警告魃,倘若再这样唧唧歪歪,就将她杀掉,也化作一个僵尸。 受到这样威胁的魃终于下定了一个决心,她要除掉蚩尤,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于是她假装变得温顺听话,每当蚩尤征战回来,就坐在他的大腿上陪酒取乐,媚然笑道:“你真是世界上最勇敢的战士,没有你害怕的东西!” 酒醉之后的蚩尤得意之极,不慎透露了自己的弱点:“我什么都不怕,就怕巨大的雷声和水。” 魃铭记在心,然后悄悄联系到了他们的敌人,轩辕部落的公孙轩辕,双方达成协议,消灭蚩尤之后,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神农部落重新回到南方。 公孙选用听说东海流波山上有一种叫“夔”的慢兽,它吼叫声就像打雷一样,他派人将其捉来,剥下皮做成鼓面。然后又将雷池中的雷兽捉来,抽出最大的一根骨头当作鼓槌。雷骨槌敲打在夔鼓,声震五百里,比打雷还响。 公孙轩辕故意挑了一个大雾的日子决战,雾虽然是水,可是却很叫人忽视掉。两军对阵,公孙轩辕下令打响战鼓,惊天动地。加上大雾之中,蚩尤沾染了水气动弹不得,虽然和八十一个魔鬼手下拼死抵抗,但是终于被公孙轩辕一刀砍下脑袋。 然后被砍了脑袋的蚩尤还没有死,他*为眼睛,以肚脐为嘴巴,落荒而逃,逃到了南方的大山之中。 虽然蚩尤被击败了,但是魃知道,终于一天,他终会回复力量,重新发动战争,于是魃在有一天,趁蚩尤不备的时候,用巨大的石柱压住了蚩尤,把他埋在深深的地下,封印住了他。留下血咒说道:“今后一千年,一万年,除非我血脉流尽,否则你永远别想出来!” 为了防止邪神出来,魃就和她的族人留了下来看手,这就是僰人的来历。 我翻译完这些甲骨文,尹玉旻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僰人的来历,也知道了用什么方法去克服邪神了。” 但我却突然有点感应,巨大的响声,似乎在哪里遇到过这样的魔鬼,却又想不起来,正在苦苦思索中,突然我们出来水面当中,突然咕噜咕噜冒出水泡,扶起一个人形,我不禁一呆,失声叫道:“宁镇长?” 他不是怕水吗,怎么还来呢? 宁镇长脸色惨白,大叫道:“不好了,敌人追了过来,就在后面!” “什么!”我和尹玉旻都是一惊。 话音方落,宁镇长浮在水面上的脑袋突然之间就沉到了水底,仿佛是被一股巨大的力拖下去一样,他的两只胳膊就在水面上激烈地晃动,掀起层层水花。 “不好!”我迅即冲上去,一把抓住宁镇长的两个胳膊,猛力拖上来。宁镇长的口鼻刚刚从水里露出来,还来不及吸一口气,陡然之间我就感到手底一沉,连我都差点被拖下去。我大骇,使出浑身的力道,拉扯着宁镇长。毕竟我站在陆地上,双脚有了支撑,而水里的东西只能踏水,纵然力量比我大,也抵消掉了。渐渐地我把宁镇长从水中拔出来,他已经淹得半死不活了,脑袋耷拉下来,双目合拢。突然,拉住宁镇长双脚的力道一松,我措手不及,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倒是完全把宁镇长给救上岸了。 我赶忙把宁镇长放在地上,用手一探鼻息,这家伙还活着,只是被弄昏了而已,至少还能自主呼吸。 “是什么人?”尹玉旻脸色惨白,直愣愣地盯着水面,说道:“我们的出路被堵死了!” 这时水面突然掀起惊天巨浪,同时传来一声巨大的咆哮,一个人形出现在水面上。我一呆,看着这个人形,竟然是与我一直在交手的何永进,今天,他依旧带着一个牛头。 何永进从水里踏到陆地上,一步步地逼进站在面前的尹玉旻。不知怎么的,平常胆大无比的尹玉旻,似乎被吓呆了一样,一动不动,浑身颤抖地看着眼前巨型牛头怪。 “快跑!”我大喊一声,这时何永进伸长手臂,对准尹玉旻,狠狠地一击挥过来。而那个女人还是没有反应,我心中暗暗骂了一句,放下宁镇长,如迅雷一般窜过去,用力推开尹玉旻。那何永进的一击浑然击空,但却扬起了巨大的劲风。若是尹玉旻挨了这一击,定是被打倒石壁上,骨骼破碎。 此刻尹玉旻就被我按在地上,玉体依旧吸引人,但却无暇欣赏,我低声骂道:“你这个臭婆娘,难道不知死活吗?要不是老子来救你,你老早就被打死了!” 然而尹玉旻却依旧直直地看着何永进,口中喃喃自语:“原来,这就是蚩尤手下的八十一个武士之一啊!我倒是第一次见到了。” 我懒得理会这娘们,回头看去,何永进步步逼近,这次因为水中行动,武器携带不便,因此空手前来。我倒是比他多了一个工具袋,就从里面取出了鹤嘴锄。何永进,别怪我不念兄弟之情,只是你自己变作了妖怪,我只好为你着想,早点送你归西吧! 我大喝一声,舞动鹤嘴锄,猛力扑向何永进。 何永进陡然一动,也冲了过来。 两个闪电一般的人影瞬间叠在了一起,又迅即地分开。 我站在三尺开外,鹤嘴锄还紧紧握在手中,突然觉得腹部一紧,低头砍去,活活挨了一拳,受伤颇重,身体的自动防御机制发动,腹部肌肉顿时变得异常僵硬。但是何永进也不好过,我回头看去,只见他戴着的牛头戛然从中间裂开,掉在地上,然后额头流出一条血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面目变得异常狰狞。 我们算是平手了,不过看起来我的伤口比较糟糕,因为腹部肌肉变得很僵硬,一些动作不免受到影响。而何永进老早就变成了怪物,似乎不会因为受伤而停滞动作。说时迟,那时快,何永进猛然扑了上来,我用力挥动鹤嘴锄,对准他脑袋砍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哗!我眼前一花,回过神来发现,那把鹤嘴锄竟然叫何永进抓住了。他是人吗?居然有如此力道。 何永进不待我反应过来,倏然夺走鹤嘴锄,然后另一只手砸向我,顿时把我打到几米开外。该死!我浑身疼痛不已,需要调养一下。 何永进转身走向尹玉旻,原来他的目标是她!尹玉旻显然无法应对,愕然地看着何永进,却不知道后退逃命。我听到她粗粗的呼吸声,显然心里很害怕,可是我已经无法帮助她了。 “啊!”尹玉旻一声尖叫,何永进已经抓住了她的长发,把尹玉旻拎了起来,另一只手抡起鹤嘴锄,朝她的脑袋要砸下去。这时,尹玉旻突然失声叫道:“哥哥!” 何永进陡然一呆,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顿时一动也不动。尹玉旻顿时也呆住,但是她看到何永进不仅渐渐地放下了鹤嘴锄,而且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眼眶越睁越大,渐渐地渗出血泪,顺着面颊往下流,越发恐怖。 尹玉旻尝试了一下,从何永进手中挣开,但见何永进并没有下一步的反应,索性完全逃离何永进的掌控,逃到我这边来,扶起我问道:“还行吧!” “死不了。”我说。 宁镇长已经醒来了,方才正畏惧地看着我们搏斗。尹玉旻回头瞧了一眼,发现何永进还没有动作,干脆拉着我们两个,一起钻入水中,从另外一面钻出来,慌忙拿了几件地上的衣服就逃了出去。何永进却一直没有追过来。 我心中一直疑惑,对着尹玉旻问道:“方才,我听到你叫他哥哥了,你是他妹妹?” 尹玉旻脸色一沉,说道:“不是,我是光棍一条,哪有什么哥哥姐姐。” 她的态度明显拒绝回答。据我所知,何永进一直认为尹玉旻有可能是他的妹妹。妹妹,在他心中zhan有非常大的比重,纵然变成了妖怪,尹玉旻的一声哥哥,还是把他唤醒,有意无意地放走了我们。而尹玉旻却不肯承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猜不到了。 我们穿好衣服,一头就钻进黑森林,避开敌人的袭击。此刻已经是深夜了,我们在黑漆漆的世界里穿梭,跑啊跑,黑暗世界里的无数东西都探出脑袋来看着我们。突然,宁镇长戛然止步,愣愣地指着前边一片鬼火,失声叫道:“那,那是什么?” 十五、山村鬼塔(上) 我闻声疑惑的向前凝视,夜很黑,而我们的手电筒都丢了个一干二净,所幸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勉勉强强地看到,在森林的地面上,落叶堆砌成几个人形轮廓,其中一个人形轮廓上,头部的位置落叶叫大风吹走了,于是露出一张干瘪的面颊,上面鬼火跳动,清晰地映出来,这是一具干尸! 尹玉旻啊的轻轻一下,她见多了干尸,所以只是捂住小嘴。但宁镇长的行为却出乎我意料之外,平常他见到干尸就胆小如鼠,而此刻却疾速奔上前,双手猛力拨开落叶,把整一具干尸从落叶里扒了出来。在湘西我们干尸见多了,实在没有什么特色,但是宁镇长如此动作,必然有他的因素,所以我还是走了上前,好奇地打量着这具干尸。 在蓝幽幽鬼火的照耀下,这具干尸双目深陷,嘴巴哈得大大的,双臂扭曲,似乎有捆绑的痕迹。森林之中潮湿阴冷的气候,并没有腐蚀掉死者身上的衣物,看到这些衣物,我不禁奇了,竟然是几十年前的衣物。 “看模样,他似乎是一个知青,是吗?”我疑问道。宁镇长并没有说话,突然转身,又去疯狂地扒另外几个人形轮廓,直到扒开一个还留着枯黄长发丝的干尸,他才颤抖起来,愣愣地看着死者,小心翼翼地往她口袋里掏,摸出一本发黄的笔记本,只是翻开了一页,就陡然嚎啕大哭。 我心底一沉,傻瓜也看得出,宁镇长与这个死人的关系非同寻常。只是他是一个台湾佬,怎么可能与几十年前的知青联系起来呢?而且,这一带哪里有知青呢? 我瞬间就想到了答案,不禁把疑惑的目光转向姜玉茗,冷冷地说道:“你没有讲实话。在这一带,只有山前村曾经有过知青下乡上山。因为某个事情,他们得罪了村里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像你所说的那样被赶了出去,而是在这山上,活活地被杀害了!是吗?姜老板!” 姜玉茗脸色发灰,过了许久才长叹一声,说道:“不错,当初我并没有讲实话,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之前是有一个知青偷走了山前村最重要的物品,得罪了村里的人。由于这样东西关系到山前村的生死存亡,村里人大怒之下,为了惩戒他们,就把知青们全部放逐到森林里,活活而死了。但是山前村的村民也遭到了厄运的报应,不过几年,整个村子就毁在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当中。除了无双一人以外,无人幸存。” 我把目光转向宁镇长,他正捧着那本笔记本,我说道:“宁镇长,我也看错了你,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个无用的家伙,但是这才是你来到湘西的真正目的吧!” 宁镇长把目光移过来,刹那间,那个胆小无用的胖子,眼神瞬时变得炯炯有神,点点头说道:“不错,她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宁镇长愣愣看着那具死尸,低声说道:“她的名字叫做王凤娟,是我的小表妹,从小我就和她一起长大,要不是血缘太近,我老早和她结为夫妻了。小时候我在学校整天被人欺负,只有小表妹每天来看我的时候,我才稍微觉得有一点活下去的力量。但是后来,小表妹下乡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开始的时候,我偶尔还能收到小表妹的信函,后来却音讯全无。过了几年,我就跑过来,寻找小表妹。别的下乡知青都回来了,唯独他们那一批过去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我在这里呆了几十年,因为学历较高,所以从原先一个普通的伐木工,便在有间集镇开镇之后当上了镇长。想不到,她竟然死在了这里!” 我叹了一口气,宁镇长也是性情中人,这份相思之苦,真是为难了这个人。宁镇长突然尖声问姜玉茗:“虽然杀害我小表妹的是黄泉村的村民,但是说起来,那个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偷走村子宝物的知青。你知道那个知青究竟是谁吗?” 姜玉茗叹道:“我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很容易把宝物寻回来,何必会牺牲那么多无辜的性命。据我所知,村里人一直没有找到这个知青的下落。之后因为村子的宝物失踪了,而这个宝物,却是镇村之宝,没有了他,村子很快就被邪恶的力量所覆灭,所以到了现在,我们甚至连他的身份也不知道。” “好!”宁镇长举起拳头,恶狠狠地发誓,“要是我找到了这个知青,一定将其碎尸万段,为小表妹报仇!” 说完,他又将落叶覆盖在他小表妹的尸骸上,只取走了一本笔记,站了起来,坚毅地说道:“现在我们先走吧,等处理完这件事情,我再把小表妹的尸骸移到故乡去。” 我和宁镇长刚刚迈出一步,尹玉旻突然招手叫我们停下,低声说道:“等等,我突然有了眉头了。” “什么眉头?”我问道。 尹玉旻蹙着一双好靠的眉毛发呆,过了片刻才回答:“谈及黄泉村的毁灭——我已经说过,是因为黄泉村的村民失去了操纵僵尸之力的法宝,所以才遭到这种力量的反噬,全村毁灭。而这种力量,却是来源于镇压在地下的邪神。因此也可以说,村子的宝物就是镇压邪神的法器。这件法器既是镇压邪神的器具之一,也是唤醒他的祭器之一。你们看,眼下邪神已经复活了一半了,瞬间就把有间集镇化作地狱。这也就是说,黄泉村的法器,现在掌握在那个幕后主使者手里了。只要我能够确认法器就是那样东西,我怀疑的那个人,也就是确认是一切事端的真正凶手了!” 宁镇长大骇,叫道:“什么,你已经有幕后主使的身份了,快告诉我,这人究竟是谁。我要将其碎尸万段。” 尹玉旻轻轻摇手说道:“目前因为缺乏关键性的证据,我还不敢肯定。两位,介意不介意陪我再次去冒险?” 我点点头,宁镇长急忙叫道:“荣幸之极。” 尹玉旻微微一笑,便带着我们离开返回黄泉村的道路,转而偏向北方,约莫走了半里多路,渐渐地在山坳间看到一座犹如石笋一般突起的黑色建筑物,因为距离太远,一时看不清是怎么个模样。我心里暗暗寻思,这是湘西,又不是云贵高原的喀斯特地区,总不可能形成这种天然的石柱吧!待到凑近了,我才发现,这是一座以黑色玄武岩筑造而成的佛塔,其年久失修,倒塌了一半,留下了半个孤零零的塔身,可是还有十多米高,可见当初造成之际,有多米雄伟。我们再贴近一些,我目测一下,这个佛塔大致有十人合抱那么粗细,但到处墙体剥落。而在佛塔周围,则是荒草丛生,满目沧桑,颓废不堪了。 “想不到不过几年,这个塔就成这般模样了!在我记忆中,这个佛塔尽管老旧,可是坚固之极,巍然耸立了一百多年。一旦没有人护养,没几年就这副德行了。”尹玉旻叹了一口气,指着佛塔说道:“这便是存放镇压邪神法器的场所——万镇塔!” 我们小心翼翼地接近万镇塔的大门门口,木门老早被腐蚀地破破烂烂,用登山杖轻轻一推,犹如碎纸屑一样飘飘散乱,我方要进去,宁镇长心虚地说道:“里面会不会有暗器机关?” 尹玉旻笑笑说道:“这里是放置镇压邪神法器的神圣场所,又不是坟墓,寻常人连进都不敢进来,怎么可能放置机关暗器?再说了,那我们黄泉村之村民,好歹是僰人后裔。我们的场所我们也去过僰侯神庙和旱魃****了,可曾见过里面有丝毫暗器机关?” 我挥挥手,大家于是一起走了进去。尹玉旻虽然是黄泉村出身,但是从来没有进入过万镇塔,是以里面的探索任务,还是以我带头为主。万镇塔已经又半个塔身倒塌了,仰天抬头一看,就看到了黑漆漆的夜空,里面亦是一团漆黑,幸好我们已经做了几个简易火把照明,把四下里看得清清楚楚。这万镇塔从外围上看甚是宽大,但设身处地在里面,就觉得有些狭小了。我们看到本来往上的螺旋型楼梯也已经倒塌,此外在塔身里面,再无一物。 “嗯,尹老板,你说那法器应该会放在哪里呢?”我询问道。 尹玉旻发愣,过了半晌摇摇头回答:“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我建议大家四下里查看,按照我的推断,塔身里面应该常有秘道,这是僰人的一贯伎俩,相信他们的后人也不会遗忘。这万镇塔因为年久失修和雨水侵蚀,中间出现裂痕,被严重破坏了。叫人奇怪的是,虽然塔身一部分已经完全坍塌掉了,但是剩下的一部分,好像一根残缺的手指,虽然斜斜地倾着,却依旧神奇地矗立,情形诡异之极。莫非…… 我快步上前,举起火把往前探,这黑色砖石的古塔,在其外表之下,果然大有来头,我发现在后面的位置,土层有点异常,用手挖开扰土,竟然挖到了一块石板。 “喂,大家过来,秘道入口就在这里!”我兴奋地呼喊众人。 尹玉旻和宁镇长忙不迭地围了上来,我们七手八脚清除掉上面覆盖的浮土,一个骷髅头的浮雕显露出来,其牙齿之中,叼着一个铁环,看起来可以往上拉。 我叫尹玉旻拿着火把照明,然后拉住铁环,使出浑身的力气,想一口气就把石板拉起来。哪知这个石板不知道是实在过于沉重,还是年久失修,已经卡住了,我费劲力气也拉不动,当下就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招呼宁镇长,准备待会儿集合两人之力,一举把石板拉起来。 尹玉旻突然说道:“你们别费力气了!” “嗯,怎么?”我奇怪地问道,瞅见尹玉旻眼珠转动,闪现狡黠的色彩。她把多余的火把还给我们,自己跑到石板旁边,伸出一只小脚,仔细地在地上抻土,倏然拨开了覆土,又露出一块碎石板。 “你们别忘了,僰人是最喜欢玩这种把戏的,怎么能让你们这般容易找到入口呢?所以啊,那块带有骷髅头的石板纯粹是一个掩人耳目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入口。” 尹玉旻轻轻推开碎石板,一个洞口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得我们目瞪口呆。 “进去吧!”尹玉旻招招手。 狭小的洞口里一片幽暗,一时看不出深浅,但是里面轻风拂动,空气良好,显然与外面相连。 虽然我们已经经历过多个僰人制造的建筑,偱他们一贯的风格,是不会安装什么机关暗器的。不过凡事小心为妙,我们小心翼翼地踏步下去,脚下是一行台阶,大致走了二十来步就到了下面。 下面是一座地宫,规模不是很大,我们三个人的火把,就把整个地宫给照亮了。地宫尽头,一道石门展现在人们面前。这石门亦是以黑色的玄武岩构成,这也罢了,寻常之极,大凡隐秘的地方,都会有石门守护。叫我们感觉诡异,迟疑不定的却是矗立在通往石门道路两侧的东西。 两口棺材! 离奇的是,这两口棺材不是平放,而是笔直地竖起来。这两口棺材也没有棺材盖,能够看到在棺材里面,放着两具干枯发黑的尸骸。 “邪门!”宁镇长舔舔嘴巴。 大家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路过棺材的时候,难免会仔细打量一下。我看到那两具尸骸,都是穿着清朝时候官员的服饰,加上枯黑的狰狞面颊,活脱脱的是人们印象中的僵尸。不知道为什么,在他们的胸口都钉着一把剑,难怪棺材竖了起来,尸骸也竖了起来,却不会从没有棺材盖的棺材里摔了出来,原来都被钉在里面。 在棺材的侧面,则镶嵌了许多铜钱,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发绿生霉。同时在上面还刻着许多类似草书汉字的符号,一时把我们的目光吸引过去了,可惜这些符号根本无法解读,似乎再一次提醒人们地宫的神秘莫测。 “在里面就有镇压邪神的法器吧?可是,我们怎么打开石门呢?”尹玉旻愣愣地盯着眼前的石门。 这栋石门,方才已经说过,是用两块巨大的玄武岩雕琢而成,紧紧地并排拼合在一起。石门高约两米,粗略估计一下,重量至少在五吨以上。两个石门连接的中间位置,则是有一把粗大的铁锁,钉在浇灌入石门的大铁环上。 我尝试着推了一下,石门纹丝不动。 “太重了,根本无法推动。”我摇摇头说道,“再说上面还挂着铁锁。” 尹玉旻笑笑:“现别忙着干白费力气的活,按照僰人的一贯风格,这里一定藏有特定的机关。否则,每次祭祀只有两个长老才能进入,以他们老头子的气力,如何推动得了石门呢?” 我和宁镇长点点头,表示赞同尹玉旻的观点。僰人的诡计,我们已经遇到过三次了,回回都是叫人出乎意料的想法,需要仔细动脑筋才行。 我四下里扫视整个地宫,这个地宫狭小,不可能像僰侯神庙和旱魃****一样,布下庞大的诡计,而地宫的地面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铺就,也不大可能在地下藏有暗洞,那么奥秘究竟在哪里呢? 我们疑惑不已。 “啊!”尹玉旻突然低声叫了一下,飞快地扑到宁镇长怀里,手指紧紧抓住他胸口的衣襟,浑身颤栗不已。 “怎么了?” “你,你们,有没有听到脚步声。”尹玉旻惊慌失措地问道,一双美目在黑暗之中,瞳仁尤为明亮硕大,不足到处瞄视。 “哪里有什么脚步声!”我苦笑着,莫非尹玉旻寻机撒娇,可是她也不是这种不知好歹的女人。话音方落,我脸色陡然大变,因为我也听到了脚步声。 在夜深人静的万镇塔地宫中,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听到了类似脚步声的诡异响声。 这脚步声,像是皮鞋声,又好像棉鞋声,节奏感很强,而且不止一个人在行走,颇有些凌乱。 四周安静,我们清晰地听到脚步从远到近传来,最初声音非常微弱,只有如尹玉旻这样敏感的女人,才能感觉到。此刻我们听到,那脚步声从台阶上慢慢传下来,然后步入地宫,在棺材旁边,稍微磨蹭了片刻,径直朝我们走过来。声音越来越近,仿佛是一群隐身人,正狞笑着向我们走来。我满头冷汗,紧紧握住登山杖,纵然看不见任何情况,但是只要稍有异动,即可挥动登山杖砸下去。 “咚!” 眼看那脚步声到了我们身边,戛然止住,再无一丝声响。 过了半晌,我们才回过神来,周身并无异常。 “这是怎么回事?”我自言自语,同时警惕地盯着四周。 宁镇长咽了一口唾沫,说道:“会不会是僵尸,死不瞑目,于是便来作祟?” 我盯着那两具钉在棺材里的僵尸,见他们面目狰狞,死不瞑目,明知僵尸不可能复活,但是心里仍旧嘀咕,难道真的是僵尸复活了吗? 尹玉旻把脑袋从宁镇长的胸口伸出来,方才脚步声逼近,她害怕之极,把整个人都迈入了宁镇长身子里。本来尹玉旻是一个个子长挑的女子,只是和宁镇长这个大胖子比起来,还是显得非常娇小了。她说道:“不会,我擅长灵魂之术,那僵尸七魂六魄都已经散去,怎么可能是鬼怪作祟!” “那么……”我喃喃说道,“只剩下一种可能,莫非是机关的一部分?” 尹玉旻娇躯一震,脑袋细细思考片刻,说道:“极有可能,我们僰人及其后裔,非常喜欢在建筑上动脑筋,肯定设下了奇妙的机关。可是,为什么会有脚步声。那脚步也听起来奇怪……”她低下头,仿佛发现了什么一样,突然跳起来大叫道:“我明白了!” “你想通了什么?”我疑问道。 据我所知,尹玉旻擅长人情世故的设计,但是对于此等需要缜密逻辑思考的问题根本不会,诸如之前的几个僰人的诡计,除了她偶然发觉之外,其他都是我想通的。 尹玉旻说道:“你们低头看看,大家穿的鞋子。” 我奇怪地低下头,心想鞋子有什么问题,好端端地套在脚上,我再看其他两个人的鞋子,忽然一震,电光火石之间,立时想透彻,原来竟是这么回事! 在我脚上,穿的是专业牛皮登山鞋,坚固又防水,乃是野外登山的必备利器;宁镇长脚上,则是套着一双皮鞋,不过这种皮鞋只能行走在平整的大道上,经过连番的跋山涉水,已经露出了脚趾头。至于尹玉旻,却是普通的乡下女子时常穿的布鞋,上面还绣了几朵小花,甚是精致。可是这回我们的路途并不平坦,所以绣花鞋也遭了殃,虽然没有如宁镇长皮鞋那样的破裂,亦是泥泞肮脏不堪了。 鞋子并没有问题,但是经过尹玉旻的提示,我发现它们的响声又问题。方才我们听到的神秘脚步声,似有数个人在行走,有的穿皮鞋,有的穿棉鞋。仔细一想,我们几个人不是穿皮鞋、棉鞋的吗?也就是说,方才那些脚步声,就是我们自己的踩出来的声响。难怪那声音先是小心翼翼地从台阶上踏下来,再到棺材边徘徊一阵子,再到这边,统统符合我们的行动轨迹。 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又带来了,为什么我的脚步声,要延迟足足数分钟,才响了出来,莫非这里有古代的录音机,专门录下来,再播放出? 这当然不可能。 我瞅向尹玉旻,见她摇摇头,显然不太明了,她只会发觉现象,却不能解开谜底。 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过了许久,听到宁镇长说道:“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在北京天坛的时候,看到的回音壁!与那玩意有点类似,也能延迟一定的时间听到之前说过的话。” 我点点头,说道:“大致如此吧!现在,我已经基本想通了僰人的诡计了。” 尹玉旻一震,急切地问道:“什么诡计,你快告诉我!” 我一字一语地说道:“自从我们进入万镇塔,发现覆盖地宫的石板开始,就陷入了一个声东击西的诡计里。” “什么!” 宁镇长和尹玉旻一起吃惊地叫道。 我不紧不慢地解释:“方才宁镇长说过了,他认为,这个脚步声的原理,和天坛的回音壁差不多,都是利用声音的反射来完成。通常声音的反射,需要巨大的空间和距离,那回音壁,就不下相距几十米。可是眼下这个地宫,只有区区几十平方米,显然是根本无法反射音波的。因此我敢断定,就在这个地宫旁边,也就是在我们的脚下的石板下,必定有一个更加巨大的地宫来搜集、反射声音。这个地宫之巨大,足以把声音延迟数分钟,让我们听来就如鬼魅走路一般。本来这里放了两口棺材和干尸,就显得阴森恐怖,再加上莫名其妙的怪声,若是寻常人,老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哪会再进一步深入调查。这中了僰人的诡计,其实这里什么也没有,他们根本是用来唬人的场所。” 尹玉旻疑惑地看着我,又瞅瞅石门,说道:“难道,你认为,在这石门背后,是空空如也的?” 我哈哈大笑:“空空如也倒是不至于,因为那里根本是实心的,不信你用石头敲一下,看看空心还是实心。” 尹玉旻将信将疑,但这里并没有什么石头,于是她硬逼着宁镇长把皮鞋脱下来,在石门上一敲,果然发出哒哒的实心响声,于是信服了。 “但是,方才我并没有见你在这里敲过,你怎么知道,这里是实心的?”尹玉旻又问道。 “僰人既然有力气建造这么大的一个回音壁,怎么可能还会在这么简陋的地方藏匿珍贵的法器呢?何况以僰人和其后裔的个性,最喜在人们不注意的地方设计诡计。” “那么,你的意思是那法器就在我们脚底的地宫里?快找找,看看这里有什么机关,可以通往下面的大地宫!“尹玉旻自信满满地说道,招呼我们一起动手。 我摇摇头,刚才已经说过了,从进入万镇塔开始,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声东击西的诡计布局,哪里有可能藏在下面第二层地宫里面。方才我已经看过这里的建筑布局了,一点机关暗道的痕迹都没有。恐怕我们脚底下的地宫,极有可能是一个天然的地宫,当年黄泉村在建造万镇塔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秘密,索性稍加更改,便成了一个天然的诡计。尹玉旻的脑子未免太不开窍了,她见我们纹丝不动,终于有所醒悟,讷讷地说道:“这个,下一步我们要去哪里?” “我想,法器应该藏在万镇塔之外。尹老板,你仔细想想看,之前村子里面的长老来此摆弄法器的时候,有什么古怪的举动吗?” “古怪的举动?”尹玉旻喃喃自语,突然叫起来:“啊,我想起来了。我记得,每次村子里举行祭祀仪式的时候,从村口开始就不许其他人过去查看,只有那村子里面的几个长老可以过去。我那时也很迷惑,因为只是古老的传统仪式,如今想起来,莫非那法器,其实藏在村口到这里的某个地方!” “不错!”我也赞同尹玉旻的观点。 三人点点头,当下一起离开了万镇塔地宫,急急奔赴黄泉村,看路途上有什么怪异之处。黄泉村毁灭多年,诸般设施都被大自然吞没,但是也因为没有了人为的干扰,反倒完整地保存了下来。一路走过去,就觉得路边的地藏王菩萨有点奇怪。 古时候人们外出,多半担心路途遥远,发生意外,所以在很多大路的路口,都摆放有神灵。不过以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应该防止土地爷或者城隍才对。但是这边居然罕见地摆了一个地藏王菩萨的石雕,甚是奇怪。据我所知,大概日本有类似的习俗,号称替身菩萨,只需摸摸菩萨的脑门,就可以为人们解除烦恼厄运。 在我们眼前的这个地藏王菩萨,只有半人高,正蹲在草丛中,身形几乎完全被茅草掩饰住。我们之前来去匆匆,都没有发现这个菩萨,直到此刻仔细搜索,我们才看到。菩萨以整块石头雕琢而成,身上斑斑驳驳,颇有些年份了,上下端详,也不见得有什么问题。我和其他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说道:“抬起来看看,地下有古怪么?” 本来我一个人就可以把石头做的菩萨抬起来,只是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叫了宁镇长一起动手。两人各握住石头菩萨的一只胳膊,一二三齐呼,合力将菩萨抬起来。这小小菩萨,居然如此沉重,果真有猫腻! 方搬起石头菩萨,发现在它的脚底,只是一堆压实了的泥土,可是尹玉旻已经叫了起来:“空的,石头菩萨是空心的。” 我打量横放在地上的石头菩萨,果真看到它的脚底有个洞,是空心的。莫非,传说中的法器就在这里!古代黄泉村的人,就是利用这边有一座佛塔的因素,让人们以为路旁放个菩萨也正常。而中国人又是见神拜神,见佛拜佛,哪里会无缘无故地弄翻一个菩萨。所以秘密就这样完好地保存了上百年,直到我们今天发现。 尹玉旻不顾泥土污秽,伸出胳膊就捅进石头菩萨脚底的窟窿,慢慢摸出一个密龛。她打开密龛,里面还有一个铁函。现场鸦雀无声,尹玉旻慢慢打开铁函,里面竟是一座红稠包裹的宝珠顶小金塔! 这真是一个纯金打造的塔,约莫有一两斤重。塔底下是空心的,尹玉旻抽出一段犹如棺材一样的檀香木函。如此重之又重,里面的法器,一定是相当厉害的! 尹玉旻小心翼翼地揭开檀香木函,我顿时凑上前,三人六双眼睛死死盯住,里面竟然是—— “这不是秘银之图吗?”我失声叫道。 木函里面,正是裹着一卷秘银之图,这些日子里天天研究秘银之图,我就是闭着眼睛也能将其画出来。 尹玉旻翻看了一下,说道:“不是,看这纸张的质地,应该是仿制的。” 我说道:“纵然是仿制的,也不仅叫人啧啧称奇。据我所知,秘银之图只有两张,合起来就是成一体的。这不可能是第三张的,所以应该是仿制两张里面的某一张,拿给我看看,到底是哪张的。” 我从尹玉旻手里接过仿制的秘银之图,眯着眼睛瞧了一下,说道:“咦,这张不是仿冒罗明申祖上传下来的那张吗?传说那张是陈硕奇教授在僰人悬棺里发现的,为此他还毙命了。奇怪,黄泉村的这里怎么会有仿冒它的图纸呢?” 尹玉旻常常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果真和我像的一样,那罗明申,就是所有事件的最终幕后主使!” 我闻言一震,大骇之下,手里的纸片瞟了下去,转过头紧紧盯着尹玉旻喝问道:“你说什么,你怀疑罗明申就是最终幕后指示?” 尹玉旻显出了莫名其妙的神情,反问道:“你也不是在怀疑罗明申吗?一开始你就告诉过我的。” 我摇摇头,说道:“我怀疑的是郭熙明。根本不是罗明申。你为什么怀疑他,说说看,有什么理由!” “首先,他是罗家人。罗家人信奉邪神,一直以来是黄泉村的死敌。自从罗家集毁灭以后,罗家的余党一直念念不忘复活邪神。那罗明翰的表现你也看到过了,他们罗家人就是死性不改。” “这个不曾理由,再说罗明申为人比较胆小谨慎,看他的样子,就不像是这种人。而且他一直被罗家的其他人所排斥!” 尹玉旻哼地一声:“谁知道他的真面目如何呢?我看,就是因为他受到罗家人的排斥,所以才一直装得小心翼翼。然后寻机干掉罗明翰,就能独揽罗家的大权了。有件事情你不要忘记了,就在那天的僰侯神庙前,另外一个血衣夜叉突然出现,逼死了罗明翰。之后罗明申就神奇地现身了。而再仔细想想,凡是那个血衣夜叉出现的时候,罗明申都不在场,反之亦然。所以我怀疑他就是另外一个血衣夜叉!” 我的信心有所动摇,回想起来,确实如此。 “更重要的是,我在那日看到从僰侯神庙中取出来的法器就是另外一张秘银之图的时候,就开始怀疑罗明申了。” “为什么?”我疑问道。 尹玉旻说道:“我在黄泉村生活的时候,听到村里的人说过,故老相传,古时候的僰人先祖们,为了怕忘记秘银之地的存在,曾特意制造了一张地图,分作两半收藏。其中半张收藏在僰侯神庙的某个地方,另外半张由首领收藏。只是后来僰人屡屡回到秘银之地,所以这两张半的地图根本不受什么重视。直到僰侯神庙后来打开,我发现里面收藏的法器,竟然是半张秘银之图,才突然惊觉起来。因为又据我所知,要打开复活邪神,必须拿开两样法器。这两样法器,也是被分别收藏在僰侯神庙和首领手中。但我万万想不到其中一样法器就是秘银之图。那么我在想,黄泉村收藏的法器,是否也为秘银之图呢?而黄泉村的法器早在几年前就被人偷走,导致整个村落的毁灭。而罗明申曾经在黄泉村插队过,现在他的手里又有那半张秘银之图,不得不叫人怀疑,就是他偷走了黄泉村的法器。此刻我们手里的仿冒品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听说在真品被偷走后,村里的长老企图仿造一个法器,可惜没有成功!” 我已经完全信服了,所谓反常即妖,事情经历多了,不免叫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论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喜欢带着一阵怀疑的目光打量整个世界。自从来到有间集镇以后,就非常不大对头,老是在我们身边冒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自始至终总是隐隐约约觉得背后有一股子他人在操作的痕迹。初始我怀疑尹玉旻,因为她的作风实在是太张扬了。然而随着真相的外皮如洋葱般一层层揭开的时候,核心的本质意外地让人吃惊!但假若把支离破碎的线索一一串起来,却也是异常得合情合理。 尹玉旻曾经说过,黄泉村的毁灭,是因为有一个知青偷走了黄泉村的至宝。同时因为失窃的事情,使得村民们迁怒于其他知青,把他们一一杀害。而罗明申亦是说过,他曾经在黄泉村当作知青。或许他以为当事人都已经死光了,隐藏毫无遮掩地公开事情。这样恰恰证明了一件事情,为什么他当过知青却没有死掉,唯一的可能,就是罗明申就是偷走至宝的人。 我不知道罗明申为什么要偷走黄泉村的至宝,但是可以肯定,此后几十年内他就处心积虑地要获得僰人的秘密,但是一个人研究能力毕竟有限,所以他想到了我们夫妻两个。因为我们始终是外人,即使发现了僰人的宝藏,也不会过多涉及。所以他招呼我们过来帮忙。 当我和罗明申一起进入尸庙地下,在镇邪图腾那里发现了传说中的僰人秘术,草纸卷轴。罗明申立时起了贪心,唯恐我和他争夺,竟然偷袭我。待我醒来,还以为他老早一命呜呼,心中还叹息不已。其实那时的罗明申,正在外面追杀宁镇长、何永进等人。宁镇长终于逃脱了性命,可是何永进连同整个有间集镇的人,都化作了黑暗的仆人。 我不禁咬牙切齿地说道:“可恶的罗明申,那么他把我们夫妻叫来,也是不安好心的,就是为了让我们替他找到秘银之村,然后实现他的邪恶愿望。” 尹玉旻又说道:“那也就不难猜测,为什么罗明申会扮作血衣夜叉,因为秘银之图上有相关的法术说明,以他的聪明才智,不难学会!”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大家都被利用了,现在说也没用,我们好好合计一下,如何对付他吧!” 大家就此先回黄泉村,我们在在黎明前赶回去。方到了村口,但见遍地的尸骸,有僵尸,又类人的怪物,乱七八糟躺在一起,显然这里经过一番惨烈的战斗。 “不好,防线被攻破了!”尹玉旻失声叫道,极快地朝那个小屋子跑去。 “怎么回事、”我追上去疑问道。 尹玉旻一边跑一边说道:“我在黄泉村周围布置了一道防线,用不死的僵尸来抵御敌人的进攻,想不到,还是被攻破了。无双危矣!” 我脸色也是一沉,无双有危险,那白水更加有危险了。 我们两人加快速度冲进那间小木屋,推门进入,里面锅碗瓢盆被砸了个乱七八糟,无双、林白水都不在这里,地上却残留着一滩鲜血,叫人不禁心焦。我四下里环视,大声叫道:“白水,白水!” “有人吗?是恒淮吗?救救我!”我突然听到林白水微弱的呼叫,初始一愣,还以为是幻听,但是尹玉旻顿时凝神,使得我注意到,这是事实。我偱声走到木床地下,整张木床都塌了下来,地下似乎有个洞穴。我赶忙把整张木床抬起,这时下面掀开一块木板,林白水直起上半身,对我说道:“谢天谢地,你们回来了!” 尹玉旻把林白水拉了起来,问道:“无双呢?她人呢?” 林白水说道:“你们离开不久,就有一群妖怪冲进来。无双指挥僵尸拼命抵抗,但是终于抵挡不足。于是无双把我藏在了床底的洞里,自己跑了出去,引开敌人。我想,她可能被捉住了!” 尹玉旻大惊失色:“你是说,无双被活捉了?难道,他们真地要那个,因为只有无双才有魃的纯正血统!” 我将无双视作子侄一般,此刻看到尹玉旻的脸色陡然大变,似乎无双会遭到极其可怕的厄运,不禁失声质问道:“你说,他们要对无双做什么?” 尹玉旻沉默半晌,冷冷地说道:“难道你忘了吗?在魃的墓室里,我们曾经看到过,只有拥有魃纯正血统的人,才能唤醒邪神。所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来召唤邪神!” 我心底一沉,所谓祭品,当然不是时常那些猪头牛羊之类的牺牲,而是活生生的人,无双危矣。我拉住尹玉旻,喝道:“走,我们赶快去救他。” 尹玉旻冷笑一笑说道:“不用你说,我也会过去的。她可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转身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叹道:“刚刚过来,转眼又要离开,真是对不起。” 林白水温和地笑笑说道:“没关系,你赶紧过去吧。无双这个孩子,既温柔又可爱,我也很喜欢,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啊!” “照顾好自己!” 我说完这句话,突然想起来,这里还有一个人,便是宁镇长,他怎么办呢?我皱皱眉头,只得这样说道:“宁镇长,这件事情与你无关,而且你也找到了自己小表妹的尸骸,所以你赶紧离去吧。我有件事情拜托你,请把我的妻子,一并带离这里。谢谢!” 哪知宁镇长哈哈大笑,说道:“怎么与我无关!我的小表妹因为那个偷走黄泉村至宝的家伙而惨遭牵连。黄泉村是守护邪神的两大镇邪场所之一,他们的法器必然与邪神的附属有密切关系。我要为我的小表妹报仇!” 宁镇长说出如此坚决果毅的话,想来他也是下定决心,要和我们一起过去了。我初始想拒绝,转念一想,所谓哀兵必胜,多一个人的力量也好,之后我们不知道要和什么怪物搏斗呢。 当下我们商定,由我们三个人前去拯救无双,而林白水则留下来看守。虽说救人如救火,争分夺秒,可是冒冒失失的前去,说不定会前功尽弃。我们已经折腾了一整天,每个人都疲惫不堪,索性暂时休息一下,同时商量救人的计策。 我说道:“假若他们要把无双当作祭品,那么必然会把无双运抵至秘银村那巨大的镇邪图腾下。所以,我们赶紧过去,抢先一步,毁掉他们的阴谋。” “不!”尹玉旻熟悉内幕,说道:“不必那么着急。召唤邪神的祭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以为就是杀鸡放血,一抹脖子就搞定。肯定他们也会准备很多东西,因此现在无双可能先被带回了有间集镇。” 这样倒也是有道理。后来有商议了一下,终于决定先去一趟有间集镇,因为我们总不能赤手空拳的去营救无双,需要准备一些家么。而家么,在有间集镇的派出所里倒是有一些大杀器,希望没有被人搞走。 然后我们匆匆睡了一点时间,吃了少许干粮补充体力。那些妖怪多半在夜里出现,所以我们反其道行之,索性大白天就出动,下午时分三点左右,我们赶到了有间集镇。这个拥有四万多人的繁华小镇,犹如死了一样,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不禁没有人类的活动,甚至动物的声响也没有。小镇笼罩灰蒙蒙的世界中,一片死寂。 我凝视着天空,即使在大半天,也没有一丝太阳,不禁缩缩身子,对旁边的尹玉旻说道:“我觉得怪悚人的,这天地非常邪门。” “我见过,我见过这种景象!”尹玉旻突然害怕地叫了起来。 我心念一动,难道发生过雷同的事情,急忙问道:“什么时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尹玉旻伸手拉住我的胳膊,掌心紧紧捏起来,说道:“那时在几年前,也就是黄泉村毁灭的那一天。因为失去了镇压邪门的至宝,黄泉村终于无力抵抗邪恶的邪神的余力,突然之间,邪神的力量就笼罩了整个山村。人们被邪恶的力量抽走了灵魂,很快死绝!那次只是邪神余力的泄露,却已经毁灭了整个黄泉村。而这次,则邪神的苏醒,将更加恐怖了!” 我想不到,这个所谓邪神的力量,就与核泄漏一般可怕。从寂静的街道上,我似乎还能够看到在那一天,原本街道上热热闹闹,游客们背着行李来此游玩,本地人大声招呼着销售商品,男人们展现自己的力量,而女子们则寻找心仪的对象。突然之间,乌云遮天蔽日,刹那之间邪恶的力量笼罩整个小镇。体弱的人首先抵挡不足,纷纷倒地毙命。而强壮的人在强大力量的驱使下,终于化作了人形走兽,意思全无。有间集镇化作无间地狱,一片悲惨。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实在太可怕了。 我们来到派出所,以前我时常和警方打交道,熟门熟路地摸到储藏枪械的仓库里,找到钥匙打开。这是一个山间的普通派出所,小偷小摸已经算是厉害的案件了,因此他们无需配备强大的火力对付凶恶的罪犯。里面只有几把五四手枪,再厉害一点的是一只散弹枪。 “会用枪吗?”这句话我是专门对尹玉旻说的,宁镇长当过民兵,枪械自然不成问题。 尹玉旻摇摇头,我就扔给她一把五四手枪,简单地教了一下上下弹夹,已经如何打开保险栓,然后到靶场里试发了一下,说道:“打枪就这样,你对着敌人的脑袋,扣一下扳机就可以了。” 尹玉旻犹豫地收下了手枪,在与邪神搏斗的时候,我们再也无暇照看她了。 夜幕渐渐降临,我们也即将出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道:“对了,尹老板,有件事情我想不通。为什么,那个邪神这么厉害,施展魔力把弱者杀了,强者变成妖怪,可是我们现在明明在邪神的力量范围内,怎么没有发生异变呢?” 尹玉旻说道:“根据我们僰人古老的传说,邪神施展这种力量也是非常消耗体力了,据说一段时间只能施展一次。施展之后,残留的景象就是如此灰蒙蒙的世界了。” “嘘,噤声!有人!”宁镇长突然叫了起来,我们慌忙藏了起来,看到前面的地上,有一排人——不,正确的说是僵尸,一跳一跳地过来了。 怎么又遇到僵尸了?我心中暗暗一凛,在我到达有间集镇的第一天晚上,就见识过所谓的僵尸,不过那时活人假扮的而已,作为吸引游客的一个项目。之后再次遇到的,则是受到尹玉旻控制的死尸,近似于鬼怪。 我盯着这排僵尸,他们统一穿着白色的长袍子,面上遮着一块白布,看久了,就渐渐地发觉有点不对劲了。这排僵尸,之所以用“排”这个量词,是因为他们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对,犹如竹签串好的羊肉串一样。中间的僵尸直挺挺的,一上一下整齐地跳跃。而居于首尾两端的僵尸,却是在走路!据说僵尸膝盖坚硬,不能弯曲,所以走路的怎么可能是僵尸,定是活人! 活人假扮僵尸干什么?邪门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尹玉旻,见她也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心念转动,反正只有两个活人,索性一一用闷棍打倒,捉住细细拷问。明知有间集镇化为鬼域,却还敢进入的,定然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是要复活邪神的幕后指示的手下。 当即我对宁镇长使了一个眼色,两人手持铁棍,一前一后,悄悄接近僵尸,突然砸了出去,只听咔嚓两声,僵尸队伍首尾两个人顿时翻倒在地。那其他僵尸也如多米诺骨牌一般齐刷刷地翻倒。 这时候尹玉旻窜出来,这女人战斗力不行,做人倒挺精明的,掏出身子,就像捆猪一样,把前后两个人一一绑起来,啪啪几个耳光打醒。 “饶命,饶命!”醒来之后,那两个人慌忙讨饶,看样子,倒是省了我们很多力气。果然,尹玉旻凶狠地拷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抬着这些尸体来干嘛?老老实实交代,不然,老娘就让你们断子绝孙!” 两个人咕噜咕噜吞咽几下,其中一人说道:“饶命啊,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我们本是有间集镇的居民,但是前几天镇子突然变成了鬼城一般,只有我们少数人活了下来。后来,就有戴着牛头面具的人,要我们把这些人带到一个地方去。” “什么地方去?” 其中走在前面的人说道:“就在我额头,有一个白点,它会指引我们前进的!” 尹玉旻果然注意到,在他的额头边,漂浮着犹如萤火虫一样的一个小白亮点。不禁好奇地拿下来,喃喃自语,说道:“原来是这样啊!” 我对尹玉旻的拷问不敢兴趣,突然我觉得那两个人眼熟,仔细一想,顿时明白,他们就是和我们一起去秘银村的民工,因为民工有好几个,我一时之间倒是没有认出来,于是我叫道:“喂,你们还记得我吗?是我啊!” “啊,朱教授,太好了,你还活着,我们以为你也归天了。” 我根本不是教授,只是罗明申顺口叫我朱教授,于是那些民工也就这样顺口叫我,我也懒得理会。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怎么还活着?”我急忙问道,尤其是何永进的情况,“何先生呢?” 其中一个胆大的民工,慢慢诉说:“那天,也就是朱教授你和罗明申教授一起下尸庙的那天。何永进先生把几个失踪的民工都找了回来了,和我们几个兄弟留在上面守候。我们等了大半天都不见你们回来,。何先生估摸一下,这段时间,如果一切顺利,你们应该把整个尸庙探索完毕了,如果再不出来,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遇到了困难。于是,我们打算派人下来营救,但这时……” 民工的声音突然开始颤抖起来,一定有什么让他非常害怕,迄今仍心有余悸,那是什么?推算起来,那段时间正是我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什么出来了呢? 民工心情稍微平静下来,说道:“我们看到了一个巨大怪物缓缓从三角形的洞里升出来。这是一个不知名的怪物,头顶是一个巨大的牛头,而身子却是人的身子,块头有寻常人的一倍多。” 牛头人?我脱口问道:“是不是一个牛头骨套在人的脑袋上?” “不!”民工摇摇头,“更加可怕!那个牛头人,却是真的牛头,眼睛一眨一眨,牛鼻子还非常湿润。简直,简直就像神话中的蚩尤一样!” 我心底一沉,莫非我和罗明申下去之后,看到的那个牛头就是封印的蚩尤,我们无意中把他唤醒了? “看到这样一个怪物,任谁都觉得很害怕,于是何先生带着我们拿起了武器,拼命向这个怪物射击。这是这个怪物犹如钢铁打造的一样,我们散弹枪打在他身上,就像蚊子咬了一口一样,毫无作用。而这个怪物又非常厉害,一挥手便打死了一个人。同时,从下面爬出了无数个妖怪,向我们发动进攻。我们怕的要死,且战且退,打算逃到汽艇上。可是汽艇却已经叫怪物事先抢走了,我们顿时又死了两个人。没办法,我们就逃到森林深处去,想逃过一劫。” “然后呢?”我紧紧问道。 “唉!”民工叹了一口气,“然后我们在森林深处筑了一个工事,何永进说,他是打过仗,擅长丛林攻略,所以他就留下来断后,我和其他人则先行逃命去。逃到有间集镇,就变成这样了。” 我心里一紧,那就是我看到了工事残骸,只是我终于慢了一步,没有救出何永进。 这时看着那些一动不动的僵尸,我突然一愣,把手指探向其中一具僵尸的鼻翼下,感觉到微微的凉风,于是叫道:“他们是活的!” “活人?” 尹玉旻和宁镇长一起叫起来,尹玉旻于是揪住其中一人大声咆哮:“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那些妖怪,从这些人的鼻孔里吸出白白的一个个亮点之后,就成了这副德行了!” 尹玉旻叹气道:“果然是用这种邪术。” 我心机一动,说道:“我想,这些活死人应该是被运到那秘银村去,作为祭祀之用,我们人数极少,强攻不易,索性借此机会混进去,如何?” 尹玉旻沉思一下说道:“也罢,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但是你和宁镇长可以化装成抬尸工,我怎么办呢?” “只得麻烦你一下,扮作活死人了!” 这是最好的主意了。我叫那两个家伙把衣服脱下来给我们,然后让他们赶紧逃命,越远越好。我们和宁镇长穿上长袍子,两人都是大块头,勉强套了进去,顿时把一件大袍子撑成紧身衣,一块块肌肉或者肥肉鼓出来。尹玉旻看得直抿嘴大笑。 我摇摇头,低下去扶起一个活死人,这才发现僵尸随着活人走动而跳跃的秘密。原来,这些活死人左右胳膊分别被绑在一条竹竿上,但是穿着长袍子,遮住了竹竿,看起来就排成了一队,其实叫是两根竹签串起来的羊肉。当前后两个人把活死人抬起来的时候,走动时竹竿自然会上下晃动,黑夜里看起来,就如一排僵尸脚尖着地,正在跳跃行走一般。 我走在前面,脑门上贴上了放在那个被撕下来的奇怪白点,说来也奇,我就觉得要往哪里走,脚步一步也不会错。 尹玉旻为了方便,在我后面装作僵尸,我说道:“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很疑惑。” 尹玉旻其实是两只胳膊靠着竹竿上,完全让我们两个壮汉抬着走,懒洋洋地说道:“什么事情,叫你如此疑惑。” 我说道:“所谓复活死人,操纵僵尸,不是邪神的独门神功吗?但是现在,反而是你们这些封印邪神的人会复活骷髅僵尸,而邪神却只能出动一些人形怪物,岂不怪哉?” 尹玉旻呵呵笑道:“也不稀奇,这种僵尸的操纵术,是我们僰人在长期与邪神泄露的余力斗争中学会的,所以我们很擅长这种手段。而那个罗明申,我估计还是一个新手,使用这些复杂的邪术,毕竟不够资格,所以只能采用一些较为简单一点的邪术了。” 我说道:“说来也很奇怪,现在明明是科学世界了,科学几乎可以解释一切,但是僵尸啊,还有那些骷髅,每个复活的骷髅,眼里都冒着红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非常好奇,你能说说看吗?” 尹玉旻沉默片刻,说道:“也罢,告诉你也无妨,反正你也不会施展这些邪术。种种的一切,要从最初的魂魄来开始说。魂魄你知道吗?” “知道,魂魄魂魄,七魂六魄,魂主宰思维,魄主宰行动。无双曾经告诉过我。” 尹玉旻不禁悻悻说道:“这妮子,怕是看上你了,连这么隐秘的事情都告诉了你,你老实交代,有没有害了无双的身子。” 我哭笑不得,说道:“你看我是这种人吗?”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十六、山村鬼塔(下) 尹玉旻自言自语,说道:“倒是,无双这么瘦小,你这么块头大,要是来一次,无双老早被你压死了。” 我大喝道:“废话少说,告诉我正题!” 尹玉旻正色说道:“邪神的力量,关键就在于魂魄上。邪神具有非常强大的魂魄,他的魂魄甚至能够影响到其他的魂魄。当人类死掉以后,魂散掉了,但是魄还留着,可是没有魂,魄是不会思考的,所以死人一动也不动。邪神却有一种力量,驱使魄根据他的意思活动。我估计,可能是邪神把自己的一小片魂砌入死人的魄里,让他服从自己。” 尹玉旻顿了顿之后说道:“千百年来,我们僰人在与邪神散逸的余力斗争中,逐渐学会了控制其他魄,这就是操纵僵尸的来历。不过操纵死人的魂难度比较大,因为人死了,魄也会散开几个的,控制魄不完整的身体,这需要极高的技巧。所以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赶尸匠,他们故意吸走活人的魂,让其变成活死人,这样魄留下完整,再可以制成僵尸。” “但是那些骷髅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连块肉都没有了,你怎么还能控制呢?” 尹玉旻咯咯笑道:“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不过,可以说一下,这个法术,别的人都无法使用,唯我独尊!” 我冷笑一下,说道:“我猜想一下,所谓魂,那是白颜色的,魄则是红颜色的。那些骷髅怪,个个双眼发红,估计里面植入了魄。而这个魄强大到一定程度以后,就是枯骨也能活动,是不是?” 尹玉旻说道:“正确,聪明的小孩。” 我非常恼火,老子都而立之年了,老是被一个妇人说成小孩。 尹玉旻又说道:“常人能够操纵一两个死人的魄就非常了不起了,但是操纵骷髅,起码要十个以上的魄结成一团,非常人所能,必须由我来才可以。” 我突然想到,说道:“咦,那个邪神被封印,是不是与魂魄被封印有关。”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是的,我一开始就想到了。魂近水,容易与水结合,而且一遇到巨大的响声,就容易离开人体。不是有人受到惊吓,就会失神吗?黄帝就用擂鼓和雾气打败了蚩尤。” 尹玉旻突然一愣,叫道:“我明白了!” 我奇怪地问道了:“明白了什么?” 尹玉旻神色凝重,过来片刻说道:“我知道她为什么要无双了。上古时期,黄帝击碎了蚩尤的魂,但是没有驱散,被他逃了回去。然后魃便牺牲自己,以自己的魂压住了蚩尤的散魂。所以目前只有邪神的魄,力量虽然强大,却无法使用。无双是魃的直系后裔,与魃一样,拥有相似结构的魂,只要把她的魂加工过,就可以做成打开魃之魂的钥匙,释放邪神的魂了!而这些活死人,则是作为补充邪神魄的食物。” 我立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难怪不住地把活死人运送过去,我粗略估计一下,恐怕整个有间集镇都已经被搬空了吧! 这时远处另外一头的宁镇长不悦地叫道:“喂,你们两个家伙,还在唧唧歪歪说什么?转眼就到秘银村了,若是再传出风声,当心被人看出破绽。再说了,你们一个是有妇之夫,另外一个虽说是光棍,可是也不能太风骚啊!” 我和尹玉旻苦苦一笑,那宁镇长在吃醋,当即合上嘴巴,不再谈话。 我们跟随着那一小片魂的指导,越过黑漆漆的森林,前边陡然开朗,听到了河水潺潺的响声,终于到达秘银村了!我抬头看去,不禁呆住,这是秘银村吗?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魔都! 我们初始来到秘银村的时候,整个村子寂静无声,仿佛死去很久的鬼城。那种感觉虽然不是很爽快,但是至少没有让人震撼。然而眼前的秘银村,完全化作了一个巨大的魔鬼据点,无数不知名的怪物在村子外围徘徊,口中呼呼咆哮。秘银村为了防范敌人而废弃了数百年的军事设施如今又重新开始启用。那瞭望台上点燃了一团火焰,有人警惕地在放哨,而在下面的巨大的闸门下,则守卫着一堆戴着面具的人,手中拿着各式冷兵器,当看到我们前来的时候,突然拦住我们,喝道:“站住!” 我戛然止住,心想他们应该还没有发觉吧,可能是例行的检查。 其中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过来,掀开面具,仔仔细细对着活死人看了一遍,说道:“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慢?快点,急用呢!” 那人一挥手,招呼我们进去。我见他口吃清晰,思维正常,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不是像何永进一样发疯的怪物。之前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参与,似乎他们是一个极大的组织。 闸门吱啊吱啊缓慢地打开一条隙缝,容得我们抬着活死人进去,里面稍微比外面平静一点,走在村庄的道路上没有响声,但是远远看过去,中心的尸庙却灯火通明,似乎有无数人正在劳作。待到我们走进了,却看到惊人的一幕,巨大的尸庙竟然已经被完全铲平了,原本的位置上露出一片巨大的空地。空地两侧是两团火堆,熊熊燃烧,不时有人过去添加柴火。但是所谓的柴火却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居然是原本存在尸庙中的僰人尸骸! “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做呢?”在我背后的尹玉旻低低嘶叫着,充满了愤怒。 “噤声!”我急忙说道,幸好这边没有什么人,所以不会听到尹玉旻的叫声。 随着我们来到空地里,把活死人堆放在一起,看到周围有许多白袍子的人,忙忙碌碌地把一个个活死人搬过去。尹玉旻急忙钻出来,反正服饰都差不多,正好混充。我们看着周围其他人的样子,各自拎起、抬起和背起一个活死人,随着他们来到空地中央,却发现那边开了一个大洞。那些人就一个个地把活死人扔进洞里,一点声息都没有。 我咽了一口水,看看怀中的人,这个洞我是看过的,不下千尺深,一旦掉下去,根本就是死无全尸。要把这个人扔下去,可以吗?毕竟还活着! 我心念转动,瞅瞅旁边的尹玉旻,见她心狠手辣尤胜于我,当即毫不犹豫地把那个活死人丢进去。我一咬牙,照样扔下去,反正没有了思维,和植物人无疑。 “等会儿的时候,你看着我行动!”尹玉旻假装无意贴近我,悄悄地对我说道。 我心念一动,抬起头,瞥见尹玉旻美丽的眸子中似乎另蕴深意,不由得信了她,于是点点头同意。尹玉旻会心地一笑,胡乱扔下活死人,转而又偷偷地朝宁镇长走去。 我们来回搬运着活死人,犹如商量好一样,每搬运一次,离开那巨大火堆所释放出来的光亮就远一分。这片空地极为广阔,不下几十亩,仅以两个火堆的光芒,照亮范围实在有限。再说那些看守的警觉心亦不是很浓,待到我们接近黑暗与光明的灰色地带时候,突然趁人不备,一头就扎入茫茫黑暗之中! 我只觉得眼前好黑好黑,什么也看不到,眼球因为骤然离开了强光,尚未适应在黑暗中捕捉微光。所幸我军人出身,多年的野外黑夜行军训练,使得我习惯这般情况,不会出现把人弄丢的情况。我凝神贯注,全力抓住前方一个女人气喘吁吁的响声和一股淡淡的女子体香。我同时在脚底不时制造响声,提醒后面的跟随者。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时间,尹玉旻戛然止步,低声说道:“好了!” “这是在哪里?” “尹老板,你带我们来这里干嘛?” 两个男人的疑问随着一阵低低地划火柴声停止。我微微合上双眼,习惯了黑暗之后又开始有点拒绝光明了。我四下里张望,我们这是在一间秘银村僰人的普通小木屋里。虽说敌人人数众多,但是秘银村毕竟面积广大,他们一时不能控制整个村子,只能在重点区域把守,而眼前这种普通的小木屋,根本不会关注。 宁镇长笑道:“尹老板好本事,在黑乎乎的地方,我们根本是四向不明,但你还能准确无误地跑进一间小木屋里,厉害!” 尹玉旻哼地一声,说道:“我在此生活过多年,熟悉地不得了,便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每一寸土地。” 奇怪,她不是出身黄泉村的吗?怎么又在这里住过? 说完,她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盏古老的气死风灯笼。尹玉旻点燃了灯笼,然后照着地面摸索,倏然拉住一个东西,叫道:“朱先生过来,你力气大,帮我一把!” 宁镇长接过灯笼,我伸手过去,却拉到一个铁环。我使劲往上抬,只听轰隆隆一阵巨响,拉起了一个铁盖子,下面露出一个洞穴的入口。 尹玉旻拿走灯笼,半个身子先伸入洞穴,向我们招招手说道:“进来吧!” 我和宁镇长一阵疑惑,但是还是跟着尹玉旻爬了进去,下降十多米之后,便是一个低矮的隧道,做工甚为粗糙,我们只能矮身如老鼠一样在里面爬行,闻着一股浓浓的发臭霉味。 我疑惑地问道:“尹老板,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隧道。它是做什么的?” 尹玉旻笑道:“大凡饱经战乱的地方,逃生设备必然不会缺少,自从四百多年前残余的僰人逃入这个村子开始,他们就不停地开始经营这种地道了。前前后后,共挖掘了三百多年,地下隧道长不计其数,几乎贯穿了整个村子,可以从一头进入任何一个地方。我么,方才就说过,我从前生活在这里。” 我越发怀疑,说道:“我第一次来到秘银村的时候,发现这里没有一个活人,虽然根据少许线索,推断曾经有人从这里成功逃生,但那也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尹老板,你已经坦然承认自己是僰人后裔,但是以你的年纪,显然不是那几个逃出去的人之一,这是怎么回事?” 那女子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尹玉旻就爬在我前头,这个女子身材曼妙,丰满的屁股一扭一扭,甚是性感,我大怒之下,半是恶作剧,半是惩戒,突然拍了一下她的屁股。尹玉旻慌忙一声尖叫,却也没有生气。 也不知道往前爬了多久,尹玉旻低声说道:“到了!”然后一口气吹灭灯笼,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我们跟着她爬了出去,触手从最初的泥土转变成了木头,似乎到了木板上,空间也一下子变大,容得我们几个人坐在一起。尹玉旻从墙壁上弄了一下,突然射出一道光线,随之还有声音传来。 “我们虽然支持你,但是若是要把我们的神复活,实在太可怕了!我建议,还是保持目前这种状态!”那边有人说道。 尹玉旻说道:“这是祠堂,保密又比较大,我相信敌人有什么事情,一定会在这里的。” 尹玉旻看了一下情况,把洞口转让给我。我看过去,外边有很多穿着白袍子的人,正在激烈地争辩,而他们争辩的对象,就是一个背对着我的白袍人。他戴着高高的帽子,手中拿着一把权杖。 “我也不支持复活邪神。这是我们整个家族的事情,我们是族里的长老,你应该听听我们的意见!” 那高帽子的白袍人什么也没有说话,突然拿起权杖对着那个说话的人一指,从权杖中弹出一颗白色的魄,落在说话人的嘴巴里。那人先是吱吱嘶叫,随之整个人犹如晒成鱼干一样,瞬间化作干尸!顿时众人不寒而栗。这时高帽子白袍人发话了。 “是我找到了神,我要做什么,你们只需无条件支持即可,不然他就是下场!” 好你个罗明申啊! 我恨地直咬牙切齿,这时一只小手伸过来,搭在我肩上,低声说道:“稍安勿燥!” 这是尹玉旻在警告我,这个女人,耐心比男人还可怕,明明和她最亲的无双落在罗明申的手里。当心我也按乃住冲动,我先得把无双给救下来,而且我不知道罗明申把邪术练到什么程度了。 宁镇长也悄悄走了过来,好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若是有意外,随时可以照看。我偷偷瞄了一眼他,唯恐宁镇长受不了罗明申是偷窃黄泉村至宝的罪魁祸首的事实,马上冲上去与其玩命。但是宁镇长面色平静,毫无异样,我先是一愣,随之明白,定是事先被尹玉旻严厉警告过,否则以他的性格,老早就出去玩命了。 “我们的使命,就是复活战神!”罗明申极其愤怒地大声咆哮着,响声如此之大,使得我陡然一震,顿时回过神来。糟糕,方才思想开小差,一直想着其他事情,居然没有听到罗明申在说什么。我唯恐漏掉其中的关键语句,急忙把耳朵贴住墙壁,仔细侧耳倾听。 罗明申叫道:“你们这群不孝的子孙,难道忘了祖先的誓言吗?我们罗氏一族,不是普通的人,是神选之民,我们的职责就是消灭操纵僵尸的邪恶僰人,复活战神。为了复活战神,这两千多年来我们与僰人展开了生死决斗,我们扮过捉鬼人,也穿着茅山道士的袍子,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打倒了僰人。眼看战神即将重新降临人间,你们竟然说出不能让他回来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是怎么样的居心啊!” 尹玉旻一呆,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说道:“茅山道士,原来是他们啊!” 我顿时生疑,问道:“听你的口气,似乎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一样?”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不错,我知道他们是谁,原本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也应该和我们僰人一样,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想不到他们还有如此之大的势力!” 世界上有正就有反,有为了镇压蚩尤而存在的僰人,当然也存在着为了复活蚩尤而不懈努力着的一族:刑天! 当然事实上,他们并不是远古时代那个被蚩尤附身的首领刑天的后裔,刑天只是他们的自称,含义就是即使断了脑袋,也要把*当作眼睛,肚脐当作嘴巴,持续不断地战斗着复活蚩尤的人。 历史上,僰人与刑天一族不止一次发生过多次惨烈地交手,互有胜负,但是终究邪不胜正,而且僰人掌握着巨大的银矿资源,经济势力雄厚,加上一直躲在深山老林中,躲避了外面的战乱。而刑天一族则在外面,运用装神弄鬼的方式招揽门徒,这种手段在战乱时期有用,一旦政权统一,朝廷便将他们视作妖孽,时常剿灭。所以历经两千多年的交手,到了明朝的时候,僰人已经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民族,而刑天一族依旧是历史黑影中苟延残喘的弱小虫子。力量悬殊得就像虫子与大象一般。 但是虫子也有虫子的斗争方式,蝎子的毒液,可以毒死一头大象。他们于是改变策略,假借茅山道士的名义,四处捉拿僵尸。而僰人恰恰为了消除邪神的影响力,不停地把僵尸运往外地。这样在世人的眼里,僰人就是一个操控死人的邪恶团体。同时刑天一族四处宣扬僰人的财富,当时朝廷恰恰急需要大量的银子,于是发动大军围剿僰人,僰人终于毁灭在刑天一族的手下。 残存的僰人逃入了深山老林,不再外出,企图借避世来躲避敌人的追杀,一些僵尸的处理则交给外围的一些部民。这点反而使得刑天一族非常伤脑筋,他们根本无法步入那茫茫的林海,也根本无所谓找到僰人的秘密据点。终明到清,刑天一族除了以茅山道士的身份不停地和操控僵尸的外围部民交手以外,一无所获。而僰人外围的黄泉村除了在技术上与僰人有传承以外,其他一无所知,而且为了生存,渐渐地把处理僵尸这一正当业务,发展为制造、销售以及使用僵尸这一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恐怖门路,每次与茅山道士交手,均是心狠手辣,不留余地,刑天一族损失极大,不得不暂时偃旗息鼓。 到了满清的时候,刑天一族装神弄鬼的手段,毕竟不容于官府,加上他们又和白莲等邪教合作,也受到了官府的重大打击,几乎全军覆没,只留下罗氏一支。他们隐秘在历史的深处,直到了太平天国的时代,天下大乱,他们就鼓动太平军鼓动西征,来到湘西,凭借强大的武力暂时压制住了黄泉村,但是不能完全消灭。于是两个村落就展开了百年的血腥争斗。 转眼间到了民国年间,僰人日渐消亡,外围的黄泉村也越发隐秘。刑天一族毕竟常年与外人生活在一起,了解新事务比较快,他们于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企图从考古和历史方面来揭开僰人的秘密。 这时宁镇长从那个洞里看完,便转让给我,我看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听尹玉旻所叙说有了印象,总觉得罗明申等人的衣服,除了颜色不对,却是非常像茅山道士的服饰。 我看到罗明申这时走了过去,手持权杖,高声欢呼:“难道你们忘了吗?一旦战神复苏,他将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力量,难道你们不期望?” 众长老威慑于罗明申的恐怖力量,慌忙应承说道:“正式如你所言,不亏为我罗氏这一代最杰出的人才!” 罗明申哈哈大笑,得意之极,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先去预备一下,等到了明日,战神的复活仪式即可举行。”说完,他离开了大堂。 一待罗明申走开,众长老纷纷擦洗额头上的冷汗,相互之间讨论说道:“族长真是疯了,一旦战神复活,带来的只有死亡的世界。虽说战神会赐予我们永生不死的肉体,但是那先决条件是肉体已经死掉,战神才能给予永不腐败的尸身。要是他脑袋正常一点的话,就应该维持目前的局面,相对而言,我们对僰人的银矿兴趣更大!唉,要是罗明翰没有死就好,狂人总胜于疯子。” 他们一边讨论,一边三三两两地离开,尹玉旻急忙说道:“那个罗明申说去准备复活邪神的仪式,祭品定是无双,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无双,走!” 眼看罗明申和众刑天一族的长老越走越远,尹玉旻心急如焚,紧紧扯住我的胳膊,催促我及早动手,我摇摇头,说道:“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要打草惊蛇!” 说话间,从外面进来了两个人,打扮如同外面的看守,我顿时计上心来。我猛然一脚踢开前面的墙壁,原本以为可以踢开一个大洞,哪知墙壁不甚牢固,我用力又过猛,竟然把整块墙壁掀起,呼地一声飞了出去。这不禁叫我们自己人吃了一惊,那外面的两个看守更是大吃一惊,抬起头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好机会,因为我们的位置比较高,我呼啦一声跳下去,未待这两人反应过来,已叫我一拳一个,统统打翻在地了。 我随手就开始剥他们的衣服,现在身在敌人的心脏部位,隐蔽一点才好。我挑了一件大一点的穿上,回头问刚刚跳下来的尹玉旻和宁镇长:“你们随同我一起过去?” “尹老板过去吧!”宁镇长说道,“我四下里找一找,看看有什么趁手的家么。” 尹玉旻点点头,急急忙忙地剥下另外一人的衣服穿上。这些衣服,类似于道士的袍子,又大又宽敞,而且有头罩,恰好把我们的面目隐藏了起来。事后我马上把这两人塞到出来的秘道里,万一有人发觉,正好诬陷他们。 我和尹玉旻一手一个,夹住那具干瘪的尸体,往外走去,这里尹玉旻地形熟悉,我们倒是不必担心走错路以至于被发觉。果然外面把守重重,但是见到我们拖着一具尸体,都没有反应。我低声问尹玉旻道:“这样走来走去也不是办法,你熟悉路途,你看罗明申最有可能在哪里?” 尹玉旻沉思片刻说道:“以他的身份,应该住在最为豪华的房间里,但是他的隐秘也是最多,定是要在安全的场所,我猜可能是地下室吧!” 如是而言,我们两人转而向地下室进发,那守卫地下室的看守心生疑惑,喝道:“你们两个,来这里干嘛?没有长老的吩咐,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我正要动手将他们打昏,突然感到手腕里蠢蠢欲动,低头一看,竟是夹着的干尸动了起来,迅猛地扑向那两个看守。干尸会动已经非常骇人了,而且居然还会如猿猴一般灵活地袭击他人,更是叫人大吃一惊。那两个看守惨叫一声,吓得动弹不得,终于让干尸掐住喉咙,生生地扭断脖颈,鲜血如潮水一般喷出。 纵然我见过无数杀人的场面,如此骇然的还是第一次看到过。我回转脑袋,那尹玉旻正冷冷地盯住两具尸体,面无表情。是她,催动了干尸,立即杀了人。我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尹玉旻发动控制僵尸的邪术,一刹那间,就以为她也是一个死人一般。 我没有理由去指责她的作为,心里固然不大有滋味,还是马上拉着尹玉旻赶往地下室。地下室灯火通明,我们踏踏跑了进去,方进入就听到罗明申大声喝道:“什么人,竟敢擅自闯入!” “我,朱恒淮!”我冷冷说道。 罗明申稍微有点愕然,说道:“是你?你居然还没有死掉?我本以为,你的尸体都应该已经喂老鼠了,看到你们当过兵的脑壳都太硬了,我砸地不够狠!” 我呵呵笑道:“多谢夸奖!罗明申,我可是很想念你啊,都恨不得把你杀人,扒下人皮做成帽子,时常陪伴在我身边!” 罗明申放声狂笑:“你敢吗?” “你,不是罗明申,你是郭熙明!”我突然意识到。 这个事实叫我极为震惊。 我们一直在设想罗明申在整个幕后布局,所有的证据也都指向是他。但是到头来发现,真正的凶手竟然是郭熙明,能不叫人吃惊吗?我吃吃说道:“怎么是你,不是罗明申?他人呢?” “罗明申?哈哈,现在或许已经在地底腐烂了!”郭熙明冷笑道。 “那么,当天是你在背后袭击我的?” 郭熙明说道:“不错,就是我!当天我一听说你们下了尸庙后,就马上跟了下去,看到你们已经把图腾打开,取出了里面的神器,我就催动骷髅,乘机把你们都杀了。可惜你这个家伙,居然命大没死!” 我的疑惑顿时解开,想想若是罗明申要袭击我,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发动邪术,只需要在我背后偷偷下手就可以了。唯独郭熙明,因为有我们两个人在,罗明申随时可以提醒我,所以不得不先以骷髅怪引开我们的注意力。 “那么血衣夜叉也是你?” “这倒不完全是,因为血衣夜叉有两个。一个就是我们亲爱的无双小妹妹,还是有一个就是我!” 难怪如此,那么悬棺崖下的导游之死就可以解释了。无双是不会杀人了,若罗明申是血衣夜叉,也没有理由去杀他。但是郭熙明却不得不除掉导游,因为是他下令叫导游把悬棺弄下来的,唯恐暴露了身份,就除掉了导游。 但是这样一来,另外一个问题开始困扰我。郭熙明是一切幕后主使的话,那么罗明申扮演的是什么角色?罗明申的秘银之图是从哪里来的?我紧紧盯住郭熙明,喝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呵呵,其实我也是罗家人,我的真名叫做罗明熙!” 什么!我又是一惊! “你想不到吧,其实我也是罗氏一族的人,都是刑天的后裔。只是……”他的声音渐渐开始低沉起来,“我家却是被罗氏一族放逐出去的弃民,永远不许回到罗家,也不许跟罗家的姓氏。我的先祖娶了一个郭姓的女子,暂时改为姓郭,但是他一直教训子女,永远不要忘了自己的真名实姓,一定要回到罗家!数百年来,我们一直努力地想回到自己的家族里去,但是基本没有希望,除非——除非复活战神,得到族人的肯定才可以!” 罗明熙继续说道:“直到我这一代,才逐渐有了可能。我代替罗明申,去下乡插队!” “原来插队的是你!那么黄泉村的秘银之图,就是你偷的了?”我顿时又解开了一个谜团。 “不错,罗明申性格胆小懦弱,让他去下乡插队,简直要了他的命。当时我家和他家住的不远,我听说了去的地方是黄泉村之后,就假装愿意顾着朋友的情意,替代他过去。等我想方设法偷了秘银之图后,就赶紧逃离。” 我问道:“那么秘银之图,又怎么出现在了罗明申手里呢?” 罗明熙无奈地摇摇头说道:“可惜,因为家境贫困,我一直没有读多少书,更不用说研究深奥的秘银之图了,好在我一向来直到罗明申是这方面的行家,只要交给他,由他去研究出来结果,我便坐收渔翁之利即可。于是偷偷派人过去,以一个什么陈硕奇的故事骗过罗明申,要他去忙碌。” 原来如此。 罗明熙说道:“后来我听说罗明申已经有了成果,马上从南洋回来,我相貌已经整过容,又满口粤语,罗明申根本认不出我来。于是我就扮作血衣夜叉,一步步把你们引过去,先是到了罗家集废墟,干掉了罗明翰,之后又夺了秘银村的宝物。哈哈! 我心头不禁恶寒阵阵,罗明熙这人比我想得还要阴险狡猾,从他所作所为来看,根本就是一条吐信的灰色蝮蛇,剧毒无比! 他原本是背对着我的,这时缓缓转过身来,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了真实的面容,一见之下,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从这次见到罗明熙开始,我便发现他始终躲在衣服里面,不肯露出真实的面目,原本以为这人故弄玄虚,如今才知道…… 我看过去,他的皮肤呈现一股不正常的苍白色,犹如一个白化病人一样,那一头原本应该黑色的头发,此刻闪烁着妖异的鲜红色,好像是用血染过一样。他的眼珠,更是骇人地冒出一股碧幽幽的诡异色彩。当他说话的时候,嘴巴里露出一口黑色的牙齿。他完全变了,变得不再像是人,而是一个妖怪一样! “你看到了我的模样了吗?这就是代价,我获得了战神的力量,我的人,也就变成了这幅模样!”罗明熙慢慢说道。 我只觉得一阵恶心,对面的罗明熙,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异味。我忍不住说道:“正好,这种外貌和你那颗涂满蝮蛇毒液的心一样般配!” 罗明熙呵呵说道:“随你怎么说,这也是我心甘情愿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与我合作,我也可以赐予你不死的力量!” 我哼地一下,说道:“要是我变成你这幅德行,我的老婆一定会和我闹离婚。再说这些妖魔鬼怪,老子是一向来不大喜欢的!” 罗明熙说道:“世人就是这么喜欢误解,什么妖魔鬼怪,那是他们无知,才会这么说的。我研究了战神的力量几十年,到现在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所谓的魔,根本不存在,他们其实是生活在地底的异种生命!” 尹玉旻冷冷说道:“胡说八道,什么异种生命,他们就是魔力!” 罗明熙眉头一皱,说道:“你这个无知妇人,知道个屁。他们是一种非常其他的生命形式,既不是细胞,也不是病毒,而是一种超乎我们想象的能量体生命。这种生命体本身没有躯体,需要寄生在一定生命上才能体现。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无比的智慧!” 罗明熙转而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在这颗星球上,只有我们人类有智慧吗?因为,我们就是这种生命的体现!” 我心念一动,说道:“你是说,我们的灵魂,就是这种生命体?” 罗明熙得意地说道:“不错,不亏是学者,一猜即中。很早以前,我们的身体,应该说躯壳,就被这种生命占据了。不,确切的说我们的意识就是这种生命的本身存在。虽然这种生命体拥有智慧,能够思考,但是必须依靠我们人体。这种生命体好像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一样,人体就是计算机硬件,一旦计算机硬件毁掉,操作系统也无法运作。不过这种生命体是长久存在的,一旦人体毁坏,我们的灵魂,也就是这种生命体,就会回到地下,正是所谓回到阴间。既然这种生命体是诞生于地下,我推测,他们可能是从地壳里发展出来的。不过凡事也有例外,像人的灵魂是正常的异种生命体,但是在地下,也会出现一些变态的生命体。” “就是如蚩尤一样的怪物!” “不错,他们以同类为食物,拥有强大的力量,而我的责任,就是让他们复苏!” 尹玉旻科学知识贫乏,哪里听得懂我们的对话,忍不住大喝一声:“还跟他废话什么,抄家么上!” 我当机立断,懒得再与罗明熙多废话,呼啦就纵身一跃,直扑罗明熙。却见罗明熙面露微笑,抬起手中的权杖,指向我说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受死吧!朱恒淮!” 那权杖头上稍稍露出一丝红光,转眼就如水中的火柴头,吱啊一声灭掉,罗明熙脸色顿时大变,抬起头凝视着尹玉旻,大怒道:“原来是你这个妇人捣鬼!” 我素知尹玉旻擅长僵尸死灵的操作邪术,而罗明熙似乎初入****,手段不够熟练,立时被尹玉旻压制了下去。罗明熙最拿手的本事施展不出来,慌乱而逃,但我已经追猎上去,转眼就可以把罗明熙一拳打倒了。这时—— 呼!割破空气的剧烈响声发动,我感受到一股巨力袭击过来,不由自主地硬生生止住身体的前倾,向前看去,又是何永进阻挠于我! 这个家伙,自从我们在魃的墓穴里逃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了,原本以为老早归天,却依旧被罗明熙奴役着守在身边。这次他没有戴上无聊的牛头面具,而是面色阴沉,眼眸中似乎渗出鲜血一般,手中提着一把半人多高的巨斧,对着我就横劈过来。 可恶!我一个纵身避开何永进的袭击,四下里张望,这个地下室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么可以阻挡这把巨斧。我只能狼狈地逃窜着,那把巨斧不时在我周身闪过,没闪过一次,就把我身边的家具、墙壁劈个稀巴烂,火星四溅。 眼看罗明熙已经逃之夭夭,这里又没有发现无双的身影,我只得无奈地逃向尹玉旻的方向,一把拉起女人就撒腿开溜。好在我们两人都是空手而来,而何永进提着一把巨斧,身形不如我们两人灵魂。我们赶忙与其拉开距离,一口气逃出地下室,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恶,这次居然让这个家伙给跑了。”尹玉旻忿忿不平地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更加糟糕的是,尽管我们认为地下室里极有可能关着无双,可是到头来,并没有发现。” 尹玉旻忧虑地说道:“无双是极为重要的祭品,是打开黑暗世界门的钥匙,定是藏着一个秘密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恐怕只有罗明熙才知道。可惜眼下我们已经叫他发觉了,罗明熙一定躲藏起来,我们再也无法询问。” “不,无双迟早会出现的!”我安慰尹玉旻说道。 尹玉旻苦笑一下,摇摇头说道:“我明白你的意识,就是说,当他们开始祭祀的时候,无双终究会出现。可是到了那个辰光,必定重重把守,以我们三个人的实力,根本无法救赎!” “谁说的?”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顿时一凛,但是发觉对方乃是宁镇长,这才松了一口气,骂道:“你这个老小子,为什么无声无息地想幽灵一样出现?” 宁镇长哈哈大笑:“我脚步很重,可是你们两个太全神贯注了,居然没有发现我。好了,不说废话了,看我发现了什么!”宁镇长摇摇手里的一个包裹,我凝神看着,失声叫道:“工程zha药!” “不错,正是我在这里无意中发现了,应该是他们当初把尸庙炸掉的时候,残留下来的。” 我恍然大悟,难怪刑天一族能够在短短几天内就把巨大的尸庙给铲平,若是单以人力而言,则需要耗费数千人数天的时间。 尹玉旻盯着zha药,颤声道:“你,你,是想在他们祭祀的时候,把zha药扔过去吗?这不行,会伤到无伤!” 宁镇长摇摇头说道:“我哪会那么无聊,再说这是工程zha药,通电才能爆炸,又不想一般打仗的时候那种zha药包,一拉纤就爆炸。我,是有另外一个主意!” 我急忙问道:“什么办法?” “水淹七军!”宁镇长一字一语说道。 “水淹七军?”我喃喃重复着宁镇长的话,疑问道:“你的意识是,想放水淹掉这里?” 宁镇长点点头说道:“不错!” 他蹲了下来,在地面上简单地画了一下这里的地形。首先是一个三角形,便是秘银村的图形,周围被三条河流包围着。宁镇长指着秘银村的图形说道:“当初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地形已经探测过,粗略的来说,这边是东面地势稍高,河水从东向西流动。而秘银村中心的地势却比较偏低,再加上又有一个大坑,若是水流泛进来,极容易被淹没。所以我的计划是在东面的河流那里筑起一道大坝,等水蓄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 我大喜,说道:“好主意!” 尹玉旻迷惑不解,说道:“这能行吗?” 我点点头,说道:“当然可以,而且我们最好在举行祭祀的时候放水。一来放水可以冲掉那些怪物,二来可以乘混乱抢救无双,第三,别忘了,那个蚩尤的怪物,可是怕水的!” 尹玉旻终于同意,我们商量片刻,定下计划,首先我和宁镇长悄悄地在东面河流那边筑坝蓄水,然后等到祭祀开始的时候,尹玉旻想尽一切办法拖延仪式,然后宁镇长炸掉大坝,等水放出来的时候,我乘机拯救无双! 所干就干,当下我和宁镇长撑着黑夜,偷偷地溜到东面去。此刻我们已经被罗明熙发觉了,他发动刑天一族和他手下的怪物,到处搜寻我们。他以为我们要拯救无双,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却是跑到了东边去。秘银村面积甚是广大,一时之间,也是无人能够发觉。 要在小河里筑起一道大坝甚是容易。因为河水并不是很急,所以我们先砍下几棵大树,倾倒在河里,然后不停地把树枝、泥土和石头往大树之间扔过去,折腾了大半夜,终于筑起一条大坝,拦住了河水。宁镇长把偷来的工程zha药埋下,拉好电线,就等着炸开大坝了。天色开始蒙蒙亮,我却唯独不见了尹玉旻,心中奇怪,便到处寻找,远处传来淅沥沥的水声,我走过去,迎接着朝霞,在树荫之间看到了曼妙的一幕,顿时呼吸都几乎停止。 我的视线穿过了林荫,来到小河上。这时候,天上绚烂的朝霞映下来,把水面染得波光粼粼,犹如金色鲤鱼一层层的鳞片一般,泛起夺目的七彩光芒。然而真正叫我眩晕的,却是矗立在浅水处的一具女性躯体,我正对着朝霞,背光只能让我看到一个优美的女性曲线轮廓,她弯下腰,把衣服浸到水里,轻轻在身上擦拭。 突然女子说道:“既然过来了,何不显身堂堂正正的偷看呢?” 我一阵尴尬,犹如被捉住的小偷,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出来,说道:“偷看怎么可以说是堂堂正正的呢?我呢,正在欣赏美女沐浴!” 尹玉旻咯咯娇笑,她是一个豪放大方的女子,并不害羞地回避我,而是转身正对着我说道:“喂,把我挂在树枝上的衣服扔过来。我原本打算趁你们都不注意的时候洗个澡,想不到还是叫你这个色胚饱了眼福。” 我老脸一红,斜眼看到旁边的树枝上挂着一些女子的衣物,便一一扯下来扔过去。尹玉旻虽然大胆,但是毕竟有点矜持,背对着我穿上衣服,走上岸来。 “坐吧,陪我说说话。”尹玉旻说。 我稍微一迟疑,眼看尹玉旻毫不犹豫地坐在一根突起的树根上,便也跟着在她旁边坐下。我扭头看过去,尹玉旻正眯着眼凝视着远处的朝霞,过了一会儿叹气说道:“我有感觉,这次我不会活着回来了!” “你这是什么话呢?” 尹玉旻回转头来看到我说道:“人生短短几十年,我也算活够了,该吃的苦都吃过了,该享的福也都享过了,这一辈子没有什么恰挂,但是我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无双。” 我正色道:“放心,我会竭尽全力救出无双。” 尹玉旻疲惫地摇摇头,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在想以后无双怎么办?总不能跟着我过一辈子,所以,有件事情我想拜托你。” “什么事情?” “请你在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无双。你是个不错的男人,那林妹子也好,加上无双对你有好感,能够顺畅地生活在一起。” 我一怔,尹玉旻到底怎么了,如此悲观,已经开始托付后事。隐隐一想,之前我们在一起,尹玉旻对恶劣的环境并没有什么不满,唯独在今天突然沐浴更衣。据我所知,很多地方的风俗都是大喜大悲之日,都得沐浴,以示神圣。难道尹玉旻真的预测到自己将遭受不幸? 现在我们手头没有什么可以吃的,早餐就我想办法在河里捞了几条鱼,凑合一下当早饭,填满空荡荡的肚子。然后我们按照分工行动,宁镇长留下来等候我们的信号,一旦我们发出信号,即可炸掉大坝,水淹秘银村。而我们和尹玉旻伺机救人,消灭邪恶的蚩尤邪神。 当下我们就分别,我和尹玉旻两人穿过密密麻麻的丛林,赶往秘银村的核心区域,悄悄躲藏在树丛中,不让敌人发觉。 而在秘银村原本尸庙的地方,似乎是因为我们昨天的意外来访,罗明熙唯恐我们加以捣蛋,于是把祭祀的仪式加快进程,此刻已经在尸庙那个大洞上,筑起了高高的祭台,四周围满各式妖魔鬼怪和刑天一族的人。他们剑拔弩张,随时预备着我们的进攻。 “糟糕,比我想的情况还要坏!”我身边的尹玉旻眉头一皱。我们人数少,仅能依靠的就是偷袭和突然而来的洪水。但是对方眼下人这么多,即使我们发动洪水把他们冲走了,那也会遗留下不少,我去拯救无双依旧困难重重。 “见机行事!”我只能这么说了。 尾声、僵尸灭绝 祭祀邪恶的邪神,当然不可能是在大白天了,我们从天亮等到天黑,一直躲藏在树丛中间。我倒是也罢了,毕竟我是军人出身,之前在南方丛林的热带丛林中伏击,条件更是恶劣百倍,至少这里没有蚊虫滋生。尹玉旻却是叫我吃了一惊,其女为人坚忍,居然和我一样趴着一动不动,防止打草惊蛇。 约莫到了午夜时分,月圆半规,值守的刑天一族比我们更加疲惫不堪,但是事情终于有所转机。 “他们来了!”尹玉旻突然攥住我的胳膊。 我悄悄抬起头,远远地看到,从另外一面,来了一排穿着白色袍子,戴着高高帽子的人群,好像美国历史上的三k党,又似欧洲的幽灵一般,打着铃声走了过来。他们中间有四个人抬着一块板子,上面似乎躺着一个人,似乎就是无双的模样。全身裹在一块白布下,一动也不动,好像昏迷不醒的。 这些人抬着无双走到祭台前,把无双连人带板子一起架在祭台上。这时另外一个戴着头罩的男子走了上去,他手中拿着一只权杖,正是罗明熙,他哈哈大笑一声:“朱恒淮,尹玉旻,我知道你们就在这里,但是现在我就要割开这个小女孩的动脉了,让她的血唤醒伟大的邪神,你们敢出来吗?” 我知道这是罗明熙在激我们,但是他们万万想不到,我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我朝尹玉旻点点头,示意可以动手了,之后尹玉旻就凝神,额头上缓缓升起一道白点,这是魂魄的召唤术,只有尹玉旻、罗明熙等少数人才能施展。而我们的信号,就是这个。 白点飞快地冲向宁镇长所在处,罗明熙又在大声咆哮,试图把我们引出来,等着吧! 忽然,远处传来轰的一下沉闷的响声,众人大骇,过了少许时间,看守东面的刑天一族跌跌撞撞跑出来,失声叫道:“洪水,洪水来了!” 我向那些人呼喊的方向望过去,脸色不禁陡然变掉。那几个看守东面森林的刑天一族人,一面不住大声地呼喊救命,一面拼出全部的力气向前奔跑逃命。可是人的脚力哪能够赛过顺势而下的汹涌洪水呢?只见那咆哮的洪水犹如一千头巨兽并驾齐驱,卷起五六米高的大浪,澎湃地扑上来,所过之处,遇树折树,逢土摧土,当真是风卷残云,不留片丝。那几个人眼看已经逃出了森林,赶到秘银村的空地上,刹那之间就让洪水追上,立时吞没,无影无踪。 我根本想不到这样一条小小的河流,居然能够卷起如此之大的洪水,根本如海啸一般。原来河水虽然缓慢,但是这毕竟在季风地区,水量丰沛,一天一夜积蓄下来,竟不下数百万立方米,霎时爆破,又是从高处涌向低处,释放的能量相当惊人,水势浩大,仿佛黄河的壶口瀑布一样宏伟。 洪水摧垮了整个东面的森林,立即冲向秘银村的中心位置,这里地势较低,洪水自然偱地球引力而来。那罗明熙顿时脸皮变掉,未待他开口,手下便已经一窝蜂地四下溃逃了,唯独那众多的怪物不得命令,依旧傻乎乎地站立着。 洪水瞬间便涌了过来,冲到这里水势已经减少了不少,但是浪花依旧有两三米高,罗明熙来不及从祭台上逃脱下来,连忙高声呼喊那些怪物们,牢牢抱住祭台,不至于被冲走。怪物们得令,抱住了祭台的四个脚。可怜人力怎么能够和天力对抗呢?那些怪物们,或是被洪水冲到了深坑里去,这倒是摔下去还得个痛快。那些更加可怜的,牢牢抱住祭台四脚不可放,立时叫巨大的水里压地缺胳膊断腿,甚至脑袋也无影无踪了。 那祭台终于无法承受洪水的巨大冲击力,摇摇欲坠,直向那大洞倾斜下去。我顿时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里,倘若这祭台一不小心摔了下去,那无双连尸骨也找不到了。我真后悔,估错了洪水的威力。 轰然一声巨响,那祭台终于顺着大洞的位置倒了下去,木头发出咔咔的可怕响声,咚的一声响,却是那祭台的长度远远超出大洞的直径,居然横亘在了大洞之上。罗明熙真是好****运,见他牢牢抱住祭台,居然没有被冲下去。 其时洪水已经是鲁缟之末,业已式微,那水量初始汹涌地涌进大洞里面,继而渐渐地犹如溪水细水长流,水势退了了。据我所知,那大洞本身就有数千米深,加上底下空间无法想象,完全可以容纳更大的洪水。 虽然洪水退去了,可是我们的目的也已经达到。敌人被洪水冲地横七竖八,死伤殆尽,在场并无一站立之人。而我们事先得知水势,躲在南面的树上,避开了洪水的冲击,于是安然无恙。当下我就跳了下去,径直要冲过去救无双,尹玉旻也顺着树爬了下来,我转念一想说道:“等等,你就在这里留守,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尹玉旻疑问道:“还可能有什么事情呢?” 纵然质问,她也是相当尊重我的谋略,当下乖乖地呆在原地,伺机而动。我则是踏着泥泞的地面,急忙赶往祭台那边。 祭台那边老早不见了罗明熙那个白色的影子,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借着月光,我看到无双披头散发地被绑在那块木板上,但是我一下子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总觉得这个无双有点不大对头。 虽然我心里万分奇怪,但是依旧爬上了祭台。此刻祭台横亘在大洞之上,我的脚底就是万张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尸骨无存。我一面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脚底,一面逼近无双,低声说道:“无双,朱叔叔来救你了,你能听得到吗?” 无双的脑袋微微一动,把披散的头发扬了起来,似乎还能够听到我的说话。我大喜,如猿猴一般地攀援过去,说道:“无双,我来了……” 话音未落,我顿时愕然。 但见无双抬起了头,在那披散的头发下去,却不是无双娇美的颜容,而是一张男人的脸——何永进! 该死,刚才我就觉得已经不对劲了,但是因为在夜里光线模糊,看得不大清除,想不到,竟是罗明熙施展诡计诈我们。 我思虑电光火石之间,那何永进狰狞的一笑,猛然扯开被绑着的双手,凶狠地扑上来。 不好,要是在这里被他推dao,脚底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万丈深渊了。 我心思转动之间,顿时向后一跳,避开何永进这一击,然后忙不迭地逃离祭台。在这里,即使我能够和他打个难解难分,吃亏的还是我,因为何永进已经被罗明熙控制,万一来个同归于尽,老子可不想这么早挂掉。只有在平地上,我的安全系数才会更高。 于是我把南方丛林战场上的看家本领使出来,当真如猿猴一般,双手不住替换,一路飞跳过去。但是何永进依旧紧追不舍,口中发出呼呼的可怕吼叫,有时猛然一击,他的空手就在木质的祭台上打出一个窟窿,即使鲜血淋淋亦是好像吸食了毒品一样无所畏惧。 我两三下离开祭台,一个筋斗跳到平地上,溅起漫天淤泥,何永进也追赶了过来,只是在了这里,我已经不必担忧了。 但是何永进戛然止住身子,像是受伤的野兽一样,只是呼呼喘气,一面紧紧盯着我,防止突然发起袭击。我心中暗暗惊奇,正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听到背后一个叫人生厌的家伙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上当了!纵然你有洪水,我还是有计谋,你是永远斗不过我的!” 我借着眼角余光,看到罗明熙重新纠集了若干同党,聚拢了过来,而在他背后,却是两个人押着一个小小的人儿,这个人,便是无双。 我眼眸顿时抽紧! 乍一见罗明熙,顿时叫我怒从心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盯着他那张恶心的犹如妖怪一样的面庞,胃部好像吞吃了无数蛔虫一样无比不适。只恨现在两人距离太远,我无法突破何永进与刑天一族构成的防御线,把无双救出来。正当大家以为我无计可施的时候,我突然做了一件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只见我倏然弯腰,捞起好大一团淤泥,冲着罗明熙就猛然掷过去。我当兵多年,手榴弹抛掷的训练做了不下几十万次,极其熟练,罗明熙措手不及,还来不及反应,就叫一块臭哄哄的泥巴蒙住了面颊。我明知这样做根本无法对罗明熙做出实质性的伤害,但是总算出了一口恶气,哈哈大笑。 “杀了他,杀了他,不要留活口!”罗明熙暴跳如雷,抹掉脸上的泥巴之后,大声地向手下下令。在他一挥手之后,顿时无数妖魔和刑天一族的人呼啸着向我扑过来。 而在我前面对峙的何永进,猝然发动,也向我攻击过来。 该死,被如此之多的人(魔)围攻,似乎只有在南方丛林战场上遭遇过,而眼前又都是一片平地,根本无处藏身。我赶忙转身,朝着森林跑去。 可是在我背后的妖魔鬼怪数量极多,他们从人化作妖魔以后,亦是拥有妖魔的可怕力量,以四肢着地奔爬,刹那之间,就已经赶到了我前面,张开大嘴,咆哮着向我咬来。 我勃然大怒,对着迎面而来的那只怪兽就是一脚,立时将它踢开,可是这一延迟,已经叫后面的人追了上来,我顿时陷入重重围困中,可恶! 敌方是妖魔鬼怪和人的混合阵营,这时候把我包围了,首先就是没有思维的妖魔鬼怪,张开大嘴,率先向我袭来。我伸手打翻几只,但是更多的冲了上来,我根本应接不暇,缺乏防御的背部马上被咬了几口,火辣辣的疼痛。鲜血的涌出,使得我筋疲力尽,难道老子真要在这里归天吗? 这时,突然前方压力大减,我也顾不得什么,慌乱窜出去,对着前方瞟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方才一场规模浩大的洪水,淹死了不少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他们的尸体原本躺在烂泥堆中,残缺不全,一动不动的,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死掉的尸体,都匍匐着爬了起来,眼眶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口中低低吼叫着,向这边走来。但是他们的攻击目标并不是我,而是对着刑天一族和妖魔鬼怪们。这样我的压力大大减轻,才能及时逃出命来。 这种景象,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过的,只有那个人,才能施展如此神通。 果然,随着众多的僵尸向前蔓延前进,在他们身后,一个优美的女子身形在暗夜的月光下如影随形。尹玉旻满面肃穆,紧紧咬着牙关,表情似乎极其痛苦。而在她周身,散发着一层层白色和红色的小点点,犹如萤火虫一样飞舞。这些小点点就是魂魄,亦是尹玉旻依赖于操纵僵尸之用的。 我大喜,赶忙跑到尹玉旻跟前,埋怨道:“既然你有这般神通,为什么不早施展出来,害得老子差点被杀掉!” 尹玉旻苦笑一声:“你以为操纵僵尸是那么容易的吗?特别是这些没有经过养尸就直接发动的尸体,更是极其耗费人的精力。这几天我连续发动好几次了,已成油尽灯枯之势,发动眼前这些僵尸,我就非常勉强,不知道能够撑到什么时候。” 话说完,尹玉旻突然双眼一直,从鼻孔里流出了嫣红的鲜血,汩汩而下,把整个下巴染成像是三角形一样的一片红。月光之下,朱红的鲜血闪烁着特别妖异的光彩,使得尹玉旻这个绝世美女,突然有了一种恐怖的感觉。 我大吃一惊,问道:“你没事吧?” 尹玉旻仰天抬起头,止住鼻血,然后低下头,她面色已经专为星星的银灰色,很吃力地摇摇脑袋,微弱地说道:“没事,我还撑得下去,你赶快过去,把无双救出来。” 我咬咬牙,当下狠下心,转身离开尹玉旻,随手便从地上捡起一把死掉刑天一族丢下的武器,乃是一根长矛,乘着他们和僵尸苦苦缠斗的时候,飞速奔向罗明熙。没了别人守卫的罗明熙,根本就是一个废材。 “快快,阻止他!”罗明熙发狂地嚎叫道,他身边仅余下的几个人,硬着头皮向我冲来。可惜这几个人,一来人数太少,二来没有什么战斗力,甫一上前,便叫我拎起长矛,左一个,右一个挑翻。没有了什么阻碍,我便冲到罗明熙跟前,狞笑道:“哈哈,你这个家伙,害得我好苦,现在纳命来!” 罗明熙吓得连忙挟持着无双退后,来到大坑的边沿,厉声向我威胁道:“你再过来,我便把这个小女孩推下去,让她活生生的成为祭品!” 我向前压上一步,使得罗明熙不由地被迫后退一步,把脚边的几颗小石子踢下万丈深渊,罗明熙害怕地往回瞅了一眼深渊,倒吸一口凉气,越发张狂,叫道:“你再过来,我就真的要把她推下去了!” 我冷笑一声,心中暗暗思量如何把无双给救出来,因此止住脚步,说道:“罗明熙,你还是老样子,那么怕死!” “怕死?”罗明熙闻言哈哈大笑,“如果怕死,我就不会在年轻的时候,冒着声明危险去黄泉村偷走他们的秘宝,也不会随着你走入无比危险的大洞。我只是不甘心,邪神还没有复活的时候,就被你弄死。怎么样,朱恒淮,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放我一马,你想要什么,金钱、美女,还是权势,我都可以给你!” 我冷笑道:“我只要你的一条狗命!” 罗明熙脸色大变,但是并不是害怕的大变,而是变得惊喜起来,我心念一动,扭头看过去,却是尹玉旻终于支持不住了,口鼻眼都冒着鲜血,脸色发紫,已经无法操纵僵尸,叫何永进逼近,转眼就会把她的脖子一下子扭断! 眼下我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不得不让我仔细思量,到底是先去救尹玉旻,还是先去救无双,假若我选择尹玉旻,不仅让罗明熙这个家伙逃掉,而且违背了她的嘱托,若是尹玉旻,则是尹玉旻难保性命。这个抉择,就如老婆和老妈一起掉进河里,先去救谁一样难以考虑。 但在我稍微一犹豫的瞬间,罗明熙却挟持着无双跑掉了,当下我做出决定,先去救尹玉旻。 这时候的尹玉旻,五官都冒出了鲜血,犹如一条条的细线顺着面颊流下,在清亮的月光下,满面血污,好似京剧中的可怕脸谱一般。她脸色发灰,苦苦支撑着几个僵尸,阻止何永进的过来。这些僵尸我也是对付过的,基本上,动作迟缓,斩碎之后,就够不成危害。何永进的实力与我差不多,只见他步步为营地向尹玉旻逼近,未待我冲上前,何永进终于凑近尹玉旻,伸出胳膊掐住尹玉旻的脖子。尹玉旻心灰若死,无奈地合上眼睛,任由何永进把手掌握紧。 “哥哥……”尹玉旻原本已经被何永进掐地浑身发抖,嘴巴犹如钓上岸的鲤鱼一样,艰难于呼吸,但是这时候口中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了这一个词语,使得何永进陡然一震。 好机会! 我乘机冲上前,抡起醋钵大小的拳头,硬生生地砸在何永进脑袋上。这个拳头若是常人被打中,说不定连脑袋都会飞掉。何永进毕竟不是一般人,抗击住了这一拳,可是也被打飞到两三米开外,重重摔倒烂泥当中。 我来不及顾及何永进,先是托起被掐到瘫倒的尹玉旻,伸出袖子在她脸上胡乱一抹,抹去血迹,轻轻问道:“没事吧?” “死不了……”尹玉旻苦笑,“你终究没有听我的,把无双救出来。” 我放下尹玉旻,转身面对何永进,他才是我的真正大敌。 何永进不亏是和我从同一个部队里出来的男人,尽管挨了我那一击连牛也可以打死的重拳后,依旧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当然脸颊上非常不好看,中了拳头的那一面完全肿了起来,他费力地张开嘴巴,吐出几颗牙齿。我呵呵冷笑一声,正要持矛上前搏斗,何永进突然说道:“是你,朱恒淮?” 我一愣,陡然收住身法。听到他叫我的名字实在太奇怪了,自从何永进被罗明熙控制以后,一直是一个沉默不语,只知道杀戮的怪物,连喊叫都不行。这时候突然叫了我名字,着实让我感觉不可思议,我心念一转,唯恐是敌人的诡计,依旧拿着长矛警惕。 何永进捂着脑袋说道:“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那天我叫罗明熙这个家伙,用邪术控制了身体,但是还有记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你的一拳,让我回复了意识。” 我松了一口气,说道:“那还好。” 可何永进却转向了尹玉旻,紧紧地问道:“方才,你叫我哥哥了,你到底是不是我妹妹!”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尹玉旻的那声哥哥,唤醒了何永进,之前我们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因为尹玉旻的一声哥哥,使得何永进停止攻击我们,眼下也是这般事情。 尹玉旻摇摇头,说道:“我不是你妹妹,但是与你的妹妹密切相关,直到有一天,我会告诉你事情的真相的。” 何永进脸上不禁露出了失望的神情,我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不必太着急,尹玉旻这个女人我是了解的,要什么坦白,她自然会说出来。 “请你们,快去救救无双吧!”尹玉旻呻吟着哀求。 我与何永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点头,各自操起一样武器,朝着罗明熙那边奔跑过去。 那边的罗明熙,他把祭台上的木板拆了下来,让无双平躺在上面,手中拿着一把利刃,见我们冲过来,哈哈大笑道:“你们迟了,战神即将复苏,这个世界,将化作一片死亡的世界!” 说完,罗明熙拎起无双的一只胳膊,狠狠地在她手腕上割了一刀。动脉的鲜红血液汩汩流出,沿着木板流向大坑,犹如天空中的几滴水花,霎时消失不见。 轰隆隆!大地猛然震动起来。 这里是湘西,向来没有地震的记录,怎么一下子就开始地动天摇呢? 正在我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大地再次隆隆地震动起来,同时在僰人挖掘的大坑中,突然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犹如一道道的利剑,从洞穴深处射出来来,一直射到天空的高处,在漆黑的夜里特别明显,刹那之间,连月光也被比了下去。 我和何永进脸色大变,但是依旧勇猛地冲上前去,要把无双救出来,并且杀死罗明熙这条恶棍。 咚咚!大地持续震动,仿佛是在地下,有一个巨大的生物犹如土拨鼠一样挖掘地地面,努力从地穴的深处向上攀爬。巨大的震动把我们震地东倒西歪,明明只有几步路,距离罗明熙却犹如千里之外,不可逾越。 又听轰隆一声犹如雷鸣般的巨响,那大坑里面射出来的血红之光,刹时黯淡下来,被一个巨大的直立人形物体所挡住,微蒙的血光中,最终的魔神终于现身!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情形,这是一个身高超过十丈的巨人,浑身漆黑,粗壮如铁塔一般,更叫人称奇的是,他的脑袋居然是一个巨大的牛头!两个牛角弯弯凸向空中,一双眸子射出血红的光芒,大嘴一张,顿时发出凄厉的野兽嚎叫! 罗明熙大声狂笑道:“哈哈,战神蚩尤复活,吾将成为世界之主,尔等统统要打入地狱之中!嗯……” 奇异的景象顿时又出现了,那牛头魔神刚刚爬到洞口的时候,因为洪水冲到了洞里,他几乎是从水里钻出来的,浑身都湿淋淋,猛然跃起,把水花撒开,四周几百米的范围内就如下了一场大雨一样。但是到了此刻,水花洒尽的时候,他的身上还在不停地掉东西。那一块块的东西掉到地上之后,居然还会蠕蠕而动,不禁叫人吓了一跳。 “怎么了?”罗明熙失声狂叫道。 我看着地面上一块块掉落的东西,似肉非肉,浑身鲜红,会不住地蠕动,仿佛有生命一样。看了半晌,终于明白了这是什么,哈哈大笑道:“这是太岁菌,地底下的低等生物而已。罗明熙,你的伟大的神灵,却是以世界上最低等的生物构成,这实在太可笑了!哈哈!” 罗明熙狂叫道:“这不肯能,不会的!” 就在罗明熙的狂吼中,牛头魔神身体犹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逐渐开始崩溃,大块大块的太岁菌从魔神的肉体上掉落下来,初始还会挣扎几下,但很快就死掉,散发出犹如大便的难闻臭味。那牛头魔神不住地在嚎叫,声音极其痛苦,但是在我们方才的洪水攻势下,他已经陷入了死路一条。巨大的魔神肉体在不长的时间内分崩离析,原本被挡住的血红色光芒又耀眼起来,在其映衬下,那庞大骨骼慢慢向后跌倒,重新坠入大坑之中。 “不会,不会……”罗明熙苦苦奔波了半辈子,就是为了让邪神复活,但是这个邪神过于脓包,一下子就自己崩溃掉,连我们打斗的力气都省掉。罗明熙的精神已经进入癫狂的状态,跳起来发疯的喊道:“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神是没有形体的,所以他们只能依附在肉体上面。但是在地下有没有别的什么生灵,所以他们只能附身在太岁菌上面。难怪,一种普通的菌类居然被叫做太岁,就是因为他们被神附身过,有巨大的力量,人们畏惧,以是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罗明熙向前奔跑,大叫道:“来吧,众神们,请降临在我身上吧!愿用我的肉体承载你们的神圣力量!” 话音方落,突然夺的一声,一道长长的利刃从罗明熙的胸口凸出,超过一尺,携带着腥臭的血液,汩汩外流。罗明熙不相信地低头看看,又扭头过去,却是一直没有显身的宁镇长,手中握着一把大刀,刺入罗明熙的胸口。 “就是你,十多年前偷走了黄泉村的宝物,害死我最心爱的表妹!”宁镇长面目狰狞,狠狠地对着罗明熙叫道。原来,宁镇长自从把大坝爆破掉以后,就暗暗潜伏过来,只是他为人比较狡猾,眼看形势不对,就偷偷地躲了起来,却无意中听到了罗明熙承认自己在黄泉村偷走宝物,顿时叫宁镇长恨之入骨,终于称其不备,把利刃插入仇敌的胸口。 “哈哈!”罗明熙狂笑一下,我惊讶地发现,罗明熙的外貌有开始变化。他浑身不住地颤动,好像气球一样开始膨胀,突然砰地一下,衣服尽数胀破,露出了好像狗熊一般强健的躯体,这是他吗?而他的相貌更加恐怖,面部肌肉紧紧扭成一团,头发尽数上竖,化作鲜红的朱色。他扯住胸口的利刃,猛力一拉,把血淋淋的刀子拉了出来,伤口迅速愈合。他大笑道:“我是不死之身,战神赐予了我不死之身!哈哈!” 获得了邪神力量的罗明熙就如蟑螂一般,根本杀不死,这番情况超出了宁镇长的意料,他立时犹如一个人偶一样呆呆地站立在罗明熙背后,不知所措。我急忙大叫道:“快跑,宁镇长!” 宁镇长顿时回过神来,可惜迟了,我的大喊同时也提醒了罗明熙,在他背后,仍有一个妄图害死他的敌人。他旋即转身,未待宁镇长反应过来,就猛然伸手一挥,重重地砸在宁镇长身上。后者犹如被打飞的羽毛球一般,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划开一条抛物线,撞在几丈开外,身子软绵绵的,不知死活! “可恶的家伙!”何永进狠狠地骂道,对我说道:“恒淮,等下我去缠住罗明熙,你过去救无双!” 我稍微露出犹豫的神色,何永进知道是我怕他一个人对付不了罗明熙,笑笑说道:“到底你身上的伤势比我重。再说邪神是依靠无双的鲜血唤醒的,早点救出无双,就能使得邪神沉睡。” 我点点头,连续多天战斗下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皮外伤也罢,当作蚊虫咬过一样,可是有几处实在难以忍受,都是靠我在战争中培养的强大意志力在支撑着。何永进看出我已经是强弩之末,便主动分担了艰巨的任务。 话说完,何永进拎着方才捡来的一把大刀,如箭一般地射向罗明熙。我亦是在同时转向无双的位置。 无双手脚被紧紧绑在一块木板上,一动不动,昏迷不醒,好像砧板上待宰杀的鸡鸭。我冲到她的跟前,正要蹲下来解开无双的束缚,突然又是一阵天摇地动,使得我猝然不及,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抬起头,突然看见前面的大地轰轰然然裂开一条巨大的裂缝,无双石头泥土不足地往下掉落。而绑着无双的那块木板,暂时搁浅在裂缝口,转眼也要掉下去了。 “不好!”我大叫一声,慌忙起身,眼看我和无双之间,隔着一条巨大的地缝,粗略估计,不下三四米宽,幸好还在我的跳跃能力之内。我稍稍向后倒退几步,深深吸了一口气,助跑了几步,陡然发力,大喝一声,越过裂缝,飞向无双的身边。 突然,又是轰隆沉闷的一声,大地再次震动,我已经跳到了对面,但是预想不到还会震动,顿时浑身晃动不已,保持不了平衡,身子向后一歪,竟然掉了下去。 “啊!”我惨叫一声,双手发疯一般地到处乱抓,忽然手指一紧,抓住了什么攀援物,身子止住了下坠的趋势,挂在了裂缝底下的悬崖上。我稍稍松了一口气,抬头向上看看,地面不过距离我一尺多,很快可以爬上去的。 随着大地的震动,上面的石头、泥土不住王我头上砸下来,我摇摇头,拨开阻碍视线的东西,突然我哈大了嘴巴,但见把无双绑住的那块木板,摇摇欲坠,随着石头和泥土,终于滑了下来。 这块木板上虽然承载着的只是无双这么小巧的一个女孩子,但是体积甚是巨大,长宽都超过两米,此刻好像犹如一把铡刀一样的落下来。如果我没有托住,无双铁定会掉下万丈深渊,永生难以超度,但是若我硬生生的托住,恐怕以这块木板的下落之势,足可以把我斩成两段。 间不容发,我来不及多想,紧紧贴在石壁上,躲开了木板的这一直面冲击,却在同时,伸出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木板。无双的体重和木板本身的重量加起来,下坠之势好大啊,我只觉得手臂一沉,仿佛脱离了身体一样,定睛一看,我还是把木板给抓住了,不过手臂未免如同报废一般,关节受到重创。 我咬咬牙,一只手抓住木板,另外一只手努力向上攀爬,好在不过距离一尺多,我很快爬上,费劲地把木板拖上来,安置在平地上。这时我看到无双的脸色惨白如僵尸,失血过度,急忙上前把无双的手腕止住鲜血,再摸摸她的鼻息,微微透着热气,小女孩至少还活着。 我把无双的伤口包扎好,又把她从木板的禁锢上接下来,背在肩膀上,纵身一跃,已经跳到了对面,一直背到尹玉旻那边。瘫坐在地上的尹玉旻一把搂住无双,这个刚强的女人,第一次流下了眼泪:“我可怜的孩子,让你受苦了!” 而我却没有兴趣看着女人们哭哭啼啼的模样,我转身看过去,何永进与罗明熙的决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何永进一身好武艺,仗着一把大刀,左砍右杀。而罗明熙却依赖着不死之身和无比的怪力,与着他缠斗不休,然而渐渐下来,何永进落了下风。毕竟他还是一个人,罗明熙却根本是怪物了。 我捡起一把大刀,也跟着跑了过去,要助何永进一臂之力,但是耳边却传来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朱恒淮,朱恒淮……” 我心中生疑,喝道:“是谁?” 我扭头环视,发现这是躺在地上,满面血肉模糊的宁镇长在呻吟,这个家伙还活着。我犹豫了一下,过去问道:“你有什么遗言。” 宁镇长有气无力地怒道:“屁话,老子还没有死。我只是叫你摸摸我口袋,有一个足可以杀死怪物的利器!” 我一愣,视线往下移动,这个口袋,看似宁镇长腰部系着的袋子,鼓鼓囊囊不知道藏了什么玩意。我掏出来一看,顿时大喜过望,却是一包zha药,而且是军用的拉弦zha药。 宁镇长苦笑道:“这是我在那里发现的,原本觉得没有什么用场,不过现在看来,你一定用的着。” 我点点头,来不及向宁镇长道谢,急急忙忙跑向何永进那边。罗明熙,你死期到了,到底是你的不死之身厉害,还是我们的zha药厉害! 我仿佛炸碉堡的英雄董存瑞一样,怀中紧紧抱着zha药包,右手小指勾住上面的导火索拉弦,随时可以引爆。我犹如离弦之箭,飞快地朝罗明熙那边冲过去,待到距离七八米的时候,右手高高举起zha药包,大声喊道:“何永进,让开!” 何永进方才见我怀里抱着的玩意就知道情况不妙,暗暗做了准备,此刻我的喊叫甫一响起,他已经极速翻了一个筋斗,滚开三四米,还不住地往前滚动。罗明熙正打地顺手,见我来,而何永进却跑了,顿时不知所措,直到发现了我拉断了zha药包的导火索,吱吱冒着青烟,立时脸色大变,可是迟了! 我只不过距离罗明熙七八米,借着冲势一刹那就掠过去,趁机把手中的zha药包扔向罗明熙这边。zha药包方一脱手,我稍作停留,微微偏了一下方向,继续借着冲势跑下去,远远避开罗明熙。 “混蛋!”罗明熙狂声咆哮着,眼看那个吱吱作响的zha药包极快地弹过去,他猛然挥动胳膊,妄图将它打开。可是我作战工兵出身,zha药玩得炉火纯青,哪会给罗明熙打掉zha药包的机会?方才就已经把时间算好了,故意让导火索在手上烧了一段时间。就在那zha药包接触罗明熙手指的一刹那,轰然爆炸! 嗵…… 我已经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逃离zha药包的爆炸范围,但是这个zha药包装满了*,威力巨大,我只觉得在嗵一声之后,耳朵不住嗡嗡作响,而背脊后面更是叫一股大力推dao,猛然撞在地上,顿时摔个七荤八素,内脏都仿佛震碎了一样。 许久,我才勉强爬了起来,往后回望,地面上一片狼籍,在zha药包爆炸中心方圆十米之内,寸草不生,只有中心残留着一个看似勉强像人的物体。 “终于干掉他了!”何永进跑得比我早,受到的冲击力更小,所以比我更早回复,这时候过来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爬了起来,说道:“似乎大地也不再震动了。我想,我们似乎打断了祭祀的仪式,把无双救了回去,结果没有能完全唤醒邪神,只有一部分苏醒,把力量转移到了罗明熙身上。” 何永进说道:“大致如此吧!” 我们两人小心翼翼地凑近爆炸中心,探视情况,这是我们的习惯,敌人要消灭彻底!这个zha药包是在空中爆炸的,威力巨大,冲击波把爆炸中心周边几米之内的泥土都掀了起来,一片焦黑,散发出热腾腾的泥土蒸汽味道。 居于中心的是一具人形物体,身上衣物尽数被震碎,裸露的肌体布满网络状的黑色细纹。那是由于受到巨大的冲击力,体表的毛细血管尽数破碎所产生的结果。何永进随手砍了罗明熙一刀,对方毫无反应,不禁松了一口气说道:“真的干掉了!” 我也不禁松了一口气,凝望蓝蓝的天,突然感到无比的疲惫,好像得知攻入琼山之后,与南方丛林猴子血战三天三夜,终于得知敌人跑掉时候那般。我笑笑:“咱们可又是联手做了一起啊……” 何永进也欣慰的哈哈大笑,突然…… 咚! 一只黑粗的胳膊犹如长矛一般,陡然从背后刺穿了何永进的身体,在腹部冒了出来,鲜血淋淋,何永进不相信地看着肚子上的胳膊,扭头向后凝视。居然了罗明熙,此刻他已经不能说是有人形了,完全是一个怪物。罗明熙的右边的脑袋和肩膀被zha药包炸掉了一般,露出里面的组织内脏,正在汩汩下淌,剩余的只有左半天身体。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东西,竟然偷袭击中了何永进。 “哈哈,我是不死之身,我是不会死的啊!”罗明熙用着残缺不全的半边下颚疯狂大笑着,面上血肉模糊,根本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我在一刹那几乎呆住了,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拾起何永进的大刀,对着罗明熙就是朝天一刀,顿时把他已经不全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然而这个怪物还是摇动着露出脑子的脑袋哈哈大笑,根本不在意! “快把他推下大坑,现在邪神已经无法复活了,但是罗明熙也有了不死之身,只有把他落到邪神身边,他才会被邪神吸收!”远处的尹玉旻大喊大叫,何永进闻言突然一震,他已经受了重伤,此刻仿佛吃了兴奋剂,一把扯住把自己腹部刺穿的胳膊,使出全力把罗明熙推向大坑。 何永进疯了,这样他也会一同跟着掉下去的。 我正要跑过去拉住何永进,他怒道:“走开,我活不了了,就让我做最后一件事情,照顾好我妹妹!” 说完,何永进已经把大喊大叫的罗明熙推向了大坑,后者拼命抵抗,但是哪能敌得过不怕死的人的意志,两人终于一同摔下大坑,除了喊叫,转眼消失地无影无踪! “可恶的家伙!”我狠狠地在大坑前使劲捶地,凝望着深不见底的黑色大坑,除了叹气,什么也不能做。 我摇摇头,转身回到尹玉旻身边,说道:“何永进生前有一个愿望,他想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妹妹?” 尹玉旻苦笑道:“反正我也时日不多,我就说出来吧。我既不是何永进的妹妹,但我也是!我的身体是他妹妹的,而我的心则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一愣,隐隐有些猜出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 尹玉旻解释道:“其实,我就是从秘银村逃离的最后一个僰人。” 我不信,摇摇头,说道:“那你起码在一百岁以上,可是你明明才三十多岁。” 尹玉旻说道:“这就是关键了,一百多年前,我离开了秘银村,来到了外面的黄泉村,在那里生活下来,然后嫁人生孩子,我都逐渐忘了自己的僰人身份。可是月岁无情,当我老去之后,我的儿子媳妇却都不幸遇难,留下的只有无双这个可怜的孩子。我不能这样丢下无双,但是我的年纪又老的快死去,于是……” “于是,你就借用一具已经死去的少女尸体,借尸还魂活了过来。而那个少女的尸首,便是何永进的妹妹?”我一刹那间想到了何永进的妹妹被阴婚的事情,又联想到尹玉旻连死人都可以操控,复活自己,不在话下。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大致情况就是如此。虽然这个少女死掉了,但是毕竟还存着一些记忆,每当我陷入昏迷之中,她都会偶尔回复记忆,所以才会叫那个男人为哥哥。” 尹玉旻捋捋耳垂边的鬓发,说道:“作为一个活了太久的人,总是有很多秘密隐藏的,为了不至于把秘密带进棺材,我就把一些事情告诉你。其实,罗家集毁灭的凶手,就是我!” “什么!”我如火烧屁股一样的跳了起来。虽然我对罗家的人没有好感,但是对于一个村落的毁灭,仍旧很好奇,根据信函的提示,应该是有僵尸混入了罗家集,罗家人无力抵抗,全村覆灭。可是罗家人与黄泉村敌对百年,向来对将是极为防备,怎么可能让僵尸混进去呢?若是尹玉旻…… 尹玉旻慢慢讲述道:“当我逃到黄泉村的第一天开始,村子的长老就预备了一个可怕的阴谋。他们派我到了外面的大城市去,去结交在外读书的罗家集人,寻机混入罗家集。罗家集对黄泉村的人向来非常防备,但我出身于僰人的秘银村,虽说和黄泉村是同宗同源,但是毕竟也有数百年没有交往了,可以说几乎与黄泉村没有任何关系,又擅长操纵僵尸的法术,恰好是理想的间谍。于是,那年我才十七岁,正是年轻貌美的时候,又为人温柔贤淑,吸引了一大批男子。后来,我嫁给了一个罗家的人,而他就是罗家最后一任族长!” 我猜测道:“就是那位在外读书的医生?”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不错,是的。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是他温柔体贴,待我很好,我还是很感谢他的。可惜我毕竟是黄泉村之人,为了我们能够活下去,我硬着心肠,把僵尸引入罗家集,逐一开始毁灭罗家集。” 接下来的结局不用说,我也知道了,整个罗家集,除了在外面读书的几个人以外,全村毁灭,黄泉村获得压倒性的胜利。但是世间凡事都有因果轮回,所谓一报还一报,最终黄泉村也毁在罗家集的后人手里。 “这样也好,让黄泉村和罗家集的人都毁灭吧!自从远古就开始的争斗,到现在,终于落下了帷幕。其实有一件事情我没有说过,其实无双也有罗家人的血脉。” 我猜想道:“无双的父亲,是不是你与那位罗家最后族长的儿子?” 尹玉旻点点头说道:“不错,嫁过去了话不生孩子很奇怪。他就是无双的父亲,因为身上有罗家的血脉,很受歧视。很早就死掉了,这样也好。后来无双由我照顾,为了让她远离僵尸秘术,我割断了她的声带。” 难怪无双无法说话,居然是尹玉旻干的好事! 这时尹玉旻拍拍怀里的无双,说道:“千年战争终于结束了,两个敌对集团的血脉也融合在一起了。以后,这个孩子就要你照顾了……” 我陡然一惊,问道:“那你怎么了?” 尹玉旻苦笑一下:“我耗力过多,已经支持不住这个身体了,活了一百多年,就让我这样死去吧,只是无双叫你费心了!” 宁镇长呆呆地望着尹玉旻,吃惊地说道:“你,你已经死了……” 佟湘玉说道:“对不起!我已经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了,但是我终究喜欢上了你。尘归尘,土归土,我毕竟是要离去的。” 尹玉旻勉力站了起来,伸手擦干净脸上的血迹,对我笑笑,是那么的凄美,顿时娇美的身躯犹如风化的岩石一般,逐渐剥落,大风一吹,散尽尘嚣。只听喀喇一下,失去支撑的骨架轰然倒塌,不过留下一件素衣缓缓飘荡。红粉骷髅,就在那一刹那。 宁镇长眼睁睁地看着尹玉旻化作灰烬,挣扎着爬了过来,只能抓住那一把灰烬,霎时神色黯然,久久不语。他又失去了一个心爱的女人。 事情告一段落,活下来的,终究没有几个。宁镇长收拾了他心爱的表妹遗骸之后,黯然回到福建老家,发誓守墓终生。而我带着无双和林白水一起回到北京,尹玉旻的事情我已经告诉过无双了,连她都是第一次晓得,原来祝阿姨其实就是她的奶奶。年轻的少女不免陷入忧郁之中,为了失去的亲人哀悼,更是不知道今后将会如何。 “无双,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我想,让你做我的女儿,好吗?”我是一个粗人,喜欢直话直说,因此就直接对她说了,然后又补充一句,“你林阿姨会很高兴的,小文清也很喜欢你!” 无双披散了头发,这时遮住了耳朵,她伸手掠了一下,向我笑笑,算是同意了,然而那笑靥中稍许带着一丝落寞,却不是这个年轻少女应该有的。无双本来貌美,这时更加有一股饱经沧桑的味道,一时间连我都看呆了。无论如何,我发誓都会守护这个小女孩的! 引子:魔国前传 西域,自古以来就是一片神秘的土地。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便只是黄沙遮天蔽日,大漠孤烟直,带来的只有武将斩杀异族的无畏功勋。 事实上,拥有五千年文明,在世界其他地区很多民族还在山洞中吃生猪肉的时候就学会写字的中国人,对近在咫尺的西域认识却很迟。秦以前,中原人对西域非常陌生,流传的只有周穆王驾八骏西游,与西王母在昆仑山瑶池相会的传说。直到汉朝,为了对抗北方的强敌,首次派出使者出使西域,使得汉人对西域第一次有了直观的了解。之后,强大的中央帝国击败匈奴的时候,同时将西域纳入了版图,通过狭长的河西走廊,联通西域,将西域与中原置于一体。 这样,素来有著书立传的中原汉人,同时也将目光转向了西域。在《史记》、《汉书》等多部历史著作中,记下了西域的文明、历史和风俗。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对于西域的描述,仅仅涉及秦以前的历史。秦之前的西域,仿佛是蒙着面纱的楼兰美女,充满诱惑却看不清!一直到一九八八年,在新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一座废墟中,发掘出了一块吐火罗人记述历史的石板,才最终揭开的谜团。 传说,在遥远的洪荒年代,统治西域的是一个邪恶的魔国!魔国的最高统治者是一个女人,号称神国女皇,她手下的武士和官僚,也都是女人。大约六千年前,她们从遥远的西边迁徙过来,以强大的武力和恐怖的魔法,统治着整个西域数百万的人民。 这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之国,虽然统治者的女人们,有着花一样的娇美面庞,心却比毒蛇还毒辣。她们横征暴敛,榨干人民的每一滴财富。更为可怕的是,每年都有无数人都被抓到魔国的首都魔鬼谷,只进不出,再也没有人活着出来。据说,这些倒霉的家伙,是被魔女们饲喂巨大的魔虫了!人民在痛苦着呻吟着,期待英雄拯救世人。 转眼三千年后,魔国的统治越发残暴!然而人期盼中的英雄也终于出现了!他是来自东方的国王,号称上天的儿子,带领着他的勇士们,无畏地向魔国进攻!然而魔女们拥有可怕的力量,国王惨遭失败! 这时,上天派遣了一个预言先知向他告诫:“你必须去西方,到魔国魔女们的老家,寻找到她们的仇人,与她们联合起来,消灭魔女们!” 国王拖着疲惫的身躯,与残余的勇士们,开始了往西面漫长的跋涉。他们走啊走,沿途经过八百个国家,每一个途径的国度,听说他们是为了消灭邪恶的魔国,就有无畏的勇士加入。他们跋涉一年,走过千山万水,终于来到黑色大湖之畔的女勇者国度,面见她们的女王。 “想不到邪恶的魔女们,竟然已经在东方建立巨大的基地。我们必须消灭他们,否则整个世界也会被她们毁灭的!但是我的国度人数众多,不可能全部前往,所以我将派遣精锐的勇士们,和你一起前往,用她们的箭去消灭恶魔!之后我们也会将整个国家迁徙过来,即使走上一千年,我们也会过来!” 国王率领一千名女勇者,一千名沿途诸国的勇士,还有自己麾下的八百个武士,踏上了漫长的征途。又是历经一年的跋山涉水,能够活着抵达魔国的勇者,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但他们也是历经考验,最英勇善战的英雄。 他们到达的日子是冬天,也是魔国魔女们力量最弱的时候,她们畏惧寒冷,西域的寒冷,能够让滴下的泪水马上化作冰珠。 在勇士们的激励下,受到压迫的民众,也终于站起来,与勇士们一起参加推翻魔国****的战争! 惨烈的战斗马上展开,魔女们施展霹雳的魔法,动用食人的魔物,都无法击退勇士们的决心。战斗越发激烈,无数勇士倒在血泊中,但是战线终于推进了魔国的老巢——魔鬼谷! 但是魔鬼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勇士们根本无法攻入,就在这时候,预言的先知又出现:“魔鬼谷的地下,有黑龙的血,你们用你们的刀剑,劈开大地,取出黑龙血,用火点燃,攻入魔鬼谷!” 勇士们将信将疑,掘开大地,果然发现黑色的油,他们将黑油装进木桶,用投石机抛入魔鬼谷,再用火箭引燃。刹那间,黑油腾起巨大的火焰和黑烟,仿佛一千个太阳那么亮,又想擎天的石柱那么高!魔鬼谷的魔女们毁灭在熊熊烈火之中,但是魔国的女王突然出现在魔鬼谷的城墙上,向众人诅咒: “地狱的火焰是无法毁灭我们魔国,只能暂时阻止我们。在每一个一千年,我们回重新回到大地上,统治整个世界!哈哈!” 魔女王投身火海,霎时化作一团灰烬。 剿灭魔国的战争结束以后,联军解散,各个邦国的勇士陆续回国,将西域留给西域人自己统治。 时间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当事实变成历史、历史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人们渐渐地忘记了可怕的魔国。魔鬼谷也如同太阳底下的一滴露珠,逐渐消失在沙漠深处。 转眼三千年过去了,到了西元一九九六年…… 一、魔洞冒险 考古不是游乐园过山车,有惊无险,它是一种追寻,更是一种冒险!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名叫《约柜》,主人公印第安纳•琼斯也是一个考古教授,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战无不胜,每每女人自投罗网。我不禁心中大骂那叫斯皮尔伯格的导演,真是吃白痴饭长大的,考古那么轻松如意?发现一件西元前文物如儿戏,当真如此,何必要我们这些考古工作者? 考古发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抢救性发掘,就是某地在修马路、造房子的时候,突然挖到了地下的文物,这可不得了了。赶紧报到文物局去,于是一干大学者过来,团团圈住现场,不出几个月,就有震惊世界的发现。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咸阳几个农民随便往地上一掏,就挖出个瓦王爷,也挖出了世界最庞大的地下军团。这种吗,是靠运气,看谁运气好了,我们考古人员,差不多是善后的主。 第二种探索性发掘,那才是真正考验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勇气和耐心的时候。特洛伊古城乃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记叙的美女战争战场,一直被世人认为只是诗人的浪漫幻想。但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坚信特洛伊遗迹存在土耳其小亚细亚一带,于是阅遍欧亚诸多古书,循小亚细亚沿海一线搜寻,穷尽十年之精力,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特洛伊古城遗迹!这般探索性的发掘没有过人的勇气和非凡的意志,根本无法达成! 说了这么多废话,我还没有介绍自己。 我叫朱恒淮,正式身份是北京某大学的锅炉工,业余身份是考古队的向导兼地质文化历史学教授。或许你们会很奇怪我的这层身份,真的,不假,绝对没有骗你们。我就是锅炉工兼地质文化历史教授! 我读书不多,只读过小学两年级,之后就去参军。退伍之后,凭借部队里战斗工兵的身份,加入了一只考古队,外出内蒙古探险。在那里,我遇到了改变我一身命运的人——她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当年考古队实习研究生林白水。 那次考古活动,由于受到意外地质灾害,损失惨重,我们两人历经磨难,才活着从草原上回到首都。由此我们两人相知相爱,她并没有嫌弃我半文盲的身份,于是我们在她那个狭小的研究生宿舍里结婚,我也谋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就在她的大学里做锅炉工,暑假寒假的业余时间,还是外出参加各个考古队的考古冒险,除了赚取外快之外,也学习考古知识。凭着我的聪明好学,加上又随时可以向大学里的老师们请教,我的学识日渐增长,在林白水的鼓励下,把自己的考古所得写成文集出版,在海内外考古学界影响颇大。一九九零年,香港文理大学授予我地质文化历史学荣誉教授称号。但是,我正式的身份还是锅炉工,官僚主义害死人啊! 好了,讲了了一大通废话,那么我现在哪里探险呢?告诉你们,此刻我就在敦煌——西夏藏经洞故址。 说起这次野外考察,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普通考古,而是专门考察西夏历史。西夏是存在于我国两宋时期西部重要的边境政权,蒙古兴起后成吉思汗发兵攻打灵州。后病死在征途中,临死之前下令,屠尽夏人。自此除少数夏人融入汉人之中,存在了数百年的党项族西夏竟然一夜之间从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却留下了数量不菲的西夏文字书籍。 西夏文是一种模仿汉字创造的方块字,酷似汉字却又不是汉字。史学界一直有西夏在中国,研究在俄国的说法。其时,俄罗斯的“绅士们”趁中国衰弱之际,一干干打着学者旗号的骗子恶棍,掠走了大量西夏文献,以至于我国本土不如外国多,文献不足,巧媳妇难做无米炊,才有这般说法。 对此我一直愤愤不平,横看竖看那帮俄国佬不顺眼,若不是这个任务乃是原本上级交代下来,老早趁机在沙漠里丢掉。平常还是耍一下小手腕,满足一下小小的报复心理。比如在他们夜晚上厕所时候,猛然扑上去套上麻袋,一顿痛打。那俄国佬们还以为是自己内部有人对自己不满,个个见面就怒目而视,让我暗暗好笑。 话说这天我和若干俄国佬加翻译一起来到西夏藏经洞,当地土人说这里保存了不少西夏古国的历史典籍,大家一起举着手电筒在洞窟里搜索。与其他洞窟不同,这里别说壁画,就连一个佛像雕塑也没有,甚至一点痕迹也没有,显然不是被人故意铲除,而是天生就没有。加上这个洞窟开口极为隐秘,不禁叫人怀疑,这莫非其实是一个藏兵洞!黑,我们上了那些土人的大当,不仅白白走了二十几里路,还花了十多块钱呢! 这洞窟与其他高大开朗的石窟不同,里面沉浸着一股阴惨惨的氲氤,叫人不寒而栗地打颤。我背后的两个俄国佬嘀嘀咕咕,和他们相处几个月,俄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至于日常会话也无碍。 那两个俄国佬之一说道:“莫洛托夫,你有没有觉得这种洞特别怪,似乎是埋葬死人的墓穴,非常不舒服!” “伊万诺夫,我也同意你的看法,传说一些中国的墓穴里,都有不死的僵尸在等候活人的灵魂!” 我肚里好笑,平常我专门讲僵尸的故事,正嬉笑间,我倏然摆手示意止步,马上趴在地上探听,低声说道:“有动静,而且数量不少!” “是谁?” 俄国佬头头脸色大变,他是一个身材肥胖的秃顶,名叫朱罗诺夫,一般我故意发音不准,叫他猪猡懦夫,翻译也狡猾地装作不知。他不仅身材肥胖,智商更是可怕——当然是指负方面的,此刻颤抖地叫道:“僵尸……” 洞窟入口毫无痕迹,显然数百年来根本没有人、也没有动物来过,不可能事先在前面埋伏,若是埋伏,何必闹这么大动静呢? 我摇摇头,把这个不好的念头从脑袋里驱走,断然喝道:“胡说,世界上哪里有僵尸。抄家么,见到不管什么,上去先打一顿!” 我作风粗暴干练,极其合俄国佬胃口,顿时除了猪猡懦夫,一干俄国佬都抡起了考古用的铁锹、鹤嘴锄等,兴奋地嗷嗷大叫,唯恐天下不乱。其实这次考古实在过于平静,因为身处中国大陆腹地,别说野人猛兽,连只凶猛一点的土狗都没有遇到过,甚是淡鸟! 我一挥手,指挥若干俄国佬悄悄隐蔽在洞窟的拐角处,两边埋伏,只待不知什么东西的家伙一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痛扁再说。大家屏住呼吸,唯恐惊动了敌人,每个人头上都汗水涔涔,攥紧家么静候。那几十个脚步在离开我们只剩下一段距离的时候,戛然而止! 莫非叫人发现了? 只是这种状况下,谁也不敢先跳出去,枪打出头鸟,绝对是真理,俄国佬们也深谙这点,个个滑头地盯着我。我暴跳如雷,老子才不去送死! 我们内部正僵持中,一个东西咕噜咕噜沿着沙地滚过来,大家都没头没脑地看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跳出去! 妈的,这是一颗手雷! 外边已经埋伏好了敌人,于是众俄国佬抡起家么飞身扑上去,唯独我冷静下来瞟了一眼,大声叫道:“等等!” 因为我在剑拔弩张的人群中,居然看到了林白水的身影。 等等,她不是在北京一边教书一边照顾小孩,怎么千里迢迢跑到宁夏来了呢?总不至于我撞到鬼吧! 于是我挤开人群,快步跑上前,对着林白水上上下下打量,她仍旧像是以前那般,高挑的身材挺立,即使一身难看的专业沙漠服装亦是非常得体,腰肢纤细柔软,不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妈,养长的头发简简单单帮做一个马尾辫,唯独眼睛读书越多,越发近视,幸亏在这女人好赶时髦,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副漂亮的金丝边眼镜。此刻透过镜片颇是欣喜地看着我,我高兴地问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林白水四下里瞟了一眼,说道:“眼下这些美国人似乎和你的朋友们有点小冲突,待到暂时平静下来再说吧!” 我回头吼道:“不要打,谁打谁就是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我在这帮俄国佬里面算是有点威信,这个威信,可是用拳头打出来的,用拳头说话,毕竟肯听的人多。 眼下美俄两国的考察队汇集在一起,若是打起来,当真是两犬相争必有一伤,弄得外交部不好收拾。我知这些人既然来到中国,或多或少懂得一些中文,在了解了状况之后,双方一言不发地收起家么。 我高兴地抱起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偏瘦,属于那种最近从港澳传过来的模特身材,份量并不是很重,加之我力大无比,一下子就抬起来。 林白水哭笑不得,连忙阻止:“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等等,我让你惊喜一下?” “你就是最大的惊喜!” 林白水这女人,居然还卖关子,我暗暗期待。 “这次你怎么过来了?” “嗯,我带着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相关人员过来,考察丝绸之路,探求奥秘。” 因这个藏经洞经过美俄两国考察队并进搜索过后,连根毛也没有发现,天色不晚,索性沿美国佬来的方向出去。外头美国佬已经打了营寨,派专人看守。我方步入营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亮起来:“爸爸!” 我睁眼看去,大喜过望,却是文清飞快地奔过来,跳到我怀里!如今这小女孩已经六岁,身体健康,活泼好动,简直顽劣之极。林白水根本看管不住,有时恨恨地抱怨:“你们朱家的种,生下来就这么凶悍。这小鬼此刻才就如此厉害,长大还了得?” 我哈哈大笑,忍不住亲亲文清,那小女孩拼命推开我的脸,叫道:“不要不要,爸爸的胡子像板刷,扎死人了!” 我一愣,因我毛发浓密,三十不到就满面大胡子,平常可以刮干净,唯独在野外不太方面,索性懒得理会。再说本次考察大部都在*地区,大胡子男人比较容易取得乡民的信任。 我把文清抱起来问道:“你怎么过来了?我想想看,你妈妈你绝对不会让你跟来的。” 文清说道:“妈妈也要外出考古,我听说就在爸爸活动的一带,就偷偷钻进袋子里,等妈妈发现了,我们已经在银川,她再也不能把我赶走!” 我回头瞟了一眼林白水,只见她哼地一下:“这死小鬼我再也管不了了,她是你们朱家的人,就让你自己搞定!” 林白水看似对女儿恨恨不得了,其实她宠爱女儿,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方法有异。我把文清当作小大人一般照看,爱而不宠,林白水则是对自己的女儿疼得要命,犹如养了个小皇帝一般。一旦文清撒泼,顿时束手无策。反不及有时我与之平等相处,凡事是商议而非顺从。 夜幕降临,我和俄国佬头头猪猡懦夫商议之后,便在此安营扎寨。这美俄两国人员泾渭分明,各自占据东西一边,互不相干。倒是两边的国人高高兴兴聚在一起,便在中间做了中立国,大家相互交换食物吃喝,其乐融融。不过我却看着两边的美俄毫无动静,叹道:“感觉我们是做了他们的狗腿子一样。” 我们一家三口倒是其乐融融,聚在火堆边吃喝玩闹,不知哪里来了一个不知趣的美国佬,笑嘻嘻地凑近我,口操不纯正的汉语说道:“你好,你是林女士的先生?” 屁话! 我素来对美国佬的形象非常恶劣,狠狠瞪了他一眼,咆哮道:“滚开,阻碍别人夫妻团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该下地狱煮油锅!” 那美国佬吓了一跳,林白水狠狠白了我一眼,撇嘴骂道:“没礼貌!”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一段洋鬼子鸟文,听地我直瞪眼。 哪知文清这小鬼,天赋异禀,和这些美国佬不过呆了短短一个月,鸟语就非常利索,径自给我口译:“妈妈说爸爸你和俄国佬呆久了,性格脾气不免像俄国佬,所以请道格拉斯原谅爸爸的粗鲁!” 我哭笑不得,反问林白水:“我什么时候变成俄国佬了?” 林白水叹道:“你一直以来就非常像!譬如,你这人貌似粗鲁,其实极为精细。脾气暴躁,动辄喜欢以拳头讲道理,喝白酒如饮开水,加上今天我看到你这脸大胡子,说什么我都觉得你是俄国佬了!” 我张口结舌,于是转过头对道格拉斯叫道:“喂,狗拉屎,你来干嘛?” 道格拉斯说道:“我叫道格拉斯,不是狗拉屎!” “屁!别欺我不懂鸟文。道格,在鸟语里就是狗,拉斯,明显是拉屎。老子不说你是狗吃屎,算是便宜你了!” 此刻轮到林白水哭笑不得了,轻轻打了我一下,无奈地摇头:“你这人啊!” 倒是文清一骨碌钻到道格拉斯怀里,抱其脖子说道:“道格拉斯叔叔人不错,说话风趣,我的英文就是他教的。还有,他没有爸爸的板刷胡子。” 原来是个没胡子的太监。 文清拉住道格拉斯的鼻子说道:“走,我们去玩吧。对了,叔叔那个手雷打火机呢?” 道格拉斯说道:“因为今天吓唬那些俄国佬,丢到洞里去了。” “正好,今天妈妈不许我进去,我们现在就去吧!” 两人说着,一大一小便牵着手离开,我勃然大怒,正要起身,林白水压住我,说道:“放心,道格拉斯是一个可以托付重任的男人!再说,有些事情小孩子在中不好……” 林白水倏然面颊扬起一层红晕,眼波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是啊,有些事情是需要避开小孩子。 毕竟我和林白水都是年轻人,我三十不到,林白水比我还年轻几岁,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何况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直到道格拉斯面色惨白的闯过来,我脸色大变,暴怒地扯起道格拉斯大叫:“文清呢?” “她……” 那道格拉斯块头看似极大,个子超出我一个头,其实就若发酵过的面包,大而无力,被我一拎,一把就提起来。我凶狠地揪着道格拉斯的衣襟,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吓坏了,结结巴巴说道:“文清、文清没事,只是我们有了惊人的发现!” 林白水这时匆匆赶过来,提着一盏汽油灯,喝道:“还废话什么,赶快过去才是!让文清那一个小孩子在洞里,你说我放心吗?” 林白水毕竟爱女心切,三人大快步地赶过去,一边走一边道格拉斯指手画脚,以其美国佬特有的夸张叙述着事情的经过: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里,寻找刚才丢掉的手雷打火机,文清突然站住,指着洞窟头顶一角问道:‘这里有好多虫子啊!’我举起手电筒一看,哇!那个角落里面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蚂蚁。这是当地特有的蚂蚁,块头个个有苍蝇那么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奇妙的东西在吸引它们!文清建议我找来了探棒一捅,噗通,你们猜,找到了什么?”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经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个人形东西旁边,带到汽油灯靠近,光线顿时大亮,我吃了一经,叫道:“腊尸!” 腊尸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是尸骸,人死后身体脱水,脂肪腐化变成腊,流出体外形成类似腊肉的尸体。不过腊尸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环境中形成,以干尸出名的干燥炎热的西部居然发现了腊尸,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现。那旁边的腊尸狰狞之极,就如一个人丢如烧沸的铅水中,整个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来,极为恶心。 我看文清呆在腊尸边满不在乎的模样,联想到她妈当年十几岁了,见到骷髅都魂飞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腊尸了,于是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僵尸前来,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倒是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还不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吗?” 说着,这女人教训完老公,蹲下检查腊尸,她仔仔细细打量一遍,眼神中显出迷惑的色彩。 “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见那尸体浑身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身没有那种尸体特有的难闻气味,反而散发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在眼前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动物胶。转念一想,顿时大笑:“怎么可能,哪个人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腊尸,要多少吨蜂蜜啊!” 林白水说道:“蜜尸当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制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样东西!” “尸体?”我嗤之以鼻,“还有个屁用!顶多一些无知愚民搞点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 林白水性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倒我一头,此刻难免沾沾自喜:“所谓蜜尸,却是医药之用。中医有哪里生病就吃那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你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其实精细之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狐狸尾巴就翘地老高,不过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外道的医疗? 林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之举,对于西夏人来说平常之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还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自愿成为蜜尸,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后,才能成为蜜尸。那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蝎虎一般生出来。”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是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算了。” 文清圆鼓鼓的眼睛瞪大,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林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连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将其冷落,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为何这具蜜尸会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林白水说道:“我也在暗暗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人家才能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向大宋进贡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于是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可见蜜尸的珍贵。蜜尸向来只记叙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林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了一些金属的光泽,隐藏了莫名的历史遗迹。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神秘。那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埋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 她冷冷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约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现在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林白水:“一来没有必要的帮助,二来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动手,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林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歪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过来!”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孙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尽头,便跟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佬,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林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说道:“林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俄国佬卖命,就随他去,至少萝卜丝比猪猡懦夫看起来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条人身大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大。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美国工人。 那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那么哪一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这下顿时戳到美国佬的软蛋,那些家伙畏手畏脚,林白水冷冷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是否我有权先行探索呢?”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林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但是林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在抬头看到她的眼睛里,里面充满了激情与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俄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林白水轻装上阵,那文清吵闹着也要去,林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林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为,既然藏在蜜尸,里面也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类似剖开了的大型蚕茧。林白水顿时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地方呢!” 林白水稍微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了。本来听说当地有一个藏经洞,但是我查阅了当地数百年来的记录,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经书的任何记录,但是为何明明这样,却叫它藏经洞呢?你不觉得奇怪?” 我一愣,说道:“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八十万人的大地震,那么规模起码在里氏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毫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非常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则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道:“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的老婆果然非常聪明!” 林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道:“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一个作为西夏的西大门和与西域联系的关口,还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毫不稀奇,只是经过一千多年的时间冲刷,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也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起来。” 林白水认可,说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林白水啊的轻轻一声,脚上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咔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道:“是一具骸骨!”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象少女时期那么小了,顶顶眼镜,便细细观察这个骸骨。 因时间长久,骸骨大半埋在土里,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林白水一脚踩中,还认不出来。尸骨奇怪的扭曲着,身上残破的鳞甲显示他是一个战士,最终死在城堡里。林白水说道:“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的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这具骸骨无论如何都失去了考古的价值,我和林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时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几个人一起死掉,显然战事非常惨烈,唯独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收走了?毕竟这里是连贯东西的要道,作为防守的城堡效果极佳! 我越发疑惑,而疑惑带来的,则是一层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敌人踪迹遗留的杀戮,据我所知,只能为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和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为何匆匆忙忙地废弃,除非是万不得已的理由。像巨大的地质灾害和气候异变,史书记载数百年来,仅仅明末才有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在西夏存在的数百年历史间,周围强敌林立,宋、辽、金、吐蕃、西域等,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也不过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作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应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假如人类,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林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但是再更远的深处,也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看着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说话声回音又传递回来,显然这个颇为广大,这是单是借助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林白水四下里环视,关掉了手电筒,立时世界陷入一片漆黑中,我正想责问女人,她抬头仰望,语气惊喜万分:“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竟然发现自己身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仿佛头顶有条珍珠色的银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南京紫金山上,欣赏星罗棋布的万家灯火。 那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星星似乎应和我们的气息,一闪一烁,林白水不禁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思想我素来讨厌的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还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林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六岁呢!正是青春韶华的芳龄,若是你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 说着,胡乱捏了我几把。 我则哈哈大笑,投降说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百万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我却担忧地说道:“你可知道,为何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是因为在自然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部分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一颗超重元素,放射性越发厉害,需的小心!” 林白水听到我的警告,顿时心头一凛,因为我的地质常识毕竟比她丰富。但是又听林白水低低啊地叫了一声:“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她手上,左手腕不时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液体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强力光线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液体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普遍真理,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发危险,那胶状物体越来越多,不过片刻,居然封住了林白水整个胳膊,她虽然努力镇定之极,但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掉了!” 我一拔脚,但是脚底怎么也移动不了,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了,于是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因为胶水越来越多,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黏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超过五零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勃然大怒之下,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咔嚓一下,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林白水的腰间,犹如鲁智深倒拔柳树,又听咔嚓两下,我把林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开胶水池,一边逃一边不忘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的有效率!哈哈!” 虽然看不到林白水的表情,但是此刻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正把林白水放下,哪知来不及喘口气,轰然一下,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没有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都也没有伤筋动骨,因手电筒不知道掉在哪里,我急忙在黑暗里摸索,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说道:“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身边,你又弄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呼啦一下,林白水点燃了打火机,骤然眼前出现一个犹如溶化的蜡人一般可怖的面庞,我顿时吓了一跳,缩到林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对面却是一具蜜尸。 林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而在这个枣核型物体的表体,却附着了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别说不是,光是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林白水,你发了!” 林白水悻悻说道:“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胶水胳膊去掉!” 我摸了一下林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梆梆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再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黏在衣袖上,当我拿开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一只衣袖,并没有多余的外伤。 林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资,心念一动,就点燃了那只林白水的“假手”,有机物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资,顿时天光大亮,林白水突然说道:“等等,那是什么?” 二、恐虫袭击 我顺着林白水手指的方向探视,看到在那些蜜尸当中,有一具蜜尸姿势极为古怪,其他蜜尸都是老老实实站立着,唯独这具蜜尸要学体操运动员,右侧犹如扭屁股一样倾斜,目光移过去,在他左侧肋下,稍微突出了一个尖锐的三角形。 我不禁好奇地抽出来,入手极为沉重,这是一个长约二十厘米,宽为十多厘米左右的长方形匣子,估计成分为铅。但是在拨开蜜汁之后,匣子的表面顿时露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符号,竟是全金制造! 黄金性质相当稳定,所以历经千年也没有丝毫腐蚀。连匣子也是用几十斤金子打造,可见里面的物件价值不菲,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抬头望望林白水,她急忙道:“让我瞧瞧,快!” 我存心和她开玩笑,装作毫不吃力地递给林白水,她方一接手,几乎整个人都软了下去。我哈哈大笑,于是乘机揽住,那林白水白了我一眼,懒得责怪,显然对我的惫懒习以为常。 她仔细凝视着黄金匣子表面的花纹特征,说道:“奇怪,这不是西夏人的风格。” 我答曰:“也不稀奇,敦煌连接西域,或许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 林白水秀眉微蹙,反驳道:“也不是,这种风格的符号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奇怪!” 正说着,只听啪嗒一声,我们两人抬起头,却是一具蜜尸失去支持倒下,当下也不觉得稀奇,低头又去研究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才惊得我们盯住蜜尸。 那把蜜尸系在身上的枣核型物体,此刻摇摇晃晃,不断地把身上的蜜尸甩掉,更稀奇的是,整个枣核型的物体,犹如一只巨大的发光二极管,突然闪闪发亮,顿时把周围照亮如白昼,同时微微颤动不已。 我和林白水看的惊悸不已,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里面,似乎存在着一只活物。 我和林白水对视一眼,于是我大着胆子把“假手”火把伸过去,方接触枣核,立时剧烈晃动。里面果然有活物,而且是一种极为怕热的活物。 突然枣核表皮破裂,猛然伸出一只黑色的爪子,一下子就抓住火把,硬生生夺过去,随手抛掷在一边。火把虽然落在地上,但是因为接触面更广,反而燃烧地越发剧烈。在熊熊火光中,我们看到枣核里又伸出一只黑色的铁爪,努力破壳而出。 “不好!” 我大叫一声,和林白水对视一眼,果然心意相通,林白水把黄金匣子扔给我,我就用力抛到洞外。再抱住林白水,随手也把她扔出洞穴。不刻女人满脸狼狈地从洞外伸下胳膊给我,因为洞穴本身不是很深,我纵身一跃,向上跳出一两米,趁势牵住林白水的胳膊,突然腰部一紧,林白水啊的一声大叫! 我回头一看,妈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伸出爪子勾住了我的皮带,正要把我拉下去。我正要挣扎,哪知咔嚓一下,这根皮带质量不好,居然硬生生地被扯断。我拉住林白水的手,借势狼狈不堪地爬上。 那双脚刚落在地上,原本靠腰部肌肉压住的裤子顿时哗地一下掉下,露出两条毛腿。 林白水先是一怔,虽然形势不对,也忍不住噗哧一下,抿嘴浅笑。我怒道:“女人,看你老公出丑好玩吗?” 林白水从腰部抽出自己的腰带,扔给我说道:“我腰细,暂时不需要腰带,你凑合一下,可能比较紧!” 我急匆匆地系上,何止比较紧,根本是勒地老子头昏眼花,就如十九世纪欧洲贵小姐束腰的痛苦。眼下无可奈何之极,总比光屁股好。 我回头一看,那黑乎乎的家伙虽然体积庞大,但是似乎不太擅长攀爬,纵然如此,我们也是急急忙忙地往前逃命,方走了几步,那过来的甬道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正在疑惑中,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居然是猪猡懦夫、没落驼夫、无理羊懦夫等一干俄国佬,惊奇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亲爱的朱同志!”猪猡懦夫说道,“我们听说了你们受到邪恶的资本主义帝国美国佬的欺骗,不幸陷入危机中,本着国际主义无产阶级互助的精神,所以我们来救你了!” 我心底哼地一下,俄国佬哪有这么好心,八成与美国佬分赃不成,一怒之下,就强行冲了进来,说不定,等会儿美国佬也过来了。 果然这些家伙根本不是来救我们的,当看到这里遍地都是亮光闪闪的夜明珠时,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猪猡懦夫兴奋地只搓手,笑道:“朱同志,感谢你发现了如此伟大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考古发掘,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本着中俄友谊的精神,我们将挖掘几颗亮晶晶的小珠子作为研究。当然,这里有数百万颗,这小小的一两颗,您当然不在乎了!” 林白水几乎就要出去阻止,我拦住她,冷笑道:“好戏你想不想看?等回来就要这些俄国佬尝到厉害。在中国盗宝,自然会受到制裁!” 那些俄国佬们见我没有回音,以为得到了默许,发疯地奔向万千夜明珠的地方,在地势稍微低矮的地方,两个牛高马大的俄国佬叠罗汉在一起,立时就有了两三米高,骑在上面的俄国佬拿刀拼命撬镶嵌在石壁中的夜明珠。个个兴奋地乌拉乌拉大叫,转眼腔调就变掉: “啊,怎么回事,这么多胶水是哪里来的?” “我的脚不能动了!” “我的手也不能动了!” “我们俩都黏在一起了!救命!” 俄国佬们顿时又吵吵闹闹,我暗暗好笑,突然啊的一声惨烈的叫声,我不禁一怔,众人也是一呆,大家不约而同把手电筒集中在惨叫声的地上,但见一个俄国佬居然神通广大地倒悬在天顶!他上半身从天顶倒垂下来,下半shen黏在上面。好本事!就是杂技演员也没有这手好功夫!俄国佬果然不是一般人。 不对! 那个俄国佬有气无力地挥着手,微弱地呼吸,因为数只手电筒都集中在一起,光线异常明亮,可以看到,在他的脸上,缓缓滴下鲜血! 蓦地,那俄国佬又是往上一伸,发出惨烈的叫声,好像非常痛苦一般,于是大家集中把手电筒往上移动,看到的景象叫每个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夜明珠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光线昏暗,正如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这时几十把强力手电筒照在上面,照亮的异常清晰,却让人们恨不得平生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那天顶的岩壁上打钻出一个洞穴,伸出一只蠕蠕而动的肉条,长约三四米,甚至呈现暗红色,犹如一条巨大的肉肠。可是这条肉肠不是被人吃,而是吃人的肉肠!肉肠虽不见鼻子眼睛,但那一张血盆大口上镶满数百颗利齿,仿佛一台绞肉机,不断地把那个可怜的俄国佬吞噬。俄国佬下半shen被肉虫咬在嘴里,一时死不了,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双手努力撑在肉虫的大嘴上,大声向我们呼救。 猪猡懦夫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一双肥腿颤抖不已,冷不防上面一块人肉掉在他脸上,顿时发颠一般地大叫一声,满脸血水,在他胖胖的脸上,尤为可怕。猪猡懦夫不住挥手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头头一发命令,其他俄国佬如梦初醒,或者捡起石块不住地往上丢,或者拿起仅有的两把散弹枪,装上子弹。由于我们身处中国内陆,除了野兽威胁,一般没有什么危险,所以携带的武器不多,只有两把防身用的散弹枪。 “砰砰!” 散弹枪发射,打在肉虫身上。原本石头没有多少攻击力,于是肉虫没有反应,这时骤然挨到散弹,吃痛不已,把嘴边的食物丢下,立时缩回洞里。 那俄国佬噗通一下掉在地上,已经没了声响,大家把手电筒照在他身上,立时满嘴血腥味。那俄国佬只剩下了一半身体,下半shen全部被咬掉,肠子、胃等脏器流了一地,似乎受到古代腰斩的残酷刑法一样! 林白水脸色煞白,蹲下身子呜呜呕吐。这些年的考古经历,胆子是练大了,但是毕竟没有到我这般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程度。 我同时蹲下去拍拍林白水的背部,问道:“好点了吗?” “没事……” 林白水抹抹嘴巴,脸颊似乎因为憋涨而通红。 那几个俄国佬仰天望着肉虫钻入的洞穴,聚集过去,甚至连猪猡懦夫也在散弹枪的撑腰下大着胆子观看。突然…… 肉虫猛然从洞穴里钻出来,未待众人反应过来,大吼一声,仿佛高压水龙头的喷嘴,吐出满天脓汁。那聚在洞穴下的俄国佬们浑身沾满,竟然袅袅冒着青烟,痛得捂住双眼不断哭爹喊娘。我们因稍微离得远了一点,只有少部分沾染。我忽然觉得胳膊一痛,只见一小块脓汁滴在手臂上,吱吱地好像冰块上的钠粒,烧穿皮肤肌肉,渗入内部! 我大骇,当机立断,飞快地掏出瑞士军刀,狠下心,刺入胳膊,一下子把这块肉挑出来。当下只觉得剧痛阵阵,浑身冒冷汗,双眼不禁闭上,张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那挑着肉块的瑞士军刀竟然也被腐蚀了一半!好厉害的酸水! 林白水眼见我自残自保,当下立即扯下剩下的一只袖子,把我的胳膊包扎起来,尽管血水还在不断往外冒,至少勉强可以活动。 那肉虫又伸出脑袋,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一个人。那人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我们只看得毛骨悚然,夹着黄金匣子转身就要逃跑,这时那猪猡懦夫摸索到我们这边,双手伸出,口中喃喃自语:“救救我,救救我!” 我们稍稍停顿数秒,那猪猡懦夫已经抓住林白水的胳膊,后者发出惨烈的尖叫,我睁眼看去,那猪猡懦夫的面部被毁掉一半,从嘴巴到眼睛斜斜的一片,完全被强酸烧掉,肌肉皮肤发黑,露出深深白骨。完全一半是人,一半是骨头,甚为可怖! 我不禁一阵恶心,满肚子翻腾,当下抬起一脚,重重地把猪猡懦夫踢开。老子本来就是只顾自己老婆的人,哪管别人死活,更何况与我毫无干系的俄国佬,立刻就拉着林白水逃之夭夭! 我们一路飞奔,原本半小时才要走的路不过在数分钟内跑完,当一口气跳下裂缝,抬头第一眼就是萝卜丝红彤彤的鼻子,竟然觉得分外亲切分外可爱,那洞里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道格拉斯关切地问道:“米斯特朱,那群俄国佬进去之后,我们就特别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拉着同样难看的林白水蹒跚走出去,外面满天星空,六月的夏风吹拂,才觉得终于活过来了! 我和林白水坐在火堆边休息片刻,精神稍微恢复了不少。文清甚是乖巧,见爸妈情绪不佳,拿来了烈酒让我们压惊。又把医疗箱拿过来,只是自己不敢动手,还是林白水把我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了一下。 在我们休息的时候,美国佬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组织了一次洞穴考察。不过美国佬可是比俄国佬狡猾多了,方进去就见情况不妙,慌忙撬了一些夜明珠就撤退,居然毫发无伤,只是个个脸色难看无比,显然也被俄国佬们的可怕下场吓呆了。 这次最大的发现莫过于林白水捡到的黄金匣子,她拿着毛巾,细细擦掉匣子的污垢,露出上面精致的浮雕。我好奇地凑过去,在黄金匣子的表面,缠绕着一群奇异的装饰,非龙非凤,似乎一种西域异兽。那异兽对着天空,天空中浮现太阳月亮和数颗星星,旁边装饰着几个壁画繁杂,不似汉字也非西夏字的方块字,林白水一边摸索,一边慢慢诵读出来:“诸神庇护,天佑我国!” “这是什么文字?” 我觉得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辽文。” 林白水眉头皱起来,在西夏区域发现辽文的遗迹,显然非常了不起。 她摸索着黄金匣子,在外侧转动悬扣,咔嚓的轻轻一下,居然打开了锁。林白水一怔,看了我一眼,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如此轻易地被打开。想来黄金匣子里的东西,异常珍贵,自然是苦苦保存了! “我来,当心里面有危险!” 我说道,那林白水摆摆手:“不必,我看黄金匣子乃是经常打开,所以不必太严密的锁,估计应该不会设有机关!” 我鼓励地赞同她打开看看,林白水于是下定决心,呼出一口气,揭开黄金匣子的盖子,没有毒气,也没有暗器。 我们呆呆的一愣,不约而同地凑上去,林白水失声叫道: “《西辽绝书》!” 三、西辽秘史 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唯恐大一点的吐气,都会吹掉匣子里面的文物,于是瞪大眼珠,死死盯着,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黄金匣子里,端端正正躺着一卷古书,约莫三寸厚左右,制作精美,封皮以金箔镶嵌一排古怪的辽文。虽然匣子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和更加贵重的宝物,但是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员来说,一卷古书的价值远远超过同体积的钻石! 我们夫妻俩同样都是考古工作者,不过偏重的方向不一致。我侧重从远古到史前的文明探幽,而林白水则是中古的历史。我不明白《西辽绝书》的意义,但是看到林白水伸出双手,不住微微颤动,以其向来镇定的性格而言,相当罕见的举动,简直比她拿到结婚证一刻还要激动十倍,由此可见,《西辽绝书》珍贵之极! 那林白水捧起古书,轻轻翻开古书的封面,入鼻一股羊皮气味,看材质乃是小羊羔皮磨制的羊皮纸。西域诸国即使从中原传入植物纤维纸之后,凡是记录重要文献,依旧采用羊皮纸,确保历经千年不朽。 尽管林白水的额头上还是细汗涔涔,但是镜片之后的瞳仁慢慢平静,返回以前那种内敛的目光,放下《西辽绝书》反问我道:“你说,《西辽绝书》可信吗?” 我又气又好笑,这中古历史我通晓不多,仅仅知道西辽王朝是在辽国被崛起于东北的女真人灭掉之后,其中有一个皇室贵族名曰耶律大石,率领一部不甘臣服女真人的族人,奔逃到西域。原本耶律大石部下不过四万人左右,想不到进军异常顺利,竟然占领了中亚大部,于是一一二四年,在中亚起尔漫城(现今乌孜别克斯坦的布哈拉与撒玛尔罕之间)宣布建立喀喇契丹王朝,因与原东北的契丹辽国相区别,史称西辽王朝。从此契丹人又苟延残喘了近百年,直到被蒙古人哲别率领大军攻灭,至于《西辽绝书》是什么玩意,我闻所未闻。 于是我不禁摇摇头,反问道:“你说,《越绝书》可信吗?在我看来,大凡带‘绝’的书,大半是可信的,因为绝,就是死,人死了都会说实话,由此类推,书要死了,也定会老老实实交代!” 林白水白了我一眼,知道我在责怪她专门拿我不知道的东西询问,存心让老子出丑,索性挑出另外一部“绝书”讥讽,她解释说道:“《西辽绝书》,是一本记录西辽从建立至强盛近六十多年历史的笔记体史书。传说乃是西辽王朝内,一个精通汉、夏、辽和西域诸国文字的内侍所著。由于该内侍深受皇室崇信,能够得知许多没有在历史正式史书上流传的秘闻,所以在史学上非常具有研究价值。一九零五年,在当时的沙俄布哈拉一带的一个古墓中,发掘出十六卷羊皮古书,轰动整个世界,珍贵价值,可比死海古卷和初版《可兰经》。于是史称《西辽绝书》!但是这十六卷《西辽绝书》残缺不全,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此刻竟在我手里也有一卷!”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岂不是你的幸运?等出了成果,铁定得田野奖和夏鼐奖(我国考古界最高奖项),我这做你老公的,也好沾光了!哈哈!” 林白水摇摇头,秀美微蹙,叹道:“假如能够得到这个奖就好了。先摆回来说,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秘闻。” 我脱口道:“什么秘闻,有何奇异之处?” 林白水合上秀目,立时又张开,慢慢叙述道:“故契丹遗民耶律大石,率四万残兵,竟然不可思议地在几个月内就征服了西域近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数千万人口,建立了一个西南至阿姆河,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向东则包括今天山南北各地,你说,数尽人类历史,能有哪个强人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以残兵建立这般大帝国?” 我思虑片刻,终于回答:“没有,我看没有。历史上的大帝国,无一不是历经几十年才建立。纵然有的是极快地以武力占领,也不可能长期保持统治。而西辽能够存活一百年,由此可见实力不弱!” 林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在这卷《西辽绝书》中,记载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哦,有什么秘密,不妨且让我也听听。” 身边忽然响起一阵怪里怪气的腔调,我们抬头一看,竟是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知何时过来,因我们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西辽绝书》上,一时倒没有发觉。 林白水不悦地卷起眉毛,我本想把他赶走,但是林白水使了一个眼色,我便暂且不动手。心想,即使让美国佬听到又如何?反正关键证据在我们手里,考古界历来讲究口说无凭。 林白水开始慢慢地叙述: 自女真兴起,击败辽国七十万大军,天祚帝奔逃。其族人贵族耶律大石率残兵四万,西逃欲借大食兵。路阻喀喇汗王朝有力伏击,损兵数万。耶律大石狼狈逃至伊犁河谷,所存族人已不足数千!其仰天长叹:难道天真欲亡我大辽? 时天降异彩,有磨****如车者盘旋,从天而降飞天神女若干,其中为首者,貌美不可方物。其女曰:汝欲重新复国乎? 耶律大石曰:莫不是神女助我助复兴? 神女曰:汝娶我为妻,建国则为后,我便助汝复国。 耶律大石曰:善! 于是,耶律大石娶妻神女,在其法力相助之下,果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时辽人不堪女真统治,纷纷西逃至西域,共推耶律大石为皇帝。于是其建国西辽,庙号德宗! 而他的妻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昭德皇后萧氏。 林白水说道:“正史记载看来,这昭德皇后姓萧,似乎是辽人一大族萧氏,然而《西辽绝书》显示,这萧氏的真正身份,乃是桃花石国女皇!” “桃花石国!” 我和萝卜丝不约而同喊出来! 我转念一想,不禁摇摇头说道:“中古历史非我所擅长,但是据我所知,桃花石国乃是过去中国本土的故称,等同于摩诃震旦、西诺、赛里斯等。其时中国本土为宋金对峙,怎么会在西域冒出一个桃花石国女王呢?荒谬不堪!” 萝卜丝笑道:“朱先生,这点你错矣。桃花石这个历史名词,虽然多有争议,但在史学界不外乎三种看法。 其一,桃花石乃是‘拓拔’的对音、拓跋氏在中国北方建立过北魏帝国,国力强盛,影响广及西域及中亚,是以桃花石成了中国和中国人的代称。自隋唐以降,东罗马帝国和其他西域诸国,皆称呼中国为tangas,发音确实与拓跋氏相似。 另一种说法乃是来源于唐朝,系‘唐家子’的讹音,因特指唐朝,转而指代中国。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向西拓展最广阔的一个朝代,其深入西域,势力范围远达波斯。中亚及西域诸国无不景仰万分,称呼唐朝皇帝为‘天可汗’。即使唐朝灭亡之后,西域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仍然喜欢僭称‘桃花石可汗’。例如辽、宋时期出现的喀喇汗王朝,其首领的头衔中都有“桃花石汗”这一称号。 不过眼下这个桃花石可汗,显然只能是第三种看法,也是历史上最模糊的一种看法——传说中的桃花石女儿国!” 此刻连林白水都开始摇头,说道:“西域桃花石国我曾经听说过,但是怎么又扯出了女儿国?桃花石国历来因缺乏史书记载和文物发掘作为证据,一直被史学界认为只是一个传说存在的国度。” 萝卜丝笑道“时间的女儿是真实,向来被历史这一层面纱蒙蔽着,我们只能通过史书和文物这些小小的装饰品,一窥真实的面目。桃花石国虽然缺乏直接的史书记载,但在不少神话传说中却经常出现,譬如在贵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就展现了一个美丽的国度。” 《西游记》恐怕是中国普及率最高的一本小说,我几乎耳熟能详,脑中灵光一闪,叫出来:“唐三藏被女儿国国王逼婚!” “正是!” 萝卜丝喜道,他笑嘻嘻的模样使得那只红彤彤的酒糟鼻子越发闪亮可爱,惹得文清不时在他身边转悠,想乘机摸上一把。 “民间传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的真实基础上积累。但正如一句西方谚语说的好:时间漫长,历史变传说,传说为神话。时间越长,原本保存在历史中的真实散佚的越多。譬如你们中国人崇拜的关帝,在同时代不远的陈寿《三国志》中,只是一个好色的武将,然而到了现在,却是一个与孔子同等地位的武圣!桃花石国距今差不多有八百年左右,积累的偏差使得失真程度相当可怕。《西游记》中,女儿国是一个完全女人组成的国家,由一个美丽的女王统治,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相当恐怖!我且问你,朱先生。《西游记》里面的女儿国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是如何繁衍后代呢?” 我说道:“她们是一旦成年之后,假若想要生孩子,就喝子母河的水,就会怀孕生子。唐僧等一干人,正是不小心喝了河水,结果男人怀孕,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最后喝了落胎泉之水才堕了胎。” 萝卜丝说道:“好吧,历史学上研究民俗有一种类比方法,比较相类似的神话传说,得出成果。比如,在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大洪水的记录。这表明曾经发生过世界范围的大洪水,但是地质记录表明并没有全球范围的洪水。那么换一个角度考虑,比如人类是同一个祖先,曾经经历过一次洪水,因记忆深刻,即使迁居到全世界各地也不能忘怀,流传在各支遗民的神话里,这从侧面证明了人类非洲起源说。那么我们把女儿国传说的关键字挑选出来:全部是女人、女王、河水、男人堕胎、落胎泉,那么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目瞪口呆,哪里有什么想法,根本不知所以然,转头望向老婆,林白水沉静的说道:“亚马逊女战士!” “verygood!” 这洋鬼子一高兴,不小心露出母语来,他说道:“完全正确!根据希腊人的古书记载,传说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生活在现今欧亚大陆交界的土耳其北部特尔莫冬河附近,河水向东注入黑海。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这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土地肥沃,非常隐蔽。亚马逊部落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保持着母系氏族的特点,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凶狠强悍,常常掠夺周边部落的男子为奴隶,成年女战士与其交欢,生下子女后便杀死男奴。若生下女孩,则留下养育长大,成为新一代的战斗力,若是男孩,则是浸入特尔莫冬河溺毙,冲入黑海!但是自进入西元后就很少有关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记录了,传说她们已经迁移到遥远的东方,如今看来,所谓的桃花石国,有可能就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后裔所构成。虽然亚马逊(amazon)与桃花石(tanhans)一点都不像。但是别忘了,桃花石本身就是汉语从西域古吐火罗语中转译过来的。古吐火罗语的特点是喜欢擅自改首音,那么我们把t去掉……” “anhans与amazon就非常相近了!亚马逊女战士擅长弓箭,战斗力十分强悍,又是地头蛇,若是耶律大石与其女王联姻,倒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强援,短时间内统一西域,极有可能!” 我大为赞叹,这洋鬼子不简单,叫我佩服别人极难,更何况是洋鬼子。眼前的萝卜丝学识渊博,本着不知下问的原则,向他好好学习未必不可。正这样想着,萝卜丝又说道:“不过听《西辽绝书》所说,那桃花石国女王降临之际,天空飞翔战车那么大的磨盘,而且光彩夺目,我在想,是不是有外星人也参与了?” 我顿时哑然,敬佩之心减少几分,萝卜丝这家伙,《星球大战》看多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外星人?而且,这些外星人偏偏喜欢在古代文明不发达的时候拜访人类,唯独现在人类都进入太空了,却隐遁失踪?将心比心,我们人类,是喜欢去和同样技术的人交往,还是深入原始丛林,挨那食人族的几把毒箭?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既然号《西辽绝书》,怎么从西辽一下子跑到西夏来呢?” 林白水说道:“西辽亡于一二一八年,而西夏灭亡于一二二七年,中间相差近十年。虽然都是蒙古人灭掉,不过也有可能是西辽人认为《西辽绝书》有极佳的保存意义,不能落入蒙古人手中,于是逃到西夏。” 她扶着眼睛,目光移向远方,疑问道:“那是什么?” 我和萝卜丝一起转过头,顿时觉得非常奇怪! 四、秘密任务 一辆吉普车赶了过来,伤痕累累,显然经过一番长途跋涉,这时车门打开,走下一个带着防风眼镜的中年军官,气派大的很,大声喝道:“预备役下士朱恒淮,出列!” “呦!” 我条件反射地小跑到那军官跟前,敬礼,立正,大喊道:“预备役下士朱恒淮报到,请问上级有何命令!?” “稍息!” 那军官下令,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老早就退伍了,但是因为以前当兵时间太长,几乎形成自然反应,不禁又气又好笑。但是看着对方军官满面严肃的表情,加上肩膀上那两杠一星,似乎是个很大的军官!于是又板着脸,稍息听候命令。 那军官叫道:“朱恒淮同志!尽管你已经退伍了,但是因你在军中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作战勇敢,毙敌五名,伤敌若干,签于立功重大,因此上级特意授予你陆军预备役上士军衔!命令立即生效!” 说着,该军官就把证书递交给我,然后敬礼。我回礼,双手接证书,如同做梦一般。原本解放军是没有军衔的,八十年代恢复了这项制度,我已经退役多年,怎么就突然被授衔上士?简直莫名其妙。但是看着证书上端端正正陆军预备役上士军衔和烫金大印,这绝对假不了! “朱恒淮上士!” “在!” 该军官突然放低声音,军队中都是大喊大叫,唯恐别人不知,如此低声,只能说是重大事项:“现有一项任务交给你,这里说话不方便,请到车子里去!” 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进入吉普车内,司机离开,随手关上车门,拔出手枪间隔三米放哨。 那军官自我介绍:“我是陆军少校刘建国,这次过来,有一项任务要交给你。” 我问道:“我在想,我毕竟已经退伍多年,不仅身手疏远了,而且不像以前那么有冲劲,为什么偏要我来完成该项任务?” 少校回答:“一、你当兵资格老,作战勇猛无比,虽读书不多,但是聪明好学;二、该项任务涉及考古和历史,你是比较专业的人士;三、该项任务还有一个民间人士参与,假若直接派遣军方人员参与,因其特殊身份而有可能造成不便。所以,我们一直认为你非常恰当,能够胜任这个艰巨的任务。据说,这项任务是上级特别交代的,一定要好好完成!” “是,绝对不辜负上级的嘱托!” 少校点点头说道:“早上带你去见那个民间人士。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这个,你看,目前折腾成这幅样子了,你说怎么办呢?” 我指指外面。 少校横了一眼,笑道:“好办,就说美帝和俄罗斯鬼子不合,一见面就打起来,破坏我国文物,还得向他们大使馆讨钱去呢!” 甚合我意。 我下了吉普车,抬头看看天,不是做梦啊!林白水倒是兴奋地凑过来,笑嘻嘻说道:“我听到你做了上士,是多大的官啊?” “屁大的官!上士,最多班长排长的级别了!” 我无可奈何,果然天上不会白掉下馅饼,小小的军衔,居然让我去执行如此艰巨的任务,兑换不成比例啊!亏大了! 草草处理了一下眼前的事情,就带着林白水走开,赶往百多里外的驻军部队,约莫天明的时候,正好赶到。坐在后排的林白水和文清老早沉沉入睡,我打了一个哈欠,随少校一起拜见那位民间人士。 他打开一个营房,部队中住宿都很简单,唯独这个营房不仅是单人单间,而且装饰甚好,显然专门招待贵客,这个人究竟是谁?居然受到部队如此优待呢?我正思虑着,便见到了那人,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然而却是高鼻深目,褐色头发,不像中国人。此刻发现我们进来,先是看看少校,再瞟了我一眼,少校介绍道:“雷先生,他就是本次带你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朱恒淮先生,果然著名的考古探险人员!” 那少校敬礼走出,由得我们亲自交谈。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英国来的,我叫斯蒂文•珊德,中文名雷颂贤,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共产党,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英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时又回到英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颂贤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颂贤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颂贤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颂贤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是英伦名门,所以我是混血,她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颂贤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颂贤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颂贤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颂贤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颂贤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颂贤长叹一声。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颂贤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颂贤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兽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shen,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颂贤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颂贤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颂贤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林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林白水带领的《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内战爆发,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林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林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林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五、恐怖分子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液体,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林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林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俄国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阿拉伯文。我不识,随手丢给林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政府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丹,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液体,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林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林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林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林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林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林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林白水摇摇头,对着拉丹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丹,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林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林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我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丹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阿拉伯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丹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我把武器下发,拉丹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丹,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丹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打内战,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本.拉丹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林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丹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丹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丹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伟大的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丹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丹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丹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淫笑,摸向拉丹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强奸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丹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丹,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丹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丹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丹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小说《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mo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usa,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支持,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腐败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液体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大1,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刻我好像中了定身法,叫这个怪物的双目慑中,动弹不得,直到那个怪物轰轰隆隆移到我面前,示威性抬起整个身体,由此腰部以下也露了出来,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怪物腰部以上还是人形,以下就纯粹是一个怪物了,在腰部两侧以下,密密麻麻地长着无数蠕蠕而动的节肢,仿佛是一个人身蜈蚣。 不知怎么的,此刻我忽然如梦初醒,大喊一声,丢下步枪就滚下沙丘,转而又飞快地爬起来冲向对面的我方阵地,挥手高呼:“开火!快开火!” 萝卜丝正在我前面布防,他站起身子,迷惑不解地看着我,转眼间那神情就变得异常惊惧,慌忙抬起步枪,对准我开火。 砰砰! 处于点射状态的自动步枪立时射出数发子弹,击在我背后,只觉得背脊一亮,扭头看过去,竟然是那头人身蜈蚣穷追不舍,叫萝卜丝打中了身子,飞溅出淡绿色的液体,正好落在我背后。 五六自动步枪的威力极大,七毫米多的子弹击在人体上,瞬间形成一个碗口大的巨大伤疤。那人身蜈蚣中了五六枪,一时死不了,仰起身子把百足乱舞。 萝卜丝急切地招手叫道:“快!快!” 我弯腰避开反步兵地雷的埋伏,一个筋斗滚到死骆驼背后,顿时犹如强行军一百八十公里之后,脱虚地靠在死骆驼上,只是喘气。 萝卜丝启动了重机枪,枪管吐出死亡的毒蛇,那人身蜈蚣不知厉害,刹那间就被打成碎片,灰飞烟灭。 萝卜丝扑到我面前,抓住我的胳膊急剧的摇晃,问道:“朱,你说那是什么东西?” 我瞪着萝卜丝,许久才吐出一口人气:“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那个东西在吃人,然后追来了……” 话说间,嘣嘣几下,我们埋设的反步兵地雷爆炸了,六百克*把万计数的小钢珠弹地到处都是,有几个人猝然不及,立马被击倒。同时还扬起冲天尘土,洒在空中落下来。 我和萝卜丝慌忙伏在死骆驼背后隐蔽,掸除身上的尘土,抬头看过去。奇怪,已经没有敌人了,怎么会引爆地雷呢? 那尘土渐渐沉淀,在原本埋设地雷的那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两三米的小坑,在小坑里面,躺着一只如同锅子一样大小的半透明东西,已经叫数万枚钢珠打地千疮百孔,汩汩流出淡绿色的液体。 我顿时送了一口气,敲了萝卜丝一拳,笑道:“算你老小子狠,先见之明,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估计埋伏在沙漠地下想潜过来,不过逃不出反步兵地雷的红外线系统,结果一命呜呼,哈哈!” “咔嚓!” 那个锅子怪物一动,我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霍然绷紧,随手操起萝卜丝的步枪瞄准,但见那锅子怪物在背脊上裂开一条细缝,里面似乎有内力在撕扯,慢慢地扩大,咔嚓一声,猛然像河蚌一样打开。我瞪大眼睛凝视着,手中步枪悄悄调到连发状态,一有异动,就乱枪射击。 锅子里面布满液体,首先伸出一只小手,用力把整个身子都拖了出来。从体液中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约莫十五六岁模样的少女,摇摇晃晃立着。但是因为反步兵地雷的威力惊人,在她身上穿出好几百个窟窿,流淌着淡绿色的血液。那少女刚爬出锅子,就噗通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已经归天! 我朝萝卜丝对视一眼,从最初的恐惧已经转换到了莫名其妙。怎么在这种怪物里面,居然养着女人?先前我们不是也发现过一个锅子吗? 我心念转动,脸上陡然变色。 不好!倘若这种食人魔怪会从里面变出女人的话,那么我们发现的锅子,其实已经完成了这种过程。而我们发现的少女,浑身****、布满奇怪的液体,岂不是很符合吗?林白水,就和她在一起,有危险! 我心急如焚,提起步枪飞快地跑到营地中间,闯入林白水的帐篷,后者正搂住被巨大爆炸吓坏的瑟瑟发抖的少女。我大吼:“林白水你离开她!” 林白水莫名其妙,问道:“什么?” 我把枪指着少女,额头上满是汗水,几乎是发狂一般地叫道:“你走开,她是怪物,让我一枪打死她!” 林白水大怒,她性格刚烈,向来不顺从我,大骂道:“你疯了,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怪物呢!” 我毫不犹豫地抬起步枪,指着少女,林白水于是将她紧紧抱住,狠狠盯住我叫道:“不如将我一起打死算了,你怎么了?” 我勃然大怒,老子拼了命来救你,你这个婆娘反而推三阻四。我暴跳如雷,一手扯住林白水,她虽然个子高挑,但是身体并不是很重,叫我单手就提起。那林白水死命挣扎,我们打架之时,突然砰地一声巨响,我们都吓了一跳,不禁停下来,原来是处于射击状态的枪走火了。 少女啊的一下,猛然倒在地上。林白水慌忙将她扶起来,但见脸颊上划过长长一道痕迹,渗出鲜红的液体。不对!我明明见到那两只东西流出的都是淡绿色液体,而她却是红色的。我杀人伤人不再少数,一眼就看出这是人血,所以这个少女是人。难道我搞错了? 那林白水恶狠狠地扑上来,在我脸上抓了几把,叫道:“你满意了吧!” 老子纵横天下,见神杀神,遇佛灭佛,哪知碰到这个克星,顿时落荒而逃,走到萝卜丝跟前,那洋鬼子笑道:“苏格拉底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有一个凶悍的老婆!” 连洋鬼子都奚落我,当下只能捂住满是抓痕的面颊,正要开口大骂,我的目光射向远处,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六、汉朝石碑 远处那条有两层楼高、绵延数公里的巨大沙丘,犹如一下子挨了数百顿*的定向爆破,轰轰隆隆,扬起无数沙尘,好像在黄色的海洋上卷起了一层海啸的浪波。我似乎听到里面有咝咝的怪响,待到砂石尘土渐渐的沉淀下来,在原本沙丘的位置,变魔术一般凭空冒出一段残垣断壁。而在之前,地上的沙子卷起一个漩涡,仿佛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砂石计里面,把沙粒飞快地往下陷落,很快吸空。 塔里木盆地地质结构本不是非常稳定,可能在该地地下存在一个巨大的镂空地穴,手雷、反坦克导弹和反步兵地雷的数次爆炸引起地层共振,脆弱的岩层终于无法支撑而塌陷,居然一下子抽干了所有砂石,露出数千或者数万年前的地表。我看到的这段残垣断壁,很明显是人类产物。 考古队的队员们这时纷纷过来,原本大部分人都躲在营地里,此刻危险解除,见到这段墙壁,哪能不心痒。林白水、雷颂贤等一干人,都要过去。 我叫道:“小心地雷!” 林白水原本踏出的脚小心翼翼缩回来。 我关掉机枪,又引着他们避开地雷,一起走到这段残垣断壁前。我抬起头观察,这段墙壁高出地面三米左右,以粘土、砂石和植物纤维间层夯筑。墙段有的地段坍塌严重,呈锯齿状。因掩埋在砂石地下,躲开了风化,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依旧保存完好。蜿蜒于沙漠之中,气势相当雄伟。而在地面上散落了不少绳纹、素面灰陶片、红陶片、碎砖块等物,依稀是秦汉时候的产品。不过中古历史并非我所长,也不敢确定,于是转过头瞅瞅两个这方面的专家。 林白水、雷颂贤,这两个四眼,此刻不约而同地扶正眼镜,借助沙漠里明亮的月光,细细观察墙壁,或不时蹲下身子,捡起一块陶片。那雷颂贤文人酸性发作,竟然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这般意境,真的好!” 我眉头一皱,问道:“你说什么呢?” 雷颂贤微微一笑,把一块陶片丢给我,我看着上面,刻着几个篆文,吃力地辨认出:“永乐未央!这是汉武帝时期的!” 雷颂贤点点头,嗯地说道:“不错,正是!此地应该是属于西域都护府的一个重要基地,不过由于时间久远,我并没有听说过在和田以南沙漠一代拥有这么一个基地。” 我听得脑袋嗡嗡作响,因对中古历史实在缺乏了解,当下哪敢应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两个专家叽里咕噜讨论。 我转头扫视,大部分队员都在兴奋地研究这段城墙,虽然不是原定行程上的目的地,但是考古本来就讲究意外发觉。四下里找来找去,唯独不见萝卜丝这个洋鬼子,这么多人里,我和他算是投缘了,因担忧其安全保障,我便拿着枪搜寻,对了,那个锅子怪物里跑出来的少女尸体呢? 我猛然发觉这个玩意不见了,她在黄色的沙漠上极为明显,估计考古队员们没有人会对一具死的相当狰狞的尸体干兴趣。但见沙漠上还有拖曳的痕迹,当下小心翼翼地追踪过去。我拨开一个灌木丛,看到那具尸体摆在地上,萝卜丝背对着我正不住摆弄。 莫非在****! 当下喉头一阵泛酸,我对这个美国佬的变态可没有信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凑过去。他突然发声:“是朱吗?” “嗯,你知道我?” 萝卜丝头也不回地笑道:“我第六感觉察到有人来了,但是背后毫无动静。整个考古队,除了你还能有谁不声不响接近我?过来看看,我有什么发现?” 我把枪口朝天,松了一口气,走近才发觉,刚才由于视线被萝卜丝宽阔的背脊挡住,搞不清他在干嘛,凑近了才发现这个变态竟然把少女的尸体开膛剖肚。尽管明知这个少女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但是她毕竟有人形相貌,此刻看到犹如猪肉一样被劈开,仍旧不太舒服。 萝卜丝满手鲜绿的液体,还握着一把匕首,此刻往地上沙子里擦了擦,指着少女肚皮里的内脏说道:“朱,你看!尽管她是从那个昆虫怪物里冒出来的,但是,各种器官仍然和人类一模一样。” 我腻着恶心,告诉自己,这不是人,只是长得像,凝神看过去。在少女肚皮内部,果真这种脏器都如我看到的人体脏器一样,唯一有区别的话,就是血液是绿色的! 我说道:“她的血是绿色的,说明含有大量铜元素。人体的血液中有血红素,血红素以铁元素为基础,所以呈现红色。虽然铜元素同样能够组成血绿素,但是铜吸附氧元素的能力不如铁,体积一大就有可能供氧不足,因此陆地上绝大部分大型高等生物的血都是红色。但是她的块头不见得小,除非是生活在高含氧环境下!” 萝卜丝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又说道:“我把她整个身体的内部器官都检查了一边,基本发育良好,甚至连内部生殖的*也完全成熟,就如人类进入了青春期的一样,但是这里……” 萝卜丝说着,从已经被劈开脑袋的可怜少女里捧出一个鲜绿的脑子,说道:“你看,这么小?” 萝卜丝的大手上捧着一个脑子,几乎只有寻常成年人的三分之一,甚至连婴儿的体积都不如。以这么小的脑子,控制一个人体,实在困难。萝卜丝说道:“令我奇怪的是,虽然脑子很小,但是脑部空间很大,被绿色的液体填充,仍旧有发育的机会。朱,你说说看,这个这么像人、却是从怪物里孵出来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呢?” 我迷茫了片刻,终于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地球上光有人类就够了,总不会在这里诞生,要是猜测起来,我想,大概外星人了吧!哈哈!” 突然,背后灌木丛声响,我猛然转身…… 幸好不是怪物,也不是****恐怖分子,在我们背后的是林白水。刚才我们把全部注意力都贯注在少女尸骸上,一直到林白水拨开灌木丛才惊动。她呆呆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双杏核眼里布满不可思议的神情,先是把目光对着我,再朝向萝卜丝,最后瞄到残尸上,胸脯剧烈的抽动,倏然合上双眼,噗通一下软倒。 我大惊失色,急忙上前抱住了林白水,猛掐人中,又打了几个巴掌。林白水悠悠醒转,第一眼看到了我,还是充满了惊惧,突然又是合上双眼,猛然一把将我推翻,尖叫道:“你们在作甚?太可恶了!” 我回头一看,顿时明了,紧紧抓住林白水的肩膀,大力摇晃,喊道:“没事没事!我们不是在切割人体,你记住,在你对面,是一头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 “是,是吗?” 林白水渐渐恢复平静,原本落在鼻梁上的眼镜让她扶了扶,问道:“你们,解剖尸体干嘛?” 我握着的林白水消瘦肩头依旧颤抖不已,苦笑一下。我和萝卜丝都是战场里出来的,残肢断臂的尸骸见多了,就是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飞来炮弹,把战友削去一半脑袋,脑浆溅到饭碗里,依旧能一抹嘴巴吃下去。可是林白水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固然平常各种尸体见着多了,可是几百年前的玩意到底和刚死的新鲜货色不一般。当她看到我们两个围着一具被大卸八块的少女尸体,这般情景是相当骇人,在她眼中,或许我们和食人恶魔无疑。 我说道:“你认为,一个流着绿血的怪物,却和人长得一模一样,不奇怪吗?所以我们解剖了一下,看看有什么异常。对了,你好好地不呆在残垣断壁前,跑到这里干嘛?” “哼!”林白水下意识地不满,“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叫你们俩一起过来看看,哪知你们在干这个勾当,真是吓死人了!” 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不知道有什么玩意值得我们这两个暴徒来观摩,不过我毕竟忘了,虽然我只是一个领队,可是萝卜丝却是美国佬货真价实的大队长! 我突然捉住林白水的细腰,将她扛在肩上背过去,笑道:“真是对不住啊,老婆,我就把你抬过去,算是赔罪。” 林白水恼羞成怒,拼命在我背上乱捶,骂道:“死鬼,你存心叫我丢脸是吗?我堂堂一个历史系讲师,叫老公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样扛来扛去,成何体统!” 我哈哈大笑:“我正好姓朱,来来,好媳妇……” 啪! 挨了一巴掌。 我摸摸脸上,此刻虽然己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但是还火辣辣地生疼,转头瞟林白水,女人白了我一眼,扶正眼镜,不理睬。唉,林白水这人,就是太一本正经,从我认识的那个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开始,直到现在二十五六的妈妈,根本没有变过,而且越发严肃,稍微调情一下,顿时被骂的狗血淋头。 我收回心神,正眼观看。方才的时候,雷颂贤和一干队员,方才在整理镶嵌在墙壁中镇邪的铜钱,突然墙壁倒塌,想不到竟然在墙壁中另外埋藏了一块石碑,顿时大惊失色。这块石碑高约两米,上尖下方,为“圭”形状,碑身长方形竖石。他们小心翼翼地整理,拿猪鬃刷慢慢地擦去外表泥土,然后在碑身上露出无数阴刻弯弯曲曲的汉隶。我所识汉隶不多,阅读相当吃力,只能勉强从跋上看出,这是汉元帝时代的遗物,到底在说劳么子,看不懂。 不过雷颂贤这个老头,却是相当熟悉,只见他慢慢地抚mo着碑身,手指开始颤抖,面露喜色,叫道:“想不到居然是这个碑文。” 我问道:“是谁的?汉人的碑文立于此处,我看多半是夸耀战功。” 雷颂贤点点头,笑道:“正是!而这碑文讲述的主人公,正是陈汤!” “陈汤?”我依稀有记忆,好久才想起,“那个讲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英雄。” 萝卜丝虽然不识该人,但是听到这句话不禁叫道:“好大气魄!” 雷颂贤摸着碑文说道:“这里,正是记叙了他带领兵卒,受于阗的邀请,一起歼灭邪恶的阿修罗国!现在我们所处的和田地区,正是古于阗国的国度。于阗乃是西域文明大国之一,地处欧亚大陆教会的腹地,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约在西元前六十年归属汉。” 我疑问道了:“所谓阿修罗国,似乎是佛教用语。我记得,两千多年前,佛教并没有传入中国!” “此言差矣。佛教的创始人和孔子大约同时代,到了西汉元帝时期,佛教在西域已经相当流行。不过,这个阿修罗国,我倒是从未听说过,是不是只是一个部族的名字,还是指代匈奴人?” 林白水乘机讥笑我,报复那一箭之仇,这女人心眼未免小了点。 雷颂贤一直盯着碑文,说道:“不,它是货真价实存在的一个国度。阿修罗者,意译为‘非天’,生性好斗残忍。男性阿修罗五官不端正,可是女性阿修罗的相貌非常美丽。据说阿修罗国是从很远的西方迁徙过来,因该国由一群女人统治,可是又异常残忍好斗,所以于阗国人便称呼其为阿修罗国。” 我一愣,这不是和亚马逊女战士、桃花石国人很像吗?推算时间,那亚马逊女战士离开小亚细亚来到中亚,正好符合时间。我扭头再去看萝卜丝的时候,只见他面露惊讶的表情,嘴巴蠕动几下,但是终于决定听雷颂贤讲完再提问。 雷颂贤讲述完阿修罗国的来历,便又转身,面对着碑身,细细回顾,似乎历史又回到了西元前时代,他慢慢说道:“根据碑文记载说,很久很久之前,于阗以产麻出名,因西域日照充沛,麻的质量很好,甚至远销到中原内陆,有一天,大汉帝国的首都、世界的中心之都,突然行销了一种血红的麻巾……” 两千多年前的大汉帝国首都长安繁华之极,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乃是世界中心,东西商人往来不已,倭国的海角、占城的珍珠、北海的貂皮,以及西域的宝石,四方货物,应有尽有。有一天,突然在市面上流行一种名叫绛红巾的麻巾。这种麻巾鲜艳夺目,仿佛是人血浸泡过一样,永不褪色,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它对男人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把绛红巾当作饰品佩带在身上,无一例外会把花心的男人从外边勾引回来。虽然绛红巾的价格是同等长度的丝绸的好几倍,但是依旧在长安富豪贵族妇人的争抢下畅销不已。 但是奇怪的事情也发生了,在长安城里,连续出现妇人神秘死亡的的事件,她们浑身干枯,犹如被抽干了鲜血一样!而且她们都佩带着绛红巾,那围在脖子上的麻巾,仿佛把妇人的生命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一样,异常鲜艳! 在宫中的汉元帝震怒之极,因为他的一个心爱妃子,也神秘的死去,限令查找凶手。有西域于阗使者看到了绛红巾,不禁失声说道:“这不是魔国的魔物吗、为何在大汉公开销售?在我国,即使用手碰过一次魔物,也会被斩首!所谓的绛红巾,就是用活人鲜血浸泡的魔物,会吸收他人性命,保持自己的永恒!” 汉元帝问道:“你说这是魔国的产品,大汉在西域经营了数百年,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魔国?” 于阗使者拜倒哭喊:“皇帝啊,伟大的皇帝啊!自从几十年前从遥远的天竺迁徙来一群魔女,我国快要被灭族了!这群阿修罗,她们先是假意以美女贡献给我国国王,迷惑国王提供给她们一个住所。阿修罗魔女们立国之后,立即翻脸!她们是人间的恶魔,固然貌美如花,但是却要吃人肉!之前每日要求国王送给她们三十个健壮的男子食用,老国王昏庸无能,竟然答应了魔女的请求。自从新王登记之后,奋发图强,把魔女的妃子赶出宫中。魔女们愤怒了,用邪恶的魔物攻击我国,每日捉走一百个活人生吃,把一个山谷吃的都是人类的累累白骨。我国现在处在灭国边缘,请伟大的皇帝替我们主持公道! 汉元帝大怒,派遣了宿将陈汤前往西域剿灭阿修罗国。陈汤率领了三千汉军,招集西域十几个国家两万大军,浩浩荡荡前往阿修罗魔国。其实魔国已经成为西域公害,每日不断地派出魔物捕猎活人,西域各国对其恨之入骨。 陈汤一路攻掠,终于杀到了阿修罗魔国的中心魔鬼城。魔鬼城是上古时期魔鬼的住所,怪石林立,妖物重重。阿修罗的魔女王出来,她有着血红的嘴唇,弯弯的眉毛就像月牙,湛蓝的眼睛就像宝石,脸庞如满月一样完美,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跪倒在其裙下。 阿修罗的魔女王说道:“我们与你们华夏族往来无怨,今日无仇,几千年前我们在极西昆仑上瑶池的时候,我们的女王西王母就和你们的周穆王交往,为何到了现在,你们反而与我族为敌呢?” 陈汤回答:“你们吃人的行径就是人神共愤,再说你们和穆天子的交往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大汉天子无关。我代表西域的百姓,剿灭你们魔国!” 说完,陈汤用布蒙上眼睛,唯恐受到魔女的诱惑,他听风辨影,一箭射中魔女王。然后率领手下的士兵冲入山谷。山谷中真是惨不忍睹,到处是死人的尸骨,密密麻麻,还有一些活着的人,身子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场面更加惨烈! 陈汤和他的士兵们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与魔女们的魔物不断搏斗,终于战胜了魔族,将她们赶出了西域,临走之时,魔女王愤怒地叫道:“我会回来了!等我回来了,一千年后我必定带来千百倍的报复!” 自此西域再无食人魔国,但是为了提防他们再次回来,而后人又忘却了,陈汤特意篆刻这块碑文,警示后来者! 雷颂贤此刻讲完了碑文上的内容,我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这究竟是传说,还是历史?难道历史上真的有食人魔国?但是任何史书和发掘的文物,都没有类似的记载!” 雷颂贤思量片刻,说道:“比较难说,既然这块碑文郑重其事的记述了这件事情,那么就是说事情绝对不假,而且是亲历者陈汤自己的记述。或许是处于某个原因,因而没有在正式史书上流传。” 萝卜丝突然说道:“我赞成你的观点。即使无法从正式史书上看到记载,但是有民间传说的旁证。虽然因为时间的久远,已经散失了不少内容,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始终留了下来。譬如在民间的《西游记》中,差不多所有的食人妖怪都集中在西域一代,你说,这难道是巧合吗?不,我宁可是怀疑是流传过久的失真现象!” 我哭笑不得,大伙是不是被洗脑了,被一个传说搞的煞有其事一样,回头看了林白水一眼,倒是这女人默默不语,保持意见,过了一会儿说道:“西王母是否存在?为什么在碑文中,那个魔国女王会自称西王母的后裔,并且乃是迁徙过来的?罗伯特先生,你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民族迁徙,不妨考证一下!” 萝卜丝摸摸脑袋,说道:“也好,对比一下,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 他蹲在地上,随手拿起一个弹壳在沙地上乱画,汉字很糟糕。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从西元前十二世纪开始有传说左右 乙:周穆王:公元前九七六年到九二二年在世,传说于九*年开始西游。 甲乙推导,时间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 乙:周穆王:阴山以西行车一万二千里,大概到现在土耳其黑海一带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甲:亚马逊女战士部落:传说居住在现今土耳其黑海一带,高加索山脉 乙:西王母: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昆仑之丘 甲乙推导,地点基本吻合。 我蓦然一怔,难道,西王母与亚马逊有关? 萝卜丝越说越兴奋,那张被沙漠毒日晒成古铜色的脸皮发烧,红得和关公一个德行,显示其体内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血液循环加快,居然把酒糟鼻子加热成红炭。有时我在恶毒地想,是不是萝卜丝抽烟向来不用打火机?光是用他的鼻头就完全可以把香烟点燃。萝卜丝眉飞色舞,为自己的发现高兴地双手乱挥,美国人本来就是一个奔放的民族,若是此刻还镇静地蹲在沙漠上,我怀疑都是德国佬了。 萝卜丝大叫道:“西王母和亚马逊女王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可思议的离奇相近,所以我们几乎就可以认定,两者一定是在不同地区对那个神秘的女性部落首领的不同称呼。这次来到东方果然没有错,我说过,很多消失的民族在中东再找先去无异于大海捞针,只有在东方,才有如此神奇的发现。现在我们确认了假说,唯一的任务就是寻找支持的证据!“ 雷颂贤还在瞪着那块汉代碑文,出于东方人独特的沉静性格,他对萝卜丝的发癫毫无兴趣地当作不存在,但是倏然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他拉住我的胳膊叫道:“快快,朱领队,给我看看地图!” 当下我从背囊里取出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地图,把地图摊在沙漠上,雷颂贤也取出了他的地图。当然,对于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的地图是西元前汉代西域形势图,他对比着两张地图,枯瘦的手指瞄来瞄去比划,越来越颤抖不已,好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一般,他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仰天大笑:“天诚不欺我!我老父的确认果真不假!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找塞人遗迹了!” 我们都听得莫名其妙,一时无法联想,那雷颂贤此刻镇静下来,又拿出一份民用地图,对照着古西域地图,手指还在不时抖动地比划画圈,一边指向一边口齿含糊地解释:“你看,你看,这里,对,就是这里!我父亲找到的塞人石像遗迹,和阿修罗国的地点,岂不是重合在一起?” 我看着两张地图上,一张现在地图是标明古代塞人遗迹,另外一张则是圈着阿修罗国之魔鬼谷,陡然怔住,确实如此,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早知如此,老早抄近路过去,还等什么在沙漠里苦苦搜寻吃苦呢? 雷颂贤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颂贤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林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颂贤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林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颂贤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颂贤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颂贤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林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林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林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颂贤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颂贤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颂贤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颂贤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颂贤,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颂贤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颂贤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颂贤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颂贤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颂贤疑问道:“什么错误?” 林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颂贤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林白水忽然说道:“等等,我想起了什么事情,再让我想想。啊,我记起来了,你们有谁记得,一九八八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发现的吐火罗文石版,上面记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 “我知道。”萝卜丝说道,“《国家地理杂志》为此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传记,以纪念这个伟大的发现。上面记载的历史,说是很久以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记载,但是根据考证,推断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就是三千年前。传说西域有一个古老的食人魔国,她们的首领都是女人。她们残害了西域无数年,直到来自东方的伟大国王,带领他的勇士们,前来攻击魔国。但是初战惨败,他只好向西奔驰数万里,与西方一个大部落的女皇合作,这才攻陷了魔国,消灭了魔女们。而这个国王,人们通常认为他就是周穆王!而那个部落,也有人认为是亚马逊的女人国!” 我顿时哑然,说道:“既然亚马逊的女人是解放者,怎么变成食人的魔女呢?” “或许因为时间过久,结果混淆了。” 林白水沉静地思考片刻,说道:“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仔细整理一下,真正的历史其实是这样的!” 她捡起一张纸和笔,画起图表来,这样的表述比口头解释清晰多了。 远古时代:西域被魔女占领,统治整个地域。 三千年前:周穆王西游,与魔国发生战争,最终惨败,因此不得不寻求盟友的帮助。他向西到黑海一带,与亚马逊部落回合。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亚马逊部落与魔国势不两立,同意出兵。由于部落人口众多,首批女战士与周穆王一同回到西域,击败魔国。但是魔国女王发誓将在一千年后回来,同时整个亚马逊部落也开始迁徙。 汉元帝时代:第一个一千年已经过去了,魔国再次复苏,也就是阿修罗魔国。但汉朝已经在西域建立了强大的统治,很快被陈汤率领的军队击败,魔国再次覆灭。亚马逊部落根据历史记载,已经迁徙到了如今印度东南一带。 西辽帝国时代:第二个一千年过去了,魔国再次蠢动。此刻西域没有强大的统治集团,魔国也改变策略,勾结西辽贵族,统治西域地区。或许野蛮的蜜人风俗,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的。这个帝国稳定地统治了九十多年,直到被蒙古人摧毁。” 林白水抬起头,对我们说道:“现在,可以说是第三个一千年到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不会那么巧吧,居然让我们碰到。不过这个魔国现在有的话,很快就完蛋,都是年代了啊!” 萝卜丝微笑说道:“只是推测而已,不过我倒是有一点疑惑,那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说道:“地球大得很,鬼知道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 林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林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林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大家都摇摇头,所有文物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搜索过一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对萝卜丝说道:“你人不认为,刚才那些人形怪物,其实就是魔国的魔女们,经过了一千年,她们再次复活,前来此次强多魔晶!但是恰巧就遇到了我们。” 萝卜丝说道:“极有可能,但是魔晶去哪里呢?” 魔晶已经离奇失踪了,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想到那些可怕的人形魔物,我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林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无奈地朝林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丹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丹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丹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丹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丹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丹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首,把本.拉丹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七、女儿国度 两人一起爬上了洞口,方出洞口,但在帐篷入口的沙子里,猛然跳出来两个穿着当地土人服饰的人,脸上蒙着防沙的黑巾,只在之上露出一双栗色的眼眸,狠狠盯着我,他们手中各提着一把老式美制卡宾枪,用汉语喝道:“站住,放下武器,举起手!” 我顿时凝住,想不到他们竟然直接在沙子地下埋伏,难怪我派出的岗哨一点消息都没有,居然让这些家伙摆了一道!他们将我们包围,虽然以自动步枪的射速,足以将其射杀,不过对方已经布防,那时恐怕我也已经毙命,只得乖乖放下步枪。那本.拉丹大喜,丢下紫色水晶就张开双臂扑上去,满口胡言乱语:“我的弟兄们,终于来救我……” 其中人毫不客气地一枪托砸翻本.拉丹,骂道:“哪里来的大胡子,要是再不老实,当心毙了你!” 本.拉丹缩在地上唧唧歪歪,看来伤的不轻。 我哑然禁口,不声不响地挤到林白水身边,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我粗略打量一下,这帮人约莫二十来个人,十多人的固定将我们看住,剩下十多个人则游走放哨,我隐隐发觉黑影闪动,甚至布置了暗哨。心底顿时咯噔一下,这帮人不简单,布置极有正规军风范,绝对不是一帮土匪一样的乌合之众!到底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缠在我心里,越发疑惑。 说话间,这帮人行动起来,把我们带来的家么搜罗一空,大到帐篷,小至火柴,甚至连死的骆驼也不放过,杀掉放血切肉,斩成数块装入袋子。我看的目瞪口呆,真是一帮穷极无聊的土匪!活像是周扒皮出场,差不多连沙子也要剥层皮了! 之后土匪们——我基本认定他们就是土匪,强迫我们上路。此刻凌晨一两点,我抬头看天,沙漠上空透明度极佳,满天繁星,辨认星座确认我们在向东走,也就是我们原来预定的方位。一群人好像羊羔一样被赶着慢吞吞在沙漠上行走,从凌晨走到白天,众人一夜没有休息,本已疲惫不堪,但是更加可怕的考验摆在了我们面前。原本我们都是骑在骆驼身上,省力不少,此刻只能靠着两只脚,沙漠上行走又比平常耗力数倍。当日头升起,火辣辣的毒光几乎消磨了我们最后的一丝力气,每每从沙子里拔出一只脚,转眼又落入滚烫的沙子中,似乎在烧热的铁板上行走,片刻就有人体力不支,噗通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队员慌忙抢救,但是这时上来一个土人,抡起骆驼鞭子没头没脑砸下去,把众人赶开,叫骂道:“你这个无能男人,不要装死!赶快起来!” 我勃然大怒,飞身上来,一把扯住那家伙的鞭子,硬生生夺下来,使得那人不禁一愣,倏然退后几步,抽出步枪喝道:“大胡子,你找死?” 我挺胸正义凛然地叫道:“你疯了,白天行走沙漠本是大忌,又在夏日里,你不要人活吗?” 那人狞笑道:“要你死就死,大胡子,可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 那人心狠手辣,当真把手指扣向扳机,想要击杀我。若在平常,以我的身手绝对可以轻易避开,但是此刻身边都是队友,他们可不像我这般神通广大,身手敏捷,所以我只能一个健步蹿上前,逼近那人。 砰! 对方已经开火,我也脱离了队友,一个侧翻身,尽量避开子弹,突然右肩头一热,好像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立马后退几步,勉强站稳,随之火辣辣地开始疼痛起来。 那人没有一下子将我打死,偏偏他的步枪是老旧的步枪,只能像三八大盖一样上膛,我哪能让他称心如意,趁此间隙,踱步上前,用完好的左手狠狠一拳,砸在这个家伙的脸上! 我膂力奇大,早在军中就有铁拳无敌朱恒淮的外号,最近家里养的小鬼看了日本人的大毒草,居然叫我铁臂阿童木,不管怎么说,我恨极了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用上千钧力。咚!砸在那人脸上,就如风筝吃了风力,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面纱落下,我猛然愣住,对方竟然是个面目姣好的娘们! 一声暴喏,其他的土人拿刀拿枪,团团将我围住,心中忿恨我伤了同伙,正要动手,忽有人高声喝道:“住手!” 他们的首领骑着骆驼踏踏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长条的人,打扮与那些手下并无不同,一身白色的当地麻布宽袍子,脸上蒙着纺纱黑面巾,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气质,不怒自威,一见到首领过来,其他手下就纷纷敬礼,首领那双露在外面的栗色眼珠瞟了几眼,皮鞭一指,毫无感情地说道:“把一心抬下去。” 然后首领从骆驼上低下头,霸道十足地睨视我,太阳落在他背后,巨大的阴影顿时将我整个人包裹起来,我眼睛眯起来,听到他冷冷地问道:“你不怕吗?” “哼,有什么可怕的,老子上过战场,杀人放火,绝对不比你们干的少。那么多战友都归天了,老子早将这条命看淡。只是我作为领队,自然要对我的队员负责!” 我毫不示弱地对视对方。 他扬起骆驼鞭子,那些手下一见之下,哗啦把枪都抬了起来,一下命令,立时会将我打成蜂窝,我顿时暗暗戒备,收缩肌肉,蓄势待发,说什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只要不是打中脑袋,老子一时还死不了,定将你弄下骆驼,陪老子的葬! “休息,喝水。” 土匪首领淡淡地说道。 出乎预料,我稍微愣住,那首领一扬鞭子,转身走开。 土匪部下们一言不发,也散开到周围,只是将我们包围起来。大家如卸重负,方才已经有念头决一生死,此刻纷纷有气无力地坐下,互相靠在一起。林白水面目扭曲,发疯一般扑上来,在我的伤口乱摸,满手都沾满鲜血,死死盯着,浑身不足颤动,眼神中惊恐不已,我笑笑:“放心,你老公不是第一次挂彩了。女人,不要废话,帮我把衣服撕开!” 林白水一边帮我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开,一边唠唠叨叨埋怨:“死鬼,你逞什么能,他们都是一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魔头,幸好只是肩上中枪,要是脑袋上呢?你死了,我铁定改嫁,文清就跟她新爹的姓!” 我哭笑不得,知道这是林白水在赌气,撕开衣服,伤口血淋淋的,子弹洞上血肉外翻,不住流出浓浓的血水。我说道:“林白水,把你头上的发夹拿下来,等下我运作肌肉,把子弹挤出来,你抓住机会,一定要夹出,知道吗?” 林白水犹豫等点点头,满面关切,就身手从头发上拿下发夹,在内衣里擦擦干净。我一运气,扭动右肩肌肉,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肌肉纤维却被打断了不少,稍稍一用力,触动神经,只觉得满身寒气冒出,仿佛不是沙漠,而是深处南极万年冰山之下一样,几乎要昏厥过去。林白水性情刚烈,这时冷静下来,见我有点不行,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刺激我不要昏迷,同时叫道:“出来了,快,再用点力,就像女人生孩子,加油!” 林白水突然拿起发夹,往我肉里一刺,我痛地大叫一声,肩头肌肉一抖,已经拿出了子弹。 林白水随手丢下子弹,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好像是刚刚搞对象那段时间,一口气做了十次那么累! “你很勇敢!” 头顶响起一个声音,我抬起头,正是土匪首领,他随手丢下一个瓶子,一言不发,转身又离开。 林白水好奇地捡起瓶子,拉开木塞闻闻,说道:“是酒!” 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正好消毒,我没力气了,老婆你帮我涂一下。” 林白水仰头饮了一口,小心翼翼地把烈酒往我伤口喷洒,顿时钻心的疼痛,但是比起刚才哪会儿,便感觉好多了。之后林白水撕下自己的全棉内衣,帮我包扎好伤口。 众人又饥又渴,眼见那帮土匪痛饮凉水,炙烤骆驼肉,见我刚才的表现,胆子大起来,纷纷叫骂不息,土匪们怒目而视,但是方才的情形看到,也不敢太过分,倒是那首领颇通情达理,不刻派人送来了饮水和干粮,还有两块烤熟的骆驼肉,却是专门给我的。 约莫休息了半个小时,众土匪便纷纷把我们赶起来上路。饶是我体格再是健壮,挨了一枪,流血一斗,加上昨夜战斗不息,从凌晨走到傍晚之后已经体力透支,脚步虚软。倒是林白水这女人,到底是东北娘们,女人耐久的特性显现出来,到了最后则是她搀我行走。 到了傍晚时分,我们仍然在沙漠里辛苦地踱步,身体老早疲惫不堪,同样的土匪们也是有气无力,背着的枪也是歪歪扭扭。倘若此刻出击,定然一举击溃,可惜的是我再也无力发动攻击。不过,在我的手里,迄今还握着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就是萝卜丝! 萝卜丝这个人不简单,隐隐约约透出一副参军几十年的老兵特色,极富战斗技巧,为人又狡诈,倘若叫我和他一对一单打,胜负难说。但是在人群中,我并没有见到萝卜丝的身影,显然他一旦发觉情况不妙,立时遁身。以其个性,加上他的几个队员都被土匪捉住,定然不会只身脱逃,而是悄悄追踪上来,抓住机会,一举击溃土匪。一路上我每次趁休息,都留下了不少只有我们士兵才能明白的暗号。我眼望天边,落日犹如沉入酱缸的染料,把天际与地平线染地血红一片。 我们翻过一座沙丘,站在沙丘脊上,眼前豁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骷髅头图案,凸出在布满深浅不一沟壑的大地上。其实只是千百万年来,在起伏的山坡地的一块巨石由于风雨剥蚀,被狂风雕琢得呲牙咧嘴,天然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更是由于周围密布了血红、湛蓝、洁白、橙黄的各色石子,宛如魔女遗珠,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初见之下,顿时大吃一惊,感觉就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把被斩杀之后,遗骨落在了凡间,那骷髅头斑斑驳驳,就像是被人砍了无数刀,裸露的石层让傍晚的斜阳染地仿佛涂满血水,空荡荡的眼窝里猛然冒出两团火,血牙张牙舞爪,一阵风吹过,似乎隐隐约约听到来自死亡世界的狰狞狂笑。 但是那帮土匪就如回家一样,高兴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而雷颂贤凝视着眼前一片深沉的阴森景象,却吃吃地说道:“这,这不是我们一直魔鬼城吗?” 土匪们推推搡搡,将我们犹如赶鸭子一样,驱赶至骷髅头巨岩前。靠近骷髅头巨岩,远看甚是可怕,近观也不过是一块表面被风沙侵蚀的坑坑洼洼的雅丹地貌岩石。其体积极为巨大,我估计可能有澳大利亚那红色的大堡礁那么庞大!突然骷髅头巨岩的嘴巴里钻出几个小小的黑影,仿佛尸骨里面吐出的蛆虫,慢慢爬下,近了才看到这是两个和土匪相同打扮的人物,朝首领问道:“回来了?将那帮恶贼从我们的圣地驱逐出去了吗?” 首领气魄大的紧,哼的一声,表示回答。那两个蛆虫立即爬上骷髅头的牙齿间,缓缓放下楼梯。土匪们驱赶我们上去,进入骷髅头巨岩里面,我环视四周,这边乃是极佳的防守阵地,易守难攻,地址偏僻,又深处沙漠腹地,难怪我来回塔克拉玛干数次,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帮土匪!心底寻思,他们虽然穿着当地土人的服饰,但是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语,甚至有江淮一带的口音,已经在暗暗怀疑,难道他们是当年流落到沙漠里的国民党残部? 其时天空西面暮日已经降落,无月之夜空繁星点点滴滴。而在骷髅头巨岩里面,夜幕笼罩,而土匪们个个都是猫头鹰眼,没有打灯,伸出手臂即看不到手指,似乎在黑暗中,随时会挑出可怕的魔鬼!夜风呼啸,在雅丹岩石之间穿梭,发出惨烈的呼叫,于是在骷髅头巨岩弥漫着一股慑人的气氛,沙漠夜间温度不断下降,更加叫人战战兢兢!我心情不免激荡起来,警惕地探视,忽然眼前豁然开朗,灯火通明,在骷髅头巨岩里面露出一块巨大的露天空地,中间燃烧了火堆。我瞅见另一个方向也放出光线,顿时醒悟,此刻我们进入了骷髅头巨岩的一个眼窝里! 土匪将我们放在一边,以此坐在空地上,其实大家已经累得受不了,纷纷一屁股就坐下,坐在冰冷的沙子上,又饥又渴,眼巴巴盯着土匪们。土匪头子骑着骆驼,晃晃鞭子就往另外一边走去,不再理会我们。 此刻四周只有我们一干俘虏和若干看守,围着一堆火堆,大家冷得搓搓手,靠近火堆取暖,这时一下子突然闪出三四个土匪,在人群里面好像挑选肥壮畜生一样东挑西捡,一下子拉起一个男队员,径自走向远方暗处。众人顿时纷纷扰扰,我暗自奇怪,若是唯恐我们作乱,那么首先应该除掉我这个打手,若是兽性大发,也应该挑队伍里几个漂亮一点的女队员。怎么就随随便便拉了一个男人就过去呢? 作为领队,我无时不刻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起来大叫道:“你们要作甚?” 其他一个土匪把枪对准我,恶狠狠地叫道:“你们不要乱动,只是缺少劳力,暂且干一些苦活,不会弄死他的!” 我们一时闹不清作甚,只得作罢只由得他被带走,心里忐忑不安。 过了一刻多钟,那个倒霉的队员就竖着出去,横着回来,叫两个土匪抬着过来,随便扔下,走之大吉。我赶上去,一见那队员,顿时脸色大变。只见他脸色煞白,嘴唇发青,浑身缩成一团,不住瑟瑟发抖,口中吐出一口冷气,呻吟道:“好毒辣的酷刑,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叫问道了:“说,他们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不能说……” 那队员满脸苦衷,但是眼神中忽然闪过一丝幸福。我越发纳闷,猛然瞅见脖子上有少许几个牙印。莫非……那帮魔头在吃人血? 我猛然记起来,雷颂贤不时说过那个阿修罗国的食人魔女,而我们此刻就在魔国旧址,难道他们欲将我们像是家畜一样养起来宰杀吃喝?而且这些魔头进化的越发厉害,吸血之后,能和西方的吸血鬼一般控制人心。 我已经想得面无人色,又来了几个土匪,拉起一个队员就走。后者看到先行者的惨烈下场,哪肯轻易就范,拼命挣扎,狂呼乱叫,犹如杀猪一般痛苦!土匪大怒,拳打脚踢,将他按到捉住。此刻众情激愤,纷纷暴乱,土匪们抡起枪托就乱砸,一时间混乱不堪。 “住手!” 一声暴喝,随之的一声枪响,惊住了众人,土匪首领此刻现身,那双栗色的眼珠冷冷地扫视众人,慢慢落在我身上,挥动鞭子叫道:“你,你,你,出来!” 他一连叫了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一起出来,那雷颂贤被几个土匪手下推推搡搡拖出来,我便索性大大方方出去,同样冷冷对视着土匪首领,只要稍有异动,立马扑上去,拼个同归于尽! “你们三个,去见长老,随我来吧!” 土匪首领落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我愕然,周围的手下并没有驱赶,于是心头一横,怕什么刀山火海,就你一个家伙,还怕老子对付不了,何况我们有三个,如雷颂贤即使再弱,也不是拖后腿的! 于是我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打了个眼色,我第一个向前跟住土匪首领,雷颂贤纵然犹豫不决,此刻也只能跟随。 那路上看到刚才被捉住的倒霉队员,大呼小叫,被两个土匪压住,我愤怒之极,如此虐待我的队员,正要上前阻止。那还有一个土匪,却急急忙忙把他的裤子脱下,高兴地欢呼一下,随手就扯开自己的宽大的袍子,露出****的身子,竟是一个高挑的女子,长长的辫子披在身后,常年运动的身体健美而不累赘,加之人种关系,有似希腊雕塑一般完美,那女土匪一声狞笑,便朝可怜的队员扑上去。 初始那队员或是害羞,不住挣扎,但是尝了男欢女爱的好处之后,由杀猪喊叫变为嗯嗯。只见那女土匪折腾了半晌,轰然倒下,立时又一个女土匪急急忙忙上前。 我看得目瞪口呆,回头和雷颂贤面面相觑,难怪刚才那个家伙,我们还以为他身受什么酷刑,却一声不吭,竟然是叫几个女人惨遭如此“xing福”酷刑了,几乎是带有哭笑不得,阻止也不是,不阻止也不是。倘若我贸然上前,不禁女土匪们绕不了我,说不定连队员都要杀我! 唯独那雷颂贤此刻还有心情,哈哈打花腔:“别看我年纪大,其实我是很强的!等会儿,若是她们出动大队人马,我对付一半!” 我只得摇摇头,转头凝视着走在前面的土匪头子,想不到这么多土匪都是女子,那么他呢?我试图从他宽大的袍子下辨别出窈窕的身影,可惜不能。 我们走到另外一个眼窝的洞口前,里面黑乎乎,不知深藏了哪种危机,首领打亮灯火。这个洞穴乃是一个普通的雅丹地貌风蚀洞穴,在沙漠寒冷的夜晚,却温暖如春,眼前灯火通明,我便看到,里面还有另外一个人,便是长老,而那个首领鞠躬一下,就离开了。 洞里的人揭下了面罩,果然也是一个女人,新疆高鼻深目种,只是年纪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岁,约莫四五十岁。女人的大敌——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面颊,再不年轻。但是从她面部的轮廓,依稀可以回味三十年前的美丽。 “你们,来这里作甚?” 这是一个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 “我们只是一些考古队员,无意中路过这里,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们?”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自己当然可以狂妄不羁,但是毕竟队员们的性命捏在他们手里,不得不为后者考虑一下。 “考古队员?这是做什么的?” 我回答道:“就是找到很久之前的东西的人。” 她迷惑不解,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看你们就不像那些敌人,太弱了。难怪……不过,好久都没有来你们这样的人了。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坐着大鸟落在这里,教我们说他们的话,写他们的字。可惜他们都年老死去了,正好头痛那个麻烦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委屈你们,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恐怕很久之前有人做飞机(大鸟)来到过这里。我看这里没有一个男人,女人们又这么饥渴,莫非拿我们做种?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但是心里却暗暗做梦,怎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还会有这么一个部落呢? 她说道:“不过看起来你们和大长老长得差不多,一定是他的同族,我带你们去见见他吧!” 想不到长老之上,还有一个大长老,我暗暗称奇,被这女人带过去。 未进入另外一个洞口,就从里面传来一个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因洞穴的扩音效果,声响非常显著,待首领退下,那声音问道:“你们,都是什么人?” 雷颂贤一听不对,须知现在只有台湾才这般称呼,这人放到抗战绝对是汉奸的料,当下抢先表态:“我不是共产党,我是从英国来的!” 里面失声道:“什么,你是英国来的?” 那个从洞穴里传出的声音虽然苍老,可是威严之极,仿佛天生做惯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人说话的口气好像皇帝对臣下,许久我又听到一声长叹:“你们,进来吧!” 我朝其他人对视一眼,点点头,首先步入洞穴内,我便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男子,躺在一块毛毯上,左右各搂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活脱脱的旧社会地主老财形象。其但细细打量,周围的人多半是新疆高鼻深目种,唯独这人是一个汉人的模样,见到我们便立了起来,颤动地问道:“你们,谁是外面来的?” 汉奸料雷颂贤赶忙表示:“我就是,我是从英国来的!家祖就是国民党元老雷石隆!” “原来你是睚眦将军的后人,太好了!我且问你,现在蒋总统还在吗?” 雷颂贤目瞪口呆,他住在英国的时候更多,又潜心学习研究,向来不问政事,这蒋总统,是哪个呢? “死了!”我闷声闷气地叫道,“七五年的时候,蒋中正归天了!” 那人倒也没有理会我的无礼,转而问我:“那,*呢?” 我肃然起敬,说道:“主席在七六年九月九日与世长辞,万民哀悼!” 那老人哀叹道:“这两个人一生对头,想不到还是差不多同时归天的!” 他的目光倏然瞄到了道格拉斯,不禁疑问道:“俄国人?” “美国人!” 道格拉斯的汉语不错。 那人不禁纳闷,说道:“我以前听说他们和美国人在朝鲜狠狠干了一架,美国人吃了大亏,从此不共戴天,怎么一个美国人来到中国腹地?莫非是奸细?” 我哈哈大笑:“中美早就和解了,以前乃是中美结盟,共同对抗苏联。我且问你,老头,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是谁?”那老头喃喃自语地自嘲,“恐怕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了吧!也罢,难得遇到几个汉人同胞,说不定能把我的骨骸带出去。我就告诉你们,老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元勋,表字德治,乃是盛世才省长手下的一个师长!” 王元勋得意洋洋,以为我们会露出万分敬仰,或者如雷贯耳,哪知却是一片沉静,国共内战期间,师长多如牛毛,除了整编七十四师的张灵甫因小说《红日》叫人印象深刻,其他人谁会费心思去记呢?倒是我细细推算一下,毛骨悚然,问道:“那你,几岁了?” 王元勋垂头丧气,回答说道:“大概一百多岁吧,我也记不得了。” 我们啧啧称奇,一般人活到这般年纪已经是上辈子积德,这王元勋居然还有心情乱摸身边年轻的小娘们,不得不使人怀疑莫非有秘方。我问道:“这里深入沙漠腹地,我来过塔克拉玛干数次,也从来没有发现过,你是怎么来的?” 王元勋可能很久很久没有和我们这些人接触了,顿时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说起来:“那还得回顾到四九年初,国共争霸中国,那国民党又号刮民党,不得人心,节节败退,老蒋都逃到台湾去了,眼见这天下快成共产党,我们这些人也得抓紧时间留一条后路。我想来想去,企图率部投诚,但是不慎被察觉,只得劫持一架飞机逃亡,运气遭透了,在半途中就坠落沙漠。快要渴死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奇怪的女人,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比划手势,这些女人就把我们救了下来。当年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手下和飞行员,本以为要在沙漠里孤苦地过完一辈子,来到女人的部落才发觉,这真******是天堂!” 王元勋说到国民党,毫无尊敬色彩,原来只是一个地方军阀的杂牌军,到他说道天堂,我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说,这里都是女人?” 王元勋点点头,说道:“正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百号女人,有老有少,就是没有男人,我们几个人一来,就被当作宝贝一样,每人分了十多个老婆,日夜征讨,真是要命啊!其他人不行,四五十岁就榨干了精力。好在老子习过房中术,也不知道是不是风水有异,居然活到现在。目前部落里的很多的女人,都是我的孙女,比如刚才你们看到的三民,她是这里的新一代首领!”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土匪看似新疆种,但是汉话非常流利,王元勋继续说道:“初始语言不通,交流非常麻烦。但是时间长了,我们学会了她们的话,她们也学会了我们的话。但是毕竟这个部落非常落后,没有文字,几乎过着像是古代一样的生活。于是我们就教习她们汉字,这样一来,几年之后,尽数被汉化。同时又用飞机上运载的武器装备女人,防止外来部落的入侵,并且以飞机残骸打造器具,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这些女人从落后社会带到了文明社会。虽然我们男人人数很少,但是非常受到崇敬!” 道格拉斯问道:“王先生,您就像是一位文明改造者,但是我听说你们中国人有种叶落归根的习俗,您为什么不出去呢?” 王元勋哈哈大笑:“我在这里过的像皇帝,为什么要出去受罪呢?别以为我们深处沙漠,什么都不知道。我们把飞机上的收音机拆下来,一直听到电池耗尽,大概五六年,只是听说共产党和美国人在朝鲜大战,美国人吃了大亏,准备动用扔到日本那种炸弹,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你说,我还敢出去吗?对了,你们怎么过来的?” 我苦笑一下,把事情简简单单得讲述一遍,那王元勋一拍大腿,叹道:“难怪如此,那里是他们的圣地,这个部族虽然绝少与外界来往,但是保卫圣地上不留余力,听说前些时候还和一帮新疆人狠狠干了一架,莫非是把你们当作那些人,误捉来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 我顿时想到,除了那批该死的****恐怖分子喜欢占据汉碑遗址绿洲(暂且这般称呼吧!)设为据点以外,还有什么这般人犯闲?牧民不会千里迢迢跑到沙漠腹地来放羊,地质和考古队通常住一万就离开,不会引起女人土匪们的注意。这帮可恶的阿拉伯佬,不去阿富汗和政府军对干,跑到中国来做人人喊打的活计,自己叫怪物们消灭归天也罢,居然连累老子一伙被土匪捉住——虽然一部分小伙子可能会很高兴。 我心中恼火之极,暗暗盘算,等回去了之后,揪住本.拉丹就狠狠一顿暴打,出口恶气。而眼下这个部落的长老是汉人,享受极高的威望,或许比较容易通融,不至于太为难考古队员们。 正思忖间,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突突枪响,又惊又怒,难道这些土匪在残杀队员们?然而稍微一细听,就听出来不同,那些土匪多半是老旧的拉栓步枪,哪有这么密集的火力,似乎是几十把自动步枪在攻击,萝卜丝来了?我又惊又喜,猛然一想,又是不对!他只身一个人,哪有这般强大的火力?是谁? 这时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手中提着一把步枪,一言不发,突然抬枪,指着我吼道:“是你,是你的人在袭击我们!” 首领和王元勋吃了一惊,首领惊愕地问道:“三民,究竟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就是王元勋口中的土匪头子,名字怪异了点,此刻她没有佩戴面巾,第一次露出了真面目。这是一个刚毅的女人,相貌也显出了同样的性格。她个子很高,几乎和林白水差不多,衣衫下裸露的少许身体衬出常年的运动的健美身材。她长着一张国字脸,混血种的鼻子高高尖尖,眼眸泛栗色,和很多沙漠地区的人种一样,睫毛极长,这使得她满身男人的气息中少许增加了一丝女人的妩媚。此刻那双浓浓的剑眉绞在一起,薄薄的嘴唇紧紧闭合,双目冷冷地、死死地盯着我,只要我稍微有异动,立马开枪将我击毙! 我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的人,我的人全部在手里,恐怕,他们就是一直在和你们作对的敌人!” 出于私心,我并没有把萝卜丝给捅出来,他可是我最后一张王牌。老子受了伤,战斗力不免打折扣,只能依赖这个美国老兵了。 三民依旧盯着我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少许敌意,我当然毫不客气地狠狠瞪着她,老子可不能处于女人下风。其实仔细打量,这个女人虽然男人味很重,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又大又亮。 许久,三民终于垂下步枪,算是信了我,冷冷说道:“你们跟我过来,要是真的是我们的敌人,那么你们也跑不了!” 她转身向外奔跑,临走时大叫:“必信、必忠,照顾好长老!” 我们也赶忙随着三民离开洞穴,转而到了另外一个眼窝,我环视一下,这帮土匪还算有人道,把我的队员都带到了一个安全地方,而她们拿着步枪正和突袭进来的敌人猛烈交火。敌人火力异常强大,突击步枪、手雷,一个也不少,而这帮可怜的女人土匪实力就弱多了,那种打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的老旧武器,怎么是现代先进武器的对手呢?不刻就有数个女人被击倒。 战场我上过,尸体我也见多了,什么千奇百怪、粉身碎骨的家伙我都见过,但是如此众多的女人尸身堆在地上,却给我相当大的震撼!自动步枪的火力凶猛,杀伤力也非常大,有个女土匪倏然被击中,,身子陡然一呆,立时又有几十发子弹射入她体内,巨大的子弹推力马上把她掀起,重重砸在地上,身上的部分衣服被撩起,露出洁白好看的胴体,但是脑袋已经被打个稀巴烂,对比极具有震撼效果! 三民老早怒火万丈地冲上去打仗,我叹了一口气,身边的道格拉斯没有看过这般血腥场面,吐得一塌糊涂。我就飞身上去,捡起一杆死去的土匪的步枪,加入战团。 “让开!” 我推开一个受伤的女人,趴在岩石后。此刻我们攻击力极弱,全靠骷髅头岩易守难攻的天然工事阻挡进攻,正面防御几乎不可能,被敌人火力压制地太厉害了。我灵机一动,把步枪背在背后,伸长手臂,攀上岩石,爬到两米多高,然后把枪托垫在左肩,预备举枪射击。可惜,我的右肩受了重伤,只能使用左肩,射击精度不免打了一个折扣。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向外搜索,因没有点灯,一片漆黑,敌人步枪不断发出的火舌,偶尔照亮了他们自己。这些人多半和当地土人的打扮无异,但是手中武器的火力极为凶猛,我观察一下,除了自动步枪以外,也配备了相应的班用机枪,压制我们的火力,然后敌人就以三人一组,不断波浪行渗透攻击。 好机会,黑暗中我们摸不清敌人,敌人也摸不清我们,趁他们的机枪吐出火舌之时,我突然射击,立时将机枪手击毙。 敌人火力顿时大为衰竭,女土匪们立即抬头还击,把几个正要突击的敌人身体射穿! 敌人恼羞成怒,击中火力向我攀在岩石上的位置开火。老子那么傻,专门等着挨枪子?其实这是在越南战场上学到的本事,因为黑夜中进攻时,视线有限,通常攻击范围在从地面起到一米半之间,也就是一个普通人站立时候要害最集中的位置,很少会有人想到两米多高的地方有袭击。越南猴子常常躲在树上打冷枪,不得不让我们先扔手雷再开枪。如今我把从越南猴子手里学的这把戏送给这些敌人,让他们好受了! 当我从岩石上跳下来,躲在掩体背后,对面的三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赞叹道了:“好样的!”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疑惑,这哪是那帮乌合之众的****恐怖分子?前次我们和****对干的时候,他们毫无章法,只会蛮横地正面冲锋,让机枪杀个干干净净。而目下这些敌人,却执行正规军的渗透战术,极具巷战经验。他们是什么团伙、若是解放军,我已经在执行这个任务,因此不必再多费人手,而周边大国,恐怕只有北方的那个社会主义帝国,有这个野心和实力! 对面的敌人被我这么来一下,受到了猛烈的打击,至少死了四个人,可能因人员有限,损失不少,暂时偃旗息鼓。顿时在对面出现一个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黑暗世界。在搞什么名堂?我的眉头皱了起来,然而这边的女土匪们根本没有大战的经验,面面相觑,这时她们的长老也赶了过来,于是有人向长老疑问道:“长老,我们把敌人打退了吗?” 哪有这么简单!那首领正要张口说话,对面洞穴的敌人那里突然火光一闪,随之一阵吱吱的尖啸划过来,我顿时变色,大叫:“不好,他们用火箭炮袭击!” 话音未落,火箭弹轰然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爆炸,数十公斤的zha药扬起冲天火焰,处于爆炸中心的几个女人甚至连叫喊也来不及,顷刻间灰飞烟灭,而在周边的人则是被高高掀起,又重重砸在地上,虽然表面没有任何伤口,但是口鼻都流出了鲜血,内脏受创,竟然活活被震死! 我安然无恙,幸亏有战争的经验,知道如何躲避炮弹火箭弹的爆炸伤害,在那火箭弹飞过来的一瞬间,陡然趴在地上,避开了弹片和冲击波的袭击,除了比较狼狈,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我此刻抬起头,土匪们差不多死了五六多个,防御力量完全崩坏,满地都是残肢断臂,偶然看到那洁白细嫩的肌肤才察觉,她们都是千娇百媚的年轻女子,触目惊心。我满口苦涩,正打算乘机溜走,在女人的尸身堆中,忽然蠕蠕而动,爬起来一个人影。 笨蛋,没有了掩护,你想挨枪子! 我慌忙匍匐过去,拉住那个人的胳膊,把她拖出尸身,按在地上,虽然这人满面鲜血,但是我一眼就认出,她便是那土匪的长老,她额头受到重伤,轻声呻吟和做出一些无意识的本能动作,看来活不下去了。 我眼见这里已经守不住,当下心一横,背起长老就撤向另外一个骷髅头岩的眼窝,至于残存的女土匪和我们的考古队员,眼见不妙,当下在几个有过当兵经验的人带领下,立即撤退,却省了我不少心。 我们退守另外一个眼窝,布好下一个防御阵地。骷髅头岩易守难攻,防御之势一层接着一层,为了防备火箭弹的袭击,我们这次是在较开阔的地方,有充足的时间和地方躲避。 我把长老拖过来,立时围上几个女人,轮流呼叫她。长老呻吟了几下,突然弹起身子,回光返照地叫道:“人呢?” “都死了!” 我以一个见惯了战场上生离死别的老兵身份淡淡说道。 长老纵然刚强,毕竟是女人,泪如泉涌,喃喃说道:“她们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地扑在我身上,多么好的孩子,都是看着从小长大的人,转眼就没了!” 我冷冷地说道:“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家伙?之前我们也和一伙人发生过战斗,但是他们的实力明显不在一个档次。” “圣地!他们是为了圣地!” 首领坚定地说道。 “圣地?哪里?” 跟过来的三民冷冷地说道:“你们在圣地里的所作所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因此我们特意把你们在半路上埋伏捉住!以为你们就是那群敌人!” 我实在想不通那片绿洲算什么圣地,倘若有宗教意义,那么为了宗教而开战则是最蠢的! “朱先生,你似乎疏忽了一个问题。”雷颂贤此刻突然开口,我不禁转过头,看着他,这老头每每都有惊人之言,且听他如何说法,“你难得没有想过吗?当年陈汤将军率领大军灭掉了阿修罗魔国,为了警示后人而立碑留言。一般而言,这种警示碑应该在最显著的地方,比如阿修罗魔国的旧址,或者西域各个大城市。但是,为什么却是在那片绿洲呢?显而易见,那片绿洲之下,有不同凡响的意义。你说,这位女士,你们的祖先,是不是和阿修罗魔国有关系?” 三民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自言自语:“阿修罗魔国?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是桃花人,传说我们的祖先来自一个很远很热的地方,后来祖先分作了两派,一派是邪恶的幽冥人,另一派就是我们桃花人。我们桃花人的祖先与一位伟大的将军结合,生下的后代便守在这里,世世代代看守圣地,防止魔鬼的苏醒!” 我和雷颂贤对视一眼,果然有玄机,虽然不知道阿修罗魔国,但是她们却自称桃花人,是不是与历史上的桃花石国有关?桃花石国自从蒙古大军西征之后,就一直没有任何记录传说流传下来。 这时另一个骷髅头眼窝那里传来极大的叫声,说着一口汉语,听不出口音,非常纯正,好像广播电台的播音员一样。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限你们五分钟内投降,可以享受战俘待遇,倘若不投降,这些女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我小心翼翼地抬高半个脑袋,防止狙击,在另外一个眼窝的空地上,那团火光憧憬,光线昏暗,在背景下,似乎有人影,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当地土人服饰的人物坐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五六式自动步枪的武器,周边数个土人模样的侍立,他们没有佩戴防沙面巾,却个个在脸上绑着面目狰狞的面具。新疆人多半信仰****,****乃是不立偶像的宗教,这些人果真不是****恐怖分子! 那个坐在岩石上的似乎是头目,他一挥手,手下把几个女子提了出来,强迫她们跪在地上。她们应该是刚才保卫战失败之时,一时未死,或是在外面的岗哨,此时面巾统统给扯去,但见面目姣好,是那种人们想象的新疆美女。但大部衣衫破烂,有暴力迫害过的痕迹。那些敌人的一个家伙扯住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脑袋拎起来,露出白皙纤长的脖子,用军用匕首抵着美丽的脖颈喝道:“现在还有四分钟!” 这边的几个女土匪冲动不已,几乎要立即上去解救姐妹,三民喝道了:“你们疯了,不许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三民面目阴沉,脸上色彩变换不定,显然内心深处百般斗争,要不要投降、要不要解救。纵然是寒冷的沙漠夜晚,细小的汗流也从她额头落下来,从下巴掉下,落在沙子里,无影无踪。 老子的想法可是比她简单多了,眼见敌人如此凶横,定然是某国的特种部队,他们潜入中国腹地,这是冒着极大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外交纠纷,甚至酿成军事冲突,所以哪能留活口。我打算死拼到底,若是我的队员比我早死,则立马逃逸,日后报仇雪恨! “时间到!” 那人一声大叫,我赶忙抬起头,一见之下,顿时再也不忍再看。那敌人竟然残暴地用匕首切割女子的脖子,因喉管先是被割断,女子甚至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活生生地被斩首。那敌人一手拿着血淋淋匕首,一手拎着脑袋的头发猛然提起,那脖腔内的鲜血像是泉水一样轰隆喷出,溅了敌人一身,无头的尸身扑通倒下。敌人提着脑袋,炫耀地展示,叫道了:“这是第一个,再给你们一分钟!” 三民大叫一声,立马昏倒。 我怒发冲冠,这些敌人根本不是人,而是魔鬼! 我握紧了步枪,悄悄抬起来,老子给你们好看! 但是突然被人拖住,我回头一看,是已经苏醒的三民,她双目近赤,却温和地说道:“自己的人,我来!” 我一愣,三民误会我了,以为我怕那几个俘虏受尽虐待,索性先行射杀,不让她们受到痛苦。她打算自己动手,决心下定,我笑道:“好,但是不能太便宜这些混蛋,让我干掉几个!” 三民又取了一把步枪,瞄准前方自己的姐妹们,她们在敌人的屠刀之下,颤栗不已,三民一咬牙,砰地开枪。 我一听枪声,也赶忙射击。那些女人们跪在地上,一动不动,转眼叫三民射杀完。但是敌人久经战场,极其狡猾,一听到枪声,立时寻找掩体,我追踪着那个斩首的敌人,砰的一下,首先击中他的膝盖。 这老式步枪杀伤力不强,但是穿透力极佳,立即打碎了敌人的膝盖骨。他勉力想站起来,我砰的又是一枪,击穿他的手臂关节。周围的敌人想来抢救他,我抢先一步,射穿了那个残暴家伙的颈骨,只见脑袋一歪,几乎像是断掉一样,噗通倒在地上。 我收回步枪,三民垂眉看着我,低声说道:“谢谢!” 敌人料想不到我们心意坚忍,竟然痛下决心,将威胁自己的人质一一射杀,而他们的一个人手也被我用残酷的枪法打断手脚关节,痛苦而死,顿时恼羞成怒,捡起武器凶猛地向我们开火。一只只自动步枪吐出的火舌组成一道子弹瀑布,狂暴地泼在我们的防御阵地上,乱石飞溅,不时有人被流弹击中。纵然我们火力弱小,也是趁机会不断还击,一时我们凭借地利和敌人打成僵局,敌人眼见不行,故计重施,又想以火箭筒的凶狠火力突破我们的的防御。 但是这次可是打错了算盘。之前的那道防御阵地上,敌我双方都处于黑暗之中,彼此摸不到对方的动作,但是他们凭借先进的火力,把我们打个措手不及。而到了眼下,不仅我们事先有了准备,而且他们气昏了头,居然忘了。他们就在一个空旷的骷髅头岩眼窝里,背后就是一团火堆,他们其中一个人拿起火箭筒,安装弹药的动作教我们看的清清楚楚,不待三民下令,每个手中握着步枪的人不约而同把子弹射向那个家伙。一把枪械的弹药有限,但是几十把加起来就如一挺重机枪,从四面八方围攻,那人的胸口猛然冒出几朵血花,仰天倒下,不知那个家伙,射击极为准确,抑或走了****运,居然射中了火箭弹,砰的一下,火箭弹弹出,因为没有指引,歪歪扭扭地向上飞行,轰得一下,在天空爆炸。巨大的爆炸力和无数弹片就如下雨一般,砸向毫无防备的敌人头顶,顿时死伤累累! “好耶!” 我高兴地大叫,众人也一声欢呼,这是我们在薄弱的火力之下,取得的一个非常巨大的胜利。 但是我心底又是一沉,我们凭借防御工事,但是仍然伤亡惨重,转眼又有三四个人被击毙,数人受伤。桃花人的战士已经残留不多,都是我们考古队里面几个当过兵的中美退伍军人主动上前,一时也死伤不少,我们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打死火箭弹人的功绩乃是运气多于实力,眼下乘敌人手忙脚乱之际,撤退才是王道! 我爬到三民跟前,她诧异地看着我低声问道:“三民,我们实在不能再打下去了,我们问你,下面能撤到哪里去?” 三民乍听之下,美丽的栗色眸子露出悲哀的神色,摇摇头说道:“对不起,连累你们了!我们的职责就是包围圣地,一旦敌人打到我们的基地,表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所以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只是可惜,我们误把你们当作坏蛋捉来,连累你们了!” 我心头发冷,眼下竟然到了这种局面,我再四下里张望,这些桃花人都有视死如归的表情,并非三民有意欺瞒我。而我们的队员根本不知道情况的严重,虽然在哀叹同伴的死去,但是居然有家伙不知时机地和那些桃花人打情骂俏,难道是被这些桃花人“ling辱”的时候上瘾了? 我素知以我的本事,杀出一条血路还是有几率的,但是我无论如何也带不走林白水,教我硬起心肠抛弃老婆去独自逃命,终究舍不得,顿时长叹一声,老子居然困在这里被一帮毛子干掉了。莫非是我对那些毛子考古队员见死不救的报应? 这时那将死的长老喘气地说道:“快走,走禁地!” 三民大吃一惊,叫道:“禁地?我们怎么能去禁地呢?禁地,不是有无数魔鬼吗?再说禁地的路我也不认识!” 长老苦笑一声,满是鲜血的手颤抖地握住三民,说道:“纵然是如此,你也要进去,总比我们桃花人灭绝的好!我快不行了,以后,族人的命运就交给你了!” 长老说完这般话已经油尽灯枯了,双眸慢慢地合上,那只手无力地从三民那里滑下。三民大悲,哭嚎起来。此刻只觉得她像个死去妈妈的小孩一样,顿时无数压力都靠在其身上了,顿时心头一软,轻轻拍打她的微微颤抖的肩膀道:“请节哀顺变!” 三民心情刚烈,顿时一抹眼泪说道:“我不用你安慰,姐妹们,随我来!” 这时那老不死的王元勋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走出来,问道:“我听见枪声不断,我们遭受了大难,已经山穷水尽,怎么还不逃命?” “逃命,如何?走禁地又不认识路,等于白走!” 三民苦苦一笑。 我却听出了玄机,大喜道:“哪里有路?” 王元勋说道:“随我来!” 我们半信半疑,众人纷纷行动,或者抬着伤者,或者携带上一些必要的用具,跟着他走到一个隐蔽的洞穴前,慢慢深入,走过数条分岔路线,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 三民顿时惊奇万分,疑问道:“大长老,您是怎么知道有生路的?” 王元勋哈哈大笑:“一个人活的够长了,许多秘密也就不成了秘密!” 但是他却拒绝再走下去,说道:“我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现在一百多岁了,活也活够,我不希望离开这里,让我一直呆在这里吧!” “大长老!”三民叫道。 “傻孩子!”王元勋说道。 我们见他意志坚决,没有勉强,他向我们要了几个手雷,希冀阻止敌人的进入。 我们离开了王元勋,秘道里一直黑乎乎的,粗糙的火把不够明亮,空间也限狭小,走了约莫六七十米,突然出现五个呈半圆状排列的大洞,每个洞口都有二三米高,黑乎乎,看似非常深,洞口附近的沙地上堆着不少动物骨头,还有残破的兵器以及一些年代久远的朽木等物。 我捡起几块朽木,包上破布,让其他人把一些动物油浇在上面,做成一个粗糙的火把,如此做了七八个,分别由几个人手持,一一进入其中的一个洞穴,留下我和三民殿后。我向三民一点头,心意相通,我们都想到,既然有多个洞穴入口,那么作为疑兵真好!因为我们在后面实在没有多余的力量阻击,敌人很快会发现不对劲,追踪上来,用疑兵之洞拖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吧!我们相继抹去洞口附近沙地上大量的人物活动痕迹,又因为动物脂肪燃烧会产生独特的气味,索性把手中的火把分作两块,随手扔进两个洞里,诡计以及布置的差不多,当下追上众人一伙。眼前豁然一空,我们出来了,但——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奇异世界啊!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八、死绝之地 这是怎么样一个世界啊!抬眼望去,满目荒凉,绝少人烟,黄黄的稀疏的石子散落在戈壁上,没有一丝风,望向天空,今夜本是天空晴朗,繁星漫天,此刻却不见一粒亮光,灰蒙蒙的一片,但有无数细小的颗粒漂浮在空气中,所以遮住天空。在灰色世界下,映衬戈壁黄也有些刺眼,旁边褐色的山峦似乎也显得有些峥嵘而令人不敢多望。在旷野中一片寂静,更为这绝对荒凉的风景添了分令人心酸的味道——这是一个死的世界! 三民凝望这片奇异的大地,那双栗色的眼眸一动不动,仿佛被这个世界所吸引,慢慢地露出惊恐的神色,陡然颤抖地惊叫道:“这,这就是我们先人一直传说,严厉禁止进入的禁地——幽冥绝域!若不是我们种族生死存亡的要紧关头,与其去送死,不如来这个不知预想的禁地闯一闯!” 三民性格刚烈,即使同伴身死,也不过咬咬牙关,但是到了这片大地,她却不免露出女人害怕的一面,难道传说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在我看来,这是环境怪异了点。 我对他们所言的禁地并没有多少感触,倒是抬头看看天,感觉非常不对劲,伸出手掌,上面黑乎乎的黏在血水和动物脂肪,片刻之后,就在手腕上积累了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细小尘埃。我一皱眉头,说道:“不对啊,我们在骷髅头岩那边的时候,明明是晴空万里,为什么到了这里却一片灰暗,好像天地都笼罩在一层面纱中一样。我估计了一下,从骷髅头岩走到这里大概两公里左右,不算太远的距离,同一个区域内,怎么会相差如此之多?” 道格拉斯拿起气压计,其他考古和地质用具大部分都已经在逃命的时候丢掉,但是因为气压计特别小巧,随身携带,所以他藏了下来,此刻测量一下,对我说道:“这里的气压,比当地的平均气压要高上数个毫巴,按照常理分析,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坑一样巨大的下限盆地!”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以这样形容,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在大地上扣的一口锅的底部,飞扬起来的尘埃遮住了整一口锅,但是没有蔓延到锅之外,所以造成不同的环境。但是这口地锅实在太庞大了,对于我们渺小的人类而言,几乎无法察觉,只能依靠气压计敏感地觉察气压的稍许不同。 我挥挥手中的步枪,吼道:“不管是禁地还是鬼域,既然我们进来了,就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认为那些秘洞只能阻挡敌人一下子,迟早他们都会追踪过来的,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找个地方躲起来!” 由于我在战斗中的出色表现,桃花人开始认同我,而她们的新首领三民也迟疑地点点头,我原本就是考古队的头头,不用多说,当下带着全部的人马前进。只是目下损失惨重,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桃花人和我的队员们人数差不多都过半,只剩下五十多人了,能够拿枪的不过二十来个。我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牺牲这么多人了,日后纵然有国家的赔偿,可是听到他们亲人的哭声,依旧不是滋味! 我们越往前走,尘埃的密度越大,渐渐地就如下雪一般,飒飒落下如飘絮一样雪白的轻盈尘埃,视线一时还不会阻碍,可是吸入气管中引起剧烈的咳嗽。我曾经挖过地下基地,情知吸入过量灰尘会引发尘肺病,但是眼下没有工具,一筹莫展,突然见那些桃花人们纷纷把麻巾面纱佩戴起来阻挡,顿时一拍脑袋,忙叫大家撕下自己的内衣,包在自己的口鼻上。棉花纤维的缝隙小于尘埃,足可以阻挡灰尘进去。 大概走了五六多公里,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我拿出指南针,但是怎么摆动都不会动弹,在塔里木盆地下据说埋藏有巨大的铁矿,时常影响指南针的运作,莫非眼前就遇到了这般情况?我叹了一口气,收回指南针,因为无法检索星体,只能到处寻找巨大的明显的物体作为坐标,大概左边一二公里处,皆积沙无寸土,惟居中突兀着一根巨阜,周身缠绕着一圈黑灰的云雾一样的尘埃带,我心念一动! 此刻大家的体力和精神力都已经到了极限,连我这般自夸体格健壮,跑马拉松如儿戏的壮汉,几乎也拿不动手里的步枪。再看队员们,女人已经个个脸色发灰,不少人已经让男队员搀扶着走。林白水亦是有气无力,倒是梵度拉,托着她的干妈妈一起走。 我对身边的三民商量道:“这样吧,大家都快不行了,我们不如到前面的那块巨阜下休整,周边围着一圈黑气,比较安全,不至于让敌人轻松发现,如何?” 三民点点头,说道:“好的,我赞成你的意见。” 我顿时开头大吼,申明到了那边的巨阜下就休息,立时引起一阵欢呼,有了目标,大家将体内最后一份保留的力气使用出来,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一倍,二十多分钟就走到巨阜下。 我原来担心巨阜周围的黑气圈乃是毒气,甚至想亲自试身,不过接近了才发现,也只是有一圈黑色的尘埃构成,但是不知是哪里产生了动力源,使得尘埃在空中漂浮,呈逆时针绕着巨阜缓慢旋转,就如月球绕着地球转一样,非常有趣,走出黑气带之后,空气就洁净如需,甚至面纱也不需要了,大概都叫轻风吹走。 我们在此作为营地,大家纷纷坐下休息,有的人实在太累了,一坐下靠着岩石就打起呼噜,而几个桃花人把携带过来的馕饼(一种新疆的小吃,有点像烤饼)、骆驼腊肉切下来,分给众人食用,当下众乐融融,仿佛不是在逃命,而是在郊游。 我一屁股坐下,感到浑身无力,肌肉一阵阵抽搐,更为骇人的是右肩的伤口渗出黄色的汁液来,莫非发炎了?我大为惊恐,老子可是靠体力吃饭的,没了家伙,怎么干活? 这时,我面前踏踏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抬起头,不是林白水,而是一个穿着桃花女人服饰的人,但也不是三民,而是一个很陌生的女子,手中拎着一个亮晶晶的瓶子,估计是伤药一类的,我疑问道:“你是……” “怎么,不认识我呢?”那女人笑道。 我在脑中搜索着这个人的面孔,但见她一边脸面姣好,一边脸很肿,似乎被人重重打了一拳,顿时恍然大悟,怒气冲冲地叫道:“好啊,就是你这个臭娘们,老子没有来找你算账,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人,就是把我一枪打伤的元凶!因那边脸被我打肿了,笑容难看,极好辨认。 那人跪下来,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英雄,你实在是太强了!不过也亏得你,我昏迷过去,才不至于站岗被俘。” 她把伤药拿起来,拨开瓶栓,立时,一股类似云南白药的香味飘逸开来,说道:“你伤口很厉害了,需要赶快敷药,不然会烂掉,要把整只手臂都得切下来!” 我吓了一跳,但是又不放心这个女人,一把抢过瓶子,叫道:“老子自己来!” 我用左手实在不方便,加之今日打枪打了一夜,左手的锻炼毕竟不如右手,肩上又酸又痛,还得撕开包扎,急得满头大汗,那女人微微一笑,拿过瓶子,温柔地说道:“我来帮你,放心,我不会下毒药的,不然首领可是会杀了我呢!” 我盯着她的眼神,完全是一种崇拜的目光,那种嚣张的气焰,则完全消失,就暂且相信她一回吧! 女人于是掏出匕首,把我右肩浸满黄色脓汁的包扎棉布小心翼翼地割开,部分伤口结痂之后,和包扎的棉布黏在一起,一旦撕下来,就好像生生地把皮肤揭下,痛不欲生!我低下头,棉布揭开了一般,伤口露出发炎的肌肉,又红又肿,狰狞地如同恶魔一样,真不知道我的身上怎么会长这个东西。负责处理伤口的女人丝毫不见惊异,见怪不怪,习惯了这种场面,见我满头冷汗,微微一笑,说道:“若是你痛的厉害,不妨说说话,思考一些问题,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心里琢磨,倒是也不错,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你叫什么?” “姓?我是没有的,我们的族人都没有姓,只有名字,我叫一心。” 一心,联想到首领叫三民,老不死身边的两个美少女名叫必信必忠,名字怎么都怎么古怪呢?我好奇之极,问道:“喂,你们的名字是谁取的,怎么一个比一个古怪。在我想来,你们既然都是女人,起码要取好听一点的名字,比如像维吾尔姑娘叫古丽娜一般的。” 一心慢慢说道:“我们的名字都是长老替我们取的,据说之前很早的时候,我们妈妈、奶奶一辈的名字不是这样的,但是后来其他长老都老死了,只剩下年纪最大的男长老,他限取名字麻烦,就根据一首歌的歌词为我们取名字!想听听吗?我可以唱给你听!” 甚好,我倒是想听听,到底是什么古怪的歌曲,取出这么离奇的名字。我就点点头,且听分解。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 一心刚唱了开头一句,我立时目瞪口呆,原来桃花女人的名字,竟然都是来自前中华民国国歌!想来王元勋虽然是一个师长,但是旧社会军阀多半目不识丁,文化素质不高,打仗杀人可以,若是一个个为女人取名字,初始还有什么阿香阿菊之类民间女子名字,一旦心中资料用光,只得想出这个馊主意!三民乃是开头第一个词,果真做老大的料。此刻一心也慢慢唱到“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我突然问道:“若是你们的名字是根据年龄而一一排下来,你几岁了?” “十五啊!” 一心满面单纯。 我顿时热泪盈眶,沙漠的桃花女子,发育的真好,小小年纪就已经这般完美的身材了,看她宽大的袍子下隐隐透出的如陕西大号红富士一样丰硕的胸脯,几乎双手一括的纤细蜂腰,浑圆的屁股以及结实修长的大腿,我都以为她是二十来岁的成熟女子了。 一心凑过来,暧mei的小声说道了:“唉,你做我的男人吧!” 我吓了一跳,正色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是我女人的,那边那个,搂着另外一个黑皮肤睡觉的女子,便是我老婆。若是让她知道了,一定打死你!” 一心满脸诧异,奇怪地说道:“不是吧?一个男人,不是可以有很多女人吗?长老以前就和很多女人生过孩子。之前我们只要年满十五岁,就可以到外面捉来最少十个男子,让他们相互搏击,最后胜利的也是最强最勇敢的男人,只有他才有资格让我们生下孩子。我已经满十五岁了,也到了找男人的时间。你这般勇敢善战,击杀的敌人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所以我要定你了。要是迟了,说不定连首领都会要你!哼,我才能和你生下第一个孩子呢!” 我开始醒悟,虽然桃花人在技术文明上一直追随了时代的脚步,但是文化风俗上,还是追求祖先亚马逊女人那种野蛮残酷的婚配,我突然想到,不禁颤悠地问道:“假如你们生下的是男孩,是不是,都要扔到外面沙漠里去?” “男孩?啊……”一心想了想,“我们只会生女孩,一千多年来,我们族内从未诞生过男孩,所以我们都是女人!” 这好生奇怪,从基因学上根本讲不通。不过对于基因我仅是一知半解,思索了片刻,不得所以然,索性懒得去想。 一心已经重新为我切除腐肉,抹上药膏,包扎了伤口,当下觉得一阵清凉,说不错的舒服。女人拉住我的胳膊,暧mei地叫道:“现在我已经为你偿还了枪伤的债,你也给我一个孩子吧!” 我苦笑一下,老子满面大胡子,又缺了半边耳朵,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大概除了林白水,谁也不会嫁给我,想不到此刻还会被一个沙漠女子纠缠上,本想一脚踢开,转念一想,女人不是这么哄的,于是说道:“今天实在太累了,不如改日,我们好好聚聚!” “好的!” 一心欢欢喜喜地离去。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我无奈地摇摇头,这天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疲惫之极,加之心情放松,抱着步枪沉沉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天生的警觉犹如黑暗中忽然划过一道闪光,把我惊醒,我慌忙拿起步枪,越过掩体的岩石,在远方的寸草不生的乱石戈壁上,黑气中遥遥见一物,似人非人,约莫一丈多高,噗噗追击过来,我不由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这时众人们都在安逸地休息,不可能有人私下里外出。再说了,我已经守在营地的外围第一层岗哨上,以我老兵的警觉性,怎么可能没有察觉有人外出呢?是敌人的游走侦察兵追踪上来了?我吓了一跳,额头冒出一阵冷汗,眼看那个影子越跑越远,当机立断,抬起步枪,拉栓、瞄准、扣动扳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砰的左肩一震,击中远处那个黑影的头部。后者只是轻微的摇晃一下,立时跌倒! 步枪的响声在寂静的营地上极为震撼,犹如敲响了一口大钟,惊醒所有人。在我五六米开外的三民原本也是抱着步枪睡觉,这时猛然张开眼睛,飞也似地扑到我身边,沙哑的声响喝问道:“谁?敌人?” 我摇摇头,望着远处说道:“不清楚,我看到了一个影子,不是我们的人,就先下手为强,把他打死了!我去看看!” 三民低声说道:“我随你一起去,两个人可以相互照料。” 我们不约而同地再次拉好枪栓,提在手中,弯腰小心翼翼地快速前行。前方天色微朦,比方才亮了不少,怕是天亮了吧。只可惜我的手表在战斗中摔坏,永远停在了午夜,不然即可知道确切时间。 沙漠皮靴和兽皮鞋的四只脚踩在黄沙和碎石的隔壁上,发出嚓嚓的摩擦声响,后面的营地离我们越来越远,渐渐剩下一个黑灰的影子,而前面被我击中的黑影则是越来越清楚,隐隐约约看到,地面黄色的背景上躺着一个黑色的影子,甚为长大,几乎是常人的一倍。我悄悄抬起步枪,走到那个黑影之前,原先料想是人类,但是一旦见到他,我和三民都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地上躺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奇异的东西。 这东西约莫三四米长,长颈、瘦胸、大肚、细尾和两只大足,表皮披着一层细碎闪烁绿光的鳞片,粗看根本是一只特大号的蝎虎。禁地里本来就寸草不生,居然来了这么大块头的一只蝎虎,越发离奇。 它脑袋挨了我一枪,几乎被子弹削去一半。我便蹲下身疑惑地查看,陡然蝎虎弯胸一弹,霍然跳了起来,转而又想逃跑。此刻蝎虎立在我面前,两三米之高,犹如一头巨兽,细小的脑袋让步枪子弹削去了一半,淌下汁液,好像不死僵尸,狰狞着扑向我! 我大骇,明明击中它的脑袋,这汩汩流淌绿色的汁液,怎么又动了?几乎吓得一动不动,刹那间—— 三民眼疾手快,当下又打了一枪,穿透力极强的子弹击中蝎虎的胸口,从另外一面飞出。蝎虎一个趔趄,立时翻倒。 我回过头,对三民笑笑:“谢谢!” 三民转眼露出的却是更加不可思议的神情,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一排细碎的小牙,瞪着我背后。 我心底一沉,握住步枪,猛然转身,难道又是那个蝎虎活过来了? 当我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候,顿时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垂下步枪,这是怎么回事呢? 蝎虎的表皮渐渐地干枯,好像一层破旧的塑料薄膜,在半透明的皮肤之下,有东西微微蠕动,猛然间皮肤撕开,伸出一只人手来!笔直地挺立,手指乱动,莫非是蝎虎乃食人怪物,竟然活活吞下人类。 可是不像,因为假若是吞下去的,那么这时已经消化的不成样子,但是这只手腕皮肤光洁,似乎婴儿一般。薄膜的皮肤越拉越大,慢慢地伸出半个肩膀,又钻出一只脑袋,看相貌似乎是一个少女一般。接着她又努力爬出半个身子,可是胸口却受了重伤,叫刚才三民的子弹击中,她挣扎了片刻,生命力耗尽,终于不动,仰天躺着,半开的眼眸中绿色渐渐退去,化作灰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无法思考了,就如我前次在所谓的圣地发现了少女尸体一模一样,而且在她头部被我击中的伤口那里,流出的却是绿铜色的血液!这是为什么? “魔鬼,这是魔鬼!” 三民发狂地大叫,牙齿咬地咯咯作响,倏然抬起步枪,在少女已经死亡的尸体上一口气射了四枪,才终于发泄完怒气,还不知道是恐惧,至少在她抬起头看着我的双眼里,竟然是那么的无助,身子微微颤动,说道:“禁地,果然不是我们所能到来了!” “我们先回去!” 虽然我心事重重,但是只能这样说道,在这个世界,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当我们回到营地,众人满面惊恐,不时有人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开了这么多枪?” 我只好回答:“有动物呢,可惜没打死,让它跑了,所以才打了这么多枪。” 这个谎话让大多数人满意,然后我们叫几个人站岗哨,我和三民则是回到营地当中商议,不知不觉中,我、三民、雷颂贤和道格拉斯,成了******委员会,大事多半在这几个人讨论中决定,偶然林白水也会发表意见。 当坐下之后,三民依旧瑟瑟发抖,紧紧抱住了步枪,一言不发,我突然问道:“在禁地上,你似乎有所隐瞒,是不是?” 三民一怔,过了许久才扭过脑袋,终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我没有告诉你们,这是关于我们祖先和禁地的传说!” 雷颂贤闻之传说即可大喜,问道了:“什么传说,你且说说看。” 三民略微踌躇,下定决心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个传说向来只是传给首领,就是长老也不知道!” 三民开始细碎地诉说,语调清幽,仿佛在吟唱一首长诗。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一群女神,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地方,热的就像在太阳身边,所以天堂里的水都沸腾了,树木都枯死了。有一天,女神王说:“我们要去人间!” 于是神她们就驾着喷火的战车,来到人间。 起初,这个世界只有天空、太阳和人间,诸神降临人间,见地面到处是白色的沙漠,没有水,没有草,存活的只有凶猛的恶兽,神就说,要有水! 于是大地倾斜,涌出许多洪水,这个世界就有了水。 神又说,要有植物! 于是太阳普照,大地滋润,神把带来的种子播撒,世界上就布满花与果实。有了花和果实,世界上的动物也从土里苏醒,这样世界开始热闹起来。 但是神感到很寂寞,因为只有她们生活着,神就说,我要伙伴! 于是神依照世界上最美的生灵,给了他们智慧,这种生灵,就是人! 然后神认为自己不如最美的生灵美丽,于是改变自己的形貌,变得和最美的生灵一样,她们就成了太古之神。 人和神于是一起住在高高的山上,快活地过着日子。神看到,人是分男女的,他们之间可以相互婚配,生下下一代。神是永生不死,但是很羡慕人,于是神就和男人们婚配,生下的都是女孩,她们就是第二代诸神。 第二代神更加美丽,更加拥有力量,太古之神们很妒忌,她们说:我们是创造这个世界,连你们第二代诸神,都是我们创造的,但是你们比我们更加有力量,让我们很是担心! 第二代诸神与太古之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惨烈的战争。由于第二代诸神拥有更大的力量,更多的智慧,太古之神渐渐不敌。她们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力量! 太古之神化作了堕落的魔鬼,虽然她们也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是终究不能敌过第二代诸神,因为后者有人的帮助。惨烈的战争持续了几千年,终于所有的太古之神都被打下深远的地狱。 但是第二代诸神也元气大伤,她们说,这个世界的诸神时代已经结束,之后便是人的时代。 于是人繁衍开来,少数第二代诸神与人类结合,诞下的后裔,就是我们桃花人。但是也有少部分太古之神与人类结合,他们诞下的后代就是幽冥人。我们桃花人与幽冥人世世代代战争,这是命运的指引! 三民舒缓的语调吟唱完了她们的全部的神话历史,在这片幽静而灰蒙蒙的世界里,讲述古老的神话似乎就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旁的人都是在静静地听着,雷颂贤不时做笔记记录下来,直到三民讲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这个神话恐怕已经流传了近千年吧!” 三民点点头,说道:“嗯,好像是的吧。据说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的祖先居住在遥远的西方的时候,就开始流传这个传说。” 雷颂贤说道:“由于你们桃花人本身没有文字,缺乏原始的书面记载。而这个神话传说,恐怕在你们祖先亚马逊人近千年的迁徙之中,不知不觉受到了犹太教创世神话和希腊人创世神话的很大影响,刚开头的时候,我都以为是《圣经》的创世纪章节。” 我也点点头,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出于研究上古历史的需要,我看过好几遍《圣经》,其中却是有很多相似的情节,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向雷颂贤说道:“我不以为然,创世纪的神话几乎是每个拥有长久历史民族神话的开端。比如中国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乍看也是很像那个犹太人的神话,但是两者相隔近万里,虽然偶然交往,但是并不足以影响对方的文化系统。”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不,我们恰恰可以从这里找出不同点来。比如,《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中国神话中女娲也是根据自己的形象造人,但在桃花人的神话中,却是神根据人的外貌,改变了自己的形象!” 我一愣,摸摸脑袋,刚才确实没有注意这点,转头凝望三民求证,她点点头,表示肯定。 雷颂贤扶扶眼镜,竖起食指说道:“而且,在她们的神话中,初代的神是被二代的神打垮,堕落为魔鬼。尽管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也有下一代神篡夺上代神的经过,但是上代神堕落为魔鬼,这在几乎地球所有民族的神话中都是很罕见的。由此说明桃花人的神话中神性很弱,恰恰符合了人类历史文明中的一个规律,就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神!” 这点我也是晓得,世界上并没有神,所谓的神,是人类把对自然界恐怖力量和自己所无法理解事情的人物化,于是产生了拥有巨大力量的人——神! 雷颂贤又说道:“因此我可以断定,在桃花人的神话中,保留了较多的原始色彩,尽管历经千年,而且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但是在关键点上,这个神话的失真并不多,是以我们可以得出很多关键词——女神、洪水、初代诸神、二代诸神、神与神之间的战争。” 我缺乏对这些方面分析的能力,急忙问道:“那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雷颂贤一阵茫然,眼珠凝视着前方,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回答:“这就是我迷惑不解的地方。女神可以理解为母系氏族社会,洪水可以理解为上古时期的大规模灾难,这在很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相关的记载,初代神可以理解为某个迁徙的民族,而二代神则是她们迁徙之后与其他民族婚配的后代,战争代表两者之间权力的争夺。但是,她们到底要表明什么意义呢?我想不通!” 我哈哈大笑:“算了,我们缺乏资料,一时很难得出结论,不如等到出去后,好好研究一下。” 雷颂贤苦笑一下,说道:“也只能这样了,我总不至于像是我看到的一个倪姓作家,他专门写科幻小说,开头写的天花乱坠,到结尾江郎才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外星人。我虽然晓得那些所谓的从天空来的女神有可能是外星人,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有外星人,来地球这个野蛮世界干嘛?吃饱了撑着?” “对了,”我转而问三民,“那么为什么把这里称为禁地,你在刚才并没有说明过啊!” 三民栗色的眼珠幽幽,喃喃自语:“这里,就是第二代神战胜化作魔鬼的太古诸神后,将之埋骨的地方——幽冥之丘!也是邪恶的幽冥人诞生的地方,许多年前,幽冥人回到了这里,借助魔鬼的残余力量,到处捉人,捉来之后,就把他们像是畜生一样屠宰吃掉!先是四千年前,我们最早的一批人和一个伟大的国王一起消灭了她们。但是每隔一千年,这些妖魔就会复活一次。我们祖先整整花了一千年时间,来到这里,和伟大的将军一起驱逐了他们,不断阻止她们复活。” “等等,”雷颂贤突然说道,他抬起头,脸色一下子发白,狂叫道:“我们都错了,都错了!” 我大骇,问道:“什么错了,走错路了?” 雷颂贤揪住自己的头发叫道:“原本我们一直把亚马逊人——阿修罗国人——桃花石人和现在的桃花人视作一脉相承的体系,可以称之为桃花系列民族的变迁。但是现在听了三民的讲说,我突然意识到,阿修罗国人并非跟她们属于同一个系列,似乎就是凭空冒出来一样!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勃然大怒,根本是一个学术问题,何必搞得生死攸关一般,看着这个学术狂,我哭笑不得,转而问三民:“你知道那些食人的幽冥人是从哪里来呢?” 三民原本听我们讲学术就莫名其妙,此刻更加迷茫,说道:“她们来自南方,炎热的南方!我们一直追随着幽冥人的脚步,阻止她们的阴谋!” 我灵机一动,顿时恍然大悟,按住发狂的雷颂贤说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原先设定的亚马逊人的迁徙,是为了追寻超古文明遗迹,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她们不是为了寻找超古文明,而是为了消灭她们的世仇幽冥人而一路前进。这些幽冥人,就是之前比她们更早出发的雅利安种——传说中的塞人!” 雷颂贤先是一怔,之后欣喜若狂,笑道:“不错啊,朱老弟,你的想法很有创新点!比如说塞人就是幽冥人的话,她们出发的时间比桃花人更早,一路从小亚细亚一带来到了印度—中国,时间大约是在中国的****时期。我突然想到,在****的末代,都有一个导致亡国的女子,她们都性格残暴,把人视作动物。联想到同样以美貌和残暴著称的阿修罗女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说不定很早的时候幽冥人就企图干涉控制古老的东方帝国。而在印度,更早的时候也有类似的传说,恐怕这是幽冥人的一贯手法。而周代的兴起就一直与之对抗,为了争取盟友,周穆王便万里迢迢跑到西亚,邀请了西王母一族!你说,是不是?” “不对不对!”我把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捉住雷颂贤假说中的一个破绽,“先前在圣地那里发掘的汉碑上记载,阿修罗国的魔女王乃是西王母一族的后裔,但是你在这里又说周人为了对抗阿修罗族的祖先塞人而邀请西王母一族作为盟友,岂不是自相矛盾?” 雷颂贤干笑几下,回答:“一时假设错误,这也是难免的。我就此更正,亚马逊——西王母——桃花石国——桃花人才是一脉相承,而塞人——阿修罗魔国——幽冥人,乃是另外发源的一个体系,这样才能说的通。” 我提出疑问道:“只是我一直在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幽冥人的民族系统,特别强调喜欢吃人?无论那个民族,进入比较先进的金属时代之后,大规模正常吃人就很罕见了(非正常食人指爆发饥荒、战争等)。我此刻突然觉得,我们之前做的假设,实在勉勉强强,说不通。” 雷颂贤笑笑,指着三民说道:“喏,眼下岂不是有一个桃花人的遗民,她们与幽冥人战斗近千年,一定了解的紧,你问问她即可。” 三民莫名其妙,回答:“幽冥人吃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她们是魔鬼的后裔,当然以人为食物。就像我们吃牛肉吃羊肉一样,先把牛羊驯养长大,再行宰割。只是人聪明,会自己找食物,不必太多管理,吃人当然比吃牛羊省力了!” 我心头猛然一凛,其实老早就有一个疑问一直在我心头旋绕,只是之前一直模模糊糊,就如一团黑气,看不清模样,到了现在我不断找到线索,终于拨开了稍许黑气,露出狰狞的面目。假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她们移民到了地球,在这个世界上自然要找食物吃了,而这个食物,就是人类。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念头实在太可怕了,谁会想到我们的祖先居然是牛羊一样的食物。如果再进一步想下去,人类并没有嗜吃同类的习惯。根据考古发掘,早在石器时代,古人就有了生死的概念,会妥善地把自己死去的同类安葬。我突然想到,现在发掘的所谓食人遗迹,大部分是在火堆旁。会不会是这样一种场景,天空中飞舞的奇怪的飞行器,外星人举枪狩猎,猎物就是人类的祖先。获得猎物之后,则是顺便在附近炙烤食用。就如我们现在的野外狩猎一样,纯粹是郊游玩乐。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外星人消失了,但是她们留下了少部分后裔,就是幽冥人! 我正陷入深深思考中,靠外层的岗哨突然乒乒乓乓,打起枪来,火力相当猛力,我一凛,顿时弹了起来,叫道:“敌人追上来?” 我和三民对视一眼,心意想通,拎着步枪就冲过去,但是在岗哨那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爆发大规模枪战,只是几个握枪的人紧张地注视着前方,表情相当惊惧。我抬起头眺望,除了黑乎乎的黑气在不停旋转,并没有任何敌踪! “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开枪?” 我质问道,这些负责岗哨的桃花人我多半不识,仅仅晓得一个一心,她着急地说道:“我们发现前方有敌人,但是一开火就消失了。” “敌人有多少?” 一心摇摇头,回答:“不清楚,看不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当初我选择这里,是为了防止被敌人发现踪迹,但是一旦被跟踪过来,黑气反倒成为了我们的阻碍,根本无法察觉敌人的状况。寻思半晌,我对三民说道:“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到底有什么敌人。” 说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上去侦查,把手中的步枪紧紧握住,稍有动静,立马开火杀人。穿过黑气圈,光线明亮清晰,在空旷的沙漠戈壁上,除了一坨坨黄色的风化石之外,突然冒出一团漆黑的闪着金属色彩的物体,相当显眼反常。我顿时警惕起来,四下里打量一遍,但见并没有任何异常,就快步上前。 我找到跟前,不禁一怔,这是一个普通的沙漠旅行用背包,上面堆了一只美式的m-16步枪,所以闪烁了锃亮的金属光泽。很明显这只背包是我们考古队的同一型号,但是步枪却相当奇怪,无论我们还是****恐怖分子,甚至那些不明敌人,用的都是ak系列,突然冒出一只与众不同的美国货,有什么意义? 不过毕竟突击步枪的火力比这种老家伙猛多了,我喜滋滋地弯腰去捡,背后猛然一寒,一股杀气陡然袭来,有埋伏! 当下我就地一滚,已经拿起了步枪,向上一指,无论是开枪,还是充作棍子砸,我都占了先机,但是方与袭击者打了一个照面,我却大喜,收回步枪,站起身走过去,对着那家伙胸口一拳,笑道:“好小子,你跑到哪里去了,终于追上了!” 他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王牌——萝卜丝。 萝卜丝微微一笑,说道:“你真是该死,居然让敌人轻易地入侵,幸好我机警,当下用在沙特学会的技巧,迅速于沙子上挖了一个洞,钻进去屏息隐蔽,才逃过一劫。之后我回到那个收藏武器的洞穴里,拿了一些家伙就赶过来,一直追到这里。” 我问道:“唉,你有没有碰到,一群穿着当地土人服饰,但是火力很猛,作战非常具有正规军特色的队伍?他们一直在追杀我们!” 萝卜丝可笑的面庞顿时转为严肃,冷冷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正要问你,我给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萝卜丝随手背起背包,把步枪拿在手上。老子看的真羡慕,什么时候我再弄一只火力猛的家伙,不要像此刻的老家伙一样,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 萝卜丝带我向前走了约莫三四公里,两个人走在茫茫的戈壁上,天空的气象永远灰蒙蒙的,一种孤寂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我无暇多想,随他登上一个土包,往下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呈现在眼前的情形如同科普影片里的月球表面,戈壁上冒出一座环形山,中间陷落一个深坑,四周围有高耸直立的岩石壁,大小如同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我们快步离开土包,走在松软的沙石上,脚下有一种松软的感觉,好象在低重力的月球表面那样。 我们凑近环形山岩石壁,多有破损,但见很多已然风化的铁质管状口散布在岩石壁的表面上,以我的地质经验,这个岩石壁少说形成已经数万年,而铁质管状物应该是在岩石壁形成的同时镶嵌在上面,但是那时的人类还在使用粗糙的石头,那么这些壮观粗重的铁质管状物究竟是谁遗失在这一片荒蛮地带的呢? 九、食人恶魔 大约在数万年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远比现今温暖湿润,绿洲分布的更多更广,无数史前的奇怪生物乐在其中,亚洲双峰骆驼的祖先巨骆驼正在悠闲的咀嚼胡杨木的叶子,突然,晴朗明晰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火光,一颗有着一个单间那么大的陨石燃烧着熊熊烈火,不断翻滚,重重地砸下来。巨骆驼本能地察觉到危机,慌忙撒开长腿逃开,错愕地凝视着火球轰隆一下子砸在戈壁滩上,浓烟滚滚,摩擦地球浓密的大气层产生的灼热高温老早使得陨石内部崩溃,熔化为岩浆,在受到撞击的冲击力后,内部岩浆立时呈放射性溅开,在周围形成了一堵圆形的墙,随后在沙漠寒冷的夜晚慢慢凝固,形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个神秘环形山。 环形山岩石壁大部高约两米左右,厚度超过一米多,由上往下厚度逐渐增加。虽然由于长久岁月的风化,此刻玄武岩构成的岩石壁已经残破不堪,在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倒塌现象,但是作为一个营地,四面有岩石壁掩护,几乎可以抵挡大部分轻武器的袭击,而且场所巨大,可以纵容出逃,易守难攻。我猛然抱住步枪,对着萝卜丝小声疑问:“难道,这里是那伙敌人的营地?” 萝卜丝淡淡的说道:“你不必太紧张,那帮家伙,是不再会和你计较了!” 我不太明白萝卜丝的意思,难道这个变态美国佬施展他的变态手段,或全部生擒了敌人,或者将其折服?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会出卖我的,所以就好奇地、信任地跟着他翻过一个缺口,进入环形山内部,然后我就看到了在环形山岩石壁上隐蔽的敌人,虽然相貌丑恶了点,但是绝对不会和我计较,因为死人是没有资格计较的! 敌人都变成了死人,但是我的枪并没有放下,反而紧紧握住,呈随时预备射击状态,连萝卜丝也拿起了美国货,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凑近一具敌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死的实在奇怪! 他并没有如我们在圣地遇到的那些倒霉的****分子一样,连尸体都被恐怖的怪物吸得尸骨无存,但是那只是叫人感到神秘万分,然而眼前我看到的这般景象,尸体实打实地保存下来,不仅仅叫我瞪大眼珠,呼吸也不住的加快! 尸体穿着的当地土人服饰,头巾已经落了下来,露出一个高加索种的男人,满头黄色的短发,笔直靠着环形山岩石壁躺着,突击步枪就在他不远处,子弹壳堆了一地,显然发生过激烈的枪战。尸体绝对不是被子弹打死,他的伤口在头顶,血、脑浆溅了黄头发变色。他的面部表情更是古怪,嘴巴大大的哈大,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舌头卷了起来,鼻孔流出鲜血,而眼珠更是被活活按入眼眶内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的身体内部遭受过内压。难道是那种情况…… 我咽下一口口水,拿着步枪慢慢把尸体拨过来,尸体倒下,脑袋瓜子正对着我们,我瞧着那个伤口,惊惧地说道:“果然如此,他的脑子,被吸地干干净净。” 透过那个硕大的伤口,我甚至可以看到他的头盖骨下空空荡荡,一直可以瞄到颈骨,由于受到脑子被外力吸走的压力,使得舌头和眼球一起向内压。这是怎么样一种情况呢?我简直不敢想象,恐怕这个家伙被吸走的脑子的时候,意识还是清醒的! “萝卜丝,”我问道,“怎么回事?” 萝卜丝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当初我跟踪着他们这一队人前进,在半日前发现他们分为了两派人,于是我追踪其中人数较少的一批,但是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他们这般惨烈的死去了。虽然生前发生过勇敢地抵抗,但是似乎连敌人——不,肯定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怪物,活生生地把他们的人脑全部吸走! 我一言不发,禁地的离奇状况,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我丢下手中的老式步枪,捡起敌人丢下的突击步枪,又搜罗了一些子弹,突然好奇心起,顺便检查了几个敌人的尸身,想搜出一些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证据,但是很遗憾,什么也没有。 我蹲下身一边拣子弹,一边疑问道:“萝卜丝,你猜想一下,这些家伙是什么人?” 萝卜丝沉思道:“不是俄国佬!” 我稍微一怔,之前我一直认为这是俄国佬,怎么萝卜丝的看法与我截然相反,不禁疑问:“为什么?” “说不上来什么,只是感觉,他们的行动手段,颇有美军的风格,但是又不是美军,所以我难以猜测,唯一能够确定的正是肯定不是俄国佬!” 我默默沉思,那么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呢? 其实我更好奇的却是镶嵌在环形山岩石壁上的神秘铁质管状物质,显然这是在环形山形成不久之后就立即镶嵌,所以结合非常完美,数万年之后,仍不见一丝缝隙。我心中暗自思忖,以我在地质学上的知识所知,如芦苇等类的茎管植物在高压下形成铁质化石。很可惜,任何植物仅仅能保持其原样,而不可能形成有规律、排列整齐的铁质管状物质,那一排排的铁质管状物质,虽然已经锈迹斑斑,但是构造甚是完美,犹如制造枪炮一样的无缝钢管,镶嵌在这些环形山岩石壁上,正如我当兵时期,在地下挖掘洞穴时候的排气管。排气管?我心念一动,难道数万年之前,有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在此建立地下基地,虽然我一直不承认所谓的外星人或者超古文明,但是看到眼前的景象,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这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冷冷喝道: “不许动!” 我辨认出,这个声音乃是三民,笑道:“是我!” 正要扭头,三民大喝道:“不要乱动,你这个恶贼!果然,你不是好东西,你和他们果真是一伙的,难怪你出现之后,他们就紧追不舍!” 三民语气发抖,似乎遇到了及其激动的事体,我心思转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老子可不想叫这个女人开枪打死,于是把右脚悄悄埋入砂石堆,陡然向后提出,扬起万千砂石尘土。 砰! 三民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我已经乘势弯到,反过来扑上去,一拳砸开三民的步枪,贴身肉搏乃是我的拿手好戏,即使伤了一只胳膊,女人也不是我的对手,立时叫我压住胸腹间,隔膜受到挤压,呼吸困难,动弹不得。 我恶狠狠地叫道:“你疯了,杀我干嘛?” 三民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忽然头一扭,却昏了过去。我愣住,于是站了起来,眼前三民衣衫破烂,裸露出来的肌肤上血迹斑斑,显然遭遇过惨烈的战斗,她拼死才逃了出来。我忽然发觉我的手腕衣服上都是鲜血,一看,原来是三民胸口划开了一大道伤口,血水不断涌出。我估计她体力已经到了极限,加之被我压住胸口,无法呼吸,一时便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撕开三民胸口的衣襟,救命可不讲男女之防,向来老子也没有这个概念。奇怪,沙漠女子的胸脯都很丰满,大概骆驼肉吃多了,“双峰”!又不戴文胸,像是两颗鲜嫩的哈密瓜,水灵灵的,甚是好看。不过划了一道血痕就极为难看了。 我把从敌人尸身那里搜出的伤药洒上,止血消毒,然后又用缴获的纱布包扎。那萝卜丝从三民进入到偷袭一直看在眼里,却阴险地躲在一边,连个屁也不放。我虎着脸质问,萝卜丝哈哈大笑:“你要是连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都对付不了,还不如趁早死掉算了。” 说话间,我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子微微一颤,于是转过头。三民常年奔波,体格健壮,精神又非常强韧,过了片刻就悠悠醒转了。哪知她张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闪电般地伸手,往我怀里夺枪。我一拳将她打倒,大声嚷道:“女人安静一点!” 三民那双漂亮的栗色眼珠狠狠瞪着我,长长的睫毛剧烈抖动,凶恶地叫道:“你这个恶贼,以桃花人先祖的名义起誓,即使我三民身受侮辱,只要有一个指头活着,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我哭笑不得,何时开始,我们又从盟友关系转化到了敌对状态。三民知道无论体格还是技巧都不是我的对手,索性躺在沙漠上一动不动,任凭我处置。这女人固执起来都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是拖不动的,于是我说道:“三民,你说说看,假使我是一个内奸,为什么把你击昏了,还要好好地为你包扎伤口,把你救活?再说了,我的老婆还在那里!即使不管你们,我也得管管我自己的女人!” 三民低头一看,胸口的伤口已经叫我处理过,撕开的衣襟那里露出裹着白纱的胸脯,似乎从未被男性接触过,所以脸稍微红了一下,但是转眼又变掉,冷笑一声,阴沉沉地说道:“定是你有什么奸谋,贪图我们桃花人的秘宝!再说你老婆,外面的男人,不是也都有十多个女人吗?你丢失了区区一个,哪里会在乎!” 桃花女人毫无婚姻观念,男女关系依旧停留在原始的抢婚阶段,因此这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是无可奈何,但是更吸引我的是前面那个词,我脱口道:“秘宝,你们桃花人有什么秘宝?” 三民张口结舌,发觉失言,立时闭嘴,把脑袋转到一边,不敢看我。 桃花人的身世我们知道不多,很多资料都是凭借古老的文字和传说推测出来,真假难辨,而三民口风又紧,除了云里雾里的一个传说讲过我们听过之外,另外的什么情况都没有谈过。 我知这个女人无论严刑拷打也好,还是温言劝慰,再也不会吐露半个秘宝的词语,当下也不去多想,只是问道:“三民,我问你,敌人来了多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三民恶狠狠地叫道:“我不会跟你说的,因为就是你派出去的,你晓得的比我清楚!眼前你都留下了一个,怕是我们来杀掉你!” 她是指萝卜丝吧!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哈哈大笑,说道:“其实他也是我们考古队的一个成员,只是你们来劫营的时候,比较机警,躲了起来,一路追踪过来,这个死亡之坑里的尸体,就是他消灭的!” 我顺便吹吹牛,哄骗三民,果然三民这个女人不了解详情,环顾满地都是尸体,而这些尸体上的服饰,正是那日和我们血战过的敌人。三民怕是心想,我们即使再要哄骗她,也不必花费如此血本,于是信了八九成,睁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个老奸巨滑的人立时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点点头,萝卜丝说道:“确实如此,我一路追踪过来,敌人分作了两批人马,我乘其中之一的休息时候偷袭,杀掉了这批。而袭击你们的那批敌人,怕是他们另外一批。” 三民焦急地站起来,脸色发白,说道:“快,我们要赶快去支援我们的人。刚才并不是敌人袭击了我们的营地,”她瞅了我一眼,眼皮飞快地下滑,不敢多看,“因为我一直不见你回来,于是自己出来寻找,不慎就遇到了那批敌人,拼死才逃脱。当时以为是你带领过来的,以为我们的营地根本已经被暴露,所以没有立即回去,而是跟着你们的足迹来追杀!” 我大喜,原本心底已经黯然,以那帮敌人的残暴手段,林白水恐怕难逃毒手,既然敌人尚未发觉踪迹,那么以我们三人的战斗力,还有机会击败他们! “走!” 我不多说废话,心中踹度了一下,还是把那只老式步枪丢给三民。一来好东西要自己用,二来三民根本不会使用自动步枪。同时心里暗暗念叨,纵然如三民这般聪慧的女人,只要技巧得当,居然还是毫不费劲的哄骗过来,可叹! 三人立即在沙漠中开始急行军,五六公里的路程,对于之前我完全版的身体而言,几乎是小菜一碟,跑完了连气都不会喘一口。如今就因体力消耗过大,加之受伤,渐渐不支,回头打量,萝卜丝依旧精力充沛,而三民明显有些支持不下去,脸色发灰,剧烈地呼吸,胸脯上下起伏,白纱下的伤口渗出鲜血。 当下我慢慢缓下脚步,一来是恢复体力,不至于到达营地的时候毫无战斗力,二来越是接近越要小心翼翼。沙漠中多数平坦,除了有一些不高的沙丘土包,并没有其他阻碍视线的物体,一览无余,但是在这个禁地里,天空中到处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整个世界一片灰蒙蒙,可见度大大降低,基本上百米开外,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了。此刻我们差不多到了营地外围五百米处,没有激烈枪战的枪声,也没有人类濒死时候的惨叫,静悄悄的,就如是一个死的世界! 太反常了! 我陡然打了一个哆嗦,心中升起一个不祥的念头,难道是敌人已经攻陷了我们的营地,桃花人和队员们全部遭到杀害? 不会,我坚决地摇摇头,我领教过敌人的实力,也清楚自己人的实力,我们若是凭借地利,而敌人也只剩下一半的人手,所以我们的人完全可以支撑半天以上,哪容易这般覆灭?除非,发生了什么怪异的事情! 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营地,没有敌人,也没有自己人,虽然撒着一些子弹,但是没有尸体和血迹,地面一片凌乱,大件物品丢弃满地,显然我们的人已经撤退,撤退地相当匆忙,他们去哪里了呢? 我凝视着远方,黑气带滚滚循环! 作为一个老兵,我已经习惯了观察战场遗迹来推测敌我双方的状态实力,眼下战况不明,我越发仔细地搜索营地里的每一粒沙子,然后把我观察所得的推断告诉三民、萝卜丝:“敌人大概有六七人,主要以自动步枪为火力支持,没有动用火箭炮和手雷,确切地说,是没有机会使用。我方在一发觉敌人偷袭的时候,就立即撤退。这个指挥的人智谋不足,但是果毅有余,在我们几个公认的头头里面,雷颂贤不通军务,道格拉斯毫无威信,只有林白水性情刚烈,极有可能是她! “恐怕事情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吧!” 萝卜丝语出惊人,我回过头问道:“你,难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说道:“那具被击杀的大蝎虎尸体呢?我们过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而且……”他指着地上,“这是什么呢?” 我顺着萝卜丝的手指方向瞟了一眼,顿时愣住,在黄色的砂石上,印着一排杂乱的脚印,有若牛蹄,两片分开,我倒吸一口冷气,抬起头盯着萝卜丝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萝卜丝面色阴沉,低声说道:“我怕,在环形山那里杀死敌人的那帮怪物,追踪到了这里!” 这句话犹如沉甸甸的石头,立时压在了每个人心头,难怪我一直有不祥的预感,我们的人马怕是凶多吉少了。沉寂半晌,我一咬牙,抬起步枪喝道:“老子可不管,只要能够救出我的队员们,别说小小怪物,就是见到神仙也轰杀成至渣!” 我朝三民看了一眼,嗯地点头,当下三人就准备好武器,提高警惕,沿着踪迹追踪上去。 那杂乱的脚印渐渐向黑气带延伸,禁地的灰色世界本来就如静寂的地狱一般,黑气带越发诡异,其中悬浮着无数黑色的微小颗粒,在一股轻风的吹拂下,绕着中间的巨阜循环,就如土星光环一样。假使有人从上往下看,景象定然更加离奇。 黑气带中的可见度已经下降到了两米左右,我们三个人只得相互靠近,不时发出暗号防止迷路失散。走了不多时,终于来到黑气的发源地,眼前就是一个巨大的风穴,大风携带着黑气从里面涌出,因为风速强劲,发出轰轰的波涛巨响,有若山魔吐出阵阵黑气,随时准备吞噬进入它们领地的一切。 难道我们的人都走在了里面去了?因为脚印就在风穴前消失,周围也没有其他痕迹,只能这样推断,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我们越往前走,渐渐地风力越大,初始的轻风转化为狂风,简直波涛阵阵,卷起无数砂石黑气。我们本想退出,但是往后一看才发觉,后路已经无影无踪,竟不知道往哪里走了,而两边都是莫名其妙竖起来的巨崖,无法攀爬,进退不由,只得应着头皮往前继续前进。风越来越大,即使十二级台风也不过尔尔。我们犹如是海啸的大海里的几只孤舟,轻飘飘如叶子,突然身子骨最轻的三民浮了起来,犹如气球一样往后飞走。我大骇,纵身一跃,捉住三民的脚跟,拖了下来,按在地上。 萝卜丝伏在地上,解开背后的沙漠包,掏出一段身子,缚在自己腰间,然后又递给我,我心领神会,也穿过皮带,又递给三民,练成一串,在沙漠飓风中勉力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身子一轻,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往前蹿上去。那萝卜丝走在最先,于是成了我的肉垫,我又成了三民的肉垫,一起啊呀呀大叫,张开眼观察,我们竟然出了风眼。因为突然失去前面的压力,在惯性力道下推了上去。 我们爬了起来,往四周观察,两侧悬崖绝壁,四周云雾弥漫,阴气习习,奇怪的是光线明显,虽然不如外面明亮,但是毕竟勉强能够看清,根本不需要照明工具,一点也不像身处洞穴内部。目光由远及近,洞口的向内延伸处躺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我们顿时警惕起来,手中的步枪一一握紧。 “我上去看看,你们瞪着,万一有危险,救不了我就立即将我射杀,省的我多受苦!” 我冷冷地说道,眼前景象诡异,我越来越没有信心,索性托付了后事。三民和萝卜丝点点头,那三民稍微犹豫一下,想张嘴说什么,却又吞进了肚子。 我小心翼翼地持枪上前,凑近了才发觉,那只是一件普通的男人衣服,就是当地土人穿着的服饰,我们队员都是沙漠服饰,桃花人又都是女子的服饰,剩下的只有那帮不祥的敌人,怎么突然丢下这玩意?我看那衣服中间鼓鼓的,似乎捏藏着什么东西。于是一直走到衣服边,若是有埋伏机关,老早有反应了,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让我心生疑惑,越发警惕起来,拿着步枪头,慢慢挑起衣服,随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衣服里面没有尸体,但是居然有一张人皮! 那人皮软软地塞在衣服里面,好像一个放了气的充气娃娃。人皮这种可憎的东西,除了看过西藏宗教里的法器人皮,再也没有接触过,刚开始我还认不出,以为是什么塑料,但是那扁扁的脑袋皮肤上,确有头发的残留痕迹,那五官触目惊心的几个大洞,叫我立即知道,这是人皮! 实在太可怕了,我一阵腻心,赶忙扔掉人皮。招招手,把三民和萝卜丝拉了上来。他们盯着这张人皮,没有多说话,想必看过一张活生生的人体,还带着血丝,有谁受得了。倒是萝卜丝发扬他一贯的变态精神,分析道:“这张人皮完整,没有刀切痕迹,似乎有什么东西,硬生生地把人体内部的所有都吃掉,只剩下一张人皮!” 我咽了一口气,说道:“别说了,怪恶心的!” 在人皮与衣服之下,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和萝卜丝那种类似,只是里面东西不多,稍微显的很扁。我把包裹挑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些细小的考古工具和笔记,翻开笔记,满是洋文,丢给萝卜丝,后者奇怪地说道:“这不是道格拉斯的包吗?” 我好奇之极,说道:“我们的行李在那批神秘的敌人进攻的时候,差不多都丢在了骷髅头岩里面了,怎么落在了这里呢?嗯,想必是我们把东西丢掉之后,敌人们把它捡起起来。但是——一个普通的沙漠背包,也没有太重要的东西,为什么敌人一直把它带到这里,直到归天了才丢掉,令我想不通了!” 饶是我、三民、萝卜丝智慧惊人,三个臭皮匠还是想不出任何可能,只得无奈地放弃思考。我想了一下,索性把包裹背在自己的肩上,说不定可以带些东西呢! 在我们眼前是风洞的延伸部分,但是气流几乎静止,大风从顶部倾泻之下,涌出外面,所以里面反而没有动静。入口已经坍塌了大半,原本消失的脚印转而又出现,就是从这里一一走了进去的,我磨蹭了一下,里面暗度降低,虽然不至于什么也看不见,但视线受到很大限制,毕竟在我们前面就有那群神秘而狡猾的敌人,不可掉以轻心。 “不必担心!” 萝卜丝放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只手电筒,果然老兵知老兵,他预备的东西可真多。我把手电筒按亮,绑在枪口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并射杀敌人,于是就第一个带头走了进去,我们自然而然地组成一个标准的波浪型攻击阵势,我在前面突击,三民在中间掩护,而萝卜丝在后面押阵,最强的两个人在最重要的两个方位。 我慢慢踏着小步,把手电筒的光线来回扫视整个洞穴,除了地上凌乱的脚印,并没有其他奇怪的发现。因为这个洞穴很奇怪,不像天然的洞穴那样,或弯弯曲曲,或积满石块钟乳石。这个洞穴太奇怪了,就像是人工开凿的一样,充满几何形状。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洞穴就是一个笔直径三米,标准的圆柱体空间,一览无余,中间没有任何物体阻碍视线,所以也不可能有敌人埋伏。 前方没有任何敌情,但在后面——方走了几步,我背后突然响起一阵发狂的叫声:“撒旦,撒旦!” 随之美制m-16独特的突突枪声立时响彻整个洞穴,子弹弹在岩石上的叮叮咚咚,敲打着我的神经。我迅即转身,不必使用手电筒的强光,只要借着远远的洞口余光,我就看到萝卜丝正对着一个人形疯狂射击。那子弹突突打在那人影的身上,好像拳头打在棉花上,除了掀起衣角,根本毫无作用。我在越南战场上可是吃过越南猴子m-16的苦楚,以它小口径子弹的这般疯狂扫射,即使铁人也被打成蜂窝,即使不然,那子弹的冲击力就够喝一壶了! 因洞口的光线对着我的眼睛,我看不清那个人影的模样,急忙把手电筒对准那人,先是瞪大眼睛,然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萝卜丝会发狂了! 据我所知的萝卜丝,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神经强韧得好像钛铁合金,又以变态举动出名,我几乎没有听到过他如此发狂的尖叫和开火,只因为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过于骇人了! 那就是我们在洞穴口发现的死人皮,就如又活了一样,浮在半空中,一直跟着我们后面! 我想不到一张人皮居然会跟在我们后面,顿时想起林白水给我讲过的《画皮》故事,只觉得毛骨悚然,毫不犹豫地对准人皮开火。m-16的子弹口径较小,威力不大,但是我手中的ak系列可是大口径子弹中非常可怕的一种,若是平常打在人身上,立即一个碗口大的伤疤,里面的血肉统统炸飞。此刻打在人皮上,不免也是拳头打棉花,但这拳头有铁刃,几枪下去,把人皮打的破破烂烂,突然从半空中落在地上了! 我和萝卜丝这时才止住开火,面面相觑,都是大汗淋淋,眼神里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突然我们几乎同时叫起来。 我:“有鬼附在人皮上!” 萝卜丝:“有邪恶的撒旦把人皮穿上了!” “不!”一直在一旁既没有开火也没有发狂的三民冷冷地说道,在我们三人中,以她的能力和神经最差,但是此刻最冷静,有点反常。 我把疑惑的眼神对着她,但见她栗色的眸子里,陷入了一层恐惧的色彩,薄薄的嘴唇开始蠕动:“呼图壁,我们唤醒了呼图壁!” 呼图壁,这不是新疆行政区划里的一个县的名称吗?我常来新疆,对新疆的区域很熟悉。 但三民一个纵身呆在沙漠深处的女子,怎么晓得呼图壁呢?于是我奇怪地问道:“你说什么?呼图壁,这是什么?” 三民打了一个寒颤,急急忙忙地说道:“我……也不晓得,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传说,呼图壁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魔鬼,一直住在禁地里,我们永远不要招惹它,他是人类的噩梦!” 我猛然记起来,呼图在土语里译言鬼,呼图壁(注:呼图壁并非作者杜撰,出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翻译即是有鬼!看不见的魔鬼,不就是鬼魂吗? 于是这时的洞里陷入了一种莫名的诡异气氛,三民对呼图壁的传说深信不疑,合上眼睛口中喃喃不懂的萨满土教咒语。甚至萝卜丝这个神经坚韧的老兵,在第一个发现飞舞的人皮之后,惊吓过度,变得有点紧张兮兮,老是会莫名其妙地四下里张望,似乎就有一个看不见的隐身人处在身边,随时都会过来袭击他! 我死死盯着那张落在沙子上已经叫枪弹打得千疮百孔的人皮,忍不住就是一阵恶心,陡然怒从胆边生,掏出打火机把人皮点燃。人皮和外面包裹的衣服都是有机物,在沙漠干燥的环境下迅速脱水,极其易燃,轰然燃起一阵大火,空气顿时中弥漫了蛋白质和植物纤维燃烧的特有臭味,我恶狠狠地叫道:“别说你是鬼,就是人老子也会让你哭着怨恨为什么投胎做人!” 我强行镇定下来,一挥枪口,三人带着重重心事继续往前。我集中注意力观察远方的情形和眼前的脚印,那脚印依旧凌乱,夹杂着女人的小脚和老人拐杖的痕迹,而在他们脚印之上却是压着一排清一色的皮靴痕迹。我们没有人穿这种皮靴,显然只能是那帮敌人的!他们换上了当地土人的服饰,又口操极为标准的普通话,但是脚下的鞋却暴露出来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此精致耐用的沙漠作战鞋,世界上拥有研究实力的国家屈指可数,除去俄国美国,那么剩下的是谁呢?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或许是德国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继续注意观察,脚下留着淡淡的人影。光线从远处的洞口射入,经过无数反射和折射,传递到此处已经相当微弱,只能把我们的人身在地上投射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影子,我一边行走一边凝视着地面,戛然僵住,瞪大的眼睛,屏住呼吸。 地上居然有四个影子! 要知道,我走在最前面,后面的两个人的影子几乎被我踩在脚底,怎么又突然多出一个影子呢? 现在我才晓得,萝卜丝是如何察觉无声无息飞过来的人皮,他也看到了影子。但是人皮已经明明被我烧掉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呼图壁,就是呼图壁。在新疆土语里面,呼图壁的本意就是有影子! 我稍微一分神,地上的影子倏然躲进一个较矮小的人影下。 时不等人! 我猛然转身,面色阴沉地对准身后的两个人。把步枪口对准三民,在我的步枪枪杆下绑着手电筒,强力的光芒把三民整个人都照亮,毫无空隙,由此在她身后又拖了一条长长的人影。 三民不悦地用手遮住脸面,叫道:“你……怎么回事?” “有人,跟着我们,我看到了!” 我把枪口晃来晃去,仿佛随时就有看不见的敌人跟过来。 三民大骂:“如果说敌人在我们后面,起码是我比你先发觉,你把枪对着我干嘛?你疯了!” 我已经盯着地面,因为正面是根本无法找到呼图壁的,只有通过影子,才能看到呼图壁。忽然一个影子一晃,飞快地从三民的人影下飞过,我大吼一声,胡乱开火。三民被流弹弹得手舞足蹈,不住破口大骂。 呼图壁在哪里?在哪里?我到处打着手电筒找影子,额头涔涔汗水冒出来。这种情况,仿佛又回到了战火纷飞的越南丛林,小分队遭受越南猴子重兵突袭,损失惨重,我带着残余的战士好不容易突围,奔走在泥泞的雨林里。四面都是黑乎乎的,阳光让雨林遮住吸收了。不时有冷枪、陷阱发动,我们的战友在不断惨叫牺牲,似乎每一处角落里都藏着敌人。我抬头看看三民,渐渐地女人白皙的面颊化作黝黑的越南猴子,正狰狞的嘲笑我,我勃然大怒叫道:“老子劈碎你脑壳!” 正要把枪柄砸下去,突然后脑勺重重的一敲,立时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一只冰凉粗糙的小手摸到我的额头上,让我陡然一震,张开眼,看到的是三民,她眼神有异,瞟了我几眼说道:“你太累了,身子有点发虚。这是沙漠里很常见的疾病,稍微休息一下,补充水源即可!” “是吗?” 我自言自语,身子一松,原本紧紧绷着的精神立即垮下来,垂头丧气。 三民向萝卜丝讨了水壶,拧开递给我,关切地说道:“慢慢喝,不要太急,不然会呛着的。你是太累了,自从昨天开始,你就只能稍微的打个盹,身子本来已经非常疲惫,以至于产生幻觉幻听。我以为你是一个老战士了,想不到刚才也这么失态,你几乎杀了我呢!要不是这个男人在一旁看着不对劲,马上把你砸昏,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是幻觉幻听吗?我耳朵里没有嗡嗡作响,只是凭着战士的本能,察觉到身边隐藏的危险。我们体会到,但是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我抬起头,萝卜丝同样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难道他没有察觉吗?不,我看到他的表情极为压抑,这是他故意作为,怕是刚才看到人皮的失态给他很大的打击,所以极力忍住自己的思绪爆发。 我喝了一口水,感觉好多了。其实我的身体自从遭遇****恐怖分子以来,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丝毫没有调整过,终于物极必反,陷入极限状态。这在战场上时常发生,因为环境非常危险,所以本能地保护自己,发狂地杀死任何一个看到的人。幸好萝卜丝看出苗头不对了,想来他也经历过这种惨烈的教训吧! 我靠在洞穴的岩壁上,突然又是弹了起来,把三民吓了一跳,紧紧握住步枪,我叫道:“枪声,前面有枪声传过来!” 萝卜丝到底是老兵,了解到我的意思,迅即把耳朵贴到岩壁上,倾听片刻说道:“恐怕我们已经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不仅听到突击步枪的连发,也听到了老式步枪的单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大概只有离我们半里路了!” 我立时大喜,桀桀狞笑,两腮的胡子一翘一翘,和萝卜丝对望一眼,两人眼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十、食脑猛兽 此刻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拎起步枪喝道:“以眼下的形式而言,我们的队员和三民的桃花部落族人逃亡在先,然后敌人紧追不舍,我们三人则又跟在后面。敌人的实力已经大大受损,只有原本二分之一的人手,加上我们前后夹击,覆灭时日无多。呵呵,我倒是想看看,这帮来历不明的家伙到底是哪里人,注意留个活口!” “上!” 我布置完要事,三人迅即前进。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是都是天生的战士,配合极佳。我和萝卜丝组成一个波浪型攻击方针,不全地向前渗透,而三民则是在后掩护。纵然敌人此刻已经叫我们包围了,我们还是不敢托大,采取了这种稳妥的方式。 其实洞穴因为周边隔绝,只有一个通道,传音效果极佳,我们大约相隔他们五百多米,耳朵里的枪声就如抄豆子一般,突突的极为凶猛,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声,我方的火力毕竟吃了大亏! 三民心痛姐妹受苦,顿时大急,几乎立即冲出去,我伸手把她按住,低声喝道:“忍耐一下,我们只要悄悄过去,给他们几下,立即就可以干掉所有敌人,千万不可为了胡麻放弃哈密瓜!” 我向萝卜丝招招手,两个人弯腰蹑脚,踏在柔软的沙子上朝前面极速冲锋,留下三民掩护。那帮敌人的实力我是领教过的,集团战斗力相当可怕,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这个如同人造一般的洞穴一览无余,眼下的短短五百多米,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土人打扮的敌人因在洞穴里没有掩护,只能伏在地上不断射击,枪口发出阵阵火舌,杀害着我们的同伴。如果我们这时被他们发现,在这个没有足够地方掩藏的情况下,几乎会被立即射杀,前功尽弃。我于是心头狂跳,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激动,近了,近了,五百米不过是十几秒的功夫,一百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行!到了发挥自动步枪火力最大威力的距离。 我举起步枪,瞄准前方的人影,然后轻轻扣动扳机。 嗵嗵!突突! 苏联货和美国货同时吐出致命的毒舌,恶狠狠地咬在十几米开外的敌人身上。那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高速钻入人体,巨大的动能使得子弹弹出人体,连子弹带骨渣飞出一个碗口那么大的洞,血肉一片模糊,鲜血像是高压水泵一样喷出来。因为ak系列步枪的后坐力很大,会发生枪头向上弹的现象,一般每次我只打两颗子弹,一颗打在敌人的腿上、背脊,另外一颗就是脑袋上,子弹几乎掀掉了一半的头骨! 敌人错愕之极,想不到背后会遭到偷袭,他们反应于是相当快速,急忙转身回击,可惜已经迟了,除了我大口径的步枪以外,还有一个比我枪法更准的萝卜丝在场,每扣一下,就有一个敌人的脑袋上多出一个小小的圆洞。这几乎是我们单方面的屠杀,敌人只有七八个人,十多秒就几乎全部被我们干掉,枪声渐渐稀落,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依旧把步枪扛在肩上,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原本敌人的阵地上一片血腥,大口径子弹造成的杀伤力非常惊人,我又特意挑要害打的,于是地上白的脑浆、红的血流了一地,把黄灿灿的沙子染成黑紫色,触目惊心的妖艳。而不少敌人被子弹击中脏器,身子上开膛剖肚,已经被绞的乱七八糟肠子等等滚出来,更是恶心之极。我已经习惯了战场的血腥,倒是无所谓,反而由于干掉了这些天来一直在追杀我们的敌人,心情居然愉悦之极,正洋洋得意地跨出去和同伴们打个招呼,陡然啪的一下,一颗子弹横里飞过来。我大吃一惊,几乎是本能地往地上一倒,才不至于被击中。谁,哪个家伙还活着! 这时三民急急忙忙冲过来,她一直没有出场表现的机会,于是高声喊道:“自己人,我,三民!” “首领!” 对面一个欣喜之极的声音传来,随之欢呼声如雷震动,一个黑色的高挑身影飞快地扑进三民怀里,正是一心那小辣娘皮。 我伏在地上,当真惊地一身冷汗,想不到差点叫自己人打死了,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对着一心瞪了一眼,骂道:“妈妈的,又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差点打死老子!是不是上辈子你和我有仇,假若说是,我不如先把你解决了!” 一心笑盈盈地看着我,脸上被我砸了一拳之后的肿包渐渐消退,露出原本清丽的面颊。我本想再砸一拳消气,但见这般模样,再也打不下去了。 这时一双柔软的小手圈住我,低声说道:“你回来了,我就怕你又跑了呢!” 我一震,转头过去,正是林白水波澜不惊的表情,已经那副一半碎掉的眼镜,我心头一开怀,反手抱住林白水的细腰,笑道:“即使再跑,也得把你拐走!” 林白水恬然一笑,脉脉温情,就在这莞尔中。 老夫老妻了,纵然生离死别,也不会特别激动,因为我们的心意相通的。 对了!我放开林白水,然后把背上那只沙漠背包拿下来,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这个家伙,正狼狈不堪地躲在人群中,我高声叫道:“道格拉斯!” “在!” 道格拉斯抬起头,终于看到了我。 “接着!” 我把沙漠背包高高抛起,五年的手榴弹技术果然没有白练,准确无误地丢进道格拉斯的手里,我又说道:“这是我捡到的,你检查一下,缺了什么?” 道格拉斯一呆,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有书呆子的倾向,这时更加蠢样。他一边打开沙漠背包,一边口中喃喃自语:“奇怪,我不是在骷髅头岩那里丢失了嘛?怎么找回来的呢?” 他把手伸进去摸摸,陡然脸色大变,把手伸了出来,我看到,在他手心捧着一些米白色的碎块,这是…… 道格拉斯惊呼:“我的夜明珠,我的宝贝夜明珠碎掉了!都变成碎块了!” 他哭丧着脸,好像死了老爹老娘一样。我立时明白,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原来在西夏古堡偷了那里的夜明珠之后,一直爱不释手,唯恐丢掉,居然随身携带,日日背在肩头。怕是那个敌人也是发现了里面的夜明珠,顿时贪心升起,也学起了道格拉斯,拿在身上。这是中国人的财产,不是给你们洋鬼子的! 我一边暗暗腹诽,一边凑过去,盯着道格拉斯手里的夜明珠碎片。那硕大如苹果的夜明珠,此刻化作如鸡蛋壳一般薄薄的碎片,堆砌在道格拉斯手里,虽然晶莹剔透,却毫无用处。我存心嘲讽,满面严肃地说道:“道格拉斯,我有个办法,把夜明珠回复如初!” 道格拉斯大喜,一手搭住我的肩膀,急急问道:“是什么办法,快教给我!” “就是用……”我故作神秘地说道,“胶水粘起来……” 一个冷笑话了。 道格拉斯满面沮丧,知道我在耍他。 我哈哈大笑,胡乱瞥了一眼,似乎在夜明珠碎片上,真的有胶水一样亮晶晶的半透明物质。等等……我戛然止笑,张口结舌,陡然间在脑中升起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 呼图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并不是在我们一进入禁地就出现了,而是直到我们发现了那张人皮之后才有呼图壁的存在。我再联想到,西夏古堡里的那无数神秘的夜明珠到底是什么,须知自然界很少有夜明珠一类的物质;西辽人千里迢迢运送的黄金匣子,里面居然只是一本史书,太过于滑稽了,假若那个念头属实,一切都可以串联起来了! 我从道格拉斯的手掌心里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夜明珠碎片,放到鼻子前嗅嗅,又把碎片上如同胶水一样的物质挑了少许看看,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蛋白质,果真如我料想的一样。我把碎片随手丢在地上,脸色煞白。 其实,夜明珠是一个卵——呼图壁之卵! 那么许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当年西辽建国之初,为什么借助魔国之力,能够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就横扫西域?纵然后来强横如蒙古铁骑,亦是花费了数年才镇压了西域人的反抗。西辽借助的魔国的女王,究竟用了什么恐怖的魔力? 答案很简单,就是呼图壁。 呼图壁这种看不见的杀人怪物,在夺取敌人的性命同时更夺取了敌人的意志。无名的恐惧立时压倒了西域诸国人们的抵抗意志,纷纷投降。然后到了西辽灭亡之际,虽然不知道西辽的统治者为何不使用呼图壁,但是为了不至于使得这种神奇的物种消失,所以几个西辽的使者带着呼图壁的种子千里迢迢逃到西夏避难,途中到那个敦煌的古堡休息。然后意外发生了,呼图壁逃了出来。面对看不见的敌人,人类是无法抵抗的,难怪那里的士兵骸骨都是非常奇特,好像自相残杀一样。 更可怕的是,呼图壁的幼虫是以人为食物!那只在古堡里的呼图壁产下无数的卵,如同夜明珠一般熠熠好看,众人不知情就拿到了手里。我顿时背后冷汗涔涔,幸好没有起贪心,不然,我们看到的那张人皮,就是我的下场!那个倒霉的敌人在背着夜明珠的时候,呼图壁幼虫孵化了出来,然后咬入他的身体…… 我正呆呆的陷入自己的构思中时候,萝卜丝拖着一个敌人过来,他果然好手段,留下了一个活口,把对方的一条腿给打瘸了,却没有伤到动脉,所以敌人动弹不得,仍由萝卜丝在地上拖来拖去。他极为硬朗,纵然因为疼痛而满面煞白,细小的汗珠一层层地下,却一声不吭。 我回过神来,暂时放下那个可怕的念头,先审问起眼前的俘虏来,我举起步枪,以枪口顶着他的脑袋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俘虏一条腿受伤,所以只能躺在沙堆上,双手被捆住,陷在桃花女人们凶狠的仇恨目光里,除了因为疼痛而冒冷汗,对着我只是哼的一下,不加理睬。 我见他高鼻深目,头发浅黄,西方血统极为浓厚。先前他们说着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心里先入为主,就直接用汉语问话,此刻俘虏不再回答,或许是听不懂,扭头面向萝卜丝,后者点点头,口中叽里咕噜,用英语询问。 英语是西方世界的通用语言,西方人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这俘虏果然神态有变,是懂得英语,可是却仍旧紧紧抿住嘴巴不说,萝卜丝抬起头,目光闪烁,说道:“他不肯说!” 我和萝卜丝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闪过残忍的色彩。我们俩都是老兵出身,对待杀害自己伙伴的敌人绝对不会手软,更何况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下。 当下萝卜丝突然拔出刀子,割断了俘虏绑着的双手绳子。俘虏不由得一呆,不知道我们打什么注意。不过手臂很酸,相互按摩,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出手,一把拉住俘虏的右手,拖到沙地上,未待他反应,我已经举起枪托,重重地砸到这只右手上。 苏联货的枪托是沉重的西伯利亚原木制造,木质紧密坚硬,不亚于钢铁,加上我的千钧之力,那枪托瞬间落到俘虏的右手上,发出喀喇喀喇骨骼连续断裂击碎的响声,沙子地下冒出一团血水,向四周蔓延。 俘虏原本惊讶之极,待到枪托砸下,脸色立即发灰,嘴唇微微张开,想要叫却叫不出来,浑身战栗不已。手掌是人身上神经密集之初,把手掌活生生的砸扁,当真疼到无法想象,终于俘虏啊的惨叫一声,抱着化作碎肉和骨块的右手在地上滚来滚去。 四周一片寂静,或是被我们的残酷刑法吓呆了,或是如无法无天的桃花女一样,反而暗暗叫好,林白水目瞪口呆,拉着我的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恒淮,恒淮,你怎么能这般残忍,好像日本鬼子一样!” 我哼的一下,教训道:“你这就是妇人之仁了,难道你忘了,他们残酷杀害我们同伴的时候,可是起了一点善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众人中猛然站立起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我一看,本.拉丹这个家伙混迹其中,居然还活着,我原本老早把他忘个干干净净了。那桃花女人不知好歹,误把本.拉丹当成我们一伙的捉过来,后来受到袭击,但不是****,于是本.拉丹和我们成了一条线上的蚱蜢,居然老老实实。这家伙****运好,块头那么大,还没有中流弹归天。 只见本.拉丹动如脱兔,闪电一样地窜到一具被打死的敌人尸体边,我初始以为他要拿枪,顿时心生恶念,一枪打死算了,哪知,本.拉丹对着尸体,一把拉下了尸体的——裤子! 我几乎吐血,莫非本.拉丹中了萝卜丝的邪术,也开始变得变态起来了。他死死盯着死尸的下半shen玩意儿,突然怒气冲冲地叫道:“****,这个家伙割过****!该死的犹太贱种,就是换了皮我也能闻到他们十里外的臭味!” 犹太人?他们来干什么? 犹太人?在我印象中就是胳膊别着黄色大卫六角星,受到希特勒迫害屠杀的弱小民族。他们于二战后在巴勒斯坦建立以色列国,开国四十八小时即受到阿拉伯诸国联军袭击,居然硬挺了下来,并且从此在之后几十年内历次的中东战争中屡战屡胜。然而以色列与中国相隔万里,中间又横亘着多个国家,向来毫不搭旮。若说仇隙,那是没有的,反而中国人在二战的时候,曾经收留过两万多无家可归的犹太人,这些人很多成了后来以色列建国的中坚力量。他们犯不着来中国啊? 我瞅瞅那个躺在地上,面色死灰,几欲归天的俘虏,说是俄国人、德国人或者英国人我都相信,但是犹太人……既没有戴小帽子也没有养大胡子,实在和我记忆中的不像! 我摇摇头,转而问本.拉丹:“你确定,他就是一个犹太人?” 本.拉丹咬牙切齿,眼珠里冒出仇恨的火花:“这些该死的贱种,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 因犹太人占领了阿拉伯人的圣地耶路撒冷,两族之间势同水火,再说本.拉丹也没有必要欺瞒我们,所以我信了八九成,朝萝卜丝使了一个眼色,那意思是说:这个家伙懂英语,还是你文化比较方便。 我和萝卜丝都是尸山血海的战场里出来的老兵,结识不久,紧紧合作过几次,但是却如一起打拼了十多年的弟兄一样心意相同,这不禁让我对美帝产生了一些好感,毕竟他们那里也有斯诺、陈纳德等热心帮助中国的朋友。 萝卜丝点点头,朝那个俘虏叽叽咕咕问话,言辞之间凶狠之极,我勉勉强强能够听懂一些词汇,好像萝卜丝就威胁:我们已经知道你们的身份了,犹太人!眼前有一个你们的敌人,他是法赫塔的成员,对于你们恨之入骨,若是再不说,下次可不只是砸碎你的手掌那么简单了,等着你的****碎掉吧! 这变态…… 俘虏哆哆嗦嗦地抬起头,面目上都是恐惧的神色,因为剧烈的疼痛,使得牙关咬紧,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他的神经差不多崩溃了,我们稍微一动,就以为要动刑法,哆嗦不已,终于开口承认,萝卜丝翻译,但是他听完之后满面疑惑,抬起头看着我,几乎不相信一样,说道:“他说,他们在找约柜!” “约柜,那摩西和上帝通讯的玩意儿?” 我稍微一愣,怎么又扯到这玩意儿上去了,《圣经》我看过几张,看不下去了,就扔给林白水,好歹知道了一些常识。再转念一想,桃花人扯到亚马逊,那么在扯到离小亚细亚不远的中东,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了! 我说道:“那你再问问他,约柜怎么找到中国来了?” 萝卜丝叽叽咕咕询问,过了会儿告诉我们:“他们是根据一个人提供的情报,确认犹太人的圣物就在这一带附近,所以派遣了一个小分队先是赶到印度,再秘密潜入中国,哪知受到了猛烈打击!” “在这里的哪里?” 我急忙问道。 萝卜丝询问完毕,闭着嘴巴沉默好久才告诉我们:“就在一百里远的那片绿洲上,但是他们翻找了整个绿洲也没有发现。之后,再根据那个人的情报,认定可能被我们拿走了,所以追杀过来!也就是说,在我们中间,混迹有内奸!” 我大吃一惊,喝问道:“什么,有内奸!” 我细细一想,果然绝对有点不大对头,沙海茫茫,犹太突击队居然毫无困难地找到了骷髅头岩,须知,桃花人在此经营了几百年,保障措施做的很好,自明清到现在,一直没有发现过存在的痕迹,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再想到他们突袭的猛烈,突破的轻易,实在可疑。而且到了这处禁地之后,我挑选的地方已经够隐秘,还是被找到,可见这个内奸还在!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妈个巴子,害得老子死了这么多队员,若是发现他,一定将其碎尸万段。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是谁呢?我看每个人都像,每个人又都不是。当我看到本.拉丹的时候,那男人受到我猛烈的眼光一击,慌忙后退,摆手分辩:“不是我,我怎么会把灵魂出卖给肮脏的犹太贱种呢?” 本.拉丹退到了犹太突击队的一具尸体,顿时一个不小心跌倒,他个子高大,摔倒的声势惊人,只听刹的一下,从本.拉丹的怀里突然冒出一块闪亮的玩意儿,插在沙子堆里。众人稍微一愣,立时注意力被这块玩意儿发出的神秘紫色吸引住了。 我一阵头昏目眩,这不是本.拉丹在圣地里发掘了紫色魔晶嘛?献媚的给我看,结果造成我的失误,想不到他一直把这么大这么重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居然还能于枪林弹雨的逃亡中活下来,那只能说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走了****运! 紫色魔晶一出,种种惊呼就冒出。 有的叫:“水晶!”这是最平常的反应。 有的叫:“圣物!”这是桃花女人的反应。 那犹太俘虏,瞪大的眼珠,喃喃自语:“约柜……对,约柜的光,这是约柜的碎片!” 紫色魔晶的光芒虽然妖异媚人,但是稍微意志坚强的人就可抗拒,桃花女人三民首先挑了出来,喝问道:“这是你们在圣地里偷的吗?” 本.拉丹不知所措地点点头。他听不懂汉语,所以本能的点头表示不懂。在部分阿拉伯地区,点头表示否定,摇头才表示肯定。 但是三民汉化已久,却误会了本.拉丹的含意,暴怒之极,这个女人毫不犹豫地捡起紫色魔晶喝道:“这是我们的,你们这帮该死的强盗,统统要处死!” 我冷冷说道:“放下!” 三民回头看着我,呆呆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心念转动,桃花女人性情暴烈凶狠,手段残酷,方才是因为同在一条线上的蚱蜢,才能吴越同舟。但是眼下危险消除了,三民立即露出了暴戾的一面。我唯恐她们翻脸不认人,那老子惨了,不如先下手为强,拿了这个紫色魔晶,充作质物抵押,当下毫不犹豫的举起步枪命令道:“放下!” 三民狠狠地盯着我,牙关咬紧,正要放下紫色魔晶,突然有人喝道:“你放下枪!” 我眼角余光瞄过去,顿时勃然大怒,那一心老早看林白水不顺眼,此刻知道用枪指着我没用,索性瞄准了林白水威胁。林白水吓了一跳,紧紧搂住梵度拉,强作镇定,一动不动! 我眼光飞快地扫过,落到萝卜丝身上,他一点头,毕竟是我们这边的人,当然地抬起枪,对准一心,笑道:“女士,请放下枪。火yao有害于肌肤!” 三民狠狠心,趁我注意力分散,飞快地右脚勾住步枪,脚尖一踢,落到手里,却对准萝卜丝,以表示威胁。 这样立时成为五人四枪的对峙局面,你杀我,我杀你,谁也奈何不了谁。顿时气氛凝重,好像用水泥固定了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的头上都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因为体力的消耗,特别是女人们,握着沉重步枪的手臂开始微微颤抖,但是若是放下枪械,就是完全的失败,所以谁也不肯能妥协的。 “哈哈!twodogsfightforabone,andathirdrunsawaywithit(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听到一声狞笑,转回头,心情立即沉了下去,我们居然忘了那个该死的犹太贱种。他居然拖着一条断腿,一只废手,爬到尸体边拿到了武器,此刻对准了我们说了这句话,虽然不懂,但是依然可以猜测里面的不怀好意! 这种局面谁也想不到,犹太俘虏是我们所有人的敌人,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们。顿时所有人的眼光如无线电报一样交流,暗暗说明,瞬间达成协议,只待一起放下枪,击毙这个该死的贱种。 但是谁放下第一枪呢? 谁保证不会在击毙贱种之后再偷袭呢? 局面依旧不利。 这时,我突然听到这条圆洞远处悉悉索索声响,似乎有大队东西在沙子上走动,越来越近了…… 奇怪了,在这个时候还会有什么东西从洞穴里跟过来呢?我警惕地盯着三民和犹太俘虏,所幸这个悍妇和贱种也被离奇的动静所吸引住,容得我有足够的时间细细思忖:所有的犹太突击队都干掉了,我一一确认过,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我们剩下的自己人都差不多集中在这里,也不可能是落队的。再说了,这种飒飒的急促走动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根本不是人类的脚步,好像是一种四足动物,就如一群野猪在奔跑。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野猪在沙漠上风驰电掣,后面扬起万千尘土的搞笑画面,转眼就打断了这个思路,不会吧!在禁地里有什么奇怪的家伙?大号蝎虎,它是两足的吧。还是……猛然间我思想中映入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人的头部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的脑浆统统不见了! 我神经陡然收紧,莫非就是那食脑魔怪?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随着那奔跑声越来越近,我的额头汗水越来越多,却动弹不得,焦急的要命,那三民姣好的面庞在我此刻的眼里,就和恶魔一般可憎,当下心头升起一阵厌恶,恶狠狠地发誓,等老子脱出了险境,定将你这臭婆娘先杀后奸,奸了再杀,然后丢给萝卜丝这变态解剖! 洞穴那边的大队脚步声戛然而止,随之传递过来的是一阵奇怪的啾啾声,仿佛是一群小鸟在鸣叫,然后慢慢探出一只黑灰的鸟喙,有点似长嘴鹭鸶,又慢慢把整个脑袋探出,竟是犹如小鹿一样的可爱生物,金黄色的鹿脸上长着一双大大圆圆的水灵灵眼睛,一见之下,大为好感。据我所知,绝对部分的食肉动物都面目可憎,长有可怕的武器,显然像是这种生物不可能是怪物。 慢慢又走出几只鹿身鸟喙兽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像奇特,非鹿非鸟,但是体态清秀,全身披着鲜艳的金黄色短毛,两侧布满梅花似的淡黄色斑点,个头不高,只有六七十公分,踏着轻盈的步伐走在沙漠上,东瞅瞅西看看,那鸟喙可以只有弯曲,扭来扭去,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 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对了!我恍然大悟,我在雷颂贤播放的录像里看过,在那些塞人的石像上雕刻了这些奇异的生物。那是什么引力把鹿嘴拉长了,原来是根本就有这种玩意儿! 这群可爱生物的进入,犹如传说中的美丽精灵,在这个残酷血腥的世界内,连灵魂也会被进化。不时,紧张的气氛开始缓解,我终于开口说道:“我数到一二三,大家一起把枪放下。” 至于那个犹太俘虏,我狞笑道:“你最好老实点,乖乖地听话,把枪给我放下。以你现在的伤势,若是没有人的帮助,别想活着出去。而且我们有这么多人,你能一下子全部打死吗?” 当然我说的是汉语,不远处的林白水知趣地口吐西语,翻译给那个犹太俘虏听。 犹太俘虏浑身发抖,倒不是由于紧张,像这种特殊突击队,心理素质也不见得特别糟糕。这是因为他受伤甚重,失血极多,体力已经吃不消了。过了许久,那俘虏终于颓然放下枪投降了,活命的yu望盖过了其他念头。 算他知趣,似乎连鹿身鸟喙兽也为他的想法高兴,靠近来在他身上东闻闻西看看。虽然鹿身鸟喙兽的个子不高,不过那个犹太俘虏此刻是坐在沙子上,那鹿身鸟喙兽差不多能够够到他的脖子。突然那头鹿嘴鸟喙犹如好奇的小狗一样,直起前身,用后腿支撑着,搭在了犹太俘虏的肩膀上,啾啾鸣叫,乱可爱的。 连我暴戾的心也有了温馨,不禁为刚才对三民的龌龊念头后悔,转过心来,口中说道:“好,现在我开始数数,一、二……” 噗! 猛然一股液体喷到我脸上,热乎乎,有着一股腻心的味道。我惊异地把脑袋转向液体喷过来的地方,却见到是那个犹太俘虏歪着脖子,双目惊恐地瞪大。而在他身上,哪知鹿嘴鸟喙的生物,鸟喙犹如钢针一般,深深地扎入俘虏的脑袋内,由于力道极大,竟然刺穿了脑袋。脑中的血压本来极高,所以鲜血立即溅了出来,喷到离他最近的我脸上。 刹那间,整个洞穴就如突然抽干了空气一样,没有声音传递,唯一能够感觉的就是自己心脏噗噗越来越快,好像打鼓一样在胸腔里加速。我惊诧地看着鹿身鸟喙兽用力吮吸,那鸟喙内一坨坨的东西滑入它的脖子下。由于内压的作用,那犹太俘虏眼珠往内凹进去,而嘴巴则是大大的张开,舌头翘了起来。这种死法,就是我们在环形山内看到的犹太突击队的死法。 原来这种可爱的生灵才是残酷的杀人凶手。 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张口结舌,看到目瞪口呆。那鹿身鸟喙兽在吸食脑汁的时候,还瞪着一双无辜惹人怜爱的大眼珠,不时发出啾的一下。好像它不是在吃人,只是喝水罢了! 其他的鹿身鸟喙兽一起踏着小步,抢夺地上的尸体,只见它们有的先一步来到尸身的脑袋边,那可以转来转去的鸟喙瞬时僵直笔挺,夺地一下刺入脑子里,开始吸食。而没有抢到尸体的,则是啾啾地瞪大眼珠,把眼眸齐刷刷地瞄准我们。我霍然打了一个寒颤,在它们的眼里,我再也看不到可爱一词,有的只是贪婪和食欲。 “嗷嗷!怪物怪物!” 不知是谁在大声叫喊,我定睛一看,却是在犹太俘虏尸体边的本.拉丹,鹿身鸟喙兽已经开始缠上他了。本.拉丹从最初的惊恐吓过神来,突然抱起犹太俘虏丢下的突击步枪,胡乱开火,夺命的子弹飞速射出,扑向食脑魔怪。临近有几只立时被击中,被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弹开。 本.拉丹的开火犹如打开了一个信号灯,我们几个人不用发令,不约而同地调转枪头,朝着那些天使外表的魔鬼开枪! 十一、无间魔窟 我压住手里的ak步枪枪杆,防止其巨大的后坐力造成跳弹,瞄准那些鹿身鸟喙兽就是嗵嗵一梭子。那大口径子弹高速旋转飞出去,当打在那些怪物身上的时候,立时犹如一把大锤重重砸上去,把怪物小小的身子弹到半空摔下,个别打中关节部位的,则是断裂成两截。这些怪物看似凶恶,但是根本不堪一击,我们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大片,地上很快就尸身累累,鹿身鸟喙兽尸体上流出的浓浓绿汁淌在沙子上,慢慢渗透,把地面都染绿。 可是我们即使刚打死一只鹿身鸟喙兽,就有另外一群涌过来,简直无穷无尽,啾啾发出惨烈的叫声,疯狂地冲向我们,简直叫人胆寒。我又是一通扫射,突然咔嚓几下,妈的,也用光了。赶紧盲装弹夹,一边回头看去,但见我们拼命保护的那帮队员和桃花女人根本没有撤退的迹象,不禁大怒道:“不想活了,这时候就是蠢驴也知道逃命!” 林白水无可奈何地摊开手回答:“我们是根本无路可退了……” 我一呆,抬头凝望,在林白水后面,根本是一堵巨大的石壁,难怪当时他们没有逃跑,而是和犹太突击队死拼,那是无路可退了!我暗暗骂了一声,眼见鹿身鸟喙兽不知有多少,无穷无尽地涌了进来,大喝一声:“起来,能战斗的都给我起来,即使拿起一块一头也好,给老子上!” 其实剩下的人里面,以年轻人为主,老头子和女人不多,即使女人,桃花女人也是凶悍之极。此刻叫我一动员,知道自身的处境,纷纷拿起趁手的家么上前。我们人手顿时加强了数倍。或是用枪扫射,或是用刀子肉搏,斩杀了无数鹿身鸟喙兽。可是它们还是无穷无尽地涌了上来,仿佛蚂蚁一般。在那大大的眼睛内,唯一的就是食欲。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好可怕的东西啊! 那本.拉丹老早被吓地胆子失常,居然一个人站在最前线,疯狂地嚎叫扫射,枪口吐出汹涌的火舌,不知在他的脚下积累了多少鹿身鸟喙兽的尸身,重重叠叠,很快就可以筑堡垒了。突然咔嚓一下扣空,本.拉丹一呆,子弹打完了。 失去了子弹的威胁,无数鹿身鸟喙兽又涌了上来,蹬着小蹄子围着本.拉丹打转,向跳到他头上吸取脑汁。好在本.拉丹身材长大,近两米的个子使得小小的怪物无法迅即够到。但是好汉架不住人多,转眼又有无数鹿身鸟喙兽像是蚂蚁一般把本.拉丹团团围住,施展看家本领,叠起罗汉向上攀爬。本.拉丹只能不住乱挥空枪,徒劳地反抗。 我叹了一口气,虽然不是同一个阵营,念及本.拉丹也是一条好汉,我心头一冲动,立即扑上去拯救。因本.拉丹周围的鹿身鸟喙兽围地太多,我不敢开枪,唯恐误杀,也只得挥舞步枪。这样不过当作一根铁棍施用,杀伤力能有多大,不过把在我身边的东西砸开。我恼怒之极,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正好安装在步枪枪头,顿时就如一把红缨枪,在鹿身鸟喙兽的重围中进进出出,白刀子进,绿刀子出,杀到本.拉丹跟前,把他强行拖了出来,立马撤退。 方才三民、萝卜丝看到我的举动,心念转动之下,开火为我掩护,萝卜丝又打了几枪,终于也用光了子弹,这个家伙毫不犹豫地丢下枪械,姿势潇洒地从背脊上拿下背包,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甜瓜,吼道:“让开!” 小甜瓜抛到半空,我急忙把本.拉丹一拎,把他庞大的身躯推到前面,只听轰然轰然的两下,手雷在半空爆炸,弹片四射,发挥了最大的杀伤力。在其五米的半径内,鹿身鸟喙兽立时呈现放射性倒下了两个圈圈的尸体,我趁机把我把本.拉丹拖回来,扔在地上,后者犹如脱虚了一般,直挺挺躺着,面目苍白,那把大胡子不时抖动。 我狠狠盯着萝卜丝,暴怒之极,怎么胡乱就扔手雷,差点炸死老子!那萝卜丝嘿嘿阴笑,我就懒得再去计较,纵然理论,他也会说:“假若你被怪物活活吸食脑汁而死,还不如我给你个痛快!” 我从废枪上拿下匕首,正准备上去干活,一旁不住开火的三民突然盯着前方,露出惊讶的神色,伸出手臂指着前面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我们顺着她的指示方向展望,刚才萝卜丝扔手雷的地方,露出一个小小的裂缝,发出奇异的七彩。在这个酷似人造的奇怪洞穴里,本来就有一种淡淡的白色黯淡光芒,当打穿岩壁之后,居然是这般颜色,里面是空的? 我心念一动,喝道:“萝卜丝,有炸弹吗?再扔一个!” 萝卜丝的想法和我差不多,把手里的另外一个东西也丢了过去,轰然一下,砸出一个一人多大的裂口。我这时随手捡起一只死去的鹿身鸟喙兽尸体丢了进去,发出嗵的一下声音,里面是实体! “往里面撤!” 我来不及多虑,未知的世界总比眼下的恐怖场面要好多吧!战斗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越来越无力,甚至有数个人终于被鹿身鸟喙兽缠住,其中一只鹿身鸟喙兽爬到头顶,那鸟喙夺的一下,立时刺入人的脑袋,簌簌吮吸脑汁。人的身子就像突然抽走了灵魂一样,噗通倒下。 我一声令下,由我们几个战斗力较强的的人殿后,集中最猛烈的火力阻击,让剩下的人顺利逃脱。好在我们人手不多,不过几分钟就撤个一干二净,然后三民一心先进入,我笑着对萝卜丝说道:“老兄,该我们了。” “等等,我留给它们一样礼物。” 萝卜丝又掏出一个黑乎乎的小甜瓜,抛向天空,我们两个人忙不迭地飞快往前奔,背后轰然的一下,再也没有声响。转眼就跑了半里多路,追上了队伍。此刻才有空闲,打量着我们进入的地方。与方才的白色暗光不一样,此刻仿佛走进一个梦幻世界,光怪陆离的色彩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色彩分明,叫人感到头昏目眩。这是什么地方呢?彩色之城? 我惊异地打量着这个离奇的世界,抬起头环视,头顶是深红、紫红、淡黄、碧绿、青灰和黑灰的多种光芒,组成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柱,笔直地从上面延伸到脚底:低下头端详,地面的色彩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那各种各样的色带仿佛是一只只活动的虫子,不断地游来游去,又仿佛是我们掉进了一副巨大的印象派油画里,色彩斑斓多姿,叫人眼花缭乱。 色彩太过于灿烂,遮住了光线的本质作用,我们根本看不清前面的状况,只能像是瞎子一样在绚烂中摸索着前进。我走在后面,因为色彩很容易迷花眼睛,又看不到前边的状况,我索性就闭上了眼皮,凭着触觉和听觉行动。没有了视觉的阻碍之后,触觉灵敏之极,脚下步履平稳,没有那种走在沙子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虚浮感觉,俨然就是一片光滑的平地。我心中暗暗纳闷,这桃花女人的禁地越来越神秘了,它的里面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呢?假若在平常的考古,我或许有兴趣细细研究,只是眼下情形不对。为了防备身后的鹿身鸟喙兽上来追击,我和萝卜丝一直走在队伍的尾巴殿后,过了许久,也没有听到啾啾的鸣叫。既然没有追过来,那是最好的结局了,老子可不想被吸干脑子! 我继续闭着眼睛走路,耳朵灵敏地捕捉动静,前方是大队人马啪啪凌乱的脚步,后面则是萝卜丝有规律的脚步,倏忽之间,萝卜丝的脚步戛然而止,我霍然停步,张开眼睛,连头也没有转过去就低声喝问:“有情况?” 萝卜丝低低地喘着粗气,显得情绪紧张,他是一个资格摆老的士兵,作战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没必要这样紧张?他碴地拔出匕首,快速说道:“后面有人跟着我们!” “谁?”我神经陡然收紧,“呼图壁!” “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有什么如影随形一样贴着我们走,走到那里就跟到那里。尽管我看不到它,但是清晰地察觉到一股异种的陌生感觉。” 我没有说话,重新合上眼睛,平稳呼吸和心跳,静静感觉这个看不清的世界。听,眼前这个寂静的世界一点也不宁静,随着大队的脚步离去,我逐渐能够听到萝卜丝的咚咚心跳,口水咽下的喉头抽动。声波向更远之处捕捉信息,隐隐约约触及到一阵风,一阵活着的风,始终跟随着我们的周边。 这种感觉好熟悉啊! 熟悉的感觉犹如一把钥匙,慢慢地插入内心深处的锁孔,回味到十多年前越南战场上的危机。我身边的战友都死光了,我手里唯一剩下只有一把铁铲,在漆黑夜晚的越南热带雨林里,周身不知掩藏有多少危险,不禁有毒蛇、地雷,更有可恶的越南猴子,这种感觉是我一辈子也不愿意再回忆的! 来了,危险接近! 我抬起右脚,飞快地从靴子里掏出匕首砍过去,叮当一下,我迅即弹开,不再出击。然后说道:“是你,刚才?” 萝卜丝说道:“嗯,你也感觉到它了。可惜跑了,动作好快,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看也不见,却能感觉的到。” 我吐了一口气说道:“不清楚,或许是鬼吧!” “你说幽灵?” 东西方之间的鬼概念诧异很大,鬼在西方类似于长角的怪物,萝卜丝只能想象这种看不见,却能感觉的到的怪物是幽灵。 “不过很奇怪,假如以它的存在形式,老早就可以把我们干掉了,但是它却一直没有动手。自从在那个洞口发现人皮魔怪开始,这个影之怪物呼图壁只是遥遥跟随我们,似乎想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一样。” 结合重重不寻常的迹象,我做出如下推测,长叹一声,把匕首又塞入靴子内,我们对它无可奈何,既然它不来干扰我们,索性懒得计较。 萝卜丝亦是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当下放弃干掉呼图壁的念头,突然他一拍大腿叫道:“糟了!” “啥?” “我们和队伍失散了!” 我心头一凛,在呼图壁上实在是消耗了太多时间,前面那群王八羔子又不知道停下来查看一下失踪人口,转眼就把我们弄丢。我骂骂咧咧,撒开双腿往前奔去,萝卜丝倒是有耐心多了,笑道:“省点力气吧,等追到的时候,对那些桃花女人好好‘惩罚’!” 这个惩罚,当然是用男人的方式了。说到男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我和萝卜丝一起猥琐地大笑起来。萝卜丝又说道:“我看,那个女首领旁边的女人,似乎对你很有意思!” 我一愣,说道:“你说一心吧!呵呵,现在我毕竟是有妇之夫,何况白水也在队伍里面,总不好意思在老婆面前和别的女人调情说爱。若是之前,说不定就下毒手了。萝卜丝,假若你有兴趣,不如把那个女首领吃掉?” “哦,不,谢谢!” 萝卜丝黯然失声,似乎触到了什么心思。这个外国人我一直觉得他神神秘秘,看间谍又不像,那么他的真实身份又是谁呢? 我心中疑惑,索性这时候挑明,问道:“萝卜丝,我问你,你在之前究竟是做……” 我正大步迈出的右脚突然一个踏空,转眼身子往前跌倒,犹如掉入了一个巨大的陷坑,身底失重,耳边空气哗哗呼啸,我大骇,双手胡乱挣扎,猛然重重撞到地面,只觉得五脏六腑要碎了一样,转眼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很久很久,有一样东西在不住踢我脑袋,同时有人大叫:“wakeup!wakeup!” 我摇摇脑袋,犹如一百口闹钟在耳边嗡嗡作响,于是抬起头,迷迷糊糊看着前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沐浴在一片淡红色的光芒里,一道道整齐划一的沟渠像是用一把巨大的粉刷刷出来,每条沟渠每隔五六米,就生出一个小型雷达一样的古怪天线,对着头顶射下来的红光拼命吸收。天线下面是一个裸露在地表外的大号块茎,我估计有一个锅炉那么大,在锅炉底下生出无数昆虫细脚,牢牢抓住沟渠的边缘,支撑着锅炉和雷达天线不倒塌。 这是哪里? 我记忆只能追溯到突然从一个地方掉下来,然后呢?好像是有什么把我拖到这里了。 我陡然长大眼睛,完全清醒,四下里打量自己的情况,发现手脚被一种蚕丝一样的玩意儿牢牢绑住,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而对面那个踢老子脑壳的家伙,正是一个黄毛的外国佬,不是****就是犹太突击队的。他也是被牢牢捆住,就是一只脚的运动空间大一点,所以不住踢我脑壳。 我大骂道:“找死,出了什么事情,这是哪里?” 那家伙结结巴巴说道:“救救……我,救救我……” “老子自顾不暇,没空!” 我不去理会他,寻思脱身的方法,突然前面的一个雷达天线锅炉倒了下来,那锅炉自动从雷达天线上脱开,顺着沟渠滚下来,落到那个犹太突击队身边。锅炉外表漆黑,仿佛是一层角质,倏然表面咔嚓一下,钻出一个尖尖的鸟喙出来,里面发出啾啾的鸣叫。不听则已,一听之下,立即变色。 鹿身鸟喙兽! 果然是这玩意,随着鸟喙的不断乱啄,慢慢地爬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摇来摇去地打量我和那个犹太突击队,似乎在选择那个更美味。最终选定的,就是黄毛外国佬,死死盯着他。那犹太突击队队员应该见识过鹿身鸟喙兽的厉害,眼见那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睁着无辜可爱的大眼睛,一摇一摆地朝他挪动过去,吓得拼命尖叫,那只脚胡乱蹬,想把鹿身鸟喙兽踢开。 我也焦急万分,这里八成就是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了。原来它们都是从锅炉里孵出来,看样子,不下有几百万个,老子可不想在这里送命。于是拼命扭动身体,要脱开蚕丝的缠绕。哪知越缠越紧,我焦急不安,而那犹太贱种的惨叫更是叫人心烦,倏忽戛然而止,我愕然抬头,正是那鹿身鸟喙兽津津有味地吸食脑汁,夺地拔下鸟喙,把像是小孩子要吃奶的渴求目光对准了我! 鹿身鸟喙兽的眼神固然如同婴儿般纯洁,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却是魔鬼一样的血腥可怖,我教它盯得毛骨悚然,于是挣扎地越发厉害,拼命想逃出去。哪知这些蚕丝犹如鱼网,越是挣扎,缠地越紧,让我动弹不得。眼看那只鹿身鸟喙兽离开吸干脑汁的尸体,转移到我身边来,用那只鸟喙在我身上东嗅嗅西看看。说是鸟喙,其实并非真正的鸟嘴是坚硬的角质,而是可软可硬,这时仿佛大象的鼻子那样柔软,扭来扭曲。陡然之间,绕指柔化作百炼钢,笔直坚挺,对准我的脑壳一面,缓缓抬起,倏然像闪电一样刺下去。 我大骇,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多想,伸长脖子,张嘴就咬住鹿身鸟喙兽的那只鸟喙。莫小看人的嘴巴,小小的下颚肌肉,可是人体身上最强壮的部位,加上数颗门牙、臼齿的咬合力加起来不下数百公斤,心情又是极度紧张,竟然一下子就把鸟喙给咬了下来。一股苦涩酸酸的液体流入嘴巴,我呸地吐出半段鸟喙。那鹿身鸟喙兽已经痛得受不了,倒在地上直抽搐。 我松了一口气,好险!差点就被吸干脑子了。此刻心情平静下来,我顿时不像刚才那么只知道无用的扭动身体挣扎。我费力地抬起右脚,然后又把右手费力地往下面伸,终于触及一个匕首手柄,掏了出来,首先割断脚上的禁锢,然后相继把其他地方的蚕丝也割下,从容脱身。 我手握匕首,冷眼看着鹿身鸟喙兽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脚重重踩在它的肚子上。可怜鹿身鸟喙兽立即被我踩个开膛剖肚,红的绿的内脏之类统统滚了出来。我瞟了一眼,突然愣住,死死盯着内脏里面,竟然躺着一个小小的人类胚胎。 其实人体胚胎早期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少不同,只是稍许的特点。当年林白水怀孕生孩子我一直不在身边,这女人恼怒之极,逼着我参加未来爸爸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知识,预备将来再生一个的时候,充作全能保父。我这人学习起来非常认真,所以一眼就辨认出来,这个小小的胚胎起码有十多个礼拜了。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中会有人类的胚胎呢? 我渐渐回想起来,不仅在鹿身鸟喙兽的肚子里有,甚至初次在圣地中看到了铁锅怪,禁地中的蝎虎,统统在里面发现了发育不成熟的人类。似乎就是雷同我曾经看过的一部西方电影里的内容: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动物的*中培育人体胎儿,让小孩子生下来就有动物的体质。是不是它们也是这种情况呢? 我只觉得那小小的胚胎邪恶之极,一阵腻心,上前一脚就踩碎,省的将来诞生一个怪物。 我拿着匕首小心翼翼地踩到一个锅炉上,单手扶着雷达天线,四下里打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在我视力所能涉及的范围内,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培育鹿身鸟喙兽的锅炉蛋,竟不下数万个,堆满了整个地方,触目惊心。而这里像是一个特意挖的大坑,四面是垂直高大数十米的悬崖峭壁,再向上就是笼罩在一片五颜六色流动光芒的世界,看不清楚任何东西,方才我就在那里行走,然后摔了下来。不知为何我没有摔死,反而被捉到这里来了。 我从锅炉蛋上面跳下,这里沐浴在一片红光之中,气温很高,我感觉起码在五六十度以上,比外面正午的沙漠还要高温,奇怪,这是在地下啊!难道有地热?据我所知,塔里木盆地之下的地质构造并不能形成地热效应。再说这热度感觉是直接从那些红光里散发的,而不是在我的脚下。 我虽然对这种热度几乎难以忍受,但是那些孵化鹿身鸟喙兽的东西却极其享用这种热度,那大大的雷达天线朝着热度来源的红光方向吸收光芒,好像就是向日葵向着太阳。我忽然心念一动,这种上面顶着一个雷达天线,下面是一个锅炉的东西,难道不像一颗植物吗? 一瞬间,自从我来到禁地之后产生的疑问一下子就想通了。 为什么地表的环形山上镶嵌着近乎天然的铁管? 为什么我们驻扎的巨阜周边会环绕黑气,并且有巨大的风穴产生风力推动? 为什么鹿身鸟喙兽的数量如此之多,在贫瘠的沙漠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 如果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植物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解释通了。 之前我们一直在假设有没有超古文明或者外星人,我虽然将其诉之为伪科学,如今看来,不得不信奉了几分。如果这种雷达天线顶、锅炉蛋的东西是一种来自不知名的外星的植物,由于地球与其母星环境气候几乎天壤之别,为了生存,当初来到地球的智慧外星人就开始修建设施,局部改造地球环境,用以种植这种植物。 首先是他们在塔里木盆地的沙漠中心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盆地,盆地呈凹形,好像一个卫星天线一样的太阳能聚热器。而塔克拉玛干沙漠属于温带大陆沙漠气候,常年干燥无雨,日照丰富,用这种地质构造,可以尽可能的吸收、聚集太阳热量。 然后那些镶嵌的铁管,之前我猜测是呼吸的通风管,如今想来,其实是类似于光导纤维的物体,把地面的光线传递到了地下。然后在我们走过的五彩缤纷的那个地方,用类似三棱镜的装置把太阳光分解,排除其他波段的光线,最终把红光照到了这里。 这个生长外星植物的地方温度如此之高,而且有只用长波段的红色光芒,由此我推断外星植物的母星一定是一个大气层比地球更加稠密的星球,其他光线射不进去,只有波段较长的红光和红外线能够进入。而稠密的大气层有起到了保温被的作用,造成温室效应,使得它们星球的温度极高。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可以两三分钟不用再呼吸,由此可见这里的氧含量非常高,难怪这些怪物都是绿色的血液。绿色血液就是含铜的血液,运输氧气的效率比较低,需要较高的氧含量。 但是地球在近千万年以来,大气中的含氧量一直比较稳定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一左右。和外星人高含氧量的母星相比,几乎是一个叫人窒息的可怕地狱。我突然想起来,在雷颂贤父亲所拍摄的纪录片中,神秘文明塞人的石像上雕刻的小人都是有圈圈一样的古怪饰品,其实这是远古先民对于外星人的呼吸器的理解。遥远的记忆演化到了后来,就成了奇怪的饰品。 从我目前的所见说的来看,外星人的科学技术未必比我们高出多少,假若人类以现在这个速度发展,不出一百年,即可超越外星人的成就。这些迁移到地球的外星人似乎都是避难而来,失去了母星的支持,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对地球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所以她们选择了一种比较更贴近实际的手段——改造自身以适应地球环境,特别是将体内血液中运载氧气的血红素基础元素从铜置换到铁,这样才能适应地球的低含氧量环境。或许外星人因与人类祖先在某些方面有所相近,所以就选择了人类作为改造摹本,诞生了下一代外星人。暂且把原来的外星人称之为幽冥星人,而新生的一代,就是桃花人。 我渐渐咀嚼出桃花民族祖先神话的本意了。混杂有人类血统的桃花人无论从基因还是意识上,都比较认同地球,而原本的幽冥星人却仍是把地球当作一个殖民地而已。为了争夺地球的控制权,于是爆发了类似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移民与宗主激烈斗争,而宗主没有母星力量的支持,最终的结果导致宗主惨败。 残余的幽冥星人四散逃逸,困守几个最初的建立的据点。而桃花人也似乎元气大伤,蛰伏了无数年。奇怪的是,桃花人并没有继承幽冥星人的科技力量,反倒是人类获益非少,远古的种种神话传说,恐怕就是科技力量的体现。后来由于缺乏维护逐渐消失,但是人类毕竟已经学到了文明,于是辉煌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国文明一一绽放开美丽的花朵。从此,人类的时代开始了!直到桃花人的直系后裔亚马逊人开始向东迁徙,血腥的种族战争才重新展开,到如今,已经几乎难以寻觅两族的踪迹了。 我暂且从不可思议的历史沉思中俄醒,得考虑一下眼前自己的问题了。目前我正处于鹿身鸟喙兽的大本营,难保不时会有几只家伙醒来,啾啾地拿老子脑子当开胃菜。于是我把手指在干燥的嘴巴里沾湿,竖起来探查风向,这里是一个较大的地坑,由于地面温度较高,对流风很大。我看见那些锅炉雷达天线的植物在头顶不时吐出一团团好像烧烟煤一样的黑气,随着对流风飞上头顶,瞬时无影无踪,想必这些黑气就是我们在外面看到的围绕巨阜旋转的黑色气旋吧。 以沾湿的手指探风,这是在地下探险时候最常用的寻找出口的方式,看来传统的技巧不一定万能。眼下气温这么高,形成对流,风都往上吹的。而头顶这个最大的出口,我仰起头看了看,大坑边缘的悬崖峭壁那表面犹如涂了一层沥青,光滑无比,除非有特殊的攀爬工具,否则根本是难以上去。 我摸摸脑袋,放弃了这个不恰实际的计划。幸好我是半个乐天派,虽然限于险境,也不至于徒劳悲伤,试着沿大坑边沿行走,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就自然撞到出口了。我就不信,如此之多的鹿身鸟喙兽,都是飞天去不成?它们总有出口跑到外面去,不然如何来袭击我们? 我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被里面的高温烤地大汗淋漓,口干舌燥,说不定没等找到出口,我就变成人干了!正暗自寻思,是不是刺穿一个锅炉的外壳,把鹿身鸟喙兽拖出来,即使外星怪物老子也照吃不误了,眼前豁然显现一个大洞,我大喜,当下毫不犹豫,加快脚步跑了进去。 方进入这个洞里面,就感觉到环境极其不一样。在那个种植鹿身鸟喙兽的大坑里,高温红光,使得我现在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进入这个洞里面之后,却是白色的自然荧光,温度也陡然降低了如许,约莫三十多度左右,比之五六十度的高温,当真是清凉。 走了几百步,我越走越是生疑,地面上渐渐地开始布满白色的细细蚕丝,就是方才把我捆住的那种丝线,约莫有头发般粗细,没有黏性,极其坚韧,但不耐利器。而且地面上也有捆扎过的痕迹,我暗暗惊疑,莫非这里其实是居住了生产鹿身鸟喙兽的母兽老巢。老子不小心入盘丝洞了! 我暗暗戒备,顿时把匕首又扒了出来,握在手中,只要稍有异动,立马上前搏个你死我活。 又向前几步,在昏暗的荧光下看到地上躺着几只鹿身鸟喙兽,却都是开膛剖肚,死状凄惨。它们身体蹬地直直的,那僵硬的脖子上美丽的眼睛死不瞑目,依旧依恋地看着这个世界。 我握紧了匕首,盯住鹿身鸟喙兽的尸首,细细打量。很明显,这不是人类干的!鹿身鸟喙兽的主要死因是肚子爆裂,伤口都是呈由内而外的爆炸辐射状,把内部的脏器都弹了出来,可见力量之大。如果是人类,多半用枪或者刀具,不可能形成如此创口。难道是这个洞里住的怪物? 唉,只是我胡猜的,难道真的有怪物!它们的伤口更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突破出来,就像是小鸡从鸡蛋里孵化出来。我突然想起了看到过鹿身鸟喙兽肚子里的小小胚胎,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难道是长大了的胎儿,撕开母兽的肚子出来了! 我不敢想象这般情形,实在太可怕了。 “唛……” 我霍然一震,倏地闪电般转身,原本以为是有敌人袭击,连一丝杀气也察觉不到,不禁叫人大吃一惊。转身才发现,只是在我对面的不远处,躺着一头巨大的蝎虎,肚子鼓鼓的,蝎虎看到了我,不禁无力地抬起脑袋,一声呻吟,难受之极,似乎在求我过去杀了它解脱。老子可没有这么空!我又不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当下也懒得理会,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又突然响起了一个非男非女,断断续续地呼救声:“helpme!helpme!” 我迈开的脚步戛然止住,一身冷汗,这里还有人活着!方才却没有发现…… 我往干涸的咽喉里吞了一口唾沫,暗暗把匕首护在胸前,预备随时出击。以我多年老兵的经验和触觉,竟然事先没有闻到任何活人的生气时,陡然之间就冒出一声如鬼魅般幽幽的呼叫声,非妖既怪。我慢慢地往背后转过去,浑身就如一把绷紧弦的弓箭,瞬间即可发出最致命的打击。可是我眼光四下里扫描,不觉得一呆,眼下什么都没有,地上还是躺着那几具鹿身鸟喙兽的尸身,不远处的蝎虎偶尔有气无力地发出几下悲鸣。我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头皮麻起来。我明明听到呼救声了,除非是鬼魅在召唤活人替身?但若是鬼魅,为什么还要说洋文,难道鬼魅也崇洋媚外?想到这一层,我反倒是一阵轻松,或许又是我过于紧张,以至于产生幻觉了。 “救救我,救救我,朱领队救救我……” 我瞳孔刹那间缩紧,又听到了这个声音,而朱领队这个称呼,只有我们队伍里面的成员才会这么叫! 我循着声音的来源地搜索目标,抬起头向上仰望,都是空洞洞的一片漆黑,黯淡的荧光无法照明高处。我走到发声处的下面,仔仔细细寻找任何可疑之处,啪嗒,一陀黏乎乎的东西落到了我脑门上,冰凉冰凉。我伸手擦掉,放到眼前打量,却是一团半透明,类似蛋清的物质,顺着我的指间落下,滴到沙子里。 随后,又有大量的蛋清好像下雨一样,劈哩啪啦地落下来,我疑心有毒质,慌忙躲开,心中却暗暗称奇,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种情形似的。我死死盯着上面,也看不清什么状况,心念转动,就割下鹿身鸟喙兽的一条腿,拎起就扔上去。那鹿身鸟喙兽的腿子在半空中飞入黑暗的头顶,噗通,仿佛撞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辨声不像是石头一类。 腿子马上循着万有引力落下,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只听当啷一下,一样重物霍然掉落,落在地上,震了几下,扬起万千尘土。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在尘土包围圈中,耸立着一个一人多高的白色蚕茧,表面不时发出一亮一灭的荧光,居然正和呼吸频率,应该有活物在里面。 我心中暗暗称奇,如此巨大的蚕茧,孵出来的蚕宝宝恐怕都有小牛那么大小了。当然我也知道,在这个蚕茧里面根本不可能孵化出蚕宝宝,而是未明的怪物。看看鹿身鸟喙兽的尸身,我断定就是这种怪物干的好事。 我本想立即跑掉,省的说不定就孵出一只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把我吃掉。但是好奇心作祟,也引诱地我忍不住想持刀上去,把蚕茧剖开,瞅瞅里面的东西。正在犹豫之际,那蚕茧里面断断续续地发出幽幽的呼叫,叫我不禁脸色大变。 “救救我,救救我!” 我听到的声音,竟然是这里发出来的,难怪我一开始没有发觉。 原来如此,我立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我所想象的怪物孵化的茧,而是它们储备的新鲜食物!在昆虫中,就有这么一种细腰蜂,专门活捉蜘蛛,注入麻醉剂之后,使得蜘蛛半死不活。然后在上面产卵,待细腰蜂幼虫孵化出来之后,就以蜘蛛为食。其实蜘蛛只是受到麻醉,尚未死去,居然要活生生地遭受啃噬,命运相当悲惨。 当下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剖开蚕茧拯救我的同僚。我举起匕首,噗的一下刺入蚕茧。果然这是蛋白质一类的物质黏合而成,弹性好但是并不耐利器。我深呼吸一口,双手压住匕首,把匕首往下使劲,割开蚕茧,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四十公分左右的裂缝。里面积满的汁液从这道裂缝里流出如许,只剩下一半左右。我扒开裂缝,看到蚕茧半透明的汁液中浸泡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我大喜,叫道:“同志,我来救你了!” 我把手从裂缝中深入,浸到汁液里,抓住里面人影的一只胳膊,拉了出来,正要大笑几声,定睛细看,眼前我抓住的那只胳膊,黑糊糊的,表皮溃烂,好像涂了一层粘稠的蜂蜜,当下大惊失色,慌得正要脱身而逃,那只胳膊手掌陡然反转,牢牢拉住我的手臂。 其实我因为受到惊吓,本能的反应就是向后退却,不料却叫这只胳膊抓住。我力气奇大无比,当下硬生生地把那个人影整个儿从蚕茧里面拖出来,可是裂缝太小,一时只能拖出半个身子,另外半个身子就卡在里面。 我对着这只溃烂的胳膊主人,只觉得恶心之极。这个人勉强算是拥有人的基本轮廓,但是浑身上下都被一层黏乎乎犹如蜂蜜的蜡色物质包裹,发出奇怪的味道。简直就是一个人掉进了烂泥塘里,身上都蘸满烂泥一样。我突然记起来,之前在西夏古堡里,我就看见过蜜尸,而眼前则是一个活生生的蜜人。 “救救我!” 蜜人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 我不禁一震,他莫非真是我的同僚,受到了怪物的残忍对待,以至于变成了这般德行。看样子也活不成了,不如我给他一个痛快。我握住匕首,转眼那蜜人又吼道:“你们这群食物,只是夺取了你脑子的记忆,不料还阴魂不散……” 我又是一愣,他在胡说什么呢?夺取脑子记忆……食脑?我把目光瞟向地上躺着的几具鹿身鸟喙兽的尸身,见它们的尖尖鸟喙上都残余红的白的鲜血脑浆痕迹,也就是说它们都吸食过人脑。 我的心冷静了下来,联系前后,稍微一推断即明白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开始我就奇怪,为什么鹿身鸟喙兽要吸食人脑,须知若是吃食,人脑并非最有营养的部位。雷颂贤之前说过,倘若夺取一个人的记忆,最佳的办法就是吃掉对方的脑子,用朊病毒间接转换吸收脑组织记忆细胞,从而获得该人的记忆。而鹿身鸟喙兽的主要工作就是吸食人脑,夺取记忆。 但是鹿身鸟喙兽本身却并不需要这些记忆,它只是一样工具,真正控制它的则是在其体内那小小的类人胚胎。获得人脑之后,鹿身鸟喙兽就兔死狗烹,毫无用处,类人胚胎立即破身而出,不知道怎么地钻进这种大大的蚕茧内,继续如昆虫一样多次变态发育,并同时吸收消化人脑记忆。 我不清楚为何他们用如此复杂的手段吸收人脑,消化人类的记忆似乎并不容易,残存的记忆甚至会在他们本身上反应出来。之前这个蜜人对我的呼叫,其实是那个被吸走脑子的同僚残存意识在反抗,然而毫无抵抗能力。 正在我苦苦思索问题而发愣的时候,那蜜人陡然又伸出一只胳膊,牢牢抱住我的那只手,极力想从蚕茧中钻出来。蜜人的表皮冰凉、黏滑,上面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腐烂肌肤,触手极不叫人舒服,仿佛抚mo着一只癞蛤蟆。我立时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盯住那张黑乎乎、散发蜂蜡一样不爽快气味的面颊,依稀之间,就觉得就是硫酸池里钻出来的怪物,要将我拖进去,大骇之下,忽然挥动匕首。 我原本的匕首老早丢失了,此刻使用的是萝卜丝的美军伞兵匕首。美国货果然不赖,寒光闪动,血光乍现,那两只腐败如莲藕的胳膊顿时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液如水龙头一样狂喷不已。蜜人痛得放声狂叫,我恶向胆边生,手起刀落,活生生地将其喉管割断。生命的血液大量涌出,蜜人只是嘟哝了几下就不吭声,软软地挂在蚕茧裂缝口,已经毙命了。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一下子跑了十公里,有气无力地坐在沙子上,偶然才抬起头,盯着被我杀死的蜜人。这蜜人无论两只胳膊还是喉管,创口都极大,身上的血液大半被放干,尸体渐渐干瘪。等等,这不就是蜜尸吗?所谓蜜尸,就是蜜人死后的尸体! 我心底暗暗升起了一个疑惑。之前我就在敦煌的西夏古堡瞧见过类似的蜜尸,历史上全国各地发掘出来的蜜尸也不多,主要集中在河套一代。根据史书记载,蜜尸只产于西夏,少量进贡到宋王朝和辽国。虽然蜜尸模样恶心,就如冬虫夏草一样拥有独特神秘的医疗作用,向来被西夏宫廷奉为秘宝。其制作方式讳莫如深,世人根据蜜尸上的蜂蜜,胡乱猜测乃是把活人浸在蜂蜜中酿出来。后来随着蒙古大军剿灭西夏,屠尽夏人,这个秘密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神秘消失了。可是,蜜尸明明产于西夏,怎么在与西夏相隔千里之外的西域,居然发现了活着的蜜人呢? 我脑中渐渐升起了一个模糊的念头,看不清楚,却叫人极其不舒服。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正好这时又有许多蛋清一样的胶水,从头顶落在我脸上,黏乎乎的非常难过,我不禁仰起头,顿时惊讶地哈大嘴巴! 在我头顶的正上方,居然像是晒腊肉一样,倒悬着一条一人多粗细的肉色肠子,蠕蠕而动,它的两侧各有一条小儿胳膊粗细的触角,正是在这两个触角尽头,不断分泌了蛋清物质,落在我身上。它看不到鼻子眼睛,但是前面一张开,那血盆大口上布满剃刀一样上百颗锋利的牙齿,疯狂转动,好像是一台生物绞肉机! 这是恐怖的虫子,恐虫! 恐虫大吼一声,不好!这是它要吐出毒液了! 恐虫一阵痉挛,身子一节节地收缩,把力气从腹部集中到前头,噗噗对着我吐出脓汁!这是它的消化液,便如高浓度盐酸一般可怕,幸亏我曾经遭遇过,老早有了准备,一个打滚就避开了恐虫的毒液袭击。 对付这种怪物,除非我手头有迫击炮,外加多管加特林机枪,才勉强有信心对抗。眼前我除了一把老式的伞兵用匕首,什么家么也没有,哪敢对打,慌忙逃之夭夭。 恐虫勃然大怒,噗通一下,从头顶延伸下来,落在地上。这只恐虫的个头比我在西夏古堡中见过的要小巧多了,它们都没有肢体,所以不得不依靠身体蠕动前进。体积虽小,可是动作却灵敏多了。明明没有眼睛,不知道是怎么捕捉我的动静,行动极其迅速,我逃到东就追到东,逃到西就追到西。我变换了多条路线,还是不能摆脱这条怪虫。 忽前面是那条巨大的蝎虎挡道,但是它身体膨胀,痛苦地倒在地上,也不能理会我,当下我纵身一跃,跳过了蝎虎。而后面的恐虫以绞肉机的牙齿开道,如同火车一样轰轰隆隆压过来,压在那蝎虎身上,只听蝎虎尖利的惨叫,瞬间就被碾成两段,绿色的汁水四溢。我看的魂飞魄散,但是更叫我震惊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那蝎虎碾碎的身子里,咕噜冒出许多汁液,汁液里居然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她已经被恐虫碾成碎块,残躯中渗出绿色的血液。等等,我刚才看到的那个蜜人,她的血怎么是红色的?而蝎虎里出来的却是绿色的? 我以前见过的从铁锅怪物、蝎虎里跑出来的女人尸体,都是绿色的血液,唯独这蜜人与她们两样。看地面上的情形,明明是鹿身鸟喙兽抽取脑汁之后,把胚胎分别放入蚕茧和蝎虎体内继续发育。 刚才升起的那个模糊的念头稍微清楚了几分,但是我依旧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不过眼下却容不得我多想,转眼恐虫就会把我也碾成无数段,正当我又要撒腿逃跑的时候,那恐虫却意外地停顿下来。我先是一呆,心思飞快转动,对了,我怎么忘记了,如此庞大的身躯,耗氧量必定非常惊人。所以这种大号怪物通常是把吸收空气中的氧气,提高浓度压缩之后储存在体内再行动,眼下似乎是存储的氧气用光了。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我紧紧握住匕首,转身朝恐虫极速奔过去。可能恐虫自己都意外地吓了一跳,我不仅没有逃跑,反而追过来。它仰起头,又是大吼一声,吐出如许毒汁,向我撒开。 我大叫一声,纵身跃起,每落下一次,借助地面的一点,又迅即弹高,巧妙地避开了毒液的袭击,此刻我已经在恐虫两三米处了,再是一个跳跃,于半空中三百六十度大翻滚,落下时,正好坐在恐虫身上! 恐虫被我的动作陡然吓了一跳,当即高高扬起脑袋,拼命摇晃,想要把我赶下来。恐虫身上的表皮光溜溜,果然是长期在洞穴里穿梭,竟毫无攀抓的地方,当下我就把匕首用力狠狠地刺下去,突地一下飚出绿色的汁液。我握住匕首柄,任凭恐虫如何挣扎,死活不肯放开。 恐虫痛得根本不顾氧气补充不足,掉头就游动。它是依靠身体一节节蠕动来向前运动,我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船上,不住地晃动。它速度极快地向洞穴深处延伸,除了偶然因为速度太快而对石头的撞击,根本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有若放弃了抵抗。我暗暗纳闷,烈马哪有这般容易受驯服?就在这时,我坐在恐虫上的身体陡然向前倾起,重力倏然减压,我顿时大骇,怎么回事? 我低下头探视,疯了,这条虫子疯了!它见根本无法摆脱我的控制,索性自暴自弃,一头就跃进一条深渊里,垂直向下跌落。 妈的!今天老子怎么老是摔下去? 我双腿夹不住恐虫滑溜溜的身子,立时滑开,我只得抓紧了刺入恐虫的匕首。耳边狂风呼呼,下降地越来越快,因我的身子比恐虫轻多了,居然叫大风吹了起来,飘在恐虫的嘴巴上面。 恐虫瞅见仇人,分为眼红,张开血盆大嘴,把那转动的利牙亮出来,伸长脖子,对我就是一咬。 我瞪大眼珠,在恐虫可怕的牙齿逼近我的双腿之前,突然对着恐虫的肉嘴一蹬,身子纵身飞起,拔出了匕首,轻飘飘地飞在比恐虫更高的地方,恐虫只能无奈地看着我,突然大吼一声,吐出毒汁! 居然还会这一招!我身在空中,根本无处躲藏,眼见那汁液犹如高速子弹一样向我射过来,我只能无奈地撇撇嘴,骂了一句。这回真的完蛋了!还不如摔死痛快了。 突然轰得一下,恐虫巨大长长的身子首先落在了地上,它的脑袋装在地上,顿时脑浆崩裂。好机会!我咬咬牙,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空中一个筋斗翻动,那毒汁噗噗全部沾到我背脊上,我迅速用匕首割开衣服甩掉,尽管动作算快了,背部还是隐隐做灼热之痛, 然后我对着地上的恐虫身子一蹬,借助它的肉身缓和冲击力,但是力道依旧相当可怕。双腿陡然受力,我从恐虫身上滑了下来,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十几步,屁股轰然坐下,这才止住退势。 我浑身又酸又痛,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勉强动一下腿,肌肉犹如万把小针刺入密密地肉里,痛得一阵哆嗦,几乎如断掉一样,动弹不得。我只能坐在地上,好在最大的威胁恐虫已经归天了,跌了一个肚肠流出,铁定死翘翘。 不过这种生物的内脏真是奇特啊,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个半人大小的圆球,里面一闪一闪,似乎有活物。等等,这不是孵出蜜人的蚕茧吗?只是一时没有成熟罢了。我渐渐地明白,那个模糊的念头开始清晰起来。 以鹿身鸟喙兽的食人习性来看,这些类人胚胎孵化出来,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幽冥人吧!幽冥人是一个与蜜蜂一样拥有严格等级的社会。把血液中的铜元素置换成携氧效率更高的铁元素是一样很耗费功夫和力气的活,所以只有极少数处于顶尖位置的幽冥人才能获得这种能力。幽冥人就像蜜蜂一般,同样是一个蜂王产下,因生活的环境和接受的营养物质不同,形成了普通的绿血工“人”(雷同于工蜂)和红血的首领。须知,大脑思考需要很多氧气,毫无疑问,在地球低氧的条件下,只有红血才能充分发挥能力。 而这个禁地,恐怕就是在两千多年前被汉将陈汤毁灭的阿修罗魔国旧址。阿修罗魔国的毁灭,这是陈汤在桃花人的协助下完成的。之后,桃花人就完全统治了这里,建立了桃花石国。对于仇敌幽冥人,桃花人是绝对不会客气的,既然将其视之为魔鬼,手段亦是相当无情。不过出于某些目的,比如,就像人类食用蜂皇浆一样,桃花人认为蜜尸也是极其富有功效的补品,于是保留了少数幽冥人种子,不断地制造蜜尸。后来不知道如何传习到了西夏,或许是桃花石国的某位女王嫁给了西夏国王,其实想想看,西夏的崛起本来就富有传奇色彩,未必没有桃花石国的插手。 一千年后之后幽冥魔国再度复活,和西辽遗民合作,建立了西域最后一个大帝国,西辽王朝,与桃花石的西夏相互攻击。然而他们都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蒙古人可怕的武力打击了西辽王朝,使得她们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只有少数桃花石人逃到沙漠中,以过去阿修罗国的旧址为据点。她们毕竟损失极大,失去了文化、文字和历史,只能通过少数模糊的传说回忆祖先的历史。当历史成为传说,渐渐地这里就化作了禁地,使得桃花人不敢进入。 在我看来,桃花人除了不吃人肉,其所作所为,根本与幽冥人无异,毕竟这两者是源于同一个祖先的。桃花人与幽冥人主要差别在于繁殖后代的方式。桃花人拥有人类血统,她们也是通过男女交合生下孩子。不过桃花女人有个特异之处,居然可以有选择的取男人的x基因,与本身任意一个x基因结合后,生下的都是女孩了。幽冥人就复杂多了,如我所见推测,要先产下卵,在某种兽类的体内孵化成胚胎,破壳而出之后再要进入第二种兽类体内,生成工人,或者被恐虫吞下形成蚕茧,在内孵化,才可长大成人。其效率非常低下! 原本我一直在暗暗纳闷,桃花人明明对幽冥人的控制失去了近八百多年,为什么幽冥人不趁机壮大力量?从眼前的情形来看,幽冥人仿佛才刚刚开始复苏。之前我在敦煌西夏古堡里看到过的夜明珠、人尸、恐虫、蜜尸,向来一整条繁殖的链条已经形成,却为何失败了?最终都化作蜜尸,活下来的只有夜明珠卵和恐虫了。 十二、魔国都城 我猛然想起来,在西辽灭亡之前,不是有一帮西辽使臣逃到西夏去了吗?他们携带的那个黄金匣子,恐怕远远不只是一个宦官的史书,而是携带了更加重要的物品。或许,就是幽冥人的种子!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让其孵化出来,造成古堡里面的大惨案。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如此就可以想通,幽冥人这般复杂的繁殖方式是为了适应地球低温低含氧量(相对于她们的星球而言)的严酷环境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古堡那里的环境就没有这么好了,幽冥人的幼体非常娇贵,在恶劣的环境下,终于统统死绝。只有能够储备氧气和冬眠的恐虫活了下来。而在禁地里则拥有一套完整的加热加氧装置,但是明显近期才重新启动,我心中顿时又升起了一个疑惑,一时怎么也想不通,只得摸摸脑袋,无可奈何。 突然肚子咕咕乱叫起来,我稍微一愣,这才想起来,最后一次吃东西,好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一样了。连续不断的搏击打斗和逃命,体力消耗非常惊人,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补充一下能量了。我只能望着眼前的虫尸,思量着好歹是几吨蛋白质,既然能在地球上活命,想来与我们的化学结构差不多吧!老子越南战场上的时候,老鼠、蛇都吃过,区区一条虫子,这算什么! 但是我盯着恐虫的尸体,觉得分外恶心,犹豫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心中讷讷自我安慰,反正我还没有饿到吃虫子的地步,早点出去,找到了林白水们,就有机会大饱口福了。 我勉强站了起来,膝盖如同被削掉一样,疼痛难忍,我知这是从高处跳下之后的创伤,恐怕不仅有骨裂,韧带也多有裂口。不过眼下活命要紧,这点伤就当作没有一样,咬咬牙齿,一瘸一瘸地往扶着峭壁,拨开迷雾,慢慢向前方走去。 这条深渊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把匕首又拿了出来,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小腿的剧痛和肚子咕咕的饥饿,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失去了原本的外套,上身只留下一件光溜溜的汗衫,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我无落脚之处。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虫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以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我居然忘了,她们可以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果然有猫腻。原来她们在设计建造祭坛的时候,故意使祭坛中心下限,距离稍远就因为视线的问题看不到里面。祭坛之内,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到祭坛口,趴着边沿往里面张望,不禁一愣。 祭坛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shen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腰斩这一酷刑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顶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抬起头,仰天长望。祭台之上的宫殿天顶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拱形天顶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天顶之中心却是空荡荡的,凿穿了整个宫殿,与外界相联系,于是一缕幽光传递进来,居然可以凝视到外面的夜空。 我愣了愣,传说一座埃及金字塔上铸造有一道细缝,每到特定年份,就可以看到天狼星。想不到这里也有类似的结构,是不是幽冥人追念她们母星的仪式? 我这样想着,突然噗通一下,因为仰角太高,失去了平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祭台里,与半截木乃伊滚在一起。我连忙恶心地把尸体推开,站直了身子。 嗯,好像有点不对劲!我疑惑地巡视周围,异动就是从那些华表上发出来的,此刻在这些华表上,黑色的玄武岩表面隐隐放出一层电离弧光。正感觉身上麻麻的时候,突然这时背后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这里除了我和尸体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我脸色陡然大变,小心翼翼地回过头,看到一只干枯的手正靠在我肩上,而手臂延伸尽头,正是那个只剩下半截的尸体,歪着脑袋对我笑。 我只感觉毛骨悚然,惊骇地向前一步,转过身死死盯着尸体。没有腿子的木乃伊,居然浮在半空中,双手耷拉,脑袋歪向一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更可怕的是,明明就是一个死人了,在他身上还会冒出一种犹如圣洁的弧光。 半截木乃伊慢慢上浮,我这时感到自己也轻了很多,似乎有一股大力在托着我上升。我恍然大悟,因半截尸体比我轻多了,自然先是浮了上去,害得老子以为见鬼了。 我正在发呆,眼前倏然一花,再次清晰的时候首先接触一个巨大的石像,然后噗通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屁股老疼!妈的!我站起来,旁边就是那半截歪歪扭扭的尸身,四下里环视,这是哪里呢? “恒淮,是恒淮!” 我猛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声,有若五雷轰顶,张口结舌,慢慢转过身,看到的居然是林白水飞奔过来,兴奋地一把将我抱住,大骂道:“死鬼,一直不见你出来,我都以为你归天了呢!文清继父的姓都准备好了!” 如此这般教训入耳,却分为动听,犹如韩娥鸣唱,绕梁三日,我和林白水明明才分开不过一天多,感觉就像分开了很久一样,或许这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羁靡,小别胜久婚,我拍拍林白水的背脊,笑道:“老子没有那么容易归天的,你想找第二个男人,下辈子吧!” 林白水松开我,将两人的距离稍稍拉开,仔细端详着我的脸,说道:“看你浑身伤痕累累,外套都丢了,想必经过一番苦战。嗯,之前在那个洞里你和罗伯特断后,听罗伯特说道你掉下去了一个地方,本想来救你,但是实在太深,基本上没有生还的机会,也不得不放弃。然后,你怎么一下子来到了这里呢?” 我搔搔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就像做梦一样。” 确实如做梦一样,我原先还在祭台里瞪着半截尸身,突然之间就来到了这里。我抬头看看,看着周围的几座石像眼熟,问道:“这里是哪里呢?” 林白水顺着我的眼光瞄过去,介绍道:“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我们一离开禁地,首先发现的就是这个地方。眼见天色已晚,就过来休息一下。我心中好奇,约了几个人一起过来,想不到一下子就遇到了你。真的和做梦一样啊!上天一定在保佑我们夫妻俩!” 啰嗦,女人就是多愁善感。贼老天怎么会保佑我们呢?还不是老子一手一脚地打出来,不过能和老婆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了。眼下我什么也不多想,只要和林白水一起安安稳稳地吃饭睡觉。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光顾着和老婆说话,居然没有发觉身边若干电灯泡,都是大眼瞪小眼地尴尬看着我们。我哼哼一声,提醒林白水,然后两个人又恢复成严肃的学者,我乘机踢踢顺便带来的半截尸骸,对着雷颂贤问道:“雷先生,我发现了这半具尸体,大概是在四五十年前死掉的,你看看,会不会是你父亲的遗骸?” 雷颂贤老早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现在逐渐平静下来,无奈地摇摇头回答:“不是我父亲,根本不可能是他!”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颂贤指着尸骨说道:“但是尸骨,你看……” 雷颂贤单膝半跪在尸骸旁边,把双手的一端各自摆放在尸骸的头顶和腰间,比划一下,转头对我说道:“你看,这个人光是上身就有这么长,按照常理推论,其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之上。但我的父亲却是一名小个子,不过一米六出头,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我的父亲。” 我哑口无言,顿时呆住。方才一见到尸骸,立即联想到雷颂贤的父亲就是在塞人石像附近神秘消失的,加之尸骸穿着异于当地土人的服饰,理所当然就认定这是雷颂贤的父亲。现在答案是否定的。其实仔细打量一下,这具尸骸面部特征不同于我们。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明显的欧罗巴种,血统比之当地土人更加浓烈。该死,我怎么倏忽了! 这次我大大的丢了一回脸,又是在老婆面前,急于挽回面孔,于是笑嘻嘻说道:“无论从衣服还是从尸骸的受损程度判断,这个死人都是雷先生你父亲失踪的相同年代来到这里的。一起考古的伙伴吗?”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太清楚。” 我习惯性地要撸起袖子,一摸胳膊才察觉衣服老早喂了恐虫,当下直接蹲下,在尸体上摸索,一边检查一边说道:“好在保存完好,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样的破坏,我们或许能够从他身上的遗物,来确定这位先行者的真正身份。嗯,这是什么?” 我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正要打开,突然听到有人叫道:“等等,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或许,他就是我的祖父!” 众人把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发言人身上,我定睛一看,还当是谁,却是道格拉斯,这小子真是走了****运,到现在还没有归天。除了眼镜被踩破一半,头发乱糟糟都是沙子以外,看似毫无大碍。他的一番突然发言顿时把大家吓了一跳。我愣了稍许功夫,心里暗暗嘀咕:“有了一个千里寻父(祖)的故事就已经足够感人肺腑了,何必再来一个美国版本呢?” 正想着,咔嚓一下,怀表叫我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黄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道格拉斯,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这时,一直不发话冷眼旁观的萝卜丝突然说道:“首先恭喜你,道格拉斯先生,您找到了贵祖父的遗骸。不过,事先您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呢?” 听着萝卜丝一贯阴沉沉的腔调,我突然心底一沉。 这个道格拉斯,看似一个美国读书太多的书呆子,但人不可貌相,心机好深沉啊!须知,同样是寻找亲人的遗骸,雷颂贤大张旗鼓,所以我们队伍里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这个道格拉斯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此刻才突然公布出事实。这般心机,非常人所能达到。 为何他一直不想公开这件事情。从常理推断,寻找亲人遗骸理所当然。假若故意隐瞒,则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这件事情会干扰到他整个计划。当我把尸骸带来的时候,雷颂贤已经表示这不是他的父亲,那么就有可能是道格拉斯的祖父。为什么他直到我拿起怀表时候才宣布?对,一定是他知道怀表里有照片,我看了之后肯定怀疑,与其招致怀疑,不如主动现身,装作现在才发现这是他的祖父,岂不妙哉? 再往深处想一下,那对该死的犹太突击队,神秘尾随而来,我们逃到哪里都如附骨之蛆一样如影随形,当初我和萝卜丝就怀疑我们内部有内奸了。内奸是谁,因时间匆匆,一直来不及多想。此刻推断,桃花女人和国人可以排除,本.拉丹与犹太人有血海深仇,基本上也不可能。若是萝卜丝,他早点动手,就可以干掉我们所有人。那么剩下的只有道格拉斯。想想看,一个书呆子居然能够在一路上的毫无困难地化险为夷,比他强悍多的人都丢了命,这****运不是一般的好,买彩票可以中大奖了! 我暗暗抬起眼,见萝卜丝眼眸中精光四射,看来他和我想到一块去了。要不要动手?我使了一个眼色。萝卜丝垂下眼皮,那意思是说,暂且不要动手,注意监视。 我便看道格拉斯怎么分辨,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祖母告诉我,四十多年前,我的祖父突然对祖母说,他们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个发现之伟大,足以改变整个人类的历史。然后,他就和一帮同事一起乘船到了亚洲。过了一年多,那些人都回来了,却不见我祖父的身影,我的祖母于是追问,那些人讳莫如深,逼急了才告诉祖母,说我的祖父在中国和一个中国学者一起遇难了。我的祖母当然不信,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紧紧的等待,希望有一天亲自能去中国寻找祖父。但是中美关系恶化,直到现在才由我前来。开始我只是当作一个年老妇人的胡思乱想,所以根本不放在心上。但是随着越来越逼近事实的真相,我开始渐渐相信了。特别是看到了我祖父的这种模样,我更加确信!” 萝卜丝步步逼问:“什么秘密,如此惊人?” 道格拉斯额头上汗水涔涔,突然问道:“罗伯特先生,你信奉万能上帝吗?” 萝卜丝一愣说道:“我家是新教,况且我对宗教不是很热忱。” 道格拉斯兴奋地说道:“我祖父发现了秘密,就是关于门!通往天堂、地狱和人间的门!” 雷颂贤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并没有发现任何涉及基督教文化的只言片语。况且,无论是印度河流域的古文明旧址还是塞人石像,他们的形成年代均早于基督教的创始年代。我不懂,这和门有什么关系。道格拉斯先生,请你不要把你的宗教信仰带到研究工作上来。任何历史考古研究,只要蘸上了宗教或者主义思想的色彩,其本身就失去了真实的价值!“ 雷颂贤一直是一个温和的老头,眼下措辞如此严厉,恐怕他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只是他最多是从学术方面考虑,而不是我们这种阴谋论。 道格拉斯慌忙摆手解释:“不不,这只是我的一个比喻。门,即是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 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内部,傍晚的斜阳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猜测道:“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颂贤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 道格拉斯说道:“不错,正像雷先生所说的那样,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假若这是一道门,那么它要打开哪里的通道呢?” 林白水疑问道。 道格拉斯点点头,说道:“对,这就是门。”他接下来并没有回答林白水的问题,而是突然转换话题,“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巴比伦通天塔的传说吧!相传在上古时期,人类都是说着一样的语言,他们迁徙到肥沃的两河流域时,决定建造一座塔,要一直通往天上,用塔来宣扬他们的名字,以免人们迁移到其他地方去的时候,遗忘了自己的名字和祖先的灵魂的故土。于是他们烧砖筑土,建造了一座通天塔,直冲云霄,震怒了上帝。上帝降临人世看到人们的塔,他说世界上的人都说着一样的话,以后他们做起事来,便没有做不成的。我要变乱他们的口音,使得他们语言彼此不同,做不成任何大事。于是上帝使得人们从那里分散到各地去了,他们就停工不再建造那座通天塔。因为他们的语言已经变乱,彼此不通,相见就如陌生人一样!” 萝卜丝说道:“从人类的迁移史来看,现代人类发源于东非大陆,之后迁出非洲,第一站就是两河流域一带,所以那里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之后人类相继迁移到了欧洲、亚洲和美洲,相隔时间太长,语言就改变了。巴比伦通天塔就是反应这一个古老事实的传说,只是我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这和门有何关系?” 道格拉斯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但是你别忘了,在古巴比伦语和古希伯来语中,巴比伦(babel)的意思就是‘神之门’或者说‘众神之门’!” 萝卜丝一怔,显然根本没有想到,对于西亚历史我缺乏研究,一时也不清楚道格拉斯究竟说的对不对,不过从雷颂贤的神态来看,似乎就是这样的! 萝卜丝疑问道:“你是说……” 道格拉斯说道:“根据民俗学研究的关键词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巴比伦、门、塔和石像,他们之间确实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塔和眼前的塞人石像,他们都是高高尖尖的圆锥体结构。这种造型不是偶然的,而是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那么你的意思是……” 抛开我们怀疑的内奸身份,道格拉斯的这种说法确实是相当新颖,相当诱人,叫人忍不住想探究一下奥秘。 道格拉斯此刻兴奋地脸色通红,瞳孔放大,说道:“对,就是门!我整理祖父的笔记和材料,加上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以为:在上古时期存在过一个超乎我们想象的文明社会,他们掌握着比我们现代先进无数倍的科技。所谓巴比伦塔,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对于之前的超古文明遗迹,我们做过无数假设,或是上古时期的人类文明遗迹,或是外星人的科技。随着桃花人和幽冥人的事实渐渐发掘,我们逐步把观点集中在异星移民上。想不到眼下道格拉斯又抛出了超古文明的想法。 道格拉斯越说越兴奋,双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短距离传输装置。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众人顿时一阵哗然,或斥骂之,或赞许之。唯独我犹如中枪了一样身子一颤,过了许久才低声说道:“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尽管我的声音很低,但是众人关注之下,居然慢慢地平静下来,听我细说:“刚才你们不是问我怎么突然到了这里的吗?其实我也糊里糊涂——林白水,我且问你,你们从离开禁地,来到到这里共走了多少路?” 林白水掐着手指估算一下,回答说:“粗略估计一下,大概是五十多公里吧!” 我说道:“正是这样的!之前我还在禁地里面徘徊,无意中走到一间幽冥人遗弃的宫殿内,在那里我同样发现了相似的石柱阵势,我刚走到那个阵势的中间,就不知道突然怎么了地,一下子飞到这里,瞬间弹跳近五十多公里,好像做梦一样!” 道格拉斯大喜,几乎跳过来搭着我的肩膀笑道:“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所谓的石像阵势,就是一个超古文明遗留下来的超距离传输设备。” 萝卜丝眉头一皱,问道:“但那些外星人怎么解释?难道原产地也是地球。他们奇特的生殖方式,以及与地球生物不一致的化学结构,很明显非我族类!绝对不会是在地球上诞生的!” 道格拉斯竖着手指说道:“这正是巴比伦通天塔的关键之所在。我猜想,上古文明建造巨大的巴比伦通天塔,是为了向外层空间探索未知的世界。然而却不幸引发了悲剧,他们引来了一群未知星球的魔鬼外星人,双方展开了大战,最终结局是上古文明惨败,外星人霸占了地球。幸好外星人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终于逐渐衰亡。但是上古文明已经元气大伤,人民四散到地球各处,各个孤立的遗民据点失去了科技力量的支持,渐渐地退化,除了留给我们一些遗迹之外,再也没有复兴。直到我们这一代,随着人口极其社会的进步,我们开始重新发展地球文明了!” 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道格拉斯继续说道:“我想,我的祖父和雷先生的父亲,一定是发现打开门钥匙的秘密,但是却不慎走错了门,以至于雷先生的父亲不幸失踪,而我的祖父,或许一不小心被门夹住,只剩下了半载身体。” 真的是这样吗?我突然想到,那些幽冥人的孵化系统,似乎才刚刚打开不久,而塞人石像群又紧密联接着幽冥人的宫殿,会不是两个人成功地打开了门,然而道格拉斯的祖父被夹死,而雷颂贤的父亲却活了下来,说不定就是他启动了幽冥人的孵化系统! 那么打开门的钥匙在哪里呢? 每个人都开始思考这个问题,雷颂贤突然说道:“等等,你们想想看,那些犹太突击队他们来干嘛呢?” 众人顿时如梦初醒,我说道:“你是说,那些犹太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来寻找打开门的钥匙。” 雷颂贤笑道:“别忘了,犹太人诞生中东地区,记载中东远古历史的文献《圣经旧约》出自他们之手。而他们又自称神选之民,或许真的和上古时期的超古文明有什么联系。要不然,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甚至不惜得罪一个大国,不仅仅是寻找一样传说中的‘约柜’那么简单。我在想,其实约柜,就是一个钥匙而已。” 我不由得长大嘴巴,总感觉到有种不可思议,既然约柜,也就是塞人石像阵势之门的打开钥匙,就这般容易地落到了我们手里。我回头瞅瞅三民,她对外面的科学文明所知不多,晓得几样也不过是她祖父王师长教习的一些简单常识,而王师长本人就是一个半文盲,能教习实在有限。所以我在谈话的时候她只能干瞪着眼,犹如看两只骆驼在鸣叫一般,不知所措地转着眼珠,直到我注意她的时候才稍微镇定下来,听我开始询问她:“三民,你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守护你们的圣地吗?” 三民无奈地摇摇头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们要保护圣地,这是我们族人的使命。”她对我瞥了一眼,显然看到我的眼神中流出不相信的目光,不禁恼火地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确实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妈妈又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圣地是我们食物和水源的来源,这个理由就足够我们去保护圣地了!” 三民哼地一声,对我非常不满,转身踏着轻快地步伐跑开了。我失声笑了一下,盯着那裹在长袍底下的窈窕身躯,向众人摊摊手说道:“不过那个所谓的约柜此刻就藏在本.拉丹身上,我想这个幸运的家伙还活的好好吧!” 萝卜丝朝我点点头,于是大家兴奋地离开塞人石像中心,回到营地里面去。经过连番血战和搏杀,目前我们的队员和桃花女人所剩不过四十多人了,毕竟桃花女人身经百战,存活率也比较高,占了大半。我抬头看去,满是年轻的女人。这些女子一脱离了危险,本能驱动,犹如发qing的母兽一般,兴奋地寻那些活下来的男队员们。这次不用暴力了,而是亲热的上前坐在一起,施展女性的魅力勾引。要是郎情妾意,立即躲到一边的石像后,衣服、裤子飞快丢出来,干那调调了。 我看地目瞪口呆,林白水则是满面通红。其他人或一脸淫笑,或一本正经,打量着女人们。 当我出现在营地里面的时候,原本地上坐着一个孤零零的桃花女人,不像其他人一样勾三搭四,似乎在生闷气。她猛然抬头看到我,顿时一阵惊呼,高兴地飞身扑上来,紧紧搂住我,大笑道:“你还活着呢!我以为你死了呢!”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林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翻翻白眼,扭头不理睬我。那意思是说,是这女人无礼,老娘我暂且忍一忍,要是你识相的话,赶快把她推开! 我两只胳膊抓住一心,虽然她个子高挑,但是份量毕竟轻了许多,加上我双手有千钧之力,顿时拎住一心的身体,把她拖开。一心倒也没有生气,好奇地瞅瞅我,此刻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至少没有鼓起大包,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 一心伸出小手,摸摸我的脸颊,她的手心很粗糙,显示常年劳作的辛苦,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道:“幸好你活着,不然我还在担心和谁一起生孩子呢!只有像你这么强壮,这么狠的男人,才配做我孩子的种子。” 这女人完全把我当种马了。 我懒得、也不敢再多理会一心,赶紧捂住她的嘴巴,施展哄女人的技巧,说道:“我暂且有事情忙碌,而且你看,我身上到处是伤痕。等我养好了力气,立马和你做上一百场,生上十多个!” 当然,后面几句话生怕林白水听到,是悄悄说的。一边哄一心,我一边乜斜,看到林白水走到不远处,陪着梵度拉。 一心白皙的面颊微微扬起红晕,如是我猜想,尽管一心秉承桃花女人对于繁衍后代的看法,在这些观念上肆无忌惮,可是毕竟还是处子,说重一点不免脸红。 我哄走一心,转移到林白水身边,后者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笑嘻嘻说道:“胡说,我哪里是情圣了。看我满面大胡子,相貌狰狞,只有像我的好老婆这种注重内心的女人才会要我呢!至于那无知小儿,等我介绍几个男人过去,定将立马我忘个干干净净。” 林白水哼的一下,算是饶了我。 “白水,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你有没有什么填肚子的?还有水,渴死了!” 林白水收拾了一下,摸出一块骆驼干肉和一皮袋水递给我。我大喜,上前碰了林白水的面颊一下,女人立即把我推开,低声骂道:“臭死了!不知道你这个魔王又杀了多少人!满是血腥味,还有奇怪的骚味。” 我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到处寻找本.拉丹。其人身材高大,非常显眼。他不仅活着,而且活地好好的!由于本.拉丹体格健壮,满面大胡子,正符合桃花女人追寻强者的审美观,身边围了两三个女人,本.拉丹左拥右抱,乐不可支,要不是碍于人多,老早去搞一龙多凤的调调去了。 道格拉斯与萝卜丝已经凑到本.拉丹身边,萝卜丝问道:“拉丹,那块紫色的水晶还在你手里吧,赶快拿出来。” 萝卜丝说话毫不客气,估计他吃过阿拉伯人的亏。此刻他手中紧紧握着步枪,万一本.拉丹不合作,立马挥动枪柄砸下去。出乎意料,本.拉丹身处七十二个处女的极乐天堂,哪会关注人间的事情,似乎对于圣战事业也淡漠的紧了,随手就掏出一块包裹着黑布的物件,正眼也不瞧一下地递给萝卜丝。 道格拉斯抢先伸手接著,变得犹如恶鬼一般,非常激动,急忙想要拉开布匹。萝卜丝按住道格拉斯,冷冷说道:“等等,我可不想受到这种奇异石头的影响。它好像是活的一样,很会诱惑人心。再说了,万一真的是钥匙,打开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凡事小心为妙!” 道格拉斯愣了一下,悻悻说道:“好吧!” 萝卜丝转眼就把物件抢夺过去,与其说他在担心紫色魔晶的不良反应,更不如说是防备道格拉斯,毕竟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说不清的隐秘,难保不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 萝卜丝放下步枪,从皮靴里掏出匕首,小心翼翼地挑开黑布,往里面一刺一挑,居然硬生生地从紫色魔晶那里刮下少许碎末。尽管那是一点点的物质,放在手上散发犹如萤火虫一样的光芒。不过毕竟份量减少,对人的影响不是太大,因此萝卜丝还能保持理智,冷静地观察这些碎末。 我上前凑过去,一同盯着这些水晶碎末,它们是一些半透明的紫色类水晶物质,不时配合着呼吸节奏散发光芒,萝卜丝抬起头问道:“朱,你对地质比较有深入涉及,你说,这是什么物质?” “很明显,这不是石英,也不是其他硅化物。”水晶的主要成分就是元素硅,既然不是硅,我说道,“它能散发光芒,在自然界中,大部分能够散发光芒的物质都是拥有放射性的!” 萝卜丝大惊失色,几乎失手掉下紫色魔晶,我笑道:“不必担忧,以其光芒的亮度,假若真是放射性物质,你我老早死翘翘了。即使不是放射性物质,至少它也是辐射能量的,而且比较特殊,这种能量的辐射有周期变化。” 萝卜丝暗自思量,对我说道:“或许这就是钥匙的关键。这块水晶散发出周期性变化的能量波,引起这个石像阵势的共振,就能打开异世界的大门!” 我点点头回复:“嗯,应该就是如你想的那样。” 道格拉斯在一边根本插不上嘴,此刻焦急地说道:“我们怎么还不试试看,到底能不能打开。只要实验成功了,我们就是改变世界的伟人了!” 好吧!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人就抱着紫色魔晶前去石像阵势内部,道格拉斯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萝卜丝放下紫色魔晶,缓缓地揭开黑布。尽管我是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遭遇过万年幽灵,碰到过时空转移,见识过不死僵尸,但是在萝卜丝那只毛手触到黑布的一瞬间,我还是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我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萝卜丝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黑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魔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道格拉斯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倏然之间,时间又是流畅,萝卜丝立时收回手,道格拉斯眼珠突出,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女性石像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石像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顿时把这里围成一个六边形的空间。 这……就是打开的情形吗?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奇异的事情? 十三、魔门启动 我与任何遭遇陌生离奇情况的人一样反应,诧异地打量着这个环境。不由得便以左脚为轴心,自身在瞬间绕了三百六十度,把异样的状况尽收入眼底。只见六根石像之间,好像扯起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分别是红白绿紫青蓝六种不同的颜色。这六张电影屏幕一样的光屏将我们三人牢牢困住,各张电影光屏还会微微发生有规律的小幅度振荡,好像它们就是活的一样。 我不禁疑惑起来,这就是号称打开另一条通道的门?我是经历过穿梭的人,当时只感觉身上微微发麻,仿佛静电刺激,然后整个人就飘了起来,连眨眼的功夫都来不及,一瞬间自己就发现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根本不知道是如何传送的。然而眼前的景象实在有异,和刚才的情形一点都不相似,我盯着那六张光幕,莫非它们才是穿越时空的门? 我思虑的时候,萝卜丝已经首先行动起来了,他踏着迟缓的脚步小心翼翼凑近其中一面白色的光幕。我迟疑片刻,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挨近萝卜丝的左肩,面朝白色的光幕。我这才发觉,白色的光幕并不是纯粹白色,而是像海水一样,表面被光线反射的刺眼,其实是半透明,里面波光流转,隐隐约约,看到内部的世界。 光幕背后,理应是六根石像之外围的东西,但是我们在光幕里即没有看到其他十八根石像,也没有看到营地里的众人。透过半透明的海水物质,反而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奇异的世界,一个在沙漠里绝对不会出现的世界——大湖! 我们仿佛就站在了大湖的沿岸,放眼望去,波光粼粼,美得就像江南水乡。莫非这就是紫色魔晶发动石像阵势之后打开的门,门的另外一头就是一个水乡。 萝卜丝好奇地伸出手,就要触及白色光幕的时候,陡然缩了回来。其人毕竟为人小心谨慎,只是刚才太激动兴奋了,就不知不觉地凑过去,好在及时反应回来。我见他踌躇不前,低声说道:“匕首!” 顿时一语点醒梦中人,萝卜丝掏出匕首,刀尖对着白幕,慢慢把匕首捅进光幕里。说来也奇怪,亮晶晶的匕首假若放到白色半透明的光线里,理应还是白色的了,即使有差别,也不过光线稍微黯淡一些。然而当萝卜丝的匕首进去之后,我们惊奇地发现,那把匕首犹如产生剧烈地化学反应了一般,匕首的表层渐渐氧化,涂上了一层淡淡的银灰色,似乎一条银鱼一样了。 萝卜丝倏然一惊,慌忙抽出匕首,拿出来的时候匕首那部分依旧是银灰色的黯淡。萝卜丝在眼前摆弄了几下,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于是就蹲下身子,顺手就拿匕首对着地上的一块石头一砍。只听啪嗒一下,石头应声而碎,仿佛豆腐一般被匕首砍成了两块。 我大惊失色,叫道:“怪了,你们美国人的冶金技术纵然再发达,也不至于把普通的钢刀锻炼地犹如激光剑一样厉害吧!” 萝卜丝也是惊异不已,瞅着匕首,喃喃自语说道:“这把匕首,伸进去过的那部分,好像换成了另外一种金属一样。这是什么金属?我从来没有见识过。” 我的地质知识远比萝卜丝丰富,把他的匕首要了过来细细打量,这种银灰色的金属质地如此坚硬,闻所未闻,简直不是我们世界的物质。我试着弹了一下刀刃,感觉触手沉重,这种金属密度特别大。 道格拉斯急急忙忙叫道:“还用多想什么,直接进去瞧一瞧不就知道了吗?” 说着,侧身挤入那白色的光幕。犹如动作的关系,所以是右手先进去的,哪知他方把右手塞进光幕里,突然发出尖利的惨叫。萝卜丝眼疾手快,一头撞倒道格拉斯,把他连人带手从白色的光幕里扯了出来。再定睛细看,那道格拉斯额头汗水涔涔,不住喘着粗气,左手死死握着那已经变色的右手。 我初始见到那右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以我的身份和职业,不知道见习过要有多古怪就多古怪的右手。比如我曾经参与过云南一个土司的坟墓发掘,里面埋葬了一个活殉的奴隶,那个奴隶是特意培养出来供取乐的,他的双手手指之间,只有食指和中指中间分开,其余手指都在后天环境里强行被培养黏合在一起,所以他的手指就如螃蟹爪子一样。而眼前道格拉斯的手,几乎是瞬间就进行了基因移植,整只手柔软的皮肤居然变作了僵硬的皮革一样的物质,上面居然还熠熠散发着金属一样的光泽。 道格拉斯想努力控制右手,但是那右手一动不动,死了一般,不禁大哭起来:“我的手,我的手!” 自作孽,不可活。 明明萝卜丝事先做过了实验,证明光幕外面的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但是道格拉斯却一点也不听从,只能怨他自己了。 萝卜丝站了起来,摸摸下巴已经长成一圈的大胡子,突然向我问道:“你学过物理吗?你懂量子物理吗?” 我听得目瞪口呆,哈大嘴巴回答:“你不是要我命吗?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后来虽然学了不少知识,但是偏重于实用技术。说物理的话,我只能说我懂一些基本的经典力学,至于量子物理,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向来是敬而远之!” 萝卜丝慢慢地说道:“现在我终于能够想通一个问题了。为什么远古的超古文明,就好像是凭空出现一样的,主要集中在一万五千年前到一万年前之间,之后的岁月我们可以发掘一些他们留下的遗迹,但是之前的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文物。一个文明,总是有进化发展的过程啊!既然有繁盛时期,那么也应该有文明的早期。然而现在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超古文明早期历史的文物,甚至连一件铁器、一把青铜刀也看不到。似乎就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但明显不是外星人。现在这个问题,我终于想通了!假若用一个词汇来形容,就是用中国佛教中的六道众生!” 我瞳仁微微放大,听得迷迷糊糊,只感觉我之前所有认识的女人,突然一下子都聚集在我身边,为了争抢我一人叽叽咕咕吵闹不休,耳根子都生痛,不禁骇然说道:“萝卜丝,你怎么一下子就扯到了六道众生上去了?所谓六道众生,我也是知晓的,这是佛教术语,传说一切生灵,都不停地在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等六个世界里轮回转世,受尽生老病死等八苦。只有两种生灵摆脱了轮回之苦,一种是佛,永远不用轮回转世。另一种却是恶人,因为做的坏事太多,堕入无间道中,受尽一切苦难,永世不得脱离苦海!” “萝卜丝?”萝卜丝恰一愕然,随之释然,便明白这是我替他取的外号,脸上微嗔悄悄离去,也不生气,对我解释道:“因为我发现佛教中的六道众生,恰恰可以解释这个不寻常的现象。假若要完全解释,却还得从量子物理说起。” 萝卜丝目光转向前方,徐徐叙述道:“话说本世纪物理学界有一奇人,名曰普朗克。其人多智,几欲世界大聪明人爱因斯坦不相上下。只是两者一时瑜亮,各属不同流派。那爱因斯坦天资卓越,独立在倾倒牛顿力学门派之后,创建相对论一派。而普朗克却与诸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创建量子论一派,互有纷争。普朗克对量子物理最大贡献,就是测量了能量单位,也就是俗称为普朗克常量,世间所有能量,都是普朗克常量的整数倍!” 萝卜丝说的通俗易懂,我听了点点头,忽萝卜丝话锋一转,问我道:“你可知,这个世界由什么构成?” 这点还难不倒我,好歹北大的物理系不错,我在北大白听了十年的课啊? 我回答道:“这个世界,是由空间的长宽高三维,和时间这一维构成,这也是我们的基本世界。世界者,世,时间也;界,空间也!” 萝卜丝微微一笑:“你能说出这个世界是四维世界,已经算是不错了,常人多半以为是三维,把时间给漏掉了。其实,确切的说,这个世界是五维世界,还有一维就是能量!别忘了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式,物质和能量之间是可以转换的,核武器的出现就证明了这一点。物质构成空间,没有能量的流转,空间也就无法存在,空间不存在,时间就消失了!” 我初始一愣,仔细一想,倒是非常有道理。 萝卜丝继续说道:“普朗克常量的数据,本身是很复杂的,我也背不下来,那么我们假设它是整数一吧。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能量,不论大小,都是一的整数倍。这些能量构成物质,也连带着构成了整个世界。可以这么说,普朗克常量就是一块砖,我们现在的世界就是一栋大厦,无数的这样砖构成了这么一栋大赛。如果你想象一下,万一普朗克常量乃是二,哪会怎么样呢?” 我思索一下说道:“既然砖块的大小形状不一致,那么以此基础建造出来的也是另外一栋大厦。所以,你的意思是,可以存在一个以普朗克常量为二的世界!” 萝卜丝大笑道:“正是!朱老弟果然聪慧,虽然没有学过一点量子物理,但是一点即通。不错,不错!我告诉你,英国有一即爱因斯坦之后又一聪慧之人——斯蒂芬.霍金,其人身残志坚,自号剑桥废人。经过他的周密计算,认为在无限大的宇宙中,存在有六个稳定的普朗克常量值不同的世界。虽然数值不同,造成构成世界的基础不同,但是出于某种目前科学无法解释的道理,这六个世界相互照映,仿佛是六面相互对映的镜子,反射的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在每一个世界里,都有和我们这个世界一样的银河、太阳和地球。不过宏观的东西一样,但是微观却存在诧异,同样每一个世界里都有一样的地球,但是进化以及发展的道路不同。有的世界很早就进化出了高级文明,他们发现了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方式,这就是门!” 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叫道:“原来如此,你是这个意思。你是说,这样六个的世界,正好和佛教中的六道众生相对应,难怪你如此来比喻。” 但其实我内心隐隐约约觉得,六道众生与普朗克常量的关系,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吧。或许很早的时候,释迦牟尼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萝卜丝说道:“所以我怀疑,我们之前的超古文明,其实并不是原产于地球,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发展的比我们早,然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就来到了这里定居!” 我突然说道:“不对!你看,方才你的刀子,一深入另外一个世界,就变得非常古怪。还有,道格拉斯的手,也变得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萝卜丝细想片刻说道:“嗯,毕竟能量的基础单位有诧异。一旦两个不同普朗克常量世界的东西接触,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奇异的变化。我估计那超古文明已经掌握了这种转化技术,才不至于如同我们这般狼狈不堪!” 我好奇地四下里走动,观看其他四个不同的世界,当我走到一道光幕之前的时候,陡然愣住,过了许久才徐徐说道:“或许,我知道了为什么那个世界的人要离开家乡,来到地球了!” 萝卜丝惊道:“什么?” 我淡淡地说道:“因为他们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萝卜丝赶到我面前来,死死盯着眼前的光幕。一般的光幕,就是颜色有所不同,我们也能看到景物,或山,或水等等。但是眼前的光幕,却是空荡荡的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们这个世界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剩下,就如无间地狱一般寂静可怕,叫人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这是一片白茫茫、空荡荡,什么也不存在的世界,没有物质,时间也似乎停顿了。这远比穷山恶水的环境要可怕,因为人类本能的畏惧未知的世界。譬如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有经验的船员是从来不会害怕海盗、暴风雨和海中怪兽,但是却对那弥漫在海上的无尽大雾心生恐惧。一片白茫茫的不知世界,仿佛堕入了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直至宇宙毁灭,奇点爆发,重新轮回。 我站在白幕之前,突然看的头昏脑胀,犹如发现自己居然正在向万丈深渊堕入,脚下无比的虚空,踩不到任何实物。我不禁伸手捂住眼睛,等再次抬起头盯着白幕的时候,那白幕的色彩渐渐减淡,里面的开始模模糊糊。 我心念转动,转过头回望那紫色魔晶,看到原本晶莹的水晶散发的紫色耀光,此刻减弱至粉红色。这是能量衰竭的表现,要支撑同时打开六个不同能量级别世界的通道,能源消耗是非常可怕。慢慢地紫色魔晶黯淡下来,开启的六道魔门终于关闭,世界又恢复了正常。 我捡起紫色魔晶,它已经变成了白色,就如一块普通的石头差不多,不过色彩又开始逐渐转深,看来在恢复能量,我收拾起了紫色魔晶,和大家一起回到营地里,道格拉斯的手可惜废了,变成了和金属一样,却偏偏还和血肉相连,委实古怪。这人深藏诸多秘密,不得不叫人提防,好在现在废了一个手,就是有事情,也可以减少许多害处。 到了晚上,众人一起休息,而我和萝卜丝、三民轮流巡夜,突然,林白水和道格拉斯一前一后走着,但接近的时候我却看见林白水脸色有异,似乎极不情愿的样子,暗暗纳闷,问道:“白水!” 咔嚓! 我听到扳机上环的声响,只见林白水背后的道格拉斯拿出一把手枪,指着林白水的脑袋,冷冷一笑,我顿时僵住,惊呼道:“道格拉斯,你干什么!” 道格拉斯说道:“快把紫色的水晶给我,不然我打死你老婆!” 我心底一沉,小瞧了这个家伙,他狗急跳墙,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我冷冷地说道:“那些犹太人,都是你叫来的,你这个内奸!” 道格拉斯大笑道:“不错!那些人都是摩萨德——以色列的特工,也是我把他们一路引过来,可惜这些不成器的家伙却都归天了,只好我自己出马!” “你究竟有什么目的!?”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萝卜丝看情况不对劲,也走过来。 道格拉斯略微一沉思才说道:“我们犹太人,是神选之民,上古的时候,上帝就通过约柜和我们联系。几十年前,我的祖父通过考古发现,终于再次确认了约柜的存在,这是每一个犹太人的梦想,所以我们这次派人出来,夺取约柜。” “这是疯了,刚才的景象,你也看到了,神的世界已经毁灭了!” “无所谓,这是神的地方,也是我们神之选民理应得到的地方。不要废话了,走,带着紫色水晶,我们去塞人石阵!” 我们警惕地看着他,走向了塞人石阵,他狂妄地笑道:“我们人类文明怎么说,最初的源头就是神——也就是幽冥人的文明,回归母源是我一生的梦想。为此我将不惜一切代价。”说着他把手枪指着林白水的太阳穴,说道:“朱恒淮,把紫色水晶交出来,不然……” 我拿出紫色魔晶,放在地上,道格拉斯喝道:“你后退一百步,不然我实在不放心!” 我只得和萝卜丝一起后退,远远看到道格拉斯推开林白水,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紫色魔晶,突然一声惨叫,顿时拿枪的手鲜血淋淋,转头看去,竟是三民恶狠狠地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在方才的时候,道格拉斯就把三民这个女人忘掉了,后者悄悄地埋伏在道格拉斯身后。尽管她不太喜欢林白水,但在我拼命使眼色的情况下,还是顾忌林白水没有发动进攻,此刻陡然出手,击伤了道格拉斯。 “还我圣物!” 三民扑了上去。 道格拉斯一咬牙,不顾伤口,用左手抄起紫色魔晶,急急忙忙前去石像阵势内部,三民、我和萝卜丝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眼看道格拉斯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那只左手手揭开金丝布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道格拉斯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金丝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们周围时间再次仿佛停顿了一样,六根石像之间,张扬了六张巨大的电影白屏,在上面投射出光线,道格拉斯放声大叫:“回归母星!” 光幕陡然发生异动,猛然之间,一道青色光幕由外向内突出,鼓成一个半球型。像是原本覆盖在吹管口的肥皂水薄膜突然被吹出一个半球,这个半球渐渐地扩大,几乎就要吞噬了六根石像构成的整个六边形空间。我瞅见那些地上的石头、沙子纷纷被巨大的泡泡吞噬,好像进入了黑洞一样,瞬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泡泡上,轰得一下弹到天空中。石像群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顿足捶胸,叫道:“可恶,叫道格拉斯这小贼跑了!” 萝卜丝突然说道:“朱,我想幽冥人可以在地球上生存,那么她们的化学结构不至于和我们相差太多,也就是说,她们极有可能在太阳系内部。我问你,在太阳系内部,引力和地球差不多,拥有浓密大气层和极高气温的是哪颗行星?” 我微微一愣,回忆知识说道:“金星……你是说,幽冥人来自金星!” 金星表面的温度最高达四百多摄氏度,其大气密度是地球大气的一百倍,由于大气层极厚,只有长波的红外线才能进入。气压很高,约为地球的九十倍,且大气百分之九十七是二氧化碳。同时,金星大气中还有一层厚达二三十公里的由浓硫酸组成的浓云。如今向来,幽冥人和其怪虫的生活习性,确实比较适合金星高温高密度大气的环境。恐怕很久之前金星充满高含量氧气,不知道什么原因,尽数化为二氧化碳,所以只能逃到地球来。 我嘿嘿一笑:“希望道格拉斯会喜欢四百度的高温和硫酸雨……哈哈!” 倏然之间光幕再次蠢动,我惊讶之极,大叫道:“不好!” 眼见那白色光幕像是肥皂水泡泡一样越鼓越大,其表面半透明,并不妨碍视线,我看见肥皂泡里面的耸立着几根华表,中间矗立着一张巨大的祭台,感觉非常眼熟,这岂不是我来的那个阿修罗魔国宫殿吗?原来联接地球世界的是通往这里的啊! 我眉毛一挑,心想,既然是属于同一个世界,那么纵然被吸入进去,也是无妨的了? 其他五个光幕越来越黯淡,渐渐趋于透明消失的地步,能够看到外面的其他十八根石像了。我估计这个石像阵势发生了某种不知名的异动,一时间把能量都集中在了那个青色光幕上,所以其他几个就即将消亡。 那光幕泡泡已经停止膨胀,暂停在了那紫色魔晶边沿。紫色魔晶散发粉红色的光芒反射至泡泡上,犹如一只邪恶的红色眼珠,无情地打量着我们。 我死死注视着前方,萝卜丝也走了过来,用一种略带怀疑的口气说道:“好像,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要突破出来!” 我叫道:“那个里面就是我出来的阿修罗魔国宫殿,那里有什么呢?鹿身鸟喙兽和恐虫?我并没有看到!” 我话音方落,波的一声——事实上,并没有这个波的一声,而是我认为产生的——那泡泡陡然破灭,刹那间青色光幕也消失了,只余下紫色魔晶散发越来越黯淡的粉红色光线,整个世界又恢复原状。 不,根本没有恢复原状。我突然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感到周身寒气森森。现在已经接近晚上,弯月从东面升起。沙漠的夜晚很寒冷,可是再冷,也只是表皮的寒冷,而不是眼下那种透入骨髓的阴寒。我神经陡然如弓弦般绷紧,身体本能地在瞬间就进入战斗状态。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有巨大的危机悄悄临近! 那是什么危机?我环视四周,耳听八方,什么也没有看到听到,却感到一股不寒而栗的杀气。不,这不是我的错觉。这是我一个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反应。 我接着眼角余光瞄了萝卜丝一下,他亦是神经高度紧张,肌肉紧缩,以至于连上面的毛也竖了起来,警惕地环视。萝卜丝战斗力极强,纵然身处众多敌手,也是从容应对,我还是第一次瞧见他这般如临大敌。 十四、魔国复活 他呼吸微微加快,突然叫道:“呼图壁,是呼图壁!” 好像一盆凉水浇到我头上,顿时让我醒悟。对,就是呼图壁,之前那种异常的感觉,是发生过,然而却没有此时的杀气腾腾。呼图壁纠缠我们许久之后,终于要下毒手了! 我越发高度紧张,五感全面放开,搜索呼图壁。这是我从来没有面临过的敌人,即看不见,也听不见,只能模模糊糊地凭着直觉发现。如果它要下毒手,那是非常容易把我们干掉的! 长期保持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我好像连自己心脏咚咚跳跃的响声都听得清清楚楚,突然咔嚓一声,吓了我一跳,偱响声看过去,但见那紫色魔晶陡然之间碎开了一半,那只黑色袋子残片浮在半空中,不住晃动,呼图壁竟然在吃紫色魔晶! 我哈大嘴巴,几乎忘了反应。呼图壁怎么会吃紫色魔晶呢?那玩意啃得动才怪!我诧异地注视着电话机大小的紫色魔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托着,悬浮在半空中。周边好像有无数把看不见的隐形凿子,使劲琢磨紫色魔晶。魔晶的碎块纷纷扬扬飘落,体积渐渐缩小。说来也奇怪,紫色魔晶的能量本来接近衰竭,所以其表面呈现一股黯淡的粉红色,但是此刻紫色魔晶飞快地变小,逐渐露出内部核心部分,那色彩越发浓重,却是一团犹如黑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石块! 突然之间,那黑宝石暴露在空气中,受到刺激,瞬间爆发正午阳光一样强烈的光芒! 我瞳孔陡然收缩,本能地反应,用手臂挡住亮光,可是来不及了,眼泪哗哗落下,暴露在强光下的皮肤感受到一股灼热的气息迎面扑来。不好!这个紫色魔晶的内部不知蕴藏了什么能量,说不定是核爆炸! 我吓得心肝俱裂,慌忙躺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翻出到几米开外。因为眼不能视物,突然一头撞到一样硬物,一摸,好像是一个塞人石像,顿时摸着石像躲到背后,避开强光辐射。 过来几分钟,我张开眼睛,眼前一片黑乎乎,逐渐开始习惯强光的刺激。我在裤子上用力一拉,扯下一块布片,绑在脑袋的眼睛部位。这样我探出头打量黑宝石爆发的地方时,布片替我挡住了近百分之九十的亮光,我则透过布片的缝隙,把目光送出去。 我惊异地看到,距离我前面十几米的地方,也就是塞人石像群中心的女子石像下,那明亮的黑宝石依旧在放射耀眼的光芒,而在其旁边,却矗立着一个非常其他的生物。 既然号称矗立,该生物当然非常巨大。只见在半空中悬浮着一个巨大、蠕蠕而动的生物。它外型极其像是一把透明的雨伞,伞体直径大概有三四米,张开的时候,仿佛和人类呼吸一样,不停地收缩和舒张——这是我认为它是活物的理由。 透明的雨伞从伞体边缘长出许多须状的飘带,长约七八米,这是它的触手。有的触手向周围四面八方延展开来,随风轻轻飘荡:有的就竖在地上,若不是亦是随风而飞,我以为就是支撑它庞大身体站立的肢体了。还有一些触手,就托着不住发亮的黑宝石。 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念头,这是什么怪物?浮在陆地的空气水母?由于这个水母体态晶莹剔透,在空气中漂浮,姿态优美。其时夜黑如漆,一轮孤月为背景,眼前黑宝石灯火通明,那伞状的水母被照射地熠熠发光,光线在不同物质里折射反射,使得水母周身闪烁着一股淡淡的蓝紫色光晕,甚是美丽,我看的几乎都发呆了!直到这个念头被一阵狂吼打断:“呼图壁,这就是呼图壁的真身!” 我猛然一震,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这个叫声,是萝卜丝发出来的。当黑宝石曝光的时候,他并没有趁乱逃跑,而是直愣愣地站立在原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是什么材料制作的,居然能够在如此强光下看清水母的情形。当他一喊呼图壁,我就顿时明白了,这就是呼图壁的秘密。 呼图壁本意是看不见的魔鬼,世间真的存在看不见的魔鬼吗?没有,至少我闻所未闻。但是眼前就恰恰出现了这么一只。呼图壁就是这只大号的路上水母,它周身透明,触角极细,一般情况下,极难发觉。而我们每次接触到呼图壁,或是在光线昏暗的洞穴里,或是光线混乱的场所,是以根本发觉不到呼图壁。直到此刻,受到强光的刺激,我们终于看清了历史上被称为看不见魔鬼的杀手! “小心,萝卜丝!” 若是呼图壁,那就极其危险了,刚才凌厉的杀气,正是杀人的前兆。 我话音方落,那呼图壁陡然伸出一条长长的触角,犹如长鞭一样,啪地一下,击向萝卜丝。后者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侧身一个翻转,爬起来极速跑到一个塞人石像后面。 不过萝卜丝显然忘了,既然是触角,那么弯弯曲曲地绕过来,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那触角像是藤条一样蔓延过来,转眼就要触到萝卜丝。假若这真是陆地生的水母,它杀人的方式恐怕也和水生的差不多,以毒针杀死猎物。显然,萝卜丝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随手拎起匕首,手起刀落,咔嚓一下,立时将触手砍断。呼图壁陡然一抖,勃然大怒,整个身子都移向萝卜丝的位置。呼图壁身体庞大,但是却轻飘飘的浮在空中,靠伞状体型的一张一合,将下伞腔内的空气压出体外,就如喷气式飞机一样,漂移极其快速。同时那千万触手,除了捧着黑宝石和垂在身下的几条触手以外,都统统向萝卜丝蔓延过去了。 萝卜丝趁触手未来得及飞过来之际,施展飞刀绝技,猛然挥出匕首,好像一把利剑射向呼图壁。他这手绝活可以与我的飞铲有的一比了,我正暗喜,猛然间一见之下,顿时心叫不好。 原来呼图壁的触手极多,铰接起来犹若鱼网一样,那飞射的匕首顿时像是鱼儿一样一头栽进去,动弹不得,叫呼图壁丢了出来。 萝卜丝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瞅见我的面孔,大叫道:“朱,掩护我。我去拿几手像样的家么过来,轰他娘的!” 我张口结舌,几乎开口就要骂。老子赤手空拳,拿什么掩护?正想着,萝卜丝脚底抹油,趁早溜了,呼图壁在后面紧追不舍。萝卜丝难道疯了,把呼图壁引到营地里去,难道要所有人为他陪葬? 千钧一发之际,我突然灵机一动,有主意了! 想到之后,我来不及多加思索,飞快地上前捡起萝卜丝丢下的匕首,抓紧脚程追赶呼图壁。距离呼图壁三四米的时候,突然腾空跃起,身子挺直,就如飞人一样,飞了两米,降落在沙子上再是一滚,已经深处呼图壁的身下了。 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我这般动作一气呵成,呼图壁一点反应都没有。据我所知,水母本身是没有视觉的,它唯一了解外界的途径,就是通过它灵敏的触手。方才我一直见到这只呼图壁有几条触手,始终垂在身下,偶然随风荡漾,突然想到,这是不是呼图壁专司感应的触手呢? 一时之间,我无暇多想,只得冒险一搏,飞快地赶上来,趁呼图壁刚刚察觉我自己,陡然飞身,使得它失去我走在沙子上的震动感应,待我重新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已经趁势滚到呼图壁的身下。当即,我毫不客气地挥动匕首,狠狠地把所有触角斩断!我丢下匕首,又是一个翻滚,趁其他触手回归之际,飞快地溜开,远远监视。果然,那呼图壁突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了起来,不足在原地打转转,那触手到处乱挥。 呼图壁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惨败而归。 从方才战斗的情形来看,呼图壁的战斗能力和技巧并不是很强,唯一的杀人手段,不外乎以毒针刺入肉体,而且它的行动也并非特别敏捷迅速,仅凭萝卜丝的几个跳跃就摆脱了呼图壁的追击。在我看来,所谓呼图壁,即是没有影子的魔鬼。历史上一直传言的恐怖无形杀人魔鬼。也就是说,其更加适合暗杀。 但是眼前的这个呼图壁绝对是蠢蛋中的蠢蛋,居然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特点隐身术,好好地干暗杀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却死活不肯放开触手里的发光黑宝石,活生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萝卜丝已经引开了它的注意力,使得我乘机从容突破呼图壁触手的防御,突然将其耳目斩下。顿时凶恶的杀人魔鬼呼图壁变得就像是婴儿一样脆弱。 好机会,我咬咬牙,正要再次挥动匕首,将头顶的呼图壁犹如海蜇一样活活割开的时候。匕首方接触到呼图壁的身子,它陡然一震,原本直径数米宽大的伞状身体,瞬间收缩成一只热水袋那么大。空气已经支撑不住这么小的身体了,呼图壁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让风一吹,像一块破布一样翻来翻去,向前方逃跑。 我高声大叫:“萝卜丝,拦住呼图壁,不要让它逃跑了!” 萝卜丝一直在前面坐山观斗,此刻终于轮到他出击了,只见萝卜丝如饿虎下山一般凶猛扑下来,落在呼图壁前方,已经叫其逃跑了。 虽然在此危急时刻,那呼图壁还是不肯放开触角里的那块闪亮黑宝石,所以目标特别明显。那块黑宝石到底是什么物件,容得呼图壁这般玩命。而在我看来,呼图壁似乎也应该是一种高智商生物,否则它如何知道通过石像阵势来到地面上来? 仔细一想,越想越觉得奇怪。呼图壁身上布置的谜团实在太多了。在我原先的估计里,呼图壁本是被安放在西辽人的黄金匣子里,后来孵化出来,又产出了卵。道格拉斯一不小心当作了夜明珠偷来,不慎丢下,让一个犹太突击队队员捡到。于是可怕的呼图壁孵化出来,吃掉了那个倒霉鬼的肉身,只剩下一张人皮。却在我们过来的时候,呼图壁以人皮惊吓我们,然而一直尾随,直到此刻才想再杀我们。它那水母般的低等脑子,能够思考这么多问题吗? 我一愣,回过神来,眼睛注视着前方,突然之间浑身血液都如倒流了一般。林白水! 我老婆林白水盯着地上翻滚的呼图壁,不知所以然。然而那呼图壁滚到林白水身边的时候,仿佛察觉她这个女人是毫无战斗力的弱者一样,陡然之间身子膨胀,立时恢复了那伞状的巨大身体。伞的下端犹如张开的野兽大嘴,猛然扑向林白水。 “小心!” 我犹如疯了一般冲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梵度拉不知道何时过来,突然推开了林白水,顿时呼图壁整个儿抱住了梵度拉,把她好像缠在蚕茧里的蚕宝宝一样裹着。呼图壁的触手有剧毒,梵度拉立时之间一动不动,好像死去了一样。 林白水大骇,正要扑上去解救梵度拉,我已经冲到她身边,立即一把拉住林白水的胳膊,叫道:“不要动,我来。这个东西有毒!” 我再看去,地上的梵度拉浑身包裹着呼图壁,那神秘的黑宝石好像得到了能源一样,越发耀眼,然而只是闪过了几秒钟,就渐渐地黯淡下来。 我扯下眼睛上的布条,再看梵度拉,那层呼图壁的身体越来越薄,好像是被梵度拉吸收了一样,我越看越奇异。过了片刻,呼图壁竟然无影无踪。我唯恐这是呼图壁的隐身术,于是伸手摸摸,不过是少女的肌肤,原来呼图壁真的消失了。 林白水顿时蹲下把梵度拉抱住,松了一口气。我问道:“你们突然跑过来干嘛?吓死我了。” 林白水撇撇嘴,说道:“我看到你们这里老是在发光,红的,白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过来看了一下,想不到……” 我只是支支吾吾的应付:“还好,还好!” 我的话音方落下,梵度拉倏然张开眼眸,原本碧色的瞳仁,惊人妖异地闪出如同毒蛇一样的黄色光芒,林白水一呆,问道:“梵度拉……” 梵度拉猛然推开林白水,看她的个子小小的,也没有长什么肌肉,但是力气好大,林白水被她这么随手一推,竟然翻了一个跟斗,推开五六米远,好在这里是沙漠地区,地上的沙子好像毛毯一样极为柔软,林白水只是头昏脑胀,倒是没有受到什么伤害。我又惊又怒,盯着梵度拉,她缓缓站了起来,带有一股不可凌然的王者气质,高声用汉语说道:“低贱的食物们,我等待了三个一千年,终于再度复活了。世界将再度由我们统治!” 我从最初的惊讶,渐渐转变为惊奇,原本梵度拉一直像是弱智一样,但是此刻却开始说出莫名其妙的话来,我注视着她,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叫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就是伟大的万神之王,也就是你们口中的西域魔国的女王!” 众人都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只听梵度拉继续说道:“一千年前,我们再度遭到封印,并且被夺走了力量之源——魔力神晶!因此我们不得不陷入沉睡,等待着一千年后的再度复活。过了一千年,我们再度复苏,开始向埋藏魔力神晶的进发,但是受到一些阻碍,我不得不从外壳的保护中脱离出来,失去了一切能力。幸好我的仆人呼图壁忠心耿耿,一直尾随你们,想办法躲到了魔力神晶,让我恢复了力量!现在,我要复苏整个魔国!” 此刻,蓬勃的力量从梵度拉体内爆发,顿时整个塞人石柱阵又被打开,白色的光芒闪耀,刺得人眼睛发痛,等人们适应了光芒之后,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无数鹿身鸟喙兽被梵度拉从石柱阵中传递出来,啾啾对着我们咆哮。这种怪物,虽然战斗力不强,数量上却是一个大问题,根本难以对付,就如蚂蚁一般,多了也缠死人,我看得头皮都发麻! “快跑!”萝卜丝喊了一声,但是他并没有转身第一个跑开,而是来到我身边,抽出步枪,对着鹿身鸟喙兽打过去,一枪一个,掩护其他人撤离。 “射人先射马!”我抢过萝卜丝的步枪,抬手对准梵度拉就是一枪。她夹在鹿身鸟喙兽中间,显然根本没有想到会突然遇袭,顿时闷哼一声,胸口飚出一朵血花,倒在鹿身鸟喙兽群中间。 失去了梵度拉的控制,鹿身鸟喙兽群顿时一片大乱,有的毫无组织地冲过来,有的则是返身去保护梵度拉。毕竟这次通过“门”钻出来的鹿身鸟喙兽并不是很多,我和萝卜丝阻止了它们的袭击。 这时,我看到鹿身鸟喙兽中间,站起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想不到挨了一颗步枪子弹,梵度拉还没有死!须知这种步枪子弹,一颗打进去,就是碗口一样的大洞。她果然是非人类的异星人,生存能力惊人!但是显然也受了重伤,整个人摇摇晃晃,再也不向我们进攻,而是转身走入门中间,留下一堆鹿身鸟喙兽和我们纠缠,霎时,“门”又关闭了! 众人一起合力,将鹿身鸟喙兽杀个干干净净,然后商谈接下来的事情,很显然,虽然梵度拉受了重伤,但是她恢复能力很快,一定会马上杀出来的。 我掏出地图,指着现在的场所不远处,说道:“在我们东面十公里外,有一个军事基地,以前是为了保护中国的核武器的基地,不过现在因为停止核试验了,基地也公开出来,但是里面还是有强大的武力,假如我们向他们求助,应该能够摆脱幽冥人的袭击。” 萝卜丝和三民都表示赞同,虽然三民舍不得离开自己的老家,但是毕竟保命要紧。我们残余的四十多个男女,一一开始上路,现在没有死掉的人,基本上都是最为身强力壮的人,数量上,还是经常战斗的桃花女人多一点。我们在沙漠里缓慢前进,还好现在是晚上,天气不是那么酷热,我估计天亮之前,应该能够到达那个军事基地。 就是唯独林白水有点古怪,之前她一直把梵度拉当作女儿一样看待,突然之间,梵度拉就变成了邪恶的魔国女王,林白水心里到底不好受。她拉着我的肩膀,似乎是寻找慰藉一样,问道:“恒淮,你说我受到呼图壁袭击的时候,梵度拉将我推开,是不是为了保护我?” 我叹了一口气,不管是不是为了保护林白水,还是想得到紫色魔晶,结果都一样,但是为了安慰林白水,我还是说道:“是啊,她是为了保护你!” 林白水沉默不语。 经过一夜的跋涉,我们终于看到了军事基地,前方树立着一根十多米高的旗杆,上面红旗在黎明的曙光背景下飘扬,甚是绚丽。这个军事基地周径大概有三公里左右,由于在沙漠地区,地形上缺乏天然的地势,所以基地是以人工的手段,建起了五米高、三米厚的水泥墙,几乎可以抵挡除了核武器以外一起武力的进攻。 我们步行到基地前一百米就再也不敢前进了,因为前方树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心,地雷!” 说明这里埋有大量地雷,由于这里位于沙漠腹心,极少有人会过来,倒是不用怕误伤。 “有人吗?” 我对着军事基地的监控哨大喊,同时不停地挥舞手里的火把,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回音,起码给我们几枪,但是过了很久,一定声响都没有,叫人啧啧称奇。 “似乎有点不对劲!”萝卜丝对我问道,“是不是老早就把这个基地废弃了?所有没人?” 我摇摇头说道:“不可能,如果是废弃了,好歹要把国旗降下,然后带走,这是军人的荣誉,怎么可能忘记,唯一的可能,就是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点点头,说道:“我们进去看看吧!” 他拔出匕首,伏到在地上,一边匍匐前进,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一颗颗地雷挖掘出来,短短的一百米路,大概花费了两个小时,太阳升了起来,萝卜丝终于走到军事基地的墙壁边,如猿猴一般爬上五米高的墙壁,跳了进去,不刻铁闸门轰轰隆隆打开,他走了出来,招招手示意我们进去。 我们沿着萝卜丝开辟的地雷小道,进入铁闸门里面,这便是军事基地,出乎我的意料,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人也没有,真的好像被废弃了。 萝卜丝对我说道:“我还没有检查军事基地里面的情况,但是很不对,我发现不少战斗的情形,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激烈的战斗!” “内讧?还是有敌人袭击?” 我嘱咐三民先去找食品仓库,我们一路逃命,把能丢的东西都丢个干干净净,现在最缺少食物和水,军事基地里面,储量一定不少。 而我和萝卜丝,则去寻找军事基地怪异之处的问题了,我们一路走向指挥中心,果真看到许多战斗的痕迹,墙壁上布满累累弹痕,地上胡乱丢着许多弹壳,甚至一滩一滩的鲜血,可是唯独看不到一具尸体,这是怎么回事呢? 指挥中心里也是一片狼藉,甚至还有手雷爆炸后的痕迹,整个中心的玻璃都被震碎。这显示了他们遇袭的突然性,只能使用轻武器,根本没法动用重武器。 “我们现在在沙漠腹心,距离最近的城市也有一千多公里,以我们的体力,看来走不出这个沙漠了,我试试看能不能用这里的工具联络外面。” 我来到指挥中心的通讯处,大功率的电台依旧闪烁着绿灯,显然一切完好,我刚刚摘下耳机,想要调频,就听到耳机里面一阵喊叫:“一七九一基地,请回复,一七九一基地,请回复……” 我稍微一迟疑,然后说道:“我们听到了。” 耳机那边的人一呆,问道:“你不是基地的人,你是谁?” “我是陆军预备役上士朱恒淮,带领一批考古人员刚刚逃到这里。” “你们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两天前就突然中断了信号。” “不清楚,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但是看情况,似乎受到过突然袭击。” 过了一会儿,那边说道:“好了,上士,你的身份已经和上级确认过了,你带领着一队国际友人,请尽快撤离沙漠。” “很抱歉,我手下的人员,体力消耗已经到了极限,这里的器材有限,我无法将他们全部撤离。” “必须撤离,马上就要进行中国最后一次核试验了,地点就在这里!” “什么!”我吃了一惊。乖乖,原子弹,轰的来一下,跑也跑不了。 “放心,我们将会派遣直升飞机来接引你们的,你们有几个人?” “四十个左右。” “好的,我们会派遣两架直升飞机,两天后到底,你们做好接应的准备。七月二十九日,就是核爆的日子!” 十五、核爆灭绝 “密斯特朱,你联络的怎么样?”萝卜丝问我。 我可不敢将核爆的事情告诉他,只是含含糊糊说道有直升飞机来接引我们,两天后到底。萝卜丝说道:“不过我却发现了整个军事基地为什么变成这样的原因。” “什么!” “你随我来。” 萝卜丝带我来到指挥中心之外的一个地方,指着前方,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凉气,地面上竟然开了一个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洞穴,里面黑漆漆,深不见底。地洞四周残留着少许奇怪的绿色汁液和几片绿色军装的碎片,显示袭击者就是从这里出现,偷袭了基地的。 我和萝卜丝面面相觑,半晌他才说道:“我猜测,其实这个基地的人,也是受到了魔国怪物们的袭击。想想看,这里仅仅距离魔国首都不过六十公里,复活后的魔国怪物,需要吸食人类的脑浆,才能完全变态成形。而方面数百公里内,只有这个地方才有人类驻守,所以他们就过来吃人!” 我点点头,赞同萝卜丝的意见,顿时惨淡的一笑:“看来这里也不安全,我以为在军事基地里,好歹安全一点。” 萝卜丝意味深长地说道:“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但是在这里,我们至少有完整的屏障,还有我想武器也不会缺乏吧!” 我说道:“不错,只要能够熬上两天,我们就平安了。” 纵然魔国的怪物再是厉害,我想也抵挡不住数百万度高温的原子弹和强大的冲击波。 我们说干就干,三民等已经找到了足够的食物和水源,而经过仔细搜索,我们也在军火库里面找到了大量武器。这里不愧是军事基地,轻重武器一应俱全,大到坦克、榴弹炮,中到反坦克导弹、迫击炮,小到重机枪、步枪,简直可以组织一个团的兵力。但是我们人手太少,而且这些器械,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操作,所以我们不得不考虑采取积极防御的措施。 首先我们在基地周围的五百米处,又增加了一层地雷,这次不仅仅是反步兵地雷那么简单了,索性把反坦克地雷等一股脑儿地埋了进去,形成一个恐怖的地雷禁地。接下来,坦克等重型装备,因为没有几个能够操作,只好当作炮台使用,开到外面,改造好无线电操作系统,利用其自动填装炮弹的系能,届时遥控发射炮弹。榴弹炮射程极远,却也用不到了。 在基地内,我们也重点布置阵地,因为人数较少,经过考虑,就把主要阵地设在军火库里面,里面除了武器众多,更为重要的是地基坚实,不怕地底的怪物钻出来。而那么开通的大洞,也被萝卜丝用炸弹暴掉,然后又在泥土里埋了几百个地雷。 我们在军火库前,以泥土包叠垒了一米半高的防御工事,以十几挺重机枪打头阵,出于安全考虑,萝卜丝都将它们改造成红外线控制的自动机枪,射击范围达惊人的二百七十度。我们又在工事后面,安置了一排迫击炮,预备轰炸敌人的密集方阵。其他几乎人手一杆自动步枪,即使从来没有开火过的林白水,也简单地学习了半天,耗费上白发子弹,将一面墙壁打得都是弹孔,好像一张渔网一样。现在万事俱备,就等着敌人来袭,相距仅仅只有六十公里,我认为他们很快就会到来的。 到了晚上,突然轰轰隆隆的地雷声将我惊醒,这是警报,外面的魔国怪物,已经到来了! 我倏然弹起身子,随手抄起一把自动步枪就跑了过去,今晚是萝卜丝在巡夜,他紧张地透过瞭望孔盯着外面,我从另外一个瞭望孔瞄出去,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沙漠地区天气干燥,向来少云,而今天恰恰是农历十四夜,月光如灯塔一般,照亮了整个沙漠地区。月光下的层层沙漠,犹如波浪起伏的海洋,从中冒出了无数凶猛的海兽,在我们正前方,无数鹿身鸟喙兽闪亮着凶残的目光,啾啾嘶叫,像是一堆泡沫,淹没了整个海洋。方才有几只鹿身鸟喙兽前去试探,但是被地雷阵给炸了回去,所以暂时逡巡不前。 这时有几个人形生物走了上前,他们都是吸食了人类脑浆以后,转化为人形的异星魔种。在吸食脑浆的同时,也继承了脑子主人的记忆,于是用汉语呵斥道:“这是他们的地雷阵,我就不信到处都是,给我冲,就是炸也我炸出一条通道来。 幽冥人指挥着鹿身鸟喙兽,使之群体突出一个三角部,无数鹿身鸟喙兽被驱赶着,不顾生死地冲向地雷阵。 轰轰!反步兵地雷和反坦克地雷冲起一朵朵的烟花,在夜色下分外绚丽。但是好看,反坦克地雷的火焰更加靓丽,但是论杀伤力,还是不如反步兵地雷。每一颗反步兵地雷爆炸的时候,瞬间发射无数碎片,顿时砸到一大批。每一个地雷都会夺走五六个鹿身鸟喙兽的性命。但是他们数量众多,很快就冲开了地雷阵的范围。 “该死,想不到这么猛,跟蚂蚁一样!开火吧,不然来不及了!”我对萝卜丝招呼道,让他赶快操纵遥控坦克开火。 萝卜丝启动了按钮,那几辆坦克轰地吐出夺命的火焰。当初已经设定好了射击单元,都是近地,几辆坦克的炮火几乎覆盖了大半的鹿身鸟喙兽,连那几个幽冥人立时也炸死了大半。可惜这些坦克只是设定了简单的开火装置,对着固定目标开火,无法转动或者抬深,幽冥人发现了这点,指挥鹿身鸟喙兽赶紧越过生命构成的地雷阵安全通道,抢先来到墙壁下,顿时几辆坦克就成了摆设,毫无用处。 “动作比预料的还要快,赶快发动‘火烧赤壁’!” 这时众人都已经到达了墙壁边上了,惊恐地看着鹿身鸟喙兽冲过来,但是超过五米的墙壁,对于这种野兽来说,不啻于无可翻越的深渊,随着我一声令下,大家纷纷把摆在墙壁下的十十升装汽油桶,扔到墙壁外,然后再扔过去几个手雷。 手雷爆炸,产生的火焰引爆了汽油桶,继而又殉爆了事先埋在沙子底下的汽油罐,燃起冲天大火。鹿身鸟喙兽在烈火中不住嘶叫,却无法抵抗等离子的威力,很快被烧成焦炭,从外面飘过来一阵烤肉的香味。但是一想到这些是食人魔兽,总觉得味道怪怪的。 我透过瞭望孔观察,那些幽冥人也想不到鹿身鸟喙兽这么快就崩溃了。虽然他们吸收了人类的记忆,却没有加以利用,经验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根本无法预料现代战争的残酷。 幽冥人的进攻因为鹿身鸟喙兽的全军覆没暂时停顿,过了半夜,静寂无声,突然大地上传来咚咚打雷一般的巨响,我慌忙爬起来,倒吸一口寒气,沙漠地区晚上特有的寒气,甚至差点把我的肺部冻僵。只见前方走过来一头巨大的野兽,将近有十米高,六条腿每一条都有大象的身子那么粗。这只怪物的外形犹如是一个蟑螂,非常可憎,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似乎便是梵度拉。 怪兽在距离我们七八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心里打鼓,悄悄对萝卜丝吩咐,让他把榴弹炮给推过来,到时候,给他们一下子! 怪兽上面的人站了起来,高声喊叫,在沙漠里面声音非常清晰:“想不到你们的抵抗这么有力,还是乖乖地认命吧!迟早你们都会被消灭的,我们神之国度的再次复苏,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我还没有开口,突然身边的林白水叫了起来:“是梵度拉吗?是我啊,你还记得我吗?” 梵度拉一呆,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是你!我非常感谢你在我刚刚孵化出来的时候,全力保护我!但是我们终究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为了生存,要展开你死我活的战争,对不起了!” 梵度拉虽然记得林白水的恩情,但是战争无情。此刻林白水叹了一口气,神情低落,她一直把梵度拉当作女儿一般的,如今女儿去要杀她们了。 我看到萝卜丝和几个人把榴弹炮悄悄地拖了过来,为了防止惊动敌人,甚至不敢动用器械。他们把大炮架在地上,摇动炮管,虽然我们中间没有一个是炮兵出身,但是敌人的距离够近,目标够大,只听萝卜丝一开炮,轰地一声巨响,一颗炮弹打了过去,正中那只怪物,炸出一个大洞。 纵然这只怪物再是厉害,连续挨了几炮之后,就摇摇晃晃地倒了下来,梵度拉吃了一惊,几乎从怪物上掉了下来。那怪物缓缓地蹲下,让梵度拉走到地面。她气得浑身发抖,大声吼道:“进攻,进攻!” 这次除了鹿身鸟喙兽群以外,又增加了蝎虎人,它们身材长挑,弹跳能力惊人,速度极快,飞速地穿过地雷阵安全通道之后,纵身一跃,竟然跳过了五米高的围墙,落在地面上,向众人撕咬。 我大吃一惊,拿起自动步枪拼命扫射,打死了一只,就有更多的蝎虎人跳了进来,我们渐渐寡不敌众。 “撤退,撤退!” 萝卜丝招呼,只有逃到空间较为狭小的军火库那边,才能对付蝎虎人! 我和萝卜丝、三民掩护其他人撤退,因为事先路线老早确定好,撤退极为迅速。一旦进入防御工事里面,几挺重机枪立即开火,扇形的射击范围和恐怖的杀伤力,瞬间将一批又一批涌过来的蝎虎人和鹿身鸟喙兽扯成碎片,地面上绿色的血迹斑斑,到处都是残肢断臂,简直像是阿修罗地狱一样。倘若我们在对面杀的都是人类,恐怕老早就精神崩溃,但是毕竟这些怪物都是非人外形,使得我们没有心理负担。 打了几十分钟,机枪枪管都发红,这不怕,反正军火库里面枪械多的是,我们同时用自动步枪开火,终于抵挡住了敌人的进攻,前方几十米初,尸体堆积地犹如一堵墙,发出浓浓的臭味。 幽冥人不再进攻,天亮的时候,终于全部撤退。我们送一口气,似乎他们对阳光极为畏惧,这可能与他们诞生的星球金星长年被云层遮住太阳有关吧! “已经过了一天了,只要坚持到了今天晚上,直升飞机就会到达。”我鼓励大家说道,经过昨天的激战使得每个人无论精神还是身体上都异常疲惫,但是一想到晚上就能够离开这个鬼地方,顿时又抖擞起来,加紧修补工事,熬到了晚上,联系外面,确定直升飞机将在晚上十点左右到达。 今夜幽冥人再也没有进攻,仿佛放弃了我们一样,这不同寻常,我暗自纳闷,但是与萝卜丝讨论了许久,也没有什么结果,只好准备武器,随机应变。过了半晌,突然听到在军事基地里面传出几声爆炸的巨响,我顿时跳了起来,抬头一看,在军事基地里面黄沙滚滚,似乎是一台拖拉机在沙地上奔驰,期间不时夹杂着人类的惨叫。剩下的人们大惊失色,纷纷转身就逃跑,但哪里是黄沙怪的对手,不刻叫其追上,顿时一口吞入黄沙内,飞溅出如许血水,落在军事基地的水泥地上,顿时化作黑漆漆的一团,异常惊心夺目! 我喝道:“白水,你先走!” 林白水一言不发,转身逃跑。毕竟是老夫老妻,知我心意,并没有罗里罗嗦的生离死别,做事干脆利索。 我知以人类的速度,绝对快不过黄沙怪,为了争取林白水她们逃命的时间,我反而主动迎上去。当然,对付这么一个家伙,我当然不是赤手空拳,我拿起步枪就对着黄沙怪开火,但是这么大的怪物,子弹根本没有用,我心念一动,随手就拎起了一盏汽油灯。那萝卜丝瞟了我一眼,居然也跟了上来,随身拖着一桶汽油,甚是知我心意。 我的作战方法很简单,也很干脆,在那黄沙怪迎面滚滚而来的时候,猛然掷出汽油灯,然后飞快地从侧面打了一个滚避开。汽油灯正面撞上黄沙怪,一受到剧烈冲击,外壳顿时破碎,呈气雾化的汽油猛然被灯芯高温点燃,燃烧速度极快,瞬间产生爆炸。那萝卜丝抓住机会,又把汽油桶扔了上去,火上加油,伤害越发可怕。 那滚滚沙尘戛然而止,伴随着火焰,从黄沙中树立起一个巨大的柱状物体,随后我听见一个类似受伤野兽的疯狂惨叫。 我朝萝卜丝对望一眼,做了一个从文清那里学来表示成功的“ok”手势,与其相顾一笑,紧紧盯住黄沙怪。 那奔驰的黄沙怪停顿下来之后,黄沙尘土逐渐消散沉积,眼前显出一个惊人的怪物。这是一条长约十多米,几乎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虫子,原本的肉色因遭到汽油的焚烧而呈现黑色。 更离奇的是它的嘴巴,犹如一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南瓜花,黄艳艳的,甚是好看。哪知,这肉虫突然张开花朵嘴巴,南瓜花完全开放,里面没有美丽的花蕊,而是一排排犹如刀子一般的利刃,像是链锯一样不住上下盘旋,简直就是一台肉体切割机。 原来它是从地洞里钻出来的啊,当初他们就是这样袭击军事基地的,昨天因为损失巨大,今天就也想来这么一招,想不到萝卜丝在里面埋了很多地雷,顿时吃了不少苦。 那肉虫虽然吃痛,但是显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看见我们两个把它弄成这般德行的仇人,分外眼红,张开尖牙大嘴就扑向地面。 我和萝卜丝拔腿就分开逃跑,以那个低等动物的智商,一时搞不清该追哪个,趁它犹豫之间,原本百米跑只要十三秒,此刻玩命的干活,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顿时跑进了九秒内。我蒙头就径自往前跑,突然一股腥臭味对我扑过来。不好! 我来不及刹车,顿时一个懒驴打滚,翻了好几个跟斗才止住。天空中一闪一亮着幽蓝的光芒,飞碟? 我抬起头,倒吸一口冷气,妈的!这回老子完蛋了,居然遇到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在面前五六米开外的天空中,嗡嗡舞着一只极大的黑甲昆虫,说大,五六米长,几乎有两头牛前后连接拼起来那么大。头顶盖着一层透明的盔甲,和胸部链接在一起,伸出六条长腿,因为处在飞行状态,所以盘旋靠在腹部。那腿上一条条刚毛,就如钢针一般,来一下铁定完蛋。头部更是恐怖,两侧两排好像几十各小电珠集拢的眼珠盯住我,嘴巴一双大钳,咔嚓咔嚓上下合拢,似乎就等着把我夹死。而最为神奇的是它的腹部,居然一闪一闪,放出幽冷的蓝光!让我一开始以为是飞碟。 陆战不行,幽冥人居然排出空战的虫子! 正当我愕然之际,背后轰轰隆隆的巨响一直响彻,离我越来越近,但见那萝卜丝被肉虫追的狼狈不堪,终于逃到我这边来,而我又叫眼前奇异的生物堵住,竟是前后夹击,我们俩一个也跑不了。谁说这畜生没智商? 我和萝卜丝背对背,面前各对着一个怪物,他叫道:“你有什么法子吗?” “屁话,有法子的话我还被堵在这里发闲?” 可恶,前无退路,后无生路,而且手无寸铁,居然遇到这种困境。我苦思冥想,束手无策,陷入无比的绝望中。莫非真是天命注定我要在此归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林白水借此机会终于逃了出去,我心无遗憾。 于是我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但是,为何它们还不抓紧时间吃掉我们? 我猛然张开眼睛,看到虫子们只是在警惕地盯着我们,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攻击,我突然想到一个原因! 之前我跟随一个考古队挖掘恐龙化石,期间搜集了不少侏罗纪昆虫化石,其时昆虫异常巨大,蜻蜓竟有海鸥般大小,而现在陆上最大的昆虫也不过面盆如许。那带队的教授讲道,这是由于昆虫没有肺,全靠气管呼吸,吸氧有限,所以不能长的太大,不然耗氧太多。侏罗纪因为空气含氧量极高,所以昆虫体积增大,到了现代,含氧量减少就不得不变小。 而眼前这两条虫子,竟然有超乎人类想象的体积,那耗氧量一定非常可怕,恐怕就和喷气飞机的引擎一般。但是气管又决定不能有效工作,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 它们在蓄氧,通过静止时候把空气中的氧气积蓄下来,存在体内,待到运动的时候再呼吸。 如此一来,我有主意了! 任何会活动的生命体,都无法对抗火的炙热毁灭力,所以火攻才是王道! 我扭头对背后的萝卜丝问道:“你,有手雷吗?” 图方便,我的手雷都是放在身边,而身上一只不带。 “有!” 他递给我一只。 “打开盖子,拉线下去就可以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动手,增加成功概率!” 萝卜丝这个家伙不简单啊!凭我的直觉,他一定是一个也和我一样,从硝烟弥漫的战火中出来战士,布满了危险的杀气。平常像是冬眠的北极熊一样藏匿利爪,到了危机时刻,终于显现出来,只凭我短短的一句话,就推断出我的作战方略。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混迹在小小的考古队里? 那巨大的肉虫方才追击我们,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与氧气,此刻剧烈地呼吸,补充氧气,以备下一次行动。我慢慢地蹲下来,一边警惕地注视着肉虫,一边悄悄捡起几块石头,突然扬起胳膊,不断地朝肉虫扔过去。 这些拳头大的石头自然对肉虫毫无伤害力,但是一块块都砸在嘴上,即使智商再低的生物都显得不耐烦,张开花朵大嘴,大吼一声! 好机会!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弹开手雷保护盖,拉下拉弦,用力一轮,朝着肉虫的嘴巴扔了进去。那肉虫根本没有料到小小的手雷飞入,不过等下这就是它毁灭的地狱魔门钥匙了! 肉虫即使身躯再是庞大,也属于虫子一类,其基本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因体积庞大显然不能通过体获得大量氧气,必然是通过嘴巴连接气管呼吸,在体内生长一个类似气囊的器官,储存氧气。氧气是化学反应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把手雷丢尽纯氧里…… 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那肉虫的身子像是被一只巨手拿住,往上猛然拉直,突然张开南瓜花大嘴,喷出冲天烈焰,在星光之下,犹如火花一样好看。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我哈哈大笑,那肉虫身躯一节一节凹进去,又突然凸出来,到了与地面接触的尾部,倏然一下剧烈的爆炸,顿时炸地血肉横飞,肉虫轰轰然然倒下。 我们抓住机会,立即转身逃开,回头看去,那飞行的怪虫方才唯恐受到爆炸的冲击,于是向上浮起,此刻咆哮着向我们发动攻击。因其在空中,攻击范围很广,我们几乎没有逃跑的余地,话说间,那飞行怪虫猛然一个俯冲,伸出长长的爪子勾下来,我慌忙一蹲躲避。此刻高个子就吃了大亏,那萝卜丝就被刚毛勾住衣服提了起来,大喊大叫:“快救我!” 我朝地上一看,一个工具箱被倒翻,横七竖八一大堆东西露出,却叫我大喜,随手操起一把太平斧,对着空中的萝卜丝飞去。 那萝卜丝脸色徒然变掉,但是本事不错,一抓手稳稳拿住,往后一砍,斩断飞行怪虫的一只毛腿,从半空掉下来,打了一个滚,在地面上站起来。 那飞行怪虫又俯冲下来,对准萝卜丝发动进攻,后者以太平斧阻挡。 机不可失! 我拿起步枪对着虫子乱扫,但是用处不大,我就飞快地操起一把鹤嘴锄,加快脚步奔向飞行怪虫,约莫三四米的地方,猛然纵身跃起,借助方才助跑之力,竟然一下子跳到两三米高,顿时落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它感受到有人动作,马上飞起,想把我甩掉。没门! 我抡起鹤嘴锄,狠狠钉在飞行怪虫的背脊盔甲上,能够飞行的物体大都不是太重,所以飞行怪虫的盔甲也不是很厚,一下子让我凿穿。这时因为飞起时候的狂风一吹,我站立不稳倒下,一手牢牢抓住鹤嘴锄保持稳定。哪知我的体重加上手劲,竟然就一下子扯下一块盔甲皮来,涌出绿色的恶心液体。 鹤嘴锄受到液体的润滑,缓缓下滑,我另外一只手抓住飞行怪虫的一个凸起,拔出鹤嘴锄,抡起来又砍下去,牢牢钉住,乘势一拉,站了起来。 此刻飞行怪虫吃痛,飞行不太稳定,我眯着眼睛打量,我差不多在十几米的高空。如果下去,只能依靠飞行怪虫,如果跳下去,不摔成肉饼才怪呢! 当下我又抡起鹤嘴锄,狠狠砍在飞行怪虫的背脊上,掀开盔甲,露出内部。里面结构果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当初我并没有看到飞行怪虫有双翅振动飞行,而且这么大的家伙,根本无法展翅高飞,只能靠漩涡发动机或者类似热气球的装置。我扒开里面,一个巨大的绿色气囊鼓鼓而动,我哈哈大笑,一嘴砍下去,猛然喷出灼热气体,几乎烫到我。由此我没有握住鹤嘴锄,顿时身子一震,已经掉下去。 我大惊失色,耳边呼呼风吹,双手胡乱攀抓,倏然握到一条东西,睁眼一看,我抓住了怪虫的一条大腿。 那飞行怪虫不住漏气,犹如齐柏林飞艇一样向下坠落。眼见大地越来越近,我冷不防松开大腿,在着陆的瞬间跳到地面上,连续翻了好几滚,摔地狼狈不堪。摸摸脑袋,除了屁股特别痛以外,似乎也没有另外的伤害。 那萝卜丝看的目瞪口呆,飞奔过来,对准我胸口就是一拳,笑骂道:“好小子,你真不简单,就和动作片电影的英雄一般厉害!有空教教我!” 我哈哈大笑:“哪里哪里!” 我回头看去,那飞行怪虫已经奄奄一息,快归天了。不远处就是断成两截的肉虫,真如做梦一般,瞬间就干掉两个超级怪物,我几乎是战斗天才了。 “救命救命!” 我听到一阵呼救。 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好奇地走到肉虫尸体附近,在它其中的一截尸体断裂处,估计原本是胃,此刻许多囫囵吞枣进去的活人漏了出来,大半都被消化地不成样子,极为恶心。但是在其中,居然还有一个的身躯,蠕蠕而动。他浑身裹满犹如蜜尸上腊一样的物质却发出一阵异香,原来蜜尸就是这样形成的! 活着的人喃喃说道:“救我,救我……” 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哪里还救得活? 陡然眼前暗了起来,似乎天上什么东西遮住了星空,我正要抬起来,倏然一阵白色的亮光,随着一声清脆的轰鸣,我的背后一阵重物倒下的响声。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过去,竟是那肉虫还在蠕动,原来一时不死,此刻想袭击我们。 “幸好及时赶到了!” 一个清脆的响声落下。 我回头望过去,看到一架军用直升飞机在我们后面盘旋,机关炮炮口正袅袅冒着青烟。里面跳下一个人,对我们叫道:“天哪,你们在和什么玩意儿打架啊!” “别啰嗦,快点带我们离开,我可不想吃原子弹!” “没问题,赶快把你们的人收容起来,我们赶快离开!” 我吩咐别人把所有残余的人员收容起来,倒是萝卜丝等着一双碧油油的眼睛问我:“密斯特朱,原子弹是怎么回事?” 我干笑道:“为了让大家安心,我没有说出来,其实明天早上,这里将爆炸原子弹!” 萝卜丝倒吸一口凉气,没有多说话,赶紧坐上直升飞机逃命去。 逃到这里的时候有四十多个人,现在只剩下三十多个,良好的军事素养,使得桃花女人们活下来的更多,她们好奇地搭上直升飞机,当飞机升空的时候,一起尖叫,就是身为领袖的三民也脸色发白,不敢多说半个字。 两架直升飞机升上了高空,这时地面上传来一声怒吼:“我绝对饶不了你们,神之国一定会重新统治整个世界!” “下面还有人,去救她们,不然明天就死定了。” “不必。”我冷冷地说道,“她们不是人,而是那些怪物变的,只有死掉的幽冥人才是好的幽冥人!” 尾声 直升飞机飞快地逃命,飞到天亮的时候,已经飞出了五六百公里,这时为了防备原子弹爆炸产生的电磁波对飞机的影响,因此停到了沙漠上,等候核爆的瞬间。 突然,天空中闪出一个比一千个太阳还亮的光团,几秒钟之后,一团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象征着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死神。西域魔国完蛋了,再厉害,也拗不过原子弹! 雷颂贤擦擦眼睛,说道:“可惜,到最后我也没有找到我父亲的遗骸!”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不必担心,大不了以后我再陪你进去一趟!” 雷颂贤大喜,说道:“太好了!“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对萝卜丝问道:“对了,萝卜丝,你的全名我还没有请教?” “罗伯特是我现在使用的名字,以前我叫约翰.兰博!” “三民,别闹!从我背上下去!” “不,你太狠了。我们桃花人现在损失极大,我们要多生几个,壮大族人!” “死小鬼,有老娘在,你敢碰他一下!” …… 最后,本.拉丹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要是我知道他是十几年后的大魔头,早就把他干掉了,可惜啊! 引子、项羽的宝藏 中国是一个世界性的大国,整体面积与欧洲相当,两者文明产生的时代也非常接近。当地中海克里特岛的居民门在石碑上雕刻文字的时候,中国商代的祭祀,也同样在龟甲上留下文字。漫漫五千年以后,欧洲除了罗马帝国时代短暂统一以外,直至现在为止,依旧四分五裂,诸国林立。而中国有将近两千多年的时间是处于大一统的帝国治理下,两个地方出现如此巨大差异的缘故,首推中国产生了一个不世奇人,他就是始皇帝嬴政,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号称皇帝的君主! 传说始皇帝消灭了他的六个敌对国家,结束了长达两千五百多年的封建时代,他的国土,从东一直到大海,从西到达陇西,与野蛮人接壤,在北方修建了绵延上万华里的长城,将异族驱赶出去,在南方多雨的丛林里,第一次确立了华夏族的统治权。 他修建了世界上最豪华的宫殿阿房宫,他的陵墓即使三十万人花上十年时间,也无法搬离。他为了防止六国贵族复辟,收缴天下的兵器,化作铜汁,铸成十二个金人,矗立在咸阳宫殿前。他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他的功绩,无人可以比拟。 然而他建立的强大帝国,在他死后不到十年,就被反叛者攻破。来自江东的楚国旧贵族项羽,是他帝国的世仇,当他进入伟大帝国的首都咸阳之后,世界上最可怕的暴行发生了! 西元前二零六年,咸阳。 阿房宫的熊熊大火燃烧了整整三天三夜,火焰直冲天际,即使远在百里之外的潼关也看得一清二楚。木材和建筑物燃烧产生的浓烟遮住了天空,使得整个世界仿佛陷入了核冬天一样的可怕境地! “烧吧!烧吧!烧毁这一切的罪恶,让这个丑陋的帝国不留下一切痕迹!” 对着大火放声大笑的将领是名为项籍的西楚将领,他字为羽,日后被人们称为西楚霸王项羽。他的家族是旧楚国的军政世家,在楚国败亡之后,几乎死殆,唯有他的叔叔和他活了下来。项羽对秦帝国的任何事物都非常仇恨,当他的盟友刘邦攻入咸阳,并且安定了关中之后,项羽却屠杀了秦的所有宗室,并且焚烧了咸阳! 远处匆匆赶来一辆车,未待车轮刹住,就从车上跳下一个白胡子的老人,他大概七十多岁,是项羽的亚父范增。亚父,既是仅次于父亲的人。他不仅教导项羽的成长,也是项羽的首席智囊团。 范增脾气暴躁,即使对万人敌的项羽也毫不客气,急匆匆地跑过来冲着项羽大骂:“竖子不可谋!你得到了咸阳,就应该好好经营它!以关中的人口和地势,你将成为继秦的始皇帝之后,第二个统一天下的男人!” “仅次于嬴政?” 项羽厌恶地念叨着这个名字,狂笑道:“我是无人匹敌的英雄,何必要在仇人的家乡建设自己的基业?我讲回到我的老家彭城,在那里,我会成为家乡人万人敬仰的王!” 范增气得不打紧,但是城市已经被焚烧了,人口也已经被屠杀了,将不可能成为未来的都城,既然木已成舟,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他询问项羽旁边的族人项庄:“虽然烧掉了宫殿,但是你们总不会把所有的财宝也烧掉吧?” 项庄洋洋得意地回答:“亚父,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搜罗了足够的金银财宝和美女,即使用大车拉,一千辆大车花上一年也拉不完。我就是奇怪,在我们搜罗金银财宝和美女的时候,刘邦那个家伙,却让萧何把那些御史府的图册全部带走,真是怪人!” 范增吃了一惊,刘邦这个东楚的流氓,想不到志向不小。金银珠宝虽然珍贵,但是对于争夺天下用处不大,而御史府有关国家户籍、地形、法令等图书档案才是最重要的资源。 范增忧心忡忡地看着项羽,他没有子女,一直把项羽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样,而且项羽也是他从小教导出来的,对于他,自己可是非常熟悉,虽然他是一个聪明无比的男人,在战斗方面更是拥有天赋,可是狂妄自大是他最大的缺点。这就如历史上商的纣王一样,两个人的性格太像了,遇上刘邦这种野心家,非常危险,迟早有一天会败亡。他必须及早做好准备。 “项庄!” “在!” “听着,你是项羽的族人,你不会背叛他,现在我有一个任务吩咐给你。你马上去完成。” “请亚父吩咐。” “你马上把搜罗的金银财宝搜罗出一半,然后秘密运回江东,我要你,去建造一个宝藏库——项羽的宝藏!” “什么!” 项庄陡然吃了一惊,然而盯着范增那严肃的眼神,他知道这不是开玩笑。 秘密的宝库在一年后建成,这个宝库的位置只有项庄和范增知道,甚至连项羽也不清楚,所有参与建设的工匠和士兵,都被秘密的屠杀。他们把这个秘密刻在一块金饼上,用神秘的符号记录。 果然如范增所料,项羽和刘邦的战争很快爆发。项羽经过拥有最强大的武力,却始终无法与天下最聪明的张良,以及运用兵法如神的韩信相匹敌。短短四年时间内,他就溃败成山,当时范增已去世,即使他活着,也无法改变历史。 垓下最后一战,项羽的爱姬虞姬自刎,他带领着残余不足百人的骑兵突出重围,途中项庄中箭身亡,临死之前用满是血的手将一块金饼放在项羽怀中,想要说出那个秘密,有了那个宝藏,项羽可以在江东东山再起,但是他伤了肺部,无法说话,支吾了半天,终于瞪着眼睛断气,死不瞑目。 项羽收拢残兵,一直血战到乌江边上,早有家乡人在等候,船小,只能容纳一人,船夫急切地说道:“将军,请赶快上船,我带你回江东,江东的父老乡亲们,永远支持你!” 项羽朝天惨烈的一笑:“当初拉出去的八千江东子弟兵,却只有我一个回来,我项羽没有脸面去见江东的父老啊!” “将军,快走,汉兵来了!” 项羽把项庄给他的金饼扔给船夫,说道:“你回去吧,这块金饼给你作为酬金。我项羽是个英雄,即使死也要像个英雄。” 项羽拒绝了船夫的好意,下马步战,斩杀了百多个汉兵以后,气力不足,他不想死在无名小辈手里,于是挥刀割下自己的脑袋,无头的尸体却依旧屹立不倒。 刘邦听说了项羽的事情后,叹息着用王侯的礼节安葬了他。 刘邦清点缴获的项羽财宝,发现只有当初了一半,其余的一般消失地无影无踪,他早有耳闻项羽有一个宝库,预备今后东山再起,可是即使项羽死了,也没有动用。他秘密地派遣人员在项羽活动过的各个地方寻找,一无所获。他不知道,那个接受了金饼的船夫也不知道,加载着天大秘密的金饼,就落在一个小人物手里,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慢慢掩埋秘密的宝藏,转眼两千多年过去了。 第一章、英雄救美的老套路冒险开端 西元二十一世纪,江东,钱塘江南岸萧山开元明珠大酒店。 高约两百多米的开元明珠大酒店是浙江省内最高的建筑物,不仅高度一流,里面的设备和服务也是一流,今天我就在酒店里,但是坐立不安,因为我现在正在参加一部电影的首映式,这部电影名叫《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讲述一伙盗墓贼的故事,但问题是,我却是一个合法的考古学者。 我叫朱恒淮,当过大兵,打过仗,干死了很多越南猴子,之后我因为我战斗工兵的身份,在退役后从事考古发掘工作,并且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林白水,现任的北京大学历史学教授。我只有小学文化,但是多年的学习和考古工作,并且有几部专著出版,使得我在业界内名声颇为响亮,获得了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教授的头衔和美国哈佛大学东方历史学名誉博士的头衔。 前几天我还在野地里发掘文物,突然被老朋友拉来,说什么参加典礼,过来一看,居然是讲述几个盗墓贼的故事,这可把我弄地哭笑不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盗墓贼非常猖狂,挖掘古墓,破坏了很多文物。我身为珍贵的考古工作者,向来与他们针锋相对,不止扭送过一个盗墓贼进局子。现在居然让我参加这种电影的首映式,相当于让和尚参加狗肉大宴,我坐立不安,另外衣服也是问题。 我身材非常魁梧,一米八二的身高,体重却超过一百公斤,浑身肌肉发达,结实地犹如一头狗熊,因此我的妻子时常说我与其说是一个学者,更不如说是一个摔跤运动员。 因为体格壮硕,我一般喜欢穿宽松的衣服,但是今天出席首映式,自然不能丢脸,穿着订做的西装,感觉浑身紧绷绷,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撕破衣服。 今天相貌上也精心打扮过,平常我的头发和胡子都是不剪的,因为工作忙,没空,今天只好理了一个平头,并且挂掉络腮胡。老朋友见我还是霸气逼人,特意为我配了一副金丝边的平光眼镜,这样看上去文质彬彬,犹如学者的摸样。 等到制片、导演、演员一个致辞,电影剪彩完毕,终于轮到酒宴了,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正好这几天工作太累,不如喝点酒,吃点西餐放松一下,我拿了一杯香饼,正要找一个稍微安静点的地方,突然老朋友带着几个人过来,热情地介绍:“这位就是国内外数一数二的考古学专家——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名誉,被他省略了)朱恒淮朱先生,也是本片的顾问之一!” 我打量过去,是几个主要的演员,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其中之一的主演范雪雪,她年仅十七岁就演了电视剧《珍珠的公主》,讲述乞丐与公主的皇家故事,那段时间天天放,我家那个智商号称超过二百二的女人,天天看,烦死我了。我就奇怪,这么聪明的女人,也会喜欢如此庸俗的电视剧?看多了,我不得不记住这个叫做范雪雪的美丽女演员。 现在她已经二十出头了,个子一米七左右,肌肤雪白,相貌甜美,有狐狸精的称号。今天范雪雪盘了一个哥特式的螺旋发髻,身穿紫色的鱼尾裙,妖媚而不失大方。初始她并不在意我,但是听到“哈佛”两个字的时候,顿时眼睛一亮,问道:“原来朱教授是这么有名望的人啊!” “哪里哪里!” 我嘴巴被香饼和西点堵住了,随口应承了几句。这个范雪雪,我知道她自称智商有一百四十五,外号小天女,喜欢说有她聪明的没有她漂亮,有她漂亮的没有她聪明。最好附庸风雅。 我带着蛋糕和香饼跑掉,丢下范雪雪和我的老朋友,他们不禁愕然,那范雪雪低声问道:“他真是教授吗?瞧那吃相?第一次看我还以为是演反派的恶棍呢!” 我哑然,不过对于这种评价已经习惯了,所以吃饱喝足以后,感到肚子有点涨,就去厕所释放内存,但是连连看到厕所门口放着“清洁中”的牌子。太奇怪了,这种大酒店,怎么会犯如此低级错误,男厕所罢了,连女厕所也一样,两个一起坏了? 我心念转动,警惕心上来,多年的平民生涯,并没有丢失我战斗工兵时期的素质,我顿时发觉女厕所有问题,但是又不能贸然冲进去。 我忽然想到,厕所对面有天窗开着,于是马上跑过去,对面是车库,果然看到一伙男人,其中有几个在外围紧张地守护,而中间一个男人则扛着一个被绑架的紫色衣服女子,正要往一辆商务车里走。 想不到在这里碰到了犯罪场面,说起来,我的拳头很久都没有运动了,开始发痒了。 我伏下身子,借助一辆辆车,悄悄潜伏过去,那伙人已经坐到了商务车里面,正要关门,我忽然窜出去,闪电般地拉住车门。 里面关门的人陡然一愣,透过车窗看到我,脸色倏地大变,正要拉紧门,但是他的力气哪能和我比?我大喝一声,用力拉开门,立时讲他带过去,一头撞到前面的座椅上,昏了过去。 车子里面其他的人似乎惊呆了,直到我穿进车子,才开始有反应,可是迟了。一头狮子窜入羊群是什么结局,就是如此。 我犹如猛虎一样,把车子里面的人拖出来,扔到地上。车子里面的其他人见状,立即从另外的门走出来,将我包围住,一言不发,径直抽出匕首,凶悍地捅过来。 该死!这帮人不是普通的小混混,而是真的混黑道的。 俗话说,好狗架不住赖狗多,纵然如我这种战斗高手,也比较畏惧群殴,双拳难敌四脚。 当下我避开一个人刺过来的匕首,回头就是狠狠一拳,击在他脸上。骨骼破裂的响声和牙齿飞离身体同时发生,那个人重重地撞在地上,一动不动。 你们狠,我更狠。 我狞笑着,因为我是士兵出身,而且打过仗,不会讲什么客气。 我从那个被打倒的人方向冲出去,以车库里的汽车为掩护,分散敌人,制造一对一打斗的机会。只要是一对一的情况下,我稳赢。 很快敌人被我打倒了两三个,一瞬间失去战斗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时有一个敌人凶横地冲上来,他不像那些家伙那么容易对付,我和他交手几招,打了一个照面,不禁失声道:“是你。” “是你!” 对面这个人,是我的老对手胡建军。 他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风头最劲的盗墓贼,无论东北、新疆还是云南,都犯下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盗墓大案。我和他交手过五六次,互有胜负,知道他是一个难缠的对手。他和我一样,也是当兵出身的,也参加过对越战争,手段凶狠残忍,至少有十个武警伤在他手里。到了零零年以后,国家对盗墓打击的越发严厉,胡建军在国内实在混不下去了,据说偷渡去了美国,国内至少安宁了一阵子,想不到此刻他又出现了。 “朱恒淮,我们又见面了,我可是想念你得紧啊!” 胡建军舔舔嘴巴说道。 “我也很想念你啊!” 既然胡建军在此,那么他秤不离砣的伙伴王肥也一定在。虽然对付他们两个我有必胜的把握,但是别忘了这里还有那么多可恶的杂鱼啊! 我当机立断,指着前方叫道:“警察!” 胡建军一呆,我就乘着他这会儿功夫,飞快地钻进那辆车子,拉上车门,闯到前面,伸手一拳,把司机从车窗里打到外面,发动汽车,飞也似地溜了。 胡建军一伙在后面叫骂不已,我洋洋得意,回头看看被绑架的人,她躺在座椅上呜呜不已,嘴巴塞了纱布,我随手扯开,她叫道:“太好了,谢谢你救了我,我还以为会被奸杀呢!” 我听到声音顿时愕然,回头看去,她也呆住了,两人一起叫道:“是你!” 她居然是范雪雪! 范雪雪叫道:“你果然不像教授,其实你是便衣警察吧!” “不是,我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那个胡建军我知道的,他主要以文物盗窃和贩卖为主,至于绑架女明星拍**,他可是向来不屑一顾的!” 范雪雪气鼓鼓地说道:“我怎么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呢?又不是我招惹他们的。不过他们一抓住我,就问我这块金饼是哪里弄来的。” “金饼?” 一块饼状的金块挂在范雪雪脖子上,约莫女人巴掌那么大,看成色,纯度不是很高,并不太值钱,但是上面刻有奇怪的纹路。我只看了一眼,脑中电光火石地闪过一个念头,叫道:“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了!” “为什么啊?” 女人问。 我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说道:“前几天的电视新闻你有没有看?绍兴那边,发现了传说中项羽宝藏的藏宝图,当地的山上有一块石头,上面刻得字符,与你上面的一模一样!” 我身为考古工作者,特别重视这种关于考古发现的新闻,当时看得津津有味,打算过几天前去瞧瞧,看看究竟是不是项羽宝藏的藏宝图。历史上项羽宝藏吹得很有名,但是谁也没有发现过一丝痕迹。 智商一百四十五的女人摇摇头,当然,像她这种明星,要求她关注时事新闻,就如要求只知吃喝的猪关注新闻一样难。 范雪雪看出了我的鄙视,白了我一眼,说道:“这块金饼,是我在欧洲逛的时候,从一个收藏家那里要来的,他祖上来过中国,搜罗了不少中国的文物,说这块金饼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不知道干什么的,里面成分一半是金子一半是铜,不太值钱,就给我了。” 我叹道:“运气真好!天上掉下宝贝,好了,我送你去公安局。” 萧山我不太熟,反正离杭州近,而杭州我还是比较认识路的,因为以前我就在杭州当兵,所以把她送到杭州的公安局去,下了车,陪同大明星一起进去。所有人都愕然看着我们,当然,大明星忽然出现在公安局里面,任谁都会惊奇的。 “我要报案,我差点被绑架了,太可怕了!” 范雪雪叽叽咕咕地对报案的警察说,那警察愕然地看着我们,突然指着我说道:“抓住他,他就是绑匪!” “什么!” 我一呆,定睛一看,看到里面的电脑上,出现一个布告,上面正是我的照片,而文字则注明,有个叫朱恒淮的绑架了大明星范雪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额头汗水涔涔,我可是守法好公民,等我回过神的时候,一群警察将我包围了。 我心里飞快地转动念头,范雪雪明明是我拯救的,怎么一转眼我却成了黑帮绑匪?以胡建军的身份,他还没有这个能耐,但是想见胡建军向来是独来独往,最多带一个王肥,这次有如此多的好手,可见在他的背后,一定有更加强大的黑暗势力。 他们诬陷我是绑匪,无非是报复我坏了他们的好事,一旦我进了局子,失去只有,还不是让他们为所欲为,老子可没有那么蠢! 我眼角瞄了一下,至少有五个警察蠢蠢欲动地围了上来,不过我可真要感谢我自己的决定,没有去萧山的公安局,而直接来到了杭州。因为继承的警察系统,一般都是直接面对凶残的歹徒,所以身体素质和搏击水平要求很高,而杭州的总局里面,还是以文职为主,这些警察大多在三十岁以上,身体虚弱,那是我这个大块头的对手,但是我也不想伤害这些警察,当下大喝一声,扯开衣服喊道:“炸弹!” 随手丢出一样东西。 那群警察条件反射一样地伏到在地面,我乘机溜了出去,回到车上,正要拉上门赶紧逃命,忽然看到一个紫色的影子冲了过来,钻进车子,我定睛一看,叫道:“你来干什么?有警察保护你,我才是被诬陷的!” 紫色鱼尾裙的范雪雪嗔怪地瞟了我一眼,骂道:“笨蛋,连你都被诬陷了,可见他们的势力异常强大,我这个只靠脸蛋的戏子,回去之后还有活路吗?” 我一呆,笑道:“看似你倒不蠢。” “本来就是,我可是有一百四十五的智商!” 当下我便不在废话,赶紧开车逃走,后面的警察亦是叫骂不停。 范雪雪穿上高跟鞋,刚才逃出来的时候,她脱下了鞋子,以便于跑的快些。她凑过来问道:“唉,刚才你扔了什么东西,黑乎乎的,大家都吓了一跳,我没有看清楚就跑了出来。” “你会开车吗?” 范雪雪点点头,我就把方向盘交给她,脱下外套,然后回答:“袖子!” 刚才打斗的时候,紧绷绷的西装终于不堪重负,被撕破了,我就随手撕下一段袖子,当作炸弹扔了出去。 范雪雪哈哈大笑,问我:“下一步怎么办?可以有强大的黑势力在追捕我们呢!” 我思忖了一下说道:“我们索性直接去绍兴,寻找项羽的宝藏,同时可以引蛇出洞,看看这个黑暗势力究竟是什么人在主持。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先得换衣服,你的裙子和我的西装,都不太适合冒险!” 范雪雪点点头,一路上我们尽捡偏僻的小道走,江南地区人口密集,说是偏僻,每个几公里还是会遇到几个小镇的,从杭州到绍兴并不是很远,过了钱塘江之后,我们首先碰到了一个大难题,车子快没油了。 “你带钱了吗?” 我问范雪雪,杭州地区她不熟,因此很快又转给我开车。 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扑闪着回答:“你认为,我这样的大明星,会随身带钱吗?” “这倒是。” “我反倒奇怪,你身为平民,怎么没钱带?我看你已经结婚了,莫非老婆凶悍,河东狮吼,不让你有私房钱。” “胡说,还不是为了救你,衣服被扯破,钱包、手机,一个都没有留下。” “麻烦了。” 车子耗尽动力,慢慢地在当地一个小镇的街道上停了下来,我和范雪雪只好垂头丧气的走了下来。 “咦,那不是《珍珠的公主》里面,饰演乞丐公主的范雪雪吗?” 接上很快有人认出了大明星,范雪雪瞪大那双作为招牌的无辜的大眼睛,不愧是智商一百十五的女人,很快随机应变:“是啊,我是来这里取景的,很快要拍一部新的电视剧。这是……” 她回头瞅了我一眼,生怕被人误会,下定决心地说道:“这是我保镖。” 我的身材,确实适合做保镖。 顿时有一大群范雪雪的“雪菜”围了上来,叽叽咕咕,一米七身高加上有高跟鞋,范雪雪在个子矮小的江南女子中鹤立鸡群,她四下里应付,摘下一只纯金的耳环,对一个看似大妈的女子说道:“不好意思,我的钱包丢了,能不能用这个金耳环向大家换一点钱吗?” 大明星的面子,别说有了金耳环,就是白给也愿意,很快范雪雪用首饰换了一笔钱,她招招手,对我说道:“我去买衣服,你赶紧去弄点汽油。” “还有一件事情。” 我抽空看了一下墙头,中国特色,到处是办证的字样。 “我们要做几个假身份证。你想用什么名字?” 范雪雪一愣,然后俏脸露出一个恶毒的笑容,说道:“就邵薇吧!” 这个人也是一个明星,她们两人在演《珍珠的公主》时候相遇,为了争夺戏份,斗得好生激烈,我也有耳闻。 “你呢,叫什么?” “胡建军。” “就是那个绑架我的恶棍?” 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反正以后做了坏事,由他们两个仇敌背黑锅。 范雪雪去买衣服,我去买汽油和订做假身份证。我们没有照片,这不难,范雪雪的脸网上到处都是,胡建军的脸在网上的通缉令上也到处都是,然后再用电脑加工一下,看得和我们有些像就可以了。 我回到车子那边,范雪雪已经买了衣服,自己也换好了。她头顶戴着一定冒牌的耐克遮阳帽,用蜻蜓眼太阳镜遮住了招牌大眼睛。脱下那套张扬的晚礼服,换上了一件白色的体恤衫,上面用巨大的黑体印着“mlgb”,下身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包着两条小瘦腿,鞋子则是骆驼登山鞋,真不知道这个小镇也能买到专业级别的鞋子。 “malegebi!” 我看着她的体恤衫念道。 “笨蛋,这是英文makelifegettingbetter的缩写,不是malegebi的缩写。糟糕,和你这个野人在一起,我淑女也粗鲁了。” 她递给我一套衣服,说道:“你的块头太大了,衣服比较难找,我只好挑最大的。” 是一套工人的工作服,勉勉强强合身,鞋子倒是非常合适,也是骆驼的登山鞋。这女人眼光很毒,要是以后做不了明星,去卖衣服倒是不错。 只是工人和休闲衫女在一起,总叫人感觉怪怪的。 项羽宝藏的藏宝图所在地是柯岩街道项里村,我们买了地图,一边问人,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那个村子。跳下车子,范雪雪施展一向蛊惑人心的微笑,对着坐在小店门口的大伯们随口撒谎:“大伯啊,我是香港《新闻报》的记者,听说你们这里发现了项羽宝藏的线索,是吗?” 自从六月份的时候发现了项羽宝藏的线索之后,被电视台报道出来,各路记者犹如见了血的苍蝇,一波波地飞来,村民已经是见怪不怪,但是香港来的却还是第一批,果然他们动容了,说道:“香港来的?好啊,你们要看吗?我带你们过去瞅瞅!” “太好了!” 范雪雪跳起来,人情世故,她非常精通,当下花钱四处打点,人人有份,喜得村民眉开眼笑,一下子有十几个人陪着我们上山去看项羽宝藏的遗迹。 项羽宝藏的藏宝图位于草湾山上,这座山是绍兴著名的鲁镇柯岩风景区的一部分,从资料图册上来看,这座山的海拔不过七十多米而已,在江南丘陵地区,只是一个土包!山上没有高大的乔木,覆盖了一层茂密的灌木林,平常村民很少上山,如果要上去的话,必须人工开路。 十几个村民和我们一起上山,初入山,灌木丛就漫及腰部,一位村民在前面一边砍树开路,一边提醒我们注意蛇类,现在是秋天,蛇类正在拼命吃喝,补充能量,预备冬眠。 山越来越陡,越来越难爬,不时就有几个村民打了退堂鼓,灰溜溜地逃回去,只剩下几个常年在山上奔爬的年长村民。等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前面已经不是齐腰的灌木丛,而是横七竖八的竹林,夹带着带刺的荆棘,我们只好匍匐前进。 这种野外探险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比之更加艰险的地方都走过,何况一个小土包?倒是我比较关注落在我们的大明星小姐,初始她兴奋地叽叽喳喳乱叫,走了半个多小时,就闭嘴不说,额头大汗淋漓,到了此刻咬着牙坚持,脸色却已经发白。我忍住笑意问道:“要不要我背你?” “不要小看女人好不好!” 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挤出这几个字,漂亮的脸上到处是泥巴、杂草和树叶,我开始稍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并不是我想得那么无用的戏子。 “找到了,找到了!” 走在前面带路的村民兴奋地大声喊道,指着前面一块大石头叫道:“你们看,这就是项羽的藏宝图!” 这是一块长约三米,宽在两米左右的大石头,大半陷落在泥土里面,四周杂草丛生。大石头的正面被磨平,像是有利器深深地刻入了几道裂缝,每道裂缝有一掌深,两指宽,纵然过了千百年,也没有腐蚀消失。但是图案的表面已经非常粗糙,各个边角非常光滑。 这些裂缝拼成了一个类似文字的图案,但是既不像当时流行的篆文,也不像更加古老的金文,反倒是有点像迷宫的平面图。 村民兴奋地告诉我们:“当年项羽在这里招兵买马,为了训练士兵,铸造了十二面金锣,每一面金锣都是以一半的黄金一半的黄铜铸造,锣大如轮,声宏音清,背面铸有十二生肖图,后来项羽起兵反秦,就将十二面金锣留在此地,秘密隐藏。然后在草湾山刻下字符,只要能够认出这些字,就可以找到十二面金锣了!” 我将信将疑,历史上项羽的基地主要是在如今江苏苏州一带的东楚,楚国灭掉越国之后,以地理方位,将旧时的吴地命名为东楚。秦灭六国,残存下来的楚国贵族纷纷在东楚避难,直至二世反秦。但是项羽并没有来过越地,怎么会留下这种传说呢?是不是项庄曾经来过,因为他是项羽的族人,以讹传讹,便认为是项羽亲自在此训练士兵一样! 我暗自琢磨着,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这个古怪的鬼文字有什么含义,便用假身份证买来的山寨手机拍下了照片,和范雪雪嘀咕了几声,她拿出金饼对比一下,也没有什么吻合的痕迹。 我就让村民带着我们一起下山。走到山脚,一轮金光射过来,太阳快要落山了,这么一天折腾下来,我又累又饿,看那范雪雪,样子更惨,走路都开始摇摇晃晃了。 由于当地并没有住宿的旅馆,所以我们不得不开车到了轻纺城,住宿在那里的旅馆里。这是一家经济型酒店,按照范雪雪的本来意思,大吵大闹,非要五星级大酒店,我瞪了她一眼,叫道:“你还当你是大明星吗?别忘了现在你正在被追杀,一旦住到五星级大酒店,不等于在向别人招手,我在这里,快来杀我吧!” 大明星终于板着脸答应住小旅馆,我们在这家旅馆用假身份证登记。 “胡建军、邵薇,住在一起啊,你们是什么关系,万一遇到警察查房,也可以说得清楚,被当作****可不好!” 当初就已经定下,我们两人住在一起,这样比较安全,有个照应。 “夫妻夫妻!” 一切交道都由范雪雪交涉。 “嘿嘿,说起来你的名字和那个明星邵薇一模一样,但是你的脸很像范雪雪,我都以为是她亲自来我们小店呢!” “嗷呵呵,大家都说我很像范雪雪,甚至叫我去参加明星模仿秀。至于邵薇这个名字,我真恨啊,为什么和那个又肥又痴呆的女人一模一样呢?要是和美丽聪明的范雪雪差不多就好了!” 我一愣,女人在什么时候都不忘诋毁对手。 领了钥匙,我们进入房间,范雪雪迫不及待地跑去浴室,哪知夫妻房的浴室居然是透明的,范雪雪一呆,脸色通红,恶狠狠地盯着我说道:“我要洗澡,你不许偷看,不然我就告诉你老婆!” “切,你那干巴巴的身材,谁要看!等你胸部长大如哈密瓜,或许我还有兴趣!” 范雪雪向我吐吐小舌头以表示抗议,便去唏哩哗啦地洗澡。 房间里配有电脑,我打开之后下了谷歌地球的软件,找到绍兴地区。谷歌地球真是好东西啊!我们野外探测的时候,精彩遇到地形不明,用了这玩意一看就知道,分辨率有的高达十米,因此被我们戏称穷人的卫星测控。 我怀疑项羽宝藏的藏宝图,那些笔画其实是当地地形的略缩变形,因此拿来对比一下,看得我眼花缭乱,也没有发现什么吻合。 “洗干净了,真是舒服啊!” 香喷喷的大明星从浴室里出来,她穿着睡衣,摸样非常家居,一点也看不出就是号称狐狸精的女人。 我站起来,轮到我洗澡了,恶作剧心起,说道:“不要来偷窥我洗澡?” “呸,你那浑身肌肉的身材,看了就叫人晚上做噩梦!” 我哈哈大笑,自己走进去。 洗完澡,两个人的肚子都饿得受不了,小旅馆不提供饭食,我们便去外面的大排档吃饭。我看到有一家大排档在卖德州扒鸡,便去那里,点了扒鸡、大饼和大葱,外加一瓶啤酒,范雪雪胃口大开,笑眯眯地说道:“想不到你这个人还挺有心的,知道我是山东人,老实交代,你老婆是不是这样骗来的?” 我微微一笑:“你想不想被我骗?” “切!~” 大明星脱下了那层耀眼的光环,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邻家女人,脾气倔强,小心眼、贪吃,而且还有口臭——吃了大葱之后的下场,这样使得我对范雪雪的印象好了很多。吃完山东大餐,我们慢慢地走回旅馆,顺便散散步,帮助消化。 范雪雪迈着轻快地步伐说道:“真是惬意啊,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自在了,什么都不用管,也不用理会别人的眼色。” “你们大明星不是很爽吗?就拍拍片子,拍拍广告就可以了。哪像我们干考古的,成年累月地在深山老林里面爬,和僵尸、盗墓贼斗个昏天黑地。” “切,明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表面上很风光,实际上个中的酸楚只有自己才知道。每天的日程表都排得漫漫的,就连上个厕所都要抽时间,坐车基本就是打盹度过。自从成名以来,我还没有尝试支配过自己的时间。这样也好,我被大绑架犯朱恒淮穷凶极恶的绑住了,合同也不用管,因为那是不可抗拒力!” 我无语地摇摇头,我和她基本是两个世界的人,永远没有交点。 “天上的星星真好看啊,一直在大城市,污染太严重,根本看不到星星。” 范雪雪双手绞在一起,仰头凝视天空,过了半晌,她突然叫道:“等等,我有个想法,项羽宝藏的那些横七竖八的藏宝图,其实和天上的星相有关?” 我眼睛一亮,说道:“极有可能!根据传说,宝藏是由范增设立,他本来就是一个研究星相的大师,极有可能用我们想不到的方式来绘制藏宝图。看来你还挺聪明的。” “当然,我可是智商一百四十五的小天女,有我聪明的没我漂亮,有我漂亮的没我聪明!” 回到旅馆,我们重新打开谷歌地球,调到天空项目中,出现了漫天的星相,我将手机拍摄的照片和星相对比,果真非常吻合,稍有一些差异。这很正常,毕竟过了两千多年,星相上也会有一些变化。 我一拍桌子,笑道:“正是如此!” 电脑上的星相可以由我们任意调动方位,但是实际上的在地面观测星相却不可能如此,能够得到这幅星相必定是某个特定的方位,只要找到了这个地方,就可以找到项羽的宝藏。 我用其他天文软件测算了一下,得到的经纬度大概也是绍兴地区,输入谷歌地球之后一看,居然是柯岩! “柯岩,什么东西?” 范雪雪莫名其妙。 “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那可是非常奇妙的地方!” 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范雪雪带有讥讽地说道:“你可是第一个与大明星范雪雪同床共枕的男人啊!” 我本想问你有没有被潜规则之类,但是感觉不好,就懒得说,盖上被子就睡觉。半夜忽听鼾声如雷,我大骇,莫非我鼾声之大,已经连自己也惊醒了?但是仔细一听,却是旁边传过来的,这女人发出很大的鼾声,好像一百头猪在打呼噜。 “吵死我了!” 我肚子有点饿了,索性先下去买点吃的,再回来教训这个女人。我买了一盘红烧肉和一扎啤酒,正要上去,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妈妈的,朱恒淮这个家伙,老是和我作对,累得老子到处跑来跑去。” 居然是胡建军过来了! 我暗暗叫苦,若单单只有我一人,当然可以毫无顾忌地打翻胡建军,冲出去逃之夭夭。不过房间里还睡着一个鼾声如雷的范雪雪,若是那女人落在胡建军手里,绝对没有好下场。 我蹑手蹑脚地躲到玄关那里,进可逃到房间里,退可一下子击倒胡建军,听他们有什么阴谋,跑到这里来。 “住宿!” 胡建军把身份证扔过去,不住埋怨:“真是倒霉,怎么风景区里的宾馆都住满了,只好来这破不吧唧的小地方。” “胡建军?原来你也叫胡建军,真是好巧啊,今天先前就住进了一个胡建军。” 胡建军一呆,没有过多的反应,像他这种同名同姓的多的是。但是唠唠叨叨的前台可以透露出我们的身份:“那个胡建军块头很大,对了,他的老婆好漂亮,长得很像大明星范雪雪!” 胡建军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这时有一个手下跑过来,对着他说道:“老大,我们发现了那辆车子,就停在院子里面,想不到他们居然也住在这里,真是跑到了初一跑不过十五。” 胡建军嘿嘿奸笑,问前台服务员:“请问那两个人住在哪个房间,有空我倒是想会会同名同姓的人。” 我赶紧跑到房间里,推搡睡得像死猪一样的范雪雪,叫道:“起来,绑匪来了!” “干什么啦,让我睡!” 我见叫不醒,心生一计,说道:“经理人来了,今天你还有一个演唱会。” 范雪雪吓得顿时弹了起来,失声叫道:“啊,什么时候,我还没有准备?” 过了片刻她才醒悟过来,满面怒火,我对她喝道:“没时间生气,绑匪们跟过来了,赶快穿衣逃命。” 范雪雪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在我面前脱下睡衣,换上日常穿的那套,我也没有兴趣看那干巴巴没有胸的身体,在她穿衣的同时,我把床单撕成一段段,绑在一起,从窗口放了下去,我们在三楼,不是很高。 我问范雪雪:“能爬下去吗?有恐高症吗?” 范雪雪心虚地点点头,说道:“别小看女人,我拍片的时候,不用替身。” “那就好,我先下去,如果我的体重都可以支撑,那么你绝对没有问题。” 战斗工兵出身,又常年野外探险,对于这种攀爬来说,不值一提,我吱遛一下,花了不到两秒钟窜到下面,向范雪雪招招手,示意她赶快爬下来,我已经能够听到跩门的响声和胡建军的高声大骂。 我没有时间照看范雪雪,立即出发去找自己的车子,果真发现那辆商务车旁边站着两个小喽啰,当下我就毫不客气地一拳一个打翻。再看旁边的车子就是胡建军他们一伙的,嘿嘿阴笑一下,从花坛里抓起几把泥土,把排气管给堵上。 这时我看范雪雪还没有过来,忍不住跑过去一看,只见范雪雪掉在半空中,那胡建军一伙正要把她拉上去,范雪雪吓得尖声大叫。 胡建军发现我也过来了,哈哈大笑:“姓朱的,你救不了这个女人了,今天我就让她陪陪我了!” 我大怒,冲着范雪雪大叫:“你快跳下来,只有两层楼了!” “我怕,我会摔死的!” 顾不得了,我把一个个花盆捡起来,往范雪雪身上扔,要是她再不跳,索性被我砸死算了。范雪雪不住惊叫,终于受不了花盆袭击,一松手,掉了下来,掉在底下装饰用的花坛里,摔个半死,我一把扛起她,溜进车子里面。 胡建军大怒,就在眼前了还让我跑掉,丢尽了他的脸,于是一半的人跳下来追击,另一半人赶楼梯,开车追过来。两辆车前后相差不到半里地,一前一后,追赶得甚是激烈。忽然后面的车子里面冒出一股浓烟,使得他们不得不停下来,胡建军狼狈不堪地跳下车子,不住咳嗽,回头一检查,才发现排气管被我堵上了,气得不打紧:“姓朱的,我和你没完!” 然而此刻,我已经和范雪雪安安稳稳地逃开了。 范雪雪气得要死,不住捶打我,骂道:“都怪你都怪你,差点杀了我,你知道吗?掉下来的时候,屁股很痛!” “反正你屁股大,肉多,不会有事的。总比那个胡建军强奸好。” 范雪雪生完气,问道:“那么接下来我们去哪里?连个安稳觉都没得睡!” “连夜去柯岩吧,因为我突然想到,我们根本没有删除电脑的记录,以胡建军的聪明才智,迟早会知道我们去哪里的,因此动作越快越好!” 从轻纺城到柯岩并不是很远,大概二三十公里左右,我们驾车飞快地赶到柯岩,在夜市里购买了一些工具,跑去位于鉴湖公园的柯岩。公园晚上并不开放,我们避开保安,如同做贼一样溜了进去。 范雪雪偷偷笑道:“看你轻车熟路,以前一定没有少做,原来大教授也不是个清白人。” “记住,我可是当兵出身的,当年打越南猴子的时候,比这还手脚灵快。” 他们向柯岩进发,在夜幕下,远处渐渐出现一条矗立的高大黑影,仿佛一个巨大的蘑菇立在地上。今夜月亮半圆,月光淡淡,待到凑近那条黑影,范雪雪才惊讶地叫道:“这就是柯岩吗?好神奇啊!” 的确,眼前的柯岩,不禁叫人赞叹自然的鬼斧神工。柯岩是一座将近三十米高的巨型石柱,平地而起,形体曲折。叫人惊奇的是,柯岩顶部宽约十多米,而底围仅有四米,头重脚轻,耸立如锥,甚为壮观。柯岩顶部古柏苍翠,虬枝横斜,据说考证树龄已逾千载。 范雪雪问道:“难道宝藏就在这里吗?我看这块石头就是全部是金子,才差不多算是一个宝藏。” 我笑道:“估计柯岩上面藏着的秘密,只能算是一个中转点,我们还得寻找下一个地方。” 我拿着买了的工具,都是一些攀爬之类的绳子、钉锤、安全帽,因为担心惊动保安,所以我不敢用灯,这对于攀爬来说,难度增加了不少。 范雪雪鼓励地对我说道:“小心,我在下面等你。” 这小娘们还挺有良心的!我点点头,冲她笑笑,竖起拇指,表示非常有信心。我绕着柯岩走了一圈,寻找最佳的攀爬路线,确认了攀爬点之后,就举起钉锤,砍在柯岩上,牢牢钉住,用力一擎,便把自己拖了上去,用脚踩住岩石的突出部分。 柯岩头重脚轻,仿佛一个倒立的锥形,如果直线攀爬的话,因为是仰角的缘故,难度很大,我就转换方式,采用一条螺旋的路线,缓缓绕上去。这柯岩属于海底沉积岩,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风化非常厉害,我估计如果没有人工保护,不出一百年便会自然倒塌。但是风化岩也给我造成很大麻烦,我身体很重,往往踩住一块岩石,就会突然断裂碎掉,好几次都差点掉下去。同时黑夜中一点也看不清,难度更大,这短短的三十米高度,我差不多花了平常五倍的时间,才勉强爬上顶端。 到达了顶端,有一个好像坟包一样的岩石,表面非常光滑,应是风化地比较厉害。按照之前的推测,柯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就是宝藏的,因为它的体积太小了,只有可能存在宝藏的线索。我打开手电筒,唯恐保安发觉,调到了最小档,开始四下里寻找项羽宝藏的线索。忽见那块坟包一样的巨岩上,有一块被人工磨平的痕迹,上面隐隐约约似乎刻着什么,顿时大喜,赶忙凑过去一看,顿时浑身的血液都开始倒流。 该死!上面的刻痕看起来是有如草湾山那边一样的星相图,可是因为年代久远,竟然腐蚀不堪,根本看不出有什么! 可恶啊!居然白来一趟,所有的线索都断掉了! 我垂头丧气,正要打算离开这里,忽然又看到刻痕的旁边隐约刻着一排歪歪扭扭的小字,因为被杂草遮住了一时没有看到。那排小字是楷书,而不是秦时流行的篆书,显然是后人留下的。 “山阴人张玫觅项羽宝藏探柯岩乾隆十九年六月初六留。” 我顿时心念一动,想不到还有前辈,比我们早就开始探索项羽的宝藏,他会不会留下一些线索呢? 我定下了计划,转身离去,想想看,又把这排小字刮掉,省得胡建军看到了,抢先一步。 下去就容易多了,我在巨石上绑了一条绳子,然后顺着绳子缓缓滑下去,接近地面,却听到几个人在说话,心头一紧。 “喂,兀那女子,你来这里干嘛?不知道公园晚上关门的吗?没有交门票,罚款罚款!咦,你好像那个演《珍珠的公主》里范雪雪?” “呵呵,我本来就是范雪雪。” “啊,大明星,你来这里干嘛?” “这个啊,我告诉你,我来拍戏的……” 我松了一口气,以那女子撒谎的口才,绝对可以瞒过那人。 不刻范雪雪就笑嘻嘻地为保安签名,送走他们,我就从黑暗处走出来,范雪雪介绍我说是保镖,保安就欢送我们离开,临走之际,范雪雪突然想到一点,对保安说道:“对了,明天可能会有一个男人过来,他大概长得这样……” 范雪雪描述了胡建军的相貌。 “他是也是一个演员。导演会把摄影机藏起来偷偷拍摄,到时候拍的戏是那个演员被人淋狗血、泼屎尿、扔臭鸡蛋,我们需要很多群众演员,届时你多叫几个人,一起朝他淋狗血、泼屎尿、扔臭鸡蛋,越多越好,拍好了,我送你一张有我签名的照片!” 我忍不住想笑起来,范雪雪看似漂漂亮亮,龌龊的心思一点也不差,胡建军要倒霉了,大庭广众之下他绝对不敢发作,因为他还是一个通缉犯。 “怎么样了?你爬上去后。” 范雪雪上了车之后问我,她非常关心项羽宝藏的事情。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有点麻烦。” 就把藏宝图被毁坏和张玫已经开始探宝的事情说出来,范雪雪思忖说道:“历史上好像并没有项羽宝藏被发现的记录,所以张玫还没有发现,但是应该会留下一些资料,我们回去之后查查。” 今天已经太晚了,何况两人都没有休息好,体力不支,不利于明天的活动,所以我们找了一个僻静安全一点的地方,在车上就过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我迎面就看到一个蓬头怪物,顿时吓了一跳,叫道:“你是谁?” “嗯?你叫我吗?” 范雪雪打着哈欠说道,还没有睡醒。我叹道,没有梳妆打扮的女人真丑,不愧是之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 简单吃了一点当地的小吃当早餐以后,我们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能够无线上网的那种,防止信息泄露。经过查询才知道,张玫是清代乾隆年间绍兴当地的一个举人,家里有钱,又懒得读书做官,最喜欢效仿徐霞客到处旅游,自号霞客居士。他对各种民间故事和传说非常感兴趣,尤其是项羽的宝藏。于是四处寻找,也亏得他毅力惊人,在草湾山发现藏宝图之后,探到了柯岩,之后又根据藏宝图到了另外一个神秘的地方,可是回来之后就大病一场,家人询问,张玫支支吾吾,只说遇到了可怕的事情,不到一个月就一命呜呼。家人认为他鬼迷心窍,非常晦气,于是将他所有探宝的东西统统都烧掉,剩下没有办法烧掉的,扔进棺材陪葬。 网上能够找到的信息就是这些,再多的就没有了,最关键的信息,张玫究竟去了哪里,遇到了什么,却没有说出来,不禁令我恼火异常。但是看了最后一段话,不禁心念一动,还有一些东西跟着张玫殉葬了,说不定现在还保存着。比较张玫死了不过两百多年,绍兴地区的棺材一般习惯放石灰,具有极佳的防腐作用。 “喂,大明星,我们有新的事情了,我们要去盗墓!” “盗墓,真的,太好了!” 一说到盗墓,范雪雪顿时两眼放光,射出惊喜的神采。这不像一个人正常的女人,正常的女人应该害怕地缩起来,而不是兴奋异常。 我奇怪地瞪着她,范雪雪龇牙说道:“好歹我也拍过电影,就是关于盗墓的,但是那都是假的,所以我对真正的盗墓非常有兴趣。大教授,同去同去!” 寻找张玫的坟墓还是废了一番心思,按理说张家是绍兴大族,族人都葬在一个地方,号称族坟。但是张玫怪诞不经的行为,以及遭遇鬼神暴毙的传闻,使得张玫不被张家人接受,他的坟墓被扔到了距离张家祖坟十多里外的一个荒郊野外。这样也好,因为张家的祖坟毕竟位于人口密集的江南小镇附近,被人撞见大明星和大教授合伙盗墓可不好,至于荒郊野外就容易多了。我们大白天地大摇大摆过去,也没有人管! 不过盗墓的工具搜罗起来却非常困难,我手头并没有任何一样趁手的家么,而前去购买专业的考古、地质工具,又担心被人察觉,毕竟考古和盗墓都是一丘之貉,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身为考古工作者,我在对盗墓分子技术水平佩服的同时,非常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一般盗墓分子,挖开坟墓以后只拣取那些值钱的金银珠宝和瓷器,然而另外更加珍贵的尸骸、绢布等文物,因为难以出手,就地舍弃,往往造成重大的破坏。反倒是胡建军这个盗墓高手,叫我暗暗敬佩,传说他出身于国内的著名的盗墓流派,有一套行规,只拿一两件最值钱的东西,事后还要将坟墓完好地填埋,这样破坏稍小一点。但是他专门针对大的坟墓下手,不禁叫警察们头痛起来,据说跑到美国以后,不止一次打过林肯坟墓的主意,要不是守卫森严,中国盗墓分子可真是要扬名天下了。 没有办法,我只好弄了一些农具,比如铁锹、锄头等,这样谁也不会怀疑我了,洛阳铲则现场用竹子做了一把。首先砍下一段三米长、手腕粗的竹子,修去枝叶,然后在竹子的每一节都向下斜砍一个口子,这样就差不多了。 张玫的坟墓过了两百多年,地面的坟包差不多都被填平了,只留下一块字迹模糊的墓碑,我们正是借着这块墓碑才确定张玫的坟墓。 发掘之前,按照规矩先祭奠了一番,申明这不是存心挖他的墓,而是有急事。事毕一定多烧值钱,若无后人祭祀,则清明重阳,不会忘记。 我将竹子洛阳铲用锤子敲入地下,然后拔出来,斜砍的口子带着泥土,我观察了一下,非常满意,张玫的坟墓在地下两米处,泥土干燥,覆盖了一层草灰,棺材都保存地非常好,那么里面的东西肯定还在了。 我是男人,又力大,干起了苦力,用铁锹把土给挖起来,范雪雪当然也不能光做拉拉队,她得把积累的泥土清楚,不到片刻范雪雪就累得腰酸背痛,骂骂咧咧。这娘们,以为盗墓就是书上写的一样,跑去深山老林,随便找一个洞,打倒僵尸啊,怪物啊,就找到了无数金银财宝。哪有可能,这不是电影,这是现实!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干苦力吧! 不过好在张玫的坟墓也不是太深,由此可见张玫在其家族中的声誉,不仅没人祭祀扫墓,甚至连坟墓也是胡乱挖了一个洞。 棺材露了出来,表面发黑碳化,但是整体保存非常完好,我向范雪雪要来了鹤嘴锄,钩住棺材盖与棺材结合的缝隙,大喝一声,用力往上拉,只听咔嚓一声,棺材板被我整个儿掀了起来,我猝然不及,也跌倒在地上,好在都是柔软的泥土,也屁股也不用担心。 但是,棺材板甫一掀起,一个黑影猛然弹起,范雪雪吓得尖声大叫:“僵尸,僵尸!” 我哭笑不得,打开棺材以后,诈尸是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在一些没有腐烂透彻的尸体上。由于棺材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尸体腐烂以后,放出气体,气压增大,猛然打开棺材盖,内外气压不一致,就把尸体弹起来。最猛的时候,甚至还有把尸体的脑袋炸飞。 范雪雪吓得魂不附体,过了半晌看到我像是在瞅着傻瓜一样地瞧着她,顿时恼火之极,啐了我一口:“怎么,我想表演一下女主角在遇到僵尸时候的反应,不行吗?” “演技非常出色,和真的一样,我觉得可以拿奥斯卡了!” 我回头打量僵尸,这具尸骸浑身发黑,衣服已经尽数腐蚀,露出光秃秃的身子,他的肌肤萎缩,有一定程度的腊化,面部表情扭曲,嘴巴哈大,露出尖尖的黄牙,干枯的舌头伸了出来。头顶盘着一条证明他那个时代的辫子,依旧完好。 我稍等了一会儿,等到棺材里秽气全部散尽,戴上橡胶手套。虽说埋了几百年,细菌都死光了,但是尸骸产生的毒素还是会对人的皮肤有一定恶劣作用。据说马王堆出土的女尸,尸水就让不少工作人员的皮肤脱落。 我双腿撑在棺材外的泥土里,没有伸到棺材里,防止破坏里面的殉葬品,然后扶着尸体,四下里寻找有用的东西,一件件递给外面的范雪雪。这些陪葬的物品大多是张玫当年的生活用具,比如毛笔、砚台等等,却没有我要的文字资料等。我搔搔脑袋,麻烦了,这样永远找不到项羽宝藏。 忽然我发现棺材下面的草灰层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埋着,鼓鼓囊囊的,于是我叫了一声:“大明星,帮我一下。” “干嘛?” “帮我把这具尸体扶一下,我到棺材底找找东西。” “啊,要我扶这么恶心的东西?” “嘿嘿,我就知道,胆小的女人……” “谁说的!” 相处了几天,我摸透了范雪雪的脾气,她为人倔强,又好出风头,最受不了激将法。 范雪雪过来扶住尸体,但是脑袋却撇向一边,唯恐看到这具尸体。 我跳到棺材下面,小心地扒开草灰层,在里面发现有一个用油纸包裹,触感质地柔软,不像是金属木器,反倒是书籍之类的。我拿了出来,跳出棺材,发现范雪雪还是撇开头,逼着眼睛不敢看尸骸,就说道:“可以了,大明星。” 范雪雪慌慌张张地推开尸骸,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我慢慢地揭开包裹的油纸,终于露出了里面的庐山真面目,原来是几卷书籍,但是正面没有书名题字,我疑惑地翻开一页,里面的文字都是手写体,而且写得颇为简单快速,细看竟是一本日记,记述了一个人在某地旅游的经历。我顿时心跳加快,莫非这里张玫的游记吗?他不是效仿徐霞客,极有可能也像他一样写下了所作所为的经历!我急急忙忙翻下去,寻找他前往某个神秘地方寻找项羽宝藏的资料! 张玫的日记是按照日期排列,一笔笔记下来的,我记得他是在乾隆十九年六月初六登上柯岩,那么前去神秘的藏宝地点探宝,应该在此之后。我兴奋地赶紧翻下去,找到乾隆十九年六月初六的日记,日记本也快完结了,页数所剩无几,接下来的最后几页,就是他在藏宝地点的所见所闻了。 我不禁呼吸加快,深呼吸了一口,才扼住颤抖的双手,然后翻开下一页,低头就印入一行字“乾隆十九年六月十七余前往某某……” 我不禁一愣,关于地点的字样,竟然被人用墨笔给涂黑了,什么也看不到。我慌忙翻下去,接下来的几页,直到最后,所有记述地点的字样,都被人给涂黑了,看不清什么字。该死,这是怎么搞的!一直到我看见日记最后一排字,才稍稍明白,这个将地点字样涂黑的人,就是张玫,他写道:“余所历之事,蔚为可怕,俨然阿鼻地狱一游,危险之极。倘若后人按图索骥,不免为余所害,是以将所有地点抹去。慎之!慎之!” 张玫在那个神秘的藏宝地方遭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如此惊恐失策,不惜将地点抹去,不让后人知道,唯恐他们也受到意外伤害。我心中好奇之极,翻开日记读下去。 “你看到了什么?” 范雪雪好奇地问。 我点点头,说道:“我念给你听吧!” 由于张玫是举人出身,文采斐然,全是文言文,没有标点符号,我就根据句读,翻译成白话文,念给范雪雪听。 以下,就是张玫的可怕遭遇: 第二章、张玫的可怕遭遇 初六的时候,我登上了柯岩,找到了掩藏在乱石堆里面的藏宝图,根据星相的观测,我确定了那个地方,在某某。我很兴奋,想不到能够在有身之年,第一个破解项羽宝藏的奥秘。 第二天,我马上赶回家,准备好一辆马车和旅游的物品,准备前往那个地方。家里人不放心,叫我带上两个仆人,一个名叫阿达,是打杂的。还有一个叫阿南,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壮丁,就是路上遇到土匪,也不用担心。 我们三人坐着马车,沿着官道往南走,大概走了十多天才赶到那里。 (这时我暗想,他们是往浙江南部走的,只能走陆路,路程在十多天左右,应该在现在的温州、丽水一带。) 我交游甚广,那里也有我的朋友,当地的县令,便是我是同窗好友,听说家乡有老乡过来,非常高兴,前来接待我们。我们在客栈住下,晚上洗尘吃酒宴,酒过三旬,那位朋友就问我:“子瞻(张玫字),这次来某某,是不是又来游玩啊?” 我想寻找项羽宝藏,还是要他帮忙,至于宝藏里面有什么东西,我并不是很感兴趣,而是出名成就,才是我最大的愿望,于是我就将寻找项羽宝藏的事情告诉了他,并且请他帮忙,派人带我前去某某山。 朋友脸色陡然变掉,惊地酒杯都掉下,我连忙问有什么不妥?那是朝廷禁地,还是其他缘故? 朋友四下里张望,看没有人,就低声对我说:“那里有鬼!” 我哈哈大笑,说道:“亏你还是孔门的门徒,岂不知,子不语怪力乱神。” “这是我亲眼所见,绝对没有半句虚言!” 他把事情详细地说来:“你要去的某某山,自古以来,就是一座鬼山,六七月份,时不时地就有一群鬼从山里钻出来。六七月份的时候,恰好是鬼节时分,因此有人就说,某某山其实直通冥界,每到六七月份的时候,冥界大门开启,阴阳路打开,便有一群鬼逃出来,在山里作祟。我刚刚来的这里的时候,也和你一样,根本不信这套,就当是山民愚昧,胡说八道而已。因此,我特意带上几个衙役,前去一探。那山地势甚高,终年云雾缭绕,不时有闪电划过。我到了那里,恰好遇到鬼门打开,一群鬼在云雾中奔跑。初始我以为只是幻觉,待我凑近,竟然发现那真的是鬼!那群鬼有着人的摸样,但是浑身上下鲜血淋漓,面目狰狞。他们在前面跑,后面还追着一群地狱的将士,持刀要将他们追回地狱。我不敢过份接近,只是远远地看着,所以那些鬼也没有来理我。然后地狱的将士,将众鬼赶进一个山洞,就再也不见了!我当时吓得魂不附体,回来之后就大病一场。” 朋友面色凝重,看似不像在撒谎,然而问我:“听完我的叙述,你还要去吗?” 我坚定地点点头,说道:“我还要去!”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我就知道阻止不了你。我派人将你带到某某山的山口,若是你三日之后还没有出来,我便只能向你家报丧了!” 我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什么鬼神,都是人类的幻觉。我也看过一些人的的书,他们就指出,很多人看到的鬼,其实都是心理暗想的。若真有鬼,也不必害怕,这些鬼如此遮遮掩掩,是他们怕人罢了! 这个县多山,山路崎岖,朋友派了一个年长走惯了山路的衙役带我们三个人去。为了以防万一,朋友还建议我带几把刀防身。我摇摇头,若是真有鬼,刀子有用吗? 衙役带着我们走了好几个时辰的山路,才赶到某某山,那座山终年云雾缭绕,湿气颇重。在山的入口处,立着一个土地爷,到那里衙役就说什么也不肯带我们进去了。他说,万一在里面遇到了鬼怪,而又来不及逃出来,就在山里找到一座地藏王菩萨庙,他会保佑你们的。 我便向衙役告辞,他并不会马上离开,而是在当地山民家住上三天,一直等我们回来才会回去,倘若三天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回来,他就回去报丧。 我和阿达、阿南两人,带着工具是食物就走进了山里。山的地势向下倾斜,我们必须先走进一个山谷。到了山谷里面,四周云雾缭绕,湿淋淋的,伸手不见十指,我们三人担心失散,就用绳子绑在每个人的腰上,然后约定若是失散,就大声地呼喊对方的名字。 我们看不清路,但是幸好我习惯随身带上一个司南,这样不至于会东西南北分不清。我们从东面走进去,一直往西走,明明在山外太阳猛烈,但是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一丝阳光,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这里没有高大的树木,空旷的平地上,只长着一些嗜湿的苔藓植物,也看不到一个动物,或者它们留下的痕迹,仿佛这里是死绝之地一样。我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开始有点后悔没有听朋友的劝告了。 我们从县衙走到某某山就花了大半天的时间,走进去不久,天色就开始暗了下来,于是我们三人就地安营扎寨。阿达搜罗了一些苔藓,想要点火生起来,但是这里的湿气实在太重了,怎么也点不着。天色又暗的很快,我们没有办法,就把灯笼点了起来,幸好蜡烛还是能够抵抗一些雾气的。 靠着微薄的灯火,我们吃完干粮,就入寝睡觉。阿南拿起刀子,守在旁边,替我们看夜。上半夜归阿南,下半夜阿达。 我走路太累了,就很快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张开眼睛,天色还是灰蒙蒙的,却是阿南将我摇醒,他惊慌失措地说道:“少爷,少爷,阿达不见了!” 阿达不见了!我一惊,霍然惊醒,发现阿达的行李物品还在,因为不可能是逃走,再说他做了多年的仆人,忠心耿耿。 我和阿南马上一人一把刀拿在手里,四下里寻找阿达。湿气有一个好处,地上的泥土也非常软,踩一脚就是一个脚印。我们找到阿达的脚印,偱了过去,在雾气中远远看到一个奇怪的人影。他跪在地上,头朝下,屁股撅了起来。 凑近一看,果然是阿达,但是他已经死了,死得非常离奇。口鼻流出鲜血,眼睛瞪得大大的,他的裤带还没有拉上,似乎在出恭。但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把他活活吓死了。 “少爷,这里有鬼,我们赶紧离开吧!” 连胆大的阿南都开始害怕起来。不行,我还要找到项羽的宝藏,我不能马上离开。我喝令阿南,世界上没有鬼怪,只是阿达有心疾,出恭的时候用力,心破了才死掉。 但是我知道这个借口也不能撑多久,所以我们要趁着白天,赶紧找到项羽的宝藏,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也觉得这里越来越阴森可怕,仿佛真是冥界的出口一样。 即使在白天,某某山也是阴风阵阵,吹得人浑身起疙瘩。我们暂时把阿达的尸体放在远处,等回来的时候带回去。我和阿达轻装上阵,只带了必要的东西,赶紧去爬山,这里看不到星星,我也不知道究竟真正的星相是在哪里。我怎么找到项羽的宝藏呢? 没有了阳光,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似乎又渐渐地黯淡下来,我心中开始恐慌,是不是应该马上离开呢?但是即使回去,也来不及赶在天黑之前离开。就在我们惴惴不安的时候,忽然电闪雷鸣,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随后一阵阴风怒号,有无数人凄惨的叫声响起。我的眼睛越来越大,我竟然看到鬼来了! 前面飞也似地跑过来一只鬼,他相貌狰狞,面部皮包骨头,几乎可以看到了骷髅。他蓬头乱发,满面血污,张开大嘴,露出黄澄澄的牙齿,浑身衣衫破破烂烂,赤着脚尖啸地向我们奔来。之所以我认定他是鬼,而不是人,是因为他居然是浮在半空中的! “鬼啊鬼啊!” 阿南终于吓破了胆子,丢下刀子,连滚带爬地逃命。我也吓个半死,不禁跟着阿南跑过去,但是他跑得很快,我怎么也追不上,很快他的身影就消失在浓浓的大雾中,而那只鬼依旧在我们后面紧紧追击。我更加害怕了,跑得更快,忽然前面传来一声惨叫,那是阿南的叫声,他已经遇害了,被鬼捉住吃掉! 我魂不附体,倏然脚下一滑,滑了下去,落到一条狭缝里,我摸摸地面,似乎有很多圆鼓鼓的东西,此刻天色还没有完全黑,我定睛一看,几乎吓死,地上全是骷髅头,密密麻麻,填满了整座狭缝。这里就是鬼窟,鬼吃人的地方。 那鬼尖利的叫声在我们耳边响彻,我想也不想就爬了起来,不知道往哪里随处跑,这条狭缝很长,天色暗了下来,鬼越来越多,不住地在我头顶跑过,我心中越来越怕,突然看到前面有一块斜坡,赶忙顺着斜坡爬了上去,在我的眼前,竟然出现了一座庙宇,匾额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地藏王菩萨庙”! 太好了,有地藏王菩萨保佑,我就不用怕鬼了。 我拿出全身的力气一头撞进庙里面,庙规模不是很大,里面树立了一个地藏王菩萨,两侧是十殿阎罗王。我躲进庙里,外面的鬼哭鬼笑更加厉害,孤魂野鬼从地狱里跑出来,四处捉人。那一个个狰狞的恶鬼四下里徘徊,直到猛然之间,一队队身穿盔甲的鬼武士跑出来,捉拿厉鬼,拿剑将鬼一个个杀了,鲜血流出,尸体扔进鬼窟。 我赶忙缩进地藏王菩萨庙,口中不住念叨《不动明王咒》,那厉鬼的尖叫响彻一夜,却始终没有一只敢进入菩萨庙。到了第二天早晨,我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地面上什么痕迹也没有,根本看不出有厉鬼肆虐,鬼武士杀鬼的痕迹。 我已经吓破了胆子,慌慌张张地顺着脚印返回,等走出某某山的时候,我几乎动都不能动,那衙役正等着我,见到我大骇,问道:“少爷是鬼还是人?” “自然是人!” 回去之后,朋友见我神色不对劲,见到了不得了的景象,开了几幅药方,又叫和尚道士做了几场法事驱鬼,但是我还是大病一场。他没有办法,只好派人将我送回去。 回到老家之后,我夜夜梦到鬼怪,身体日益衰弱,我知道我不行了,因为我冲撞了鬼神,不能活下来。某某山实在太可怕的,这不是人类所能够去的地方。假如有后人看到我的东西,千万不要去那里!非常危险!切记,切记! 第三章、寻找项羽的宝藏(上) 这就是张玫的全部记述。 即使在燥热的季节里,范雪雪还是禁不住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凑到了我身边,甚至我一低头,就能闻到她身上香水和汗臭混合的味道。 听完我的讲述,她失声尖叫道:“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 我耸耸肩,说道:“我不清楚,不过我可不相信世界上有鬼!” 范雪雪张望着四周,天色已晚,夜幕降临,在一团漆黑的山路上开车非常危险,因此我们留了下来。我点燃一堆柴火,噗嗤噗嗤燃烧,再远处就是张玫的棺材和僵尸了,刚才忙着看他的游记,所以暂时没有把他安葬好,于是僵尸就矗立在棺材里。范雪雪盯着那具僵尸的影子,瑟瑟说道:“我觉得这里也好可怕,荒山野岭,孤坟野鬼。” “也对,我应该把前辈探索者给安葬了。” 我拿起铁锹,提着汽油灯走了过去,把灯放在一边,先合上棺材盖,再填上土,费了半个钟头时间,回去的时候范雪雪老早钻到车子里去了,我就丢下工具,回到车子里面休息。 范雪雪正在翻阅张玫的游记,眉头皱地紧紧的,对我叹道:“直到最后,张玫还是没有透露项羽宝藏的真正所在地,可恶啊!” 我狡黠地说道:“张玫的游记是分好几天断断续续写完的。在当地撰写的时候,毛笔必然会将当地的灰尘带入墨迹里面。每一粒灰尘,都是独特的地质资料,只要我们能够分析一下这些灰尘,就大致能够确定张玫去了什么县。然后再打听一下当地的鬼山传说,即可找到项羽宝藏了。” 范雪雪眼睛一亮,笑道:“真的?好神奇!” “只是我们没有这种仪器,所以必须向我的老朋友请求帮忙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杭州。” 范雪雪点点头,今天晚上我们就在车上过夜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昨天搞得脖子很酸,所以还特意买了一个可以靠在座椅上的枕头,这样舒服多了。商务车的车座很多,我和范雪雪各占一排,正当我迷迷糊糊的时候,怎么感觉耳边呼噜如雷,张开眼睛一看,却是范雪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抓住我的胳膊睡觉。 “喂,你过来干嘛?放开我的手,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有意见吗?只许你老婆牵你的手,不许我牵吗?” 那倒不是,我女儿有时也喜欢牵。 范雪雪这娘们,八成是听了张玫的可怕经历,被吓坏了,所以就靠在我身边壮胆。我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忍受霹雳呼噜。 第二天,我们就前往杭州。不过我现在还是一个通缉犯的身份,范雪雪也不见得光明正大,所以我们把车子停在僻静的地方,然后化妆之后潜入朋友所在的学校杭州中文大学。我这个朋友他比较擅长历史和地质学,手头又有仪器,绝对可以帮忙。他叫王峻山,比我大十岁,因为经常接触才认识。 我偷偷摸摸地来到他的住处,甫一打开门,他看到我就叫道:“你疯了吗?听说你绑架了范雪雪,正在被通缉!” “说我吗?” 范雪雪摘下眼镜,吐吐小舌头。 王峻山稍微一愣,显然不能意识怎么回事,人质居然和绑匪合作。 “先进来吧!” 他面无表情地把我们带进来。 我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然后就请他帮忙,化验一下墨迹上面灰尘的属性,然后对比浙江省地质资料,就可以了解张玫究竟去了什么地方。 王峻山点点头,说道:“可以,不过要花点时间,你们先呆在我家里,不要出去,我去一下学校找机器化验。” 待王峻山离开之后,范雪雪狐疑地看着他背影说道:“这个人,我看有问题。” 我诧异地说道:“不会吧,有什么问题?” 范雪雪说道:“我看人一向很准的,向他这种人,表面上装得很好,内心其实非常污秽,说不定就马上出卖我们!” “怎么可能?我们都认识十多年了!” “养肥的猪杀起来肉才多!若是你不信,不妨我们先离开这里,在一边悄悄地观察,看有没有问题。”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瞬间我动摇了,终于决定我们离开王峻山的房子,埋伏在周围。过了不久,忽然无数辆警车开来,他们为了不惊动屋子里面的人,甚至没有开警灯,然后一拥而上,进入王峻山的房子里面。 “你看吧!我说过,我看人很准,所以当初我宁可跟着你。” 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王峻山居然会出卖我,知人知面不知心! “现在怎么办?” 我沉思一下,说道:“只有一个办法了,我前去中文大学,找到王峻山,然后强迫他把化验结果给我,而你马上把车子开到中文大学,等会儿我们逃命可以快点。” 范雪雪做了一个ok的手势,之前向来是我们合伙,难得她独立行动,因此有些蠢蠢欲动。 我们两人分头行动,从王峻山的房子到中文大学,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但是中文大学的校园面积甚大,一时之间难以找到,我又不敢打他手机,怕打草惊蛇,忽然看到学校的广播站,灵机一动。我进入广播站,谎称是中国地质协会的,正在找王峻山,请广播站帮忙联系。那负责管理广播站的学生很好客,马上发布通知:“王峻山教授,中国地质协会有人找你,请尽快与广播站联系,电话……” 片刻就有人打电话进来,学生接了之后告诉我,说王峻山在地质化验室。 学生指点了一下路径,我就径直前往地质化验室,敲敲门,里面的王峻山说道:“请进。” 我推门进入,他抬头一看,不禁愕然,想不到居然是我出现在他面前,按照正常的想法,我应该已经被警察们捉进去了。 我冷笑道:“想不到啊,你居然会出卖我!” 王峻山发了一会儿呆,说道:“这不能乖我,要怪就怪你自己。我实在不甘心,我是大学生毕业,苦读了十几年书,现在才不过是一个学校的普通教授。而你,一个小学毕业的半文盲,就是运气好,讨了一个聪明的老婆,混到现在居然是业界内显赫的人物。我实在不甘心,为什么我们差距会这么大!” 我想不到,居然是这个原因,导致王峻山出卖我,这种人更加叫我看不起,如果单纯地只是认为我是通缉犯,那情有可原。 我扭头看了一眼,化验结果已经在电脑上显示了,对比资料后得出,宝藏居然埋在那个地方。 我冷冷一笑,得知了结果,也不必要再和这种人浪费时间,于是马上离开,范雪雪会在学校的车库接我的。 我甫一入车库,就发觉不对劲,前面有一排人,其中的胡建军对我笑道:“好啊,老朱,这几天我都没有睡觉,总算把你找到了。” 我一瞥眼,该死,范雪雪居然被他们捉了起来,由两个人牢牢压住口中塞了一只臭袜子,呜呜不已! 我冷笑道:“老胡,别来无恙啊!听说你九十年代的时候跑去美国了,过了几年怎么又想到回来了?” “承蒙你的关照,这几天来我一直睡眠不足,不过今天应该能够睡个安稳觉了。我们都是聪明人,我也不废话了。老实说,本来你与这件事情毫无关联,全都是这女人才卷了进来,不过出乎意料之外,你竟然能够比我先一步找到有关项羽宝藏的种种线索,因此不禁让我产生了一个念头,不如我们合作吧!一起去找项羽的宝藏,你的智力,加上我的技术和人力,这实在是太完美了!” “我有必要和你合作吗?” “当然,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是差遣不到人的。所以事后我们这样分红,找到项羽宝藏的发现权归你,我取走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宝藏,剩下的你去交公,另外我顺便帮你洗清绑架大明星这个黑锅。” 他非常了解我,不愧是和我交手多次的敌人。像我这种人,普通的利已经没有任何利诱效果了,现在的我能够随时支配上百万的资金,再多的钱也没有用。但是项羽宝藏的发现权,对我来说却是非常美妙的光环。 胡建军又说道:“不用害怕我说话不算数,虽然我在黑道上臭名昭著,不过这诺言,还是看的紧的!” 胡建军这人确实如此,说话算好,有一次他发誓要杀一个骗了他文物的掮客全家,捉住之后,那掮客苦苦哀求放了他妻儿,胡建军回答:“在江湖上混,说话要算数,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竟然将掮客全家都活埋!心狠手辣之极。 “成交!” 我思考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 胡建军说道:“不过大明星暂时还得跟我们在一起,一方面是为了不泄露我们的机密,另外一方面,也是成朱兄之美!” 这个家伙,以为我是贪恋范雪雪的美色,才出手相救。他不想范雪雪这么早离开,就将其强行留了下来,用以牵制我的行动。 胡建军叫手下放开范雪雪,后者板着脸,来到我身边,我问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就被捉住了呢?” “想不到车子一进城就被发现了,他们守株待兔,我就自己撞上去了。”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范雪雪白了我一眼,向我吐吐小舌头。 我们分批坐上汽车,胡建军和我坐在一个位置,后面便是范雪雪。 我将我发现的线索简单地告诉了胡建军,然后把张玫的游记交给他看,胡建军翻了几页,问道:“那么项羽宝藏的真正所在地,是在哪里?” “雁荡山!” 我回答。 “想不到在那里啊!嗯,确实,那里非常适合藏匿宝藏!” 雁荡山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内,总面积超过四百五十平方公里,距离杭州大概三百公里左右。在古代行路的话大概用上十天左右,和我的推测基本相符。雁荡山造型奇特,在古代火山频发,后来又遇到流水侵蚀,山体呈现出独具特色的峰、柱、墩、洞、壁等奇岩怪石。山区地形险要,自古以来极少人进入,所以非常适合藏匿大批量的财宝。 我询问胡建军:“在国内,你可是一个重罪通缉犯,怎么想到又回来,是不是美国也混不下去了?”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那倒不是,在美国我混得风生水起,好的不得了。这次回国,却是为了偿还某个人的恩情。当然,他的事情我不会讲明白,但是可以稍稍透露一点。他祖上是盗墓世家,和我有一点师承关系,积累了无数财宝,成为了一个豪门。年青的时候,又一次盗墓我不慎中了机关,幸亏他连夜出动,将我救了出来,否则我老早一命呜呼了。前几个月,他突然通知我,请我帮忙。我胡建军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有恩必报,于是冒险回到国内,原来他快死了,临死之前,想要我帮他揭开一个谜团。据说他家与项羽的宝藏有个密切的关系,所以让我来寻找项羽的宝藏。” 想不到胡建军这个人,倒是有个性,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无情无义。 “不过项羽宝藏,这个消息虽然流传了千年,但是根本没有一丝线索,我毫无头绪,直到不久前在电视里看到范雪雪带着的金饼,这不是有关项羽宝藏的藏宝图吗?当下我就大喜,前来杭州。我的身份你也是知道的,一个人行动不方便,好在他家是一个豪门,将手底下的人交给我使用。刚到杭州,好运连篇,绍兴也发现了项羽宝藏的藏宝图。这或许是命中注定要我报答他的恩情吧!” 这个人是盗墓世家,又有钱又有势,而且快死了,我想破了脑袋,一时也想不到起来有这么一个人。 从杭州到温州要开车数个小时,因此我们暂时休息,到了温州再行商议。我对胡建军说道:“有件事情可以帮忙吗?” “什么事情?” “你能和范雪雪换个位置吗?和大老爷们在一起,我更喜欢和美女在一起。” 胡建军一愣,笑着和后面的范雪雪换了一个位置。范雪雪因为刚才我骂了她一句,还是没有好脸色。毕竟好几天没有安稳休息了,不刻就脑袋一歪,靠在我肩膀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噜。 后座的胡建军叹道:“想不到大明星打起呼噜来也非同凡响,但是我更加佩服朱兄,这几天亏你忍下来!若是我,必定一拳打倒。” “岂不知世界上有种叫做耳塞的东西?” 我拿出耳塞,放在耳朵里,对胡建军说道:“到了温州叫我一声,我也休息一下。” 下午时分我们就到达温州乐清,但是并没有立即除非前往那座山寻找项羽的宝藏,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我们暂时安定下来,定了几个旅店,当胡建军看到我手里那张假的胡建军身份证之后,哭笑不得。 我和胡建军都是这方面的高手,虽然一个是合法的考古,另外一个是非法的盗墓,但是殊归同途,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是一致的。我们列出了一张表格,上面注明了我们必须的探险工具,有些工具一时间在乐清这个小县城买不到,不得不派人去温州购买。至于其他准备,我们已经探听到那座山名叫鬼哭山,但是地理资料非常缺乏。即使通过谷歌地球查询,发现上面也因为终年被云雾缭绕,而根本看不清什么。 由于初来乍到,路途不熟,我们不得不考虑找一个向导带路,但是当地人一听是前去鬼哭山,顿时色变,胡建军将价码开到一万块,还是无人敢应征。不得已,我这个正牌的考古学教授出马,试试看联系当地的地质局,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向导。 这个正牌的考古历史方面的教授资格还是非常有用的,我在业界内声名显赫,一听说我过来了,当地地质局的局长亲自来欢迎我,她是比较少见的女性局长,约莫三十多岁,脸上、手上并没有常年野外考察的痕迹,估计是行政官僚出身,而非专业的地质人员出身。我心里忐忑不安,不知道是否能够在她身上得到什么帮助,这时女局长开口了:“呵呵,大名鼎鼎的朱教授来我们这个小地方考察,真是有失远迎啊!” 我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向导前往鬼哭山,当然胡建军等土匪的身份隐过不算,那女局长脸色立时变了变,失声道:“什么,你们要去鬼哭山!” “不错!” “这实在是太危险了!鬼哭山,自古以来,就是非常可怕的一个地方,很早以前被列为禁地,官府严禁任何人进入,以防不测!” 女局长絮絮向我讲述了古老的禁忌,最早的鬼哭山,被列为神之山岭,一直很少有人进去的。但是两年多年前,发生了可怕的变故,鬼门从那里打开,每当夏秋季节,无数厉鬼会从鬼门跑出来,在山岭里奔跑哭泣。一些人不信邪,尝试着进去,但是就再也没有出来。 进入近代,首先开始冒险想进入鬼哭山的居然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伙日本人。侵华日军攻占乐清之后,其中的一个宪兵队长小林善纪,对中国历史有浓厚的兴趣,而且胆子也特别大,觉得这件事情很有意思,就带领了一队士兵和十几个当地的乡民,潜入鬼哭山,但是再也没有出来。 当地日军大为震撼,初始以为受到游击队攻击,便企图派兵进入,但是受到汉奸极力劝住,考虑到里面可能存在的不知名的危险,日军终于放弃了派兵的计划。 建国以后,社会进入安定期,对于雁荡山山脉的调查也从五十年代开始。两位从北京过来的地质勘察员不顾众人的劝住,前去鬼哭山勘测,便再也没有回来。这件事震动了当时,因为建国初期仍有相当多的敌特活动。当地驻军是山东人,对本地的传说嗤之以鼻,就又派了一队解放军战士进入鬼哭山。和其他人一样,仿佛被山岭给吞噬了一样,再也没有活着出来。 鬼哭山危险之极,女局长严重建议我不要前去,但是我摇摇头,终于拒绝了她的请求。女局长只好无奈地表示,她会派人将我们带到山口,但是向导无论如何不会进山的。 装备大概在三天后准备完毕,非常齐备,夸张的说,就是去火星也能活上一年。我们分别乘坐几辆越野车,在向导的带领下来到鬼哭山山口。然后向导就说什么也不肯进去,让我们自行前往。胡建军留了一个心眼,只挑选最能干的十名手下一同前去,至于其他人,则留在山外接应。 一同前去的共有十三个人,本来范雪雪也是被留在外面的人选,但是她坚持要求跟上去,被她闹得烦了,就随她去。 鬼哭山的入口呈现一个凹字形,左右两侧山岭矗立,中间低陷。叫人感到离奇的是,入口之外还是晴天郎朗的世界,可是甫一到入口处,便是大雾弥漫,翻腾不已。两地不过一米之隔,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差距,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又仿佛是传说中地狱的入口。根据古老的神话,分隔阴阳两地的三途川,沿岸种满了鲜红的彼岸花,在弥漫的大雾中,仿佛燃烧的火一样。 “注意保持距离,不要离散,一旦看不到人,马上用无线电联系。” 带头的人是我,在进入之前我事先警告大家。由于大雾弥漫,稍稍离开远点就看不清楚,所以我们配备了充分的装备。首先是无线电和指南针,这两样在手,基本能够保证不至于迷路。而每个人的肩头还挂着一个不时闪闪发亮的小球,这是野外探险用的特殊指示器,它是特种材料制成,不需要任何能源,每隔两秒钟闪烁一次,发出穿透力最强的红光,可以为此十天时间。另外就是每个人配备了一个哨子,这是最后无奈的时候使用的。 我打开头上安全帽的矿工灯,手里拿着探险杖,深呼吸一口,就潜入鬼哭山的大雾之中,后面的人紧紧跟着我前行,相距不超过两米。最初担心鬼哭山的大雾含有致命的物质,现在放心了。我的探险杖前面有特殊装置,可以探测有毒物质,现在探险杖一只保持绿色的安全状态,表明一切正常。 鬼哭山的入口是一段下坡路,非常平坦,偶有几块小石子露出来,因为缺乏阳光,地上没有任何灌木或者乔木,只长着很多低矮的苔藓,苟延残喘。走了半个小时,就从下坡路上下来了,前面的雾气越发浓重,不知道什么时候,全身都已经湿淋淋,仿佛被大雨淋过一样。 雾气浓重,我们对于这里的地理环境一点也不熟悉,即使有指南针也是一个摆设。这时候走在我后面的胡建军拿出了雷达枪。说是枪,其实更像是一个喇叭。从喇叭里不断地发出探测电波,然后再搜集反射回来的电波,在喇叭后面的液晶屏幕上显出具体的探测结果。这个雷达枪一般用于野外探险,唯一的缺点是探测范围有限,最高不过四百米。 这样我走在前面,胡建军通过雷达枪探测周围地形,后面还有人不断地撒下带有无线电发射信号的小球,我们把它们叫做图钉。图钉也是用于探测地形用的,但是和雷达枪不同,它可以探测到整体的地形,就如一张地图,每隔一个交通点插上一个图钉,于是整条路线就大致明了了,图钉就是这个用处。 我们一直往前走,这里是通往鬼哭山的一个山谷,地势平坦,除了一望无际的白茫茫大雾,就什么也没有发现,气氛比较诡异,但是说到危险,恐怕只要不迷路,就非常安全了。 “嘀嘀!” 雷达枪探测到物体,发出警告的响声。胡建军瞟了一眼,说道:“前方三百米处,有一块石头一样的东西,正好顺路,过去看看是什么!” 三百米的距离,不用几步路就到达,在我们前面慢慢出现了一个模糊的黑色影子,但是怎么看这块石头的摸样都很怪。随着我们距离的接近,慢慢清晰起来,显出一个卡车的轮廓,待到我们凑近一看,竟然是一辆废弃的卡车。这辆车子的款式甚是古老,起码有五十年的历史,外表斑斑驳驳,金属腐蚀地非常厉害,表面已经看不清任何记号,不知道是哪一伙人留下来的。 出于谨慎,我们都没有立即接近报废的卡车,而是在其前面三四米开外打量。头顶的矿工灯缓缓扫过卡车,在车门位置,有一个斑驳的红丸印迹。 “是日本人的卡车,想不到当年他们居然是开车进来的。” 地质局的女局长介绍过,曾经有一队日本人来过鬼哭山,再也没有出去,那么他们都应该死在这里了。车子我们已经找到了,不知道尸骸在哪里。 我和胡建军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整辆卡车检查一下,万一有什么线索发现,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于是我刚踏上前一步,就听到脚底咔嚓一声,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抬起脚,脚上竟然挂着一副死人的肋骨。该死! 我手忙脚乱地踢掉骸骨,不过这么容易就找到了一具骸骨,还算不错的。 我蹲下身子,地上仰天躺着一具骸骨,半埋在泥土里,由于这里的环境潮湿,骨头腐蚀地非常厉害,我一时之间没有发现,所以误踩中了。骸骨的衣物等都已经腐烂,旁边是一把三八大盖步枪,木柄也烂掉,就剩下一条锈迹斑斑的枪管。 “不像是受到物理攻击而死掉的,他骨头没有任何伤痕。” 胡建军这个盗墓贼对这种尸体的检验非常有经验,这能够让他方便观察坟墓里面的危险。 “也不像是中毒而死的,骨头虽然发黑,但那是正常腐蚀的发黑,而不是中毒后的发黑。我看这具尸骸死前还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似乎是……”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被鬼杀死!” “被鬼杀死?” 我眉头一皱,说道:“好歹你也是干盗墓出身的,也会相信有鬼?” 胡建军蹙眉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这只是我的初步判断,叫大家搜集一下,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骸骨了。” 十几个人小心翼翼地分散开来,但是竭力保持和周围同伴相视的距离,在周围搜罗了一下,发现了至少十三具骸骨,这是一个旧日本军队标准班的人数,指挥官的尸体在汽车驾驶座上被发现,虽然也烂掉了,但是那把破破烂烂的军刀让我们辨认了他的身份。 这十三具尸骸基本上分布在卡车周围十米左右的范围内,死前都经过痛苦的挣扎,然而身上却一点伤痕都没有。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 日本人开车来到这里之后,天色已晚,所以他们打算就地休息。可怕的袭击过来,每个人都莫名其妙地非常痛苦,他们想逃开去,没逃几步,就倒地毙命了! 究竟是什么离奇的力量,导致了十三个日本人的暴毙?莫非真的是鬼在杀人?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只有鬼才会无声无臭、无伤无痛地杀人! 胡建军抬头看看天,又看看手表,向我建议:“天色不早了,今天我们也在这里休息吧!” “你不怕吗?刚才你还担心是鬼杀人。” “怕也没有用。不过我们稍微离开车远一点再休息。” 我点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思量了一下,叫每个人准备好防毒面具,万一是一种看不出来的毒气就完蛋了。 营地驻扎在距离卡车一百米处的地方,每个人都放下包裹,支好帐篷,紧紧地排在一起。这里湿度太大,又缺乏燃料,无法生火,只能用汽油灯照明。吃完干粮,范雪雪忽然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心中奇怪,她找我有什么事情。进入鬼哭山之后,范雪雪基本上非常安静,见到尸骸也没有大喊大叫,毕竟人多势众,她胆子也大了起来。 我走了过去,问范雪雪:“什么事情?” “喂,大教授,我在那辆卡车上,发现了奇妙的东西。” “刚才为什么不说?” “刚才我也没有注意,现在回想起来,可能非常重要,所以就和你说说。我们过去再看看吧!” 我犹豫了一下,反正卡车离营地也不是特别远,收拾了一些简单的装备,就准备前去。那营地非常小,胡建军看到我们有动静,问道:“你们俩去干嘛?” 他满面暧mei,这里是鬼哭山,也不怕我们两人偷偷溜掉,所以他想到只有可能是我们两人欢快地奔往通奸地点,顿时变得色迷迷,说道:“啊,打搅了,请随意。” 我哭笑不得,说道:“范雪雪发现了一点东西,你要是有兴趣,不妨和我们一起过去。” 胡建军思忖片刻,点点头说道:“也罢,过去看看也好。” 三个人结伴又回到那辆卡车前,因为天色已晚,所以我打开了头顶的矿工灯,照亮了汽车。在大雾中,斑驳的汽车,总有一股诡异的色彩。 “你们看,我就是在这里,看到的东西。” 范雪雪指着那个日本指挥官倒下的方向车门内侧,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汉字和日本的平假名,文字已经发黑,看似竟然是用鲜血写就,莫非是日本指挥官临死的留言? 日本指挥官写的那些字,我只认得出三途川、曼珠沙华等几个字,似乎和地狱有关。其他意思我就看不懂了。 “我可以翻译下。” 范雪雪说。 “你懂日语?” “稍微懂一些,以前和日本人拍片的时候,学过几句。” 范雪雪看着那些日本字,慢慢开始翻译起来:“大地好像种满了红色的彼岸花,我们就在三途川,燃烧着灵魂,直到到达彼岸!” “莫名其妙,诗不诗歌不歌,死鬼子大概死的时候脑子混乱,就胡乱写下了。” 胡建军不屑一顾地说道。 范雪雪说道:“但是我觉得,他一定有另外的深意。” 然而纵然另有深意,我们一时之间也猜不透。这里明明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怎么可能会扯上那鲜红若血的彼岸花呢?那彼岸花开放的时候,连绵一片,好像一块燃烧到天际的红色地毯一样,非常耀眼。因此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日本人死的时候疯了,脑袋里产生幻觉,就胡乱写下了这行字。 忽然,远处一声沉闷的低鸣响起,方向依稀便是我们驻扎的营地。 “那是什么?” 范雪雪指着前方疑问。 我和胡建军扭过头,白茫茫的大雾中,忽然冒出一个闪亮的红点点,随之就如落到火yao堆里面的火星一样,顿时以星星之火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地迅速四下蔓延开来。不过几秒钟,便已经冲到了我们跟前,那鲜红的火苗,离地一尺,仿佛是一块红色的巨毯,占据了整个地面。 “不好!” 我大叫一声,心念转动,立时抓住范雪雪的胳膊,用力一推,将她扔到卡车顶部,随之我也跳上去。那胡建军身手矫捷,反应过来之后立即纵身飞到了卡车顶部。 我们三个人挤在狭小的卡车顶部,惊讶地看着燃烧的火焰。幸好这些火焰只是贴地蔓延,不至于窜到卡车顶部,将我们烧死。 “你们看,这想不想鲜红的彼岸花?” 范雪雪瞪大眼睛,惊恐的说道。 那些燃烧的跳动的火苗,好像一株一株的彼岸花,鲜红的花朵,蔓延到整片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大雾,仿佛我们真地来到了地狱的入口三途川一样! “难怪,那个日本人在临死的时候,会写下这样的话,看来真的像地狱彼岸花一样!” 胡建军吃惊地说道:“地面怎么会燃烧起来呢?” 我思忖一下,地质学是我的专长,很快得出结论:“应该是一氧化碳吧!雁荡山在古代是由火山喷发形成,虽然到了现在,很多已经成为死火山,不会喷发,但是时不时地还会有一些火山特性出现。比如大量的高浓度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比空气中,沉积在地面,平常因为这里湿度大,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有人一旦进入,产生火苗,便会爆发性地燃烧,蔓延整块谷底。一旦燃烧,就会形成距离地面一米到两米左右的缺氧层,那些人不是被烧死就是窒息而亡。难怪那些日本人死地好奇怪,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原来都是被憋死的。那指挥官因为坐在地势较高的驾驶室,死得迟一点,看到了宛如绚烂彼岸花一样的火苗!” 胡建军大叫一声:“不好,我们的人!” 我摇摇头,搭住他的肩膀,说道:“迟了,他们不是被烧死,就是已经窒息。那个火苗,就是从那里爆发出来的!” 我回头看了一眼范雪雪,她额头大汗淋漓,不仅是被大火烤的,更是暗自庆幸躲过一劫。说起来真是好运,就是因为我们过来看范雪雪发现的日本字,才能够躲过一劫,而不至于像其他人一样,立即毙命。 燃烧的火焰产生高温,蒸发了大雾,使得离地三米左右产生了一个干净的无雾隔离层,但是很快大雾又补充进来,高温和冷气相遇,居然产生强对流,下了一场下雨。冰冷的雨水浇灭了大火,也浸湿了我们全身。我和胡建军还好,常年的重体力活动,体壮如牛,但是纤弱的范雪雪就不行了,被冻得浑身瑟瑟发抖,不由得蹲下来抱住身子,减少体温散发。 因为有强对流,底下那层缺氧层很快地就被空气补充完毕,我尝试着从车上跳下,深呼吸一口,没有异样,然后招呼另外两个人下来。胡建军轻巧地跳下,至于范雪雪,我把她抱了下来。三个人一言不发,赶往营地。 不到百米,就回到了营地,情况比我们想象地还要糟糕。当时由于火苗从这里产生,瞬间产生爆炸性的冲击,以火苗为中心,形成了一个直径十多米的爆炸坑,所有东西都被掀到远处。至于里面的人,更是倒霉。运气好的,直接在爆发的时候被炸死,死无全尸。运气差的,倒在缺氧层中被活活窒息。更惨的人是一边被炙烤,一边窒息,尸体形状惨不忍睹,范雪雪甫一见到,立即蹲下身子喔喔呕吐。 我看着范雪雪,于心不忍,她呕吐完毕以后,脸上挂着泪水和痛苦的神情,加上个因为寒冷而发抖,楚楚可怜。我叹了一口气,四下里在残骸中翻找,找到了范雪雪的包裹,由于外面是用防火材料制成,所以完整地保留下来,我把衣服掏出来,丢给范雪雪,说道:“你换一下衣服,冻坏了身子就不妙了。” 范雪雪接过衣服,犹豫了一下,帐篷老早被炸个稀巴烂,而周围又没有遮挡的东西,她又不敢里我们太远。我心思转动,哈哈大笑,说道:“放心,我不会偷看的,你那干巴巴的身材,我还没有兴趣,等你胸部长成哈密瓜再说!” 我转身去找胡建军,他呆呆地坐在一个包裹边,面色阴沉,我就坐在他旁边,问道:“想不到我们刚刚进来,就遭遇了大祸,死了十几个人,不过至少比其他人运气好多了,那帮小鬼子都死光光。接下来你看如何了,是回去,还是继续找项羽的宝藏?” 胡建军脸色初始转黑,再而转白,终于摇摇头,咬牙说道:“不行,我没有时间耽搁了,我的恩人快死了,我希望能够在他死之前帮他事先愿望,我多耽搁一天多浪费他的时间。因此我们要继续前进,不管前面有多么危险!朱兄,拜托你了!” 现在胡建军能够依仗的人只有我一个了,范雪雪自然不算进去。 我长叹一声,说道:“随你了,不管如何,项羽的宝藏,我是找定了!” 突然,远处范雪雪发出尖利的惨叫,我一惊,纵身一跃,飞身跑过去。 那范雪雪见我过来了,衣冠不整,吓得连忙窜进我怀里,吃吃叫道:“哪里,哪里有妖怪!” 妖怪? 我顺着范雪雪目光的方向一看,其实是一个被烧焦的人,胡建军的手下之一。被烈火炙烤之后,相貌相当狰狞,面色焦黑,红的、白的肉翻起来,嘴唇和眼皮已经被烧掉,血红的眼珠、锃亮的牙齿露出来。更为可怕的是,他居然还活着,伸出被烧成一段木炭一样的胳膊,呜呜向我们求救,难怪范雪雪吓了一大跳。 胡建军赶了过来,那妖怪看到了他,叫的更加响亮,我和胡建军对视一眼,然后说道:“活不成了,全身被烧伤,很快就会被感染。给他一个痛快吧!” 即使现在马上送出来,也来不及送到大医院,这种烧伤面积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很难能够活下来。 胡建军一言不发,掏出一把匕首,一刀就捅在妖怪的心口,顿时毙命,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我知道他心里不好受,这人虽然残忍,但是讲究情义,好歹这个部下也相处了很久。 接下来轮到我的事情了,我低头瞄瞄怀里的美人,她才刚刚穿好一条内裤,内衣没有来得及换,只用一件衬衫遮住。我推开她,然后说道:“现在我看到了,这不算偷看吧!” 范雪雪脸色一红,低声喝道:“闭嘴!” 她转身背对着我,没有叫我离开,也没有躲开,想必是害怕再遇到什么东西。她没有戴文胸,不过以她那罩杯,戴和不戴都一样。她飞快地穿上衬衫,然后再套上一条牛仔裤。我就欣赏着美女更衣。说起来,范雪雪的身材其实非常曼妙,她个子长挑,超过一米七,身材纤瘦,腰肢细若无骨,一双大腿极为修长,叫人想入非非。不过我已经过了那个一见美女就眼睛发直的年纪,耐心地她穿好衣服,一起走回去,但是范雪雪却再也不敢抬头看我。想必当着一个男人的面换衣服,她也是第一次经验。 回到营地,我和胡建军一起开始搜罗起来,查找没有被损坏的装备、食物和水。运气还不错,搜集了足够我们三个人呆上一个礼拜的食物和水,至于装备,那些电子设备损失比较大,但是传统留下了不少。 整理完毕,我和胡建军又将所有人的尸体拖过来,集中在一个地方。现在一氧化碳已经被消耗殆尽,短时间内不会出现,所以我们就在尸体上浇上煤油,一把火点燃,烧个干干净净,但愿他们能够在到达彼岸,不必在这座地狱的入口处徘徊。 由于担心再次受到一氧化碳的偷袭,我们选了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休息,等待明天天明。 我当兵打过仗,在越南战场上,需要时刻保持警觉,这种习惯即使退伍以后也依旧保持着,虽然睡着了,但是警惕心一点也没有减弱,忽然察觉有异样,我倏然张开眼睛,却没有发现危险性,而是一个瘦瘦的身影,一下子钻进了我的睡袋。 “很温暖啊!当暖炉不错!” 范雪雪趴在我的胸口说道。 我哭笑不得,低声说道:“你疯了吗?大明星半夜里钻到一个男人的床上,传出去你别想混了。难道不怕我非礼你吗?” “切,你这种人我见识多了。自持身份,哪肯拉下脸皮来胡搞,就算我脱guang衣服在你面前,也会一声不吭地跑掉。” 范雪雪看来摸透了我的性子,我无言,过了一会儿摸摸她的小脑袋,说道:“是不是感到害怕?后悔了吧,冒险绝对不是像电影那样有惊无险,它可是随时伴随着生死。” 范雪雪点点头,叹道:“我今天才第一次感触到离死是那么近,稍微走错一步,就可能会死地那么恐怖。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冒出来的都是那个被烧成妖怪一样的男人,我怕地实在受不了,就索性跑到你这里来的了。” “傻瓜,这次你明明可以不必跟来的,为什么硬要来呢?若是你真的非常害怕,不如回去吧!” 范雪雪激动地说道:“不,我不会的!在别人眼中,我只是一个长得漂亮的戏子而已,唱歌、演戏都是靠别人包装出来。我要证明,我也有勇气和胆识!只要我跟着你一起发现了项羽的宝藏,日后的历史书上,必定会写下美女影星范雪雪的记录。” 想不到这个女人的野心这么大!戏子与文化人物的不同之处就是一百年后,没人记得曾经有个貌美女子范雪雪,却记得有个多项惊人考古发现的朱恒淮。范雪雪不甘心被埋没,她也要出人头地。 我叹了一口气,摸摸她的脑袋,说道:“那么好好休息,明天必定更加辛苦。” 她低低地应了一声,趴在我胸口睡熟了。 第二天,天色在浓浓的雾霭中亮起来,我们依旧看不到一丝阳光,就仿佛在阴阳之间交界的三途川徘徊一样。 有了昨天的教训,我们再也不敢用火苗,所以早饭都是冷食。吃完之后,就将搜罗到的设备和物质分类,因为这些东西的数量绝对超过我们三个人的使用配额,所以我们只取了其中一部分和三天分量的食物水源,其他都置放在原地,作为物质储备。我们担心回来的时候找不到这些东西,出来放上一个能够连续闪烁十天的红灯之外,还特意插上一面鲜红的旗子。 大概在上午八点时分,我们开始向前进发。这次行动,我们人员大大减少,缩减到了三人的规模,因此布局也有所改变,我在前面探路,范雪雪则在中间,而胡建军殿后压阵,并且注意周围的路况。 我们走啊走,道路渐渐向上倾斜,因此可以表明,我们已经从山谷走出,正向鬼哭山方向走去。途中没有什么意外,道路也比想象地要平坦,在前方微朦的大雾中,渐渐显现两个背靠背坐着的人影,这座恐怖的杀人之山自然不可能有活人,他们两个是死人。 这是即日本人的尸骸之后,我们在鬼哭山第二次发现尸骸了。前次惨烈的教训,使得我们丧失大半的人手,因此当现在看到这些尸骨的时候,不禁叫我们胆战心惊。 他们与日本人的尸骸非常不一致,那些日本人的尸骸,懒得连骨头都要碎掉了,而这两个人,尸体还保存得相当完好。尸体表面呈现黑色,这是典型的轻微碳化现象,肌肉和皮肤都有相当的弹性。他们的死状也非常奇特,背靠背坐着,脑袋都仰天,嘴巴张地大大的,露出漆黑的牙齿,仿佛是两个人走路累极了,然后就背靠背坐在一起休息,突然一下子就毙命了。 “看他们的衣服和头发,似乎是建国初的那两个地质探测队员,据说他们进来之后再也没有出去,原来就是死在这里了。他们比日本人更加前进几步。” 我检查了一下衣服和头发说道,同样比日本人好的是,他们的头发、衣服、甚至身上的各种物品,都相当完整的保持了下来。 胡建军疑惑地上前,打量着尸体,过了一会儿用手捏捏尸体的皮肤,用力一拉,那皮肤就像是橡胶一样,保持着很好的弹性。 胡建军说道:“奇怪,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尸体。” 他是盗墓贼出身,挖的坟墓不少,见过的尸体自然比我这个正牌考古工作者还多。 “我见过干尸、湿尸、冻尸、腊尸和鞣尸,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中,应该只能存在腊尸和鞣尸,这种和橡胶一样的尸骸,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过。” 范雪雪躲在我背后悄悄地问:“那湿尸,不是在湿淋淋的地方才有吗?他怎么不说?” “笨蛋,湿尸是说浸在液体里面形成的尸骸,较多见的是由于棺椁密封,又埋于深土中,并皆浸泡在棺液中,比如马王堆的辛追夫人。这里湿度虽然大,但是没有形成的条件。” 我思忖一下,沉吟说道:“而且,他们的死法,并非和日本人一样,受到突然的袭击而暴毙身亡,似乎在另外什么地方,被别人带过来的一样。” 胡建军失声说道:“你也有这种感觉?” 我点点头,说道:“正是!你看他们的坐姿,是背靠背坐着的,虽然看起来像是走累了路,两个人靠在一起休息一样,但是他们的姿势非常僵硬。还不如说是他们在什么地方遇害,然后有人把他们带过来,放在一起,以防摔倒,这肯定是认识他们的人做的,避免尸体受到损害。” “但是那些人呢?” 范雪雪急切地问道。 我摊开手说道:“我不知道,但是我有一个感觉,他们一定没有什么好结果,不然老早就把尸体运出去了。” 胡建军点点头,说道:“我们继续前进,但是小心为妙,他们的尸体如此之古怪,我怀疑是什么毒类,所以把防毒面具预备好。” 我从包裹里拿出防毒面具,挂在脖子下面,又将身上的衣服系紧,防止裸露的皮肤被毒物侵蚀。这时我回头看看范雪雪,她从来没有机会接触过防毒面具,拿在手里,翻来覆去,不知所措。我笑着摇摇头,上前教会她基本的用法。然后见她的衣服袖口、领口都是敞开的,于是帮她扣上。 范雪雪美目瞄着我,絮絮说道:“长到二十多岁了,还是第一次又男人帮我穿衣服。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后,爸爸为我穿衣一样。是吗?爸爸!” 我吓了一跳,说道:“虽然我的年纪确实可以做你爸爸了,但是也不必要直呼我为爸爸,不然你父亲会生气的。” “他没办法生气的!因为他已经躺在地底很多年了。” 我一愣,道歉说道:“对不起。” “没什么,反正因为时间太久了,我都忘记了悲伤是什么滋味了。倒是你,或许年纪相似的缘故吧,有时候让我想起了他。爸爸。” “不要用这个称呼,已经有两个女人这么叫我了。你这么漂亮,她们会妒忌生气的。” “好吧,之前我们都是大教授大明星之类的乱叫,以后也不需要这样了,你叫我雪雪吧!叔叔!” 我又是一愣,叹气着摇摇头,女人的心思真是难以捉摸。这时胡建军不满地对我叫道:“喂,大情圣,跑完妞没有?我们出发了。” 范雪雪朝胡建军吐吐小舌头示威,我摸摸她的脑袋,就像摸摸小孩的脑袋一样,然后继续带路前进。 越往山顶走,由于高度的缘故,温度更加下降,湿气凝成一团团的露珠,反而使得雾霭浓度减轻,之前伸手不见五指,现在至少能够看清十米以外的地方。我察看了一下气压计,我们大概在海拔四百多米的地方,被一个火山湖给挡住了去路。 “想不到山上也有湖,真是稀奇啊!” 范雪雪好奇地问道。 “很正常,这是一座死火山,喷发之后有了一个大坑。这里湿度这么大,经常下雨,雨水很快就会把大坑给积满。这不稀奇,若是湖里还有鱼,那才稀奇。” 范雪雪好奇心起,顿时跑到湖边去观鱼。 “这个湖范围比较大,把路都给堵上了,看来难过了。” 我凑上前和胡建军商量。 自从上山之后,他一直阴沉着脸,非常可怕,盯着远处蹲在湖边的范雪雪一会儿,说道:“可恶,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大湖,我们什么准备也没有。” “张玫日记上根本没记载,或许是近百年里刚刚形成的吧!这种火山湖一般都不会太深,大不了我们浮水过去,你会游水吗?” 胡建军点点头,说道:“水性不错,横渡长江没有问题。” 之所以我只询问胡建军会不会游水,是因为在我们三个人当中,我是水陆两栖部队出身,水性自然不在话下,而范雪雪擅长游泳也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平常没事她就喜欢泡到水里,演绎一番美女出浴图。既然胡建军也会水,那我放心下来了。 接下来就比较简单,我们的包裹和衣物,是特制的防水制品,包裹里面携带的东西也比较齐全,拿出几个大塑料袋,吹足气绑在包裹上,就可以当作浮筒。这时蹲在湖边的范雪雪向我招招手,让我过去,指着湖水说道:“真的被你说中了,你看,这个湖里居然还有鱼。” 这个火山湖湖水非常清澈,没有多少渣滓,可以瞅见数米深的水底。水底悠闲着游着几条手指长的银色鱼儿,追来逐去。 我一愣,过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个湖形成还不到一百年,里面本来是没有什么生物的。这些鱼估计也是一些偶尔来到此地的鸟儿带过来,真是稀奇,不知道它们吃什么过活。” 水里的鱼小小地满足了一下范雪雪的好奇心,然后她就和我们一起吹塑料袋做准备,但是在下湖之前,范雪雪忽然变得扭扭捏捏,面色绯红,凑到我跟前低声问道:“叔叔,等会儿游水的时候,是不是要脱guang衣服?但是我又没有带泳装,内衣是棉制的,浸水之后就很容易透光!” 我惊讶万分,说道:“你疯了吗?在这种气温里脱guang衣服游水,还不冻死!你知道泰坦尼克号那些落水的游客是怎么死的吗?——冻死!低温的海水把他们冻死了!现在山间的气温在摄氏七八度之间,水温可能会高一点,但是也不会超过十度。假如你光身下水,很快热量就会被冷水带走,不到十米,就会嘴唇发紫,浑身颤动,因为过多的热量而心脏衰竭,沉入水底淹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穿衣服游水才是正确的常识。你没有参加过野外探险,所以不知道。不过叔叔这个称呼感觉怪怪的!” 范雪雪嘻嘻哈哈,不过我也很高兴,连这种事情都肯对我说,她至少对我打开了心扉。 我们甫一潜入水中,就感到非常意外,要知道,随着海拔的提升,气温也在不断下降,和地面三十多度的平均气温相比,这里非常寒冷。但是湖水却很温暖,起码有三十多度,仿佛是在浸温泉一样。这是火山湖的特性,地下灼热的岩浆虽然无法喷发,但是热量透过岩石层缓缓释放上来,将湖水升温。这样温暖的湖水避免我们身体损失过多的热量,有足够的力气支撑到对面。 第三章、寻找项羽的宝藏(下) 我们三个人,由我和胡建军守在两边,将范雪雪夹在中间游水。我不时地拿指南针调整位置,避免迷途,毕竟水面上雾气还是非常浓重,根本无法看清远处的情况,只能依赖仪器。 湖泊的水面非常洁净,生物数量异常稀少,这叫人感到有点奇怪。这个湖泊已经形成了一百多年,连水里都开始已经有鱼,按照江南地区繁多的生物种类,应该老早就把这里占据得密密麻麻。可是直到目前为止,我们也只能看到少数的鱼类,水底连一根藻类都没有。倒是偶尔的情况下,会有一只水鸟从天空穿透迷蒙的大雾,落到湖面上来。它不可能是特意飞过来,或许只是被大雾给迷失了方向,暂且歇息吧! 那只水鸟好奇地看着我们,缓缓游了过来,现在环保深入人心,加上各种枪械从民间收缴,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打鸟了,所以它根本不怕我们。反而在我们身边转了一圈,见我们没有食物丢给它,这才飞快地游到远处,屁股一撅,钻到水里捉鱼了。不一会儿捉到一条鱼,咽到喉咙里,呱呱高兴地游走。 范雪雪噗嗤一笑,说道:“真是好玩!难得这么近能够看到野生动物,要是在城市里根本不可能,你们搞这个真是痛快啊!” 我和胡建军不约而同地嗤之以鼻,无论盗墓还是考古,都是辛苦活,不是大明星能够体会的生活。 范雪雪盯着远处的水鸟,一直到它消失在大雾里,但是呱呱的响声还非嘹亮。倏然,呱呱戛然而止,随之就是水面剧烈的一阵拍动声,然后什么也没有了。 我们顿时警觉起来,远处似乎发生了不可预料的事情。 “怎么怎么回事,我好像感到有些不妥!” 范雪雪紧张地说道,并且脑袋四下里张望,女人的感觉,总是比我们男人灵敏。 “不清楚,好像有什么东西偷袭了水鸟。” “难道水里有水兽?但是像这样的一个生物稀少的湖泊里,能够养活大型水兽吗?” 我将耳朵沉入水里,假若真的有水兽的话,我应该能够听到水里的动静。但是水里空空荡荡,只有水花不断波动的响声。 不到两分钟,方才水鸟波动的地方,水波传了过来,一圈又一圈,显示当时的激烈程度,水鸟一定搏斗的非常惨烈。那是什么东西?能够在这里生存的,一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我们密切地注意着前方,由于水里不太能够使用枪械,因此我们和胡建军都是把砍刀给抽了出来,这是野外探险专用的刀具,适宜砍树开路和与野兽对战,这里没有什么树可以开路,自然留下最后一种用处了。 “有东西来了!” 胡建军低声喝道。 水平线上,浮着一个东西,慢慢地飘过来。 我将范雪雪推到我身后保护,然后将砍刀对准前方。 近了,近了,那个东西近了。我的呼吸也加快。 那是一团毛绒绒的东西,浑身发黑,但是怎么瞧着眼熟?等到它飘到我们跟前三四米开外,我才认出来,这就是方才的那只水鸟。但是它已经化作了尸体,身体软软地浮在水面上,而脑袋,已经丢掉了,只剩下脖子浸在水里,不断地排出鲜红的血液。 我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是我们大惊小怪。 猛然之间,我背后的范雪雪尖叫一声,我蓦地回头,竟然看到范雪雪极速地倒退,有一样东西,钩住了她的背部,尽数往水里拖! 该死,我们竟然中了声东击西之计,这个水里的东西,目标始终是我们,而水鸟只是引开我们注意力的靶子! 我飞快地推开包裹,将砍刀咬在嘴里,双手施展,飞快地游过去。我水陆两栖部队出身,水上功夫自然非同小可,加上力大,转眼之间,就追上了范雪雪。那东西拖着范雪雪,稍微拖累了一下时间。于是我伸手抓住范雪雪的胳膊,往前一拉,与水里的东西形成拔河的态势。 但是我可不会蠢到和一个水生生物去比力气,我只是拉住范雪雪的胳膊,借势拉上前,对准范雪雪的后背就是一砍。 砰! 水花溅起,我感到砍刀重重地斩中一样东西,顿时水里鲜血冒出,剧烈地晃动。 水里的东西,没有意料被我如此重击。 我拉住范雪雪的胳膊,大声叫道:“你快走,到胡建军那里去,我给你断后!” 范雪雪稍微一迟疑,突然,水里的东西再次冒出来,抓住范雪雪的后背,我一愣,正要挥刀砍下去,那个东西也扑上来和我搏斗。 这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样的水鬼,我从来没有见过。它皮肤漆黑,好像皮革一样,相貌更是古怪,一个圆圆的球,没有头发,没有眼睛,看不到鼻子,就只有一张露出焦黄牙齿的嘴。 我一分神,那水鬼就凶猛的扑上来。 我一方面要自保,一方面要营救范雪雪,顿时难以顾及。哪知范雪雪却咬咬牙,使劲一挣,惨叫一声,背部鲜血淋漓,她竟然不惜被撕下一块皮肉,逃开水鬼的抓捕。这女人当真狠! 她忍着痛楚,向胡建军那边游过去,于是我顿时可以专心致志地对付眼前的水鬼了。 我对准水鬼挥刀斩下去,在水中我脚底虚空,不能踏着实地,挥刀是完全依靠腕力,力道上弱了很多,砍得不如陆地上猛力。那水鬼张开大嘴,竟然一口叼住砍刀,焦黄的牙齿死死咬住,我怎么拖也拉不出来。 我勃然大怒,另外空着的一只手挥拳打过去,哪知水鬼也毫不示弱,用一只手拨开我的攻击。此刻我两只手已经完全施展开了,但是水鬼只是用了一个嘴巴和一只手,另有空闲,于是用剩下的那只手,拉住我的衣领,死死往水里拖去。 我猝然不及,来不及深呼吸一口气,就被水鬼拖到水底去。该死!我当机立断,马上放弃砍刀,双手牢牢抓住水鬼的胳膊,强力要把它拉开。水里的阻力甚大,我最多只能施展一半的力道,与水鬼缠斗不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越来越觉得肺部闭气,意识越来越模糊,双手渐渐地无力化,难道我纵横一时,竟要在这里毙命? 这是我眼前一片漆黑前的最后一丝意识。 迷迷糊糊中,我感到有人拉着我的一条腿,在往前把我拖过去。 我缓缓地张开眼睛,很久以前,在部队接受的良好训练以及强壮如狗熊一般的体格,帮了我的大忙,我很快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但是身体因为淹水缺氧,暂时还没有恢复过来,我就耐心地等待着。 我张开眼皮向上张望,这是一个漆黑的巢穴,什么也看不见,鼻子里能够闻到一股奇怪的臭鸡蛋味道和腐肉的味道。我被拖在地上,地面感觉很滑,应该是湿泥巴。 前面有一个东西喘着粗气,拉着我的腿拖过去。就是那个水鬼,虽然在水里它非常勇猛,但是陆地上虚弱多了,尤其拖着我这个一百五十公斤重的重型坦克,非常吃力。 我任由水鬼拖着我过去,直到他停下了脚步,呱呱怪叫,这里应该是它的老巢。因为我块头过大,水里不方便宰割,拖到这里才可以吃食。幸亏如此,我才赖得逃过一劫。 我呼了一口气,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我试着摸摸口袋,幸好打火机还在,没有丢掉,野外火柴不太方便,还是以打火机为妙。打火机旁边还有什么圆圆的东西,我摸摸,不禁心念一动,竟是一瓶驱虫剂。 太好了,居然还可以做火焰喷射器。 这时水鬼呼呼地扑上来,满嘴的臭气喷到我脸上,不禁叫我厌恶万分。此时不出,更待何时?说时迟那时快,我将驱虫剂至于打火机后,猛然同时扣动,顿时一束长长的火焰从驱虫剂喷口射了出来。 驱虫剂里面的液体,本来是高压的有机溶质,极其易燃,而特制的野外打火机防水,一点即燃。两者结合,就是土制的火焰喷射器,刹那间就落到了水鬼身上。 火焰非常明亮,我看到淡蓝色的烟火一下子蔓延到水鬼的脸上,它的眼睛已经退化,但是高温和驱虫剂本身的毒性,立即让水鬼捂住面颊,大声惨叫。 我乘机一脚踢过去,重重地踢在水鬼身上。 在陆地上,我就恢复了实力,这一脚的力道,就是大象被打中了,恐怕也会内脏破裂。 水鬼受了这么一脚,顿时又是惨叫一声,被我踢飞了十多米开外,然后重重地撞在一堵墙壁上,跌下来之后就一动不动了。 除去心腹大患之后,我不禁松了一口气,费力地站了起来,身上没有什么伤口,只有被水淹后的后遗症,使得我脑袋阵阵疼痛。 我点亮了打火机,将火苗调到最小一档,估计可以支持个十分钟左右。我借着微弱的光芒,四下里打量水鬼的巢穴。 这里应该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岩洞,洞穴里布满了难闻的气温,仔细分辨,竟然是类似臭鸡蛋的硫化氢。这应该是一个火山喷发后形成的岩洞,被水鬼占据做了巢穴。 地上是很多动物的尸体残骸,包括鱼、水鸟还有少许误入进来的野兽。我没有兴趣探查这个洞穴的究竟,转身朝出口走去,脚下忽然哗啦啦一声,似乎踢中了一个圆球,我低头一看,顿时怒气蓬发。 这是一个人类的骷髅头,落在我脚边。这个该死的水鬼,竟然还捉住了活人吃掉。我心中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若不是我体能出色,恐怕以后我也将是这个下场。 我接着看过去,顿时又打了一个寒颤。像我这种人已经见惯了恐怖的场景,可是见到眼前的景象,仍然觉得非常阴森森可怕。 除却我脚底下的那只骷髅头以外,在我视线范围内,至少还乱七八糟地丢弃着五个死人的骸骨,单是这些骨头也罢了,看多了不稀奇,真正叫人感到一阵莫名其妙心悸的,却是在对面石壁上,挂着的几个黑色的人形影子,定睛一看,竟是几张人皮! 我倒吸一口凉气,喉头呱呱地发出响声,想来就害怕,水鬼不禁食人肉,甚至还剥人皮。我缓缓走过去,到了对面的墙壁前,对着那几张人皮,用手轻轻抚mo,触觉非常柔软具有弹性,好像橡胶一样。这岂不是和我之前看到的那两具地质队员的尸体一模一样吗?到底是什么因素,叫人皮产生这种效果。 我叹了一口气,用打火机点燃几张人皮,使得它们燃烧起来,整个岩洞里顿时一片光亮,我就关掉了打火机。人死为安,它们的人皮,也不应该留在世界上,我就为他们消灭了。 借着燃烧人皮的光线,我发现地面上掉着很多乱七八糟的小东西,其中一样是一颗红五星,想来这些人,便是为了拯救地质队员而进来的士兵了,终于在这里殒命身亡,甚为可惜。 突然,我听到一声“救救我”,顿时吓了一大跳。难道这里除了我以外,还有别的活人? 我循着声音找过去,四下里并没有其他活人,当我把声音终于定位在某个目标上的时候,又倒吸一口凉气,我想不到的是,发出声音的,就是刚才被我一脚踢开,落在地上的水鬼。它居然会说人话! 我稍微迟疑了一下,仔细一看,那水鬼虽然面目可憎,但是确有人形。它外表纤弱,四肢细长,皮肤因为长久在水里浸泡,已经形成光滑的外层。水鬼蜷缩成一团,低低地呢喃:“救救我,救救我!” 我小心翼翼地凑近,唯恐中计受袭,因此不肯靠得太近,厉声大喝:“你是谁!” “我,我是一个当兵的。” 水鬼的口音带着浓浓的北方味道。我突然想起来,当年进来拯救那些地质人员的士兵,多半来自北方,莫非水鬼是其中一员? 我急忙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我也不知道,我记得,就是那天,我们救出了那两个地质队员,突然外面扬起了一层黄色烟尘,一下子就将我们全部掩盖,每个人都在惨叫,非常可怕。我感觉浑身都在燃烧一样,然后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我跌跌撞撞地乱跑,一下子钻进了水里,以后我就不太清楚,好像做梦一样,直到现在才清醒过来。” 我叹了一口气,逐渐明白过来。恐怕,当年他们遇到了一层硫化氢和二氧化硫混合的烟尘,顿时将大部分的人烧死。而硫又具有硫化作用,使得死人的肌肤产生类似橡胶一样的效果,使得我们迷惑不解。而眼前这个家伙,则是幸运地活了下来,但是不知道是惊吓过度还是烧坏了脑子,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满足口欲的活死人怪物。日久天长,直到现在才清醒过来。这恐怕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我颇为同情他,于是蹲下身问道:“你有什么愿望?我帮你实现?” 水鬼口中吐着鲜血,已经活不成了,一直吃吃着,说不出话,突然大叫一声,向我扑来。我大吃一惊,他又丧失了神智,变成怪物,我就对准他的脑袋用力一拳,只听咔嚓一下,他的脑壳都被我打碎了,立时毙命。 我叹了一口气,想不到他死得时候,还是像妖怪一样地毙命。 我离开这个岩洞,钻了出去,出去之后是湖岸的一面,就是不知道在哪里。我尝试着走走看看,沿着湖岸走了一圈,终于看到一排四个脚印,那小小如儿童一般的脚印,便是范雪雪留下的。 我松了一口气,至少他们两人平安的活了下来,接下来我只要找到他们就可以了。 我顺着脚印慢慢前进,现在天色已经快变黑了,四周雾气还是一样的弥漫,一望看不到边际。远处的天空,传来轰轰的巨大打雷声,不时有一道电光穿透大雾,照亮世界。这是该季节常见的强对流天气,即使是在山上,也非常多,而且因为这里空空荡荡没有遮掩,更加危险,一不小心被雷给劈中了,那可就完蛋了。 我缩缩肩膀,加快脚步,但是前方的泥土渐渐减少,化作裸露的红色岩石,这些岩石应该含有大量的三氧化二铁,在江南高铁土壤中,比较常见。 岩石上很难留下脚印,我渐渐失去了对范雪雪他们的追踪,正在彷徨之际,漫天大雨落了下来。大雨冲掉了大雾,但是视线并没有因此改善。天变得更黑,伸手不见五指,唯独依靠远处不时打下来的闪电,才能看清楚周围的一丝状况。 我踌躇了片刻,终于决定,与其留在原地挨雨淋,还不如冒险往前走,寻找范雪雪他们的下落。于是我就借着闪电的余光,一只脚高,一只脚低的依照感觉分辨方向,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浑身湿淋淋的,绕是我体壮如牛,也吃不消冰凉的雨水漏进衣服里面那种叫人发颤的感觉。再这样下去,恐怕我还没有找到范雪雪,就会因为体温极速流逝而倒毙。 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几下沉闷的雷声。我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警惕起来,凝视着前方黑洞洞的世界。这绝对不是雷声,雷声不可能这般连续、有规律的发出,以我多年从军打仗的经验,这分明是大口径手枪开枪时候发出的声音。我们这些人里面,只有胡建军藏着手枪,莫非他们遇到了危险? 我心念转动,看到了希望,顿时升起一股力气,急忙向枪响方向跑过去,从枪响的强弱来判断,他们最多离我一里地左右,以我现在的体能,也只不过几分钟的脚程。 我兴高采烈地赶过去,走了不远,就迷迷糊糊地地发现对面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跑过来,看那纤瘦的身形,依稀便是范雪雪,我一惊,她为何如何慌张? 范雪雪拼命地往前跑,但是似乎已经耗尽了体力,几乎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纵然如此,她也坚持往前跑。我急忙迎上前,一把扶住范雪雪。她抬起头,看到我的面颊,惊喜地叫道:“是你,是你,你还活着,太好了!” 随之范雪雪紧紧抓住我,失声叫道:“当心,胡建军疯了!” 我抬头看过去,距离范雪雪不远处,一个黑影跟着跑过来,他行动飞速,极具野战风格,不亏和我相同,都是从越南战场的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男人。他手中拿着一把枪,看到我们聚在一起,瞄也不瞄,对准我们就是砰的一下。 我稍微一愣,直到子弹弹到我附近的岩石上,溅出火花,我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家伙真是疯了! 假如不疯,他应该知道,现在人手极其匮乏,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三个人应该团结一致,对抗危险。他脑袋坏掉了,居然想杀了我们。 当下我也不理会,一把扛起范雪雪,把她像麻袋一样搭在肩膀上,飞也似地逃命去。其实这一天下来,我体力消耗的七七八八,一直没有休息过,好在范雪雪身材纤瘦,一百斤都不到,使得我可以支持下来,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避雨,并且躲开胡建军。 因为胡建军手里有枪,所以我就跑起了之字步伐。我是打过仗的人,知道枪械怎么玩。听枪响,我估计胡建军手里拿着的是五四手枪,这玩意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精度差,不过穿透力强。虽然不是一把理想的手枪,但是因为结构简单,仿造容易,所以各地黑帮组织都喜欢使用。而我们这一代参加过战争的人,对其也有特殊的感情。由于手枪的精度差,只要我不走直线即可避免被打中。而胡建军发疯之后,显然忘了奔跑时不能开枪的禁忌,因为稍微一抖动,目标就会距离十万八千里。 我灵活地避开胡建军的袭击,但是体力上渐渐吃不消,我开始喘起了粗气,气喘如牛,脚步也放慢下来。 “放我下来吧,我是一个累赘,这样下去,你我都会死的。反正我不行了,你放我下来吧!” 范雪雪的脑袋垂在我肩膀上,低低地哀求。 我勃然大怒,骂道:“笨蛋,把你一个娘们丢下了,我还算男人吗?” 不过我也得思量,不能继续这样光是逃命下去了,我得反击。 可是手里一样武器都没有,都在和水鬼搏斗的时候,丢个干干净净。 思忖间,我已经跳到了前面一块巨岩下,心思转动,索性冒险一搏。 我把范雪雪放了下来,她身子软软的,一动不动,似乎受了极重的伤。不对啊,我记得水鬼抓破了她的皮肤,那只是皮外伤,为何如此严重。 之后我就开始埋伏起来。这块巨岩会暂时造成胡建军的一个视觉盲点,只要有一秒钟的时间,我就可以搏杀他。我朱恒淮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转眼之间,胡建军就翻到了巨岩,但是他也不亏是士兵出身,立即看破了我这个盲点的诡计,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以为,你用这种伎俩就可以挡住我吗?看我不杀了你!” 他理所当然地对着巨岩下方,也就是最好的埋伏点开火射击。 但是我根本没有埋伏在那里,我埋伏的地方,就在巨岩之上。黯淡的天色,将我和巨岩完美地掩饰起来,他根本没有发觉。 我顿时一击扫堂腿,袭向胡建军。 这是多年来,我再一次和胡建军交手。 他身为盗墓贼,和我这个考古工作人员,在十多年里,交手不下数次,论实力,我完全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他每次不得不依赖他的伙计王肥才逃过一劫。但是这次,我体力消耗到了极点,而且手头又没有武器,胜负实在是五五半数。 思虑间,我的腿已经平推向胡建军了。 胡建军反应极快,纵身一跃,索性跳下巨石,避开我这一击。同时举起手枪,在巨石上的我,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即使小孩也可以轻易击中。 可是他忘记了,我把范雪雪藏在巨石下面。 范雪雪吃力地拿起一块石头,恶狠狠地砸在胡建军的脚跟上。 胡建军顿时大叫一声,痛地要死。同时飞身跳了下来,扑倒胡建军,两人缠斗在一起。论身形,虽然我们身高差不多,但是体重我足足是他的两倍,都是肌肉,没有一丝赘肉,充满了压倒性的优势。 我抓住胡建军那只拿枪的右手,企图夺过手枪。但他也知道,一旦手枪被夺下,他的优势更加少,所以坚决不肯放开,而且摇着牙齿,努力地想把枪口指向我,妄图一枪毙了老子。 我紧紧按住胡建军的手臂,可他极力扭过来,突然手指受力,猛然扣动扳机,嘣地一下,一颗子弹在我耳边擦过。好险! 胡建军也是一愣,想不到走火了。我乘机抓住他的胳膊,抬起来,马上砸下去,砸在石头上,连续几下,手枪掉了下去。 范雪雪从旁边爬了过来,举起手枪,对准胡建军喝道:“不许动,否则我开枪了。” 但是胡建军老早是一个疯子了,哪会听范雪雪的话,哈哈一阵疯笑。范雪雪似乎被吓怕了,失手就扣动扳机,可是只听啪啪响声,却没有子弹射出来。子弹光了! 不过纵然如此,也无妨。我抓住胡建军的脑袋,用自己的脑壳狠狠撞上去,只听胡建军大叫一声,顿时被撞昏过去。虽说如此,我也不敢疏忽,马上脱下胡建军的外套,把他两条胳膊卷了起来,牢牢捆住。 范雪雪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失去力气一样。 我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怎么发疯了?” 范雪雪说道:“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疯了。自从你把我从水鬼那里救出来以后,我们上了岸,发现了一座古庙。因为天开始下起雨来,然后我们就躲了进去。但是没有多少时间,胡建军突然开始喊起来,他叫道:‘朱恒淮不是个好东西!’” 范雪雪忽然脸红了一下,我问道:“后来呢?不要太监。” 范雪雪吃吃说道:“他大叫:‘朱恒淮不是个好东西,他的女人范雪雪更坏,我要先奸后杀!’,然后就朝我扑了过来,我吓个半死,逃了出来,接下来就遇到了你。” 我点点头,说道“你说你们找到一座古庙,那好,我们先去那里避避雨吧!” 我啪啪两个巴掌,将胡建军打醒,他像野兽一样嚎叫,但是被捆了起来,动弹不得。于是我扶着范雪雪,像是牵着一条狗一样拉着胡建军,朝古庙走回去。 走了约莫一里地,就看到前面红光闪烁,再凑近发现不远处隐隐约约矗立着一个建筑的轮廓,门口大开,透出红彤彤的光芒。这时一道闪电忽然打过来,顿时天地间一片光明,借着刹那的明亮,我看清了整个建筑。 这是一件中国式样的传统庙宇,规模不见得小,起码有上百平方米,但是外表破败不堪,估计有几百年无人修缮。庙宇是一个长方形结构,座北朝南,南面大门常开,里面点了火,火光透了出来。原本范雪雪等就在这里歇息。 我们走上前去,只见正门上面挂着一块匾额,清清楚楚地写着一排大字:地藏王菩萨庙。 这里便是清朝张玫避免的地藏王菩萨庙,不过我们还没有遇到过任何一只鬼。 我走进庙里面,四下里打量,正前方高高树立着地藏王菩萨的偶像,他身着华丽的金色袈裟,虽然因为时间的长久,已经失去了灿烂的色彩,但是依旧可以察觉当年修建之初的华美景象。地藏王菩萨端坐在上面,背后悬有金轮,右手单掌合十,左手持着锡杖,仪态万千。 传说地藏王菩萨受到现世佛释迦牟尼嘱托,要在他灭度后、未来佛弥勒降诞前的无佛之世留住世间,教化众生度脱沉沦于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诸道中的众生。地藏王看地狱最苦,于是发誓“地狱未空,誓不成佛”。因此他也成了地狱之主。古人修建地藏王菩萨庙,向来就是为了镇压鬼哭山的恶鬼们。 地藏王菩萨塑像两侧,各矗立着五个十殿阎罗,仪态万千,栩栩如生,只是有几个已经被损毁。 而在庙宇中间,燃烧着一堆大火,便是刚才胡建军没有发疯前点燃的,其他几个背包还丢在地上,物质完备。 甫一到庙里,范雪雪终于支撑不住,软软地倒下。我大惊失色,但是唯恐胡建军作乱,所以先拿出绳子将他牢牢绑在柱子上,然后再去察看范雪雪。 范雪雪犹如涂了白垩一样满面惨白,嘴唇哆哆嗦嗦发紫,她缩在地上,颤动不已。我问道:“你哪里不舒服?” “浑身,浑身……” 她哆嗦地说道。 我心里疑惑,一摸范雪雪的脑门,她现在发着高烧,而身体又有感染的迹象,于是将她翻了过来,察看背面,这才晓得,为什么范雪雪伤病如此严重。 范雪雪的背部伤痕累累,开始溃烂,散发出一股臭味。之前她被水鬼抓伤,伤口浸在水里,又被雨水浸泡,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整理,因此开始发炎。 叹了一口气,从背囊中取出药物,由于是野外探险,对于药物我们准备地非常充分,各种消炎药尤其之多。但是范雪雪的伤口太严重了,已经开始溃烂,所以我必须切除死肉才行。 我扶起范雪雪,对她说道:“好了,现在我要为你处理伤口,因此不得不脱下你的衣服,见谅。” 范雪雪浑身哆嗦,咬咬牙,说道:“脱吧,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被人看到了,不过你要负责!万一我嫁不出去,我就找你麻烦!” 我哭笑不得,捡起一块木头,示意范雪雪叼在嘴巴里,她迷惑不解,我说道:“等下你就知道了。” 范雪雪自己揭开了衣服前排的纽扣,然后我用刀具缓缓割开袖子,但是背部的溃肉已经和衣服黏在一起了,必须撕下来,我一咬牙,用力一撕,顿时她的背脊变得鲜血淋漓。 范雪雪口中含着木头,喊不出来,顿时呜地沉闷一声,脸色越发雪白,额头豆大的汗珠一颗颗落下来。她牙关紧紧咬住木头,若非我事先有准备,剧痛可能让她咬掉自己的舌头。不过这女人毅力也非同一般,居然没有昏过去。 只是脱下了范雪雪的外套之后,我才忽然意识到,女人的衣服和男人不同,还多了一个文胸,若不揭开,无法处理伤口。我只好割开了文胸在背后的带子,范雪雪一声不吭,将它丢开。 老实说,我是第一次如此凑近的观察范雪雪的裸露的上半身,她身材长挑,腰肢纤细,肌肤雪白,背脊构成了一个优美的曲线,但是溃烂的肌肤,却好像一只恐怖的蜘蛛盘在上面。 我把匕首在火里烤过,冷却到体温的温度之后小心翼翼地在范雪雪背脊上割去死肉,虽然死肉毫无感觉,但是我同时用酒精在清洗伤口,个中剧痛,实在是常人难以忍受,范雪雪居然一声不吭,身子微微颤动,和关羽一样忍耐。 不刻,我除去了死肉,用消炎生肌的药粉涂好伤口。范雪雪脱虚了一样,侧躺在地上。 我笑道:“你毅力可真行,要是我,也会忍不住大叫。” 范雪雪哼哼哈哈,说道:“别小看女人啊!不知道你手艺如何,要是伤口处理的很难看,以后嫁不出去,只好把你赔给我。” “居然还有力气说笑,有种!” 我顺便处理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和她相比,我身上的只是小伤,等我休息到明天,体力恢复了即可。 我拿出食品,这些都是军用的野战食品,不知道胡建军怎么搞来的。除了干粮之外,也有热汤。我烧了一点热汤,喂范雪雪吃下,其他食物,她一点胃口也没有。至于胡建军,只要饿他几顿,消磨了力气再说。 我吃饱喝足之后,捡了一把匕首,拿在手里,然后靠着一根廊柱闭目休息。我前面是一团火,火堆对面,是范雪雪背对着我侧躺睡觉,因为养伤的缘故,整个背脊裸露。她侧躺下来,整个身躯弯成优美的曲线,同时雪白的背脊和怵目惊心的伤口,构成一幅反差极大的图案。 我体力也消耗到了极限,渐渐合上了眼睛,四下里除了胡建军粗鲁的呼吸和外面不断的下雨声、雷声,再也没有其他响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一个激灵醒来。 怎么回事?我习惯倒头就睡,除非睡饱,不然不会醒来,除非…… 第四章、鬼影重重(上) 警觉心发动! 我警惕地四下里张望,察看有何异状。 火堆还在燃烧,但是柴禾消耗地七七八八,火焰黯淡了不少。在我正对面是范雪雪,她背对着我,依旧酣睡不醒,今天难得不发出可怕的呼噜,只是嘘嘘的轻微呼吸声。旁边的胡建军被绑在柱子上,这么不舒服的姿势他也睡着了。到底有什么叫我心绪不宁呢? 周围并没有异常的情况,大概是我今天太过于紧张,有点疑神疑鬼。我稍稍松了一口气,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火,烧得更旺一些,就合上眼皮,继续睡觉。 嗒嗒! 一个诡异的脚步声响彻在古刹里面。 这好像是一只僵尸,双腿不能弯曲走路,只得一蹦一跳地往前走。 我再次倏然惊醒,这次惊醒的可不是很舒服,就好像是做了一个梦魇,活生生地吓醒,我额头都汗水涔涔,警觉地到处打量,看看这古刹到底有什么古怪。蓦地,我目光转移到一根廊柱后面,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在廊柱后面,矗立着一个人。火光照过去,地上拖出了一个长长的人影,叫人感觉恐惧的是,他头上居然长着一双角,俨然传说中的夜叉鬼! 我记得睡觉之前,我曾经仔细地环顾整座古刹,根本没有看到这根廊柱后面有鬼影,难道在这件地藏王菩萨庙里面,真的有鬼在守护吗? 我素来不信鬼神,但是此刻呼吸也开始加快,小心翼翼地爬了起来,抽出胡建军留下的砍刀,蹑手蹑脚地接近。我本想叫醒范雪雪,但是一想到这女人即使醒着,也是碍手碍脚,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动手。 我慢慢地凑近廊柱,背靠在廊柱后,用眼角余光悄悄一瞄,那个鬼影并没有发觉我的到来,然后我就举起砍刀,猛然绕到廊柱后面,大喝一声,就要砍下去。管他是鬼是人,先砍一刀再说。老子见神杀神,遇佛灭佛! 但是我这一刀砍刀一半就落不下去了。我定睛一看,地面上竖着的是一个一尺来高的小鬼木雕,长着两只木角,栩栩如生。由于火光折射的缘故,影子放大,看起来很魁梧一样了。 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一个木雕啊,倒是自己吓自己了。嗯,不对,我记得临睡之前,这里并没有一个木雕,怎么会倏然出现呢? 既然不是鬼搞的,那么只能是人搞的鬼。想来想去,我自己没有那么无聊,我也没有梦游或者人格分裂,胡建军绑在柱子上,动弹不得,那么剩下的只有一个人有这个嫌疑,便是范雪雪。 这女人真是无聊! 我恼火地蹲在范雪雪身边,她姣美的面庞,宁静地犹如睡熟的婴儿一样,我不悦地拍拍她脸蛋,叫道:“喂,起来!” “干嘛?讨厌!” 范雪雪被我打醒,像只被叫醒的猫咪一样,喵喵叫。然后她睁开睡眼朦胧的双眸,直起了上半身,意识虽然还在懵懂中,但是还知道用双手遮掩胸部。 我强行将这个女人拉到廊柱后面,指着小鬼说道:“你这个女人,真是无聊,干嘛拿着这样一个小鬼木头像吓人。” 范雪雪朦朦胧胧,说道:“胡说,我干嘛吓你。定是你故意摆的,然后乘机向来偷窥我。” “切,就你拿那葡萄级别的,等长大哈密瓜那么大再说。” 我们两人吵闹不休,把睡熟中的胡建军也吵醒了,他扭过头来瞅了一眼,突然啊啊地嚎叫起来,拼命挣扎,叫道:“会走路的小鬼,会走路的小鬼!” “嗯,你说什么?” 我抬起头,胡建军被绑在一根柱子上,从角度上来说,正好可以看到这里的情况,莫非他看到了什么? 我上前揪住胡建军的衣领,喝问道:“你说,刚才你看到了什么,那个小鬼的塑像,你说居然会走?” 胡建军惊恐不已,叫道:“会走的小鬼,会走的小鬼,他一步步跳过来的,吓死我了。” 再多的话,我就问不出了,胡建军此刻疯疯癫癫。 我吞了一下口水,难道这里真的有鬼? 突然范雪雪又叫了起来:“快看快看!” 我大步上前,只见范雪雪指着小鬼前面的一段地面。原本地面上,因年常年没有清理,布满了灰尘,然而在灰尘之上,却多出了几个清晰的脚印,每隔一脚的距离,就有一个脚印。这个脚印非常新鲜,显然还是刚刚踏出来的。 我和范雪雪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都闪现出惊恐的神色,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 小鬼的脚印不断地往那边延伸,渐渐地消失在黑暗中。我心一横,翻身找来一根烧着的柴禾,做成火炬,另一只手拿着一把砍刀,对范雪雪说道:“走,我们去看看!” 范雪雪也不敢留下来,陪着那个疯疯癫癫的胡建军,索性和我一起前往。她飞快地穿好衣服,因为原本的衣服已经破损了,就穿了一件备用的男式衣服,非常宽大,但也恰好可以避免摩擦她背脊的伤口。 我们两人小心翼翼地踏着轻脚步,慢慢向前沿着小鬼的脚印走。其实这个地藏王菩萨庙的规模庞大,但是我们只局限于正门那一块,至于两侧,根本没有机会去探索,此刻我们就前往了左侧。火把照亮了前面一块黑暗,地面的上的小鬼脚印非常清晰。越往前走,我们的心跳就越快,我们已经完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火堆在遥远的地方,能够照明的就只有火把四周的小小一块。 突然,范雪雪不知道怎么触到了一个东西,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我将火把移过去,范雪雪立时发出尖利的惨叫。 四周,无数小鬼大鬼,凝视着我们! 我活了几十岁了,什么没有经历过,我在越南打过血仗、在东北挖过皇陵、在楼兰刨过干尸、在湘西斗过僵尸,哪有什么感到害怕的,但是到了眼前的这种境况,我还是被吓了一跳,只见在我们周围,无数大大小小的夜叉罗刹,将我团团包围住。它们张牙舞爪,一双双的鬼眼,仿佛夜里野狼的目光,熠熠生辉,极为恐怖。 “啊!” 范雪雪已经抱住脑袋,蹲在地上大声尖叫起来了,我身为一介男子汉,总不能如女人一样懦弱,当下提气大喝一声,对着看似最凶横的一只罗刹鬼,挥刀就砍下去。别说你这个小鬼,就是阎罗王来了,我也要斩杀再说! 我本身力气就很大,单手就可以运起一百多斤的重物,加之此刻心中畏惧,力道刻意加大了几分,这一刀斩过去,砍到了罗刹鬼的脖子上,犹如切豆腐一样,将罗刹鬼的脑袋割了下来,骨碌碌掉在地上。既没有血喷出来,也没有惨叫,我定睛一看,地面上只留着一个木头脑袋,而那眼前的罗刹鬼,也是用木头雕琢的。 我一愣,用刀挑了一下火把,将不会燃烧的死物挑开,火把顿时亮了几分。我将火把高高举起,脑袋环顾四周,我们所处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塑像的王国,这里到处是一个个精雕细琢的恶鬼,身上的色彩因为年代久远而已经剥落,但是依旧能够看出当时的艺术造诣。 “好了。” 我拍拍蹲在地上的范雪雪,她一抬头,也发现了眼前的景象,就慢慢站了起来,眼珠绕了一周,埋怨道:“好多的菩萨头,怎么都放在这里呢?” 我端详了一下这些塑像,说道:“我也不太清楚,这些塑像,到处造好之后应该摆放在正殿里面的,不知道被什么人挪到了这里。” 范雪雪眉头一皱,说道:“我不管,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这边阴森森的气氛,实在叫我害怕。” 既然已经确定了不是妖魔鬼怪,我就放下心来了,而且出于老本行的习惯,我对于这些珍贵的文物产生非常浓厚的兴趣,于是对范雪雪说道:“要走你自己走,我先研究一下。” 范雪雪哪有这个胆子一个人回去,陪着疯疯癫癫的胡建军和会走动的小鬼,只得硬着留下来。 这些塑像的艺术风格我一时还辨别不清,毕竟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更加擅长辨别古墓的种类和构造,至于挖出来的文物,还是交给那些行家去打理吧! 不过这也不打紧,我挚友办法。我凑近那尊被我砍下脑袋的罗刹鬼塑像,仔仔细细地在胳肢窝、脚底、下巴下等隐蔽的地方,找寻线索。依照中国匠人的传统习惯,必定要在自己的工艺品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和年份,以作纪念。比如秦始皇兵马俑里面,很多兵马俑都刻着工匠的名字和籍贯。甚至如送到皇宫的贡品,也有工匠冒险刻下遗迹。传说乾隆朝有个陶瓷大师,在自己制作的茶壶壶嘴里面刻下了自己的名字,瞒天过海,但是后来茶壶被摔破,发现了秘密,终于被人砍头。 而眼前的这些塑像,也必定会留下这些信息的,由此我即可了解塑像的历史。 “找到了。” 我在塑像的战甲一个褶皱里,看到了一排不起眼的小字:大中祥符六年九月初六温州匠人李云造。 “大中祥符?” 我喃喃自语。 范雪雪卖弄地说道:“我知道,是北宋年间宋真宗的年号。” “你怎么知道?” “哼,别把我当作傻瓜。虽然历史书我读得不多,但是电视剧还看得不少。《包青天少年事件薄》和续集《名侦探包拯》,里面都讲过不少这个年号的。” 我一愣,我很少看电视剧,要看也是美剧为主,想不到国产电视剧在历史教化上,做的还不错,不顾我估计除了年号正确以外,内容一定改得一塌糊涂。 我叹气说道:“想不到这个庙宇比我料想的还要古老,居然是在北宋年间修建的,算起来到现在差不多一千多年了,居然还没有坍塌。不对,我看外观明明是明朝时代的风格,怎么是宋朝呢?里面一定有猫腻!” 一时之间我也想不透,本来我们是来寻找会走的小鬼的秘密,结果去发现了一大堆大鬼,幸好这些大鬼不会走动,不然的话,可真要活活吓死我们了。 我便带着范雪雪返回火堆那边,然而乍到出发的廊柱,我们顿时又是一惊,原本呆在廊柱脚下的那个小鬼塑像,竟然已经不见了。 难道小鬼又走了? 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实在是惊骇万分,那些大鬼也罢了,看起来吓人,一刀子下去,也不过给我做劈柴料的,可是这个小鬼实在恐怖,居然会乘着我们不在的时候,一步步走动。我混了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们小心翼翼地绕过廊柱,看到那小鬼已经走到了火堆旁边,此刻一动不动,那怪异的表情,仿佛在嗤笑我们。 我和范雪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越走越近,范雪雪就躲在我的背后,越发拉住了我的衣服,我拿着砍刀,伸出刀尖,拨弄了一下小鬼。那小鬼的塑像噗通一声,倒在了地面上,不过又很快翻身站了起来,倒是吓了我们一跳。我定睛一看,只是他的造型比较特殊,重心位于下面,一旦翻动,就会像不倒翁一样地站起来。 我试着用刀尖又劈了小鬼几个巴掌,他也只是翻倒又爬起来,至于有什么危害,不见得吧! 我和范雪雪面面相觑,心想小鬼也不过尔尔,看来是唬人的。 当下我们松了一口气,但是依旧不敢太过于放松,我们坐在地板上,虽然非常疲惫,但是老早睡意全无。我伸手先是触碰了一下小鬼,感到是正常的木头,手也没有被小鬼咬到,就大着胆子,伸手把小鬼拎了过来。这个小鬼一尺多高,全是用木头雕琢而成,但是分量却挺重的,比寻常的木头重多了,或许是特别坚硬的硬木雕琢的吧。 我将小鬼翻来覆去地察看,这个小鬼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是比较沉重,而且表面涂了一层特殊的漆,上千年过去了,也没有变动。 范雪雪见我安然无恙,心中好奇心起,向讨要糖果的小孩一样,伸出白嫩的小手,对我说道:“快,快,给我看看。” 我将小鬼塑像丢到范雪雪手里,她啊呀一声,不得不用两手捧住,这女人,见我一只手随便的摆弄塑像,还以为自己也有这个力气,岂不知,那是我力大,以小鬼的重量,起码在十几斤左右,不是一个纤细手骨的女人能够随便举起的。 范雪雪摆弄着这个小鬼塑像,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就不禁没了兴趣,双手抱住,正要交给我的时候,忽然——小鬼塑像冷不防从范雪雪手里跳了出来,一下子跳进火里。 我们不禁愕然,两个人同时从地上弹了起来,惊骇万分地看着小鬼塑像落在火堆里,它表面的那层漆极其易燃,此刻发出熊熊的烈火。这也罢了,小鬼塑像在火里也不安分,跳来跳去,好像掉进了油锅的鬼魂一样。 “鬼,鬼!” 范雪雪牙齿嘎嘎打架,躲在我们背后。 我也是呆了,方才绝对不可能是范雪雪故意把小鬼塑像丢到火里去的,她的手丝毫没有用力,我看得清清楚楚,是那小鬼自己从范雪雪手里跳了出来,不偏不倚,掉进了火堆里。 小鬼咯咯在火堆里挣扎,最好终于好像耗尽了力气一样,一动不动,仍由大火炙烤。而我和范雪雪,站在一旁呆呆地看着,完全被吓坏了。 过了许久,我看到那只小鬼在火里渐渐被烧开,硬木也忍受不了大火。俗话说,鬼是属阴的,人和火是属于阳性,我们阳盛阴衰,克制了小鬼吧! 我松了一口气,安慰范雪雪,然后坐到了地面上。她依偎着我的胳膊,已经被吓怕了,再也不敢松开。 我盯着火里的小鬼,小鬼外层已经被大火烧得七七八八,突然一下子断开,但是叫人奇怪的是,小鬼断开以后,却不是一段木头,而是从里面滚出了很多奇怪的黑色东西。 我一愣,心想即使小鬼也已经被烧死了,怕什么。于是我就用刀尖将小鬼的残骸,从火里掏了出来,扔在地板上。 由于刚刚被大火烤过,小鬼的残骸乌黑乌黑,变成了焦炭,好像是被原子弹炸过一样,而从小鬼肚子里冒出来的东西,却是几块奇怪的黑色石头,还有一圈圈的线圈,用刀尖敲打,似乎是金属,不是铜就是铁。奇怪,为什么会在小鬼的肚子里面,放这些玩意?难怪这个小鬼如此之重,原来肚子里有货啊! 等小鬼塑像稍微冷却之后,我捏着乌黑的石头,擦掉上面的焦炭,仔细辨别,我出身是地质学,在中国境内,几乎没有什么石头能够逃过我的眼睛,我瞥了一眼,失声说道:“这是磁石!” “这是磁石?我试试看!” 范雪雪好奇地捡起那把砍刀,将刀尖贴上去,可是磁石一动不动,一点磁性也没有,范雪雪顿时嚷嚷起来:“你骗人,既然是磁石,怎么连钢刀也无法吸引?” “磁石遇到高温,失去磁性。别说你这个也不知道?这可是初中的物理常识!” 范雪雪嘟哝着小嘴发牢骚:“本来嘛!女孩子的理科就学不好,我可是文科出身的哦!” 我哭笑不得,也不点破初中可是不分文理的。 我更在意的是为什么在木头雕琢的小鬼塑像里面,会塞上一圈铜线和磁石?关于铜线,我只晓得西南一些地区殉葬的时候,会在尸骨上缠上铜线,千百年后我们打开坟墓,就会发现一具很罕见的金属化的尸骸。但是为什么在小鬼的肚子里面,也会放这些玩意呢? 我捉摸不透,那么多塑像里面,只有这个小鬼塑像非常特殊,会自动走路,莫非有什么特别的玄机? “不行,我还得过去看看,仔细搜索一下,看看到底有什么奥秘!” 我站了起来,转身就要返回摆放大量恶鬼塑像的那个地方。范雪雪吓了一跳,失声说道:“你,你还要过去?” “对啊!你留着这里就可以了。” 范雪雪犹豫地看了一眼疯疯癫癫的胡建军,终于觉得还是跟着我身边比较安全。 方才过去的太过于匆忙,所以只是随便捡了一根木柴当作火把,不仅光线不够明亮,反而叫人觉得阴森森特别恐怖。所以我特意从包裹里面掏出了一盏微型汽油灯,点燃之后,顿时犹如太阳一样的明亮,提着汽油灯就走了过去。 在强光的照射下,那些塑像便叫人感觉顺眼多了,怎么看也只是普通的木头塑像——尽管还是非常张牙舞爪。 这些塑像被整齐地排在了一起,应该是某个人特意把他们从原来的地方挪过来的,至于为什么挪过来,我们却不是很清楚。 我和范雪雪两人,一手提着汽油灯,漫步在这个恶鬼塑像的丛林里,仿佛地藏王在地狱中悠闲从容地走步一样。虽然这些塑像极为骇人,我却没有感到什么害怕,直到渐渐地走入了塑像的深处,忽然见到一个相貌狰狞的修罗,两只手张牙舞爪,可是在手臂上,却悬着两块牌子,上面都写着文字,历经多年,字迹依旧清晰可见。 一块是:阎王在此,小鬼速速离开! 另外一块是:地藏王菩萨敕令,小鬼休得胡闹! 范雪雪卖弄地说道:“这是宋体,所以就是宋朝时候留下来的。” “笨蛋,自作聪明。宋体是南宋才发明的,北宋大中祥符年间,有什么宋体字?再说宋体开始流行,起码要到明朝!” 范雪雪吐吐舌头,我懒得理会这个笨蛋,径直拿下两块木板,翻过来一看,想不到背面还密密麻麻地写着很多字,顿时来了兴趣。我叫范雪雪拿住汽油灯,然后我便开始仔细阅读文字,写这些文字的人知识水平并不是很高,字体虽然端正,但是文体却是白话文,风格接近明清时期,因此我估计他是一个匠人,负责刻写的匠人,识字有限。 “上面写什么?” 女人的好奇心永远是无限的。 我皱着眉头,一边把明朝的白话文翻译成现代白话文,说道:“上面说,他们是在明朝景泰年间,被地方官要求,前来修复鬼哭山地藏王菩萨庙的匠人。看来在明朝的时候,鬼哭山就已经声名在外了,大家都以为这里是冥界通往人间的通道,不时有恶鬼逃出来,幸好宋朝的时候修建了一座地藏王菩萨庙,镇压了小鬼。但是过了这么多年,庙宇残破不堪,他们怕地藏王菩萨不满人类没有修缮他的庙宇,因此由地方官员发动乡邻募捐了一笔资金,前来修缮庙宇。他们在夏秋交界之时,鬼哭山雾气最淡的时候前来修庙,每天他们早上进来,然后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去,避免被夜里出来的恶鬼撞上。但是有一天,突然天降暴雨,天色一刹那一片漆黑,他们就躲在庙宇里面避雨,就在这个时候,一百零八个小鬼塑像里面,突然有一个开始自行走动!” 读到这里,我和范雪雪都吓了一身冷汗,想不到明朝的这些人,居然遇到了和我们一样的情况:暴雨,然后是走动小鬼。 我继续念下去:“当时工匠们都吓得几乎要死,以为是有恶鬼进来,俯身在小鬼的塑像上。但是小鬼除了走动,却并没有做出什么其他害人的事情。反正大家仗着人多,就渐渐胆子大了起来,盯着小鬼自行走动。过了半晌,雨停了,小鬼也开始不在走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于是走到外面,打算继续干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外面,先是传来一阵阵鬼哭的嚎叫,大家脸色发白,盯着远处声音传来地方看。然后,一个个恶鬼从鬼哭山的山坳里面冲了出来,飘舞在空中,向大家扑了过来。当场就有两个工匠从庙上掉了下来,摔到地上,口鼻流血而死。剩下的人赶紧躲进庙宇里面,关上庙门,心中恐惧不已,冲着地藏王菩萨膜拜,保佑恶鬼不要闯进来。那地藏王菩萨真是神灵,恶鬼始终在庙宇外面徘徊,却根本不敢走进来。那哀号非常凄苦,用一种听不懂的话在哭喊。声音渐渐地低靡,这时有人大着胆子从门缝中往外看,恶鬼们终于全部离开了。” 我和范雪雪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记述这件事情的意义,接下来我继续阅读,面色却越来越凝重。 “后来,又连着发生了几次恶鬼出没的事情,每次都是小鬼突然开始走动,然后过不了多久,恶鬼就开始在空中徘徊,因为事先得了警告,我们就躲进了庙宇里面,躲过一劫。这时候大家才意识到,小鬼的塑像,其实是地藏王菩萨附身上去,要拯救大家的性命啊!” 范雪雪发抖地问道:“难道小鬼一动,那些恶鬼就会出来么?” 因为小鬼是一个警报器,所以明朝的匠人,才把他们搬到这里来,这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突然正殿里传来胡建军鬼哭狼嚎的嘶叫:“鬼啊,鬼啊!” 我心念一动,拉着范雪雪往回走,跑到正殿里,那原本关着的庙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大风吹开,一阵阵雾气涌了进来,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外面的雾气比平常淡了不少,清晰度也明显如许。我只朝庙外瞅了一眼,顿时呼吸暂停,整个人犹如中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因为我真的见了鬼! 我本是大胆之辈,又是干考古这行的,摸尸那是常有的事情,这么多年来,别说一个鬼,就连个鬼影子也没有见过,因此我向来不信世界上有什么鬼,即使听说了类似的事情,也是嗤之以鼻,然而,我此刻真的见到了鬼。 我看到,在外面的云雾当中,飘飘荡荡地徘徊着一个鬼影,他没有脚,下半shen就拖着一道云雾。鬼发出凄厉的惨叫,向庙门口奔过来,它越来越近,我也越发看得清楚。这只鬼,穿着破烂的衣衫,露出焦黄消瘦的身体,身上伤痕累累,蛆虫在伤口里扭来扭去,白骨都裸露出来。它的面目更是可憎,披头散发,形容消瘦,仿佛就是一张皮覆盖在骷髅上,但是两只眼珠却凸凸地冒出,尖声就要扑过来。 第五章、鬼影重重(下) 不知怎么的,我身体一动不动,老早被吓得呆住,眼看那恶鬼越来越近,我的身体猛然之间反应过来,倏然冲了过去,一下子将门合上。那恶鬼仿佛撞到了一堵墙,顿时消散地无影无踪,无法进入庙宇内! 我吓得额头冷汗涔涔,背靠在庙门上,这么一个扑上来关门的简单动作,竟然叫我浑身都开始虚脱。 嗵嗵! 恶鬼在门外拼命敲打着,我死死扛住,绝对不能让恶鬼进来,不然大家都死无葬身之地。 恶鬼在咆哮,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在嘶叫,我听得脑袋都要涨开,只知道死死顶住门,不让恶鬼进来。也不知道熬了多久,那火堆都开始慢慢黯淡下来,我突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还顶着门,但是外面的鬼哭狼嚎已经不见了。 我大着胆子朝门外瞟去,门外什么也没有,大雾重新开始弥漫,天色已经渐渐开始转明了,想不到第二天到来了。 我松了一口气,即使是鬼,白天也不能行动吧! 我瘫倒到门上,过了许久,才慢慢爬起来,走到火堆边,发现范雪雪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吓了一跳,以为她死掉了,慌忙上前探探鼻息,还有气,似乎是惊吓过度,昏迷了过去。也难怪,那时候的情况,连我都支持不住,何况范雪雪? 我把她侧放在地上,避免压住伤口,自己也疲惫之极,打算靠在廊柱上休息一下,这时候胡建军突然叫道:“老朱,老朱!” 我正想睡觉,就被这阵声音吵醒,勃然大悟,喝道:“你吼什么吼,再叫,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胡建军低声地说道:“老朱,放开我,我已经清醒过来了,不是刚才的那个发狂的人。” 我一愣,满面戒备,反问:“你清醒过来了?” 胡建军说道:“我不是诈你,我真的清醒过来了。你也许不知道,我在越南战场的时候,脑袋里曾经飞入过一块弹片,因为靠近神经系统,医生不敢取出来,生怕会把我弄惨。平常我虽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些时候,就会因为这块弹片压迫神经而发狂起来。昨天不知道怎么了的,我的脑子中好像有人在叫唤,让我去杀人,所以我就发狂起来。直到现在我才恢复过来。” 我心中疑虑,会不是是胡建军故意诳我们?我瞅瞅胡建军的眼睛,已经恢复正常,不再是昨天那种充血的杀人狂眼神。我暗中思量,现在我体力已经恢复七七八八,对付起胡建军来,并不是非常吃力,再说他手头都没有了武器。 于是我把绑着胡建军的绳索解开,他疲惫不堪地坐在地上,想我讨要了一些食物和水,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当初我怕他有气力,所以故意饿胡建军。 胡建军吃饱喝足,坐在了地上,稍稍休息,我说道:“你还要去寻找项羽的宝藏吗?你也看到了,昨天真的有鬼出现!” 胡建军哈哈大笑道:“想不到堂堂朱恒淮,也会怕起鬼来了。” 我极为恼火,骂道:“你这个疯子,自然不怕鬼,我可是正常人!孔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连圣人都说了,和那些鬼们离地远一点。” 胡建军叹了一口气,说道:“别以为我会发狂,就一定是一个疯子,我脑子可是很正常的。说起来,昨天缺乏非常的怪异。我虽说会有时候发狂,但是那是非常有规律的。我算准了这段时间无恙,才跑了出来。可是昨天就离奇了,当你被水鬼捉走以后,我带着范雪雪往前走,脑子里面就冒出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人在说话,这些话很奇怪,我一句话也听不懂。而且他们非常凄惨,似乎被人在砍杀一样。然后我的脑子就糊涂起来,径直要追杀范雪雪。真是搞不清楚。” 我忿忿不平,心里极其不满,胡建军又说道:“别忘了,找到项羽宝藏的荣誉,可是归于你的啊!难道你不想被日后的万人传颂?” 这句话不由得说进了我心坎里,我们干这行的,赚钱不多,图的就是一个名!因此我虽然还是有点不满,但是已经开始和胡建军合作起来,两人一起收拾了包裹内可用的器具,还有部分食品。这次只是轻装上阵,我和胡建军商议好,假如日落还没有找到宝藏的话,我们要赶紧回来,以免遇到了恶鬼。 “你女人怎么办?” 胡建军指着酣睡在地上的范雪雪,皱着眉头问道。 范雪雪本来就太累了,精神又受到惊吓,昏睡了过去,我曾经检查过她的身体,没有大碍,只要小心地养好伤口即可。如今我们两人前去探险,范雪雪跟着实在累赘,乘着她昏睡,索性丢下算了。反正这个地藏王菩萨庙比较安全,又能够遮风挡雨,等我们回来之后,再带范雪雪一起回去吧! 我担心范雪雪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我们两个人都不在了,会感到惊慌失措,就半跪在地上,写下了一张便笺,留在范雪雪的身边。再看看周边留下的食物和水源,足够支撑一阵子了。 “走吧!” 我朝胡建军招招手。 我推开大门,一阵冰凉的白色雾气迎面扑来,使得我感觉仿佛走进了一个异度空间,我深呼吸一口,便大踏步往前走。 我和胡建军两人并排行走,周围因为昨晚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能见度稍稍提升,至少能够看到不远处的景物,但是一旦涉及到十米开外,便就是隐隐约约的一团。 周围茫茫大雾,方向感失去,偏偏下雨又逢漏水,指南针居然坏了。 胡建军摆弄着手里的玩意,怎么也不能指明正确的方位,摇来摇去,他不禁眉头一皱,说道:“想不到这里还有巨大的地下矿藏。” 近代科学已经证明,指南针的失灵,多半是由于地下磁场变动,比如埋藏着一个巨大的铁矿,就会造成磁场异动。胡建军是这方面的行家,自然不会不知道。 我说道:“很正常,这里是火山的喷发口,本来就是矿藏的诞生地。只是有一件事情,我感到非常迷惑。” “为什么,在刚刚进来的时候,指南针没有问题呢?” 须知,一个能够影响指南针的矿藏,起码有几百万吨,涉及几十公里,但是我们在刚刚进来的时候,指南针毫无问题,而只有到了这里的时候,指南针才出了问题,就感觉,有人故意搞鬼一样! 我陷入了深深的忧虑当中,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尽管如此,方向感的却是并没有给我们造成多大的影响,因为这个问题老早在几十年前就解决了。几十年前,有人模仿黄帝的指南车,制造了一种微型仪器,不论怎么转动都指向南方。由于这个玩意是纯机械装置,磁场根本不能对它起作用,我们的双腿依旧迈在依旧在正确的路线上。唯一带给我们的不解,便是指南针的神秘失灵。 我们越往前走,风越大,这是山间特有的山谷风,由于山谷和山峰高度不同,气温有差异,便形成了气压不均衡,产生强大的风力。我们对抗着大风往前走,前面隐约露出了一个巨大的山峰。待到我们凑近,不禁愕然。 这是一堵石头山峰,由于鬼哭山很少有植物,遭受的破坏不是很大,山峰上从上往下刻着一排篆文,色彩虽然已经褪去,但是那巨大的字体,使得气势依旧不减。我和胡建军都是这方面的行家,看得懂这些篆文,上面写着: “此去为黄泉,一入后土永不归。” 现代中国人的冥界和地狱观念,是佛教传入中国之后才产生的。在佛教传入之前,中国人对阴间是非常模糊的概念,只知道人死之后,要到黄泉,至于黄泉里面是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 从上面这些话分析,很明显写这些字的人,至少在西汉以前的人物。这里果真和项羽的宝藏有关! 胡建军哭笑不得,说道:“这哪像一个宝藏,分明是是去地狱。老朱,是否有兴趣陪我去一趟地狱?” 我叹道:“不去不行啊!” 本来这次探宝我就是被莫名其妙的卷进来。 我们越过山峰的岔口,迎面便是一条布满风化碎石子的下坡路,不由得暗暗叫苦。俗话说,上坡容易下坡难,对于我们这些经年在外冒险的人来说,更是深有体会。我平生谁怕的就是走碎石子、泥土和大雪这三种下坡路。因为这三种路都很滑,一不小心摔倒,就很容易摔倒谷底去。这些路当中,尤其以碎石子路最为危险,因为摔倒的同时,必定会带动大量的碎石子一起下滑。若是泥土或者大雪,大不了难看一点。可是碎石子,锐利的尖口,可是会随时弄死人的! 我和胡建军都取下了探险杖,以尖头插在碎石子当中,一步步地往下走。这样的路途步行有个说法,要侧身走,避免重心向下倾斜。 我们慢慢地往下走,越往下,雾气开始发黑,似乎有毒一样,我和胡建军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取下了防毒面具戴上。 我们越来越接近黑雾的世界,因此也越发小心,但是我们光注意着是否会中毒,却料不到其他情况。黑雾之中,忽然窜出一只赤足的鬼,在碎石子路上奔驰,向我们奔来。 我吓了一跳,想不到大白天恶鬼也会出来。那恶鬼冲着我飞过来,我正要有所动作,忽然重心不稳,脚底一划,顿时整个人仰天摔倒,在碎石子地上极速向下滑去。 “当心!” 胡建军叫了一声,飞快地扑上来,伸手拉住我的胳膊的袖子,想把我托住,但是此刻我的体重却吃了大亏,因为太重了,只听叱的一下,半条袖子被撕了下来,但是我的下滑颓势依旧不改,越来越快地往下滑。 该死,如果这样继续滑下去的话,我撞到什么坚硬的东西就死定了。 我匆忙地想用探险杖撑住,但是只见探险杖一弯,一下子就断成了两截。我正扬起眉头惊讶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冲进了黑雾当中,倏然脚下一空,飞了起来。 不好,我恰好遇到了一片断头路,下面是空的! 我心念转动,飞快地调整姿势,双腿微微弯曲,做好准备,以牺牲两条腿,换得一条命。 正思虑间,我已经降落下去了,双腿重重地插到了地上,我随之一个筋斗,借势减轻冲击力,连滚十多米,终于停了下来。 我坐了起来,除了感到浑身都酸痛以外,其他并没有大碍,看来运气不错,活了下来。 我打量四周,这里应该是一条山体裂开的狭缝,地面上铺着很多圆圆的白色石头,我好奇地拿起一个,不禁呆住了,这是一个骷髅头,正对着我笑。 我立即将眼光瞄向前方,难道这里一片,都是骷髅头铺成的吗? 层层叠叠的骷髅头,好像卵石一样,铺就在地面上,蔓延到了远处,一直到我眼睛看不见位置。那些骷髅头,空荡荡的眼窝凝视着我,死不瞑目。此刻黑色的雾气弥漫,我宛如来到了地狱一样! “老朱,朱恒淮?你死了没有?” 头顶上有人扯着嗓子喊我的名字,我抬起头,因为黑雾的遮掩,使得我看不清情况。 “我死了的话,还会给你说话吗?” “还好!” 上面的胡建军松了一口气,又叫道:“你不要动,我下来了。” 我心中奇怪,他干嘛下来,应该是把我救上去才对。不过胡建军不是一个蠢蛋,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的。 不一会儿从头顶垂下了一条登山缆,随后有个人影一跳一跳地攀岩下来,我警告说道:“当心,地面很不平整,要有心里准备。” 胡建军从绳索上跳了下来,笑着对我说道:“准备个屁。” 他方才走了一步,脚底就踩着了一个骷髅头,低头一看,不禁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说道:“妈呀,我真是来到了地狱啊!怎么这么多死人的骨头?什么人的坟墓,要如许多人陪葬。” 这条狭小的沟渠里面,密密麻麻的骷髅头,粗略估计一下,就不下数万人,这已经不是殉葬了,根本是大屠杀。古代的时候,战争中常有这种情形。我曾经主持发掘过秦代古战场,就发现了项羽坑杀秦降军的遗骸,脑袋都被一个个砍了下来,筑成京观。那成千上百个骷髅头的黑眼窝直瞪瞪地看着自己,即使如我经历血火的人也感觉浑身发毛。 “你怎么下来了?” 我问胡建军。 他摊开手,说道:“没有办法,我在对面发现了一个洞穴,但是被这条沟渠给挡住了,只能先下了这条沟渠,才可以顺着对面的山岩爬上去。因此我索性先来找找你看,看看你这个家伙,有没有死。” “皮坚肉厚,哪有这么容易死,我老婆老早说过了,我是狗熊的命!哈哈!” 别看胡建军一口一个死,好像在诅咒我一样,但是此刻他是真心在关切我的安危。我不禁叹了一口气,此人能力出众,又和我有相似的经历,若他不是从事盗墓的活动,可以说是一个极好的朋友。 我们寒暄完毕,就没有多废话,顺着胡建军发现的那个洞穴方向走过去。我们踩在密密麻麻的骷髅头上,估算脚步,走的差不多了,胡建军和我就从背包里面掏出爬山用的家伙,开始往山岩上攀爬。我们都是个中的高手,不用多废话,渐渐地爬出了黑雾的覆盖,这样往上一步的时候,忽然一个人影掉了下来。 除了我们,还会有别人? 莫非是范雪雪? 我心头一紧,那疯女人却是有可能跟上来。 但是我定睛一看,却见那是一个长发飘飘,衣衫褴褛的人,看身材是男人,绝对不是范雪雪。 这时从上面又扔下一个人,直直地对着我飘了下来,我不由得哈大嘴巴,这是一个没有脑袋的人,无头尸体的颈部还在不断喷血,就冲着我砸下来,我根本来不及躲避。 我瞪大眼睛盯着无头尸体砸在我身上,那是仿佛幻影一般,无头尸体直接穿过了我的身体,缓缓飘落。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莫非是鬼,只有鬼,才没有实体。但是鬼怎么又会被砍掉脑袋扔下来呢? 旁边的胡建军老早呆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在没有发疯的情况下见鬼。 不管是鬼还是什么东西,我要想办法爬上去。 我高声喝了一下,惊醒了胡建军,说道:“快,我们上去,别管这个。” 我们两人手脚并用,飞快地爬上了山岩,穿透了黑雾,那个洞穴,正对着我们。于是我和胡建军正要爬上去,忽然又是一具无头的幻影尸体扔下来。我一惊,和胡建军对视一眼,他也暗暗奇怪,示意我们两人要小心从事。 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往山洞里探视进去,看到两个身穿金甲的武士,押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忽然一剑砍掉脑袋,然后将尸体扔了下去。 莫非,这就是张玫日记中所记载的鬼武士,在斩杀逃到人间的恶鬼,而这个洞穴,也是通往冥界的入口。 我正呆呆地看着,忽然脚底下一滑,一大片石头落了下去,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这里本来就是风化岩地区,之前心里谨慎,专门挑最坚实的石头,此刻因为心里紧张,不自觉地踩了个空。 糟糕,鬼武士发现了我! 我暗暗叫苦,已经拔出了匕首准备对付鬼武士了,戒备起来,也不知道手里的家伙能不能用。 但是那两个鬼武士像是聋子一样,根本没有察觉我的动静,这么大的响声了,还没有察觉。 我心中奇怪起来了,随手从风化岩上撬下一块石头,对准两个鬼武士就扔了过去。 我当兵的时候投掷了十多年手榴弹,准确无比,石头轻飘飘地落在了一个鬼武士脑袋上,穿越过幻影,掉在了地上,发出啪嗒一声。 即使如此,鬼武士也毫无动静,依旧去抓人,砍头。 胡建军也瞧见了这般奇怪的景象,和我对视一眼,忽然说道:“莫非,是那种情况。” “那种情况?” “空山怪声。” 胡建军报出一个名字,我顿时醒悟,莫非真是这种情况? 话说间,胡建军已经一个跃身,跳到了山洞里面,对视着鬼武士,然后用手一摸,触到的只是幻影。我也急忙爬上了山洞,但是我却撬下了一块地上的石头,细细察看,过了半晌,终于叹道:“想不到我堂堂地质学教授,居然会被这种小把戏给蒙骗,真是丢脸啊!” 鬼哭山一切的鬼影谜题,终于拆除啊了。 之前胡建军所说的空山怪声,是地质学上一个著名的案例。话说某地有一座山,每到下雨时节,山中就会传来喊杀声,当地居民都以为有鬼。后来有一位地质人员不信邪,走进山里,终于破解了这个谜题。说白了也很简单,当地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铁质,是磁带的主要成分,下雨天正好打雷,雷电刺激含铁的土壤,于是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录音机,把当时打仗的场面声音露了下来。一旦以后遇到合适的条件,就会重新把声音放出来。 而我们遇到的情况,与其极为相似,只是规模更大,场面更加惊心动魄。 我简单分析了一下当地的土壤岩石,不仅含有大量的铁质,而且由于是火山喷发形成的,石块存在着硫砷玻璃薄膜结构。硫砷玻璃薄膜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激光全息感光材料,恰好可以作为全息底版。每当下雨的时候,在雷电云层的电场激发下,可以使大气粒子处于高能态,而闪电恰好可以作为合适的激发能,产生受激辐射,也就是激光,组成一个激光全息照相系统。这样,不仅把当时的声音露了下来,甚至还把映像露了下来。 恰好鬼哭山海拔较高,空气湿度大,容易产生雷电,这样的场面不断重复播放,加上大雾浓重,遮挡了部分视线,使人无法轻易辨别,久而久之,便成了一个可怕的传说。 这种事情在自然界中并不是非常罕见,光是本世纪就发现了十几初类似的事情,但是我们一开始就被误导,内心深处就以为是有鬼在作祟,加上遭遇了那么多离奇的死亡事件,不得不信。 至于那会警报鬼的小鬼塑像,说白了也不稀奇,它的肚子里塞满了磁铁和线圈,是一个简单的发动机装置。每当下雨打雷,空气中充满电荷的时候,线圈吸收了电荷,就是启动了发动机,于是小鬼就会跳动。只是线圈积累电荷需要一段时间,小鬼就这样慢慢地跳了过来。 古代的人估计是偶尔发现了这个线索,无法解释,深以为敬,当作是地藏王菩萨的报警。 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场景,恐怕就是项羽宝藏完工之后的最后一个步骤了。 如项羽宝藏,积累了差不多秦朝近半数的财宝,数量规模巨大,因此修建藏宝库也需要众多的人手。因此被捉住的战俘和当地土著,成了免费的劳力,修建宝藏库。修建完毕之后,为了保证秘密不至于泄露,这些奴隶们,必须被杀掉。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一具具的无头尸体被抛掷下来,堆积在沟壑的底部,至于如张玫等看到的鬼武士追杀恶鬼,却是那些逃亡出去的奴隶们,被追杀。 我抬头看了一下这个洞穴,恐怕眼前这个地方,就是蕴藏项羽宝藏的宝库了。 胡建军和我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微笑,我们历经如此之多的磨难,终于发现了项羽的宝藏。 “走!” 胡建军兴奋地从背包里掏出安全帽和电筒,绑在帽子上,戴上后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深呼吸一口,前面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走过去,找到宝藏! 第六章、打开宝藏之门 洞穴的通道非常狭窄,只能同时容纳两人行走,高度也只有一米五左右,所以如我这样身材的人,不得不爬着前进。这也难怪,秦汉时期只有简单的青铜制品,在石头上开凿这样一个洞穴已经是非常难能可贵了。我们忽上忽下,大概爬了十几分钟,突然眼前豁然一宽,居然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 我费力地直起腰,四下里张望,鼻子里面闻到一股浓重的硫磺味。这里恐怕在过去是一个火山熔岩烧出来的天然洞穴,古人就利用这里开凿。 我四下里张望,发现前面有一条宽宽的沟渠,差不多有一条护城河那么宽,我们无法越过去。不过沟渠深度倒不是很大,只有两米多,我们只要下去之后,走到对面再翻上来即可。 我对胡建军一点头,两人达成默契,在一块坚实的石头上绑上绳子,准备顺着绳子爬下去。 系好绳子以后,我正要下去,胡建军突然叫道:“等等,那是什么?” 我扭头一看,头顶的灯光照下去,在沟渠底部,树立着几个人人形石柱。乍一看,还真像是几个活人站着。 “几块石头,怕什么,只是长得像人而已!” 胡建军说道:“老朱,这个你就不懂了。你是光明正大地做考古,每次发掘古墓,都是人手充足,大张旗鼓,有的是时间,因此对付古墓里的一些机关,也不必担心;但是我和你不同,我是盗墓出来的,经常只有两三个人,要在一夜的时间里挖出一个洞,对古墓的机关尤其当心,所以我比你有警觉心。我觉得,这些人形石柱有诈!” 他这么一说,我也警觉起来。于是我重新上去,举起几块石头,对准石柱砸过去。啪啪几声之后,人形石柱被我砸断了几个。只瞟了一眼,我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这哪是什么人形石柱,根本就是死人! 死尸露出了碳化的黑色肌肤和森森白骨。死人的面部尤为怪异,黑色的骷髅头长大嘴巴,干枯的舌头拖了出来,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我不由得惊骇万分。这种死法我曾经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看见过。传说秦始皇的殉葬坑内,有不少活人的武士,被涂上了泥巴,活生生地制成了兵马俑,有人无意中发掘出来,便差不多就是这样子。 但是仔细一看,这些人柱,似乎并不是直接被表面涂了一层东西而窒息死掉的,更像是受到高温炙烤而活活烤死。我打了一个寒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绞尽脑汁的时候,突然,一股灼热的气体从沟渠里面涌了出来。我大叫:“是硫磺!小心!” 硫磺蒸气宛如喷泉一样喷了出来,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我和胡建军早有了准备,一口气逃到十米开外,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汗水早已浸湿全身,倘若我刚才还爬在沟渠里的话,老早就被硫磺蒸气给烧死了。那些让我不解的人柱,可能就是这样的牺牲者。他们的尸体被硫磺蒸气日积月累地熏染,表面逐渐矿化,所以看起来就像石头一样了。 那硫磺蒸气喷射的时间有限,最终慢慢的停歇了。我松了一口气,拍拍胡建军的肩膀,说道:“老胡,这次可谢谢你了,不然我我得拜托你把我的熏肉带回家去了。”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现在我们站在一条线上,不分彼此,何必如此说呢?” 我们再次将目光投到了前方,有这个硫磺喷发沟渠,却是天然的护城河,教人防不胜防。但是,古人又是如何走过去的呢?我们观察了好半天,终于发现了规律。原来这个硫磺蒸气喷泉,其实是一个间歇泉,大概每隔十六分钟喷发一次,然后暂停九分钟。我们两人就抓紧这九分钟的时间,飞快地爬了过去。 过了硫磺喷泉,前面就没有什么危险的机关了。这也很正常,因为这里只是一个宝藏,而不是坟墓,里面的财宝随时都可能需要调用,因此不可能设置太多的机关。我们又走了十多分钟,前面就再也没有通道了,一扇巨大的铜门挡住了去路。 胡建军扑上前去,敲敲铜门。由于常年处于高硫地区,铜门的表面已经开始腐蚀。但是从敲打的声音判断,此门的厚度不小,起码有五十厘米。 胡建军颇为着急,说道:“我们用zha药砸开它!” 我大吃一惊,叫道:“你疯了吗?五十厘米厚的铜门啊!那要用多少zha药?这么多zha药一旦引爆,产生的冲击波恐怕会将整个洞穴给震塌的!” 胡建军顿时垂头丧气,说道:“那怎么办?” 我眉头一皱,说道:“你等等,这么大的铜门,古人自己也要打开,肯定有机关的。” 我一寸一寸地在铜门上抚mo,摸了半天,忽然摸到一个凹陷处,不由叫道:“老胡,你过来看看,这里似乎便是机关。” 胡建军过来,将电筒对准了这个凹陷处。凹陷处呈现圆形,大小就如一个成年女子的手掌,里面凸出了几条线条,似乎是应该将什么东西放进里面的一样。 我沉思片刻,懊丧地道:“哎呀,我们居然忘了这个东西!” “什么?”胡建军还没有想到。 我禁不住捶胸顿足,千算万算,我们居然把那个东西——也就是引起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给忘了!那便是范雪雪脖子上挂着的金饼。 如果没有那个金饼,胡建军便不会绑架范雪雪,我也不会被意外卷入。之后,金饼毫无用处,我们又忙于对付各种危机,这次落下范雪雪,过来的时候,居然忘了同时将金饼拿过来。 “该死!该死!”胡建军气得直跺脚,但是也无能为力。金饼远在地藏王菩萨庙里的范雪雪脖子上,即使我们本事再大,也没有办法立即拿过来。胡建军火冒三丈,却无可奈何! 我在懊恼过后,很快就定下心来。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当下拍拍胡建军的肩膀,道:“反正这么多时间都熬了过来,还在乎一天时间吗?大不了我们现在回去,明天再过来罢了!” 胡建军摇摇头,说道:“等不及啊!我实在担心,他,他熬不过来!” “他?他是谁?”我心中咯噔一跳,双眼盯住了胡建军,“老胡,我可记得你当初说是自己要找宝藏的吧……” 胡建军眼中精芒一闪,意识到自己因为焦急而说漏了嘴。但他终究是个很会应变的人,他毫不退缩地与我对视,半晌,道:“老朱,有些事情,你知道得少一点为妙。我们是这一路走过来,经历过九死一生,兄弟不想拖你下水……”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他有事隐瞒着我,但如今听他这口气,也确是为我着想,于是我不再就这个话题追究下去,还是解决眼前的问题吧。但是……现在的确是毫无办法,除非范雪雪会突然出现在我们前面…… 等等,莫不是我眼花,我真的看到了范雪雪! vol.18大宝藏 范雪雪踏着小碎步,慢慢地从黑暗深处现身出来。 我一定是压力太大,以至于出现了幻觉,这绝对不可能,这么危险的路途,范雪雪怎么可能找过来? 但是范雪雪已经真真切切地出现我面前,她一下子就扑了上来,双手勾住我脖子,双腿夹住我的腰部,恶狠狠地叫道:“死男人,居然想抛下我一个人,独享发现项羽宝藏的荣誉,没门!” “你……你……是怎么来的?”我惊讶地问道。 “当然是走过来的。”她撇撇嘴。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范雪雪的背后,还跟着几个人。胡建军见了他们,立即站了起来,迎上前去。他拉住一个短发矮个的人的手,道:“王小姐,你怎么也过来了?”原来竟是个女人。 “抱歉,胡叔叔,因为家父实在等不及了,所以将我也派遣了出来。”那个有点像男孩子的女人说道。 胡建军垂头丧气,满面羞愧,说道:“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我辜负了王老的期望,拖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找到项羽的宝藏,甚至还折损了不少弟兄,真是愧对王老啊!” “胡叔叔,你怎么能这样说呢?若不是您千辛万苦地打头阵,我们又怎么能够轻松地跟来呢?”王小姐说。她虽然是个女子,但举手投足、一言一行之间,自有一股气度流露。让人一看便知此女绝非简单人物。 等等……刚才胡建军怎么说的来着?什么辜负了王老的期望?我记得很清楚,当日在路上,他说自己是在美国混不下去了,才会想到回国寻找项羽的宝藏。但现在看他这么说,分明他是受人差遣的。 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这么大的能力?竟然能够差遣得动胡建军?看这王小姐一伙人,分明都不是等闲之辈。难道……是黑帮么?在国内,能够差遣得胡建军的黑帮,也绝非一般的黑帮啊…… 我正自思忖,突听那王小姐道:“这位朱先生……” “朱教授,朱恒淮教授,我的合作伙伴!”胡建军突然抢过话头道。 此次寻宝,我出力甚大,胡建军虽然在身份上和我敌对,但是这个人讲究交情,我救了他不止一次,他卖了个面子,所以也没有把话说死。 不过这个王小姐似乎有些傲慢,丝毫不把我放在眼内,鼻子里发出轻轻的一声,就转过了头。 她如此傲慢,我也懒得理会她,低声问范雪雪:“你们怎么混在一起的?” 范雪雪说道:“你们这两个坏蛋,趁着我睡觉偷偷溜走了,把我一个人留下,真是吓死我了。后来他们就来了,看到了你留给我的字条,便带着我一起找来了……” 胡建军突然连连叫道:“喂,明星,赶紧把金饼交出来,老子要用。” 范雪雪横了他一眼,然后转向我,我努努嘴巴,示意她听话,范雪雪这才不甘心地从脖子上拿下金饼,递给胡建军。 胡建军迫不及待地将金饼放在凹陷处,对准合拢,然后缓缓转动,只听里面咔嚓一声,铜门有所动静。然后胡建军招呼王小姐身后的几个人:“你们过来,一起推门!” “轧轧轧……”随着一阵刺耳的门轴转动声,铜门大开。一个庞大的空间呈现在我们眼前,无数木箱整齐地摆放在地。胡建军欢呼一声,对准离他最近的一个箱子,用力掀开。哪知他陡然面对里面的财宝,却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这,怎么可能?”他惊慌失措地叫道,然后又打开了旁边的几个箱子。他大声叫道:“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到底怎么回事?我莫名其妙,一个箭步蹿上前,低头看胡建军打开的第一口箱子,里面竟然是一堆长了绿毛的废铜。 我回转目光,旁边的几口箱子,同样都是绿毛废铜。这里数千口箱子,里面竟然装的都是废铜! 所有人面面相觑,连那气度不凡的王小姐也变得呆若木鸡。胡建军又一连接开了十几个箱子,无一例外,全是长了绿毛的废铜。 我随手拿起一枚刀币,轻轻拭去铜面上的绿毛,此时已大约想清楚是怎么回事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范雪雪狠狠地揪了我一把,骂道:“你受刺激太大,脑子坏掉了么?笑什么啊?” 我笑得连眼泪都快出来了,大声道:“没有……我脑子好使得很……哈哈哈……胡兄,你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么?” 胡建军回过头来,脸孔已经板得跟个铜币似的。我把玩着手里的刀币,缓缓道:“这里都是货真价实的项羽的宝藏。诸位知道为什么吗?”我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在秦代的时候,金银不太流行,铜才是最主要的流通金属,既可铸造货币,又可以铸造兵器,是当时最有价值的宝物呀……哈哈哈……所以这里的宝藏都是货真价实的,只不过……只不过到了今天就不值钱喽…… 胡建军无力瘫倒在地上:“辛辛苦苦几个月,想不到到头来,却都是找到了一堆废物,我都白干了。” 我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别失望,这里好歹有几千吨废铜吧!虽然是废铜,但是现在国际市场上废铜的价格是每吨四五万一吨,除去运输、冶炼的成本,价值依然不下数亿!” 胡建军苦笑说道:“别忘了,我是什么身份。” 他是一个盗墓贼,需要的都是那些体积小而价值大的东西,如此众多的废铜,虽然价格惊人,但是以他的身份根本无法运输倒卖。 胡建军说道:“我们交情一场,与其把这些废铜浪费掉,还不如都交给算了,老朱,这次你发了,名利双收。” 他顺便瞅了一眼范雪雪,更正说道:“不,名色利三收。” 我摇摇头,哭笑不得。 至于王小姐带来的一伙人,却在废铜堆里开始翻找起来,检查得非常仔细,每一口箱子都不肯放过。这里不下数千口箱子,他们人数只有十多个人,耗费时间甚多。我心中好奇,低声问胡建军:“老胡,你就交代吧,除了项羽的宝藏,你们还要找什么?” 胡建军摇摇头,苦笑道:“不可说,不可说。对不起,这是我答应别人的事情,不能说出来。” 我心中暗暗疑惑,难怪胡建军这么大方,当初寻找项羽宝藏的时候,就轻松地分给我发现权和部分宝藏,现在更是索性什么都不要了,看来在项羽宝藏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这样苦苦寻找。 当下我隐忍不发,胡建军这人聪明狡诈,他不肯说的事情,就是打死他也撬不开口,所以我将目标放在了那个王小姐身上。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见此女颇为傲气,却阅历不多,在我这只老狐狸面前,是绝对能够暴露出来的。 找了半天,箱子还没有翻完,但是王小姐带来的那十多个人都已经开始气喘吁吁了,王小姐体贴下属,便招呼他们一起过来,翻出包裹里面的食物和饮水,吃喝休息。 我笑嘻嘻地走了过去,说道:“王小姐,还没有找到啊,要不要我帮忙?” 王小姐顿时冷冰冰地回答:“不必。” “不就是秦朝的那个东西吗?你们以为是项羽把它带了出来,这怎么可能呢?”我用模棱两可的话诈她。 果然有效,我看到她浑身一震,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同时也不由得多看了我两眼。我一脸微笑,装作一切尽知的模样,静静地看着她。 我想,这里的宝物都是项羽从秦帝国的皇宫里搜刮出来的,所以王小姐找的一定是秦朝的什么古物,不外乎是什么传国玉玺,九鼎之类的。所以我以此模糊之语,试探王小姐。 王小姐看来已经被我吸引住了,我于是继续顺口胡说八道:“那玩意项羽找出来就一直随身带着,怎么可能放在这里呢?你别找了,还不如去挖秦始皇的陵墓算了。” 王小姐愕然,冲口而出:“十二金人那么大的东西,项羽怎么可能随身带着呢?” “十二金人?”这回轮到我吃惊了。 王小姐立时察觉是自己失言了,顿时恶狠狠地叫道:“不关你的事情。” 我哈哈一笑,转身就去询问胡建军:“老胡,我真是奇怪,你们怎么对十二金人感兴趣了呢?传说那玩意是秦始皇收缴天下兵器以后,筑成了十二个巨大的金属士兵。后来这些家伙,不是毁掉了就是被人熔了铸钱。” 胡建军苦笑一下,但是这个家伙依旧滴水不漏地回答:“不可说,不可说,有些事情,你少知道为妙。” 我知道胡建军再也不可能告诉我什么信息于,于是也自觉地闭了嘴。等到王小姐一伙人检查完所有的箱子,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向胡建军要了数码照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做纪念,预备出去之后向相关部门报告。 项羽的宝藏就这样被发掘出来了,虽然到头来只是一堆无用的废铜,但无论如何,这一堆废铜也是我们经历九死一生才发现。经过这一次历险,我对范雪雪刮目相看。虽然这个小女人免不了是花瓶,有点白痴,但我知道她其实是个很自强、很坚忍的女人。 另外,这女人的确是缠死人不赔命,要么就是娇滴滴的缠着你发嗲,要么就是装可怜,莫不是我老朱走南闯北、经历过无数脂粉阵仗,还真保不准被这小女人给缠上了。 我们从鬼哭山出来后,就此和胡建军分别。我对胡建军说道:“老胡,趁早金盆洗手吧!去美国做富家翁,这盗墓的营生,实在不是人干的。” 胡建军叹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倒是王小姐大声咆哮地向我威胁:“姓朱的,你给我记着,有关十二金人的事情,你给我闭紧了嘴。若是你泄露半句的话,到时候可不要怨我们心狠手辣。” “在下绝对不敢!”我冷笑着回敬。然而,看着眼前王小姐这副异常认真的神态,脑中不禁想开了:他们为什么这么紧张着寻找十二金人?十二金人背后又蕴藏着怎样的惊天秘密呢? 此时,鬼哭山外,风聚云荡,天色阴沉,似乎预示着另一场祸事的降临。 王小姐与胡建军一行已渐行渐远,范雪雪拉着我的手,看着他们远去的背景,突然低低地说道:“这个王小姐,我怎么越看越感觉不舒服呢,真是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人啊……” 我清楚地感觉到,范雪雪握在我掌心里的小手在微微颤抖,不知是风凉侵体,还是心中骇意蔓延…… 第七章、新冒险的开始 我和范雪雪回到杭州之后,立即公布了找到项羽宝藏的的事情,顿时在考古界、文化界和娱乐界引起了轰动。 考古界、文化界引起轰动很自然,难得发现了传说中项羽的宝藏,至于娱乐界,却是范雪雪的加入而引起轰动的。早在前几天,范雪雪失踪之后,大小八卦媒体就纷纷猜测,有的说是怀孕生孩子去了,有的说是到外国拍电影去了,更加离谱的说是被拉丹给绑票,威胁云云。范雪雪的经纪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下里寻找,根本没有范雪雪的踪影。这次总算回来了,而且是项羽宝藏的发现者之一,顿时宣布解释: “拍摄完毕《盗墓手记之古墓邪尸》之后,范雪雪小姐就对考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巧在酒会上碰到了国内外著名的朱恒淮先生,两者兴趣相投,一拍之下,就商议一起去寻找项羽的宝藏。功夫不负有心人,范雪雪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项羽的宝藏。” 有娱记问:“那么范雪雪小姐,有没有和同行的朱恒淮教授摩擦出感情呢?” “我?呵呵,当然产生了非比寻常的感情了!” 所有闪光灯都对准了我,现在他们才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原本以为我只是保镖。当看到带上教授两个字的家伙,既不是英俊书生,也不是秃顶糟老头,而是宛如职业摔跤手一样庞然大物之后,众人顿时理解范雪雪是在开玩笑。 趁此机会,经纪人马上宣布,范雪雪会将此次经历写成一本书,并且以此真实经历为蓝本,开拍电影《盗墓手记之项羽的宝藏》,片中朱姓教授,已经内定为一个姓刘的英俊小生。 云云,反正范雪雪是大红特红,红上发红,没老子的事情了。 “累死了。” 我扯掉领带,一屁股就坐在宾馆的床上,这娱乐明星真不是人干的,开了一个小时新闻发布会,我就感觉像是在荒山野岭跑了一百公里一样辛苦。 突然外面有人敲敲门,我站起来,不耐烦地问道:“谁?” “我。” 范雪雪叫道。 不要说来勾引我的吧! 我打开门,看到门口的范雪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裸肩睡衣,薄得连里面的内衣都清晰可见。不会吧?她真是来勾引我的? 但见范雪雪狠命地向我施眼色,我心念转动,这时从范雪雪身边两侧,突然冲过来两个男人,一左一右,抱住了我的胳膊,猛然用力,想把我压倒擒住。 我冷笑一声,玩偷袭也先要看看我的身材,老子在年轻的时候就有铁臂阿童木的外号,打仗的时候,别人两手拿着一把步枪,我可是单手提着一挺重机枪扫射的。 当下我反而向前一甩,把他们两个人重重地扔到地上,未待他们反应过来,就扑了上去,一人一拳,鼻子打歪,统统昏了过去。 “怎么回事?” 我眉头皱皱,说道:“和你这个女人在一起,运气真是背到了极点,怎么老是有流氓啊、绑匪来袭击我们。” 范雪雪无奈地咧开嘴笑笑,我拉住她的胳膊,一起来到她的房间。门紧闭着,我懒得敲门,飞起一腿,将把门给踢坏,冲了进去,定睛一看,冷笑道:“果然是你!” 王小姐穿着黑色的西装,打扮地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正坐在椅子上安逸地喝着红酒。而床上则是可怜的经纪人,被绑了了起来,口中塞了臭袜子,正在暗自垂泪。 因为经纪人也是女性,为了方便,她一直和范雪雪住在一起,防止莫名其妙的男人骚扰,也保全范雪雪的玉女形象。 王小姐想不到她的手下这么快就败退,吃了一惊,当下就把酒瓶向我扔过来。我侧身避开,看到王小姐已经掏出一把匕首朝我刺过来。我摇摇头,这种低水平的格斗技术,在我这个参加过战争的真正杀人狂面前,就如儿戏一样好笑。 我一巴掌就劈开了那女人的匕首,然后把她压到到床上,大声向范雪雪招呼:“快,拿绳子来。” “没有绳子,胶带纸可以吗?” “你笨蛋啊!当然可以。” 我绑了了王小姐,她骂骂咧咧,所以我特意在她嘴巴上多绕了一圈。范雪雪解开经纪人的绳子,那经纪人甚是泼辣,甩手就是对着王小姐两个巴掌,骂道:“哪里来的小娘皮,敢和老娘斗,老娘叫你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说着,经纪人就要把王小姐往厕所里拖。我不明情况,唯恐结怨太深,慌忙阻止,说道:“算了,绕了她吧!” “不必客气,这女娃儿娇宠惯了,吃点苦头也是应该的,不然等老子归天了,看她怎么办!” 背后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响声。 我一惊,想不到有人无声无息地就转到了我背后。我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糟老头子坐在轮椅上,推车的居然是胡建军。 只是这个老头子看着眼熟,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但是范雪雪叫了起来:“啊,不是王老吗?” 我顿时心底一沉,居然是这个老家伙。 王老出身美国,是海外洪门元老级的人物,向来支持国内革命。尤其是在抗战期间,他在海外积极筹措资金捐助政府,更是亲身犯险,回到国内沦陷区,参加地下抗日活动。他身为洪门大佬,又是海外侨胞领袖,无论海外国内都有无以伦比的影响力。难怪胡建军这个偷渡犯和盗墓贼,可以有恃无恐地回国。至于逃出来,说不到王老出力甚大。 我不由得恭敬说道:“原来是王老,失敬失敬。” 我尊敬这个人,倒不是畏惧他的势力,而是此人在抗战胜利以后,不忍见国人相残,退出政界,改行从事文化项目,国内很多的考古发掘工作都是由他赞助,甚至一手策划参与。在考古学界,他的名声非常响亮,只是近些年来,年老之后,便淡了下来。 王老说道:“哪里,倒是我孙女不懂事,还望朱教授谅解。我叫她去请朱教授过来,哪知道她用了这个方式来请。我回过头来一想,就知道不好,还好没有伤到朱教授。” 我哭笑不得,大概由于王老行事霸道,这个王小姐沾染了他的脾气,一说到请,就想到用暴力拉过来,哪知道这次却是真真切切的邀请。 我不想多得罪了人,就揭开了王小姐的绳子,她摸摸手腕的红印,狠狠地看了我一眼,叫道:“我记住你了,姓朱的!” 说完,转身离开。 王老喝道:“站住,你这个混账!” “爷爷,他这样欺负我!” “到底是谁欺负谁?你带了两个人想偷袭他,幸好朱教授身手出众,不然得罪了人,你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现在还不赶快滚回去!” 王小姐撇撇小嘴,红着眼睛走开。 王老说道:“此次过来,是由要事商谈,无关人等,一律走开吧!” 他说的是范雪雪还有经纪人,那经纪人知趣,滑溜溜地走开,反倒是范雪雪磨磨蹭蹭地想留下来,王老不禁眉头皱了起来骂道:“你这个戏子,留下来干嘛?想跳脱衣舞助兴吗?抱歉,老头子我年纪大了,没有这个兴趣,还不滚蛋!” 范雪雪被骂了一通,垂头丧气地走出房门。 王老指着沙发说道:“坐吧,本次我有事相求,大家不必太拘禁。” 我暗暗纳闷,他势力通天,有什么事情找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考古人员而已。 我坐了下来,那王小姐的红酒没有喝完,我就掏出三只纸杯,一人一个,倒了一些红酒,先敬王老,他喝了一口说道:“味道不错,是一九八八年的葡萄酒,过了十多年,味道比较醇厚了。” 他放下纸杯,说道:“这历史,也像是红酒一样,越古老就越醇厚。本次我过来,却是为了一样东西——十二金人。” 我沉思说道:“十二金人?始皇帝的十二金人?” 王老点点头。 我说道:“那十二金人,差不多在南北朝的时候,就已经完全被人毁掉了,为何您会对这个如此感兴趣呢?” “说到点子上了,这个,我要从头说起,或许朱教授不知道,我的家世是如何的?其实,我家是一个盗墓世家!” 我一愣,转念一想,谁的祖上可能清清白白,就是说我的祖宗朱元璋,也做过和尚,这并不稀奇。 “但是我们这个盗墓世家比较特殊,差不多延续了一千八百多年,正确的说,我家是从西元一九零年开始发家的。” 我心念转动,调出脑子里的历史知识,说道:“一九零年,东汉末年,莫非您的家世,和曹操有关。” “不错,正和曹操有关,我家先祖便是曹操的发丘中郎将。” 发丘中郎将,说白了就是官方的盗墓机构。当时曹操为了缓解军饷缺乏的问题,特意在军中设立负责发掘陵墓的机构,下设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专司偷坟掘墓,盗取他人祖宗陵寝,将所得财宝冠冕堂皇地据为己有。第一个项目就是汉梁孝王的墓群,现在很少有人知道曹操到底盗了多少坟墓,但是可以肯定,就是凭借着盗墓偷来的财宝,曹操足足养了他的军队三年。 这种祖先不光彩的历史,王老也肯说出来,极有可能涉及某一个神秘的事情。果然,王老缓缓开口说道:“我的先祖负责偷盗坟墓,挖了不少坟墓,从殷商两周到秦汉,无所不包,反正是坟墓就先挖出来看看再说,但是在挖开一座西汉初年坟墓的时候,出了怪事!” 我心神一震,注意倾听。 “那是西汉初年,刘邦开国功臣的一个坟墓,因为年代久远,也考证不出到底是哪个功臣,管他张良还是樊哙,反正是刘邦身边亲密的战友。因为坟墓巨大,不可能一下子挖开,所以他们分作两天开挖,第一天他们挖到了坟墓的外表,已经凿穿了内室,就等着明天拖出棺材。但是怪事发生了,第二天,坟墓又忽然变得完好无损。” 我疑问道:“是不是有人故意盖上了泥土?” 王老说道:“一开始,我的祖先也以为是有人无聊之极,趁着夜里又重新盖上了泥土。他恼火之极,不得不又花了一天时间,重新刨开。因为唯恐那些家伙晚上又过来,索性派人呆在坟墓边上,然后,晚上开始闹鬼了,那个坟墓上,竟然有一个看不到的隐身人,将坟墓重新盖上。” “我的祖先吓得魂飞魄散,慌忙报告给了曹操。曹操为人天不怕地不怕,顿时来了兴致,派遣大军,一下子就刨开了坟墓,然后亲自下去。接下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一愣,还以为王老会说明白到底发现了什么,哪知却是一个毫不知情。 王老见我面色有异,说道:“确实如此,因为我的祖先只是一个低级的发丘中郎将,哪有什么地位,发掘坟墓的时候,却是曹操的亲信发掘,我的祖先被远远地赶到一边,什么也不知道。曹操得了坟墓里面的东西之后,就得意地笑道:莫非天意果真如此?他一定得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王老继续说道:“我的祖先好奇之极,想尽办法打听这个事情,他终于攀上了曹操的一个亲信,用计灌醉他,套出话来。那人说道,其实曹操发掘的乃是十二金人之一。我祖先虽然读书不多,但是好歹也知道十二金人,董卓进洛阳的时候,实在缺钱,就熔化了两个金人铸钱。那金人非常庞大,怎么在这个规模并不是非常巨大的坟墓里,也会有金人呢?这时那亲信又吐出了一句话,道出金人的秘密:金人不是金,金人不是人!这句话非常古怪,我的祖先怎么也想不通。但是他突然想到,这个金人一定非常重要,不然曹操为何千方百计的保密,如今自己得知了,以曹操多疑的性格,岂不是自寻死路?他吓得连夜出逃,逃到了几千里地,到了当时比较安宁的南方番禹。一直小心翼翼,直到三国结束,司马家的西晋一统天下,才回到了洛阳。” 王老继续说道:“也不知道是我先祖天生有长寿基因,还是他在温暖的南方小心保养的好,从东汉末年曹操崛起,一直到天下一统归西晋,这期间整整过了八十年,他居然还活着。回到洛阳的时候,他年纪已经超过一百岁,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安详地度过晚年,但是八十年前十二金人的秘密,一直叫他念念不忘,于是重返洛阳,寻找金人的下落。八十年过去了,曹魏时期的风liu老早逝去,我先祖寻找了五年,徒劳无功,郁郁而终,临死之前,嘱咐后人,一定要仔细寻找金人的下落。唉……” 王老接着说的却是王家的历史,之后王家以盗墓为业,积累财富成为巨富,在政治上又小心翼翼,一见风吹草动,就赶紧逃到安全的地方,如此一来,盗墓历史上显赫的“开山派”,就此流传了上千年,一直到了现在,王老也是对十二金人的秘密好奇不已,念念不忘。 然后王老告诉我:“建军已经对我讲过你的事情了,说你聪明机警,在考古上独树一帜,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因此向我推荐你,协助我们寻找十二金人的下落。朱教授,你可有什么想法?” 我抬起头,瞧见胡建军向我微微颔首,我苦笑一下,低头沉思片刻,说道:“我不知道你们这千年到底是怎么打听金人的下落的。假若是我的话,既然当年曹操得到了金人,不妨先去他的坟墓瞧瞧下落。” 王老大笑道:“朱教授果然聪慧,一点就击中了目标。不错,一开始我们的先祖也是这样设想的,不过,你也知道,曹操这个家伙,实在是太狡猾了。” 一说起曹操的坟墓,无论是考古界还是盗墓贼,都不住地摇头,因为这个坟墓已经成为一个谜团,一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谜团。 曹操为人多疑,奸诈狡猾,他又是盗墓贼起家的,唯恐在自己死后,不得安宁。所以一方面宣扬自己喜好简朴,即使死了之后,坟墓里面也不会埋入任何珍宝殉葬,彻底断了盗墓贼的贪心;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坟墓地点上,大肆布下疑阵。 民间有传言,曹操有七十二疑冢,其实多半出自盗墓贼的杜撰。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曹操在洛阳病死之后,他的灵柩运抵邺城,在夏侯尚、司马懿的陪奉下,于同年二月丁卯埋葬在他亲自选定的邺城西南的山冈上,当时称作“高陵”,后世又以其地处邺城西面,大多称它为“西陵”,与西门豹祠近在咫尺。据说陵墓内除了曹操本人预先准备的四箱送终衣服,以及质朴无华的陶制皿器,没有金玉珠宝铜铁之类的陪葬品,甚至未曾建造纪念性的建筑物。在曹操下葬后不久,就有盗墓贼对其下手。但他们在悉数发掘西门豹祠附近的山头之后,别说曹操坟墓里有什么陪葬的物品,就连尸体也看不到,一无所获,于是在沮丧之余,就编造了这一传说,聊以自慰。 于是曹操的坟墓成了一个谜团。到了清代,一些笔记小说里面宣称挖到了曹操的坟墓,里面不仅有美女陪葬,甚至曹操的尸体也没有化掉,最出名的莫过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之曹操冢》。不过这只是民间幻想之说,历来没有考古人士相信。 直到现在,过去了一千八百多年,虽然有这种传言,但是依然没有人能够找到。曹操之墓,遂成千古谜团。 王老开头问道:“朱教授,倘若我全力支持你,你可否能找到曹操的坟墓?” 我沉思不响,这个难度太大,我根本无法打保票答应,正在思虑当中,忽然有人高声喝道:“他不行,我行!” 我抬头一看,便看到一个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跟着王小姐,颇是不服气地瞪了我一眼,说道:“爷爷,别信这个野人学者,他有什么能耐呢?我找来的这个人,本事才大呢!” 我瞅着眼前的这个人眼熟,一时之间又认不出来,但见此人约莫四十多岁,年纪和我差不多,形容气质上,却和我有极大差别。他衣冠楚楚,染了黑发,相貌俊雅,又特意戴着一副金丝边眼睛,看上去更是风度翩翩,哪像我,根本是一个民工穿西装一样。 这人向王老行了一个礼,自我介绍说道:“在下徐雨,见过王老先生!” 这名字一报出来,顿时轰动。 此人便是堂堂某戏曲学院院长,文化名人,只是名声不大好听,行内人一说到此人,无不摇头,无他,此人沽名钓誉,无耻之极。 他这个人,毫无文人的风骨,在*期间,投靠造反派,丑行不断。这也罢了,毕竟那个时候,有几个人能够挺住,连老舍也不堪侮辱投河自尽。 但是*结束之后,此人名声节节攀高,便对*时期的丑行,尽力掩盖,毫不忏悔,世人鄙其风骨,于是反话讽刺,赠送一个雅号:人品高洁徐雨。 于是此人便与“从不抄袭郭敬明”等人,一同号称“中国文人楷模”! 见到此人,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夺路而逃,省得他嘴巴里面放出毒气把我熏翻,若是我家里的老婆知道我和这个家伙混在一起,说不定立马掀翻桌子,将我一扫帚踢出。 王老稍稍有些心动,问道:“你对曹操坟墓,有什么看法,说来给我听听?” “好的,王老。” 徐雨便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毫无新意,不外乎加大探测,利用卫星遥感等,听得王老好不耐烦,他是考古学界的高人,这些手段老早用过。也不知道这次徐雨这个毫无考古经验的人过来干嘛?八成是看到王老在文化考古学界极有权威,便出来投靠。 我听得烦了,大喝一声,叫道:“说完了没有,老掉牙的东西。” 徐雨扶正眼镜,这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以不屑地口气疑问道:“你是谁?这里的保镖。” “哪里哪里,我好歹也是文化界的人物,只是名气无法和人品高洁徐雨您相提并论,哈哈!” 徐雨脸色陡然大变,好像一只癞蛤蟆一样气鼓鼓的,若不是看我身材出众,一百个他上来也不行,说不定老早扑上来扇我几个耳光了。 徐雨气愤地说道:“王老,这个粗人在你面前,实在是太不象话了,把他赶出去。” 王老皱皱眉头,根本没有理会徐雨,反而对我问道:“哦,那么朱教授,你有什么看法。” 我淡然地说道:“说起来也是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可能你们闻所未闻。” “不妨说说看。” 我说道:“以前考古,不外乎察看历史典籍、分析文物,或者利用先进的技术寻找。我这个方式,却比较独特,叫做性格分析考古!” “性格分析考古?却是闻所未闻,不妨说说看,到底怎么个性格分析考古?” 王老明显有了兴趣了,好奇地向我问道。 我说道:“其实性格分析考古,已经在很多考古方面利用了,只是没有经过整理、系统化而已了。比如,始皇帝嬴政的性格是好大喜功,所以他的坟墓也是造得异常宏大。武则天虽然是皇帝,但是出于女性谨慎的心理,所以她的坟墓修建在大山里面,根本难以撼动。而曹操是一个性格多疑、狡猾的人,因此,他建造坟墓,也一定符合他的性格特点。” “哈,这就是性格分析考古,实在是太好笑了,一点科学依据也没有。” 那个人品高洁徐雨,依旧带着不屑的神情嘲笑。 王老哼地一声,表示被打断的严重不满,那徐雨立即如哈巴狗一样地低头揣笑。 我懒得理会,继续说道:“首先,曹操多疑,又干过盗墓的营生,生怕自己的坟墓也被别人盗窃,所以在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非常隐秘,而且叫别人想不到。” “怎么叫别人想不到呢?” 王老咀嚼着我的话。 我笑笑,说道:“现在很多人以为,只要把坟墓造到深山老林里面,就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盗墓。这点错了,中国人这么多,即使再危险的地方,也还是有人在的,现在还有哪个地方,不存在隐秘的坟墓呢?除非像是铁木真一样,连坟墓也不要了,秘密安葬。” 我见王老还是有点不明白,说道:“那么我打个比方吧。比如我手里有一块钱硬币,我要把他藏起来,怎么藏才好呢?” “放在隐蔽的地方。” 胡建军回答。 “但是迟早也可以找到的啊!比如我用特殊的仪器,不,甚至只是磁铁就够了。” “那你说到底怎么藏起来。” “很简单,把这一块钱硬币扔到一万个硬币当中。” 胡建军恼火地说道:“都一模一样,那不是根本寻不出来了吗……等等……” 他终于意识到了,笑道:“也就是说,就好比这一块钱的硬币,丢在一万个硬币当中,根本难以察觉,而曹操的坟墓,建在大量的墓群当中,也是几乎难以找到的了?” 王老点点头说道:“不错,大隐隐于朝,好计谋。” 我继续说道:“曹操想必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坟墓,一定在大型墓群里面。这种大型墓群中国并不多见,但是恰好洛阳附近就有一个!北邙山!” “北邙山!” 一听到我说到这个地点,众人都不约而同地在口中念叨这个词汇了。 北邙山,对于在此的几个人来说,估计除了文痞徐雨外,都非常熟悉。那北邙山又叫作北芒、邙山、北山、平逢山、太平山、郏山,东西横亘数百里,在中国七大古都洛阳的北面,是秦岭山脉的余脉,崤山支脉。北邙山山势雄伟,水深土厚,伊、洛之水自西而东贯洛阳城而过。立墓于此,即圆了古人所崇尚的“枕山蹬河”的风水之说。而且在北邙山地表以下数十米处的土层,渗水率低、粘结性能良好、土壤紧硬密实,因此邙山被视为殡葬安冢的风水宝地,自东汉建武十一年城阳王刘祉葬于北邙山,其后王侯公卿多选墓地于此,就连朝鲜半岛的百济国国王在客死他乡后,也选择了邙山为自己的安葬之地。 唐代诗人王建说“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白居易则问“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俗语道:“生在苏杭,葬在北邙”皆源于此北邙山自东汉以来就是洛阳人的墓地。现存有秦相吕不韦、南朝陈后主、南唐李后主、西晋司马氏、汉光武帝刘秀的原陵、唐朝诗人杜甫、大书法家颜真卿等历代名人之墓。 既然都是坟墓,盗墓贼出身的胡建军和王老自然不会陌生,这里坟墓众多,倘若有念头去盗墓,便如黑瞎子进了包谷地,满眼的包谷,叫人眼花缭乱,都不知道从何下手了。 “北邙山上列坟茔,万古千秋对洛城。果然是好地方!” 那文痞徐雨人品底下,不过才学确实出众,随口就吟出一句诗来,这点我万万做不到。他见自己的计划失败,当即改弦更张,脑子动得倒是飞快,说道:“王老,此去寻找曹操墓,必要我前去。不是我吹牛,我对各地各时的墓穴,都有深刻的研究。” 王老皱皱眉头,还是没有理他,而是径直对我问道:“朱教授果然不愧为哈佛的名教授,一出手就显出不凡身手。教授,那么此次寻找曹操墓穴的重任,恐怕要全部压在你的身上了。” “我拒绝!”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王老当即愕然,他见我已经点出了曹操墓穴的可能所在地,以为我心有志向,哪知道一口就回绝了,于是慌忙问道:“为何?莫非你是当心与你名誉有损?放心,此次活动,绝非是你想象的那般非法活动。之前是因为有一些隐私,所以不得不叫建军以地下活动。而此次寻找曹操墓穴,完全是官方活动,你大可以正常的考古活动名义进行,绝对不用担心被人落下把柄。至于资金,人员上面,我全力支持,你不用担心的。”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不,我不太想参加,至于个中原因,请恕我无法回答。” 王老直愣愣地看着我,终于确定我是铁了心不参加此次考古活动,于是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人各有志,我也不勉强,只是请朱教授口风把地严谨一些。倘若有什么泄露,我也不得不有所动静。” “这个当然了。” 文痞见我不想参加,急不可耐地表白:“王老,姓朱的不去,我来。” 王老眉头卷得越发厉害了,挥挥手说道:“你先走吧,此事从长计议,暂时不会做决定。” 那徐雨讪讪地离开,等他走了之后,王老问王小姐:“你怎么越来越不长进了?得罪朱教授也罢了,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种小丑人物,看得我眼睛里都要生痔疮了。” “爷爷!” 王小姐委屈地叫道。 “闭嘴,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回去好好反省反省!” 王老叹了一口气,向我挥挥手告别,让胡建军推车离去。 我摇摇头,王老家门不幸啊,居然摊上这么一样的一个孙女。 等他们离去之后,我一屁股就坐在了范雪雪的床上,顾自喝红酒,过了一会儿,就看到范雪雪笑嘻嘻地走了进来,涎皮赖脸地向我问道:“刚才,你们在说什么啊?那老头似乎非常厉害啊!” “有的事情,你不要知道的为妙。” 我摸摸范雪雪的脑袋,站了起来,回到自己的房间,索性蒙头大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地醒转,感到肚子饿了,打算去外面弄点吃的。我穿好衣服,忽然发现门缝下面塞着一张纸片,于是捡了起来,这是一个女性秀丽的字体: “八点,到一二零二,有事!” 署名是范雪雪,这女人,神神秘秘地叫我去干嘛?明明就在旁边,莫非真的要勾引。 我嘿嘿笑了一声,看看时间,八点还不到,就先下去餐厅吃饱了饭,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前去一二零二室。我敲敲门,门没有关,不禁心中纳闷,于是我就推门进去了,叫道:“雪雪!” 里面一团漆黑,这女人搞什么毛? 我点亮电灯,定睛一看,顿时吃了一惊,竟然看到王老坐在轮椅上,脑袋垂下,肚子上插了一把匕首。我大骇,急忙奔上前去,用手一探他的鼻息,感觉肌肤冰凉,已经死去多时了。 我顿时额头汗水涔涔,王老说起来也是一个横跨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一下子就被人神秘地暗杀了呢?他身边的保镖,还有胡建军呢?以胡建军的身手,虽说不一定能够完全保护王老,但是单身突围出去,找来帮手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我站了起来,发现这里丝毫没有打斗的痕迹,应该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有人故意将其转移过来。 我忽然察觉王老的手,一直抓住轮椅的一个扶手,非常怪异。因为被刺中的人,本能的就是捂住伤口,而他去按住了扶手,有问题。 正当我要察看的时候,门口传来了声响,我回头看过去,却是王小姐愕然地看着这惊人的一幕,失声叫道:“啊!你杀了我爷爷!” 我顿时脸色大变,不好,有人存心把我叫到这里来,便是要故意陷害我。我居然没有意识到,该死! 我跨上前去,对王小姐解释:“不是我!“ 王小姐却已经大声地尖叫起来:“杀人了啊,杀人了啊!” 像这种高级的酒店,必然和警方有密切地联系,不到十分钟,警察就涌了进来,我作为第一嫌疑人,被逮捕进去。我苦笑一下,本来可以立即跑掉的,但是想想,又要做逃犯,实在是麻烦,干脆不走不逃,束手就擒。 于是我被送到了局子里面去,照例是拍照、受审,我不想惹什么麻烦,就非常配合警察,唯独绝对不肯承认我是杀人凶手。警察无奈,说到会搜集证据证明我是杀人凶手,然后关进牢房里面。 如我这种杀人嫌疑的人,自然不可能有好的地方。这个牢房,甫一进去,我就眉头皱了起来。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六平方米左右,但是里面却已经关了五个人,见有新人进来,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面露凶光,大概向我立威。 只是我一转进来,那庞大的身材,以及狰狞的面目,连出手就不用,顿时吓住了所有人。他们吞了一下口水,各自缓缓地倒退几步,让出一个空间来。其中一个看似老实的人小心地问道:“兄弟,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狞笑道:“你说呢?” 我的体型和表情实在够吓人,他们心里估计着,肯定是重罪,我也懒得解释,对他们说道:“爷爷我先睡一觉,谁要是敢放半个屁,我就把他的鼻子塞进他屁眼里面,明白了吗?” 然后,毫不客气地霸占了里面唯一的一把椅子坐下打盹。看来长得像恶人,也是有好处啊!至少不用打架就树立的威风。 我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暗自思量,究竟是什么人要害我?想来想去,竟然想不到有什么人要害我。因为我只是一个考古学方面的学者,害我毫无必要。而且,这个凶手杀的人可是王老啊!王老横跨黑白两道,他一死,必然引起震动。哪个人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杀人? 我在心头把线索梳理了一边。 我发现王老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好几个钟头了,尸体都开始冰冰凉。那么凶手一定是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杀了王老的,等杀了人之后,就开始栽赃。他想到了我,以范雪雪的名义将我骗出来。既然以范雪雪的名义,那么这个人不仅认识我,而且知道我和范雪雪的关系有多么亲密,知道我一定会听从范雪雪的召唤的。 这样推导起来,竟然只有一个人符合条件,那就是胡建军。不,他不可能是凶手。他是一个重恩情的人,当初在美国混地风生水起,为了报答王老,还是特意从美国冒险赶过来,提防着被警察抓捕和仇人追杀的危险行事。这种人会有可能杀了王老吗? 那么是谁呢? 我一时间想不透。 忽然桄榔一声,又有人进来了。 警察打开了牢门,推推搡搡,将两个身穿普通条纹西装,面色阴沉的男子送了进来。我打量了他们一眼,这两个人约莫三十出头,非常精干,看他们的脚步扎实,有过练家子。他们相互瞟了一眼,马上散开,应该相互认识,而且是那种长期配合工作的伙伴。像这种人,不是军队里的高手,就是地方上的黑帮人物。 说来也奇怪,原本守在牢房外面的警察,忽然自言自语地说道:“啊呀,肚子疼了,我去一下厕所。” 说完,卷了一叠报纸,飞也似地溜走。 顿时拘留所里面,只剩下我们几个。 原本狭小的牢房,因为关进了两个人之后,越发狭隘。这两个新人浑身散发着一股杀气,使得其他人根本不敢上前。这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冲了上来,低声喝道:“不相干的闪开,我们的目标是他!” 也就是我! 两个人配合默契地封锁了我的所有退路,便要施展重手杀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一直在闭目养神的我忽然张开双眼,大喝一声,一个马步砸稳,顿时抡起屁股底下的椅子,就砸向那两个人。 只听乒乓一声,椅子砸在他们身上,粉身碎骨,他们却若无其事,各自挥拳打过来。 有点猛!我暗暗吃惊,这些年来,除了碰到一些蟊贼以外,都很少出手,即使遇到胡建军这个家伙,他也是十个打不过我一个,难得碰到如此硬碰硬的高手。 我冷笑一声,迎击上去。 牢房的空间非常狭小,不能大开大合,我们都是贴身搏斗。 那两个人挥拳砸过来,我用手肘阻挡,顿时手臂一痛,我闷哼一声。他们的胳膊好硬,根本不是人类的胳膊。 他们又是打过来,我不敢硬碰,施展四两拨千斤的手法,使得他们撞在一起。只听他们的胳膊一撞,就发出咣当的金属撞击声,该死!这两个家伙,居然在手上套了护腕,难怪这么硬邦邦的。 当下我心念已决,待他们拳头挥过来的时候,以拳头对拳头,两只拳头碰他们四只拳头,我只能接住两只,另外两只,却是胸口硬撑下了。 嗵嗵,我胸口一震,剧痛无比,好像骨头都要断掉一样。 但是我的两只拳头,也挡住了他们的两只拳头,这个结果可不一样。 我的身高一米八二,但是体重却超过一百公斤,这么大的块头,全部都是坚实的肌肉,因此我的力气非常巨大,一个人相当于平常的十个成年男子。而他们只有两个人,即使再经过锻炼,他们的身材本能地限制了体力,当我们直接是拳头对阵的时候,我的力量远远超过他们,顿时将他们弹开,犹如风筝一样,轻飘飘地倒退,一下子撞到了牢房的栅栏上。他们当真是好手,立即蹲下马步,试图以鞋子的摩擦减少撞击力度。 但是我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的,我大喝一声,犹如下山猛虎一样地扑了上去,抓住了他们的衣领,未待两个人有所反应,就将他们的脑袋重重撞在一起,连撞数下,保证他们已经昏昏沉沉为止,这才松了一口气,丢下两个人。 我环顾四周,旁边的人都看傻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番搏斗,实际上还不到二十秒就结束。这两个家伙一看就知道是高手,却还是败在我手里,牢房里的其他人,应该在暗自庆祝,在我进来的时候没有为难我了吧! 我随便抓起一个家伙,啪啪两个巴掌,将他打醒,冷冷地问道:“什么人?” 那人狞笑道:“你杀死了王老,我们不会放过你的!” 我心头一凛,该死,报复这么快就到来了。 王老是横跨黑白两道的顶尖人物,他一死,立时震动两个地方。他手下的那些势力,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报复。之前我也碰到胡建军带领的那些王老的手下,只是因为胡建军是一个外来人,不可能有太高的威信,所以派遣的都是比较听话的人。而听话的人不会有高手,真正的高手都是桀骜不驯的。 眼前这些人,才是黑暗势力的真正骨干。 我大怒,一拳砸在这人的鼻梁上,硬生生地打断,他倒是也硬气,一声不吭地昏倒。 我凝视外面,看来警察也是和他们沟通好的,不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恰巧地上厕所?看来再不走的话,老命都地留在这里了。 当即我冷冷一笑,看了一下四周,问道:“谁会开锁,我要出去?” 所有人都摇摇头,看来没有什么小偷小摸的人。 那么我只好用蛮力了。 我一只手一个人,将地上的两个家伙举了起来,然后以手肘压住他们的身体,倒退几步,大喝一声,我整个人便飞奔上去,重重地撞到牢房栅栏上,只听轰隆一声,铁杆都被撞弯了。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我后退发力,以两个家伙为肉垫,又一次撞上去。这次力道规模更大,轰隆的一下,铁杆被撞弯,而栅栏与墙壁交合处不堪重力,顿时被压垮,整个儿栅栏都倒下去了。 我哈哈大笑,对着那些目瞪口呆的人说道:“要走的话,乘早走,不想走的,就留下来吃牢饭吧!” 说完,我丢下两个不住吐血的杀手,顾自离开。 那些警察与杀手勾结,要杀我,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哪知道我不仅干掉了杀手,反而逃了出来,他们直到听到了巨大的动静才出来,但是一干犯人们却已经吵吵闹闹地逃了出去,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我就乘此机会,一口气逃出了警察局。 面对空荡荡漆黑的大街,我是获得了自由,接下来怎么走呢? 冷风吹拂我的脑门,让我渐渐冷静下来,我必须调查清楚是什么人杀害了王老,并且陷害我。回想一下,王老临死前死死攥住的扶手,似乎有什么猫腻。 我打算先潜回酒店,找找这个轮椅,看看有什么问题,有机会的话,再看看能不能弄到钱。进局子的时候,钱包等一干私人物品,全部被没收了。假如我要逃命的话,没钱是绝对不行的。 当下我就先去酒店,酒店离警察局并不是很远,不然当初警察就不会在几分钟内就赶到了。我想了一下,脱下西装,上面被那两个杀手的血染红了。我只穿着衬衫,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没人会想到,一个杀人嫌疑犯居然还会潜回现场,那门童甚至还客气地对我讲欢迎词。 我进入电梯,到了王老被害的那个房间,现场已经被警察调查过,此刻没有了人。警察只是简单的用黄色布条围住了现场,其他一点也没有变。我悄悄地溜进去,还好,现场除了王老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以外,其他一切都没有变动。 我凑上前去,对着那个王老临死前死死攥住的扶手仔细检查。这是一个木制的扶手,可以拿下来。我稍微一用力,就拉开了扶手,里面是一个暗格,藏着什么。 我从暗格里面拿出收藏物,这是一卷布匹,折成了一个卷轴,表面花花绿绿的,我暗暗纳闷,为什么王老那么重视这个玩意。 不过先不管,我将卷轴塞进了口袋里。接下来就是去弄点钱了。 我回到我自己的房间里,希望警察还没有搜查过。 门关着,我又没有门房卡,瞅着四下里没人,一脚就将房门踢开,进入里面一看,白来了,老早被搜查过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该死,我懊悔地捶捶脑袋,走出房门,来到走廊上,抬头就愕然发现一个人物,正吃惊地看着我。 对面是范雪雪。 “你怎么出来了?我听说你被抓住了,好像杀了王老,怎么回事?” “不要多说,现在我要逃亡了。你有钱吗?” 范雪雪说道:“现金我没有,都是经理人拿着的,我只有卡,但是这样你会被查出来的。要不首饰?” 我叹了一口气,都没有什么用,只好向范雪雪告辞,说道:“我先要逃命了,有机会我会和你联系的,对了,你替我关注一下王小姐的动静。” 范雪雪点点头,忽然想到什么,从坤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到我手里,说道:“这个或许你有用。” 我低头一看,原来是名为胡建军的假身份证,我完事之后就随手丢掉,想不到居然被范雪雪精心收藏着。我抬起头,看到她脸色一红,说道:“你快走,这里人很多。” 我迅速离开,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范雪雪是不是存心帮我,毕竟人心难测,我遇到的背叛,也算不少了。 我赶紧搭乘电梯下去,哪知电梯门一开,又遇到一个熟人——胡建军。 他见到我也吓了一跳,伸手往怀里摸。我心一沉,难道要拿枪,立时做好准备,随时反击。 但见胡建军从怀里摸出一个钱包,丢在地上,然后四下里寻找,说道:“奇怪,我的钱包怎么不见了?里面可是有好几万现金啊!” 然后,当我不存在一样地走出电梯离开。 我松了一口气,捡起钱包,打开一看,果真有上百张巨人头。胡建军是盗墓贼出身,做惯了逃犯,知道现金最为方便,因此随身都带着不少现金。 我暗暗感谢这个家伙,之前我们势同水火,合作了一次之后,他念及恩情,肯出手帮我,难能可贵。 第八章、奇怪的密码 不过此刻我可没有时间去感激胡建军的恩情,我匆匆地在钱包里面取出所有现金,塞进口袋里面,然后将钱包丢弃在垃圾桶中,赶忙顺着电梯下去。这个酒店的电梯建造在楼层外面,是全透明的灯罩式外形,方便住客欣赏外面的风景,因此我也可以打量下面的情况。果然,警察们很快察觉到我有可能回到酒店里面,于是派了一辆警车过来,里面走出五六个警察,四下里封锁住了所有出口。该死,看来我得硬闯了! 我心念转动,这时候电梯在八层的时候停了一下,进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我眼睛顿时一亮,运气太好了! 我看这个外国人,身材和我差不多,满面胡须,一头金色的头发扎成一只马尾辫,鼻梁上还夹着一副花花公子的眼镜,非常时髦。 我微笑着说道:“兄弟,借你东西一用。” 那外国人愕然,他听不懂中文,但是我用他明白的方式向他“借”了东西。我一拳就将外国人击倒,扒下他的衣服自己换上,然后又顺便拿走了他的眼镜。想想看,又搜罗了一下外国人的口袋,摸出一把钥匙,就用这个钥匙割断了他的头发,将满头的金发,胡乱披在自己的脑袋上,这样我就像是一个嬉皮士一样,乍看是认不出人的。 中间我稍微停了一下,把外国人扔到了五楼,下了一楼之后,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那些警察们因为时间匆匆,甚至连我的照片也没有拿到,只能根据描述找人。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一个大块头的中国人,而不是什么金发的大块头嬉皮士。我乘机顺利地溜了出去,钻入茫茫黑夜里面。想必警察们虽然下发了通缉令,但是还来不及在各个出口封锁捉拿,所以我赶紧跑到火车站,在夜班站买了车票,估计天亮以后就可能会受到排查,所以我只是买了去上海的火车票,以火车的速度,将在两个小时后到达,也就是凌晨四点。 上了火车,我稍稍松了一口气,眼下只能靠时间差逃命了,但是接下来怎么走,我还是没有计划过。想到那个扶手里拿到的布卷,我心念一动,赶紧去了厕所,锁上门,悄悄地拉开了卷轴,看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一块丝绸布匹,看年代,应该有几十年以上的历史了,布匹表面发黄,显示经常被人抚摸察看。这块布匹是白色的,上面用墨水画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图形,看起来就像是一幅毕加索的印象派油画。我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猫腻来,就小心地将卷轴收好,又走出厕所,坐在位置上,闭目养神。 我暗自猜测,这块布匹上的图画,其实是一些暗号,不过我并不是破解暗号的高手,这些事情,需要有些人的协助。当下,我心里渐渐有了一个决定,我必须先去一趟北京。因为我知道一个人擅长破解暗号,而且她绝对不会背叛我,她就是我的妻子——林白水。 凌晨四点的时候,我悄悄地下了火车,从上海南站出发,先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然后再做计划去北京。 旅馆之类的我自然不能去了,省得被人发觉,而朋友之流,自从发生王峻山事件以后,我也不禁留了一个心眼。因此算来算去,我认为只有最混乱的地方才适合我,而我自保绝对没有问题。 上海我不止来过一次,对于这里的地理风土,是非常熟悉的。据我所知,川沙那个地方,是非常混乱的。不仅红灯区非常出名,黑帮团伙也有几个,鱼龙混杂,实在适合我这种“逃犯”藏身。 我便招呼了一辆面包车过去,这种车俗称黑车,既然是黑车,自然也不管我的身份底细,只顾赚钱。从南站出发到川沙,坑了老子两百块,若不是不想惹事,老早打死这个家伙了。 到了川沙镇,果然一片混乱,这时候已经是凌晨六点了,夜里的喧闹刚刚结束,沿街的一个个发廊关门歇业,我看中一个,未待她们拉上卷闸门,就径直闯了进去,那里面的小姐倒是还有几分姿色,愕然对我说道:“兄弟,现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做生意了,你晚上来吧!” 她以为我是嫖客,要来做皮肉生意,我哪里有那么无聊,随手三百块扔过去,说道:“借你这个地方,睡上一觉,不用你做生意。” 小姐颇为欢喜,据以前公安局的人吹牛说,一般大城市小姐的行情,发廊的也不过一次一百五,地段差的、相貌差的更加便宜。我随便就是三百,抵得上她干两次了。 至于发廊里面,本来就是做那种无本生意的,除了一张床以外,还剩下什么?就是我全部拆了卖掉,恐怕也不值三百。 当下小姐欢欢喜喜,抛了一个媚眼说道:“那么兄弟你就睡吧,口渴里面有矿泉水,自己拿来喝。若是你有心情,我们晚上再见。” 说完她也懒得拉上卷闸门,顾自回去睡觉了。 我忙碌了一夜,也哈欠连天了,正要躺下去,见那床实在肮脏,说不定有什么奇怪的病菌,我哪敢睡,索性就在地板上躺下了,本来就打算扮作流浪汉,弄脏一点比较好。 这一觉睡到天黑,直到小姐又拉开门进来,我才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那小姐抛了一个媚眼,问道:“兄弟想不想做我的第一笔生意?” “不必,我是有家室的人。” 那小姐眼睛玲珑,说道:“我看你啊,是不是做那个大买卖的,现在正在被警察找?” “算你有眼光,不过多管闲事,可能会送命的!” 我冷冷地警告,这种卖身的女人,不知廉耻,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干得出来,我顿时后悔来这里睡觉了。当下又抽出几张钱,塞住她的嘴巴,说道:“我来这里,只有你知,我知和天知道!明白了吗?” 说完,我径直离开,先去找个地方换身不起眼的衣服,再吃喝一顿,肚子实在饿了。 好在这种小镇上,地摊是足够多的,就是如我身材的衣服比较难找。最后我弄了一件大号体恤衫和牛仔裤穿上。这样的话,口袋不够多了,我没有办法,除了卷轴随身携带以外,其他的钱财分出一部分,放在了一只买来的腰包里面,这样我看起来就像是大腹便便的包工头。想想,又买了一副蜘蛛侠样式的太阳镜和一顶冒牌李宁运动帽,戴在头上。 接下来我就到附近的一个大排档吃喝,叫了几碗肉食和一大盆子饭,至于酒是绝对不敢喝了。我拼命吃,这时候大排档上来了一伙年轻人,带头的是一个光头,裸露的左臂上纹身一个“飙”!看起来颇为凶悍,他叫了几瓶啤酒,和一些小菜,几个同伙吃喝起来。 我横了一眼,正被那个纹身飙给看到,顿时啪地一拍桌子,拎起一个啤酒瓶,敲碎瓶身,就拿着一个瓶嘴,过来将我包围,喝道:“看什么看,你这个苏北民工!” 他说的是上海话,我以前在浙江当兵,懂得吴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反正我已经吃好饭了,当下一抹嘴巴,冷笑一声,站了起来。 因为吃饭坐在椅子上,泰半身体被桌子遮住,待我站了起来,我那职业摔跤手一样的体型顿时给了瘪三们相当大的压力,他们不由得后退一步,喝道:“老子被你搞得吃饭都没有心情了,你要赔钱!不然当心打断你的狗腿!” 我不欲惹事,并不代表我不敢惹事。我说道:“你知道你手臂上飙的意思吗?” 他莫名其妙,横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又回过头叫嚣:“叫什么!” “就是像三只狗一样狼狈逃窜!” 说完,我掀翻桌子,然后抡起椅子,就一口气砸在纹身飙的脑袋上。啪啦啦,木头做的椅子把他的光头砸得鲜血淋漓,踉跄几步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的几个同伙大骇,倒是也凶悍,立马敲碎啤酒瓶扑过来。四下里将我包围,想群殴我。 老子可是这方面的高手,当年打几十个越南猴子,好歹人家也是正规军,可不比你们这些小瘪三。 当下我仗着力大,搬起了桌子,呼呼乱舞,既可以做盾牌,又可以当作攻击武器。那几个小瘪三被我砸得头破血流,胆子小的立即飞也似地逃开,我哈哈大笑。倒是经营大排档的河南小夫妻吓得瑟瑟发抖,我看这里也损坏了不少,掏出几张巨人头,丢给他们说道:“算是我赔的!” 说完,也没有看他们的反应,急忙溜走。 忽然,旁边窜出一个人影,站在我面前!我心神一凛! 但是我定睛一看,眼前是一个个子矮小的小鬼,年纪大概只有十四五岁,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头顶是一定已经变黑的冒牌耐克遮阳帽,脸上布满灰尘污垢,连相貌都看不清。他挡在我面前,叫道:“你好厉害,连丧犬彪都干打!” “丧犬彪?” 我寻思着,说道:“是不是刚才一个光头,手臂上有纹身,写着一个彪字的家伙?” 那小鬼点点头说道:“就是他!他可是我们川沙这边的老大啊!你一下子就把他打垮,厉害!不过我知道,他们是不会饶过你的!刚才只有几个人,等会儿丧犬彪就会叫来一帮人打死你了!” 我觉得眼前的小鬼颇为有趣,说道:“那你为什么还向我通风报信,不怕他们打死你吗?” 小鬼嘻嘻笑道:“我觉得你不是坏人,砸烂了人家的东西,还照常赔偿,所以你也不会对我太坏,不如这样吧,看在我通风报信的份上,你带我离开这里吧!” 我摇摇头,说道:“一来,你这个小鬼我不相信你;二来,即使我要带走你,你爸妈怎么办?” “我爸妈?” 小鬼神色顿时黯然,说道:“我没有爸妈,我家都是东北人,来这里打工,后来爸爸在建筑工地上摔死了,包工头不肯赔钱,妈妈受不了清苦,就跑掉了。原来家里还有爷爷奶奶的,后来他们都老了死掉。” 我一愣,想不到小鬼的身世如此凄惨,不免同情了几分,于是摸摸他脑袋,说道:“你知道吗?其实我是一个逃犯!” 哪知小鬼毫不在意,惊讶地叹道:“好厉害,逃犯能够做到你这种牛逼的程度,随手就快打死丧犬彪,真厉害!” 我暗自寻思,以我现在的身份,做人自然是越低调越好,想不到一下子惹毛了一群流氓,虽说我瞬间秒杀,但是闹大了就给警察晓得了,还是趁早跑掉的好。于是询问小鬼:“喂,我答应带你离开,你先想办法带我离开这里吧!” 那小鬼大喜,说道:“好的,我带你去车站。” 说着,小鬼就飞快地转身,在前面带路,我们步行了几公里,一直在上海特有的石窟门建筑中弯弯曲曲地行走,忽然小鬼低声叫道:“不好,丧犬彪封锁了车站!” 他拉着我隐蔽起来,我看到前面原本我坐车过来的黑车停靠场,被一帮流氓给占据了,他们大概有六七十个人,或蹲或坐,领头的是一个头上包着纱布的男子,就是那个一把椅子被我击倒的丧犬彪。但是很奇怪,流氓中间还有一个身穿裙子的女人,被丧犬彪不住地打巴掌:“你这个混蛋女人,不是说那个人是肥羊吗?” “是肥羊,我看到他带来很多钱,又要住在我那里,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人,因此即使抢了他的钱也没事!” 我一听那个声音,就记起了是那个租住房间给我睡觉的小姐,想不到她竟然出卖我。 “混账!” 丧犬彪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小姐脸上,骂道:“要不是你胡说很好对付,我怎么会被他打破脑袋,都是你这个贱货害的!” 小姐不敢反抗,任凭丧犬彪殴打。 现在我逐渐明白了,原本想想就感觉不对,就看了一眼挑衅,这种事情极少,原来是小姐出卖了我,丧犬彪存心碰瓷,但是我又不是好对付的,索性把他痛打一顿。于是丧犬彪就将怨气撒在小姐头上。 这时一个手下匆匆赶过来说道:“老大,镇子里面我们都搜索过了,没有,他一定想逃出去,唯一能够走的路就是这个车站,另外,除非就是跳海!” 丧犬彪点点头,说道:“很好,我们就等着他送上门来吧!” 然后丧犬彪拎住小姐的头发,拖在地上,对手下的人说道:“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就用这个贱货乐乐吧,注意,一定要戴上套子,当心艾滋病!” 小姐眼看这么多人冲着她狞笑,若是被**,恐怕生不如死,顿时苦苦哀求:“不要,不要……“ 丧犬彪一个巴掌就将她打倒,置之不理。 传来了女人的嘶叫和男人们的淫笑。 我摇摇头,打算站起来出去,小鬼拉住我,大骇说道:“你干吗?疯了吗?” 我拨开小鬼,说道:“有的事情,男人必须做的。” 说完,我就大刺刺地走了出去,那丧犬彪一看我,顿时愕然,嘴巴上的香烟都掉了下来,想不到我胆子如此之大,径直走过来。 “脑袋还痛吗?” 我笑着问道。 丧犬彪摸摸脑袋,心有余悸,冷笑道:“托你的福,很痛啊!你居然自己上门来,有胆色!老实的话,交出钱做医疗费,我只打你个半死!” 我摇摇头,说道:“其实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什么?” 我攥紧拳头,抬了起来。 …… 十分钟后,我呼了一口气,摸摸后背,挨了两闷棍,有点痛。 不过此刻地面上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躺着,不住地呻吟。那小鬼咕噜咕噜跑出来,叫道:“你好猛啊,一个人对付六十个,还全胜,半滴血都没有流,高,实在是高!” 我看这个小鬼手里还拿着一块砖头,打算乘人不备来救我,有点感动,然后转身对那个被我救出来的小姐说道:“现在知道下场了吧,做这行的不好,我看你还年轻,趁早从良了,嫁人过安稳日子。” 小姐呆呆地看着我,脸孔老早被打肿了。我就从丧犬彪一伙人那里搜索一番,倒是搜出了几千块现金和一些金银首饰,全部送给小姐。说道:“快走吧,再不走,他们可要你命了!” 小姐站了起来,连声道谢,然后飞也似地逃掉。 希望她有个好结局吧! 我叹了一口气,手里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车钥匙,是丧犬彪的车子,一辆桑塔纳三千,看模样还不错,我就进了车子,朝小鬼招招手,开车离开川沙,转向下一个目的地。 以现在的时效,恐怕我的通缉令已经贴满了大街小巷,每一个路口的警察都会注意我。偏偏我的体貌特征实在太明显了,这么大的块头,又满面凶相,想认不出来都难!我寻思火车坐不了,飞机坐不了,索性开车过去吧!反正上海到北京也不过一千五百多公里路,我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每天开足十个小时,也不过两天多一点的时间而已。当即我就下了决心,在路边的报亭买了一本中国公路地图册,对着地图册,专走僻静的小道,避开国道和高速公路,估计弄个一个礼拜,也大概能够混到北京了。 但是开了半天,就发现一些路旁就时常有警察巡查,令我不免心惊胆战,忽然旁边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警察居然看也不看,我不免心念一动。 汽车这个目标实在太大了,警察因此特别关注,但是摩托车呢?谁会想到可以从上海骑到北京,再说摩托车需要带上头盔,这又避免被人看到面目。而且摩托车的速度也不见得慢! 想到了这个主意,我立即停下车靠在路边,挥手招呼摩托车停下,过了片刻,果真有一辆大排量摩托车停了下来,上面的骑手拿下头盔问道:“哥们,车子坏了?要我帮忙?” 我嘿嘿笑了一下,说道:“现在有个天下掉馅饼的好事情,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干。我用这辆桑塔纳,和你的摩托车换!” 骑手顿时哈大嘴巴,一辆摩托车不过一万不到,而桑塔纳三千起码十多万,足足是摩托车的十倍啊!反常既是妖!他露出疑惑的神情,我索性挑明了说道:“这是赃车,有种你就拿下来和我换!” 这人当真也是狠角色,立马答应说道:“好,我和你换。” 说完,就下了摩托车,把头盔交给我,两人交换了钥匙,各自分离。 我戴上了头盔,跨上摩托车,叫小鬼坐在我后面,笑道:“汽车改摩托车,有意见吗?” “感觉很好玩啊!” 我开足六十公里的速度前进,到了前面的路口,又为小鬼买了一顶头盔戴上。如此我们风餐露宿,专走僻静小道,一路从上海出发,途径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花了整整一个礼拜才赶到北京。但是到了北京一看,果然到处都有我的通缉令。好在我平时不太喜欢拍照,没有近照,只能拿描绘像,变成了一个平头,满面大胡子,一脸凶相。 “看来有必要改变一下形象了。” 我摸摸下巴上的胡子,因为一个多礼拜没有打理,已经很长了。 京城不许骑摩托车,我就在郊区用摩托车贿赂一个农家旅馆,让我们免费住宿,他们是不会和钱过不去的。我除了要改变形象以外,也顺便休息一下。这么长的路途,连我也有点吃不消,更不用说那个小鬼了。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名字,你叫什么?” “孔威!” 挺猛的! 我叫小鬼呆在旅馆里,自己出去,到地摊上买了一套廉价西装、皮鞋和一个平光金丝眼镜,想想看,估计了小鬼的身材,又买了他需要穿的衣服。 等我回到旅馆的时候,不见小鬼的人影,但见肮脏不堪的衣服扔了一地,浴室里稀里哗啦在响。正好我也要洗澡了,就走了进去,浴室是拉门,我拉开了门,里面就是小鬼,但是瞟了一眼倏然愣住! 里面我没有发现小鬼,却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在冲洗身体,她的身躯苗条、纤瘦,刚刚从儿童走向女人,女性的特征开始显现出来。她显然也看到了我,同样也是愣住。但是毕竟我吃过的饭多,见识过的女人也多,首先反应过来,拉上门。 “居然是个女孩子,见鬼,我一直没有发现。” 十几岁的孩子本来就是雌雄莫辨,我见她打扮得非常男性化,先入为主,一直以为她是男孩子,哪知是个小女儿。 里面没有声音,并不像其他女人一样被发现了偷窥就大喊大叫。我呆了一下说道:“你先洗澡吧,外面的衣服太脏,洗完之后用浴巾裹着身子吧!我去帮你弄点衣服过来。” 我摸摸脑袋,走了出去,到了外面的小摊上,想想档次太低了,又去了几家休闲服的专卖店,买了女孩子的衣服,毕竟我有较多的女人经验,而且养过女儿,没有忘记为她买了内衣。而且根据打量,估计了一下咪咪的罩杯,顺便买了文胸。那店员叹道:“像你这么关照女儿的爸爸真好,我家女孩子大了,连和爸爸见面都很害羞。” 我只有苦笑,回到旅馆,果真看到孔威没有穿脏、臭的衣服,而是裹着浴巾乖乖躺在床上,见我进来才起来,我把衣服丢给她,说道:“喏,穿上。” 她打量一眼,瞪着我说道:“裙子?” 我反瞪她一眼,叫道:“废话,你是女孩子,当然穿裙子。” 她乖乖地回到浴室换好衣服,走了出来,我瞟了一眼,自己眼光不错,非常合身。孔威相貌虽然不是那种美丽的类型,但是非常秀气,精致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紧抿着,显示她是一个刚烈的孩子。我为她挑了一身白色的短袖衬衫,还有草绿色的及膝百褶裙,但是再一看,喝道:“那个胸口的玩意怎么没带?” “本来就没有多少嘛!太小了,戴和不戴都一样!” “笨蛋,你是女孩子,再小,也得戴,回去给我穿起来。” 我怎么像一个怕女儿走光的爸爸了? 等孔威再次穿好衣服出来,我叫她安静等着,轮到我打扮了。我洗澡好,刮了胡子,正巧头发已经长了出来,就抹了摩丝梳成了一个大背头,再戴上眼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模狗样的文化人士了。 我穿好廉价西装,走了出去,连孔威都吃了一惊,叫道:“你谁?” 我哈哈大笑,先带着孔威外出吃饭去了,饭桌上,我说道:“恐怕你的名字孔威,是蔷薇的薇,而不是威风的威吧!” 孔威自嘲说道:“我本来就读书不多,哪里分得清这两个字呢?” 算是孔薇薇吧!像女孩子。然后我问起了她为什么打扮成男孩子,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她的父母一个过世,一个跑掉以后,就要孔薇薇一个人在残酷的世界上生存了,她干得就是讨饭和小偷小摸。作为女孩子,而且是逐渐开始长大的秀气女孩子,她发现很多人都在觊觎着自己,因此就改变了形象,裁短头发,并且穿上男孩子的衣服,浑身搞的脏兮兮的,因此再也没有人注意这个脏小鬼了。 唉!可怜的孩子!我摸摸她的脑袋。 第二天我带着孔薇薇进北京城里面去,我女人的大学在中关村那一带,那里的南朝鲜棒子很多,我正好冒充一下,反正我懂得几句朝鲜话,然后对孔薇薇说道:“要是有人问起你,甭管别人问什么,你就回答:‘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斯密达’,明白了吗?” 孔薇薇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你好厉害,居然懂外国话,你一定是一个读过很多书的人,真看不出,我一直以为你是特种部队出来的!” “不用管,还有,我的名字是朴德欢,你叫做朴昌姬,明白吗?” 囧…… 我哈哈大笑,就带着孔薇薇,冒充一大一小两个棒子,前去中关村。我外貌变化极大,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中关村。家里我可不敢去,说不定老早有人埋伏,学校就难说了。 我到了学校里,现在正是下课休息的时间,以林白水的习惯,肯定不会呆在教室里面,一定是在办公室里喝茶。我径直往办公室方向走去,但是保安拦住了我,问道:“先生,你来干吗?” “哦,请转告林白水教授,就说她的韩国友人朴德欢前来拜访。” 保安疑惑之极,但是还是前去办公室通知。其实保安是认识我的,只是在他的印象中,林白水的先生通常是一个乱糟糟头发,好像野人一样的家伙,而不是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人。 至于林白水听到这个名字,一定会过来的,这是我们夫妻间的闺房私语,现在不得不用来做暗号。 果然不久,一个身材硕长的女子急急忙忙走了出来,孔薇薇看了她一眼,叹道:“好高的个子啊!” 林白水个子极高,假如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出几寸。她身材苗条,是模特儿体形,即使生过孩子,过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变化。此刻她扶着了眼镜,冷冰冰地说道:“朴先生,欢迎过来,请到办公室细谈吧!” 我们进了办公室,林白水关上了门,确认没有人之后便揪住我的衣襟叫道:“这次你又惹了大祸,变成了通缉犯,警察都好几次来排查我了,气得我烦死。” 我苦笑着摊开手说道:“这不能怪我,是有人陷害我。” “先不管这个,我问你,她是这么回事?” 林白水指着在一旁乖乖地坐着的孔薇薇,这小鬼,换了身衣服就换了德行。 我讪讪说道:“路上捡的。” “哼,我以为你那诱拐少女的毛病又犯了呢!之前家里还养着一个呢!现在又多了一个。” 家里的两个,自然是指女儿,只是她长大了之后,自然离开家庭,到外面的天空去闯荡,如今极少回家,偶尔才回来一次,使得偌大的家里,只有两个人,空荡荡的非常寂寞。 我说道:“我也是想为家里增加一点生气,你看她多可爱,多乖巧。” 林白水沉默不语,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先放下这个,你把你发生的事情详细给我说一遍,我来听听,到底是什么问题。” 我于是便将我所知道的和分析出来的事情,向林白水叙说了一遍,她一边听一边点头,然后说道:“你认为杀害王老的人,是你认识的人,他对你比较熟知,所以才会故意陷害你!是吗?” “不错!” “但是我们假如换个角度来考虑,杀死王老之后,谁获利最大!首先,胡建军吧。他本来就是受王老邀请回到国内,即使杀死了王老,也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失去了王老的庇护,处处担心国内的警方。第二个是范雪雪,不过这个女人只是一个戏子,杀死王老,毫无益处。第三个是那个了流氓文人徐雨,他根本是对着王老吹牛拍马,王老死了,对他来说只是换个主子罢了。但是说他杀死王老,却没有任何好处。因此,剩下的唯一一个人,简直呼之欲出了!” “你是说,是王小姐!” 我颤抖地说道,这简直是人间悲剧,居然弑祖。 林白水毫无感情地说道:“首先,根据你的描述,王老对王小姐的管教非常严厉,简直不近人情,根本不像祖孙,倒是上司和属下,因此杀死了王老,王小姐就没有必要天天挨骂挨打了,这也是逆反心理。第二,一旦杀死王老,他的势力必然会找个替代品,王小姐就是合理的继承人。第三,她对你也非常不满,因此由你作为替罪羊太合适了。” 我沉默不语,过了许久才叹了一口气,大概是林白水分析出来的事实,叫我太过于震撼了。我点点头,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卷轴,递给林白水说道:“你看看,这是王老轮椅的扶手里找出来的东西,他死的时候都非常关切,因此一定是非常重要,但是我看不出有什么猫腻,你比较擅长猜谜推理,帮我看看吧!” 林白水非常疑惑,慢慢地摊开了卷轴,查看那幅奇怪的图画,渐渐地,林白水的神情越来越凝重,过了半晌抬起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道:“想不到,这样东西,居然被你拿到了手,真是了不起!”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急忙追问道。 林白水说道:“说起来你也不可能相信,这样东西,事关一个国家的命运,简直是国宝级别的物品。” 我越来越奇怪,这时林白水接着解释说道:“或许你不太相信风水,不过眼前的这件东西,却和风水很有关系!” “它是什么?” “《国脉一览图》!” 林白水一字一语地说道。 前言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恒淮,职业是一位考古工作者。在大家的印象当中,所谓的考古,就是跑到深山老林里面挖挖坟墓,翻翻死人骨头,末了顺便发表一通胡说,赚个人气,骗点薪水。 说实话,我的职业确实如大家想象得那么无聊,成天就与泥土、死人和故纸堆打交道,枯燥无味。 然而在我三十多年的考古发掘生涯中,却经历过一系列诡异之极的事情,这些事情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 假如一一公布出来,整个中国的历史都恐怕不得不重新修订过。或许你们觉得我在吹牛,其实不然,历史并不是你们所看到的那么清晰。 元明清三代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三个朝代,历史记载也比较翔实,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你们都错了,元明清三代的历史,也是充满了谜团,个别诡异惊悚之处,被揭破以后,直教人瞠目结舌。 历史如一块掉在长河里面的石头,逐渐被一层名为时间的淤泥覆盖,我们考古工作者的职责,就是抹去淤泥,撬开石头的外壳,让核心最美丽的钻石露出来…… 一、盗墓有罪 一九八一年五月的一个燥热初夏深夜,天上无月,连繁星也找不到半颗,黑咕隆咚一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chuang歇息了,然而此刻,在北京西郊石景山区老山村村口的大树下,却鬼鬼祟祟地聚拢了几个人影,发出叽叽咕咕犹如老鼠打洞的细微响声。 “今年过节不收礼!” “收礼只收和氏璧!” 其中一个人影跳了起来,哈哈大笑,喜道:“都是自己人,不必多客气了。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我就先带头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胡,家里兄弟姐妹多,老大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二姐胡铁花,妾心如铁;男人克星,老三胡汉三,出生在汉口。我排行第九,名叫胡发一。发者,八的谐音,大吉大利。八一,合起来就是九了!我另外一个外号是阿里巴巴,哪里有宝库,我出马喊一声芝麻开门,就会乖乖地自动打开!” “胡大哥带头了,兄弟我也不能落下!我叫郭小驷,外号盗圣!盗墓之圣!” 这人说完,众人顿时耸然,好霸道的称号啊! 胡发一笑道:“这位兄弟厉害,不妨站起来,让大伙儿见识见识!” “我已经站起来了啊!” 两把手电筒立时打在这个盗圣身上,只见他果真站了起来,但因为个子实在太矮小了,即使站起来,也不过常人坐姿的高度而已。 胡发一满意地点点头,叹道:“真是藏龙卧虎啊!想不到聚拢的小小摸金团体,竟然云集了盗中高手。……咦,这位弟兄呢?怎么称呼?” “我叫朱恒淮,外号阎王愁!” 这就是我,目前盗墓贼中的一员。 胡发一疑问道:“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干嘛取什么阎王愁之类的外号呢?” 我笑道:“因为我把死人的东西扒个干干净净,他们光着身子去见阎王讨要衣服,多了你说阎王能不愁吗?” 众人一阵大笑,笑完便由此次的组织者胡发一带领大家一起去淘宝。现在人们都已经睡着了,我们又在荒郊野外,胡发一有恃无恐地便走边说:“我们干这个活的,也要讲究道理,所谓盗亦有道。我立下过规矩,平生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郭小驷赞叹道:“老胡真乃我辈楷模!” 胡发一洋洋得意地说道:“这样的墓穴还真是不多,嗨……我打听了许久,才听说这里有一个符合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满清八旗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喏,到了!” 我抬眼望过去,虽然黑夜无光,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柱看到,眼前的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 孔子说得好,凡事预则立,这盗墓也是讲究事先做好勘察准备的。那盗圣郭小驷掏出盗墓专用的洛阳铲,正要铲土,我阻止他说道:“唉,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么落后的技术。看,我带来了什么!” 我放下背脊上鼓鼓囊囊的包裹,打开口袋,众人把脑袋往上面凑过去,定睛一看,却是一只方方正正的、漆黑外表,长着几个按钮类似收音机的玩意,旁边还拖出几条电线,不知道做什么用的。胡发一大为惊讶,盯着这个玩意,好奇地问道:“老弟,这个是……” 我洋洋得意地说道:“不懂了吧!现在我教教你,这——就是传说的地震波探测仪!咱干摸金的,也要讲究与时俱进,不能光吃祖宗的老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丢死人了!记住,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科学,懂吗?来,帮我一把,将它搬出来,另外电线接到地上去。” 胡发一笑道:“嗨,你这个小子不简单,居然会用这个先进的家么,老实交代吧,以前做什么的?是不是搞地质的?” “差不多吧!”我把地震波探测仪安置在地上,然后从它后面拖出两条电线,各自联接到一个电极上,再把电极插在土里,“不过搞那个玩意既不赚钱又辛苦,所以不干了。嗯,这个地震波探测仪,还是我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一边调配机器,一边对郭小驷说:“小驷,帮一下忙,把我那个口袋里,还放着的一包东西拿出来。” “好咧!朱哥!” 郭小驷见我有如此手段,顿时肃然起敬,连称呼都长辈分了,不过怎么听都觉得像猪八戒呢?这时郭小驷掏出了口袋里的那包东西,愣愣地看着,突然叫道:“朱哥,这是zha药啊!你拿了这个玩意干嘛?” “废话,这地震波探测仪,没有地震波,怎么能工作了?这地又不是天天地震,所以只能自己制造一次地震了。” 我一把夺过郭小驷手里的zha药,埋在了土里,接上电极,拖长了电线。 胡发一担忧地说道:“老朱啊,我知道你的技术有手段,但是用zha药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动静太大,把别人惊醒了,怎么办?”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放心,我专门学过爆破,保证炸起来只是地震,不会有响声的。 说话间,我一拍地震波探测仪,这又老又破的家伙算是修好了,然后引爆zha药,只听轰的一下沉闷的雷声,地面微微摇动。众人脸色大变,如郭小驷之流鼠辈,吓得一下子趴倒地上,抱头护住,而胡发一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只是惨白着脸站住。 我暗暗好笑,回头看了一下地震波探测仪,把地震波带来的地下信息都记录下来了,粗粗一瞥,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一般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 我叫了一声:“好了!搞定,大家拿出看家本领来,今后的半年,就看这一票了。” 既然已经探出了古墓的地下结构,当下施展出看家本领,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设定盗洞。话说打盗墓,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zha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支持,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做我们这行的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我们当然属于鼠行一派了,大家都是经验老道的掘冢高手,极为注意安全措施,可不想横着回去,于是头戴矿工安全帽,身穿紧身皮衣,戴上以两个口罩中间夹活性炭的简易防毒面具,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拖出去!大家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轮流挖掘,不出一个钟头,就打了一条五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zha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叫人心虚之极。听以前的人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胡发一一见之下,顿时破口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 “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 郭小驷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胡发一狐疑地四下里打量一眼,突然说道:“咦,我觉得这个墓穴有点古怪!” 郭小驷疑问道:“胡大哥,你说哪里不对?” 胡发一贴近墓壁,用鹤嘴锄刮下一层泥土,捏在手里细细琢磨,说道:“你们看,这层泥土色彩鲜艳,实在太新了!根本不像是埋了几百年的墓穴土层?” 郭小驷悚然,叫道:“莫非在此之前,就有同行已经先来过,抄过墓穴了?” “不像……似乎更像是一个刚刚造好的墓穴一样……”胡发一正在思虑,突然外面传来呜哇呜哇的警车鸣笛,他大叫道:“不好了!有公安来了!大家快跑!” 众人脸色陡然大变,慌慌张张地一起冲向盗洞。哪知我已经抢先一步,方才来到墓室的时候,就故意落在最后面,使自己靠近盗洞,此刻我飞快地钻进盗洞里,手脚并用,立时窜出去。然后我随手就搬起一块大石头,堵住盗洞入口。那留在里面的胡发一愕然,问道:“朱老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地笑道:“没什么意思,只是……我是靠你们吃饭的!” “朱哥,朱哥!”被堵在盗洞里的胡发一大叫,老弟都变成老兄了,“看在同行的份上,就拉弟兄一把!” 我叹道:“老胡,人各有各的难处,兄弟我也活的不容易!只能靠你们吃饭,对不住了!” 我一屁股坐在石头上,任由胡发一、郭小驷苦苦哀求,或出言威胁,或发誓诅咒,置之不理,悠闲地等待公安拉响警车开过来,车上跳下一个公安,叫道:“老朱,这次收货几个?” “两个。”我回答,“都堵在里面!” 我站了起来,几个公安就把石头搬开,瓮中之鳖般地逮住了胡发一和郭小驷。那和我说话的公安一看胡发一就笑着对我说道:“老朱,你这次逮住的耗子可真大啊!胡发一,可是纵横北方的大盗墓贼。奖金绝对少不了你的!” 胡发一怨毒地盯着我,突然叫道:“朱恒淮!我记住你了,等着瞧吧!”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老胡,你做朋友不错的。可惜,国法不容,盗墓有罪!” 胡发一眼珠转了几转,好像逮住了什么生机一样,倏然一亮,叫道:“我们盗墓有罪,但是今天你也动手了!按理,应该和我们一起进局子!” 我说道:“唉,老胡啊。我不是说过兄弟吃这碗饭也不容易的嘛?我当然不能知法犯法了。你以为,眼前这个墓穴真的是古墓嘛?乃是我花了一个礼拜辛辛苦苦伪造出来的。还有你以为那个通知你这里有古墓的人是谁,也是我啊!谁叫你胡发一盗墓无数,悬赏的奖金节节攀升!” 那公安哪里容得胡发一这么多废话,一挥手就叫人带下去坐免费车子了。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老朱啊,我们战友一场,我也稍微提醒一下。你不能再做这个捉贼拿奖金的活了。你知道嘛?现在你也被悬赏了,黑道上你脑袋的奖金是一千块!” 我哈哈大笑:“想不到我这么值钱,不如我自己送上门去?” 那公安瞪了一眼,喝道:“别开玩笑了,自己小心,有什么不对,赶紧来找我们。我建议你,还是去南方避避风头吧!” 我不以为然,说道:“没事没事,你就等着我再捉几个土鳖给你吧。哈哈!” 土鳖是公安内部对于盗墓贼的蔑称,因为盗墓贼经常在土里刨食,惹得一身是土,伏在地上四肢着地,宛如老鳖,于是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先说出来的,后来公安内部就统一蔑称他们为土鳖了。 我拿了赏金,挥挥手就钻入夜色当中。 二、南方来客 第二天我一早就醒来,起身打了一套军体拳,感到神清气爽。简单地梳洗了一下,就离开四合院,在街上国营小吃店用粮票和钞票买了煎饼果子,一边吃一边走,片刻就溜达到了琉璃厂那边。虽说天色稍早,四下里张望一下,已经有不少人在那里铺开报纸,摆起了摊子,上面堆满了铜钱、罗盘、龙骨等诸多古玩文物。 琉璃厂这边是一个贩卖文物古玩的场所,在北京和平门外,从南北柳巷起步至延寿寺街,约莫一里半地。古时这里是书市,现今则云集了如槐荫山房、古艺斋、瑞成斋、萃文阁、一得阁、李福寿笔庄等一大批老字号。 八十年代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年代,人们突然被从禁锢了几十年的圈子里面释放出来,积累下来的活力瞬间爆发,简直就是“火力”一般。人心不古,瞧着外头来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衣装光鲜得,都是有钱的主儿,于是人们眼红了,个个都想发大财。只是社会上能够一夜暴富的人毕竟少,又没有什么门路可以搞搞倒卖,琢磨一下,低头一看,脚踏实地,最容易能够想到的发财大计,就是祖宗留下来的祖宗宝贝。不知何时开始,有人瞅准了这里的文化氛围,自发地在街头摆摊贩卖文物古玩,天长地久,人气聚集得足够旺,如今便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古玩文化市场。 初始琉璃厂这里,摆摊的人多半贩卖自家老底子里留下来的宝贝,但是经历过了之前几十年的折腾,能够留下来的毕竟是少数,而其他的古玩国家又管得紧,于是有人动起了歪脑筋。“要致富,去挖墓,一夜就成万元户”,这是眼下最流行的顺口溜,瞅准郊外的老坟头,也不管掘人家的祖坟天打雷劈,利益熏心,挖出来便直奔琉璃厂,八十年代中国就这样兴起了一股盗墓狂潮。 从局部到全国,从少数到大规模群盗,从国内销赃到跨国走私,骇人听闻。北京毕竟是首都,军警如云,这边的盗墓还算比较收敛,要是在其他地区可不得了,据说福建那边的农民,都直接动用推土机了。 这些盗墓贼眼中只有钱,对于文物毫无保护概念,盗墓仅仅捡取金银珠宝等,至于其他珍贵的文物,则全部被丢弃。这种破坏性的发掘让文物工作者痛心疾首,而国家也根本无法容忍猖狂的盗墓犯罪活动,逐渐加大了刑事打击力度,甚至重金悬赏,捉拿盗墓贼,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说起我自己来,我并不是北京人,老家在浙江温州那边,靠着家庭成分好,三代贫农,当兵入伍,退伍以后返回老家的农村。我毕竟走出去过,又是在城里当兵,见过世面,实在无法想象我今后一辈子都拴在土里刨食,日后找个娘们生娃,老了坐在树下没有啥子可以向子孙夸耀的。我实在不甘心,脑子活络起来,索性就从老家那边跑到北京。 乍到北京,我啥都干不了,不是我不想干,而是没有地方可以干活。毕竟我不是北京人,没有北京户口,过了几天差点被当做盲流给遣送回去。就是这次遣送,我碰到了一个之前部队里面的战友,他现在成了一名公安干警。世界上什么最铁,就是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他向领导求情,正好最近他们要打击一个盗墓团伙,缺一个内应,而那位战友公安素知我的身手了得,又是生面孔,正好可作内应。 就这样,我意外地当上了公安的内应。这也是我无法拒绝的,假如我推辞不干,下场就是遣送回老家,一辈子都去修理地球。 公安部门特意将我与一个盗墓团伙的骨干成员关押在一起,谎称我是一个抢劫犯,借此攀上关系,然后因为公安的“疏忽大意”,让我和他成功越狱。出去以后,他见我无路可走,又有了交情,便介绍我加入盗墓团伙当中。成功混入以后,我及时将消息传递出去,让公安部门将该盗墓团伙的所有成员一举逮捕。 由此我立了大功,又拿了奖赏,一举两得。而公安部门也看中了我的身份,让我长期为他们提供情报,专职卧底。 现在表面身份上,我是北京文物市场上的一个掮客。在北京的地面上,掮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与国外有组织、有计划的盗墓、销赃一条龙服务相比,目前国内的盗墓销赃事业显得还比较落后,这边盗墓是小打小闹,盗墓和销赃其实是分得相当开的两条线。盗墓的话,基本上是个人就可以干,目前活跃的主要群体,就是不甘一辈子拴在土里的农民。而销赃就需要相当的关系网络了,价值连城的文物并不是一般人能够买得起了,主要销赃对象还是以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人为主。大部分的文物贩子有正当的身份,他们不可能去直接联系盗墓贼,将自己暴露,这时候就需要我们这些掮客,作为中介了。 作为掮客,我对于盗墓与文物贩卖这行非常熟悉。琉璃厂这边作为一个规模不小的文物集散地,各色鱼龙混杂,消息灵通,所以我一般喜欢到这里打探情报。走到市场上,就碰到了几个熟面孔,一一打过招呼,有人笑道:“老朱,听说你昨天进局子里面去了,怎么这么快又出来了?” “我有关系。嘿嘿!” 一伙人集体行动,然后一一落网这种事情,在道上传得很快,根本瞒不住人,所以我也从未否认过被逮进去的糗事。不过大家也知道,我路子野,在公安局里面也有关系,人情面子大得很,递上条子就放得出。一般情况下,若是有人托我把人弄出来,只要不是大案要案里的家伙,基本桑公安局会故意把他们放出来,配合我行动。 那人笑道:“老朱命好,不过胡发一那个家伙,可得在里面呆上一阵子了,说不定得去新疆铲沙子。哈哈!” 我问道:“对了,最近道上有什么活可以干?虽说从局子里面逃出来了,但是出血可多啊!那些雷子太黑了。” 那人说道:“听说前几天,从南方那边来了不少人,清一色的精壮汉子,一看就知道干大事的。只是他们口风紧得很,不知道来北京干什么。” “南方来的?” 我顿时心念一动,由于地域的关系,北京这边并没有什么大的盗墓团伙,我配合公安抓住的,基本上都是小鱼小虾。即使我一开始打入内部的那个盗墓团伙,说白了也不过是一群农民,不然我那容易深入敌后。 不过南方就不同了,沿海靠近港澳台地区的关系,一来便于走私,二来便于吸收外界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南方的那些盗墓团伙,规模向来很大,而且已经逐渐形成了盗墓、销赃、洗钱等一条龙的业务。不过中国的文明是起源于西北地区,南方的古墓相对而言就少了不少,那些大盗墓团伙洗劫完南方的一些古墓之后,就将贪婪的目光瞄准了北方地区,陆续“北伐”。 但是叫人奇怪的是,北京并不是一个适宜大规模盗墓的区域,销赃又不需要这么多人手,他们来这里干嘛呢?我心想着有机会凑上去,说不定就钓上了一条大鱼,那奖金可不得了。 “老兄,那些人在哪里?我去探探风声,万一有活的话,大家都可赚一笔。” “就在和平门招待所那边。老朱,有消息记得回头告诉我。” “没问题!” 我暗暗大笑,得了我的消息,可是要进局子的啊! 说罢我便前往和平门招待所。 和平门招待所,算是一家比较上档次的招待所,原本是某国有大型企业的内部招待所,后来改革开放,对外也开始营业了,一般外省市稍微有点钱或者身份的人过来,都喜欢住在里面。 与这帮陌生的盗墓贼接触,当然不是大刺刺地上门,开门见山地喊道:“南方的兄弟远道而来,好好,有什么活,交给兄弟做,绝对保险!”这样说了恐怕立即被轰出去。不用担心,我自然有拉关系的妙招,摸摸脑袋想了一下,回头拎了一尊元朝时候的铜佛,藏进口袋里面,进了招待所见有几个貌似南方人的精壮汉子,呆在招待所的大厅里面,表面上百无聊赖,其实双眼却在警惕地打量周围的人员。 他们是被派遣下来放哨的,干盗墓是一个相当危险的职业,无论公安,还是同行,都有可能是他们的敌人,因此这些土鳖非常警惕。一旦有什么动静,马上发出警报,让骨干和主脑及时逃脱。而他们多半是一些小虾米,抓住了也没有几年可判,出来之后反而能够得到盗墓团伙的器重。 我鬼鬼祟祟的样子,一进去就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等我向他们凑近的时候,这些人纷纷站起来,围成一圈,伸手摸向腰间,唯恐有什么意外。我装作贼忒兮兮的模样,对他们小声笑道:“几位兄弟,一看就知道是南方有钱的主儿,来得正好,要好东西吗?” 说着,我悄悄掀起口袋的一只角,露出铜佛的的脑袋,然后又马上盖住,介绍说道:“正宗的元朝货,很便宜,两百块就好了。要是你到外头去,买都买不到……” 那几个人稍稍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厌烦的神色,不住挥挥手喝道:“去去,再啰嗦,当心我们找公安!” “哎哎,几位兄弟,走了这个村,就没有下个店了,下定决心啊!现在不要也没有关系,到琉璃厂那边,找我老朱即可!” 我本意就不是贩卖文物,纯粹是想留个字号,他们一群外地人初来乍到,若是有大买卖,肯定需要地头蛇的协助,而我故意以贩卖文物的身份凑上去,表明了自己是道上的人,他们万一缺乏人手,绝对会来找我的。 我介绍完自己,转身正要离开,忽然有人叫道:“等等!” 我一震,回头望过去,在招待所玄关处,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人叫住我,他约莫三十出头,身材瘦长,打扮得整整齐齐,一头黑发抹了凡士林,倒梳在后,下面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说着江浙一带的吴语口音,对我说道:“这位弟兄,你的东西我看中,我要。” 我一愣,那人又招呼我说道:“这里太亮了,来来我们去房间里。” 他的意思是在这里过于光明正大,实在不好出手。 我暗自寻思,也没有什么破绽露出来,就小心翼翼地跟了上去,借着眼角的余光,看到原本呆在大厅里面的那几个人,并没有跟上来,应该是这人对我的铜佛真的有兴趣。 进入房间,他掩上了门,让我掏出铜佛,随便瞟了一眼,说道:“刚才你说两百,是吗?” 我点点头,看他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叠钱,抽出二十张大团结,塞在我手里,说道:“点点看,有没有错。” 我都愣住了,这厮貌似精明,绝对不是羊牯,可是为什么故意往我的口袋里钻呢?我那铜佛,是冒牌货,市场上只要五块钱就能够弄到手。我暗自寻思,莫非他还有其他目的? 果然,这人又问道:“你应该在这边呆了很久了吧。” 我点点头,和我猜测得一样,这个家伙,真正的目的是向我探听消息,但是又不想暴露自己的目的,索性买下我的假铜佛,看似随意,却有目的地打探。 我拍拍胸脯,装作爱吹牛的样子叫道:“当然,我老朱在这里混了多时,什么事情都瞒不过我。这位兄弟想问些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 那人微微颔首,问道:“那么,你认不认识一个叫作胡发一的人?” “胡发一?” 我顿时吃了一惊,居然是要找他。虽说胡发一胡乱掘了几个坟墓,在公安局那边是上榜的,但是道上,他不过算是一个小角色罢了。 我心底忐忑不安地点点头,说道:“认识,好哥们。怎么?找他?可惜啊!” 那人微微一惊,问道:“胡发一怎么了?” 我摇摇头说道:“这个家伙倒霉,去老山挖坟墓失手了,被雷子们逮了起来,恐怕过几天就要送到新疆铲沙子去了。你要找他什么事情?有事情,我也可以干!” 那人微笑地说道:“没事了。谢谢你。” 他有意送客,我也没有赖下去,只说道:“有什么事情找我,琉璃厂那边,报上老朱的名号即可!” 三、老衲要射 回去之后,我赶紧把消息通知了公安局的那位战友,他听了我的描述以后,困惑地说道:“常理来说,北京并不适合大集团的盗墓团伙来作案,因为没有像陕西、甘肃一带那种大墓巨葬。若是文物贩卖,因为北京外国人和海外来客众多,倒是有不少文物倒卖团伙。老朱,回去之后你再去打探清楚,有什么情况立即报告。我回去之后和南边的那些同行们联系联系,摸摸这个家伙的底。” 我点点头,回去之后,施展各方面的关系打探这个家伙的消息,凭着本能,我知道他是一条大鱼。 过了一天,没有见到什么动静,公安战友那边也没有消息传过来。晚上我正百无聊赖之际,倏然有人招呼我:“是琉璃厂那边的老朱吗?” 我回头看过去,顿时一喜,认出了招呼我的人,是那天在招待所见过的那帮人之一,便问道:“我便是,不知道老兄找我什么事情?” 那人笑道,露出一口白亮的牙齿:“道上的规矩,我也不明说了,有事情到安全的地方再细谈。” 我便跟着他过去招待所那边,不知道怎么的,刚才我总觉得他那副笑容,有点残忍的意味。 八十年代初期,即使是首都北京,夜间的照明系统也不算太发达。走在路上黑漆漆的,加上没有什么行人,总有一股悚人的味道。不刻我们终于到了招待所那边,看到招待所大厅的光亮,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正想开口问话的时候,忽然后脑勺一痛。 该死!我被偷袭了…… 过了很久,我迷迷糊糊地苏醒过来,感觉自己好像坐在一辆车上,浑身摇晃。我听到周边有不少人的动静,因此不敢张开眼睛,心中却暗暗奇怪:那帮南方人,为什么要吓毒手害我?虽说我是公安的内应,但是这点手脚做得很干净,没有几个人知道,被我送进局子里面的家伙,基本还都在新疆铲沙子。而这帮南方来的土鳖,和我初次接触,也没有必要下毒手啊!莫非和胡发一那厮有关? 片刻汽车停了下来,一帮人手忙脚乱地下车,有两个人还把我抬了下去。这辆车是卡车,抬上抬下很费劲,我份量又不轻,便听那两个抬我的人不住埋怨:“头儿干嘛把这个家伙也带来,一棒子打死埋掉了就好。” “切,还不是头儿的那个叔叔胡发一吗?我们把他救出来以后,他存心要报仇,就要我们把这头猪抓起来。”另一个说道。 我心神一震,想不到胡发一越狱了,而且胡发一是这个他们口中所说头儿的叔叔。 他们似乎把我抬进了一栋建筑里面,扔在地上,关上门就不管了。我稍等片刻,听再也没有动静,这才张开眼睛。 四下里黑乎乎的,但是借着建筑缝隙透进来的夜光,我察觉这栋建筑是相当古老,地板是木制的,满鼻子霉味,天顶看不见,应该比较高。 我直起身来,动了动胳膊,被一条麻绳给捆住了。当下我一阵冷笑,区区一条麻绳就想制住我,太小看了。我深呼吸一口,丹田运气,上半身的肌肉鼓动,啪啪几声,麻绳竟然给我挣断了。 以我的身材块头,力气可想而知,当年入伍的时候,就有铁臂的外号,可是单手拿重机枪的主儿啊! 我揉揉胳膊,活跃一下血气,然后开始摸索门面。那帮南方人也太小觑我了,门板只是半掩着,轻轻一推就打开。 推开门,外面是一行走廊,青石的地面,两边都是木墙和一排木柱,布满剥落的红漆,这么古老的建筑,依稀便是古宅或者寺庙。他们怎么跑到这边来,莫非里面埋着什么宝贝? 我蹑手蹑脚地往前行动,潜伏偷袭本是我的拿手好戏,但是毕竟好久没有遇到这种状况,一不留神,打鸟的居然让鸟儿给啄了,现在我可不敢再犯这种错误了。 略微走了几步,便察觉对面有两人过来,顿时隐身于一个木柱之后,暗自窥视,见那两人抬着一只麻袋,费力地搬进来。他们过来的方向,正好要经过我隐身的木柱,也就是说我不干掉他们的话,绝对会被发现的。 于是我跃了出来,未待他们两人有所反应,猛然施展重拳,首先砸在其中一人的脑袋上,那人晃了晃,还来不及喊出来就倒下。另外一个人吓得哈大嘴巴,我就顺手把拳头塞进去,省得大叫,再一个手刀砸在脖子后面,就把他也打昏了。 两人昏倒,没有支撑的麻袋噗通掉在地上,传出呜呜的响声。 我一怔,莫非里面还有人,有个倒霉的家伙和我一样被抓了起来?我踢了一脚麻袋,就动了起来,扭来扭去,呜呜不绝。 我好奇心起,解开了麻袋,顿时露出一个脑袋,竟然是一个女人,嘴巴上贴了橡皮膏,对我嘤呜不绝。 看她样貌,约莫二十多岁,梳着齐耳短发,一双桃花眼和柳叶眉,长得相当端正,只是由于害怕,哭得一塌糊涂,眼泪和鼻涕沾满了脸蛋,又粘了不少尘土,好像花猫一样。 我竖起手指头嘘地说道:“不要叫,我不是坏人。” 说完,拉下了橡皮膏,那女人哇得正要哭,我赶紧捂住她嘴巴叫道:“不是叫你不要叫吗?引来了坏人,大家都得倒霉。” 那女人这才点点头,我放下手掌,把她从麻袋里面拖出,女人的手脚都被捆住,只能扭来扭去。 我又解开了女人手脚上的绳索,对她说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被抓来的,我可以告诉你,我也是被抓来的,等会儿我们一起逃出去,跟在我后面,明白吗?” 那女人犹豫地点点头,我知道自己的形象欠缺了点好人的气质,身材粗大宛如狗熊,相貌上方面宽颔,满面横肉,问题是居然还养了一圈胡子,十足的坏蛋像,她不太信也很正常。 我也懒得解释,便带着女人,小心翼翼地往前行动。 对于这个寺庙的结构路况,我根本是两眼一抹黑,只能摸索着往前探路。要是刚才下手的时候,稍微轻一点,就能够抓住一个舌头问路了。如今后悔也没用,我沿着厢房的走廊行动,不敢去其他地方,生怕迷失了方向,仗着艺高人胆大,索性就往正门横冲直撞。 好在庙里敌人布置的人手不是很多,除了刚才被我打翻的两个以外,就没有看见过其他,一路上畅通无阻。我心里暗暗奇怪,刚才在车上的时候,听到嘈杂声,估摸起码有十几个人,怎么在这里就这么几个,其他的呢? 一时之间,来不及多虑,穿过厢房,就到了大殿。我们从左侧的玄关绕出去,稍微探出头,发现大殿门口守着两个人,正在百无聊赖地吹牛。我估计了一下,从玄关冲到大殿门口,以我的身手,瞬间干掉他们两个绝对没有问题,但是保证不出声便难了。 我琢磨一下,回头看到一直跟着的那只尾巴,愣了一下,顿时有了主意,问道:“喂,你叫什么。” “王玟琳。”女人疑惑地回答,方才她一直很乖,一声不吭地跟着。 我对她说道:“听着,你也是被坏人们捉来的,很想逃出去吧!眼下我们就只有最后一个关口了,打倒了他们两个,我们就能够出去。不过坏人还有很多,万一惊动了就麻烦了。所以需要用计策使得他们不出声。等会儿,你先出手,引开他们的注意力,我再冲出去,打昏他们,明白吗?” 女人点点头,表示明白了,我希望她说到做到。 我又绕到了右侧的玄关那边,暗暗地向女人发信号,这女人胆子还挺大的,这时候就跑了出来。坐在门槛上吹牛的两个人顿时愕然,怎么也没有想到,煮熟的鸭子还会跑出来,于是就赶过来,企图抓住王玟琳。 说时迟那时快,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去,挥动拳头,首先砸到一个人的后脑勺,他哼也不哼一声就倒地,另外一个回过头来,张开嘴巴正要惊叫,却被我又是一拳塞住嘴巴,再往肚子上擂一下,也打昏了。 我送了一口气,向王玟琳赞许地点点头,立即拉住她的小手,飞也似地奔出去。外面走过一块平地,就是一条下山的下山的下路,铺着青石板的台阶,我们就急急忙忙地爬下去。下了几百米,山上的庙宇渐渐消失了踪迹,而在前方则又出现了一个庙宇,比之方才的小庙大了不少,庙里面还亮着灯光。 我担心这个庙里面也有敌人,就放慢了脚步,示意身后的王玟琳同样减缓脚步,两人悄悄地绕到庙的前面,我偷偷望了一眼,看到里面呆着一群和尚,身穿百衲衣,正在忙着什么。我大喜,既然是和尚,就不是敌人了。 想着,我就拉上王玟琳跑出去,对着和尚们大叫:“和尚,快救救我们,山上的庙里面有贼人!” 那些和尚被我们惊得一愣一愣,一起盯着我们。咦,怎么觉得他们的眼神不大对劲?特别是在我前面的那个和尚,看着眼熟。我想了一下,猛然记起来,就是这厮,把我叫出来以后,敲老子的脑壳!什么时候变和尚了?这帮家伙太狡猾,居然扮起了和尚做坏事! “抓住他们!” 敲我脑壳的和尚大吼。 我也是大吼一声,一拳砸过去,打翻了这厮。敢敲老子的脑壳,没有那么容易。 与此同时,一群和尚扑了上来,将我团团围住,四下里厮打起来。他们人多势众,我倒是一时之间真有点打不过,忽然听到女人大喊救命,我头皮发麻。糟糕! 我被和尚们围住,动弹不得,更不用说去救她了。那群死贼秃涌了上来,将我压住,我大叫一声,施展神力,将和尚全部掀翻,正要去救王玟琳,忽然有人叫道:“统统让开。” 我定睛一看,一个和尚,拿着一支土制的猎枪,对准了我,说道:“阿弥陀佛,老衲******。” 虽说是********,要是被轰上一炮,可也受不了。我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王玟琳,转身飞快地逃走。那贼秃在后面对准我开火,只不过毕竟是********,轰得声势惊人,效果却不大好,加上准头不行,打都打不到我,让我逃之夭夭。 我一头钻进树林,夏天里丛林茂密,钻进去就不见了。那些和尚乱哄哄地找了一阵,找不到我,就打道回府。 我蹲在林子里面,看贼秃们走光了以后,心里懊悔不已,明明可以逃出去了,偏偏多此一举找贼秃帮忙,连累到王玟琳又被抓起来了。我思虑一下,此刻我可以借着自己擅长丛林作战的技巧,逃出去以后报警,但是等公安赶到,不知道猴年马月了,王玟琳下场难说。我最后决定,还是冒险一搏,再次前去拯救王玟琳。 借着夜色,我又转了回去,藏在树丛中先侦察一番,也不知道王玟琳被关在哪个庙里。我对庙宇结构一窍不通,其实山上山下,都是属于同一个庙。山下的庙宇位于一块平地上,规模甚大,庙宇的大殿上,挂着一块破破烂烂的匾额,上书“大通寺”,山上的则是一个别院后院之类的地方,供贼秃休息之用。 我估摸了一下,方才王玟琳就是在别院里面被我救出来,恐怕这些和尚们再也不敢把她放在里面了。大通寺前面灯火通明,和尚们忙忙碌碌地把一些东西搬进去。我定睛一看,不外乎照明、挖掘器材,莫非这寺庙下面,果真埋着什么,引得这些土鳖假冒和尚,前来偷挖。 我正在寻思怎么混进去,这时候沿着山路走上来几个人,领头的正是那买我假货的南方人,其中居然还有胡发一,以及一个不认识的人,看打扮似乎是京郊的农民。 四、鬼子基地 那些和尚看到南方人来了,纷纷打招呼,似乎这个人名叫吴哲,看似年轻,却颇得威望。至于胡发一就有点畏畏缩缩了,跟在吴哲后面,好像走狗一样。吴哲拍拍胡发一的肩膀说道:“这次多谢九叔找到了这么大的买卖。” 胡发一咧开嘴,讨好似地说道:“侄子,看在这次的份上,就对家里的老人多说几句我的好话,让我回去吧。” 胡发一满面风尘,之前一起的时候,隐隐听说他是因为坏了家里什么事情,而被赶出来的,甚至连姓都不被允许使用,不得不将原本的“吴”改成了相近的“胡”姓。 吴哲笑道:“九叔,绝对没有问题。我们吴家做了这么多年的土夫子,最看中有本事的人了。” 我听说南方有一些盗墓世家,在清末民初的时候,乘着乱世,大肆盗伐,发了大财,积累财富成为一霸。解放以后,虽然这些土鳖们被定性为反封建迷信的体力劳动者,但是盗墓毕竟是违法了,风光不再,聪明的马上隐匿起来,躲直到现在,借着以前的人脉,勾结海外文物贩子,招募了一帮亡命之徒,再度崛起。 那吴哲又面对京郊农民,说道:“大伯,这里的地面你最熟悉,也是你告诉我们这里的情况的,不妨再多说一点。” 那农民咧开嘴干笑道:“这个……” 吴哲也没有多说,径直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大把钞票,数也不数就塞到了他的手里,笑道:“一点小意思,不必客气。” 那农民眼睛大亮,眉开眼笑,他看似木讷,此刻却显得相当精明。一些考古、盗墓的发掘,往往是通过周边乡民的传说得知线索的。作为当地居民,他对于这边的情况定然非常熟悉,报告政府根本没钱拿,所以干脆找到了一群土鳖卖钱,也不知道一个农民怎么能够联络到胡发一的。他知道底价不能一开始就露出来,所以一直等到现在才揭开,卖个好价钱。中国农民其实一点也不愚蠢,而且非常会算计,但是却非常愚昧,岂不知这些地下的宝贝,落在盗墓贼手里会有什么下场。 那农民就说了起来,一口京腔,没有城里的痞子气息,甚为质朴:“老底里就相传,这座山里埋着不一样的东西。元朝的时候,那忽必烈皇帝,专门到这里看风水,看中了这里山清水秀,就立下了几座庙宇。其实,这些庙宇都是掩饰,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山里面埋着的东西,据说里面埋着的是元朝的秘密,得知了这个秘密,就能够称霸天下。为了以防万一,还派了御林军驻扎在这里,不是我吹牛,我们村里的人,就是当年御林军的后裔。后来到了抗战的时候,日本鬼子也来到了这里,把周边村子里的人赶出去,也在这里悄悄地动手动脚。他们瞒不过我们的,我们毕竟在这里土生土长。后来听说鬼子们差点找到了元朝的秘密,可惜被游击队给炸了,功亏一篑。等仗打完了,这里就静了下来。村里老人说,老祖宗的东西不要动,我们就没有没有打搅老山里面。” 农民的大致意思就是说,这里肯定有值钱的宝贝,保不准就是元朝什么的坟墓。但是我却相当怀疑,虽说民间传说极有可能成为考古、盗墓的线索,但是必须在确凿的证据上才可发掘,否则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居然挖出来的是一窝冬眠的蛇,那可就亏大了。 而看吴哲这副架势,带来了几十个人手,各种器械一应俱全,甚至还不惜大费周折,叫人扮演和尚,避免引起怀疑,好像他就确定这里埋藏着什么宝贝。 吴哲点点头,和蔼地朝农民点点头说道:“这次多谢你了,若是还有什么知晓的,记得下次告诉我们。” 说完,又看也没看,抓了一叠钱塞进农民的手里。那农民乐得眼睛发光,脑袋如舂米一样点头,屁颠屁颠地离开。等农民走了之后,吴哲和胡发一也相继进入了寺庙里面,外面只守着两个假和尚,手中握着木棒,身上百衲衣的腰间鼓鼓的,说不定握着什么家么。 我摸摸脑袋,想混进去有点难度,就悄悄地绕了过去,绕到大通寺的另一边,看围墙不是很高,伸手攀住墙壁,爬了上去,里面只有一个和尚,蹲在地上收拾一堆绳子。 我一跃而下,乘那和尚没有注意,捡起一块砖头就敲在他的后脑壳上,和尚哼也不哼就翻倒。 我将和尚翻身过来,见他满面横肉,相貌的凶悍不在我之下,顿时心念一动,就把和尚拖到旁边的角落里,手脚一起动,扒下了百衲衣,穿在自己身上。不过我们两人身材毕竟相差巨大,穿了这玩意,真感觉被麻布裹起来一样,紧绷绷的。 然后我习惯地摸摸下巴,忽然愣住,衣服可以骗人,但是我满面的大胡子,可是非常醒目。我急忙在和尚身上摸索,找出一把匕首,就忍痛把胡子给割掉,一旦没有了胡子,就好像另外一个人似的。至于头发,我本来就是平头,而那些和尚做得也业余,头发都是马马虎虎地剃光,我可以勉强混淆过去。 随后我在泥地上摸了一把,将脸蛋涂黑,心想打入敌人的深处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了。至于地上那个家伙,我就割了一段绳子,将他牢牢捆住,塞在隐蔽的地方,不去理会了。 我藏好匕首,抱起绳子走进庙里面,由于怕人认出,所以抱着绳子,将脸面靠在上面,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唯恐被人看破。我不知道往哪边走,寺庙里面灯火通明,一群人忙忙碌碌地来回穿梭,我索性就顺着他们往来的方向过去,忽然有人喝道:“喂,怎么绳子现在才拿过来。快点!” 我一愣,随之却松了一口气,他直接喊我为“喂”,却不叫名字或者外号,恐怕根本不认识我所假扮的。仔细一想也是,一般盗墓挖掘,五六个人已经算大团伙了,这次一口气来了几十号人,估计多半是初次聚集,不相识也很正常。 我唯唯诺诺,随着那个和尚走过去。这和尚也有趣,身上的百衲衣不知道怎么回事是绿的,一个绿油油的和尚,嘿嘿! 绿和尚带我来到寺庙后面靠山的地方,此刻灯火通明,这帮土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探照灯,照得宛如白昼。我稍微瞄了一下,在那山脚下,有一道巨大的裂缝,大地连卡车都可以开进去。而山脚之前的平地上,原本丛生的杂草,被人踩得一塌糊涂,竟然出现一条小路,显示了这里起码有几十年无人来过。 我们一起进入了裂缝,平地与裂缝之间有一点坡度,所以要循着台阶走下去。台阶是几块石板拼起来的,有一定的年份,估计以前裂缝里面肯定不止一个人来过。 甫一进去,就感觉凉飕飕的。我四下里张望了一下,里面是个规模不小的山洞,这帮土鳖照例没忘在山洞里面也安装了电灯,一条电线铺设进来,沿途不时有一个个小灯泡亮着。不过山洞实在太空旷了,小灯泡只能照着周围几米远的地方,稍微深一点就不行了。 里面没有人,不知道绿和尚带我来干嘛?难道发现了我的身份,要杀人灭口?我心机一闪,暗暗握住匕首。 走了百多米深,前面有一个巨大的人影,越来越近,我吃了一惊,里面还有什么怪物不成。不过那绿和尚一点也不怕,我就小心翼翼地跟随着,走近一看才哑然,原来山洞里面,还竖着一尊佛像,是卧佛。那佛像甚是巨大,横卧着脑袋还有五六米高,那身子起码有一百米长了。 佛像年久失修,身上的金漆一块块地掉了下来,露出里面的材料,看似粘土。用粘土制造这么大的佛像也不稀奇,只是耗费一点人工和时间而已。 绿和尚是个冒牌货,自然不信佛,直接带着我绕过佛像。看佛像墙面,扔着不少香烛残骸以及烧火过的痕迹,早年这里一定香火旺盛。 绕过佛像,我们来到了背后,这时我才大吃一惊。佛像的后背老早被挖了一个大洞,由于佛像巨大,挖开了这个大洞,佛像里面的空间简直有一个房间那么大。在佛像里面,居然用水泥筑着一排阶梯,还有铁质的扶手,通往地下。 原来如此,恐怕佛像造得这么巨大,原本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是为了掩饰下面的这个密道。铁制的扶手上面锈迹斑斑,年份久远,估计是之前来到过这里的日本鬼子修筑的。 绿和尚带着我走下阶梯,和地面上相似,在阶梯的扶手上也被缠了一排电线,灯泡闪亮。其实在密道的上头,有一排以前日本鬼子安装好的电灯泡,年久失修,已经不能用了,所以才重新布置了一排电灯。看这个架势,这帮土鳖铁了心打算在这里大干一场了。一般情况下,土鳖盗墓,使用的都是手电筒,能有矿工灯使用就已经不错了。吴哲那个家伙,他到底想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暗自揣测,那乡里老农牛皮吹得震天价响,内容却不是全,什么元朝的秘密,都太虚了,这里也不可能是元朝皇帝的陵墓。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殡葬风俗与汉人不同,陵墓都是秘密修建,完工以后杀死工匠,并在陵墓上头踏平土地,毫无踪迹,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元朝皇帝的陵墓。这里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日本鬼子的秘密基地,这种东西在抗战的时候多了,七三一部队等等,都是这号玩意,不过传说倒是留下不少,什么山下奉文在菲律宾的宝藏、上海有鬼子妄图反攻倒算的秘密军火库等等,莫非那吴哲就是图里面日本鬼子遗留的宝贝? 走下阶梯几步,便是一条数人宽的甬道,对面不远处却是一堵墙壁,探出一个瞭望孔,若要继续往前,必须绕过去走旁边的路。以我当年入伍后得到的军事经验,知道这是一个防御工事,瞭望孔可以把机枪伸出来,一旦外敌入侵,即使突破上面的防御,在这里也极难通过。 绿和尚带着我绕过了工事,我好奇地从后面瞟了一眼。这种工事是防前不放后,后面因为有人支持,所以是门户大开。我一看就不禁呆住,因为我居然看到了,在工事里面士兵居然还在,只是如今化作了一具白骨。 这具白骨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完全腐化,一眼就能辨认出那是日本鬼子的黄皮军装。白骨趴在工事上,身下还压着一把生锈腐化的机枪,他是中弹身亡的,伤口集中在尸骨左侧的脑袋和颈口上。 伤口不在前面,也不在后面,居然在侧面?一瞬间我就想通了,恐怕是当年有人从正面进入密道,不知道以什么手段骗过了守卫的鬼子士兵,绕了进来,然后忽然发难,连开数枪,打死了鬼子士兵。偷袭的人枪法很准,打的都是要害部位,鬼子士兵当场身亡。 我低头看看,果然在脚下还有几个黑乎乎的子弹壳,看口径,似乎是电影中游击队常用的盒子炮,又称驳壳枪,似乎是在这里遭到了游击队的偷袭。 “喂,看什么看,死人有什么好看的。你们这些菜鸟,也太差劲了。快走。” 那绿和尚不耐烦地对我催促道。 我把眼神收回,跟着绿和尚继续往前走。越往前,甬道的开口就越大,最初只能容纳两三个人并排行走的口径,到最后几乎可以容纳一辆卡车通行了,整条甬道是一个喇叭口的形状。 而越往前走,地上积累的尸骨也越多,这些尸骨已经被前面来的人粗略地整理了一下,放在两侧,方便电线和行人通过。粗粗看了一下未腐化的衣物,居然全部都是日本鬼子,而这些尸骨大部分都没有枪械,显示当年被打死的时候,根本来不及反抗。游击队偷袭得相当成功,他们快速推进,以盒子炮这些半自动武器的凶猛火力,完全压制了日本鬼子的反抗,甬道的墙面上到处弹痕累累,显示了当年交战的激烈程度。 再往前走,就听见人声鼎沸,前面不下几十人围聚在一道大铁门之前。铁门把甬道给完全堵住,迫使他们困在这里,这时候看见我们来人,有人欣喜地叫道:“总算来了绳子,可以办事了。” 我低着头把绳子递给一个人,自己躲在阴暗的地方,四下里打量,忽然看到了王玟琳,倏然一震。 五、基地鬼影 王玟琳早已不是之前我见到的花猫德行了,脸上被擦得干干净净,头发梳理了一番,这时候我才惊觉,其实她是一位出色的美人儿。 王玟琳个子不高,约莫一米五五左右,但是身材匀称,她是那种略微有点丰满的年轻女性,充满了女人味。相貌上,一双桃花眼配着柳叶眉,秀鼻微翘,薄薄的嘴唇紧抿着,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绑架过来,当然有点不高兴了。 周围都是一帮大老爷们,唯独王玟琳是个女子,相貌又颇为漂亮,不知道有多少人正色迷迷地盯着她,唯独吴哲那厮,对她恭恭敬敬。慑于吴哲,所以没人敢对王玟琳动手动脚,所以她矜持地站立一边,冷冷地看着他们。 拿了我绳子的那个家伙,是一个矮个子的瘦猴儿,他捡起一条绳子,在上面扣了一个铁饼,然后往铁门上一抛,顿时铁饼“乓”一声吸住了,原来是块磁铁。瘦猴儿拉拉绳子了,觉得够结实,三下两下爬了上去,从怀中拿出一条牙膏,挤出雪白的牙膏,从上往下拉了一条线。然后在铁门的上头、以及另外一侧都如法炮制,我渐渐看出门道来了,估计这厮挤出的不是牙膏,而是一种高效zha药,专门用作定向爆破。 瘦猴儿跃了下来,伸手打了个成功的手势,就在牙膏的一头通了电线,将开关递给吴哲。吴哲拿在手里,神色复杂,过了一会儿抬头说道:“后退十米。” 所有人都退了下来,奇怪,这种zha药定向爆破用,威力集中,三米开外就没事了,干嘛走这么远。也不知道怎么了的,吴哲的气氛也感染了其他人,“预备”一声令下,部分土鳖们手中拿着武器,或是猎枪,或是手枪,齐刷刷地瞄准了铁门那头,如临大敌,仿佛担心有什么恐怖的怪物,从里面闯出来一样。 吴哲捏着开关,呼吸沉重,过了一会儿,忽然咬咬牙,按下了按钮。 轰!由于爆炸速度太快,听到的只有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那道铁门上,涂过zha药的地方好像被电焊过一样,烧得鲜红,铁门被自身重量压迫,终于渐渐地撕开来,只听又是一阵轰声,却是铁门倒在地上,扬起了一阵劲风,灰尘四溢,什么也看不清。 众人屏住呼吸,严密注意着铁门后面的情况,随着灰尘的落下,渐渐地视线清晰起来,被爆破开的铁门后面,一片黑漆漆,什么也没有。 众人稍微松了一口气,那时说时迟那时快,一具尸骸突然从铁门后面奔了过来。 土鳖们精于盗墓,各式尸骸见过得实在不少,但是一具会跑动的尸骸,还是头一次遇到,加上之前紧张的气氛,也不知道谁扣动了扳机砰地开火。顿时其他人犹如得到了命令一般,对准尸骸拼命射击,那骨头又不是钢铁,如此近距离哪能不打中,瞬间被打得稀巴烂。 众人一窝蜂地把子弹打光,枪声稀稀落落,吴哲挥手叫人停止,等待了片刻,铁门里面再也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跑出来。他还不放心,派了一个看似精悍的土鳖,手中握着一只猎枪,弯着腰小心翼翼地凑上前。那土鳖见铁门里面黑乎乎的,随手掏出一只手电筒,往里面照了一下,顿时直起身转回头,哈哈大笑说道:“人吓人,吓死人。他妈妈的,小日本死了还要吓人。大家过来看看吧。” 被这人一说,大家才放下心来,乱哄哄地冲上前去,吴哲有礼貌地带着王玟琳,而我悄悄地跟在后面。 铁门被炸了一个大口子,可以容纳数人进入,二十几人鱼贯而入,因为电线还没有拖过来,所以只能打着手电筒观察。只是一见之下,不免心惊胆战。 铁门背后,尸骨累累,衣服还没有腐烂,可以看到不少死人是穿着黄色的鬼子军装,而有的却是白色的大褂了。这些尸骸或躺、或坐、或靠,倚在铁门背后,神态慌张,完全可以想象,当初铁门被关闭以后,他们绝望的情形。当我们炸掉铁门以后,一具倚在铁门后的尸骨就掉了出来,被我们误会为会跑动的尸骸。 我暗暗奇怪,铁门被关闭,也不算太大的事情,这里既然是鬼子的基地,zha药、军火必然不虞,搜集一番炸掉铁门即可,何必一起挤在铁门上死掉呢? 我联想到方才吴哲如临大敌的模样,忽然心头狂跳,顿时想到了一个不妙的念头。莫非,吴哲知道在铁门背后躲着什么恐怖的东西?而且当初之所以关闭铁门,也是为了隔开里面的恐怖东西。并且这些人之所以是死在铁门上,是因为被那样东西所追逐,最终一起在铁门上被那样东西弄死了。 我吃惊不已,但是观察骨骸,却没有看到什么伤口或者用毒的痕迹,他们就是在铁门上,然后一下子死掉。 我收回视线,再看王玟琳,她一介女流,之前哭得满是鼻涕泪水,到现在看到如许尸骸,却神色依旧,只不过皱了一下眉头,被里面放置了十几年的物品霉味所刺激。 那吴哲也颇为好奇,说道:“王博士,不感到害怕吗?”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我身为一个考古博士,尸骸比你一辈子见到的还要多,怕什么。倒是一些活人,比死人更加可怕。” 吴哲哈哈大笑,但是也没有反驳,说道:“接下来,就需要王博士的极大帮助了。我们进去吧。” 当下便有几个土鳖返回,又拖着电线进来,他们一边在前面铺设电线、安装电灯,一边小心翼翼地前进。 鬼子的这个基地规模颇大,里面岔路极多,但是吴哲仿佛之前来过一样,熟门熟路。我心中渐渐勾勒出了一个轮廓,恐怕吴哲之前就已经得到了什么相关的资料,只是一直苦于找不到基地的地点,直到胡发一无意中得知。而在这个基地里面,一定有不得了的东西,引得吴哲这个南方大盗墓贼出动。 基地的规模远比想象得要大,所以电线一下子用光了,那个绿和尚便指着我,要我回去搬电线。我暗暗叫苦,但是不敢违拗,唯恐暴露身份,只得骂骂咧咧一个人回去搬电线了。 但是等到我走到铁门那边的时候,忽然一愣,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头,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那些尸骸去哪里了呢? 之前铁门后的尸骸堆积如山,这帮土鳖只是随意地把尸骨扫开,避免影响通行,至于收拾尸骨,一来都是鬼子的,二来所有人都闯了进去,谁有空呢! 那么尸骸去哪里了呢?我四下里扫视了一番,除了那具在铁门外被打个稀巴烂的骸骨以外,空空荡荡,一具尸骸也没有。 我心中惊骇不已,仿佛基地里面,埋伏着什么东西,将这些骸骨弄走了一样。 突然,基地的深处传来了一阵阵枪声,地下枪声传得很远,我听了一下就知道是那帮土鳖在开火,他们遇到了什么? 尽管我感到非常惊惧,但是心里担心王玟琳,总觉得不能把她给抛下,就硬着头皮往回冲。我越往前跑,枪声越疏,等我赶到的时候,枪声戛然而止。 我也暂时停下,静静地倾听。那帮土鳖打枪打得厉害,但是却没有人在叫,不管是惨叫还是叫骂。毕竟这帮土鳖不是军队那样训练严格,不可能做到无声打枪。他们开火,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从枪声的稀疏来判断,是受到了敌人的进攻,然后一边抵抗一边撤退。 我赶到开枪的地点,地上还留着手枪子弹的弹壳,基本就能够断定是这里。我仔细观察了一下,从地上残留的痕迹来判断,他们是朝一条岔路口射击的,那边似乎来了什么东西,引得他们拼命开火。但是那个东西非常强大而且可怕,不断地把他们逼入一条走廊。 我吃惊不已,四下里找了一下,发现有一排栅栏,就一脚踢下一根铁杆,前头尖锐,勉强可以用作防身,就这么地跟上去。 我顺着走廊往前走,这条走廊就是那种常见的水泥筑造的甬道,形状像洋文字母“n”,除了两侧一排电灯以外,没有多余的装饰。 由于离开了土鳖拖进来的电线电灯照射范围,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我着急不已,心想早知道刚才弄一个手电筒。 走了才没有几步,忽然脚底踩到一样东西,幸好我反应快,没有摔倒。借着远处的灯光,我模模糊糊地看到,地上似乎是一根猎枪。我顿时大喜,正好手里没有称手的家么,有猎枪防身也好。 我弯腰把猎枪捡了起来,感到猎枪重了不少,前头还带着什么东西,定睛一看,几乎吓得把猎枪丢掉。 在猎枪的柄上,带着一只完整的人手,食指还扣在扳机里面。既然手是完整的,那么人肯定不是完整的了。我定定神,看了一眼手臂的断裂处,创口筋肉黏连,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强力撕下来的一样。 据我所知,要把人的胳膊硬生生地撕下来,是要何等的巨力。联想到之前一系列诡异的情形,我意识到,在这个基地里面,存在着一只可怕的怪物。 我呼了一口气,既然已经进来了,就没有办法安稳地出去了,只能冒险一搏! 我把死人胳膊扯开,拿着猎枪检查一下,这是那种很老的猎枪,每次只能打一发子弹,也就是说,现在里面就只有一发子弹可以供我防身。 我暗骂一声,有总比没有好,带着枪我就继续前进,越往前光线越是黯淡,但是我的眼睛也逐渐习惯了黑暗,勉强借着微光,辨识出一些东西。 穿过走廊,我似乎来到了一个大厅里面,两侧有很多小房间,中间的是桌子,放着很多瓶瓶罐罐。他们在这边撤离的时候,打碎了不少东西,于是瓶瓶罐罐里面的东西也露了出来,释放着一股浓烈的福尔马林味道。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马林溶液是一种易燃的液体,我可以拿这玩意做火炬的。我摸摸身上的口袋,幸好被扒下衣服的那厮是个烟鬼,做了和尚还不忘往里面塞香烟和火柴。 我就拿匕首割下和尚袍子的下摆,用之前捡到的那根铁杆绕了一圈,然后往福尔马林味道最重的地方捅,估计沾了不少以后,就摸出火柴点火,烧着了土制火炬,把我周边两米开外,照出了光明。 但是点燃了火炬我就开始后悔,早知道就一直呆在黑暗里面,周围的情况,实在叫人感觉呕吐。 我看到的在桌面上,摆着不少大号的玻璃瓶,里面装着福尔马林溶液,但是浸泡的东西实在恶心。初始我还没有认出来,只觉得是一颗肉球一样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方才动作的关系,使得那颗肉球缓缓地转了过来,上面一双惊怖的眼睛,正对着我看。 这是一颗人头! 我呆住了,骨骸我见过,死人也见过,即使被炸个稀巴烂的尸体,我还是见过,但是把人头宛如标本一样地陈列起来,我却闻所未闻。 这颗人头整个儿被斩下来,还留着被杀时候的惊恐表情,他的头发被剃掉了,脑门一圈有明显的刀痕,似乎被割开过,让人研究脑子。 我记起来,这是日本鬼子的基地,他们都是干七三一那些活的,这颗人头,难道是医学标本吗?绝对不是! 我心里一阵发冷,急忙把火把移开,往地上一照,方才我沾染福尔马林的地方,却是一个脑子,掉在地上,被摔了个稀巴烂了。 旁边那些瓶瓶罐罐里面,装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感到一阵恶寒,慌忙离开这个地方,没走几步,前面一个黑影扑了上来,我大骇,举起了猎枪。 六、离奇遭遇 “站住!” 我大声警告。 但是黑影还是迅猛地向我扑过来,情况危急,说不定是住在这里的什么可怕怪物,当下我就扣动了扳机,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枪口冒出一团火焰,直直地击中了黑影,后者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马上赶过去,拿着火把照在那黑影身上,地上躺着一个人,没有穿和尚的百衲衣,但是可见是那帮土鳖的成员之一。因为我的猎枪击中了他的正面,猎枪里面填充的散弹把他打得浑身密密麻麻都是小洞,泊泊流着鲜血,不住喘气,进的少,出的多,眼见不活了。 他蹲下来,把他翻过身,这人倏然伸出双手,想要掐住我的脖子,我一惊,用力推开,瞧着他的正面,眼珠竟然蓝幽幽的冒着光,见鬼! 虽说猎枪没有子弹了,但是我拿在手里,还可以当做棍子打人,指着这个土鳖。他受伤颇重,喘着粗气,过了一会儿,眼睛的蓝光逐渐黯淡,这时候他忽然说道:“怪物,怪物,要当心……” 话还没有说完,这个土鳖就头一歪,归天了。 ******,你能不能把话说完再死,电影中的总是把事情交代的清清楚楚再归天的啊! 我心里暗自思忖,刚才这厮不太正常,明明已经警告过了,还往我枪口上撞,那冒蓝光的眼睛更是悚人,仿佛这人好像被厉鬼附身了一样。 我打了一个哆嗦,这里以前是元朝的什么鬼地方,小日本又来折腾一番,天知道留下了什么东西,他口中的怪物,究竟是什么呢? 我心惊不已,但是已经到了这番地步,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前进了。走的时候心念一动,搜罗了一番那个死鬼的口袋,哈哈,运气不错,腰带上居然是一排的子弹,足足有十二发,正是配套这只猎枪的。 我把猎枪换了子弹,打着火炬继续往前走。 方才看到这个奇怪的地方,两侧有不少小房间,因为光线原因,我都没有仔细看过,这时候借着火炬才看清楚,应该是类似囚笼一样的地方,房门是铁制的,坚固无比,只在上侧留了一个正方形的空格,布满栅栏。 以小日本的德性,这里绝对不是好地方,果然我看到少部分的囚笼里面,甚至还留着一具尸骸。由于这里是山洞,条件关系使得衣物之类的纤维不太容易腐烂,但是里面的尸骸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显然是被剥光了衣服关进去的,那么只能说,这里其实是日本人关押犯人——不,从周边的情况判断,更正确的说法是实验人的地方。 我感到一个恶心,赶忙想离开这里——恐怖的实验室。但是一抬腿,我忽然注意到一丝不寻常的蛛丝马迹。 这些囚笼的铁门,都是开着的,唯独一扇铁门,牢牢关了起来,显得特别不对劲。我心念转动,拿着火炬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拉拉门,铁门紧锁着,我就把脑袋凑过去,想从空格里面望进去。 噼噼啪啪。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丢了出来,砸在我的头上。我大叫一声,险些失手把猎枪丢下。我忍着痛低头看掉在地上的东西,居然是几条骨头,看样子是死人骨头。 我大怒,把猎枪从空格伸进去,大声喝道:“什么人,赶快出来,不然我猎枪伺候!” 里面传来一个低低的惊喜叫声:“是你!” 是个女人的声音,只有王玟琳了。 “王玟琳,是你吗?” 我叫道。 那女人推开了铁门,火炬映照之下,果然是她。但是王玟琳看到我不免愣了一下,过了半晌才咯咯笑出声:“你居然做了和尚,剃了胡子,我都认不出来了。” 我摸摸脑袋尴尬地笑道:“没有办法,为了救你,我只得冒充和尚混进来,不然没有办法。” 听到我冒险前来营救,王玟琳颇为感动,低着头眼角瞄瞄,说道:“真是谢谢你。” 我问道:“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被派出去搬运电线,随后就听到一些枪声,等我赶到的时候,所有人都不见了。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王玟琳的脸顿时白了起来,愣愣的,刚才的事情吓怕了她。不过她既然是一个考古工作者,胆子也练大了。王玟琳定定神,向我叙说起来: 之前我被派出去不久,借着后面的电灯,他们还是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就在这时候,从黑暗的深处,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向他们发起的进攻。 “当时我没有看清楚,那个吴哲为了保护我,把我推到了身后,然后我听到那帮人不断地打枪,往后面退。有的人开始被那些怪物给抓住了,惨叫着死掉,尸体被拖走。” 这帮人被迫从走廊那边退却到了这个实验室里面,黑暗加上恐惧,顿时土鳖团体崩溃了。人群四散狂奔,王玟琳一介女流,心中害怕,见到有铁笼子,索性躲在了里面。 我见已经平安地寻回了王玟琳,心中便松了一口气,这次冒着生命危险前来,本来就只是为了将她救回,于是我说道:“这边有奇异的怪物出没,危机四伏,我们事不宜迟,赶紧逃出去吧。” 王玟琳一愣,目光转向远方,似乎有点恋恋不舍。我稍微一想,先前得知这个女人是什么考古的博士,此刻定是考古癖发作了,她疯了,老子可没有必要配她送死,当即牢牢抓住王玟琳的胳膊,似乎要施展蛮力将他拉回去。王玟琳回头瞅了我一眼,见我神色坚决,好在这女人也不是不识好歹,当即说道:“也是,我们赶紧回去报警,叫公安和武警一起前来。” 对付区区盗墓贼,公安就够了,至于武警前来,显来是为了对付什么不知名的怪物,看来这女人终究对此放心不下。 当即我一手擎着火炬,一手把枪口指向前方,叫王玟琳紧紧跟在我身后,往原路返回。我们离开了这间实验室,从走廊离开,到了土鳖们遇袭的那个地方。我回想了一下,其实这里地势险要,却是天然埋伏的好地方,难怪土鳖们会在此受袭。受袭之后,土鳖们无路可逃,只能往走廊那边退却,再一击之下,立时崩溃,由此看来,那袭击的怪物倒是也颇有脑子。有脑子的话,那么就不是什么怪物了,莫非是什么人? 我没空是瞎想,不过对此我还得多加注意,但是没有迈出一步,我就猛然察觉,似乎我们被包围了。 这种危机四伏的第六感,是在战场上培养出来的,救了我很多次。 王玟琳奇怪地拉拉我的衣角,问道:“怎么了?” 我没有回头,低声说道:“小心,我们被包围了。” 我高高举着火炬,但是照射的范围,只有周身两三米开外,再远就什么也看不清了。我感觉在五六米之外,有无数东西暗暗窥视着我们。他们不是人类,因为没有人的气息! 我和他们静静地对峙着,静谧到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身后的王玟琳更是紧张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她是经历过方才危机的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眼前未知的危机,只能举着火炬,拿着猎枪持续对峙。 慢慢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几分钟,或者一个小时,但是火炬上的福尔马林逐渐消散,火光开始黯淡下来。这时候,忽然在我的前面不远处,亮出一双蓝幽幽的眼睛! 糟糕!我顿时感到头皮发麻。 那些东西,是怕火的,所以没有立即向我袭击。但是那伙土鳖,拿着的都是电灯和手电筒,反而遭到袭击。 即使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也无法阻止火炬的逐渐黯淡。随着火焰的熄灭,周边越来越多的蓝色幽光亮了起来,我感到越来越头痛,忽然一双蓝色的幽光,猛然向我扑过来。 我毫不犹豫地开火,猎枪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射出一道致命的火焰,和扑过来的蓝色幽光对撞。地球上再强的物种,也无法和火yao的威力对抗,瞬间蓝色幽光被弹了开去,但是我没有听到惨叫。 猎枪的射击稍微吓了一下那些蓝色的幽光,但是我没有时间再马上安装第二发子弹,所以我只能乘着这个空挡,丢下已经熄灭的火炬,抓住王玟琳的胳膊,大喊一声快跑,赶紧重返走廊那边的实验室。 蓝色幽光反应过来,迅猛地向我追击,我听到在身后,不断有类似动物跑步的嗒嗒响声。虽然处于黑暗当中,但是我的空间感非常好,借着方才的记忆,准确地钻进了走廊,笔直往前。但是那些东西跑得也很快,追了我们,冷不防一只东西,用爪子搭住了我的肩膀。 我大骇,立即伸手到背后,抓住那只爪子,用力扯开,扔了开去。抓住的感觉真是不好受,触觉冰冷、坚硬,好像是一根木棍。 但是这么一延迟,立即有更多的东西追了上来,缠住我的和尚百衲衣,叫我动弹不得。我索性停了下来,转身抓起猎枪头,用枪柄恶狠狠地乱挥。我的力道本来就大,一挥之下,不知道有多少蓝幽幽的东西被打开,它们既没有叫唤,也没有迟疑,继续朝我扑过来。 我听到前面的脚步略微有迟疑,知道王玟琳要停下来,于是马上大声喝道:“不要停,继续跑!我会赶上来的。” “我等你。” 王玟琳的声音逐渐消失。 我继续用猎枪到处乱挥,那些蓝色幽光,好像蚂蚁一样,死死缠着我,用爪子抓我的身体,我感到脸上痛得不得了,肯定被抓了几道口子。这下子我更是狂怒,把猎枪舞得好像铁锤一样,打倒了大片的蓝色幽光,勉强脱出身,顿时拼命狂奔,一口气冲进实验室里面,一头撞在上面上面,叮叮当当响个不绝。 我一下子就知道这是那些装实验肉体的瓶子,里面灌满了福尔马林,心念转动,立时抄起几个瓶子扔了过去,扔到走廊口,然后划亮火柴,丢到地上。 轰!福尔马林燃起冲天大火,封住了走廊,也堵住了来路,那些东西根本冲不过来,但是有几只来不及,一头撞上去,所以在依稀之间,我看到了那些东西的模样。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我竟然在火焰当中,看到了几个人类的骷髅头在晃动,好像是火葬场中,烈火焚烧的尸体,烧去了表皮和肉身之后,只剩下骨骼。 很快那些骷髅头消失了,可是我惊骇不已,是不是我的幻觉,还是我真的看准了? 福尔马林是一种剧毒溶液,刺激性很大,燃烧起来,味道更是不妙,我只好捂着鼻子离开,临走之际,又做了一个简易的火炬。 我一边走,一边大声呼喊着王玟琳的名字,这女人,又一下神秘消失了。这次囚笼里面并没有她的掩藏,我暗暗纳闷,她去哪里了呢? 找了片刻,我终于把目光对准了实验室的另外一个出口,莫非她一不小心跑到那边去了? 尽管未知的黑暗非常可怕,但是前有追兵,我也无路可走,只能硬着头皮往那边走过去了。实验室的出口,也是一条走廊,没走多久,就到了另外一个房间,我稍微看了一眼,便感觉恶心得要命。 与方才的实验室相比,那里只能算是小儿科,对付的只是一些人体的部件而已。但是这里就不同了,我看到在这间实验室里面,矗立着几个巨大的玻璃圆筒,每个都有两米多高,汽油桶那么宽。 玻璃圆筒是透明的,所以能够清晰地看到里面有什么。在里面,灌注了某种液体,估计又是什么福尔马林之类的,然后液体里面,浸泡着一具尸体。那是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全身****,身上的毛发都被剃光了,一动不动地浮在里面。 而下一个玻璃圆筒浸泡的则是一具成年女性的尸体,也是浑身****。像我这种年纪,一直光棍,对于女人想入非非,平常看到女人露一条胳膊都要胡思乱想半天,眼前却是一个****的女子,即使是尸体。这个女人的身材非常完美,即使死去五十几年以后,还是没有多少变化,假如活着的时候,是绝对叫男人心动。然而此刻却被浸泡在里面,除了感到恶心,更有一种恐惧! 是什么人,竟然将一个年轻的、充满青春魅力的女子,活生生地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面,制成标本,那是何等变态的恶魔! 我不忍地把目光移开,第三个玻璃圆筒里面,更是恶心,是一具浑身被剥了皮的尸体,浸在里面。时间久远,肌肉都已经发白了,但是那双没有了眼皮的眼球,却一直瞪着。我感到有点害怕,就转开了目光,但是眼角的余光倏然发现旁边还有一双眼睛,顿时一惊,随之反应过来,抄起猎枪瞄准喝道:“什么人?” 七、基地秘辛 其实我猎枪里面子弹还来不及装,只能算是吓吓人,但是躲在玻璃圆筒背后的家伙显然不知道,吓得拼命大叫:“不要开枪,自己人!” 听声音耳熟,仔细一想,不是那胡发一吗?果然这厮鬼鬼祟祟地走了出来,咧开嘴傻笑,但是见到是我也吓了一跳,失声叫道:“怎么是你?” “为什么不能是我?” 我冷笑道。 纵然如此,胡发一还是送了一口气,说道:“也罢,遇见你最多把我送进局子里面去,总比呆在这鬼地方要好。吴哲也真是,明知这里是这样的鬼域,还要进来。” 听了他的话,我忽然心念一动,联想起方才土鳖们的一举一动,明显他们是得知了什么情况,才进来的,这个胡发一也一定知道些什么。想到这里,我把猎枪举了起来,对准胡发一,后者吓得跳了起来:“兄弟,何必呢?我们现在都是同病相怜了,还内讧什么啊!” 我说道:“这里你一定知道些什么,老老实实交代出来。” 胡发一苦着脸,我把猎枪弄得咔咔作响,他只好叫道:“当心点,当心点,我说了就是。” 胡发一便慢慢说了起来,这还得从他们家族说起。 胡发一原本姓吴,这点不用多说了。吴家是一个从清末开始就崛起的盗墓世家,到了第二代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几口人的大家族了,人一多,个个人的心思就不同的,有的贪财,有的好色,也有的,保家卫国。 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大举入侵,近半国土沦陷,吴家虽然是一个做盗墓贼的,但是毕竟还存着一份爱国心思,将盗墓而来的大半财产,都捐献给政府抗日,而他们其中的一个子弟,也就是胡发一的一个叔叔吴镇江,甚至还加入了军队直接与日本鬼子短兵相接。 由于盗墓、销赃,混江湖一定要本事,吴镇江是其中老手,所以他加入****,却是被派到了军统当中,从事暗杀、特工等秘密活动。转眼到了四五年的时候,德意法西斯已经相继投降,唯独日本鬼子还在负隅顽抗,但是国外美军大举进攻,国内也大力讨伐,日本鬼子穷途末日,已经快完蛋了。 此刻吴镇江正在汪伪政府的首都南京从事特工行动,忽然接到密令,让他马上返回重庆。甫一离开沦陷区,吴镇江惊讶地发现,军统甚至动用了飞机来接送他。一下飞机就马上被送进了一辆福特小汽车里面,坐在后座上,玻璃都是被涂黑的,看不清外面的情况,显然军统的人不想叫他知道去哪里。 吴镇江暗暗奇怪,究竟是什么事情,竟然如此急切,如此神秘,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特工,最多杀几个汉奸,没有什么机密情报知晓,算不得重要人物。这次军统将他拉过来,莫非有什么重大的行动?吴镇江心里忐忑不安,自忖并非汉奸或者共产党,军统不会拿他开刀,硬着头皮撑着。 不刻小汽车开到了一栋山间别墅前,下车之后他被领到了小别墅里面的一个房间,其中就一桌,两把椅子。吴镇江坐立不安,倏然门被推开,他放眼望过去,顿时愣住,来的人竟然是军统大头目戴笠! 历史上,戴笠被塑造成一个阴险毒辣,类似纳粹德国希姆莱的恐怖人物,吴镇江自然对顶头上司闻名已久。他不过是普通的特工,见到戴笠不免有些紧张,那戴笠坐下来,微笑地说道:“不用怕,又不是将你拿下去拷问,坐下来,我问你几个事情。” 吴镇江闻言坐下,双腿却仍在发抖。 戴笠把随身携带的便夹打开,翻开一页看了一下,头也不抬地问道:“吴镇江,你是出身湖南那个有名的盗墓世家,是吗?” 吴镇江一愣,想不到戴笠居然问起了这件事情。盗墓毕竟是一种不光彩的职业,吴镇江向来引以为耻,他加入军统,一大半的原因是希望将自己的出身洗白,此刻被戴笠问起来,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戴笠又问道:“你会不会盗墓?实话实说,不用担心,我们不会追究的。” 吴镇江深呼吸了一口气,老实地回答:“属下出身吴家,从小耳熏目染,虽说不是顶尖高手,但是对于盗墓发掘,还是有一定手段的。” 戴笠笑道:“正是等你这句话。当下,我有一件绝密的任务交给你,你可否有信心完成?” 吴镇江终于放下心来,既然不是来对付自己的,而是委派自己,虽说任务与盗墓有关,显得非常奇怪,但是他还是大声叫道:“没有问题,不成功,便成仁!” 然后吴镇江被重新塞上飞机,一直飞了一天多,吴镇江虽然不知道往什么方向飞,凭着盗墓的山川地理常识,见地面上平原广阔,暗自猜测,应该是到了北方。 飞机到了一个地方的上空,飞机上的人要吴镇江跳伞下去,下面自然有人接应。吴镇江受过完整的特工训练,区区跳伞自然不在话下,当即跳了下去,降落到了一块农地里面,下面早有人在接应,是一群穿着布衣的农夫,但是看模样个个精悍,显然只是假扮农夫而已。吴镇江丢下降落伞以后,随他们过去,进了城,抬头一看城门的牌匾,居然是通州县,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潜入了日伪控制的北平地区。 当地负责的那个人名叫王路易,是化名还是真名,无人知晓,据说是个来自美国的华侨。他见到吴镇江笑道:“你终于来了,我们就缺你了。” 吴镇江一直不知道到底要从事什么任务,甚至要深入敌境当中,不过他做多了特务,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这次任务连戴笠都这么重视,定是相当重要,自己老老实实跟着干就好了。 王路易也没有向吴镇江说明情况,他是一个军统大站的首脑,位高权重,而吴镇江只是一个小小的特工,王路易没有必要向属下解释。 接下来,吴镇江甚至没有被要求溶入当地,以方便从事特工活动。这使得他明锐地感觉到这是一次短期的重大活动,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会立即撤退,所以没有必要掩护。 过了几天,吴镇江和几个当地的特工,一起被派遣出去。他们化装成收购药材的贩子,跑到北平附近的一座大山里面。想不到当地日本鬼子据守极其严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原来这边竟然是一个机密的基地。吴镇江他们的任务,就是观察地形,看看有没有办法除了正面以外,想办法从其他地道、山洞里面潜进去。吴镇江暗想,恐怕这次的任务,就是为了炸毁日本鬼子的这个秘密基地吧。 吴镇江出身盗墓,对于山川地形的堪舆,有相当程度的造诣,他这才明白为什么要把自己派遣过来。但是观察了几天之后,吴镇江认为,除非从正面突破,否则根本没有办法潜入基地。 这使得王路易相当恼火,因为他们只是一只小小的特工游击队,根本没有办法突破重兵把守的基地。不过吴镇江通过几日的观察,看到时常有日本鬼子前来,根据不同的车牌判断,来自甚多的部队,即使以日本鬼子认真的性格,在如此番号众多的部队当中,难免会搞混。因此他提议,不如冒充鬼子潜入进去? 王路易经过认真思考同意了他的建议,接下来大家就搜集情报和准备物质。情报倒是不难,前期已经有足够的内容,倒是物质,甚至请求重庆方面资源。没几天重庆的飞机就空投了一批枪支弹药和日本的军装。 其时日本接连与美军在太平洋上大战,数场败绩下来,飞行员精锐尽数丧失,连本土东京都遭到美军燃烧弹的袭击,更不要说占领地了。他们防空力量薄弱,使得有美军支援的重庆飞机屡屡突破。 那批日本军装是货真价实的鬼子军装,还有完整的文件证明。太平洋上一场大的战役打下来,日本鬼子兵败如山倒,缴获的物质堆积如山,军装和文件实在不稀奇。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这支特工队伍事先截断了日本人神秘基地的电话线,谎称有关东军高官要过来,迷惑基地。幸亏日本人把基地建在山里,以至于无线电无法传播,只能用电话线通讯,让他们乘虚而入。 然后他们开着抢来的汽车,亮着车灯,大摇大摆地开进去,真实的文件使得日本人根本没有怀疑,绕过了重兵把守的基地防守,混入基地里面。 本次任务吴镇江也被安排参加,因为他懂得堪舆之术,而日本人的基地毕竟建在深山老林之中,说不定到时候就需要吴镇江使出看家本领了。吴镇江身穿日本鬼子士兵的服饰,拿着一只三八大盖,心中忐忑不安。虽然他从事特工暗杀工作,在危机重重的南京城里也混得顺风顺水,可是这次就不同了,是直接深入敌穴,一不留神,就全军覆没。 他们进入基地以后,日本鬼子的防守就削弱了很多。吴镇江看过去,想不到日本人的基地竟然建在山峰里面,利用天然的溶洞筑造,因此极其坚固,即使出动飞机进行大规模轰炸,恐怕也难以伤动半分。 进入了地下以后,他们渐渐放松下来,与上面重兵把守相比,这里只有一些穿着白色大褂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他们在秘密研究什么东西。在他们绕过一个机枪口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了,一个特工突然摔倒在地,引得那个日本机枪手侧目观看。 吴镇江暗暗心惊,幸好只是摔倒而已,这个特工非常硬气,没有吭一声,不然喊出来是中国话,可就要暴露了。 那特工慢慢地爬了起来,他的手枪也不小心掉了下来,于是弯腰去捡。机枪手的眼光也顺了过去,猛然之间察觉了不对劲。 原来,日本人配备的手枪都是他们自己国产的南部式手枪,而特工们习惯用火力更猛的盒子炮。一群关东军的人,怎么可能使用盒子炮呢? 那机枪手疑惑地看着这群特工,未待吴镇江来得及反应,带头的王路易啪啪几枪,顿时将机枪手打死,低声喝道:“你,你两个,守住这里,别叫鬼子进来。” 基地设在地下,枪声未必能够传到上面去,因此上面的重兵一时之间,是没有法子发觉有敌人混入进来,他们只要注意对付基地里面的鬼子即可。 顿时两个特工行动起来,一个拿起机枪,随时随地准备射击外面的敌人,而另外一个则防备里面的敌人。 王路易一挥手,其他的特工立即快速行动起来,反正身份已经被暴露了,干脆先下手为强。那些日本鬼子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一队关东军快速推进,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知这些人,看见他们就开枪射击,见一个杀一个,沿途尸横遍野,这些日本鬼子根本没有料到会有敌人混进来,防守空虚,让王路易这伙特工占了大便宜。 基地很大,特工队一时之间迷失了方向。他们冲进了基地的深处,在一个大房间里面,看到桌子上摆着很多玻璃瓶,里面竟然装着无数人体器官。特工多半杀过人,见识这些并不稀奇,但是在如此环境中看到,只觉得阴森森。王路易眉头一皱,自言自语说道:“这帮日本鬼子在搞什么鬼?” 他说完话,旁边原本一个个小房间里面,忽然骚动起来,无数人拍拍铁门大喊救命,说的都是中国话。特工们这才发觉,这里还关押着不少人,王路易叫人把铁门打开,数十个衣衫褴褛的活人跌跌撞撞跑了出来,顿时大哭,王路易叫道:“你们这里有人当过兵吗?” 一个高高个子,但是骨瘦如柴的汉子叫了起来:“长官,我是三十一军一三一师的,在桂林被抓,你们总算来救我们了,鬼子真不是人!” 王路易问道:“你知道这个基地里面,鬼子究竟在干什么?” 那汉子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被送进去的兄弟,没有一个活着出来,都变成瓶子里面装的。这些鬼子太可恨了。” 王路易见他也说不出多少,皱了一下眉头,那汉子叫道:“但是我知道怎么往里面去,我带你们进去。” 王路易拿起一把步枪,扔给那汉子说道:“有力气的话,跟我一起去报仇!” “走!” 王路易一挥枪,带领众多的特工,继续深入基地…… 八、圆木监牢 胡发一停了下来,没有讲下去,我疑惑地问道:“下面呢?” “没了。” 我勃然大怒叫道:“放屁,你是太监,我可不想听断掉的,怎么没有了呢?是不是你不肯说!吃枪子吧!” 胡发一叫道:“冤枉啊!真的是这样的。” 我问道:“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胡发一尴尬地笑了笑,接下来叙说。 胡发一知道这些事情,是从吴镇江的笔记上了解到的。对于吴镇江,胡发一从小就知道,据说他曾经是军统特工,但是在印象当中,这个叔叔不过是个疯子而已。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以至于脑子不正常,从他断断续续的胡言乱语当中,可以了解到他似乎经历过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于是吓疯了。 吴镇江疯疯癫癫,在解放初就死掉了,也没有留下什么遗物,就几本书、笔记本,就被堆在储藏室里面。其时吴家已经衰弱,盗墓贼的身份毕竟不待见。这帮的狡猾的家伙,也知道辨析时势,老老实实地按捺下去。等*的时候,不知道什么人获悉吴家曾经出过一个国民党特务,那不得了了,要来抄家批斗。吴家大骇,赶紧把吴镇江的遗物销毁。 那时胡发一已经是一个半大的小子了,觉得好奇,看着那些遗物被焚烧。烈火卷起气流,使得遗物中的一本笔记本,忽然翻了看来,飞出一张黑白照片,掉在地上,胡发一只看了一眼,就觉得不得了。 他毕竟出身盗墓贼世家,虽然已经不再从事,但是从长辈那里耳熏目染,对于古物非常敏感。当即胡发一就把那本笔记本抢救出来,可惜已经有后半部分被烧毁了。 笔记本中,记述的就是方才的事情,从被烧毁的后半部分残片来看,吴镇江断断续续地记述了什么元朝的东西。 胡发一将这本笔记本偷偷藏了起来,认定以后会有用场的。几十年后,国家改革开放,人心不古,吴家的人心思也活络了起来,又重新抄起了洛阳铲做些勾当。由于之前吴家一直低调从事,没有受到建国以后多个运动的牵连,一些解放前搞盗墓的老家伙还活着不少,有他们的经验,吴家居然干得顺风顺水,成为湖南那边的黑道一霸。 胡发一也从事过几次盗墓,后来因为某件事情,和家里人闹翻,被赶了出来。他流浪在外,吃尽苦头,越发思念老家,便和关系较好的侄子吴哲联系,吴哲道只要他能够提供一个大的礼物,家里人或许会原谅他。 胡发一有什么能耐,最多盗个小墓穴,哪有什么大礼包送给吴家,思来想去,忽然记起了吴镇江的笔记,如获重宝,将其中夹着的照片送给历史专家验证,一直认定是蒙元时期,皇室才能使用的殉葬品,这也就是说,吴镇江去的那个秘密基地,打不定和元朝的皇帝有关。 由于元朝创建者都是蒙古人,殡葬习俗和汉人不同,皇帝驾崩,都是秘密埋葬,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一个元朝皇帝的墓穴。而元朝疆域广大,掠夺的财宝不计其数,墓穴当中殉葬之物,极其可观。 只是吴镇江的笔记当中,并没有透露那个神秘基地的具体位置,胡发一只能明察暗访地寻找,几年下来,跑遍了北京周边的山峦,一无所获。有一天,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到吴镇江参加的特工活动,既然是政府组织的,肯定留有档案。 当下胡发一开始收集这些资料,相对而言,就容易多了,过了几年果然找到了,只是里面内容含糊多了,只是说里面是类似七三一的秘密人体试验基地,撰写人就是那个王路易,他也活着出来了。 胡发一只要知道具体地点就好了,欣欣然地找寻,一开始还忐忑不安,唯恐这里已经被发掘了。好在那个日本人的秘密基地,被攻破以后不久,鬼子就投降了,国民政府对此根本不关心,而负责此事的戴笠没几天就挂了,所以就一直被束之高阁。 胡发一便来到了秘密基地所在的山沟沟里,四下里向山民打探,经过一番找寻,果然发现了基地的入口。只是他稍微往里面探索了几步,就发觉基地面积广大,内容深邃,远不是他一个人单枪匹马能够解决的,考虑之下,忍痛联系了侄子吴哲,请他多带些人马过来,共同做这笔大买卖。 吴哲问讯,当即叫胡发一留下北京,等他招兵买马杀到北京,并记得仔细搜罗一下,北京什么大学的人擅长蒙元历史,说不定盗墓途中有用。王玟琳这个可怜的娃儿,由此被捉了过来,据说她是北京大学什么考古方面的博士,年纪轻轻就如此智慧,实在了不得,之所以捉她而不是其他老头子教授,恐怕考虑到女流之辈便于控制吧。 哪知胡发一这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等待期间手脚痒痒,耐不住老本行的寂寞去盗墓,结果被我诓进了局子里面。吴哲带人到了北京一看,连个熟人都没有,只得费尽心思把胡发一救了出来。由于我是始作俑者,连带恨上了我,顺手给了一闷棍,原打算引为前驱,专门探索那基地里面的危险之处,是死是活看我运气。 我听得一声冷汗,从事卧底工作的时候,那公安局的战友给我讲过不少盗墓贼之间流传的典故,是说在盗墓的时候,专门把仇人绑来,强迫进入墓穴。若是墓穴有什么机关暗器,都由他承受,基本上是十死无生,不死也是一刀宰了埋在墓穴与古人为伍。当先暗自庆幸自己醒来得早,逃得也及时。 接下来的情形,就是我所接触到的了。但是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思虑一下说道:“不对,按理说,你们只是晓得这个基地可能连接了一个元朝皇帝的陵墓。但是看那个吴哲的情况,他似乎知道里面藏着什么危险,你还瞒着我什么吧?” 我把枪头往胡发一身上捅了一下,胡发一顿时大叫起来:“冤枉啊!我把知道的人都告诉你了,绝对没有隐瞒。但是我侄子知道的事情,我却不见得清楚。他是子侄一代心思最深、手段最狠的一个,我这个做叔叔的,在他手底下只能打打杂,他知道什么东西,绝对不会告诉我的!” 胡发一是什么货色,我还算清楚,基本上是一个胆小懦弱,贪生怕死的家伙,他是不可能还瞒着什么,能说的基本都说出来了。至于那个吴哲,估计从其他什么渠道得知了什么,但是以其心思,定然瞒着众人,不然如此危险的地方,谁肯过来。 当下我放下了猎枪,喝道:“算你运气好,今天老子心情不错,饶了你一条狗命。” 胡发一腼着脸皮说道:“好歹咱们也做过兄弟,现在情况危急,咱们就放下耿介,同舟共济,一起逃出去再说吧。” 这厮说得有理,眼前情况危急,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点点头,面色缓和下来。 胡发一小心翼翼地问道:“前方情况如何,能闯出去吗?” 我摇摇头,说道:“那些黑暗中的怪物把路全部给堵死了,我好不容易逃出来,再也不想走那条路了。不过,我倒是想到了。你记得吧,之前的那道铁门,可是牢牢堵死的,在我们到来之前,是没有人开启过的。那么吴镇江、王路易他们,是怎么逃出去的呢?肯定还有其他路径!吴镇江是一个盗墓高手,保不准另辟蹊径。” 胡发一点点头说道:“极有可能,我们就往里面走进去看看,反正前面死路一条,拼了!” 胡发一这厮还带着手电筒,方才因为怕事儿,不敢开,这回就打开了。福尔马林火炬味道太浓,还有毒,能不用就不用,万一熏死了自己就完了。我叫他走在前面,胡发一唧唧歪歪地不肯,用猎枪一捅,就老老实实地走上去了。 走过这间恐怖的实验室,我们继续往前,我突然想起来问道:“喂,胡发一,你找到的那些资料,有没有什么基地平面图之类的?” 胡发一苦着脸说道:“哪有什么平面图啊,要是有,我老早拿出来看路线了,何必这般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呢?毕竟当初这是日本鬼子的秘密基地,怎么可能有平面图之类的资料泄露呢?” 我暗想倒也是,便不再做声,和胡发一一起继续往前走,不久我们进入了一条奇怪的走廊。这条走廊有四五米宽,不像刚才那几条走廊只有一两米宽那么逼仄了,但是在地面上却斜着开了一个个一平方米左右的正方形口子,,黑洞洞的,用铁栅栏盖着,沿途密密麻麻,竟然不下数百个。 我和胡发一面面相觑,看得心里直发毛,似乎在铁栅栏下面,缩在什么不知名的怪物一样。我们硬着头皮往前走,脚步踏在铁栅栏上,发出咣咣当当的响声,在寂静的秘密基地里面,显得特别惊诧。 倏然,胡发一停住了脚步,我一愣,问道:“怎么了?” 他蹲了下来,然后站起来,转过身,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鞋子,看尺寸似乎是女人的鞋子的,鞋子非常新鲜,一闻还有脚臭味,是最近有人掉下的。但是最近进来的人,只有一个是女人,那就是王玟琳,我顿时一惊,失声叫道:“她的鞋子怎么在这里?” 胡发一一言不发,把鞋子递给我,我拿在手里细细察看,好像公安在侦破案件。这是一只右脚的皮鞋,外侧被某种尖利的爪子划过,留下了几条怵目惊心的划痕,更加叫人担心的是,鞋子上还带着点点的血迹。我不知道王玟琳是如何在与我分别之后来到了这里,还受了伤。 胡发一看出我非常关心鞋子的主人,拍拍我的肩膀叹道:“别担心,看情形应该是安全了,不然不止丢下一只鞋子这么简单了。” 我点点头,心虚地说道:“最好这样。” 我把鞋子收藏好,正要开口叫胡发一继续前进,眼前的胡发一,身形忽然一矮。 我一愣,低头看下去,原本胡发一是站在一个正方形空洞的铁栅栏上的,由于时间久远,钢铁被腐蚀,胡发一的重量竟然压垮了铁栅栏,就掉了下去。 我急忙站在旁边的水泥地上,蹲下身探头往洞里望进去叫道:“胡发一,你怎么样了?” “还活着,******,小日本的东西真烂。嗯,里面真恶心。” 胡发一的手电筒还亮着,我借着光线,看到底下其实是连成一片的,但是层层叠叠地堆满了尸骸,竟然不下数千人。可能是下面比较潮湿的缘故,尸骸都已经发黑腐烂,胡发一一脚踩上去,满腿都是烂骨头。 “这里大概是关人的地牢吧!” 之前我们看到过了几个试验品,被制成了标本,估计这个秘密基地,本来就是和七三一部队一样的恐怖场所,由此这里关押“马鲁他”也不稀奇。“马鲁他”是日语“圆木”的意思,鬼子将实验用的人,蔑称为圆木。 “朱兄弟,拉我一把。” “没问题。” 我把猎枪背在背上,伸出头去拉胡发一。他双手没空,就把手电筒叼在嘴里,灯光闪烁,我忽然看到什么东西极速地蹿过,然后胡发一脸色陡然大变,大叫一声,嘴巴上的手电筒掉了下来,卡在铁栅栏上:“有什么东西在拽我。啊,好痛,拉我!” 胡发一探出双手,我慌忙拉住,用力拖上来。胡发一身材偏瘦,我估计一百二出头,哪知此刻极为沉重,竟然有什么东西抓着他拖下去。胡发一不断地惨叫,我用力往上拖,但是那个东西的力气也不小。我大怒之下,一手抓住胡发一,另外一只手拿下猎枪,枪口伸进铁栅栏,避开胡发一的双脚,砰地开火。然后我直觉得手上一松,胡发一已经被我拽了上来。 我不敢多逗留,唯恐那个东西冲上来,拖着胡发一,顺手把手电筒也捡了起来,忙不迭地逃走,走了不知道多久,觉得气喘吁吁,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多谢了,兄弟,这次我欠你。” 我摇摇头,哭笑不得,想不到阴差阳错之下,居然会成为了胡发一的救命恩人,我说道:“检查一下,看看缺了什么零件不?” 胡发一让我打手电筒照着他,然后四下里摸腿,好在因为这次来冒险,穿得结实,双腿虽然被咬得鲜血淋漓,但是皮外伤居多,走动也没有异常。我笑了笑,正要叫他包扎一下,倏然看到他小腿肚子上挂着的东西,顿时僵住了。 九、发电站内 他的小腿肚子上,竟然挂着一只骨头爪子!看腕骨的部位,似乎就是被猎枪给轰断了,这才带了上来。 我心惊不已,之前看到的火中骷髅头,现在看到的骨头爪子,我们在面对的,究竟是什么怪物?再联想到那只带血的鞋子,心头猛然抽紧,王玟琳她怎么了,是不是也被怪物袭击了? “咋了,看你满面担忧的。”胡发一察言观色,眼珠子轱辘一转,立时笑道,“哈哈,我知道了,你在担心那个娘们儿。怕什么,虽说那娘们儿丢下了一只绣花鞋,但是你看我们过来的时候,有没有盖着洞口的铁栅栏破损?没有!所以她根本没有被怪物叼走,最多是被隔靴搔痒一样地抓了几下,然后慌忙逃窜,一不小心就丢了鞋子。没事儿,不用担心的。” 我转念一想,胡发一说得也有道理,便点点头。胡发一又说道:“啧啧,说起来那娘们儿真是水灵,我想不到大学博士的,还有这么年轻有滋味的,难怪朱兄弟动心了。” 我老脸一红,推了胡发一一把说道:“别胡扯,我认识她才多久。快滚!” 我站起来抬起腿,顺便轻轻一脚把胡发一小腿肚上挂着的骨头爪子踢飞了,胡发一只当我是嗔怒,也没有在意。 我们两人就沿着走廊继续往前走,过了几百步,忽然峰回路转,走廊两边的水泥墙面没有了,视野顿时开阔起来,手电筒照射开去,却是黑洞洞的一片,实在是因为这里的空间实在太大了,而手电筒的光柱照射范围有限,以至于无法到头,所以我们看不到边际。而脚下的路也从水泥路面,倏然变成了一条铁制的阶梯,向下延伸。 我观察了一下说道:“看情形,我们似乎到了山里的一个大空洞里面。” 胡发一说道:“是的,下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可惜黑乎乎看不清,希望不至于积水,那就完了。” 山间的不少空洞,都积满了水,或者与地下暗河相通,形成巨大的水泡。遇到这种情况最麻烦了,我们什么工具也没有携带,只能无功而返。不过感觉这里空气干燥,又没有流水声,应该不至于是大水泡吧。 我们两人一起小心翼翼地往下走,四只脚踏在铁制阶梯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走了没有多久,就落到了地面上。我低头一看,地面全部是石头,没有水泥涂抹,看来日本人没有在此做什么加工。 忽然胡发一叫了起来:“看,那是什么东西?” 我抬起头,顺着他手电筒光柱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却见一个巨大的圆柱型物体,几乎有十人合抱那么粗细,高约五六米,黑乎乎的,似乎是铁制的,偶尔表皮破损露出来的内容物,则是粗粗的铜线。而在圆柱的上面,则缠满了电线,通向远处。 我放下心来,说道:“不用担心,是个变压器而已。” 我见识过这种玩意儿,这种大号的变压器,通常在发电站旁边才有的,用来将电压加高。以日本人这个神秘基地的规模,用电量必然相当惊人,因此有这么大的变压器并不稀奇。看来日本人是利用了这个天然的空洞,安装了一台变压器。 我忽然心念一动,既然变压器就在这里,那么发电厂应该就在旁边不远处。这边深山老林的,不可能外接电线,只能自己发电。发电厂一般修建牢固,物质充沛,我们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一些趁手的工具。 当下我招呼胡发一,两人一起绕过变压器,还没走十步,就看到了一片巨大的发电设备,高耸林立。那个年代的发电设备大多是如此巨大的,不然无法提供巨大的电力。 我们朝里面走了进去,好在这个发电厂的设备虽然巨大,但是结构相对而言简单了一点,除了锅炉、涡轮、精煤传送带以外,剩下还有一个水泥屋子,便是控制室。控制室上镶着一块巨大的玻璃,方便里面的人监控发电设备的运作,同样我们也能够把里面探视得清清楚楚。胡发一手电筒照过去,里面隐隐约约坐着一具尸骸。 这一路上尸骸见得实在太多了,我们都没有了感觉,想想控制室里面说不定有什么趁手的家伙,于是就一脚踢开木门,闯了进去,四下里搜索。我偶尔把目光瞄向了这具尸骸,其骨骸上的衣物还没有完全腐化,看得出是军队里面的士兵,这使得我暗暗奇怪,控制室里怎么要一个士兵来管理呢? 我好奇心起,凑了上去,仔细打量尸骸。虽然尸骸坐在椅子上,但是右手却压在闸门的拉杆上,闸门被拉下了一半,他极力想关闭发电厂的电源,最终死掉了。 但是他的死法却很怪,我用枪捅了一下尸骨,骨头噗通一声掉在了地上,衣服老早风化,尽数化作尘埃,骨头一览无余,但是在上面看不到一条伤痕,他不是被枪打死的,而是被另一种不见血的方式弄死。 我正要离开,倏然目光盯住了尸骨的腰间,他还留下了一把手枪,我捡了起来,想不到是一把驳壳枪,也就是说,他是一个特工队的成员。难怪,身上穿着的是士兵的衣服,而不是神秘基地里面的工作服。 胡发一搜罗了一番,,可惜这里实在光溜溜,啥都没有,不禁大叫晦气。他看到我手里的家么,顿时眼睛一亮,叫道:“朱兄弟,你居然找到了家伙,哈哈,不如给我用吧。” 我扔给胡发一说道:“都过了五十多年,子弹都锈了,还能用个屁。” 胡发一叹息地摇摇头,随手把手枪丢在地上,哪知不扔还好,一扔之下,呆了五十多年的手枪居然走火,只听啪的一声,一颗子弹弹了出来,四下横飞,险些打中我们。 我被惊得一呆一呆,胡发一也吓住了,想不到手枪还能够用。其实山洞里面空气干燥,物品保存完好,马马虎虎还能够凑合着用。 愣了一会儿,我忽然心念一动说道:“老胡,手枪都还能用,说不定这发电厂也能够转动!” 胡发一叫道:“你疯了,几十年过去了,能动吗?” 我笑道:“发电设备的常识,我还是懂得一些的,几十年前的东西,虽说设计简单了点,但是正由于简单,才不至于容易损坏。而且你看,这个发电厂停止运转,并不是因为受到破坏,而是被这个人给强行关闭了。” 胡发一思虑一下,点点头说道:“好吧,试试看也好。” 人类毕竟是一种喜欢光明的动物,之前黑暗中的恐怖遭遇,实在把大家给吓怕了,因此试图尝试制造光明,即使失败,也没有什么损失的。 我首先扳动了闸门的拉杆,提到最上面,然后出去检查发电设备的运转情况。这是一组活力发电机组,传送带上的煤除了盖着一层灰尘以外,倒是没有什么异常。锅炉虽然密封性良好,但经过几十年的蒸发,水分最多只留下了一半,敲敲锅炉外壳就能够听得出,勉强能够运行。至于点火装置,我记得一般都是投油点火,这里应该有油料留着。找了许久,果真找到了几箱柴油,注入点火枪以后,以人工的方式摇动点火杆,点火枪内压力增大,柴油轰地一下着了起来,终于发动了发电厂。 发电厂的设备咯咯的作响,几十年没有运作,出现了不少阻碍。说起来小日本还真行,虽说天然环境保存得好是原因之一,他们的做工精致,使得发电厂在几十年以后还能运作。 锅炉首先驱动了涡轮开始发电,同时带动传送带不断地把煤运进来,捣碎成煤粉,送入燃烧炉,电压开始增强,忽然远处的变压器噼噼啪啪几次电火花闪耀,四周猛然如白昼一样开始亮了起来,通电了。 我大喜,想不到电灯也居然能够用,到处预料即使发起了电,最多有一半电灯能够使用就好了。其实当年的钨丝电灯非常简单,使用寿命极长,据说美国有一个电灯泡,竟然使用了一百多年。 胡发一兴奋地大叫起来:“哈哈,亮了,再也不怕那些鬼鬼祟祟的东西了。” 我也大笑起来,正笑着,戛然而止,随之警惕地对着胡发一大喊:“什么人?” 胡发一莫名其妙,很快反应过来,在他背后有人,当下猛然转身,看到一条黑影飞也似地闪过。 我之所以叫什么人,而不是什么东西,是因为我看到的是一个人的模样。我和胡发一面面相觑,惊惧不已,假如是人,在这里只有那帮盗墓贼,都是自己人,现在光线这么亮,看到我们应该高兴前来求助才对,为什么反而躲起来了呢? 我像胡发一使了一个眼色,他就拎起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搜出来的大扳手,掂在手里。两个人一前一后,我端着猎枪,枪口指着前方,走在前面,预备随时开火。 我们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我们再也没有见到黑影闪动,所以他只能是躲了起来,发电厂这边能够躲藏的地方实在不多,在一条墙与墙的夹缝中,我看到一个人缩了起来,瑟瑟发抖,当下大叫道:“什么人,快出来!不然拿枪打死你!” “不要开枪,自己人!” 那个人叫道,然后乖乖地爬了出来,他衣衫破破烂烂,手上鲜血淋漓,显然吃了不少苦,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胡发一咦地一声说道:“是刘羽,你还活着,跑到这里来了,怎么见我们反而躲起来了呢?” 那个叫刘羽的土鳖抬起来,脸色发白,面目扭曲得实在可怕,瑟瑟发抖说道:“我实在怕啊!怕妖怪,还有怕自己人。他们被妖怪传染了,会咬自己人。你看,我的手指头都被咬掉了好几个。” 他把手抬到我们面前,我看到了不免吃了一惊,这个叫刘羽的家伙,双手有好几个指头都没有了,难怪鲜血淋漓。创口非常不平常,居然是被人咬掉的。 他又说道:“我实在怕的要死,到处躲来躲去,看到你们,我怕你们也会咬我,所以我就逃跑。” 胡发一年纪比较大,此刻像个宽厚的长辈一样,拍拍刘羽的肩膀说道:“现在好了,你不用害怕,有我们两个人,还有枪,那些怪物再来,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刘羽点点头,胡发一见他双手还在流血,就撕下自己的衣服,给他包扎一下,只是手段实在不像话,最多是胡乱缠着手指头而已。 刘羽赶紧地看看胡发一,等目光落到我身上的时候,不认识,顿时露出狐疑的色彩。胡发一察言观色,说道:“哈哈,这位就是之前我们大战一场的那个高手。不打不相识,现在我们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蚱蜢,没有必要为那些小事耿介。好了,刘羽,给我们说说你遇到了什么情况。” 刘羽慢慢地蹲在地上,显然身心疲惫,说道:“进了铁门后不久,我们就遇到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袭击,完全出乎意料之后。要知道,我们这边有好几个身手不凡的兄弟,平常稍微有一点杀气都能察觉,可是这次那些东西的偷袭,完全出乎我们的想象。电灯、手电筒首先被打碎,在黑暗当中我什么也看不清,只看到枪火,还有许多蓝幽幽的亮光。然后我就听到首领说要逃走,我就跟着他和大伙儿一起逃走。” 胡发一陡然听到刘羽提及吴哲,张开想问,我摇摇头,示意继续听这个刘羽说下去。 “好几个兄弟都被那些东西咬伤了,但是不算怎么严重,所以我们还能够一起相互扶持着逃跑。但是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刘羽额头上汗水涔涔,显然对于方才发生过的时期,心有余悸。 “他们开始咬人了,那些被怪物咬伤的弟兄,好像被传染了一样,开始咬人了,要身边的人。我猝然不及,想要阻挡,但是被咬掉了好几个手指头,我吓坏了,就赶紧逃,最后逃到了这里。” 我和胡发一面色凝重,过了一会儿我问道:“那些被传染的人,是不是眼珠子也会蓝幽幽地冒光?” 刘羽一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叹气说道:“之前我也遇到了一个,差点被咬死,还好反应快,逃过了一劫。” 胡发一担心侄子,问道:“那吴哲呢,你知道他的情况吗?” 刘羽说道:“我好像看到首领打不过那些咬人的弟兄,往前跑了。” 胡发一点点头,看看我,我拿主意说道:“那么看来他还活着了,反正我们要往前走才能逃出去,就赶快过去吧,说不定能够救下几个人。” 刘羽面露惊恐的神色,吃吃说道:“怎么怎么还要往那边走,我可是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我苦笑道:“你以外回头路好走吗?那边怪物更多,所以两相比较,还是往前走安全一点。” 胡发一也说道:“现在我们有三个人了,你怕什么,抄起家么,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勇敢地往前走。” 胡发一又找了一根铁棍给刘羽,三个人就不再浪费时间,继续往前走了。 十、离奇女尸 绕过发电厂,前面是一整块平地,上边好像切块的豆腐一样,竖着一栋栋低矮的小平房,原来这里是秘密基地里面工作人员和士兵的宿舍。之所以在发电厂旁边,是由于北方天气寒冷,冬天的时候便于利用发电厂发电产生的热水取暖。 胡发一兴奋地搓搓手说道:“正愁手头没有称手的家伙,想不到运气如此之好,居然自动送上门来了。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够找到小日本留下的长枪手雷来!” 我哈哈大笑说道:“过了五十几年,恐怕都霉掉了吧。” 胡发一不以为然说道:“即使枪支弹药霉掉了,那zha药总不可能会变质的吧,到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我赞同胡发一搜索宿舍的主意,刘羽完全听我们的,只是还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因为手部的疼痛,拿着工具还微微颤动。我和胡发一不同,希望的是能够找到其他物质——食物。 我们下来已经大半夜了,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而且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冒险,补充能量实在不可缺少。要是让胡发一听说我在这里找吃的,可能会吓一跳,五十几年时间,枪支弹药都说不定霉掉了,那食物还不化成灰了? 其实不然,我当过兵,对于军用物资还是比较了解的,军品尤其是食品,存放的时间超乎人们的想象。比如美国佬在二战的时候,吃的牛肉干还是南北战争的时候留下的,照样吃不死人,只是味道变得很差,而且硬邦邦的。至于一些罐头、压缩饼干,保存的时间也相当久,五十几年下来,完全可能会留下一部分。 我们三人就从宿舍区的边沿开始搜索,胡发一对准离我们最近的一扇门,恶狠狠地踢了一脚,那木门立时飞进去。我探头探脑看了几眼,感觉有点不对劲,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原来虽然外面亮着电灯,但是里面没有,理应黑漆漆的一团,但是宿舍里面照样光明一片,原因竟然是这些宿舍都没有屋顶的! 其实呆在山洞里面,不会下雨不会下雪,确实不需要屋顶,日本人为了省材料,干脆懒得建了。 眼下的宿舍是一间较大的集体宿舍,三排多层床铺整整齐齐地架在三面墙壁边,上面的棉被和枕头也是叠得一丝不苟,散发着一股放了很久的霉味,至于其他物品,相当的稀少,应该是低级士兵的集体宿舍。 胡发一随便翻了几下,颇为失望,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就急急忙忙赶往另外一间宿舍了。我们像是鬼子进村一样,翻箱倒柜地搜罗,没用的东西找出了一大堆,想要的却都没有。其实仔细一想,这里是宿舍,不是仓库,我们想要的物质肯定不会有很多。 越往宿舍区中心去,宿舍的面积就越大,里面的设施也更加齐全,理应是工作人员和高级军官所住宿的地方。在有一个房间内,我们甚至看到了一具干瘪的女尸,倒在宿舍的厨房里面,她应该在做饭的时候,遭遇了什么事情死掉的。不知道什么缘故,这具女尸没有腐化,而是在干燥的山洞中保存了下来,在丧失体内的水分以后,化作了一具干尸。 我顿时心念一动,从怀中掏出了匕首,比划一下,嫌短,于是转身询问正在翻箱倒柜的胡发一:“有长一点的刀子吗?” “多的是。” 他随手扔给我一把日本鬼子三八大盖用的刺刀,差不多有一尺长。我掂在手里细看,鬼子的刀工相当不凡,即使过了几十年,刺刀也不见锈蚀,刀刃依旧闪着森森寒光。 胡发一颇为好奇,转身问我要刺刀干什么,却见我拿起刺刀,挑开了女尸的衣服,然后对着干瘪的肚皮划了一下,宛如切割皮革。他吃惊不小,瞪着眼睛叫道:“朱兄弟,你这是干什么?即使你祖上对鬼子有深仇大恨,何必作践死人呢?罪过罪过!” 我不以为然,一边解剖尸体一边说道:“别五十步笑百步了,你做盗墓贼的,作践的古尸还少吗?” 胡发一干笑着说道:“那可不一样,我只是觉得这里阴森森的,挺邪门的,这些尸骸说不定有古怪,所以少叨扰为妙。 我已经割开了女尸的腹部,万幸大部分的内脏都保存了下来,仔细观察,几十年前离奇死亡的真相暴露出了一半,我招呼胡发一说道:“过来瞧瞧,果真邪门!” 胡发一探头过来,盯着地上女尸。女尸腹部开了一个大洞,露出了里面的内脏,干尸的内脏像是一只只瘪掉的瓜果一样,堆积在腹腔里面,泛着一股干黄色,却并不像活人内脏那么恶心。 我用刺刀刀剑指着肝脏说道:“你看,这是肝脏,上面有很多细小的洞,血液渗了出来。而肾脏、胃袋等,都有不一的破裂,较小的胆脏甚至整个儿碎裂了,显示她是遭到了极大的冲击以后被震死的。奇怪,这样一般是在受到规模很大的爆炸才会出现的情况,但是这里并没有爆炸的痕迹。而且爆炸的话,对骨骼也会有损害,但是她的骨骼反而没事。太奇怪了!” 我抬起头,看到胡发一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好像在看一个不相识的人一样,我瞪了一眼喝道:“看什么看。” 胡发一喃喃自语说道:“我在想,你到底是什么人,身手不凡,胆色过人,会打枪又会开动发电厂,而且还精通解剖。” 这厮眼光倒是不错,我微笑道:“我的事情你不用管,大家先活命逃出去才是。” 那胡发一摸摸脑袋说道:“也是,哈哈,我在想,要是你改行了做我们的活儿,恐怕没人比得过。” 忽然远处传来刘羽的一声惊呼:“快来这里!” 我和胡发一顿时紧张起来,握住了手里的家伙,但是听刘羽的声音战战兢兢,但是并没有惊慌失措,使得我们稍稍放心下来。 我和胡发一赶到刘羽发声的地方,看到他战战兢兢地握着铁棍,而在他的前方,却站着一个盗墓贼的同伙。那个家伙满面是血,目光呆滞,一动不动地站着,见到我们过来了,也没有反应。 胡发一瞅了一眼,叫道:“是泥鳅,这小子还活着。嘿嘿。” 说完就要扑过去,我慌忙将他抱住,冷冷地说道:“别傻了,说不定这个家伙中邪了,等会儿就要吃我们的肉。” 胡发一一愣,叹了一口气,站在离泥鳅不远的地方,高声呼喊:“泥鳅,泥鳅,你听得到我吗?” 泥鳅听到了声音,眼珠间或一轮,居然抬起了头,朝着胡发一喊叫的方向看过来。我这才看清,其实这个外号泥鳅的人,还非常年轻,约莫十七八岁,身材瘦瘦的,大致是那伙土鳖中的小一辈,被派出来锻炼,哪知道遇到了这种可怕的事情。 泥鳅喉头慢慢蠕动,然后张开了嘴巴,嘀嘀咕咕地说道:“胡叔叔,救救我,救救我。” 他还清醒着。 胡发一在这伙人中年纪最大,辈分也最大,即使吴哲也得称呼他为一声叔叔,底下的人更不用说了。我和胡发一呆过一段时间,知道这人比较重情义,交朋友却是不错的。胡发一听到泥鳅叫他,顿时上前说道:“没事,胡叔叔来救你了。” 胡发一离泥鳅越来越近,那泥鳅的眼睛越来越大,喉头也蠕动得越发厉害,仿佛吞下了一只泥鳅一般。倏然泥鳅嘴巴张开,噗地吐出一口鲜血,全部喷到胡发一脸上,竟然在其中夹着几根人手指。 胡发一吓呆了,说时迟那时快,泥鳅的眼珠陡然变蓝,宛如饿虎一般地扑向胡发一。 我眼疾手快,当即瞄准泥鳅,砰地一枪击中了他瘦小的身躯,将他弹了开去。 但是猎枪的威力有限,只是把泥鳅打得正面全是小洞,但是对于已经变成怪物的人来说,效果并不是很大。很快泥鳅又爬了起来,疯狂地再次扑过来,但是胡发一一动不动,显然吓呆了。 我来不及装子弹,只能冲上去,对准泥鳅的脑袋,抓住枪管,抡起枪柄,恶狠狠地砸下去。那泥鳅状若疯狗,眼中只有胡发一,对我的攻击不避不闪,顿时教我打中了脑袋。我力气本来就大,焦急中又使出全身的力道,只觉得虎口一震,定睛一看,我竟然把大半个枪柄,砸进了泥鳅的脑袋中。 他的左半边脸完全被我砸掉了,脑壳碎开,脑浆迸裂,左眼被砸出眼眶,挂了下来。常人被这么来一下,老早毙命了,但是他好像只是被人摸摸脑袋一样,若无其事,反而用剩下的那只眼珠愣愣地看着我,将目标对准了我。 “该死!” 我骂了一声,一脚踢中泥鳅的胸部,当场踢碎六七根肋骨,把猎枪从泥鳅的脑袋上拔了出来,枪柄上沾满了脑浆,恶心得要命。 那泥鳅张开大嘴朝我扑过来,我那猎枪阻挡,这怪物力气居然不小,一下子将我扑倒,张开大嘴,想要咬我的喉咙。我拼命用猎枪挡着,这个怪物压在我身上,被打爆的脑袋血液和脑浆不停地下滴,差点落在我嘴里,而挂下来的眼珠一弹一弹,在我脸上飘来飘去,分外恶心。 忽然有人大喊一声,一根铁棍忽然从泥鳅胸口穿出来,差点刺中我,随后泥鳅瘦小的身躯被挑了起来,一下子扔开。 我赶忙抹抹脸上的血痕与脑浆,看到原来是胡发一反应过来,抢了刘羽的铁棍,挑开了泥鳅。 我喘着粗气说道:“******,你差点刺死我了。” “不说废话了,兄弟,先干掉这个怪物吧。” 我回头一看,泥鳅尽管已经被打成了这幅德行,但是依旧没有死绝,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向我们扑上来。 我和胡发一转身逃开,招呼刘羽也一起逃走,没有必要和这种怪物多做纠缠。我一边逃,一边用袈裟擦干净了枪柄,然后装上子弹,转身对准泥鳅的一条腿就是一枪。我知道对付这种怪物,打不死,因此不如打断他的腿不让他追上来的好。果然,泥鳅缺了腿子,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但是兀自用两只手爬过来,追逐我们,好在速度慢多了,我们一口气逃出了宿舍区,气喘吁吁。 胡发一痛苦不已,不住地摇头叹气:“可惜可惜,泥鳅这娃儿挺聪明的,又好学,要是没有遇到这种意外,过几天恐怕就是一个出色的土夫子啊!” 我拍拍胡发一的肩膀安慰说道:“这事情肯定和日本鬼子有关,天知道他们在这里搞什么玩意,居然留到现在祸害中国人民。赶明儿要是我出国了到了日本,一定要多玩几个日本娘们,夜夜为中国人民报仇。” 胡发一先是一愣,随之哈哈大笑,拍拍我的手,他明白我在安慰他。大家都是混江湖的,运命多桀,心中老早有了准备。倒是那个刘羽,一直愁眉苦脸,像是见鬼一样的盯着自己受伤的手指头看,我忽然心念一动,想起来方才刘羽自己也曾经说过,被咬过的人,会像传染病一样被感染成了妖怪,莫非…… 我脸色陡然大变,慌忙把枪口装上子弹,瞄准刘羽,喝道:“喂!” 刘羽脸色大变,吓得坐倒在地上。胡发一大惊失色,挡在前面问道:“朱兄弟,怎么回事,方才还好好的,这会儿就把枪口瞄准自己人了。” 我阴沉着脸说道:“我怕出事,你刚才也看到了,那种怪物是多么可怕。而刘羽自己说过,被怪物咬了,就也会化作怪物。万一他突然咬我们,我们岂不是都完蛋了吗?” 胡发一脸上阴晴不定,过了半晌,到底是情义压过了恐惧,转头问刘羽:“刘羽,你自己说说,有没有变怪物,要是真的成了怪物,我给你一个痛快。” 刘羽大哭叫道:“胡叔叔,我没有变成怪物啊!你们千万不要开枪。虽说那些被咬的兄弟,变成的怪物,但他们都是一下子变的。你看看,我跟你们这么久了,有没有变怪物?没有!没有!” 胡发一对我说道:“朱兄弟,你也看到了,刘羽还好好的。我想怪物身上传染的东西,没有那么快,所以刘羽还根本没有被染上。” 我转念一想,也是如此,便微微垂下了枪口,胡发一松了一口气,说道:“也罢,朱兄弟疑心病不必如此之重,大家都是好兄弟,现在逃命要紧!” 十一、又见玟琳 胡发一扶起了刘羽,后者对我不断哈腰点头,但是我依旧看得出,他眼中对我极为仇恨,我得提防着这厮。 我四下里张望周围的情况,自从我们来到发电厂那边以后,就进入了山腹,空间不再那么逼仄,非常畅达。四周只是在地上抹了一层水泥,方便走路,至于两边和头顶,都是裸露出来的山岩,日本人根本懒得修整,或者是根本没有这个精力。 我们便沿着水泥路继续往前走,不管前面如何,只能硬着头皮闯了。在我心中,其实更加担忧的是王玟琳,那个小小的女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到底怎么样了? 往前没走几步,我们就被一层鹿角给挡住了。说是鹿角,因为就像看到的古代电影,在营地前布置了一排像是鹿角的东西,阻挡敌人冲进来。但是眼前的这些鹿角,却非常奇怪,大概有一尺见方的一块铁皮上,弯弯曲曲挂着很多铁鹿角,每只鹿角约莫有巴掌那么大,然后在鹿角上面,又附着一层铁网。这种鹿角不下上百个,被一张从山腹顶上垂下来的铁索网均匀地密布着,而且鹿角的方向全部朝内,并不是用来阻挡我们的。 我和胡发一面面相觑,真不知道日本鬼子在搞什么玩意儿,布置这些鹿角干嘛?看情况,有点像无线电网阵,抑或雷达阵,用以吸收无线电波。 不过这些被缠在铁索网上的鹿角,之间的空隙极大,我们一弯腰就钻了进去,一边钻一边想,若是这些东西上都带电,防御那些怪物倒是极好的东西。 我仔细一找,果然在鹿角阵外面发现了一个看似开关的玩意,但是我们既然钻进了鹿角阵,就没有必要再出去开启电源那么折腾了。 过了鹿角阵,前面就是一个个奇怪的碉堡。说是碉堡,因为全部是用钢筋混凝土,筑成了一个个坟头形状的建筑,上面没有一个开口。这些碉堡非常大,差不多有五六米高,周长近三十来米,而唯一的入口也是坚固的铁门,显然里面藏着非常要紧的东西。 我和胡发一对视一眼,面露微笑,这一路走来,危机不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根本没有发现,也不知道日本人究竟在搞什么,至于传说中元朝皇帝的坟墓,更是水中花镜中月,不见踪影。如今看到了这些紧闭的铁门,不免有些蠢蠢欲动,说不定里面藏着什么惊人价值的玩意儿。 只是那铁门锁着,我正要施展蛮力,一枪打爆铁锁,胡发一一摞袖子,笑道:“朱兄弟,现在看我展露一下身手。” 说着,从口袋里面掏出一根铁丝,伸进锁孔里面,细细捣鼓。看样子,这个家伙是老手了,不愧是盗墓贼出身的。 只听锁孔里面咔嚓一声,我顿时一喜,知道里面被打开了,但是胡发一却脸色变了一变,低声说道:“小心!” 我暗暗奇怪,问道:“怎么?” 胡发一说道:“这个锁,被人开过,有人曾经进去过。” 我心里一凛,在这个秘密基地里面,什么都有可能遇见,眼前的锁居然也是被人开启过的,难怪胡发一紧张起来了。 我握紧猎枪,回头看了一下刘羽,他也跃跃欲试。 胡发一小心翼翼地推开了铁门,我先把猎枪伸进去,见没有动静,才完全打开门,我们走了进去。 由于发电厂已经启动,碉堡里面的灯亮了起来,亦是非常明亮。碉堡里面,两边放着一排架子,搁着不少医疗用具和玻璃瓶,幸好这次没有腻心的人体器官。而在碉堡正中央,则是一个玻璃房间,前面还隔着一层铁栅栏。 我觉得好奇,就走了上去,隔着铁栅栏打量那件玻璃房间。玻璃房间不大,约莫十几平方米,里面的设备不多,就一张手术床。床上隐隐约约躺着一具尸体。这具尸体也化作了干尸,嘴巴长得大大的,临死之前表情惊诧,更加令人奇怪的是,尸体的腹部和下半shen之间,居然是被一圈羊肠线缝了起来的。上半身和下半shen肤色不同,明显是两个人的,仿佛有人正在做一件惊人的实验,要把两个不同的人组合起来。 手术台旁边,则躺着几具全身披着防护服的尸体,亦是瞬间遭受意外死掉的。 我心中疑惑越来越大了,日本人到底在这里干什么呢? 倏然之间,碉堡天顶的电灯泡,在啪的一声以后,马上熄灭了。我听声音怪异,是有人故意打破了电灯泡,迅速做出判断,一下子爬到在地上,滚到一边,仔细聆听周边的动静,因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周围的光亮,瞬间进入黑暗,我就好像瞎子一般。 胡发一和刘羽显然非常惊慌,哇哇地大叫,朝碉堡门口奔奔出去,我警觉地探视,冷不防,一阵冷风极速地向我袭来。 偷袭! 我对准冷风的位置扣动扳机,轰的一声巨响,枪口冒出了闪光,使得我在一刹那看到一个人影朝我扑过来。他动作反应很快,恐怕一开始就瞄准了我作为目标,预测到我可能开枪,事先避开了,然后继续朝我进攻。 我反手抄起猎枪,朝冷风的地方砸过去,砰的沉闷一声,砸中一个东西,我暗叫不好,砸中的那个东西手感空荡荡的,恐怕是一件衣服而已,不是人体。 果然,随之我的脸颊就被恶狠狠地踢了一脚。我整个人飞了起来,向外飞出去。我心念转动,索性把手里的猎枪扔出去,回击那个偷袭我的家伙。他想不到我反应这么快,在我摔在地上的同时,就听到了一声闷哼,应该打中了这个家伙。 我不能坐以待毙,在摔倒地上的时候,就立即翻身跳了起来。屁股上还痛得要命,不过部队里面摸爬滚打,倒是已经习惯,抵抗力很强,能够忍受。我一起身就如发怒的公牛一样,朝敌人冲过去,这是我的拿手本事,我本人身高体重,宛如一头狗熊,拼体能绝对不吃亏。倒是身处黑暗中,不识敌人的踪迹,这才是我最大的弱点,我要及早取胜。 那人没有料到我反应如此之快,一下子就被我撞翻。他手段却也不赖,双手如鹰爪一样,牢牢抓住我的衣服,缠到我身上,施展小擒拿手,和我斗个不分上下。 我越打越怪,一开始我以为是什么怪物,但是打到这种程度,就感觉不太像了。须知,那些妖怪只知道猛打猛冲,哪会如此精妙的小擒拿手,对方显然是个练家子,而非怪物。此处绝境,多一个人多一份帮助,不知道是土鳖里面的那个家伙,我先让开再说。 我用力推开那人,同时自己也往后一跳,叫道:“什么人?” 那人正要扑上来,倏然远处传来了一个女声,叫道:“咦,是你!” 此次来到日本人的秘密基地里面,就只有一个女人,那就是王玟琳,我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这时闻讯,犹如五雷轰顶,不免呆呆地站着。王玟琳又叫道:“吴哲,住手,是自己人!” 那个家伙,原来是土鳖们的头头。 吴哲却叫道:“先下手为强,谁知道他是不是变成了怪物。” 我哈哈大笑说道:“什么怪物,我可没有变。我脑子清醒的很,在之前还和怪物打了一顿。喂,土鳖头子,别这么不识像了,我找到了两个伙计,大家一起合力可以出去。” 我不再理会那家伙,径直就跑出了碉堡,外面胡发一和刘羽等着,手中各自握着家伙,紧张万分,见我出来才松了一口气,胡发一说道:“好险,想不到那些怪物,在里面也埋伏着,我以为你要挂了。” 我摇摇头说道:“哪有那么容易,倒是我找到了你们的头头——吴哲!” 胡发一先是一愣,随之大喜,对我叫道:“你是说我侄子?” 说话间,吴哲带着王玟琳出来了。吴哲满面狼狈,衣衫破破烂烂,眼眶黑了,显然是被我用猎枪砸的。当然,我也不好过,脸颊肿了半边,牙齿都有点松动了。 但是我更高兴的是见到了王玟琳,她倒是没有多少变化,衣衫整齐,只是一只脚光溜溜的,她用一块破布包着。我微微一笑,从怀中摸出了一只鞋子,朝她扬了扬,王玟琳大喜叫道:“咦,你找到了我的鞋子,太好了。” 我蹲下来说道:“来,我给你穿上。” 王玟琳小脸一红,但是没有拒绝,就扯开了破布,跳着脚过来,伸出一只脏兮兮的小脚,让我把鞋子穿上,旁边的胡发一啧啧眨巴着,而吴哲却哼了一声。 我为王玟琳穿好了鞋子,站起来问道:“之前是怎么回事,我一下子就找不到了你,你却和这个家伙在一起了?” 王玟琳叹了一口气,叙说起来。原来当时我们收到怪物的袭击,王玟琳忙不择路,不小心和我失散了,在地牢那边掉了下去,正巧被吴哲所救。他的看法倒是和我差不多,认为不应该往回走,所以带着王玟琳继续往前。等到我们到了发电厂那边,修好发电设备,整个山洞的灯光一下子亮了起来,使得王玟琳和吴哲大惊失色,躲到了碉堡里面。恰巧我们也进入了这个碉堡,吴哲以为我们是怪物,就打碎电灯,出手偷袭,好一场误会。 胡发一哈哈大笑说道:“不打不相识,我家吴哲是道上出了名的英雄好汉,朱兄弟伸手不凡,为人仁义,好好结交一下。” 见我们两个互不对眼,胡发一干笑了几声,没有说话了。 我明知吴哲这厮,对此了解得更多,但是一点也不鸟他,转而问王玟琳:“小鬼子究竟在这里干什么?王博士,你读书多,一定有什么想法。” 王玟琳叹了一口气,说道:“跟我来吧,我们发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她示意我们跟她去其他几个碉堡,我想了一下,先从最初的碉堡里面取回了猎枪,再跟着过去。 我们随王玟琳走入了另外一个碉堡,里面的布局和第一个碉堡差不多,中间也是一个玻璃房间,只是这次我们不仅在玻璃房间里面看到了尸体,外面也躺着几具干尸。这些干尸身上穿着类似医生的白大褂和白帽子,估计是工作人员,死因恐怕也和我解剖的那具女尸一样,属于内脏破裂而亡。 王玟琳对这几具尸体视而不见,径直走到玻璃房间前,目光注视着里面,我们跟了过来,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地上躺着一具干尸,方才我们就已经察觉了,但是现在仔细一看,却觉得非常不对劲。这具尸体,明显是用好几个人的肢体拼起来的,无论是胳膊、大腿还是躯干,颜色、皮肤都不一样。但是和方才那具拼接尸体不同的是,这些不同的躯干肢体,拼接的地方,明显已经愈合了,只是留下了一道伤疤而已,也就是说这具尸体实验成功了。 王玟琳颤声说道:“我们都经历过这一路上的事情,联想到先前见到的惨遭日本人恶毒解剖的尸体,在这里又发现了离奇的拼接尸体,我心里依稀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日本鬼子这是在尝试要把不同的活人拼接起来,打造弗兰肯斯坦!”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虽说我读书不多,但是弗兰肯斯坦还是知道的,它是一个用许多碎尸拼起来的“人”。但是弗兰肯斯坦只是存在于文学创作中,日本鬼子怎么实现呢?据我所知,人一旦死掉了,就只是一堆腐肉,再也没有任何用尝,即使拼接起来通上电,也不会活过来。 有的人并不知道弗兰肯斯坦,王玟琳解释了一下,又对大家说道:“我知道大家对此比较难以置信,但是眼前的事实确实如此。但是死人的碎块怎么可能重新拼成一个活人呢?这点我也想不通,但是联想到之前的遭遇,我隐隐约约觉得,日本人发现了什么奇妙的东西,能够使得死人甚至腐肉复活,而那些东西就在秘密基地的最深处,也就是这里原本的存在——蒙元某个人的墓穴当中!” 十二、次声武器 一直沉默不语的大盗墓投资吴哲沉思片刻,说道:“王博士,我大致猜到了你的思路。我想你的意思是这样的,日本人在几十年前偶尔发现了这个地方,看到蒙元墓穴当中存在了奇异的力量,出于某个目的,就建起了一个巨大的秘密基地,进行研究实验。几十年前,曾经有一只*部队,成功地混入其中,进行了大规模的破坏,日本人最终放弃了这里。但是留在这个秘密基地里面的神秘力量还存在着,在我们进入以后,就向我们袭击。是吗?” 王玟琳点点头说道:“大致和吴先生说的差不多,我就是这样想的,秘密的关键,恐怕就在最深处的蒙元墓穴之中。” 我接口说道:“你说那种留下来的神秘力量,应该是那些冒蓝光的怪物吧。” 王玟琳说道:“对,一定和神秘的蓝光有关。” “我接触过两种怪物,一种怪物始终在黑暗当中,我一只未窥全貌,而另一种怪物只是一起来的活人,有个人被感染了之后,化作的怪物。方才我就一直在想,哪里有点不对劲。” 众人都是一惊,吴哲嗤之以鼻地又哼了一下,低声喃喃什么胡思乱想,我和他素来不对眼,懒得理会,王玟琳倒是秀眉微扬,哦地一声问道:“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我一摊手说道:“我只是冒出了一个说不清的念头,怕是直觉上产生的,具体是什么,我哪里知道?” 王玟琳微笑道:“不妨,我们就把事情回顾一下,说不清即可理清思虑。朱先生,请你把你的经历叙述一遍,可以吗?” 我便慢慢叙述起来,说道:“首先大家是在进入铁门之后受到了不知名的怪物袭击,四下里分散,然后我过来以后遇到了王博士,试图回去,但是在那个人实验室里面也受到了怪物袭击。接下来我救了胡发一,因为往回走的路被怪物堵上了,一路上只能不断地往前推移。后来在地牢、发电站相继遇到过怪物的袭击,有惊无险,那些怪物,有的是那种非常神秘的怪物,也有的是活人被传染以后的怪物。直到如今我们三个遇上你们,就再也没有遇到过怪物……” 我忽然灵机一动,失声叫道:“那些怪物,在把我们往里面赶!” 胡发一一呆,反问道:“你说什么,怪物在把我们往里面赶,什么意思?” 我激动地说道:“我终于想通了,那些怪物要把我们往里面赶。你仔细回忆一下,一路上只要有岔路或者我们想回去,怪物就会突然出现,逼得我们往里面走,一直走到这里为止。” 胡发一脑子不笨,略微一想,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叹道:“仔细一想,确实如此,难道那些怪物有思想?” 吴哲终于忍不住叫道:“怪物怎么有思想,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妖孽而已。”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不,我在想,朱先生说的有一定道理。我想,为什么怪物们要把我们往里面赶呢?是不是因为某个原因?继续往里面去,我们就会面对蒙元的墓穴。那些怪物源于墓穴,说不定因为一定的原因,他们要把我们驱赶往墓穴那边!” 众人都是精神一悚,王玟琳分析得丝丝入扣,极有道理。只是那些怪物便如此厉害了,产生怪物的墓穴,那是何等恐怖的存在! 王玟琳见大家神色都不好,媚然一笑说道:“不用担心,既然几十年前的日本人都有办法把那个墓穴挖掘出来,并且进行研究实验,就说明一定有办法制服那些怪物的。现在都快二十一世纪了,我就不信没有办法对付怪物们,大家去会会吧。” 王玟琳的意思,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前面没有退路,大家都默认了她的计划。这女人好厉害,不仅相貌上漂亮,就是手段上有颇为一流。若是没有这个女人,等我带着的人和吴哲汇合,少不得一顿龙争虎斗,抢夺领导权,不过无论胡发一还是刘羽,都是吴哲的手下,我输面比较大。而王玟琳轻轻几句话,就抢夺了领导权,但是也避免了内部争斗。 既然已经定下了计划,反正又没有什么退路,大家都一直决定往前冲一冲,说不定还有活命的机会,不然怪物们又要过来了。众人之中,只有我有枪,而我又不肯把猎枪交出来,所以由我打头阵,胡发一和我配合较好,他在我身后接应。吴哲和刘羽在后面压阵,至于王王玟琳,她是唯一的一个女性,因此被我们紧紧保护在中间。 我们犹如鬼子进入赵家庄一样,小心翼翼地前进,事后想起来,感觉有点反应过头了,现在我们处于山腹内部,空间巨大,眼光所掠之处,除了几个碉堡以外,根本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路面上视野一览无余,即使怪物来了也有机会逃跑。 从之前的建筑来判断,我们一路走过来是标本储藏室、地牢、发电站、实验室,也就是说,我们越来越接近那个传说中的蒙元墓穴了。走了大约一公里左右,前方忽然一黑,地面好像悬崖一样,突然中断,凑过去一看,竟然在山腹中间,还有一个巨大的溶洞。 我以为这边建设了几个碉堡的溶洞就算大了,估计有好几平方公里,但是眼前的溶洞更大,因为太大了,以至于灯光无法照明全貌,所以看起来就好像一下子变黑了一样。两个溶洞好像无限符号“∞”一样套在一起,不过因为后者更大,所以两者之间存在了几十米的落差。 我们站在第一个小溶洞的边沿,向外眺望大溶洞,这个秘密基地都被日本人开发过,所以在大溶洞下方也安装了电灯,但是这些电灯一个个亮晶晶的,好像串起来一张网,覆盖着什么东西。我顿时心跳加快,莫非这里就是传说中的蒙元墓穴? 我们四下里找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日本人留下的钢铁阶梯,便沿着阶梯走下去,迎向蒙元墓穴。 我们走在钢铁阶梯上,鞋子敲打金属,发出踏踏的凌乱脚步声。由于那时候的电灯功率有限,而这个溶洞又实在太大了,灯光无法照全,所以日本人索性是把电灯安装在阶梯上,每隔两三米就是一盏灯,远远望过去,宛如一条白色的光之路。当初我们就是借着灯光发现了阶梯了,根据比例尺粗粗估计了一下,从上往下,大概有二十来米深,实际也和我们测算得差不多。 当脚步踏到地面上的时候,我低头看了一下,这回地面不是水泥地了,而是一块块的青石砖,颇有年份,有些地方有被重物碾压过的痕迹,以至于青石砖破裂,被人用水泥胡乱黏合填补了一下。我心里知道,我们已经接近了秘密基地最核心的部位——蒙元墓穴。这些青石砖,是不可能由日本人铺设的,他们没有这个心思,也没有必要,毕竟水泥更加方便。这里是由古人铺设,而且安装中国人的一般想法,青石砖更加适合铺设墓道,我从土鳖那里得来的经验告诉我,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座坟墓了。 我抬头打量了一下其他人,吴哲与胡发一凝视着前方,这两只老土鳖,估计和我得出了差不多的结论。至于王玟琳,她倒是紧紧抿着小嘴,一言不发,神色严肃,似乎想到了不可思议的东西。 沿着墓道往前,日本人也颇为懒惰,居然没有多设置灯光照明,只是时不时的,在前面有一样巨大的物体上架设了一盏灯光,不少甚至已经破裂。再看那些物体,其实是一尊尊巨大的石头雕像,或是武士,或是马牛等动物,我看得越来越惊奇,忍不住说道:“不对!” 王玟琳叹气说道:“你也看出不对了。” 我说道:“这里不是蒙元什么人的坟墓吗?他们是蒙古人,信仰与我们不同,所以殡葬亦是不同。但是这边怎么看,都和宋朝的那些王公贵族的陵墓差不多!” 王玟琳说道:“所以我在奇怪啊!倘若是在南方的话也可以勉强编出一些理由,但是这里是蒙元的统治中心大都!能够建起如此规模陵墓的,必定不是什么小人物,他理应按照蒙元的风俗下葬!” 胡发一听到我们的话,大大咧咧地说道:“无所谓,怪就让它去怪,只要进入了坟墓,什么问题都结局了。” 听这厮的口气,倒是看到如此规模的坟墓,又是盗墓的瘾发作了,想捞一把。相反吴哲就沉稳多了,一言不发地跟着走,不时警惕地张望四周。 不刻我们就越来越接近坟墓了,但是周围也越发显得怪异之极。极目眺望,远处宛如小山一般巨大的坟墓隐隐约约,然后以其为中心,周围几十米开外,竟然架设了一层层的防御工事。 日本人堆砌了一个个的沙包,上面还留着不少枪支,枪口都对着坟墓,唯恐里面有什么东西可怕的东西冒出来,要拼死抵抗。他们还把地面上的青石砖撬开,挖成了一条战壕,堆满了物质,似乎要抵抗一段时间的样子。 这时连胡发一都暗暗心惊,闭口不谈,显然被吓住了。 我脱离队伍,上前查看了一下防御工事,随手拿起一把步枪,枪支基本上已经生锈了,无法开火,打开弹仓,里面的五粒子弹都塞得满满的。我又拿起来其他的几把枪,基本上子弹一发都没有发出去过,但是枪支摆放得又非常凌乱,好像是急匆匆之下胡乱丢弃的。 我喃喃自语说道:“逃亡得如此匆忙,莫非是特工突击队的偷袭迫使得日本鬼子逃走?” 这时吴哲难得和我说话道:“不像,没有尸体,没有弹痕,也就没有交火。再说特工突击队是从外面突袭进来的,人数较少,日本鬼子应该理应能够抵抗得了。” 还有其他缘故。我一瞬间想到了离奇被震死的那些尸体,一定与此有关。 我本想找几只枪械增强我们的武力,可惜大部分都已经损坏,无法发射弹药,最多只能安装了刺刀当作刺杀武器使用。 我们绕开工事,继续沿着墓道往坟墓方向进发,不知道什么缘故,日本人只把电灯按在了墓道两侧的塑像上,宛如路灯,至于坟墓那边,却是一盏也没有,黑漆漆的。好在随着我们的接近,依靠塑像上的灯光,前面坟墓的轮廓慢慢清晰起来,抬头望过去,是一个巨大的锥形封土堆,不下十米高,周径有近百米。 但是接下去没走几步,我们就被一层障碍给挡住了,因为光线不够,居然没有察觉在坟墓之前,拦着一张铁丝网,每条铁丝有手指头那么粗细。铁丝网被悬吊了起来,把坟墓整个儿罩住。此外,铁丝网上还挂满了一个个之前见过的鹿角,只是角的方向都对着坟墓,好像某种神秘的武器一样,在防御着坟墓中的不明怪物。 “怪了,小日本怎么到处布置这些东西?莫非是想把坟墓里面的东西烤熟吗?” 基本的电气常识我还是知道一些的,否则怎么启动发电厂呢?一看这些鹿角,旁边还连着一条粗粗的铜电缆,就知道是一套电磁波发生装置,类似主动雷达,功率够大的话,足够把任何东西都烧焦。听说现在日本就有一种电器,依照这种原理知道出来,名叫微波炉,已经有少数出口到中国了。 这时一直和我对不上眼的吴哲嗤之以鼻地说道:“胡说什么,这根本不是电磁波发生装置,这是一种声波发生装置。” 我一愣,回头看那吴哲走上前来,他摸摸一个鹿角说道:“这些鹿角其实是一种声波的传导装置,一旦通电,就会产生一定频率的声波,不过从鹿角的尺寸来看,产生次声波的可能性较大。” 众人都一脸惊愕地看着他,想不到这厮居然知道这个,吴哲瞅了一眼王玟琳,越发得意洋洋地说道:“别以为我们做土夫子的都是一群土包子,我可是上海名牌大学电子工程方面毕业的高材生!” 算你狠!我恨恨地想着。 十三、墓中奇观 吴哲又解释起来了次声波的常识:“次声波就是频率小于二十赫兹的声波,波长很长,容易绕开大型障碍物。这玩意很危险,功率一大,会与人体器官发生共振,导致人死亡。据说六十年代的时候法国试图研制次声波武器,可惜次声波定向不佳,最终失败了。” “等等。”我突然叫道,吴哲一呆,想不到我居然和他说话,反问道:“什么事情?” “你说,次声波容易致人死命?” “不错!” “而且大型障碍物也无法阻挡次声波。” 吴哲颇为奇怪,点点头,正思量着我为什么要这么问,他本是聪明人,猛然一震,失口叫道:“你是说,这里人们的神秘死亡?” 我点带牛头说道:“对,之前我曾经发现过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尸,解剖以后发现是因为内脏破裂死亡的,这需要大规模的震动。之前我怀疑这里发生过一次强震,如今想起来,我们走过来的外面不是还有一套鹿角布置着吗?角是对着外面的,极有可能,鹿角曾经被通电过,强劲的次声波被射出!” 吴哲思量了一下说道:“完全有可能,以那个发电厂以及鹿角次声波发生大阵的规模,一旦启动,规模极其惊人。那么,发生在这个秘密基地里面的神秘死亡事件也说得通了。我猜测,在国民党特工队攻入不久,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鹿角次声波发生装置被打开,瞬间强大的次声波发出,山腹里面的人类立即被震死。传到山腹外面的时候,由于次声波已经衰减,但是效应依旧惊人,使得外面驻守的鬼子害怕之极,慌忙逃窜。” 王玟琳突然问道:“但是,为什么要启动次声波呢?” “可能为了对付特特工队吧!” 我猜测。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制造这些次声波装置的是日本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其威力。以特工队的规模,只要调动外面的日本驻军,完全可以清剿,因此不肯能是为了对付特工队。那么可不可能是特工队启动的呢、我觉得也不大可能,他们出来乍到,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威力,对于他们来说,机枪和手榴弹才更有威慑力。” 她顿了一顿,仔细分析道:“但是假如我们稍微想一下就明白了,这些鹿角次声波发生装置,真正要对付的是什么,就明白为什么要启动了。” 王玟琳话音方落,众人的脸色都是一变,大家都想到了真正的原因。 把头扭过去,就可以看到,那些鹿角的瞄准方向是对着坟墓的。至于外面一层的鹿角,为什么对着外侧,恐怕是日本人谨慎考虑,双重防御,避免第一层被突破以后,无法消灭敌人。 其实回想一开始进来的情况就应该明白,那时铁门紧闭,炸开以后,内测布满了尸骨,他们是来不及逃离的科研人员。猜想一下,当初在这里,坟墓当中有相当可怕的东西泄露出来,危险到以至于日本人被迫立即关闭铁门,启动次声波发生器消灭那些东西,为了以防万一,整个秘密基地不得不放弃。 而之所以坟墓中有相当可怕的东西泄露出来,恐怕与特工队脱不了干系。 我突然想起来,在发电厂内,有个特工队的成员,拼死关闭了电闸,这是为什么呢? 胡发一哆哆嗦嗦,说道:“我看我们不必进去了,万一有什么东西钻出来,岂不是完蛋了吗?” 吴哲冷冷地说道:“迟了,你以为我们路上遇到的那些怪物是正常的玩意儿吗?恐怕几十年前,那些东西就已经钻出来了,至于现在,反倒是坟墓里面比较安全,因为空了。” 吴哲这番道理倒是挺正确的,我不由得点点头,表示一下膺服。 我说道:“走到这步了,我们无路可逃。事不宜迟,我们进去看看,坟墓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说不定有逃生的通道。别忘了,几十年前还有一批相同的人进入这里,并且成功地逃脱。” 那批人便是国民党的特工队。 我们便试图在铁丝网上开一个口子爬进去,只是铁丝网实在是太粗了,没有称手的工具,根本打不开,还是王玟琳心思明锐,找了一下,便找到了一个开口,原来是几十年前特工队爬进去的时候留下的。 前面就是高耸的坟墓了,由于这里没有安装电灯,于是胡发一打开了怀里揣着的手电筒照明。这坟墓远处望过来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封土堆,凑近来一看,其实全部是由石块构成,看模样,竟然与美洲玛雅人的金字塔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看过玛雅人金字塔的介绍,与这个坟墓相比,都是底座呈正方形,四面石块一层层地叠上去,大概有十层左右,只是这里的“金字塔”规模就要小很多了。 无论王玟琳还是吴哲,看到这种样式都吃惊不已,半晌说不出话来。那王玟琳是考古方面的专家,第一次看到中国也有类似的坟墓,超出了想象,她迟疑了一下,询问吴哲:“吴先生,你是个中的行家,你说说看,这座坟墓是什么意思。” 吴哲沉寂了一下说道:“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土葬为主,一般帝王将相,都是深挖埋葬,或者开山凿岭,将棺木置于其中。可是眼下本来就已经位于山腹当中,实在没有必要建造如此巨大的陵寝,除非有其他特殊的原因。” “什么原因?” 王玟琳脱口问道。 吴哲摊开手说道:“我不知道。” 两人你一问我一答,看得我心里实在不是滋味,但是我也知道自己的份量,论才学我根本不是吴哲的对手,他是正规的大学出身,我读书不多,好在仗着勤奋好学,没事就在图书馆看书,才知晓这么多。 我们绕着金字塔滴溜溜地走了一圈,没有入口,王玟琳便猜测开口可能在上面,于是大家一起爬上去。金字塔上本来就有台阶,攀爬倒是不困难,片刻就爬到了顶端。 顶端是个三尺见方的正方形石头围栏,看上去有点像祭坛,据说玛雅人的金字塔主要就是用来祭祀的。不过胡发一的手电筒一照过去,就证明这玩意儿根本不是玛雅人的那种货色的,石头围栏当中是空的,下面有一排铁制的金属爬梯,明显不是古代的制品——这里其实是墓道,从爬梯上来看,日本人进进出出极为频繁,为了方便才安置了这种爬梯。 我往下瞅了一下,感觉不是很深,就对胡发一说道:“老胡,你替我照着电筒,我先下去探探情况,有问题再说。” 王玟琳低声说道:“小心。” 我心头一暖,有女人关心,特别还是一位知性的漂亮女子,到底不一样。 我把猎枪拿在右手上,枪口朝下,一有情况就开火,而左手抓住爬梯,便于猿猴一般身手敏捷地蹿了下去,爬了四五十阶爬梯,就到了墓地里,感觉里面空气也没有异状,想必因为墓门一直开着,空气流通,保持新鲜吧! 胡发一把手电筒照了下来,不过里面空间比较大,再说手电筒光线衍射,在底下其实并不怎么明亮,我摸黑四下里窥视,看到坟墓里面似乎有个什么东西,但是看不清楚。我记起来火柴还藏在身上没有丢掉,便摸出火柴,点燃了一根,使得四周两三米处变得清晰起来。 忽然我面前闪出一张龇牙咧嘴的干尸面颊,吓得我慌忙往后一跳,对准干尸的位置,毫不犹豫地开火,想不到在底下也埋伏着怪物。 猎枪轰然出击,顿时把干尸一枪轰倒,但是借助枪口的火光,我并没有见到干尸有什么异动,心念一动,便知道自己吓自己了。 “怎么了?” 上面王玟琳高声喊道。 “没事,走火了。” 我摇摇头,又点燃了一根火柴,走向干尸,其实干尸是靠着一张写字桌,一直立着,误被我当成活的了。这也难怪,一路上怪诞的东西见多了,难免疑神疑鬼。 很快火柴又要熄灭了,我四下里寻找有没有易燃物,但是没有,忽然想起来,以前听几个土鳖说过,干尸的石蜡是极好的燃料,当下便笑吟吟地撕下破破烂烂的和尚袍子下摆,用火柴点燃了,然后跑到干尸那边,抓住一只胳膊,用脚顶着干尸,硬生生地把干尸的胳膊撕下来。我用着火的衣服点燃了干尸的胳膊,就如一把火炬一样。这具干尸一看就知道是鬼子军官,谁叫你以前不积德,死后尸身也不得安宁,活该! 我拿着干尸胳膊火炬四下里打量,这间墓室空间还挺大的,其实在墓室的四周墙面上,是装有电灯的,但是里面的灯丝毫无例外地都断了,估计是受到次声波强力振荡的缘故。 日本人对于墓室进行过仔细的整理,里面无用的东西都被搬走了,反而放置了几张办公桌,方便研究。那个直立的干尸是其中之一,剩下还有几个倒毙在地上。然而最吸引我的,却是墓室中间的那样东西,被一层帐篷一样的东西包裹着,好像一颗大茧。 “一切安全,可以下来了。” 我对上面叫道。 黯淡的光线下,我看到上面有人蠕动着爬了下来。首先是刘羽,然后是王玟琳扭着小屁股下来。她虽然个子矮小,但是身材丰满,穿着一条裤子,如今因为爬梯,屁股翘起来,非常性感。 我当下兴奋地把干尸胳膊火炬扔给刘羽,叫道:“接着。” 刘羽不假思索地接了下来,等定睛一看,看清居然是一条干尸的胳膊,吓个半死。 我上前等王玟琳爬下来的时候,圈住她的小蛮腰,把她抱了下来,女人满面通红,扭扭身子,说道:“谢谢,但是放开我吧。” 我放开王玟琳,她的目光在四周打量。 之后下来的是吴哲,我们没话说,便不理他,但是过了许久,还没有见胡发一,我忍不住问道:“老胡呢?” 刘羽回答:“老胡守在上面,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也便于应付。” 盗墓贼倒是多有这个情况,选择最信任的人守住入口,防止被堵塞。 我看到王玟琳转了一圈,没有找到什么东西,最终把目光对准了中间的那个大茧,说道:“咦,这是什么?” 吴哲瞅了一眼,说道:“似乎是某种纤维,覆盖在上面,为了保护里面的东西。” “里面就是棺椁?” “有可能。” 我上前说道:“要不要挑开试试看。” 王玟琳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等等吧,整个秘密基地里面,最核心的就是这里了,一切缘起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不知道在里面,究竟藏着什么!” 王玟琳是怕出问题,我摇摇头说道:“要出事几十年前就早出了,我们现在过来,就是死中求活,揭开了里面的秘密,说不定就有办法出去了。” 王玟琳点头称是,自己实在是小心过虑了,那吴哲说道:“我来吧,喂,你在一旁盯着,有什么情况马上开火。” 喂当然是指我。我也没有说话,顾自把子弹装好,对准大茧。 吴哲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唰地刺入大茧,硬生生地剖开。看他的情况,颇为费力,似乎在大茧当中,除了普通的植物纤维以外,还加入了不少金属纤维,难以割裂。 等大茧终于被割开,吴哲左右动手,把大茧剥开,终于露出了里面东西的庐山真面。 刘羽急急忙忙将火炬照过来,在大茧中间,有一具金属棺椁,棺材盖已经被掀翻了,里面躺着一具尸体,是个中老年人,穿着古装,胡子老长,面色竟然栩栩如生,仿佛是刚刚过世,而非几百年前的尸骸。 我正欲上前仔细查看,忽然那具古尸的眼睛猛然张开,随之一阵劲风从背后袭来。 鹿角次声波发射器[[[cp|w:28|h:30|a:l|u:http://file1./chapters/20106/18/67006634124737638157090647389.jpg]]] 十四、怪物袭来 古尸张开眼睛吓了我一跳,死家伙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还要吓人。但是背后劲风袭来,我却老早有准备,顿时一矮身,然后一个打滚,避开了敌人的袭击,定睛看去,搜索敌人的踪迹。 原本以为,袭击我的人定是那刘羽,因为他曾经被怪物们咬过,说不定已经被感染了,但是见他好端端地站着,拿着火炬,显然被吓坏了。至于吴哲,一声闷哼,居然也被偷袭了,而偷袭他的人,居然是王玟琳。 此刻的王玟琳,眼冒蓝光,仿佛妖孽一样,拼命攻击身边的吴哲。后者没有像我一样有提防,措手不及,竟然一下子就被王玟琳给推dao。 我暗暗骂了一声“该死”,其实仔细回想起来,王玟琳中邪早有先兆。在我们分开后不久,王玟琳就恐怕在地牢那边被怪物袭击了,鞋子都掉了,不知道什么缘故,一直没有发作,拖到现在才爆发出来。 我把猎枪架在肩膀上,随之扑向王玟琳。若是别人,少不得吃我的枪子了,但是王玟琳我根本不敢,只能试着用蛮力把她先抓起来。王玟琳正在抬腿猛踢吴哲,被我从侧身一下子给抱住,使劲拖开。 我身材魁梧高大,体型宛如一头巨熊,膂力巨大,被我用蛮力抱住的话,少不得伤筋动骨,厉害一点肋骨都会断裂。但是想不到王玟琳这小小的女人发狂后力气极大,在我熊抱怀中挣扎不已,像是一条刚钓上来的鱼一样,扑通扑通上蹿下跳。虽然没有法子脱开我的熊抱,但是使劲把我倒推过去。 倏然我的背脊撞到了什么地方,伤到了筋骨,疼痛不已,忍不住呻吟起来,我回头一看,却是撞到了棺椁。那王玟琳侧着脑袋,想咬我脖子,所以我只能歪着脑袋,朝向棺椁。猛然,我衣服的领子一紧,定睛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那棺椁里面的老僵尸瞪着眼睛,一只手死死揪住了我的衣领不放,想拉过去。 此刻我的脖子可是两面树敌,一边是发狂的怪物,另外一边是更加可怕的老僵尸,我忍不住大叫道:“刘羽、吴哲,狂帮帮我,再不来,老子就要归天了。” 说时迟那时快,猛然间我感到腰部一撞,却是吴哲从地上爬了起来,伸手一拳就砸在王玟琳的肚子上。由于王玟琳背靠着我,所以我也感觉到了。王玟琳变成了怪物,但是身体毕竟还是人类,这么来了一下,痛苦地弯下腰,力气一松,不来咬我了。 我乘机把王玟琳从怀中一推,推dao吴哲那边,喝道:“逮住她!” 吴哲心狠手辣,哪像我我这般怜香惜玉,毫不客气地对准王玟琳脑袋扇了一拳,把王玟琳打倒在地。我暗暗骂了一声,暂时没有理会,先对付老僵尸再说。 那老僵尸只是瞪着眼睛揪住我的衣领,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恐怕是沉睡了百年,身体还没有恢复吧!我当下身子一动,衣领吱地一声被扯破,挣开了老僵尸的掌握。然后我一边拿下枪,一边骂骂咧咧:“妈的,敢动老子,叫你吃枪子!” 我把枪口对准老僵尸的脑袋就是轰地一下,半边脑袋被我轰走,由于老僵尸的身体过了几百年,即使面目如初,身体也老早腐朽,因此被轰出来的都是好像破棉絮一样的东西,而不是血肉。但是老僵尸虽然被轰飞了半边脑袋,却依旧瞪着剩下的那个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可惜却身形不灵活,只能两手竖着,微微颤动。 我回头看过去,吴哲这厮,手段狠辣,已经制服了王玟琳,把女人压在地上,他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用此把王玟琳捆得结结实实。王玟琳披头散发,满面汗水和泥土,只能瞪着眼睛,不甘心地吼叫着。 吴哲喘着粗气对我说道:“喂,看来真的被你说准了,我们是被引到这边来的,那个目的,就是为了揭开这只老僵尸的封印。” 我一愣问道:“怎么说?” 吴哲说道:“这具老僵尸,几十年前就被小日本给发现了,但是小日本只是想利用老僵尸做一些古怪的实验,所以把它给封印了起来。外面那些层层叠叠的次声波发生装置,就是制服老僵尸的符咒,至于棺椁外面的金属纤维帐篷,估计也是起到相同的作用。但是几十年前,国民党特工队的偷袭,使得一部分的东西逃开——这个东西,就是在老僵尸身上冒出来的,也是造成现在这些怪物的东西。但是那些东西,依旧被日本人的封印工具所限制,无法进入这里解救老僵尸,所以那些怪物就逼着我们来到这里,揭开老僵尸的封印符咒。王玟琳恐怕就是那些东西埋伏下的一个暗桩,不然为什么早不发作晚不发作,偏偏在揭开老僵尸外面那层纤维帐篷的时候呢?该死,老子挖了十几年的坟墓,还第一次碰到过僵尸!” 我恍然大悟,仔细琢磨着,吴哲分析得确实有道理。 我回头一看,那被轰掉了半个脑袋的老僵尸依旧吱吱在晃动,好像风瘫的病人一样,看着这老僵尸,我便笑道:“什么僵尸,根本不像《聊斋》里面说的那么厉害,除了像老鼠一样叫几声,啥用都没有。” 吴哲哼得一声:“恐怕是被小日本制服太久了,还没有恢复吧!若不是王玟琳打斗有限,轻易地被我们制服,恐怕一旦挨到老僵尸完全苏醒,恐怕不太容易打倒。” 我盯着老僵尸,再看看后面的刘羽,忽然恶向胆边生,叫道:“刘羽,给我搬几具干尸过来。” 刘羽一愣,问道:“干嘛?” “少啰嗦,叫你搬过来就是了。” 刘羽心中奇怪不已,但是还是把那几具干尸搬了过来。干尸失却了水分,份量极轻,即使刘羽受了伤的手也搬得动。他把干尸堆在棺椁上,我笑道:“老僵尸,死不瞑目可不好,我给你来个火葬,超度你上路。” 说完,我夺过干尸胳膊火炬,点燃了几具干尸,吱吱地燃烧起来,发出一阵臭味。那由于墓室开口向上,烟囱原理使得火势很猛,那老僵尸在火中吱吱地攒动,不甘心地化作灰烬。 火烧老僵尸固然解恨,但是味道却不太好,墓室里面很快弥漫了一股怪味,大家都受不了,慌慌张张地爬了上去。我没有丢下王玟琳,就把她背在肩上上去,王玟琳不住地嚎叫和扭来扭去。 一上去,胡发一满面惊惧地问道:“你们怎么了,我听到枪声和叫声,还有火光!” 我叹道:“别提了,我们遇到了幕后黑老板,总算把他给干掉,但是王玟琳也废了。” 胡发一瞅了王玟琳几眼,叹道:“可惜这女娃儿,挺漂亮的一个就这么变成妖怪了。” 他顿了一下,然后满怀希望地问道:“那么你们在下面,有找到什么可以出逃的机关暗道吗?” 我摇摇头,胡发一立即叹气道:“连下面都没有什么出路,那么我们到底往哪里逃呢?” 他唉声叹气不住,引得吴哲烦躁地喝道:“闭嘴,不要妨碍我。” 胡发一一愣,问道:“侄子,怎么回事?” 吴哲面向黑暗处,侧耳倾听,过了一会儿才低声说道:“你们听,有什么动静,似乎有东西在悉悉索索爬过来一样。从方才我刚爬上来的时候就听见了,现在越来越近。” 陵墓这边的光线不是很好,只有墓道那一侧有路灯,但是凝望过去,墓道两边却什么也看不到。纵然如此,青石板的地面无论是什么鞋子走动,都会有声音发出的,远处有什么东西悉悉索索爬过来,好像是上万只耗子一起出动了,隐匿在黑暗中朝我们过来。 我们越听越惊心,过了片刻,我猛然醒悟,大声喝道:“不好,是那些妖怪爬过来了。我们烧了老僵尸,他们找我们寻仇来了!” 众人脸色大变,那干尸胳膊火炬我此刻还拿在手里,当下用力远远地投掷过去,火炬在空中打了几个滚,一头撞到铁丝网上,然后掉在地上,火光闪烁,能够看到铁丝网外面蹲着几只怪异的东西,一碰到火光,立即吱吱叫着逃开。 我们三个人顿时看得头皮发麻,虽说没有看清楚,但是想也不用想,就是那些围攻我们的怪物,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现在还呆在铁丝网外,可能是畏惧铁丝网上次声波发生装置的破坏性威力。 而王玟琳在我背上叫得越发欢快了,她同伙来援救了。 铁丝网外,围满了越来越多的怪物,一双双蓝幽幽的眼睛,好像夏日里的萤火虫。很少有人知道,萤火虫其实是食肉动物,此刻我们就是被围在锅子里面的蜗牛。 我看着那些怪物不断地推动铁丝网,跃跃欲试,一旦它们获知铁丝网是个摆设,就会冲上来将我们咬杀。 胡发一浑身颤抖地问道:“怎么办?怎么办?” 吴哲当即判断说道:“没有其他道路了,我们只能硬冲出去。” 眼下只有这个办法了,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其他两人也就没有什么意见了。 当下大家立即分配了一下任务,依旧是我拿着猎枪打头阵,而吴哲却跟在我后面协助了,胡发一和刘羽在我们身后,能不能跟上,就看他们的运气了。 就在我准备出发的时候,吴哲拍拍我的肩膀说道:“等等。” “正门?” 他盯着我背后还在挣扎嚎叫的王玟琳,叹道:“把她丢下吧,带着她你没有好下场的。” 我一呆,几乎要立时发作,但是转念一想,心中摇摆不已,最终我叹了一口气,将王玟琳丢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此刻王玟琳已经不是正常人了,变成了怪物,带着她不仅对我,也对大家没有好结果,而我又没有把握把她回复成正常人。 我把王玟琳丢在祭台上,王玟琳还在挣扎嚎叫,但是由于被捆住了,动弹不得,等会儿她的同伙会冲上来救她的。 我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她最后一眼,毅然转身,冲下了金字塔陵墓。 我们挑选地突破口,依旧是进来的那个缺口。如果找从其他的地方出口,单不说我们没有称手的工具,撬开铁丝网就得花费半天时间,那时恐怕所有的怪物都围了上来,所以还不如直接从缺口那边出去。好在怪物们畏惧铁丝网内的次声波,即使有缺口也不敢进来,待到我们挨近,我把猎枪伸出去,砰地开火,顿时把几只怪物给打飞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不等其他的怪物围上来,就赶紧钻出铁丝网,四下张望了一下,没地方逃,只好往回走,一路杀过去。其他几个人也相继跟了过来,我就带头猛冲。 怪物们发觉了我们的出逃行动,就立即放弃了围困铁丝网,纷纷跟了过来。除了一部分行动较缓慢的怪物外,不少怪物趴在地上四肢着地,飞快地爬过来,然后纵身一跃,从我侧身那边扑上来,我头也没有回,抡起猎枪一甩,只听咔嚓几声,那怪物就被我打飞了。 只是听声音有点怪,一般怪物,好歹也是肉体,打上去都是沉闷的声响,好像打沙包一样,但是这个居然是咔嚓声,怎么回事? 我快速地冲过去,但是怪物实在太多了,除了在侧面攻击拖延我们的,也有一些怪物将前面的道路挡住。光线很暗,我只看到前面有模模糊糊的影子,当下毫不客气地打飞。 堵在前面的怪物越来越多,我都来不及打了,连吴哲也冲过来,和我并肩挥打怪物。好狗架不住赖狗多,即使我们两人再猛,在怪物铺天盖地地冲击下,也是根本吃不消,好几次我都差点被怪物扑倒咬住喉咙,好在后面的胡发一和刘羽跟上来帮我们驱走。正面冲阵无效,我们索性绕着金字塔陵墓迂回。 金字塔陵墓规模巨大,再加上和怪物们对打,一路上累得气喘吁吁,眼前前面突然凭空冒出了一个黑乎乎的方形轮廓,胡发一赶忙打量手电筒照过去,居然是一栋平顶的小房子。 十五、逃出生天 金字塔陵墓前,突兀地冒出了一栋现代小房子,叫我惊诧不已。由于之前金字塔陵墓这边光线太暗了,一直没有发现,知道我们被怪物追赶,绕到这边来才看到。看着这栋小房子我就觉得眼熟,胡发一叫道:“这不是发电厂那边的控制室吗?” 我一呆,顿时醒悟,叫道:“这是次声波发生器的控制室!” 再看这个小房子,结构上也比较特殊,墙壁极其厚,里面似乎还安装了一些特殊的附体,避免次声波的袭击。 胡发一灵机一动,说道:“不如我们躲在里面,然后把怪物引过来,再开电闸,杀他娘个一干二净?” 吴哲摇摇头说道:“单不说次声波发生器是否还能够使用,就是能够用的话,我们也必须派人把怪物引进去,还得留下一个人操作设备。”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去把怪物们引进去吧。” 胡发一一惊,转头说道:“你疯了吗?我明白了,你放心不下那娘们!天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以你的手段,何愁以后找不到呢?” 我说道:“我就是舍不得她啊!不用担心,我把怪物们引进,就马上爬出来,一旦我爬出来,你们马上启动次声波发生器,知道了吗?” 胡发一也叹了一口气,片刻他说道:“你这个人,为女人不要命了。我帮你想了一个办法,你看,那张铁丝网把整个儿陵墓都包裹了起来。方才我站在陵墓上面的时候,仔细观察了一下,那铁丝网是用一根粗大的铁索从上面吊下来的,正才撑起了一张铁丝网。陵墓的顶头离铁丝网不是很远,你找几根绳子用力掷上去,就能够钩住铁丝网了,然后爬到上面,避开次声波。” “谢谢你,老胡。” 我拍拍他的肩膀,暗想这厮还是派了点用场的。 我抬头望望铁丝网,黑暗中根本看不清,但是估计铁索起码有几百米长,倏然我一震,叫道:“我知道几十年前,军统特工队到底是从哪里逃走了。” 众人一怔,我指着那边根本看不见的铁索说道:“就是从铁索,我们四下里找不到出口,但是惟独忘记了头顶。我知道这种地质,很容易产生地洞,说不定上面就有一个地洞通到外面去的。走,和我一起走!” 吴哲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以为是我想把他诓进去一起送死,那胡发一见势不妙,慌忙说道:“朱兄弟,不是我们不信你,只是风险实在太大。” 我苦笑一声,毕竟我不和他们是一伙的,不信我也很正常。 倒是谁留下来操作次声波发生器有问题了,这虽然比引怪物们入铁丝网要风险小,但是也难保有几个怪物逃脱。就在我们暗自思虑的时候,刘羽突然苦笑着说道:“我留下来吧,反正,我也活不成了。” 胡发一问道:“刘羽,你怎么了?” 刘羽一声不吭,解开了包扎在手指上的布条,露出了手指,竟然有点微微变形,不像人样,众人脸色大变,刘羽说道:“我好像要变成怪物了,再不过多久,我就不是人了,即使我走出去,也没有办法活下去,还不如留在这里,为大家解决最后一个问题。” 我微微动容,我以身为诱饵,还是有点私心的,他却根本是大公无私,之前我还看不起他,认为这个土鳖胆小无用,想不到关键时刻,却显出了男子汉的乞丐。 吴哲沉声说道:“你还有搁不下的事情,等我活着出去以后,我帮你完成。” 刘羽说道:“头头,我家里还有个妹妹,拜托你好好照顾她,让她嫁个好人家。我老娘也还在,可惜我不能送终了。” 吴哲说道:“我吴哲从来不发誓,一旦发誓,势必做到。你放心,你妹妹我会帮她找个正当的人家风风光光嫁出去,你老娘我会养一辈子,等她去的时候,我一路当孝子送过去。” 刘羽生离死别,眼睛有点模糊,抹抹眼泪说道:“谢谢头头。” 身后那些怪物,嘶嘶怪叫,快赶上来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喝道:“事不宜迟,我先过去了。老胡,借你一下手电筒。” 胡发一把手电筒扔过来,关切地说道:“保重,等我们都出去了,我还得要你摆一顿谢罪酒!” 我听他诚心关切,心里也有些温暖,只说了一声后会有期,就打着手电筒正面迎上那些怪物。我打着手电,目标明显之极,迎上去的同时,顺便对着那些怪物们开了一枪,火光闪烁,顿时有两三只怪物被我轰飞了。我哈哈大笑说道:“来啊,妖怪,快来追我啊!” 果然,大部分的怪物都怒气冲冲地朝我追上来,我撒腿就跑,至于其他一些,我相信吴哲他们自己能够应付。 我单身一人,想怎么跑就怎么跑,反而比之前团队要迅疾多了。但是我一个人也有弱点,一旦被怪物追上来围攻,没有外援,根本难以脱身。我快速地跑着,不时停下来安装子弹,挑逗怪物,不刻就钻进了铁丝网里面。 但是一旦我钻进铁丝网,那些怪物们就开始犹豫起来了,恐怕几十年前铁丝网内次声波带来的可怕教训,使得它们根本不敢步入雷池一步。我也暗暗焦急,若是不能成功把怪物们引入,如何消灭它们呢? 突然,不远处的金字塔陵墓上,传出了王玟琳的嘶叫。我一愣,那些怪物顿时胆大了起来,一只人形的怪物四肢着地,小心翼翼地探身进来,发现安然无恙,终于把整个身子伸了进来。 太好了,王玟琳把怪物们引了进来。因为王玟琳本身已经化作了怪物,而那些怪物听到她的嘶鸣,便知道里面不再是雷区了。 既然有一只带头,其他的怪物们纷纷鱼贯而入,朝我扑上来。我慌慌张张地转身逃窜,逃亡金字塔陵墓那边。 后面无数怪物在追踪着我,我一口气就跑到了金字塔陵墓的顶端,看到王玟琳被绑成一只蛆虫一样,不断蠕动,脑袋抬起来,从我龇牙咧嘴。她的威胁实在是过于无聊了,我脱下破破烂烂的和尚百衲衣,简单地卷起来,就成了一条两米左右的绳子,然后把王玟琳抱起来,吊在背脊上。 王玟琳不断地挣扎,扭来扭去,但是被捆起来,但是也没有什么威胁。我把绳子的一头绑上猎枪,就往上面扔,只听咔嚓一声,猎枪搁在了铁丝网上。 此刻怪物们也爬到了金字塔陵墓的顶端,倏然一震冷风袭来,我看也不看,抡起醋钵大的拳头就挥过去,那怪物挨了我一拳,顿时被打飞,一头栽进墓穴里面,呜呼哀哉。 又是几只怪物扑上来,我又是一拳挥出,但是感觉明显和刚才不一样了,好像不是打在肉身上,却是打在什么麻杆上一样的感觉。我好奇地把手电筒打过去,顿时呼吸暂停。 我眼前的怪物,根本不是那几个被感染以后发狂的活人,而是一种我根本想不到的怪物! 手电筒的光线打在这个怪物的身上,它的脑壳,完全是一个骷髅头,唯独空荡荡的眼窝中,冒着幽幽的蓝光,仿佛两团鬼火。它的颅骨以下,亦是一身骨头。由于这只怪物被我打碎了脊椎骨,所以断了身子,趴在地上,努力用手臂骨爬过来,眼窝威胁性地向我凝视着! 活人变成怪物,这想得通,也觉得理所当然。说不定在一些古墓当中,存在什么奇怪的病毒细菌,把人感染了就变成了怪物。比如狂犬病病毒发作的人,就状若疯狂。但是一个骷髅头骨架居然也变成了怪物,实在叫人想不到了。没有了肌腱、韧带的连接,骨架怎么维持,怎么运动?而且骷髅头怪物好像活了一样,还会追人扑咬。 我忍不住大叫一声,一脚把眼前的骷髅头怪物踢进了墓穴里面,长长喘了一口气,感到额头汗水涔涔。 我是向来不信什么妖魔鬼怪的,抑制住恐惧,暗自寻思,恐怕在这个秘密基地里面,存在着一种离奇而神秘的可怕里面,始作俑者的就是脚下墓穴的那具老僵尸。至于这股力量怎么来的,随着老僵尸被我一把火烧光,已经无从所知了。这股力量几十年前就弥漫在这里,直到我们进入,力量是由智慧的,之后让一些骷髅头复活,前来偷袭我们。 我突然想起来,在我回去拿电线重新过来的时候,原本铁门后面的尸骨都不见了,恐怕那些尸骨,就是眼前的怪物们!后来又有一些活人被咬住,也变成了怪物,它们共同把剩下的活人驱赶到这里,妄图复活老僵尸。但是老僵尸被我们烧了,恼羞成怒之下,赶过来杀我们。 该死! 更多的怪物爬上来了,人形的已经不多,毕竟当初进来的也不过十多个活人,到现在不知道被干掉了多少,更多的都是那些骷髅头骨架的怪物。老实说,这些骷髅头虽然看着可怕,但是实际上打起来却不见得怎么样。我收拾了恐惧,恶狠狠地教训骷髅头们,基本上一拳一个散架,不像活人怪物那么难缠,即使打爆了脑袋也会缠上来。难怪那些活人怪物们会作为主力进攻。 我轮番出拳,打爆了数个骷髅头,正当要达成大满贯的时候,忽然感觉头晕、恶心,有点想呕吐,转念一想,顿时大骇,刘羽这厮,也不看看我有没有爬上,居然打开了次声波发生装置的闸门! 我抬头一看,那些鹿角正在嗡嗡地工作,散发着看不见听不到的次声波,我再不走,恐怕得要死在这里了。我不再管那些怪物的纠缠,慌忙爬上绳子。那些怪物也逼了上来,其中一只怪物一下子扑上来,扑到背脊上,竟然把王玟琳给扯了下来。 我低头正想去救王玟琳,但是她冲着我大叫,而我自己感觉身体越来越吃不消,只能咬着牙,不管王玟琳,撇开了身上的怪物,一口气爬到了铁丝网顶端,躲开了次声波的衍射,这才感觉好多了。 我抬头往下看,次声波的威力越来越大,那些骷髅头都倒了下去,有几个还没有爬上来,便一头摔倒,眼窝子里面的蓝光黯淡下去,然后整个骨架散架,骷髅头好像足球一样,顺着金字塔陵墓的台阶咕噜咕噜滚下去。 王玟琳的情况更是悲惨,她好像被踩了一脚的虫子一样蜷成一团,不住地颤动,口鼻中鲜血直流,看来再不多久就要死于非命,我闭上眼睛,不忍心看下去。 突然我听到王玟琳在低声地呻吟:“救救我,救救我1” 我一震,张开眼睛低头看过去,王玟琳口鼻冒着鲜血,正仰视着我,露出痛苦的神色,她的眼睛,已经不是那种诡异的蓝色了。 王玟琳已经恢复正常了! 可能是次声波消灭了她体内的神秘力量。 次声波强大的毁灭力也在伤害着王玟琳的肉体,她坚持不了多久了。假如我此刻下去,也会找到次声波的冲击,但是…… 我一咬牙,纵身跳下去,飞快被拎起王玟琳,抗在背上,然后像猿猴一样攀爬上去。次声波让我觉得身体异常的难受,几乎连绳子也拿不住,我勉力支撑着,终于爬到了铁丝网上,避开了次声波的冲击。 我感到上嘴唇湿淋淋的,一摸,都是血,被次声波震得都流鼻血了,好在身子没有多大碍,就是头晕得厉害,好像被车子撞过一样。我低头看看怀中的王玟琳,她已经昏了过去,不过探探鼻息,看似还活着。 我就抱着王玟琳蹲在铁丝网上头休息,下面的怪物都已经倒地死绝了,而次声波却一直没有停息的迹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坐在铁丝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又苏醒,下面的次声波还一直在工作,刘羽没有打算将其关闭了。 其实我误会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刘羽当天死在了操作室内。残留的几只怪物向吴哲、胡发一袭去,他们两人忙不迭地逃走,而刘羽一直坚持到所有怪物被引入了铁丝网,然后启动了电闸,发动次声波。那几只怪物向他袭击,弄死了刘羽,但是刘羽的双手拉住电闸,死也不放,以至于次声波一直被开启着。 十六、幽浮游灵 我救回王玟琳以后,本打算往下走,从原路返回,与吴哲他们汇合,但是因为次声波的缘故,我无法下去,迫不得已,重新启动了最初的计划,沿着一条铁索网上爬,看看上面有没有出路。 我看了看怀中的王玟琳,一直没有苏醒的迹象,就脱下外套,撕开搓成一条绳子,将她牢牢绑在背脊上。好在女人个子矮小瘦弱,如我这般大块头身上,倒是也不占多少份量。然后我双手各自缠住一块碎布,深呼吸一口,一跃攀上铁索,慢慢爬上去。 我不知道铁索到底有多长,要爬多少时间,在体力方面,由于刚才迷迷糊糊睡了一阵,恢复了不少,应该能够爬地上。我用缠着碎布的双手抓住胳膊粗细的铁索,一伸一拉,缓慢上前,避免用力过猛导致脱力,掉下来可不好玩。身子乏了,就双脚缠住铁索,休息片刻,等会儿继续往上爬,也不知道爬了多久,猛然伸手察觉铁索,摸到的就是一块冰冷坚硬的石块,我便知道,已经到头了。 当下我双脚缠住铁索,然后空出一只手来,拿出手电筒,往上照了一下,原来上面是用金属和水泥,筑成了一块承重壁,可以支撑铁索和下面的铁丝网,而在旁边,则是一个一人高的大洞,黑漆漆,但是有明显的加工痕迹,微风吹进来,原来这是一个通风口。 我放好手电筒,从铁索这边攀到通风口前,四下里乱摸,摸到一个类似爬梯一样的东西,便伸手抓住,钻进了通风口。然后往回一看,下面的灯火已经像萤火虫那么细小,我应该在很高的地方。 通风口有大概六十度的倾斜角,不过里面有爬梯固定着,问题也不大,爬了两三百米,倾斜角渐渐地放平,最后只有十多度,和平地无疑,我便站起来走路,这时候背上的王玟琳啊呀一声,我连忙转头问道:“你醒来了。” 我蹲下来,把王玟琳放下,她身体虚弱,只能躺在地面上,但是亮晶晶的眼睛闪着,问道:“这是在哪里,我怎么了?” 我沉吟一下,就把之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下,王玟琳叹道:“难怪,我什么也记不清,竟然是被那种力量给感染了,恐怕是在地牢的时候,被一个怪物抓破了脚的缘故吧!” 我点点头说道:“好在次声波治好了你。现在我们在通风口里面,这里有风,说明离出口不远了,事不宜迟,我背上你走吧。” “谢谢。” 我把王玟琳背起来,这不是刚才把她绑起来的姿势了。绑起来是两个人背靠背,方便我行动,但是背起来却是她的胸部顶着我的背脊。夏日里衣衫较薄,王玟琳虽然瘦小,但是胸部的尺寸不小,我明显感到有两团软软的肉顶着我的背,叫人心猿意马。但是眼前形势尚未明朗,我也不敢多想,收拾了念头,便专心往前走。 走了没几步,忽然被一样东西绊倒。为了省电,我一直是摸黑走路,摔倒的时候差点滑下去。我急忙双手撑住墙壁,避免下滑。 “什么玩意,害得老子跌倒。”我骂骂咧咧,拿起手电筒照过去,地上躺着一个人,当然是死人。 今天死人见多了,因此对于这里发现的一个死人,倒是也没有多大惊恐,只不过感到比较诧异罢了。我上前打量着尸体,已经完全白骨化,但是残留的衣衫表明,他是一个日本鬼子的高级军官。 “鬼子的军官怎么会死在这里呢?” 王玟琳奇怪的问道。 我蹲下来检查了一下,发现颅骨后面又一个细小的弹孔,说道:“可能是遭人胁迫,然后觉得没用了,就在背后开枪将其射杀。既然他死在这里,极有可能是当年那批军统特工的残余人员,在次声波被发动以后,胁迫鬼子军官寻路出逃,然后在这里杀了他。看来我们找对路了。” 我翻着尸体,这时候从尸体的衣衫中,忽然掉下一样东西,我捡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本黑封皮的笔记本,翻开一看,里面多半是弯弯曲曲的日文,没几个汉字认识。 王玟琳一看之下,顿时躁动起来,对我说道:“放下我,我来看看这本笔记本。” 我蹲下身,把王玟琳放下,她坐在地上,翻翻我递过去的笔记本,分外专注,我问道:“你懂日文?” 王玟琳笑道:“我是东亚民族史方面的研究人员,东亚较大的民族语言我几乎都懂,何况是日文。”她翻了一下笔记本,然后合上,凝神对我说道:“这本笔记本的主人,是日本关东军大佐西久迩宫春彦。大佐相当于我国军衔中上校的身份,更加突出的则是他的另外一个身份。” 我奇怪地问道:“什么?” 王玟琳解释说道:“他的姓氏,他姓西久迩宫,也就是说,他具有日本皇室血统,是个极为重要的任务。看他军衔,差不多是这个秘密基地的总指挥,由此看来,这个秘密基地对于日本来说非常重要,以至于派遣皇室血统的人来掌控。笔记中,就记载了这个基地的秘密!” 王玟琳对着笔记,一边看一遍翻译,由于笔记是西久迩宫春彦随手记下了,很多字都非常潦草,再加上过了几十年,一些字迹模糊掉了,王玟琳看得挺吃力。她不时停下来,皱皱眉头,结合上下文才能分析其中的意思。也不知道费了多少时间,才把这本笔记给通读了一边,知道了大致的情况。 原来到了一九四四年的时候,日本鬼子内外交困,美军为了报复珍珠港事件,穷追猛打,不断侵占日军在太平洋上的势力范围。日本高层迫切地希望能够调遣军队到太平洋战场上,与美军决一死战,但是大量的军队都被困在中国大陆这个泥潭里面,动弹不得,狗急跳墙之下,日本鬼子用心险恶地试图用非常手段来解决中国军队——就是用细菌战! 日本鬼子已经有七三一这个专门制造细菌武器的部队,设置在冰天雪地的东北。细菌毕竟是一种生物,由于气候的关系,细菌武器被投掷到中国的南方以后,效果并不是非常明显,无法形成大规模的杀伤力,因此鬼子们决定在华北地区修建一个七三一的分部基地,进行细菌武器的改良。 经过一番挑选,全权负责此事的冈村宁次决定在当时的北平郊区一个深山老林里面修建秘密基地,当地还有一些山民,若是在以前,铁定是全部秘密杀害,避免暴露基地的存在。不过毕竟此时日本的势力大不如以前,杀害村民,反而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北平距离渤海并不远,轰炸机一个俯冲就能够扔下炸弹。日本人唯恐秘密被发现,反而留下了村民,然后又做了一些伪装,装成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训练基地而已。 这边的地形确实不错,有天然的溶洞,在修建过程中,还偶尔发现一个元朝时候的坟墓,当时日本人并不在意,直到发掘到了深处,才察觉到了问题的麻烦。 当时,日本鬼子的一只建筑队深入山腹,探测陵墓的时候,全部变成了怪物,刀枪不入,即使被斩成几段,也会活着咬人。日本鬼子大骇,不知道情况所以然,便试图活捉其中的几个人。哪知一动手才知道,变成怪物的家伙们威力惊人,才十几个怪物,竟然消灭了上百精锐的士兵。 这让冈村宁次非常感兴趣,最初他以为是古墓中存在着一种离奇的病毒,导致士兵发狂。好在当地有众多的七三一部队细菌专家,经过一番研究惊讶的发现,并不是什么细菌病毒,而是一种非常离奇的东西,他们将其称作“幽浮游灵”。 幽浮游灵并不是一种常态的物质,而是一种电离化的东西。电离化的东西我们并不陌生,其实就是等离子,常见的有极光等。但是非常奇妙的是,幽浮游灵仿佛具有一定的超能力,人体感染了以后,状若疯狂,刀枪不入,肌体超人化,抗打击力非常之强。这让日本人非常感兴趣,假如能够控制幽浮游灵,将其应用到普通士兵身上,每个士兵都将变成超级士兵,一个人就可以打击一辆战车、一艘军舰了! 当即冈村宁次放弃了修建细菌战秘密基地的打算,转而改为修建研究幽浮游灵的秘密基地,为此他还特意叫来了西久迩宫春彦全权负责此事。一旦成功,这将成为日本的杀手锏,美国鬼畜以及蠢蠢欲动的苏联露助,也将不能成为危险! 西久迩宫春彦当年三十七岁,皇室后裔,东京帝国大学工科专业毕业,而且是个中国通,精通汉语,能说三种方言,换上马褂后与中国人无异。早年西久迩宫春彦热衷于修养,曾经在燕京大学进修,入伍较晚,所以三十七岁才不过是个大佐,年纪差不多的,南京大屠杀的元凶皇室后裔朝香宫鸠彦却老早是大将了。 不过冈村宁次把西久迩宫春彦请来,却是敏感地认识到,这件事情一定与那个古墓有关,所以负责人必须精通汉学,才能解开幽浮游灵的秘密,所以西久迩宫春彦是不二的人选。 西久迩宫春彦从东北赶来以后,第一个面临的难题就是他们根本无法进入古墓里面,一旦到了一定的范围,幽浮游灵就会感染人体,对于等离子来说,各种防护服并没有作用。西久迩宫春彦毕竟是工科出身,当即就开始采用种种科技手段,试图制服幽浮游灵,最终发现一定频率的次声波能够控制住幽浮游灵。 这样西久迩宫春彦很快带着士兵突入了古墓里面,并且建立了一个次声波防护层,避免幽浮游灵出逃。 秘密基地被建立起来,开始研究幽浮游灵。经过一系列残酷的人体试验,日本人逐渐发现,幽浮游灵是拥有智能的一种东西。不过由于散发在空间内的幽浮游灵浓度太低,所以只能也不是很高,相当于狼、狗一类动物的水平而已。浓度越高,幽浮游灵的智能也越高。同时,幽浮游灵作用于肉体的成果也显现出来,制造的超级士兵无人能够阻挡,甚至不用活人,只要把死人的肢体拼接起来,亦可制造超级战士,唯一的缺点就是根本无法控制那些超级战士罢了。 西久迩宫春彦认为,幽浮游灵是从墓中的那具古尸中散发出来的,他既然能够以这种身份下葬,说明能够控制自己,如果从源头上寻找线索,说不定能够控制超级战士。西久迩宫春彦经过仔细研究,终于发现下葬的人员是谁了,那便是蒙元的开国功臣——速不台。 至于为什么速不台会葬在这里,而且并非蒙古人的习惯下葬,这都成了一个谜团,西久迩宫春彦研究后认为,如果要知道一切的根源,必须找到成吉思汗陵的陵墓。为此他特意从关东军那边派出了几批探险队,前往蒙古大漠寻找成吉思汗陵陵墓,但是最终无人返回。 之后就是西久迩宫春彦的悲剧了,笔记上并没有记载,我们是通过所得知的线索推测出来的。那名军统特工王路易,指挥大批特工奇袭秘密基地,打了个措手不及,以后冲到了速不台陵墓这边,无意间打开了封印幽浮游灵的结界,结果惹下了大祸。 当时西久迩宫春彦已经落到了军统特工手中,为了避免大家都毙命,被迫命令打开次声波发生装置,结果强大的次声波造成基地里面无人生还,而他被挟持着通过通风口走出去,快离开的时候被一枪毙命。 至于王路易为什么没有拿走这本至关重要的笔记本,却是一个谜团,直到几十年以后,我才又接触到了有关王路易的事件(参见拙作《国脉动荡》)。 十七、江湖凶险 我正凝神倾听王玟琳对笔记本的翻译,倏然她手中拿着的手电筒一暗,竟然用光了电,我顿时暗暗叫苦:“该死,等会儿怎么办。” 我们还没有走出山中,不知道前面还会遇到什么意外,没有光源的话,非常麻烦。 王玟琳懊悔地叫道:“唉,都怪我,书呆子气发作,硬要在这里翻译老么子笔记,生生地把电池给用光了,要是我熬得住,去外面也可以翻译的啊!” 我伸手过去,摸摸王玟琳的脑袋说道:“别自怨自艾的,我有办法。” 其实更多的责任在我,之前从被吴哲那伙人偷袭绑架过来,到为了拯救王玟琳混进去,我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长期的争斗,使得我无论体能还是精神,都有了极大的损耗。方才我只是在下面的铁丝网上眯了一会儿眼睛,后来有爬铁链走通风口,体能下降得厉害。当王玟琳书呆子气发作,现场翻译笔记本的时候,我并没有阻止,而是坐下来稍微休息片刻,似乎恢复体力。一愣神,就忘了电池会用光的。 王玟琳说道:“我知道,是不是等会儿又要烧这具尸体了?” 我哈哈大笑道:“这具尸骨都白骨化了,怎么烧?亏你还是读博士的,说话真可爱。” 我忍不住又摸摸王玟琳的脑袋,她个子矮小,宛如一头可爱温顺的动物。 “别摸,别摸,好像我是小孩似的。” 她的话中带有怨气,然后又说道:“看你年纪,最多三十出头,我可比你大!” 我一愣,失口说道:“我真的这么老吗?其实我才二十二岁。” 啊!王玟琳掩口,过了半晌才讪讪说道:“你就记得你满面大胡子的样子,我便一直以为你年纪很大了。” 男人养不养胡子看上去差别很大,难怪王玟琳会误会,但是为了扮演假和尚,我不是刮掉了胡子吗?王玟琳居然对此视而不见,真是郁闷。 过了一会儿王玟琳又说道:“我可比你大,要叫我姐姐啊!” 我讷讷说道:“我也是懂礼貌的人,不过你看上去实在不大,最多二十出头。叫你姐姐,叫不出口。” 王玟琳笑靥如花,说道:“真会讨人喜欢。” 我暗自琢磨着,刚才王玟琳说比三十出头还大,那么估计至少有三十一岁了。这女人邪门,三十多了根本不显老。不过仔细一想,能够读书读到博士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这么多年加起来,起码有一把年纪了。 我摆弄了一下手电筒,发现还有一点暗光,等下让电池稍微冷却,还能够支持个几分钟,到时候就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我招呼了一下王玟琳,一起出发,没有叫劳么子的姐姐,看她的口气,也是开玩笑居多,因此叫的还是之前的玟琳。 这次王玟琳没有背在我背上了,而是拉着我的衣服,走在后面。之前王玟琳没有多说话,不知道是由于精神不佳还是没有什么话好说,现在聊开了,两人便闲得没事,叽里呱啦谈起来。 王玟琳说道:“看你身手不凡,什么都能玩一把,一定是非常厉害的武警出身吧。” 我哈哈大笑说道:“什么武警,只是一个讨江湖吃饭的混混而已,不过当过几年大头兵,基本的素质还留着。” “混混啊,不是正路。你以后还是不要再走江湖了,要是有困难,可以来找我。我在学校里面还有一些关系,帮你找个正当的工作还是不难的。” 我开玩笑说道:“我来找你,不怕你爱人吃醋吗。” “没什么,老早离婚了。” 王玟琳淡淡地说道。 我一呆,八十年代,离婚还是一个罕见的词汇。离婚总被人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我知道一不小心触及了王玟琳的心事,也不敢多问,赶紧转了一个话题混过去。 我问她,知道王玟琳是上海人,父亲喝过洋墨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回来,*时候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似乎王玟琳不幸的婚姻也是在那时候造成的。现在她单身一人,过得逍遥自在。 她问我,才知道五大三粗、满口北京话的我居然是温州人,算起来是半个老乡,只是在北方呆久了,就比较像北方人。我说道:“我家有五个兄弟,我排行老四,家乡那边人多地少,再说种地没有出息,所以我跑出来了。其实不止我一个,家里除了老大留下来照顾父母以外,其他几兄弟都出来了。胆子最大的老二偷渡去了意大利,老三南下淘金去了,老五读书好,考进了大学,我算是兄弟里面混得最惨的。” 王玟琳安慰说道:“所谓天降大任,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你还年轻,磨练一番也是好的。我见你意志坚定,手段过人,今后必成大器。” 我笑道:“希望如此,我要求也不是很高,今后在北京找个正当工作,比如当首钢之类的工人,然后分一套房子,再讨个像你这么漂亮的老婆。” 不知道怎么的,我拿王玟琳开起了玩笑。黑暗中我不知道她的表情怎么样,请听到王玟琳啐了一口:“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哼哼,像老娘这么漂亮又聪明的,难就一个字!” 蓦地天光一亮,我们竟然钻出了通风口,此刻已经不能叫做通风口了,完全是一个天然是石缝。我们就矗立在山上的一个角落里面,四周青葱翠绿,好一派风光。看到外面的风景,我仿佛重生了一般。倏然王玟琳扑上来,紧紧抱住我,叫道:“太好了,我们出来了。” 既然已经逃了出来,我们放心不少,虽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但是依靠远处袅袅的炊烟,就辨明了方向,一直往前走,走了大半天,终于下了山,来到一个山村里面。村里人见到蓬头垢面的两个人吃惊不小,王玟琳出面解释,这女人本事也真好,居然还拿着一本教师证,大学里面的教师,何等得牛逼,村里人好歹生在天子脚下,知道尊师,赶忙打水给我们清洗。其实我肚子更加饿得慌,又请他们做饭,我不用说,大肚汉,但是王玟琳这次也吃得非常厉害,两人一口气吃了两大锅子的米饭,才拍拍肚子饱了。我再一打听,才知道从被绑架那天算起,已经足足过了两天了,难怪饿得如此厉害。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由村里人陪着去了乡里面,在派出所报了案。王玟琳的失踪老早挂上了号,此刻自己送上门,也是大功一件。他们派车把我们送回了北京城里面,晚上的时候就到达了,就此我和王玟琳暂时分开,留下了联系方式,王玟琳叫我一定去找她。 我回去先睡了一天一夜,再出门打听,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吴哲、胡发一都活着逃出来了,两人带着残留的手下,灰溜溜地离开北京城。坏消息是,吴哲这厮存心不让我好过,他居然预测到我也能够出来,便揭露了我是公安内应的情况,让我在道上根本混不下去,不知道多少被我逮进局子里面的人想找我报仇啊!好在我住所隐蔽,无人知晓,我打算等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了,再出去找战友帮忙。 哪知没过几天,王玟琳居然来找我了。之前分别之际,我们曾经相互交换过地址,约定有空见面,只是最近我遇到了大麻烦,不免把这个约定给忘了。想不到王玟琳居然放下女人的矜持,亲自来找我,她在外面大喊大叫我的名字,听得我胆战心惊,唯恐对头们也听到,前来寻仇。 我慌慌张张地打开四合院的大门,看到王玟琳歪着嘴巴,眼角上翘,似乎有点儿生气,不过仔细看起来,王玟琳其实是一位出色的美女,这是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手中拿着一把雨伞,头发披散开来,即使生气的模样也颇为好看。 “哼哼,你好大的架子啊,居然让老娘亲自出门来找你。” 我哭笑不得,说道:“姑奶奶,你可是害苦我了。” 王玟琳眉毛一扬,几乎立即要发作,我慌忙哀求道:“有什么话,进去再说。” 王玟琳显然觉得奇怪,如我这样的人竟然这般的大惊小怪,便按捺着了怒气,进了大门。关门之际,我还探出头四下张望,确认没有什么不对劲。 进了门,王玟琳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我住得这个四合院,环境实在不能算太好,房子几十年前造的,年久失修,连地上的石板都碎光了,正好这段时间正在下雨,满是烂泥巴。 “你怎么住这些地方?” 王玟琳小声地问道。 我苦笑道:“跑江湖的,能有个地方睡觉就不错了。” 一来是没钱,二来我是看中这里偏僻,才住了下来的。 王玟琳收拾了表情,说道:“好吧,我们接着算帐,我怎么害苦你了?你给我说说清楚。” 我一愣,女人真是小心眼,随便说几句都会惹麻烦,不过最近我运气实在不佳,心里也有点苦闷,索性一古脑儿地对王玟琳倾诉出来。听罢王玟琳叹气说道:“原来你遇到如此倒霉的事情,也罢。今天我过来找你,便是来帮你忙的。” “帮我忙?你?……” “以前我不是对你说过嘛?跑江湖是没有出息的,找份正当的工作,才有出路。所以我在学校里面帮你介绍了一个工作,虽说是做锅炉工的,但是胜在有编制,是正式工,收入稳定,学校还提供食宿。” 我大喜,跑江湖实在辛苦,饥一顿饱一顿,个中艰辛,只有自己能够体味,尤其是在目前十面埋伏的情况下,别说做锅炉工,就是让我掏大粪也乐意。 当下我乐不可支,连忙感谢王玟琳,她露出了微微笑容,问我说道:“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 我几乎没有思虑便说道:“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你稍等,我去收拾一下。” 我马上钻进破房子,以前当兵的习惯,加上穷,东西并不多,已经被打包好了,预备随时跑路。当即我就走出来,跟着王玟琳偷偷摸摸离开这个住了几年的地方。 王玟琳所在的大学是b大,是全国知名的大学。女人带着我来到大学,办理好了手续,今后我就算b大正式编制的校工人员了。我的工作是负责看管锅炉,每天早上三点起来,点燃锅炉,中午和傍晚记得添加燃料即可,其他时间非常自由,轻松得很。也不知道王玟琳从哪里帮我找到了这个工作,不过想必费了她很多关系和唇舌吧。这样让我欠了一个女人的人情,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倒是王玟琳哈哈大笑说道:“我比你大上好几岁,把你当做弟弟一样的照顾,总行了吧。” 王玟琳又带我到了住宿的地方,是一间斗室,说大不大,刚好放一张床,再塞点东西就没地方了,好在我物品不多。王玟琳皱皱眉头,说道:“你也太贫乏了吧!好吧,等会儿你就来我住的地方领点生活用品,顺便再一起去食堂吃饭。记住,六点来找我。” 我也不明白王玟琳为何抛下我,非要六点才能去找她,反正听领导的话,总没有错。王玟琳是大学教授级别的人物了,和我身份不一样,住的地方也大多了,我打听清楚以后到了她房间门口,见门缝里面透着光,却不知道女人在干嘛。等到六点整了,不多不少,我便开始敲门,但是一敲之下才发现,门根本没锁,以至于让我推开了。 然后我看到了王玟琳,她也看到了我,两个人都愣住了。 因为我根本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与王玟琳见面。 她光着上身,下面穿着一条白色的短裤。她前面摆着一盆水,右手拿着一块毛巾,正弯腰下去,浸在水中。王玟琳是上海人,不过由于参加野外考古的关系,使得露出外面的肌肤被晒了一点黑了,但是身体其他部分却很白,宛如凝乳般得白皙细腻,在橘红色的电灯下,耀得晃人眼球。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十八、分手之别 我们两人都呆了半晌,直到王玟琳首先反应过来,伸手遮住胸部,侧身对着我,但是脸孔依旧面对着我,有点不安地看着。我这时也反应过来,马上关门,靠在门后,不足地喘着粗气。 女人,真是我第一次如此生动贴近地看到一个成熟美丽女子的身体,真是难以形容此刻的心态。 不过更糟的是,我该如何面对王玟琳。想到这里,我吓得飞也似地逃开,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去,溜达了大半夜,直到觉得又累又饿,这才姗姗回斗室去。不料王玟琳就堵在门口,我进退不由,顿时头皮发麻。 “你跑哪里去了?让我等了半天。” 王玟琳虎着脸问我。 我讷讷回答:“这个……” 王玟琳质问道:“你看到了!” “……没有……” “撒谎,是男人就承认。” “我是不小心……” 在王玟琳面前,我仿佛小孩子一样,无颜面对。 王玟琳脸色一宽,摇摇头问道:“当时你干嘛来那么早?” 我见王玟琳脸色转阴为晴,就小心地回答:“六点整,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王玟琳哭笑不得,说道:“这么准时,我以为国人散漫的性格,起码会拖拉半个钟头以上,所以正好擦一下身子,今天跑来跑去,身上都是汗水了,想不到……” 她脸上一红,转过头不让我瞧见,等回头的时候又板着脸,扔给我几个,馒头说道:“大傻瓜,你担心什么,姐姐我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看过了也就看过了,怕什么。你这个臭小子,居然又要跑路,害得我等了大半夜。喏,这是你的晚餐,我累死了,先回去睡觉。记得明天三点起来烧锅炉。” 说完就走了,我望着王玟琳窈窕的身影,忍不住又想起了那诱人的场面,连忙咬了一口馒头,暗道罪过罪过。 狼吞虎咽吃完馒头,我刚要上chuang,忽然发现王玟琳的雨伞落下了。八十年代,雨伞还是比较值钱的物件,特别是她的还是少见的折叠雨伞,我心想万一明天下雨,王玟琳也有麻烦,反正我住的地方离她那里有一段路,以她的脚程估计还没有回家,我有足够时间追上去还雨伞,当下我就拿着雨伞跑过去。 b大之前是皇家园林,校园面积广大,在里面还有一个大湖,这湖的名字倒是有趣,就叫作“无名湖”。我顺着校园里面的石子路跑到了湖边,忽然看到一个白森森的人影,飘荡在湖边,宛如幽灵一样。我吃了一惊,倒也不怕,因为我向来不信什么妖魔鬼怪,心中暗道是什么人,读书昏了脑袋,闹失眠便无所事事地闲逛。 我也懒得理会,大学里面这种古古怪怪的人多的是。我正要离开,眼角余光又瞄了一眼那人影,居然看到那个白色幽灵,摇摇晃晃地步入湖水中,转眼就浸了到了腰部。这大半夜的,谁犯闲来游水,而且还穿着衣服,莫非这人要学那著名的作家跳湖自杀! 我丢下雨伞,慌忙赶过去,那白色的人影已经把大半个人沉在了水里。我赶紧脱下鞋子,一头扎进水里,游了过去,幸好我是长在江南水乡,水性甚好,一口气就游到了那个人影身边,我看清楚了那人,是穿着一袭白色裙子的女子,整个人都沉入了水底,就留下头发宛如水蛇一样在水面上飘荡。 我唯恐这人反抗,从后面接近她,然后突然伸出胳膊,夹住了她的脖子,这样我既不会被她拖下水,自己也可以灵活运动,单手划着水,游向岸边,女人也没有反抗,不知道是不是被淹昏了。 我上了岸,赶紧把女人拖了上去,在昏暗的路灯之下,我这才看清,女人居然是王玟琳,她怎么会想要自杀呢?但见她面色苍白,肢体无力地扭动着,忽然睁开眼睛,竟然是蓝幽幽的。 我顿时吓了一跳,以为幽浮游灵又回来了,但是王玟琳的眼睛只是蓝了一下,一下子就失去了光芒,顿时眼珠子变得呆滞无神。 我叹了一口气,想想去王玟琳那边稍微远了一点,再说我没有钥匙,索性将王玟琳抱到了自己的斗室,幸好深更半夜,没人看到,否则定然以为我是坏人,要对一个美女图谋不轨。 我把王玟琳放在床上,她并没有昏过去,但是神志不清,不知道是否是被幽浮游灵弄混了脑子。我无计可施,就干脆地打了王玟琳十几个耳光,一边打一边喊:“玟琳,醒来……” 王玟琳倏然打了一个激灵,猛然从床上挺起身,看到我浑身湿漉漉的,又瞧瞧自己,发现也是湿漉漉的,白色的裙子被水沾湿了以后,基本上和没穿衣服差不多,方才救人心切,我根本没有注意到,此刻才察觉,不免尴尬地撇过脸。 王玟琳惊慌失措地捂着胸部,又弯起两条腿,失声问道:“我,我怎么了?” 我支支吾吾说道:“刚才你的伞落下了,我就追上去还你,哪知半路上看到你要跳湖自杀,就把你捞起来了。” “我跳湖自杀?”王玟琳莫名其妙,喃喃说道:“我就记得,从你这里出去,然后就什么也记不清了,只感觉,好像身处海水深处一样……” “有件事情,不知道当不当说。” 我吞吞吐吐说道。 王玟琳喝道:“什么,快说。” “我看到,你的眼睛蓝了一下,我以为,幽浮游灵没有消失。” 王玟琳脸色陡然大变,原本因为湿身而害羞红晕的面颊,刹那间变得雪白,她被幽浮游灵附身过,当然吃过这个苦头,如今幽浮游灵又回来了,能不害怕吗? 她浑身瑟瑟发抖,抱住了自己,好像孤立无援的小孩一样。不知怎么地,我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勇气,就伸手把王玟琳抱住,在她耳边低语:“别怕,既然我之前就能够把你从幽浮游灵中救出来,现在也一样能够救出来。” 王玟琳身子一颤,感激地抬起头,凝视着我的眼睛,目光中说不出的温柔,猛然她紧紧地抱住了我的脑袋,把我向她的胸脯,我感到她浑身灼热,好像着火了一样。 “抱,抱紧我,我要你……” 我没有碰过女人,但我不是傻瓜,理智立时丧失,让我好像野兽一样,拼命撕扯着王玟琳的裙子,她把我抱住,一刻也不想松开,两个人好像烧红了的烙铁一样,紧紧黏在一起,散发光与热。 许久,我们两人呆在小小的斗室里面,闷热无比,浑身都是汗津津的,但是却一刻也不想分开。王玟琳柔软的身子趴在我胸口,不住在我心口的胸毛上画圈圈,一边喃喃自语:“你真像一只没有进化完全的大猿猴,粗鲁,身上还长毛。” 我温柔地摸摸王玟琳光滑的背脊,忽然冲动地对王玟琳说道:“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 王玟琳一愣,抬起头来,她的面色绯红,那是激情以后的余韵,在面目姣好的江南女子脸上,甚是好看。但是她却凄惨地笑了一下,说道:“傻瓜,我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年纪又比你大,我们怎么可能呢?” “我……” 来不及吐出心声,就被王玟琳用小手堵住嘴巴,她直起身,优美的背影让我有一种艺术品的冲击,她淡淡地说道:“穿好衣服,先去我哪里拿点东西吧。” 王玟琳背对着我戴上文胸,然后又站在床上,弯下腰拎起了短裤,但是拿起裙子的时候,却发现被我猴急之下撕破了,就转过身白了我一眼,嗔骂道:“野人!” 我倏然叫道:“等等!” 王玟琳一呆,顺着我的手指,瞄向自己白皙平坦的小肚子,脸色倏然一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肚脐眼那边,居然多了一块蓝色的肌肤,好似胎记。 她顿时又抖了起来,我站起来安慰道:“没事,没事。” “不,我看到了,你也有。” 她指着我的小肚子,我低头一看,也是脸色一变,那满是肌肉的地方,居然也有一块蓝色,但是面积比王玟琳小多了,难道我也被幽浮游灵感染了? 我吓得说不出话了,过了许久,王玟琳叹了一口气,说道:“先送我回去,有什么办法,慢慢商量。” 她丢下破破烂烂的裙子,径直在我的衣服中找了一件衬衫,以两人身架的差距,我的衬衫可以当她的裙子了,只是下摆未免短了点。王玟琳勉强凑合着,叫我穿上衣服,送她回去。 我们两人鬼鬼祟祟走回去,好在路上没有人看到,由于心事重重,明明两人的关系迈入了亲密一步,却没有说一句话。到了王玟琳的宿舍,她把我引入进来,找到一条裙子以后,却拉了一块帘布,不让我看换衣服。女人也真是的,摸也摸过,做也做了,看几眼会死人啊? 王玟琳换好衣服又出来,倒了一杯水给我,指着让我坐在椅子上,而她坐在床沿,深呼吸一口说道:“刚才回来的一路上,我都想清楚了,恐怕我们几个人,在秘密基地里面,都染上了幽浮游灵。” 王玟琳猜测,由于幽浮游灵是一种等离子物体,存在于空气中,我我们进入秘密基地,打开铁门的时候就已经被感染了,但是因为浓度太低,无法形成作用。只有王玟琳因为被抓破脚,从血液中被感染了。后来打开了次声波发生装置,大部分幽浮游灵被消灭。但是我们几个人逃出去了,恰恰把体内的幽浮游灵也带了出去。王玟琳身上的浓度最大,首先发作,而我较轻,暂时还没有看到什么恶果。 王玟琳说道:“接下来,我要好好研究一下那本带来的笔记了,你不用担心,我们一定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的。” 她已经恢复了那个成熟聪明的女子角色,不再害怕。 王玟琳捋捋头发,似乎有了计算,她瞄了我一眼说道:“好了,趁着天亮还有一段时间,我要好好研究一下笔记。你先回宿舍休息吧!” 我急忙问道:“要我做什么吗?” “没你什么事情,有情况我会找你的。” 她的口气显得很不耐烦,我不是那种涎皮赖脸的人,既然被下了逐客令,只得悻悻离开,心里颇有些气闷,女人真是无情无义,好歹是一夜夫妻,这么快就翻脸了。 路上冷风一吹,我从生气的激动中逐渐清醒过来,暗想王玟琳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学识聪慧,都远胜于我,之前的激情,只是她内心的一时虚弱,等她恢复过来,自然不需要我了。 也罢,何必自作多情呢?就当她是为了报道我的救命之恩吧。 我回去以后,蒙头睡到三点,就起来烧锅炉,饿了去食堂吃饭,脏了就去集体浴室洗澡,困了就会去睡觉,日子过得好不恰意,比江湖上担惊受怕的日子舒服多了。不过这几天一直没有见到王玟琳,不知是不是她在故意躲避我。 这样过了大概一个星期,一天半夜里,我正在睡觉,迷迷糊糊中,忽然听到有人狂敲大门,我吃了一惊,随手就拿起一样东西,唯恐是敌人来寻仇。却听外面是个女人在叫唤:“恒淮,快开开门。” 是王玟琳,这么晚了她来干嘛? 我虽然心中疑虑,但是还打开了大门,王玟琳一下子扑倒了我怀里,紧紧搂住我的脖子,凑上来就亲我,一边亲一边喃喃自语:“太好了,太好了。” 她激情满怀,但是我不为所动,王玟琳也察觉了这个情况,渐渐地冷却下来,问道:“你怎么了?” “我不是你的面首,想要的时候,就来找我了。” 王玟琳勃然大怒喝道:“面首?你居然还知道这个词汇,你当我是什么女人,武则天吗?” 我正好在气头上,骂道:“我受不了了,你要我的时候人热情如火,不要我的时候却将我弃之如敝屣。” “你到底怎么了?” 我便将之前的不满倾泻而出,听罢,王玟琳先是一愣,随之却噗嗤一笑,颇有些嘲笑的滋味,说道:“我看错你了,我还以为你是大丈夫呢,原来你也是这般的小心眼男人!” 我怒气冲天,几乎要伸手打人,但是对方毕竟是一介女子,我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过了半晌,我叹道:“我们终究谈不拢,再说下去,我都怕无法控制自己来打你。还是我离开吧,你就继续过了你的大学教授生活吧。” 说完,我穿上衣服,收拾了包裹,我的东西本来没有多少,一下子打包完毕,然后绕过王玟琳,走出斗室。 王玟琳想不到我会如此决然地离开,一开始愣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对着我的背影大声喊道:“你回来,朱恒淮!” 我反而加快了脚步,后面似乎传来了王玟琳追赶我的脚步,我头也不回,一口气跑出了学校,然后回头望望,长叹一声,心中默默念道:再见,我的第一个爱的女人。 十九、重归江湖 离开了学校的保护,我又重新回到了江湖上,北京城里我遍布我的仇家,即使去找那位公安的战友帮忙,也只能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时。思虑了一番,我决定离开北京,先去天津那边碰碰运气。 好在此刻夜深人静,即使对头们也没用这个性质来找我麻烦。我走了一段路,差不多快天亮的时候,进了地铁站,坐地铁去了北京火车站,买了一张坐票去了天津,中午时分,就赶到了天津。 天津虽说政治地位不如北京,经济地位不如上海,但是好歹是中国三大直辖市之一,自有繁华的地方,我打算照旧去文物古玩市场讨饭吃。在北京的时候,就听说天津的鼓楼是古玩一条街,便欣欣然赶过去,一见之下,虽说不如北京琉璃厂那么繁华,却也有独到之处。当下我便安了心,一边游览,一边暗自寻思去哪里找个地方落脚。 正逛得兴高采烈,忽然听到有人喊道:“朱兄弟,朱恒淮兄弟!” 初始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眼下我打扮得像个盲流,除非十分熟悉我的人才能认出来,那人又叫了几声,我终于抬起头,不看还好,一见之下,我顿时呆住了。 叫我的人,居然是胡发一。 我见到胡发一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跑路,因为有胡发一的地方,说不定有那帮南方来的盗墓贼,那可麻烦了。 哪知道胡发一手脚甚是敏捷,还没得我逃开,就立即跳过来,将我牢牢抱住,叫道:“兄弟,见到哥哥我为什么要跑,咱们俩可是难得见面啊!” 我盯着他的眼睛,忽然在其中看到了类似的东西,顿时哈哈大笑,放松下来。 胡发一也将我放开,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兄弟风尘仆仆,估计还没有吃过饭吧。也罢,哥哥做地主,咱们两人一边吃喝,一边谈谈吧。” 当下胡发一便将我带到了一家铺子里面,叫了甘栗、酱爆鸭片等数个天津特色小菜,又上了一斤二锅头,兴高采烈地吃喝起来。 闲聊起来,原来胡发一和吴哲千难万险地逃出日本鬼子的秘密基地以后,损兵折将,别说重回故里,恐怕被那些倒霉的盗墓贼家属看到了,说不定抽筋剥皮,他只好一路从北京逃到天津。至于吴哲,则带着剩下的手下,回南方去了。 我也把事情和胡发一说了,但是瞒过了王玟琳这段。胡发一听罢吃了一惊,说道:“怎么可能,吴哲是我亲自送上火车的,他根本没有时间来散布消息。再说了,吴哲为人,我害死清楚的,你俩之间别说交情,就连仇隙也算不上,他干嘛来损你。何况那时候,我们俩都以为你们死定了。” 我听着暗暗称奇,那么到底是谁到处将我的真实身份捅出去,以至于无处可逃。隐隐约约中,我仿佛有个念头,但是又猜不透。 胡发一比我来天津落脚得早,我现在无路可去,当下就厚着脸皮询问胡发一的营生,他哈哈大笑,神秘地说道:“哥哥我现在,做的是支锅。” 支锅是行话,一般盗墓贼全班人马叫作“一锅儿”,级别最高的就是“掌眼”,例如吴哲便是一个掌眼。“支锅”则是每次活动的负责人,类似包工头。至于盗墓的土鳖们,也叫作“腿子”,而只是挖掘泥土的,不过是“下苦”罢了。 我一听,吃惊地说道:“你发了?” 因为作为支锅,不仅要召集人马,还得提供资金。 胡发一笑道:“在那个秘密基地里面顺了一些东西,想不到还挺值钱的,发了一点小财。” 然后胡发一拉住我的手说道:“兄弟,跟我干吧。我知道你正义感强,对那些盗墓的恨之入骨,但是正义感不能当饭吃。瞧你现在落魄成这副德行,还是听哥哥我一句话,跟我干吧。放心,我不会让你干那些脏活的,最多做做掮客之类的。” 本来我对盗墓也颇为排斥,但是眼下吃饭要紧,我想了片刻,一口喝干了闷酒,叫道:“干了!” 胡发一大赞:“好!” 胡发一存心拉我入伙,一方面是真的想帮我,另外一方面却是为自己考虑。做支锅的风险很大,几乎随时随地都有被公安逮捕,同行黑吃黑的情况。我身手不赖,之前虽说黑过胡发一,但是不打不相识,反而有了过命的交情,由我伴着,绝对安全。 我跟着胡发一混了一个月,吃他的喝他的睡他的,胡发一果然如其所言,根本不让我干苦活,我主要还是帮胡发一揽钱为主。日子久了,心中对于王玟琳的怨恨渐渐淡去,却越发思念她了。 胡发一见我整日价的长叹短吁,拍拍我的肩膀说道:“男人心烦只为两件事情,一来是前途,二来就是女人了。眼下我看你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倒是女人……嘿嘿,我看你在那个秘密基地里面,就与姓王的女博士有一腿,是吗?” 我老脸一红,居然被胡发一看破了心思,讷讷之下,也不知道说什么。 胡发一趁热打铁说道:“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你从北京跑到天津,恐怕也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她吧?不过你既然是男人,就要勇往直前,管他娘的乱七八糟,抱住了就推dao,看女人还敢唧唧歪歪。” 胡发一的话不免说动了我,固然我们的分手是因为王玟琳的傲慢,但是我也有原因,总归在男女之事上心胸不够宽广,此刻时间还不久,来得及挽回,若是十年八年过去,再次见面,相对无言而泪千行,那时候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当下我决定前去北京再会王玟琳,我拍拍胡发一的肩膀说道:“多谢老哥,我现在就动身。” 胡发一问道:“手头够吗?不够的话,哥哥可以赞助,记得下次还我就是。要是没钱,替我白做也可以。哈哈。” 钱我手头倒是不缺,替胡发一支锅了一个多月,手头盈余甚大,有将近一千多块,在八十年代初,人均工资不过几十块,可是相当一笔巨款了。果然,正当的收入远远比不过黑色收入。 我拿了五十多张大团结,出去的时候转念一想,在北京我仇人众多,倘若贸然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还是须得仔细打扮一下,至少不至于轻易被人认出。我这副身架,是无论如何改不了了,但是衣服装扮之类的改变却是容易。之前打扮简陋,向来如盲流,所以这次我拿了大把钱,去理发店好好梳理一番,又到国营商店买了好几件时髦的衣服,一身体恤衫、牛仔裤,外加一双皮鞋,这可是最时髦的!我又在鼻梁上加了一副蛤蟆镜,乍一看,还真不能和以前我的那个样子区分出来。 我把剩余的钱塞在身上各个部位,然后去火车站买了车票,赶去北京,差不多下午的时候就到了北京站,再到b大的时候,几乎已经是傍晚了,好在夏天晚得迟。我到了王玟琳宿舍的门口,却滴溜溜地不敢去,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以何种面目去见她。 但是等了大半天,直到天黑以后,还没有见王玟琳回来,我抬头看看,王玟琳的宿舍一直黑着,没有亮等,颇为奇怪。可能我的举动引起了看管宿舍大妈的怀疑,她来到我身边,绕着我看,但见我满身时髦,不像盲流。 我心念一动,随口问道:“大妈,请问王玟琳博士在么?” 那大妈疑惑地反问我:“你是谁,找王博士干嘛?” 我顺口胡诌:“我是她老乡,刚从上海过来,她那边的亲戚,叫我带点东西给她,我等了半天,都没见到人。” 大妈听我居然知道王玟琳的籍贯,便将疑惑减淡了,她回答说道:“王博士啊,这几天请假外出了。这女娃儿真是可怜,孤孤单单一个人,上个月突然生病了也没有人照看,病刚好,就急着外出。唉!” 我一惊,想不到王玟琳居然生病了,推算时间,差不多就是我离开的时候,莫非是被我气的? 我急忙问道:“王博士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大妈摇摇头回答:“这个我不大清楚,两天前看她接到一份信,就急急忙忙买了火车票出门了。” 我看也问不出了,向她点点头致谢,装作离开,抽空见大妈没注意到我,一下子跑到王玟琳宿舍门口,撬开了门进去。 进去以后,我不禁眉头皱了起来。王玟琳是个非常爱干净的女人,然而此刻房间里面一片脏乱,而且有什么东西烂掉了散发一股臭味,这女人怎么变得这么邋遢? 我做贼一般,四下里搜索,想找出什么线索,翻了半天,除了找到一些女人私密性的衣物以外,其他根本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是那本日本鬼子的笔记,王玟琳也拿走了,她一定发现了什么。 我长叹一口气,错过了机会,真不知道何处去找她,正当垂头丧气走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床头的中国地图上,有一道细细的红线,我心头一惊,凑过去细看,发现红线还很新,没过多久。红线从北京出发,一直连到内蒙古的一个小地方。 莫非这就是王玟琳的目的地?我心跳加快,凝视着地图。 多伦县,这就是王玟琳的目的地! 我先稍微了解了一下多伦县的情况,这是在内蒙古的一个小地方而已,不过古时候是蒙元帝国的上都,后来在明军北伐远征的时候,被一把火给烧了,就此上都化作了废墟。 蒙元的上都?我记得秘密基地里面的那具僵尸,据说也是蒙元时代的,莫非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而王玟琳恰巧发现了,所以赶过去。 从北京并没有直接到多伦县的火车,要先去锡林郭勒盟,再转车才能到达多伦县。一路转车,必然非常耗时间,说不定我还能追上王玟琳。 我赶紧买了最早最快前往锡林郭勒盟的火车票,坐在火车上,暗想:王玟琳,你等着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约莫只走了一个晚上,我就从北京赶到了锡林郭勒盟。天亮的时候我下了火车,抬头看看天,内蒙古大草原到底不一样,虽说只和北京差了几百公里,但是天地看起来比北京宽阔无数,一望无垠。 我收回视线,走出火车站,在附近的小店铺里面买了几个包子当早饭,顺便打探去多伦县车子的地方。多伦县是锡林郭勒盟下属的一个偏远县,平常班车并不多,差不多两三天才有一班。这下我心里有底了,固然王玟琳出发得比我早,但她毕竟只是一个教书的女人,路子哪里有我野,估计光是买票就要花上半天时间,此外买到的票多半也是慢车。哪像我江湖混久了,知道哪里去买快车票只花了一个晚上就赶过来。 锡林郭勒盟是小地方,当地交通不太发达,公交车不多,人们出行主要依靠两条腿、两个轮子和四条路,路上居然还看到不少农民赶着马匹,拉了一车农产品来贩卖。我等不到公交车,只能迈着两条腿去多伦县班车停泊的地方,没走几步,就发现身后有几个盲流一样的家伙鬼鬼祟祟地跟着我了。 初始我一惊,以为北京的仇人追杀上门了,但是又不像,怎么看都像是小地方的流氓地痞,转念一想我便明白了。锡林郭勒盟虽说是个地区级别的首府,但是毕竟不能和伟大首都相提并论,我这一身时髦的着装,在这里颇为扎眼,恐怕当地的小流氓们帮我当成了外地来的肥羊,要宰几刀了。 我冷笑几声,小地方的流氓地痞,又不是北京那帮心狠手辣的黑帮,我根本不怕。我装作不认识路,走到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面,借着眼角余光瞄过去,果然看到那几个野小子追了上来。 二十、密室凶杀 我弯过一个拐角,那几个流氓慌忙快步上前,哪知我就在拐角后面候着,伸手一拳,立时砸到了一个。其他几个吓了一跳,却没有逃走,极为凶悍地摆出打斗的姿势,其中一个喝道:“小子,你伤了我们兄弟,要赔医药费。” 我攥紧拳头,笑道:“放心,你们几个的医药费,我都会出的。” 然后我冲了上去,不到两分钟,就把这帮野小子统统打倒在地,呻吟不已,不过我下手有分寸,最多痛上一阵子,筋骨倒是没有伤着。 打了一架,心情居然舒畅无比,果真是发泄的好法子。我正要转身离开,忽然想到一点,立即回来,从口袋里面掏出七八张大团结,扔在地上,问道:“要钱吗?” 那几个流氓吃惊不已,明明已经将他们打倒了,怎么还回来给钱?我说道:“我要你们做一件事情,去帮我打听一个人的下落,打听到的话,除了地上的钱,我再给你们一百块!” 一百块的话,相当于当时一个中等收入的职工两个月的工资了,是一笔相当大的横财。那几个人大喜,连忙爬起来,大哥大哥叫个不停。我得意洋洋,就把王玟琳大致样貌说了一下,以王玟琳那矮小的个子和一口南方普通话,扎堆在一群北方人里面相当惹眼,恐怕立即会被找到。 我先赶去多伦县班车的驻地,其实就是一个简陋的广场,铺了一层煤渣,地上野草都长满了。稍微打听一下才知道,最近一班开出的车子,是在三天前,那么王玟琳恐怕还留在这里了。 果然,过了不久那帮流氓们就回来告诉我好消息,王玟琳因为没有班车,只好住在了附近的一个招待所里面。我大喜,随手丢出十张大团结,那些流氓欢呼雀跃,伤痛顿时忘了,临走前拍拍胸脯不忘表示,要是大哥有啥子事情,找他们即可。 我想了一下,一身时髦衣服太扎眼了,就和他们其中一个身材差不多的换了一下,至于墨镜是留下了,好遮挡脸面,此刻我真不知道用什么面目去见王玟琳。 那招待所叫“车站招待所”,就是一栋两层楼,外面连水泥也没有敷上,露出了暗红的砖块,看年份,也有几十年了。我走进去一看,里面相当简陋,前台的招待所服务大姐,对我爱理不理,国营单位的人都是这样一幅德行,我也见怪不怪。 我提出要住宿,便拿出一张伪造的工作证,其时国家已经开始发行身份证了,但是像我这种盲流哪有,工作证倒是通用的,这张伪造的就证明我是首钢的一名工人,前来这里出差。服务大姐草草瞄了几眼,就翻开登记簿,我忽然瞥见王玟琳的名字在二零五房间,于是就问:“大姐,能让我住二零三吗?” 与此同时,我把一张五块钱悄悄地塞过去,那大姐原本要发作,给你住宿还挑三拣四,但是一见这五块钱,顿时眼珠发亮,四下里瞅了一遍,见无人,飞快地收到怀里,终于露出笑脸对我说道:“好好,绝对没有问题。这位工人兄弟,有什么需要就告诉我一声好了。” 我拿了钥匙,上了楼梯,贼头贼脑地先探视一遍走廊,看到没有王玟琳的身影,这才赶快跑到二零三房间,开了门进去。里面和想得一样,相当简陋,一张破床,一床被子,脏兮兮的,旁边是一张破椅子和一张写字台。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反正是来找女人的,就将一下无所谓的。坐了一会儿,突然想了解一下王玟琳现在在干嘛。于是大着胆子站起来,靠墙壁四下里寻找裂缝,哪知这破招待所墙壁质量不赖,连个洞也没有,我只得从抽屉里面找出一只搪瓷杯子,倒扣在墙上倾听,里面没有什么动静。 我沮丧地又坐在床上,熬到中午时分,才听到王玟琳的房价咔嚓一声,打开了门,走了出去。我等脚步稍远,也急忙打开房门,探出脑袋凝视着女人的背影,她消瘦了很多,一身白色的工作服显得越发宽大,很快消失在了楼梯下。 我正要缩回脑袋,忽然发觉一股不怀好意的视线,凝视过去,却是王玟琳隔壁的二零七房间,同样有一个男人探出了脑袋,却正凝视着我。我一惊,立即缩回脑袋,心头狂跳,暗想那人,面目冷峻,那气质,绝对是混江湖的,而且看情况,似乎也在监视王玟琳。 我暗暗奇怪,王玟琳这娘们,什么时候又惹上麻烦了,怎么到处有江湖人找她? 没关系,到时候去会会就好了。 我肚子也饿了,但是不能立即下去吃饭,一直等王玟琳回来,我这才起身,但是不走正门,而是打开房间的窗户,往下一看,楼层不高,下去很方便,见四下里无人,就从窗户爬到一楼,随便找了个铺子吃了一顿当地的特产小吃烤洋尾,滋味倒是不错,只是想着王玟琳,吃着没心思。 回去的时候想想反正没事,不如弄点东西消遣一下,我顺便去了一趟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描写当地的书籍,兜回来慢慢看。回去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还是走正路,前台服务大姐显然吃惊不小,不知大我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向她颔首笑笑,又上了楼。 一进房间,我就发觉被人动过了,当下冷笑一声,恐怕就是那张江湖脸做的。不过我把随身的东西都带在身上,没有叫他能够找到的。 我一边翻书一边熬时间,到了傍晚,王玟琳照样下去吃饭,然后打了一壶热水回来。我倒扣着杯子听到里面唏哩哗啦擦洗身子的声音,暗自遐想王玟琳那柔软白皙的胴体,当真浑身燥热得不得了,啐了一口:“这女人,存心勾引我。” 我也懒得爬窗户了,大刺刺地走出房间,跑去吃了一顿,回来的时候随身擦过一个老家伙,一身黑色的衣服,三样胡子,带着帽子。老家伙见多了,我也不稀奇,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我好奇地回头看了他几样,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王玟琳很早就睡觉了,隔壁的隔壁却一直没有动静,约莫十点多的时候,我听到轻微的几声敲门,门打开了,很快又关上,之后一直没有动静。他们有两个人? 我暗自寻思,两个人我还可以对付的,先去探一下他们的情况,省得到时候王玟琳又出问题。 我把枕头套扯下来,缠在手上,又从窗帘布里拉出一根钢丝,然后悄悄地打开窗户,从窗台那边爬过去。我先跳到王玟琳那边的窗台,往里面窥视了一眼,女人躺在床上,蜷成一团,已经睡熟了。 我叹了一口气,从这边跳到二零七房间的窗台上,悄悄窥视,里面就一个人睡在床上,没有第二个,奇怪! 我用钢丝伸进窗户的隙缝,手脚麻利地拔出了插销,无声无息地打开窗户,闯了进去,一下子跳到那家伙的窗前,掐住这厮的脖子,这是江湖上制住别人的最好办法之一。 不对,怎么湿淋淋的?空气中也弥漫着不安的气氛。 血腥味! 我蓦然察觉,这个家伙,已经被抹脖子了。 说时迟那时快,从旁边的黑暗角落里面,迅速冲出一个黑影,向我挥过来。我伸手阻挡,唰地缠在手掌上的枕头套被割破。 然后我迅速后退,退到窗户边,那家伙又扑上来,但是我已经有准备了,一下子抓住他的胳膊,反手挥拳。这人手脚反应很快,避开我的攻击,近身与我缠斗,格斗中,我似乎抓住了什么,一扯拿了下来。他显然吃了一惊,不想与我对峙,退回去打开房门,一下子逃走了。 我惊得浑身是汗,到底怎么回事? 我立即打开电灯,定睛一看,手中拿着的一缕胡子,电光闪烁,立即明白是之前碰到的那个老家伙,以其身手,不知道是什么人伪装的。 我迅速看了被杀的那个家伙,他愕然瞪大眼睛,脖子下面被捅了一个洞,鲜血淋漓。恐怕他是被人敲门,诈开了门,刚刚开了个口子,就立即被人一刀捅死了。 我飞快地搜罗一番,看到这人的火车票,始发站是湖南长沙,莫非他是湖南那边吴哲派来的? 忽然旁边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猛然砸门,叫道:“开开门,里面怎么回事?有人听到在打架。” 该死,出命案了,尽管不是我杀的,但是少不得脱层皮,我立即跳出窗户,如猿猴一般地回去,赶紧把沾血的枕头套丢掉。 不刻,我就听到隔壁的隔壁一阵尖叫,今夜注定是个不眠夜。我得抓紧时间逃走,单不说那伪造的工作证是假的,公安恐怕一眼就看出,此外窗台上的脚印之类,也会把公安引过来,先走为妙。 我跳下窗台,找到那帮本地流氓,询问有什么办法今夜就去多伦县,那帮流氓沉思了一下,找了一个邮局的邮车,我出了一笔钱,连夜就帮我送到多伦县。车上闲来无事,我静下心来暗自思虑,吴哲派手下来监视王玟琳倒是还能想得通,恐怕他身上的幽浮游灵也发作了,为了治好这个,必定会来找王玟琳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不明说,却暗地里监视着。至于另外一个神秘的杀手又是什么人,简直诡异之极,为何杀了吴哲的手下,难道是吴哲在**上的对头吗? 一时之间我也想不透,不知不觉当中,就迷迷糊糊睡熟了,天亮以后,司机把我摇醒,原来已经到了多伦县。 我拍拍司机的肩膀,塞了一把钱给他,算是酬金,然后下了车,极目远眺,天高云蓝,往南入眼却是层层叠叠的山峦。 在锡林郭勒盟的时候,我闲极无聊看书,了解了一些当地的情况,多伦县县名源于蒙古语“多伦诺尔”,意为“七个湖”,因为这里曾有七水泊而得名,不过现在多半已干涸了。 司机把我载到了多伦县政府驻地所在的多伦淖尔镇,和大部分北方草原的县城类似,疆域广大,但是由于经济不够发达,人口稀少,约莫只有两三万人,还不及南方稍微大一点的村居,因此显得比较萧条。 我入了县城,先找到一家招待所安置下来,坐等王玟琳自投罗网便是了。即使锡林郭勒盟那边发生的命案,我也丝毫不担心,以我对于公安的了解,由于受到人员和交通条件的限制,等他们查到多伦县的时候,说不定我拐了王玟琳,连娃娃都生下来了。 我心思里对王玟琳打着歪主意,但是脸皮上却根本不敢去直接见她。好在天下流氓是一家,我去了汽车站几个地方,遇到几个地痞,先展示了一下手腕,将他们打得服服帖帖,露了大棒,然后又撒了几把钞票,亮出了胡萝卜,当即就收服了这帮流氓地痞。纵然不能随性所欲地操控,至少盯住一个人已经是轻而易举的了。 不过王玟琳却直到两天后才赶到了多伦县,面带疲惫之色,恐怕下榻招待所的命案,也牵扯到了她,须得好一番折腾。这女人看似小小的,精力过人,匆匆而来,一点也不做停歇,随即进了县府大门。那帮小流氓没法子进去了,就直接找到了我。我估摸着,王玟琳恐怕是要联系县政府,想办法去什么地方吧。一般大学里面下去考古,都会需要当地政府的协助。王玟琳在北京的话只是一个不值钱的穷教书的,来到这里以后,京字头的b大教授招牌,可是相当吓人的啊! 可惜多伦县毕竟是一个穷乡下,县长大人下乡视察,也得从锡林郭勒盟里借来汽车,不然的话只能骑马。我看到王玟琳失望地从县政府里走出来,把行李带往招待所,暂且住下了。 我暗地里琢磨着,光是这样空等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我干脆推一把,想办法帮王玟琳去她想要去的地方。汽车在多伦县这边难搞,但是马匹甚是方便,草原上蒙古马多之如牛毛。我便雇了一个人、几匹马和一辆马车,寻思如何接触王玟琳。我不会骑马,估计王玟琳也不擅长,索性用马车方便。 二十一、草原遇险 哪知这女人的动作比我想得还要快,居然找到了一帮来县城卖农产品的农民,搭上他们的马车过去了。等监视王玟琳的小流氓告诉我的时候,王玟琳已经走出去快半天了,我问讯大惊失色。要知道,多伦县地域广大,一个镇子比南方一个县城还大,加上人口稀少,丢了王玟琳的行踪,再追上可就难了。 我慌忙叫车夫带我出发,听那帮小流氓描述,王玟琳似乎是坐马车朝西北方向走的。我催促车夫快快赶上去,车夫对我说道:“东家,听你的口气,似乎在追什么人吧。是不是自家的婆娘吵架跑了?” 我面露尴尬之色,那车夫约莫四十来岁,满面饱经风霜,人生阅历多了,哈哈大笑说道:“女人就是这样,三天不打,上梁揭瓦。不过东家不用担心追不上,别看草原上一望无际,但是实际上还是有固定的路线的,须得沿着河流、海子前进,不然牲口的饮水解决不了。再说县城西北方向,过了草地还得翻越一座山。你看天色,走不了多久就晚上了,我估计他们肯定会在山下过夜,天明了再爬山。” 我拍拍车夫的肩膀说道:“老师傅对这里熟悉,我就听你的。”我思虑了一下,突然想到王玟琳为什么要去多伦县的西北部呢?于是又问车夫:“对了,师傅,那便是什么地方?” 车夫想了一下说道:“西北那边?就一片黄土和草原,也没啥玩意儿。不过听说几十年前的时候,有考古队来过,挖出了什么大元朝的上都遗址,一直圈着,不让人进去放牧种田。” 我心底一沉,果然王玟琳是找到了什么蛛丝马迹的线索。我记得王玟琳在日本鬼子的秘密基地里面就说过,坟墓里面的老僵尸是什么元朝的大将,一路路线索追踪下来,居然追到了这个荒山野岭。我暗自奇怪,建立国都,好歹是名城大邑,为什么元朝的皇帝选择了这个旮旯角落里面呢? 思考了半天,也理不出一个头绪来,谁叫我读书太少,脑子里面存货有限,还是等我追上王玟琳,直接问她吧。 车夫赶着马车,数匹马不停地轮换,片刻不停地追赶。多伦县纬度较高,夏季日照极长,一直追到晚上七点多,等天完全暗下来,这才停下来歇息。一方面是体恤畜力,另外一方面却是天黑以后,没有充分照明工具的草原一片漆黑,别说牲口,就连人也看不清,根本无法走路。 车夫是个老把手了,便将马下了车架,放在一旁吃草。而我们则由他点燃了一堆篝火,烤着馒头片填肚子。胡乱吃了一顿,就仰八叉地躺在草地上凝望天空,今夜无月,繁星点点,居然能够看到银河,在北京那种冒烟囱的大城市里面,能够看到北斗七星就不错了,哪里及内蒙古大草原,让我第一次古人所说的天穹意境。 倏然车夫站了起来,对我说道:“把火灭了。” 我一愣,难道是狼来了,早听说草原上狼群多,但是有狼来了应该点火吓唬狼啊?我依着车夫的话,几脚下去匆匆灭了火,然后看到车夫站到了马车上,眺望前方。我顺着他的眼光望过去,在天际尽头,隐隐约约望到一个火点。 车夫从马车上下来说道:“那边的人出事了。” 我一惊,问道:“怎么回事?” 车夫说道:“从这里到天际那边,少说也有二十里地,我们居然还能够看到火堆,可见火势相当之大,草原上没有人会把烧烧得这么厉害,除非是发生了什么情况!而且,看方向,就是东家你追的婆娘那边。” 我闻讯脸色大变,顿时喝道:“那么我们马上过去,救人要紧。” 车夫犹豫了一下,说道:“天黑赶车,实在太危险了,一旦车辕或者马蹄折断,就废了。” 我摆摆手说道:“钱你不用担心,我雇得起你的马,也就买得下你的马,出个价钱吧。” 草原汉子还是相当质朴了,见我以为他贪小便宜,脸皮子立时红了起来,当即喝道:“也罢,救人要紧,赶车虽然不方便,但是骑马可以吗?你会骑马吗?” 我摇摇头,要是会骑马,还会雇人赶车吗? 车夫说道:“骑马很简单,就是坐在马背上,注意保持平衡,顺着马跑步的节奏就好了,和骑自行车一样简单。” 说完,他解开一匹马的缰绳,递到我手里,催促我上马。我问道:“你不去吗?” 车夫笑笑说道:“你先赶过去,我后面赶来。” 这厮怕被人说小气,但是毕竟还怕死啊。 我也懒得理会,摸摸马背,因为这是赶车的马,所以没有马鞍和马镫,我按着马背一跃而上,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催促了一下马儿。那马匹立即跑起来,震得我差点摔下来,果然马不是这么好骑的。我牵着马往火点那边跑,虽说晚上比较暗,但是目标明确,不至于迷路。只是我的马术实在糟糕,骑到最后,居然是抱着马脖子趴在马背上了,由此马匹被我累得大汗淋漓,还差一里地的时候就翻倒在地,动弹不得。 差点被摔死,幸好草地柔软,我怎么拉马都不肯起来,无奈之下,望望火堆,反正路程不远了,索性自己跑过去吧,一里地还难不倒我。 我丢下马,快步匀速往前,越近就看得越清楚,熊熊燃烧的大火,竟然是一架马车!上面堆满了易燃的货物,火势极大。 马车旁边躺着一匹死马,近火势,半个身子被烤焦了,散发一股烤肉香,只是在这种气氛下,却觉得一股异样。我凑近马匹,发现这匹马是被人用猎枪击中了头部,当即毙命的。草原上狼多,不少牧民都持枪护身,但是难免也有一些作奸犯科之徒,借机拦路抢劫,莫非他们就是遇到了这些劫匪? 我心惊不已,四下里环视,空无一人,连具尸体都没有看到。马车旁边有一个火塘,散落着一些馒头等食物,显示他们相当匆忙,是受到突然袭击的。其中中间有一个梅林午餐肉罐头,随意地丢在一旁。这不可能是当地牧民、农民所有,唯一可能就是来自北京的王玟琳带来的。 但愿王玟琳平安无事。我叹了一口气,说起来这娘们怎么如此倒霉,从日本鬼子的秘密基地开始,就被人绑架,混到了现在,居然还会被土匪打劫,遭邪了。 我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始搜索踪迹,对于追踪,这是我的拿手好戏,否则怎么能够追上王玟琳呢?特别是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追踪更加容易。我借着火团的光芒,低头仔细搜索痕迹,发现有有一片草地上被践踏的特别严重,是多个人从这里逃过去留下的。接下来没走几步,我就上了一个坡度不是很大的山坡,看到一只行李箱扔在地上,箱子裂开了,一些花花绿绿的女人玩意儿露出来,丢在地上,看情形,似乎有人翻腾过。 我上前重新翻看,箱子里面除了一些衣物,还放了少许财物,五块、十块的有十多张,甚至还有一张少见的百元四巨头。钞票被随意地丢在一边,劫匪根本不在乎,也就是说,他的目的并不是劫财,那么是怎么回事? 我忽然想到在锡林郭勒盟遇到的那个神秘杀手老头,感觉事情越发诡异,王玟琳身上到底有秘密,以至于引得杀手不断追击呢? 我继续跟踪上去,沿途看到不少被丢弃的东西,除了王玟琳的一些行李以外,也有不少牧民、农民的东西,匆忙中有几个把自己的鞋子都搞丢了。 往上坡度开始略陡,原本是一片平坦的草地,也变成了颗粒状的石头,片刻就见到山上怪石嶙峋,竟然堵住了去路。这一路走来,我发现了不少被追击者的遗物,却没有看到追击他们的敌人,心里不免隐隐觉得颇为怪异,正思量间,忽然看到不远处的石头上,挂着一件坎肩,于是就走上前去。 说时迟那时快,猛然之间旁边的石头狭缝里,火光闪烁,随之一声巨响以后,我身边石头上崩出火光,乱石飞溅。 该死,我中计了!不知不觉间就被引入了绝地。这个地方,前面是怪石,挡住了我的去路,而后面则是一览无余的平地,我站在这边,根本是活靶。 我慌忙爬下,好在对手只是用猎枪,打一枪就要装子弹,我这才有空闲躲开。哪知对手手脚也快,没几秒就装好了子弹,又是一阵乱打。猎枪使用的是散弹,威力不大,覆盖面极大,幸亏在黑暗之中,视线不佳,没有打中我。绕是如此,我也动弹不得,忍不住叫道:“别打了,有种我们一对一打一场。” 那边的猎枪戛然停止,然后一个女声颤颤地问道:“是你吗?恒淮?” 我一震,是王玟琳。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说道:“是我。” 怪石后面爬起了一个女人的身影,马上就有人把她拉住,低声喝道:“当心,怕是坏人。” 王玟琳笑道:“不用担心,他是,他是我那口子。” 我呆了一下,虽说对王玟琳心怀歹意,但是实在没脸子这样说,想不到王玟琳胆子比我大,居然当众承认。她向我招招手说道:“呆子,还愣着干嘛?赶快过来。” 我手忙脚乱地过去,窜到怪石上,翻了过去,怪石后面除了王玟琳,还有几位农民模样的人,男的女的都有,有几个拿着猎枪,其中一个警惕地守在怪石缝隙处,向外眺望。 王玟琳走过来,摸摸我的面颊,激动地说道:“我是不是在做梦,你居然来到了这里。我以为你走了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抓住王玟琳的这只小手,说道:“这不是来了吗?” 旁边一位拿着猎枪的大叔眉头皱皱,喝道:“好了,你们两口子少卿卿我我了,先对付敌人再说。” 我沉静下来,询问王玟琳:“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袭击你们?我跟在你们后面,距离大概几十里地,看到你们这边烧起了大火,怕出什么事情,我就骑马赶过来。” 王玟琳沉声说道:“我也不知道,是一个黑衣人,乘着夜里偷袭我们。他骑着一匹马,突然跑过来打枪。” 这个黑衣人的目标是王玟琳,未免过于托大,竟然骑在马背上持枪开火,运动射击,这是大忌,别看电影上那些高手跑着也能击中敌人,但是实际上如果在运动中开火的话,超过五米以上误差就极大了。人跑着就难打中了,更何况骑在马背上。而且他视周围那些农牧民为无物,但是他不免小看了这些人,由于内蒙古草原上野兽众多,不少人都拿有猎枪防身,多年狩猎下来,经验丰富之极。第一枪没有打中王玟琳,还来不及打第二枪,就马上被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随手抄起猎枪,迅速开火逼退。 他们人数极多,猎枪不下五只,而黑衣人只有单枪匹马,居然被老猎手们轮流射击掩护,毫发无伤地撤退。临走之际,这些老猎手们一把手点燃了拉货的马车,火光冲天,这是草原上独特的求救方式,只要方圆几十里地看到火光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前来援助。 他们且战且退,故意在地上丢下一些遗物,试图把黑衣人引进圈套中去。这圈套没有把黑衣人引进,倒是差点灭了老子。 我听完了王玟琳的叙说,就把自己的经历也简略地谈了一下,只是周围不相干的人在,个人隐私方面的自然避而不谈,只说到我跟在他们后面,看到火堆以后赶过来为止。 那大叔皱着眉头问道:“你难道没有看到任何其他人?” “没有,别说人,就是马也没有看到过一匹。” 黑衣人是骑马过来的,连马都不见,有可能是这人离开了,也有可能埋伏在黑暗当中,伺机带我们露出破绽,就前来追杀。 那大叔攻防经验丰富之极,便说道:“眼下这里最为安全,攻防合一,敌人是没法子打进来的。黑暗是我们目前最大的困难,我们不知道敌人藏身何处,等到天亮以后,敌人就难以隐匿,到时候我们就杀出去,干掉他!” 二十二、古司天监 其他人都是以大叔为主心骨,我也没有必要争执,坐等天亮即可。大叔将一起来的人分成了几批,一批批地放哨。至于我和王玟琳,则没有分派任何任务,估计他认为我们是客人,抑或认为我们对于狩猎一窍不通。没有必要放哨。 长夜漫漫,我和王玟琳有许多话要倾诉,可是周围电灯泡实在太多,我们只得干瞪着眼。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奔波了大半夜,劳累之极,渐渐地睡熟了,直到王玟琳推推我,低声叫道:“醒醒,天亮了。” 我睁开眼睛,天果真亮了,看看手表,其实才五点多。内蒙古草原纬度较高,夏季昼长夜短,日出很早。 我居然睡在王玟琳怀里,她早醒了,我摸摸脑袋,爬了起来,看到那位大叔满面严肃,趴在怪石上仔细地张望,过了一会儿拍下来,松了一口气说道:“安全了,敌人没有呆下去,已经跑了。” 恐怕他是见我们严阵以待,不得不撤退。 当下大家从怪石上面爬过去,走下山坡,我和王玟琳一边走一边收拾她的行李,返回昨天的营地,除了一匹死马和烧焦的马车架子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 大叔暗叫晦气,让大家收拾收拾丢下的东西,我则顺便搜索一下周边,看看敌人有没有留下值得分析的线索。根据王玟琳的指点,我走到了昨天黑衣人突然现身开火的地方,在草地上仔细找找,找到了几个弹壳。 我眯着眼凝视这几个弹壳,感到非常奇怪,我好歹当过兵,拿过枪,各式子弹都见识过,但是这种弹壳非常罕见,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型号。从弹壳长短看,应该是一种步枪子弹,但是我国以及周边国家,从来没有这种口径的子弹。既然不是苏式系列武器,那么剩下就是美式系列武器了。可是我在南方轮换的时候,见识过美式武器,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口径的。怪了。 我正在眯着眼睛思虑,远处有人叫道:“有死人!有死人!” 我一惊,赶过去,众人已经围了起来,不远处的草丛里趴着一具尸体,翻过来以后,居然是那位车夫。难怪一晚上没有他的消息,我以为他是胆小,跑了,原来是死在了这里。 我叹气道:“是我雇来的车夫,当时看到火堆,我先赶来,他跟在后面,想不到被人害了。” 车夫是被人在脖子上抹了一刀,下巴和胸口满是血,已经凝固成黑色了。 其中一位农牧民说道:“我认识他,他是在车站那边赶车的。唉,命真差!” 大家商议了一下,打算把他送到村子里面下葬。大家找回了昨天遗落的马匹,把尸体和行李搁在马背上,人则是步行,因为路已经不远了。 翻过昨天躲避的那座小山,沿着一条石子路走了半天,约莫七八里地,就到了王玟琳要来的元上都遗址附近。这里有田有草原,大多是农牧结合,村子里面的人既种田又放牧。村子的规模倒是不大,只有两百多户,七八百人,那带头的大叔,将我们安排到他小儿子的房子里面。我过意不去,拿出一百块钱要酬谢大叔,分给一路来的人,要不是他们,王玟琳和我就惨了。哪知大叔滴水不进,推辞到最后,似乎有点恼火了,我这才收敛下来。 我暗自奇怪,询问王玟琳怎么搭上大叔这般人的。王玟琳说道:“很简单啊,我说我是北京来的大学教授,想来考察遗址。大叔问我能不能帮他们订一下小孩读书用的教材,我说可以,回去以后寄过来。大叔很高兴,就带着我来了,一路上拼死保护,幸亏遇到他们。” 原来如此,再苦再穷,不能让下一代没书读。听说村里有个小学,代课老师就是大叔的二儿子,靠着村里人的支持,小学还能维持,就是教材未免太老了。 来到村子的里的时候,差不多是中午时分,吃过午饭,下午休息了半天,王玟琳没有立即奔赴上都遗址,想必她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反正近在咫尺了,也不急于一时。王玟琳说我们是两口子,想当然地就被安排住在一起。其实看到王玟琳我的眼睛就绿了,没有碰过女人还好,碰过女人了又好几个月没有吃上,饿得慌。王玟琳自然晓得我的龌龊心思,捏捏我的胳膊低声说道:“大白天的,少发骚。晚上在陪你。” “嘿嘿,真是我的乖老婆。” 王玟琳白了我一眼说道:“谁是你乖老婆,说起来,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为什么跑了,气得我生了一场大病。算你还有良心,自知罪孽深重,过来找我忏悔了。” 一个多月静下来,仔细回想一下,我摸清楚了王玟琳的脾气,急忙发誓赌咒:“以后我只听你的话,要是不听,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王玟琳说道:“少放屁了。唉……其实回想一下,我也有不对,把你看得太小了,未免有些瞧不起你。你毕竟是男人,哪有男人能够忍受呢?我是上海人,看多了那种唯唯诺诺的上海男人。还好你有男子气概,日后我有事情,也绝不闷在心头,定会找你商量。” 我问道:“说起来我很好奇,你到底研究到了什么呢?” 王玟琳定定神,说道:“我要找的是,阿都剌所监造的回回司天台。” “回回司天台,是什么东西。阿都剌又是什么人?” 王玟琳知道我不学无术,并没有惊讶,耐心地解释起来。 原来,王玟琳自从身上浮现出幽浮游灵的痕迹以后,没有惊慌失措,而是沉静下来,耐心地开始研究起了从日本鬼子秘密基地里面带出来的那本黑色笔记本来。王玟琳经过一看仔细查阅,连边角都没有放过,却失望地发现,里面的记载的内容多半是如何利用幽浮游灵制造可怕的杀人武器,则没有多少涉及如何控制的手法。 难道再次采用次声波驱除幽浮游灵?王玟琳请教了同校的一位声波方面的专家,后者表示,次声波对于人体的危害实在太大,贸然使用的话,后果难以想象。 正当王玟琳的研究工作陷入停顿状态的时候,有一次她无意中翻开了扉页,忽然看到了“冈村宁次赠之类”的字样,顿时联想到,西久迩宫春彦只不过是秘密基地的负责人而已,在他上面,会不会有更高层次的全局掌控者呢? 她连夜翻阅了学校图书馆的资料,发现在秘密基地建造后不久,曾经有一支秘密的日本特种小分队被派往了内蒙古大草原,参加这只小分队的成员,并非战斗人员,也非间谍,而是以历史、语言、医学、物理等方面的社会、自然科学人士为主。这使得王玟琳意识到,除了埋葬在秘密基地里面的幽浮游灵以外,会不会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幽浮游灵呢? 关键就在这支秘密小分队前去的方向上,可是既然是秘密小分队,所执行的任务自然无人知晓。但是王玟琳却另辟蹊径,她从西久迩宫春彦的角度重新推测,先是发现了秘密基地里面的幽浮游灵,然后日本人才决定派遣秘密小分队进行调查,那么关键就在埋葬幽浮游灵的那座坟墓里面。 尽管坟墓里面的殉葬品,迄今为止已经消失殆尽,但是这并难不倒考古方面的行家王玟琳,其实那座坟墓本身的存在就是最大的一个线索。这种类似玛雅人金字塔的坟墓,无论是传统的汉人还是蒙古人,都不存在。王玟琳将坟墓的大致构造和一些资料,详细地记录下来,复制了几十份,寄给国内一些学者,过不了多久,就有一位姓杨的学者回信,表示他认识这种坟墓的结构。 杨姓学者在信中详细地解说,这种类型的坟墓,存在于中亚、西亚地区的一些民族。古时波斯拜火教的圣火坛既是如何形状,后来阿拉伯人征服了波斯,拜火教由此灭亡,但是这种圣火坛却流传了下来,只不过使用功能转变了而已。拜火教崇拜火焰,圣火坛本来就具有观察日月天象的作用,到了阿拉伯人统治时期,则完全转变为观察天象的天文台,按照中国的传统说法,既是司天台。 后来蒙古人在扩张战争中,征服了西域的广大区域,当地居民被纳入了统治旗下,统称色目人,地位仅次于蒙古人,高于汉人和南人。元朝重用色目人,入居中原的色目人,多高官厚禄,钜贾大贾。其中回回因为精通算术,则多从事理财、司天。其时回回人天文技术天下无双,乃至明初仍任用回回掌管司天监,阿都剌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阿都剌汉名为王宝春,父亲是泉州汉人商贾,母亲才是回回,后来父母因为暴民叛乱而被殃及池鱼,卷入而死,侥幸逃过一劫的阿都剌被他的舅舅迭里月实收养。迭里月实无子无女,因此将阿都剌视如己出,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商贾,常年漂泊海外,为了方便照顾,于是将阿都剌带在身边。阿都剌小小年纪便游历了大半个世界,满二十岁的时候,在埃及开罗的爱资哈尔大学就读,学习阿拉伯世界先进的天文、建筑技术。 等阿都剌满二十五岁的时候,由于他的资助人舅舅迭里月实病故,他不得不自谋生路,便沿着丝绸之路回到祖国,凭借出色的天文知识,当上了元朝的司天监。 但是阿都剌的后半生却完全成为了一个谜团,在史书中言之不详,只道他一直从事司天监的工作,但是隐隐约约地可以察觉,阿都剌似乎在为皇室从事某种秘密的工作。忽必烈时代结束以后,就再也没有阿都剌的消息了,但是他建造的几座司天台却一直保存了下来。 王玟琳一看阿都剌设计监造的司天台,就知道找的不是别人,正是阿都剌,无论结构还是风格,如出一辙,至于为什么司天台变成了坟墓,却无人所知了。 杨姓学者建议,元朝上都留有司天台遗址,如果她兴趣的话,不妨可以去考察一番,所以王玟琳就急匆匆地赶到了内蒙古的多伦县,也就是蒙元上都的遗址所在地。 原来如此,这就是王玟琳要来多伦县的缘故了,我说道:“你是想既然那个神秘基地的坟墓能够埋葬老僵尸,把幽浮游灵封印数百年,说不定里面有克制幽浮游灵的特异效果,所以希望能够从阿都剌设计的其他类似建筑当中,获取一点资料。但是你可曾想过,司天台不比坟墓,那是完全露天的,几百年下来,没有人维护,恐怕老早就化作了一堆废墟。” 王玟琳叹道:“我何尝没有想过,只是眼下这番情况了,只能把死马当作活马医了,能解决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 晚上村里头面人物请客吃饭不提,入夜我和王玟琳一起入了房间。这村子相当落后,甚至不通电,就用一盏油照明。昏暗的灯光下,王玟琳听我嘿嘿奸笑,知道我要干什么,满面通红,低着头小声说道:“把油灯吹灭了。” 我拦腰抱住王玟琳,扔到炕上,笑道:“不吹,我就喜欢看着你。” “讨厌鬼。” 两人干渴了一个多月,这次重逢,激情无比。王玟琳好像烧熟的奶酪一样,融化在我怀里,低低地呻吟:“抱紧我,不要离开。” 第二天起床,我眼眶都黑了,腰酸背痛,两条腿只打颤,站都站不稳。村里的男女无论谁见到我都抿嘴偷笑,好在我脸皮厚,熟视无睹,倒是那大叔瞅了我一眼,拍拍我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小伙子,悠着点,以后日子还长。女人啊,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有你受的。” 别看王玟琳长着一张娃娃脸,实际年龄却比我大将近十岁,这么一推算,果然三十如狼,差点吸干了老子。我琢磨着日后要对付这女人,须得大补一番,听说内蒙古这边有什么补药,回去的时候记得带几包。 二十三、上都遗址 倒是王玟琳,容光焕发,女人就是这样,给了她爱的滋润,就变得格外美丽。她好像刚刚嫁人的小媳妇一样,满面羞涩,无论是看到我,还是看到其他人,都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吃罢早饭,大叔便带着我们前往上都遗址。本来我和王玟琳不想打搅大叔,打算自己过去,大叔说我们两人人生地不熟,说什么也要把我们送过去,反正路也不是很远。我马术忒滥,王玟琳根本不会骑马,大叔就索性牵了两匹马,拉上一辆大车,悠悠地在我们过去。考虑到路途不是很远,一个半天就能够来回,所以我们带的东西不是很多,王玟琳大半的行李都留在村子里面,随身只带了一些测绘工具。 上都遗址离村子不是很远,大概只有二十里路,沿途都是一片草场,路况极好。过了双山水库,就很快到了了元朝的上都遗址。 据王玟琳介绍说,元朝上都遗址位于现在的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五一牧场境内、滦河上游的闪电河北岸。其始建于元朝宪宗六年(西元一二五六年),是皇帝避暑之地,元朝灭亡以后,明朝将其改为“开平府”,但是不久就废府改卫,到宣德五年(西元一四三零年)终于废弃不用。从建立到废弃,中间相隔近一百五十年,之后的数百年间,一直缺乏维护,偌大的上都终于完全化作了一片废墟,直到五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时候,才有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和内蒙古大学先后对其进行了考古调查。 上都遗址规模极大,周长有二十里地,东西南北各长四里地,里面宫廷楼阁无数,废弃以后,蒙古语称此城为“兆奈曼苏默”,是一百零八座庙的意思,就是依据城址中建筑众多讹传而成的。望着这么一大堆废墟,总有事实沧桑的感觉。 上都遗址周围都被铁丝网圈了起来,防止牧民的牲口冒冒失失闯进来,破坏了遗址。有关部门还在当地雇了几个牧民,看管遗址。目前国内盗墓成风,稍微大一点的墓都难逃劫难,好在这股邪风还没有刮到宫殿这里来,整个上都遗址保存依旧完好,没有受到破坏。 我们找到了看管遗址的牧民,王玟琳给他们看了工作证和介绍信,进入遗址里面,牧民指着遗址北面介绍说那就是司天台遗址,王玟琳和我不免一喜。 但是凑近一看,不免叫人大失所望,时间破坏了一切,古时候东西长百米、南北宽五十多米、高十二米的回回司天台,如今只剩下了一个土包,与城墙的废墟连在一起。司天台由东、中、西三部分组成,呈凹字形,名为承应阙,又称为紫极三台。 王玟琳本来信心满满,自以为纵然不能一窥回回司天台的全面,亦可找到少许蛛丝马迹,哪知眼前的这个回回司天台,别说蛛丝马迹,连根毛也看不出了。王玟琳垂头丧气,我安慰道:“别灰心,我们还可以找其他资料看看,说不定能够发现其他阿都剌的建筑遗址。” 王玟琳苦笑一声:“哪有那么容易,找到这个司天台,我费了我极大的心思。阿都剌在中国的历史本来就记载极少,哪里再去找呢?” 一直沉默不语在帮我们赶车的大叔忽然说道:“阿都剌,这个名字我哪里听过。” 王玟琳只当大叔是土著,故老相传,总能够听说一些有关元朝上都遗址的传闻轶事,我倒是颇有兴趣地问道:“大叔是哪里听来的?” 大叔皱着眉头说道:“这个我还得仔细想想,记得以前听谁说过,就是一时记不起来。” 既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索性回去得了,大叔便赶着车回村子里去,到了晚上,头面人物又请吃饭,我闲极无聊,就把王玟琳随身带着的一个日本三洋收音机,放放音乐,大叔笑道:“这货不错,哪里出的?” 我说道:“小日本的三洋,我婆娘有海外关系,叫人从日本拖来的。” “小日本。”大叔喃喃自语,猛然一拍大腿,叫道:“我终于记起来了,这个阿都剌的名字,我以前从日本鬼子哪里听说过。” 我和王玟琳俱是一惊,失声问道:“什么,日本鬼子?” 我和王玟琳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建造神秘基地的日本鬼子,资料上记载,曾经有一队日本鬼子被秘密派遣,但是何去何从,一直是个谜团,莫非他们来过这里? “对,就是日本鬼子!”大叔肯定地确认,“只是这帮日本鬼子,是少见的好鬼子。他们大约有三四十号人,来到这里以后,不杀不抢,反而让他们当中的医生,给我们村里的病人治病,然后又出钱雇我们帮他们搬运东西。当年我虽然是个半大的小子,但是骑术精湛,为了赚几块大洋,所以我也加入到进去。” 日本鬼子居然不杀不抢,邪门了,我琢磨着如果真是那只小分队,那些鬼子的文化素质较高,晓得用硬手段难以得逞,就用软的来骗牧民们。 大叔继续说下去:“虽说鬼子的话我不懂,但是路上反反复复听他们讲‘阿都剌’这个名字,我就记住了,因此当你们说那个阿都剌的时候,我就觉得耳熟。”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叔,那些鬼子去哪里了?” 大叔说道:“鬼子们让我们把他们待到古拦洪坝遗址,后来沿着闪电河往南走,之后我就不知道了——他们再也没有回来。” 鬼子们获取的资料比我们多了,跟着鬼子走,说不定能够找到一些线索。王玟琳拿出了笔记,详详细细地询问大叔,只是时间过去了几十年,大叔也有点记不清了,他说道:“有时我看鬼子们拿出地图,好像是我们这边的地图,但是地图上有一个圈。” 王玟琳拿出了当地地图,问道:“大叔,是什么圈,在哪里,说不定是他们的目的地。” 大叔看了一眼地图,说道:“不是小圈,是大圈,很大的一个圈,把整个县都圈进去了。” 王玟琳颇为疑惑,问道:“真的吗?” 大叔怒道:“老汉我虽然不懂地图,但是字还是识得几个的,日本鬼子的地图上,那县的名字,就被整个圈住了。” 王玟琳思忖片刻,点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大叔其实说的是这个。” 她又取出了一张地图,这次不是行政区划图,而是一张地形图,她用手指在多伦县周围画了一个圈,说道:“你们看。” 地形图不同的高低用不同颜色标明,那多伦县周围,隐隐被一个圈给围住了,非常圆整,地形上极为罕见,我吃了一惊说道:“多伦县原来是个盆地啊!在大草原上还有盆地,少见。” 王玟琳说道:“确切地说,这叫多伦环,是一个古老的陨石坑遗址。” 王玟琳开始解说多伦环,多伦环是一个由滦河、闪电河形成的“环形水系”,内环直径为七十公里;外环直径达一百五十公里。根据研究显示,多伦环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陨石爆炸坑。早在一亿四千万年前的侏罗纪,有一颗巨大的陨石撞击到了多伦县这里,形成了一个陨石坑,是目前中国发现的四格陨石坑中最大的一个,也是世界上第二大陨石坑,仅次于的波皮盖陨石坑。 而上都遗址恰好建在多伦环的边沿,日本鬼子又沿着多伦环边沿的闪电河南走,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王玟琳决定,跟随那些日本鬼子的脚步,沿着多伦环南走。大叔为人热心,主动要求当向导帮我们带路。王玟琳认为多伦环沿途地形较平坦,人烟密集,并不是什么崇山峻岭,无需劳碌大叔,便婉言谢绝了。大叔见王玟琳态度坚决,而且也知道那边情况没有什么危险,便不再勉强。 接下来几天,我们就紧锣密鼓地开始准备野外考察的行装。所谓野外考察的行装,不外乎食物、饮水、装备和武器。王玟琳从北京来的时候,带了不少罐头,在接下来一路上可以当做高能食品,但是犹豫之前王玟琳单身行动,只考虑到自己一个人的份量,多了我这个大肚汉后,食物便显得匮乏了。好在我们现在呆在村子里面,弄些干粮实在不难,除了搜罗一些面饼之类,王玟琳还让大叔宰了一头小牛,做成牛肉干。至于这头牛的花费,自然出在我这个移动银行上。村里一开始还不肯收,王玟琳态度坚决,这才勉强接了下来。说到饮水,由于多伦环沿途是滦河支流闪电河,水量丰沛,取水好无问题。 唯一叫人头痛的就是野外考察的工具了,王玟琳带的实在不多,我又是光身而来,因此目前身边只有一个背包、一套炊饮用具、一个指南针,若干地图和少许药品,连基本的绳子、刀子都没有带。我真纳闷王玟琳身为一个考古方面的教授,理应经常参加户外考察,怎么连一点经验也没有?后来我才晓得,这女人相貌既美,个子又小,外出的话向来被当做宝,啥子事情都不用干,难怪培养出了考古教授不懂野外考察的笑话。 我哭笑不得,好在我是这方面的行家,而且军队出身的人和学院派到底不同,懂得就地取材,我花了几天时间在村子以及周边四处搜罗,终于凑足了必要的野外考察工具。在八月初一个天高气爽的早晨,我和王玟琳告别了大叔,首先前往古拦洪坝遗址。 古拦洪坝遗址离我们并不远,在元上都遗址西北面七八里初,步行的话大概花费大半天就可以到达。我们考虑到山区路途崎岖,不便于牲口行走,因此谢绝了大叔让我们带两头驴的好意。我们沿着草原慢慢步行,身上的东西经过精挑细选,还是装满了两大包,我挑了一个重的背在身上,还有一个由王玟琳背负,女人看似小小的,精力却不错,约莫走了二十多里路,也未显疲惫的神色。中午我们就在草原上坐下,吃了一点干粮,稍微休息了片刻就继续赶路,在下午两点多的时候,终于赶到了古拦洪坝遗址。 古拦洪坝遗址据说是元代大科学家郭守敬主持修筑,当年忽必烈为了保障上都城池的安全,命令郭守敬勘查、测量、设计,并组织施工完成铁幡竿渠,将山洪导入滦河,现今就在上都城池的西北面附近的一个山峦上,留下了一个约莫一公里宽口子,缺口两侧就是古拦洪坝遗址。 数百年悠悠岁月,铁幡竿渠完全被废弃,滦河也已经改道,如今的古拦洪坝只是山间的一堆残垣断壁,依稀能够看出当年的雄壮。古拦洪坝坝身是用褐色粘土夯筑的,外面用石块砌成。大坝的北面迎水,南侧则又附土堤用以加固。大坝西头则留有溢洪口,下接溢洪渠,向南流入闪电河。 古拦洪坝遗址对于我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考察意义,但是既然当年日本鬼子也来过,我们不妨也看看,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王玟琳一直皱着眉头走在遗址上,过了一会儿问我:“你说,为什么元朝的上都建在这里?明明经常有洪水。” 我说道:“我听说,凡是建造大的城市,必须要有水源。虽说这边有洪水,但是表明水源充沛,无须担心干旱。” 王玟琳思忖了一会儿说道:“联想到阿都剌的回回司天台,我倒是想到,许多司天的器具,要靠水利才能驱动,会不会郭守敬建造古拦洪,也是便于阿都剌工作呢?” 二十四、过河遇险 数百年过去,所有的建筑和器具都化作了一堆废墟,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判断其作用了。 离开了古拦洪坝遗址,我和王玟琳继续往南沿着闪电河走。闪电河河水充沛,沿途湖泊不断,由于多伦县旁边便是浑善达克沙地,以至于产生了河一边是沙漠,另外一边是郁郁葱葱树林的奇景。那林中长满榆树、杨树、棘、山杏、榛子、稠李等,与其说我们在草原上,还不如说是塞外江南,叫人惊叹不已。 我们没走几个钟头,天色就暗了下来。我考虑到森林里面不知道有些什么动物,万一晚上来偷袭就麻烦了,因此还是选择视野开阔的沙地安营扎寨方便。闪电河西岸的浑善达克沙地,并不是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那种黄沙漫漫,赤地千里,由于旁边就是河流,水量充足,因此在黄裸的沙地中,散落着点点翠绿,矮的是团团簇簇沙生灌木丛,高的则是苍劲挺拔的天然榆树疏林。 我开始扎起帐篷,原本王玟琳那顶单人帐篷太小,容不下我们两人,我就索性从农牧民那里买来了一定全新的帆布帐篷,足够容纳两人睡觉。王玟琳并不擅长扎帐篷,自然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我,而她则是生火煮点热食吃。可惜今天没有估计好时间,不然乘着天黑之前,我们可以在河里弄点鱼,也可以抓几只鸟儿填胃。 我扎着帐篷,远处太阳落山,红霞满天飞,由于没有大山的阻挡,夕阳特别灿烂,忽然在沉浸着绚烂晚霞的天际边,出现了一个小人影。我一愣,眯着眼睛看了一下,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只有几只大雁的飞影,莫非是我看花了? 王玟琳看见我停下手,问道:“怎么了?不熟练?慢慢来吧,反正我们有得是时间。” 我思虑了一下,决定还是说出我的顾虑,王玟琳脸色大变,失声叫道:“难道又是草原上要杀我的那个?” 我皱皱眉头,问道:“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到处有人要杀你。其实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你住在锡林郭勒盟一家旅馆的时候,是不是在当天发生了凶杀案?” 王玟琳点点头,心有余悸地说道:“是啊,就在我房间的旁边里,吓死我了,是一个男的,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杀了,据说满屋子的血。” 我接着说道:“其实那天我也在,就在你旁边的房间里。” 王玟琳一愣,这个之前我并没有告诉她,她狐疑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说道:“这个我知道,我一直感觉有什么人跟着我,原来是你。” 我摇摇头说道:“不仅仅是我跟着你。你知道,那个被杀的人是什么人吗?” 王玟琳一片茫然,她怎么可能知道,我叹道:“我一直跟着你,住在锡林郭勒盟那个招待所的时候,就察觉有异常,然后就攀到那个被杀的人房间里,发觉那人老早被杀了。我还和凶手交手过几招,那厮手段极其狠毒,差点要了我的命。不过我好不容易逼退了凶手,然后翻了一下被杀那个人的东西,发现了一张来自湖南的火车票,我估计那人是吴哲派来的。以吴哲的性格,应该不至于伤害你,而是保护你,我认为他知道什么事情,怕你出问题,才派人保护你的。” 王玟琳非常震动,吃吃问道:“你你,为什么一直不告诉我这些事情?” 我叹道:“我怕你担惊受怕,何况我现在一直都搞不清楚,到底有什么人对你不利?” 王玟琳低头思忖片刻,说道:“我要来多伦县找回回司天台,知道此事的人极少,除了那个写信给我的杨教授以外,就没有其他人了。到底是什么人,要对我不利呢?” 我摇摇头,根本难以猜测,王玟琳论身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说白了一个穷教书的,根本没人会闲得发慌千里追杀。而极有可能的是,她的某个行为,侵犯了一些人的利益,所以要来杀她。这件事情,就是寻找回回司天台。 我推测如果杀手真得远远跟踪我们的话,偷袭应该在晚上进行,为了迷惑凶手,我们依旧保持原来的行动,该烧饭的烧饭,该扎帐篷的扎帐篷。夜幕很快降临,闪电河沿岸在夜色中并不宁静。一些夜行的动物跑了出来,但是畏惧火堆,只是远远地围观,相信远处的杀手,也一直在观测我们,寻找最好的偷袭机会。 夜色越来越浓,今天恰好是个极佳的偷袭日子,月黑风高。原本草原上即使没有月光,星星也会照得大地非常明亮,但是今晚偏偏乌云遮天,黑得连一丝光都看不见。远远一个黑影悄悄地蠕动过来,寂静无声,好像幽灵一般。直到他接近已经熄灭的火堆,借助残余的弱光,才能隐隐约约看清楚,这是一个可怕的偷袭者。 偷袭者慢慢地接近帐篷,小心地扫视了一下,似乎能够看到两双鞋子摆在外面,帐篷里边还能够听到男人打呼噜的呼呼声。于是偷袭者举起了手中的步枪,朝着帐篷开火。 砰!枪响,枪口一刹那的火光,在黑暗中极其耀眼。 说时迟那时快,在河对岸的树林当中,猛然也冒出火光,结伴而来的还有一阵震天价的巨响,那是猎枪在开火,当然是我干的。 偷袭者万万想不到自己成了陷阱中的猎物,特别是自己开火的瞬间,也成了受袭的瞬间。我对准枪口那一瞬间的火光,稍稍往后推了半米再射击,和步枪不同,猎枪的杀伤力不如步枪,但是杀伤范围极广,只听偷袭者一声闷哼,他受伤了。 我极快地从树上跳下来,避免自己成为靶子,好在树林里面范围极大,而且大量的树木都可以做我的掩体,我飞快地靠在一棵树后,摸黑熟练地装好子弹,然后探听河对岸的情况。 那家伙,眼见自己被偷袭,居然乘着我安装子弹的时候,跌跌撞撞跑掉了。黑夜之中,我也不敢追击,更不敢点燃火把,要知道,步枪的射程很远。 我悄悄地拿着猎枪,来到树林深处,找到一直躲藏的王玟琳,低低叫了几声她的名字,王玟琳出来紧张地问道:“怎么样了?” “打跑了,但是目前还不要出去的好,等到天亮吧。” 一直等到天亮,我和王玟琳才小心翼翼地离开树林,过了闪电河,来到沙地上。我看到沙地上流着一滩血,已经发黑了,看来偷袭者受伤不轻。点点滴滴的鲜血,在沙地上鲜明地延伸往前方,但是我可不敢去追,万一落入陷阱就糟糕了。 王玟琳首先把自己的鞋子收起来,穿到脚上,然后掀起帐篷,叹了一声:“可惜,帐篷的被褥被血弄脏了。” 这血,当然不是我们的血。昨天布置陷阱的时候,为了加强效果,我还捉到了一只野兔,蒙住它的嘴巴鼻子,让野兔不舒服,整夜不睡就,呼呼乱叫,宛如呼噜声。那偷袭者果然上当,以为里面有活人在睡觉,其实我和王玟琳都跑到对岸躲了起来。 不过至少今天有野兔肉吃了。 我把野兔开膛破肚,烤熟以后吃掉了一部分,而王玟琳顺便把被褥的血洗掉,稍微晒了一下。七点多的时候,我们就继续出发了。我不知道昨晚对偷袭者的杀伤效果到底有多大,所以一路上小心翼翼,走得也不是很快,一天下来不过走了二十多公里。多伦环周长将近四百七十多公里,如果按照这个速度走下去,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一一考察完毕,一方面时间不允许,另外一方面我们携带的物质也不允许。而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幽浮游灵的影响已经迫在眉睫了。 傍晚歇息的时候,王玟琳背着我掀起了衣服,察看腹部的幽浮游灵痕迹。我知道她焦急得要命,但是却束手无策。怎么办呢?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尽快找到阿都剌的线索,从中找寻答案,但是我们的速度未免太慢了。 我搔搔脑袋,凝视着闪电河河水轻轻流淌着,忽然一个激灵,该死,我们怎么忘了还有这个办法呢! 我兴奋地跳起来,一把抱住王玟琳笑道:“玟琳,我有办法加快我们的行程了。” 王玟琳一愣,问道:“难道返回向大叔借马?” 我伸出右手的食指摇摇,神秘地笑道:“非也,乃是有另外一匹不知疲倦的‘马’帮我们。” 我指指河流,王玟琳初始一呆,她毕竟是个聪明人,转而大笑着自嘲:“我怎么也忘了,我们可以坐船!” 因为我们一直在草原和山地里行走,居然忘了,可以利用闪电河! 眼下没有什么船只,但是难不倒我。我拿起斧子,赤着脚趟到闪电河对岸,在一片榆树林中,挑选几棵长势良好、木材坚硬的树木伐下,斩去了枝叶以后捆绑起来,就做成了一只简易的木筏。另外我还砍了一根又长又细的木头,作为撑杆。 次日,我就把木筏推入水中,然后又将物质尽数放在上面,让王玟琳坐在木筏的后面,而我站在前面拿着船橹把握方向,河水就轻轻推着我们往南走。河水流动看似缓慢,但是逼近无穷无尽,不需要休息,比人行走的速度要快多了,一日下来,竟然行走了七八十公里,是我们之前速度的两三倍。 晚上由于光线的缘故,不便于行船,所以我将木筏拖上了岸,继续在沙地里扎帐篷过夜。王玟琳依偎在我怀里,捏着我的鼻子笑道:“想不到你还挺能干的,今天晚上,好好表扬你!” 我哈哈大笑,但是事实上,撑船比行走还要耗费体力,我根本没有力气再和王玟琳亲热,一躺下就呼呼大睡。直到清晨蓦然醒来,顿时一惊,看看怀中的娃娃脸还在熟睡,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我们没事。 毕竟,还有一个神秘的敌人在不停地追杀我们。之前我只是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教训,但是恐怕更加让他愤怒了。 我离开帐篷,抬头看看天,今天居然不是晴天,乌云盖住了太阳,有可能会下雨。不知道怎么的,我心里隐隐有一股不安的感觉。 之后我们两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继续乘坐木筏上路,渐渐的,闪电河沿岸原本平坦的沙地与树林,化作了山崖,行走到下午的时候,山崖陡峭之极,居然高出河面近数十米。我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平原,来到了山地间。这时候闪电河好像是进入了喇叭口一样,水面陡然变窄,但是水流却倏然加快,我驾驶着木筏开始变得艰难起来。 王玟琳担忧地说道:“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停下来吧。” 哪有那么简单,我们何处去找可以泊船的地方呢?我苦笑一下,继续小心翼翼地驾驶着木筏。 祸不单行,乌云聚集在天空中,终于化作了瓢泼的豪雨落下来。我后悔至极,之前没有在内蒙古生活过的经历,以为这里是北方,自然不会像南方那么多水。哪知多伦县这边夏季降水极为丰沛,这场豪雨降下来,闪电河河水陡然涨了两倍,水流越发湍急,我驾驶着小小的木筏如履薄冰,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撞向山崖,尸骨无存。 我叫王玟琳注意安全,豪雨将她打湿了,冻得浑身哆嗦,她焦急地张望着我,手足无措。此刻我是唯一的依靠,万一我失手,两人都将尸骨无存。忽然王玟琳厉声尖叫:“小心!” 说完扑上来,将我扑倒。 我一惊,喝道:“找死!” 王玟琳指着后面,惊慌不已。我回头一看,倒吸一口冷气,难道是贼老天想灭了我?那神秘的杀手,阴魂不散,居然也扎了一只木筏,顺着水流飘下来,追上我们。这厮手里有步枪,此刻半跪在木筏上,瞄准我们开枪。枪声被雨声遮住了,根本听不见,要不是刚才王玟琳发现及时,说不定此刻我老早被打死了。 可恶,虽说我也有猎枪,但是射程太近,根本打不到杀手,无计可施,只能和王玟琳一起伏在木筏上,避免被流弹击中。好在山洪暴涨,水流速度极快,杀手在木筏上颠颠簸簸,加上瓢泼大雨干扰了视线,不便于射击,一连数枪,杀手都无法击中我们,最多打倒我们身边的崖壁上。 二十五、陷入绝境 我暗暗焦急,我们的乘坐的木筏,失去了人的控制以后,随着水流不停地撞在崖壁上,每一次撞击木筏都是震动不已,我的心跳也在同时狂跳。不能这样下去了,再撞几次,木筏就会散架,到时候我们都得掉进河水里。以现在河水的形势来看,非常危险。 那杀手还在不停地开火,我暗暗数着他开枪的次数,每隔五枪,杀手就要暂停二十几秒,这说明他使用的是一杆老式的步枪,只能安装五发子弹,打完以后就必须换子弹。好机会,我心里顿时有底了。 待杀手换子弹的时候,我迅速站起来,用撑杆操纵木筏,借着水流,避开崖壁的撞击,迅速往下游逃窜。然后看情况差不多了,就迅速趴下,避免成为靶子。 那杀手一愣,想不到我还有这招。他一边要开火,还要同时掌控木筏,在开火的时候,木筏就顺水自漂,时不时地撞到崖壁上,再弄几次,杀手的木筏就得报销了。杀手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暂时放弃开枪,而是操纵木筏紧紧追上来。他木筏空荡荡的,不像我们有两个人,还有大批物资,沉重无比,因此在速度上比我们要快,眼看杀手要追上来了,我大急,不由得拼命往下游逃。 水流越来越湍急,时不时地还卷起数尺的激浪,危险万分,而闪电河在山崖的挤压下,也逐渐缩小,最后只能勉强让木筏通过。狭小的河道,使得我和杀手成了一条直线,非常便于射击,我几乎无处可逃。 那杀手大喜,飞快地拿起步枪,瞄准我就要开火。我无处可逃,心中一急,索性拉着王玟琳跳进水里,扶着木筏边沿。 砰砰,子弹射过来,在崖壁上撞出火花。 此刻木筏上的包裹成了我们的掩体,不时有子弹射到包裹上,但是里面装备的东西极多,子弹无法射穿,最大打了几个大洞,因此我们暂时避开了杀手的火力。 但是更大的危险在威胁着我们,闪电河虽然极深,避免了我们被河里的礁石撞死。但是木筏不停地在崖壁上磕磕碰碰,震得我们摇摇晃晃,而木筏前段巨大的水流,更是我们难以承受的。 我紧紧抓着木筏,感到水流好像是一股无形的力量,要把我们从前面推到后面,凭借我的力量,还勉强能够抓住,但是王玟琳不行了,她一半脑袋都埋在了水里,只有嘴巴和鼻子露在外面,吃力地说道:“恒淮,我不行了,我……” “坚持住!” 我伸出一只手,用力把王玟琳从水底捞出来,扶着女人,让她弯着腰,半个身子伏在木筏上。这样相当危险,随时有可能被杀手杀死。 可恶,怎么办呢?我忽然灵机一动,既然在水里,为什么不能潜水逆袭? 当下我有了主意,对王玟琳说道:“我先去对付那混蛋,你在这里呆着,抓紧木筏,当心别掉下去。” 说完,我深呼吸一口,潜入水中。水流很急,一下子就把我冲走,在水中翻了几个筋斗,头昏脑胀。此刻河水里的泥沙都被流水冲了起来,一片模糊,我什么也看不见,不知道游到了哪里。 我定定神,抓住了死死抓住水里的崖壁不动,让水流把杀手的木筏冲过来。忽然,头上一黑,我顿时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杀手木筏下面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迅速游上去,抓住了杀手木筏的下摆,避免自己被流水冲走,然后耐心地游到木筏尾巴,悄悄地探出脑袋,呼吸几口。 在我前面,就是那个杀手了。他整个裹在一件黑色的雨衣当中,所以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家伙。这厮冷静地蹲在木筏上,不住朝前面射击。 我心里哼了一下,但是没有趁手的兵器,所以只能双手拉住木筏的两边,暗暗地蓄力,猛然一扯,整个木筏顿时被我掀倒。 杀手万万没有想到木筏会翻倒,顿时噗通一声掉到了河里,我哈哈大笑,双手按住木筏一撑,跳到了木筏上了,捡起杀手留下的撑杆,四下里寻找杀手,打算给他一闷棍。但是一直都没有见到杀手,正在暗暗纳闷,猛一抬头,看到那厮居然顺着水流游向了我们的木筏,该死,王玟琳有危险了。 我马上拿起撑杆,调整位置,让木筏迅速往下流。木筏毕竟比水里游的人要速度快多了,在那杀手爬上我们木筏的时候,我也已经赶到了,我抡起撑杆,就砸向杀手。 那杀手一矮身,避开了我的这一击,弯腰拿起了我们木筏的撑杆,反向砸向我。两根撑杆一交手,震得虎口发麻。我块头和力气都要超过杀手,他把持不住,索性丢下撑杆,然后返身飞奔过去,要找王玟琳的麻烦。 我大急,叫道:“快潜水!” 王玟琳一愣,已经迟了,那杀手拉住了王玟琳的辫子,要把她扯上去。我赶紧追上去,就差两三米的时候,纵身一跃,跳到了自己的木筏上。 这一跳,我重重地砸在木筏的前头,使得在后头的王玟琳和杀手都是一震,差点被掀翻。然后我扯住杀手的背脊,抡起拳头,使劲殴打。 杀手一手拉着王玟琳的头发,迅速转过身,利用另外一只手和我对打。他个子比我矮,所以不得不仰起头对打,使得我能够一窥杀手的样貌。和想象中穷凶极恶的杀人狂模样不同,杀手长得相当普通,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副愁眉苦脸的面颊,肤色黝黑,好像草原上常见的牧民一样。他额头上皱纹叠了起来,已经有一把年纪了,唯独眼眸中射出的凶悍目光,证明他不是一般人。 杀手挡住了我一拳,但是我毕竟有两只手,所以用左手抓住杀手的那只手,右手则抡起拳头对准杀手的面颊就狠狠一下,我感到拳头砸碎了什么坚硬的东西,抬起来的时候,拳头上满是鲜血,再看那杀手,鼻梁歪掉了,鼻孔中不住地淌着鲜血。 杀手痛苦地嚎叫着,用力拉了一下王玟琳的头发,使得女人也负痛叫了一声。我勃然大怒,抓住杀手的空手,往死里打,迫使她放开王玟琳。但是杀手也知道,一旦放开王玟琳,势必会被我打下木筏,沉入水底,所以忍痛熬着,伺机放抗。 我恼火之极,正要通杀下手,忽然觉得浑身一震,抬头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前面豁然开朗,崖壁像是喇叭口一样向两边分开,但是闪电河也到头了,不远处竟然是一道瀑布,刚刚下过暴雨以后,水流极大,无数河水倾泻直下,卷起千番浪花。 这时候杀手哈哈大笑,显然他早已预料到这里有瀑布,所以一直隐忍不发。 我还来不及反应,木筏就随着汹涌的水流,轰地冲上瀑布,随之往下面跌下去。 我惨叫一声,迅速被淹没在瀑布中,只觉得一瞬间好像从天上飞起来一样,浑身轻飘飘的。然后轰地又钻进地狱里面,只觉得天旋地转,头昏脑胀,一股压力从周边向身上压过来。我勉力张开眼睛,看到一团漆黑,抬头一看,这才看到光亮,于是伸开胳膊,奋力往上游,等脑袋钻出水面,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我被水流推着,远离了瀑布,抬头一看,瀑布和水面差不多有十多米的落差,我掉下来居然没死,运气真不错。 相比在山崖在汹涌的闪电河,这里的水面就平静多了,我四下里扫视一遍,原来这里是一个极大的湖泊,所以水面较为平静,水流也较稳。 从瀑布那边,不时地推出了被肢解的木筏碎片,以及我们背包里面会上浮的物品,但是一直没有见到王玟琳的身影,不由得焦急万分,我大声叫起来:“玟琳!玟琳!” “我在这里!” 不远处王玟琳大叫道。 我回过头看过去,王玟琳的位置比我更加靠近岸边,她招招手,先游向岸边了。 我松了一口气,心念转动,并没有立即上岸,而是收拾了一些飘在水面上的木头和物品,拖着游向岸边。王玟琳见状,又下了水帮我一起把东西带上岸,两人这才精疲力尽地坐在岸边的礁石上,不住喘着粗气。 此刻,暴雨已经遏止,夏天的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远处出现夕阳红润,映出了一道彩虹,甚是好看。 我定定神对王玟琳说道:“你收拾一下物品,等下我们得小心一点,既然我们没从瀑布上面掉下来摔死,那个杀手肯定活着,不知道在哪里窥视着我们。” 王玟琳收拾了一下物品,基本上重的东西都沉到了水里,只剩下一些会漂浮的绳子、鞋子、饭盒等物品。万幸的是虽说罐头都没有了,但是由于牛肉干和奶酪是包裹在油纸里面,漂浮于水上,所以食物还能够支持我们一段时间。 我离开王玟琳不远,站在一块石头的高处,观察周边的环境,这是似乎是一个盆地,呈圆形,周边悬崖峭立,大约有十米多高,盆地约莫有两三平方公里面积,其中至少有一半被大湖占去了,剩下的陆地上长满树木,遮住了我的视野,我不知道那个杀手从湖里起来以后,躲到了哪里,当心不免心情沉重。 太阳很快就要落山了,我观察地形以后,带着王玟琳来到悬崖一边,靠山歇息,如果杀手还活着的话,只能从正面攻击我们,周边都是山地,无法进入。我还在进来的路上,布置了一些简单的陷阱和警报装置,防止睡着以后被偷袭。 吃了牛肉干以后,我们就休息,今天折腾了一天,劳累之极。好在杀手没有乘着夜色来偷袭,我们胆战心惊地过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和王玟琳吃了一点牛肉干当早饭,就开始搜索杀手。 虽说我估计那杀手和我们一样,从瀑布上掉下来以后,身上的东西差不多丢个精光了,但是难保那厮会弄来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来,到时候万一打起来就吃亏了,所以我事先做了两把石槌,原始人的那种石槌。我在树林里折了一颗儿臂粗细的小树,用脚压住树干,截成两段,然后又捡了两块带有棱角的石块,拿绳子分别牢牢绑在两段树干上,这样就做成了两把石槌,我和王玟琳一人一把,握在手里防身。 我们沿着大湖往瀑布方向走过去,没过多久就在湖岸边发现了一排脚印。昨天下了一场大雨,湖岸边的泥巴很湿,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鲜明的印子,后来雨停以后,太阳暴晒,脚印就凝固下来了。 看到这排脚印,我当即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因为脚印所在的湖岸边,离我们夜宿的地方并不是很远,倘若昨晚那厮过来偷袭,恐怕我们两人根本是难以应付,所幸杀手没有过来。我瞧了一下脚印,立时看出原因了,对王玟琳说道:“杀手受伤了。” 王玟琳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洋洋得意地回答:“看脚印就知道了,杀手的脚印深浅不一,非常凌乱,显然是体力消耗到了极致。但是昨天我们两人掉下来以后并没有如此,所以我只能判断他受了伤,而且伤势不轻。” 王玟琳点点头,忽然问道:“似乎你对追踪、偷袭、反侦察之类的很熟,你以前到底做过什么呢?” 我笑而不语,没有回答,王玟琳也懒得再问。 我们继续往前追击杀手,警惕心提高了十二分。从湖岸边开始,先是越过一片卵石,上面痕迹不是很明显,但是再过去就是一片草地和低矮的灌木丛了,杀手在这里留下了非常明显的踪迹。草丛和灌木丛被压倒,形成了一条通往森林的单人小道。我观察了草丛和灌木丛被倾轧的方向,再联系刚才看到的脚印,基本上能够断定,杀手恐怕断了几根肋骨,大腿的肌肉也有一定程度的拉伤,行走比较困难。可是叫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为什么执着地往森林里走过去?以他的伤势,森林里面并不是一个良好的躲避场所,莫非是他伤重以至于昏了脑子,抑或这根本是一个陷阱? 想到这里,我陡然警觉起来,唯恐被杀手布置的什么机关偷袭,森林里面,实在是一个良好的机关陷阱布置场所。 ps:回答西山下人 以前是学生,所以有较多的时间写书,现在变成上班族了,实在没有那么多空,只能断断续续的写书。至于老书新写,其实除了角色的名字以外,内容上根本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基本没有关系了。喜欢的话,欢迎继续欣赏,保证不太监。最近努力每天都更新。万一大漠绝陵没了灵感,就写死亡魔盒。嘻嘻嘻,两本都更新。 二十六、鬼子遗迹 我仔细而警觉地观察着周遭的情况,然后沿着杀手的痕迹继续往前,渐渐地我看出不对来了,连王玟琳这种缺乏追踪经验的人也察觉到了,她低低地说道:“似乎,这里本来就有一条路,那个人在沿着那条路在走。” 王玟琳所说不错,现下我们走的森林里面,由于人迹罕见,树木可以无所顾忌地生长,树龄多在百年以后,但是杀手行走过的那条痕迹线上,树木普遍偏少,而且树龄一般多在几十年左右,与周边形成了鲜明对比,看起来就像是一条路一样。 我狐疑地瞅着,忽然想到一点,昨天我和杀手搏斗的时候,明明杀手已经陷入了绝境,却依旧哈哈大笑,那不是绝望的惨笑,而是他根本知道这里有个瀑布可以脱身。再说他的年纪,约莫五十多岁,和这条小道产生的时间吻合,莫非几十年前杀手来过? 事情越来越奇怪了,我带着疑惑,与王玟琳一起深入森林,走了不久,前面有许多乌鸦堆在一起,争夺什么东西,我随手捡起一团泥巴扔了过去,那些乌鸦呱呱大叫,顿时飞了起来,羽毛乱扬,它们围起来的东西也露了出来。王玟琳乍见之下,忽然啊地一声,转身不敢再看了。 我定睛一看,也吓了一跳,乌鸦围起来的,居然就是我们一直在追踪的那个杀手,他还穿着黑色的雨衣,破破烂烂,仰天躺着,一只手伸向前方,一动不动,已经死了。杀手身上露出来的肉,被乌鸦啄得不成样子,特别是脸上,一个个都是小洞,密密麻麻,特别恶心。两只眼窝已经空空荡荡了,眼珠被乌鸦叼走吃掉。不知道他是死了之后还是遭受这番厄运,还是在重伤的时候就被乌鸦攻击呢? 我一面松了一口气,另外一面也叹了一口气。松气的是终于摆脱了杀手的追击,叹气的却是本想从杀手口中逼问出什么,比如为什么要追杀我们等等,现在都一场空了。 我示意王玟琳站在我身后,而我自己拿着石槌走过去,先是小心翼翼地捅了一下尸体,将其反过来,确认没有什么陷阱以后,这才放心地搜索杀手身上的物件。搜罗了一番,尸体上并没有多少东西,估计和我们差不多,从瀑布上掉下来的时候,基本被冲走了。我只是搜出了一包被浸湿的香烟,居然还是大前门,我没有抽烟的习惯,就随手扔掉了。 王玟琳一声不响地捡起香烟盒,仔细地翻起来,居然从里面翻出一张白纸,得意洋洋地向我炫耀,我一愣,尴尬地笑道:“漏掉了。” 王玟琳说道:“你不抽烟,会忽略香烟也很正常。我知道一些吸烟的人,为了方便,往往将重要的东西塞在香烟盒里面。” 说完,她摊开了白纸,我凑过去细看,遗憾的是被水浸透以后,上面的字体模糊不清,只是隐隐约约看到“杀”、“王”之类的几个字,合起来估计就是杀掉王玟琳的意思吧。到底是什么人,居然找了个老家伙杀手要来追杀王玟琳呢? 王玟琳小心翼翼地将纸条收起来,我则继续搜索尸体,不刻居然在腰间发现了几粒子弹,顿时大喜。虽说手头没枪,但是子弹可是好东西,生火、防身都可以使用。只是子弹的型号有点奇怪,目测口径应该是六点五毫米,为尖头步枪子弹,从我接触的枪械来看,真想不起来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的枪械,会装备这种口径的子弹,既不是七毫米上的大口径步枪子弹,也不是五毫米左右的小口径步枪子弹。 倏然王玟琳对我叫道:“看,前面!” 我顺着王玟琳的手臂往前看,在远处的森林里,似乎隐隐约约有一间屋子。我站了起来,想想又低头看了一眼杀手,他的伸出的那只手就指着那间屋子,似乎极力爬到那里去。果然,以前这里就有人来过了。 我示意王玟琳和我一起过去,两人慢慢靠近那件屋子,这是一间老式的木头屋子,表面斑斑驳驳,长满了青色的苔藓。内蒙古这边的气候毕竟不是南方的热带地区,所以屋子基本保存完整。从外观看,屋子建造的比较粗糙,是临时捡起来的。 我用石槌推开了房门,只听砰的一声,房门倒在地上碎掉了,毕竟过了五十几年,木头被风吹日晒腐蚀了。 从门口的阳光直射入屋子里面,我看到里面制作得挺用心的,不仅地上铺着木板,还打造了几张木床、木凳和木桌,看来有人曾经住过相当一段时间。我扫视一周,目前屋子里面变得空空荡荡,唯独木床那边似乎有什么东西躺着。 等我和王玟琳一起凑过去,才看清楚,木床上躺着一具骷髅,身上的衣服基本被腐蚀干净了,只留下了一些碎片。这具骷髅白色的骨架露在外面,其仰天躺着,眼窝空空荡荡地盯着天花板,右手举在脑袋一侧,手中握着一把生锈的手枪,朝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所以骷髅头上还留着一个弹孔。他是自杀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自杀呢?我犹豫地看了一下尸骨,发现他没有脚,膝盖以下的部位,都被斩去了,留下了平滑的伤口。骨头已经开始愈合了,显然他受到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照料,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才自杀身亡。 王玟琳对于尸体并不惧怕,她作为一个考古学方面的专家,说不定见过的比我还多。她凑近尸骨,扫描一遍,似乎发现了什么,招呼我过去,说道:“恒淮,你看,这里有字。” 王玟琳用手抹了一下木制的墙壁,擦去上面的灰尘,隐隐约约透出几个黑色的字体,依稀可见是繁体的“七生报国”之类,写法有点古怪。 女人凑上前去仔细观摩说道:“这是日文的汉字写法,从字体的角度来看,便是躺在木床上的人用手指沾了血写上去的。旁边还有一大滩黑色的血迹,估计是写完以后,这人就用手枪自杀了。” “日文?”我倏然打了一个激灵,上前一步,盯着那把生锈的手枪,从型号看,不正是日本鬼子常用的南部式手枪吗? 然后我马上取出了刚才从杀手身上搜罗到的子弹,仔细辨认一下,顿时醒悟,我怎么忘了,这明明是非常有名的友坂步枪子弹,也就是俗称三八大盖的步枪专用子弹。抗战的时候,八路军缴获无数,到朝鲜战争的时候,仍在使用。后来我国逐渐采用了苏联式步枪系统,三八大盖被淘汰,友坂子弹亦是被淘汰,存世的极少,但是也不排除有人暗地里收藏。步枪、子弹之类的寿命极长,若是小心保养,用个一百年也不稀奇。 再看那杀手的年纪,几十年前抗战胜利的时候,还不过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莫非他其实是一个鬼子兵,偷偷留在了中国。至于为什么留在中国,我看着眼前的这具尸骸,恐怕就是为了这里吧。从之前的情形看,这鬼子对此极为熟悉,即使临死前,也本能地往这间屋子里爬。而唯一和这边有关的鬼子,就是那些前来多伦环探险的鬼子冒险队,他们来此寻找有关幽浮游灵的线索。 王玟琳也不蠢,结合当前的线索,立即猜出了这具尸骸的真正身份,她兴奋地说了自己的看法,和我的非常接近,然后说道:“这个盆地的地理环境我观察了一下,如果来到此处,出去是并不难的。但是日本人却偏偏在此建造了小屋,似乎长期居住过,我想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们发现了什么,花费了大量时间来研究。” 完全有可能,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若不是那个鬼子追杀我们,恐怕即使我们路过此地,也会迅速离开,根本发现不了其中的玄机奥秘。只是我心里隐隐还存在一个困惑,为什么老鬼子要追杀王玟琳呢?非常不可思议。 我和王玟琳商议了一下,可能我们也会在此暂居几日,虽说木屋破了点,总比露天强,我们索性留宿于此。我将鬼子的尸骨搬了出去,和外面那具老鬼子的尸体一起埋葬下去,入土为安,王玟琳则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适宜于居住。至于这里死过人的顾忌,我不怕,王玟琳见过的尸骨比我还多,更是天不怕地不怕。 从下午开始,我们就开始寻找线索。五十几年过去了,很多线索都被隐藏在茂密的森林里面,根本看不到一丝踪迹。而小木屋里面日本鬼子也做得太绝,里面收拾得干干净净,除了那具尸骨,连根毛都没有留下。所以一连数天,我们都是空手而归,其他倒是没有问题,粮食危机开始显现,无奈之下,我们一半时间继续寻找线索,另外一半时间,则用以打猎、捕鱼。 晚上闲暇时刻,我抱着王玟琳在地板上,胡思乱想,对于阿都剌我们没有线索,索性来研究日本鬼子。比如为什么那个断腿的鬼子会在此自杀,为什么有的鬼子则走了出去,潜伏在中国。 王玟琳猜测,那个断腿的鬼子,定是觉得自己身体残废,活下去也没有什么用尝了,自杀了事,还留下了“七生报国”的说法。我摇摇头,表示不同意,说道:“不像,从鬼子断腿的伤口愈合情况来看,他已经休养了相当一段时间,断腿基本上已经无碍。从这个盆地离开走到外面,如果有人帮助的话,并不很难。而且从他带着手枪来看,起码是个尉官级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肯定能够指挥几个人。日本鬼子军队里面等级森严,下级绝对不敢违抗上级的命令,那断腿鬼子走出去的机会很大,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因为身体残废而绝望,倒是可能因为其他事情。” 王玟琳忽然灵光一闪,说道:“等等。” 她爬了起来,翻出随身携带的那本鬼子笔记,这玩意好在随身带着,没有丢失。王玟琳借助篝火看了几眼,又掐指捏算了一番,说道:“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从笔记记录的时间,已经之前搜集的资料推算,这帮鬼子探险队出发的时候,已经是四五年五月份左右了,那时候日本鬼子差不多穷途末路了。经过几个月的搜索,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盆地,进行研究。像这种探险队,一定随身会携带电台和收音机,以便于联系。等到八月十五日的那天,日本天皇忽然宣读了投降诏书,在探险队里面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这群鬼子茫然不知所措,自己一直苦苦为之服务的帝国,居然投降了。绝望之下,有的鬼子自杀了,有的鬼子却离开了这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潜伏在中国。 王玟琳猜测的可能性实在比我强多了,我也赞同她的观点,然后回到幽浮游灵的线索上,找了这么多天,别说一根毛,就连个屁都没有找到,一筹莫展。王玟琳说道:“不如我们换一种角度来设想,假设那群日本鬼子他们找到了幽浮游灵的线索,那么他们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思虑一下说道:“有可能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找来找去。他们人多,时间又充分,迟早发现了什么踪迹。”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不,别忘了多伦环如此巨大,周长数百公里,除非有什么明显的标志,否则那群日本鬼子为什么会在这里停留下下来寻找呢?” 我摇摇头,我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哪里知道。王玟琳这时候又顿了顿,说道:“好吧,我们换个地方考虑一下,比如那个断腿的日本鬼子,他是怎么断腿的。” 二十七、找到密道 这方面我是行家了,我眉飞色舞地谈起来:“从伤口看,那个日本鬼子是被极其锋利的刀刃一下子斩断双腿的,所幸抢救及时,止住了流血,否则他肯定会因为大失血而身亡。我估计这把刀刃的力度极大,与其说是有人挥刀斩断这鬼子的两腿,不如说是一种类似切割机床的东西,割断了他的双腿。” “问题是,这里有什么切割机床呢?”王玟琳反问。 我忽然灵光一闪,顿时有了主意,叫道:“莫非是机关,我记得从你手里拿来的那些资料上来看,阿都剌是个设计建筑、工程的高手。” 王玟琳说道:“极有可能。阿都剌自从修建了回回天文台以后,就从历史上消失了踪迹,有人怀疑他在为元朝皇室从事某种秘密的工作,说不定就是设计那种机关,以用来守护某个地方。” 我说道:“如果那个地方有机关,反倒是容易寻找了。因为所有的机关,都必须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办法运作。假如那个断腿鬼子真是被机关绞断双腿的话,这个机关的使用寿命可真长,绝对不可能是绞索这类的动力。最有可能,就是现场取材的水利!” 王玟琳眼睛一亮,急忙问道:“你的意思是在水边?” 我犹豫了一下,说道:“也有可能存在地下暗河,那就难说了。” 王玟琳又想了一下,说道:“我倒是想起来了,之前我们曾经考察过的那个古拦洪坝遗址,两者会不会有何联系?” “也许是那个阿都剌,在设计监造之前,试验性的工程吧。可惜年代太过于久远,我们已经看不出原貌了。” 王玟琳说道:“无论如何,我们都有了一定的线索,不如我们明天重点就考察水边吧。”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第二天开始,我们就沿着湖岸考察,这个大湖表面很平静,水流缓缓地向南流淌,唯独瀑布那边水势很大,铺天盖地。王玟琳曾经天真地表示,会不会入口就在瀑布后面?我哈哈大笑,摸摸她的脑袋说女人《西游记》看多了,这可不是孙猴子的水帘洞。 从土木工程学上来说,如果要在瀑布后面构建土木工程,那么只有一种手段,就是截断河流,筑建大坝,将水流引向其他方向。等瀑布停下来以后,直接能够进行土木工程了,开山挖洞,只要人力足够,干什么都可以。 但是实际上,我根本没有看到任何这方面的踪迹。首先是瀑布入口处的那段闪电河河流,两边都是悬崖峭壁,根本难以构建大坝。其次假如在瀑布后面构建土木工程,必定造成瀑布后面的石头中空,以瀑布的冲击力度而言,天长日久,不用一百年就会倒塌,所以我根本不认为后面有入口。 最大的可能,就是在这里某处有一条暗河,充当了机关的暗道,但是找到这条暗河,谈何容易啊! 王玟琳皱皱眉头说道:“那么,那些日本人是如何找到那条暗河的?” 我构思了一下猜测,说道:“恐怕是那群日本鬼子在瀑布的上游,撒下了无数能够发射无线电的小玩意,其中总有一两个冲入暗河,这时候用无线电监测仪查找一下即可。问题是我们没有他们的设备。” 王玟琳见我一副束手无策的模样,滴溜溜地转了几圈,小声说道:“洋的不行,难道土的不可以吗?我有主意了。” 我以为王玟琳是什么新奇的主意,哪知道是叫我搜集草籽,在内蒙古草原了,草籽最不缺了,随手在草地上一撸,就是一大把草籽。王玟琳要的草籽很多,弄了三天,足足搜集了两三百斤,都可以过冬了。我正在纳闷王玟琳究竟要干什么,王玟琳就让我带着草籽爬上瀑布,在上游洒下来。 这女人,居然把草籽当作无线电发射器了。但是转念一下,说不定这也有用,我们搜集的草籽不下百万粒,总有一两粒潜入暗河,然后在什么缝隙里面长出来,到时候就非常明显了。 效果如何,试试看就知道了。我爬到瀑布的上游,把数百斤草籽统统撒下去,一连撒了三天,然后耐心等着就可以了。夏天草籽发育得速度很快,到时候某处地方忽然出现一大堆草,就游戏了! 老实说,我是比较怀疑的,因为这里到处都是草,即使一大堆新鲜的长出来也不稀奇,到时候王玟琳如何分别呢?没过几天,我们居然真得看到距离瀑布不远处的崖壁上,忽然在石头堆中,长出了一大堆草。王玟琳观察了一阵说道:“就是这里,极有可能是入口?” 我问道:“你怎么确定?” 王玟琳回答:“很简单,假如是自己长起来的杂草,品种会比较单一,但是我们撒下了数百种不同的草籽,一起流出来,就会一起长起来。” 我观察了一下那片崖壁,和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雨大,风化地挺厉害,表面斑斑驳驳,有不少裂缝和洞口,乍看并不稀奇。当初我是怀疑入口极有可能是在崖壁上的,问题是这里范围太大了,根本没有地方去找,所以也放弃了去寻找,而只想找日本鬼子留下的痕迹再说。 我考虑一下,这里用绳子的话,还是能够爬上去的,但是等到我凑近了以后,不禁暗骂日本鬼子狡猾。那片崖壁上,有一排小洞,每个小洞大约女人胳膊般粗细,恰好可以伸进去一个木棍,倘若每个小洞都塞进去一根木棍的话,就成了一条栈道了。小洞蜿蜒向上,一直通到长草的地方。 这帮可恶的日本鬼子,自己弄完了之后,居然毁尸灭迹,我们人手有限,不可能如此仔细地一草一木寻找。所谓的线索,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也懒得再伐木构建栈道,而是直接爬了上去,来到草堆边,这里果然是一个洞穴的入口,但是被一堆乱石给堵住了,一般情况下,根本难以察觉。乱石的缝隙里面不时渗出溪水来,里面有暗河,草籽从瀑布上被冲下来以后,进入暗河,偶尔流了出来,功夫终于不负有心人。 我叫王玟琳走开,然后将乱石一一搬走扔下去,半天功夫以后,就露出了一个洞穴,明显有人工开凿的痕迹,里面黑洞洞凉飕飕的,不知有多少深浅。 我探头探脑看了半天,不敢进去,鬼知道里面有什么陷阱机关,之前的那个断腿鬼子就是很好的例子。就这样,我先从上面下来,和王玟琳商议了一番,决定做好准备再进去。 本来我们的设备比较齐全,但是从瀑布上跌下来以后,大部分的东西都丢了。瀑布的水势又如此之大,根本不可能潜下去找回来,因此只能土法炼钢,就近搜集一下材料,制作必要的工具。 首先是食物,不知道要在里面呆上多久,所以这几天我忙着去打猎,抓了十几只野兔、狍子,统统宰了,剥皮以后在火上熏,做成肉干。狍子的皮还有另外用尝,被我做成了两只水袋,盛满冷却以后的开水。那个洞穴里面看似非常潮湿,水流也比较丰富,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喝自己携带的水安全。 除此以外,我还利用现成的木材和竹竿,相继做了其他若干样工具,王玟琳大叹我心灵手巧,说我就是流落荒岛,亦是能够重建文明,然后猜测我之前从事的工作,我笑笑,继续不语。 三天之后,我们基本上准备完毕,就攀登上岩壁,进入那个洞穴。考虑到王玟琳并不擅长攀爬,所以是等我爬上以后,把王玟琳用绳子拉上来的。之后我们背上各种工具和食物,面对着深邃而黑暗的洞穴,对视一眼,便朝里面无所畏惧地迈进去。 出乎我意料,微微迎面吹过来一阵潮湿的凉风。之前我以为洞穴堵了这么久,空气一定是很浑浊,因此还特意空出几天来让空气自由流动,但是想不到里面居然会吹出风来。走了十几步,阳光就已经无法照进来了,前面一片漆黑,我和王玟琳就拿出了树脂火炬,一一点燃,照亮周围。 这次洞穴冒险的准备可比上次神秘基地的冒险简陋多了,没有任何现代化的照明工具,我不得不因地制宜,利用盆地里生长的松树,从这些树身上割除树脂,收集了若干。火炬也是经过特别设计,能够补充燃料,我们不知道会在洞穴里面呆多久,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松树的树脂燃烧的时候,散发着一股独特的松香,这让呆在我肩头的蚱蜢狂跳不已。在我和王玟琳的左肩肩头,各有一个竹丝编织的小笼子,里面关着一只蚱蜢,是我们用来探测空气质量之用的。 在地下深处,难保空气中会混入什么古怪的玩意儿,特别需要关注。像各类矿工,总是会带画眉之类的小动物监测空气中是否有毒素。小动物身体小,新陈代谢也较人类快,稍微一点毒素就会反映出来,便于矿工及时察觉危险。 这个办法,还是王玟琳想出来的。其实我更加擅长丛林冒险,洞穴之类只是简单涉足过。但是王玟琳在此方面理论知识丰富,想出了这个法子。由于一时之间抓不到鸟儿,索性用蚱蜢代替。至于竹丝笼子,也是王玟琳编织出来的。女人嘛,干这些精细的活儿比男人擅长多了。 洞穴规模不大,只能容纳两人勉强并排通过,地面崎岖不平,当初开凿的时候并没有经过精细地修整,我暗暗奇怪,假如这真是某个地下土木工程的通道,理应经过仔细的修整,便于出入。而且里面的湿度也未免太大了,头顶不时掉下几滴水珠,落在头上、脖子上湿淋淋的,特别难受。好在现在天气还比较炎热,要是再热一点根本叫人吃不消。 在黑暗的洞穴中行走,由于缺乏对比物体,没有距离概念,我心中暗暗默念,算着脚步,大致走了两百来步,很快进入了洞穴的深处。洞穴依旧没有什么变化,火炬的光芒延伸到前方三四米开外,就再也无法衍射,黑暗继续笼罩的洞穴。隐隐约约中,忽然一个人影闪烁,我不由得吃了一惊,以为自己眼花,哪知王玟琳首先尖叫起来:“什么人?有鬼!” 王玟琳也见到了,那么不是我眼睛出问题了。这个洞穴是被我们首先打开的,里面怎么可能有人,所以王玟琳在什么人之后,又加了一句有鬼,惊惧不已。我当机立断,索性把手里的火炬抛掷出去。我力道极大,那火炬呼呼地往前飞,宛如黑夜中的流星,照得周围一片闪亮,飞了五六米,火炬一下子落到地上,松脂燃料被溅了出来,遇到明火点燃,火星四溅,霎时叫人眼前一亮。我定睛一看,一个黑色的人影飞快地往前冲过去。 我不禁扼腕叹息,要不是洞穴里面空间有限,我可以把火炬投掷得更高更远。我回头冲王玟琳一点头,目光接触,心神相通,王玟琳马上把火炬递给我,然后跟着我飞快地追上去。 我们两人穿得都是牛皮鞋,在空寂的洞穴里面踏踏作响,特别响亮,一下子两人就追到了火炬丢下的地方,我随手捡起火炬,递给王玟琳,继续追下去。那人影就在眼前不远,既然有人影,就不是什么鬼魂了,只是我心里惊悸不已,那人影到底是什么人?这个洞穴明明被封闭了几十年,里面怎么可能有人活着呢? 忽然,那人影一下子跳进了了一个缺口,轰隆一声,缺口立时关闭了。我和王玟琳跑上去,整个洞穴,前进的道路都被一道黑乎乎的墙壁挡住了。我摸摸墙壁,表面触手冰冷,不似岩石。我再敲敲墙壁,发出铛铛的响声。 二十八、密室凶嫌 “这是铸铁。”我对王玟琳解释说,然后打着火炬细细查看,铸铁的墙壁上,有一个缺口的痕迹,但是此刻被一道小铁门给关住了,我敲敲小铁门,感觉里面有回声,于是把耳朵贴上去,仔细聆听,听到里面轰轰隆隆,有极大的响声,不知道是什么。 “是什么东西?”王玟琳询问我。 我抬起头,对王玟琳说道:“这是一道小的铁门,就是不知如何打开。” 我话音方落,那小铁门突然哗地一声打开了,我顿时大喜,但是还来不及笑出来,脸色就陡然大变。 一股洪水,居然从小铁门里面冲了出来。 那小铁门看似不大,只能容纳一个人出入,但是水势甚为凶猛,一下子就把我和王玟琳冲了开去。洪水源源不断地从小铁门里面冲出来,顿时在洞穴里面形成一条小河,将我们冲向洞口。 我脸色大变,洞口高于地面近十米,要是我们被水流冲出去,恐怕当即会被摔死。说时迟那时快,伸手摸向背后,背上的洞穴,都还牢牢绑着。我从上面抽出一条“丁”字形的竹竿,这工具的那一“横”两头被一条绳子牢牢拴住,由于捆绑的极紧,以至于原本笔直的竹竿向内弯曲。我按下了工具“竖”上面的一个按钮,绳子立时被揭开,那一“横”得了解放,迅速弹开,竹竿的弹性本来就极好,被放开以后,竹竿的两头马上延伸,一下子就顶住了洞穴的两边。我死死抓住竹竿,这个工具的两端卡在洞穴两边,向后稍微拖了几步,就不动了。 在我身后,王玟琳则死死抓住我,不至于被水流冲走。 不一会儿,水流就渐渐地减少,片刻完全停止,好像间歇泉一样,立时消失,除了湿淋淋的地面正面这里发过大水以外,上面都没有留下。 我松了一口气,收回了工具。之前被瀑布冲了下去,叫我心有余悸,所以特意制作了这个工具,利用竹竿的弹性,首先将其压缩,待放开绳子以后迅速摊开,卡在周围的地方,避免被冲走。原本这是以防万一准备的,想不到当真用上了。 我和王玟琳面面相觑,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火炬丢了,好在还有备用的,我们点燃以后继续回去,这时候那小铁门开着,我往里面照了一下,没有动静,便示意王玟琳和我一起爬过去。 小铁门勉强能够让我这个大块头通过,至于王玟琳这个小女人,则毫无问题,通过小铁门,洞穴的铁壁后面,豁然开朗,居然是一个喇叭口形状的巨大蓄水池,此刻地面上湿淋淋的,证明刚才这里蓄满水过。 我回头看看小铁门,上面安装有一套装置,开始蓄水的时候关上铁门,一旦蓄满,则开闸放水。看这套装置,锈迹斑斑,年代颇远,居然还能完整运作,当真奇迹啊! 我正想着,忽然小铁门咣当一声关上了,然后脚上就赶到湿漉漉的,低头一看,不好,又开始蓄水了。 我和王玟琳狼狈不堪地跑到蓄水池边沿,好在蓄水池也不是很高,我先爬了上去,然后又把王玟琳拉上来,避免被淹死的厄运。 搞了半天,两人累得气喘吁吁,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王玟琳说道:“难怪我们能够发现这条通道,原来有水流把草籽冲了出去,这条水流,一定是通暗河的。” 我眉头皱了一下说道:“只是这条通道也太怪了,简直不是人走的,是叫人送命的。” 不过说起来,我们身边咔嚓咔嚓的声响不绝,声音特别怪,于是好奇心起来,我站了起来,举高火炬,向外面照过去,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在我的不远处,居然悬挂着一排车轮大小的齿轮,正在一格一格地转动。王玟琳看到我动作和表情,也好奇地站了起来,两把火炬加起来,光线亮了很多,能够照得更远。其实不止是我的上头,在我的身前左右,到处都是巨大的齿轮,大着如车轮、如磨盘,小着起码也有脸盆、碗口那么大,尽管上面都锈迹斑斑,但是依旧在一丝不苟的运行着。与巨大的齿轮相比,我们就好像是变成了蚂蚁,爬到了一口闹钟里面的感觉。 这里竟然有一套完整的机械运作装置! 王玟琳喃喃自语:“阿都剌是回回司天台司天监,自然精通机关,我们其实真地进入了阿都剌的世界。” 我询问王玟琳:“机械工程我懂得一些,从这些齿轮的规模上来看,似乎在运作什么大型的机器,你说在这里运行机器干什么?假如是防止别人入侵的机关,似乎不用这么大的规模。” 王玟琳摇摇头叹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历史上阿都剌向来被称为鬼才,他设计出来的机械叫人匪夷所思。据说阿都剌曾经设计过一套机械,安装在元朝大都的皇宫里面,每到准点时刻,都会有鸟儿出来鸣叫。在现在看起来这不过是报时钟,司空见惯。但是别忘了在六百年前,距离世界上第一口钟的发明,还有两百年的时间。” 我抬头望过去,这些齿轮都是依靠水力驱动的,依靠暗河的水流,推动两个巨大的水轮,让诸多齿轮运动。至于那个蓄水池,则是排出多余动力之用。我们走过来的洞穴,实在不是正途,而是一个排水管而已。 之前日本鬼子的探险队,就是发现了这条奇道才进来的,既然只是奇道,那么当然有正道。这下我放心下来了,我们方才看到的人影,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是一个人,但是他是经过正道进来的,不知道为什么跑到奇道这边来了。 一时之间也想不透,从他的反应上来看,应该没有带什么武器,否则老早向我们进攻了,等会儿我们追上去,试试看能不能把他活捉,从中拷问一下东西。既然那个人影是从正道进来的,数百年间,进入过里面的只有那群日本鬼子,他应该和日本鬼子有什么联系,如此我能获知为何王玟琳老是被追杀。 当下我示意王玟琳随着我继续往前走,老实说,在布满齿轮机关的地方行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可以想象一下,一只蚂蚁爬到了一口闹钟里面,它想要出去,找到正确的出口,必须经历重重的阻碍,一步小心,就会被齿轮碾死,或者被发条打扁。现下我们遇到的就是这种境况,而且情况更糟,因为蚂蚁有六条腿,擅长攀爬,在光滑的地方也是如履平地,我们可没有这个本事。 我和王玟琳尽量挑着齿轮间的空隙前行,没走几步,忽然在前方的空地上,发现了一排湿淋淋脚印,我顿时大喜。这排脚印是有人的鞋子沾湿了水,一路走过来,就留下了痕迹。脚印还非常新鲜,没走多久,想来想去,除了方才那个神秘的人影以外,这里找不到第三个人,原来他从这里逃走了。 我拉着王玟琳快步往前跑过去,笑道:“小样,跑得比老鼠还快,不留下尾巴了吗?” 王玟琳眉头皱皱,先把我拉住说道:“我觉得挺奇怪的,刚才一路上我们都没有看到什么脚印,偏偏在这里看到了脚印,这不是挺奇怪的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那厮慌张之极,就留下了踪迹。总不成是那个家伙故意留下踪迹,引我们入陷阱吗?” 我随口说着,一边举起火炬照耀周围,这边就是一块空地,和山洞里面的其他地方一样,地表平整,泛着青色,但是有一块地方,好像水墨泼过一样,留下了黑色的墨迹。看到这块黑色的污迹,我心中隐隐约约想到了什么,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明白,只是凭着本能,意识到了一定的危险。 倏然一阵疾风袭来,我暗道不好,高喊:“小心!” 随后我一把将身边的王玟琳推开,自己则要转身跑过去。但是心念转动,应付危机的神经,竟然不是操纵身体逃开,而是纵身向上一跃。即时我觉得脚下一凉,低头一看,一把长达数丈的利刃,在距离地面一尺左右的方位,猛然划过,几乎整块空地都被其覆盖。极为凶险。倘若我不是纵身跳起来,而是转身就逃,根本逃不出利刃的攻击范围,固然我性命可保,两条腿子却不免卸了下来。 我吓得浑身冷汗涔涔,一待落地,就迅速朝王玟琳那边连滚带爬地逃了过去。王玟琳被我推到在地,根本没有受到波及,她站起来将我扶住。我只觉得气喘吁吁,胸口一片冰凉,都是冷汗。 好险,若不是王玟琳心生怀疑,提醒了我一下,让我稍微有些迟疑再过去,恐怕此刻我老早就被斩断了两条腿,鲜血满地,痛苦地打滚嚎叫不已了。我这时候回想起来,之所以会本能地察觉有些不对劲,是因为想到了那件木屋里面,那个断腿的日本鬼子尸骨,他是被某种利刃一下子斩断的。而在这里,地面是青色的岩石,却有一片黑色的墨迹,那其实是鲜血凝固以后的样子,所以很容易推测,那个日本鬼子就是在这里被斩断了双腿。 我回头看看王玟琳,她瞅了我一眼,哼地一声说道:“不听我之言,吃亏在眼前,现在明白了吧!” 我讷讷无言,果然如王玟琳推测的那样,这是一个陷阱,想把我们引进去,斩断双腿。 之后我们观察了一下,发现这条利刃,每隔三十七秒就横扫一次整片空地,由于在暗光下,其无声无息,相当危险。但是再仔细一看,与其说这条利刃是所谓的机关暗器,还不如说是巨大机器上的某个部件,就像钟表上的发条之类的,只是体积一下子增加数百倍以后,就变成了危险的凶器了。当初那个可怜的日本鬼子,就是因为不知道此处凶险,惨然中招,落得双腿无存。 既然已经识破了那个人影的阴险诡计,我就避开了这条利刃,之后地上的脚印由于水分蒸发,显得非常模糊了,我们也没有理会,依照自己的直觉,继续往前走。在黑暗中不知道走了多久,猛然之间,前面再次出现了一条黑影,我一惊,暗示王玟琳做好准备,将称手的家伙拿出来,而我则小心翼翼地应付他。 这人影看到我们火炬灯火通明,不仅没有避开,反而快步迎了上来,胆子好大,我为了以防万一,对着他喝道:“站住!什么人!再不停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那黑影闻声反而松了一口气,大声嚷道:“别动手,自己人,自己人!” 我听着声音耳熟,愣了一下随口叫道:“胡发一,是老胡吗?” 听到我的话,那个人影在我不远处呆了一呆,然后大笑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朱兄弟,我可找到你了!” 那黑影走到我的跟前,果然是胡发一那张熟悉的面颊,我奇怪地看着他,过了半晌才问道:“老胡,你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胡发一嚷嚷道:“切,还不是为了找你们两口子吗?路上累死了几位兄弟。” 我闻言,似乎不止胡发一一个人过来,其实仔细一想,胡发一又不知道我们去哪里,追上来才奇怪。 胡发一对我说道:“你走后没多久,我那侄子就心急火燎地赶了过来,追寻你和王博士的下落,他知道我和你熟,把我也拉了过来。哦么一路上千山万水地赶过来,追到元大都遗址的时候,才知道你们往多伦环这边走了。我们又马不停蹄地赶过来,哪里路上发大水,冲走了好几个人,装备损失大半。为了你们两人,我们可真是辛苦啊!” 胡发一在一边不停地叹息,这时候王玟琳悄悄地拉拉我的衣角,低声说道:“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也对,我们是通过那条发现的暗道进来的,但是胡发一他们呢?当下我拍拍胡发一的肩膀问道:“老胡啊,你们是怎么进来的,怎么一路上没有碰到你们呢?” 二十九、巨大螺杆 胡发一不知我是在套话,当下回答:“吴哲弄来了一个姓杨的老头儿,是这方面的行家,居然一下子找到了路,钻了进来,但是我们运气也不好……”他定定神,面色古怪,接下来说道,“我们见鬼了!” 胡发一是盗墓贼出身,做这行的人,普遍心理素质过硬,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鬼神,一概不信,他居然说遇到了鬼,那说明是极其诡异的事情了。 我急忙问道:“老胡,你们怎么见鬼了?” 这时王玟琳搭住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见她摇摇头,然后对胡发一说道:“吴大哥,你还是从头说起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发一瞅了王玟琳一眼,又急忙低下头,似乎对于王玟琳感觉有点害怕。王玟琳个子矮小,武力方面一点也没有特色,唯独比较精明而已,莫非胡发一又什么瞒着我们,怕被她发觉吗? 我收回了观察,这时候胡发一开始叙述起了他的经历。 自从我离开胡发一去追王玟琳以后,他就一直留在天津干着老本行,没过几天,突然他的侄子吴哲从湖南赶了过来,同时带着大批人马,找到了胡发一,这叫他不禁大吃一惊,以为自己又来做大买卖了,忍不住问道:“侄子,前段时间的教训还不够吗?丧失了那么多兄弟人手,不要来北地混了,毕竟不是你湖南的地盘。” 一向来桀骜不驯的吴哲这次居然苦笑着说道:“不是我想来,是我不得不来,叔叔,你最近有没有觉得肚子不对劲?” “肚子不对劲?”胡发一愣了一下。 吴哲揭开衬衫,露出了结实的腹肌,在丹田处,隐隐有一股微蓝如漩涡一样地在旋转。胡发一大吃一惊,失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吴哲摇摇头叹道:“后遗症,我们去过那个秘密基地以后的后遗症。里面那些古怪的东西,将我们感染上了,若是你不信,自己也可看看。” 胡发一手忙脚乱地扯开了衣服,果真见到自己的腹部也有一团隐隐约约的蓝色,而且似乎比吴哲的更加浓烈,不禁吓个半死。他失魂落魄,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难道也要变成怪物?” 吴哲说道:“叔叔暂且不用太担心,我发现这个东西发作的很慢,暂时还没有什么影响。而且,我至少已经有一个办法。” 胡发一大喜,问道:“侄子果然是我们吴家这辈最精密的人,你说说看,是什么办法,能够将我们治好?” 吴哲笑道:“你还记得吧,和我们一起同时逃出来的,还有王玟琳博士。听说他们顺利出逃之后,我就派人盯着她,这本来是后备之策,是怕她将我们的什么事情泄露出来。但是她好像有了什么发现,专门跑了出去寻找对策。” 胡发一笑道:“原来如此,当初看那个女娃儿就知道不简单,所以你的办法是只要跟着她即可了。” 吴哲摇摇头苦笑道:“我派去跟着她的人,原本每日都会打电话给我消息的,哪知这几天突然没了消息,我心里担心,索性自己出马了。叔叔在北地这边人头熟,所以想请叔叔也一起出马。” 这个时候胡发一是不可能不同意的,两人和大批手下就一起出动了,先来到了王玟琳的住所,和我一样,翻天倒地地搜罗了一番,找到了线索。吴哲这厮本事不错,居然还弄到了与王玟琳联络的那个杨教授的地址,当即兵分两路,一路追踪我们所经路线,另一路却直扑杨教授的老巢。吴哲这帮土匪,哪会讲究什么,见人就直接绑了过来,说好说歹,连威胁带诱骗,逼着杨老头合作。 两伙人马在锡林郭勒盟汇合,吴哲也知道了手下出事的消息了。他是老江湖了,一看就知道杀手是冲着王玟琳来的,唯恐我们出事,急忙赶过来,可惜总是迟我们一步,等到进入多伦环的时候,天降大雨,闪电河河水暴涨,几乎送了命。 其实我们进入盆地后不久,他们差不多也到了,但是吴哲出于谨慎的考虑,没有立即进入盆地。那杨老头也有本事,居然找到了阿都剌建筑的入口,众人进去以后,一路上机关暗器不说,他们都是盗墓的行家,这些古老的机关对于他们几乎没有影响,最后,终于到达了司天台的中枢了。 中枢的地方非常奇特,从上往下看,宛如是一面特大的钟面。事实上吴哲他们确实在中枢的上面。他们从通道进入中枢以后,走的那条路确实一条“铁路”,一块块铁板构成的栈道,悬空在中枢地面之上,然后走到栈道的尽头,则是可以沿着一条螺旋形的阶梯下去。在阶梯下面,就是中枢那块特大的钟面了,正好立于中心位置。 这块钟面,面积极其之大,胡发一粗略估算了一下,恐怕近百亩,不知道当初那些人怎么在地下挖出如此之大的空间。钟面是一个规则的圆形,每隔三十度,就被一条“浅浅”的线分割开。这条所谓浅浅的线,其实是深入地面一尺见方,宽半尺的沟渠,当然从半空中俯瞰下来,就显得是浅浅的线了。 等胡发一下来以后,正好在钟面的正中,定睛细看,其实中心位置也是一个直径十余米的微型钟面,亦是分割成十二份,最奇的是,在这块微型钟面的尽头,居然刻着“一”、“二”……直指“十二”的阿拉伯数字,这让胡发一吃惊不小,据他所知,古代的中国,怎么可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呢? 其实仔细一想,阿都剌是汉人与回回的混血,又在阿拉伯地区的大学就读多年,会阿拉伯数字根本不稀奇。 吴哲做老了盗墓贼,经验丰富,一眼就看出这巨大的钟面看似平静,其实掩藏着非常厉害的机关,所以严令自己的手下走出微型钟面,开始这里紧张地检查。 胡发一支持是老江湖,胆子比较大,就先开始摸索,他走到数字“七”之前,蹲下来察看,发现这个阿拉伯数字其实是阴文,凹了进去,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他仔细想了一下,冒险将手伸进去,一摸,居然是一个凸起的石头,触摸冰凉。 胡发一用手电照过去,这才看清,原来凸起的是一块水晶,当光照亮到水晶的时候,这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阿拉伯数字居然自动缓缓升起。 胡发一呆呆地看着,他盗过无数坟墓,对于机关了解甚多,以古代的技术,根本没法做到光照就引起机关的启动。 最离奇的是,阿拉伯数字中间缓缓裂开,然后冒出一个尖头圆瓶。这个圆瓶大致如葫芦一般大小,而瓶口非常狭小,只能容纳一根小手指深入。就在胡发一疑惑万分的时刻,忽然从瓶口里面冒出了一道蓝幽幽的烟雾。 胡发一顿时吓了一跳,急忙往后退,同时叫道:“有毒气!” 他多半以为,这是什么杀人机关吧。 这次吴哲的团队,携带的设备颇为齐全,待胡发一一声“毒气”,立时每个人都从行囊里面掏出一个防毒面具,慌忙戴在脑袋上。这个防毒面具能够过滤大部分的致命毒气,甚至还有氧气储存,可供半小时呼吸之用。 但是那团蓝幽幽的烟雾并没有蔓延开来,而是直直地飘了上去,在一人多高的时候,忽然停止不动,随后整团烟雾,就好像阿拉丁神灯里面的精灵一样,慢慢地凝成了一个人形。那人形面目非中非洋,类似中亚一带黄白混血的人种,养着一撇大胡子,衣服却是元代汉人的儒生服饰,看上去颇为古怪。 吴哲和胡发一这帮人,看得目瞪口呆。他们都是盗墓高手,挖掘过的坟墓不计其数,什么样的机关都没有见过,唯独没有见过这种烟雾成人形,仿佛传说一样的怪异景象,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个别吓坏的家伙,居然那枪射击那烟雾,子弹穿过烟雾以后,留下了一道痕迹,很快烟雾又重新凝聚。 这时候,那烟雾凝成的人形,忽然开口说话了,只是发音非常古怪,听得莫名其妙。这帮盗墓高手,虽说都是湖南乡下的土匪流氓,但是走南闯北的极多,亦不妨吴哲、杨老头这些高学历人士,但是依旧听不懂那烟雾的人形在说什么。那烟雾的人形自言自语了片刻,见他们没有动静,仿佛有智慧一般,脸色一变,迅速缩回瓶子里面,又躲了回去。 这时候,他们站立着的钟面,冷不防开始翻转。这帮盗墓贼措手不及,立时惨叫着掉了下去,之后就四散分开了。 胡发一讲完了他的经历,我和王玟琳面面相觑,难以置信,之前的还好说,至少符合常青,最后那个阿拉丁的神灯,完全超越了想象,就感觉这厮在讲故事一样。胡发一察觉到了我们的疑惑,苦笑道:“朱兄弟、王姑娘,你们不信我也罢了,眼下的问题,是怎么出去。” 出去倒是挺容易的,只要沿着出路退回去,就可以平安离开,但是我们的目的就是找里面找到线索,所以我沉吟了一下,说道:“老胡,如果你想离开我们不勉强,你就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可以了。我们还得往里面进去找找看,阿都剌到底在搞什么鬼。” 胡发一闻言可以逃出去,初始大喜,但是又听说我们不走,顿时犹豫了一下,居然咬咬牙说道:“你们不走,我也不走,再说我得看着侄子怎么样了。” 我点点头,于是三人继续往前走,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设陷阱差点把我们弄死的人,正想开口问,王玟琳察言观色,捏捏我的手背低声说道:“内部有鬼,慎言。” 我明白王玟琳的意思,进入这里的,除了我们以外,就只有吴哲和他带来的队伍了,吴哲虽不至于害我们,但是鬼知道是什么人混进了他的队伍,**,知人知面不知心,为了以防万一,即使在胡发一面前,还是保持警惕的为妙。 我们一边走,一边随口闲聊,问及胡发一他们一伙,为何一起掉下来,却各自各自分散了,胡发一回答道:“一掉下来,就掉进了不同的管子里面,向下滑下去,我运气算好了,才没有被弄死。” 胡发一回答的看似淡淡,其实惊险之极,原来他顺着那根管子滑下去,一下子掉进了一口大锅里面,往地上一抹,吓得魂飞魄散,地上遍地都是死人枯骨,怪的是都压得七零八落。随后,上面一块铁板压下来,胡发一顿时明白,掉进这口大锅里面的人,都是被压死的。 不知是他运气太好,还是机关年久失修,压到一半,居然再也不动了,胡发一这才得以逃脱,只是心神已经魂飞魄散,忙不迭地逃窜。 一路上,我们遇见了不少机关的部件,除了齿轮之流以外,也有不少利刃兵器,好在我们本来就是在机关器械的内部,不会发动这些玩意儿。这里危险之极,我们运气不错,是从内部突破,得以避开这些机关,若是正面进攻,除非想胡发一这般,集中大批人手,否则难以进入。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空旷的黑暗当中,似乎有人在低低的呼唤:“救命,救命!” 胡发一侧耳倾听,说道:“听着耳熟,莫非是自己人,还有活着。” 说完,他招招手,示意我们快赶过去。我知道胡发一这人重感情,自己人绝对不会丢下的,当下赶了过去,没走几步,就碰到了一条通天大螺杆。说这玩意通天,是因为足足有两人合抱那么粗,上面一道道的螺纹,简直就可以当做阶梯往上爬了,呼救声就是从上面传下来的。 胡发一大叫道:“上面是那位兄弟,招呼一下。” 那上面的人听到以后叫道:“我是杨文喜,救命。” 王玟琳失声叫道:“是杨教授!” 胡发一叹道:“是那杨老头,这家伙运气真不错。” 这杨老头被吴哲他们绑来,当然一起掉下来了,别人还被塞进管子滑到不知名的地方,这家伙却吊在了螺杆上。 我抬头看了一眼,螺杆太高,用火炬的照射范围根本看不到。我琢磨着这姓杨的既然能够找到正门的路,肯定有点用处,因此打算把他救下来。 ps:题外话,很久没有更新了,主要是最近太忙,要完成几个短篇还债。另外最近在关注百度文库盗版的事情,搜索了一下吃了一惊,我的大部分小说都几乎都百度文库盗版了,版本有十几个。因为如此,我考虑以后可能不会将作品完整地放上去,避免被盗版。百度文库不死,中国文学灭亡!打倒李彦宏! 一、以色列惊魂 八月特拉维夫,是地中海气候的干季,在沙漠地区,尤为干燥。 一个东亚青年大步走在机场候机大厅里面,他约莫二十出头,相貌英俊,凤眼剑眉,身材极为高大,甚至在高加索种的闪族人面前,也是不输于人,他体长近一米九,浑身肌肉鼓胀,绷紧了灰色的西装。手中领着一个黑色小皮箱,一端以手铐连在手腕上,显然极为重视皮箱里面的物件。他一遍走向安全检测门,一遍四下里警惕地环视。 青年走到安全检测门门口,以色列警察叫道:“嘿,先生,请把箱子解下来,通过x光检测!” 青年一言不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东西,交给警察。那警察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说道:“这是没用的,小子,你是从哪里搞来的?” 青年微微一愕,原本该物件在欧洲一路畅通,怎地跑到以色列就不灵了呢?开口用不熟练的希伯来语说道:“请拨打上面的号码,以验证我的身份!” 那警察转身拿来电话机,一边盯着青年,一边开始拨打电话,但听他叽里咕噜地极快地说了几句,青年希伯来语本是初学,根本拿捏不准,那警察叫道:“你是假的!” “什么?” 那青年一怔,说时迟那时快,那警察竟然举起电话机,迅雷不及掩耳,砸向青年太阳穴。 青年本能地往后一仰,避开警察这一击,用英语大叫道:“这不可能,我在欧洲一路……” 他警惕地环视一遍,顿时七八个警察和十多个乘客已经围了过来,但见一个前首都机场,乘客人数不多,而且尽是壮汉,青年明白他落入圈套,对方是存心攻击他。 在这种包围圈内,一旦被枪击,绝无生还之理。 未待那些警察拔枪,青年左手抢先抡起皮箱,重重地砸向最近的一个警察,身子徒然绕弯,转到那警察的背后,右手制住他的脖颈,以其为盾牌。 哪知其他警察毫不念同僚之情,纷纷拔枪开火,通通数下,青年手中的人质已经毙命,向下滑开,不能再为盾牌。幸好手枪穿透力不强,不致于击中青年。 青年一脚把尸体踢向对方,自己急忙打了一个滚,躲在机场柜台下面,心中暗暗懊悔。其实欧洲之旅一路惊险不断,好歹完成了任务,哪知苦苦作对的******极端恐怖主义分子竟然埋伏在对头以色列的心脏,叫他措手不及。 恐怖分子向他围过来,青年掏出怀中的一只怀表,亲吻了一下念叨:“姐姐保佑我!” 说话间,青年随手拎起一把椅子,听风辨身,准确无误地击中一个歹徒,趁其他恐怖分子稍微发呆的份当中,青年急忙逃出柜台,弯腰一路避开枪林弹雨,穿过安全检测门,堵在后面。他素知,这些安全检测门之后看似普通玻璃,其实都是防弹的,尤其在以色列这个战乱不断的国家里面。果然避开了子弹,通通在玻璃门上打出一个个粉碎装状痕迹,却无一入内。 三个假警察放弃用枪,仗着身高力大,连撞了数次。青年固然力大,也难敌数个男子的力量,终于给撞开,跌坐在地上。冲进来的第一个假警察来不及取枪就向他扑上来,正好,青年一击“兔蹬鹰”,长腿硬生生踢在那假警察的胸口,咔嚓数声,却是肋骨断了。假警察口吐鲜血,缓缓倒在地上。 其他两个假警察又围了上来,青年一个铁板桥立身,抡起皮箱一舞。这皮箱当真是好东西,装物品实惠,就是砸人也异常卖力。那两个假警察面上喷血,竟然都给废了。此皮箱乃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上好选择! 打斗期间,又有几个乘客装恐怖分子涌进来,不知从何搞来几把阿拉伯弯刀,一言不发就砍下来。青年见识不妙,举起皮箱阻挡。铛!火花四溅,皮箱又立神功,却是上面的金属花边挡住了这一击。 阿拉伯帝国当年武力征服大半个的亚洲,弯刀占了五成的功勋,威力不可小觑,呼呼地划破空气之声响彻,劈头皮脑砸向青年。只能借着皮箱勉强阻挡,上面的蒙皮被砍地稀巴烂,狼狈不堪,眼见打不过。青年又施展皮箱舞绝技,呼啦暂时挡开两个恐怖分子,转身就跑。 青年脱离了候机大厅,拔腿就向飞机赶去。以色列国小民悍,长年累月战乱,反应极快,那些阿拉伯恐怖分子的伪装也只能蒙的了一时,枪声肯定惊动了真正的警察。果然不下一分钟,外面乌拉乌拉的警笛阵阵,机场上也出现了反恐特警的身影。他们武器精悍,不是m16步枪就是乌兹冲锋枪,一阵乱枪,顿时击毙了几个恐怖分子,其余的人顾不得青年,慌忙逃窜。 那青年冲向飞机,驱车赶来的特警向他打招呼——幸好不是子弹,他一个东亚人很容易认出,因为事先有打过叫道,不致于被误会也是恐怖分子。其中一个少校指挥官用英语问道:“嘿,布莱克.希尔.弗里斯特先生。你没有受伤吧!” 布莱克希尔是青年在欧洲活动的时候为了方便取的西洋名字,当下他点点头,说道:“我没事,不过请尽快安排一架飞机,让我赶到伊拉克去。我不需要专机,我希望的就是普通的民航飞机。” 此事并不难,清除恐怖分子之后,机场恢复正常秩序,少校便安排青年上了飞机,坐在经济舱,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真后悔接了这个任务啊! 青年靠在座椅上,合上双眼,飞机缓缓升空,他松了一口气,解开安全带,四下里环视了一下,以色列国防部安排的机子,应该不大会有问题吧。从以色列去伊拉克的乘客并不多,仅仅几十个,少数几个还是女人。青年稍稍放心,招呼空姐,用不熟练的希伯来语说道:“请给我来一杯水,清水!” 对方空姐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双褐色的眼睛极为迷人,她微笑点头,看得青年直心神荡漾。虽然他武功极高,但是平常接触的女子极少。脸皮不免一红,那空姐端来一杯水,他接过来,正要入口,忽然心神一凛! 他之所以只要清水,以防止毒物入口,虽然世界上无色五味的毒物甚多,但是毕竟有迹可寻,杯子之上,透着一层不寻常的闪光,有异常! 青年不动神色,放下杯子,又招呼来空姐。那女子面带微笑,问道:“先生,需要什么嘛?” 青年笑起来,笑起来极为狰狞:“我只是想知道,你是基地的,还是塔里班?” 空姐脸色陡然大变,抄起手中的金属托盘就砸了下来,若是让这玩意砸中,不亚于叫一个弯月刀砍中,非死即伤。青年抡起拷在手上的皮箱,铛的一声,砸开了女恐怖分子的托盘。他用力极猛,那被砸开的托盘犹如一只飞碟,索索撞在飞机顶端,又掉了下来,火花四溅! 那女恐怖分子侧身推开,瞬时在青年旁边的几个男子,揭开安全带冲了过来,好在因为安检的缘故,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可是几个人的拳头砸下来,还是吃不消的。青年只得拿起皮箱左抵右挡,狼狈不堪。另外一只手腾出来,努力解开安全带。不知道哪头出了毛病,怎生也解不开。 “该死!” 青年暴怒之极,双腿蹬在地上,猛然身体一抬,硬生生地扯断安全带。如此一来,他的攻击范围大大增加,随手就抡起皮箱滑了一圈,嗵嗵,那几个恐怖分子脸上都挨了皮箱的一下。单不说皮箱本身的重量,青年使劲的力气也极大,简直就是被重锤砸中一样,那几个恐怖分子脸上淤青,五官冒出鲜血,暂时动不了了,缩在地上不住发抖。 青年环视一周,其他游客都吓得瑟瑟颤动,躲在座椅上不敢动,看来除了这几个男人,还有那个空姐之外,再也没有歹徒了。对了,那个空姐呢? 青年抬头看过去,只见空姐冲向飞机驾驶舱,拼命地敲门,惊慌失措地喊道:“救命,救命,飞机上有恐怖分子,快让我进来!” “不好!” 青年暗道,飞身赶过去,可是已经迟了。驾驶舱的飞行员熟识空姐,不知是计,轻易地打开了舱门。空姐诡异的一笑,袖子里倏然冒出一把塑料餐刀,极速捅进飞行员的喉头里,用力一转,马上拔出。喉头是人类最脆弱的部分,纵然塑料也可以轻易地刺穿。此刻飞行员的喉头的创口上,犹如打开了水龙头一样汩汩喷出鲜血,他竭力想捂住,但是根本无法阻止生命的流失。 空姐推开飞行员的尸体,窜入驾驶舱,只听一阵枪声。青年跑进去一开,空姐杀死了飞行员正驾驶,掏出了他的手枪,对着仪表盘一阵乱打,火花四溅,狞笑道:“这样东西我们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我们一起死吧!哈哈!” 女恐怖分子发出凄厉的恐怖的笑声,顿时飞机形势直转而下,极速侧身翻转,仿佛即将倾翻的泰坦尼克。女恐怖分子的破坏,导致飞机一个引擎失去动力,失去控制后从高空向下坠落,不过几分钟,就会化作一团火海,无人生还! “他妈妈的!” 青年顾不得对付恐怖分子,冲到后舱,翻出一个降落伞,背在身上,他根本没有降落的经验,但是此刻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他打开舱门,内外气压相差极大,顿时一阵狂风几乎将他从舱内抛出去。青年抓住舱门的把手,定定神,打算马上跳出去。 “要死一块死!” 凶悍的女恐怖分子偷袭过来,牢牢抱住青年的双腿,死活不让他跳出去。青年勃然大悟,皮箱一甩,就砸到了女恐怖分子的脑袋上,砸起一个大包。女恐怖分子两眼翻白,昏了过去,可是双手仍然像老鳖一样,死死抱住,不肯放开。 “管不了那么多了!” 青年只好拖着女恐怖分子一起跳了下去,然后根据电影上的启示,拉开右边的纤,马上打开降落伞。嗵,他只觉得身子一震,不再飞速下坠,而是平稳地滑行。 青年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旁边呜呜的一阵凄厉的惨叫,那家飞机极速地坠落,重重地撞在沙漠上,轰地扬起冲天火焰,无数飞机残片,犹如炮弹的弹片一样飞过来,青年吓得慌忙用皮箱抵挡要害,但是降落伞却不行,被残片割开了好几个大洞,而且着起火来,青年身在空中,无计可施,只能恨恨地骂道:“该死!” 呼!青年就如比萨斜塔的铁球一样,循着引力做自由落体运动,往事悠悠,引发这次惨案的罪魁祸首,就如放电影一般在他眼前闪过…… 二、巴格达的飞贼 “啊,听说你们 藏着汉默拉比的玉石美人 妙手琢成 她的容颜 就像天上的月亮那么娇艳 她的身姿 就像幼发拉底河那么动人 我非常喜欢 在今天的午夜时分 我将会如梦魇一样 踏着月光 前来索取 听说亲爱的你 向来慷慨大方 不至于让我 空手而归吧!” 读完这首诗,林黑山轻蔑地笑道:“切,他当自己是谁,楚留香?亚森.罗宾?还是怪盗四十二面相?” 身为二十一岁就晋升为国际刑警国际反盗窃课最年轻警官的林黑山,自然有这个自傲的资本。他自由聪明无比,十七岁就从上海中文大学毕业。更难得的是他脑子好,身体素质更是优异。林黑山身高一米九一,体格健硕,浑身肌肉鼓胀,上身呈现一个优美的倒三角,双腿修长。不知何故,他选择进入警界,经过两年的系统学习,以侦缉国际大盗为目标。在他短短两年的国际刑警办案履历上,“十三罗汉”大盗、“夜狐”、“鲁邦三世”、“怪盗基德”、“猫眼三姐妹”、统统被他送进了监狱。现在突然冒出了一个号称“巴格达飞贼”的怪盗,闻所未闻,难怪叫他轻视! “请不要小看这个飞贼,亲爱的刑警先生。” 巴格达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保安伦纳德看不惯这个年轻人的傲气,以带有教训的口气说道:“巴格达的飞贼,从十几年前就出现了,但是沉寂了将近十年,直到去年开始,又突然神秘地出现,以盗窃伊拉克的文物为目标,无论看管的多么严密,都会被他以种种神秘狡猾的手段盗走。目前不下有几十件文物被盗走,甚至包括那块巨大的汉默拉比法典的石碑,重达数吨,深藏在美军驻军基地的深处,周围有几十万美军在看守,但是还被他轻易地盗走!你说,世界上还有哪个小偷有这么强的本事?” “很显然,那是你们无能的表现。” 林黑山以一贯的轻蔑的不屑的神情回答。 伦纳德大怒,他身为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在伊拉克横行无忌,哪里受过这种鸟气,正要发作,忽然一个声音想了起来。 “先生们,不要再争执了,我只想问一句话,为什么这张字条,会出现在这张桌子上!” 发话的人就是本次被预告要偷窃文物的主人,美国亿万富翁比尔,他以电脑软件起家,身价超过数百亿美元,功成名就之后,就开始热衷收藏各种文物。只是文物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管制物品,极难出手,纵然有少数腐败分子偷窃,大多也是三流货色。但是伊拉克战争却给比尔一个机会。美军攻占伊拉克以后,一片混乱,连命都保不住了,还管什么文物。因此比尔来到伊拉克,勾结伊拉克政府和驻伊美军,大肆搜罗文物。 须知,伊拉克这片土地,是古代四大文明中最早的两河流域文明发源地,文物数量众多,质量上层。单单说本次被预告要被盗取的文物——汉玉美人。这是一尊高半米的汉白玉石雕,传说是建造空中花园的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以他的妻子米底的公主米梯斯为原型雕琢而出,形象生动,仿佛活了一般。最离奇的是,传说这尊美人采用了一种神秘的原料,只需将其至于水中,在灯光下,汉玉美人就会活动起来,而且触摸汉玉美人,肌肤柔软,犹如活人一般。 一九九二年,伊拉克考古工作者在巴比伦空中花园废墟遗址发现这尊美人像后,被当时的伊拉独裁者萨达姆精心收藏,二零零三年其政权败亡之后,萨达姆唯独带着这尊石像逃跑。最后被美军捉住,这尊石像也辗转落入了比尔手里,甫一得到,就爱不释手手!但是眼下居然有小偷大胆地预告要来偷窃,能不让比尔生气吗? 比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有的是钱,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依旧能够做到很多事情,他要保护这件珍贵的汉玉美人。比尔以高科技项目创业,自然不是傻瓜,知道人越多,反而越碍事,因此他只聘请了两个一流的专家。 其一、巴格达黑水保安公司的首席保安伦纳德,他是美军三角洲特种部队退役教官,无论特种战争还是保全任务,都经验丰富。二零零四年的时候,他曾经独自一个人,保护一个伊拉克线人,成功地闯过众多武装恐怖分子的袭击,带到美军司令部。 第二个,是在国际上有“叫大盗闻风丧胆的警官”之称的国际刑警林黑山,无数猖狂一时的大盗,最终因林黑山难逃法网。说实在的,比尔初次见到林黑山,确实吓了一跳,想不到对方如此年轻,嘴边无毛,办事不牢,然而那青年自傲的神情,又让他放心下来,有自信的人才会自傲! 然而如此优秀的两个人,就在刚才——也就是五分钟前,忽然整个大厅停电,顿时陷入一片黑暗,备用发电机马上工作起来,恢复了光明,但是在原本一片空白的桌子上,却多了一张小偷的便笺。比尔顿时勃然大悟,两个优秀的保全人员,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小偷进来,戏弄一番。 “很显然,这是投石问路之计。他用这个方法使得我们惊慌失措,然后以为东西已经被偷了。因为汉玉美人所藏匿的地方,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他就想用这个法子,激我们前去探视,然后就知道了目标的位置!” 林黑山分析道。 伦纳德说道:“我赞同林先生的看法,这种蹩脚的伎俩,差不多只有三流小偷才会施展出来。” 难得两个人的观点会趋于一致,所以比尔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他还是心悸地问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说不定东西真地被盗了?” 林黑山笑道:“随你,毕竟你是东家。” 他霍然从沙发上弹起来,身姿优美。伦纳德也慢慢地站了起来,点头表示同意。 比尔察看汉玉美人居然向两个雇员征求意见,是因为保险柜的三把钥匙,分别掌握在三个人手中,这样纵然其中一把丢失,也不会导致失窃。 三个人走到比尔在巴格达豪宅的外围,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池边种植了几株伊拉克特有的沙漠植物椰枣。在缺水的沙漠地区,比尔还拥有这样的一个游泳池,一方面是他财力的表现,另一方面,却是他保密的需要,因为收藏文物的地下保险柜,入口就在游泳池下。没人会想到,最为隐秘的地方入口,却在最为公开的地方。 比尔拉住游泳池的一个栏杆,启动秘密入口,只听轰地一声,池子里面的水慢慢排开,然后逐渐升起了一个洞穴的入口。林黑山等人,早已来过这里,见怪不怪。每次比尔进去,都是借口换水,掩盖排水时候产生的巨大响声。 三个人走到游泳池底部,然后钻入洞穴入口,尽管其密封性非常好,但是在升降打开的时候,还是受到了一定的渗透,所以里面有点湿漉漉的感觉。三个人的皮靴、皮鞋踏在地面上,不时溅起水花,走了约莫十多分钟,终于到了第一重门前,比尔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林黑山打开了大门。 然后又走了五分钟,进入第二重大门,伦纳德打开了门。到了了第三重门,才由得比尔亲自打开。三重门每一重门都是钢铁铸造,纵然使用zha药炸开,那么通道也同样会被炸毁。 三重门一打开,里面就展现一个金碧辉煌的世界。这里都是摆放着公元前的精致文物,每一样文物放到世面上都是价值连城。只有恰逢这种乱世,才能借机*,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把国宝送给外国人。 比尔贪婪地跑到汉玉美人前,心静下来,说道:“还好,还好,美人还在!” 这是一尊半米高左右的汉玉雕像,洁白的玉石上,雕琢了一个女性的形象,她浑身****,身躯弯成一个优美的“s”形,她脑袋微微低下,长长的头发披在肩头,两只手垂下来,似乎害羞地极力遮挡*。雕像极尽妍态,本身就已经是一尊美轮美奂的艺术品,更不用提她的重重奇妙的用处了。 从骨子里来说,林黑山是根本瞧不起这种人,他们的行为和英法联军、八国联军在北京的所作所为毫无区别,但是责任上,比尔至少还是一个合法的商人,而且小偷比他更加可恶。所以林黑山上前一步,揪住比尔,冷笑道:“巴格达的飞贼,不用装了!” 比尔愕然地反问:“你说什么?” 林黑山说道:“我是说,你就是巴格达的飞贼!别以为你自己有多少高明,但是恰恰是一系列自作聪明的主张,出卖了你自己。” “你说什么,我不懂!” 比尔吼道。 “看来不说明白,你真的是不服气!” 林黑山慢慢地说道:“首先是你最大的破绽,当灯光熄灭的时候,突然在桌子上出现了一张便笺,神不知鬼不觉,简直是幽灵所为的一样,这实在是太蹊跷了。按照常理推断,只有在桌边你,才最有可能放便笺。而且再说宅子里面的发电机,也只有你可能做手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怀疑你了。” “哦?是吗?” 比尔狡黠地笑着。 “第二天,却是很简单。因为比尔身高一米七七,体重大概在八十公斤左右。但是我拎了一下你,发现你最多只有五十公斤左右。只有可能人胖起来,这么会这么快瘦起来,而且你体型未变,那么只有是比他瘦的人假扮了,是吗?亲爱的巴格达飞贼!” “完全正确!” 比尔俏皮地眨眨眼睛,但是在他这个大老爷们做出的动作看来,非常恶心。林黑山一怔,忽然比尔从衣袖中滑出一个喷雾剂,对着林黑山的脸就直喷。 林黑山大骇,这明显是防狼剂,要是给这玩意来一下,好几天动不了,他硬生生地将身体向后倾斜,犹如一顶拱桥,躲过了防狼剂的袭击。冒牌比尔乘机挣开林黑山的大手,向外逃之夭夭! “姓林的,算你狠,我跟你没完!” 话音未落,伦纳德就拔枪、瞄准、射击在一秒钟内一气呵成,对准冒牌比尔连连开火,子弹的超高速很快追上比尔,当当撞在他身上。伦纳德的对手都是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所以他向来没有必要对他们手软,他使用的手枪,是大口径手枪,威力惊人,不亚于步枪,但是击中冒牌比尔之后,后者只是受到了子弹的冲击力,身形略略踉跄,然后飞快地调整,耗子一样地溜出去。 林黑山正要追上去,伦纳德拦住了他,说道:“没有必要,我们的责任毕竟只是保护汉玉美人,而不是去抓小偷。” 林黑山悻悻地说道:“算你好运,巴格达的飞贼,迟早我会把你送进巴士底的!” “接下来的任务,我们就是找到真正的比尔了,说不定现在他正在某个汽车车后箱里面哭呢!希望不会被恐怖分子当成汽车炸弹炸掉!” 伦纳德说。 三、飞贼的真面目 林黑山洋洋得意地迎着初生的太阳伸伸懒腰,自言自语:“今天是个好天气啊!” 一个礼拜前,他在巴格达,成功地保护了汉玉美人,并且拯救了被绑架的美国富豪比尔,因此他不禁得到了国家刑警总部的表彰,而且得到了三个礼拜的假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了,于是此刻他就来到了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在这个亚欧交界的城市,感受异域的风情。 虽然是在度假期间,但是林黑山并没有松懈下来,对于他这种时刻要进行搏击的警察来说,保持体能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不酗酒,不抽烟,每天早上七点钟准时起床,锻炼半个小时之后,吃早饭,然后再洗个澡,换上休闲的衣服,去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感受土耳其的风情。 伊斯坦布尔是土耳其最大的城市,它横跨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半岛,连接亚欧,该城历史悠久,曾经是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后被奥斯曼土耳其贡献,又变成了土耳其人的首都。老实说,林黑山对土耳其人的印象不佳,远的不说,什么亚美尼亚大屠杀,还胡说什么天下突厥人是一家,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目前国内的****恐怖分子,或多或少受到土耳其人的支持。本来林黑山可以选择欧洲其他城市旅行,但是越是威胁的地方越有吸引力,所以他来到了伊斯坦布尔。 林黑山戴着墨镜,在街头随处乱逛。土耳其人虽然自称是突厥人,但是人种上已经非常欧化,随处可以见到金发碧眼的美人,引得林黑山心动不已。他身材高大,纵然在高加索种人目前也毫不吃亏,加上东方人的相貌,也吸引了不少土耳其美女指指点点。 “要是在这里不猎艳,都对不起自己!” 林黑山会心的微笑,土耳其虽然是一个******国家,但是非常世俗化,近些年来不断向欧洲靠拢,因此观念上也不断向****的老欧洲接近。 他四处打量美女们,倏然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她低低地发出一声。 林黑山低头一看,自己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女士,慌忙将她扶了起来,他并不会土耳其语,由于他长期呆在位于法国的国际刑警总部,多半是由英语和法语交流,对着这个女士,他尝试用英语和法语道歉。 “没事,没事。” 那个女子用法语说道。 林黑山仔细端详着眼前的女子,她看上去很年轻,二十岁不到,但是画着很浓的妆,幼稚中带着成熟,清纯中带着妖艳。她长着一头褐色的蓬松头发,戴着一副蜻蜓大眼镜,肌肤如牛奶一般雪白。她的个子在欧洲人当中,只能算是中等,约莫一米七四左右,但是由于穿着高跟鞋,身材越发修长。不过论身材,这个女人稍微单薄了一点。 “长腿细腰飞机场。” 这是林黑山暗地里的评价。 女人,不应该说是女孩,她的胸部还没有完全发育,不过以她的年纪,几年后长成哈密瓜那么大,也不是不可能的。 女孩穿着一身鲜红的a字吊带裙,非常可人,虽然胸小了一点,但是毕竟是美女啊!此刻不泡,更待何时? “小姐,没事?但是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请你去喝咖啡!” “谢谢,这是我的荣幸。” 美女受宠若惊。 “尚未请教芳名?” “妮娜.卡拉。” 典型的法国名字,原来是法国游客啊! “那么先生您呢?” 妮娜巧笑倩兮,小嘴儿微微撅起来,鲜红鲜嫩,好像一只草莓。 “布莱克.希尔。” 这是林黑山在西欧用的名字,到了南欧,他的名字自动变成了蒙特内哥罗。国际刑警内部还流传着一个恶毒的笑话,传说前南斯拉夫联邦的黑山共和国独立的时候,林黑山特意捐赠一万美元,感谢他们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国名。 伊斯坦布尔是让全欧洲都跟风的咖啡城市,然而喝咖啡却没有欧洲那么讲究排场,全城上下无数咖啡小店,甚至有老式土耳其浴室盖在的咖啡屋,既然两人都是游客,就没有那么多讲究,来的就是感受风情。 同样都是说法语的,几句下来,到了咖啡馆的时候,林黑山就和妮娜勾肩搭背,搂着小妖精的细腰,心里暗暗淫笑:“今天晚上,我可是准备了一打的套子。” 那鲜红的嫩唇吮吸咖啡,真叫人浮想联翩,妮娜摘下了眼镜,那是一双画着浓浓眼影的双目,画得很有技巧,很漂亮,很妖艳。小妖精冲着林黑山笑笑,说道:“你,还是第一个将我打败的人!” 林黑山不懂,反而说道:“你说什么?” 妮娜手指头的转着一个钥匙扣,上面似乎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骆驼,林黑山顿时跳了起来,吃吃叫道:“你,你是巴格达的飞贼!” 然后林黑山抓住妮娜白嫩的小手,狞笑道:“我一直逮不住你,想不到你自投罗网!嘿嘿!” “啊呦,你怎么能够这么对付美女呢?” 林黑山哼地一声,冷笑道:“老实交代,你有什么阴谋,我就不相信,你只是前来看将你打败的警察。” “是啊,我就是这么无聊。” 妮娜的小手,犹如泥鳅一样,轻轻地从林黑山手里滑走,然后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样飘走,转眼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你别走!” 林黑山正要追上去,咖啡馆的老板来讨账,林黑山一摸口袋,坏了!空空荡荡,钱包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小妖精,乘刚才撞过来的时候,偷了自己的钱包,真是无聊的飞贼!” 正当林黑山手忙脚乱地对付老板的讨账时候,我们轻盈的小蝴蝶飞贼,大笑着离开马路。尽管她是一个国际大盗,但是年龄毕竟才十七岁,心态上很多和儿童相似,能够捉弄一下自己的对手,也是一件乐事。当她乐陶陶地回去之际,没有注意到,已经有几个穿着便装的人,悄悄跟了上来。 四、去基地组织那里偷盗 人品爆发,今天两更,不少于六千。 妮娜得意之后,马上恢复常态,打算今天晚上再去捉弄一下林黑山,这个大个子的东方人,真的很好玩。 虽然她有着儿童心态,但是妮娜毕竟是一个国际大盗,很快她就惊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而且这帮人非常狡猾,时不时地分开几个人,又聚拢几个人。妮娜吓得出了一声冷汗,是什么人在跟踪自己?虽然自己得罪过不少大人物,都是偷盗的多半是赃物,让他们有苦说不出。莫非那个美国大富豪比尔发飙了? 得赶紧甩开他们,然后离开土耳其。 妮娜心念转动,反而放慢步伐,不时地从口袋里掏出镜子,假装化妆,其实是在观察后面的敌情。 “一、二、三……” 一共有五个,妮娜暗暗计算着敌人的数量,很快她到了一个马路的十字路口,对面红灯刚刚亮起来,妮娜突然冲了过去,闯红灯! 她就如一只灵活的蟑螂,避开一辆辆的汽车,飞快地窜到对面,但是交通却被她搞得一塌糊涂,出租车,大卡车,都撞在了汽车,土耳其人不住地对骂。然而妮娜却成功地将跟踪者挡在了对面。 妮娜躲在一条小巷子里面,脸上的浓妆因为出汗而全部冲掉,她找个一个水龙头,冲掉脸上的化妆,凉水让她冷静下来。 对方是谁?不会是国家刑警,因为他们最好的人手刚刚和自己见面过。而大国的强力机关,自己又没有得罪过,算起来只有黑社会了,自己得罪过不少,肯定是来报复了。 妮娜脱下裙子,反过来穿,红色的吊带裙,变成了绿色,然后她又把头发扎起来,丢掉眼镜,素颜走出巷子,相信经过这么一番变化,至少一时之间不会叫人认不出了。 妮娜匆匆地赶回自己的住所,身为大盗,她住的地方很隐秘。妮娜走一刻钟,忽然呆住,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糟糕,敌人怎么又跟上来了?简直如跗骨之蛆一样,如影相随。这怎么可能?妮娜对自己的反跟踪术向来非常自信。 她偷偷地打量了后面的跟踪者,他们装的像是普通游客一样,但是毫无例外,耳朵上都擦着耳塞,似乎像是mp3,手里头或是手机,或是ipod,妮娜一愣,抬头看看天,顿时恍然大悟! 莫非他们在自己的身上做了手脚,衣服,头饰,甚至是内衣上,都装了gps定位系统,说不定还有窃听装置,难怪自己怎么也摆脱不了。 她定定神,自己总不能光天化日之下脱guang衣服跑掉吧,而且又窃听器,一旦有什么动静,说不定会打草惊蛇。 聪明的巴格达飞贼很快想好了办法,她深呼吸一口气,转向另外一个方向,通往林黑山所住宿的酒店里,之前为了捉弄这个可怜的男人,她老早经过一番调查,因此毫无困难地到达那个酒店。当林黑山听到敲门声,打开房门的时候,不禁哈大嘴巴,虽然裙子的颜色变掉了,脸上的浓妆也洗掉了,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该死的飞贼。 “好啊,你胆子好大啊,居然敢自己送……” 林黑山本想说她自己送上门来的,之前在咖啡馆被偷走了钱包,搞得他狼狈不堪,最后不得不摘下自己的项链做抵押才逃回逃回来,他正在生飞贼的闷气,这个小妖精就自己送上门,未待他骂完一句完整的话,就被堵住了嘴巴,被一双犹如草莓一样,鲜红幼嫩,好看又好吃的嘴唇堵住。 妮娜将林黑山推dao床边去,小腿顺便一勾,关上了房门。她把林黑山压到在床上,坐在他身上,然后开始脱起衣服来。 声波经过窃听器的转化,化作无线电重新还原,传送到窃听者的耳朵中,他们听到一阵********的呻吟声,嗯嗯啊啊,兴奋地不得了。然而事实上并不是如此。 林黑山目瞪口呆地看着妮娜在自己的身上脱下全身的衣服,少女除了胸部略微小了一点以外,体型优美,仿佛精致地雕像一样。林黑山看得哈大嘴巴,虽然自己接触过不少热情的法国女郎,想不到飞贼也爱好这个调调。 林黑山淫笑着去摸飞贼,但是那手被她打了一下,顺便送个白眼。妮娜抽出床单,裹在身上,对着放在桌上林黑山的笔记本电脑一阵乱翻,果然和她想的一样,正常的男人都喜欢这种,一台电脑里面,总会放几部****,她打开一部,声音开到最响。********的响声,顿时响彻整个房间。 林黑山正想开口问这女人搞什么,嘴巴马上被草莓给堵住,妮娜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在电脑的word上打字给林黑山看:“不要说话,我被跟踪,身上装了窃听器。” “搞什么鬼?” 林黑山疑惑地打字问道。 “我被一个神秘的组织跟踪,身上有窃听器和gps,为了摆脱这些机器,我只好借助假装和你做那事来脱掉衣服。算起来,你是附近唯一能够帮我的人。” “见鬼,我是警察,你是飞贼,跟着我,你可是会坐牢的。” “坐二十年牢总比被人不明不白塞到黑海海峡的好。难道你不想获得活捉巴格达飞贼的荣誉吗?再说……” 妮娜舔舔丰润的草莓小嘴,她在勾引林黑山。 “切,我对飞机场兴趣不大!” 妮娜几乎气死,白了林黑山一眼。 不过林黑山虽然口头上讨了便宜,但是开始行动起来,拯救飞贼。他首先翻出自己的衣服,交给妮娜穿,不过两人的体型实在相差太大,林黑山的衬衫几乎可以当妮娜的a字裙了,但是此刻也顾不得。只是有了衣服,下身还凉飕飕,她一看到林黑山那几乎如女士热裤一样巨大的内裤,立即头昏,当下决定,即使走光也不穿。 伴随着****男女的呻吟,他们悄悄地打开门溜了出去,相信这可以迷惑住敌人一段时间,等到他们发现的时候,已经可以逃离伊斯坦布尔了。 但是事情往往不如预料的那么完美,当衣冠不整的警察与小偷乘着电梯出现在酒店大厅门口的时候,发现门前站着一排男人,右手不约而同地插在口袋里,里面突出一个尖锐的物体。毫无疑问,只要他们稍有异动,就会被活活打死! “该死!” 林黑山骂道,真是被这个女人害苦了啊! 两人被带进一辆汽车里,旁边挤着两个强壮的男人,刚刚坐到汽车里面,林黑山就觉得手臂一痛,定睛一看,却是旁边的那个男人,拿着一个高压注射器,在他手臂上打了一针。身边的妮娜也低低叫了一下,显然也挨了一针。但是这只针显然并非麻醉针,他毫无昏睡的感觉。两人一直被带到一间废弃的破房子里,引接他们的是一个褐色眼睛,半秃头的中年男子,操着一口美国南部口音说道:“欢迎你们,我的警察与小偷!” 妮娜盯着他们,冷冷地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跟踪我。既然我已经落到了你们手里,想必也不需要隐瞒了吧!” “小姐很聪明啊,那么我也不在隐瞒了,你好,我是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生物防御局二级次官尼古拉斯.凯奇,我们的机构简称bd。” “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机构。” 妮娜低声的说道。 “当然,在正式的编制中,是不存在这个机构的,你去询问联邦政府,也会得到否认的答案。联邦政府每年购买一只一万美元的马桶,四千美元的凳子,就是为了养活我们这些不存在的部门。” “那你们干什么的?我还以为,是fbi来抓我。” “像你这个无害的小角色,还轮不到fbi来抓捕,我们找你,就是要利用你的技能,去偷取一样东西!” 尼古拉斯温和地说道。 “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去找关在监狱里的家伙呢?比如被这个警察抓住的猫眼三姐妹、怪盗基德等等,他们成名都比我早,水平应该更高。” “他们都拒绝了,小姐,一听说这个任务,宁可在监狱里被人戳屁眼,也不肯前去。” 妮娜吓了一跳,究竟是什么任务,使得众多前辈如此害怕! 尼古拉斯一字一语地说道:“就是前去基地组织的二号头目奥塔玛.拉顿那里,偷取炭疽病毒的疫苗。” 果然是十死无生的任务啊,难怪没有人敢去。 “我拒绝。” 妮娜干脆地回答说道:“即使去监狱里,被人强奸,被人戳屁眼,被人****,身上三个洞都被插满,也比去基地组织那里送死好!” 尼古拉斯微微一笑,似乎早已预料到这种场面,说道:“由不得你了,在刚才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你们身上注射了炭疽病毒,当然,这是一种经过改良的病毒,将在三十天之后发作。你可以去找世界上最优秀的病毒专家生产疫苗,不过可以告诉你的是,破解病毒并且生产疫苗的最短时间,也是两个月。” “你!” 妮娜气得浑身发抖。 尼古拉斯摊开双手说道:“没有办法,有证据表明,基地组织将使用这种病毒对美国进行袭击,但是我们又缺乏相关方面的人才,所以只有你们出动了。现在你不得不去了,事成之后,你在国际刑警那里的所有罪行都一笔购销,并且可以获得一笔一千万美元的奖励。” “看来我不得不答应了?” “是的。你在执行任务期间,我们会全方位支持,无论资金还是人员。” 妮娜沉默片刻,说道:“好的,我答应。” “似乎没有我什么事情吧,我是国际刑警,请放走我吧,我保证一切都保密。” 林黑山笑嘻嘻地说道。 尼古拉斯和妮娜古怪地看着林黑山,似乎在说,这个时候你还能脱身吗? 五、调戏女恐怖分子 回忆犹如一场电影一般地终结谢幕,林黑山的降落伞也被烧了几个大洞,他顿时像个秤砣一样掉下去,耳际呜呜响着狂风。他大急,在空中倏然翻了十多个跟头,改变方向,对准一个沙丘,冲了下去。轰地,他重重地撞在沙丘上,好像炸开了一个手雷,无数沙子飞了起来。好在沙漠里的沙丘柔软,仿佛气垫一样防震。林黑山又连连滚了几十米,这才抵消了下坠的冲击力。 待到停止滚动,他瘫倒在啥子上,犹如一只死狗,舌头拖出,不住地喘气。沙漠地区毒辣的阳光照在他脸上,对他来说,俨然一个温柔姑娘小手的抚mo。 林黑山休息了片刻,挺起上半身,那个女恐怖分子,还是如要被斩头的老鳖一样,死死抱着他。林黑山一探她的鼻息,居然还活着,奇迹啊! 不过这样被拖着始终不好,林黑心念转动,施展中国五千年秘术,对准女恐怖分子双手的几个关键穴道,轻轻地刺激,那女人的双手就如死蛇一样弹开。 林黑山提着皮箱站起来,本想立即离开,但是想想,还是把地上的女恐怖分子翻了过来,这才倏然发现,恐怖分子脸色发白,胸口渐渐地印出一团血红的痕迹。 “该死!” 林黑山知道她被飞机爆炸后的弹片击中了,虽说她是恐怖分子,但是对着垂死的女人见死不救,这不是林黑山的风格,况且这个恐怖分子长得挺漂亮的。 林黑山拖着恐怖分子,走到飞机残骸那边,飞机坠落地上,爆炸以后分成了三段,机头和机翼完全被摧毁,机上除了他们两人,无人生还。机尾后舱却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这里是存放旅客行李和存放部分物品的地方。林黑山搜索了一下,找到一瓶矿泉水,一瓶可乐,还有几卷餐巾纸。 林黑山把女人拖到机尾的阴影下,躲避毒辣的太阳,然后打算撕开女人胸部的衣服,但是血液已经开始凝固,林黑山眉头一皱,打开矿泉水瓶,把水倒在她胸口的衣服上,让水溶化血凝,然后小心翼翼地撕开衣襟,一块拇指大的碎片插在女恐怖分子****之间,差点射穿心脏。 林黑山握住这块碎片,估计了一下,应该能够拔出来,只要注意不要让大量血液流出即可。因此林黑山一发狠,倏然拔出碎片。 “啊!” 女恐怖分子被剧痛惊醒,惨叫一声,看到林黑山的面庞,不免惊慌起来。 林黑山低声喝道:“别动,你有伤,我正在替你治疗。 林黑山一手压住女恐怖分子的伤口,一手把大量可乐浇在女恐怖分子的胸部。可乐是高糖分饮料,可以杀菌。然后林黑山小心翼翼地把多余的可乐用餐巾纸吸掉,随手从旁边一个行李里掏出一件女性的全棉内裤,撕开,包裹在女恐怖分子胸口。 在处理伤口的时候,那女恐怖分子虽然忍着剧痛,却一声不吭,意志力惊人。林黑山看她紧紧咬着牙关,姣美的面庞扭曲起来,一点也不可爱。瞅着她双峰丰满硕大,忍不住捏了一把。女恐怖分子恨恨地骂道:“干什么!这个无耻的家伙。” 林黑山狞笑道:“许得阿拉伯男人摸,不许我摸吗?再说你是我的俘虏,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先问你,你叫什么?” 女恐怖分子扭过头不理他。 林黑山就再摸摸她的胸部,女恐怖分子有又气又羞,哪有几个女人能够忍受,更何况是保守的阿拉伯人。但是她受伤之后又无力反抗,只得瞪着林黑山叫道:“你别摸了,我叫山鲁佐德,我告诉你了,你别摸了。” “山鲁佐德?”林黑山咀嚼着这个名字,“《天方夜谭》里面为残暴国王讲故事的那个女人啊,好名字,你父亲挺有个性的。” 林黑山在伊拉克呆过一算时间,知道《天方夜谭》虽然在世界文学界评价极高,但是在保守的阿拉伯社会,这本书几乎是****,等同于中国的《金瓶梅》。有人能够为女儿取这种名字,颇有个性。 山鲁佐德又扭过头,不理林黑山了,后者也无计可施,反正问不出什么,就赶忙在飞机残骸里搜罗起来,居然找到不少瓶装饮料。他估计这架飞机失事以后,伊拉克和以色列方面马上会派人来寻找,最多一两天,他就可以成功脱逃。在这一两天里,最重要的就是食物和水。 每隔一小时,林黑山就喂山鲁佐德一次可乐,因为她失血之后,需要补充大量糖分,手头唯一的糖分就是可乐了。当然,担心她的肺部已经受损,所以可乐都是放气之后才喝的,防止打嗝。 到了晚上,沙漠地区昼夜温差极大,霎时到了很低的温度。林黑山捡了一块还在燃烧的飞机残骸,烤火取暖。但是山鲁佐德失血过多,本来就极其畏寒,不住地发抖。林黑山叹了一口气,解开衣服,把山鲁佐德抱过来。 “你,你想干什么?” 山鲁佐德害怕地问道。 “温暖你的身我的心。” 林黑山解开山鲁佐德外面的一层衣服,然后把她裹在自己的怀里,利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山鲁佐德。 山鲁佐德伤重又累,迷迷糊糊地就在林黑山怀中睡熟了,醒来之时,倏然看到一个漆黑的人影,却是已经天亮了,那人背对着阳光,所以看不清面庞,但是他对惊讶地说道:“山鲁佐德,你活着?拉顿大师听说飞机失事以后,以为你死了,非常伤心!” “小心!” 山鲁佐德尖叫。 但是已经迟了,埋伏在暗处的林黑山猝然跃出来,一脚就踢中了那人。那人闷哼一声,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林黑山正欲上前,山鲁佐德尖叫道:“不要伤他,他是我的二师兄!” 林黑山一怔,想不到阿拉伯地区,也和中国古代的门派一样,搞师徒制度。 但是倏然那人跃了起来,原来刚才倒在地上只是装死,伺机发动攻击,他飞快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林黑山砰砰开火。 林黑山急忙跳开躲避子弹,他以皮箱为掩护,极速地跑动,与那人拉开距离。以他做警察的经验,跑动当中极难击中目标,更何况是短膛的手枪。没几下那人就打完了子弹,发出咔咔的空膛声,林黑山乘机逼上前,抡起皮箱就砸过去。与此同时,那人也抽出弯刀砍了过来。 咣当! 皮箱对弯刀,弯刀重重地砍在皮箱上,但是立即被卡住,林黑山抡起一脚,又踢在那人的肚子上。这次就不客气,一挨那人摔倒,马上冲上前,对准他的脑袋一顿猛揍,一直把他打到两眼翻白,然后抽出那人的缠头,将他紧紧捆住,丢在山鲁佐德旁边,嘲笑道:“你的二师兄本事也一般。” 山鲁佐德哼地一声,说道:“我二师兄号称沙漠飞驼,最擅长腿功,可以在沙漠上每天行走两百英里,论武功,却在我的师兄弟当中排行倒数第二。他擅长侦察,我父亲多半派他外出察看。” “那你就是倒数第一了。”林黑山不住嘲笑道,然后问道:“你说你父亲,他是谁?” “恐怖大师奥塔玛.拉顿!你死定了,得罪我父亲的人,就是本.拉丹也得死!” 山鲁佐德发狠地威胁道。 林黑山倒吸一口凉气,恐怖大师奥塔玛.拉顿的声名,如雷贯耳,虽然他只是基地的二号人物,排名在本.拉丹之下,但是他手段比拉丹更加毒辣凶横。据说他加入基地,本可以成为老大,但是佩服拉丹散尽家财搞事业,于是甘为老二。拉丹现在生死不明,基地组织,实际上就是拉顿在管理。 突然,一个粗糙的机械响声叫了起来:“阿里,报告情况。阿里,报告情况,找到飞机残骸了没有?山鲁佐德的尸体有没有找到?” 林黑山扭过头,偱声找过去,发现原来是阿里骑来的那匹骆驼上的一个背囊中发出声音的。他搜索了一下,掏出一只对讲机,放在阿里的脸上,冷冷地盯着他,示意地回答,但是不能暴露林黑山的存在。 “一切正常,我已经找到了飞机残骸,山鲁佐德还活着。” “太好了,师傅一定会很高兴的!” 对讲机里面传来一阵欢呼。 阿里又说道:“但是山鲁佐德受了重伤,我需要支援……“ 话音未落,林黑山就关闭了对讲机,说道:“你废话太多了。” 他暗想:“现在可真是糟糕啊,基地组织居然找上门来了,我得赶紧跑掉。幸好这个白痴阿里,给我送来了一只骆驼。” 他微微一笑,搜罗了一下剩下的饮料,留给山鲁佐德和阿里一半,剩下的一半自己全部带走。然后他又检查了一下阿里的全身和他的背囊,把他需要的东西统统带走,其中最重要的物品是地图和指南针,对比了一下地形,林黑山发现自己距离巴格达不过一百多公里。如果他骑着骆驼,估计到了明天就可以到达巴格达,只要进入美军基地,自己就安全了。真是天助我也! 林黑山哈哈大笑,带足物品,骑上骆驼,对着两个俘虏笑道:“我先走一步了,恕不奉陪,你们的人估计晚上就能到达,所以暂时在沙漠里熬一会儿吧!后会无期!” 林黑山骑上沙漠之舟,逐渐离开飞机残骸。骑骆驼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之前在伊拉克对付巴格达的飞贼的时候,就曾经学过骑骆驼。一想到巴格达,林黑山就记起了那个小妖精妮娜,都是这个女人,把自己卷了进来,而且她这个计划,能够成功吗?万一不能成功,不是被基地打死,就等着三十天后炭疽病毒发作,死无全尸吧!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六、沙漠风暴卡扎菲 二更,喜欢的朋友多多收藏啊! 林黑山骑着骆驼悠悠地走在沙漠里,身子不住随着沙丘上下起伏,仿佛是在大海里行船,难怪有沙海与沙漠之舟的称呼,果然名不虚传。走了大半天,天色暗了下来,林黑山停下来休息片刻,要让骆驼保持脚力,以便于能够及早赶到巴格达。 他走到一个沙丘背面,坐了下来,从骆驼的背囊中掏出干草喂骆驼,自己也拿出几块肉干,合着可乐吃喝。然后他掏出地图,借着星光打量,估计了一下,自己在大半天时间内走了三十多里地,这个速度在沙漠里算快了。至于基地的追击,他并不担心,沙漠不是平原,沙子每时每刻都在流动,走过的脚印,很快会被掩埋。而且沙漠里极其空旷,人的视野有限,根本找不到人。除非那些基地组织的人,有狗一样的鼻子,或许能够凭借气味找到自己。 林黑山吃饱喝足,又休息了半个小时,就牵着骆驼向前走。幸好自己走的时候,把阿里的全身装备都扒了个干净,不禁有他的外套,甚至鞋子也扒了下来,原本自己的皮鞋并不适合沙漠行走,而需要专门的沙漠皮靴。唯一的坏处就是阿里个子不如他高,鞋子有点紧,只好马马虎虎凑合了。 走了几分钟,忽然从后面传来轰轰隆隆的响声,林黑山往后一看,惊讶地叫起来:“不会吧,这个季节也会有沙暴?” 林黑山见今天天气晴好,漫天星斗,既无大风,怎么会产生沙暴呢?但是由不得他选择,林黑山赶紧骑上骆驼,飞速狂奔,要寻找一个躲避之处,沙漠上遇到沙暴,若是没有地方躲避,真可是要被活活淹死了。 哪知这沙暴就跟准了他,纵然骆驼跑得再快,也比不上沙暴,而且这沙暴规模也小了一点,好像四个骆驼同时奔跑产生的灰尘一样。那沙暴渐渐追上来,忽然从沙暴里面,弹出一只腿来,重重地踢向林黑山。 林黑山双腿一弹,从骆驼上跳了起来,飞向天空,那只脚就重重地击在骆驼身上。那骆驼惨呼一声,竟被踢开了三十米远,开膛破肚,死得好不凄惨。 林黑山又惊又怒,平稳的降落在沙漠上,凝视着沙暴。其已经慢慢地平息下来,沙暴中心矗立着一个阿拉伯服饰的男子,约莫三十出头,留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微笑地说道:“你便是林黑山?我看也不过尔尔,不过你有武者的荣耀,不出手与没有反抗之力的人交手,并且还救了敌人的山鲁佐德,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和我公平比试,赢了你就离开,输了你就跟我走!” 林黑山叫道:“你是谁?好霸道的功夫,莫非就是奥塔玛.拉顿?” 那人露出轻蔑的笑容,说道:“凭你,还不值得我师傅出手,我是他的三弟子——沙漠风暴卡扎菲!” 难怪有沙暴,真的和沙漠风暴无异。 林黑山说道:“我只是觉得奇怪,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卡扎菲笑着指指自己的鼻子,说道:“这个!” 林黑山大骇,他们居然真的靠鼻子来闻气味。这点林黑山却不知道了,由于沙漠地区地域广泛,无论听觉还是视觉,都难以保障侦测。所以部分阿拉伯人就练就了一身奇特的本事,靠气味追踪。每年在沙特地区都会举行一次闻气味大赛,最猛的人能够闻到一百多公里的骆驼。所以林黑山被卡扎菲追上,倒是也不稀奇。 卡扎菲摆了一个起手式,说道:“请!” 林黑山当下便不客气,脱下笨重的阿拉伯外套,纵身冲了上去。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硕,向来喜欢猛打猛冲。早在警队学习搏击的时候,就根本不屑那些擒拿手,而是学习讲究力道的西洋拳术,融合了泰拳、截拳、少林金刚拳之后,形成自己独特的硬派功夫。之前与他交手的人,若是老老实实地投降还好,若不投降,少不得断几根骨头。最惨的是怪盗基德,不够老实,硬是被林黑山打断脊椎,终身瘫痪。 话说间,林黑山已经和卡扎菲交上了手,林黑山并没有任何卡扎菲的资料,出于谨慎,他还是用保守的打法。然而一上去就后悔,卡扎菲不愧是沙漠风暴,与他交手,简直就是在和沙暴交手。 卡扎菲身边扬起一阵阵的沙暴,连着他的人,一起冲向林黑山。林黑山只觉得自己击出的拳都空虚了一样,打在棉花上,力道尽数被沙暴吸走。 林黑山暗暗吃惊,像他这种硬派打法,最讨厌的就是类似太极拳这种借力打力的软式打法。只不过太极拳虽然入手容易,但是修炼成高手极其困难,起码要有几十年的公里,才能和他这种硬派打法交手,不然未修炼成功就贸然交手的话,老早被林黑山的铁拳砸断脊椎了。但是眼前这个卡扎菲,年纪不过三十出头,却已经修成了阿拉伯太极拳。林黑山一拳打过去,平常就是一头犀牛也被击毙了,可是打在卡扎菲身上,却软绵绵的根本施展不了力量。林黑山就知道自己遇到了克星,卡扎菲不愧是沙漠风暴,任何强大的力量,都如炮弹打在沙子上一样,毫无作用,只会被沙子掩埋。 林黑山不傻,再打下去绝对吃亏,虚晃一招,转身就逃。 他对自己的奔跑技术颇有信心,何况现在在晚上,不用担心沙漠灼热的阳光。 林黑山调整好呼吸,撒开长腿,一弹一跳,犹如一只蚱蜢一样,在沙丘上逐渐远行。 卡扎菲一愣,他方才见林黑山施展一个虚照,以为他乘势要进攻,哪知这个家伙毫无武人的荣誉,转身就逃,而且腿功不错,乘着卡扎菲发愣的时间,一下子就跑出了上百米。 卡扎菲阴阴地狞笑起来,论起沙漠奔驰,有谁比得过他沙漠风暴卡扎菲呢?纵然他的二师兄沙漠飞驼阿里,也只是在长途奔驰中略胜自己一筹,眼前这个中国人,居然敢和自己比,输定了。 他不知道林黑山心中另有打算,早年林黑山在国内的时候,多方拜师学艺,正好监狱里面关着一个解放时候就逮进来的飞贼,见林黑山身高腿长,资质优良,又不甘自己一身技术失传,便将全身的轻功尽数传给林黑山。 这个轻功,可不像武侠小说中写的那么神奇,什么蜻蜓点水,浮萍踏水等等,但是飞檐走壁,长途奔驰却有的。林黑山学了半年,基本上已经学全。但是他还不满足,中国的轻功,说白了就是锻炼腿力以及技巧,并且调整呼吸频率,便于长途奔跑。林黑山见轻功的呼吸技术与马拉松有点像,另辟蹊径,结合马拉松的现代科学技术,重新演绎了现代轻功。单不说他可以轻易地越过一堵三米高的墙壁,而在长途奔跑上,以他的体力,他也可以夜行一百公里,虽然在沙漠上稍稍吃亏,但是林黑山估计起码也能跑个七八十公里,拖也拖死卡扎菲。 卡扎菲却暗暗叫苦,他虽然技术上比林黑山优良,但是体力上却绝对不能撑那么久。他一听到阿里出了事情,马上抢了一批骆驼赶出来,等到救了阿里和山鲁佐德,听说那个该死的小子又跑了,马上又骑着骆驼追上来。骆驼哪经得起他这番折腾,半路上就死翘翘,卡扎菲不得不迈开两腿,拿出沙漠风暴的绝技里,拼命追赶。这样一来,他大半的体力已经消耗在赶路上,现在林黑山又玩起了铁人大赛,真******要命。 两人一前一后,相互追赶了二十多公里,都是开始显出疲惫的色彩。林黑山是因为不习惯沙漠的奔跑,在柔软的沙子上走路,大半的力道都在克服下陷和拔出,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抵消了林黑山一半的优势。而卡扎菲根本上体力上吃不消,他认为就是这时候追上林黑山,也绝对打不过他了。 又跑了二十多公里,林黑山终于吃不消,一屁股坐在沙丘上,气喘吁吁,骂道:“不玩了,老子累死了,现在就是拿枪击毙我,我也不跑了。” 卡扎菲在距离他五六米的地方止步下来,双手撑着膝盖,浑身发抖,舌头犹如死狗一样拖出来,不住喘着粗气,他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若是现在坐下来,根本站不起来。 林黑山瞅着卡扎菲的窘样,说道:“喂,老兄。我打不过你,你追不上我,不如我们都别费劲了,你回去,我也走回巴格达,大家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想,想得到美!”卡扎菲拖着舌头叫道,哪有那么容易,一来林黑山手中的皮箱是他们必得的,二来却是牵涉到山鲁佐德的事情。卡扎菲赶到的时候,发现山鲁佐德重伤的胸口被人包扎过,不是山鲁佐德自己,也不是阿里,那么只有可能是林黑山了。阿拉伯人极其重视贞洁,一些保守的地方,连脸都不能让其他男人看到,更何况是胸部?卡扎菲是个孤儿,被恐怖大师拉顿收养,向来视山鲁佐德如亲妹妹一般,眼看她受到了侮辱,说什么也要把林黑山抓回来,给个交代。 林黑山见卡扎菲没有答话,知道不可能,所以就等着休息够,再和他玩命,眼看卡扎菲累得比自己还厉害,拖下去,自己赢的可能性很大。 倏然卡扎菲趴在地上,耳朵侧听沙漠,高声叫道:“不好!” “嗯?” 卡扎菲叫道:“沙暴,沙暴来了!” 林黑山哈哈大笑,说道:“沙暴不是近在眼前吗?” 卡扎菲不理会林黑山,他抬起头四下里张望,沙漠地区极为平坦,视野辽阔,方圆几十公里内,竟然都是一览无余的沙丘,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不禁暗暗叫苦,之前一直为了追踪林黑山,竟然没有注意到沙漠上的动静,他这个沙漠风暴,可是白做了! 七、地底的神秘迷宫 卡扎菲当机立断,找了一个大沙丘,躲在背阴处,林黑山初始觉得好玩,渐渐耳边也传来一阵轰轰隆隆,好像一百面大鼓在敲打的声响,于是循着声音看过去,脸色陡然大变。 远处的天际边,犹如挂起了一道巨大的灰色帷幕,铺天盖地地推进过来,很快吞没了夜空,速度极快。林黑山虽然在伊拉克呆过一段时间,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沙暴,在他想来,伊拉克的沙暴,也和北京差不多,大不了落得身上一身是灰。哪知伊拉克沙漠的沙暴,威力非同小可。大风刮起来,沙子扬起数百米高,几十公里宽,以每秒数百米的高速,极快地推进,好像一台推土机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鸡犬不留,统统死啦死啦底。当年美军初入伊拉克,不知道沙暴的威猛,以为中东的沙漠,就和美国西部的戈壁那么温柔,结果发生过一个连全军覆没的惨剧,从此开始重视沙暴,无论在执行什么任务,一遇到沙暴,纵然是本.拉丹在眼前,也赶紧先逃命吧! 林黑山心中惊恐不已,他没有遇到过沙暴,不知道如何躲避,瞅着卡扎菲躲在沙丘背后,索性见样学样,冲过去,伏在卡扎菲旁边。 卡扎菲大怒,叫道:“你到别处去,两个人占一个沙丘,实在太挤了。” 林黑山骂道:“挤个屁,这个沙丘别说再多一个人,就是多一百个人也无妨。” 卡扎菲心中恼怒,他原本就对林黑山颇有不满,若不是碍于任务,要将他活捉,老早就下毒手,现在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索性伸出双手,叫道:“老子掐死你这个侮辱山鲁佐德的混蛋!” “找死你!” 林黑山不甘示弱,当下还击。 卡扎菲不施展自己最拿手的沙漠风暴,反而和林黑山硬比力气,顿时大大的吃亏。林黑山身材虽然不如世界健美冠军那般肌肉纵横,但是也是一个肌肉男,这是他刻苦练出来的结果,身上每一寸肉,都可以一瞬间爆发强劲的力道,远胜那些看似好看,却都是死肉的健美冠军。 只听砰砰三拳,卡扎菲被打得鼻子流血,脑子顿时清醒,连忙施展自己的绝技,和林黑山斗在一起,只是这时候已经迟了,两个人都躺在沙丘上,地方狭小,没有施展的余地。这时,铺天盖地的沙暴压过来,两人扭成一团,从沙丘上不住往下滑。 “不好!”林黑山愕然发现,在沙丘底部,不知道什么时候裂了一个大坑,无数沙石陷进去,难怪两人会顺着沙丘往下滑,原来是沙子带着他们走啊! 林黑山慌忙推开卡扎菲,急急忙忙想往上爬,但是流沙的速度越来越快,林黑山发狠,突然施展出中国的轻功技巧,双腿插在沙子中,定住身形,顿时一个筋斗往上翻,落在了原来位置的几米外,只需这样连翻两个筋斗,他就可以逃命了。 卡扎菲看得目瞪口呆,他可没有林黑山的本事,落在流沙里的时候,就暗暗叫苦,他越是挣扎,越是陷进去,他徒劳地双手抓着沙子,心想:“老子纵横阿拉伯,想不到居然在这里归天。是不是沙漠风暴的名号,犯了忌讳?” 倏然,他看到林黑山伏到在沙子上,滑下来救他,顿时心里一阵感动,这个家伙,虽然临阵脱逃,但那是知道武者不会无谓地送死,保存实力才是最佳的选择。林黑山躺在沙子上,增大受力面积,不至于沉下去。但是下滑的时候,却无法控制力道,嗵地一下,居然撞在卡扎菲头上,两人撞得头昏眼花,连呼喊也呼不出,就被流沙淹没了。 “醒醒!” 林黑山倏然张开眼睛,看到卡扎菲点着一个打火机,正打着自己的脸,于是问道:“这是哪里?” “不知道,应该是流沙地步的一个大坑吧!不过我很感谢你来救我。” 林黑山暗暗叫苦,鬼才会来救他,只是自己刚刚跳到沙丘顶部,忘了沙暴,就被沙暴迎面一击,速度高达每秒数百米的沙暴威力何其大也!林黑山顿时被击昏,顺着流沙滑了下来,不值钱的卡扎菲便是以为来救他的。 当然,林黑山是绝对不会说出实情的,乐得买个人情。 林黑山摇摇脑袋,使得脑部的血液流速加快,以便于恢复正常的运动机能和神智,过了片刻,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四下里环视。打火机的照明范围极其有限,只能涉及周围两三米开外,再远就看不清了。林黑山跺跺脚,发现踩着的是见识的地面,而不是柔软的泥沙,所以他趴了下来,扒开掩盖砸地上的尘土,露出地表的真实面目。 这居然是一块大理石雕琢的地板,平整的和其他几块地板一起并排排列在一起。上面的花纹由于时间久远,老早服饰,再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林黑山笑道:“难怪,我就觉得奇怪,虽然我对地质学是一知半解,但是好歹还知道,伊拉克沙漠的地下,都是平整的岩石,怎么可能有空荡的地穴。原来这是一个古代的地下宫殿,或者说是古墓吧!“ 卡扎菲点点头说道:“你说的不错,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在四周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空气良好,所以一定有通道将外界的空气流进来,找着找着,居然发现了一扇门。” 林黑山一震,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打开它?” “要是能够打开就好了,这扇门非常奇怪。”卡扎菲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带你去看看吧!似乎你对考古和历史有点研究,不像我,其实是经济学出身的。” 林黑山倒是一呆,那卡扎菲一边带他走过去,一边笑道:“怎么,你别以为我们圣战战士都是只会呜呜怪叫的野蛮人。我是哈佛大学商学院出身的,山鲁佐德是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出身的。至于我的师傅,他可是剑桥大学的历史学博士啊!” 林黑山叹道:“高,实在是高啊!其实我对历史和考古有点了解,却是因为我有个姐夫,他是这方面的行家,曾经多次来过西亚实地考察,参与过以色列人关于《圣经》上记载历史遗迹的发掘。” 卡扎菲说道:“原来如此,有机会倒是请他过来,我师父一定高兴的紧,他是研究中东远古文明的专家,只是这方面人才少啊!” 话说间,卡扎菲已经带着林黑山走到了一扇巨型的大门前。这扇大门约莫有七八米高,四米多宽,巍峨雄壮。大门全是一整块大理石雕琢而成,上面装饰有无数彩色的石头,在打火机的灯光下,熠熠发光,甚是好看,仿佛是阿里巴巴宝库的大门一样。大门是分两爿门,中间紧紧合在一起,紧地连一把匕首的都刺不进去。 卡扎菲摊开手,说道:“我已经试过了,即使用再大的力气,也推不开门。我想,这两扇门,一定有一米厚!” 林黑山敲敲石门,发出嗒嗒的响声,摇摇头,这两扇门,最多只有二十公分厚,饶是如此,也够为惊人。若是有工具在,他们倒是可以尝试开一个洞,可是目前两人都只是一个血肉之躯,如何打开呢? 两人想方设法,却始终没有办法打开门,打火机渐渐黯淡下来,卡扎菲不得不暂时熄灭火焰,说道留到要紧关头再开启。 “莫非这扇门真是阿里巴巴的魔门,我试试看!芝麻开门!”林黑山大叫一声,回响在空荡荡的地洞了。 卡扎菲哈哈大笑:“哪有可能,我看这个地洞,不下三千年的历史,那阿里巴巴的故事,才流传了多少年,怎么可能是那宝库的自动门呢?” 林黑山叹了一口气,黑暗之中,目不视物,其他器官变得敏锐起来,林黑山突然发觉有股奇异的力量,真拉着自己的皮箱,他怒道:“卡扎菲,那拿我皮箱干嘛?” “什么、我又没拿,如果你皮箱当中,现在是一箱子工程zha药,那么我很感兴趣。” 卡扎菲不紧不慢地说道。 林黑山暗暗称奇,那为什么会有这股神奇的力量,拖着自己的箱子呢?他尝试换了几个姿势,发现越靠近石门,那力量越大,林黑山的脑子忽然灵光一闪,叫道:“我明白了,卡扎菲,赶快打开打火机,我们可以出去了!” 卡扎菲一惊,想不到这个男人居然真有那么大的本事,于是将信将疑地点亮了打火机。只见林黑山抚mo着那些装饰的彩色石头,用链接着皮箱和自己手的手铐,去触碰,他笑着说道:“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这些彩色的石头,其实是磁石,只有磁力,才会吸引不锈钢做的手铐,使得我觉得有一股异样的力道。” “那和大门有什么关系?” 若是平常,林黑山必定先卖个关子再说,只是此刻却没有心情,直接把答案说出来:“这种门是磁力控制的门,我姐夫十年前在叙利亚参加考古发觉的时候,曾经发现过这种门,只是那扇门的规模,远远没有这么大。这些彩色的石头,表面上看只是装饰,其实它们是锁门的钥匙,这扇门分作两爿,每一爿上门装有大量的磁石,这些磁石是阴阳相对,牢牢的吸住,因为数量众多,吸力之大,常人根本无法打开。要打开也很简单。” 林黑山将其中的一块彩色石头,奇异地一扭,转了一个身,然后说道:“只要把这些磁石换个方向,阴阳相对就会变成阳阳相对或者阴阴相对,吸力变成斥力,门就可以打开。” 若是一整块磁石,分开谈何容易,但是聪明的古人化整为零,可以一块块地换方向。两人合力,不到半分钟,受到斥力的推动,整扇门轰的一声,自动打开了。 两人急忙走去,发现自己呆在一个圆形的大厅里面,周围有另外一模一样的七扇大门,总共八扇,两人倒吸一口凉气,不知道如何前去。 八、初见恐怖大师 大家加油收藏啊! 这八扇大门,仿佛中国的八卦一样,守住八个方位,中间却是一块石碑,林黑山以为有地图,走上前去一看,什么弯弯曲曲画着很多线条,明显知道这是一种文字,却根本不识得。 “看样子,这是比苏美尔人楔形文字更加古老的一种文字。”林黑山摸着下巴思考。 苏美人是两河流域最早的居民,在距今大约六千年前的时候,就开始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他们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太阴历和十二星座。据说他们是一只很奇怪的民族,苏美人是后来的闪族人给他们的称呼,而他们自称为“黑头人”。有学者认为,苏美尔人也是汉人的祖先之一。现在已知汉人的祖先在和藏人、羌人分家之后,生活在黄土高原上,当初只是一个万把人的小部落,后来强盛起来,终于成为世界主流民族。这些学者就认为,有一只苏美人的移民,溶入到了汉人血脉中。这种观点在五四时期非常流行,甚至一度号称汉人的都是从美索不达米亚米亚平原上迁移过来的,征服了东亚的土著民族。不过当时中国国力衰弱,民族自信心同样低落,流行凡是西方的就是好的,所以人种上也要靠近西方。近些年来,中国国力强盛以后,民族自信心大为提高,这种观点逐渐摆脱政治干扰,认为确实有苏美人加入过汉族。 比苏美人还要古老的文明,那是什么文明呢? 林黑山脑袋一转,现在可没有闲工夫去想这个,等自己老了,有的是空闲。 他环视这八扇大门,一一转过,说道:“这八扇大门里面,一定是有一扇可以出去的,其他几扇,则是死门,比如我们刚才那扇大门,就是流沙的陷阱。” 哈佛大学的经济学专家此刻完全依靠林黑山了,他对这些玩意一窍不通,让他去搞,纯粹送死罢了。 “似乎有两扇门我们不用去尝试了。” 林黑山微笑着走到一扇门前,拖出一具干尸。这具干尸头朝外倒下,显然他在里面的陷阱里挣扎了许久,撑着到了门口,却终于没有活下去。 沙漠地区天气极为干燥,人死了之后,不少是没人腐烂,而是化作干尸。但是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尽数风化了,根本看不出他来自什么年代。 “正好却燃料,白白送上门来的。” 卡扎菲狞笑着上前,撕下干尸的一段胳膊,用打火机点燃了,当作火炬。干尸脱水脱脂后,仅留下纤维素和尸蜡,是极好的燃料。林黑山无动于衷,他听自己的姐夫朱恒淮说过,经常这样干的,而且还有个名堂,叫做避免尸体被糟蹋。 这具尸体,是被刀子在背脊劈了一下,活不成了。其他一扇门的尸体,则是中毒。 “那么剩下五扇门,我们怎么判断呢?” 卡扎菲疑问道。 林黑山说道:“我就奇怪,从这里看,似乎是整个地方的中心,但是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呢?我们比较意外,是冲流沙进来的,而他们一定是从某一扇门进来的。现在除去三扇门,我们基本上可以判断就在五扇门当中的一扇,既然可以进来,当然也可以出去。那么是哪一扇呢?可惜,年代过得太久了,什么痕迹都消失,我们无法寻找。” 卡扎菲突然说道:“等等,我明白了。” 林黑山吃了一惊,问道:“你怎么明白的?” 卡扎菲指着那具被砍死的尸体说道:“你想想看,他的伤口在哪里?在背部啊!假若说那个门是死门,从伤口看,应该是刀具机关一类。他进去寻宝的话,伤口应该在正面,而不是背面。而他的伤口偏偏是背面,我有个念头,或许其实是这样的,他躲避他的仇人而跑进来,然后背上挨了一刀,到了这里终于断气了。” 林黑山一拍大腿说道:“不错,你想的比我明了。所以这扇门就是生门!”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然后一起走进去,因为这两个人,谁也不肯探头。说来也恰巧,如他们判断的一样,这个门果真是生门,走了不下半个多小时的山洞,忽然前面冒出一丝亮光。林黑山大喜,赶紧跑过去,探头一看,外面天气晴朗,已经是白天了。而这个门的出口,正在一座怪石嶙峋的山上,乍看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其实是一个地底世界的神秘入口。 “我爱这个世界!” 林黑山兴奋地大叫起来,突然只觉得头部重重地挨了一击,眼冒金星,他忘了,敌人还跟在后面。 “对不起,我必须把你带过去,这是我的责任,而非武者的荣耀。” 这是林黑山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等他醒来,倏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阿拉伯风格的床上,身上的衣服也全部换过了,换成阿拉伯风格的白色外套。 “您需要什么吗?” 旁边一位蒙着面纱的侍女用英语问道。 林黑山呆了一下,觉得嘴巴干的厉害,一挥手,叫道:“水,另外给我一点吃的。” 侍女答应了一声,不刻端来了一瓶清洁凉爽的水,还有不少水灵灵的水果、馕饼和烤肉,放在床几上,转身离开,林黑山乘机捏了一把侍女翘翘的小屁股,吓得她尖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跑掉。 林黑山哈哈大笑,赶紧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时门口进来一个人,林黑山瞄眼看了一下,是卡扎菲,换了一身干净的袍子,头上包着缠头,面带微笑来看他。 “你可是真安稳啊,不仅大吃大喝,甚至不忘调戏一下女人。” 林黑山叹道:“既然被你抓来了,你们又没有把我关进水牢,我既来之则安之,好吃好喝,顺便调戏一下美女,有什么不对?” “说的好!”卡扎菲豪迈地笑道,然后脸色一变,说道:“我师父要见你。” “恐怖大师奥塔玛,我倒是想见识一下。” 林黑山冷笑一下,拿起餐巾布擦擦嘴巴,站起来,随着卡扎菲过去。他简单观察了一下这边的环境,没有窗户,靠得都是照明光,空气干爽清凉,这里应该是地下吧。 卡扎菲带着林黑山来到一个房间前,拨开卷帘,低声说道:“师父,我已经把人带来了。” “你退下吧!” 一个平淡中带着威严的响声传出。 卡扎菲行了一个礼,便离开。 “请坐。” 恐怖大师奥塔玛向林黑山挥手。 林黑山脱下拖鞋,盘膝坐在毯子上,对面就是叫西方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大师奥塔玛.拉顿。他的名头虽然响,但是样貌上非常普通。他盘膝坐在毯子上,比同样坐着的林黑山矮了半个头,因此林黑山估计奥塔玛只有一米七左右,一点也不像领袖。基地组织的一号人物,拉丹身高一米九,体格健硕,满面大胡子,极为威猛。而奥塔玛却只是养着两撇漂亮的波斯式胡须,鼻子高挺,一双狭长的双眼,眉毛和所有阿拉伯人一样,非常浓密,头发则是淡淡的栗色。按照山鲁佐德的年纪推断,奥塔玛起码在五十岁左右,岁月在他脸上没有留下一丝痕迹,保养地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与其说他是恐怖分子的头目,倒不如说是养尊处优的阿拉伯王子。 “初次见面,听说见过你的人,都已经归天了吧!”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别人见到我,吓得连尿也飚出来,唯独你见到我,还敢说这种话,有意思。” 林黑山微笑而不答。 奥塔玛说道:“你带来的箱子我们检查过了,只有一只保存完好的试管,据我得到的消息,是欧洲那边让你把这个炭疽病毒标本送到伊拉克美军基地。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叫你这个家伙送,而且还弄得这么大张旗鼓。” “很简单,你应该听说过中国有个古老的计策,叫做声东击西,我就是饵。” “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奥塔玛微笑道,“不过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件事情,而是关于山鲁佐德。” “她?” “是的,你来过伊拉克,知道我们阿拉伯人的风俗。我们对妇女的贞洁非常严格,然而你不仅看了她的身子,而且还摸了她的胸,这怎么解释?” 林黑山满头大汗,说道:“这个,这个是为了救她。当时她胸部受了重伤,不这样的话,她就死定了。” “我们阿拉伯人,宁可让她死掉,也不能随便让男人触碰。所以,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第一,用石头砸死这个不贞洁的女人。第二,你娶她做妻子,既然是妻子,那么丈夫怎么看,怎么摸都没事。” 林黑山哈大嘴巴,半晌说不出话来,恐怖大师,居然要做他的岳父。 “你选择一下吧,要是没有考虑好,我回头将把山鲁佐德砸死算了。” 林黑山一咬牙,见死不救不是他的风格,说道:“好,我愿意娶她!” 奥塔玛满意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没有看错人。甚至当她是你的敌人的时候,你也肯救她,这样的男人,是不会亏待女人的。” 九、成了基地二号头目的女婿 奥塔玛为人雷厉风行,林黑山甫一答应迎娶山鲁佐德成为自己的妻子,他就马上吩咐下人着手准备婚礼的各项事宜。和所有古老而漫长的文明一样,阿拉伯婚礼习俗有足够的时间发展成为一项细致甚至带有繁琐的独特艺术。当然由于时间的关系,许多程序都省略了,但是仍旧叫这里的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到处走来走去。这使得林黑山暗暗纳闷,觉得仿佛山鲁佐德活不下去了,要按照中国的风俗,来赶紧冲喜。但是他可是亲手处理山鲁佐德的伤口的,以她的伤势,主要是失血较多,休养几个月就可以恢复如初,至于皮外伤,可是可惜了山鲁佐德一身漂亮的肌肤,从此留下了难看的疤痕,好在她是阿拉伯人,平时就穿戴的比较厚实,当初他还在想哪个倒霉的男人后来娶了山鲁佐德,新婚之夜发现了难看的疤痕,不知道会怎么想,然而运命无常,最终这个冤大头,还得自己来当。 婚礼的诸番事宜,当然轮不到林黑山来管,况且他也不懂。和奥塔玛会面结束,被逼婚的林黑山让卡扎菲带回自己的卧室休养,大吃大喝,到了下午便在几个侍女的服饰下沐浴更衣,穿上阿拉伯传统的婚礼礼服。他本来就长身玉立,一米九的个头,配上宽宽的长袍,煞是有气势,卡扎菲不禁喝道:“不错,若是单从外貌上来说,你绝对配得上山鲁佐德了。” 林黑山有气无力地说道:“莫名其妙地被逼婚,你当我心里舒服吗?老实交代,其实你暗恋师妹已久,非常妒忌我!” 卡扎菲哈哈大笑说道:“我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山鲁佐德才是一个十岁的小鬼,我怎么会暗恋她呢?” “第一次结婚?莫非你又离婚过的?” 卡扎菲一愣,问道:“难道你不知道阿拉伯的风俗吗?一个男人,只要你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妻子,他就可以最少娶四个妻子。” 林黑山顿时大赞,他确实不知道阿拉伯地区有这个风俗,因为他向来只在伊拉克呆过,而伊拉克是一个非常世俗化的国家,许多习惯上于西方接近。 林黑山问道:“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待山鲁佐德和她的姐妹们。对了,问一下,山鲁佐德有几个姐妹?” “兄弟不少,姐妹倒是一个都没有。若是你很想再娶几个老婆,再等个三四年,等我大女儿满十八岁,我就可以把她嫁给你。” 林黑山知道卡扎菲存心在开玩笑,也没有多少在意。 到了晚上,卡扎菲将林黑山领了出去,到了一个大厅里,聚集了很多男人,他们都盘腿坐在地毯上,旁边的茶几布满各种阿拉伯传统的食物、咖啡和茶。虔诚的阿拉伯人,是不喝酒的,所以在阿拉伯的婚宴上,绝对看不到中国那番轮流向新郎灌酒的场面。只是他们看着林黑山的眼神,却是千奇百怪,最多的是奇怪、好奇,也有妒忌,也有深沉。 大厅最尊贵的位子空了出来,等待主人奥塔玛的到来。而林黑山这边是孤身一人到来,卡扎菲和他的关系比较好,算起来又是“媒人”,所以就由卡扎菲陪伴林黑山。而另外一侧的位置则是沙漠飞驼阿里,他摸摸脑袋,不知道如何面对林黑山。 林黑山低声问卡扎菲,说道:“奇怪,阿里明明比你年轻,可是为什么他是二师兄,而你是三师兄?” “很简单,我们是按照入门的先后派辈分。阿里一生出来就跟着大师,而我要等到快十岁了才遇到大师。而山鲁佐德却是大师的女儿,排不好辈分,所以她就按照年龄来排,不过我们所有人的年纪都比她大,所以她就是永远的小师妹了。” 卡扎菲一边吃葡萄,一边向林黑山解释。 林黑山暗暗心想:“我怎么越来越觉得像《笑傲江湖》里的故事了,不好,那个故事里面迎娶小师妹的是林平之,后来做了太监!” 倏然坐在地毯上的人纷纷站起来,林黑山便也跟着站起来,却是主人奥塔玛终于现身,众人向他行礼致意,此刻婚礼正式开始。虽说是婚礼,但是根据阿拉伯的婚俗,新娘却绝对不会在这里出现,因为阿拉伯男女界限分明,新娘哪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虽然奥塔玛为人开明,须得山鲁佐德外出活动,但是在传统习俗上,则有必要遵循。 奥塔玛走到林黑山身边,他个子不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和身高一米九的林黑山相差极大。林黑山心念转动,立即施展中国五千年最强的马屁术,身躯微微弯曲,使得看起来和奥塔玛身形差不多,极为恭敬。 奥塔玛把手按照林黑山的手上,并用一块手帕盖起来,说道:“你的妻子是我的女儿。你愿意娶她吗?” “我愿意。”林黑山回答。 顿时欢声如雷,婚礼的庆典正式开始,年轻的人立即开始狂欢起来,年长的人持重,只是四下里交谈。大厅中间又空出一块地方,一群群舞女走来,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翩翩起舞。阿拉伯男女界限严格,但是仅限于高等地位的人,这群舞女,地位低下,在这些人眼里,或许连畜生的不如,所以当然不必介意。 林黑山询问卡扎菲:“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我的新娘?” “你别太猴急,忍忍吧。按照规矩,我们必须闹到凌晨一点钟!” 林黑山只能苦笑,闹到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林黑山被送进装饰一新的洞房,虽然疲惫不堪,但是好歹不需要喝酒,神智是非常清晰的。他推门进去,看到一个靓丽的人儿穿着漂亮的服饰,坐在床沿。林黑山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到山鲁佐德身边,说道:“想不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斗个你死我活,然而现在却成了夫妻,真是奇妙的世界啊!” “或许这就是你们中国人信仰佛教所说的缘分吧!”山鲁佐德回答,“现在我是你的妻子了,你便是我的唯一。” 林黑山还是第一次如此细静地打量山鲁佐德的样貌,她穿着艳丽的紫色婚纱,既带有阿拉伯传统的风格,又显出欧洲的流行元素,繁复的蕾丝、彩色的珍珠,线条明快,突出了山鲁佐德修长而优美的曲线。她静静地坐在床沿,画着漂亮指甲的双手却局促地绞在一起,显出了作为新嫁娘的羞涩与不安。 林黑山轻轻摘下了山鲁佐德的面纱,山鲁佐德害羞地瞅了他一眼,马上低下头。林黑山可不管,手指轻佻地挑起山鲁佐德的下巴,好好欣赏她的美貌。与一般的阿拉伯女子不同,她似乎是混血儿,带有中东与北欧女子的双重特点,面庞轮廓如刀撬斧凿,线条清晰分明,鼻翼狭窄,鼻梁高挑,上面的一双杏核眼,画着很重的黑色眼影。她的睫毛很长,很好看,眉毛则是修长的直眉。她的小嘴薄薄,涂成粉红色,轻轻开启,发出局促不安的声音:“天色不晚了,请歇息吧!” 说完,山鲁佐德从枕头下面掏出一块白布,铺在床上,然后羞涩地看着林黑山,低声说道:“虽然我没有什么经验,但是我会好好服侍你的。” 林黑山摇摇头,抱住山鲁佐德的腰,她的腰部如欧洲女人一般,坚实有力。然后林黑山把山鲁佐德的鞋子脱掉,把她平躺在床上,后者发出了紧张的急促呼吸,然而过了许久,却没有见林黑山上来。 山鲁佐德好奇地张开眼睛,发现林黑山站在床沿,似乎在凝神思考着什么。 山鲁佐德爬起来,从后面抱住林黑山,她的个子比她夫妻高多了,大概在一米七七左右,所以垫起脚尖,刚好能够搭住林黑山的肩膀,在他耳边低声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与我父亲的关系?不必担心,现在我嫁给了你,我就是你的人,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来,看着我。” 山鲁佐德把林黑山的身子移过来,似乎下了很大决心,她咬咬嘴唇,轻解罗衫,漂亮的婚纱,好像蛇皮一样褪掉,露出了一条美女蛇。在里面,山鲁佐德什么也没有穿,因为厚厚的婚纱已经能够帮她遮掩住一切了。山鲁佐德身材长挑,尽管胸口还缠着纱布,但是不能掩饰她的国色天香。虽然面对的是丈夫,但是出于害羞,她还是局促地掩住的胸部。她的胸部丰满、高耸,顺着肌肤滑下来,常年锻炼的腰部坚实柔软,没有一丝赘肉,更好看的是修长的的双腿,完全符合黄金比例,纵然达芬奇再生,也画不出这般美好的双腿。 “请,请接受我吧!” 山鲁佐德低声地哀求,然后林黑山就把她抱了起来,放在床上。山鲁佐德闭上眼睛,呼吸局促起来,等待着那甜蜜而又痛苦的一刻。 许久,微热的肌肤冷却,然而男人还没有过来,她张开眼睛,发现林黑山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山鲁佐德低头瞧瞧自己,受到屈辱的不甘于是留下了泪水。 十、山中老人霍山的传承 今夜难以入眠的除了林黑山和山鲁佐德之外,注定还有其他人,这两个人就是奥塔玛与卡扎菲。奥塔玛坐在客人们都离开后变得一片狼藉的大厅里,无言地喝着红茶,想着心事,他突然问道:“卡扎菲,天色不早了,你怎么还不去睡觉?” 卡扎菲浅浅地行了一个礼,说道:“大师还没有入寝,因此我也不能走。”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卡扎菲,你是我的弟子,以你的聪明才智后武功,日后必定能够开宗立派。你不是奴仆,没有必要这般来伺候我。” 卡扎菲说道:“我觉得导师有心事,不妨讲出来,或许我这个做弟子的,能够为导师分担解忧。我想,是不是为了山鲁佐德的事情,以导师的开明,仅仅为了救人而不得不触摸到胸部,导师不应该就这样强逼山鲁佐德嫁给他?” “你也看出来了,就不知道山鲁佐德明白不明白我的心思了。”奥塔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卡扎菲,我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纵然身体再是健壮,能够活到七八十已经算是不错了,更何况,我又在做和世界上最强大国家对抗的事情,不知道何时会死于非命。” “以导师的身手,纵然打不过别人,逃命还是绰绰有余的,导师又不像我这个死脑筋,不会介怀。” 奥塔玛点点头,说道:“也是,我奥塔玛纵横大半辈子,倒是没有什么怕过。只是,我就是担忧山中老人的传承!霍山这个名字,已经传承了一千年,我不能让他在我手里断绝。” 奥塔玛全名为奥塔玛.本.拉顿.霍山,其中奥塔玛.本.拉顿是他的本名,霍山却是他在这个派别中地位的象征,只有拥有霍山这个名字的人,才是山中老人的合法传承者。 一提起山中老人,西方人无不色变,其创立的极端主义派别阿萨辛派,在一千年里震撼整个西方。山中老人是最早使用恐怖主义手段来打击对手的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阿拉伯的恐怖主义,都是从霍山那里传承下来的。 中国人对山中老人的故事并不陌生,这多半依靠浙江海宁人查良镛的小说《倚天屠龙记》中记述,然而查良镛身为文人拥有一流的文笔,然而作为历史研究学者,其水平最多只能算是三流,顶多一个南京大学历史学本科生的级别。小说中记述错误连篇,不免误导了中国人。 小说中记载,霍山与波斯明教关系密切,曾经派人刺杀海外大国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不免叫懂历史的人瞠目结舌。小说背景年代是元末明初,其时波斯明教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覆灭,波斯王子执圣火逃到中国。到了元朝,世界上仅在印度少数地方还有十万左右的明教教徒。那霍山二来是一个******教徒,怎么可能会和明教扯上关系?那刺杀海外大国英格兰国王的事情,更是可笑之极。其时英格兰不过是孤悬海外的一个小岛国,人口不过百万,顶多中国一个大城市的人口,而且同时期也没有一个叫zuo爱德华的国王。倒是当时法兰西乃欧洲大国,又是数次十字军东征的发起国,国王菲利普就惨遭山中老人刺客的暗杀。 由于山中老人的恐怖刺杀活动威震整个西方世界,西方人闻之色变,日后英文中刺客一词,便是从阿萨辛派变体而来。 后到了蒙古帝国时期,山中老人的传承者屡次抢劫旅客,并且残忍地杀害,终于得罪了旭烈兀,派遣大军围困五年,消灭了山中老人一派。然而他们不知道,其实山中老人自从霍山去世以后,就分作了两派,其中一派显在明处,号称第一基地,另外一派却如历史大河中的一粒沙子,无人知晓,这派便是号称第二基地。第一基地覆灭后,第二基地便被激活,日后近一千年内,西方的重大暗杀行动,如十六世纪欧洲大国法国,连续有三个国王被暗杀,一八六五年新兴大国美国总统林肯遭到暗杀,一九一四年引发一战的奥匈帝国皇储被刺事件,一九六三年肯尼迪被刺事件,或多或少有第二基地的参与。当初拉丹创建恐怖组织之初,便是要发誓重建第一基地,以是名曰基地组织。 但是第二基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传承到奥塔玛手里的时候,他刻意保持了低调,远离政治冲突的漩涡,然而终究因为亏欠拉丹的人情,不得不出任基地的二号人物。 “导师,你还没有选好继承人?” 卡扎菲暗暗吃惊。 奥塔玛说道:“也只有你敢这样问了,因为我知道,你好名而不贪权,你的其他几个师兄弟一说起这个,都鬼鬼祟祟,好像做了亏心事一样。难怪啊,自从你大师兄过去以后,我就再也找不到好的传承者了。” 奥塔玛到现在除却山鲁佐德,共收过七个弟子,其中大弟子哈桑智勇双全,极有人缘,本是绝佳的传承者,但是天妒英才,他因为保护拉丹而不幸战死。而奥塔玛的几个儿子,个个不成才,剩下的六大弟子中,老二阿里武功低微,无人信服,老三卡扎菲虽然功夫出色,远胜哈桑,然而习武成痴,就如奥塔玛所说的那样:“过分的武者之心,制约了你的成长。” 而其他几个弟子,或是难以服从,或是年龄太小,所以奥塔玛竟然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继承人。 卡扎菲猜到了几分,微微颤动,失声说道:“难道,难道导师要把霍山之名,传给那个林黑山?”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怎么可能,他并不是我们派别的人。” “那导师究竟想干什么?既然不是林黑山,莫非是山鲁佐德?可惜她是一个女子,难以服众。” 奥塔玛叹道:“正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子,所以我更加不能让她陷在这里了。她第一次任务出击,就险些丧命,好在那个林黑山仁义,反而救了她。我让林黑山带走她,也是为了她好。我已经决定了,只要我死后,你们不论谁即位,都立即停止与拉丹的合作,我们第二基地,是不需要淌太多的浑水,我们只要秉承我们的责任,甘为破壁人即可。” 破壁人?卡扎菲身为最受重视的三弟子,隐隐听说过有关破壁人的事情,这也是第二基地传承一千年的使命,然而真正的任务是什么,他却根本不知道。只有每位霍山的传承者,在临死之前,才会将秘密告诉后来的继承人。 突然卡扎菲心神一凛,喝道:“什么人?” 奥塔玛不动神色,冷冷地看着前方过来阿里,后者行了一个礼,低声说道:“导师,我看到有个奇怪的人影过去,一直追到这里。” 奥塔玛淡淡地笑道:“不必理会,我们回去安寝吧!” 两个弟子行了一个礼,各自回去。 待到他们走开,奥塔玛运足中气,喝道:“林黑山,你出来吧!” 天花板上,悄无声息地飘下一个人影,正是林黑山。 奥塔玛说道:“新婚之夜,你不在新房里,来这里干嘛?我想我的女儿不丑,又是处女,而你似乎又很好色。” 林黑山干笑道:“有些时候,一些保命的事情,比上chuang还重要。” “那只炭疽疫苗?有本事,你就从我身边拿走。要是没有本事,乘早滚蛋吧!” 林黑山陡然发现,那个中等个子的男人,陡然发出狮子一般的气势,使得自己不禁开始犹如羚羊一样的畏缩。 奥塔玛冷冷地说道:“刚才的那些话,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 “听到了你就做好两件事情,第一,不要传出去,第二,好好照顾好山鲁佐德。她是个好女人,虽然并不爱你,但是一定会好好听你话的。” 奥塔玛转身就离开,林黑山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觉得背脊上冷汗涔涔,和奥塔玛这样的对视,虽然平时看起来他就像是人畜无害的阿拉伯王子,然而气势真正上来的时候,仿佛恐怖的魔王一样,令林黑山招架不住。 “希望他不要发现这个事情!” 林黑山张开一只握着的左手,上面鲜血淋淋,有一道狭长的口子裂开,这就是整个计划的关键,能不能成功,就看几天后了。 十一、被捕的巴格达飞贼 林黑山返回自己的新房,此刻新娘已经穿好了衣服,正趴在床头暗自伤心落泪。林黑山又气又好笑,说道:“我听卡扎菲说过,你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接受过西方的高等教育,好像你是莫斯科大学的吧?” 山鲁佐德瞟了他一眼,生硬地点了一下头,继续落泪。 林黑山说道:“那么好了,既然你在西方呆过,想必也接受过西方的文化风俗教育,没有爱情的婚姻,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不是打诳语,我林黑山风liu好色,在巴黎相识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但是每一个女人,我都是和她们有了一段感情之后,才上chuang的,之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不管是我们分手还是继续保持露水关系,但是我们知道我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段爱。而你我的结合,完全是意外和一系列莫名其妙的原因。两天前我们还是不顾生死的仇敌,恰恰因为我为了救你而摸了一下胸脯,就被逼着娶你。像我这样的无赖,想必你也不是很喜欢,现在我不碰你,岂不是遂了你的愿吗?” 山鲁佐德狠狠地瞪了林黑山一眼,说道:“我们阿拉伯女人,也是有自尊的,尽管我一点也不爱你,但是毕竟我们是受过祝福的正式夫妻,身为丈夫的男人,居然连妻子拉下脸来主动引诱都不加理会,这对妻子来说,则是很大的侮辱。难道我真的很丑,丑地你把我当作一个随便上chuang的女人都不在乎?明天一早,我无法拿出染红的贞洁布,我会一辈子被人嘲笑,抬不起头来,出去的时候,永远有人喊:嘿,这就是那个不贞洁的妇人,新婚之夜,居然拿不出贞洁布。****啊!” 林黑山吓了一跳,山鲁佐德纵然受过西方的教育,但是骨子里还是一个非常传统的阿拉伯女人,视荣誉甚为性命。林黑山不禁恼羞成怒,喝道:“闭嘴,既然我是你丈夫,我叫你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要乖乖地听话。” 林黑山恼怒的原因,是因为突然发觉,自己有一丝丝喜欢上了这个倔强的阿拉伯女子。自己为什么不碰山鲁佐德,并不不爱她的原因。林黑山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在巴黎的国际刑警内部,有两大色狼,其一就是林黑山,号称什么都敢上,无论好坏美丑,只要是女人,下面有洞,他都会毫不在意的上。毕竟自己才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体格强壮,这方面的需求很高。 倘若在平时,林黑山老早毫不客气地扑上去,说不定乘机会玩变态的玩意,插满三个洞。然而在此际,他却绝对不能碰山鲁佐德,因为一碰的话,不仅会阻碍计划,更会伤害到山鲁佐德的性命。 这是因为,此刻林黑山的体内,充满了致命的炭疽病毒,虽然现在没有显现,但是一过三十天就会马上激活发作。当初被注射了病毒之后,bd的尼古拉斯严正警告自己,虽然这种经过改良的病毒不会通过空气、唾液、尿液传播,但是仍然会通过*、血液等体液传染开去,一旦传染开去,他们概不负责,只会叫美军送来仅次于原子弹的武器——氢炸弹,统统炸平了防止扩散。 如果这个时候和山鲁佐德上chuang,岂不是害了她吗?当林黑山发觉自己开始重视山鲁佐德的存在,所以恼羞成怒。 山鲁佐德一呆,双肩微微颤动,眼神中流露出失望、无助的色彩,令林黑山心头一软,渗出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叹气道:“对不起,我说话太重了,我有说不出的理由,所以我无法碰你,并不是我不喜欢你,你长得很漂亮,当初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其实我就开始动歪脑子,想把你骗到厕所里非礼。” 山鲁佐德初始一直板着脸,听到林黑山低声下气,稍微舒缓起来,听到后来那一句话,顿时噗嗤一笑,总算见识了这个男人的本性。然后他发现林黑山的左手缠着纱布,失声问道:“你的手……” “没事没事,不小心割破了手。” 林黑山慌忙缩回了手,伤口应该已经止住了血,但是依旧害怕传染给山鲁佐德。 “还是我拿点纱布给你包扎一下,阻止细菌感染。” “阻止细菌感染……” 林黑山忽然在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一样神奇的东西,这玩意连艾滋病病毒都能够阻碍,何况比艾滋病病毒大许多倍的炭疽病毒呢? 林黑山伸出右手,捉住山鲁佐德,把她拉过来,在耳边轻轻低语:“有套子吗?” 山鲁佐德脸一红,伸手从枕头下面摸出一个杰士邦,递给林黑山。然后就听到林黑山嘿嘿淫笑几声,却已经将山鲁佐德推dao在床上,未待她有所反应,一只邪恶的大手,已经伸进了衣服里面。在婚纱下面,山鲁佐德不着一缕布片,肌肤光滑细腻,感触到那只大手的灼热。 山鲁佐德呼吸加快,明知道要发生什么,可是无力也无法阻止,她只能低低地说道:“第一次,请温柔一点……” 接下去再也讲不出,小嘴已经被堵住了。 一夜缠mian,第二天早上,山鲁佐德忍着痛,一拐一拐地走出门外,将贞洁布递给外面的女眷审阅。发现了上面的点点桃花,女眷们顿时发出一阵欢呼,赞美山鲁佐德的贞洁。然后把她带下去,教习常识。 林黑山则索性睡到八点多,直到侍女来催促,这才懒洋洋地起来,洗漱完毕,边和卡扎菲等一起吃早饭,正座上就是他的岳父奥塔玛,微笑向他点头,林黑山则学着卡扎菲的样子行了一个礼。 阿拉伯式样的早餐,是馕饼、烤骆驼肉和麦片,饮料是牛奶和咖啡,随意选择。林黑山就挑了烤骆驼肉和牛奶,大嚼起来。旁边的卡扎菲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昨天你大耗体力,今天可是要好好补充一下啊!哈哈!” 这时,有人上前来,向奥塔玛低声细语几句,奥塔玛点点头,叫那人走开,然后用餐巾擦擦嘴巴,对着林黑山笑道:“亲爱的林,虽然我们在名义上已经是翁婿的关系了,但是想必你根本没有投降我的念头吧!” 林黑山哈哈大笑,说道:“不错,好歹我也是一个国际刑警,如果和恐怖分子同流合污,成何体统。不过既然你们没有翻脸,我乐得白吃白喝,顺便讨一个漂亮的老婆。” 奥塔玛说道:“很好,你的任务已经失败了。” 林黑山说道:“我的任务是从正面牵引你们,然后让一个隐秘的人,将真正的疫苗交到伊拉克美军的手里。” 奥塔玛说道:“但是这个隐秘的人,已经被我们捉住了,不过她的身份可真是叫人吃惊啊!” 由于林黑山不太懂阿拉伯语,而这些人都接受过西方的高等教育,因此在对话上都是用英语,突然提到了女性的she,林黑山脸色顿时一沉。 “想不到居然是赫赫有名的巴格达飞贼,之前若不是碍于身份,我倒是想会会看这个神奇的盗贼,听说她把一块重达几吨的汉默拉比法典的石碑从美军重重包围下偷出来,厉害。就是我也没有这个本事。亲爱的林,想不到见见你的同伴?” “别把我和这个白痴相提并论,好歹我是身为警察,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而这个女人,恐怕是为了钱而不知手段,最终连命都不要了。” 奥塔玛一挥手,不刻阿里带来一个垂头丧气的女人,正是巴格达的飞贼,妮娜.卡拉。可怜的妮娜,因为不老实,挨了一顿暴打,眼眶乌青。林黑山得意洋洋地瞅着她,心里一阵痛快:“这个该死的女人,把老子拖进这件事情来,幸好,老子一切顺利,这娘们还挨了一顿打,活该!” 奥塔玛见林黑山毫无兔死狐悲的神情,反而露出幸灾乐祸的表现,不禁眉头一皱,心想美国人是怎么搞的,居然弄了这两个活宝来运输病毒。当初他们在欧洲的暗探,得知欧洲某个机构,秘密研制出了一种厉害的炭疽病毒,用来对付藏在深山老林里面的基地组织人手最好。但是生物武器毕竟是国际禁忌,美国人胆子再大,也不敢叫自己人运送,怕被一些大国抓住把柄,于是索性派遣民间人士运送。 第一波就是林黑山,大张旗鼓地宣扬出去,唯恐别人不知道他在运输病毒一样。奥塔玛不是傻瓜,一眼就看穿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一方面在巴格达准备人手,秘密侦察,另外一方面,对林黑山也不放松。初出茅庐的山鲁佐德自告奋勇前去,最终的结果却是把自己赔了进去,贞操难保。 逮住林黑山之后,一检查那病毒疫苗,果然是假的,只是普通的酵母菌,灌了一些果汁,居然已经发酵成酒了。奥塔玛哭笑不得,为了这次拦截行动,赔了自己女儿不说,二弟子被打个灰头土脸,最强的三弟子也差点丧命,不过幸运的是,却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方。 而巴格达的人马则顺利多了,妮娜虽然是巴格达的地头蛇,但是仇家遍地,甫一到达,便被黑水公司的首席保安认了出来,马上传出消息,很快就让第二基地获知,抢在美军之前,将妮娜活捉过来。 对于这种人,有钱就是娘,奥塔玛都懒得杀,还不如争取像林黑山这般小事糊涂,大节把握的人好,而至于那无良的大盗妮娜,以后说不定也可以为自己服务。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十二、吃醋的大盗 林黑山看到妮娜被虐的场景,满心欢喜,吃早饭都更加有胃口,由于又拿起一块烤骆驼肉啃,倏然之间,他想起一件大事忘了向山鲁佐德告诫,脸色陡然大变,豁然站起来。 “怎么了?” 奥塔玛看女婿神色不对劲。 “告诉我,现在山鲁佐德去哪里了?” “应该和女眷们在一起吧,可能要教她一些妻子要承担的责任。” 林黑山打听清楚山鲁佐德的所在场所,便由侍女急急忙忙带了过去。奥塔玛和卡扎菲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奥塔玛笑道:“不愧是年轻人,真是有精力啊,我还怕山鲁佐德吃不消呢!如果有这种猛力,恐怕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可以抱外孙了,希望他能够继承父亲以及母亲的优良血统。” 卡扎菲问道:“似乎导师有这个念头培养他?” 奥塔玛摆摆手,说道:“这只是想法,你不必太在意,若是重新培养,还得再花二十年时间,不知道我能够活那么久吗?” 林黑山随着侍女急促地走了过去,心里暗暗着急,想不到自己竟然弄出了如此之大的纰漏,不禁会害死山鲁佐德,更会导致整个计划的崩溃。那侍女脚步不快,林黑山发起怒来,索性一把夹着侍女,闯进了女眷的所在地,吓得诸多女眷狼狈逃窜,那山鲁佐德正坐在一块毯子上,看到林黑山一呆,站了起来问道:“这里都是女人的所在地,纵然你是我丈夫,也不拍方便进来。” 林黑山可不管,丢下侍女,走到山鲁佐德身边,盯着她大声喝道:“我不管,我只是问你吃饭了没有?” 山鲁佐德愕然,她根本没有想到林黑山如此着急地闯进来,居然是问这般生活式的问题,山鲁佐德不知所措,扭扭捏捏地低声说道:“这个,昨天你折腾的太厉害了,我现在那里还痛,所以没有什么胃口吃饭。” 林黑山稍微松了一口气,问道:“水呢?” “也不敢喝,上厕所也会痛的。” 林黑山终于完全松了一口气,像是跑完了一百公里后一样,只觉得浑身放松无力,瘫坐在地毯上,说道:“那就好。” “什么事情?” 山鲁佐德不太明白,虽然她已经嫁人了,但是丈夫连吃饭喝水这些小问题都管起来,实在是太奇怪了。 “你不用理会,只需乖乖地听我的话,从现在开始,不许吃这里的一点水,一粒饭。” 山鲁佐德大怒,这个丈夫也太霸道了,顿时秀眉怒张,喝道:“你也太霸道了,难道想饿死我吗?我知道,你中国人喜欢细腰的女人,我常年锻炼身体,比较壮实!是不是?” 林黑山哭笑不得,他常年在欧洲生活,审美观上也接近欧洲人,哪会喜欢那些细腰美人?山鲁佐德身材高挑,比例匀称,犹如古希腊的雕塑一样完美。他只好说道:“当然不是嫌弃你胖了,只是以后你只能吃灌装食品和瓶装水,至于新鲜的食物和水,千万不要动。” 山鲁佐德隐隐约约觉得这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但是既然已经嫁人了,受到过西方教育,骨子里却非常阿拉伯化的山鲁佐德,也只好听从林黑山的吩咐。 林黑山又施展在巴黎学到的挑逗女人的绝招,说了几句情话,叫山鲁佐德满心欢喜。这里毕竟是女眷的所在地,林黑山不敢多逗留,稍过片刻便告辞离开,留下山鲁佐德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虽然两人在之前一丝感情也没有,但是结合之后,山鲁佐德便觉得林黑山体貌不凡,更有顾讨人喜欢的气质。这个花花公子,在放荡之城巴黎可不是白呆的。 林黑山返回自己的房间,走到拐弯处,迎面走来一个戴着面纱的侍女,倏然串起他的胳膊。林黑山顿时一阵淫笑,帅哥到底受欢迎,哪里都有女人主动上门。他便迫不及待地将这个侍女拉到隐秘处,哪知侍女拉下面纱,林黑山一看就气得不打紧,竟然是妮娜这小妖精。 “你不是被拖下去关起来了吗?” “逃脱这种粗糙的监牢,对于巴格达的飞贼来说,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了,话说回来,若不是我放水,他们怎么能够捉住我?不过说回来,按照计划,我们分别想办法混进来,我可是被活活打了一顿,然后又关进地牢,只有黑面包和水。你倒是享福,我看到了,你不禁骗了一个漂亮的处女老婆,而且被当作上宾一样,这是什么世道啊!” 妮娜酸酸地说道,似乎有点吃醋的味道。 “哈哈,谁叫你平时作孽太多,有道是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活该!” 妮娜顿时将脸一板,问道:“我问你,按照计划,你执行的如何?” “一切都按照计划的制定执行下去了,你呢?” 妮娜叹道:“我随时可以出动,但是那奥塔玛和卡扎菲实在是太棘手,我若是动手起来,难免被发觉,万一发觉,我们两人都会被暴露。卡扎菲倒是罢了,那个奥塔玛……“妮娜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我怎么觉得像是面对一个妖怪一样,太恐怖了。“ “若不恐怖,为什么还叫恐怖大师。” “你想办法,只要能够把奥塔玛和卡扎菲暂时带离这里半个小时,我就有办法盗取炭疽病毒的标本了。” 林黑山叹道:“有点难度,不过我会劲量想办法的。” 交换完情报,两人迅速分开,林黑山又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躺在床上苦思冥想,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把奥塔玛和卡扎菲调虎离山呢?想了半天,竟然没有一个好办法,除非自己突然翻脸,但是一翻脸,只需要卡扎菲一人,就可以捉住自己了。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山鲁佐德回来,看到林黑山闷闷不乐,问道:“亲爱的,你怎么了?” 林黑山心情烦躁,倏然抱住山鲁佐德的腰,将她推dao在床上。山鲁佐德低声呼唤了一下,满面绯红,吃吃地求饶:“这个,你能不能让我休息几天,我还很痛,要是你不满足,我可以叫侍女过来。” 林黑山哑然,知道山鲁佐德误会了,当下只是亲亲山鲁佐德的面颊,然后问道:“山鲁佐德,要是我突然离开了这里,而把你留在这里,你会怎么办?” 山鲁佐德微微一颤,叹道:“你始终不是属于这里的,假若你要走,而我又是你累赘的话,你就尽管走,我绝对不会拖累你的。之后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追随你的脚步。” 林黑山叹息,阿拉伯女人就是贤惠,又听话,哪像中国女人,解放地够彻底了,个个变成母老虎。自己的姐夫朱恒淮纵横天下无敌手,无论是本.拉丹还是cia,碰到他都头疼无法,但是这样一个雄霸的男人,在自己姐姐面前,还不是乖乖地像一个熊猫。 两人稍微缠mian了一会儿,不刻侍女来叫林黑山吃饭。阿拉伯女人是没有资格和男人一起上台面的,林黑山习惯了也不以为杵,只是午饭比较私人化,来的只有奥塔玛、卡扎菲与阿里。林黑山向奥塔玛和卡扎菲打过招呼之后,便和阿里打招呼,那阿里蒙头应了一下,心里还耿耿于怀。 四人边吃便谈话,话题却是卡扎菲与林黑山无意中发现的那个神奇的地宫,以及八面大门。奥塔玛说道:“我在这边住了这么多年,想不到居然还有一个这般神奇的地方,值得看一下。” 奥塔玛是剑桥大学历史方面出身,虽然职业是一个恐怖分子,但并不妨碍他的业余爱好。他向林黑山询问:“我的林,听说你对历史考古方面并无特别的专长,但是怎么能够破解大门开启的秘密呢?” 林黑山寻思了一下,一直想不好叫奥塔玛什么好,索性还是老样子,说道:“大师,虽然我是一个警察,但是我姐夫却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考古专家。说实话,我和姐姐姐夫相差二十多岁,我的父母年老,所以我是由他们养大的。不过他们夫妻很忙,整天全世界地跑来跑去挖地洞,我平常读书还好,一放假,就肯定在考古工地上。我参加过以色列《圣经》之地的发掘工作,参加过玛雅黄金城的考古。不是吹牛,虽然我才二十一岁,但是参加过的考古项目,至少在全世界排得上前十位了,不亚于任何一个专家。” 奥塔玛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太好了,我正缺这方面的专家,虽然我是一个历史研究者,但是偏重于理论,实际的考古发掘没有参加过,当然,也没人敢请我参加。这次难得有机会,就在附近发现了一个古代遗迹,所以我绝对,由我、卡扎菲、阿里和你,一起同去探险那个地方。” 林黑山哈大嘴巴,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他正在寻思怎么样把奥塔玛等调虎离山,想不到奥塔玛主动提出要离开这里,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吗? 奥塔玛说道:“怎么?舍不得山鲁佐德?“ “哪里,能够陪同大师参加考古,是我的荣幸。” 奥塔玛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准备,准备的东西已经差不多了,所以下午我们就出发。吃完饭,你和山鲁佐德告别一下,叫她不要担心,我们马上会回来的。” 十三、太古之王的迷宫 林黑山吃完饭,马上就急着把消息告诉妮娜,他们联系有一种特殊的方式,在空气中撒入一种奇特的香水,妮娜就会过来,只是希望不会让狗鼻子的卡扎菲发觉。 林黑山等妮娜过来以后,把好消息告诉她,妮娜乐得几乎跳起来,说道:“我已经侦察过了,结合你的步骤,一旦病毒标本出现,我马上可以拿到手!” 两人马上分开,林黑山又回到自己的房间,和山鲁佐德亲热了一下,便告辞离开,看着山鲁佐德的脉脉的神情,林黑山都几乎有点舍不得。 奥塔玛所谓四个人一起出去,那是指主要的头脑人物有四个,恐怖大师、第二基地霍山的继承者、基地二号头目出巡,排场能小吗?光物品就有四十多头骆驼和十几个仆人运送,林黑山心想,这哪是是探险,根本当野外郊游。 他们从地底的住所通往外界,路途相当遥远,走路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并且地道忽上忽下,岔路极多,若是贸然闯进来,极有可能如地道战里面的鬼子一样,陷入人民战争的包围之中。地堡守卫也非常森严,需要经过七八个关卡,若非林黑山等故意被擒住,恐怕根本难以混进来。 地堡还有一个名号,叫做鹫巢,与纳粹德国时期希特勒建在巴伐利亚的狼穴遥遥相对。不过鹫巢建成的年份已经超过一千年了。爱好历史的奥塔玛向林黑山解释说,最初第一基地的鹫巢建设在山上,遭到蒙古大军的围困,全军覆没,所以第二基地顿时心生警惕,急忙从原来的所在地叙利亚迁移出去,到处寻找新的根据地。经过搜寻,发现了上百年前明教教徒建立的地下城堡。该城堡不禁隐秘,易守难攻,而且又有秘密的脱逃路线,遂成为第二基地的主要驻扎地。经过一千多年的修造,现在的鹫巢位于地下五百多米处,可以防核爆、灌水、毒药、毒气、病毒等多种进攻。加上第二基地向来低调,竟然不为世人所知。 林黑山暗叹,若是美军得知了有基地组织的分支在此,纵然派遣再多的大军,再先进的武器,也极难在短时间内攻陷此地,时间一长,却又会让他们逃走。 走出鹫巢之后,林黑山真有点不习惯外面灼热而又刺眼的太阳,他戴上太阳镜,由卡扎菲带路,前往那神秘的迷宫。其实在沙漠之中认路极为困难,沙丘无时不刻在变动,根本不可能有对照物,一般都是依靠鼻子闻气味。据说卡扎菲在离开那个迷宫之前,特意拉了一堆屎,作为自己独特气味的定位。林黑山愕然,这卡扎菲越来越像狗了。 其实那迷宫的所在地离鹫巢并不是很远,不然当初卡扎菲也无法在一人的情况下,把身高体重的林黑山拖回来。约莫在沙漠上骑着骆驼走了半个多小时,就走到了那座怪石嶙峋的上旁边,奥塔玛从骆驼上走下来,捡起一块石头,细细打量,过了一会儿说道:“伊拉克地区的石头,差不多都是水成岩,因为这里是古代大地中海的一部分,海洋生物丰富,所以拥有众多的石油。像这种火成岩极其少见,据我所知,这个区域,数百万年来并没有火山爆发过。我想,这些石头,可能是一颗巨大的陨石残骸,当然,起码有数百万年的历史吧!” 林黑山也从骆驼上跳了下来,说道:“大师原来对地质学也颇有研究。” “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们进去吧,卡扎菲,带路。”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进了地洞,从生门进入,走到那个布置着八扇门的神秘迷宫前。由于人数众多,因此奥塔玛只叫一部分人进来,其他人在阴凉处休息接引。 为了这次探险,奥塔玛准备的仪器和设备也极其之多。他空拥有一个历史博士头衔,却从来没有实际参加过考古,时常扼腕叹息,若是自己不走恐怖组织这条路,恐怕现在已经是一个出色的中东历史学者了。难得这次有表现的机会,所以他毫不吝啬地弄来了最先进的仪器,要什么有什么。 这个迷宫的开口极为宏大,因为八扇门每一扇都有数米高,中间立着一块石碑,常年的风化,使得上面的文字开始有点脱落模糊。 “正如你说的那样,这块石碑的文字,是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奥塔玛凝视着石碑上的奇怪文字,对林黑山说道。这些文字,有点类似于楔形文字,成尖劈形,形似木楔,但是更加古老,是一种已经摆脱了象形文字范畴,进入拼音文字的文化。 由于不认识这些字,奥塔玛纵然才大如海,也一筹莫展,本来还可以根据石碑的雕琢样式和花纹判断建造年代,但是这块石碑干脆,根本是随便找来一块大石头,磨平了一面,就雕琢了文字。 奥塔玛沉默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虽然看不懂这些文字,但是从八扇门的布局和这块石碑来看,我们似乎找个了传说中的太古之王的迷宫!” “太古之王?”不仅是两个一窍不通的徒弟这样问,连林黑山也问了起来:“太古之王?听起来似乎是很古老的王者,巴比伦,还是苏美尔人的王?” “不,更加古老,只有传说中才存在的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 吉尔迦美什始见于古巴比伦王国时期的英雄史诗《吉尔迦美什》,传说吉尔迦美什是最早的人类之王,他拥有着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的极高神格,他乃获得诸世一切的超越者之完成型,世上无人能与其匹敌,然而最终无法对抗命运,产生的悲剧故事。近些年来,根据一些考古学者的考证,认为确实在一万到八千年前的遥远年代的中东地区,存在这这样一个太古之王。 人类产生于非洲,大概在五六万年前走出非洲的第二批人类,构成了现代人类文明的主要核心,由于欧洲过于寒冷,非洲太热,而亚洲的文明核心汉族祖先才刚刚走到黄土高原,没有足够的时间发展文明。两河流域则位于人类出走路线的中途,而且当时这里的土地肥沃,气候宜人,于是在一万年前,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文明,人类文明的核心,他们的历法、文字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古埃及和古印度、古中国。比如冶铁技术,便是从中东传到中国,之前只能零碎地以陨铁为材料,打造少数神兵利器。 传说人类文明核心的最古老之王,便是吉尔迦美什,他聪明无比,发明文字,记述历史,这些文献深刻地影响了日后的中东,《圣经》中很多关键主体,都是来自于吉尔迦美什的文献。他用力过人,纵然是神,也只能风采所倾倒,甚至丰收之女神伊什妲尔主动向他求婚,但是反被拒绝。 然而最为人熟知的,却是太古之王的另外一个称号——黄金之王。这是因为吉尔迦美什最大的兴趣就是搜罗黄金和各种宝贝,古代世界产生的所有黄金,传说古代中国占了两份,古代印第安人占了一份,吉尔迦美什独占七份,剩下的分配到世界的其他地区。古代中国论起黄金来,纵然一个小小的诸侯,动辄也是百金计算,但是后来到了汉代以后,这些黄金就神秘消失了,也难以估计数量。可是独占一份的印第安人,却整整建起了一座黄金之城,由此可见数量之多。 后来的犹太人所罗门王,便发现了一部分了吉尔迦美什的宝藏,打造了强大的以色列国,后来他时候所有的财宝都埋进坟墓,号称所罗门的宝藏,就已经引得世界上所有人的疯狂。 所以,谁发现了太古之王的吉尔迦美什的宝藏,谁就掌握了全世界的财富! 在场的四个人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哪能不知道太古之王的宝藏传说,顿时脸色都变掉,眼珠中放射出贪婪的目光,阿里吃吃地问奥塔玛:“导师,你认为真的是吉尔迦美什的宝藏?” 奥塔玛淡淡地说道:“只是猜测罢了,因为这些文字我也不认识。不过假如我们能够破解眼前的几扇门建成的迷宫,我们就能够看一下,到底是不是吉尔迦美什的宝藏了!” 十四、七块创世泥板 林黑山打量着这八扇大门,虽然每一扇门的外观极其相似,但是注意观察,还是能够发觉每一扇门在细微之处的不同,比如装饰它们花纹的石头颜色都不一样,红黄绿什么颜色都有。林黑山思忖着说道:“我觉得这八扇大门和中国的八面乾坤阵势很像,而且中国古代文明也受到过苏美尔人的影响,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这你就错了。”奥塔玛摇摇头说道,“亲爱的林,中国的文明虽然受到过苏美尔人的影响,但毕竟不是全盘接受,到达中国文明鼎盛时期的时候,两者已经相差近两千年的历史,很多方面已经有了全新的发展。比如八卦产生的时候,距离苏美尔人灭亡已经有一千年的历史,因此是不可能与眼前的八扇大门产生交集。我倒是觉得,这会不会是创世的七块泥板,每一块泥板代表一扇大门!” 创世的七块泥板,是指美索不达米亚的埃努玛—埃利什史诗,讲述了苏美尔人神话中创造天地人间的故事。天地初开,洪荒世界,诸神在在第一天创造世界,第二天创造黑夜白昼,接下来几天创造全世界的生灵物种,直到第六天创造了人类,第七天诸神开始休息。这个故事全盘被后来的犹太人吸收,编入《圣经》的创世纪章节里。 “但是,导师,所谓创世的七块泥板我是知道的,可是这里有八扇大门啊!”阿里想不明白,径直问奥塔玛。 奥塔玛被阿里问得哭笑不得,回答说道:“亲爱的阿里,你别忘了,还有一扇门是我们进来的通道,它并不算在创世的七块泥板里面的啊!” 原来如此。 毕竟这里除了奥塔玛是历史方面的行家以外,另外的人都只不过是业余级别,纵然是林黑山,也只不过擅长考古冒险,当真考校历史理论里,会把他难到一头扎进幼发拉底河。 奥塔玛喃喃自语:“创世的七块泥板,每一块泥板代表一扇门,分别是混沌、阴阳、星宿、植物、动物、人类和空虚。每一扇门里都隐藏着一个危机,现在已经有三扇门不用尝试了。第一扇门是我们进来的通道,第二扇门是卡扎菲与林黑山之前闯过的地方,应该是代表阴阳,还有一扇门已经有个可怜的家伙在很久以前为我们替身尝试过的,他的下场是中毒身亡,所以代表的应该是植物,那时候大部分的毒液都采自植物上。” 林黑山问道:“那么大师,你认为哪一扇门是安全可以通过的?空虚吗?” 奥塔玛摇摇头说道:“不一定,或许每一扇门都可以安全通过,也可能真正的通道隐藏在其他地方,这个很难说。现在我们只好一扇门一扇门的尝试,或许能够找到什么通道。” 他随便瞟了一眼,就指着一扇门说道:“就这扇门吧!我们准备一下进去,叫他们人预备接引。” 奥塔玛脱下宽宽的阿拉伯长袍,换上探险专用的服装,这种服装耐磨、具有一定的抗腐蚀性和抗毒能力,然后又在身上准备各种工具和装备。待到四个人都准备完毕,奥塔玛正要跨步进去,阿里抢先一步冲进去,说道:“导师,请让我打头阵吧!” 不愧为奥塔玛的二弟子,虽然武功低微,但是对他却忠心不二,唯恐里面有什么危险的事情,索性先打头阵。 阿里领头,其他三个人跟在他后面,推开了这扇门,一起走了进去。林黑山记住了这扇门上面装饰的石头是黑色的,于是他暗自揣测,这代表着七块创世泥板里面的什么意思呢?已知阴阳之门是花色的石头,植物之门是绿色的石头,他们进来的入口之门则是白色的石头,因此这扇门可能是混沌之门或者空虚之门。推开数米高的大门,呈现在四个人面前的是一条和大门一样高,可以容纳十个人并排行走的宽阔地洞。地洞开凿的非常粗糙,仅仅是用工具挖了一个洞,既没有磨平,也没有任何装饰地面上是平坦的沙子,阿里施展腿功,点在上面行走,唯恐地下有机关暗器,每一步都非常小心,后来的人就踏在他的脚印上行走,走了大概半个来小时,眼前豁然开朗,竟然进入了一座宏大的地下大厅,不下于北京的鸟巢那么大。 地下大厅虽然非常宏伟,但是亦是如同古老的吉尔迦美什时代的装饰一样,粗糙而朴素,偌大的大厅,仅在中心位置,围绕着一圈雕塑。他们凑近一看,这些雕塑都是用一种绿色的半透明玉石雕琢而成,栩栩如生,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完美的表现出来,简直不像是雕塑,而是印模印出来的一样。唯一叫人奇怪的是,这些雕塑的每个人表情都非常痛苦,好像在水里要淹死了一样。 雕塑中间则是摆放着七个半人大小的木盒子,呈放射线形状排列,其中有几个盒子已经莫名其妙地被打开,盖子扔到一边。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缠着麻布的人形物体,犹如木乃伊一样。 奥塔玛兴奋地直搓手,就要扑上去察看一下盒子里面的东西,卡扎菲拦住了他,说道:“等等,导师,请不要这么着急,说不定里面藏有什么可怕的机关,由我来吧!” 他提着探险杖,戳戳那被打开盒子里面的人形物体。探险杖下端尖锐,顿时刺穿了人形物体,把它抬了起来。麻布经过数千年的风化,老早腐朽不堪,稍微一动,就飒飒如沙子一样的落在地上,露出了人形物体的真面目。这竟然是一个小孩的木乃伊,他蜷缩成一团,骨骼清晰可见。 “人殉吧!在不少古老的文明里,新的建筑落成,需要幼儿的灵魂来守护。不过一般的人殉都是将尸体埋在建筑下面,而这种将尸体放在盒子——哦,棺材里面,摆在外面的,真是少之又少啊!” 奥塔玛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两位徒弟一来一窍不通,二来表示对导师的尊重,都没有反驳,而是点点头致意。奥塔玛苦笑一声,这个时候又不是权力的支配,需要独断横行,他也想听取别人的意见和看法,对了,那个能够说话的人呢? 奥塔玛回头寻找林黑山,发现他正在饶有兴趣地打量那些人形雕塑,于是笑道:“林,你有什么发现?” “不觉得这些雕塑很奇怪吗?好像活人一样。” “而且全是光屁股的!”奥塔玛哈哈大笑。 “而且没有头发。”卡扎菲也补充说道。 林黑山说道:“我可没有见过这么丑,却这么像活人的雕塑。要不是他们是用半透明的玉石做的话,我都想起古代中国残酷的人俑。把活人用泥巴封起来,做成守护坟墓的人俑。”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窃听奥塔玛说道:“这不是吉尔迦美什的坟墓,而是他建立的一个迷宫,怎么会有这些鬼东西呢?” 林黑山说道:“话说回来,这个迷宫下一步的路线呢?我只看到我们过来的那个通道,至于接下来,怎么走?” “所以说这是迷宫,迷宫不一定要弯弯曲曲到处是岔路,让你找不到路,这也是一个迷宫。” 奥塔玛说道:“我想,会不会和这些棺材有关,他们摆放成这种样子,一定有特定的关系。” 林黑山又说道:“我就觉得,为什么有几口棺材被人打开了?” 奥塔玛说道:“难保不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人来过了,他们找不到路,打开了几口棺材,又都是尸体,一怒之下,弃之而去。” 卡扎菲摇摇头,说道:“我看不可能,假如我是来到这里的人,兴冲冲地走过来一看,什么也没有,好歹把所有的棺材打开一看,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而他们却只打开了一半,这不是叫人很奇怪?” 阿里大大咧咧地说道:“这有什么难,打开几口棺材,看看有什么玩意就是了。” 说完,他就用力掀开一口棺材,里面还是一具包裹着麻布的木乃伊,受到震动,尸身上的麻布顿时烟消云散,只露出一具骸骨。众人不禁有一丝失望,什么也没有。 突然,林黑山眼睛盯住一样东西,走了过去,从一个雕像下面捡起一块木头,这本是一个刀柄,刀子被沙漠腐蚀掉之后,硬木制成的刀柄反而流传了下来。他看到刀柄上刻着一些古老的文字,当下就给奥塔玛观看。 “这是古波斯的楔形文字,让我破译一下。” 古波斯楔形文字在一八三五被一个英国人破解,因此阅读起来并不非常困难,奥塔玛思虑了一下,慢慢念叨:“恶魔,石头的恶魔!” 他放下刀柄,几个后辈给他的眼神都是莫名其妙的,他说道:“很奇怪,看这几个文字,似乎是急匆匆,在临死之前费尽力气才刻下来的。但是这里又没有什么死人或者遗骸,难道被人搬出去了。” 他倏然一呆,似乎想到了什么惊恐的答案,慢转过身,盯着那个林黑山从他脚下捡起刀柄的雕塑。那个雕塑,是一个面色凝重的中年人,虽然没有胡子,但是脸上的皱纹已经出卖了他的年龄。他和其他临死之前狂舞的雕像不同,他保持了左手托着什么,右手拿着什么的姿势,看样子仿佛在写东西一样! 奥塔玛厉声喝道:“阿里!伸出双手!” 阿里莫名其妙,但是导师的命令绝对服从,他伸出双手,惊骇地发觉,那十个食指,竟然已经开始结晶化,变作绿油油的玉石,阿里立时发出尖利的惨叫。 卡扎菲反应极快,抽出腰刀,手起刀落,将阿里几个变成结晶的手指头斩了下来。那手指头甫一落在地上,就化作一阵绿色的蒸汽,幽幽向四个人缠过来。 “赶快离开这里!”奥塔玛大声喊道。 四个人飞快地离开,阿里虽然手指头极痛,但是他是练武之人,能够忍受,刚才尖叫,却是因为场景太过于骇人了,倒是不至于手指结晶化会疼痛,否则他也不会在奥塔玛提醒以后才发觉。 四个人犹如一个魔鬼在追踪,跑了几百米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停了下来,阿里哆哆嗦嗦地说道:“太可怕了,太可怕,这是混沌的诅咒,诅咒我们变成石头。” 林黑山凝神说道:“不,我不觉得这扇门代表混沌。倒是不是说过吗?这里在古代曾经坠落过一颗陨石。在地球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将人类化作石头,所以我怀疑这是一种宇宙的超级病毒,能够将活的的有机体吞噬后化作晶体,但是如头发之类的纤维,则不能,所以我们穿着衣服,能够暂时挡一阵子,只是阿里比较可怜,双手触到了,幸亏卡扎菲及时斩下手指,防止病毒的蔓延。我想古代的时候,吉尔迦美什一定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用七具木乃伊培育这种病毒,并不并不能吞噬死掉的有机体,并且把几个木乃伊放成一个奇怪的阵势,引诱人们打开。后来的人,都打开了棺材发觉中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尽数化作绿色的石头,外面的衣服和胡子、头发,则渐渐风化,就变成了如今我们看到的样子!” 奥塔玛喃喃自语,说道:“原来这里是星宿之门,方才我心里还在暗想,到底星宿之门、混沌之门会埋有什么可怕的陷阱,出乎意料之外,既不是刀剑也不是毒药,而是来自异域空间的恐怖病毒。” 奥塔玛搭在阿里的肩头,低声说道:“阿里,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荣幸。”所谓十指连心,阿里被卡扎菲斩去了几根手指之后,痛入骨髓,他以武者的意志力强行忍着。卡扎菲抽出随身携带的医疗包,里面有一只止痛的吗啡,为阿里打进去,使得他稍稍镇静下来。然后卡扎菲又撕开纱布,用药为阿里包扎起伤口来。 奥塔玛看阿里这幅模样,虽然阿里以腿功出色,日后手指的缺失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但是眼前却不便于继续探险,于是叹道:“阿里,我们送你出去,你好好休养吧!” “导师……” “反正又不是生死关头,只是满足一下我个人的爱好而已,犯不着拿我的几个弟子冒险。我教出来的几个徒弟,可惜哈桑早夭,剩下的除了你和卡扎菲以外,都还不成材,日后的大事,我需要你们的协力啊!” 阿里便不再坚持,四个人偱原路返回,然而甫一出洞口,林黑山不禁愣住,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奥塔玛的仆人,竟是几十只自动步枪,以及持有他们的主人——美国陆军。 说时迟那时快,卡扎菲倏然闪电般地袭向自己的导师奥塔玛! 十五、背叛与阴谋 卡扎菲这一手偷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原本隐秘的行动,居然被仇敌美军偷袭埋伏,这已经叫人非常吃惊,纵然是林黑山这个非基地分子,在第一时间内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好,老子要赶紧逃命!” 然后,身为恐怖大师奥塔玛最信任的弟子沙漠风暴卡扎菲,像是仇敌一样,突然向导师偷袭,这更加让人大骇。 卡扎菲之所以号称沙漠风暴,是因为他的攻击,就如沙暴一样汹涌而至,绵绵不绝,柔中带刚,论世间,绝少有对手,之前与林黑山对峙,若不是存心想活捉林黑山和体力下降的缘故,林黑山绝对支撑不过三招。 卡扎菲狂暴地袭向奥塔玛,仿佛像是一头凶猛的狮子。卡扎菲身高将近一米八七,与一米七出头的奥塔玛相比,无论是身材还是年龄上,绝对占据优势,加上又是身为最信任的人,这番偷袭,除非奥塔玛是神,才能幸免于难。 然而更加叫人吃惊的场面出现了,奥塔玛面目波澜不惊,丝毫没有最亲密人背叛的情绪波动,卡扎菲偷袭过来的瞬间,就侧身弹开。当卡扎菲失去了第一次进攻机会的时候,再次猛烈攻击,既然已经背叛了,就要做的绝。 沙漠风暴汹涌而至,奥塔玛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冷笑。既然沙漠风暴柔中带刚,他就刚柔并济,一刹那就击开了卡扎菲。 高手交手,不会像电影电视那样打上十几分钟,一般长着一分钟,短则几秒钟中分开胜负。如奥塔玛和卡扎菲这种高手,只见两人飞一般地接触,倏然卡扎菲大叫一声,一个筋斗跳开,踉跄几步,满面通红,呼吸急促,似乎受了不小的伤害。纵然是大师武功最为高强的弟子,与大师的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 “导师快走!” 阿里醒悟过来,此刻必须阻止卡扎菲,他像是一头受伤的野狼一样,咆哮着扑向卡扎菲。奥塔玛是做大事的人,当然不会被这些情绪牵挂,飞身窜入一扇大门里面,顿时消失地无影无踪。 阿里是奥塔玛七大弟子里面,武功最为低微的一个,哪是最为高强的卡扎菲的对手,何况刚才又挨了一针吗啡,动作上受到牵连,迟缓了不少,只是一招,就被卡扎菲打倒,伏在地上,口吐鲜血,身子蜷成一团。 “你们刚才为什么不开枪?” 卡扎菲转身怒气冲冲地质问那些美军士兵。 “我们以为你能够制服那个恐怖大师,结果,却是你没有本事。”一个宽脸,身上的军衔是上尉的美军带有讽刺口吻的说道。这些该死的阿拉伯人,没有本事打仗,搞内讧却是最行的,最信任的弟子,居然会背叛导师,纵然是为他们美军服务的,也叫他鄙视。 卡扎菲阴沉着脸转向林黑山,冷冷地说道:“还有你!” 林黑山刚才并没有随奥塔玛逃走,因为他本来就不需要逃走,由于他已经和山鲁佐德结婚了,卡扎菲潜意识里当作了奥塔玛的心腹,所以有这么一问。 倒是林黑山走到了那个美军上尉旁边,突然骂道:“我要和你妈咪上chuang,听说她很骚。” “你妈才骚,当过你干爹的男人,超过了加利福尼亚的人口。” “屁,你家不仅你妈骚,你爸也骚,干过他屁股的,比整个中国的人还多。” “插,你妈连外星人都搞!” 倏然两人不约而同地骂道:“他妈妈的,国土安全部的这班废柴,是谁想出了这个该死的接头口令。” “你好,我是林黑山,国际刑警,现在负责获取基地组织的炭疽病毒疫苗。” “我叫约翰.屈伏塔,美国陆军特种部队上尉,负责处理恐怖主义分子。这次由于接到线人的报告,打算在这里把基地的二号人物奥塔玛干掉。”说完,屈伏塔横了一眼卡扎菲,颇是嘲笑的神色。 卡扎菲哼地一声,说道:“有时间做自我介绍,还不如马上去杀了奥塔玛。一旦让他逃脱,恐怖大师的外号,可不是白得的!” 林黑山抬头看过去,说道:“奥塔玛进了这扇门,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恐怖的陷阱。” 屈伏塔颇具有美国人的自信和傲慢,哈哈大笑道:“管他什么陷阱,我就是不信,能够抵挡地住子弹。留下五个弟兄看守,其他人跟我一起去追捕恐怖分子,还有你,林黑山,你也同去吗?” “可以,我想去看看。” “他可不能够信任,他可是奥塔玛的女婿!” 屈伏塔一呆,想不到林黑山还有这重身份。林黑山和山鲁佐德成婚一天,得知消息的仅限于少数基地分子,美军自然不可能搜集到这种情报。 林黑山见屈伏塔露出疑惑的神情,指着卡扎菲说道:“他可是奥塔玛收养的孤儿,并且教他习武,提供一切条件,和他相比,我才做了一天女婿,而且是被逼的。” 屈伏塔哈哈大笑,拍拍林黑山的肩膀,表示不会在意的。 林黑山见阿里躺在地上,卡扎菲下手当真狠辣,一下子就绞断了阿里的咽喉,进的气少,出的气多,活不成了。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问屈伏塔:“能把他打死吗?我不想见他受活罪。” 屈伏塔递给林黑山一把手枪,后者开启保险,对准阿里的脑袋就是一枪,顿时送他归西。 卡扎菲讽刺道:“我都不认识你了,什么时候有这般的仁慈之心?” 林黑山冷冷地说道:“我也不认识你了,什么时候,拥有武者之心的卡扎菲,已经开始堕落了呢?” 卡扎菲哼地一声,没有理会林黑山,此刻有美军在场,也不便于发作。 林黑山抬起头瞅着奥塔玛走进去的那扇门,门上装饰的石头,是鲜艳的红色,好像血水一样,有一种不吉利的征兆。 那些美国人大大咧咧地走了进去,一点也不知道畏惧,林黑山心念转动,走在了他们中间,这个位置比较安全,前面有送死的,后面有垫背的,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可以逃跑。倒是卡扎菲也有这个念头,走在林黑山旁边,只是两人心中已经有了耿介,相互看不顺眼,保持了一米的距离。 林黑山抬头四下里打量,这个地洞,比方才星宿之门的规模要小多了,眼前是一条狭长的通道,约莫直径是三米左右,只能容纳三个人并排行走。地上铺着厚厚的沙子,一脚踩下去,就陷到脚脖子边。幸好大家穿的都是长筒靴子,不至于遇到麻烦。 纵然这些美国人大大咧咧,但是在安全上却依旧一丝不苟,前面是两个美军士兵,手持自动步枪,小心翼翼地一边巡视,一边往前走。中间的那些美军士兵,则紧紧跟在后面。而后尾的五个美军士兵,更是如临大敌,因为在后面遭受攻击,是最难防御的。这些士兵都是百里挑一的高手,纵然受到基地组织的强袭,也可以进行有力的抵挡。 地上有奥塔玛走过以后留下的一个个浅浅的脚窝,不愧是教出沙漠飞驼的导师,自身腿功也非常出色,只见他两个脚窝之间,距离竟然相差三四米,腿步迈开地极大,但是走了几十步,他突然停了下来,脚步在沙子上留下了奇怪的印记。 卡扎菲走上前,观察导师留下的痕迹,说道:“很奇怪,他遇到了麻烦,与什么东西遭遇了,然后短暂地发生了一场争斗,然后他又飞快地逃走。” 林黑山面色凝重,说道:“这里的怪物终于出现了,看来这里就是动物之门!” 屈伏塔哈哈大笑,嗤之以鼻,说道:“怕什么,再厉害的怪物,在这个(他拍拍步枪)面前,就如一堆屎一样软掉。” “万一这堆屎塞进你嘴巴,堵住了你的气管呢?” 卡扎菲冷言讽刺。 屈伏塔勃然大悟,但是很快镇静下来,说道:“好的,我记住了。现在没有功夫和你争吵,等我干掉奥塔玛之后,会叫你见识到我的可怕!” “嗨,头儿,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东西!” 一个美军士兵叫道,屈伏塔、林黑山等扭头看过去,看到一个美军士兵蹲在地上,用匕首挑着一样奇怪的东西,这个东西像是一只大象腿一样粗的皮管,上面布满鳄鱼一样的鳞片,呈现沙子一样的黄色。 “不是奥塔玛身上的?” 屈伏塔看这条皮管一样的东西,颇有些年份了。他摆摆手,喝道:“不用理会,我们继续往前走。还有,所有人都打开保险,随时准备射击。” 他也做好了受到攻击的准备。 就在这时,走在后尾的一个美军惨烈的叫声惊动了所有人,大家一起往后看去,只见一个黑人士兵,丢掉了枪械,一只脚立在地上,好像树桩一样牢牢不动,而其他三肢却拼命乱舞。然后更加可怕的一幕出现了,黑人士兵仿佛被塞进了一个烤炉,身上的肌肉,竟然渐渐地干枯起来。虽然肌肉如漏气的皮球一样开始萎缩,但是皮肤却已经长好了固定的面积,并不会因此而缩小,于是紧紧地贴在枯萎的肌肉上,青筋弹跳。那黑人士兵浑身的汁液仿佛被吸收了一样,拼命挣扎,但是根本无法逃脱这种可怕的力量,当面部骷髅化之后,倏然软软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每一个人都看得惊心动魄,在恐怖片中出现的场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十六、恐怖的地下魔兽 这扇门里面的机关终于发动了,而且不像前几扇门里面的机关一样,被动启发,居然是主动地直接攻击入侵者,也就是说,这里的机关是一个活物! 想到这里,林黑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看到卡扎菲居然不顾危险,走到了那具被吸干汁液的尸体边,半蹲了下来,仔细检查尸体。林黑山和屈伏塔也凑了过去,看到卡扎菲将尸体上上下下搜罗了一边,然后对着尸体那只被牢牢定在地上的脚翻开一看,能够抵挡最坚硬铁钉的作战皮靴,赫然冒出两个铅笔那么大的洞,还泊泊少许流着鲜血。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再看这只脚的下面,沙子里面出现了一个活物钻出过的痕迹。这个活物,它是游趟在沙子里面,向这个士兵发动偷袭的。 “头儿,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反正奥塔玛这个家伙,进去以后也会被怪物吃掉的,我们没有必要陪着那家伙送死!” 一个美军士兵战栗地对屈伏塔说道,他不怕战场上的生死,然而在此处被不知道来自何处的怪物不明不白地弄死,却绝对不甘心。 “闭嘴!”奥塔玛恶狠狠地叫道,“你这个懦夫,亲手打死奥塔玛,是我们军人一辈子的荣耀,要是你胆小怕死,自己滚蛋吧!” “我可以走吗?”那个美军士兵疑问。 “滚蛋吧,我们特种部队不需要你这样的懦夫!” 那美军士兵知道屈伏塔做到做到,既然将他视作懦夫,自然不会将其当作自己人,当下连滚带爬地跑出去,但是没有跑几步,倏然脚底一陷,大半个身子竟然陷到了沙子里面,下面居然有空洞!他努力用双手撑着地面,想爬起来,其他几个士兵虽然鄙视他的胆量,但是毕竟是战友,赶忙过去扶他。 这时,这个士兵猛然脸色一边,浑身不住摇晃,嘴巴里不住地发出尖叫:“啊,有什么东西在咬我,快救救我!” 他的身子继续往下陷,几个士兵托住他的胳膊,使命往上拉,两边就像拔河一样,一来一往。冷不防,下面一放松,几个美军士兵猝然不妨,顿时将那个家伙拉了起来,但是定睛一看,这个倒霉的士兵竟然只剩下半截身子,从腰部开始的下身都没有了,腹腔里面的脏器流了出来,肠子、胃、肝脏撒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叫人窒息的血腥味。 屈伏塔脸色大变,提起手中的自动步枪,对准那个陷阱一阵狂扫,陷阱里面还留着士兵的残骸,子弹打上去,血肉飞溅上来,落在屈伏塔脸上、身上,使得他相貌分外狰狞。 周围的士兵都看着长官开枪,等屈伏塔发泄完,他说道:“干掉它!” 英语里面他她它非常明显,这个它专门指的是地下的怪物。 卡扎菲突然说道:“等等,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动!” 屈伏塔奇怪地看着他,喝问道:“为什么?” 卡扎菲说道:“虽然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怪物,但是既然它生活在沙子底下,因此有一些特性可以推测起来。在沙子底下,不像是水底,视觉和嗅觉都没有用,听觉也基本报废,因此唯一的感触器官就是触觉。我们一走动,沙子就会震动,躲在沙子底下的怪物,就是通过沙子的震动感受到我们的存在。但是它不敢攻击大队的人马,所以首先偷袭落后的和单身的!” 屈伏塔狞笑道:“原来如此,现在你总算有点派上用场了。” “哪里,毕竟我生活在沙漠几十年了,这些经验总是有的。” 屈伏塔喝令士兵们严禁动弹,然后他拔出手枪,对准远处的沙漠,每隔一米就开一枪,模仿人类的走动的步伐。在地底的怪物感觉来,就好像有一个个子比较小的人类,渐渐远离了大队,向前方走去,正是可以攻击的好时候! 突然,那边的沙子上,倏然喷出一股沙子的喷泉,一条什么东西钻了出来。它本来想攻击人类,但是聪明的人类设下了一个陷阱将他引了出来。 “开火!” 屈伏塔暴喝一声,随着一声令下,几十把自动步枪,一起向那头怪物射出致命的子弹,子弹好像雨泼一样,尽数倾泻到怪物的身上。怪物猝然不及,发出凄厉的惨叫,整个身子钻了出来。 “那是一条蛇!” 卡扎菲恍然大悟,难怪方才会找到一条皮管一样有鳞片的带子,那是蛇褪下来的皮,这条蛇犹如沙漠中普通的沙蛇一样,但是体积却大了几十倍,好像一条粗大的消防水管,浑身发黄,它的脑袋成尖尖的三角形,这是一种极富有攻击性的蛇。因为长期生活在沙漠沙子底下,眼睛已经退化成以个小豆点一样的东西了。 子弹如金属风暴一样洒在蛇身上,但是蛇的鳞片好像重型坦克的装甲,五点五六口径的子弹,根本对它造成不了伤害。蛇已经从最初的震惊状态恢复过来,倏然冲过去,咬住离它最近的一个美军士兵。 那美军士兵落在大蛇的嘴里,拼命挣扎,发出凄厉的惨叫,身体里面的汁液逐渐被吸走,开始萎缩。有几个同僚不忍心见他受苦,一枪将其击毙,蛇吸食了汁液,丢下尸体,转而又要向另外一个士兵攻击。 “受死吧!” 屈伏塔咬牙切齿地拿出一个手雷,扔到大蛇身边,轰然爆炸。虽然手雷的弹片对大蛇伤害有限,但是巨大的冲击力震动了大蛇,它马上停止攻击,一下子就像蚯蚓一样钻进沙子里面消失了。 众人稍稍松了一口气,但是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四下里对着沙子巡视。 由于卡扎菲和林黑山没有武器,他们反而乐得清闲,林黑山突然对卡扎菲说道:“你知道传说中的太古之王是怎么死的嘛?” “吉尔迦美什?”卡扎菲皱皱眉头,他虽然并不是历史方面的学者,但是对于史诗《吉尔迦美什》还是看过的,说道:“古代的神不像现代的神一样无所不能,也会有生老病死。虽然吉尔迦美什有三分之二的神格,但他也无法摆脱衰老和死亡。于是吉尔迦美什就去寻找不死神药。他在冥界终于找到了不死神药,但在回来的旅途中,因为洗澡而被蛇偷吃。从此蛇就可以蜕皮保持长生,而太古之王终究失去了不老不死,而在不停地悲叹中离开人世。” 林黑山狡黠地说道:“你看,这条蛇是专门吸食人体的汁液的,岂不是偷食了不死神药的蛇吗?” 卡扎菲一愣,说道:“原来它就是不死之蛇,有趣!既然是不死之蛇,我们对付起来就有点麻烦了。” 屈伏塔带领麾下的士兵们,手持轻重武器,打量着脚底沙地的动静,唯恐那条大蛇再次钻出来吃人,倏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那大蛇竟然狡猾地从旁边的石壁上钻了一个大洞,张开大嘴,极速地扑向一个士兵。 但是这个士兵也甚是机敏,他朝地上猛然翻了一个滚,把手中的步枪的子弹毫不客气地倾泻过去,由于大蛇正好长着大嘴,那子弹全部打到嘴巴里。虽然大蛇外表披有坚固的鳞片,但是嘴巴里就没有这样的装备了。子弹射过去,不仅打断了大蛇的獠牙,另外还将它的嘴里射个稀巴烂。大蛇一时不会死,痛得身子乱窜。 屈伏塔心思转动,大声喝道:“快,快把榴弹射到他的嘴巴里去!” 屈伏塔身边一个强壮的黑人士兵,拿着一把自动步枪,枪杆下是一个榴弹发射器,只见他滑动机关,轰地一炮射过去。但是大蛇灵活地避开,榴弹射到石壁上,乱石飞溅。大蛇受到攻击,想要撤回去,可是刚才那一炮炸毁了石壁,居然将他卡住了。 好机会!倏然卡扎菲飞身跃上去,虽说奥塔玛麾下几个弟子,以阿里轻功最佳,但是卡扎菲不亏是最出色的弟子,身手亦是非凡。但见他在沙地上留下一个个小脚窝,飞快地冲到石壁上,双腿用力一蹬,借助推力,反身飞向大蛇。 那大蛇的脑袋在不断地摇晃,躲开众人的攻击,这时候卡扎菲在空中灵活地翻了几个筋斗,双手一把抓住大蛇的脖子,然后双腿又夹住了大蛇的脖子,一跃而上,坐在了大蛇的脑袋上。 大蛇狂怒不已,根本不能忍受一个人坐在它的头上,它越发狠命地摇晃,要把卡扎菲摔下去。 卡扎菲一手抱住大蛇的脑袋,一手从裤腿里掏出匕首,突然用力一扎,顿时插入了大蛇的眼睛里。大蛇全身都覆盖有鳞片,唯独眼睛没有,虽然眼睛已经退化为废品,但是依旧是一个致命的要害。当匕首深深地插入眼睛之后,大蛇身体猛然挺直,显然痛得受不了。 “手雷!”卡扎菲大声喝道。 屈伏塔随手掏出一个手雷,没有拉弦,掷向卡扎菲,但是大蛇不停地晃动,卡扎菲没有办法准确地接住。 就在那手雷快掉到地上的时候,林黑山霍然出动,他身形如电,随手抄起那快掉到沙地上的手雷,跑到大蛇身下。那暴怒的大蛇正在全力对付卡扎菲,对林黑山依然深有忌讳,见到他过来,豁然以脖子扫过来。若是被扫中,差不多就等于挨了一击炮弹,死无全尸了。 林黑山纵身跃起,以一个即使体操运动员也难以做到的空翻避开大蛇的横扫,这时候他的身子地下就是骑着大蛇的卡扎菲飞身划过。说时迟,那时快,林黑山将手雷拉开弦,不偏不倚地塞进卡扎菲手里。那卡扎菲动作极快,一下子扔到大蛇嘴巴里,手雷顺着大蛇的咽喉落了下去。似乎大蛇知道了自己性命交关的时刻,竟然不顾生死,一头撞向石壁,想把卡扎菲也一头撞死。卡扎菲双足一立,弹跳开去。轰的一下,大蛇撞到石壁的时候,肚子里的手雷正好爆炸,纵然大蛇外表再是强横,也受不了从内部发出了这么一击,立时开膛破肚,死翘翘了。 卡扎菲和林黑山轻飘飘地落在沙地上,顿时松了一口气。 十七、太古之王的神殿 屈伏塔暗暗佩服这两人,顿时收起了因为卡扎菲背叛奥塔玛而生起的小觑之心,纵然此人是一个叛徒,但是实力无以伦比,如此惊险地干掉大蛇,自己是绝对没有这个本事的。徒弟都已经是这般厉害了,那大师更加凶猛,难怪奥塔玛会有恐怖大师的称号。 他和几个士兵一起凑近了大蛇的尸体,看到大蛇脑袋上插了一把匕首,肚子被炸开,血肉横飞,这时屈伏塔突然举起步枪,对准死蛇的尸体就是一阵乱打,打到一个弹夹打完,这才说道:“心情好多了。” 他为人脾气暴躁,居然遇上如此劲敌,但不是自己杀死的,只好辱尸泄气。就在他指挥士兵要离开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从死蛇的肚子里面,钻出了许多像是蚯蚓一样的东西,黑乎乎的,游过他的脚边,一下子钻进沙子里面。 屈伏塔脸色陡然大变,叫道:“不好,是大蛇的幼崽,赶快离开这里!” 众人慌忙离开,担心小蛇的攻击,临走之时,又扔了几个炸弹,将死蛇的尸体炸个稀巴烂,也炸死了许多小蛇。 众人又向前循着奥塔玛留下的小脚窝,走了约莫半个多小时,看到在前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拱门,这种拱门完全以石块垒成,高约五米,修筑在一堵石壁上。拱门的形状是建成一头巨大的狮子张开大嘴,嘴巴就是大门,迎接众人,仿佛每一个进去的人,都是被狮子吞噬了一般。 屈伏塔上前,用手一摸,大门是两扇铁门,理应有机关可以打开,否则奥塔玛的脚印也不会在此消失,但是他懒得寻找机关,索性叫队伍里的爆破专家出来,在铁门上粘了*,只听通通一连串爆炸,硝烟弥漫,顿时在铁门上出现了一个圆形的大洞,一缕光线从里面射出来,温柔恬静,看得众人不禁惊讶万分。因为之前他们一直在地洞里,没有自然光,靠得是手电筒照明,怎么突然在地下的深处,出现了自然光呢?莫非回到了地面? 屈伏塔带着好奇,小心翼翼地穿过了大门上的洞口,进入了另外一端的世界,众人从洞口中看到,屈伏塔安然无恙,但是仿佛被什么事情吸引住了一样,垂下了枪口,凝视着前方。卡扎菲觉得心中怪异,于是也钻了出去,亦是呆呆地发愣。那些美军士兵,一个个地走了进去,最后林黑山也忍不住,从洞口钻出,察看这个世界,究竟有什么离奇之处! 他小心翼翼地弯腰钻出洞口,直起身来的时候,前方已经挡了一派美军士兵,他皱皱眉头,好在自己身材够高,不至于视线被遮挡。林黑山将目光送向前方,甫一入眼,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想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啊! 这根本不是在地下,而是仿佛存在神之国度一样奇妙的世界。林黑山所在的位置,处于七个入口之一,地势偏高,还得走几百个台阶,才能走到下面。但是高耸的地势,让他能够眺望整个世界的全貌。 这仿佛是一个蛋形的地方,但是空间异常庞大,近处还能够清晰地看到一栋栋地建筑物,但是目光极远,便是一片渐渐模糊起来,粗略估计一下,这个地方竟然不下几十公里长。 因为这里存在着自然光,林黑山一开始判断以为是回到了外面的世界,但是他很快重新认识到,他们还在地下。照亮整个世界的自然光,是一种温和地好像黄昏的阳光一样的光线,带着橘黄色的淡淡光芒,从世界的中心位置发射过来。那个中心位置,云雾缭绕,但是隐约可以瞄到,有一条巨大的擎天柱立在那里。 有了光线的整个世界,就也不像林黑山之前挖掘过的遗迹或者古墓,纵然面积广大,但是死气沉沉。在这里,泥土里、石缝中,见缝插针地长着很多弱小的植物,或是苔藓,或是沙漠中常见的荆棘和椰枣。使得这里不再是一个空寂的世界,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任何动物。 林黑山看得几乎入迷,过了一会儿叹道:“这里就大概是太古之王的神殿吧!简直是鬼斧神工。” 林黑山粗略估计,整个神殿的面积,相当于北京故宫加天安门广场再加北海公园总面积的十倍,如此浩大,真不知道古人如何修建。 “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旁边的屈伏塔问道。 林黑山点点头,倒是他觉得奇怪,屈伏塔这个傻当兵的,居然知道太古之王。须知,在美国流行一句话:好男好女不当兵。美国当兵是志愿制的,有钱有脑子的人,多半不愿意当兵。申请入伍的士兵,多半非贫既寒,或者想获得一张绿卡。例如屈伏塔队伍里面,黑人和拉美人士超过半数,远远超过这些人种在美国人口中的实际比例。既然当兵的都是穷鬼,受过的教育自然不会太高,能够有高中文化就不错了。 屈伏塔看出了林黑山的藐视,冷笑道:“别小看我,我当兵不是因为家里穷,而是喜欢杀戮的感觉!我可是耶鲁大学出来的。小子,你们发现的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花样?” 林黑山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向来只存在于神话中,虽然有过一些人考证,但是资料甚少,我也不太了解。唯一可知的就是太古之王又好黄金之王,喜欢搜集宝物,这里也可能是他的藏宝的地方” 他一直用英语说的,所以其他人也能够听懂,一说到宝藏,其他的美军士兵顿时露出贪婪的神情,个个跃跃欲试,那拿榴弹枪的黑大个叫道:“头儿,我们赶紧下去吧,杀了奥塔玛,顺便找找看,有什么黄金,嘿嘿!” 屈伏塔为人严厉、残暴,但是体恤士兵,所以这些人都愿意跟着他干。他思量一下,说道:“也好,我们下去瞧瞧,但是不要放松警惕!” 因为之前动物之门那边的可怕遭遇,使得他收敛了小觑之心,唯恐在这里再出现恐怖的魔物他。屈伏塔虽然不是历史研究方面的高手,但是《夺宝奇兵》之类的电影看多了,好歹也知道,一个神殿里面,绝对不会如此简单地让人进去,就像进自己家的卧室一样。 他指挥几个士兵,布置成扇形的防御阵势,小心翼翼地沿着石阶走下去。说来也奇怪,整个神殿像是布置在一个超级大碗里面,而他们此刻就在碗的边沿。碗的边沿是一堵陡峭的悬崖,无法攀爬,只有在门的下面,才有台阶供步行下到神殿的位置。台阶非常宽大,几乎可以容纳两辆重型卡车并排前进,因此他们几十个人走过去绰绰有余。 从台阶上面下来,走到大碗的底下,在他们面前又出现了一堵将近五米高的石墙和一扇巨大的拱形入口。只不过这拱门装饰性大大超过军事用途,虽说是拱形入口,但是并没有门阻挡,所以他们顺利地走了进去,来到神殿的边缘地带, 在林黑山想来,所谓神殿,自然是希腊巴特农神庙那种宏伟而巨大的建筑物,无论是中国的故宫,还是俄罗斯的克里姆林宫,宫殿都是非常宏大,给人以畏惧的感觉。但是眼前的神殿建筑物,非常矮小,以石头叠垒而成,一般都只有一层。但是假若眺望大碗中心的话,就可以看到异常雄伟,将近几十层高的庞大建筑。两种风格格格不入。 他思忖着说道:“你们有没有这个感觉,与其说这是一个神殿,不如说这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外围的只是国民的普通住在,而在中间才是王者的住所。” 卡扎菲点点头说道:“应该是这样,我觉得其实这个首都原本应该在陆地上的,出于不知道什么缘故,整个儿沉到了地下,但是保存了大部分的建筑。” “会不会是吉尔迦美什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动用伟大的神格,那国民来陪葬呢?” “极有可能。” 他们商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而周围的美军士兵对这些对话充耳不闻,他们更加关注的是黄金和财宝。当林黑山和卡扎菲提出探寻几件建筑物的时候,这些美军士兵也欣然答应,陪着他们一起找到一件看起来较大的建筑物,走进去翻寻。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些粗糙的建筑物里面,除了一些古老的生活器具以外,根本找不到什么黄金和宝藏,至于林黑山颇感兴趣的尸骨,也没有找到一具。相反每一间屋子里面的器具都是摆放的非常整齐,显示居民人是安静地离开。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毫无危险,美军士兵不禁松懈下来,有的把枪别在胸口,四下里张望整个神殿。虽然这些士兵大都大字不识几个,但是也能够感受到上古时期强大帝国的力量。这股力量虽然已经消失千年,但是如今依旧在眼前完整的险些出来。 很快,他们已经离开了外围的居民点,来到大碗中心高大宏伟的内宫神殿面前。与低矮的民居相比,神殿建筑异常宏大,单单围墙就是十多米高,人类在巨大的建筑面前,显得分外狭小。而眺望进去,那神殿中心的那条缠绕在云雾中的巨大石柱,竟然不下百米高,简直可以和纽约帝国的大厦相比了! 十八、魔兽芬巴巴 内宫神殿的围墙超过五公里,但这仅仅是保守的估计数字,再远他们就看不清了。内宫神殿外围是由塔门、柱厅和诸神之殿构成。塔门是中东地区一种古老的建筑结构,有点类似于后来的凯旋门,建筑宏大,气势非凡,人们必须仰视着才能眺望塔门的天顶,上面雕刻着螺旋的花纹。 和其他地方一样,塔门说是门,但是并没有一扇门存在,原本应该有卫兵看守的,但是已经被六尊各自排列在两侧的蝎人巨大石雕所取代。蝎人上半身是一个狰狞的武士,手持一把短剑,似乎要劈下来一样,下半shen这事以蝎子收尾,那毒螫高高地竖起,保持攻击状态。蝎人石雕在古代作为建筑物的看门神,即如中国人喜欢在大门上雕刻龙的儿子之一狴犴一样。 众人见四下里什么都没有,便小心翼翼地放大胆子走了进去。巨大的建筑,叫人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古代皇帝就喜欢在高高坐在巨大的建筑里,加深臣子对他的畏惧。但是除了那种与生俱来的畏惧感觉以来,另有一种叫人不舒服的窥视感,仿佛有一个神秘人在盯着他们看。 士兵们的斗志本能地被激发起来,拿着枪四下里扫视。身为格斗专家的林黑山对这种窥视的感觉更加敏锐,仿佛有一头狮子在看着他,打量他身上哪一块肉最好吃,叫人浑身不舒服。他谨慎地四下里打量,这边地方空旷,无法躲藏人,除了那六尊蝎人之外,只有正前方矗立的一尊巨大的怪物雕像。那雕像差不多有五六米高,人力而行,他有着狮子的掌爪,全身覆盖带角的鳞片,脚上是秃鹜的利爪,头上还长着野牛的角,冷冷地睨视着脚底下的生灵,好像他是神一样。 林黑山认了出来,这是传说中的魔兽芬巴巴,王之宝藏的看守者。 因为芬巴巴的雕像非常巨大,林黑山只能从下往上慢慢地瞧上去,他把目光移上去,待到对上芬巴巴的眼珠——那大如皮球的眼珠,倏然一震,仿佛看到了传说中的恶魔,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叫:“他是活的,他是活的!” 已经迟了,芬巴巴的雕像立在正中央,他们经过的话,必须穿过芬巴巴脚底,有几个脚步快的美军士兵就走到了雕像的基座下来,听到林黑山的警告,先是傻乎乎地看了一眼林黑山,然后再抬起头,愕然地发现,头顶居然有一头巨大的魔兽,从石化状态中恢复过来,咆哮一声,顿时咬住一个人的脑袋,咔嚓一下,咬成两截。芬巴巴像嚼棒棒糖一样,吃着脑袋,它一声长啸,无头的尸体落在地上。 芬巴巴猛然从基座上跳下来,落在地面上,沉重的身体在落下的一瞬间,使得地面都震了一震。 “愚蠢的人类,你们胆敢挑战芬巴巴的威名,只能以你们的死来赎罪!” 芬巴巴忽然口吐人言,而且是大家都听得懂的英语。就在大家惊讶的时候,芬巴巴手指一挥,众人的身后又响起一连串的咆哮。惊讶地发现,那些蝎人也活了过来,张牙舞爪地扑向众人。 几十个美军士兵和卡扎菲、林黑山一起被怪物们团团围住,这些怪物,即使最矮的也是超过了大个子黑人数倍。连林黑山这种高手也不禁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完蛋了,这次真的完蛋了! 屈伏塔咬紧牙关,喝道:“弟兄们,既然要死,和他们拼了!” 一声令下,几十把自动步枪和榴弹枪,毫不客气地射向七个怪物。然后,叫林黑山目瞪口呆地一幕出现了。 屈伏塔带领的美军士兵,执行标准的作战方略,以两三个人为一组,对准一个怪兽集团攻击,几把自动步枪射过去的凶猛活力,丝毫不亚于一挺重机枪。子弹如暴雨一般地射到怪兽身上,怪物们措手不及,全部中弹,能够射穿钢板的子弹,瞬间给怪兽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害。那些怪物在子弹暴雨的袭击下,好像大雨中的沙丘,立时土崩瓦解。那榴弹枪最是威猛,一枪下去,轰地就在怪物身上砸出一个大洞。怪物毕竟是有实体的生灵,而非幽灵,一下子被炸开一个大洞,能活吗?不过一分钟时间不到,在怪物的惨叫声中,美军士兵无人伤亡,全歼除芬巴巴以外的全部怪物。 林黑山因此目瞪口张,他以为战斗会一边倒,只是结局反过来,在现代化武器的巨大威力面前,怪兽们毫无反抗力,被炸个稀巴烂。顿时美军士兵们的信心空前膨胀,而芬巴巴面无人色——假如他有表情的话。 屈伏塔一挥手,旌麾指向,将全部武器对准的芬巴巴,后者立时做出了一个任何人都不会相当的动作。 他噗通一声跪下,因为身子太重了,地面还震了三震,趴在地上,苦苦哀求:“好汉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饶命!” “噗嗤!”林黑山终于受不了,笑了出来。 想不到怪物也像人一样,欺软怕硬,刚才横啊!现在就软掉了。 卡扎菲目瞪口呆,那屈伏塔也吓了一跳,之前对付的怪物,都是没有智商的东西,只有你死我活,难得碰到一个会说话的,哪知如此脓包。 屈伏塔冷冷地说道:“我们为什么要饶你,你不仅杀害了我的同袍,而且意图不轨。” 那芬巴巴趴在地面,磕头如捣米,说道:“我知道吉尔迦美什宝藏藏在什么地方,饶了我,我就可以带你们过去。 屈伏塔说道:“即使不用你带路,我们自己也可以找到,有意义吗?” 芬巴巴说道:“有,我知道吉尔迦美什最珍贵的宝藏——黄金宝库的所在,那个东西,收藏的十分隐秘,只有我知道,你们杀了我,就得不到这样东西了。” 屈伏塔心念一动,点点头,那芬巴巴大喜,立了起来,得意洋洋地立在美军士兵后面,犹如一头宠物一样。 卡扎菲突然问道:“怪物,我问你,刚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人单独过去?” 芬巴巴一愣,说道:“没有,一旦有人的话,我会马上发动,将其杀死。” 卡扎菲喃喃自语:“那倒是奇怪了,奥塔玛究竟去哪里了?且说这个内宫神殿如此显眼,他不至于是迷路了?还是有什么阴谋?” 林黑山说道:“我倒是奇怪,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话。” 芬巴巴露出尴尬地神色,只好回答说道:“刚才我吃了那个人的脑袋,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要吸收他的记忆。有了他的记忆,我就可以说你们的话了。” 屈伏塔哼地一声:“那怎么不知道枪的厉害?找死吗?” “时间不多,还没有来得及消化。” 芬巴巴便带着众人前往吉尔迦美什收藏宝藏的宫殿去,见识过了美军的威力之后,芬巴巴一下子从盛气凌人转变为非常恭敬,巨大的身躯像一只小猫一样,低头垂首,唯恐这些小个子的家伙发怒,一下子把自己炸成碎片。屈伏塔面无表情,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什么,而林黑山却觉得颇为有趣。因为无论在电影还是其他传说中,所谓的怪物,不是一下子被爆头干掉,就是怪物干掉人类,如同芬巴巴这种通人性,而且拥有人类一样感情的怪物真是少见,因此林黑山忍不住开始询问芬巴巴。 “唉,芬巴巴。听说你最初是森林的守护神兽,后来因为被吉尔迦美什打败,才成为了他的守护神兽,是吗?” 芬巴巴愕然,回答说道:“这怎么可能、我本来就是吉尔迦美什创造的,理应服从他的命令。” 林黑山叹了一口气,上千年的历史流传,足以把事实歪曲到看不清它的本来面目。他看到刚才那些蝎人被炸碎以后,碎片既不是血肉,也不是机械零件,不知道是什么玩意,于是好奇地问道:“那些蝎人也是一起被制造出来的吗?你们究竟是用什么制造的?” 芬巴巴摊开手说道:“我不知道我们究竟用什么被制造出来的,当我开始知道自己存在的时候,潜意识里就被植入必须服从吉尔迦美什的命令。” 林黑山暗自琢磨,鬼神一类的说法他是不信的,想到数千年前,科技的发展思路不同,或许制造机械的水平也不一样。 “那么吉尔迦美什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芬巴巴回答:“吉尔迦美什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称号。就像你们语言中的……”他思索了一下说道,“王中之王的含义。每一代的吉尔迦美什,都是统治大地的王者,在我被制造出来的八百年间,我见过了数十代王者。见识了他们的伟大的功勋,那时候真是一个强盛的年代,城市在天空中飞翔,人们畏惧王者。” “那为什么吉尔迦美什的帝国会毁灭?” 芬巴巴摇摇头,说道:“我不太清楚,因为我只呆在这里,负责守门,只晓得后来战争爆发,城市沉入地下,王者死去,帝国就毁灭了。” 穿过一座座造型古朴但是不失气势恢宏的宫殿,芬巴巴终于领着众人来到一扇巨大的门面前,说道:“到了,这里便是吉尔迦美什藏匿财宝的宝库!” 屈伏塔见大门紧闭,原本想用zha药炸开,但是芬巴巴力大,用力一推,便吱啊一声,推开沉睡千年的大门,里面射出来的金灿灿光芒,顿时迷住了每一个人的眼睛。 十九、鹫巢的沦陷 就在林黑山寻找吉尔迦美什宝藏的时候,另一个空间里,爆发一场战争,战争的核心是两个女人。 妮娜自从得知鹫巢里面的两个高手卡扎菲和奥塔玛被林黑山调走,心里简直乐开了花,现在鹫巢里面没有老虎,她这只飞机场猴子,也可以做大王了。 虽然妮娜很讨厌林黑山这个国际刑警,身为怪盗的一份子,每每听闻一个同行被林黑山捉住,不免兔死狐悲,不过林黑山叫人讨厌,办事却一点也不赖。如果没有他事先布局,自己根本无法从戒备森严的鹫巢中偷取炭疽病毒的疫苗了。 妮娜从监牢中偷偷溜了出去,瞒过看守的人,来到生活区域,她换上里面侍女的服饰,躲在厕所里,咬着牙将整个人胸部撕了下来,原来,这是一个人工制造的假胸部,若不是她是飞机场,还无法贴上这样的一个假胸部。看来飞机场也有飞机场的好处。 假胸部里面,藏着她所需要的工具。妮娜首先拿出一包荧光粉粒,这种粉粒原本是用于外太空探测生命用的,本身没有任何颜色,而且由于是纳米级别的尺度,一般人也看不到,但是借助特色的光学仪器,则可以很清晰地发觉。 这包粉粒只有旺旺米饼那么大,妮娜将其拆开,小心翼翼地吹了一口气,使其扩散到空气中。鹫巢虽然位于地下,但是人毕竟需要呼吸,而且这里空气干燥,肯定有通风管将外界的新鲜空气置换进来。这种荧光粉粒会随着通风管扩散到外界,数量只有小小地一包,但是扩散开来的话,在特殊仪器中,简直不亚于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美军会很快发现这个秘密,鹫巢的真实位置就会被暴露了。 妮娜估计了一下,起码要两个小时,荧光粉粒才会扩散到外界,在此时机内,她要抓紧完成任务。 妮娜又从假胸部里面取出化妆品,这是特殊的化妆品,并不是为了美容,妮娜对着镜子化妆完毕,连自己都觉得很满意,自己看起来,真想是发病了。 镜子里面的妮娜,面部、颈部和其他裸露的皮肤,浮肿并出现丘疹,少许地方长出了恶心成群的小水疱——这是炭疽病发作时候的场面,接下来她只要走出去就可以了。 妮娜装成重病缠身,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看到前面过来一个侍女,好像支撑不住了一样扑倒她身上,喃喃自语:“我不行了,我好像生病了,快带我去见医生。” 那侍女定睛一看,看妮娜露出的皮肤上都长满一颗颗疙瘩,有的还流脓,顿时恶心地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尖叫一声,推开妮娜,连忙去找医生了。 鹫巢里人数众多,而且深处地下,容易犯疾病,这里的医生绝对不会少的。不过多时,就匆匆跑过来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只瞥了一眼装作昏倒躺在地上的妮娜,就吓得脸色大变,叫道:“不好,炭疽病毒泄露了!” 医生不仅知道奥塔玛在制造储存炭疽病毒,而且是参与者之一,只是第二基地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制造这玩意,都是从拉丹那里拿过来的,医生也只是负责储藏和预防。他顿时头都大了十倍,该死的病毒怎么泄露了?明明锁在密封的冰柜里面!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故?炭疽病毒可以通过空气传播,眼前这个家伙已经发作成第一期的症状了,也就是说病毒至少传播了一个周期,以地下的封闭环境,人人都染上了炭疽病毒! 偏偏这个时候,主事的奥塔玛居然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算他马上回来,也不能让他进来染上病毒。 医生还是忠心耿耿的,他自己不能做主,忽然灵光一闪,这里不还有一个能够做主的人。他大声对着身边慌慌张张地侍女吼道:“快去找山鲁佐德!快!” 山鲁佐德正呆在房间里休养,她身上有外伤没有好,又刚刚成为新妇,那林黑山在女人方面特别勇猛,累得山鲁佐德现在还有点受不了。这几天她一直吃瓶装水和罐头,吃得闷死了,恨不得有时候就乘林黑山不在偷偷吃烤骆驼肉,但是又怕林黑山回来发现了,惹毛了他,绝对没有好果子吃。她正百般无聊,倏然一个侍女慌慌张张地跑过来通知她说道:“医生请你快过去,炭疽病毒泄露了!” 山鲁佐德大骇,惊叫道:“什么?” 她马上弹起来,跟着侍女,还是一拐一拐地跑了过去。 山鲁佐德身为奥塔玛唯一的一个女儿,本来就受宠爱,何况她的几个兄弟,都不长进,吃喝玩乐有一套,别的本事就没有,因此山鲁佐德从小就被器重,有时奥塔玛还在叹息他不是男人,若是男人,接下来霍山这个姓名就由得她承接。 山鲁佐德自视甚高,加上奥塔玛为人开明,须得她外出游离念书,并且接受各种格斗和恐怖分子训练,只是她运气不怠,初出茅庐就遇上了林黑山,不仅被打个半死,最终还莫名其妙地嫁给了他。这事山鲁佐德没有腹诽过父亲,却不敢质疑,只道是另有深意,自己乖乖地听话嫁人即可。 在旁人眼里,山鲁佐德地位就不一样了,她是奥塔玛七个弟子之外唯一教习的人,而且多方参与各项事务,甚至有人认为她会招赘女婿入门,继承奥塔玛的事业,因此一旦奥塔玛和其他弟子不在,山鲁佐德是唯一一个可以做主的人。 假装昏倒的妮娜被抬到了医务室,因此山鲁佐德也是前往了那里,虽说男女有别,但是此刻也顾不得这么多。医生领着山鲁佐德前去察看,后者一看到妮娜身上恶心的宝宝,顿时一阵头晕,双腿不住发颤。太可怕,这般痛苦残忍地死掉,那宁可一头从飞机上撞过去。 医生说道:“一开始我还希望是其他疾病,所以我抽了犯病人的血,简单化验了一下,她血液中炭疽是呈阳性。可能是她体质比较弱,所以最先发病。而炭疽又可以通过空气传播,我又随机化验了几个人,他们都是呈阳性,我们都染上疾病了!” 山鲁佐德强作镇定,说道:“不用担心,我们还有病毒疫苗,可以解除感染。” 说是如此,但病毒疫苗并非能百分百地消灭疾病,仍有部分体质弱的人,将会染病而死。 医生说道:“是的,因为现在主人不在,所以我想请示你,马上提取病毒的疫苗。” 山鲁佐德点点头,说道:“好的,要赶快。” 医生和山鲁佐德一起离开医疗室,妮娜偷偷睁开眼睛,发现里面只有一个护士还在留守,当下呈她背身之际,一闷棍打翻。然后再把身上的化妆物品捏在她身上。反正大家都蒙着面纱,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老母鸡变鸭子了。 妮娜赶紧追过去,跟踪山鲁佐德和医生,他们来到了一个地下仓库,颇有阴寒,这里是储藏病毒的所在地。医生就是纳闷,病毒怎么会泄露呢、纵然停电,使得冷气无法运转,那里面安装的机械装置,也会自动毁灭病毒,以免造成影响。 山鲁佐德输入密码,打开大门,因为必须有密码,所以医生才需要征得她的同意。密码只有奥塔玛父女两人知道,由此可见奥塔玛对女儿的重视了。 医生看了一下病毒标本,检测后说道:“奇怪,一切正常,怎么会泄露呢?” 这里的炭疽病毒当然没有泄露,因为传染地则是另外一种炭疽病毒。 之所以让林黑山先行潜入鹫巢,就是为了传染病毒,他们两人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毒库。不过由于妮娜和林黑山身上的炭疽病毒经过改良,只能通过体液传播,所以林黑山颇费了一番心思。他在新婚之夜,偷偷地找到整个鹫巢唯一的水源,用自己的鲜血污染了水源,然后每一个喝水的人,都会染上病毒。 不过林黑山毕竟对山鲁佐德有情分,他知道他身上感染的炭疽病毒与基地制造的是两种不同类型,后者疫苗无用。鹫巢里的每一个人都会生病而死,但是他舍不得山鲁佐德,就严厉禁止她食用污染的水源和食物,只需吃罐装食品。一旦获取了疫苗,就马上带山鲁佐德离开,远走高飞。 这方面山鲁佐德和妮娜都不知道,但是只要有疫苗就可以了。 医生和山鲁佐德小心翼翼地取来了炭疽病毒疫苗,打算解冻后送到医疗室给大家注射。妮娜本打算以自己的身体为容器,干脆挨一针,就是疫苗了。但是考虑到自己中的病毒和这种疫苗的不同,说不定产生了奇怪的反应,因此必须直接取得疫苗。 “时间也差不多了。”妮娜估计美军快攻进来,果然片刻,猛然间地动山摇,美军的钻地炸弹扔了过来爆炸了! 好机会!妮娜猛然间跳了出来,伸手夺走山鲁佐德手上的疫苗,她身为飞贼,身手不是一般的灵活。山鲁佐德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眼前一花,手中的疫苗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手里。 “你是谁?要干什么?”山鲁佐德戒备地盯着妮娜。 妮娜得意地摇摇手受伤的疫苗,看到山鲁佐德大胸部,又想到与林黑山的关系,不禁有些妒忌,于是咯咯笑道:“我是与林黑山合作,一起来夺取疫苗的人。现在恐怕美军快攻进来了吧!哈哈!” “你!”山鲁佐德面若冰霜,浑身不住颤动,想到林黑山与父亲一起出去,说不定糟了出卖!该死,自己的父亲聪明一世,为什么会相信那个男人,还害苦了自己一生! 妮娜转身就逃开,山鲁佐德胸口有伤,又初为人妇,施展不开。她咬咬牙,跑去鹫巢隐秘地地道逃走,离开之际,眼睛如冰霜般地盯着逐渐失陷的鹫巢,狠狠地说道:“这个仇我会记得的!” 然而想到林黑山,却又是莫名其妙的伤痛,这是为什么呢? 美军发现鹫巢的位置之后,就大规模攻进来,鹫巢里本来就缺了主事的人,一片混乱,没几下就被美军攻破。妮娜拿着疫苗和美军的高层见面,一开口先是对暗号:“你是个基佬!你爸爸是玻璃,你妈妈是蕾丝边,你们全家都是变态。” 那美军官员叫道:“放屁,我要插满你身上所有的洞!” 两人不约而同地啐了一口:“他妈妈的,谁搞出这套暗号的!” 妮娜说道:“我是国土安全部的人,本次任务负责获取炭疽病毒疫苗,已经成功获取,请协助联系我的上司!” 二十、王之宝藏 与此同时,在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的宝藏库内。 大力的芬巴巴用力推开大门,甫一挤开一条门缝,那些财宝特有的金灿灿光芒,就像多雾的伦敦,突然从云层中射出的太阳光一样,照亮了整个世界。每个人的呼吸不由得加快,眼眶瞪得大大的,看着芬巴巴完全打开大门,整个世界最大规模的宝藏呈现在人们面前,那黄澄澄的金子、红润润的珍珠、白闪闪的银子,堆积的像山一样高,数量之多,简直使得每一个人都哈大嘴巴,露出惊讶的神情,一丝声响都没有,静得连地上一个纳米分子掉下的响声都听得见。许久,却是芬巴巴说道:“尊贵的人们,这些财宝,以后都是你们的了!” “是我们的了!” 屈伏塔身边的黑大个喃喃自语,他出身贫寒,无父无母,小时后连个面包也吃不到,长大了才仗着个子大欺男霸女,但是强横的********机关很快将其送进肖申克,被人戳屁股。直到有机会参军就可以减刑,他迫不及待地报名,以此改变一声的命运。如今,涂满金灿灿的自由女神在向她招手,他忙不迭地冲了进去,一把抓住一块三斤重的金子,塞进衣服口袋里,哈哈大笑:“都是我的了,都是我的了!” 其他人顿时眼红的要命,眼见有人先行进去,连屈伏塔的命令也不管,一个个争着冲了进去,或是抱住一块金子,或是抓取一把珍珠,表情各异,哈哈大笑者有,呈现痴呆状有,更多的是陷入了疯狂状态。 屈伏塔咽了一下口水,他是富裕家庭出身,但是瞅见如此众多的财宝,也终于忍不住。好歹身为上位者,颇是自制地慢慢走进去,或拿起一块金砖,或抓起一把宝石,东瞅瞅,西看看。 另外一个卡扎菲,钱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少意义,以他的能力,想要多少就多少,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反而叫人烦恼,但是另外有东西吸引了他。卡扎菲飞快地冲进宝库,伸手捞起一把插在珠宝堆中的弯刀,挥手对着空气一挥,闪出蓝幽幽的光芒,卡扎菲叹道:“好刀,好刀,比上好的大马士革刀还棒!” 众人被各自的爱好吸引,只有林黑山仍旧双手抱胸,和芬巴巴一起,像是看动物园里面的猴子一样,看着发狂的众人表演。 “你不喜欢财宝?”芬巴巴奇怪地问道。 “切,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再多有个屁用,及时用才可以。再说了,”林黑山冷笑道,“你光用这些玩意来打发我们,当我们是叫花子啊,最珍贵的王之宝藏,你怎么没有呈现出来?” “王之宝藏?”芬巴巴莫名其妙。 “你我都是有智商的人,且说你的智商到底有多高,但是装傻显然没用,别跟我说不知道王之宝藏!” “哦?那是什么?” “说你装傻,你还装,看我讲出来以后,你怎么抵赖。虽然我不是学历史出身的,但是我姐夫却对中东的历史颇有研究,我也跟过他一段时间,知道王之宝藏是怎么回事。传说,最初吉尔迦美什是一个残暴的君主,自恃拥有三分之二的神格,力大无比,聪明过人,骄傲自大,连众神也看不下去,于是制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神造之人——半人半兽恩奇都。两者都强烈地意识到对方的存在,总有一天必定会狭路相逢。恩奇都在神妓的引诱下来到乌鲁克城下,与吉尔迦美什相遇,两人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人竟然成为了好友,于是两人共享王位,平等地治理国家。他们先后战神沙漠中的狮子,消灭城市里的天牛。但是恩奇都因为得罪了天神阿努,受到死的惩罚堕入冥界。之后的故事便是吉尔迦美什畏惧死亡,前往冥界去寻找不死的神药。” 芬巴巴说道:“神话大致如此,虽然和事实有些出入,但是差别不大。” 林黑山冷笑道:“但是你别忘了,很多事实流传了上千年,真实的含义已经别扭曲到无以复加。比如基督教里面的圣杯,本意是指基督耶稣的妻子抹大拉,但是被后来的男权者强行曲解为耶稣最后晚餐的盛酒的杯子。这个故事同样如此。拟人化的恩奇都并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宝藏,人称为王之宝藏,或者又称为深渊之宝藏。拥有这个宝藏,就拥有无穷的力量,吉尔迦美什失去了王之宝藏,才变得害怕恐惧,然后他再次前往冥界,获得了王之宝藏。你说是吗?芬巴巴?” 芬巴巴赞许地说道:“现在我才发觉,原来你是他们中间唯一一个没有被蒙蔽的人。” 林黑山大笑道:“很简单,我不喜欢钱,也不喜欢武器。我喜欢的美女,这里一个也没有。哈哈!” “太好了,我一直在寻找吉尔迦美什最珍贵的宝藏,想不到有人比我还先发觉。幸好把你叫过来。” 突然一个爽朗的笑声传过来,林黑山回头一看,竟是奥塔玛!他犹如一只巨大的飞隼一样,猛然飞了过来,落到林黑山身边,陡然伸手攻向林黑山。林黑山大骇,想不到女婿要被丈人袭击,他可不甘心,立即伸手还击。 但是高手与低手之间的差距相当明显,奥塔玛不愧是号称恐怖大师的超级高手,林黑山支持不到两招,就被奥塔玛一掌劈倒,然后像是麻袋一样被夹着。一米七出头的奥塔玛,抓住一米九身高的林黑山,飞身逃出。顿时消失在宫殿外。 林黑山之外的人,最先清醒过来的是屈伏塔,他不愧是带队的长官,当下理也不理会眼前的黄金,看到疯狂的众人,毫不客气地举枪射击。 嗵嗵!自动步枪巨大的响声,在封闭的宫殿里,更像是一个扩音器一样扩大了十倍,顿时把众人给惊醒。屈伏塔喝道:“士兵们,记住你们的身份,你们不是盗贼,而是战士!给我起来,我们先得去干掉奥塔玛再说!” 士兵们被枪响惊动,呆呆地看着长官,黑大个犹豫地说道:“但是长官……” “闭嘴,你这个曼哈顿乡下的穷小子,没有见过钱吗?这些钱我们即使一亿年也花不光,又不会跑掉,你们担心什么。给我起来,你们这帮蠢货,先给我执行任务!” 士兵们在屈伏塔的严厉命令下,不约而同地收敛身心,将放下的武器拿起来,集合成一队,屈伏塔大声喝道:“散开,以三人为一组,分开寻找奥塔玛,注意保持联络!” 卡扎菲拿着弯刀急匆匆地跑了下来,叫道:“不必分散力量,以免被奥塔玛各个击破。” 屈伏塔心中不快,质问道:“那我们怎么找到那个家伙?他可是逃得比兔子还快!” 卡扎菲冷笑着指指自己的鼻子,说道:“味道,奥塔玛的味道我不会忘记的。我可以闻到五公里外的味道,即使他逃到天边,我也可以追到。” “追!” 屈伏塔一声大喝,众多士兵跟随着卡扎菲,纵身追踪他们的最大目标去了。 林黑山好生郁闷,他这么大的块头,居然被一个中等身材的老男人,像是口袋一样地夹着飞奔,丢尽了男人的脸,而浑身却又不知道被一种神奇的秘术制住,动弹不得,只得无奈地看着眼前的景物在呼呼的风中快速划过。 他们穿过巍峨的诸神之殿,向着内宫神殿的中心位置靠近。方才林黑山从城市大碗的高处边沿,就已经看到过,在中心的整个大碗形状神殿的中心位置,是一根奇特的擎天柱,高耸入云,照亮整个地下世界的奇妙光线,就是从上面散发出来的。 奥塔玛虽然年过五旬,但是身体素质极佳,从储藏吉尔迦美什财宝的宫殿到中心位置的窃擎天柱,大约有三四公里,他还夹着一个上百斤的活人,不过二十来分钟就跑了过去。然后将林黑山放下,微笑道:“聪明的人,应该知道不会反抗的!” 说完,在林黑山的关节处抚mo了几下,林黑山倏然就觉得可以动弹,只是关节处的肌肉还酸痛的厉害。他一时有点丧失平衡感,过了几秒钟,才稳定下来,说道:“好神奇的功夫,几乎和中国的点穴术差不多!” 奥塔玛哈哈大笑:“这是霍山门人祖传的秘术,说白了也不稀奇,就是扭曲关节处的肌肉,使之抽筋。和你们中国人那种叫做点穴的打击神经中枢的秘术不同。” 林黑山奇怪地问道:“方才倒是一直没有见到你,怎么忽然之间就冒了出来,莫非你跟在我们后面,而不是故意逃走了。” 奥塔玛点点头说道:“不错,若是我一味地逃跑,岂不像丧家之犬一样了吗?其实在进入这个碗型的地底世界之前,不是有一座大门吗、我没有zha药,走不进去,所以就藏在暗处,待你们炸开大门之后,偷偷地尾随。” 林黑山皱眉说道:“我是警察,反跟踪手段不是非常高明,但是以卡扎菲的实力,还有那狗鼻子,怎么也不会发现你就在我们后面?” “你认为,我认识了卡扎菲几十年,而且他的功夫都是我教习的,连他的弱点也不知道吗?” 二十一、通天巴比伦之塔 林黑山摸摸鼻子,说道:“倒也是,我居然忘了他是你的徒弟。哪有师傅不了解自己的徒弟呢?话说回来,你抓我来干嘛,我可是你女婿,万一我归天了,你女儿就得一辈子守寡,甚至跳进火里陪葬!” 奥塔玛一愣说道:“跳进火里殉葬那是印度人的风俗,我们的寡妇也是可以改嫁的。” 林黑山显然不知道有这个风俗,讪讪说道:“这样啊,那么岳父大人把我带来,有什么丰富,请说吧!” 奥塔玛说道:“王之宝藏,想必你也是知道,我就不多说了。本来来到吉尔迦美什的神殿就是一个意外,但是身为剑桥大学的历史学者,来到了这里,不去拜会王之宝藏,就像是一个色狼,进了后宫不玩半个美女一样。更何况,王之宝藏,拥有巨大的力量,这对于我们基地的复兴事业,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 原来如此。林黑山点点头,问道:“难道王之宝藏就在这个地方?” 他抬头仰望眼前的那根巨大的擎天柱,看得脖子都酸了,也没有看到顶头。 “不错,因为眼前这根石柱,就是传说中的通天之塔——巴比伦塔!” 《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十一章记载,太古时代,人类都说同一种语言,他们联合起来,兴建一座能够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一夜之间,各个种族和民族无法沟通,因此计划失败,人类各自东奔西走。因此巴比伦塔也就有了一个混乱之塔的名字,在希伯来语中,巴比伦念作巴别,意思就是混淆、变乱的意思。 然而在古代巴比伦语中,“巴别”或“巴比伦”都是“神之门”的意思。同一词汇在两种语言里竟会意思截然相反,着实令人费解。 个中的原由,却是在古巴比伦时期,巴比伦的统治者根据传说,重新修建了一座巴比伦塔。然而这座巴比伦塔,即使是最为高大巍峨的时候,也不过九十六米高而已,和现在动辄上百米的建筑物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在古代却是一个相当雄伟的建筑。修建这么高的塔的人,便是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他灭掉犹太人的国家,将他们全部带到巴比伦,当作奴隶,直到六百年后波斯皇帝居鲁士才拯救了他们。将近半个千年的奴隶生涯,使得犹太人对巴比伦的神之门恨之入骨,对它施以诅咒,随着日后犹太人耶稣的基督教流行,巴比伦的本意反而被遗忘。 但是建立在巴比伦城的那座通天塔毕竟只是模仿神话的赝品,眼前的这座擎天柱,才是真正的巴比伦之塔! 林黑山和奥塔玛此刻都在巴比伦巨塔的基座上,从下往上眺望,整座巨塔蔚为壮观。巨塔是圆柱型的,仅仅基座部分周长就超过三公里。巨塔位于基座上,向上延伸,周长越高便越小,纵然如此,以基座的庞大基数在,到底顶部依旧有惊人的面积。 巴比伦之塔的基座和塔身都是呈现朱红色,上面雕刻有一道道砖块类似的花纹,但是整座塔却仿佛是一个整体,并非有一个个的部分拼接起来,上面没有一丝痕迹,没有一丝缝隙。 从地面到基座,有一派石阶连接,石阶差不多有几百级,通向五十多米高的基座上。 奥塔玛横了林黑山一眼,说道:“走吧,我的女婿。” 两人一起纵身从台阶上五步一踏地跃上去,奥塔玛是出名的高手,又有阿里这般轻功的徒弟,可见其腿功非同小可,他本以为林黑山跟不上,所以稍稍放慢脚步。但是借助眼角余光轻轻一瞥,就发现林黑山漫不经心地跟在他后面,之所以不想超过他,或是为了尊重,或是根本不想打头阵。奥塔玛暗暗佩服,对女婿的小觑也减少了几分。之前林黑山被卡扎菲活捉过来,而自己又轻易地擒住他,对其武功不免看轻。其实林黑山本身实力不凡,可他偏重硬派的打斗,一遇到卡扎菲和奥塔玛这种软硬兼施的人,立马束手就擒。 奥塔玛暗暗叹了一口气,可惜林黑山不是他的人,纵然把女儿嫁过去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否则以他的潜质和年龄,培养的几年,未必输给已经死掉的大弟子哈桑,那么霍山也有传人了。 他心念转动瞬间,两人已经跑了几百步台阶,一下跳到了距离地面五十多米的基座上。 基座上面,是一片约莫数万平方米的空地,离他们不远,巨大的巴比伦之塔就矗立在前方。巴比伦之塔的底部,开裂着一扇空门,马、狗以及舌分两叉的一只龙的浮雕装饰。传说这些动物是上古大神马尔杜克的圣畜,而巴比伦之塔就是为他建造的。于是便以这些浮雕装饰。 两人小心翼翼地步入巴比伦之塔的内部,里面也是光彩熠熠,因此视觉上没有什么困难。进入这些宏大的建筑,人类的目光本能地朝上眺望。林黑山抬起头,目光仰视,在巴比伦之塔内部,实在太大太高,以至于他不停地以自己为中心转圈。宏大的建筑,第一次给他以震撼的感觉,仿佛是一只蚂蚁在仰望埃菲尔铁塔一样。过了半晌,他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脖子酸得要命,询问奥塔玛:“岳父大人,我们怎么爬上去。” “那!” 奥塔玛指着巴比伦之塔内部,那儿如爬山虎一样,有一条阶梯螺旋盘上去。林黑山倒吸一口凉气,不知道要爬到猴年马月,他忍不住叫道:“啊,这实在太高了,爬一圈到上面的话,我看不亚于十场马拉松。王之宝藏虽然珍贵,但是拥有巨大的力量,吉尔迦美什时常要用它打仗。假如他每次都必须爬上去一次,我看不用打了,爬到顶端都已经脱力,直接投降敌人算了!” 奥塔玛耸耸肩,说道:“我不知道,不过看来我们得爬上去,来吧。女婿!别说你比我这个老家伙还不行,如果这样,山鲁佐德可不会喜欢。” 林黑山哀叹地跟着奥塔玛走到巴比伦之塔螺旋阶梯地入口,但甫一接近才不禁一怔,因为那个阶梯,底下根本是空的,只有外面的一层扶栏,至于下面步行的石板,却全部没有,从这里望过去,数公里高的地方也没有。 奥塔玛脸色一变,他料到年代久远的巴比伦之塔阶梯,或许会有损坏,但是以他的本事,可以轻易克服,哪知所以的阶梯底板都被抽空了,这可怎么上去,难怪他也呆住。 林黑山忽然说道:“等等,你看这是什么?” 在阶梯的护栏和两侧,都装饰有非常漂亮的纹路,上面镂空刻着一个男人的形象,站在阶梯上,但是脚下却站着一朵云,整个人像是风一样地飞了上去。 “不会是飞上去的吧!”林黑山疑问道。 奥塔玛苦笑道:“我倒是漏了,既然古代的人,能够造成这种十几公里高的建筑物,那么自然也会有相应的东西上去。不然的话,就像我们建了帝国大厦,却地一步步爬上去,累死了。因此,关键也在这个阶梯上,螺旋形的阶梯,让我想想看!” 奥塔玛仔细观察阶梯,发觉阶梯的扶栏上有一个突起的扭纹,好像是星星地图案,他尝试着转动和拉伸,于是在林黑山惊讶地目光中,阶梯缓缓地发出白色的荧光,好像一条发光的长蛇,逐渐蔓延上去。 奥塔玛一摆手,示意自己的聪明才智,然后尝试着把脚踏在空荡荡没有底板的阶梯上,叫林黑山也同时上来,这时,阶梯的荧光越发闪亮,猛然间眼前一花,等再张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这里绝对不是在巴比伦塔的内部,四周围绕着一层层的云雾,而前方一片空旷的地面上,却矗立着一座宫殿,论规模和宏大,比方才见到神殿不如,但是更加精巧细致。 林黑山一怔说道:“我们上来了?” 奥塔玛说道:“不错,我们上来了,想必这个阶梯,是使用一种类似磁力的机关把我们带上来,因为磁力的力场太大,甚至电离了空气,于是产生了白色的荧光。” 奥塔玛一言不发,带着林黑山一起朝前面的宫殿走过去,他们走的地面是由一整块一整块网球场那么大的地板拼接起来,地板光亮明净却不打滑,没走过一步,仿佛踩在草地上一样,似乎不像踩在玻璃上一样发出吱啊的奇怪响声。 他们两人飞快地冲到宫殿的入口处,在入口处,一个小巧地喷泉池矗立在眼前,中间是一个女性的形象,拿着花瓶倒水,水汩汩淌下来,池中长得不知名的花草,因为很久没有整理,花草蔓延出来。 旁边两侧,则是矗立着两只高大威猛的雕像,是人头狮身的塑像。人头上梳着古老的发髻,养着长胡子,而狮子的身体伏在地面上,肋下却长着一双翅膀。 “人头飞狮!”奥塔玛激动地叫了起来:“这只有王者才能使用的形象,这里就是吉尔迦美什真正的宫殿了!” 林黑山凝视着前方的宫殿,又看看周围缠绕的云雾,仿佛步入了仙境一样,因而叹道:“那么我们或许来到了空中花园,矗立在巴比伦之塔顶部的空中花园!” 二十二、空中花园的悲剧 奥塔玛兴奋地直搓手,他向来爱好历史,但是碍于恐怖大师的身份,自从剑桥大学出来以后,就只能对着书本进行一些理论方面的研究,固然满肚子中东历史的材料,但是却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直接参与考古活动,一直引以为憾,难得此次来到吉尔迦美什的神殿,首次就发现了巴比伦之塔和空中花园,能不让他兴奋吗?更何况,传说中的王之宝藏,拥有无穷的力量,在等待着他! 奥塔玛深呼吸一口气,扼住狂跳的心脏,对着林黑山说道:“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林黑山磨蹭了一下,终于随着奥塔玛进入神殿。 就在他们两人进入神殿的片刻功夫后,忽然阶梯又发出奇妙的荧光,随着卡扎菲与屈伏塔一起出现在这里,他们愕然地看着四周,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是奇妙,奥塔玛把我们带到了什么地方?天空之塔的顶端,居然还有一个花园宫殿!” 屈伏塔知道问卡扎菲也没有什么结果,两人都是半斤八两。因为每次阶梯只能运送两人左右,所以他等着芬巴巴过来。 又一阵荧光,芬巴巴巨大的身影出现在地面上,屈伏塔大声喝问道:“喂,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 “吉尔迦美什的空中花园,也是他的寝宫和神殿。”芬巴巴恭恭敬敬地回答。 卡扎菲凝望着前方,使劲抽抽鼻子,说道:“他们已经跑到里面去了,等所有人聚齐,我们就冲进去,干掉那个家伙。” 又闪烁了几次荧光,屈伏塔的手下一一到齐,大喝几声,壮壮胆,然后由芬巴巴带领,一起走进了空中花园的神殿。 神殿的地板与外面相比,极其相似,但是涂上了一层奇妙的釉质,在橘红色的光芒下,熠熠生辉,闪着金色的光芒。 神殿的布局类似于中国的故宫,从午门进去以后,沿着中轴线是一条长约一公里的的通道,这条通道的颜色与众不同,别的都是金色地板,唯独这条通道是青色。 通道位于一块巨大的广场上,两侧每隔五步,就矗立着一个穿着盔甲的武士。但是这些武士盔甲歪歪扭扭,有的竟然已经倒下,屈伏塔凑近看了一眼,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这些武士都是死人,历经了千百年,肌肉尽数腐蚀,只留下露着空荡荡眼洞的骷髅头,依靠盔甲和武器本身的支撑力维持体型,稍有风吹草动,就立马仆倒。沿着中轴线不下有几百个武士的残骸,化作死灵守卫着宫殿。 金碧辉煌的宫殿和骷髅武士,总感觉有一种特别的凄凉,在橘红色好像黄昏一样的光线下,这不是一座被废弃的宫殿,而是一个坟墓!无数的死尸为一个人殉葬!当他们沿着中轴线,踏上一百级台阶,步入一个犹如太和殿一样的宫殿内部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明显。 这座宫殿犹如林肯纪念堂一样宏大,良好的采光系统,清晰地展现宫殿里的每一丝细节。宫殿内铺满了文武百官和宫女侍卫的尸骸,可以想见,他们死的时候是多么的惊慌失措。在众多的尸骸中,唯独前方高高的宝座上,端坐着一个人,他身穿金黄色的盔甲,安详地靠在宝座上,若不是已经化作骷髅的面庞提醒着大家,众人都以为他只是在小觑。 这个在宝座上的尸骸,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太古之王吉尔迦美什! 不过他们的目的除了王之宝藏以外,更重要的是恐怖大师。卡扎菲抽抽鼻子,惊讶地叫道:“怪了,奥塔玛和林黑山两人的气味,就在这里断掉,好像凭空消失在空气中,怎么回事?” 屈伏塔说道:“可能有陷阱!” 他看多了这种冒险电影,在宫殿的地板上,其实藏着一个暗盖,轻轻一翻,人品差的话,当即就掉下去死翘翘了。 卡扎菲摇摇头说道:“不像不像,世界上没有这种完全密封的陷阱,总有一点气味泄露出来。再说……” 卡扎菲沿着气味慢慢凑近宝座,端详着坐在宝座上的王者尸骸,说道:“他们是直到这里才消失的,奇怪……” 突然,王者尸骸身上的那件盔甲,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卡扎菲倏然吓了一跳,以为受到偷袭,他双腿一蹬,急速往后跳开,但是已经迟了。盔甲上陡然冒出一个黑洞,散发无比强大的吸引力,将卡扎菲吸了进去。他一边惨叫,一边拼命挣扎,强大的吸引力是人类无法抗拒的,卡扎菲终于被吸进了无际的空虚中,身子仿佛被撕裂一样的疼痛。过了许久,吸引力渐渐减小,他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片地上,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什么也没有,可是看看自己却非常清晰,仿佛就在白天的沙漠上一样。 “啊,有人来陪我们了,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卡扎菲认了出来,这是林黑山,他高兴地简直像是遇到了二十年前的老情人一样,喊道:“快过来!” 远处渐渐显出两个白影,除了林黑山以外,奥塔玛也在场。卡扎菲瞳孔顿时一缩,摆开姿势喝道:“来来,我们再交手,看看谁厉害!” 然而奥塔玛根本懒得动手,嘲讽道:“我们到了这种地步,还要拼个你死我活?你是无聊吗?” 卡扎菲稍微放下身段,但是已经没有消除警惕心,问道:“我们这里在哪里?” 林黑山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现在就在王之宝藏里面!” 卡扎菲一愣,问道:“你说什么?” “王之宝藏,另外一个称呼便是深渊之宝藏,现在我们就在深渊里面。所谓深渊,就是深不见底,无边无际,永恒的空虚黑暗,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地狱!” “怎么出去?”卡扎菲急忙问道。 林黑山耸耸肩说道:“要是我知道,老早出去了。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们是来到宫殿里面以后,就去摸了一下盔甲,然后就被吸进里面了。” 奥塔玛说道:“我也和你们差不多。深渊,这个地方好奇怪。一开始我都以为是黑洞。” 林黑山说道:“是的,我和导师讨论一下,这里有空气,有正常的地球引力,因此我们还在地球上,但是却被隔开了正常的空间。至于那件盔甲为什么能够产生其他的吸引力,将我们吸到这个深渊世界里面,那我们就得问吉尔迦美什了。可惜他死了!” 奥塔玛说道:“传说深渊之宝藏是恩奇都送给吉尔迦美什的,那恩奇都半人半兽,说不定其实是外星人,鬼知道外星人能够找出什么玩意呢!” “外星人之说,我是向来不信的,要是真有外星人,老早就出来了,何必遮遮掩掩。古代的事情我不用管太多。倒是这里没有吃没有喝,我们迟早会被饿死的。” 卡扎菲倏然露出了狰狞的神色,林黑山叹道:“我只是说说而已,你就开始打我的主意,想吃我?别忘了,虽然我的功夫不如你,但是这里一片漆黑,只要我不发声,随便一藏,你根本找不到我。” 哼!卡扎菲忍不住冷笑一声,刚才他确实有这个心思,但是心里却暗暗害怕,自己什么时候竟然如此歹毒。他自认为是一个武者,只做出复合武者身份的事情,而他居然想起吃人肉,这是什么样的心思?恶魔! 倏然,四周开始渐渐亮了起来,三个人都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周围。除了四周色彩开始鲜明起来,声音也逐渐增大,一种陌生的语言围绕在耳际,热闹地简直像是集市一样。他们渐渐惊讶地发现,三个人居然呆在一个奇怪的集市上,周围是一群黑发黑眼的人,穿着朴素的衣服,熙熙攘攘。 一个人牵着羊向林黑山走过来,林黑山尝试地打了一声招呼,对方毫无反应,他于是伸手过去牵扯,但是却一下子穿过了那个人的身体。林黑山叫道:“这是幻影!” 其他两个人没有说话,显然也发觉了真相。 奥塔玛饶有兴趣地打量那些幻影中的人物、服饰和建筑物,说道:“从他们的人种和服饰、建筑物推断,我敢说他们是一万年前左右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居民,果然和历史上所说的一样,中东最早的居民是黄色人种,直到被闪米特人政府!” 忽然,这些幻影中的人一声欢呼,三个人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过去,却看到远处矗立着一座擎天柱,高不见顶,直插云霄。 “这不是巴比伦之塔吗?看来这些幻影是在回顾之前的历史。” 林黑山说道,然后继续关注幻影。 幻影的角度渐渐转变,从普通的民众转移到了高塔上,顺着高塔慢慢攀升到了顶端的空中花园,一个王者坐在宝座上,猛然站起来。他穿着金黄色的盔甲,装饰性的作用远远大于实战。这个王者身材极为高大,将近两米左右,他虽然是黄色人种,但是头发却是罕见的银色,犹如冰雪一样。王者一挥手,发出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他左手有一个黑球升起,右手是一个橘黄色的小球。 画面转到空中花园之上,慢慢地升起了一个小太阳一样的彩球,发出橘黄色的光芒。以太阳为中心,慢慢地出现一个透明的罩子,像气泡一样将整个城市都笼罩起来,底下的普通民众欢呼地越发厉害,王者也得意非凡。 冷不防,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二十三、一万年前的万人坑 只见天空中的橘黄色小球猛烈地震动,似乎失控了一样,一下子发生爆炸,产生一圈圈白色的冲击波,射向四面八方。但是因为头顶已经形成了一个气泡型的罩子,冲击波无法释放,所以又被反弹了回去,弹到地面上去,所以地面的居民要承受双重的冲击波。 那冲击波射到地面上,这种冲击波不像原子弹爆炸产生的那种毁灭一切的可怕力量,非常奇特,只对动物的身体产生作用。当冲击波弹到人类身上的时候,就像太阳照到了冰雪一样,瞬间开始消融。有的人是头部先消融,毫无痛苦,但是有的人不小心倒在了地上,竟然是从腰部和胸部开始消融,他们一时死不了,发出凄厉的叫声,惨不忍睹。 有的人慌忙躲进房屋内,想躲避冲击波的袭击,但是这种冲击波毫无困难地穿过了砖石,射在人的身上,瞬间冰消瓦解。 随着第一波冲击波的结束,第二波被反弹过来的冲击波又开始侵袭,但是在第一波冲击波的袭击下,整个城市就已经空无一人,街道上摆满了人体消融以后留下的衣服鞋子,动物的毛发,一切寂静无声,仿佛坟墓一样。 而在此刻,空中花园的宫殿里,也发生着不寻常的事情,留在王者手里的黑洞,剧烈地晃动,王者拼命想控制它,但是迟了!轰地一下,黑洞四周荡漾起一圈圈的冲击波,这种冲击波,是正宗的冲击波,王者首先被集中,一下子瘫坐在宝座上,一动不动,口角流出鲜血,已经毙命了。 宫殿内的文武百官和宫女侍卫是第二批牺牲者,纷纷仆倒在地上。 冲击波弹出宫殿外,瞬间就将所有守在外面的武士内脏击碎,他们连吭都不吭一声,就死在岗位上。 随后,整个城市开始下沉,沉入地底。但是由于保护罩的存在,沙子无法侵袭。这样,幻影结束了,但是四周并没有暗下去,而是白茫茫的一片。 三个人看完这场惊心动魄的城市毁灭幻影,仍旧心有余悸,过了许久,奥塔玛才说道:“强大的力量,导致灭绝性的毁灭,这就是他们的命运的悲剧,现在我知道为什么强横一时的吉尔迦美什会消失在历史上,原来是这个原因,那两个奇怪的球,也就是传说中的王之宝藏。” 林黑山摸摸下巴,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他也长出了浓密的胡子,他说道:“现在,我大概能够猜出,所谓王之宝藏,也就是深渊之宝藏是什么了!” 奥塔玛吓了一跳,失声道:“你居然猜出了真相?厉害!” 林黑山笑道:“也不算什么,只是凑巧而已,这要从头说起。我时常去伦敦,偶尔听一个名叫史提芬.霍金的科学家演讲,他是研究宇宙和量子的。我们都知道,王之宝藏深渊具有吸附任何东西的力量,但是它显然不是黑洞,那么是什么呢、而且,深渊有两个,并非我们想象的一个,所以我敢确定,其实深渊,是两个关联宏粒子。所谓关联粒子,就是一个其他的粒子系统,不管相隔多远,十光年还是一亿光年,他们都会相互联系反应,所以叫做关联粒子。这两个关联粒子恰好性子相反,但是却又是关联粒子。” 卡扎菲迷惑起来,他受过高等教育,自然知道这个,但是却又开始搞不懂了,问道:“既然是关联粒子,怎么又性子相反呢、这岂不是正反物质相互湮灭一样!” 林黑山笑道:“所以它们真正的关系,和中国的太极图一样,黑白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原来如此。 “我们这个世界所有的粒子都是微粒子,不用我多解释,大家都知道,粒子是非常小的,小到根本看不见。但是宇宙很大,在我们身边,还存在着宏粒子,说白了是一种宏观尺度的超大粒子。现有的技术,只是预言宏粒子存在,但是还不能发觉。也不知道古代的吉尔迦美什时代是怎么发现宏粒子的,但是关联粒子的能量很大,何况又是宏粒子。黑粒子吸收能量,白粒子释放能量,和黑洞白洞一样。吉尔迦美什想利用关联宏粒子制造保护罩,但是不知道除了什么茬子,宏粒子失控了,产生了聚变,发出强大振荡。而这种振荡恰好针对动物的身体,以至于一下子所有人都被杀死消灭。(关于宏粒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刘慈欣的小说《球状闪电》,这里不做过多讨论,因为毕竟不是科幻小说。)” “可惜,即使知道了这个理论,也是没有什么用处,我们还是被困在里面的。” “嘿嘿,既然已经知道是关联宏粒子,那么我们有生机了。要知道,我们并不能存在于任何一个性子相反的关联粒子内,所以我们只可能在中间状态,也就是说,只要有振荡,d打破了这个平衡,我们就随时都可能出去!我就不信,外面的人放着这么一个东西,居然会一动不动!” 话音方落,空间就剧烈振荡起来,产生一股离奇的拉力,撕扯着三个人的身体,好像要化作碎片一样,刹那间三个人一起化作基本粒子,从空间中射出去。 外面,屈伏塔带领着士兵们正惊惧地盯着吉尔迦美什的盔甲,这个奇怪的玩意,一下就产生一个黑洞,将卡扎菲这个家伙吸了进去,生死不明。 屈伏塔大怒,拿起步枪就对准盔甲开了一枪,却见子弹射到盔甲上,当的一下立即弹开,随之那个黑洞又打开,这次不是将人吸进去,而是吐出了三个人。 屈伏塔目瞪口呆地看着三个人冒出来,他们一下子被扔到地上,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然后卡扎菲和奥塔玛,不约而同地将手伸向了盔甲。 盔甲就是王之宝藏,谁掌握了盔甲,谁就掌握了王之宝藏,拥有无穷的力量。 卡扎菲和奥塔玛这对师徒,虽然技术上奥塔玛远胜一筹,但是体力上毕竟已经年过五旬,是无法和三十出头的卡扎菲相提并论。两人交战,绝对不能在短时间内分开胜负,必定是千日之战。 但是周边还有其他人,他们随时都可以成为胜负的关键人物。 奥塔玛高叫起来:“林黑山,你赶快助我,我是你岳丈,日后你还需要我!” 卡扎菲顿时急了起来,他和林黑山没有什么密切地关系,若是两人合力,自己肯定要死翘翘。 但是哪知林黑山一个筋斗就翻了出去,唯恐遭受池鱼之殃,这下卡扎菲心神大定,因为除了林黑山之外,他还有其他盟友。 “屈伏塔,你给我赶紧杀了这个家伙。不然日后我们都没有好日子!” 卡扎菲对着屈伏塔大叫起来。 屈伏塔定定神,命令士兵们举起步枪,由于卡扎菲与奥塔玛缠斗在一起,如果射击的话,必定会误伤卡扎菲,士兵们犹豫地看着长官,屈伏塔喝道:“管他呢?给我打!” 反正这群该死的阿拉伯人,最好全部死光。恐怖分子不可信,叛徒也不可信。只有死的阿拉伯人,才是好的阿拉伯人。 子弹如暴雨一般地从枪口喷出,倾泻在卡扎菲和奥塔玛两人身边。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功也抵挡不住子弹,所以在子弹飞过来的一刹那,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放手,各自寻找地方去躲避。 卡扎菲额头冷汗涔涔,子弹差几毫米就击中他,气得卡扎菲大声骂道:“屈伏塔,你发什么疯,差点就杀了我!” “误击!” 屈伏塔皮笑肉不笑地回答,这是美国佬的一贯借口。 就在此刻,奥塔玛伸手抓住了盔甲,卡扎菲暗叫一声不好,飞身扑上去,可是已经迟了。 盔甲毕竟是王之宝藏,充满了神奇的力量,甚至连穿戴也非常简单。盔甲缓缓地排出尸骸,然后如溶化的蜡烛一样,整个儿吞没了奥塔玛,不刻盔甲重新定型,只见奥塔玛已经将盔甲穿在身上。 迟了,刹那间卡扎菲呆若木鸡。 奥塔玛一时还难以相信,自己居然穿上了盔甲,这件盔甲看似沉重,但是在身上一点也不吃力。而且又有一股神奇的力量贯穿全身,让他年老的肌体重新精神焕发。 这就是王之宝藏的力量吗? 奥塔玛首先针对的是卡扎菲,冷笑着说道:“卡扎菲,你实在令我太失望了,我一直看好你的,但是过分的武者之心,让你始终追求最强大的力量,因而背叛了我,甚至害死了你的师兄阿里!” 卡扎菲叫道:“我不甘心,我是你七个弟子里面最强悍的一个,之前有哈桑也罢了,但是直到他死掉以后,你为什么还不选择我?” 奥塔玛摇摇头说道:“我已经说过,你拥有过分的武者之心,你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武者,但是假如让你继承霍山这个名字,你却还缺少资格。” 屈伏塔叫道:“不要和他多说废话,射击!” 子弹再次如暴雨一般地射向奥塔玛,这次他能抵挡住吗? 尾声、天空之城的终结 奥塔玛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倏然就在他面前,出现了一道半透明的保护膜,子弹射到保护膜上之后,仿佛是钻入了胶水里面一样,运动越来越慢,终于完全停顿在空中,不住地旋转。 屈伏塔和他手下的士兵不由得愣住,根本不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奥塔玛大笑道:“这种感觉实在太爽了,拥有驾临一切的力量,难怪古代的吉尔迦美什会如此狂妄,仿佛自己是神一样!” 说完,奥塔玛一挥手,那停顿在空中的子弹受到一股大力的推动,立时反弹回去。美军士兵们措手不及,纷纷被射中,即使他们身穿防弹衣,也深受重伤。有几个被打中脑袋的,当场毙命,脑浆血浆流了一地。 “你们完蛋了!在我面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奥塔玛哈哈大笑,忽然看到了林黑山,不免脸色一黑,说道:“林黑山,你叫我很不满意。” 林黑山笑道:“是吗?身为你的女婿,却根本没有来帮你。我承认,当时我是怕死。但是你为什么不想想看,假如当时我乘着你们两人打斗的时候,自己夺到王之宝藏,那会如何呢?” 奥塔玛一愣,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当时林黑山却是有这个机会,但是他却放弃了。 林黑山一拍身边的芬巴巴,冷笑道:“怪物,你也老实承认吧,你就是是要干什么?” “什么? 芬巴巴一如既往的装傻。 林黑山高声叫道:“我们在王之宝藏里面看到了整个城市毁灭的景象,但是当时我就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由于王之宝藏的失控,导致所有人的死亡,城市也陷入了地下。但是我们却还得经过吉尔迦美什的迷宫进来,这个迷宫是谁修建的呢?所有的人都死光了,而唯一不会死的,就是你们了!你们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故意修建一个迷宫将人们引进来!” “被你发现了。”芬巴巴的脸上是没有表情的,但是此刻他一定露出欣慰的笑容,“很简单,因为我是王之宝藏的守卫者,但是自从失控导致所有的人失望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使用王之宝藏了。我们的责任是守护王之宝藏,并且等到合适的继承人来拿到他。所以我们花了一千年时间修筑了一个迷宫,吸引有足够智慧的人来继承王之宝藏。等了差不多将近一万年,我终于等到了。” 林黑山激烈地说道:“但是王之宝藏失控的情况还是没有解决,一旦失去平衡,就是导致整个世界的毁灭。因此我建议最好永远将王之宝藏封印!” 芬巴巴摇摇头说道:“不可能,一旦启动,哪有那么容易被封印。尝到了无穷力量的人类,是无法摆脱这种滋味的。” 奥塔玛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拥有这股力量,就等于可以和整个世界对抗,谁也不会放弃的。嗯?” 天空倏然黯淡下来,众人的眼光不由得瞄向外界。这里的光芒,都是靠外面一个类似小太阳的圆球发出的,它也是王之宝藏的一部分,是与黑球紧密联系的关联宏粒子。 林黑山冷笑道:“平衡已经被打破,崩溃已经开始了。” 一万多年来,外界的宏粒子,始终在释放能量,但是没有能量的补充,已经到了强弓之末,而奥塔玛又强行发动了王之宝藏的力量,成为了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首先崩溃的是保护整个碗状城市的保护罩。整个城市都被深埋地下,上面是五百万吨黄沙。保护罩首先开始龟裂,破掉一个口子,黄沙像是海水一样涌入,开始填埋城市。黄沙涌入的越来越多,而保护罩的缺口也越来越大,终于形成雪崩一样的沙崩,狂潮一样地陷入整个地底世界。 每个人的脸都变绿了,在狂沙的璀璨下,是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的。整个城市首先从下面开始被掩埋,而空中花园位于巴比伦之塔上,位于上空,而且加上保护罩在这里的能量最强,暂时还能够支撑。 奥塔玛抬头看了一眼,暂且放弃干掉其他人的念头,大声吼着质问唯一可能知道的人——芬巴巴:“怪物,现在怎么办?我们如何离开这里。” 芬巴巴亦是毫无感情地回答:“你可以发动空中花园,它可是一种空中堡垒,能够浮在空中!” 奥塔玛一愣,反问道:“你说什么?” 芬巴巴说道:“你可以尝试着冥想,收拢王之宝藏的能量,然后将能量集中于空中花园,让它飞起来。” “这么简单?” 奥塔玛将信将疑,他合上双眼,深呼吸一口气,慢慢收拢王之宝藏的能量,四周的天空越来越暗,而地面却开始微微颤动。 林黑山一呆,想不到空中花园居然真的会飞。 但是由于一下子撤销了保护罩的能量,全部贯注入空中花园,使得黄沙顷刻间大量灌下,数万吨黄沙瞬间的冲击力,使得空中花园猛然一颤,又开始向下坠落。 黄沙冲入空中花园,犹如海水一样涌进来,许多人瞬间被黄沙掩埋,活活窒息,更为悲惨的却是被黄沙卷走,一下冲到空中花园的边沿,顿时从万丈高空摔了下去,死无葬身之地。 林黑山眼疾手快,一下子抓住了高大的芬巴巴,攀爬到了他的身上。果然这个是一个明智之举,芬巴巴身材高大,体重又非常惊人,在黄沙大潮冲过来的时候,屹立不倒,躲过了这一击。 而另一个人卡扎菲,他本事也非常出色,竟然一下子跳到了天顶人,犹如壁虎一样紧紧吸住,躲避黄沙。 奥塔玛自然不用说,有王之宝藏的保护,黄沙根本不能伤害到他一根寒毛。 至于其他的美军们,则倒霉多了,或是被活活淹死,或是被冲走,无一生还。 空中花园摇摇晃晃地在黄沙地冲击下往上攀爬,就如一条鲤鱼在像黄河壶口瀑布冲击一样。林黑山看那奥塔玛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倏然大喝一声:“起!” 轰!突然天空一亮,空中花园竟然整个儿冲出了黄沙,回到了地面的半空中。只是王之宝藏的能量再也支持不住,空中花园摇摇晃晃地落了下去,猛然撞到了黄沙上,产生强烈的震动,几乎将剩下的几个人活活震死。所幸方才的黄沙还没有完全被冲走,暂时做了一番软垫。那林黑山和芬巴巴一起落在沙堆上,摔个半死,过了半晌才爬了起来。 林黑山站在黄沙上,看到卡扎菲被震落在沙堆上,死生不明,而穿着王之宝藏盔甲的奥塔玛,则脸色发白,喘着粗气坐在宝座上,朝林黑山招招手凄惨地笑道:“果真如你所说的一样,王之宝藏,还是被封印的好,他不是人类所能够掌控,或许到了未来很久以后,才能够被复活。” 奥塔玛说完勉强站了起来,缓缓从王之宝藏上退了出来,然后整个人开始摇摇晃晃,一屁股坐在沙地上,好像跑完了马拉松一样。 林黑山慌忙上前扶住奥塔玛,后者摆摆手说道:“不必,我还没有那么无用。” 说完,自己撑着站起来。忽然一道黑影飞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卡扎菲竟然在地上装死,看奥塔玛退出了王之宝藏,便出来抢夺。 他一下按住了王之宝藏,哈哈大笑:“奥塔玛,你这个傻瓜,强有力的武器,是永远不能抛弃的,你丢失了武者之心,武者就是要追求永恒的力量!” 王之宝藏会自动覆盖在人体身上,盔甲与卡扎菲慢慢地合成一体,当卡扎菲完全穿上王之宝藏的时候,他满意地点点头,笑道:“太爽快了,这种力量就像吸毒一样的痛快!奥塔玛,受死吧!” 卡扎菲发动王之宝藏,但是后者已经是强弩之末,勉强发动起来,不刻卡扎菲的脸色就陡然变掉,失声叫道:“怎么回事?我的力量怎么在消失?” 奥塔玛摇摇头,卡扎菲小看了王之宝藏的反噬,当年整个城市都化作废墟,何况他呢? 就在这时候,倏然一条人影从沙漠中钻出来,他手掌保护着枪口,可见是蓄意准备偷袭,此刻飞快地移开,将自动步枪对准身穿王之宝藏的卡扎菲,大叫道:“受死吧!奥塔玛!” 自动步枪的子弹如毒蛇吐信,尽数飞过去,缺少了王之宝藏的力量,这只是一具普通的盔甲,哪能够抵挡现代化武器。卡扎菲被子弹射地浑身颤动,然后不可思议地盯着前方的偷袭者,那是屈伏塔,他潜伏在沙子里面没有死掉,但是他显然搞错了目标,屈伏塔以为还是奥塔玛穿着盔甲,可是对象已经变成了卡扎菲! 卡扎菲身躯在缓缓倒下,但是不甘心,不甘心这样就死掉,他口中吐着鲜血,喝道:“要死一起死!” 王之宝藏最后的力量发动,一个大力倏然在屈伏塔身上种种一推,后者犹如被大锤敲打了一样,一下子撞到墙上,骨骼尽数锻炼,活不成了。 活下来的林黑山和奥塔玛吃惊地看着这一场同归于尽的搏斗,过了半晌奥塔玛叹道:“卡扎菲是我最出色的弟子,可惜他一直过份追求力量,这是他的悲剧。” 奥塔玛拍拍林黑山的肩膀,说道:“我们走吧,我的女婿。” 两人辗转从空中花园上跳到沙漠上,沙漠是无法支撑空中花园这么大的物体的,加上底下又有空洞,很快空中花园就会陷落沙漠,直到千百年后才被人发觉。 林黑山看奥塔玛往巴格达方向走去,奇怪地问道:“怎么,你不回鹫巢了?” 奥塔玛笑道:“假如我没有判断失误的话,恐怕鹫巢现在已经沦陷了。” 林黑山吃了一惊,他和妮娜本来就是这样商议的,想不到奥塔玛居然猜测出来。奥塔玛笑道:“你不必吃惊,我本来不是笨蛋,你们的诡计,为什么不能猜出来?” 他顿了顿说道:“其实你一被带入鹫巢,我们就检查了你的身体,发现你身上被感染了一种特殊的炭疽病毒,当时我就猜测到你其实是一个阴谋。然后你想用自己的血污染水源,我故意装作没有发现。其实后来我们吃喝的都是罐装水。然后我故意把那个女贼也带了进来,任由你们勾结,把美军引进来!” 林黑山浑身颤抖,失声问道:“你,你究竟想做什么?” “很简单,既然你想把病毒引到鹫巢,索性我就牺牲整个鹫巢,把病毒带到美军那里。一旦美军攻陷了鹫巢,那里就会自动释放病毒,感染每一个进来的美军,等他们回去,整个伊拉克的驻军都会麻烦了,哈哈!” 林黑山叹道:“好狠,连自己的老巢和女儿都敢牺牲,不愧是恐怖大师!” 奥塔玛摇摇头说道:“我本来不乐意加入基地组织,是受到拉丹的人情才不得不加入,现在正好有一个机会。鹫巢毁灭了,而奥塔玛又在探寻吉尔迦美什迷宫的时候生死不明。从此世界上就没有恐怖大师奥塔玛,只有历史学家哈桑!你明白吗?” 林黑山点点头,凝视着奥塔玛的身影消失在沙漠尽头。 等他回到巴格达,妮娜由于偷到了病毒疫苗,所以他们得以从国土安全部那里解除病毒的侵害。他们离开不久,美军军营里就爆发大规模疫病,为此国土安全部的尼古拉斯丢了官,送到阿拉斯加去看守气象站。 妮娜重新****的老本行,而最叫林黑山牵挂的山鲁佐德则生死不明。他叹了一口气,接到国内的消息,说他姐夫朱恒淮出了事情,叫他马上回去。林黑山吃了一惊,朱恒淮虽然名为姐夫,但是自己实际上是被他养大的,向来当作父亲一样,他出了什么事情?林黑山急匆匆地坐飞机赶回国内,暗暗祈祷千万不要有问题! 这就是下一个故事了,欢迎观看《始皇帝的十二金人》。朱恒淮在阔别多年以后,重新登场!